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研究(投稿版)

2024-10-22

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研究(投稿版)(精选10篇)

1.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研究(投稿版) 篇一

质监系统技术机构法制建设初探

江苏省质监局法规处

陈卫

质监系统技术机构是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从事检验、检测、检定、鉴定等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是质监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支撑力量。技术机构法制建设是建设“法治质监”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技术机构有效履行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升公信力、扩大认知度、加强权力监督的必要手段,也是事关全省系统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全社会对质监部门关注度的不断提升以及质监部门自身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的日益迫切,技术机构法制建设已经作为江苏省质监系统“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工作之一提上了议事日程。本文围绕“强化法制建设、规范检验行为”的技术机构法制建设目标,就当前技术机构法制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了如下探讨。

一、技术机构法制建设现状

质监系统技术机构按照其设立依据及主要业务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计量检定机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设置的,主要承担建立社会公 1 用计量标准,保障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计量器具检校任务的检定机构。

(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承担产品监督检验任务,依法开展产品质量鉴定的检验机构。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条规定,质监部门设立的,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

(四)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是指根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质监部门依法设置的,从事纤维及制品的质量监督,对棉、麻、毛、茧、化纤等纤维及制品实施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组织开展棉花等纤维的公证检验的技术机构。

(五)情报信息机构,是指按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四条设立,从事收集、整理和加工国内外各类标准和技术法规,WTO/TBT信息的通报与咨询,承担组织机构代码的赋码颁证以及组织管理、协调物品编码工作的技术机构。据统计,截止2010年底,江苏省质监系统共有事业性质的技术机构174个,包括计量检定机构58个、产品质量检验机构52个;纤维检验机构13个;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22个、情报信息机构21个、综合检测机构8个,其中国家质检中心31个(建成22个),省质检中心46个(建成23个)。技术机构工作人员5100余人。各级各类技术机构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如苏州县级计量检定机构,目前共有技术人员232人,检定检测设备2600余台件,固定资产逾3400万,较之2005年分别增长23.1%、42.6%、48.7%。2010年全省质监系统新增实验室面积108185平方米,新增检验检测仪器设备4486台套、总金额2.158亿元,全省技术机构进入装备载体建设的高速发展期。

技术机构法制建设在我省起步较早,有一定的工作基础,部分市局进行了一系列的有益探索。南京市质监局法规、监督等有关处室联合对技术机构的检验、检定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其整改;同时加强对承担行政许可审查工作的技术机构的法制监督,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主体、程序合法,事实依据充分,案卷文书统一规范。南通质监局将技术机构法制建设推进工作,列入全市质监重点工作,在各技术机构明确了法制负责人和专职法制员,形成了覆盖全市系统的法制工作网络,完善了法制工作衔接机制。淮安质监局坚持每年对技术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积极提升技术机构依法施检的能力。在总结各 地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9月,省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法制建设的意见》和《江苏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法制建设考核办法(试行)》以推动我省系统技术机构法制建设,提高技术机构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实现依法行政对质监工作的全覆盖。

二、技术机构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与高速平稳发展的业务工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技术机构法制意识的淡薄。近年来因技术机构违法行为引起的诉讼、复议案件逐渐增加,技术机构的法制建设还处于相对滞后的阶段。少数技术机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和程序不完善,检验行为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个别技术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检定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技术规程;有的机构和人员收取企业好处后出具虚假报告,致使依据检验检测检定结论开展行政活动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和挑战。如:2010年3月,某技术机构在承担监督抽查任务时强行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违规收取服务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一是长期以来质监部门对技术机构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在业务工作,不论是人员引进、设备配置、资质管理都是从加强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考虑,忽略了技术机构的法制建设。二是技术机构自身对法制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忽视法制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支持、保障功能,延缓了法制建 设的步伐。三是法制机构长期以来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全面,将主要精力集中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的监督、完善上,没有将技术机构的依法履行职能纳入法制监督的总体框架,制定出相应的工作规划,找准技术机构法制的切入点,使得技术机构长期游离于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之外。

三、应对措施及中长期建设规划

(一)充分认识技术机构法制的重要意义,提高法制意识

一是技术机构法制建设是质监部门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技术机构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是其技术检验行为已经成为质监部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的重要支撑,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安全监察工作的质量,事关依法行政的全局。近年来,技术机构检验结论、数据错误,致使执法部门作出错误行政决定,引发国家赔偿的案件时有发生。加强技术机构依法管理势在必行。

二是技术机构法制建设是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法律法规对技术机构、技术人员的规范要求越来越高,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数据等违法行为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责任。技术机构必须认真履行职能,坚持原则,依法检验。否则,不仅影响个人的前途命运,也必然损害技术机构的社会形象、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影响到技术机构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三是技术机构法制建设是加强权力监督的必然要求。权 力的行使如果没有监督,就会滋生腐败,不作为、乱作为就不可避免。过去,大家习惯于将技术机构的业务活动视为技术领域,忽视其行政性的特点,法制监督的触角很少涉及,造成技术机构法制工作机构缺位、责任不够明确、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加强对技术机构的法制监督,既有利于对技术机构工作人员的保护,也有利于技术机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同时,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将技术机构作为普法重点,从法律规范、法律责任等方面在技术机构开展普法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确保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全员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法制培训,及时组织质监专业和新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题培训, 使技术机构工作人员及时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增强检验检测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加强组织领导,打造技术机构法制队伍 为解决法制工作有人做的问题,在各技术机构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法制工作,研究制定法制工作计划。将法制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本单位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法制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一支技术机构的专门法制工作人员队 伍,切实发挥依法治检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与全省质监系统的法制员队伍建设相结合,加强对技术机构法制工作员的培训,提高法制工作员的素质。明确技术机构法制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承担起促进本单位依法检验和从事技术服务、执行行政检查计划和检验委托任务等与行政行为相关活动、建立法制监督工作机制等职责,发挥法制工作人员参谋、助手的作用。

(三)建章立制,构建技术机构法制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重大决策法制审查和集体决定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技术机构要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审查内容包括决策的权限、程序、内容等方面。重大决策要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决策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突发、紧急事件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程序决策。发扬民主作风,强化法治精神,经过院长(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法制工作人员应当列席有关决策会议,报告合法性初步审查结果,提供法律意见。

二是建立监督制约制度,落实风险防范要求。各技术机构要完善工作质量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谁检验、谁审批、谁负责”,规范检验检测检定行为,强化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做到检验合法、程序规范、数据准确。不得伪造检验数据、随意更改检验结论,或者依据主观臆断出具检验报告;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出具检测结果或报告;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及与检验业务无关的证明。要严格内部监督考核措施,严格执行技术机构“五不准”、“五严格”等有关规定,通过检查评比、投诉处理、考核评议等方式,处理好创收与规范的矛盾,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或不当行为。

三是落实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技术机构规范履职。贯彻落实《江苏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法制建设考核办法》,根据依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和具体工作需要,针对技术机构法制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对技术机构进行法制建设考核。在全面了解技术机构的检验、检测、检定、鉴定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技术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检务公开、落实推进法制建设保障措施、提高依法施检意识和能力等法制建设内容,促进技术机构严格、规范履职。

(四)处理好创收与规范的矛盾,发挥技术机构法制建设的综合效应

目前,全系统有不少技术机构是差额拨款,工作人员的创收压力较大,不少技术机构开展了针对企业的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在涉及服务对象的检验工作中,受利益驱动,有时不能依法、客观行使职能,容易出现不经检验出具报告、超范围出具检验数据等不正当行为。创收与规范始终是一对矛盾,需要通过加强内外部监督予以约束和解决。2011年5月,江苏省质监局下发了《关于重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与企 业签订服务协议必须进行备案的有关规定》,要求检验机构与企业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必须备案;凡是已签订协议且在有效期内的,一律不得承担对该企业相应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等具有行政职能或法定职能的检验工作。

技术机构法制建设的效应不应该仅仅局限在检验活动中,它的闪光点应该在技术机构各项工作中爆出火花。它可以对技术机构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产生积极影响,比如:规范样品收发、完善抽样程序、出具检验报告甚至依法用工、依法履行合同、依法购买设备等。

技术机构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实现依法检验、依法管理,将促使其公正性、权威性、规范性不断提升,技术机构能够更好地支持质监部门行政执法、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履职行为,并为促进自身发展、壮大,在竞争激烈的市场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2.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研究(投稿版) 篇二

一、转变观念、树立城市经营理念

首先,摒弃“所有的基础设施都由政府来投资建设”的传统理念,重新认识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按项目区分理论进行如下科学分类:非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可经营性项目。明确公共绿地、防洪排涝、城市一般道路、桥梁等非经营性项目投资由政府承担,按政府投资运作模式进行,资金来源应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排水设施、园林、环境卫生、城市公交等准经营性项目由政府适当补贴,吸纳各方投资;供水、燃气、集中供热、收费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可经营性项目则属全社会投资范畴,即政府、社会及个人均可以单独或联合投资经营,实行筹资渠道多元化。这样,在明确政府和民间投资边界的基础上,鼓励、方便外资或民间资本投资于城市基础设施。

其次,要树立城市经营理念。以城市政府为主体,将城市公共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推向市场,进行市场化运作,获取城市建设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综合优化与可持续发展。

二、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

利用城市经营的理念,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缓解城市基础设施建资金紧张问题,目前可以采用的融资渠道有: (1) 盘活城市土地,以土地收益融资; (2) 拍卖设施经营权,以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融资。拍卖、转让城市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公厕、路灯等有形事物的经营权,以及依附于之上的冠名权; (3) 组建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融资; (4) 推行项目融资,实行特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转让制; (5) 发行市政建设债券,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述所得收入或收益全部或部分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改革价格机制

在改革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完成两个转变:一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产品(服务)价格由原来政府垄断定价改为政府审定和监管,建立并实施由政府审定和监管的新型价格形成机制。二是确立“保本微利”的定价原则。无论采取何种经营模式(包括国有国营、国有私营还是公私合营模式等),城市基础设施的产品(服务)定价原则一律由原来的“保本减亏”转变为“保本微利”,即在确保城市基础设施运营企业成本的基础上,给运营企业一定的盈利空间。其中,成本是城市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的真实成本,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产品(服务)得以持续提供的基础;微利是针对目前城市基础设施行业普遍亏损或回报率太低(由城市基础设施公用性和外部性特点决定的)问题提出的,应给予城市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一个合理的利润水平,即高于目前该行业的利润水平,低于当前社会平均利润水平。这样,尽管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具有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及回报率低的缺陷,但由于其还具有投资回报稳定的优势,所以,微利仍然能刺激和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

四、改革运营管理体制

为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营效率、服务质量和消除多元化融资的体制性障碍,政府要转变管理职能,对目前的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1) 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方式的改革,即城市基础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职能,从直接经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转变为行业指导和市场监管。城市基础设施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建设计划;制定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的市场规则,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产品(服务)质量评价考核标准和考核机制,对市场行为、产品(服务)质量、企业履行协议或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管。对市场行为不规范、产品(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2) 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即“事改企”。供水、供气、供热、城市公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差额事业单位,要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全部改为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全额事业单位要将设施日常维护作业人员分离出来,组建多种形式的股份制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后,要进行人员身份置换,注销事业单位编制。

为促进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的顺利进行,还须在职工的养老保险、资产处置方面提供一些配套措施: (1) 养老保险。改为企业的城市基础设施事业单位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其中,改制前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仍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支付办法发放。 (2) 资产处置。城市基础设施企业改制时国有资产处置、变现的收益,应首先应用于偿还本单位的所欠债务,不足部分由政府财政予以解决。

五、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效率低加剧了其建设资金短缺的状况,为此,还必须注意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学规划,积极推行建设项目规划听证、公示制度以及招投标制度,避免重复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预算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减少浪费。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总体水平, 分析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黄建中, 赖寿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策略研究.城市规划[J].2002年7月, 第26卷第7期

[2]、王建国.河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研究.中州学刊[J].2002年11月, 第6期 (总第132期)

[3]、和宏明.论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基建优化[J].2003年4月, 第2卷第1期

[4]、徐惠荣.经营城市的探索与实践.南京经济学院学报.2002年, 第3期

[5]、沈建.当前形势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途径探讨.Journal of Yunnan Finance&Economics University[J].2000年, 第17卷第1期

[6]、沈建.当前形势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途径探讨.Journal of Yunnan Finance&Economics University[J].2000年, 第17卷第1期

3.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研究(投稿版) 篇三

姓名:赵三明

学号:074976036 摘要: BOT 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无需政府投资, 而由项目建设方出资建设、经营并管理,在特许期结束后将设施移交给政府。它是解决政府部门在社会经济建设中资金短缺的一种理想的融资方式。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基础设施是一个涵盖广泛的术语, 它主要包括公共设施(电力、电信、自来水、卫生设施与排污、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管道煤气)、公共工程(公路、大坝、灌溉以及排水用的渠道)和其他交通设施(城市和城市间铁路、城市交通、港口、水路以及机场)三类。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量大、回收期长的特点, 只依靠本国政府和国内企业出资建设是远远不够的。因此,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引进外资,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必需的先决条件。本文浅析BOT融资方式与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运用。

关键词: BOT融资;基础设施建设;

BOT融资模式是国际上近十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是一种利用外资和民营资本兴建基础设施的新兴融资模式。BOT模式一出现,就引起国际上的广泛重视,被认为是代表国际融资发展的一种新形式。BOT融资模式是国际上近十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是一种利用外资和民营资本兴建基础设施的新兴融资模式。BOT模式一出现,就引起国际上的广泛重视,被认为是代表国际融资发展的一种新形式。

一、BOT融资方式及运作程序

(一)、BOT投资方式

BOT 是英文Build ― Operat e ― Transfer(建造―经营―移交)的缩写形式, 是一种新的项目融资运营管理模式。有人将BOT 定义为:

国内外的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签署特许权协议, 获得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 组建项目公司, 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与运营, 在特许期内以整个项目的现金流量来偿还筹资的本息并获取一定利润。在项目特许期结束后,由项目公司将整个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其核心内容是:(1)政府规划批准项目建设实施: 批准并监督项目公司建设开发和经营项目, 并给予使用土地, 获取原材料等方面的便利条件。(2)政府提供一定经济利益保障: 按照固定价格购买项目产品(如发电项目)或政府担保项目可以获得最低入。(3)政府提供一定的融资信用担保:融资安排中一般要求项目公司特许权协议的权益转让给贷款银团作为抵押, 有时贷款银行要求政府提供一定的从属贷款或贷款担保作为融资的附加条件。(4)投资人是项目投融资主体: 由本国公司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筹集资金和建设基础设施项目, 承担风险。(5)确定特许期限等: 项目公司在特许期限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这项设施, 并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用或者服务费用, 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期满后, 这项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无偿或固定价格移交给政府。特点是: 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社会受益, 项目风险企业承担, 政府不负债务责任(只有必要的时候, 才有政府提供必要的担保), 社会事业得到发展。由于BOT 融资的项目导向 使得BOT 融资与项目所在国的经济环境更为密切。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时期, 资金的需要量大, 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多, 运用BOT融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的风险小, 成功高,BOT 融资活动增加。虽然目前世界经济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 出现了下滑, 但是我国经济依然处于较快发展时期。而且我国又及时推出4 万亿的刺激经济的计划, BOT 必然在我国有广阔的前景。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运用, BOT 投融资方式在世界各国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 获得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也不妨可以将BOT 模式引入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各项活动中, 让BOT 方式成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式, 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有限投入 杠动 更多的社会资本。从而能有效的解决政府大量的资金缺口。

(二)、BOT项目运营程序

1、立项。政府公布项目的建设领域、项目名称和具体规定,授予项目特许权,提供项目立项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标政策和投资框架。项目公司进行项目经济、技术及法律上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准备投标申请。

2、招标。政府发布招标广告,对申请投标公司进行资格预审,从中 选定几家投标公司进行谈判。

3、谈判。政府与选定的投标公司进行有关设计、贷款、经营、购销材料、设备及维修等一系列问题的多边、多轮谈判,最终选定中标者,签订项目特许合同。

5、履约。依据项目特许合同,在整个特许期内,公司将项目的所有权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政府收回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二、我国实施BOT战略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第一个BOT基础设施项目, 是1984年由香港合和实业公司和中国发展投资公司等作发起人在深圳建设的沙角B电厂。当时BOT项目在我国刚刚出现, 从中央到地方对该项目评论较多, 焦点是项目公司的回报率是不是太高了, 经过10年的运作, 该项目取得了成功, 其工期提前一年竣工, 只用了22个月,1986年获得了英联邦土建大奖, 更为重要的是目前该电厂供电成本低于广东省国营电网。广东省经委曾组织人力对承包商的回报进行调查, 得出的结论是回报率高是合理的。

1993年国家开始研究规范化地引进BOT投资方式, 运作BOT项目实施。1995年外经贸部《关于以BOT方式吸引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 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式接受BOT投资方式。第一个100%利川外资的BOT项目— 广西来宾B电厂的运作成功, 表明我国打破了外资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禁区, 开启了BOT项目的大门。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建设资金不足和基础设施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 并成为制约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 瓶颈”。为实施本世纪中叶的宏观标, 大力推动BOT方式为基础设施建设提速, 不仅可行, 而且尤为必要。

(一)、资金支撑—弥补资金缺口, 增加投资总量如果说基础设施供给不足是制约经济持续增长的“ 瓶颈” , 那么资金短缺则是困扰基础设施适度发展的“ 阪颈”。资金真的短缺吗?事实上, 建设资金短缺与闲置资本过剩并存。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 巨额的资本正在寻找有利的投资空间。在国内资金充裕,城乡居民存款连年攀升, 金融机构资本沉淀, 在央行连续下调存款贷款利率的政策下, 为内资BOT项目融资提供了绝好的时机。我国政局稳定, 经济持续增长,市场前景“ 阔, 投资环境日趋完善, 成为外资BOT项投资的理想空间。内外资BOT项日的进入, 弥补了资金缺口, 提高了投资总量, 开辟了就业领域, 增加了财政收入, 扩大了经济总量。

(二)、政府减负—减轻财政负担, 分散投资风险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投入大、周期长、风险大, 致使投资结构单一, 政府是唯一投资主体。在积极的财政政策下, 政府一方面为刺激需求而减税, 另一方面为增加投资而增支, 有限的财力, 无限的需要, 极易造成巨额财政赤字。举借外债和发行国债融资, 会增加国家外债负担和还债压力, 易形成债务危机, 加大投资风险, 况且大量外资流入会增加外汇风险, 外债成本提高。而BOT项目建设资金由项」公司自筹, 风晓自担经营上自负盈亏, 政府承担的投资风险大幅度降低。因此, BOT方式有利于吸纳社会资本, 增加政府税收, 弥补赤字, 节省的资金少于其它公共品的投资, 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三)、制度创新—拓展投资空间, 引进竞争机制优先发展基础设施是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据专家分析,GDP 要增长1%, 基础设施至少增长1%,并应适度超前。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质量低下, 其主要原因是制度障碍国家限制或禁止非国有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 单一的投资、有限的财力,在毫无约束的环境下势必形成行业和部门垄断, 造成效率低、供给不足和质量低下的局面。BOT项日招标方式, 有利于引进竞争机制, 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在WTO的大原则下, 内资和外资BOT项目实施国民待遇、地位平等、公平竞争, 提高了项二程质量和运作效率, 提供了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空间, 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四)、技术引进—吸收先进技术, 提高管理水平基础设施属于技术密集产业, 科技含量比较高,而我国许多尖端技术、设备和高科技材料不能自主开发, 而引进世界一流技术并非易事, 采用BOT方式可破解此难题。BOT方式从设计、施及材料采购, 均由项「公司负责。公司为确保特许期内的有效收益,势必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 并且公司也有责任为政府培训技术和管理人员, 提供BOT项目的经营技术信息。我们不出国门就免费学到当今世界先进的技术和管理。

(五)、质量保证—获取高额收益, 加大监管力度百年大计, 质量为本, 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追求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获取高额的经营收益是项目公司永远不变的情怀。项目公司为保证当前利益实现和未来长远发展, 会采用先进的设计、施工和经营管理模式, 提高经营和管理效率, 从而保证项目的高质量和良好的信誉。与此同时, 政府对工程质量也予以严格监管在设计阶段保留设施方案的修改权施日介段对项目工程质量监管竣工阶段参与验收。

(六)、西部开发—启动设施建设, 加快开发进程实施西部开发是我国政府总揽全局、市时度势的重大决策, 它对于促进西部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缩小东西部差距、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是制约西部开发的顽症, 基础设施开发成为西部「发的重中之重。BOT方式的引进, 可以吸纳更多的国内外资本参与, 减轻政府投资压力, 奠定西部完善的设施基础,必将给西部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 加快西部开发的整体进程。

(七)、结构调整—促进结构优化, 实现整体扩张BOT项目建设和经营产业关联度强, 直接间接辐射面大, 具有整体扩张效应, 对于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结构、完善投资环境、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经济的有效增长、提高社会福利水平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BOT 方式有利于加速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提高

(一)、可以缓解政府财力的紧张和不足。来自财政部的资料显示, 2007 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5.13 万亿元, 同期财政支出4.98 万亿元, 当年全国实现财政盈余1540.43 亿元。按照2007 年的数据, 仅此前中央政府确定的今年四季度增加安排的中央投资1000 亿元就将花掉全年财政盈余的三分之二。中央政府的财政投入肯定是有限的。而大部分地方政府也只是吃饭财政 , 没有多少富裕的钱。完全依靠政府财政拨款是不大现实的, 因此充分利用大量的社会资本成为了必然的选择。BOT 融资方式作为一种灵活的项目融资方式可以充分实现投资、经营权与最终所有权分离的问题, 可以有效地节省政府的建设开支。

(二)、BOT 可以提高项目的效率。由于BOT 融资方式使工程项目由私人投资者承包, 从而存在一种激励机制, 能有效提高建设、管理和运营的效率, 并可有效控制建设成本, 避

免盲目追求大规模、高标准。

(三)、可以优化我国经济的投资结构。以往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大多由财政拨款或国家贷款来进行建设,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府及公共部门自身财力紧张, 而且经营管理 效率比较低下。引入BOT 融资方式, 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本, 改善投资结构, 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建设。

(四)、有利于引入社会资本, 为社会资本参与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一种有效的方式。社会资本是指除了政府资本以外的所有资本, 但不包括国外资本。包括私人民间资本和国有

民间资本。国有民间资本最常见的就是国有企业资本和国有商业银行资本。而社会资本则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由于一些项目(如,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多有自然垄

断、回报稳定、收益率高等特点, 对社会资本有较强的吸引了。

(五)、利用BOT 可以较好的规避和分散风险。除去BOT融资模式自身的风险不谈。就单从BOT 这一方式的使用出发, 这种方式可以将原先政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承担的各种系统和非系统的风险通过特许经营合同与项目承接方共同分担, 有效地使由于建设资金需求量大、跨度长、经营状况不确定而导致的风险集中得到有效分散。

(六)、有利于解放思想, 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一直以来是改革的重点, 协调好政府与企业间的关系, 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的发展。首先, 政府的职能应该是创造

投资环境, 包括软环境建设和硬环境建设。软环境建设主要是创造公平、公开的投资政策和体制环境, 硬环境建设主要是满足公众需要, 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其次, 政府投资对满足整个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有限的, 即使能勉强满足需要也会出现挤出效应。社会资本所有人通过BOT 模式成为了建设项目的业主, 和政府之间不再是上级与下级、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关系, 而是平等合作的关系。这是政府职能一次大的转变, 也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关系的进一步拓展, 社会资本从而可获得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七)、促进经济发展, 增加就业。大量社会资本通过BOT方式参与社会经济建设, 必然会进一步扩大内需, 拉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而GDP 每增长一个百分点, 就能增加80多万个就业岗位。所以, 通过BOT 方式充分调动我国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能够解决大量人口的就业问题, 稳定社会发展。

四、适应新形势要求大规模推进BOT 项目急需解决的问题

尽管BOT 在国外的应用相当广泛, 相对我们而言却是较新的融资方式。特别是目前我国法律、政策尚不完善, 国内社会资本成功的BOT 案例也不多的情况下, BOT 融资方式在我国的运用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从而对我们大规模利用社会资本提出了挑战。

1.完善关于BOT 融资模式的法律法规。这既包括对基础设施企业的约束, 又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承诺。设立专门BOT 项目管理法, 可为BOT 项目的运作提供完善的法律框架。在..有法可依 的同时, 也应..执法必严。这样才能使得BOT 模式健康地成长。在这方面, 我们可以借鉴澳大利亚、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2.加快推进BOT 的政策措施。由于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BOT 融资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我国的BOT 融资在法律上仍是一片空白。而且就算从现在开始制定一部关于BOT 融资方式法律, 也需一年多时间。所以在我国出台相应法律法规之前, 中央政府可以适应新形势要求, 大力推进有关BOT 的政策框架, 并督促地方政府提出相应政策和具体措施, 来推动BOT 方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如: 允许BOT 项目投资主体(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发行项目债券, 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认购, 作为政府投资;对BOT 项目的融资贷款进行政府贴息, 等等。

3.改善管理体制和投资环境。BOT 项目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是否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政府在BOT 项目过程中扮演着两个角色, 既是项目的参与者,又是项目的管理者。所以政府在实施BOT 项目中要避免自己职能和角色的错位、缺位和越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杜绝与民争利、为己争利;(2)保护公众利益;(3)杜绝直接插手或行政干预BOT 招投标运作;(4)杜绝政府直接(财政或行政权力)担保或指令商业银行贷款、担保;(5)杜绝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或信用缺失——项目决策、规划失误, 擅自更改特许协议内容, 逃避责任和义务;(6)避免政出多门引发混乱;(7)加快政府立法工作;(8)杜绝政府..看的见的手不合理地伸向BOT 运营全程# ## 指定项目供应商。4.提高认识。BOT 对于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中国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对它的认识还需一个熟悉、认识, 探索、提高的过程。人们思想观念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对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等中运用BOT 还存在疑虑, 有人担心BOT 的运用会导致国家对基础设施项目控制权的丧失, 还有人担心把基础设施等给私人投资建没和经营会带来一些敏感的社会问题, 如项目使用费用公众是否能承受等。(2)对项目融资的复杂性认识不足。有些人不熟悉其具体内容和操作规范的要领, 认为谈判既费时又费力, 还要给项目一定的担保和政策优惠, 不如传统的贷款或拨款省心, 因此对BOT 兴趣不大。[ 4]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只有我们充分认识到BOT 方式对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BOT 才能更快、更有效的参与并发挥其作用。5.人员方面。BT O 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 在许多方面都有一套独特的运行规则和方法, 需要专业人员来实施, 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而我国引入BOT 的时间不长,BOT 的专业人员相当匮乏, 急需加以培养。只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高素质的专业人员, 才能保证BOT 项目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仁杰,高中军《BOT融资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宁夏工程技术,2008.(3):44-47。【2】.周继红《我国BOT投资发展特点与前瞻》.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10第5期.【3】.吴玲《BOT:消除经济发展“瓶颈”的新战略》.商业研究.2002/03(上半月版)

4.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研究(投稿版) 篇四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朋友们,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邛崃市科技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工典礼。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莅临邛崃市科技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工典礼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实施工业园区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在我国加入WTO后,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设工业园区,就是要为投资发展商在邛崃打造最佳创业平台,努力使之成为我市招商引资的载体,对外开放的窗口。通过工业园区可以引进一批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重点工业企业,逐步实现我市工业强市战略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此,必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连片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努力打造邛崃市科技工业园区,达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即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通畅和土地平整,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吸引企业入园,营建良好的招商引资平台。当前,重点是抓好工业园区内*.*公里长,**米宽的*号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市级各部门、各

1单位,尤其是计经、建设、国土、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切实行动起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以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园区建设的顺利推进。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科学施工,严格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把科技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成我市的“精品”和“样板”工程,树立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努力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5.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研究(投稿版) 篇五

关于对口服务肥西县桃花工业园区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会议纪要

9月4日上午,市建委主任常先米带队赴肥西县桃花工业区,专门就园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召开对口服务会议。现将会议研定的有关问题纪要如下:

一、常先米主任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桃花工业园是我市南部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肥西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聚集了众多知名企业。他强调,企业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主体,园区是企业发展的主战场,服务园区就是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城市的发展。此次由市建委牵头开展的与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对接服务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发展战略,全力以赴“保增长、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对口服务工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更优的承载 1

平台,真情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二、会议听取了桃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张良利关于园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对相关问题的对口服务进行了现场解答:

(一)道路和排水方面。

1、关于方兴大道、汤口路上跨合九铁路工程建设时序问题。由肥西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提出建设需求和实施建议,书面报市政府或市大建办。市建委将会同规划、建投等部门提出相关意见,待政府批准后按程序开展项目建设。

2、紫蓬路(青潭路——宿松路段)、习友路(锦绣大道——紫蓬路)建设问题。因两路属经开区路网范畴,由园区将该道路建设的必要性、实施主体和具体建议予以明确。市建委将积极与经开区沟通联系,帮助协调、早日动工。

3、金寨南路改造排水问题。沿线有相关单位未将雨污 水接入道路排水管网内,由市排管办现场进一步勘察走访,分清责任主体,负责协调完善。

(二)污水管理方面。

关于园区污水管与方兴大道污水转输管之间污水支管连接问题,由市排管办负责组织协调解决,争取纳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线建设之中,一并施工。

(三)供水方面。

1、园区供水管网移交市供水集团管理。园区应首先将

管网工程竣工资料、用户资料等相关档案预先整理规范,经合肥供水集团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再纳入统一管理。

2、合肥供水集团根据园区供水专项规划和建议计划,尽快提出沿繁华西路跨合九铁路路线,引入∮800供水管网进入园区拓展区可研报告。市建委将会同市供水集团,积极协调,争取早日实施。

(四)供电方面。

1、关于柏堰变出线回路不够问题。建议建开闭所予以解决。

2、关于再建造一座110KV变电所问题。只要确有负荷要求(指已设计和开发项目),市供电公司可确保立项,建设周期为一年。

(五)公交方面。

1、关于园区公交专项规划。由合肥公交集团会同桃花工业园区管委会,尽快组织编制。

2、关于园区公交线路。由市公交集团与园区管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待园区客流条件成熟和公交首末站建成,及时开通相应公交线路。

三、会议要求,建委及各相关市政公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基础设施各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有开阔的视野,统筹考虑工业园区的发展需求,市级专项规划要服务于园区的整体规划;要以“市建委对口服务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活动月”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体制机制创新,都要建立服务工业园区的常态机制,定期对接沟通、支招鼓劲,真正做到快中取胜、细中见效。会议同时希望,园区各专项规划要站位前、起点高,与市相关规划主动做好衔接,使园区规划服从于全市的总体发展规划。

参加会议的有:市建委王道荣、王斌、戴晓盈、许有刚、孙业飞、肖廷、宋继武、张文革,市供电公司姜卫宁,市供水集团戴立群、杨林,市燃气集团汪昌跃,市热电集团陈杰,市公交集团宋华新;肥西县陈晓波、黄卫东、朱长久、李绍敏、王正支、葛斌、桃花工业园陈林、王伟程、孔德林、张良利。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对口服务△基础设施会议纪要

报:省委常委、市委孙金龙书记,吴存荣市长、熊建辉副书记、安列秘书长、张晓麒常务副市长、魏晓明副市长、李红副市长、张长准副秘书长

送:肥西县人民政府、桃花工业园区管委会、现场对口服务各

相关单位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2009年9月22日印发

6.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研究(投稿版) 篇六

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当中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将其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重点和难点也在农村。当前形势下,支持农业基础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的重要举措。

农村基础设施是指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使用期限较长,以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各种设施的总和。通常纳入到农村基础设施范围的主要内容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经济基础设施,指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包括农村道路、通讯、水利、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等;另一类是社会基础设施,指为农民生活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设施与社会福利设施等。

一、农业基础设施的现状

(一)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薄弱

第一,农田水利建设严重滞后,农业仍未从根本上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水利工程设施大多数是六、七十年代兴建完成的。近年来,中国水利设施建设以江海堤防达标工程为主,河道整治和农田小型水利建设欠账较多。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省市虽然相应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但当前最突出的矛盾是乡(镇)、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配套经费筹措困难。农村道路建设有四分之三的资金投入要靠基层自筹,镇、村两级财力根本无法配套整个工程的实施。尽管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利建设,纷纷加大政府投入,但扶持重点在县乡级河道的疏浚整治,农村村组级河道仍是盲点,成为农村水利组织与投入的最薄弱环节。

第二,农业科技水平普遍不高,农业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普遍不强。主要表现为:技术集成度不足,成果转化率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只有48%,大大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平

均水平。

第三,农村耕地数量在逐年减少,同时其质量也在不断下降。主要特点是:农户经营规模小,地块细碎。因此,过分的耕种导致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不断下降,水土流失和荒漠化严重,中低产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0%以上。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普遍滞后

在农村调研中发现,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滞后,农民乱搭乱建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资源浪费严重,农村基础设施整体效益发挥差。据了解,目前,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的无规划;有的规划缺乏统筹,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有的规划脱离实际、不便于具体操作;有的规划布局不科学、不适用;还有的规划因没有向农民宣传和公示,使得广大农民不了解。

(三)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机制落后,资金只重投入不重管理

农村基础设施建成后缺乏或根本没有有效维护和管理,导致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甚至很快报废的现象较为普遍。目前,国家财政的投入机制,只负责拨款投资兴建,却没有对建成设施利用程度、管理维护情况的跟踪调查和测评体系。缺乏效率测评机制,使得投放出的财政资金如同泼出的水一样,无从知晓或无法控制其利用效率。这种单纯以项目而不考虑效率的粗放式财政投入机制,极易造成资金的浪费,同时又没能达到预期效果,与当前大力倡导的“节约型社会”和“和谐社会”是不相称的二、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发展支撑能力

第一,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承担的主要责任。地方政府要把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要在较大幅度增加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确保新增税收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增加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规模,不断拓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

入渠道。

第二,整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性投入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中央政府部门直接和间接分配与管理支农投资的有近20多个部门,县级政府分配管理支农投资的部门也有10多个。各种支农投资基本上都是以“条条”为主管理,主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致使不同渠道的政府支农投资,在使用方向、项目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重复。解决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必须重视并切实解决各种政府支农投资协调整合问题。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大农财力资源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实施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工程。一直以来,国家实行市管县制,就是为了发挥城市的带动效应,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因此,各大中城市要切履行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通盘制定城乡发展规划,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农延伸,加大市级财政性资金对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组织城市有关单位特别是工业企业,帮扶农村,增强都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城乡协调展、农工共同繁荣的局面。同时,为促进工业资金向农村实施投资,要在税收等面给予一些明确的优惠政策。

第四,加快建立广泛的社会参与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基础施建设。各类金融机构要调整信贷投放结构,注重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切实改善金融服务,在信贷方面给予低息、贴息等优惠措施,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也要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团体和个人帮扶农村,鼓励、引导和支持他们投资、投劳、投物,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第五、增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意识。改变当前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现状,切实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必须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农村基础设施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认识农村基础设施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应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工程”来对待;作为改变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工程”来对待;作为为农民办实事,为农民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来对待。并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全国各地区、各政府部门要切实增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感,从农村最紧迫、农民最需要的事情做起,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缩小城乡在公共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差距,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农村和农民。

第六、规范管理和科学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首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在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公告、公示,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其次,政府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后,还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按建设的实绩和成效,合理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和相应的项目扶持力度,在搞好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分轻重缓急统一组织实施。

第七、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通信、电力、计划、财政、扶贫开发、教育、文化、卫生等众多部门,涉及到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与论证、项目申报与衔接、项目资金争取、配套资金筹措、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等诸多环节,是一项复杂而繁琐的系统工程。所以,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实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第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规划先行。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改善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须顺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科学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区域布局和政

策措施。既要立足当前,从实际出发,明确阶段性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加以推进,又要着眼长远,体现前瞻性,充分考虑未来一个时期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对村庄布局、居住方式、基础设施布局所带来的变化;既要做到尽力而为,努力把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去,要坚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当地财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和增多村负债搞建设;既要突出建设重点。优先解决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又始终注意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切实防止把新农村建设变成新村庄建设。要重点推进县级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县一级政编制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综合性规划,整合县域内各种资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平衡,发挥各专项建设规划的作用,做好区域规划与专项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要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注意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规范规划审批程序,防止规划过多过滥。

第九、整合各方力量,整体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村庄整治和农村新社区建设为突破口,以提高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重点,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共建,通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搞好城乡对接,加快推进城乡基设施一体化进程。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路、改线、改厨,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等设施建设。搞好县域城镇规划建设与村庄布局规划建设的衔接,增强城镇的集聚和辐射功能。结合城镇规模的扩大和工业园区、矿区的扩容,把城中村、园中村整理改造成为城镇新社区,引导城郊村、园边村的农民向城镇居住区集中。以中心村建设为载体,促进小型村、自然村合并和空心村撤除。建设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

要实现农产品的商品化、农业的现代化和农村的城镇化,就必须有强大、发达和完善的现代

7.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研究(投稿版) 篇七

发布者:佚名 | 来源:国土资发〔2008〕24号 | 时间:2008-12-17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停止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附件:1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2土地等别划分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表1 投资强度控制指标.doc

表2 容积率控制指标.doc

表1 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单位:万元/公顷

地区分类 行业 代码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地区分类 行业 代码 29 30 31 32 33 34 市县等市县等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六类

七类

第七、八第十一、十二第十三、十四第十五第一、二、三、四等 第五、六等 第九、十等 别 等 等 等 等

≥1935 ≥1935 ≥1935 ≥1935 ≥1935 ≥1935 ≥1935 ≥1555 ≥1815 ≥1935 ≥2590 ≥1935 ≥2590 ≥2590 ≥388

5一类

≥1555 ≥1555 ≥1555 ≥1555 ≥1555 ≥1555 ≥1555 ≥1245 ≥1450 ≥1555 ≥2070 ≥1555 ≥2070 ≥2070 ≥3105

二类

≥1125 ≥1125 ≥1125 ≥1125 ≥1125 ≥1125 ≥1125 ≥900 ≥1055 ≥1125 ≥1505 ≥1125 ≥1505 ≥1505 ≥2260

三类

≥780 ≥780 ≥780 ≥780 ≥780 ≥780 ≥780 ≥625 ≥725 ≥780 ≥1035 ≥780 ≥1035 ≥1035 ≥1555

四类

≥660 ≥660 ≥660 ≥660 ≥660 ≥660 ≥660 ≥520 ≥605 ≥660 ≥865 ≥660 ≥865 ≥865 ≥1295

五类

≥590 ≥590 ≥590 ≥590 ≥590 ≥590 ≥590 ≥470 ≥555 ≥590 ≥780 ≥590 ≥780 ≥780 ≥1175

六类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七类

第七、八第十一、十二第十三、十四第十五第一、二、三、四等 第五、六等 第九、十等 别 等 等 等 等

≥3885 ≥2590 ≥2070 ≥1555 ≥3105 ≥3105 ≥2590

≥3105 ≥2070 ≥1660 ≥1245 ≥2485 ≥2485 ≥2070

≥2260 ≥1505 ≥1210 ≥900 ≥1815 ≥1815 ≥1505

≥1555 ≥1035 ≥830 ≥625 ≥1245 ≥1245 ≥1035

≥1295 ≥865 ≥690 ≥520 ≥1035 ≥1035 ≥865

≥1175 ≥780 ≥625 ≥470 ≥935 ≥935 ≥78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35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36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37 ≥3885 ≥3105 ≥2260 ≥1555 ≥1295 39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40 ≥4400 ≥3520 ≥2575 ≥1760 ≥1470 41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42 ≥1555 ≥1245 ≥900 ≥625 ≥520 43 ≥1555

≥1245

≥900

≥625

≥520

注:城市等别划分见附件2。表2 容积率控制指标

行 业 分 类

代 码 名 称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加工业 17 纺织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35 ≥440 ≥935 ≥440 ≥1175 ≥440 ≥935 ≥440 ≥1330 ≥440 ≥935 ≥440 ≥470 ≥440 ≥470

≥440

容 积 率 ≥1.0 ≥1.0 ≥1.0 ≥1.0 ≥0.8 ≥1.0 ≥1.0 ≥0.8 ≥0.8 ≥0.8 ≥0.8 ≥1.0 ≥0.5 ≥0.6 ≥0.7 ≥0.8 ≥0.8 ≥1.0 ≥0.7 ≥0.6 ≥0.6 ≥0.7 ≥0.7 ≥0.7 ≥0.7 ≥0.7 ≥1.0 41 42 43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0 ≥1.0 ≥0.7

附件1: 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一、指标应用

投资强度按地区、行业确定,在具体应用本控制指标时,首先根据附件2确定项目所在城市的土地等别,再根据表1确定各行业分类和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土地等别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有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工业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执行(详见附件3)。

二、指标解释

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4、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5、绿地率: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计算公式:绿地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绿地率所指绿地面积包括厂区内公共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附件2:土地等别划分

五等:南宁市(江南区 良庆区 青秀区 西乡塘区 兴宁区)

六等:柳州市(城中区 柳北区 柳南区 鱼峰区)七等:桂林市(叠彩区 七星区 象山区 秀峰区)九等: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防城港市港口区 贵港市(港北区 港南区 覃塘区)梧州市(万秀区 蝶山区 长洲区)桂林市雁山区

十等: 钦州市(钦北区 钦南区)防城港市防城区 北海市铁山港区 南宁市邕宁区 武鸣县 玉林市玉州区 来宾市兴宾区 十一等:百色市右江区 北流市

十二等: 岑溪市 东兴市 桂平市 合浦县 合山市 桂县 柳城县 柳江县 容县田东县 昭平县 钟山县 河池市金城江区 贺州市八步区

十三等:荔浦县 灵川县 全州县 兴安县 阳朔县平乐县 富川瑶族自治县 藤县 博白县 陆川县平果县 田阳县平南县 上思县 宜州市 苍梧县 南丹县

十四等:宾阳县 崇左市江州区 大化瑶族自治县 扶绥县 横县 金秀瑶族自治县 鹿寨县 兴业县 蒙山县灵山县 浦北县 乐业县 田林县 西林县 凌云县 隆林各族自治县

十五等:都安瑶族自治县 恭城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兰县 凤山县 天峨县 靖西县 德保县 那坡县 融安县 融水苗族自治县 三江侗族自治县 武宣县 象州县 忻城县 永福县 资源县 灌阳县 龙胜各族自治县 隆安县 上林县 马山县 凭祥市 大新县 龙州县 宁明县 天等县 附件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本控制指标仅列出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制造业部分的分类目录,详细内容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

本门类包括13-43大类。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做;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

建筑物中的各种制成品零部件的生产应视为制造。但在建筑预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与高架公路、升降机与电梯、管道设备、喷水设备、暖气设备、通风设备与空调设备,照明与安装电线等组装活动,以及建筑物的装置,均列为建筑活动。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应按其主要活动归类。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310谷物磨制 132 :132 1320饲料加工

:133植物油加工 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 1332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 1340制糖

:135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1畜禽屠宰 1352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指主要以各种畜、禽肉为原料加了成熟肉制品,以及畜、禽副产品的加工活动。136 :136水产品加工 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 1362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1363水产饲料制造 1364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 1369其他水产品加工

:137 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139: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 1392豆制品制造 1393蛋品加工 1399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 14:食品制造业 141:焙烤食品制造 1411糕点、面包制造 1419饼干及其他培烤食品制造。142: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21糖果、巧克力制造 1422蜜饯制作。143:方便食品制造 1431米、面制品制造 1432速冻食品制造 1439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144: 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

:罐头制造 1451肉、禽类罐头制造 1452水产品罐头制造 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1459其他罐头食品制造。

146: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61味精制造 146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 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9:其他食品制造 1491营养、保健食品制造 1492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1493盐加工 1494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1499其他未列明的食品制造 15:饮料制造业 151 : 1510酒精制造。

152:酒的制造 1521白酒制造 1522啤酒制造 1523黄酒制造 1524葡萄酒制造 1529其他酒制造。

153:软饮料制造 1531碳酸饮料制造 153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153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1535固体饮料制造 1539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154 1540精制茶加工 16:烟草制品业

161 1610烟叶复烤。162 : 1620卷烟制造 169 : 1690其他烟草制品加工 17:纺织业 17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1棉、化纤纺织加工 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

172: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1721毛条加工 1722毛纺织 1723毛染整精加工。173 : 1730麻纺织。

174: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1741缫丝加工 1742绢纺和丝织加工 1743丝印染精加工。

175:纺织制成品制造 17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 1752毛制品制造 1753麻制品制造 1754丝制品制造 1755绳、索、缆的制造 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1757无纺布制造 1759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

176: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 1761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2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3丝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9其他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81 : 1810纺织服装制造。

182 :1820纺织面料鞋的制造。183 : 1830制帽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91 : 1910皮革鞣制加工。

192:皮革制品制造 1921皮鞋制造 1922皮革服装制造 1923皮箱、包(袋)制造 1924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1929其他皮革制品制造。193: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I931毛皮鞣制加工 1932毛皮服装加工 1939其他毛皮制品加工。194: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1941羽毛(绒)加工 1942羽毛(绒)制品加工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1:锯材、木片加工 2011锯材加工 2012木片加工。202:人造板制造 2021胶合板制造 2022纤维板制造 2023刨花板制造 2029其他人造板、材制造。

203:木制品制造 2031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2032木容器制造 2039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204 : 2040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21家具制造业

211 : 2110木质家具制造 212: 2120竹、藤家具制造。213: 2130金属家具制造。214 : 2140塑料家具制造。219 : 2190其他家具制造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21: 2210纸浆制造。

222:造纸 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2222手工纸制造 2223加工纸制造。223:纸制品制造 2231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 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31:印刷 2311书、报、刊印刷 2312本册印制 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232 : 2320装订及其他印刷服务活动。233 : 2330记录媒介的复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41:文化用品制造 2411文具制造 2412笔的制造 2413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 2414墨水、墨汁制造 2419其他文化用品制造。

242:体育用品制造 2421球类制造 2422体育器材及配件制造 2423训练健身器材制造 2424运动防护用具制造 242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243:乐器制造 2431中乐器制造 2432西乐器制造 2433电子乐器制造 2439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244: 2440玩具制造。

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2451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 2452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51: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 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2512人造原油生产。252: 2520炼焦 253 : 2530核燃料加工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1无机酸制造 2612无机碱制造 2613无机盐制造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

262:肥料制造 2621氮肥制造 2622磷肥制造 2623钾肥制造 2624复混肥料制造 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2629其他肥料制造。

263:农药制造

2631化学农药制造 2632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1涂料制造 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3颜料制造 2644染料制造 2645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265:合成材料制造 2651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2652合成橡胶制造 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 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2664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2665信息化学品制造 2666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2667动物胶制造 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7: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671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 2672化妆品制造 2673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2674香料、香精制造 2679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7医药制造业

271: 2710化学药品原药制造。272: 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3 : 2730中药饮片加工。

274: 2740中成药制造275 2750兽用药品制造276 2760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277 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81: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11化纤浆粕制造 2812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282:合成纤维制造 2821锦纶纤维制造 2822涤纶纤维制造 2823腈纶纤维制造 2824维纶纤维制造 2829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29橡胶制品业

291:轮胎制造 2911车辆、飞机及工程机械轮胎制造 2912力车胎制造 2913轮胎翻新加工。

292 : 2920橡胶板、管、带的制造。293 : 2930橡胶零件制造。294: 2940再生橡胶制造。

295 : 2950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296 : 2960橡胶靴鞋制造。299: 2990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30塑料制品业

301: 3010塑料薄膜制造

302 : 3020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303 : 3030塑料丝、绳及编织品的制造。304: 3040泡沫塑料制造。

305: 3050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306 :3060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307 : 3070塑料零件制造。

308 :日用塑料制造 3081塑料鞋制造 3082日用塑料杂品制造 309 : 3090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31非全属矿物制品业

311:水泥、石灰和石膏的制造 3111水泥制造 3112石灰和石膏制造。3I2: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 3121水泥制品制造 3122砼结构构件制造 3123石棉水泥制品制造 3124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3129其他水泥制品制造。

313:砖瓦、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31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3132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3133建筑用石加工 3134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3135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31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314: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3141平板玻璃制造 3142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3143光学玻璃制造 3144玻璃仪器制造 3145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3146玻璃保温容器制造 3147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314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314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315:陶瓷制品制造 3151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3152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3153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3159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316: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3161石棉制品制造 3162云母制品制造 316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31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1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3199其他非金用矿物制品制造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21: 3210炼铁。322 : 3220炼钢。323 : 3230钢压延加工。324 : 3240铁合金冶炼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311铜冶炼 3312铅锌冶炼 3313镍铬冶炼 3314锡冶炼 3315锑冶炼 3316铝冶炼 3317镁冶炼 33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32:贵金属冶炼 3321金冶炼 3322银冶炼 3329其他贵金属冶炼。33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3331钨钢冶炼 3332稀土金属冶炼 3339其他稀有金属冶炼。334 :33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335 :33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351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352贵金属压延加工 3353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 34金属制品业

34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411金属结构制造 3412金属门窗制造。342:金属工具制造 3421切削工具制造 3422手工具制造 3423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 3424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 3429其他金属工具制造。34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431集装箱制造 3432金属压力容器制造 3433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44: 34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

345: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451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 3452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3453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 3459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46:34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47:搪瓷制品制造 3471工业生产配套用搪瓷制品制造 3472搪瓷卫生洁具制造 3479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

348:不锈钢及类似日用金属制品制造 3481金属制厨房调理及卫生器具制造 3482金属制厨用器皿及餐具制造 3489其他日用金属制品制造。349:他金属制品制造 3491铸币及贵金属制实验室用品制造 3499其他未列明的金属制品制造 35通用设备制造业

351锅炉及原动机制造 3511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3512内燃机及配件制造 3513汽轮机及辅机制造 3514水轮机及辅机制造 3519其他原动机制造。35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5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3522金属成形机床制造 3523铸造机械制造 3524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3525机床附件制造 35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53: 3530起重运输设备制造。

35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制造 35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35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 3543阀门和旋塞的制造 3544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355: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 3551轴承制造 3552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制造。356 : 3560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

357:风机、衡器、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制造 3571风机、风扇制造 3572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3573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3574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 3575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 3576包装专用设备制造 3577衡器制造 357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

358: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 3581金属密封件制造 3582紧固件、弹簧制造 3583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 35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359:金属铸、锻加工 3591钢铁铸件制造 3592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61:矿山、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3611采矿、采石设备制造 3612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3613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3614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 3615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36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21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22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23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24木材加工机械制造 3625模具制造 3629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3: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31食品、饮料、烟草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32 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33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64:印刷、制药、日化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41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 3642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3643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 3644制药专用设备制造 3645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46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49其他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5: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51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3652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53缝纫机械制造 3659其他服装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3661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3662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63武器弹药制造 3669航空、航天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67: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3671拖拉机制造 3672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3673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 3674畜牧机械制造 3675渔业机械制造 3676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 3679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及机械修理。36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6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3682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 3683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制造3684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3685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3686假肢、人工器官及植(介)入器械制造36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369: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691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 3692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 3693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 3694商业、饮食、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 3695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 3696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制造 3697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 36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71: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3711铁路机车车辆及动车组制造 3712工矿有轨专用车辆制造 3713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 3714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 3719其他铁路设备制造及设备修理。

372:汽车制造 3721汽车整车制造 3722改装汽车制造 3723电车制造 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726汽车修理。

373:摩托车制造 3731摩托车整车制造 373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74:自行车制造 3741脚踏自行车及残疾人座车制造 3742助动自行车制造。375: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 3751金属船舶制造 3752非金属船舶制造 3753娱乐船和运动船的建造和修理 3754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3755船舶修理及拆船 3759航标器材及其他浮动装置的制造。

376:航空航天器制造 3761飞机制造及修理 3762航天器制造 3769其他飞行器制造。

379: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3791潜水及水下救捞装备制造 3792交通管理用金属标志及设施制造 3799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91:电机制造 3911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3912电动机制造 3919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

39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921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3922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 39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3924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39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93: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931电线电缆制造 3932光纤、光缆制造 3933绝缘制品制造 3939其他电工器材制造。394 : 3940电池制造。

39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3951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 3952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3953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 3954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 3955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 3956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 3957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 3959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396:非家用器具制造 3961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的器具制造 3969其他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97:照明器具制造 3971电光源制造 3972照明灯具制造 39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

399: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3991车辆专用照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3999其他未列明的电气机械制造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01:通信设备制造 4011通信传输设备制造 4012通信交换设备制造 4013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4014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 4019其他通信设备制造。402 : 4020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403: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403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4032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 4039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404:电子计算机制造 4041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 4042计算机网络设备制造 4043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

405:电子器件制造 4051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4052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4053集成电路制造 4059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406:电子元件制造 4061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4062印制电路板制造。407:家用视听设备制造 4071家用影视设备制造 4072家用音响设备制造。409 : 40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11:通用仪器仪表制造 4111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4112电工仪器仪表制造 4113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 4114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4115试验机制造 4119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412: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1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2汽车及其他用计数仪表制造 4123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 4124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5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 4126教学专用仪器制造 4127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 4128电于测量仪器制造 4129其他专用仪器制造。413 : 4130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

414:光学仪器及眼镜制造 4141光学仪器制造 4142眼镜制造。415: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4151电影机械制造 4152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 4153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4154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4155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 4159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419 4190其他仪器仪表的制造及修理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8.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研究(投稿版) 篇八

内容介绍:

报告目录:

第一部份 摘要

第二部份 公司介绍

2.1公司宗旨

2.2公司简介

2.3公司战略

2.4品牌

2.5公司管理层简介

第三部份 项目介绍

3.1项目综述

3.2项目概况

3.3项目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3.4项目的进展状况

第四部份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1投资估算

4.2资金筹措

4.3生产工艺与项目建设

第五部分财务计划

5.1 财务计算依据

5.2财务分析指标汇总表

5.3资金需求

5.3.1投资估算

5.3.2资金筹措

5.3.3融资方案

5.34投资回报

5.4 资产负债表

5.5 现金流量表

5.6 财务分析

5.6.1 财务静态效益分析指标

5.6.2动态效益分析指标

5.6.3清偿能力分析

5.6.4盈亏平衡分析

5.7 财务分析结论

第六部分 风险及对策

6.1 风险

6.1.1 政策风险

6.1.2 经营风险

6.1.3 管理风险

6.1.1 其他风险

6.2 对策

6.2.1 针对政策风险

6.2.1 针对经营风险

6.2.3 针对管理风险

第七部分 融资资本投入和退出方式

7.1融资资本的投入和退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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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研究(投稿版) 篇九

工业园有色金属深加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在XX工

业园内,项目业主单位为XX市城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投资XXXX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振钢南北路、湄江河路、中联南路、同力路南延四条道路硬化、绿化、亮化工程及振升、万容、中联项目区土方工程及附属工程。

到目前为止,我公司已投入XXXX万元用于该项目,其中四

条道路硬化、绿化、亮化工程及振升、万容、中联项目区土方工

程等费用合计XXXX万元,征地、拆迁部分费用合计XXXX万元。

该项目建成后,能有效地带动了沿线诸多产业兴起和资源开

发利用、由此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同时,改善沿线交通

运输条件,加快城乡贸易流通,从而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且能有效地降低了交通事故率,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10.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研究(投稿版) 篇十

城市基础设施是基础性产业,是一个城市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支撑。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起着引导性的作用,一个健全有效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能够改进资源配置效率和推动经济结构的合理化,是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直接动力。包头市是一个中西部地区的新兴城市。近年来,经济建设飞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但城市基础设施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要求还远不能满足。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广泛吸引各级各类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解决大规模集中建设时期资金供需矛盾,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减轻政府财政补贴负担,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些都要求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因此,包头市必须适应新形势,改革现有的投融资体制,建立起政府与市场两种机制互为补充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建设投融资的需求。本文选择了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作为研究主题,着重对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改革措施进行探讨。论文的主要结构是:第一部分为全文的导论,介绍了本篇论文的研究背景、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动态以及本篇论文使用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概述。首先对基础设施的概念、特征.、地位进行界定,其次介绍了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概念以及模式。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发展及存在问 目录 导论⋯⋯⋯⋯⋯⋯⋯⋯⋯⋯⋯⋯⋯⋯⋯⋯⋯⋯⋯⋯⋯⋯⋯⋯⋯⋯⋯⋯⋯⋯⋯⋯⋯⋯⋯⋯⋯⋯⋯⋯⋯8

一、研究背景⋯⋯⋯⋯⋯⋯⋯⋯⋯⋯⋯⋯⋯⋯⋯⋯⋯⋯⋯⋯⋯⋯⋯⋯⋯⋯”8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_⋯⋯⋯⋯⋯⋯⋯⋯⋯⋯⋯⋯⋯⋯⋯⋯⋯⋯⋯⋯⋯9

三、研究方法⋯⋯⋯⋯⋯⋯⋯⋯⋯⋯⋯⋯⋯⋯⋯⋯⋯⋯⋯⋯⋯⋯⋯⋯⋯⋯14 第一章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概述⋯⋯⋯⋯⋯⋯⋯⋯⋯⋯⋯⋯⋯⋯⋯⋯⋯⋯⋯⋯15 第一节城市基础设施的内涵⋯⋯⋯⋯⋯⋯⋯⋯⋯⋯⋯⋯⋯⋯⋯...⋯⋯⋯一15

一、城市基础设施的界定⋯⋯⋯⋯⋯⋯⋯⋯⋯⋯⋯⋯⋯⋯⋯⋯⋯⋯⋯·15

二、城市基础设施的特征⋯⋯...⋯⋯⋯⋯⋯⋯⋯⋯⋯⋯⋯⋯⋯⋯⋯⋯16

三、城市基础设施的地位⋯⋯⋯⋯⋯⋯⋯⋯⋯⋯⋯⋯⋯⋯⋯⋯⋯⋯··17 第二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17

一、投融资体制的概念⋯⋯⋯⋯⋯⋯⋯⋯⋯⋯⋯⋯⋯⋯⋯⋯⋯⋯⋯·17

二、投融资体制的模式⋯⋯⋯⋯⋯⋯⋯⋯⋯⋯⋯⋯⋯⋯⋯⋯⋯⋯⋯一18

三、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19 第二章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21 第一节加快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21

一、加快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需要⋯⋯⋯⋯⋯⋯-21

二、加快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需要⋯⋯⋯⋯⋯⋯“22

三、加快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需要⋯⋯⋯⋯⋯⋯·22 第二节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发展历程⋯⋯⋯⋯⋯⋯⋯⋯⋯23

一、政府为主体的投融资模式⋯⋯⋯⋯⋯⋯⋯⋯⋯⋯⋯⋯⋯⋯⋯⋯·23

二、城投公司为平台的投融资模式⋯⋯⋯⋯⋯⋯⋯⋯⋯⋯⋯⋯⋯⋯⋯24 第三节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26

一、资金严重短缺与体制性浪费并存⋯⋯⋯⋯⋯⋯⋯⋯⋯⋯⋯⋯⋯”26

二、投资主体单一与决策责任不明并存⋯⋯⋯⋯⋯⋯⋯⋯⋯⋯⋯⋯一27

三、建设管理落后与运行管理粗放并存⋯⋯⋯⋯⋯⋯⋯⋯⋯⋯⋯⋯一27

四、经营主体模糊和法制建设滞后并存⋯⋯⋯⋯⋯⋯⋯⋯⋯⋯⋯⋯”28 6

五、债务风险较大与运营方式守旧并存⋯⋯⋯⋯⋯⋯⋯⋯⋯⋯⋯⋯⋯28 第三章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选择和对策建议⋯⋯⋯⋯⋯⋯⋯⋯30 第一节国内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借鉴⋯⋯⋯⋯⋯⋯⋯⋯⋯⋯⋯⋯⋯·30

一、西方国家投融资体制⋯⋯⋯⋯⋯⋯⋯⋯⋯⋯⋯⋯⋯⋯⋯⋯⋯⋯”30

二、我国部分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32

三、国外及我国部分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启示和借鉴⋯.37 第二节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发展模式的构想⋯⋯⋯⋯⋯⋯⋯⋯38

一、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发展模式的思路⋯⋯⋯⋯⋯⋯·38

二、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发展的模式选择⋯⋯⋯⋯⋯⋯·40

三、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发展模式实施的途径⋯⋯⋯⋯.40 结论⋯⋯⋯⋯⋯⋯⋯⋯⋯⋯⋯⋯⋯⋯⋯⋯⋯⋯⋯⋯⋯⋯⋯⋯⋯⋯⋯⋯⋯⋯⋯⋯.49 参考文献⋯⋯⋯⋯⋯⋯⋯⋯⋯⋯⋯⋯⋯⋯⋯⋯⋯⋯⋯⋯⋯⋯⋯⋯⋯⋯⋯⋯⋯.50 致{射⋯⋯⋯⋯⋯⋯⋯⋯⋯⋯⋯⋯⋯⋯⋯⋯⋯⋯⋯⋯⋯⋯⋯⋯⋯⋯⋯⋯⋯⋯⋯⋯⋯⋯⋯⋯⋯⋯⋯⋯⋯”53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声明⋯⋯⋯⋯⋯⋯⋯⋯⋯⋯⋯⋯⋯⋯⋯⋯·54 7

一、研究背景 导论

近年来,包头市经济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500亿元,达到1760亿元,是2000年228亿元的7.7倍,年均增长22%,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达到205亿元,是2000年27亿元的7.6倍,年均增长29%,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达到1080亿元,是2000年54亿元的20倍,年均增长45%,被评为“2008年中国制造业名城’’、“中国城市信息化50强“、“2008最具影响力的品牌城市’’和“中国优秀创新型城市’’。①随着经济实力的大幅攀升,包头市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大刀阔斧地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城市化和基础设施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其与经济、人口的增长仍不能同步,甚至还远低于经济和人口的增长速度,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城市基础设施不同程度地过度使用。包头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近十年来,共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40个,融资规模超过90亿元,达到97亿元,为包头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即便如此,仍不能有效解决包头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特别是2008年,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化和城镇化水平,促进以城带乡战略的全面落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包头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行政区划调整,将农牧区大面积地调整到几个城区,增加城区的发展空间,形成全市合力加快推进城市化,这也势必呈几何数增长得大幅扩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需求。因此,当前加快包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建设已成为城市扩容提质的根本途径。而要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从现实来看,投融资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是必不可少和不可替代的。美国、日本、西欧等许多发达国家及我国的先进地区在这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学习和借鉴。而包头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系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很大的发展8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城市化水平提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一)国外研究动态

国内外学者对基础设施投融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投资主体、筹资渠道、融资模式等方面。20世纪70年代末以前,多数西方经济学家主张由国家和政府负责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亚当·斯密(Adam simith)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主张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是国家的重要职能之一,认为“君主或国家的第三种义务就是建立并维护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设施”。凯恩斯(JohnMaynard Keynes)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强调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性,认为政府应通过举办公共工程刺激私人投资、增加社会就业,并从治理经济危机的角度出发,指出政府应将基础设施等公共工程的投资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发展经济学家罗森斯坦一罗丹《Paul.N.Rosensten—Rodan》强调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必须通过政府干预,认为“基础设施这个具有积聚性特征的领域无疑要求计划化,通常的市场机制不能提供最合适的供给“。20世纪70年代末新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深刻改变了包括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在内的经济活动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的作用重新被人们所重视。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Kirwan(1989)及Antonio Estach(1994)等世界银行专家把市场、竞争、商业化原则、私人部门参与等因素引入基础设施及其投资的研究,摆脱了基础设施投资只能由政府提供的传统认识,拓宽了基础设施投资研究领域。(二)国内研究动态

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界对基础设施投融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资金的“瓶颈”问题和体制方面。

1.对传统体制的批判。唐建新(2002)在《基础设施与经济发展》中认为,“国家干预理论“是高度集中和垂直一体化传统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历史背景,而基础设施产品的自然垄断特性及其外部性,则是传统体制的理论基础。邓淑莲(2003)在《中国基础设施的公共政策》中指出,我国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体制①王尊光.《城建基础设施投融资创新研究——以南京市为例》:[硕士学位论文].南京:东南的弊端是忽视市场的作用,政府的税收政策和交叉补贴存在严重的市场缺陷。上海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2000)在《上海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融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通过上海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专题分析,指出传统体制的失败源自对项目区分理论的忽视。姜伟新(2001)在《投资领域的积极变化与新形势下的投资政策》中认为,没有建立“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投资决策体制,是造成我国基础设施投资不足、长期形成资金“瓶颈“的重要原因。建设部课题组(2002)在《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中指出,城市基础设施传统投融资体制的瘤疾在于政府越位和市场缺位,认为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己成必然。

2.关于投融资来源与结构的分析。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0)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问题》中指出,城市基础设施债务依赖型的融资模式使政府债务规模不断增大、商业银行的融资风险加重,不利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健康发展。刘立峰(2001)在《国债政策可持续性及财政风险度量》中对利用国债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运用国债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性不足,难以在短期内形成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同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融资问题》中指出,将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来源概括为财政税费收入、土地批租收益和债务收入三个方面:并指出政府承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依赖于债务收入,特别是依赖于银行债务融资的现实将不利于基础设施的健康发展。建设部课题组(2002)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财政资金、银行贷款、专项税收的比例变化情况进行了量化分析,指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专项税收下降导致了政府投资的不足,政府资金中可控资金比例的下降将不利于保持政府资金主导作用的发挥,认为社会资金的增长己成为必然发展趋势。杨军(2003)在《基础设施投资论》中认为,以税收和收费为主要来源的政府资金作为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的主体,将产生代际不公等社会问题,并削弱了政府信用。秦虹(2003)在《中国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现状与改革方向》中指出,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还是依靠政府动员财政性资源的模式来实现的,政府资金和利用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占投资总额比重过大的现状不利于现代投融资体制的建立。3.关于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和体制创新的研究。建设部课题组(2002)对城市

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多元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的层次概念,认为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应集中在基础设施专业银行、专项基金的建设和资本市场融资方面,以发挥社会投资者的作用。杨军(2003)在《基础设施投资论》中指出,解决我国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和资金缺口问题,政府应转化投融资手段,利用市场机制动员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潘伟荣(2002)在《我国股票市场制度性缺陷的社会“结构化”分析》一文中对基础设旌市政债券发行的政策问题及对策措施进行了分析。余池明(2003)在《民间资本如何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特许经营、服务合同等途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此外,国内学者还就城市基础设施的股票融资、地方政府债券、基础设施产业基金、PFI等融资方式进行了专题研究。@(三)理论成果

国内外关于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比较有影响的理论成果主要有三项,分别是公共物品生产理论、基础设施可销售性评估理论和基础设施项目分类理论。1.公共物品生产理论

①纯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经济学理论认为,一般物品可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公共物品又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俱乐部物品)。纯公共物品

是许多人都能消费的物品,比如国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及公共卫生等。这种物品虽然存在市场需求,但却没有市场供给,即市场机制在这里不起作用。此时,需要政府介入,通过强制征税支持纯公共物品的供给。相反,私人物品是专供私人消费的物品,比如衣服、食品、私人住宅及私人汽车等。纯公共物品具有以下特征:(1)消费的不可分割性。纯公共物品的效用是整体的,很难分割成可以交易的单位,所以纯公共物品的消费难以分割。(2)消费的非排他性。纯公共物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被某些人独占,一些人在消费的同时不能排斥其他人的消费,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免费搭车“的问题。(3)消费的非竞争性。这种情形主要指:一是边际供给成本为零。在现有的供给水平上,新增加的消费者不需要增加供给成本。二是边际拥挤成本为零。新进入的消费者不影响原来消费者消费的数量和质量。私人物品不具备以上特征。②准公共物品。所有介于纯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兼有二者一些特征的物品称为准公共物品。其中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可能发生拥挤的公共物品,比如①沈晓钟.《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现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重庆:重庆大学,2007年,第2-4页.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公路等。在消费者人数低于拥挤点时,该物品是非竞争性的;而消费者人数超过拥挤点时,这种物品的消费就变为竞争性的。比如公共图书馆,当读者人数稀少时,图书馆提供的服务就是非竞争性的。二是价格排他性的公共物品。该类物品在消费上是非竞争性的,但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可以是排他性的。比如收费桥梁、有线电视等。桥梁本来是非竞争性的,但变为收费桥梁后就意味着不愿意缴费的消费者不能享受这种服务。

③地方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按受益范围不同可分为全国性公共物品和地方性公共物品。虽然部分地方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性,其受益范围不仅限于本地区,但地方公共物品的成本和收益基本上在一个区域之内,它的供给应着眼于满足本地居民的需求,其成本也应由本地居民承担。地方公共物品的生产是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的。考虑到“市场失灵“的存在,地方的纯公共物品应当由地方政府提供,提供的方式依受益范围的大小而定。相应地,地方的私人物品应当由市场提供。对于地方的准公共物品,更接近纯公共物品的由地方政府提供,更接近私人物品的由市场提供。具体来说,更接近私人物品的地方准公共物品应当由地方政府资助私人企业提供。

④公共物品生产理论的指导意义。公共物品生产理论的重要作用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生产的思路。市场机制的作用区域分为两部分:一是有效作用区域,在该区域市场可以提供私人物品;二是无效作用区域,在该区域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城市基础设施所提供的服务大多属地方公共物品,部分属地方私人物品。属地方纯公共物品的,则由地方政府提供;属地方私人物品的,则由市场提供属地方准公共物品的,既可以由地方政府提供,也可以由市场提供。2.基础设施可销售性评估理论

从总体上看,城市基础设施具有垄断性,但是在不同部门间、部门内部和各种技术类型之间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经济特征大不相同。一般来说,所提供服务的可销售性越高,私人参与的可能性就越大。对于不同的基础设施所提供的服务,私人参与的程度和方式也不相同,所以西方国家对不同类型的城市基础设施采取了不同的投融资方式。(DChristine Kessides的可销售性评估理论。1993年,经济学家ChristineKessides对不同基础设施的可销售性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12在这套体系中,他选取了6个指标对基础设施的可销售性进行衡量。其中,竞争性和排他性是反映基础设施提供服务自然属性的指标,沉没成本、规模经济和协调性是反映基础设旌所提供服务生产经济属性的指标,外部性是反映基础设施所提供服务社会属性的指标。每个指标给出高、中、低的定性判断(外部性除外),这样就可以对基础设施的可销售性形成一个大体的判断。不难发现,虽然各种基础设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公共物品沉没成本和规模经济特征,但其运营则不产生很高的沉淀成本,因而是可进入的。②世界银行专家的可销售性评估理论。遵循同样的思路,世界银行在1994年也对基础设施的可销售性进行了评估。世界银行的专家采用了不同的指标体系,其选取的指标包括竞争的潜力、货物与服务的特征、以使用费弥补成本的潜力、公共服务义务及环境的外部因素,但却得出了相类似的结论,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远比人们通常认为的广泛。比如,城市客运服务和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一旦脱离了其他相关活动,就可以由市场提供。城市自来水供应和电力输送等活动,虽然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但可以遵从商业化原则和成本回收原则,由私人企业提供。凡是可销售性指数在1.8以上的领域,7都可以采用市场化的方式运作。城市垃圾收集市场化程度最高为2.8,污水分散处理为2.4,污水集中处理为2.O,公共汽车为二人除城市道路为1.2外,绝大多数基础设施都在1.8以上,都可以用市场化的方式提供。3.基础设施可销售性评估理论的指导意义

基础设施可销售性评估理论的重要作用在于,根据可销售性可以确定政府和私人企业在基础设施服务生产方面的职责。城市基础设施服务既不可能由政府完全包揽,也不能简单地推向市场。由于“市场失灵’’和社会目标的存在,政府的干预和监管是必不可少的。在保证效率和公平的目标下,政府应采用成本尽可能小的干预措施。为此,政府应进行多种政策选择。(1)对于自然垄断程度和沉淀成本都很高的城市基础设施,需要政府制定发展规划,也需要政府通过公共投融资建设和拥有。同时,也可以在政府监管下由私人企业通过私人投融资建设和拥有。(2)对于服务具有可竞争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并非必须由公共部门经营,可以通过竞争性招标委托给适当的经营者经营。政府的职责是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监督经营者的业绩,保证企业公平竞争。(3)对于不存在高额沉淀成本的服务,比如公路货运,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保证公平竞争。(4)对于基础设施的环境影响等外部效应,可以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标准等规制(regulatio)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加以干预。(5)对于分配目标可以通过规制(比如普遍服务要求)、投资规划、政府为具有社会重要性的服务提供投融资来实现。(6)对于存在明显协调性要求的城市基础设施,政府应该对其投融资和经营标准进行规制。国

三、研究方法(一)文献研究法‘

本文大量查阅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料,对包头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进行分析和评价。(二)实例分析法

本文以国内外其他城市为实例,研究借鉴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经验,为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提供参考。

①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课题组.《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研究报告》,2002年14 第一章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概述 第一节城市基础设施的内涵

一、城市基础设施的界定

从各国城市的发展状况来看,虽然性质和规模有所不同,但城市基础设施的构成大体相同,二般来讲主要包括六大系统:(一)城市能源系统

主要包括城市电力生产和供应系统,人工煤气的生产、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的供应系统,集中供热的热源生产和热力输送系统。城市能源系统在城市中的作用市管理和组织能源流循环。现代化城市能源系统具有安全、经济、舒适等特点。(--)城市水资源和供水排水系统

主要包括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系统,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系统,污水、废水和雨水的接纳、输送净化及排放系统,中水供应系统等。其功能是组织水流及废水流循环。(三)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由城市道路系统、交通管制系统和客货运输系统组成。城市道路系统包括各级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停车场、道路照明等交通工程设施,以及城市的对外交通运输集散和衔接设施,如航空港、火车站、长途客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管制系统包括交通信号等、各种交通标志设施等;客货运输系统包括公共电、汽车站线、出租车、地铁、轻轨、缆车等轨道交通站线、轮渡港站等各种客运设施,以及各种形式的城市货物运输。(四)城市邮电通信系统

城市邮电通信系统有城市邮政系统和城市电信系统组成,包括邮电局、所和邮政信箱等邮政服务设施,电信局、所及电话、电报、传真、移动通讯和网络等服务设施。(五)城市生态环境系统

包括城市园林系统,如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城市绿地系统,如草坪、林带、行道树、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苗圃等;城市环卫系统,如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处理设施,公共场所和公共厕所的保洁,以及其它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六)城市防灾系统

包括城市抗震、防震设施、城市防洪、排涝等防汛设施,城市消防设施,以及城市人防设施等。① ·

二、城市基础设施的特征

城市基础设施作为城市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一般具有以下四大特征。

(一)基础性。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其他产业赖以运作的基础条件,也是其他生产部门和再生产时所必须的投入品;其产品与服务的性能与价格会涉及其他部门的价格与营运。

(二)共享性。城市基础设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带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与其他产品不同,一般不是为特定的对象服务,而是为许多企业与个人服务与享用。它所服务的对象往往是不确定的,甚至是随机的,且在使用和服务过程中一般不能独占,进行排他性的消费,具有较明显的共享性,而共享性程度将随着项目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三)巨额性。城市基础设施,其资本规模和工程投资往往是巨大的,投资资本积淀性强,且投资回报率较低、周期长、资本流动性差,并具有不可分的特点。

(四)区域性。基础设施一但建成不再发生位移,其受益区域一般存在明显界限(相对于跨地区大型能源、交通项目而言)。因此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 ①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课题组.‘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研究报告》,2002年8月.第6页.16理一般均划入地方政府的职责范围。①

三、城市基础设施的地位

城市基础设施在城市经济发展中地位及作用是极其重要的,它既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城市综合实力和风貌的体现,是城市发展水平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一)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形成的重要条件,是城市的构成骨架,是基本的物质支持,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前提。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维持城市居民生活,就必须有足够的水源补给;必须有便利的交通;必须有整套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保障系统。

(二)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它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方面,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它不但可以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和经济运行能力,而且可以直接增加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三)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制约因素基础设施现代化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决定性条件之一。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高低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收入的提高,但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否同样对居民生活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它既使居民在生活上得到实惠且直接感受,也使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获得推动力,其影响是潜在而深远的,作用不容忽视。第二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

一、投融资体制的概念

投融资制作为经济体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是指社会组织、领导和管。肖云.《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2页.@肖云.《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3页.17理投融资活动所采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方式。任何投融资体制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投融资活动的效率,而要在实际中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投融资活动中,建立起一套符合其内在要求的组织、制度和具体的管理方式,这些内容的总和就称为投融资体制。①投融资体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主体如何确定,投资资金的筹措方式如何选择,投资运营方式如何选择,投资利益关系如何处理,以及投资调控方式如何采用等问题。投融资活动,首先是谁投资、谁决策的问题。投资主体的确定是投资体制的首要问题。投资主体是筹集与运用投资资金的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统一体。投资主体是投融资体制的核心要素,它表明投融资体制的真正属性。j确定了投资主体,还需选择合理的资金筹措方法。具有足够的资金才能保证投资活动良好的进行,所以说在投资活动中,资金的筹集是不可或缺的关键步骤。资金的筹集包括资金的来源,各种资金的比例关系等。如何进行制度选择,以经济、有效的方式,筹集到投资活动正常进行所需要的资金是投融资体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投资主体筹集到资金后,要选择运用投资资金的合理方式和方法,它是由投资主体的层次与结构决定的。投资主体单一,投资决策权集中于国家,投资方式和方法也必然是单一的,投资采用拨款方式;投资主体多元化、决策多层次化,投资资金的运作方式也会多样化。投资的实施,涉及诸多部门、单位和经济实体,不仅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投资公司、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还有咨询机构、银行、物资供应单位等。它们之间经济关系的正确处理,对于投资资金的正确运用和投资效益的提高具有重大意义。留

二、投融资体制的模式

投融资体制各因素的不同内容及其组合,形成多种不同的投融资体制。例如不同国情的国家之间或一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时期的投资体制就是不完全相①杨文进.《投资经济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10月.第432页.@鲍清杰.《加快北京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硕士学位论文].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6年.第13页.18同的。基本有以下三种投融资体制模式:集中计划投融资体制。主要特征是所有制的单一性;投资决策权集中在政府手中;以完成计划为动力机制;投资调节以计划或行政命令形式进行:信息垂直传递。. . 自发性市场经济投融资体制。主要特征是所有制的多样性;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决策权由企业支配;信息传递以横向水平形式进行:以市场规范与法律为奖惩措施等。混合投融资体制。主要特征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范围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对独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投资决策权分配相对均衡;政府投资调节以计划为主,企业投资调节以市场为主,但政府对市场机制有相对较大的调节能力;信息传递是水平与垂直相结合;组织结构也是水平与垂直方式相重叠等等。①在以上投融资体制不同模式中,实践表明,混合投融资体制更适合现在中国经济发展状况。‘

三、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 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是一国或地区组织、领导和管理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活动的基本制度和主要方式,由投资主体、投融资方式和政府用以扶持、引导、限制和管理的投融资调控体系三项要素组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起着引导性的作用,一个健全有效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能够改进资源配置效率和推动经济结构的合理化,是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直接动力。城市基础设施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特殊行业,是其他一切生产部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性条件,具有适度的超前性。基础设施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社会效益显著,并需要社会各方面协调行动,需要政府适度的干涉,并在其融资上提供种种帮助。因此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除了具有一般投融资体制所具有的内容和特点外,又具有不完全相同于一般投融资体制的特点。

(一)需要政府主导。政府以及各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投资决策以及项目

①杨文进.《投资经济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10月.第433页.19建设和运营中的政策指导、行政管理、技术标准制定和监管方面,要发挥主要的、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同时需要的资本非常大,投资周期长,本身具有的自然垄断性质,尤其是基础设施目前和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仍会处于短缺状态,使得基础设施的产品价格不能完全由市场自发调节,而必须由政府对基础设施的供应数量和价格进行调解或直接控制。这种情况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计划投资成分在整个投资体制中仍会占有较大的比重。虽然这方面的投资也可以由企业投资和经营,但为了保证这些活动不对国民经济产生不良影响,其活动必须在国家严格的监督和控制之下进行。

(二)需要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巨大,必须广泛吸收社会各种资本的参与。要明确鼓励各类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的建设,凡能对外开放的项目,加快对国内民间资本的开放。同时要为社会资本界定明确的投资领域,建立高效的投资促进服务体系。∞①鲍清杰.《加快北京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硕士学位论文].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6年.第13页. 第二章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加快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城市基础设施在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既是城市经济社会生活和城市稳定的保障,又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同时还是体现城市综合实力的标志。但相对城市基础设施巨大的建设成本和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包头市的财政实力还远远落后,很难有积累资金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甚至对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不能全部保证。因此,加快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系建设已成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一、加快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需要

包头是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十三个较大城市之一,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是国家重要的基础工业基地,先后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总人口270万,其中城市人口180万,是全国23个市区人口超百万的大城市之一。按照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为重点,以稳步推进城镇化为依托,优化产业结构,努力使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的总体要求和包头市城乡统筹、“十二五”规划的发展思路,包头到2015年,城市化率要达到90%,城市人口要超过300万,也就是说城市人口要净增120力.左右。包头市目前人均住房近30平方米,人均绿地11.2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0平方米测算,近五年内包头市要新建住房3600万平方米,绿地1344万平方米、道路1200万平方米,这还仅仅是笔者查到的-d,部分主要基础设施,仅这几方面的投资也是非常巨大的。这对于包头市财政的压力也是可以想象的。因此,只有做好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才能实现包头市城市发展的目标,才能使包头步入先大投入后大发展的良性轨道。

二、加快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根据国内外关于基础设施投资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结果,基础设施与经济产出同步增长,即基础设施增长1%,GDP就增长1%。伊斯特里和雷波罗(1993)收集了28个发达国家的数据,研究基础设施对GDP的影响,结果表明运输和通信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更明显。与此同时,坎宁和费伊以104个国家和地区为研究对象,以5年为间距对1960一1980年这些国家的增长情况进行了研究,同样得出了相同的理论。国内也有一些学者对该领域进行了研究,例如赵坚(1995)、杨凤林(1996)、马树才(2001)、王延中(2002)、娄洪(2003)等。研究结果充分表明,基础设施投资对原材料工业有很显著的正向影响,基础设施投资每增加1亿元,将影响化工、冶金和建材工业的销售额分别增加0.105亿元、0.215亿元、0.236亿元;我国经济增长各要素中,资本贡献率最大,劳动贡献率最小;基础设施投资贡献率大于一般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近年来,包头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自治区加快呼包鄂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积极推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国民经济的成长性、持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重大突破。地区生产总值成为自治区第一个进入全国千亿元级行列的城市,2009年更是达到了2000亿元以上。也因此获得“2008年中国制造业名城”、“中国城市信息化50强’’、“2008最具影响力的品牌城市“和“中国优秀创新型城市”荣誉。但是,包头市是一个典型的内陆城市,经济发展也属于典型的投资拉动型。实践充分证明,包头市没有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就不会有今天的发展成就。‘

三、加快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现代社会的显著特征是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城市化水平的高低与城市发展的状况已成为衡量国家和地区综合发展水平的标志,城市发展速度更是国家与地区发展速度与质量的重要依据。基础设施是城市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性条件,既是城市生活的前提,也是城市生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它的各个系统纵向延伸、横向扩展,和城市社会发展相互连接。城市基础设施作为城

22市运行的承载体,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关系到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关系到民生,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 第二节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发展历程

一、政府为主体的投融资模式 上世纪90年代起,包头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一直实行以计划为主的经济模式,经济也是以投资的管理为核心的,因此,形成了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投融资体制。

(一)政府是唯一的投资主体,包揽了所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部门不是独立的投资主体,只是政府的附属和投资的实施者,不承担经济责任,导致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建设、管理、经营与还贷相互脱节,资金使用效率非常低下,抢项目、争贷款现象十分严重。

(二)在资金来源上,主要靠财政投入单一方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全靠财政预算内拨款,按部门按地区无偿分配使用。建设资金不足,继续申请追加财政投资。因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流动性较差,即使是同一部门、同一地区基本上不流动。另外,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是无偿使用的,所以城市基础设施部门很少使用国内银行信贷资金或国外贷款,民间资本或外商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更是没有。

(三)在投资计划管理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靠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性命令控制,完全按政府指令性计划运行,用行政手段分配任务,完全排斥市场调节。这就决定了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投资基本上没有风险责任,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总量、结构、布局等决策发生失误,还是某个具体项目的决策、设计、施工发生纰漏,均难以追究责任。

(四)在投资决策上,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决策权高度集中于政府。市政府对全市各区、旗(县)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总量和投资结构有完全的决策权,同时以指令性计划方式贯彻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部门只是计划执行者,没有决策权。另外,项目审批权高度集中于政府,从提出项目建议、设计任务,到初步设计、开工报告都要报市政府部门审查核准。归纳起来,就是以政府的直接命令、包揽一切、绝对权威为基础,构成了以政府为主体,操纵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活动全过程的体系。

二、城投公司为平台的投融资模式

1988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投资管理体制的近期改革方案》,针对投融资领域存在的问题,第一次较为系统地提出投融资改革的任务和改革的措施。对重大建设投资实行分层管理,初步划分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投资范围,加重地方的重点建设任务。涉及全国和跨地区的重大项目由中央承担,区域性地方项目由地方承担,具体划分了中央投资的具体范围,实行“谁投资,谁受益”原则,调动了地方投资的积极性。随之,各地政府纷纷成立自己的城投公司,由政府授权城投公司对城建资金进行筹措、使用和管理,从而使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直接投资转向间接投资。1987年,沈阳市首家创办城投公司,继之,上海、广州以及越来越多的城市也陆续成立了城投公司,从内蒙古自治区内看,周边一些盟市的经济发展不断加快,如呼和浩特市,2001年正在规划建设30平方公里的金桥新市区,并要在三年内建设成为“内蒙古的浦东“,呼市城投公司每年可为城市建设融资1卜20亿元。鄂尔多斯市,也划出31平方公里的开发区,每年也融资10亿多元进行城市建设,并要把城区面积扩大到100平方公里。

面对这些兄弟盟市“你追我赶”的“逼人态势”,包头市大胆构筑,打造包头市经营城市的运作平台,2001年4月由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城投公司运营期间主要承担着为包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城建项目开发及带动相关企业深化改革等四项职能。城投公司在经过前三年的积极运营,充分发挥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渠道的作用,共计融资6.88亿元,其中积极落实了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建设4个打捆项目的2.25亿元资金;采用BT合作方式与河北建设集团合作改造了巴彦塔拉大街;以特许经营权招商引资的方式,与山东讯通电信工程公司、内蒙古地利管网开发公司合作开发建设了弱电信息讯通管网工程,总投资2.4亿元;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公司所属市燃气总公司出售国有资产,盘活存量资产的资金1.2亿元。各项融资的及时落实,有效地确保了市政府交由城投公司承担的“十大工程“的顺利实施,即:巴彦塔拉大街改造工程、地下信息共用通道工程、城市供水输配水管网扩容工程、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成吉思汗草原生态园工程、东河区旧城二期改造工程、火车站站前道路工程、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劳动路建设工程及站北路道路桥梁工程等。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所属公用企业的改制工作,特别是对市燃气公司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揭开了我市公用企业改革的先河。使全公司经济运行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随着包头市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相互促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强劲发展态势的到来,2003年底,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决定将原市城投公司更加做大做强,进一步扩大资产总量,扩展运营职能,从体制上和机制上进行全面改组,以达到扩张提质的目标,应势改组成立了包头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包头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偿贷能力,其资本构成为:由全市现有的城建国有资产(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全市每年的土地出让收益资金、市政府每年列入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和还债资金以及争取到的国家和自治区用于非经营性重点项目及城市基础建设的国债和补助资金等组成。

包头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职能和作用是:作为市政府进行经济建设的融资主体,担负着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进行融资的职责。包头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利用全部资本,采用集中使用、资本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按照市政府的决策,进行有效地经济发展投资。包头市有着雄厚的财政实力,2003年实现财政收入50.2亿元,比上年增长42%,到2008年起已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20%。所以该公司的成立为包头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高规格的投融资平台。包头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充分发挥其巨大的融资功能作用,为包头市“努力实建设经济强市的新跨越”的奋斗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包头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从成立到2009年,公司总资产为117亿元,总负债为90亿元,共为包头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97亿元,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具体运作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融资方式。

(一)是以回购方式积极争取贷款。由市政府授权发投公司对贷款项目进行建设,市政府对发投公司给予定额补助,对授权融资建设的项目签订回购的协议,市人大、市财政出具列入预算的文件。以此类方式完成了石拐棚户区搬迁项目18.33亿元的贷款,市建委道路改造项目3.4亿元、九原区哈德门沟防洪工程项目1.3亿元、达茂旗生态移民小区建设工程项目0.6亿元、青山区大青山绿化工程0.65亿元4个项目5.95亿元的贷款等一系列贷款。

(--)是以政府承诺和第三方担保方式争取银团贷款。目前招商、浦发、中信和包商四家银行已初步同意与开发银行一同组建银团。以市政府承诺、市人大批准,第三方担保的形式进行贷款,已完成贷款32.35亿元。其中:供热干线项目贷款2.5亿元;北部基础设施项目贷款3.9亿元;昆河二期改造项目3.9亿元;东河东污水处理项目1-6亿元;体育中心项目4.2亿元;会展中心项目3亿元;桥梁加固项目1.4亿元;新都市区基础设施建设8.55亿元,哈德门防洪项目1.亿元;达茂移民生态小区项目0.6亿元,重点高中校扩建项目1.4亿元。(三)是以教育收费权作为质押争取贷款。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以大中专和高中学校部分收费权作为质押,积极申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贷款9,000万元。

第三节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各地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方面所面临的难题,也是包头市当前所面临的问题。但相对而言,包头市作为一个西部欠发达城市,面临的问题相对更多、更为复杂。

一、资金严重短缺与体制性浪费并存

包头市作为一个欠发达城市,根本问题就是经济发展落后,很难有足够的资金专项用于兴建基础设施,资金短缺一直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瓶颈。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国内竞争日趋激烈、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由资金短缺而导致的城市基础设施的供求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同时,由于管理和运行机制的不科学而导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低效率和低水平服’务现象非常突出,重复建设和建设项目质量低劣,突出表现在基础设施投资缺乏 科学规划;“拉锁工程“、“豆腐渣工程”比较常见;经营城市水平低,政府信用出现危机;等等,这些彼此影响又相互叠加,形成恶性循环,使本来有限的资金又被大量浪费了,也更加剧了本来就短缺的资金矛盾。

二、投资主体单一与决策责任不明并存

包头市的基础设施投资基本上仍是单一的政府财政拨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改革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尚未大规模的展开,政府仍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主要责任。但因为政府投资主体责任虚化,至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仍存在投资者明确而业主不明确的问题。同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择、投融资方式的选用、项目开发建设队伍确定等方面都存在缺乏明确的责任约束机制、民主监督制约等一系列问题。这种决策体制虽然表面上是集体决策、集体负责,而事实上均是首长决策和无人负责,没有明确的追究投资决策失误责任的制。①

三、建设管理落后与运行管理粗放并存

包头市所有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基本上都实现了市场化运作,从项目提出、设施施工、工程监理、到设备采购、技术引进、安装调试等普遍采用招投标和第三者中介服务等市场竞争的管理办法。但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仍然是以政府的投资预算管理为主。由于政府预算约束软化,建设中造价管理的失控使这类项目投资的“三超“问题十分严重,即概算超过估算、预算超过概算、决算超过预算。并且工程的质量和工期也存在不少问题。这种项目的管理体制和不仅难以实现对投资总量的严格控制,还会滋生出各种腐败现象,甚至出现类似“重由于此类项目大多是直接经济效益差而社会效益和宏观效益好,投资大、回收期长,有的投资根本谈不上回收。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这部分国有资产一般没有明确的业主去经营和管理。结果是项目开工建设时热火朝天,项目建成后资产无人问津,或者出现多头管理、各取所需的局面,导致了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和流失。比如,道路路牌、路灯、天桥等市政设施上的广告收入,本应①丁芸.《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来源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第26-27页.全部纳入投资的回收渠道,形成新的城建维护资金,而现实是缺乏统一管理,大多各自为政,成为部门甚至个人的收益来源。

四、经营主体模糊和法制建设滞后并存

城投公司市场主体地位缺失。包头市发展投资公司,实际上就是政府成立的政策性投资公司,是以国有独资公司存在,注册资本来源于政府注入资金,在这种体制下,政府是实实在在的投融资主体,直接承担者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但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决策、融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由政府的不同部门来完成,所以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风险与收益一体化的投融资主体。代表政府作为投融资主体的城投公司,实际上担当了“出纳”的角色,只负责筹集资金和支付资金,根本不能全方位的参加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管钱’’和“管事”相分离,形成机制上的相脱节,使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难以真正落实。每年城投公司贷多少款,不是由城投公司承担债务的能力来决定,而是由政府基础建设资金的需求量和财政能力来决定的。城投公司的领导由政府部门官员兼任,政企不分,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法人结构。城投公司的主要职责本来应该是投融资,但事实上是按照政府部门的意图来展开工作,不是从盘活存量资产、资本运作来考虑融资,而是停留在单一的贷款上,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这样很难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长期以来对城市建设的投融资领域,在理论上缺乏研究,在法律上仍是空白。特别是对投融资体制、对所有者、投资者、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对资金来源、归集、投入、使用、管理、收益、分配等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影响了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积极性。

五、债务风险较大与运营方式守1日并存

当前,包头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基本上均采用政府信用贷款,以财政作担保,以城投公司为平台,渠道非常单一。城投公司从成立至2009年底,已累计贷款97亿元,还款压力巨大。已形成的基础设施资产中,很大比例是准公益性和公益性资产,变现可能性和流动性较小。目前,城投公司没有建立还款约束机制及还款保障机制,没有形成在一定财政资金补贴下自借、自用、自还的自我平衡体系,单纯依靠财政拨款来偿还贷款,财政压力很大。①①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课题组.《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研究报告》,2002年8月.第32-35页.

第三章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选择和对策建议 第一节国内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借鉴

一、西方国家投融资体制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开始对基础设施领域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回顾国外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国有化阶段、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大多数国家都把城市基础设施视为具有自然垄断的社会福利性产品,都侧重于对城市基础设施实行国有化管理,因此,国有的公共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二)私有化改革阶段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各国逐渐发现,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存在许多问题,如投资浪费、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许多国家开始筹划在基础领域进行改革,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在基础设施、公共企业方面推行私有化,让私人、私营机构和私人企业购买部分公营事业,或把原先政府管理的公营事业项目转包给私人企业或公司。私有化改革最早是从英国开始的,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后,英国开始推行私有化政策。起初,只出售英国宇航公司、英国联合港口公司等几家少数公司的股票。1984年以后,私有化范围进一步扩大,涉及的部门和行业越来越多,私有化收入急剧增加。90年代私有化扩大到邮政、铁路、运输等部门,同时,公共住房,甚至部分卫生、教育部门也开始了私有化的进程。私有化帮助政府收回了投资,增加了税收,同时减少了支出,长期困扰英国政府的财政问题大大缓解,英国经济从此开始走向复苏和稳定发展的新时期。美国的私有化于1981年,当时提出拍卖联邦政府的联合铁路货物运输公司,1982年,里根政府又向国会提出拍卖部分国有土地。1988—1992年,出售联邦资产及减少补助金额共计达24亿美元。这样不仅大大的减少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财政预算,而且每年可以增加50亿美元的财政收入。法国政府也进行了达规模的私有化。1986年3月,希拉克政府上台之后,制定了有关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法规,按照法律规定,将65家企业和银行以及一家电视台私有化,总资产多达2750亿法郎。,日本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私有化改革。1985年政府国营的电信电话公社和专卖公社实现了私有化,1987年和1988年,国营铁路、日本航空和冲绳电力等也完全实现了私有化。(三)市场化改革阶段

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化,概括的讲就是要打破垄断,引进竞争,通过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将原来依靠行政方式进行建设经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交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组织经营,引入竞争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经营主体多元化,最后达到减少财政负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这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改革开始于80年代中后期,很多政府开始向私有部门寻求新的资金支持。西方国家在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的具体实践中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如合同出租、公私合作、用者付费等。美国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模式。∞美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市场竞争为主,其基础设施服务主要由民间提供。铁路系统是19世纪民问资本利用欧洲资本市场建立起来的,其他能源、交通运输、电信也都由民间投资经营,甚至许多‘学校、医院也是私立或私人捐赠。唯一例外的公路全部由政府建设,因为免费公路只有投入没有产出。

日本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模式。日本基础设施建设中由许多实体参与,主要为中央政府、地政府、私营公司等。每个实体虽没有法律上的明确划分,但一般而言,中央政府负责核心的基本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覆盖范围要跨越地方,地方政府负责同居民日常生活直接有关的基建项目,而私营公司运作那些收①丁芸.《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8期:第25页.31取使用费和能够自给自足的基建项目。法国和德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法国和德国两国,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中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两国的做法相同,把基础设施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性的或社会效应非常大的项目,如城市道路、地铁等,这类项目完全由政府财政预算投入,如果政府财政预算不能满足需求,则政府向银行贷款,但贷款数额必须控制在财政长期预算可偿还的范围内;另一类是经营性的或可收费的项目,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政府允许企业进入,鼓励企业通过市场融资。此外,对于经营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法、德两国也广泛采取银行贷款、项目融资、BOT等国际通行方式筹集资金。西方国家的实践表明,公共服务中引入竞争机制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卓有成效的。公共服务市场化给了社会公众自由选择服务机构的权力,对公共机构形成一种外在的竞争压力,这必然使公共机构竭力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效率。①

二、我国部分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一)北京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

1996年以来,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已逐步引人市场机制,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单一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向政府、企业(公司、集团)、外商共同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其总体思路是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主要由企业运作,政府不再直接具体运作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主要通过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等宏观调控手段,从宏观上引导、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其总体目标是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北京市经过几年来的运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改变了原来单一的由财政拨款的落后局面,形成了多种融资方式并存的格局,主要有以下几种融资方式:

1.中外合资、合作。1999年2月14日加拿大埃森一兰万灵公司出资巧亿元人民币参与北京地铁五号线建设的协议在京签字。采用商业投资,以中外合资的模式运作地铁工程,这在北京还是第一次。更重要的是,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与兰万灵公司的合资,是中外双方资金、人才、经营理念及管理模式在地铁建设及经营管理上的一次创新,为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引人了全新的概①王秀云.《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中国城市经济《城市.金融》,第80页.32念。引进外资,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建设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又能引进先进技术及现代化的设计经营理念,实现了国际接轨,可以说,这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在投融资体制上的一次突破。今后,仍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快海外投资者参与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的步伐。

2.对外借款。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一直是北京市筹集城市基础设施资金的重要渠道,如总投资9亿元人民币的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使用瑞典贷款1.84亿元人民币,对外借款今后也仍然是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渠道。

3.发行债券。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是国际上通行的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一种有效方式。到目前为止,已经利用这种方式为北京市基础设施项目筹集了一定数量的资金。

4.转让经营权。为了盘活现有资产,筹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资金,1998年4月8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了北京市将市公用局所属自来水公司经营管理的第九水厂一期20年的经营权以玖亿元人民币价格转让给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得用于自来水公司第九水厂三期的建设。这是北京第一次运用转让经营权方式利用外资。今后,在符合条件的项目上应更多地采用这种方式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此外北京市还对外商独资、发行股票和BOT、ABS等项目融资方式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①(二)上海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上海市从1991年到2000年的10年间,城市建设累计投入超过3000亿元,但市财力每年投资只有30亿元,90年代前期建立的一大批国有投资公司在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上海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在其中则最具代表性。上海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上海市建设委员会设立的行业国有投资公司,其主要职能是受市政府委托,为上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措、管理和使用好资金,并承担偿还资金的责任。1-上海城投的性质和定位

上海城投的性质是接受政府委托、承担政府城市建设与管理任务的特殊国有企业。从其承担部分政府投资功能以及上海城市建设任务的现状来看,与其他国①黄抒雁.《加快北京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首都经济杂志,2001年,5月刊.33有企业相比,其特殊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上海城投是上海市政府国有资产投资的全资公司,隶属于国资委,其资本金来源于地方财政。以公司名义发行的建设债券及海外融资,是受政府委托或以财政为担保。因此,公司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是代替政府行使城建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高度职能,并以企业形式,进行市场融资。所以上海城投是具有部门政府职能的特殊法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②上海城投公司主要投资基础设施领域。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大部分是公益性项目,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而且,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到目前市政、公用事业价格还未调整到位,所获项目收益尚达不到建设和运营成本,难以依靠项目自身的收益来偿还债务。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城投公司一定阶段中必须每年接受政府的财政投入,以实现财务平衡。由此,公司投资项目和额度控制绝大部分不是由公司本身意愿决定的,而是受政府委托,执行政府的城建投资计划。上海城投的性质决定了其公司功能定位为:投资管理功能、资产运作功能、资金服务功能、直接融资功能和海外融资功能,其中投资管理功能和资产运作功能是核心的两项功能。①投资管理功能。执行政府的建设计划,根据项目性质确定合适的投资方式,并代表政府控股与管理城建国有资产,城投公司对下属企业和所投资项目的管理以间接管理为主,主要是通过股权管理来实现,即通过制定各类规章、标准,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如强化财务监管;通过对董事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对企业发展方向及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等方式,实现股权管理。这一功能成为总公司最重要的功能,并通过总公司管理层来实现。②资产运作功能。城投公司拥有的城建资产规模较大,且形态各异,资产经营方式很多,专业性较强。总公司通过专门部门进行操作,加强资产经营,筹措建设资金。使资产运作功能成为总公司的一项重要功能。③资金服务功能。城投公司通过统筹安排、调度和管理投资资金,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用款总量和用款进度进行监督和控制,通过集团公司内部资金的结算,实现资金服务功能。④直接融资功能。即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或资产挂牌上市。上海城投通过包装上市、注资和发行建设债券等手段来实现直接融资功能。其中,建设债券是主要融资方式之一,是代表政府发行的政策性债券。而股票市场的融资,主要通过上海城投总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实现。目前,到国际资本市场筹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成为公司融资的一个新的重要渠道。2.上海城投的投资范围

受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权限的制约,目前上海城投公司的投资范围只限于市建委系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经营。由于上海城投是上海市政府所有的主要投资公司,其对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正从系统内扩大到全市范围。目前,除继续加强建委系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以处,城投公司还参与一些回报率较高的基础设施的投资活动,如港口建设与经营,机场建设和经营,在城投公司参与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沿线附近,划拨一部分土地,建立土地银行机制,开展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土地储备与开发等等,并也投资某些利润较高且受政府控制的行业。目前,上海城投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在体现政府和国有资本在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建设功能,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同时满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愿望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通过扩大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断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逐步减少了财政建设资金的投入,使公司逐步走上自我平衡、资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①(三)深圳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

深圳是由边垂打鱼的小镇发展起来的,在建市的初期,城市基础设施几乎为零。沧海桑田,经改革开放二十年,深圳城市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深圳市基础设施改革的主要经验是:开创了多渠道筹资搞建设的新体制,突破了单纯依靠财政积累的传统观念。深圳的沙角B电厂就是我国第一个利用BOT模式吸引外资的典型例子,开创了BOX融资方式的先河,为政府更好地指导能源产业运用BOX模式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深圳也勇于创新,通过组建政府投资公司,大胆引入信贷资金。将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财政拨款行为转为企业的投资行为,先后开辟了“利用特区优惠政策、公共设施配套收费、土地拍卖和批租、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上市公司融资”等新的融资渠道,为城市二十年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如:深圳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融资200个亿合作开发地铁一期工程、地铁二期工程、盐坝高速公路(B,C段)、宝松快速干道、盐田港三期等25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它不仅仅①王启章.《大连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模式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08年5月.第38—39页.

改变了单纯依靠财政积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传统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方式,更重要的是带来融资方式的根本转变,使基础设施投资由政府财政性资金单一投入转变为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并重,为深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资金基础。2.突破了土地资源无偿使用的思维定势。

深圳特区创办以来,在土地管理上进行了长期的探索。早在1981年,广东省五届人大十三次会议就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在特区的土地管理上主要实行“行政划拨、分片开发、分散经营、征收使用费“的办法,这虽比不收分毫就使用土地的办法好许多,仍存在一些弊端。面对困难,深圳决定大胆改革。至1987年5月,市委讨论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改革方案》,方案明确了土地实行商品化经营,全面推行土地的有偿使用,土地的一级市场由政府垄断,政府可采用公开招标、拍卖、协议的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使用者,准许土地的流通、转让、买卖和抵押。为此,深圳还划出一块地搞公开拍卖的试点,为全国实施土地改革方案积累经验。同年9月,深圳分别以协标、招标的方式拍卖了---N土地,同年12月,由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卖掉了第三副土地,至此,深圳的大胆尝试揭开了我国土地有偿使用的新一页,土地作为资源在配置上实现市场化,作为资产,成为政府重要的财源,根本上实现了从土地资源到资金的转化,为后来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打开新局面。二十年来,深圳的地价达4300多亿元,既从土地的有偿使用中获得了大量城市改造和建设资金,又通过土地的级差效应,使中心城区的布局得到合理调整。3.突破了基础设施由政府投资公司投资的单一模式。探索了基础设施投资的多元化路子。在深化城建投融资改革进程中,深圳始终把体制、机制创新放在重要位置,促成了财政拨款——城投资——组建项目公司——多元投资项目法人制,实行代建制等投资方式的转变。对于有一定收费机制的项目,逐步探索对社会资金、国内外资金开放,在高速公路、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等领域,通过转让、上市、合资、合作等形式,吸收国际资本、国内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如:九十年代建成的梅观高速公路是中外合资投资的,1995年完工的深圳机荷高速公路是国有投资的,最典型的是龙岗第二通道水官高速公路的开通,1997年,深圳华星机构作为民营投资企业,首次用民营资金以BO丁融资方式进入高速公路类别的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一水官高速公路,开创了民营资金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先例。① .

三、国外及我国部分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启示和借鉴 从以上国外以及我国部分城市的投融资经验可以看出,各国、各城市在不同时期的改革措施不同,做法不一样,为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们应该有针对的借鉴外国及我国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为包头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服务。纵观外国及我国其他城市的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实践,为包头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带来如下启示:

(一)政府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而非行政作用

从西方国家和我国其他城市的投融资模式可以看出,各国政府都很重视市场化融资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倡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并采取了多种吸引民间资本的政策和倡导新型的融资方式。而包头市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走“中国式”模式,改革总是由政府直接主导,主要围绕政府内部,中央与地方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进行的“体内循环’’式的改革,且每一次改革大多是通过政府直接下达指令的方式来推动。属于行政主导型的融资体制。这种体制通常会导致行为效率低下。因此,应转变政府职能,从主要靠行政手段转到主要靠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调节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从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的行为。(二)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不应该作为唯一投资主体,企业和个人才应该是最主要的投资主体,占社会投资的较大份额。政府应该制定各种措施鼓励个人储蓄、私有企业、外商等投资主体进入这一领域。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支持、鼓励和引导非政府部门、非国有机构、企业和社会资金(包括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开拓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除传统的贷款外,各国都大力开拓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发行股票、发行外币证券、运用BT、BOT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四)以城投公司为平台进行融资成立城投公司,以城投公司为投融资平台,成为各地政府在财力不足的情况①龚鸿雁.《深圳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的探寻》.深圳大学学报,2004年,第ll页.37下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有效途径。

第二节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发展模式的构想

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投融资体制的外在表现形式,由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投资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由于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时空性特征,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其模式是不同的。因此,包头要建立新型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就必须改革现行的投融资体制,建立适应包头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投融资体制,为新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实行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发展模式的思路

(一)发挥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但需转变政府职能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密切相关。长期以来,政府一直在基础设施项目中承担着直接投资者、建设者和运营者等多重角色。“大政府”的管理模式导致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主体缺位,资金效率低下,政府财政风险不断积聚。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要以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为前提,政府应在基础设施领域发挥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一肩挑’’,而是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引导、服务、管理、监督职能。具体来说: 1.引导’

政府要切实转变行政思路,树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观念,做好对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引导工作。一方面,政府要负责基础设施未来需求预测和总体布局规划,制订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计划,通过向社会公布基础设施发展计划和政府的政策、重点战略,为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提供导向,消除市场盲目性,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率;另一方面,在民间投资基础设施的信息不充分情况下,政府要改进投资方式,通过运用财政贴息方式、支持政策性融资等方法和手段,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带动民间投资基础设施建设。2.服务

在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过程中,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加强服务职能,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政府要向社会提供广泛的信息服务,通过增强政府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形成政府的信息优势。利用这种信息优势,不仅可以改进政府的决策质量,而且可以向企业、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预期相关的信息,从而降低投资者投资的不确定性。3.管理

政府对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的管理主要体现在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以弥补或纠正市场失效、调节资源配置。一是按照政府投资、投资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对城市基础设施相关政府机构和城投公司进行配套改革,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府退位为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管人而不是主办人;二是积极培育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发挥咨询、设计、评估、担保、审计等中介机构在投融资中的作用,尽快建立中介机构的信誉保险和监督体系,为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化融资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4.监督

国内外的实践都表明,监管是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改革成功的关键。政府应当加强对基础设施融资过程和融资资金使用的监管,以保证投融资过程的透明公开,防止违规使用资金。一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公开决策结果并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二是联合司法、审计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机构,发挥其对基础设施融资过程、融资资金的使用的监督作用。为了发挥政府职能,更好的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成立城投公司,专门为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的运行机构,负责投融资活动。∞(二)完善法律法规,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化融资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实行规范有序的运作。这是因为:一方面在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筹资、建设、运营过程中,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和居民的责任、义务、权利要用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以杜绝责权不清的现象;另一方面法律可以为合法的融资活动提供保护,对各种投机违法活动严加惩戒,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在投融资方面颁布了多部法规,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证券法》等,为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活动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由于基础设施项目融资①孙荣庆.《城市环境投资症结和改革对策》.中国投资,2008年,第一期:第98—103页.@尹竹.《基础设施产业的市场化改革》.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的复杂性和法律建设的落后,基础设施项目市场化融资的法律环境还不完备,现行的有关法规对新型融资方式还有限制之处。因此,必须破除法律及政策障碍,才能实现基础设施投融资对社会资金的全面开放,从而加快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化融资改革。①

二、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发展的模式选择

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没有固定的模式,只有与本地情况的最相适应的模式。只有找到一种最适合自己发展的模式,才能加快本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此,需要对未来一段时期内包头市基础设施的需求做一分类,依据国内外’基础设施投融资已有经验和包头市的实际情况,归纳各类项目,寻求最适宜的投融资方式,实现包头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一)项目分类

根据项目区分理论,对包头市近些年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分出那些是经营性的项目,哪些是非经营性项目。(二)制定投资方式

根据对项目的分类,对不同的基础设施项目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项目选择不同的投融资方式。’

如包头正在建设的项目如,包头市区道路建设项目,属于非经营性的,不易产生收益,一般选择政府直接投资,可以选择项目代建方式。包头城市生活垃圾建设项目工程,可以采用BOT等融资方式建设。‘包头市可以通过上述方法,依照项目分类,借鉴国内外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已有的经验,结合包头的实际情况,选择以包头市城投公司为平台,做大做强包头市城投公司这个投融资平台,完善政府的项目代建制度,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融资。

三、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发展模式实施的途径(一)规范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行为

1.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①王灏,李开需,高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投融资模式及创新思路》.中国投资,2008年,第3期:第101—03页.可行性研究广泛应用于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对工程项目做出资决策之前,通过做好可行性研究,使投资决策工作建立在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基础

之上,从而达到工程项目在建设上可能,在技术上先进适宜可行,在商业上、经济上合理有利才予以投资建设,从而实现项目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减少和避免投资决策失误,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2.理顺城市基础设施的价格体制①

基础设施的使用和消费应该进行交换和补偿,实行有偿使用。在包头,特别是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政府应该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行收费,使建设和经营企业排除在政府补贴之外;对于准经营性基础设施,政府应该在居民可以负担的范围内,采取论证、听证等方式,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适当提高其使用价格,既保持一定的福利性,又补偿一部分成本,从而减少政府的财政补贴,使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中。3.加强基础设施的质量管理

质量低下是包头市现有基础设施的突出问题之一。群众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拉锁工程’’、“豆腐渣工程”等现象深恶痛决。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因此,政府应该严把基础设施质量关,引进先进的技术,提高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水平,延长其使用寿命,使之真正做到“常用常新"。(二)充分发挥城投公司职能作用 1.准确定位城投公司

从投资体制改革角度定位,城投公司具有政府出资人的身份,主要是从事增量投资的政府投资主体;从国有资产管理的角度定位,城投公司是国有资产经营的主体;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角度定位,城投公司是政府用增量投资发挥投资导向作用的主体。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本质是一项经营项目,市政府作为直接建设或直接控制的主体,是违反政府职能职责的。政府本质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不应该从事任何经营性项目,因此,只有充分发挥城投公司的作用,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难题。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买主是全市的居民,而全市的居民并不可能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购买基础设施,因此,由市政府作为城市居民的代表来行使购买者或业主的权利是必然的,也是可行的。市政府必然要对城市基础设施发挥着巨大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不应该发展成传统①-J.芸.《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来源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第71页.41计划经济时期完全由政府操办整个城市基础设施的局面,而应由城投公司来具体组织融资、实施建设和强化资产管理。@ . 2.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城投公司应采用“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纯企业动作模式。城投公司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管理层不应由政府官员兼任,城投公司应承担城建投融资的主角,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支持并服务于城投公司。政府对城投公司的扶持必须到位,而不是停留在表面上。政府要打破行业间的限制,实现城建资产最大范围的优势互补,改变目前包头市城投公司仅仅充当政府职能部门的配角的现状。

3.发挥城投公司的四大职能

城投公司的职能设置应包括四大部分,即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项目储备、项目建设管理和资本运营。首先,要发挥城投公司的投融资职能。城投公司可将政府授权的资产按经济效益强弱划分为纯公益性产品、准公益性产品和非公益性产品。对纯公益性产品,要以政府扶持为主,城投公司作为政策性业务进行管理;对准公益性产品,在政府适当扶持下,城投公司按市场化手段运作;对非公益性产品,则由城投公司完全按市场化手段进行运作。

其次,发挥城投公司的项目储备职能。当前,包头市的城建项目普遍前期准备不足,项目前期工作大部分分散在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市本级项目基本上集中在包头市建委,旗、县、区项目都由各自的建设局进行收集。项目前期缺少一个统一的经济主体,将项目前期各项工作进行融合,一定程度上造成项目上马准备不足。因此,应当由城投公司牵头,各部门参与,站在城市发展规划和政府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做好城建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设计、项目投资估算等工作,做到统筹规划。再次,发挥城投公司的项目建设管理职能。从目前包头市城建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现状来看,城投公司只负责融资,具体建设和管理分散在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和各旗县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建设管理混乱、责权不明晰、投资浪费等诸多问题。因此,必须改革当前的运作模式,使城投公司担负起项目法人公司,①丁芸.《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来源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第131—134页.4.2做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理、工程预决算和后续管理等工作,严把项目质量关,尽可能地降低建设成本,增加回收收益。第四,发挥城投公司的资本运营职能。按照经营城市的思路,盘活城市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筹措、信贷、融通、投入和偿还,用好管好资本金,为资本经营创造条件,实现城建资本或资金的集中营运和滚动发展。改变目前城投公司只负责项目建设前期融资贷款,而单靠财政还款的局面。

4.理顺市政设施的管理关系.

城投公司是集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建设和经营为一体的经济实体,政府与公司之间是委托投资建设、代理经营的关系。城投公司是代行部分政府职能的企业法人,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市政设施进行管理和运作。城投公司对所有存量和增量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应当具有法人财产权。一方面有助于城投公司利用这一巨额资产进行融资,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另一方面也是明确和理顺城投公司与现有的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单位之间关系的基础。具体实施过程中,城投公司可以自营基础设施资产,也可以通过租赁、承包方式转让基础设施经营权,与现行的市政设施管理单位之间形成一种全资或控股关系,即城投公司是各经营管理单位的投资者,各经营管理单位要对投资者负责,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5.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巨大,且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在赋予城投公司独立的投融资主体地位之后,市政府还应该在诸多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如贴息贷款、担保贷款、划拔必要的土地、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在具体运作中,政府一方面可以设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由市政府筹措,交由城投公司使用。在使用时,与城投公司签订资金使用合同,明确资金使用的责权利三者的关系。另一方面,鼓励城市土地的集中成片开发。政府通过规划调控、土地调控、政策调控、经营权调控等方式,为城投公司提供有力的支持。此外,允许城投公司在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同时,进行相关的经营活动,对这部分的经营在税收上给予必要的优惠。比如,对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可以赋予城投公司对道路两侧土地的垄断经营权,使之或者进行综合开发,或者进行土地收益转让,来补偿道路建设资金。(三)努力开创多元化主体投资格局 1.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

(1)改革收费体制,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成为城建资金的有益补充。目前,包头市已通过市人大立法开征了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该项费用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收费与设施配套不对称;收费标准较为混乱;减免情况较为普遍;等等。因此,需要继续对基础设施类项目的政府收费体制加以改革,一是理顺产品价格,使本应通过市场交换取得的成本费用补偿资金合理地还原价格中去;二是通过税收体制,增强财政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能力:三是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只保留必要的非营利性和公益性设施建设配套费①。

(2)逐步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建立相对集中、稳步增长的财政投入制度。加大对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投入,重点投向城市道路、环境治理、防洪工程等方面的重大项目。采取贴息、补助等投入方式,吸引和拼盘各地配套资金特别是非财政性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投资的倾斜支持,对涉及跨区域的项目如城市道路枢纽、城市燃气转换、城市防洪工程等要尽快列入国家规划以获得相应的资金扶持,对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如城市集中供热、污水治理、垃圾发电等要努力争取贷款贴息补助。∞

(3)利用好土地资源,使土地方面收入成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城市土地和城市存量资产是城市经营的重要内容,只有经营好城市土地和存量资产才能使整个城市纳入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一是充分利用好土地资源。近年来,包头市大力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对于提高土地收益、强化政府对土地供应的主导作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政府的收储力度还不大,还没有最大限度地获得土地收益。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掌控土地,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强对市场上土地供应量的控制,始终保持土地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土地增值,使更多地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当中。二是要强化对土地的管理,节约用地、依法操作。对在规定时间未能按规划使用的土地,政府要依法无偿收回或征收土地闲置费。①丁芸.《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来源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第68页

@迟庆峰.《淄博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构建》:[硕士学位论文].青岛:青岛大学,2008 年.@丁芸.《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来源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第69页.

2.加大社会资金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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