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补偿标准

2024-09-28

宅基地补偿标准(精选4篇)

1.宅基地补偿标准 篇一

2016年新农村建设宅基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新农村建设宅基地有补偿吗

一看你们和村里签了协议没,有协议,按照协议办;二看你们当地政府是否出台相关政策没有,宅基地是免费提供还是按照建筑面积给与补贴。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2.宅基地补偿标准 篇二

在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中,是不是一定要有户口(引进人口除外)才能得

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呢?并非如此。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土地,目前宅基地房屋的拆迁与城镇国有土

地上房屋的拆迁采取的是不同的补偿标准,因此在相应的安置方案和家庭内部分

配上存在很大差异。

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房屋价格一般采取市场评估价,综合房屋产权和

土地使用权评定一个总的单价。而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区分房屋和土地权

利,房屋根据经评估的建安重置价予以补偿,土地则按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予以

补偿。在价格认定上采用不同的标准,导致两种房屋能获得的货币补偿款悬殊。同时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的认定,一般以房产证(商品房、售后公房)

或土地证(自建私房)为主,而农村宅基地房屋权属的认定,则并不以土地证为

主,因为一般土地证上仅为户主一人,而宅基地房屋应是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其

权利人不仅包括土地证权利人,也包括建房用地的申请人员。因此宅基地房屋权

利人通常是数人。如果经历了历次翻建、扩建、重建等,权利人还可能发生增减

变化。即使立基人为未成年人,对新建房屋未作出相应贡献,也同样享有宅基地

房屋权利,这是因为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享有同样的宅基地权利,而农村房屋价值

中土地使用权价值远高于房屋建造产生的价值,因此未成年人未在建造房屋时作

出贡献也可以忽略不计。

因此由于权利归属的不同,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房屋的货币补偿款应归房屋权利人所有,由房屋权利人妥善安置同住人。而集体土地上

3.宅基地补偿标准 篇三

标准执行

来源:华律整理 日期:2012-07-24

哈尔滨补偿标准出台耕地土地补偿费按10倍标准执行

群力堤及群力新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出台,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10倍补偿标准执行,征收耕地的土地安置补助费按6倍标准执行。昨天,群力新区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对补偿标准进行了解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次群力堤及群力新区土地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塑料大棚14元/平方米×10倍;砖墙大棚18元/平方米×10倍;节能四季温室大棚30元/平方米×10倍;菜地3.8元/平方米×10倍。旱地2.79元/平方米×10倍;由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划定为菜田保护区的旱地,或者出具历年缴纳菜田农业税(免征农业税之前)证明材料的旱地,按34.97元/平方米(3.8元/平方米×9+0.77元/平方米)补偿。

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塑料大棚14元/平方米×6倍;砖墙大棚18元/平方米×6倍;节能四季温室大棚30元/平方米×6倍;菜地3.8元/平方米×6倍;旱地2.79元/平方米×6倍,其中由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划定为菜田保护区的旱地或者出具历年缴纳菜田农业税(免征农业税之前)证明材料的旱地,按22.8元/平方米(3.8元/平方米×6倍)补偿。

———征地后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可以超过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6倍,但最高不得超过15倍执行;被占地单位征地后人均耕地低于0.5亩时,被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可以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15倍,但最高不得超过20倍执行。———宅基地和企业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100元/平方米。鱼池用地补偿3.8元/平方米×16倍=60.8元/平方米(包括鱼池建设费和成品鱼补偿费)。鱼池内有鱼苗的,按征用渔池水面面积给予1.5元/平方米鱼苗补偿费;未利用土地、牧草地、苇地补偿标准,按“两菜一旱”10倍给予土地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竹木塑料大棚20元/平方米;钢架结构塑料大棚30元/平方米;竹木结构砖墙大棚60元/平方米;钢架结构塑料砖墙大棚80元/平方米;节能四季温室120元/平方米;工作间120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按当年实际发生给予补偿。有青苗的给青苗,没青苗的不予补偿,标准按照哈政发(2000)21号文件规定标准实行。

4.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篇四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归属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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