物流合作标准合同(精选10篇)
1.物流合作标准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国内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助乙方开发甲方区域园区业主的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汇通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汇通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文件类按20元-200元赔偿:物品类按成本价赔偿)。
2、乙方送达期限的承诺:江浙沪地区1-2天;中部地区2-4日达;西部地区及东北地区4-5日达.
3、乙方每日(含双休 节假日)上门收件一次17:00前。
4、特殊、紧急邮件乙方有义务随叫随到,上门收件。
5、若甲方有贵重物品需要快递的则按照乙方的保价条例进行报价后,方可快递。若造成物品损失乙方将按保价赔偿。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汇通《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汇通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物价上涨等因素)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3、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每月月底,(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15日,付款流程: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2个工作日内提出。
4、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 现金□ 支票□ 银行电汇
5、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 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汇通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备注: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2.物流合作标准合同 篇二
本意向书于年 月 日由下列各方在市签署: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鉴于:
1、2、本意向书是协议各方在前期初步了解和接触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 成的一致意见,是各方进一步工作的基础。协议各方在本意向书中达成的共识将 在其后签署的正式股权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得到体现。第一条 投资方式、投资价格及交割方式 1.1 投资方式
甲方拟于20××年×月向包括乙方在内的战略投资者定向发行普通股××万股,其中乙方占甲方增发后总股本的×%。1.2 投资价格
甲方20××年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万元,乙方认购甲方所发行股份的价格为乙方本次增发摊薄后20××年预计每股收益的×倍。1.3交割方式
本次交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交割:
在正式股权投资协议签署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认购款项的80%;在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剩余的20%股权认购款项。
1.4若甲方 20×× 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利润在××—××万元人民币之间,则甲、乙双方同意不对本意向书1.2 所述之投资价格进行调整;
若甲方 20×× 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利润低于××万元人民币或者高于××万元人民币,则按照以下现金方式进行调整:
乙方获得的现金补偿额=[1-(甲方审计后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利润/××)] ×本次交易中乙方实际投资额。或,乙方应再支付给甲方现金补偿额=[(甲方审计后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利润/××)-1] ×本次交易中乙方实际投资额。
第二条 排他性条款
鉴于协议各方已经就此项目进行深入接触,为保证各方股份合作的顺利进展,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及丙方在本《投资合作意向书》的有效期内不得与除乙方及乙方认可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股份合作,包括并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尽职调查配合、企业资讯访谈、提供股份增发信息等。若协议各方根据本意向书条款的规定终止合作,甲方及丙方才可与第三方进行商谈合作。
第三条 反稀释条款
3.1 股份交割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前提下,乙方均有权在与其他认购方同等条件下认购甲方增发股份,以使乙方持有的甲方股份占甲方总股本的比例不被稀释。
3.2 在股份交割之日起三年内,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甲方任何一次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及对老股东配股,甲方新发行股份、配送股份之每股价格及可转债之每股转股价格均不低于本次交易价格(在此期间如进行增资扩股的,可按复权价格进行调整)。
3.3 甲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得低于本次交易价格(在此期间如进行增资扩股的,可按复权价格进行调整)。
3.4 若甲方未来新发股票每股价格低于本次向乙方增发的价格,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允许的方法要求甲方重新调整本次向乙方增发的价格(以下称“调整机制”),以使本次向乙方增发的价格不超过未来发行新股的价格。“调整机制”以向乙方派发现金的形式进行(以下成为“平衡偿付”),“平衡偿付”的金额应以下列公式计算:
“平衡偿付”= s×(c-p)×50% 其中:c=本次交易乙方的每股认购价格; s=本次交易的认购股份的数量; p=未来发行新股的每股价格。
3.5 除 3.3条外,上述反稀释条款内容在甲方上市后全部自动失效。
第四条 优先受让权与共同出售权
4.1 在甲方上市前且乙方仍持有甲方股份期间,丙方及其关联方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出售必须得到乙方的同意
4.2 在甲方上市前且乙方仍持有甲方股份期间,甲方其他原股东出售所持股份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和共同出售权:
(1)如甲方原股东决定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直接或间接地出让给第三方,乙方与第三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2)如乙方决定在甲方原股东转让股权时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则乙方优先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将其持有的甲方部分或全部股份随同甲方原股东出售的权利。
(3)如甲方原股东决定将其在甲方的股份减少至本次增发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和的 50%以下,则乙方优先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将其部分或全部股份出售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甲方原股东回购乙方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本次交易中乙方实际投资额按年回报率15%(不计复利)的方式计算出来的投资收益及实际投资本金之和(乙方已经获得的红利及补偿应从回购款中扣除)。
4.3 上述优先受让权与共同出售权条款内容在甲方上市后全部自动失效。
第五条 尽职调查安排
5.1 本意向书签署后,乙方将对甲方进行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尽职调查,甲方承诺对尽职调查全力配合,提供必要的有关本意向书项下的项目资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无重大遗漏和隐瞒。
5.2 参与尽职调查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原则上由乙方确定。
5.3 本次尽职调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所产生的费用,由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战略投资者承担。
第六条 业绩承诺与对赌条款
6.1 甲方承诺 20××年净利润较20××年增长××%,20××年递增××%,20×× 年递增××%。本意向书中的净利润指经审计后的、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净利润。6.2 如甲方在以上年度内没有完成净利润目标,甲方原股东将以现金补偿方式对乙方进行赔偿,并在实施年度分红方案时执行。具体方式如下: 乙方获得现金补偿额=本次交易中乙方实际投资额× [(1+g0)﹣(1+ g1)] g0 = 甲方20××-20××三个年度净利润分别的增长率预期目标;
g1= 甲方20××-20××三个年度净利润分别的实际增长率。6.3 上述业绩承诺与对赌条款内容在甲方上市后全部自动失效。
第七条 股东知情权及董事、监事委派权
7.1 乙方在投资入股后,有权享受《公司法》赋予给股东的信息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每月管理报表、财务预算与执行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
7.2 乙方在投资入股后,有权向甲方董事会委派董事××名,保证乙方有权参与甲方的重大事项决策。
第八条 上市承诺与回购条款
第九条 募集资金用途
协议各方同意,乙方用增资扩股方式认购甲方股权的人民币将优先用于××××××××,以利于甲方战略发展需要。
第十条 非竞争条款
10.1 除乙方已知的情况外,甲方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除甲方本身之外的
其它任何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特殊情况需得到乙方批准)。
10.2 所有与甲方现有经营有关的业务应由甲方或甲方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经营,甲方原股东或管理层及新引进的股东不得另外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10.3 甲方关联交易的定价须公平合理。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应在年初报预算和定价原则;非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批准,关联方董事放弃表决权。
第十一条 利润分配安排
甲方股东大会同意,在乙方持有甲方股份期间,甲方向所有股东分配的红利 不低于甲方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12.1 本意向书在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二个月。
12.2 在协议有效期之内,由于其它原因导致协议各方无法继续合作的情况 下,协议各方可以书面约定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3.1 协议各方同意,本意向书任何一方只能为实现本协议书的目的使用由协议对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供的全部信息及本协议之内容。除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公开披露、向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或各方为本次交易目的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渠道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未公开的信息。但是,如下信息除外:
(1)在一方提供该等信息前,已经为协议他方所获得或掌握的,并且没有任何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信息;
(2)根据适用法律或法院最终的不可上诉判决、裁定或命令而披露或使用的信息;
(3)合法地从第三人获得的由第三人合法拥有并合法披露给一方的该等信息;
(4)在被披露以前,并非由于一方的责任,已经为公众知晓并且没有保密必 要的信息。
13.2协议各方同意对有关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并承诺非经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不向任何第三人(但各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债权人、债务人除外)透露或传达。
第十四条 其他
14.1除本意向书的第二条排他性条款、第五条尽职调查安排条款以及第十四条保密条款外,本意向书的其他条款均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在各方或其指定的实体之间或相互之间正式签署的相关交易文件中,应包含本意向书确定的全部原则。
14.2 本意向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14.3 对本意向书的任何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14.4 本意向书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投资合作意向书》之签署页)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
3.物流仓储合同 篇三
合同编号HJ-CC-09
甲方:乙方: 天津宏建物流有限公司地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仓库地址:
1、***************
(**************)
2、****************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50㎡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两万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性交付一年租赁费用两万元人民币。起租时间2012年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 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3、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4、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
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一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
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6、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7、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 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8、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 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9、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仓库货物堆垛应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垛距、货距一边收发作业及库存盘点。
10、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 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 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1、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
1、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
1、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1、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
1、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第十二条:
1、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
1、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
库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
2、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
1、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
卸车费/吨,/方装车费/吨,/方
第十七条:
1、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5.85%的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元。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乙方: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字日期:
签约地址:
4.物流运输合同 篇四
委托方(简称甲方): 广东麦冠军食品有限公司
受托方(简称乙方): 东莞市鹏昌货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公路运输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a)甲方应该在和乙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好要托运的货物。
b)甲方应在交运的每票货物的运输单上清楚地写收货人的全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否则承担运送延误、错运的责任和费用以及因此而引起的转运责任及其费用。
c)甲方应准确地提供货物的名称、重量、规格及相关资料(如有易碎及特殊问题的)与实物相符。
2、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a)乙方应对照运单核对甲方交运的货物。
b)乙方应及时安排甲方货物出运,妥善保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对甲方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货物,应当遵循与甲方商定的条件。
c)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及时向甲方反馈相关信息及回单。
3、运输保证及时效:
a)甲方必须提前半天向乙方下达运输计划,乙方便于计划安排用车。
b)乙方运输过程中不含甲方装车和到达目的地的卸货事宜(特殊情况另议)。
c)乙方若无法保证运输车辆时,应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及妥善调配。
d)乙方必须按照运价表中承诺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目的地,若未能及时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和客户取得联系做出说明。
4、货损及索赔:
a)从货物装运起,至到达将会完毕为止,对货物出现丢失、损坏、变质、盗窃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成本金额赔偿,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除外:
i、不可抗拒的条件(如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等)
ii、货物的自然损耗及性质变化。
b)甲方的客户在收货时有异常情况时要即时通知乙方,并且务必在收货单上备注异常情况,甲方可以按收货单上注明的情况进行相应的索赔,如果收货单上没有甲方客户的特别备注,收货后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
5、付款
a)运费价格有所变动时,已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1、b)月结30天结算,甲方在次月10号对账,15号前汇款支付上月款项。可以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或以汇款方式将运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6、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行的法律效力。
7、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8、附则:
a)、附汽运价格表一份。
b)、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为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5.企业物流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发包人):浙江元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乙方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同等运输质量和运输价格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将货物运输承包给乙方,双方确定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收货人、送达时间等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为准,乙方同意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安全、准确的运输及送达货物。
三、物流费用的结算
1、从甲方公司驻地到物流园,费用按照
元/件结算(6小箱/件),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核签的甲方货物清单为准。
2、每月结算一次,上月费用于次月5日前结清;结算时由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单据。
四、违约处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准时、准确、安全送达货物,一级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视为违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向甲方进行如下违约赔偿,乙方无异议。具体违约赔偿如下:
1、未按时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违约赔偿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2、未准确和安全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五、双方约定事宜
1、货物装卸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装卸费用,甲方不负责提供装卸人员。
2、货物出厂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自行清点数量,并在甲方留存的货物清单上签字;货物出厂后,乙方若发生货物短缺,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流公司对接,物流公司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其交涉,甲方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货物价值等价向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及损坏,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等价赔偿。
5、乙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关于物流配送方面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时,同意先行到传达室进行登记,并同意进入甲方厂区后严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安全驾驶车辆;乙方同意不携带危险物品和不相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乙方同意留宿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留宿相关人员;乙方承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甲方一经发现上述问题,书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须按照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无法运输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视为能够运输,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1000元。
9、若单方面违约,甲、乙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双方均无异议。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争议的处理提交甲方当地仲裁机构。
6.物流合同 篇六
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7.物流合同 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的服务项目中第 1、4项的承运服务:
1、货物全国门到门运输。
2、承运货物的分拣、包装。
3、仓储(费用另计)。
4、代办保险(保费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从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合作的,需另签订承运合同。
第三条 服务受理
1、乙方通过电话、传真、E-mail或系统对接等方式接受甲方委托。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应一并移交)。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收取货物手续,按服务收费标准开具运单,及办理保险手续(在甲方提出保险要求并由甲方支付保险费时)。
第四条:费用与结算:
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运价按照《物流配送价格表》之规定执行(详见合同附件1)。
2、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以收货人签收的送货单作为运费结算的依据进行运费结算,如不能提供签收单的,由乙方提供保证函,确认该批货品已安全送达收货人,如收货人提出异议的,由乙方负举证责任,乙方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客户收到货时,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3、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费用结算期是对每月 日至 日(或30日)的业务费用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明细后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核对和确认,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账单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4、甲方采用由收货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当向乙方提供保函,并承担因收货人
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
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对付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2、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甲方应保守合作期内知道的所有乙方的商业秘密。
4、甲方自己包装时,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同乙方进行结账,在乙方完成约定的物流运输任务后,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为由拖欠服务费用。
6、甲方特殊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7、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及其它要求,甲方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以及侵犯他人权利的物品;甲方应保证其交寄的货物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卫生许可等相关规定;如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对他人赔偿或被收货人侵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运送货物服务。
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驾驶。
4、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
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6、当乙方发现货物的包装、体积等不符合运输要求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绝承运,但因包装导致的丢失破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保留因特殊原因(运输市场波动、油价上涨)而调整运价的权力,并通知甲方且须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改动。
第六条 货物保险
本合同采用下列第 2 项保险方式:
1、甲方不委托乙方办理保险。
2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
2、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货物,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或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因乙方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达收货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3、乙方与操作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4、甲方委托乙方保险货物发生事故,乙方负责对甲方按声明价值进行理赔。
5、乙方负责制作每天的《运输跟踪表》,将运输信息及时通知甲方,并保证异常情况能及时处理。
6、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每日制作《库存日报表》,及时向甲方汇报库存情况。
三、下列情形,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在委托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货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
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匿报货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铁路及国家安检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及费用。
4、甲方错用包装、储运标志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的。
5、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它
1、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货物破损或灭失的,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除外)。
2、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合同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确定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4、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合同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
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配送价格表》、《运输服务考核办法》及其他
与运送有关的操作规程均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当本合同没有约定时,以乙方工作单背书条款为准;当合同乙方工作单背书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
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则:甲乙双方需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签字日期。
签约地点:
8.物流租房合同规范本 篇八
物流租房合同规范本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项目位置
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北京市。
土地使用年限自2003年月日至2053年月日。
经批准,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物流中心项目,预计工程竣工时间为年月日。
二、乙方承租房屋情况
乙方承租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座号,所属楼层为层的层。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详见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三、房屋租赁期限
本合同所述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甲方免收乙方房屋租金直至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即年月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除房屋租金之外的其他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供暖供热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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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满后按照国家公布的关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处理办法执行。
四、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若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甲方据实退回相应房租款;若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补交房租款。
五、房屋租金
1、甲乙双方同意,房屋租金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建筑平方米价格为人民币元,租金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采取第种方式,支付房屋租金。
(1)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房屋二十年的全部租金。租金总价为人民币元(含定金),大写:佰拾
万仟佰拾元整。
(2)分期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币元(含定金),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其余租金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①逾期在60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②逾期超过6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房屋总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房屋交付时间和条件
房屋交付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前。
甲方承诺,房屋交付时水、电、暖、公共道路、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达到使用条件。该房屋的水、电、燃气按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缴费标准执行。(见交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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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①逾期超过60日,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租金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②逾期超过6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于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九、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若该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设计变更影响到乙方承租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在设计办更之日起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租的书面答复。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甲方未在约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租。
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0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房屋交付手续
1、该房屋达到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在交付的前7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
2、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房屋交接单。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将视同乙方进行了交接手续并接受该房屋,甲、乙双方间的交付手续已履行完毕,乙方应交付的各种费用不因未按期收房为减免。
十一、房屋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甲方承诺该房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规范、验收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十二、房屋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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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用房自甲方交付之日起,按照《装修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2、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乙方应当配合保修。超出保修范围和过保修期以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使用承诺
1、乙方使用该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该用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用房有关的共用部分和设施,并按照公用部分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的公用部分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用途。
3、乙方应妥善使用房屋及所有设备设施。
十四、使用权转让和转租
1、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产权纠纷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在入住后,如需转租该房屋使用权,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有关转租手续,并收取乙方手续费人民币成家总价格的3%/(工本费另计)。
3、乙方在房屋使用期间,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可将该房屋变成商业用房或其他性质,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意交纳相应费用的,则视同放弃办理手续。
4、回租,甲方委托房地产经纪公司负责,客户的回租事宜,在乙方接收房屋后,即可将房屋委托给经纪公司进行管理,签立回租协议,每三年签立一次合同,回租租金价格按照回租协议进行确定;
5、退租,甲乙方租赁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适时退租,甲方按照租赁价格核算出已履行租约的部分进行扣除后,将租金返还乙方;
十五、共有权益的约定
1、该房屋所在楼栋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该房屋所在楼栋外墙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必须按照物业管理的统一要求,使用屋面和外立面。
十六、前期物业服务
1、前期物业由甲方自行管理,按照年收取方式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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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8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化粪池清掏费、外墙清洁费、公共垃圾清运费等。
3、地上停车管理费150元/车位/月,按年交费,每年1800元/车位/年;水费6.1元/吨,电费1.1元/度,取暖费30元/平米/取暖季(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以上收费标准按规定可调整收费标准,如遇政府有关部门调整各项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按政府调整价格执行。
4、甲方代收房屋、设施维修费用及其他相关设施费用(如:有线、宽带、天然气接口费等)。
十七、征收补偿
本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征收,乙方有权获得国家对该房屋的全部补偿款项,甲方不得主张任何与该房屋有关的征收补偿款。如依据法律必须以甲方名义取得该征收补偿款的,甲方应在取得该征收补偿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十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7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十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的解除,应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补充协议
二十二、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二十三、本合同附件
1、出租方营业执照;
2、承租方证件及暂住证明;
3、装修质量保证书;
4、户型图
5、交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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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订时间:___年__月__日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9.冷链物流配送合同 篇九
托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 __
_____电话:_____
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 __
_____电话:_____
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物流承包合同 篇十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冻品)保证货物,在运输当中的安全性和品质、运费、到达客户手里要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费用、不能让客户投诉、不能有货物损坏!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月**日起至
年
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二、补充承包经营方式:
2、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号,发动机号,以及随车工具。
3、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货车每周一、二、三、四、五、六、运行,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管理及运营质量考核标准》规范运作。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换车、配载的、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的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9、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 地 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住宅电话: 备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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