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024-09-07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4篇)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篇一

【发布单位】新余市

【发布文号】余府发[2002]12号 【发布日期】2002-03-02 【生效日期】2002-03-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余府发[200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按照WTO规则要求,市政府对《新余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三月二日

新余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凡在本市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活动,是指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委托、承接及相关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第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的程序,保证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

未经原勘察设计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第四条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分割、封锁、垄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

第五条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或投诉。

第二章 勘察设计业务的委托与承接

第六条第六条 凡在本市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均应办理委托勘察设计业务手续,并具备以下条件:

㈠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或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㈡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第七条 委托方应当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证书且与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接方。

第八条第八条 委托可以通过竞选委托或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竞选委托可以采取公开竞选或邀请竞选的方式。建设项目总承包业务或专业性工程也可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第九条 承接方必须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严禁无证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个人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十条第十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在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勘察设计工作,不得私自挂靠承接勘察设计业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注册人员不得出借、转让、出卖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和职称证书。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承接方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 合同审查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凡在本市境内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必须使用国家制发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法文本。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委托方和承接方应当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合同文本中约定勘察设计费。双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收费标准的规定,任意降低勘察设计费用。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经委托方和承接方签定后,双方应将合同文本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审查。审查内容:

㈠委托方和承接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㈡承接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在收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后3日内提出意见(《建设工程勘察合同》2日内提出意见),不合格的令其修改后重新报送。

勘察设计合同未经报送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项目规划报建和施工许可手续。

第四章 图纸签章审查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凡在本市境内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图纸签章的审查。未经图纸签章审查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项目规划报建和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图纸签章内容要求:

㈠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勘察设计资格等级、勘察设计证书编号、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图纸内容、比例、出图日期等;

㈡签名栏内应有绘图设计、校对、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查审定等内容;

㈢特级和一、二级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由具有甲、乙级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必须有专业负责人、总建筑师签名。在设计图纸右下角必须有相应等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签名,并加盖注册职业专用章。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图纸签章行政审查的内容:

㈠是否持有效证件(即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和收费资格证书及工商营业执照)的勘察设计单位;

㈡是否使用合法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

㈢设计周期是否符合规定,签名人是否属该单位在岗人员,主持设计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等级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资格;

㈣是否超越资质等级项目,是否办理了越级批准手续;

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收取。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报建工程项目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㈠由勘察设计单位填写的《新余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图纸签章审查表》;

㈡报建项目施工图一套,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审查后,凡符合签章内容要求的工程,应在审查表和主要蓝图(总图,平、立剖面图)上加盖“新余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图纸签章”;

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第五章 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无效,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可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无证设计、超越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业务的;

㈡出卖、出借、转让伪造资质证书、图签、图章,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采取不正当手续,承接业务的;

㈢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或借用手续,私下拉人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㈣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收费的;

㈤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的;

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承接方因工作失误,造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应当无偿补充勘察设计、修改完善勘察设计文件。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减收、免收勘察设计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注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一年、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理,可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无证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私人挂靠、私人组织或参与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活动的;

㈡剽窃、抄袭、非法出售和转让勘察设计单位的专有技术、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或将其用于合同以外的工程项目的;

㈢出借、转让、出卖资格证书、执业印章或私自为其它单位设计项目签字、盖章或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㈣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收受回扣的;

㈤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99年5月18日印发的《新余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办法》(余府发[1999]27号)同时废止。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篇二

然而当前工程勘察行业技术水平普遍不高, 属于技术劳务混合型业务, 市场竞争激烈, 呈现“低质低价”恶性竞争的局面, 市场环境非常恶劣本文试从研究工程勘察行业市场环境现状入手, 分析其背后深层原因, 并初步探索构建“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工程勘察行业市场环境的相关建议。

1 市场环境发展背景

1)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不断调整完善, 进一步加速工程勘察行业技术和劳务分离。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单位资质管理, 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 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随着投资体制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竞争机制的不断完善, 资质管理面临较多的挑战。国家建设部先后对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进行了修订和调整, 完善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劳务资质, 一方面, 通过综合资质的实施进一步拓宽了工程勘察行业单位的业务范围;另一方面, 劳务资质的推出进一步推动工程勘察行业技术和劳务分离, 有利于促进行业单位的专业化发展和核心优势塑造。

2) 国家相关部门推动产业机构升级, 鼓励发展承包商体系, 进一步加剧了工程勘察行业单位的生存压力。

随着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推进, 1999年以来, 我国相继出台了有关工程总承包的各项政策, 着力改变平行承包模式, 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在相关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 未来工程建设领域将逐步形成以总承包商为整合主体, 有效整合相关专业承包商、劳务分包商, 满足业主一体化、综合化需求的承包体系。工程勘察单位由于所处行业价值链中的位置, 难以承担起总承包商的角色, 逐步丧失在一级市场承接业务的机会, 在整个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处于不利地位, 生存压力加大, 作为专业承包商, 未来工程勘察单位发展面临分化。

3) 国家推动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 将有利于促进工程勘察行业单位拉开差距, 形成合理的行业梯队。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 技术创新被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在市场经济及知识经济的双重压力下, 及国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承包商体系建设的背景下, 工程勘察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 通过技术创新可以塑造核心竞争优化, 形成竞争壁垒, 进一步促进行业分化, 促进行业合理梯队的形成。工程勘察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领域中重要的智力服务队伍, 有必要进一步重视技术创新。

2 市场环境发展现状

在行业管理相关政策的演变之下, 行业市场相关要素也发生了剧烈变化, 以下借鉴波特的“五力分析模型”, 从客户角度、潜在进入竞争者、同业竞争者、供应商等角度对工程勘察行业市场环境发展现状进行简要分析。

1) 客户的角度

在多年来工程建设市场持续繁荣的推动下, 工程勘察行业市场也呈现迅猛发展的势头。但工程建设中, 业主过分关注短期经济利益, 对于工程勘察的重视程度不够;随着准入门槛降低和市场逐步开放, 行业竞争主体数量增长速度超过市场规模的增长速度, 形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 多采用低价竞争的手段来承揽业务, 压价竞争越演越烈, 恶性竞争屡屡发生。在这种趋势之下, 工程勘察单位经济效益越来越差, 无暇关注技术创新、内部管理优化等持续发展动力的塑造, 逐步陷于“低质低价”的恶性循环, 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2) 潜在进入者的角度

2009年9月1日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执业管理制度, 同时, 11月底发布的《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中针对工程勘察单位明确提出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的要求, 这将为其它行业设计单位进入工程勘察领域创造有利条件, 届时整个行业竞争将更加剧烈。随着国家对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不断优化调整, 突出利用市场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这将有利于推动工程勘察行业单位形成合理梯度分布的导向, 未来具备较强综合实力的单位将占据梯队顶端, 较多不具备核心优势、聚焦低端传统业务的行业单位将成为行业梯队的低端, 这部分竞争将更加激烈。

3) 同业竞争者的角度

过去行业和行政区域割据的背景下, 导致工程勘察行业单位多选择“小而全”、“大而全”的发展模式。随着国内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部署, 市场热点逐步发生转移, 部分市场萎缩或产能过剩行业内的工程勘察单位面临较大生存压力, 在市场一体化进程的推动下, 市场也进一步聚焦, 行业竞争加剧, 业务分散、竞争力不强等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压价等恶性、无序竞争成为行业“常态”;另外, 市场门槛降低, 挂靠现象增加, 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 招投标行为不规范, 加之, 主管部门管理难以到位, 导致行业秩序混乱和无序竞争, 甚至滋生腐败, 市场管理难度加大。

4) 供应商的角度

随着国家推进工程勘察行业技术和劳务分离, 工程勘察单位普遍采取了钻探业务分离、劳务分包的运作模式;加之, 劳务队伍鱼龙混杂, 分包管理缺乏必要的控制, 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普遍存在, 对于业务质量难以控制, 对于工程勘察单位的品牌声誉产生了较坏的影响。

3 结论及相关建议

工程勘察是我国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是一项将固定资产投资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前导性工作, 是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选址和设计的重要依据, 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 建立“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促进工程勘察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国民经济的稳健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工程勘察行业市场环境相关问题的解决:

1) 国家相关立法机构需要通过相关法律的完善, 明确和提升工程勘察行业的地位和作用, 明确工程勘察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责任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其前导性作用, 为国民经济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支撑作用;

2) 政府部门要通过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 切实推动工程勘察单位探索立足整个产业链、价值链的价值增值方式, 探索推动“大岩土工程市场”的建立, 促进我国工程勘察单位的转型发展;同时, 积极探索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 逐步建立基于个人执业资格的市场准入, 明确个人执业责任, 实现与国际执业资格的互认;另外, 着力推动工程勘察行业技术创新, 通过政策层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和扶持、构建技术交流和交易平台、规范优化行业技术定价标准等举措, 切实促进工程勘察行业单位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篇三

关键词:坐卧类家具 桌台类家具 储藏类家具 百分位 国家标准GB/T家具类主要尺寸

中图分类号:Q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069(2016)-03-0128-03

一调研背景与调研目的

现代家具的设计特别强调与人体工程学相结合。人体工程学重视“以人为本”,讲求一切为人服务,强调人类的衣、食、住、行,从人的自身出发,在以人为主体的前提下考虑其他因素。人体工程学已广泛应用于现代的工业产品设计,在家具设计中的应用也正臻成熟。家具产品本身是为人使用的,所以,家具设计中的尺度,造型、色彩及其布置方式都必须符合人体生理、心理尺度及人体各部分的活动规律,以便达到安全、实用、方便、舒适、美观之目的。人体工程学在家具设计中的应用,就是特别强调家具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的生理及心理反应,并对此进行科学的实验和计测,在进行大量分析的基础上为家具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把人的工作、学习、休息等生活行为分解成各种姿势模型,以此为研究家具设计,根据人的立位、坐位和卧位的基准点来规范家具的基本尺度及家具间的相互关系。

随着我国家具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南京市面上已经形成了高中低端不同档次的家具市场,从产地来看,有以宜家为代表的北欧风格,有以月星家居、红星美凯龙部分场馆为代表的欧洲传统宫廷风格,还有各种合资企业生产出来的混搭风以及国内以广东为代表的新兴国产品牌风。在良莠不齐的家具市场面前,很多市场和品牌都会打出人性化及符合人体工程学理念的大旗,但都没有给出可信的根据。那么,其中到底哪些品牌、哪些种类的家具产品真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相应的要求,符合的程度如何,怎样让消费者在购买家具产品是对此有一个心知肚明的参照,本调研力图在通过大量市场调查后得出可靠的结论。调研通过对南京家具市场主要品牌各个类别的大量实地考察和再现,并和国家标准GB/T家具类主要尺寸数据相对照,得出关于南京家具市场人体工程学实施现状的调查报告,为家具市场消费者在人体工程学标准上提供更具说服力的理论依据。

二调研对象及调研内容

本次针对南京家具市场的人体工程学问题调查时间历时近半年,从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数据采测的地点分别在南京宜家家居、月星家居、永隆家居、金盛家居、红星美凯龙家居这几家大型连锁家具店内。抽样对象分别涉及到这几家家具城内的桌台类、储藏类、坐卧类家具的数百种不同品牌。调查要点主要是被调查桌台类、储藏类、坐卧类家具在国标GB/T3326-1997桌椅凳类主要尺寸、国标GB/T3327-1997柜类主要尺寸、国标GB/T3328-1997床类主要尺寸中涉及到的家具尺寸参数。

三调研方法及组织实施

本次调研采用实地调查法和文案调查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分布于南京鼓楼区、白下区、江宁区的宜家家具、月星家具、永隆家居、金盛家居、红星美凯龙家居这几家家具城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对主观性较强的家具数值如舒适性等采用文案调查的方式以便获得结果。在确定调查地点和调查项目内容后,因调查对象(具体家具)数量种类过于庞大,遂在每个家具城及每种家具大类里(桌台类、坐卧类、储藏类)采用抽样调查法获取数据。另外,在数据分析中,采用聚类分析法对采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采值。所聚类别按不同要求分为四大类若干小类。并将用图形聚类法的方式在下文中展示。

调研组织实施过程:首先对南京市场各大家具城不同类别的家具按照国标GB/T3326-1997桌椅凳类主要尺寸、国标GB/T3327-1997柜类主要尺寸、国标GB/T3328-1997床类主要尺寸中涉及到的家具尺寸参数进行一一对应取值,再与国标给出的各参数参照范围进行对比,分析其人体工程学每项参数是否合理及其使用后效。然后逐一记录每个家具的单项指标是否符合国标要求。最后再对这些内容归类汇总、聚类分析。

四调研主要统计结果简介及分析

(一)南京市场家具单项人体工程学指标合格率

第一系列的统计里,我们把家具的基本类型分为工作用椅、躺椅、沙发、单人床、双人床、餐桌、书桌、橱柜、衣柜、书柜,然后对每种类型的家具按照不同的人体工程学指标加以考察,得出每一小类家具各项人体工学指标上的合格率。具体采测办法为,以坐卧类(工作用椅)的座高指标为例:在参测的26个对象里,用符合国标桌椅凳类座高指标范畴的对象数量除以参测的26个对象,即可得出座高这一单项指标的合格率。(表1)

在南京市场,我们针对26款不同的工作用椅,分别从座高、座宽、座面倾角、靠背倾角、靠背高、靠背凸缘、扶手高、扶手宽、扶手倾角这几个人体工程学指标考察其合格率,可以看到座高、座宽、靠背高几个参数合格率较高,超过了80%,而靠背凸缘、扶手高这两个参数则比较低,大部分不能达到合理的参数空间要求。(表2)

在对28种不同类型的躺椅采样后,得出座高、座深、座宽、靠背倾角普遍合格,座面倾角、靠背高、扶手高、扶手倾角次之,扶手宽合格率较低。(表3)

沙发的采样数量为23种,在座高、座深、座宽、靠背高、扶手几个参数里,普遍合格率较高。(表4)

单人床考察指标里,床长、床宽、床屏倾角几个指标要明显高于床高和床屏高两个指标,床高、床屏高合格率偏低可能与当代床普遍与较厚的席梦思床垫配合使用有关,因而单独的床高则适当降低了。(表5)

双人床人体工学指标反映的内容与单人床类似。同样是床高偏低,其他指标基本合格。(表6)

对桌台类家具里餐桌的人体工学考察指标主要有桌高、桌面长、桌面宽、针对圆桌的桌面直径、桌下净高、桌下净宽几项指标,在采样的33种餐桌里,圆桌的桌面直径合格率较低,其他绝大部分符合国标GB/T3326-1997桌椅凳类主要尺寸要求。(表7)

书桌采样数量为26种,其中桌高合格率最低为42%,桌下净高和净宽则基本合格。(表8)

厨房柜台涉及参数较多,采样的14种橱柜里吊柜高和容足空间合格率较低,吊柜深、底柜深、桌高三项合格率为64%,其余指标则合格率达到90%以上。(表9)

衣柜中设置了如图7个参数指标对采样的35种衣柜加以统计,其中挂衣棒上沿至底板距离合格率明显偏低,这会造成所挂大衣底部折叠不够平顺。门把手离地高数值也偏低,这项设置不合理将会造成开启柜门时比较费力。

(二)南京市场桌台类、储藏类、坐卧类家具合格率(表10)

第二系列的统计里,我们对桌台类、储藏类、坐卧类这几项与人体密切程度不同、功能性也不同的大类家具合格率做了统计。具体统计方法为在每一大类里,找出全部人体工学指标合格、1项人体工程学指标不合格、2项人体工程学指标不合格、3项人体工程学指标不合格、3项以上人体工程学指标不合格的家具数量,再分别除以每一大类采测数量的总数,即可得出以上结论。从图中看出,坐卧类相对于其他两类合格程度最低,储藏类合格程度最高。桌台类居中。在这三大类里,以坐卧类的人体工学指标最多,衡量最为严格。市场考察出来的漏洞也相对就多。

(三)南京各大家具城家具合格率(表11)

第三系列的统计里,我们针对南京参与此次市场调查的宜家、红星美凯龙、月星、永隆、金盛五个家具城分别作了测评。同样是将参测对象分为全部合格、1项指标不合格、2项指标不合格、3项指标不合格、3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几个规格。具体统计方法为将每个家具城内各项合格程度不同的家具数量分别标示出来,再除以每个家具城采测数量的总数即得出以上数据。从图中可以看到金盛家居相对于其他四家来说总合格率较低,月星家居合格率最高,宜家家居、永隆家居、红星美凯龙家居店情况相似,指标居中。

在本次市场调查中,还对参与测量的两百五十多种不同品牌不同货号的单个家具按其人体工学合理程度逐个做了测评,因数量众多,不在此单列,将放在课题结项资料的市场调研数据汇总表里以供查阅。

五结论与建议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篇四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1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公路建设市场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公路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和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之间的各种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合理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公路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具备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业主),以及具备法人资格和与公路建设项目规模、技术要求相适应的资质(格)证书并通过资信登记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方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并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有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的执法监理。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六条 交通部管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地方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地区公路建设市场,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制定公路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公路建设项目的行业管理。

(四)对建设单位(业主)的项目报建进行审查,对从事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单位的资信进行审查登记。

(五)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六)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

(七)总结交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经验,定期发布公路建设市场信息。

(八)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国道主干线项目和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由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

(二)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及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中外合资、合作、贷款投资及BOT形式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除执行有关规定外,应按前两款划分原则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 项目报建及资信登记

第八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实行项目报建制度和资信登记制度。

资信登记是对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的资历、能力和信誉的确认。

项目报建是对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单位(业主)的资格、能力及项目准备情况的确认。公路工程项目报建和公路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信登记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统一

制定的表式。

第九条 项目报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设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拟建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人员和相应机构;

3.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组织开标、评标等能力;

不具备本项2、3目条件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咨询单位代理。

(二)项目准备情况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文件已经完成;

2.建设资金计划基本明确;

3.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概要已经完成。

建设单位(业主)应在发布项目招标公告30天前按第七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公路工程项目报建表之日起30天内予以批复。

第十条 申请资信登记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从事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营业执照。

(二)资质(格)条件:

1.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交通行业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证书;

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3.监理单位必须具备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质证书或临时监理资质证书;

4.咨询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三)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近五年承担公路工程业绩、信誉的评价和证明;

第十一条 资信登记管理

一级(甲级)以上及中央各部门直属二级(乙级)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登记;其它二级(乙级)以下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由注册属地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登记。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资信登记表之日起30天以内予以审查登记。

第十二条资信登记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时进行复审,复审由原审查登记机关执行。在有效期内,对业绩、信誉不佳造成不符合资信登记条件的单位可暂停或取消其资信登记。

第十三条取消资信登记的单位,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登记;暂停滞不前资信登记的单位,在规定期限满足登记条件后,由审查登记恢复其资信登记。

审查登记机关对登记成果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发布登记信息。

第十四条未报建的项目不得组织招标;未进行资信登记的单位不得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章 招投标管理

第十五条公路基本建设项目,除经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不宜进行招标外,均应实行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工作按照国家计委《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业主)只能向通过资信登记并与规定经营范围相符的单位进行

招标。招投标活动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汇漏标底,不得有意压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回扣、佣金或其他好处。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招投标,实行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制度。招标单位必须按第七条规定将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资料向有管辖权的交通行政主管报送审查,建设单位(业主)只能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发售标书;在同等条件下应俦选择国有大中型公路专业队伍。

第十八条投标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公路工程项目时,其主体和协作成员单位均应通过资信登记。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哄抬标价或任意压价抢标,不得向招标单位或有关人员采用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工程。

第十九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正常的招投标活动。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不得出让资格证书、资质证书以及营业执照、图签、银行帐号。

第五章 合同签订与履行

第二十条公路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二十一条公路工程承发包合同,必须严格执行交通部制订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价格政策和造价管理规定及批准的工程概算;必须按合理工期确定合同工期。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并应与施工合同中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相一致。

第二十三条承发包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必须报双方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按第七条规定向管辖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业主)应按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各项义务,按要求提供场地、资金、技术资料,创造良好的外部作业条件;工程实施中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支付,逾期支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付息。

第二十五条承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合同中规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按时到位。

承包单位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业主)批准,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通过资信登记的单位,但工程分包比例不得超过总包合同款的30%,对重要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包。工程分包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工期和分包单位的行为负全责。严禁倒手转包二次分包。

第二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遵守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规定,设计文件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不得与被监理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发生经营性业务关系,不得营私舞弊,损害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利益。

第二十八条承发包双方在招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时,应按合同规定进行协商解决,解决纠纷期间应努力保持施工的连续性并确保公路工程质量不受到损害;协商品粮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促裁机构中请调解促裁,没有约定促裁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合同文件招待情况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不得扰乱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第六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三十条 公路工程应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申请开工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基建计划已经落实;

2、建设投资已经审计;

3、征地捭基本完成;

4、施工、监理单位已经落实。

开工报告由建设单位(业主)按第七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公路工程开工报千表之日起15日内予以批复,工程经批准后方能开工。

第三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项目实施中应派熟悉业务的技术人员作为设计代表(或设计代表组)驻施工工地,及时解决设计问题。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应持证上岗,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要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第三十三条公路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务院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上岗。

第三十四条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栓”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都应自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工程完工后,应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组织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未经交工验收或未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不得音乐会使用。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公路建设市场中下列违纪违法者,按第七条规定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监督、监空隙部门进行查处。触犯弄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申请资信登记的单位,取消已经办理的资信登记。

(二)投示单位违反第十八条规定,其标书应作废标处理,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并视情节,予以通过或给予警告处罚。

(三)承包单位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视情节,予以通报或比例尺警告处罚。倒手转达包或二次分包工程,应没收其非法收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由其负责处理,并赔偿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四)承包单位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不重视施工现场管理,不服从监理,违章作业,偷工减料或采用不合格的材料,工程质量低劣造成工程无法弥补的损失,应赔偿建设单位(业主)全部直接经济损失;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和人身作伤亡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或给予警告处罚。

(五)由于勘察设计原因造成返工或延误工期的,建设单位(业主)可扣减勘察设计单位2%-10%的勘察设计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扣减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交视情节,予以通报或给予警告处罚。

设计单位未按第三十一条规定派设计代表驻施工工地,建设单位(业主)可以减扣其实%-5%的设计费。

(六)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扣减受损工

程的监理费外,并视情节,不予以通报或给予警告处罚,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监理

人员注销其监理工程师资格。

(七)建设单位(业主)违反第十六条规定的,招标视为无效,并应赔偿各投标单位直

接经济损失。

(八)因建设单位(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除应采取措施工养活损失外,还

应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

损失。

第三十七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人员及进入市场的种类从业人员在市场动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索贿、行贿、受贿行为,损害有关单位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的,视情节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上一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发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5.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标准 篇五

管理标准》的通知

济南市贸易服务局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济贸字〔2008〕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区便民放心菜工程的意见》(济政发„2008‟39号),现将《济南市社区菜市场(店)建设和管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菜市场标准通知

抄送:市社区便民放心菜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

济南市贸易服务局办公室2008年12月30日印

(共印90份)

济南市社区菜市场(店)建设和管理标准

建设标准

(一)社区菜市场

1、应按照“社区500米半径或3000人配建一处300—500平方米室内蔬菜副食网点,1万人配建一处12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的标准进行配建。主要经营蔬菜、肉禽蛋、水产品、水果等农副产品。

2、市场应为全封闭室内市场,宜采用钢架结构或钢混结构的固定建筑物,室内高度不低于4米。室内外地面进行硬化,室内地面采用防滑、耐磨、便于清洗的建筑材料,如室内瓷砖、石材等材料。

3、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防火设计应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市场主办单位根据防火要求,要统一配备必需的灭火器材及防火设施。

4、具备良好的给水、排水、排风、照明和卫生等设施,下水与公共排污设施相连并保持畅通,保证良好的采光或足够的照明,有条件的可以配置制冷空调设备以满足高温季节的需要。

5、要有两个以上主要出入口,应避让主次干道。市场内主要通道宽度大于2.5米,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门口坡道及室内通道等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基本要求。

6、室内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2米。房顶应采用清洁、明亮的装饰材料。装修工序和材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7、市场标牌为横牌匾,悬挂和制作要求应符合市建委《牌匾设置规范》,名称统一为“XX区XX 社区菜市场”(样式附后)。

8、场内应设统一展台或货架,统一广告装饰,统一悬挂标牌。不得摆地摊,不得里空外卖。

(二)社区肉菜店

1、社区肉菜店应为农副产品加工配送连锁企业所办,单体经营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上,为钢混结构建筑物,店内外地面进行硬化,店内地面采用防滑、耐磨、便于清洗的建筑材料。

2、店内应根据有关部门防火要求,统一配备必需的灭火器材及防火设施,店内通风、照明、卫生等设施健全。

3、店内应设统一展台或货架。

4、店的标牌为横牌匾,悬挂和制作要求应符合市建委《牌匾设置规范》,名称统一为“XX社区肉菜店”。(样式附后)

管理标准

(一)社区菜市场

1、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开办市场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证;进入市场经营业户依法办理有关证明。

2、实行按行划市、分区布局,特别是水产、肉类、禽类、清真食品等经营区应与其他经营区保持适当距离。肉禽产品、水产品、冷冻食品、熟肉制品、保鲜食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冷藏保鲜设备。经营的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相关要求。

3、根据经营场地面积可设置主食、副食、半成品、熟食、畜禽类加工区和相对应的售货区。加工区和相对应的售货区要相连接,生熟食品分开并配置相应的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加工设备;市场加工区应封闭并有防潮、防尘、防串味、防虫防蝇、通风、隔热设施;加工摊位应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

4、场内应统一计量工具并设有公平秤,统一配置垃圾容器,统一卫生清扫。应设立配置果菜等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设备,设有查验、检测人员。

5、市场应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顾客投诉处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等市场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市场内禁止人员留宿。

(二)社区肉菜店

1、应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店面标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

2、按经营类别分区布局,肉禽、水产等生鲜产品要设置专柜,并与蔬菜、干鲜果品等农副产品保持适当距离。保鲜食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冷藏保鲜设备。经营的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相关要求。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篇六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通过本课学习,让同学们了解饭店市场营销及饭店市场营销管理的概念。

【能力目标】

能分辨饭店营销与销售的区别,正确掌握现代饭店市场营销的特点及饭店营销的创新方法。

【情感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市场营销意识,加深对酒店管理专业的热爱之情。

二、本课教学重点难点分析

【教学重点】

现代饭店市场营销的特点

【教学难点】

饭店营销管理的创新方法

三、教学过程

四、板书设计:

第一节 饭店市场营销管理概述

一、概念

二、特点

1.综合性2.无形性3.时效性4.易波动性

三、创新方法

1.营销观念创新2.产品创新3.营销模式创新

7.浅谈花卉市场建设与管理 篇七

由于山西省花卉业起步晚、起点低,市场发展面临各种挑战。如太原市的花卉市场,几年前曾出现过一个高潮,7家大的花卉市场先后登台亮相,经过几年市场角逐,现已普遍不景气,有的尚能正常营业,有的勉强支撑,还有的面临倒闭的窘境。究其原因,市场建设与管理至关重要。在花卉业不发达地区建立花卉市场,必须要在市场建设、管理、服务及市场良性发展的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与国内甚至国际市场顺利接轨。

1 花卉市场建设

投资建设花卉市场,首先必须搞好市场调研,做好市场分析,找准市场定位,才能使建成的市场拥有市场份额,发挥应有的作用。

1.1 市场容量

在一个地区,首先要对当地经济水平和人们的花卉消费习惯进行深入考察,想当然地高估消费潜力是危险的。如果是批发市场,则要考虑本地零售商的实力与需求能力,预测产品可能流向等。以晋城市为例,目前,应在市区内建立一个批零兼营、规模为5 000m2的多功能花卉交易市场。

1.2 地理位置

批零兼营的花卉市场,建立位置应该同时考虑到作为消费主体的居民的路程、零售商的短途运价和生产者进入市场的运价、时间和方便程度等。

1.3 市场定位

根据市场调查结果和市场地理位置,对市场准确定位,然后再根据市场定位决定市场建设规模、档次等。晋城市的花卉市场定位,以销售中高档盆栽花卉为主,批零结合,适当兼顾鲜切花等其他配套产品。

1.4 市场设施

随着花卉产品逐步变为人们的日常消费品,购买花卉产品与购买普通商品一样,应在高雅、休闲、舒适的购物环境中进行。这不仅要求花卉市场内的软硬件设施要满足植物生长条件,还要考虑到附属设施,如停车场、公厕、休闲椅等为商户提供的生活服务设施。市场设施完善,才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2 花卉市场管理

目前全国大多数市场管理者都是以物业管理者的身份出现,出租摊位收取摊位费。而一个有发展潜力、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市场,市场与商户不仅仅是简单的租赁关系,而是要成为合作双赢、共存共荣的关系。市场管理者只有对市场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才能使市场越办越兴旺,知名度越来越高。

2.1 招商

在花卉业不发达的地区建立花卉市场,招商时必须把重点放在国内有实力、有规模、讲信誉的花卉企业。这些企业,在产品定位、服务方式、经营模式等方面已形成较完善的体系,进住市场后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也有助于提高整个市场档次和发展后劲。

2.2 管理人员的素质

市场管理要靠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市场的发展。作为市场管理者除具备有关市场管理的知识、经验、技巧外,还必须有丰富的花卉专业知识,并对当地、全国乃至国际花卉消费情况和规律了如指掌。一支作风严谨、富有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优良的管理队伍,是花卉市场稳步健康发展的保障。

2.3 管理方法

要改变传统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新的有效管理方法。要经常与商户沟通了解,共同讨论市场经营方向、文明经商、安全保卫等重大事项,紧紧依靠广大商户共同来管理市场,改“我要管”为“共同管、自觉管”,让大家共同做市场的主人。

2.4 管理内容

首先要倡导诚信待客文明经商。一个花卉市场内有几十家上百家商户,常会出现争抢顾客、欺诈消费者、不正当竞争等现象,市场管理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经营氛围,维护商户和广大顾客的利益。二要把好进货关。只有把好了商户的进货关,才能保证市场的声誉,要制定货源检查制度并不定期地对商品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商户整改。三要实施佩证上岗、商品信誉卡制度。市场统一制作上岗证,要求每位商户必须佩证上岗,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对售出去的花卉要求商户必须给消费者发放信誉卡,以保证商品质量。四要把市场的物业管理好,创造良好的治安、清洁、优美的营商环境。五要引导商户在经营模式上探索创新。

3 花卉市场服务

在狠抓管理的同时,还要紧紧围绕发展花卉产业和培育花卉市场把服务于商户放在首位,在优质服务上开动脑筋,积极为商户提供住宿、信息、运输、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只有把商户留住,让商户在市场里能赚到钱,市场才能够存在和发展下去。

3.1 技术服务

大多数商户对花卉产品缺乏足够的了解和钻研,技术力量薄弱,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花卉产品的经营特点和风险认识不足。因此,市场管理部门要在销售淡季为商户组织开展一些活动,如业务培训、技术交流、市场分析、外出学习考察等,以增加商户的花卉知识,增强商户的经营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技术。

3.2 信息服务

市场应配备先进的电脑系统,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手段与国内外花卉市场和客商联网,随时向商户提供最新花卉交易行情。要积极对外宣传,加强与外界沟通,做好外引内联工作,引导外地花卉企业到本地建立基地,本地的花卉企业到外地建立生产销售点,逐步形成互动交流。还可以各种形式如假日花卉展销、向社会义务赠花、邀请专家为消费者讲授花卉养护技术等来宣传市场,引导消费,促进花卉产品多样化,不断扩大市场的影响力。

3.3 政策服务

协调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从工商、税务、治安、消防、物价、植检等各方面给商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尽量降低商户的经营成本。

3.4 其他服务

对进住市场的外地商户还要给他们提供生活服务设施,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根据运输量的大小,市场还应配备专用花卉运输车,帮助客户运输。

4 政府要对花卉市场扶持

要建好花卉市场,加大花卉产品购销渠道,促进产品流通,以市场带动产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特别是在花卉业起步晚的地区,要搞好结构调整,促进花卉这一新兴朝阳产业的发展。政府首先要作好本地产业结构布局,发挥引导生产和消费、丰富花卉的社会文化内涵方面的积极作用。一个规划合理、机制灵活、管理有序、政策优惠的花卉市场,才能吸引万商云集,才能刺激消费、促进物流、带动生产发展,而生产的发展反过来又能促进市场繁荣,这个两方面形成良性互动,花卉产业就会走上有序发展的快车道。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花卉的需求迅速增长,目前全国花卉市场的数量已达2 000余家。探讨了花卉市场建设、管理、服务机制,提出政府要对花卉市场扶持的建议。

8.试论水果批发市场的建设与管理 篇八

【关键词】水果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可持续发展

1.实施具有完整的水果产品链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做水果流通必须向两端延伸,抓住生产和销售这两个环节。因此,可以考虑在发展初期要以批发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建成一个集批发交易、配送、仓储、保鲜等功能于一体的水果流通产业链,实现现代物流配送、合同交易和网上交易体系,充分体现效率、齐全和绿色的概念,并通过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发展订单农业和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改变中西部地区农产品市场的供应状况。在此基础上,可能考察论证建设饮料、饮品的水果深加工产业链和基地果园生态观光旅游产业链。资金方面,可考虑注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争取上市可以得到地方政府在收购和兼并上的支持,不但能够盘活现有资产,实现低成本扩张,还能促使企业建立规范的经营模式和现代运营体制。

2.制定严格规范的市场管理流程

加强与国内外市场经营机构的合作,采取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运行机制,引进先进的管理方式和营销理念,积极吸引外资投入。在内部管理方面,先要解决管理体制问题,分清市场主办单位与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不能只收租金不管理市场,坚持按照企业的运行模式统一对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交纳税费。一方面要加强对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另一方面也要大力引进管理人才,特别是市场管理的专业人才,组成市场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这是提高市场管理水平的可靠保证,在管理体制上要实现五个创新:

2.1信息服务功能创新

水果批发市场产生的信息集中、信息量大、信息反馈迅速、流通速度快及搜寻成本低是其优势之一。要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一优势,强化信息服务功能。除了民间非正式的信息渠道之外,要利用各种现代化的物质技术手段,建立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和传递信息的信息管理系统,设立信息牌,召开信息发布会,提供网上查询等,为一切进入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为主体提供决策依据和咨询服务。

2.2金融服务功能创新

水果批发市场的大多数交易活动具有商流和物流在时空上同时进行的特点。水果批发市场要与各种金融机构联合,导入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服务,更多地推行信用结算方式,为进入商品交易市场的各种行为主体提供融资、结算、付款、存款等多种先进、便捷的金融服务。

2.3物流配送功能创新

水果配送既是物流职能,也是批发职能的合理延伸。水果批发市场拓展物流配送功能,从生产商大批量购进商品后定期及时小批量地配销给众多的零售商,送货上门,不仅能更紧密有效地衔接产销,将零售商个别的水果储存转化为社会化储存,在全社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果库存数量和资金占用,提高社会交易效率,还能与客户建立固定的交易关系,稳定客源,扩大交易规模。

2.4管理监督功能创新

水果批发市场的管理除了在招商、出租店铺、收费、物业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外,还需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功能,真正做到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经营,有序化运作。

2.5交易方式创新

现阶段水果批发市场主要的交易方式是批量销售一次性买断。要研究全方位利用商品交易市场的地域优势、信息优势、人员优势、网络优势等,采用竞价、拍卖、包销等多种交易方式,由批发向代理、经销转化,由传统营销向现代营销转化,由交易营销向关系营销转化。并引进客户关系管理技术,区分不同客户,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和交易方式。特别要重视采用网络模式和传统模式相结合的交易模式。通过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实施,有效解决水果产品标准化、评价业务流程、整合供应链、并实现企业资源和客户信息查询和管理等问题,确保物流畅通,真正实现批发交易、价格发现、化解风险、保证信用和信息服务等功能,引导果品生产和消费,处理好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

3.培育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组织

包括经纪人队伍、代理商、农产品流通合作社、农民协会、结算机构、仲裁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他们是农产品批发市场顺畅运行的润滑剂,是市场机制运作所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系统。要培育市场批发商和贩运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批发、贩运大户,直接影响市场的辐射范围,没有远距离大范围辐射,就谈不上市场繁荣和规模经营。所以,决不能以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组织产需直接见面为名,而限制批发商和贩运商的发展,相反,应该鼓励贩销大户的发展。要培育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市场 + 基地+ 专业合作社”的形式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从而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4.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建议

建设水果批发市场要考虑对优势水果的优势区域布局。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周期性,决定了优势水果生产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而不能仅仅以市场价格为导向,水果消费的多样性和可替代性,决定了优势水果产品生产要以优化品种和提高品质为目标,而不能仅仅以数量为目标。同时,要高度重视优势水果产品的专用性,努力做到专用化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消费者对不同品种的需求。市场功能设计上,集商流、物流、信息流于一体,具有五个方面的功能,即集货功能、交易功能、信息功能、价格形成功能和结算功能,五个功能相辅相成,构成批发市场运转的有机整体。基础设施、设备要先进,尽可能实现冷链化,预冷设施、制冷或冷冻设备,夏天可实行封闭式管理,搬运流通实现了机械化。交通要有序。市场各个方向均有机动车收费出入口,形式与我国公路收费口相近,物流线合理。如为节约空间,可采用立体停车场。卫生条件要好,交易环境要清洁舒适。

水果批发市场对水果质量进行标准化控制。积极推进水果标准化,根据国际惯例和国际农业通行标准,大力推进水果的标准化生产,着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水果产品,从土壤改良、生产资料供应以及生产中的每个环节到产品分级、加工、包装、储运都严格按国际标准进行,使产品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在水果批发市场要建立水果质量安全监测点,把好市场准入关。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设立“安全食品”“、绿色食品”专区或专柜,引导农民发展优质水果产品。包装要精美,商品性要强。批发市场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部分统一包装,特别是水果的外形、颜色、大小、整齐度、新鲜度要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对水果进行精选、清洗、打蜡、分级、包装等操作,使其增值。

树立全球营销观念,实施自有品牌策略。充分利用水果产品出口在配额和关税方面的有利条件,积极同外贸企业结成战略联盟,推动水果批量出口。同时加紧塑造品牌形象,建立较高的美誉度。要制定商品质量保证金制度以及其它各种有效举措,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以品牌求质量,以品牌树信誉,提高品牌竞争力,使批发市场成为知名产品集散地。在宣传策略上。可以通过印发市场小册子,召开市场推介会和引导有关传媒宣传报道等措施扩大市场的影响力;也可以和经营者联合起来,委托广告公司对市场进行形象包装,在全国的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升批发市场的知名度。

【参考文献】

9.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篇九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

豫政办 〔2012〕1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强化源头风险控制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活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政府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解决工程招标投标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标围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注册执业人员出借证章及工程承发包中肢解发包、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完善上述问题的认定处理办法,着力解决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深层次问题。

2.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不得越权审批或擅自改变、减少审批环节,防止出现不作为和越权行为。对违反审批、监管规定的,由各级政府予以纠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凡是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对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开工建设的,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法追究建设等有关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3.加强招投标监管。建设工程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并纳入全省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管理。各地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行电子招投标办法,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要进一步完善招标评标办法,将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及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人选作为招投标重要条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等保证质量安全工作的费用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不得作为主要竞标条件,否则招标结果无效。

4.落实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标准示范文本,对质量安全责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管理机构及其组成人员等作出明确约定。参建各方签订的及发生重要变更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重要材料设备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必须报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项目主管单位备案。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合同履约动态监管,对存在履约风险的项目组织专项检查。要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监理单位擅自更换中标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到岗等行为。对未经备案的工程合同业绩,在企业资质审查时不予认可。

5.规范从业人员管理。有关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执行人员注册执业规定,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中约定的注册执业人员,不得以其他人员代替项目负责人履行职责。严禁注册执业人员出借证章、不履行岗位职责,要把注册执业人员的诚信记录作为参加投标的必要条件。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应当与本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否则按挂靠企业资质和出借企业资质问题进行处理。实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加强建筑劳务管理。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队伍。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劳务作业和用工情况负监督管理责任。劳务分包企业要结合所从事工程类别,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研究建立建筑劳务用工“一卡通”实名制管理制度,完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缴费办法,建立防止拖欠工资和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社会保障工作长效机制。

二、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强化过程责任落实

7.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质量安全投入,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及先开工后补办手续。不得肢解发包、指定分包、指定建筑材料;不得随意压缩工期,压低合同费用,克扣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拖欠工程款、监理费。工程监理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预算中单独列支,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确定,不得降低收费标准。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费实行国库直拨,非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费必须实行专户管理,由招投标监管部门在办理备案手续时进行核验。

8.突出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负总责。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制度、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机构,严格执行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经常开展隐患排查和质量、安全检查。要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明确的工序组织施工,遵守工序质量、安全控制及验收规定,严格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质量检测。要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质量、安全技术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要制定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并经常组织演练,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9.强化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责任。监理单位要依法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验收责任,建立与工程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项目监理机构,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严格按照合同、监理程序和标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要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质量,不得签字通过。监理单位要对施工企业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10.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现场服务能力。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对涉及施工质量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建筑材料的性能等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防止因勘察、设计不合理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服务,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现场施工不符合设计规范的,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纠正。

11.落实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工程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招标代理机构要遵守合同备案制、项目负责人制、重要文件签章制、从业人员培训及实名办理业务等五项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工程检测等机构承担对应业务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严禁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严禁编制虚假标底、压缩或抬高造价、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施工图审查把关不严等行为。

12.明确建筑材料和设备进场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坚持“谁采购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进场检验制度,严把建筑材料采购、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关,加强结构性材料和重要功能性材料质量进场检测和质量控制,加强节能建材、新型墙材、商品混凝土质量检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材料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等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环保有关规定,积极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行伪劣建材曝光退市制度,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规范设备租赁市场,认真执行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和淘汰报废制度,探索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资信等级评定制度。对达不到安全性能要求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起重机械,要坚决停用并清出施工现场。

三、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全面提高监管水平

13.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所有工程必须依法办理建设手续,不得以重点工程和位于城市新区、开发区、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内及其他理由逃避监管。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必须纳入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监管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以下村镇工程(含农民自建二层以下住房),由乡镇政府负责质量安全监管。各级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监管、铁路、电力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相关建设工程履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管理,要按照“谁颁发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谁履行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谁负责安全生产指标控制”的原则,切实强化工程审批后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没有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工程所在地政府负安全监管责任。凡实行封闭管理、违法违规行政干预、越权办理建设工程审批事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以及阻挠建设行政执法的,由各级政府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4.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监管人员,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要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正常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确保依法应当监督管理的工程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健全层级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工作指导。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格责任追究

15.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活动参与各方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采取巡查、专项抽查和综合执法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招投标、施工许可、人员资格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劳务管理、合同履约、建筑材料使用、工程款结算与支付、劳务费用支付等过程中各类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16.严格责任追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负责落实对建设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措施。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而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隐患或质量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按处理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记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行公开曝光。严格执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

五、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7.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加强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监理人员、注册执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三级安全培训、岗前安全教育等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18.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强对本地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许可的动态监管。对降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来豫从事建筑活动外埠企业的管理,实行企业进豫登记备案制度。对外埠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质量安全业绩考核和动态监控,对有不良行为的企业要清出我省市场,并通报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9.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贯彻落实质量立省战略,积极组织开展争创“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鲁班奖”、“中州杯”、“安全文明工地”、“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活动。坚持“优质优价”原则,对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工程奖项的企业,在招投标、资质审批时给予优惠政策,建设单位要给予资金奖励。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和参建单位,要给予严厉处罚。

20.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中纪委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级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数据库,通过信息平台定期公布建设工程履行法定程序情况,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查处信息。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科学运用评价结果,提升企业守信水平。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设立工程质量永久标识牌制度,让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接受社会

广泛监督。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运用经济手段解决市场主体失信问题,将工程担保费用列入工程建设成本。

六、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2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市、县(市)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各市、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部署本地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查找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铁路、电力等部门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沟通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篇十

一、现状

城区现有各类集贸市场15个,其中农贸市场9个,工业消费者市场3个,其它专业市场3个。市场总体规模均不大,除翠百路农贸市场和红光农贸市场年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其余市场的年成交额都不超过5千元。几个主要市场的大致情况如下:

1、翠百路市场

该市场95年由当时的**市政府组织兴建,**市商业网点建设,市场共投资325.8万元(其中工商部门投资100万元)。市场建成后由当时**市蔬菜公司承包经营,市场摊位年收入100万元左右(除门面外),目前,该市场现有市场管理人员20余人,由于市场管理人员都是本公司正式职工,市场经营的好坏不直接影响管理工作人员的收入,同时,经营收入绝大部分用于本公司职工工资支出,承包经营后再无资金投入市场的维修和改造,该市场仍是初建时的状况,市场大棚遍处漏水、电线也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加之管理人员拿固定工资,责任不清,管理职能以落实到位。该市场创建多次被新闻媒体曝光,市场赃乱差的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2004年被区安委会列为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由于物业管理单位体制等原因,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一直未落实,我局已向区政府汇报,请求政府牵头,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红光市场

红光市场第一期工程于94年兴建,开办者为红光实业总公司,第二期工程2001年建成投入使用,市场管理人员均为原红光村村民。该市场系红光实业总公司的下属单位,实行报帐制,不独立核算,市场收入全额上交公司,市场的管理人员在公司拿固定工资,市场外围全部是个体经营的门面房,安全隐患多。2001市场内“企鹅沙发店”被焚仅是一例。近年来,红光实业总公司,虽对一期工程的对外门面进行了整修,但原第一期工程的设施老化、陈旧,安全隐患突现,亟需改造维修。

3、毓秀门市场

该市场于99年由原市房管局兴建并投入使用,市场设施较好,2002年下半年,该市场对外承包,采取聘用制聘用物业管理人员,目前由于被聘用的市场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方法欠缺,该市场秩序一直较差。

4、杏花村小商品市场

该市场于93年由当时的**市政府牵头,兴济房地产公司组织开发,工商部门投资20万元。由于该公司开发后将市场内门面房大部分卖给了个体经营户,公用设施无人问津,虽然成立了兴宇物业管理公司,但不能履行市场物业管理职责,市场管理混乱,卫生秩序差,存在着市场内物业管理部门不健全,不能履行管理责任;市场内电线乱拉乱接现象严重;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标志不明确(如发生火灾消防车很难到达一些场所);市场内无专(兼)职消防人员;场内存在经营户与居户混住,住所的安全意识淡薄(有烧煤等使用明火现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003年、2004年该市场均被区安委会列为重大安全隐患单位,我局已多方努力,敦促物业单位进行整治,由于该市场已整体销售给个体,物业管理不能履行职责,安全整改措施一直未落实。2003年、2004年我局已多次向区政府、区安委会汇报、请示,请求政府牵头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5、中意批发市场

该市场是中意房地产开发公司兴建,2002年正式投入使用。该市场是城区唯一蔬菜批发市场,现有批发经营户14户,蔬菜批发辐射**城区周边的乡镇及周边石台、青阳等县。已初具规模,该市场距城区较远,给城区农贸蔬菜批发带来一定的不方便,因此,制约着市场的发展。

二、产生城区集贸市场不足的原因

一是市场建设先天不足,市场规划不合理。

现有的市场由于大都是在90年代初期兴建,市场的设计规划不尽合理。

1、城区所有市场都没有设停车场,各种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车辆占道停放和进场停放的情况大量存在,导致市场的安全通道不畅。

2、部分市场消防设施不齐全,(如杏花村小商品市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市场与商居混合,未能采取有效地隔离,如红光市场一期工程,小商品市场均存在经营户与居户混住,因此,市场无法杜绝使用明火,从而存在安全隐患。

4、有些市场设施简陋、陈旧、电线老化(如翠百路市场大棚已经腐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是市场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不明。

城区市场开办单位都是市、区、企事业单位,分属多家管理,市场管理人员都是市场开办单位的正式职工,市场实行报帐制,不单独核算,市场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好坏不直接与市场管理人员挂钩,端着铁饭碗怎能管好市场?由于市场管理责任不明,体制不顺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市场管理暴露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三是现有市场管理体制难以使市

场管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工商部门是集贸市场主要监管部门,承担大量的集贸市场监管职责,但市场的人财物三权均不在工商,工商部门对市场物业管理单位无任何制约措施。有些市场物业单位对工商部门的日常监管,置若惘闻,不予配合,甚至公开抵触。工商部门根据《安徽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明确了市场开办者的职责,并制定了

一系列有关市场创建的奖惩措施,但无法兑现。市场设施的改造资金和用于市场保洁等方面 的费用,工商部门无法落实。对市场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工商部门是看得见、管不着,有力使不上,遇有突击性工作任务,工商干部只好自己动手,甚至由工商干部充当物业管理人员,因此,现有市场管理体制难以使市场管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建议

1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篇十一

关键词:市场导向 工程管理专业 实践能力

1 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各种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房产项目的建设如火如荼,这对建筑专业人才特别是具有现代经济和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过硬的工程管理人才有着广泛的需求。企业急需复合型的人才,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城市面貌的巨大变化与建筑业及其相关行业的蓬勃发展休戚相关。特别是随着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推行,建筑业及其相关行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工程管理人才将有不断增长的需求。而社会对工程管理人员的需求存在严重的人才结构性失衡问题,表现为低层次人才相对过剩,而具有扎实的工程技术背景、较强的工程管理能力和良好的人文法律素养、具有国际化特征的高水平人才严重匮乏。

工程管理专业是工程技术与管理交叉的复合性学科,要求学生不仅具备土木工程技术、管理学、经济学与法律等基本知识,还要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获得建造师、造价工程师训练,能够在工程建设及相关领域的行业中从事项目决策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及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目前工程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在理论课程设置上日趋完善,但是实践教学体系尚存在不足之处,如学生缺乏对理论知识的运用以及实际项目的实践认识,各高校普遍缺乏工程管理综合实验平台,课程实践依附于单项专业课程等。

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一定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实践创新为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全面发展自己的综合素质,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努力成为具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2 研究意义

2.1 明确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专业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它的具体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与要求、教学计划安排、课程体系设置等,对学生知识体系的构建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有着基础性的作用。我校工程管理专业的定位是培养具备土木工程技术、管理学、经济学与法律等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获得建造师、造价工程师训练,在工程建设及相关领域的行业中从事项目决策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及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通过对行业进行调查,有利于我们了解市场需要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具备的实践素质和能力,主动调整课程体系以适应行业发展要求,同时积极与行业协会和知名企业建立联系,以便准确和及时地了解企业对人才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应用型的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

2.2 提高学生的工程管理技能 现在科学技术不断革新、专业分工更加细化,工程管理行业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但是工程管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建设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我们确实难以在四年时间中培养出面面精通的应用型人才。因此,学校必须明确培养培养目标,在追求“宽口径”的同时有所侧重,使得培养出的学生专业过硬、个性突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工程管理专业教育应从单纯的知识传输转变为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加强学生专业知识应用、英语听说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只有充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整合在校所学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工程管理的意识,增进学生对社会的认知,才能使学生在激烈的市场中具有竞争优势。

2.3 增强教师专业素质 基于市场导向对工程管理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体系进行思考,可促进教师不断对实践环节进行探索,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教学水平,丰富教学内容。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我们可以鼓励教师通过深造、培训等方式提高自身素质,特别是注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可使得教师在教学中表现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3 研究内容

3.1 研究基础工作 工程管理专业社会需求大,从业范围广,毕业生可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咨询业及相关业务领域,从事工程建设投资经济活动、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等工作。

我们设计调查问卷,选取企业样本,通过对就业市场的调查,了解学校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才培养方案是否适应社会需求,以及企业对于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实践能力的要求。

3.2 专业课程案例库 我们将通过市场调查和资料搜集,选择内容新颖、代表性强、与实践联系紧密的案例。建立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中与实践相结合的案例库,如对《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课程建立统一的、前后相关的案例库。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剖析,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同时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例如,在某工程实例中,要求学生结合《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课程以技术人员身份制定施工方案;结合《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对学生进行分组,分别以招标人身份编制招标文件和以投标身份投标文件,再模拟组织开标决定中标单位,模拟业主和承包商身份签订承发包合同。

3.3 发展实践教学新模式 我们需要优化实践教学过程,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有效实施实践教学。将进行案例式教学和体验式教学相结合的探索,促使课堂教学模式向创新型转化,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发展实践教学新模式,一方面可以将建筑行业专业资格认证考试,如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的相关知识列入专业课教学,加强与工程实践的联系,使培养的学生能迅速胜任将来的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如建立课程案例库、建设综合实验室等,构建开放性的学习环境,发展多样的实践教学模式,使学生自主学习。

4 研究目标

①工程管理就业市场调查报告。确定项目调查的问题和所需资料,设计调查问卷,选取企业样本,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形成市场调查报告。

②建立课程案例库。即围绕着专业课程,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案例库。在教学过程中,由教师引入案例,由学生实施计划及进行成果展示,最后由教师与学生进行评估总结。从而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内化程度,也提高教学效率。

③完善实验室建设。为了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需要设计工程管理各项实验内容,完善实验室总体建设方案。设计实验内容可使用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模拟沙盘、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工程造价软件等硬件及软件实验设施,还可以结合案例库,在此基础上基本上覆盖工程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

④制定科学的课程设计环节。通过本项目的研究,使学校建立全新的实践教学理念,探索实践教学的组织形式、活动内容、管理特点、考核评价、支撑条件的革新,逐步完善和整合学校关于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体系,培养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能直接参与国内、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本项目初期在我院的工程管理专业中研究并进行,后期将推广至工程造价等专业。学生是最大的受益者,预计受益学生将至400人。同时,基于市场导向的工程管理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体系研究也将会促使教师在参与实践活动过程中,使教师教学能力得到快速提升。

参考文献:

[1]朱磊,朱峰.企业危机管理预警系统的构建[J].中国软科学,2004.

[2]瞿焱.管理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思考[J].经济师,2008,3.

[3]建设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J].中国高等教育,2006,9.

基金项目: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基于市场导向的工程管理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体系的思考”(项目编号:X2013023)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篇十二

1 系统应用效果

1.1 提高管理水平

采用和实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系统不仅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应该看到, 在实施管理系统后, 经过整合的、较为全面、准确、一致和相容的信息不仅可以让文化市场管理者对本地区的文化市场发展的现状有一个比较全面和准确的认识, 同时也可以生成综合的分析报表供文化市场管理者在决策时参考, 使决策更加科学化。

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 信息的透明和安全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系统的安全性设计使得机密的文化市场信息处在一种“受控”状态下的透明。只有得到系统授权的用户才可以访问被允许获取的信息。因此, 不需要担心会因为采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系统而降低了文化市场信息的保密性, 相反, 信息的安全性会因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系统的采用而得到加强。

1.2 易访问、易查询的信息库

在没有采用和实施文化市场管理系统之前, 当文化市场管理人员要统计数字时, 往往依赖于某个人或某些人来获取。首先是获取分类信息, 再汇总后提交。这种依赖于人的过程往往会因为花费的时间较长或某个人不在办公室而不能及时完成。在采用和实施文化市场管理系统之后, 就会将依赖于人的过程改为依赖于计算机系统的过程。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只要获取了相应的权限, 就可以随时进入系统, 直接查阅相应的信息。

1.3 整合的、集中的信息源

采用文化市场管理系统, 可以促进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 如公告通知、工作简报、执法情况、调查与思考、文化市场要讯、文化市场信息等信息的编发和共享;系统内行政处罚、举报受理、督查通知、行政许可、场所基本信息、统计报表、日常检查登记的数据传输等功能。可以用集中的数据库将文化市场管理相关信息全面、有机地联系起来, 当政府部门或上级机构需要一份报表时, 可从计算机中轻松调出, 有效地减少了信息更新和查找中的重复劳动, 保证了信息的相容性, 从而大大地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 还能使原来不可能提供的分析报告成了可能。

2 系统描述

根据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现状分析以及前景的设想, 需要系统实现以下基本功能。

2.1 信息发布:

能够向广大用户发布文化市场建设的相关信息, 使用户及时了解农村文化市场的最新信息。

2.2 信息查询:

为所有用户, 包括普通网络用户和系统管理人员提供信息查询功能。

2.3 信息更新:

该功能主要为管理人员提供, 管理员可以及时地将最新信息发布。

2.4 身份验证:

因为有些功能只有授权用户才可以使用, 所以必须有相关的身份验证方法。

2.5 在线调查:

由于本系统的一大特色就是尽可能地了解文化市场建设情况, 所以增加了该功能。

2.6 数据统计:

根据数据库中信息统计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现状。

3 系统设计

3.1 总体设计

系统的设计遵循易用性、实用性、整体性和开放性原则, 体现“朴素知识管理”的思想, 从方便实现知识管理的角度出发来进行系统模块的构建, 以实现农村文化市场知识在这个平台中简洁方便的获取和存储。

系统后台程序采用Asp.net开发, 数据库系统使用SQL Server 2000, 采用Flash、Dreamweaver制作页面。

根据系统的应用背景, 采用Web与数据库集成的四层架构设计开发。这四层分别为Web浏览器层 (表示层) 、Web服务器层 (事务逻辑) 、应用服务器层 (应用逻辑) 、数据库服务器层 (数据库) 。

3.1.1 表示层为第一层:

包括用户和系统管理员使用Web浏览器访问事务逻辑层, 主要是呈现给用户的操作界面。

3.1.2 Web服务器层为第二层:

它的主要功能是实现用户交互和数据表示, 为以后的处理收集数据, 向第三层的应用逻辑请求调用核心服务处理, 并显示处理结果。

3.1.3 应用服务器为第三层:

由大量的业务构件 (组件) 组成, 这些构件对事务逻辑层传来的数据与请求进行加工, 提交数据操作请求, 同时读取数据层的数据并把加工结果返回给请求者———即客户端。

3.1.4 数据库服务器层为第四层:

包括数据、视图、存储过程和各种文件 (如多媒体文件) 等, 负责管理整个系统的数据资源, 完成数据操作。

3.2 数据库设计

根据系统的基本功能, 首先需要完成数据库的创建。而数据库中最核心、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完成数据表的创建, 所以在设计数据库的第一步需要确定系统中所需的数据。

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 主要完成以下数据表的设计。

3.2.1 查询、更新模块所需部分数据。

描述文化场所所在区域的城市 (城市代码、城市名称) ;描述农村文化类别的文化场所 (类型编号、名称) ;描述新闻出版文化种类的新闻出版 (编号、单位名称、法人、联系电话、分布位置、负责人、所属城市、所属文化类型) ;描述网络文化场所的网吧 (编号、名称、经营地址、法人、负责人、经济类型、容量、经营许可证编号、所在城市、所属文化类) ;描述其他文化种类的其他 (编号、单位名称、法人、联系电话、分布位置、负责人、注册资金、经济类型、经营许可证编号、所属城市、所属文化类型、备注) 。

3.2.2 网上调查模块所需部分数据。

描述投票种类的投票类别 (投票类编号、投票类别、总票数) ;描述具体投票项目的投票 (编号、所属投票类、投票项目、票数) 。

3.3 系统功能设计

由于该系统主要提供信息服务功能, 包括信息的发布、查询以及更新, 使不同用户获取自己所需信息。

3.3.1 信息发布模块。

本模块主要发布信息, 系统的管理人员将最新的文化市场信息通过该平台发布, 使得普通用户可以及时了解相关文化市场建设的最新动向。

主要有两种发布方式, 以公告栏的方式发布和以新闻方式发布。

3.3.2 信息查询模块。

本模块主要提供农村文化市场信息查询, 所有用户都可以通过浏览器访问模块主页面。

主要查询内容为:查询平顶山市 (以平顶山市为例) 各市县内不同文化市场类型的所有经营场所。给出经营者的相关信息, 为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

3.3.3 信息更新模块。

信息更新包括信息的添加、修改和删除。该模块主要根据实际农村文化市场建设情况完成对数据库的更新, 使发布和查询的数据及时有效。该模块的操作需要一定的权限, 权限的设置有常用的设置用户名和密码进行验证。

添加信息功能首先选择新成立的文化场所所在的城市, 然后选择所属的文化类别, 接着才是录入该文化场所的相关信息, 最后检查无误后提交。

修改信息功能前提是管理员要明确所修改的具体文化场所, 先选择城市, 然后选择文化类别, 接着从列出的相关文化场所信息中选择待修改记录, 进行修改。

删除信息功能要求管理员权限, 并且确定确实要删除信息。此时按修改信息的操作找到待删除记录进行删除。

3.3.4 网上调查模块。

该模块主要作用是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了解广大群众对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看法, 为政策导向提供强有力的群众基础。

主要提供多个选项让网络用户根据自己的看法进行选择, 用户投票后即可查看投票结果。这样既能作到无记名, 真正得到群众的看法, 又能节省纸张问卷等其他调查方式的费用。

4 系统的实现

4.1 数据库的实现

由于数据的存储量较大, 所以系统使用SQL Server2000开发数据库。同时按照数据库设计阶段得出的系统所需数据确定数据库中的表。

根据系统中所需数据间的关系, 得出数据库中各个数据表之间的关系。在创建表时, 按照设计阶段给出的表的关键字 (以下划线表示) 设置主键。

4.2 系统功能的实现

该系统使用Visual Studio.NET 2003进行开发, 程序设计语言用的是C#。

5 结束语

本文所构建的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系统性能优越、结构清晰、使用方便, 有效地减少了信息更新和查找中的重复劳动, 保证了信息的相容性, 从而大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1]邓文渊, 等.ASP与网页数据库设计[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2004.

[2]白云龙.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软件工程[J].现代企业教育, 2007, (6) .

1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篇十三

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的管理,确保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和在建项目的管理更加公开、透明,并逐步完善相应的动态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包括在宁波市内承接水利工程建设业务的水利施工、监理、设计等企业的信息、水利建设从业人员的信息和在建项目的信息。

第三条

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络路径:http://)上进行发布。经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可供社会公众查询,并作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经平台发布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作为今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等工程业绩认定的依据。

第五条

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维护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机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信息登记要求及程序

第六条

工商注册地为宁波市内或工商注册地为宁波市外但准备到宁波市承接水利建设业务的下列水利施工、监理、设计等企业都应登记相关信息。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主项或增项)的企业;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的企业;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咨询、质量检测、招标代理、供货、安全评价、施工图审查等相关资质的从业单位。

第七条

第六条所称的“相关信息”,包括以下几类信息:

(一)企业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等。

(二)从业人员信息,包括人员(工商注册地为宁波市外的企业只需登记拟派进甬人员)基本信息、所持有的水利从业资格证书类别、各类证书的相关信息等。

(三)在建项目信息,包括在建项目的合同内容、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等。

在建项目是指工程建设所在地为宁波市区域内、施工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或监理、设计服务费合同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八条

首次申请登记信息的企业,应先办理开户手续。开户方式如下:

工商注册地为宁波市内的企业,将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传真至宁波市水利局进行开户。

工商注册地为宁波市外的企业填写《外地进甬水利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表》(可在平台下载),连同相关附件资料,由授权委托人本人报送至宁波市水利局办理开户。

前款所指的“相关附件材料”指以下材料:

1、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在甬授权委托人由其所在企业缴纳的一年及以上时间的社会保险费书面证明材料(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九条

企业开户后既可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进行提交;提交后的信息若需修改,应按变更手续办理。

第十条

各水利施工、监理或设计等企业应在监理签发开工令后7个工作日内登记在建项目信息。经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对,市水利局核定,在建项目信息在平台上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工商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企业在平台上登记的建造师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登记信息的企业名称一致。

第十三条

同一水利建设从业人员登记所有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为同一家企业。

第十四条

新企业开户申请,日常受理,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企业首次报送的信息,每月末集中在平台上进行发布。

第三章信息更新及维护

第十五条

平台上已发布的各企业、从业人员或在建项目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在建项目完工日为完工或竣收验收鉴定书印发日期)3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打印纸质材料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刻录成光盘)报送至宁波市水利局。

第十六条

水利建设从业人员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所需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光盘材料如下:

(一)企业发生持证人员工作单位调动的

1、变更申请表(平台上填报后打印,调出企业或调入企业同意后盖章);

2、调入企业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3、调入企业为持证人员交纳社会保险的书面凭证(至少应当包含最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且至少应包含养老、医疗、失业三个险种);

4、持证人员的证书原件。

(二)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

1、变更申请表(平台上填报后打印,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2、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持证人员证书原件;

4、企业名称发生变化后为持证人员交纳的社会保险书面凭证(至少应当包含最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且至少应包含养老、医疗、失业三个险种)。

第十七条

工商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企业,在甬授权委托人两年内不得变更。

在甬授权委托人受权超过两年、确需发生变更的,应提供下列材料,并由新的授权委托人本人报送至宁波市水利局。

1、变更授权委托人申请表,并说明变更理由(平台上填报后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授权委托人、新授权委托人签字)。

2、新的授权委托人由其企业缴纳的一年及以上时间的社会保险缴费书面证明材料,且至少应包含养老、医疗、失业三个险种;

3、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4、新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八条

在建项目完工的证明材料为验收鉴定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的核定意见或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第十九条 在建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建项目自动转为已完工项目业绩进入平台后台保存。今后将不出具业绩证明,均以网上查询成果为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

各水利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企业应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相关信息,并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违反该规定的,将对有关企业和人员按照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未及时在平台上报送在建项目信息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平台本身自带加密功能,各企业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要加强本企业信息运行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并应确定1名管理员具体负责平台信息报送及今后的数据维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

任何企业或个人均有权举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应实事求是,以企业名义举报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使用真实姓名。

第二十四条

1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篇十四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本市水利行业信用信息建设,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09)49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安全评价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执(从)业人员。

第四条 信用评价及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科学的原则。

—1— 第五条 北京市水务局(以下统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管理工作。

各区县水务局(以下统称“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负责对本辖区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实施检查报告。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信用评价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二)审定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三)审定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第七条 信用评价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全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对申报单位的资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复查和赋分,并提出评价报告。

信用评价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

—2—

第三章 信用等级

第八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为诚信(AAA级,AA级、A级)、守信(BBB级)、失信(CCC级)三等五级。

AAA级表示为信用很好,AA级表示为信用好,A级表示为信用较好,BBB级表示为信用一般,CCC级表示为信用差。

第九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由基础管理,经营效益、市场行为、工程服务、品牌形象和信用记录六个指标体系,按权重分别赋分,合计100分。

第十条 信用等级评价分值为91-100分的为AAA级,81-90分的为AA级,71-80分的为A级,61-70分的为BBB级,60分以下的为CCC级。

第四章 评价实施

第十一条 凡参与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的市场主体,可将材料报送至信用评价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未取得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取得信用等级评价的单位,不得参与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

第十二条 申请信用等级评价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信用评价申请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安全

—3— 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三)近三年内获得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四)本单位信用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等制度。

(五)近两个会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六)近三年承建或参建工程情况(质量、安全、履约和工程的流域、地区分布等,需附有业主单位或项目主管单位的证明材料)。

(七)不良行为记录资料。

(八)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应接受现场调查和验证工作。

第十四条 信用评价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请后三个月内对申报材料核查,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和验证。

第十五条 信用评价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信用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价结果经信用评价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第十六条 一次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继续享有原信用等级,不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其信用等级。

申请单位取得信用等级一年后,即可申请信用等级升级,不受有效期限制。

第十七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将相关业绩信息报送至信用评价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次信用

—4— 评价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备案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第五章 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第十八条 实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信用评价结果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挂钩制度。在评标办法中,按工程规模设置信用分占总得分的5%~20%。

第十九条 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分类实行差别化监管。

(一)评级结果为A级信用较好以上的,实行激励机制。1.在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等日常管理中优先快速审查;

2.适当降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比例; 3.评优评比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得到政策扶持或帮助。

(二)评级结果为BBB信用一般,实行限制机制。1.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2.在企业申请资质延续、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等日常管理中予以重点审查;

3.加大对其在建工程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 4.适当提高合同履约担保比例;

5.评优时,各相关专业协会予以重点审查;

—5—

(三)对评级结果为CCC信用差的企业,实行惩戒机制。1.不为其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

2.属于本市的,核查企业资质,经核查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停止其招投标资格,停止为其出具出京证明,被核查企业不得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逾期不改或者整改不达标的,依法撤回其资质,并通报有关部门;

3.本市以外的,将其评价结果通报企业注册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水利部,依法限制在本市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经营活动。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信用评价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第二十一条 信用等级评定之后,若发现被评单位有未记录的或新产生的违法失信行为或其他不良信用信息的,收回其信用等级证书,并对其信用等级重新评价,根据新评价结果调整该单位的信用等级。

第二十二条 参评单位在申请信用评价过程中,不得有行贿、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对初次申请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获得信用等级的单位,取消其信用等

—6— 级并予以公告,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第二十三条 信用评价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纪律,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第七章 附则

本办法自2013年5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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