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办法(共10篇)
1.乡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办法 篇一
梁发【2016】8号
关于实施梁山镇机关领导干部月考评办法的
通 知
各领导、同志:
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镇机关干部科学管理,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争先意识,营造全力干事的工作氛围,确保各项创新和发展任务落到实处。本着“规范行为、注重业绩、鼓励争先、奖优罚劣”的原则,推进梁山镇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机关干部工作考评的领导,建立镇机关干部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征兵 副组长:杨 飞
成 员:冯鸿鹏、王军胜、李 飞、冉志远、王宏伟、王若鹰、强 磊、高红霞
李征兵、杨飞负责全体领导考评,一般干部由业务主管或包片领导负责考评(业务主管与包片领导不同时,考评各占一半),考评以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为依据,领导考评结合月初工作任务分解表完成情况考评,同时参考县级部门的考核结果。
二、考评内容和办法
月度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纪律规范考评、业务分管工作考评、临时性工作和包村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四部分组成。因事、因病不在岗干部或学习培训在一个月以上,不参与考评,保留每月100分的基本分。
1、纪律规范考评(25分)
根据干部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干部行为规范情况实行考评。
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 ①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
②上班时间在打牌、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的; ③出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茶叶渣等不良卫生行为的; ④办公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的;
⑤侵占、浪费和损坏公共资源的(长明灯、长流水、电器不关等);
⑥不遵守学习、会议纪律的; ⑦完不成学习任务、笔记任务的; 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4分:
①未经请假不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学习、会议或参加后中途不请假缺席的;
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擅自离岗的;
③相关人员在起草文件或打印校对正式文件材料中文字差错率在1‰以上;
④没有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6分:
①节假日值班期间缺岗或未按值班要求履行好值班职责的;
②旷工一天的(迟到、早退1小时的视作旷工1天); ③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
④工作没有按期办结、没有客观原因的; ⑤外出办公弄虚作假的;
⑥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参与赌博的;
②干部因工作作风、态度或其他不良行为被群众投诉并经查实的;
③值班人员缺岗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机关大楼发生失窃、失火等安全事故的; ④违反党纪党规或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2、业务分管工作考评(25分)
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管岗位职能规定工作的,每项扣4分。未完成分管职能工作的界定:A、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造成群众投诉的;B、没有完成镇月度中心工作的;C、受到市、县有关部门批评的;D受镇主要领导批评的;E未完成分管半、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的。此项工作扣分按分管职责分解落实到人,直接责任人扣4分,协助配合人扣2分。
3、临时性工作考评(25分)
⑴上班时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干部没有按规定执行上级命令的,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⑵单位部署突击性工作(如拆违、卫生整治、精准扶贫等),干部逃避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4、包村各项工作考评。(25分)
镇上各项中心工作,各村进展情况作为考核包村领导的依据,根据任务完成情况予以打分。
每月根据考评打分情况,对干部考评定档次。85分以上的为优秀,85-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进行公示。考评优秀的干部,结合工作予以奖励,年终将12个月考评结果汇总,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半年考核不合格领导干部,重新调整分工。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当年工资不予以晋升,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者,上报县组织人事部门。
中共梁山镇委员会 主送:梁山镇全体领导干部 2016年3月7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7日
2.乡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办法 篇二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完成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特制定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考核范围为全体机关干部。
二、考核形式和标准
机关干部考核以100分为基数,采取扣分和奖励分的方法。具体分为三大块:一是机关日常工作考核30分,二是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30分,三是述职测评40分。
三、考核内容
(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基本分30分)
1、严格考勤制度。严格签到、签退和请销假制度,每个工作日上午8:00以前为签到时间,5月1日至10月1日签退时间为17:30以后、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签退时间为17:00以后。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旷工一次扣2分,全年累计迟到20次或累计旷工15天,或事假超过30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考核计0分。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自动离岗予以辞退。一般干部在岗、下村、开会等情况,必须向社区领导或分管领导说明,社区领导或分管领导不能说明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分别扣当事人和有关领导2分、1分。
2、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中层以下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请假1—7天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需分管机关领导签字批准;
请假超过7天的,经分管领导和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签字批准。中层干部请假1—3天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需分管机关领导签字批准;
请假超过3天的,经分管领导和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科级干部直接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人员请假前必须将请假条交党政办存档。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除本人婚假、直系亲属丧假、带薪休假外,全年请事假8-14天的、15-29天的,分别扣2分、4分。
3、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夜间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时,不准缺岗,不准请假;
如有事可找人替班,以带班领导批准的换班申请表为准,发现缺岗一次扣2分。值班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严重的加倍扣分,特别严重的作待岗处理。一般机关干部值班时间为夏季:8:00—17:30、冬季8:00—17:00,中层干部除正常值班外,还需要夜间在党政办值班,值班时间为19:00—21:00。
4、严格机关卫生管理制度。各站所、社区根据实际安排人员轮流打扫办公场所及所分卫生网格内的卫生,做到无尘土、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窗明几净、整齐有序。对打扫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2分、1分。经督促仍不到位的,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4分、2分,并通报批评。
5、严格会议和学习制度。按时参加县镇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镇里会议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
6、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决策。对党委、政府决策执行不到位、不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动、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发现一次依情节扣1-5分;
情节严重的,经党委、政府研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基本分30分)
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本职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主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的打算安排,取得同意后付诸实施,不越权行事。自觉遵守本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纪、不违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能较好地完成中心工作。
加减分因素:
1、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作被动的,经核实认定,酌情扣1—10分。(该部分由分管领导负责考核)。
2、因违规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5分。
3、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县表彰和荣誉的,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对直接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分别奖10分、7分、5分、3分。属于部门类荣誉和先进的,减半计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4、正面宣传辛寨镇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调研论文被正规党报党刊(含党委、政府各种内部刊物和各级政府网站)录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奖1分、2分、3分、5分,同一稿件被不同刊物录用的,按最高标准计分和奖励。
5、单项工作在县内考核前三名的,分别给分管领导、中层干部、直接责任人加5分、3分、2分。单项工作位居全县末尾的,分别扣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和直接责任人5分、3分、2分。该项工作村级考核平均分前三名的社区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加3分、1分。
6、积极参加镇里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参加一次加1分,无故少参与一次扣1分;
活动中获奖者,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4分、3分、2分,其余获奖者各奖励1分。
(三)述职测评(基本分40分)
1、社区主任、站所长的述职评议。述职评议大会由镇政府组织,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行政在职在编人员,部分中心村党组织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规模较大企业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社区主任先行述职,其次站所长进行述职。按照评议成绩,确定前40%的为优秀,其余为称职。社区主任、站所长的述职评议成绩直接计入年终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
2、一般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以社区和站所为单位组织进行。各社区、站所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由分管领导组织进行,以社区和站所为单位计算成绩,前40%的为优秀,其余为称职。
最终考核得分按照优秀100%、称职80%的比例系数计入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及有关说明
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干部使用挂钩。
(一)班子成员的得分按照所分管站所和社区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二)中层干部考核有下列情况的,免去现职。(1)年终考核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
(2)社区主任当年考核后两名的,不能提拔重用,连续2年位居后两名的,免去现职;
机关中层干部当年考核后三名的,不能提拔重用,连续2年位居后三名的,免去现职。
(三)一般干部年终考核低于70分的,不得提拔重用,并由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由分管领导向镇党委作出书面说明;
低于60分的通报本人及分管领导,并给于相应处分。
(四)考核结果,存入本人工作档案,作为今后干部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评为优秀,当年调入、调出人员;
休假人员;
离职学习三个月以上的等等。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的镇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镇党政办负责绩效考核的统计汇总。
(二)本办法由镇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核政策中未尽事宜,以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为准。
3.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篇三
9、工作纪律。(15分)
(1)遵守出勤纪律。按时上下班,全年出勤在220天以上。(5分)不允许打牌、下棋、窜岗聊天和职工间不配合的现象发生,发现一次各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遵守人事纪律。严守相关人事纪律,不跑风漏气,不擅自答复,不循私情(10分)。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接相关规定处理,该项分为零。
10、风貌建设。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形象、使用文明用语、办公场所整洁有序(10分)。发现一次着装不整、说粗话、脏话以及办公室脏乱差扣2分。
三、奖惩
(一)加分
1、个人获国家级、市级、县委县政府表彰分别加8、6、4分,获县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
2、科室获国家级、市级、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该科室职工分别加6、4、2分,获县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
2、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加1分。
3、办事公道、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受群众书面表扬的加2分。
4、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行为受群众书面表扬或得到相关部门嘉奖的分别加2分、5分。
(二)扣分
1、个人被通报批评扣5分;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扣10分;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扣20分。
2、科室被国家、市、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该科室职工分别扣6、4、2分。
3、工作失误、生活 受群众举报的一次扣3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成立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XX同志任副组长,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年终由考核小组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内容,以原始资料数据为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
(二)兑现办法
将年终奖金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成绩越好,所得奖金越高,打破平均主义。
4.乡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办法 篇四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党组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2次以上;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和日常工作。
二、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廉政建设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明显,范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三、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四、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对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事项做到完全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五、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处理、事事有回音。
六、严格按要求召开党组和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高,效果好。
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违法违纪现象。
八、负责人下基层时,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不得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得参与赌博。
5.乡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办法 篇五
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省局机关管理,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评价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省局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局机关设考评委员会,由局领导组成,在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考评委员会下设考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职责如下:
(一)考评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考核办法;决定对当年考核内容、标准的调整;研究审定特别加分和特别扣分;审定考核结果,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做出最后结论。考评委员会成员分别负责对分管处室、单位工作目标的考核。
(二)考评办公室:负责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办公室、法规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机关党办、机关服务中心履行考核职责;于每年年初在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当年考核办法、内容、标准的修订意见,提交考评委员会审定;定期对考核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年底汇总提交考评委员会审定;通报考核结果。
(三)办公室、法规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机关党办、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对局机关考核内容的机关建设目标部分进行日常考核,按时向考评办公室报送考核评分情况。
二、考核分数及计分标准
目标责任制考核分数包括机关建设目标得分(满分100分)、处室工作目标得分(满分100分)、特别加分、特别扣分。特别加分和特别扣分单独进行,不受基础分限制。机关建设目标得分加处室工作目标得分加特别加分减去特别扣分为各处室、单位最后总得分。
特别加分标准如下:
1.因工作成绩优异或有重大创新,在全国、全省受到表彰奖励的(表彰项目以清理保留后的中央和山西省党群、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为准),经考评委员会审定,对单独承办该项工作的处室每次加5分;需多个处室共同办理的工作,对牵头或共同承办的处室每次加5分,对配合处室每次加2分。因其它工作成绩显著获得中央及国家部委、山西省表彰奖励的,经考评委员会研究同意,可参照上述加分标准对获表彰单位予以加分。
2.工作中取得成功经验,代表省局在全国综合性会议、专业性工作会议上,作典型性发言或书面经验交流的(以会议实证材料为准),经考评委员会审定,每次加2分。
3.部门工作成绩突出,对全省国税系统产生重大积极
影响、对全省国税工作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经考评委员会审定,每次加1分。
4.提出的工作建议或调研报告,受到省局主要领导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的每次加1分。
5.圆满完成总局部署的工作任务,被总局以国税发公文形式提出通报表扬的,经考评委员会审定,每次加1分。
6.圆满完成总局部署的工作任务,被总局以国税函、国税办发公文形式提出通报表扬的,经考评委员会审定,每次加0.5分。
特别扣分标准如下:
1.因工作失误,被厅局级以上单位通报的,每发生一起扣5-10分;
2.全省国税系统内工作出现重大问题,对口处室应负一定责任的,视情况扣5-10分;
3.给局机关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视情况扣10-20分。
特别加分和特别扣分项目由考评委员会成员提出,考评委员会审定。考核年度所完成的工作符合特别加分和特别扣分标准的,在考核年度结束后才获得相应结论的,其相应的加分或扣分计入下一考核年度。
负责省局机关建设目标考核项目和全省国税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项目的处室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对省局机关各处室、各市局的日常考核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严格按
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凡在机关建设目标考核和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时出现“零扣分”和普扣相同分值的处室,经考评委员会研究同意,在省局机关年度考核时对该处室扣1分。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中考评、年终考核汇总相结合的方法。
(一)日常考核。对各处室、单位机关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的日常考核由办公室、法规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机关党办、机关服务中心根据日常检查情况计分,于上半年终了后10日内,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局机关考评办公室,年度终了进行汇总。
(二)年中考评。省局机关各处室、单位应于上半年终了后10日内,按照考核内容要求,作出本处室、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交考评办公室。年中考评不评分,由考评委员会对各处室、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点评。
(三)年终考核。各处室、单位应在年度终了10内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做出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经分管局领导签字,由考评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机关建设目标日常考核评分、特别扣分,提交考评委员会研究审定,由考评委员会确定各处室、单位考核得分。
(四)通报考核结果。考评办公室应在考评委员会确定各处室、单位年度考核分数之后一周内,公布各处室、单位
得分情况。
四、奖惩
1.对获得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前三名的处室记集体三等功。
2.其他奖惩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对省局机关各处室、单位和省税务干部学校的考核。
省局太原培训中心、忻州培训中心、五台培训中心、印刷厂可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考核。
6.乡镇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篇六
1、对村(居)的工作完成情况按项计分、按月考核、按季奖惩兑现。
2、考核实行百分制。除了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等每月均要列入考核外,其它考核项目按当月工作重点,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经集体研究后确定。
3、当月考核项目的分值比例,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当月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的重要程度提出,经集体研究后确定。
4、支部书记、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各每月150元考核,个人实得奖金按所驻村当月得分比例计算,当月得分低于85分的取消当月奖金。
5、未驻村领导按驻村领导的平均得分计奖。
6、未驻村的在岗在职财政拨款人员按每月100元考核,自收自支参照执行。
7、重要中心工作原则上均设奖,奖金额度和具体考评办法由集体研究确定。
8、各村(居)年终考评名次由12个月考核分相加所得总分排定。
9、年终考评全面先进单位第一名奖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XX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奖800元。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各得总奖金额的20%、15%。
10、计划生育和筹款事项对全年考评工作具有一票否决权。
11、镇政府工作人员分管或负责的部门工作获上级党委政府表彰,获得奖匾奖牌可作为政府年终考核加分依据的应予奖励。其中,国家级表彰的奖5000元,省级表彰奖3000元,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奖给XX元,区委、区政府表彰奖给1000元,创新工作成果被区以上党委政府推广的奖给XX元,计划生育工作不是重管的奖XX元。奖金分配比例由考核领导小组决定。
二、惩罚:
12、因工作失职、失误分管或负责的工作形成落后局面,使党委政府受到上级追究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扣除全年考核奖,取消评优资格;违反十条禁令被督查通报的扣除半年考核奖,取消评优资格;违反政府管理若干规定的,扣除当月考核奖,并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检讨。
13、违反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被上级督查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全年考核奖,取消评优资格,考评为不合格。是公务员身份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事业单位人员一律解聘,临用人员一律辞退。
14、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村(居)考核倒数后三名的分别罚支部书记、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各500、400、300元,支部书记在兑现大会上检讨。
7.2011乡镇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篇七
关于印发吉安县2011乡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经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县2011乡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吉安县委宣传部
2011年4月19日
吉安县2011乡镇宣传思想文化
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根据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共吉安县委
1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吉安县委宣传部2011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办发[2011]14号)要求,为切实提升各乡镇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水平,营造浓厚的“全市领先、全省争先”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日常工作(总分30分)
1、文化活动(满分8分)。继续开展民间灯彩进校园活动,积极组织民间灯彩课堂的教学(3分);积极参加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第八届横江葡萄节等系列文化活动(5分)。
2、理论宣讲(满分7分)。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以“三员”(特约通讯员、政策宣讲员、文化传播员)为骨干开展多形式的理论学习宣传研讨活动(2分);积极完成党报党刊和县委宣传部下达的学习资料的征订任务(2分);认真抓好党委中心组的学习,集中学习要有计划、有记录、有督查、有总结,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3分)。
3、新闻外宣(满分12分)。围绕“十一五”成果和“十二五”规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党90周年庆典、社会热点和突发性群体事件舆论引导、主攻项目、“两区”建设等重点进行宣传报道(2分);积极参加各级宣传部门的新闻培训活动(2分);每年向县委宣传部提供4条以上新闻线索,完成新闻报道任务(2分);参与县委宣传部外宣品的采编、制作(2分);参加中央及省、市、县对外宣传活动,接待好外宣媒体记者采访等(2分);做好手机报新闻和信息的报送工作(2分)。
4、综合管理(满分3分)。做好上传下达,按时参加有关宣传思
想工作会议(1分),7月初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年底上报全年工作总结等材料(2分)。
二、重点工作(总分70分)
1、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各乡镇报送的活动开展情况或经验做法材料不少于2篇(3分);认真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主题教育(3分)(满分6分)。
2、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1个以上典型人物(集体)或先进工作经验(满分2分)。
3、在《井冈山报》发表1篇1000字以上新闻或在吉安电视台新闻联播单发1条报道,新闻报道应正面反映本乡镇且有本乡镇工作人员的署名(满分6分)。
4、每月在《井冈山报》或吉安电视台新闻联播以上媒体上稿1篇(条)。正面报道本乡镇且有本乡镇工作人员的署名(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减)(满分6分)。
5、有1篇1000字以上且反映本乡镇工作特色的理论调研文章在县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满分4分)。
6、每周有1条以上的网络舆情信息或社会舆情信息报送县委宣传部的电子邮箱:jaxxcb@126.com(满分4分)。
7、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选身边好人”和参与全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至少上报了一个典型材料(4分);积极参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集市创建活动,辖区内至少有一个以上单位上报了参评材料(4分);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并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提供相应资料(4分);加强农家书屋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读书活动,有记录、有读书笔记(4分);每季度向县文明网(邮箱:pyning3188@sina.com)报送信息2条以上(2分)(满分18分)。
8、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举办乡镇文化艺术节,活动要有策划方案、宣传总结等材料(满分10分)。
9、继续推进文化村建设,着力抓好乡村文化活动站(室)建设,鼓励发展一批农村文化中心户,村民读书学习氛围浓厚(满分10分)。
10、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及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2分),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监督引导机制(2分)(满分4分)。
三、加分内容
1、超额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加10分,获特别奖的加10分,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
2、新闻上稿超额完成任务的加10分,获全县新闻报道先进单位的加10分,要闻每上1篇加2分(要闻范围具体见《吉安县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3、《求是》、《党建》5分/篇;《江西宣传》、《江西精神文明建设》、省主题教育简报3分/篇;《吉安宣传》、市主题教育简报、《井冈社科》、《吉安内部论坛》、《登攀》、《井冈山报理论版》1分/篇。
4、宣传文化单项工作活动被评为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先进的,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一项工作获多级先进只加最高分。
5、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新闻宣传部门的业务培训,省级每人次加4分,市级每人次加3分,县级每人次加2分。
6、按县委宣传部要求在相关新闻媒体做专版,省级(《江西日报》)每做1个专版加5分,市级(《井冈山报》)每做1个专版加3分,县级(《吉安县报》)每做1个专版加1分;
四、考评使用及相关要求
1、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的综合考评。
2、评出2011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3、评出1—2名乡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
主题词:宣传思想文化 2011乡镇考评 通知
8.年乡镇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篇八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新形势下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乡镇工作积极性,发挥考核激励和鞭策作用,切实搞好今年的党建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乡镇党建工作考核分为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两块进行考核。
二、共性目标责任指标与计
分(50分)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一)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25分)
1、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县十五届三次人代会精神为重点,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经常,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不少于20次,做到有安排、有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考勤。
2、领导班子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健全,并能认真坚持,班子运转良好。
3、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民主生活会能按要求召开,有会议记录,有总结报告。
4、突出了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坚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意识普遍增强,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5、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引才、育才、用才并举,加强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6、对班子成员要求严格,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政绩突出,勤政廉洁,公道正派,班子团结,群众影响好。
(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15分)
7、党委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及全体党员干部全年培训不少于5次,观看电教片5次以上,有记录。党刊发行任务按时完成。
8、党委对所属单位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有制度、有措施、有考评。干部能按时参加县及县以上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每缺席1人扣1分)
(三)老干部工作(6分)
9、老干部单项生活待遇及老干部遗属生活补助、医疗费按时按政策规定足额发放,做到无拖欠。
10、老干部信访件按要求及时办结率达100,做到年内无越级上访。
11、老干党支部组织建立健全、活动经常,作用发挥的好,管理服务好。
(四)组工干部队伍建设(4分)
12、热爱党务工作,能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钻研党建业务知识,有学习笔记、有调研文章,年内向组织部门上报调研信息5篇(条)以上。
13、积极主动协助党委领导抓好干部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等党建业务工作,各项工作无失误。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职能目标责任指标与计分(70分)
(一)村组班子整顿建设情况(25分)
1、对村组班子底子清、情况明,能有针对性抓好村支部班子经常性建设,同时注重抓好村民委员会和群团组织的班子建设,并按月及时上报村级组织建设情况报表。
2、制定了村党组织书记建设规划,每年培育和树立了1—2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新典型。
3、每月对村组干部培训1—2次,每次不少于1天,培训面不低于85。
4、督促指导村党组织按时按要求召开好民主生活会。
5、下工夫狠抓了“问题村”整建工作,乡镇党委责任落得实,解决了“问题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限完成了整建工作任务。及时对缺职或需要调整的村级班子进行调整充实,缺职时间不超过3个月。
6、重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区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
(二)制度落实情况(15分)
7、坚持每月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8、坚持党委成员联系包抓重点村制度和党建联系点制度,制订了包抓方案和帮扶措施,并定期到村上检查指导、解决问题,有工作日志或记录,每年驻村不少于30天,解决问题5—10件。
9、规范和完善了村级组织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年对村组班子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对所有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10、坚持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对一些重大事项和突出事件做到随时报告。
11、按照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办法,坚持村两委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村民代表议事会,村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三)党员教育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10分)
12、每个村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5名,发展党员2—3名,流动党员管理有制度、有名册、有资料。
13、每个支部每年开展电化教育活动不少于12次,定期组织观看电教片。
14、乡镇党员干部每周参加政治学习不少于半天,农村党员干部
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有计划、记录、考评总结。
15、能按时、按标准缴纳上解党费,党费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登记。
(四)党建活动开展情况(10分)
16、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的具体要求,扎实认真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成效显著。
17、按照新一轮“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
见,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18、对80以上示范基地和示范户进行了集中培训,年内创建1--2个科技示范基地,每个村创建5户左右的科技示范户。
(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10分)
19、每季度对政务、村务、财务进行一次公开。
20、全年没有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对信访案件和不稳定事件能够及时解决和处理。
三、考核办法
1、乡镇党建目标任务采取平时掌握与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需检查的每完成一项,由乡镇党委向县委组织部提出检查申请,县委组织部随时进行检查验收。
2、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的责任指标所得分占80,民主评议分占20。民主评议分由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党建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分为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勤政廉洁四个方面,每个方面满分为5分。采取无记名评议办法,汇总后求出平均评议分,计入总分。
3、实行奖惩分制度。乡镇党建工作受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到表彰或批评通报的,在最后得分中分层次加分或减分。受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表彰的分别加奖10分、8分、6分、4分,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受到省委、市委、县委通报批评的,分别扣10分、8分、6分。
9.乡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办法 篇九
第一章
管理原则
第一条分类督察与整体评价相结合。
镇党委、政府将组织镇纪委、组织科、办公室等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
全体干部包片、驻村、出勤、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实行分类督察,形成整体评价。
第二条履行职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全体干部务必坚持兢职履责,做到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求实效。任何失职渎职现象将实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重点突出与全面考核相结合。
考核工作将结合全镇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等有序进行。
第四条弘扬优秀与渎职查办相结合。
对各时期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实行通报表彰和物质鼓励;对失职渎职现象将严肃查办。
第五条交办、会办、督办、查办相结合。
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精神状态、操作方法和运作实效等方面,在平衡整体运行状况的前提下坚持交办、会办、督办、查办。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六条考核对象为镇直机关全体干部,各村(居)全体干部。
第三章
考核周期
第七条考核周期为月考核、季考核、半年考核和考核。
第四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出发,与资金福利挂钩,重点加强工作纪律、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五章
考核管理方法及处理
第九条考核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坚持一事一察、一人一查。
第十条考核管理工作坚持一事一通报,一事一兑现。
第十一条考核管理坚持以经济处罚为主。
第十二条中心工作任务完成不力者,经济处罚为200元/人次。
第十三条因违反考勤制度,无故迟到三次者,扣除其当月的资金补助,累计达六次者,扣除其一个季度的资金补助;因违反考勤制度,无故缺席一次者,扣除其当月的资金补助,累计达三次者扣除其半年资金补助。
第十四条因违反信访值班制度被通报的,经济处罚为30元/人次;对信访案件处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济处罚为50元/人次;对突发性事件处理不力的,经济处罚为100元/人次。
第十五条因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时间内私自饮酒的,经济处罚为40元/人次;参与迷信、赌博等不良活动者,经济处罚为100元/人次,并通报批评,停职察看。
第十六条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通报情况实行一警示、二调职、三换岗。
第十七条考核管理工作将按年初制定的目标考核办法,实行年终综合总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0.乡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办法 篇十
为了认真搞好农村主职干部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全面、客观掌握报考乡镇公务员的农村主职干部的履职情况,我们起草了《2012年岳阳市农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实绩考核评分方案》(征求意见稿)。请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部公务员管理科(电子邮箱:yysgwy@163.com)。联系人:刘中美,联系电话8889341。
衷心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2012年3月30日
72012年岳阳市农村主职干部
报考乡镇公务员实绩考核评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考核对象
2011年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县、乡机关工作人员下派任职的村主职干部不属此列)。报考者近3年任期内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或任职村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资格。
二、考核方法
采用100分制量化计分方法,总分不超过100分。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党建工作(30分)
1、村支部、村委会班子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乡(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各项决定,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计5分。此项分值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意见,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确定】
2、规章制度健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廉洁勤政,村主职干部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计5分。村主职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扣2分。查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文本、政务公开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
3、班子团结,顾大局,整体形象好,群众评价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计10分。由考核小组随机抽取不少于30人的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无计名评议投票(附表二)。称职票70%以8
下的或不称职票30%以上的,本项不计分;称职票80%以上计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4、积极发展年轻党员,党员队伍年龄、文化、性别结构合理,党员能够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队伍形象好。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表彰激励先进,妥善处臵不合格党员。
【计5分】
5、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作风发挥好,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要求,民主决策重大事项。每年召开2次以上党内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学习会。【计5分。查有关会议记录,每缺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二)经济工作(30分)
1、按期如数完成农村合作医疗经济指标。【计5分。参合率达到县定比例的计满分,每降1%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2、有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规划,本人任期内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壮大,每年达到5万元以上。【计3分。每少1万元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3、任职村学校危房得到改造,通达公路计划完成,计划内农村用电高低压线路改造完成,水利设施比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计8分。每少完成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4、农业综合开发效果好,农业结构调整有力度、有特色,农业种植面积和产量有大幅度提高,农民增收明显,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全乡(镇)平均水平。【计5分。低于全乡(镇)平均水平扣2分】
5、林业生产管理好,有专门扑火队伍,无火灾事故发生。9
【计3分。近三年被县以上林政部门每通报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6、防汛抗旱工作到位,有专门机构和队伍,无重大事故发生。
【计3分。机构、队伍不健全扣1分,发生灾情事故扣2分】
7、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规划、有效果、有特色。【计3分】
(三)社会事务(30分)
1、重视社会稳定工作,有机构,有制度,有办公场地,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计2分】
2、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果好,近三年无恶性刑事案件,无恶性涉农案件,无群体闹事事件,治安案件下降,民事纠纷调处及时。【计2分】
3、村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生产秩序正常。【计2分】
4、无法轮功人员继续修练或上访闹事,无复退军人上访。
【计2分。出现一例不计分】
5、无地下“六合彩”做庄写单人员,无买码、议码现象,无聚众赌博现象。【计2分。调查走访,发现一例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6、无三人以上集体上访,无重复上访,无越级上访,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计3分。凡出现一项不计分】
7、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到位,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计2分。出现以上问题被查处的本项不计分】
8、人口计划生育工作(15分):
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设备齐全,有场地、有牌子、有人员名册。【计2分。现场察看计划生育服务室及相关资料,每缺一项10
扣1分】
村级计生女专干和组级女辅导员配备齐全。【计2分。未配备的不计分】
人口与计划生育底子清楚,上报数字准确。【计4分。底子不清楚的扣2分,瞒报、错报、漏报的扣1分,延期缓报的扣1分】
以村为主开展好计划生育常年工作,成立班子,健全机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较好地协助上级征收社会抚养费;无计划外出生,完成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率指标。【计4分。每缺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认真做好迎接上级部门计划生育工作验收。【计3分】
查近三年历史资料和所在乡镇排名情况,任期内任职村计划生育出现问题被黄牌警告一次扣5分。
(四)其它计分(10分)
1、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满3年为基础,每超过2年加1分,本项加分不超过3分。
2、任职村被评为县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加2分,村主任加1分。
3、本人被评为县以上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或获“十大杰出青年”、“致富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加2分。
4、任职村被评为省、市新农村建设示范先进单位的,加3分。
5、任职村单项工作被省以上新闻媒体推介一次加1分,本项加分不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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