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

2024-10-02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精选6篇)

1.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 篇一

OEM合作协议

甲方:中山市****有限公司

乙方:中山市****制衣厂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磋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中山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山市小榄镇川狼制衣厂(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所需要产品系列1、2、3、二、质量保证

1、乙方遵照甲方要求,为甲方生产符合甲方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的上述产品,产品在乙方生产厂以OEM方式包装贴牌。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如发生质量问题,经双方鉴定认同后,乙方负责对该批产品的退、换。

3、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使用后,在一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经有关权威机构确认属产品问题,乙方负有补救责任。

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常规的技术服务、咨询和培训,及提供商务活动必需的企业资料: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企业资质、荣誉证明、检验报告等。

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如果经双方验证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则无条件退换或退款,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质检费用。

三、价格

1、甲方只是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并非租用乙方的厂房,故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只按加工费和乙方结算即可;其它费用开支均与甲方无关。

2、包装物由甲方提供。

四、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应首付定金30%给乙方,剩下70%货款由甲方检验货物后

结算,发货日前汇至乙方指定的帐户。

2、甲方按计划下单给乙方生产,首批货物之款项,在发货前三天内付清,长期合作开始月结。

3、甲方每次下单给乙方需提前1天做出计划,以便于乙方安排生产。

五、产品品质体系及运输、交货等相关规定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明确:①产品名称;②产品型号;③数量;④生产和出厂日期;⑤质量检验报告;⑥产品合格证明(可选择指定随货物同行);⑦货物清单。

2、甲方需明确货物之:①产品名称;②产品型号;③数量;④出厂交货日期;⑤需否提供“质检报告”;⑥需否提供“产品合格证”;⑦用甲方包装,需甲方提供合法商标登记证明和委托乙方OEM贴牌的委托书,并提供样品、规格等说明标签;⑧是否代办运输;⑨乙方优先按甲方指定的运输公司承办运输,如果甲方未指定,乙方代办选择承运方,并由甲方确认为准;

3、甲方应给出乙方充足生产周期时间和代办运输时间,以保证能及时供应和收货;常规情况下,产品生产周期15天。

4、生产出来的产品在乙方的仓库或指定的地点交货,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代办运输的义务服务;运输费用由甲方的收货方承担;如运输过程出现意外,乙方有责任处理索赔事务。

5、乙方按OEM定价向甲方供货;乙方以与甲方商定的付款方式结算。

6、甲方收到产品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就型号、数量、包装等做出确认,逾期未做确认,视同已确认。

7、双方对产品质量认识发生差异、争议,寻求国家确认的行业权威机构做第三方仲裁为准。

六、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应共同严格保守相关技术、价格、合作协议等不宜对第三方公开的商业秘密,且合作结束后一个月内也要严格保密协议,因任一方泄露相关机密,给另一方造成巨大损失的,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终止合作协议。

七、其它

1、双方约定合作期限2年,自2013年11月12日始至2015年11月12日止;

2、上述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互不侵害对方利益,如有侵害,协商解决不成功,可寻求法律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

1、企业合法品牌商标登记证明资料;

2、授权委托乙方OEM贴牌的委托书。

乙方向甲方提供:

1、质检报告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其他需要的证明资料

甲方:中山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签约地点: 乙方:中山市****制衣厂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2.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 篇二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二者的法律地位

不要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 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 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 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 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 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 就业协议签订在前, 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另外, 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 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 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 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 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 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 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 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 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 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要正确认识就业协议对大学生就业的促进作用。既然劳动合同才是劳动者权利的根本保障, 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 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 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 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 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 减少了周转的时间, 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 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 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 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 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 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 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 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 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的建立:

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被处罚支付双倍工资。同时新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劳动者就不用担心是否签合同的问题了, 如果单位不和你签合同, 一年后, 你就直接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这样的法律规定将促使企业更主动地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必备条款:

新《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五项条款, 除去双方当事人情况是合同必备要件外, 实际增加了三条: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对于此必备条款, 以往很多单位都规避社保问题, 不给劳动者上保险, 现今大学生在找工作面试时, 就不需提社保问题了, 这些条款都是企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如果企业合同中没有此条款, 则用人单位就违法了。

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往, 很多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约定试用期过长, 试用期等于白干期的现象屡见不鲜。法律中有关试用期期限的规定, 避免了用人单位无限期的对劳动者试用, 对于初涉职场的大学生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经济补偿金条款:

在新的法律中, 除了劳动者没有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 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 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的规定, 充分体现了立法对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贡献的补偿和肯定, 也要求用人单位思考如何才能使劳动合同管理满足成本合理和管理便利的双重要求。除了续签劳动合同外, 对劳动者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意识, 提升劳动者的劳动效率, 实现劳资和谐和共赢才是根本。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注意, 劳动者主动提出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 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必须用书面形式, 且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书面通知的证据。不然一旦发生纠纷, 用人单位会说你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 是擅自离职, 这样就会造成被动局面, 还可能因此向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后, 用人单位不明确表示同意, 同时不为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无法工作, 或不支付劳动报酬, 或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则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在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后, 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不必再等到三十日期满后再离开用人单位。

3.合作协议合同 篇三

一、入股

分土地入股和资金入股两种。

1.土地入股。占用本村X组土地X亩经协商并参照有关规定。土地、地面附作补偿及其他安置费每亩X元,合计金额X元,作为入股投资。见效益后,乙方按照甲方统一规定的股份分红办法,长期参与分红。

2.资金入股。每股为1万元(或以物作价),乙方共缴x元,为x股。见效益后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股份分红办法参与分红5年,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不计算利息,5年后须还本退股。

最新集资合同范本最新集资合同范本

二、商业规划区建房集资、一般集资

1.甲方每商业宅提供0.2亩的土地使用面积,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以抓号的办法确定商业位里。乙方每宅需缴1.4万元的集资款。其中:(1)1万元还本,并按年息8.496付给利息。(2)4000元作为土地使用费不付利息、不还本。乙方共缴款1.4万元,甲方提供商业宅1所,期限3年。合同到期甲方负责还清乙方1万元本金与利息2520元,共计12520元,商业宅仍归乙方使用。

2一般集资。期限2年,年利息15%.乙方共级集资款x元。合同到期甲方须将本金x元与利息x元,共计x元付给乙方。

三、为使乙方无后顾之忧,甲方决定让村锻造厂作为担保单位(入股户除外)。

四、以上日期从xxxx年x月x日起计算。

五、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自觉遵守,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撤回。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村委员会(盖章)

乙方:1.入股户(1)土地入股户(2)资金入股户

2.商业区建房集资户

3.一般集资户

担保单位:xx锻造厂(盖章)

4.合作协议合同 篇四

乙方:____教授(或女士,下同)

杭州XXXX询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教授(以下简称“乙方”)经过议定友爱会商,在彼此相信、彼此恭敬和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本上,两边达成以下互助和谈:

1、甲乙两边在符合两边互助长处的前提下,就企业办理询问交易互助等题目,自愿结成计谋互助伙伴干系,乙方为甲方供给交易资本,帮忙甲方促成交易与事迹,兑现两边与客户方的多赢场面。

2、乙方为甲方供给交易机遇时,应严厉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贸易机密,不得因己方因为败露甲方或客户方贸易机密而使甲方贸易诺言遭到侵害。

3、甲方在接纳乙方供给的交易机遇时,应根据本身气气力力而行,实在没法履行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推心置腹、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包涵或帮忙,不得在本领不敷的环境下草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干系遭到侵害。

4、乙方为甲方供给企业办理询问交易机遇并帮忙达成的,甲方应付出响应的信息资本费用。费用付出的额度视乙方在交易达成及履行进程中所起的效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必定百分比履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付出,详细为每次到账后的多少个工作日内付出。

5、违约责任:

1、互助两边在交易履行进程中,如因己方因为造成互助方、客户方贸易诺言或客户干系遭到侵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片面清除互助干系外,还可发起必定命额的经济补偿要求。同时,已经兑现还没有结束的交易中应当付出的相干费用,受损方可不再付出,致损方则还应连续践诺付出任务。

2、甲方在付出信息资本费用时,如未按商定付出乙方款项的,每耽误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6、争议处理:如产生争议,两边应自动会商办理,会商不可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7、本和谈有效期暂定一年,自两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谋划,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和谈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本费用,应连续按本和谈付出。

8、本和谈到期后,两边均未发起停止和谈要求的,视作均赞成连续互助,本和谈连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9、本和谈在履行进程中,两边觉得必要补充、变动的,可订立补充和谈。补充和谈具有划一法律出力。补充和谈与本和谈不同等的,以补充和谈为准。

10、本和谈经两边盖印后见效。本和谈一式贰份,甲乙两边各持一份,具有划一法律出力。

甲方:

5.代理合作合同协议 篇五

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的业务代理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器(服务器配置应在piii1g、512m、40g以上),从事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箱、在线推广等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乙方从甲方代理相应的服务提供给第三方,并支付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商定的代理合作费用。

2、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甲乙双方可与客户签订合同并保证甲乙双方利益,负责确保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果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的客户违反合约或违法,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服务。

二、甲方权益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单台服务器带宽不低于100m接入标准,机房的主干网接入带宽不低于2g接入标准,甲方需确保服务器的高速及安全的运行。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国际及国内域名注册服务。

3、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为客户提供有偿技术支持与培训,其中包括信息管理员培训,网页制作设计员培训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非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5、甲方无权监督乙方对客户的报价。

6、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客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7、甲方应在账户到期前及时向乙方发出账单及催款通知。

8、甲方可参照乙方提供网络应用软件的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双方商议后定价。

三、乙方权益及责任

1、乙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3、乙方可参照甲方的市场建议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另行定价。

4、对客户空间的内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如有纠纷可由甲方来协调。

5、乙方的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业务从市场价与代理报价差额,直接取得合理利润。

6、乙方应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付款及续费,乙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损失,皆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的租用费用,如对所需支付费用有疑问,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查实要求。

8、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在向甲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______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到甲方的银行账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2、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乙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乙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3、乙方向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等用户出据发票,甲方按乙方交付给甲方实际服务费向乙方出据发票。

4、如乙方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因抵扣代理费而不足______元时,乙方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补足。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业务合作范围内所提供的服务和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上的条例执行。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原价的______倍赔偿。

2、甲乙双方在合作业务内容及价格发生改变,双方应将提前______天通知并协商。否则在没被通知期间的业务按原制定价格和内容执行。

3、乙方按虚拟主机合作报价交付给甲方服务费后,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在当日内开通此项服务。如果违约按照1天付此项业务费用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在解决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新浪邮箱除外)的问题时没有按时完成,或遭到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客户投诉并造成客户损失的每次甲方要向乙方付此项业务费用______%的违约金。

六、非担保条款

1、甲乙双方不担保所有任何快速或有特殊商业目地的服务,如客户有任何文件丢失,传输错误,数据丢失及时间延误的情况,甲乙双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3、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电信网络问题、黑客的非法攻击等等。

七、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有关本协议及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协议代表双方的共同利益,一切疑难纠纷以本协议为主,本协议高于其它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同等效力。

3、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6.认购协议是否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六

2013年**月**日,原告某景公司与被告某国泰公司及第三人某建筑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协议约定:1、某国泰公司自愿购买原告开发的“某楼盘”项目的商业用房,不含办证费用;2、“某楼盘”的所有钢材均由某国泰公司供应,其规格、数量及价格等相关事宜由某国泰公司与第三人另行签订协议;3、某国泰公司应按第三人提供的采购单所确定的时间供应钢材,若某国泰公司不能按约供应,第三人有权另行采购,且价差由某国泰公司承担;4、第三人应根据三方确定的钢材款支付时间节点向某国泰公司、某景公司提供钢材清单,该清单经三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协议附件,某景公司应按该清单代第三人向某国泰公司支付钢材款,前述钢材款由某景公司在应支付给第三人的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三方合作协议》的附件1、2、3所列的商业用房优惠后的总价为15687684元。

二、本案争议的焦点

原告某景公司诉称,原、被告及第三人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被告自愿购买原告开发的“某楼盘”项目的商业用房。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给被告预留相应的商业用房,现被告已支付购房款3433406元,尚欠11566594元未付。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继续履行三方合作协议;2、被告给付原告购房款11566594元;3、被告接收原告为其预留的商业用房。被告某国泰公司辩称,原、被告及第三人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中,原、被告之间的购房约定系意向性协议,该协议不仅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应具备的所有条款,而且房屋价格也明显高于同类商品房的价格。此后,双方也未能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加之某景公司与第三人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协议约定的钢材购销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故原、被告的购房目的不具有可实施性。

三、法院判决的结果

被告某国泰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某景公司购房余款4852643.46元;原告某景公司应向被告某国泰公司交付其开发“某景楼盘”的商品房;驳回原告某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如何认定三方合作协议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案中,从各方当事人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及相关附件的内容来看,原告某景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是交付协议附件所约定的商品房,同时通过抵扣第三人向被告某国泰公司支付钢材款的方式获得购房款,而被告某国泰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是通过认购原告销售的商品房来抵扣第三人应向其支付的钢材款。可见,《三方合作协议》包含了两层法律关系即被告某国泰公司向第三人销售钢材,原告某景公司向被告某国泰公司销售商品房,钢材款直接冲抵部分购房款。

我国商品房销售包括现售和预售两种形式,原告在与被告缔约时,其依法取得了涉案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原告具备签约的主体资格;协议所载明的商品房现仍处于待售状态,该协议在履行上并无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表明,虽然商品房销售应当订立书面购房合同,但书面购房合同并非商品房买卖关系的生效条件。商品房的认购、定购、预订等协议只要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这两个条件,就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案中,《三方合作协议》约定被告自愿购买原告开发的商品房,协议的相关附件明确载明了买卖双方的名称、房屋的楼层、单价等基本要素,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被告以销售给第三人的部分钢材款直接冲抵了应支付给原告的购房款,该行为视为被告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给付购房款的合同义务,原告实际上已按照协议约定分期扣划了相应的购房款,符合出卖人已按照约定收取购房款的条件,故原、被告就《三方合作协议》及相关附件成立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并非意向性的商品房认购协议。该协议在三方之间产生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所确定的内容对三方均具有法律拘束力;被告在签署《三方合作协议》及相关附件时,应适当了解相关的商业信息并对前述协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被告在与原告磋商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其签章行为视为认可了《三方合作协议》及相关附件所述的全部内容,包括房屋的销售价格,且被告接受该房屋价格的另一原因是为了将钢材销售给原告开发的项目从而获取商业利益。因此,前述协议体现了各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该协议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某国泰公司请求解除《三方合作协议》的抗辩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本文中的案件涉及的认购协议是否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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