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十二条准则

2024-09-28

企业员工十二条准则(精选11篇)

1.企业员工十二条准则 篇一

2008-06-07来源:www.zmkaimen.com

企业要想成功,企业管理当然很重要,可如何做好呢?

一、培训应是有需求(个人或者组织需求)才培训,培训要注意差异化和培训效果,“有付出,没有收益”的事情,只有不懂经营管理的人才会干,

二、培训不能仅仅因为有费用预算,应该统筹安排,兼顾企业与个人长远的发展,以企业发展为主。

三、培训可采取公司和个人各承担一半的方式,因为担任某职位,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因此个人一定要承担费用,然后才能享受公司福利,培训是公司给予的福利一种。四、常规培训,应尽量利用内部人培训,但支付费用应达到一定标准,管理应严格,培训完要考试;专业培训则必须聘请外部专家或者学院教授;同时也可采取走出去培训的方式,选拔青年才俊赴大学接受正规专业培训。

五、任何时候,都要注意全方位树立为公司科学省钱的概念;对于费用的管控,大额费用必须由核心主管审核,其它费用可根据需要或定期进行汇总审核,想方设法为公司省钱,想方设法提高经营利润水平。所有利用费用管控便利而导致贪污的个人,都必须予以清除和淘汰。

六、企业组织的运行必须从被动低效向主动高效转化。

七、管理应抓住核心;管控关键流程,关键指标考核;抓大放小,依靠监督、责任和机制约束;重点做好中高层干部的管理,并且平时注意培养替代干部,梯队人员;整体的经营控制与单项控制相结合;明确审批流程与审批时限;各部门主管要履行和担负责任,签下的责任状,必须内容详细,数据与事实描述清楚,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充分付予权力,权力、责任与利益紧密挂起钩来,非重要事情,不能事无巨细,都往上报;各职能部门主管要有考核指标,弹性指标与非弹性指标相结合。

八、企业的激励、创新和治理应达到以下目的:工作轻松、快捷可控、减少政治内耗、审计监察、重大人事调配、市场高度认可。

九、各经营单位必须自负盈亏,薪酬绩效应注重激励性;职能部门可考虑适当提成,有一定比例奖励,注重稳定性。

十、我们要为每一位组织成员都建立起科学的资产负债表,其薪资水平按照以下标准:高效低耗高收入;低效高耗低收入。

十一、组织每一个人的工作,应该有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平时做好工作日志;随机调查,确保真实性,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十二、在国内企业工作的感觉是:不能仅仅顾忌内部人的面子,要看市场的反应和效果。市场才是检验我们工作成果的唯一标准;任何人先做好事情,再谈条件和待遇。

十三、我们要想着干一番事业,不能仅仅想拿较高的工资,我们都要有“我就是千里马”的想法;敢于开创性地工作,

十四、“知人善任”是很关键的工作,用好一个人是管理者和领导者最大的责任;优良组织文化的形成,离不开科学管理,离不开灵活机制、充分授权和对人的信任。

十五、每个人都必须按照协商要求适时完成任务,优秀的人从来不找借口,并且敢于承担责任。

十六、用之则留,不用则去,不愚忠,实现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价值最大化;不能充分发挥个人创造性和能动性的人,即使真是天才,也只会给企业发展带来阻力,因此我们不能自持才能卓著而趾高气昂,更不能消极放纵。

十七、真正有才华、有能力的人,不会甘于永远沉默,因为他清楚,每一个人才的成长,耗用了相当的社会资源,占用了相当多的机会,而浪费资源的行为和思想都是极不负责任的。

十八、优秀人才可以暂时委屈,但长期不可能;对于所有的人如果都按部就班去提拔,再加上打压和排挤,会导致忠诚于企业并且可以为企业所很好使用的关键人才流失;(如牛根生的蒙牛兴起与郑俊怀的伊利之间的故事)

十九、一般优秀的人才成长途径是:给他的工作和责任,一点点加重,经过考察期过程后,给予全方位的信任、重用和充分授权。

二十、我们深知谋生的艰难,当然也更知道老板运营和管理一个企业的艰难,我们更应该找到如何走出经营艰难的路径和方法,甚至于在经营艰难时炼就极具战斗力的尖兵和精兵。

二十一、优秀的人,他绝对能够换位思考,善于接纳别人意见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二十二、利润等于企业综合创新力所带来的价值减去平均进步所创造的价值的剩余。二十三、改善企业组织的管理,要从显而易见处做起;从最初的被动强制改善到养成良好习惯,管理者和领导者应发挥引导作用,真正做到以身作则,打铁还要本身硬。

二十四、人力资源管理和领导者对于所服务的企业,他所能创造的最大的价值在于发现企业中杂陈于荒芜状态的天才人物,或者为企业引进这类天才,并且为他扫清障碍。

二十五、企业中天才级灵魂人物带给企业的价值和影响力是深远而巨大的,而且也只有这类管理天才才能带领企业走出困境,走出低层次竞争的泥坑。

二十六、永远保持谦虚谨慎,永远不忘记伟大梦想;永远保持自我反省和自我改善;永远保持空杯心态和强劲的学习力;学习力是决定企业竞争胜负的关键。

二十七、我们只有科学地用好了企业内部的每一个人,才不会让企业的人力资本经营变成负资产,才不会成为竞争对手企业的培训基地和黄埔军校。

二十八、培养属于企业自己的精英人才团队,招聘空降兵不能解决企业永续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问题,而我们国内企业现在还缺乏这种机制和体制。

二十九、我们要多多培养具备全局观和系统观、认同企业文化、品德高尚、敢挑大梁的领导干部。

三十、敢于突破,敢于超越,敢于竞争,在保持企业活力的基础上创建和谐型组织。 三十一、我们在做好当前工作和日常运营管理的同时,要花费相当的时间考虑创新和突破。

三十二、卓越如索尼这样的企业,尚且要不断创新,不断解决问题,我们国内企业能不深刻反省吗?

2.企业员工十二条准则 篇二

1、选择行业要因地制宜

针对位于交通枢纽较远的商铺, 应以经营日常用品或价格低、便于携带的消费品为主。针对位于住宅附近的商铺,应以经营日常综合性消费品为主。针对位于办公楼附近的商铺, 应以经营文化、办公用品为主,且商品的档次应相对较高。针对位于学校附近的商铺,应以经营文具、饮食、 日常用品为主。在投资商铺之前,就应该为它寻找 " 出路 "。

2、对于周边民众购买力需大致了解

商铺周边人群购买力的大小和质量,决定了商铺的基本价值。对于你的店铺是否能够长期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在那些购买力较强的区域,商铺的价值高,你可以适当投入大点,你所获得的回报也将更大。而相反,在购买力较低的区域,你就应该经营一些价廉物美的商品。

3、要了解人流量情况

商铺的收益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 一是民众购买力,二是人流量。真正支撑商铺长期盈利的是固定人流,其次是流动人流、客运流 ( 公交、地铁的客流 )。

4、把握投资时机有诀窍

从总体上说,在经济形势良好、 商业景气、商业利润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的时期,未必是投资商铺的最佳时机。因为此时投资者选择商铺的空间很小,而且获得商铺要付出的成本很高。反之,在有发展潜力的区域,商业气候尚未形成或正在形成中,投资者可以在较大的范围内选择商铺,需要付出的成本也相对较低。

5、能“傍大款”最好

如果你相中的商铺位于着名连锁店或强势品牌专卖店附近,甚至就在这些店面的隔壁,那么,你大可省去考察商铺市场的时间和精力,因为你的商铺将可以借助这些店面的品牌效应招揽顾客。这样,还可以省下一大笔创业前期必须的广告投资呢。

6、独立门面不可少

独立的门面作为你商铺的广告牌, 对于能否打响以后的品牌非常重要。 如果有店面没有独立的门面,自然就会失去独立的广告空间,你也就失去了在店前施展营销智慧的空间,这会给店面今后的促销带来很大麻烦。

7、路边店客流量双倍效应

如果你的商铺位于一条道路的一侧,就等于拥有了道路上来回两个方向的客流,这种临街的商铺,商业价值非常高,值得投资。

8、了解商铺的开发商

选择品牌开发商,确保资金安全, 是成功投资商铺的一个重要方面。实力雄厚的开发商往往拥有完善的开发流程,以及众多的合作伙伴,这对商铺的商业前景来说就是一种保证。

9、周边交通要便利

理想状态下的商铺或商业街市, 应具备接纳八方来客的交通设施,周边拥有轨道交通、公交车站点,当然, 停车场也是不可或缺的。

10、建筑结构必须好

建筑物的结构也直接影响到商铺的价值,这一点很多人都没想到。建筑物的结构多种多样,理想的商业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或者大跨度的无柱类结构 ( 如体育场馆 ),这些结构的优点是:展示性能好,便于分隔、组合, 利于布置和商品摆放。

11、巧用物以类聚

管理部门并没有对某一条街道、 某一个市场的经营进行规定,但在长期经营中,某条街道或某一个区域, 很可能自发形成销售某类商品的 " 集中市场 "。

12、不忽略发展空间

3.经营企业的十二条准则(三) 篇三

—— 稻盛和夫

九、经营企业临事有勇

为什么需要勇气?首先,对事物进行判断时需要勇气。以纯粹的动机,依据正确的原则去判断事物和经营企业,照理应该不会发生问题。但实际上却会遭遇各种阻力。比如:要购买某块工厂用地,有时不得不与当地有影响的政治家甚至黑社会打交道。这时,坚持以正确的原则作为判断基准,还是以追求稳妥作为判断基准,则是考验经营者是否真有勇气。

即使受到威胁、中伤和诽谤,即使面临损失或灾难,仍然毫不退缩、坦然面对、坚持原则,坚决做出对公司有利的判断,这就需要真正的勇气。

经营者如果没有勇气、胆小怕事、临阵退却,立即会失去员工的信任。同时,员工也会上行下效,不以卑怯为耻,紧要关头妥协退让,丧失立场。

十、不断创新、精益求精

得过“普利策奖”的美国新闻界代表人物戴维特先生,在其所著《下一世纪》一书中,有一章开头就引用了我的话:“我们接着要做的事,是人们认为我们肯定做不成的事。”

事实上,京瓷公司过去做的也是当时人们认为做不到的事。开发新型陶瓷,把它作为新型工业材料,将它发展成数兆日元规模的新兴产业,在此之前,人们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事。

充分利用新型陶瓷的优良性能,进一步开发出半导体封装件,促进了电脑产业的蓬勃发展。同时又开发出人造骨、人造牙根等用于生物体的新产品。开拓出一个精密陶瓷的新的产业领域,甚至被誉为创造了又一个“新石器时代”,对社会贡献之大不言而喻。

京瓷为什么如此富有独创性?许多日本经营者把原因归结到京瓷的技术开发力上。对照自己,他们会说:“我们公司缺乏那样的技术,无法发展也是不得已的事。”

我认为这种观点站不住脚。没有哪一家公司天生就有杰出的技术,先进技术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琢磨钻研,精益求精,不断改进,不断创新,今天胜于昨天,明天超过今天,天天进步,日积月累,从中才能产生独创性的技术和经营。

“不可每天以同样的方法重复同样的作业,要不断有所创新。”如果把这句话作为公司方针,明确地提出来,而且经营者要率先做出榜样。这样经过3~4年,企业就会有独创性,就能进行卓有成效的技术开发。

不是以现有的能力决定将来能做什么,而是现在就定一个现有能力达不到的高目标,并决定在将来某个时点达成它。现在做不成的事,今后无论如何也要把它做成!有这种强烈的使命感,才可能开辟一个新时代。

十一、抱同情心、诚实待人

这里所说的同情心,又可称作“利他”之心。不只是考虑自身的利益,也要考虑对方的利益,必要时,即使付出自我牺牲,也要为对方尽力。这种美好的心灵,我认为即使在商业世界里,也是最重要的。

但是许多人认为:“同情”、“利他”这类说法,在弱肉强食的商业社会,事实上很难推行。但事实并非如此。

京瓷在美国有一家生产电子零部件的子公司,名叫AVX公司。1989年时,AVX公司在电容器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为了把京瓷发展成综合性的电子零部件公司,我向AVX公司的董事长提出了收购该公司的要求。

这位董事长爽快地答应了。收购采取了“股票交换”的方式。我们决定把当时纽约证券交易所价格交易20美元左右的AVX股票高评50%,即评估为30美元,与在同一交易所上市的、时值82美元的京瓷股票进行交换。

但对方董事长立即提出30美元的价格仍然偏低,要求再增加,希望以32美元成交。当时我们京瓷的美国公司的社长以及律师都表示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轻易答应这类要求,在今后的交涉中对方会得寸进尺,对京瓷不利。但我认为这位董事长要对他的股东负责,他的要求应予理解,于是同意了对方的要求。

然而,当双方股票正要实行交割时,纽约证交所道琼斯指数大幅下跌,京瓷股票也跌了10美元,变成了72美元。看到这种情况,对方董事长又提出要求,把原定的82对32的交换条件改为72对32。

通常的看法,如果是因为京瓷业绩下降引起股票下滑,当然京瓷应该负责,现在是股市全盘下跌,改变交换比率完全没有必要。

但是,我还是再次接受了不利的变更条件。这既不是出于什么算计,也不是感情用事。收购合并是两种文化完全不同的企业合二为一,是企业与企业结婚,应该最大限度为对方考虑。

收购之后,京瓷股票一路上扬,AVX公司的股东获利丰厚,他们的喜悦之情感染了公司员工。一般而言,被收购公司的员工对收购公司总是抱有抵触和不满,但AVX的员工们却因为京瓷接连的高姿态,一开始就能友好交流,而且很自然地接受了京瓷的经营哲学。也使得收购后的AVX公司继续成长,不到五年,又在纽约证交所再次上市。在再上市过程中,京瓷通过出售股票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10年以前,许多日本公司收购了美国公司,但像京瓷收购AVX公司这样成功的案例几乎没有。我认为,他们的失败和AVX公司的成功之间最大的差距在于,只考虑自己的利害得失还是要真正地为对方着想。这种“心的差异”带来了不同的结果。

十二、乐观向上,不失诚挚之心

不管处于何种逆境,经营者必须始终保持开朗、向前看的态度,这已成为我的信念。既然从事了经营,就不要害怕各种经营课题接踵而来。而且问题越是困难,越是不能失去理想和希望。

为各种经营上的问题所纠缠,却能顶住压力,坚韧不拔,这样的经营者身上似乎透出一种“悲壮感”。因为我谈到了坚强的意志和“斗魂”,有人或许认为经营一定是苦差使,一定充满“悲壮感”。

恰恰相反,正因为经营需要激烈的斗魂和不屈的意志,所以经营者必须同时保持开朗的心态。一味紧张,有张无弛,长期经营就很难坚持。

一方面是“必须苦干”的决心,另方面是“必将成功”的确信。以乐观态度面对困难和逆境,乃是人生成功的铁则,是经营者的生存智慧。

比如:有病时坚信必能康复,于是好好养生。比如:资金周转困难,很伤脑筋,但坚信只要努力,总有办法解决,于是就更加努力去解决。只要努力坚持,事态一定会出现转机。从长时看,乐观向上,积极努力,必会有好报。因为自然界本来就这样,这个世界本来就如此。

我把上述人生态度和工作态度称为“与宇宙的意志相协调”。同情之心,谦虚之心,感激之心,实事求是之心,抱着这样美好的心,又坚持踏实努力的人,他们必将时来运转,幸运一定会关照他们。(全文完)管理

4.十二条禁令、十条底线 篇四

1.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需专家论证而未论证,禁止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审批的方案执行。

2.施工过程中禁止违反施工技术文件要求。

3.隐蔽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未经验收并完善签字手续,禁止进入下道工序。

4.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安拆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安装、拆卸作业;未经检测合格的,禁止使用。

5.主要的安全设施(如:卸料平台,防护棚等)未经验收签字,禁止启用。

6.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项目安全策划书未经公司审批,项目未与公司签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禁止开工。

8.项目总包单位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禁止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9.作业班组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并完善签字手续,禁止该班组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0.搭设和拆除危险性较大的设施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未落实旁站的责任工程师和安全员,禁止作业。

11.钢筋、水泥没有出厂合格证或未经复验合格且未见试验报告的,禁止使用。

12.混凝土浇筑作业面未落实旁站的责任工程师和质检员,禁止浇筑。

十条底线

1.上报资料、信息务必及时真实。

2.严禁在质量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3.严禁无方案、无交底施工,严禁不按方案施工或擅自改变技术方案。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验收或检验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严禁使用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材料及大型与特种设备。

6.严禁使用未经公司、分公司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劳务和材料供应商。

7.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8.现场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合规堆放。

9.工程质量不得有不可更改的违反强条的内容。

5.十二条忠告作文800字(范文) 篇五

十二条忠告作文800字 今天,李老师给我们看了一则《一位中学教师给学生的12条忠告》,看了之后,我受益匪浅由此我信心大增。

第一条:不要星期天泡在电视里。不要让冗长的打情骂俏庸俗了你纯洁的目光。我是一个爱看电视的孩子,阴险奸诈的宫廷大剧,浪漫的青春偶像剧,好看的动画片。让我都津津有味“流年忘返。”我知道看太多的电视不好,不但对视力不好,还对思想,学习都不好。所以我要尽量少看甚至不看。

第二条:不要过早的尝试爱情。生命不要拔苗助长,虽然早熟是一种时尚。李老师对我们说:“你们幼儿园都有喜欢的人吧,现在或许也有喜欢的人,这很正常,但这不是恋爱也不是早恋,这是一种友情。”听了李老师的话,我决定要把自己胡思乱想抛在脑后,来认真学习。

第三条:要学会尊重父母。他们是世界上最勤劳的人群,在黄土地,在工地,在城市。不管在哪儿,他们都是为了我们,为了下一代。他们也是有烦恼的,中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以前的生活中,我老是对父母大吼大叫,对别人吼来吼去,完完全全的大小姐脾气。小时候,我只要一哭,哥哥姐姐都害怕,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才把我的脾气弄成这样,当然我的责任最大,我一定要克服自己,虽然还在跟爸妈吼叫,但是我还是在努力克制住自己,我一定要改正!

第四条:要相信老师所说的话。你可以不相信学习,但要相信老师的教育。我犯过很多次错误,但是老师都给了我改正的机会,我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我一定要做到更好。

6.《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适用 篇六

关键词:劳动法

作者:彭书红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于:2004-4-12 9:26:

52一、问题的提出

劳动力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不可少的市场要素。劳动者是生产力中的决定性因素,在生产力诸因素中居主导地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利益主体趋于多元化。利益主体之间为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和冲突。正因为如此,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所享有的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并不是自动实现的。权利并非写在纸上空洞无物的东西,而是在现实斗争中实现的,正所谓“权利本质在于斗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就是劳动者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斗争。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立法精神,如果争议双方不能通过双方协商或者第三者居中调解解决纠纷,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更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而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解决,必然会涉及《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适用。

该条文看似简单,实则蕴含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如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六十日期限的规定是否诉讼时效,将六十日期限视为诉讼时效是否符合立法本意等等,对上述问题的正确理解有助于实务中妥善解决劳动争议纠纷。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

(一)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有人认为,《劳动法》第七十九条没有明文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因而主张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态度鲜明:劳动争议纠纷必须经过仲裁程序,法院才予受理。

《劳动法》颁布前,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11月24日发布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

[1993]37号)在述及“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时指出: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一定条件的应当受理。

《劳动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一次讲话中明确指出:“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纠纷迟迟不作受理与否的决定,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将仲裁作为前置条件,未经仲裁机构仲裁的,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但是,对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机构以某种理由不予受理的,为了及时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在此,仲裁作为诉讼前置条件是一般性原则,而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仲裁机构对仲裁申请不予受理而未进行实体仲裁时,法院对劳动争议纠纷予以受理是例外原则。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条对上述例外情形又作了进一步规定,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时,法院应区别争议的具体情形,分别采取“应当受理”、“驳回诉讼请求”、“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处理方式。

(二)劳动争议仲裁为准司法行为

有学者认为,“劳动争议仲裁是行政仲裁的一种。行政仲裁是行政机关设立的专门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按照仲裁程序对特定争议居中作出裁决的制度。行政仲裁的对象是与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 但是,“行政仲裁”一语含义模糊,如将劳动争议仲裁理解为行政仲裁,则可能产生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的疑问:行政机关的行政权与仲裁机构的仲裁权应是不同性质的权力,既然是“仲裁”,就应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行为。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置来看,虽然明显带有行政机关的色彩,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包括属于社会团体的工会代表。即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完全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劳动争议仲裁不宜

理解为行政仲裁。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笔者认为,劳动争议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因此,劳动争议纠纷依法属于可以仲裁的范畴。

2.劳动争议仲裁与一般民商事仲裁存在较大差异。1)前者具有法定的强制性,不以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为基础;后者则必须以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为前提。2)前者不实行一裁终局制,只要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可以不附带任何前提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者实行严格的一裁终局制,只有那些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被裁定不予执行的纠纷,才有可能由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理。3)前者适用的范围较广,不仅适用于平等主体间财产权益纠纷,也适用于平等主体间人身权益纠纷,如对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后者仅适用于财产权益纠纷。4)仲裁机构的设置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一般在县、市、市辖区按行政区划设立,而一般民商事仲裁机构只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设立。5)法律适用不同。一般民商事仲裁自然应当适用《仲裁法》。而依照《仲裁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该法,另行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被《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从裁决效力来看,将劳动争议仲裁定性为准司法行为较为妥当。

三、六十日期限之性质及其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一)六十日期限被称为“申请仲裁时效”的由来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所规定的六十日期限在司法实务中多被称为 “申请仲裁时效”或者“申诉时效”。追溯该六十日期限被冠以“时效”之称,从笔者掌握的现行规范性文件来看,应源于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3年9月23日劳部发[1993]244号文)。劳动部该《解释》以问答的形式对上述《条例》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其中第八条的问答是这样的── 问:《条例》第十一条中的“期限”如何理解?

答:《条例》第十一条中的“规定的期限”,就是指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

而上述《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一款)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款)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结合《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以及后来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的精神,可以看出,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期限,《条例》规定的六个月申请仲裁期限已为《劳动法》规定的六十日期限所取代,而且两者的起算点明显不同:《条例》规定的期限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而《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期限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算起。

尽管劳动部的上述《解释》是《劳动法》实施之前颁布的,但由于该《解释》的相关内容与《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联系如此紧密,以致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中通常将六十日期限称为“申请仲裁时效”。

(二)最高人民法院对“六十日期限”性质的界定

尽管劳动部的上述《解释》将六十日期限称为“申请仲裁时效”,实务中也如此沿用此称谓,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在涉及该问题时,仍严格使用《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六十日期限”、“仲裁申请期限”,似乎是有意谨慎地避免使用“时效”的概念。从该《解释》第三条的内容来看,六十日期限具有如下特征:1.在法院受理案件时,对于是否超过六十日期限采取形式审查的原则;2.六十日期限可以中止、中断;3.如果当事人起诉时确已超过此期限,又不存在中止、中断情形的,法院应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上述三个特征,与除斥期间截然不同,而与诉讼时效特征倒是一致的。亦即,上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三条实际上肯定了诉讼中亦适用六十日的“申请仲裁时效”,并将“申请仲裁时效”视为“诉讼时效”,这与劳动部1993年《解释》第八条在文义上是相同的。需要强调的是,这一结论并非笔者歪曲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精神得来的,从反面推论言之,如果最高人民法院不认为“六十日期限”是诉讼时效,而仅是“仲裁申请期限”,为何仅仅因为当事人在仲裁阶段的仲裁

申请超过此期限,就在诉讼阶段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六十日期限并非“诉讼时效”

1.关于六十日期限起算点的两种不同规定

诉讼时效应有起算之时间点,如果将六十日期限视为“时效”,《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六十日期限应自何时算起?很明显,在起算点问题上,《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与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的规定是不一致的,而后者与前述《条例》的规定则是一致的。前者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按一般理解是以一方是否提出异议为起算点,就是说只要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没有就某一具体事项提出异议,则应视为劳动争议尚未发生;后者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该时间点往往比当事人就某一事项提出异议的时间点要早。概括言之,前者可称为“客观判断标准”,因为一方当事人提出异议系一个客观事实,该时间往往易于判断;而后者称为“主观判断标准”,则在于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界点的认定带有主观性。

关于六十日期限之性质,以体系解释方法观之,《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是以一具体期限规范当事人申请仲裁的行为,旨在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消除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其本意似为诉讼时效之规定。但仔细推究,无论采何种判断标准,均不能得出“六十日期限即为诉讼时效”之结论。

2.“主观判断标准”的适用

依“主观判断标准”,工伤事故的受害者、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只能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超过六十日才申请劳动仲裁的,则不受法律保护。

试举一例,一名劳动者于2003年3月1日被辞退,其时该劳动者在某用人单位已工作十年,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该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支付十年期间被拖欠的加班工资?

持“主观判断标准”的人认为,劳动者每月都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没有足额支付加班工资,而其竟然不及时主张权利拖延十年之久,至仲裁时,只有劳动者在被辞退前六十日的请求权未超过时效期间,因而只能保护该六十日的劳动报酬。这一理解,实际是以申请仲裁期限代替诉讼时效,对于《劳动法》是否规定了诉讼时效则不闻不问,以致将二者混为一谈。

适用“主观判断标准”作为六十日“时效”的起算点,比《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或者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限都短得多,相比而言,对劳动者保护的力度明显小于对一般民事合同当事人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的保护,不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并会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失衡:劳动者稍一疏忽就可能超过六十日期限才申请仲裁从而丧失求偿的机会,而用人单位则从这样的侥幸中避免了本应对劳动者支付的对价。因此,依“主观判断标准”只保护劳动者被辞退前六十日之待遇(实体权利)的做法已遭到学者的批评。另外,“主观判断标准”源于行政法规和规章,如采用此标准,则与“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法律适用原则相悖。

3.“客观判断标准”的适用

持“客观判断标准”的人认为,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情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是持续性的,由于至合同终止时违约行为尚未终了,则诉讼时效应从合同终止后发生劳动争议时开始计算。鉴于采“主观判断标准”会对于劳动者一方造成不公平的结果,某省高院制订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强调:“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的,应从劳动争议纠纷发生之日起算。”该意见采“客观判断标准”,其目的在于使在一定范围内的法官对法律条文的本意作统一理解,维持《劳动法》的权威。

仍以前述案例分析,如果采“客观判断标准”对劳动者的请求予以支持,则涉及如下两个问题:一是价值判断问题。如果仅仅考虑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算,但在实体上对于劳动者可得追溯的工资无时间限制,必然是使劳资双方的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亦不利于促使劳动者及时行使权利,与时效制度稳定社会关系、确保交易安全之价值相悖。二是事实判断问题,客观上存在认定事实的困难。近十年来,我国(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如果要求用人单位举证证明某一劳动者十年前的工资待遇,显然过于苛刻;如果用人单位无需负此举证责任,则单凭劳动者自己的主张,如何认定用人单位未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认定事实的困难,将导致当事人寻求救济过程中的诉讼成本增加。

综上所述,《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的规定,并非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的规定,亦即该条文对于当事人权利行使在时间上的限制并未涉及。据此,对于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从实体上“驳回其诉讼请求”的规定并不符合《劳动法》立法本意。

四、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之法律适用

(一)劳动争议案件本质上为民事权益纠纷案件

如前所述,劳动争议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以来的批复、案由规定等,均明确表明劳动争议案件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1993]37号}的指导意见为“劳动争议案件由各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受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则明确将“劳动争议”列为合同纠纷案由部分,可细分为劳动合同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劳动关系纠纷、劳动保险纠纷等四种类型。但劳动争议纠纷不限于此,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上述规定中虽纳入人身权纠纷的范畴,但是,不论是劳动合同纠纷,还是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前,均应申请劳动仲裁,否则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因此,在司法实务上,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应作扩大理解。

(二)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系民事债权

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系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既为平等民事主体,则劳动者一方享有的权利应为民事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将“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列为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中应按第一顺序清偿的部分。其他法律如《海商法》、《企业破产法(试行)》等亦将劳动者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作为优先受偿的部分。上述立法的精神,确认了劳动者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属于民事债权,并且是在非正常情况下应当优先得到清偿的债权。

(三)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应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

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劳动法》与《民法通则》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就某一事项,当特别法没有明文规定时,应当适用普通法的相关规定。

在劳动者工资报酬方面,应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劳动者追索工资报酬,往往需要确定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如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对于一个规范的用人单位而言,不至于存在举证的困难。而在工伤待遇方面,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关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即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伤认定方面亦规定了一年的诉讼时效,该《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的场合,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因而该一年为诉讼时效期间。

需要指出的是,有学者认为: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时,该劳动争议已不再是仲裁的对象,而是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已经成为应依据民事法律由司法程序处理的对象。该见解是正确的。但是该见解只考虑到法院适用法律的问题,而没有考虑到仲裁与诉讼均为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正当途径。在仲裁程序前置的情况下,如果仲裁阶段仍坚持适用六十日“时效”,而诉讼过程则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不仅损害国家法律的统一性,也会导致当事人通过仲裁与诉讼两种不同程序所得利益相差悬殊,最终使仲裁程序虚置、而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激增:在六十日之利益与一年或两年之利益之间权衡,劳动者当然会选择在仲裁之后由法院对争议再处理一次。事实上,多数劳动争议纠纷在仲裁阶段已解决,而不服仲裁

裁决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是很少的一部分。据沿海某地级市的统计,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02受理的案件数为30000余件,而同期该市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包括追索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仅3000件左右。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了大量的纠纷,仲裁裁决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的正确理解与适用必须贯彻到仲裁程序,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在《民法典》中如何规定,有学者在《民法典》草案中主张:“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从加害行为发生时、义务违反时或者损害被发现时开始计算”、“基于劳动合同、雇用合同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从合同终止时开始计算。”并且上述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均为十年。关于请求权的起算时间,如此规定是合理的,但是,十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则太长,理由前已述及,主要是举证困难、诉讼成本增加。当然,将来《民法典》中有关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必一定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可采用《民法典》草案中的普通诉讼时效三年的期限。

五、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民法通则》诉讼时效规定的启示

(一)法律适用上应探求立法本意

劳动者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必然“架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六十日期限”的作用,使得六十日期限变成“可有可无”的规定。但这样做的目的并非规避法律,只不过是还《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首要立法目的的本来面目。

(二)法院不能消极应对纠纷,应适当运用强制力实现社会公平

如果劳动争议案件严格执行《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纠正只支持劳动者“被辞退前六十日的待遇”的做法,则会涉及社会巨额资金的转移。因为,权利的行使时间从六十日改为一年或者两年,从个案来说,某一劳动者所获得利益对于某一用人单位而言似乎微不足道,但从社会整体来看,对劳动者一方待遇的支持,用人单位一方将为此多付出数倍甚至十几倍的资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等待遇,属于初次分配范畴,初次分配本应以效率优先为原则。但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目前社会上片面强调效率,在一些领域出现了无暇兼顾公平的倾向。因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司法机关应适当运用国家强制力干预初次分配,使初次分配在确保效率的前提下实现公平。

7.读完经营十二条心得体会总结 篇七

取的这些成就,按稻盛和夫所说,原因不过是在企业经营中,彻底地贯彻了经营的原理原则而已。所谓的原理原则是什么呢?那就是“贯彻做人的正确的准则”。在必须做出经营判断的时候,总是扪心自问:“作为人,何谓正确?”坚持把作为人应该做的正确的事情以正确的方式贯彻到底。稻盛和夫在经营实践中切身体悟的经营原理原则归纳为12项,称之为“经营十二条”。

1、明确事业的目的意义————树立光明正大的、符合大义名分的、崇高的事业目的。京瓷的经营理念是:追求全体员工物、心两面的幸福,同时为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贡献。

2、设立具体的目标————所设目标随时与员工共有。目标必须在空间上和时间上都有明确,空间上明确是目标不是全公司一个抽象数字,而是分解到各个部门的详细资料,每个基层员工都有明确的指针和具体的目标。时间上明确是不仅要设立年度目标,而且要设立月度目标。

3、胸中怀有强烈的愿望————要怀有渗透到潜意思的强烈而持久的愿望。目标越高,为实现它,就必须持续心怀强烈的愿望。

4、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做好具体的工作。稻盛和夫认为成功没有捷径,努力才是通往成功的光明大道。

5、销售最大化、经费最小化————利润无需强求,量入为出,利润随之而来。

6、定价即经营————定价是领导的责职,价格应定在客户乐意接受,公司又盈利的交汇点上。定价是否合理,体现经营者的人格。

7、经营取决于坚强的意志————经营需要洞穿岩石般的坚强意志。所谓经营就是经营者意志的表达,一旦目标确定,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目标非实现不可。

8、燃烧的斗魂————经营需要强烈的斗争心,其程度不亚于任何格斗。所谓“斗魂”并不是张扬暴力,而是母亲保护孩子时不顾一切的勇气。

9、临事有勇————不能有卑怯的举止。知识、见识、胆识的区别,“知识”是指各种信息,理性上了解这些信息。“见识”就是对知识的本质真正理解以后,自己内心产生的一种坚定的信念。“胆识”是见识加上胆力,或者说加上勇气。因为具有处于灵魂深处的坚定不移的信念,所以能顶天立地、无所畏惧。经营者需要胆识。

10、不断从事创造性的工作————明天胜过今天,后天胜过明天,不断琢磨,不断改进,精益求精。现在做不到的事,今后无论如何也要把它做成,这种强烈的使命感,才可能开辟一个新时代。

11、以关怀之心,诚实处事————买卖是双方的,生意各方都得利,皆大欢喜。这里的关怀之心就是“利他之心”不只考虑自身的利益,也要考虑对方的利益,必要时,即使付出自我牺牲,也要为对方尽力。乍看似乎会给自己带来损害,但从长远来看,一定会给自己和别人都带来良好的结果。

12、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抱着梦想和希望,以坦诚之心处世。既然从事经营,就不要害怕各种经营课题接踵而来,而且问题越是困难,越是不能失去梦想和希望。

8.献给菜鸟站长们的十二条建站经验 篇八

1、为网站注册一个好网址,并取个好名字

为网站注册一个好网址是推广网站第一步。网址最好短小易记,而且最好能通过网址树立自己的品牌。之后再为网站取个好名字,最好是朗朗上口的那种。

2、为网站找个好空间

你肯定不想你的网站会时不时的访问不了吧?那就找个稳定而且快速的空间吧!否则你的推广工作将举步维艰。

3、做专业化的内容

个人网站很难在信息量和宣传上与大网站对抗,所以专业化是个人网站的发展之路。认真丰富和完善专业的内容。

4、提交搜索引擎

多数网站50%-60%的流量都来自搜索引擎,有的甚至占到了90%,当搜索引擎还没有找到你的网站时,你可以主动向搜索引擎提交你的站点。

52yy提示: 如果你的网站内容不够充分,很可能不被搜索引擎收录。

5、建立友情链接

和与你互补或者相似的站点建立友情链接,是吸引流量增加网站权重的最简单方法。

52yy提示: 不要和那些垃圾网站建立链接,物以类聚

6、登录一些网址导航站点

权威的网址导航站点可以为网站带来部分流量而且可以提高站点的权威性,

7、BBS,Blog宣传

找到一些和你网站相关的BBS或Blog,可以发一些原创的文章或者讨论些有趣的话题,之后留下你的网址,

8、邮件推广

邮件推广应适量而行,且勿盲目的乱发,因为现在大家对垃圾邮件都很反感。尽量设计一个标题醒目而且内容完善的邮件,而且最好发给可能对它感兴趣的浏览者。

9、SEO 搜索引擎优化

搜索引擎优化是一门很大的学问,总之通过优化网站的内容,结构与相关的链接等,可以使搜索引擎更多的收录网站的内容,还可以在搜索结果中有个好的排名。有时间再给大家介绍SEO相关的知识。

10、网络广告

网络的付费广告是宣传网站最直接的方式,比如在一些相关的权威媒体上投放广告,可以为网站带来很不错的流量。

11、病毒营销

病毒性营销利用的是用户口碑传播的原理,比如可以提供免费的二级域名,提供免费的邮箱(这个已经过时了),制作一个精美的祝福页面发送给所有的好友;为浏览者提供常用的功能

12、线下推广

这种方式涉及的方法就比较多了,比如可以网址印在名片上,和电视或报刊媒体合作一些互动的宣传等。

9.习总书记关于创新的十二条语录 篇九

1.“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不创新就要落后,创新慢了也要落后。” ——2015年7月17日习近平在长春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强调

背景:习近平在吉林调研考察时强调,无论从东北地区来看,还是从全国发展来看,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都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强调,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推动发展的着力点更多放在创新上,发挥创新对拉动发展的乘数效应。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不创新就要落后,创新慢了也要落后。要激发调动全社会的创新激情,持续发力,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对看准的、确需支持的,政府可以采取一些合理的、差别化的激励政策。

2.“要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性战略调整,把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强调

背景:习近平在贵州调研时强调,希望贵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培植后发优势,奋力后发赶超,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习近平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要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新特点新要求,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性战略调整,把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改革开放,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3.“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创新的竞争。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等,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2015年05月27日习近平在浙江召开华东7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的讲话

背景:习近平在浙江召开华东7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在保持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改革体制机制、推动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习近平指出,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创新的竞争。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等,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4.“企业持续发展之基、市场制胜之道在于创新。”——2015年5月26日习近平在浙江杭州高新区视察时说

背景:习近平来到位于杭州高新区的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视察。察看产品展示和研发中心,对他们拥有业内领先的自主核心技术表示肯定。习近平指出,企业持续发展之基、市场制胜之道在于创新,各类企业都要把创新牢牢抓住,不断增加创新研发投入,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培养创新人才队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市场需求有机衔接,争当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军。

5.“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必须要求各地区原原本本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2015年05月习近平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背景:习近平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习近平指出,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必须要求各地区原原本本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特别要防止一些工商资本到农村介入土地流转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等问题。

6.“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2015年4月30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背景: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30日下午就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指出,农村要发展,根本要依靠亿万农民。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夯实农业基础地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要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

7.“上海要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2015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背景: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上海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为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更大贡献。习近平指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披坚执锐、攻坚克难,加强整体谋划、系统创新,着眼国际高标准贸易和投资规则,使制度创新成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增强服务我国经济发展、配置全球金融资源能力。

8.“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上下功夫,在提高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在深化改革开放上下功夫,扎扎实实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子来。”——2015年1月21日习近平在云南调研考察时的讲话

背景:习近平在云南调研时强调,希望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习近平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并没有改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一国际地位。一定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动摇,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上下功夫,在提高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在深化改革开放上下功夫,扎扎实实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子来。

9.“要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切实把创新抓出成效,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形成有利于出创新成果、有利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新机制。”——2014年12月14日习近平在江苏调研考察时的讲话

背景: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强调,希望江苏的同志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光荣使命,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习近平指出,把经济发展抓好,关键还是转方式、调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加快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要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切实把创新抓出成效,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形成有利于出创新成果、有利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新机制。要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把中央通过的各项改革方案落到实处,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试点,积累经验。要增强出口竞争力,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

10.“谁牵住了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谁走好了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2014年5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考察调研时的讲话

背景:5月23日至24日,习近平深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入企业、园区、科研基地,考察调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上海汽车集团技术中心,习近平参观了汽车造型设计、样车试制和新能源联调试验。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支撑,成为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革进步的强大引领,谁牵住了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谁走好了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要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顶尖水平,力争在基础科技领域有大的创新,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大的突破。要牢牢把握产业革命大趋势,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把科技创新真正落到产业发展上。要牢牢把握集聚人才大举措,加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条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机制,让各类人才的创新智慧竞相迸发。

11.“企业是创新主体,掌握了一流技术,传统产业也可以变为朝阳产业”——2013年11月习近平在山东考察期间表示

背景:2013年11月25日,习近平来到位于济宁的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听产品介绍、看生产车间,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得知他们依靠科技创出多个知名纺织服装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成绩显著,习近平予以肯定。他指出,企业是创新主体,掌握了一流技术,传统产业也可以变为朝阳产业。要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全球布局产业链,加快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1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活力,集中力量推进科技创新,真正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2013年7月17日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考察时强调

10.营业员店内工作十二条禁令 篇十

(暂行)

1、严禁在店内吃零食(因特殊情况经店长许可在店内吃饭除外)。

2、严禁用手机接打私人电话、发短信、上网、听歌等(严禁开手机,上班期间手机需关机)。

3、严禁倚靠柜台、货架、门框等。

4、严禁嬉戏打闹、闲聊、争吵。

5、严禁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

6、严禁不按规定着装及仪容不整。

7、严禁未经许可使用店内商品、试用装、赠品等。

8、严禁打瞌睡。

9、严禁与顾客争吵及其它不礼貌行为。

10、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出店会客(经允许后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分

钟)。

11、严禁未经许可将商品、试用装、赠品等非私人物品带出店。

12、严禁不服从店长管理,顶撞店长。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至1000元罚款,可同时给予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等其它处分。同时对店长进行相应的不低于50元的罚款。

本规定即日起生效。

11.给自考生的十二条经验 篇十一

第一

选择具有“挑战性”的专业。当今社会是无情的,要想立足,必须会别人不会的。因此,选报专业应选择难度大一些的专业,如计算机、电子、律师、英语、会计等。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的教育总是与实际错的太远,故不能保证您学完以后,就可以投入实战。但这些的的确确能学点东西,虽然自学文凭与普通文凭还是有差别,但真功夫就是真功夫,不论找工作还是其它,这东东就是比那些可有可无的专业要强得多,腰板就是要直一些。

第二

劝诫想直接专科报考研究生的朋友。说一句不中听的话,那就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不管你信还是不信!当今体制决定了,您不信也得信。虽然国家表面上可以让报考,但真正能够让报考的院校有几多呢?姑且不说专科生必须工作两年以上这个条件,仅有的这些院校自己又出台了不少限制,如要求英语通过了国家四级考试、加试所报专业X门本科课程,并且各门课程分数不能低于XX分、在省部级发表了X篇论文等等。仅发表论文一项就足以让您死翘翘,对专科生的要求,比“正规”院校的本科生要求还要高几个数量级。总之,“不拘一格降人才”那是地道骗人的鬼话。(注:不过视情况,有些大学条件可能比较宽松些)

第三

专科报本科的朋友特别注意了:如果您的专科与所报本科专业不同或相近的话,你就面临着要加试所报专业的专科课程X门。千万万不要犯幼稚病,不要误认为报名都通过了,到时候本科课程一过关,毕业论文一写,便可拿毕业证了。要知道,最后办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证的原件,不够条件再退回,那时就晚了,连办证费都不会退。当然,如果您不是专科毕业或专科毕业证有问题,到时候您就更惨了。此外,加试课程与本科课程的考试没有谁先考,谁后考的问题,也不用再办个专科准考证,用本科准考证直接报考加试课程就可以了。

第四

免考注意事项。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通过的话,可以申请外语考试的免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二级通过了,可以申请相应计算机公共课程的免试。关于上述,我想谁都知道,我就不多说了。下述您可能就不知道了:并不是说您够免考条件,就可以高忱无忧了,没办手续,即使课程考完了,毕业证也到不了手。因此,强烈建议,要早办免考手续,不然到最后就晚了。要知道,免考手续一年办两次,并不是随到随办,搞不好,您就可能推迟一年毕业了。对于可能够免试条件,又可能不够免试条件的课程,建议您作两手准备,即办免考手续,同时也报名参加此课程的考试

第五

参加自学考试往往是被逼无奈,与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工作时间是格格不入。不过,您想取得本本,您只有认了吧,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您如果实在挺讨厌自考的话,只要抓紧最后关头,突击一个月或再稍短一点,往往立杆见影。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正好在那非常时期,而您的工作也正好是非常时期,那您就惨了。总之,搞自考,必须有打恶仗的准备,必须做好与枯燥无味的高深理论长期打交道的准备

第六 关于一次报考多少门的问题

关于这,我要好好与考友谈一谈。有不少考友可能一次最多报两门,有的干脆只报一门。其实这种报考方法是十分不可取。我的报考方法则是一次报考四门。虽然压力可能比较大,但这种报考方式有极大优点,最显著的就是您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取得毕业证书。一次报一门或两门,如果不努力,考试还是照样不好通过。如果一次报四门,如果抓紧,特别是在考前的两个星期,每天晚上搞到个下

一、两点钟,考试一次性全科通过也是完全可能的。我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我白天工作缠身,根本一分钟空闲时间都没有,但我还是有两次考试一次性大满贯,全科四门通过,单这两次考试我就过了八门。试想,用这种速度,加上搞得顺,一年半、最多两年绝对可以拿到本科文凭。另外,还有一点要给考友讲的是,如果一次报考门数过少,那么周期绝对会很长,太长的学习周期,慢慢得您就会失去耐心,感到取得毕业证遥遥无期,看着通过的几门课,而又中途放弃学习,不能不令人感到心酸和遗憾!

第七

考试一定要杜绝“二进宫”、“三进宫”。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凡是报考的课程,您都要力争100%地确保它通过。一门课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到头来考试不及格,下次考试又要考,当您拿着一本您曾经学习过,曾经看过一遍又一遍的书,再去看二道,心中的滋味我就不用说了吧!大家都有这样一个感觉,就是看过的东西真是不想再看了。故请考友一定不要“二进宫”。其实这还不重要,关键的问题在于,往往“二进宫”的课程是相对于您来讲比较困难的课程,故在“二进宫”时往往心里没底,还是不能够确保100%地通过,人的心里压力可想而知。再此,多个几次“二进宫”,到考试后期还会直接导致您在报考某门课程时“轮空”,也就是说,您想报的课程,本次考试没有,下次考试才有,这直接会影响您的毕业进度。一般,上半年考的课程与下半年完全不一样(公共课除外),故,“二进宫”一次,将推迟您一年的毕业时间。总之,报一门就要确保一门的通过,千万不要“二进宫”,如果要“三进宫”的话,建议您不用再搞自考算了.第八

关于考试答题时,有些题目死活就没见过,或压根就做不到时。这种情况下,我要强烈建议您一定不要留空位置,即使瞎编乱写也一定要写几句(特别提醒:越是这种做不到的题目,您越要写上几句,最好能够多写几句),因为对于您做不到的题目,或挖根没见过的题目,可能别人也做不到。现在的阅卷,是流水阅卷,一位老师只负责一道或两道题的打分。那么对于批阅这道“难题”的老师就会看到这样一种情况:基本上他(她)翻的卷子该题均是空白。因此,他(她)都会不客气的打个大鹅蛋。但试想,一旦遇到您这份还写了几行字的试卷,他(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打0分的,即使象征性的也会给个

一、两分。但在关键时刻,这

一、两分可是会“扭转乾坤”的。

第九

如果因为工作实在太忙,决定放弃某门课程的学习,可千万不能由于放弃了这门课,而不去参加这门课程的考试。这就是讲,您即使没有复习,也必须去参加这门课程的考试。可能您会想,您这人有毛病,我明明100%的通过不了,为什么还要去?!其实道理很简单,您可以去看看题型及考试范围、难易度等等情况,这样在您下次学习的时候就非常具有针对性了,不会过于盲目,对于猜题、押题是极有帮助的第十

报考时,一般来讲,不要先报考公共课。因为公共课一年考两次,即在四月份考,十月份也考。故您应把机会留给那些专业课(即非公共课),这样一旦当您本次专业课不及格时,而下次考试该课程又没有,这样,您就可以报考公共课来补上,而不会出现什么课程也不能报的尴尬局面。又同时加快了课程的学习及毕业进程

第十一

关于学士学位的申请。其实只需满足三个条件即可: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笔试及上机)及格;毕业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不过,需注意的是:学位的授予并不表明您已经和“统招统分”的普通生一样了,自学考试的学位证书还注明有“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字样。此外,学士学位一律不补授。可能有些考友认为,我的毕业论文没有一次通过,我能不能再考一次,再申请学士学位呢?这个想法听起来很好,可惜是走不通的.第十二

强烈建议您在报名时老老实实地买一本《自学考试必读》,不要怕花钱,否则云里雾里报了名,到最后花大钱,浪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上一篇:元旦电脑活动方案下一篇:日全食观察日记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