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资金的管理(10篇)
1.投资资金的管理 篇一
风险资金投资管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资金________万注入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甲方帐户(资金帐户号___________)委托乙方全权管理。
委托管理细则如下:
一.委托管理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甲乙双方应遵循以下条款进行利益分配
1.甲方帐户资金,在委托期内与乙方每月进行结算,增值部分当月进行利益分配。
2.甲方帐户资金增值部分,在委托期内达到或超过本金的100%,乙方可随时封盘,将其增值部分进行利益分配。
3.甲方欲在中途追加资金,应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甲方资金在委托期间亏损如超过本金的20%,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议但乙方不负责亏损金额的赔偿。
四.在乙方管理甲方帐户期间,双方遵循以下细则:
1.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甲方帐户密码,甲方可以对帐户进行随时监督。
2.甲方不得对乙方的理财交易行为做干涉,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甲方帐户进行交易操作。
3.非第三款原因,甲、乙双方中途欲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须事先与对方协议并经由对方同意,方可终止协议。
4.在理财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单方面划转甲方帐户资金或提取现金。
5.在出金时甲乙双方同意后,甲方应先把增值部分的`______注入乙方指定的资金帐号。
6.签于期货投资的风险性,对理财过程中所发生的非系统性风险导致的亏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执行。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投资资金的管理 篇二
1 资金管理的概述
资金管理主要是指针对资金使用、资金来源等进行计划、监督、控制、考核等工作。在财务管理当中,资金管理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资金管理当中,主要包括了专项资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固定资金管理等。在风险市场中,通过对单次投入资金比例的限制,对风险进行控制。常见的资金管理策略主要有等比例型资金管理、金字塔型资金管理等。在企业资金管理中,始终遵循着 “现金为王” 的理念。[1]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来说,企业现金流量的管理水平,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企业将会面临越来越多变、复杂的生存环境。因此,通过对企业现金流量管理水平的提升,能够对企业的营运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这样,企业的整体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得到极大的提升,从而使企业的发展得到更为有效的促进。
2 资金管理的重要意义
2. 1 优化投资性企业资金周转
在投资性企业当中,采取有效的资金管理措施,能够使企业资金的运转效益、周转效率等得到有效的提升。投资性企业通过良好的资金管理,能够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对于企业发展来说,具有战略性的意义。在资金管理工作当中,应当能够有效地降低资金成本、加速资金周转。[2]对于集团式企业或单一式企业来说,在资金管理工作当中,资金周转效率和效益的提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对资金使用成本的控制和对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推动企业取得更好的盈利能力,从而使企业能够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在管理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的过程中,应当提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使资金能够得到良好的运转,对于应收款项,要及时的催收,从而降低存货资金占用,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更大的现金流。而对于应付款项,则应当对付款期限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安排,从而使资金得到更为有效的利用。
2. 2 规范投资性企业运营活动
在当前很多企业当中,都存在着核算不规范的情况。很多原因都会造成企业核算的不规范情况,企业缺乏良好的经营管理素质,因而在市场中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力。很多投资性企业都由于缺乏规范性良好的资金管理制度,因而企业的经营效率低下,经营效益也十分有限。[3]因此,采取有效的资金管理措施,能够解决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资金管理的纪律性和规范性。在过去的企业资金管理工作中,由于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有时会故意造成账目不符等情况。从表面上看,虽然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短期利益,但是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说,将会造成很大的危害。而资金管理的有效实施,能够避免企业管理中的漏洞被非法利用,从而更好地保护企业的资产,推动投资性企业更为良好的发展。对于投资性企业来说,资金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建立和实施了良好的资金管理制度,才能够推动投资性企业良好的可持续性发展。
3 投资性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 1 财务监督流于形式
对于投资性企业资金管理来说,财务监督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很多投资性企业对于财务监督并没有真正的重视起来,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形式化现象,因而导致财务监督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目前,投资性企业的财务监控力度普遍不足,甚至存在着一些内部人为控制的现象。[4]例如,企业对分公司的随意控制和干预、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或是企业管理层控制资金运营环节等情况。一些投资性企业的领导者对于企业的经济状况,缺乏清晰的认识,因而容易造成企业资金管理账目不清晰的问题。财务人员往往根据领导的意见对账务进行处理,会计的财务分析也会对财务工作造成影响。因而在投资性企业中,没有将财务监督真正的落到实处,无法发挥出良好的监督效果,因而造成了投资性企业资金管理不良的问题。
3. 2 资金集中利用不足
在很多投资性企业当中,都存在着一定的资金分散占用情况,使得资金使用效率十分有限。而投资性企业资金监管不够重视,因而使得这种现象十分严重。例如,很多分公司频繁的设立账户,多开户头,对企业的资金随意的利用,造成了十分严重的资金浪费情况。[5]在一些分公司的投资活动当中,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不顾企业的整体利益,盲目的进行投资。这样难免会发生很多投资失误的情况,因而对企业资金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流失和浪费,甚至导致企业出现严重的经济问题,威胁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
3. 3 资金管理方法落后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投资性企业也取得了极大的进步。在企业经营管理当中,也纷纷采用了很多先进的管理模式。但是,在资金管理方面,很多投资性企业并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资金管理方法,因而导致了在财务会计相关工作中,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有时由于难以及时的获取信息,因而造成了资金管理效率的低下。随着科技的发展,计算机网络在各个领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而很多投资性企业在资金管理当中,并没有对电子计算机财务传递、监控、查询、核算等设备进行有效利用,因此,资金管理效率和效果也难以得到有效的提升。
4 投资性企业资金管理的措施
4. 1 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投资性企业在资金管理工作当中,可以建立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信息系统,从而提供更加充足的依据,确保企业资金管理得到更为良好的开展。在企业决策的制定过程中,企业资金信息具有重要的指导性作用,同时也能够汇集其他方面的信息。基于计算机的应用,可以对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的软件进行应用,从而提升资金管理的效率。随着计算机技术在企业资金管理中应用的不断深入,各类财务管理软件和资金管理软件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实际应用中,能够逐渐发现软件中存在的不足,从而进行升级和优化,更好地为企业资金管理提供便利。利用资金管理软件对各类财务数据进行处理,能够极大地提升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效率,从而更好地推动企业的经营发展。相比于传统的人工处理方式,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资金管理,使得工作效率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此外,通过实行电子化的资金管理,能够通过网络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避免了以前人盯人式监控方法中存在的各种不足。在现代化的资金管理和监督方法之下,能够有效地提升资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对先进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地降低资金管理工作中人为因素造成的失误,避免对资金管理造成不良影响。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地解决资金管理监督力度不足、信息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从而使投资性企业资金管理的效果和作用得到更为理想的发挥。
4. 2 采取资金集约管理
投资性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资金集约管理,确保资金能够按需流动,并且得到最为合理的配置。在对投资性企业资金管理进行优化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对外部银行的开户行为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对自己的资金结算中心进行建立。对于在其他银行设立账户的问题,应由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的进行管理。同时,结算中心应当对各个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系统化的处理与合理的调度安排。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更加清晰、明确的掌握,从而使资金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使用,发挥出最大的使用效率。投资性企业建立和形成了良好的资金管理体系和制度,能够逐渐朝着新型资金管理企业的方向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资金进行更加高效的应用,从而实现良好的控制与管理,使资金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同时,采取资金集约管理还能够降低资金的不合理外流,避免资金浪费或资金挪用,从而为投资性企业提供更大的资金空间。
4. 3 实施资金预算方法
投资性企业应当实施资金预算的方法,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的制定。通过资金预算,能够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优化,并且确保企业更为良好的生产和经营秩序。这样,企业能够更加良好的进行资金管理,同时拥有更加充足的依据进行资金审核。通过对资金全面预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使企业财务容易发生问题的情况得到有效的缓解和改善。在企业各个经营环节中,要进行有效的资金考核、资金分析以及资金预算。对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流动情况,也要进行严格的要求、科学的管理和精确的记录。此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投资性企业在进行资金预算的过程中,应当充分的运用各项先进技术,不断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5 结论
企业是市场经济发展当中的重要主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性企业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企业形式。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中,投资性企业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在投资性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当中,资金管理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因此应当认识到资金管理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优化,从而确保企业资金管理能够真正的发挥作用,推动投资性企业更为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樊洪,王敏,潘岳奇.创业投资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资金支持与管理支持的作用[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11):1-4.
[2]戚冰.港口企业投资资金风险的管理与控制[J].财经界:学术版,2012(11):115-116.
[3]贾薪昌.油田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石油天然气学报,2011(3):159-160.
[4]夏建雄,许杰.施工企业BT模式下的项目资金管理[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491-493.
3.投资资金的管理 篇三
【关键词】资金效率;资金管理;国际资金筹划
企业的目标是创造财富,而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效率直接影响着企业目标的实现。随着新世纪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以投资建设带动整个产业走出去的专业投资公司涌现,这类企业资本密集、规模快速扩大,发展的质量成为企业关心的問题。本文仅就资金角度探讨海外投资建设企业管理效率管理问题。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学说对资金的定义,狭义的资金指一定时间内可使用的资金总额,狭义的资金效率管理指对于流动资金的管理。而广义的资金包括资本金、债务以及经营活动形成的应付账款等一切资金来源在内的资源总和,广义的资金效率管理即指将可用的资金来源运用到各项资产中去,构建各类资产在时间跨度以及各时间节点上的合理分布,并控制风险获取效益的过程。探讨海外投资建设企业资金效率管理系从广义资金角度出发进行讨论。
一、影响海外投资建设企业资金效率的常见问题
1.海外子企业分布广,子企业间资金统一调配的效率不高
(1)受国别及信贷银行监管限制导致资金调配难度大。海外一国市场有限,海外投资建设项目往往分布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由于所在国外汇管制及信贷银行的账户资金监管,法人企业间资金相对独立和割裂,调剂性资金往来较难实施。
(2)海外投资分单一投资项目管理与目标考核,各项目间的资金协调动力不足。海外投资项目普遍实行投资概(预)算控制,项目较为独立,项目间资金协调的动力不足,企业总部层面资金调配难度大,亦诱发存贷双高。
(3)海外子企业的资金信息反馈不及时、统一决策的效率不高。资金信息的收集依赖传统表格填报手段,工作量大、效果差。从信息上报滞后、信息处理耗时,最终到提出有用的决策信息过于冗长,出现资金管理时滞。也是形成被动选择保持高存量的流动资金贷款方式去解决局部资金缺口而存贷双高的原因之一。
2.投资建设期项目资金预算不精确,分期资金盈余与资金缺口现象时有发生
投资建设期信贷提款计划确定之后较难调整,资本金亦配套投入,但进入施工阶段后,投资计划与资金来源往往出现差异,阶段性偏差较大,资金流量不匹配、效率不足。而境外投资贷款的提款计划相对固定,如果更改提款计划往往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的变更费用(Adjustment fee),更改提款计划使资金来源与用款相匹配,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同时境外投资贷款往往需要配套同比例投入项目资本金,如果项目现场资金效率低下闲置,则刚性的资本金投入计划使总部的资金因被迫调入而降低效率,形成联动性。
3.资本市场一次性募集资金规模大但受用途限制消化期长、使用效率低
海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长期资金投入,企业往往需要借助资本市场筹措必要的建设资金,但资本市场所供应的资金往往用途限定,除了长期借贷市场提供的中长期贷款可分期提取外,长期证券市场提供的资金往往会一次性提供,例如香港点心债券、美元债券、永续混合资本债券、IPO等,如果投资项目建设期长,则资金的闲置成本则较高。
4.结汇、购汇双向操作,汇兑成本高
海外投资建设企业无可避免涉及到外币结算业务,不仅本币和外币间存在双向结汇、购汇操作,在自由可兑换外币与当地币之间也存在双向换汇的操作,购汇与结汇不仅损失买入和卖出价之间汇差,而且也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存在反向兑换时贬值风险,汇兑成本较高。
中资企业在境外投资大型基建类投资项目,如电站投资、收费公路、港口BOT项目等,往往利用所属内部设计施工单位作为EPC承包商,境内投资主体投入项目公司的资金往往是外汇,而建设过程中的机电设备、施工设备、备件、境内主材(预制钢管桩)等中国成分支出往往又需要人民币支付,形成币种不匹配。
二、海外投资企业资金效率管理与筹划
1.加强海外投资企业的司库管理,模拟三维资金余缺图,实施国际资金筹划
海外投资型企业,以所属投资项目为生产经营基础单位,为企业的利润中心和造血中心,提高资金效率首先以投资项目为资金单元,从资金单元建立二维资金余缺图(横轴时间、纵轴资金余缺量)。
企业总部以司库管理为核心,由司库中心汇集各基础单元分期资金余缺信息(二维资金余缺图)后,从企业总部层面构建起覆盖企业全球网点的不同时点、不同期限的三维资金余缺图(横轴为时间、纵轴为资金余缺量、竖轴为资金单元)。
在构建三维资金余缺图后,企业司库中心即掌握了企业内部资金供需情况,剩下要解决的问题即是资金内部流动问题。海外跨国投资企业的资金内部流动涉及到跨境、跨项目、跨币种问题,存在不同的资金流动成本,如跨国资金调度常见的预扣税(Withholding Tax)问题,资金如果作为股息汇出,则需要在当地缴纳股息预扣税等。因此,在利用股东放款、共同客商与媒介实施贸易金融,解决不同国别、不同项目间资金往来问题时,往往需要统筹考虑资金成本、税收、国际贸易边界条件、外管法规等多个事项,实施国际资金筹划。
国际资金筹划,除了以上三维全网统一筹划模式外,亦可根据三维资金图的区域密集情况,实施两个资金单元之间的点对点筹划、单一国家内部的区域资金单元群筹划等。
2.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的监督与考核,保障国际资金筹划效果
为提高三维资金余缺图信息的准确性,系统推进国际资金筹划,需要各资金单元的积极投入。对此,海外投资企业可通过加强年度、季度、月份的资金预算执行监督与考核,提高预算准确性,并增加资金集中度考核指标的方式来强化资金上存意识,以充分贯彻企业总部的思路,保障企业司库运作的有效性,减少资金单元的谨慎性资金占用。
3.借助发达的银行系统,改善国际资金管理的手段,解决信息及时性问题、资金控制手段问题
借助国际银行网点资源丰富的特长以及全球资金管理平台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国际资金调配的决策效率。
4.加强外汇头寸管理,科学运用衍生金融工具,合理对冲、转移外汇风险
利用远期结购汇、货币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科学主动地对冲风险,减少汇兑风险敞口,这也是目前较为流行的汇兑风险管理方式。另外,通过区域内加强内部互换,也可以减少汇兑成本,例如在境外同一国家内,公司有两个投资项目,一个项目为建设期,另一个项目为运营期,建设期项目需要将外汇资金兑换为当地币进行地材采购、当地分包、支付当地人员费用等支付,而运营期项目形成的现金净流量有相当部分的当地币,需要折成外汇支付贷款本息或作为利润汇回,这样在区域内部就形成了内部货币兑换的需求,如果采用当地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内部货币兑换,则会大幅降低兑换损失,减少资金成本。
5.提高现金周转率,从经营活动中提高资金效率
提高现金周转率包括从加快制造与销售产成品来减少存货周转期、加速应收账款的回收来减少应收账款周转期、减缓支付应付账款来延长应付账款周转期等方面提高资金效率。
6.对资金效率工作进行系统制度设计,并专职管理与专项考核
资金效率的管理跨度不仅涉及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时间跨度,而且覆盖总部到项目的组织跨度,需要企业自上而下的系统设计,并专职管理和专项考核。
加强资金效率管理是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富的手段,但真正实现高效率的资金管理绝非易事,需要从企业最高管理层到项目一线员工都清楚地了解统一的管理目标,无阻碍地实现信息流转并借助专业的资金运作。但海外投资建设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的规模下,提高资金效率的着力点又各有侧重,需要企业充分了解自己,科学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资金管理模式,使资金安全、效率的流动,进而实现企业发展目标。
參考文献:
[1]欧阳谦.资金效率.中信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2]赵鑫.企业集团资金预算管理探讨.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年第8期86-87页.
4.洛阳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篇四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八部委《关于促进科技和 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11‟ 540 号),加快推动科技金融工作,促进科技创新,根据《洛阳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专项行动计划 的通知》(洛政„2014‟57 号),特制定洛阳市天使投资引导资
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洛阳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由市政府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资金,其宗旨是发挥 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通过引导资金的跟进投资,鼓 励天使投资机构(人)对具有专门技术的原创项目或具有发展潜 力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投资,助推科技型初创企业快速成长。第三条 引导资金按照“政府引导、科学决策、市场运作、承担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加强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科技、投资 创业。
第四条 引导资金来源为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市 产业优化资金。每年资金投入不低于1000 万元,连续支持5 年 争取达到1 亿元,逐步实行县(市、区)联动。— 10 — 第二章 管理及使用方式
第五条 市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引导资金的最高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 长,成员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等部门 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主 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完善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二)确定资金委托管理机构和监管制度;
(三)审议确定资金托管银行;
(四)制定和审议引导资金投资实施与退出方案;
(五)其它需要审定的事项。
第六条 引导资金以资本金形式存续,逐年投入;委托管理 机构设立专户对引导资金进行管理,并代持相应股权;原则上应 在3 年内完成投资,退出资金主要用于滚动再投资。委托管理机构按从引导资金专户中直接提取管理费,年 管理费的提取比例为3%,额度不超过专用账户当年收益;管理 费主要用于从事天使投资所发生的项目调查、评审、投资管理、股权退出等支出。— 11 — 第七条 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获得天使投资的创新型初创 企业进行跟进投资,并遵循下列规定:
(一)天使投资机构(人)投资所占企业股权最高不超过 49%,且不得控股,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二)按企业规模、企业发展阶段等对企业实施差别化投资,引导资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一般不超过100 万元,累计投资额 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
(三)引导资金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天使投资 额的20%,且所占企业股权不得超过20%;
(四)引导资金对单个企业投资超过100 万元的为重大项目,所有重大项目的合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资金预算的50%。第八条 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的创新型初创企业应满足以下 条件:
(一)在洛阳注册的孵化机构内的科技型企业,处于种子期 或初创期阶段,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6 个月;
(二)投资领域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 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等相关研发活动,且拥有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三)已制定明确的经营计划书或商业计划书。
第九条 天使投资机构(人)登记规定。对天使投资机构(人)实行登记制度,分为天使投资机构(人)登记和天使投资机构(人)投资项目登记两类。登记的天使投资机构(人)和天使投资项目,— 12 —
作为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的依据。
(一)天使投资机构(人)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1.洛阳市天使投资机构(人)备案登记表;
2.天使投资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登记证书(复印 件);
3.天使投资机构管理团队从事天使投资或相关业务的管理 人员的资质证书和相关证明;
4.天使投资机构银行资信证明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 5.天使投资人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和投资意向书。
(二)天使投资机构(人)的投资项目应满足本办法第八条 规定。
第十条 申请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的创新型初创企业需提供 以下材料:
(一)洛阳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 身份证明和企业章程(复印件);
(三)上财务审计报告(不足1 年除外),及最近一期 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或企业信誉等级证明;
(四)投资机构(人)与被投资企业、其他股东或合作方签 订的《投资意向合同》及已生效的天使投资决策文件;
(五)其它材料。— 13 —
第三章 运营及投资流程
第十一条 引导资金是政策性非盈利性资金,资金将以项目 资金形式一次性下达,按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对资金实施管理; 积极设立引导资金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主要由资金经理、专 业技术专家和天使投资人等组成,负责对引导资金重大投资事项 的咨询。
第十二条 引导资金投资流程一般包括:
(一)项目遴选。委托管理机构对天使投资机构(人)和科 技型初创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受理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的申请并 提出初审意见。
(二)投资决策。申请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的项目,需经委托 管理机构尽职调查,并向专家咨询组咨询意见后,报领导小组批 准实施。
(三)投资实施。委托管理机构与被投资企业签署《投资合 同》等法律文件,并按合同拨付投资款项。第十三条 引导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
(一)委托管理机构委派专人按照相关约定对被投资企业实 施跟踪、服务,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被投资企业所在的县(市、区)科技局和所在的孵化 机构,协助做好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与创业辅导。
(三)引导资金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增资的,须向专家咨询 — 14 —
组咨询意见后,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第十四条 投资引导资金的退出。
(一)退出条件。一般情况下3 年内退出,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投资的具体情况,确定引导资金的 退出时间:一是所投企业获得新一轮风险投资;二是所投企业的 其他股东提出回购股权申请;三是发生破产或清算;四是《投资 协议》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条款。
(二)退出价格。在退出时间确定后,引导资金可以当时第 三方审计机构确认的市场化估值为依据,由天使资金投向企业的 股东会确定退出价格。
(三)退出决策。投资退出时,由委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投 资退出方案。其中退出总价超过200 万元的须向专家咨询组咨询,咨询意见作为退出方案的参考依据。引导资金所有退出方案需经 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四)退出实施。批准实施投资退出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 公室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实施投资退出。转让对象包括 原创业团队或其他投资者(原创业团队优先)。
第十五条 引导资金单个项目退出后有收益的,退出后净收 益的10%奖励给委托管理机构,60%留存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专户 用于滚动投资,30%奖励给引导资金跟进投资项目的天使投资机 构(人)。
第十六条 所投企业如面临破产或清算情形,引导资金按所 — 15 —
占企业股份比例承担相应损失。
第十七条 天使投资项目处置或清算完毕后,委托管理机构 应向领导小组递交引导资金损失核销报告,经审批后核销。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机构应对引导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分 析,根据引导资金评价依据,联合合作天使投资机构(人)对资金 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于每年4 月底前将书面评价及有关材料
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 择合作银行作为引导资金的托管银行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具体负 责资金保管、拨付、结算等日常工作,并对引导资金投资区域、投资比例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引导资金正常运行。托管银行应每 月向委托管理机构出具监测报告,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二十条 引导资金由委托管理机构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从事贷款、股票、期货、房地产等投资以及赞助、捐赠 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未投资资金只能存放银行。第二十一条 建立引导资金公共财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遵 循天使投资市场规律,建立引导资金特殊风险容忍机制,主要考 核指标是所带动的全市天使投资金额和天使资金投向企业的个 数。— 16 —
第二十二条 委托管理机构应将引导资金投资实施与退出 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备案。每年4 月底前,委托管理机构应向 领导小组提交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领导小组及绩效、审计 部门对引导资金的不定期检查和审计。
5.投资资金的管理 篇五
江苏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完善科技投资体系,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号)要求,省财政厅安排资金对江苏省天使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小微企业(以下简称“苏科投”)的风险予以补偿(以下简称“省天使投资资金”)。为规范和加强省天使投资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省天使投资资金,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投资规定范围内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予以一定的风险投资损失补偿的资金。
第三条在我省设立的天使投资机构面向省内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投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省天使投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市场运作、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省财政厅主要职责是:会同省科技厅制定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确定风险投资损失补偿额,拨付资金并监督管理。
省科技厅主要职责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定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会同省财政厅择优确定入库天使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项目名单;委托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具体做好“苏科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提出省风险投资损失补偿建议。
第三章 支持对象
第六条省天使投资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的天使投资机构。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天使投资机构,是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创业投资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合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主要面向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投资的公司制企业或有限合伙制企业。申请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扶持的天使投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
(二)实收资本(或出资额、管理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或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三)有明确的投资领域,并对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投资累计占实收资本(或管理资金)的30%以上;
— 1—
(四)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实收资本(或管理资金)的10%;
(五)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六)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七)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八)不投资于流动性证券、期货、房地产业以及国家政策限制类行业。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主要从事国家和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非上市科技型企业,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须在江苏省内注册经营,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优先支持入驻经国家和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在苏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优先支持属于国家和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新药证书等自主知识产权(对于科技服务业及模式创新企业,具备科技服务相关资质证书、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或服务标准、拥有支撑其科技服务或模式创新的技术诀窍等);
(五)职工人数应在300人以下,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在10%以上;
(六)企业不属于较大规模法人集团投资成立的公司或与较大规模法人集团具有投资关系的公司(如:子公司等形式);
(七)营业收入应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净资产应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同时,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
(八)企业成立时间应不超过5年。其中:成立时间不超过18个月的,称为种子期企业;成立时间超过18个月(含18个月)的,称为初创期企业。
第四章 操作程序
第九条省天使投资资金采取“地方审核、省级入库”的操作程序。
(一)投资机构入库申报。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向所在市、县(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提出机构入库申请。
(二)地方审核与公示。各市、县(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对申请入库的机构进行审查,提出入库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科技厅。
(三)投资机构入库。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地方上报投资机构的汇总与审核并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同意后纳入省天使投资机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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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项目入库申报。纳入省天使投资机构库的天使投资机构,在向符合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完成首轮实际投资后,可向所在市、县(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提出项目入库申请。
(五)地方审核与公示。各市、县(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对申请入库的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入库意见,并对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科技厅。
(六)投资项目入库。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地方上报投资项目的汇总与审核并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同意后纳入省天使投资项目库。
第十条 天使投资机构和投资项目入库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公布的方式组织。第十一条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实施周期不超过5年。第十二条鼓励各市、县(市)、国家高新区开展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工作,省对其地区的天使投资机构予以优先支持。
第五章 风险投资损失补偿
第十三条 经入库的天使投资项目,从项目入库之日起,5年内发生投资损失,省财政厅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投资损失补偿。其中:
被投企业属于“种子期”,或属于第八条
(二)中优先支持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省财政厅可按照最高不超过机构首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风险投资损失补偿(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机构所在市、县(市)、国家高新区可以按照首轮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风险投资损失补偿。
被投企业属于“初创期”企业,省财政厅可按照最高不超过机构首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风险投资损失补偿(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机构所在市、县(市)、国家高新区可以按照上述机构首轮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风险投资损失补偿。
第十四条项目入库期内,因被投资企业破产清算、股权公开挂牌交易、股权转让等实现投资股权完全退出发生投资损失,由投资机构向机构所在市、县(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提出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申请;市、县(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审查核实后,向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对各地上报的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申请进行审核,提出风险投资损失补偿建议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对投资损失按比例予以补偿。
第十五条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申请须在完成股权退出手续后,由投资机构向机构所在地科技局和财政局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 项目入库期内,机构未提出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申请的,省财政厅不予补偿;机构提出补偿申请的时间以市、县(市)、国家高新区科技部门收到机构申请材料时间为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各市、县(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负责辖区内入库天使投资机构以及天使投资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定期向省科技厅、财政厅报告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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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项目的投后管理情况和被投资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对申请机构、项目入库及风险补偿的天使投资机构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科技厅和各市、县(市)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科技局有权取消已入库天使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项目资格,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不再受理该投资机构的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申请,并依法追究责任:
(一)弄虚作假,或与被投资企业合伙骗取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的;
(二)在日常管理中不配合资金实施情况检查,不按要求提供完整财务报表,投资进展情况等材料的。
第十九条 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处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况提请同级政府进行行政问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1日起施行,2013年1月4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发布的《江苏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1号)同时废止。
6.投资资金的管理 篇六
自查报告
(花垣职校)
根据《中共湘西州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5+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自查与专项自查活动方案>的通知》(州纪发[2010]13号)有关精神,《关于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监督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前期审批情况
1、自查要点一
我校项目于2008年底由省教育设计院完成规划。项目的规划、立项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
2、自查要点二
该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进行。2008年11月3日学校对科技大楼建设项目提出立项请示,2008年11月5日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科技大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作批复(花发改字[2008]113号)。2009年6月5日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花垣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科技大楼基建计划的通知》(花发改字(2009)52号),5月18日进行建设工程勘察,9月18日由县建设局进行施工图初步设计(花建初设审批12号);6月17日由省教育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2009年7月13日由长沙县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完成审图,7月11日由县教育局对建设工程施工招 1
标向县招标管理部门上报申请书,8月12日上报《关于核准花垣县职业教育中心科技楼项目招标事项的请示》,8月12日县发改局下发《关于核准花垣县职业教育中心科技大楼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花发改招字[2009]122号),9月17日项目正式开工。
3、自查要点三
严格执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程序,可研批复地点与初设批复地点完全一致。
4、自查要点四
2009年9月2日花垣县环保局下发《于花垣县职业教育科技大楼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关(花环[2009]20号),9月9日花垣县规划局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09]031(公建)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中。
5、自查要点五
新建项目真实,不存在用已完工建设内容作为新建项目虚假申报问题。
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6、自查要点六
该项目于2009年9月17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当日组织正式开工,工期210天。当年12月底主体完工,目前正筹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按施工进度足额拨付,投资完成情况符合进度要求。
7、自查要点七
该项目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复,开展建设实施工作。
8、自查要点八
该项目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规划、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建设地点、建设方案、图纸、内容与批复相符,没有存在超批复征用建设用地问题。
9、自查要点九
该项目没有存在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没有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但是,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实际,建筑面积有了扩大,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自行解决。
10、自查要点十
该项目没有存在虚报投资完成额问题。
11、自查要点十一
该项目由湖南省湘西吉首建筑安装总公司承建,二级施工资质、二级建造师证、施工单位也是该公司。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2、自查要点十二
该项目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甲方由法人代表龙宗清校长负责,乙方由法人代表石国栋负责。由吉首市和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由湘西自治州正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项目施工监理。该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合同编号为200917)。
13、自查要点十三
该项目按规定按程序进行招投标,2009年8月16日在《团结报》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没有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14、自查要点十四
该项目招标结果与签订的合同一致,签订的合同文本是用湖南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5、自查要点十五
该项目建立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项目单位由校长龙宗清负责,施工单位由法人代表石国栋负责,项目五大责任主体共同严把工程质量关。
16、自查要点十六
该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管理严谨,不存在漏洞,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
17、自查要点十七
该项目对中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18、自查要点十八
该项目的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统一拨付,管理制度健全。
19、自查要点十九
该项目严格执行投资预算,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设计变更验工计价、项目结算、竣工决算等程序,不存在投资超概算或投资规模失控的现象。
20、自查要点二十
该项目实事求是。没有虚报套取中央资金的现象。
21、自查要点二十一
该项目不存在将新增中央投资用于偿还以往债务拖欠的情况,没有滞留、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五、竣工验收情况
22、自查要点二十二
该项目因今年雨季较多,加上用电和用水不正常,工程延期至7月份竣工。按照规定,履行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23、自查要点二十三
该项目为合格工程,可以按期投入使用。
24、自查要点二十四
该项目工程合格按时进行竣工验收,没有出现验收走形式的现象,没有出现未验收先使用的现象,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不存在闲置。
六、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25、自查要点二十五
该项目自始至终所有信息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的。
26、自查要点二十六
7.投资资金的管理 篇七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水利建设,投资资金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工作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基础, 通过提高工程造价的管理力度, 对工程竣工后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 为了推动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 首先要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和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 合理规划工程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使用, 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本文对工程造价管理和水利建设投资资金的使用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的问题分析
1.1 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不到位
目前, 大多数施工企业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时都不太重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没有认识到工程的前期工作对整个工程的影响。通常, 施工单位在准备阶段的投资资金和精力都不多, 多数企业会把整个工程的重心放在工程竣工的决算和审计上, 对于施工前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因此, 在项目资金的预算上会高出很多, 增加了企业的支出成本, 也没有合理的利用项目资金, 最后影响工程竣工后的决算和审计工作。如果前期工作做得不充分, 同时会给施工单位造成多方面的损失, 从而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1.2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 我国的经济体制还处在转轨的过程中, 因此, 在水利工程管理上仍采用二分式的管理, 主要受计划经济的影响, 工程造价管理的体制不够完善, 从而制约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发展。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进程较慢,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的事项复杂, 涉及到工程设计、施工和咨询等方面, 在工程造价的管理上增加了很多的困难, 并且在具体的工程建设中, 工程造价管理也有几个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其主要的管理模式是分单位和分时段的进行。
1.3 工程造价管理监督不到位
在当前的水利工程的招投标的过程中, 不正当的竞争现象较为严重, 还有不合理压低工程造价,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缩短工期和不注重施工质量以及地方政府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这些都扰乱了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发展, 不利于我国水利工程事业的发展, 尤其是在工程造价管理上的不合规, 对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其中, 水利项目建设的资金经常超出预算, 不仅没有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还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成本, 无形中浪费了很多原材料, 最后工程的质量也不合格, 而且一些工程设计的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会私自修改图纸, 一定程度上耽误了工程的进度, 并且设计人员对图纸的修改的精准度和深度不能全面掌握。目前还存在转包行为, 承包方通常会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来招揽工程项目, 并利用合同中的漏洞来谋利, 从而影响了工程造价的管理。而且大多数投资方都期望招标价格低, 没有考虑到承包方和商家的利益, 出现了严重转包行为, 进一步影响了工程造价的管理。
1.4 工程造价管理中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单位管理机制仍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因此, 单位的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不高, 缺少责任意识, 而且在单位内部的管理上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 员工缺少进取心, 不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优势, 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发展。
2 提高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2.1 加强前期工程工作的管理
在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上, 首先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本文主要从加强前期的工程项目的管理进行阐述。对工程设计实行限额的方式, 并对相关的设计部门实施相应的激励制度, 对超出预算的部门进行惩罚, 节省开支的部门给予奖励。从而提高工程设计者的创新性和工作的积极性, 还要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监督力度。对于超出工程预算范围的要分析其主要原因, 并且要加强执法力度, 从而掌握好工程的静态投资情况。但在工程造价管理上, 也存在一些动态因素, 在施工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的意外情况发生, 从而影响工程造价的管理。因此, 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保证施工过程和决算都能顺利进行。
2.2 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实现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科学化的有效保障。通过建立统一性的造价管理部门, 能够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效率, 还要对工程造价管理单位制定规范的管理措施, 从而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此外, 管理部门还要协调工程造价单位之间的关系, 从而维护各方的利益, 保证工程造价管理能与具体的施工情况有效的结合。最后, 在工程造价的管理形式上也要进行改善, 改变以往由政府机关管理的方式, 逐渐向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发展。
2.3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核算方式
目前, 国内水利水电工程中的造价管理方法主要是以定额法来进行核算, 要让工程造价的科学性得到保障, 恰当、准确的开展定额体制是关键, 在进行工程定额的工作中, 要增强对定额管制工作的关切度, 建立有针对性的管理网路、管理部门。而且还必须引入现代化的创新技术和人才, 使水利水电工程的专业定额核算方法与筹集资金的对策能够得以完善, 造价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应该不断强化自身的专业技能, 水利建筑工程的造价费用组成完善工程造价中的有效鼓励机制, 水利水电工程的造价管理应运用合同管理来有效实施, 经过严谨的赏罚体制完成工程造价的合理缩减, 从工程前期准备时段到完工时段, 对所投资金要严格管控, 水利水电工程创建部门和设计、施工部门要根据工程进行的具体情况, 定制详细严谨的合同, 明确投资方与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义务和权利, 提升工程的整体质量。
2.4 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督查力度
水利水电工程的造价管理过程中一定要加强督查的力度。各种水利水电工程在创建, 其规模、复杂程度、承包方的能力、工程造价所需的材料质量等都是不同的, 要求投资方应该加强对其检查的力度。水利水电工程的出资、决策主体是项目法人, 其一定要承担好审查工作, 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有效进行, 建筑部门还可以运用外聘的方法, 把监管单位和监管人员引入工程造价的管理中, 形成对建设资金全面性、动态性的管理模式, 以提高工程的质量, 增加造价和预期目标的契合度, 使工程得以顺利完工。
结束语
综上所述,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因此, 要加强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的管理, 提高水利建设资金的利用率, 促进我国水利建设的发展。本文对工程造价管理的研究仍存在不足之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有更深一步的研究, 相信我国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会有更大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兰运龙.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研究[J].广东科技, 2014 (8) .
8.投资资金的管理 篇八
关键词:跨境资金流动 组合投资 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当谈论跨境资金流动时,涉及三个主要部分:直接投资(FDI)、组合投资(portfolio investment)和银行借贷(bank loan)。这三者比较容易区分:直接投资的投资对象是生产性资本即企业,组合投资的投资对象是金融性资本即股票和债券,银行借贷主要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国外居民进行的信贷。
从资金流出角度,根据IMF全球国际收支表,2013年全球FDI流出规模为1.86万亿美元,组合投资规模为1.62万亿美元,其他投资规模为0.26万亿美元,可见组合投资规模已经与FDI规模相差无几。那么如何跟踪组合投资?组合投资的规模、类别和国别主要有何特点?
跨境组合投资基本情况
目前,跟踪组合投资的数据有:国际收支中的国际投资头寸(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osition,IIP);机构调查和汇总数据,如IMF的CPIS(Coordinated Portfolio Investment Survey);频率更高的资金流动数据,如EPFR(Emerging Portfolio Fund Research)。
笔者先通过CPIS数据对跨境的组合投资情况进行初步了解。从跨境组合投资的规模看,2013年底,IMF有统计的全球跨境组合投资规模为46.6万亿美元1,相比2012年增长6.9%。从历年增速看,在全球金融危机前,跨境组合投资增速较快,危机后增速已经出现了平台式下降。具体来看,2002—2007年,全球跨境组合投资的增速均值为21.0%,但2010—2013年增速均值只有5.7%。
为使大家对全球跨境组合投资规模有一直观的认识,本文使用该数据占全球名义GDP的比例来看其规模到底有多大。数据显示,2013年底全球跨境组合投资规模占全球GDP的比例为61.6%,从历史来看,这一比例基本围绕56%波动(见图1)。
从投资标的看,长期债券投资在跨境组合投资中占比一直最高,短期债券占比最低,股票占比仅次于长期债券。2013年,长期债券、股票和短期债券的投资占比分别为50.9%、42.7%和6.4%。从历年均值看,长期债券、股票和短期债券占比中枢分别为53.8%、38.6%和7.6%。在金融危机后,随着企业盈利改善和流动性呈现宽松态势,股票投资占比逐步提升,而长期债券投资占比略有下降(见图2)。
图1 历年全球组合投资规模占全球GDP的比例
数据来源:方正证券研究所
图2 跨境组合投资中投资标的占比情况图3 美国、英国和卢森堡是三大资金流出国家
数据来源:方正证券研究所数据来源:方正证券研究所
那么谁在投资海外市场?根据资金流出统计,资金流出规模最大的五个国家依次是美国、英国、卢森堡、日本和德国(见图3),前十大资金流出国家占全球组合投资规模的比例达到70%,这与部分发展中国家统计数据缺失也有一定关系。从资金流入角度,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卢森堡是2013年全球组合投资资金流入前五大国家。
全球股票和债券投资资金流动的驱动因素
EPFR统计了全球主要基金的规模和国别配置比例,本文使用的是EPFR统计的流入股票和债券的总体资金规模数据。
首先看驱动股票投资资金流动的因素。一是经济基本面,如全球PMI、经济意外指数,这可以归纳为影响企业盈利的因素;二是流动性状况,如长期利率水平、金融状况指数、美元流动性,这可以归结为影响股利贴现模型(Dividend Discount Model,DDM)中折现率的因素;三是投资者情绪,如标普500隐含波动率指数VIX,反映投资者的恐慌情绪;四是技术指标,如股票指数过去的收益,因为很多投资者都是动量投资者。
图4显示了全球股票流入资金与花旗G10经济意外指数的相关关系,图5显示了全球股票流入资金与10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的相关关系。经过对比可以发现,股票资金流动和经济意外指数(经济基本面)同向波动,但与美国国债利率(流动性状况)反向波动,基本符合预期。
此外,笔者使用上述的经济意外指数、长期国债利率、VIX指数等指标,对股票资金流动进行简单线性回归分析,以捕捉股票资金流动的基本趋势。结果显示,随着截取时间段的不同,模型的解释力度大约在20%~30%之间波动。从拟合值看,模型基本捕捉了股票资金流动的趋势,但实际资金流动的波动要明显大于模型的预测(见图6)。需要说明的是,部分指标可以相互解释,比如美元流动性增速与全球经济同向波动,但这里不对模型进行严格界定。
图4 经济基本面影响股票资金流动图5 利率基本与股票资金流动反向波动
数据来源:方正证券研究所
编辑注:左轴去掉千分符,左轴上方加上“百万美元”,灰色图例改为“股票资金流入合计(4周移动平均,左轴)”,红色图例后均加(右轴)
数据来源:方正证券研究所
编辑注:左轴去掉千分符,左轴上方加上“百万美元”,右轴上方加上“%”,灰色图例改为“股票资金流入合计(4周移动平均,左轴)”,红色图例改为“10年期美国国债利率(右轴)”
图6 模型捕捉了股票资金流动的基本趋势图7 债券资金流动受货币政策影响
数据来源:方正证券研究所
编辑注:左轴上方加“百万美元”,灰色图例改为“股票资金流入合计(4周移动平均,左轴)”,红色图例改为“模型预测值”数据来源:方正证券研究所
编辑注:左轴去掉千分符,左轴上方加上“百万美元”,灰色图例改为“债券资金流入合计(4周移动平均,左轴)”,红色图例后均加“(右轴)”
其次看驱动债券投资资金流动的因素。一是货币政策,货币政策决定了政策目标利率的变动方向,从而影响其他利率;二是金融状况指数,金融状况指数可以反映总体资金面的松紧,从而对债券投资资金流动产生影响。
图7和图8分别显示了债券资金流动与货币政策意外指数、金融状况指数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货币政策意外收紧对债券投资资金流动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典型案例如2013年年中的削减恐慌(taper tantrum),当时伯南克暗示将终结QE3,导致资金大幅流出债券市场。芝加哥联储的金融状况指数(FCI)也对债券资金流动有所影响,金融状况紧张时,资金流入债券市场的规模会下降甚至流出债券市场。
用上述两个指标对债券市场资金流入规模进行简单线性回归分析,模型解释力度大约在20%左右。与股票资金流动模型一样,债券流动模型也扑捉到了债券资金流动的基本趋势,但实际的资金波动要比模型预测大得多(见图9)。
需要说明的是,已有文献中总结的影响债券投资资金流动的因素还包括通胀类指标,如通胀水平、通胀意外指数,但通胀相关指标加入模型后,影响并不显著,可能在危机后通胀总体并不成为投资决策中的重要一环,但这不意味着未来还会如此。
图8 金融状况对债券资金流动有所影响图9 模型捕捉了债券资金流动的基本趋势
数据来源:方正证券研究所
编辑注:左轴上方加上“百万美元”,灰色图例改为“债券资金流入合计(4周移动平均,左轴)”,红色图例改为“芝加哥联储FCI(右轴)”数据来源:方正证券研究所
编辑注:左轴上方加上“百万美元”,灰色图例改为“债券资金流入合计(4周移动平均,左轴)”,红色图例改为“模型预测值”
跨境组合投资的国别配置
笔者通过总结发现,关于跨境组合投资的国别配置,已有文献结论较为杂乱,指导性有限。笔者认为,最简单的观察国别配置规律的方法是看国别资金流入的相关系数。本文分别统计了主要发达国家(美国、日本、英国和发达欧洲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巴西、印度、俄罗斯和中国)债券投资资金流入和股票投资资金流入的相关系数,数据使用EPFR国别净流入的周度数据,时间跨度从2011年1月至2015年6月。EPFR国别净流入数据是使用基金规模乘以国别配置比例减去期间收益得到的。
表1是国别债券净流入相关系数表,表2是国别股票净流入相关系数表,通过对比分析我们可以从中得出以下结论:
表1 主要国家债券资金净流入相关系数一览
美国日本发达欧洲英国巴西印度俄罗斯中国
美国1.00 0.39 0.38 0.32 0.33 0.31 0.37 0.19
日本0.39 1.00 0.52 0.54 0.59 0.55 0.64 0.22
发达欧洲0.38 0.52 1.00 0.62 0.27 0.45 0.35 -0.03
英国0.32 0.54 0.62 1.00 0.40 0.43 0.43 0.06
巴西0.33 0.59 0.27 0.40 1.00 0.68 0.82 0.43
印度0.31 0.55 0.45 0.43 0.68 1.00 0.74 0.35
俄罗斯0.37 0.64 0.35 0.43 0.82 0.74 1.00 0.48
中国0.19 0.22 -0.03 0.06 0.43 0.35 0.48 1.00
注:相关系数表示不同国家间资金流入同向或反向的概率,例如,资金同时流入美国和日本债券市场的概率为0.39;资金同时流入发达欧洲国家和中国债券市场的概率为-0.03,即在这两个市场间不会同时配置。
数据来源:方正证券研究所
表2 主要国家股票资金净流入相关系数一览
美国日本发达欧洲英国巴西印度俄罗斯中国
美国1.00 -0.05 0.10 0.16 0.16 0.13 0.25 0.11
日本-0.05 1.00 0.25 0.27 -0.06 -0.03 -0.04 -0.17
发达欧洲0.10 0.25 1.00 0.82 0.14 0.34 0.20 0.06
英国0.16 0.27 0.82 1.00 0.11 0.23 0.17 0.11
巴西0.16 -0.06 0.14 0.11 1.00 0.66 0.61 0.51
印度0.13 -0.03 0.34 0.23 0.66 1.00 0.58 0.41
俄罗斯0.25 -0.04 0.20 0.17 0.61 0.58 1.00 0.37
中国0.11 -0.17 0.06 0.11 0.51 0.41 0.37 1.00
数据来源:方正证券研究所
第一,股票流入相关系数普遍低于债券流入相关系数。即在大类资产配置上,债券市场资金流入的趋同性更加紧密。
第二,发达国家侧重地区配置,发展中国家侧重新兴市场整体配置。这让笔者联想到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发达国家替代效应更多一些,发展中国家收入效应更多一些。对发达国家而言,国家因子更加重要,导致发达国家债券或股票市场资金流入的相关性相对较低;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全球因子更重要,即投资者对新兴市场整体看法最为关键,所以发展中国家债券和股票市场资金流入的相关性相对较高。表现在相关系数上,就是表1和表2中左上角数字比右下角数字普遍要小。
第三,发达国家中美元资产和非美元资产二元对立。在发达国家中,最重要的配置决策首先是美元资产和非美元资产配置比例问题,表现在表1和表2中,就是美国和其他发达市场间的相关系数比其他发达市场之间的相关系数要低。
第四,区域因子是资产配置的重要一环。地域相邻国家的债券或股票资金流入的相关系数更高一些,比如发达欧洲和英国的相关系数在发达国家之间算是最高的。曾有文献证明,地域偏好其实就是基金经理倾向于投资距离自己更近国家的证券市场。
注:1.其规模比IMF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组合投资数据大很多,可见IIP存在低报情况、数据质量较差。
作者单位:中天嘉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投资资金的管理 篇九
大财建[2006]7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过程中的财政资金管理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连市财力投资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大财基字
[2001]120号),我局制定了《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资金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资金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大连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代建制实施过程中的财政资金管理程序,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大连市财力投资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大财基字[2001]12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大连市代建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称代建单位),由其负责项目的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建设单位使用的制度。
第二章 资金拨付、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 代建项目的财政性资金管理实行报账制,即参与项目代建的各资金申请单位,根据批准的投资计划、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施工进度和项目实施合同书,填写拨款申请表并附有效报账凭据,按规定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批拨款的管理制度。
参与代建项目前期阶段的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财政资金时也实行报账制。
第四条 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代建单位的代建费、设计单位的设计费、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费、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费、材料(设备、劳务)供应商的材料(设备、劳 务)费、监理单位的监理费等费用的申请,均应由资金申请
单位填写相应拨款申请表并附有效凭据,经有关单位确认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将相关费 用拨付至资金申请单位。
第五条 代建项目前期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的,项目前期费由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并纳入项目总投资。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局安排前期费用后(分项目建设内容中包括项目 前期工作和前期费单独列项两种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合同、招标文件、费用票据等资料,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拨付。审核通过的前期管理费由市财政 局直接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代建项目前期工作由代建单位负责的,项目前期费由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并纳入项目总投资。市发改委与市财政 局安排前期费用后(分项目建设内容中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和前期费单独列项两种情况),代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进度,提供有效的合同、招标文件、费用票据 等资料,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拨付。审核通过的前期管理费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项目代建单位。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工程进度、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凭有效的招标文件、合同(包括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及劳务采购合同等)、费用票 据、工程结算认定书等资料,填写《代建项目工程进度拨款申请表》(附件一)并经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报请市财政局拨付建设资金。市财 政局审核相关资料后,通知施工单位开具财政资金收款收据,施工单位应将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原件送市财政局、复印件送代建单位。市财政局收到代建单位《代建项 目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到达确认函》(附件六)后,直接将建设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收到财政拨款后,应将财政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送项目代建单位。
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大连市的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专项工程资金账户,严格资金管理。
第七条 实行政府采购的工程,政府采购预算由项目代建单位代为编制,交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政府采购。
采购物资(劳务)供应商申请资金时填写《代建项目非工程款拨款申请表》(附件二),并附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经项目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确认后,报送市财 政局。市财政局审核相关资料后,通知采购物资(劳务)供应商开具财政资金收款收据,采购物资(劳务)供应商应将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原件送市财政局、复印件送 代建单位。市财政局收到代建单位《代建项目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到达确认函》(附件六)后,直接将建设资金拨付到采购物资(劳务)供应商。采购物资(劳务)供 应商收到财政拨款后,应将财政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送项目代建单位。
物资(劳务)供应商应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严格资金管理。
第八条 设计单位申请设计费时,应填写《代建项目非工程款拨款申请表》(附件二),并附设计委托合同等资料,经项目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确认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 政局审核相关资料后,通知设计单位开具财政资金收款收据,设计单位应将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原件送市财政局、复印件送代建单位。市财政局收到代建单位《代建项 目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到达确认函》(附件六)后,直接将建设资金拨付到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收到财政拨款后,应将财政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送项目代建单位。
设计单位应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严格资金管理。
第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招标代理费时,应填写《代建项目非工程款拨款申请表》(附件二),并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等资料,经项目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确认后,报送市 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相关资料后,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财政资金收款收据,招标代理机构应将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原件送市财政局、复印件送代建单位。市财政局 收到代建单位《代建项目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到达确认函》(附件六)后,直接将建设资金拨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财政拨款后,应将财政资金到账凭 证复印件送项目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应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严格资金管理。
第十条 监理单位申请监理费时,应填写《代建项目非工程款拨款申请表》(附件二),并附项目监理合同等资料,经项目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确认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 政局审核相关资料后,通知监理单位开具财政资金收款收据,监理单位应将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原件送市财政局、复印件送代建单位。市财政局收到代建单位《代建项 目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到达确认函》(附件六)后,直接将建设资金拨付到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收到财政拨款后,应将财政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送项目代建单位。
监理单位应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严格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经大连市代建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实施代建制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应在项目前期阶段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期 间,代建单位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基建支出预算、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进行管理,并应每月向市财政局报送《代建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 月报表》(附件三);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项目监理情况及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存在下列情况,市财政局不予报账或拨付资金:报账内容未列入财政资金投资计划的;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据的;资金申请单位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的;拼盘项目中其他资金不及时、足额到位的;其他违反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第十三条 市财政局依据国家和大连市有关规定,通过对资金申请、账户管理、资金使用、财务报表等审查,加强对政府投资代建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稽察、评审和监督。
第三章 财务资料交付
第十四条 代建项目前期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认真整理发生的前期费用会计核算账目,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移交项目代建单位统一核算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代建单位按基建财务制度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发生的项目前期费用。市财政局委托投资评审机构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后,向项目代建单位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同时抄送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六条 资金申请单位向代建单位提供的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复印件和到账凭证复印件,是代建单位办理项目决算的重要依据。为保证决算资料的完整性,各资金申请单位应及时向代建单位提交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和到账凭证复印件,代建单位应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后,项目代建单位将项目所有工程、财务资料按规定归档并移交项目建设单位,并按市财政局批复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和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资产交付和产权登记工作。
第四章 代建管理费管理
第十八条 政府招标产生的项目代建单位,其代建管理费标底由市财政局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编制,实际发生的代建管理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第十九条 项目代建单位的代建管理费原则上不能超过本办法确定的代建管理费总额控制数(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四)。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报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根据代建项目实际情况审核。
项目代建管理费由市财政局核定。项目代建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前,市财政局将核定的代建管理费批复给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代建单位,作为签订代建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条 代建管理费与代建单位的代建内容、代建绩效挂钩。市财政局根据代建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对项目代建单位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奖励资金从项目结 余资金中开支。代建管理费的拨付以工程进度、建设质量等为依据,原则上预留20%的代建管理费,待项目竣工一年后再支付。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期间,经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增加预算的代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原则上不予调整,预算增加数额超过原投资额10%的,代建单位可以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增加。
经有关部门批复减少预算的代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原则上也不予调整,预算减少数额超过原投资额10%的,市财政局将同比例降低建设单位管理费。
第二十二条 代建单位申请代建费时,应填写《代建项目代建管理费拨款申请表》(附件五),并附代建委托合同等资料,经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
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确认代建管理费后,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应设立代建费专项账户,严格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除建设单位前期工作发生必要的费用经批准可列支外,任何单位不得再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四条 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前,应向市财政局提交履约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的担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工期竣工验收合格。履约担保的金额原则上为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投资或初步建设概算投资的10%-30%。具体金额根据项目行业特点及代建方式,在项目招标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五条 代建单位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工作,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市财政局将暂停资金拨付。
第二十六条 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后,如决算投资比合同约定投资有结余,代建单位可参与分成。其中一定比例的政府投资结余资金作为对代建单位的奖励(具体比例在市财政局批复代建管理费时一并明确),其余部分上缴市财政。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结余部分分成办法,由建设单位在代建合同中确定。
第二十七条 代建单位如未能完全履行代建合同规定,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 额一律从代建单位银行履约保函中抵扣,履约保函金额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由代建单位使用自有资金予以赔偿。
代建单位造成的损失额或投资增加额由市财政局委托投资审核机构认定。第二十八条 市财政局对代建项目进行稽察、评审、审计、监察过程中,如发现代建单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将中止拨付代建管理费。因代建单位违规违纪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代建单位负责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仍按现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六:大连市代建项目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到达确认函
大连市财政局:
我单位已收到(注1)送来的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复印件一份,收据金额为 万元(注2)。
注1)是由我单位代建的(注3)项目的(注4)单位。该项目竣工时,该收款收据将作为我单位编制竣工决算的依据。
此函
代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此处填写财政资金收款收据的收款单位。
2、此处填写财政资金收款收据的收款金额。
3、此处填写代建单位承担的代建项目名称。
10.投资资金的管理 篇十
发文文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审计署
发文时间: 2011-3-25 编辑时间: 2011-3-25 实施时间: 2011-3-25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发文内容:
2010年以来,审计署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并对重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10年6月至9月,审计署对吉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陕西、南京、大连、宁波、青岛10省(市)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10省(市)党委、政府和中央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央制定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揽子计划,截至2010年6月,共安排中央投资项目36799个,计划投资总额3147.92亿元。同时,还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加大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力度,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管理,保证了中央投资项目总体顺利实施,中央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揽子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在10省(市)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府扩大内需投资的安排及项目实施,有力地拉动了经济增长。10省(市)在及时转批分解和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计划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安排地方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带动了社会投资,推动经济发展保持总体向好势头。据各地统计资料显示,2010年1月至6月,10省(市)国民生产总值较上年同期增长率均达10%以上,其中6个省(市)超过15%;10省(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率均达10%以上,其中3个省(市)超过30%,6个省(市)为20%至30%,1个省(市)为13.4%。
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增加,企业经营形势不断好转。在扩大内需投资中,加大了用于职业培训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投入,各地还采取一系列措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企业发展能力。2010年1月至6月,10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率均达6%以上,其中7个省(市)在10%以上;10省(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率均达10%以上;10省(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较上年同期增长率均达15%以上,其中5个省(市)在25%以上。
三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总体建设较为顺利。据10省(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供的资料,截至2010年6月,发展改革委共安排10省(市)中央投资扩大内需项目36799个,计划总投资3147.9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89.59亿元,地方政府配套投资727.95亿元,银行贷款750.33亿元,建设单位自筹459.32亿元,其他资金220.73亿元。已到位建设资金2683.1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68.21亿元,地方政府配套投资526.35亿元,带动银行贷款、建设单位自筹等社会投资1288.6亿元,已完成投资2099.22亿元。
二、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从审计调查和重点抽查的情况看,相关部门和10省(市)能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项目建设单位基本能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管理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等问题。
审计调查中也发现,10个省(市)共94个投资项目及项目执行单位存在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够严格、资金和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其中承担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66个(占10省市36799个中央投资扩大内需项目的0.18%)、地方投资项目5个、社会投资项目23个。审计署已依法向相关地区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发出审计意见,并抄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督促整改。有关地区已经和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情况是:
(一)18个项目建设或执行单位用已完工项目或主体工程已完工项目申请、使用虚假资料申报或多头申报等违规方式,获得中央投资13915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已对上述项目采取收回资金或调整项目计划、加强监督管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整改措施。
(二)46个项目执行国家土地和环境保护政策不够严格。其中9个负责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单位和21个社会投资项目存在未取得环境评价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越权审批或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相关设施等问题;13个负责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单位、3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和2个社会投资项目违规占用土地8256.8亩,其中耕地2753.89亩。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已对上述项目采取专案调查处理、购建环保设施、补办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等整改措施。如海南省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海南省国营南海农场违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作出限期6个月改正及罚款63.4万元的处罚决定;南京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城市配送”项目未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站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项目单位正在按规定补办环保验收手续。
(三)35个项目建设的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其中31个负责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单位、1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单位违反招投标规定;4个中央投资项目执行单位、1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执行单位存在违法转包或违规分包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已采取对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处罚和责成项目业主单位加强项目管理等整改措施。
对其他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按照国务院要求进行整改。审计署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并将适时向社会公告。
附件:1.违规申报获取中央投资单位及整改情况表.xls
2.执行国家土地和环境保护政策不够严格单位及整改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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