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病种工作实施方案(精选9篇)
1.优势病种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2011妇产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使用总结
中医院妇产科2011共有三种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崩漏、妊娠恶阻、胎漏胎动不安,在临床使用中发现该诊疗方案使用方便,操作性强,标准规范,现将2011使用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科共收治这三种病人41人,中医参与率100%,平均治愈率93%,平均住院日13天,中药饮片使用率96%。
其中:
2011年,我科收治“崩漏”患者16例,其中肾阴虚型6例,脾虚型7例,血瘀型3例,共治愈13例,好转3例,总治愈率82%。
2011年我科收治“妊娠恶阻”12例,其中胃虚型7例,肝热型1例,气阴两亏型4例,治愈10例,好转2例,治愈率82%。
2011年我科收治“胎漏、胎动不安”13例,其中肾气不足6例,气血亏虚5例,外伤损络2例,治愈12例,好转1例,治愈率95%。
二、存在的问题:
1、患者病情危重时,单一的中药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需联合西医输血输液、手术等疗法;
2、既往关于中医药治疗做了大量的临床与科研工作,均证实中医药对于妇科常见病具有肯定的疗效,但缺乏有说服力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规范化临床研究总结资料。
3、如何运用中药增强患者体质,减少疾病发生率是一个重大临床问题。
4、患者常难以耐受中药的气味,而不愿服用中药。
5、中医特色疗法单一;
三、改进优化措施:
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做到利用“望、闻、问、切”四诊,中医辨证论治及现代化诊疗方法为病患解除病痛;
2、探索中医特色疗法在妇产科疾病中应用,尽量运用多种疗法以提高疗效;
3、加强宣传,使广大病患认识到中医治疗疾病的优势,做好思想工作,使病人接受中药及中医疗法。
4、深入研究妇科疾病的病因病机、辨证论治规律,在此基础上,形成全面、规范病证诊断、疗效评价体系,优化的临床治疗方案。
5、通过平时扶正固本的药物治疗和预防调护措施,增强患者抗病能力,降低疾病的临床发病率。
6、以便于推广应用为目标,提高有效性、安全性为要求,进行药物剂型改革。研制系列院内中药制剂,产生中药新药,完善包括艾灸、穴位按摩等在内的中医特色治疗方案。
2.优势病种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胸痹心痛病诊疗方案
(冠心病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死)
胸痹心痛病,乃由于心脉挛急、狭窄或闭塞而引起膻中穴位处或左胸膺部疼痛不适为主症的一类疾病,常由劳累、情绪波动、饱餐等因素诱发。胸痹心痛病相当于现代医学之冠心病范畴,包括胸痹心痛与胸痹真心痛,其中胸痹心痛相当于稳定性心绞痛,胸痹真心痛相当于不稳定型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死。
冠心病又称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或缺血性心脏病。指由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使管腔狭窄或阻塞导致心肌缺血,缺氧而引起的心脏病。
稳定型心绞痛:指稳定型劳力型心绞痛。
不稳定型心绞痛:指介于稳定型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死之间的临床状态,包括初发型劳力性心绞痛、恶化型劳力性心绞痛。静息型心绞痛、梗死后心绞痛和变异型心绞痛。
急性心肌梗死:是在冠状动脉病变的基础上,发生冠状动脉血供急剧减少或中断,是相应的心肌严重而持久的急性缺血所致的部分心肌急性坏死。临床表现为胸痛,急性循环功能障碍,反映心肌急性缺血、损伤和坏死一系列特征性心电图演变及血清心肌酶和心肌结构蛋白的变化。
一、病名:
1、中医病名:胸痹心痛病
2、西医病名:冠心病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死
二、诊断
(一)中医诊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1990年中西医结合心血管学会修订的《冠心病中医辨证标准》和199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胸痹急症协作组《中医心病诊断疗效标准与用药规范》。
(1)膻中或心前区憋闷疼痛,甚则痛彻左肩背、咽喉、左上臂内侧等部位。呈发作性或持续不解,常伴有心悸气短,自汗,甚则喘息不得卧。优势病种诊疗方案2013-胸痹心痛病
(2)胸闷胸痛一般几秒到几十分钟而缓解。严重者可疼痛剧烈,持续不解,汗出肢冷,面色苍白,唇甲青紫,心跳加快,或心律失常等危象,可发生猝死。(3)多见于中年以上,常因操劳过度,抑郁恼怒或多饮暴食,感受寒冷而诱发。(4)查心电图、动态心电图、运动试验等可辅助诊断。根据病情可做心肌酶谱测定,心电图动态观察。
(5)必要时行冠脉CT、心肌核素显像或冠状动脉造影检查以明确诊断。
(二)西医诊断
参照我国2007年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公布的《慢性稳定性心绞痛诊断与治疗指南》和《不稳定性心绞痛和非ST段抬高心梗诊断和治疗指南》。
三、中医治疗方案
(一)辨证论治
1.胸痹心痛(稳定型心绞痛)(1)气虚血瘀
主症:胸痛、胸闷,动则尤甚,休息时减轻,乏力气短,心悸汗出,舌体胖有齿痕,舌质暗有瘀斑或瘀点,苔薄白,脉弦或有间歇。
治法:益气活血
方药:保元汤合桃红四物汤加减:
人参10g(或党参30g)、黄芪30g、桃仁10g、红花10g、川芎15g、赤芍15g、当归10g、生地10g、桂枝6g、甘草5g。成药:通心络4片 tid(2)气阴两虚、心血瘀阻
主症:胸闷隐痛、时作时止,心悸气短,倦怠懒言,面色少华,头晕目眩,遇劳则甚,舌暗红少津,脉细弱或结代。
治法:益气养阴,活血通脉 方药:生脉散合冠心Ⅱ号方加减: 优势病种诊疗方案2013-胸痹心痛病
人参10g(或党参30g)、麦冬15g、五味子10g、黄芪30g、丹参30g、赤芍15g、川芎15g、红花10g、降香3g 成药:生脉饮合复方丹参滴丸(3)痰阻血瘀
主症:胸脘痞闷如窒而痛,或痛引肩背,气短,肢体沉重,形体肥胖痰多,纳呆恶心,舌暗苔浊腻,脉弦滑。
治法:通阳泄浊,活血化瘀
方药:瓜蒌薤白半夏汤合桃红四物汤加减: 瓜蒌30g、薤白10g、半夏10g、桃仁10g、红花10g、川芎15g、赤芍15g、当归10g、丹参15g。
偏痰热互结,心脉瘀阻者,当治以清热化痰,活血通络,主方以黄连温胆汤合血府逐瘀汤或冠心Ⅱ号方加减。
成药:本院制剂丹赤活血胶囊(原冠心通脉胶囊),4粒,Tid(4)气滞血瘀
主症:胸闷胸痛,时痛时止,窜行左右,疼痛多与情绪因素有关,伴有胁胀,喜叹息,舌暗或紫暗,苔白,脉弦。
治法:行气活血 方药:血府逐瘀汤加减:
桃仁10g、红花10g、川芎12g、赤芍10g、当归15g、柴胡8g、牛膝10g、枳壳10g、地龙8g。
成药:血府逐瘀口服液或复方丹参滴丸(5)热毒血瘀型
主症:胸痛发作频繁、加重,口干口苦,口气浊臭,烦热,大便秘结,舌紫暗或暗红,苔黄厚腻,脉弦滑或滑数。优势病种诊疗方案2013-胸痹心痛病
治法:清热解毒,活血化瘀 方药:清热活血汤加减:
丹参30g、赤芍15g、川芎15g、红花10g、降香6g、毛冬青30g、黄芩10g、连翘15g、大黄6g、瓜蒌30g。
2.胸痹真心痛(不稳定型心绞痛与急性心肌梗死)气虚血痰瘀热痹阻心脉型
主症:胸痛胸闷,持续不解,汗出,心悸,气短乏力,舌苔黄腻,脉弦数。治法:益气活血,化痰清热,通脉止痛
方药:通脉健心汤(康广山主任医师经验方)加减: 人参10g、黄芪30g、半夏10g、瓜蒌20g、枳实10g、丹参15g、赤芍15g、川芎15g、毛冬青30g、茯苓15g、元胡10g、山楂10g、黄连6g 连翘15g、砂仁6g。
加减法:无热象者去黄连、连翘、毛冬青;心肾阳虚者见四肢不温,冷汗出,舌淡胖去黄连、连翘、毛冬青,加制附子、桂枝、淫羊藿;心阴虚者见心中烦热,舌红,苔剥,脉细数加麦冬、生地、玉竹;肝气郁结见胸闷善太息,心烦易怒加柴胡、香附、栀子;大便不通加大黄、郁李仁。
本院制剂:通脉健心丸(康广山主任医师经验方),6g,Tid; 痰瘀互结痹阻心脉型
胸痛胸闷持续不解,胸闷如窒,心痛彻背至肩臂,舌苔黄腻,脉弦数 治法:活血化瘀,化痰散结,通脉止痛
方药:冠心通脉汤(康广山主任医师经验方)加减: 毛冬青30g 丹参10g 川芎10g 赤芍10g 三七2g、山楂10g、瓜蒌15g、法半夏10g、薤白10g、砂仁10g、枳壳10g、檀香3g
心阴虚者加麦冬、生地、玉竹;肝气郁结加柴胡、香附、厚朴;大便不通加 优势病种诊疗方案2013-胸痹心痛病
大黄、郁李仁。
成药:本院制剂丹赤活血胶囊(原冠心通脉胶囊)(康广山主任医师经验方),4粒,Tid
(二)辨证使用中成药
根据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急性心肌梗死的中医辨证分型,可酌情选用以下中成药:
1.参麦注射液或生脉注射液20-40ml+5%GS(或0.9%NS)250ml,静滴,QD。适用于中医证属气阴两虚型患者。
2.参附注射液20-40ml+5%GS(或0.9%NS)250ml,静滴,QD。适用于中医证属气阳虚患者。
3.黄芪注射液20-40ml+5%GS(或0.9%NS)250ml,静滴,QD。适用于中医证属气虚患者。
4.丹参注射液20ml+5%GS(或0.9%NS)250ml,静滴,QD。适用于心血瘀阻患者。
5.生脉饮口服液,10ml,tid。适用于气阴虚患者。
6.麝香保心丸,2粒,tid;或复方丹参滴丸,10粒,tid;或速效救心丸,5~10粒,tid;或冠心丹参胶囊,3粒,tid。适用于心血瘀阻患者。
7.心绞痛急性发作时可立即口服或舌下含化麝香保心丸、速效救心丸或复方丹参滴丸等。
(三)中医特色疗法
1、针灸治疗:体针、耳针。
2、穴位贴敷:选择膻中、心俞、内关等。
3、其他适宜疗法:如足浴等。
四、疗效评价
(一)评价标准 1.疾病疗效评定标准
参照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的中药新药治疗《胸痹(冠心病心 优势病种诊疗方案2013-胸痹心痛病
绞痛)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进行心绞痛、心电图疗效评定。疗效评定主要项目为心绞痛发作频率和程度及心电图。
(1)心绞痛症状疗效评定 显效: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
有效:疼痛发作次数程度及持续时间有明显减轻; 无效:症状基本与治疗前相同;
加重:疼痛发作次数程度及持续时间有所加重。(2)心电图疗效评价
显效:静息性缺血性ST段心电图恢复正常或大致正常;
有效:缺血性ST段回升达0.05mv以上,但未恢复到正常,在主要导联倒置T波变浅达25%以上,或T波由平坦变为直立,房室或室内传导阻滞改善;
无效:缺血性ST段不变;
加重:心电图表现恶化(缺血性ST段较治疗前降低0.05mv以上,在主要导联倒置T波加深达25%以上,或直立T波变为平坦,或平坦T波变为倒置,以及出现异位心律)。
2.中医证候疗效判定标准 根据积分法判定中医证候疗效:
疗效指数(n)=(疗前积分-疗后积分)/疗前积分×100% 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证候积分减少≥70%; 有效: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好转,证候积分减少≥70%; 无效:;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证候积分减少; 加重: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加重,证候积分减少<0。
(二)评价方法 1.临床症状的评价
发作期采用心绞痛症状计分表进行观察和比较;
缓解期采用心绞痛症状计分表、中医症状计分表、血瘀证侯积分表进行观察和比较。优势病种诊疗方案2013-胸痹心痛病
2.生存质量评价
采用西雅图心绞痛量表进行评价。3.远期疗效评定
远期疗效通过随访方式评定心血管终点事件,如心血管死亡、心肌梗死、脑卒中、需要进行血运重建术(包括冠脉搭桥术)、因不稳定心绞痛或TIA住院等。
五、治疗难点分析及解决思路
(一)中医治疗难点分析
1.对未作血运重建的患者,改善症状、降低死亡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基于国情,我国大部分冠心病患者未能进行“血运重建”。中医自古以来没有“血运重建”的概念,因此,对该类患者,如何进一步缓解症状、提高疗效、改善生活质量,是中医努力的方向。
2.对已作“血运重建”患者,如何预防支架内血栓形成及支架内再狭窄。支架内血栓及支架内再狭窄是中医面临的崭新课题,正如古代医家所云:“古方新病不相宜”,如何发挥中医传统医药的优势,在新时代解决新病种的难题,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3.缺乏中医临床循证医学证据。能够改善患者症状和提高生活质量的中医药治疗方案缺乏大样本、多中心、随机双盲、对照的循证医学研究,很难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二)针对难点的中医治疗应对思路
1.目前普遍认为中医治疗最大的优势主要在于改善症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等方面,因此,我们认为应从这方面着手。由于上述中医治疗的作用只是经验性的认识,或只有小样本的研究资料。因此,我们觉得应当大力发掘和提高,提高大样本的随访调查研究证实中医的上述作用优势。
2.对于血运重建后出现支架内血栓和支架内再狭窄等新问题,我科一直以来研究热毒血瘀病机致病学说,抓住“瘀、(热)毒”两大基本病机,结合国内研究较多的治疗方法予以清热活血法治疗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 优势病种诊疗方案2013-胸痹心痛病
死,以期达到抗炎抗栓、稳定斑块、减少心脏缺血事件的发生等效果。临床初步实践证明,在辨证的基础上结合西医常规药物治疗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取得了较好的疗效,也成为我科研究冠心病防治方法的主要突破方向。
3.优势病种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推拿科中医优势病种包括腰腿痛(腰椎间盘突出症)、痹症(颈椎病)、痹症(肩关节周围炎)。一年来,根据中医辨证对不同病种分别采用手法推拿、药物内服、配合功能锻炼、理疗等综合治疗,均取得了明显的治疗效果,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一、腰腿痛(腰椎间盘突出症)⑴分析、总结、评估
根据腰腿痛的不同分期、分型,进行辨证治疗。对2011年收入住院的腰腿痛病人全部按我科制定的诊疗方案进行辨证施治。首选保守治疗,保守治疗常用手法推拿,骨盆牵引,针灸,理疗,药物等。其中以推拿,骨盆牵引治疗为主,配合药物辨证施治,早期以活血化瘀,清热利湿为主;后期应以补益肝肾,祛风利湿,壮腰通络为主。辩证使用中药:气滞血瘀型给予身痛逐瘀汤加减、口服腰痛丸1号;寒湿型给予羌活胜湿汤加减、口服腰痛丸1号;湿热型给予四妙汤加减,口服腰痛丸1号;肝肾亏虚型给予六味地黄丸加减,口服腰痛丸2号。根据腰痛疗效标准,总治疗有效率98%,极大地提高了患者的疗效。平均12.5天,与2010年相比,住院日明显缩短。回顾分析诊疗方案及效果,对气滞血瘀型、肝肾亏虚型和湿热型腰腿痛病人推拿、牵引的同时,内服相应的中药汤剂,配合功能锻炼,在疼痛方面,改善明显,出院时腰及下肢活动功能明显提高。但大部分寒湿型病人,仍畏风怕凉,麻木甚,尤其病程较长患者效果改善不甚明显。对个别重度腰腿痛(脱出型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常规手法推拿、中药治疗效果一般。推拿、中药治疗腰腿痛的同时,如果辅以三维牵引治疗,可增加疗效。目前,辨证施治的中医治疗方案已成为我科治疗腰腿痛的常规手段。对患肢疼痛,功能活动受限的治疗均能获得满意疗效,但对于患肢麻木的改善不太满意,需进一步临床研究。⑵ 改进措施
1、加强临床中医辨证施治水平,吸收国内外治疗腰腿痛的有效经验,进行临床疗效评价,对疗效较差的证型进行优化。
2、对疗效较好的证型进行筛选,制定推拿协定处方,方便使用推广。并加强临床研究,优化。
3、对较长病程、反复发作的腰腿痛病人,采取推拿、中药辨证口服、外用及功能锻炼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疗,以提高疗效。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4、进行中医腰腿痛单元模式的研究,寻找更加有效的中医治疗手段、降低腰腿痛病人的复发率、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二、痹症(颈椎病)⑴分析、总结、评估
近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颈椎病发病率日益上升。年龄更趋年轻化。我科对痹症(颈椎病)的研究也较深入。2011年度,我科诊治颈椎病病人3091例。对颈椎病的治疗,根据该病的特点采取手法推拿,枕颌牵引,急性期辩证使用中药内服,恢复期积极功能锻炼的分型辨证治疗。根据疗效评定标准,总治疗有效率96%,极大地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住院病人平均住院日13.2天,与2010年相比,住院日有所减少。回顾分析诊疗方案及效果,手法推拿、枕颌牵引、功能锻炼应分型辨证治疗,手法推拿具有舒筋活血,理筋整复的功效,除了脊髓型的颈椎病外,疗效均好。手法治疗后可配合内服补气血,祛风寒,活血通络的药物,并加强颈部功能锻炼,如颈部前屈,后伸,左前伸,右前伸等主动运动。枕颌牵引也是一种有效的疗法。但个别证型治疗效果欠佳(如脊髓型颈椎病)。目前,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分析。⑵ 改进措施
1、提高临床中医辨证施治水平,吸收国内外治疗颈椎病的宝贵经验,进行临床疗效评价,对疗效较差的证型进行优化。
2、对疗效较好的证型进行处方筛选,制定推拿手法协定处方,方便使用推广。进一步加强临床优化方案。
3、对病情较重病人,采取改良手法推拿、药物辨证治疗、理疗及康复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疗,以提高疗效,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4、进行中医痹症(颈椎病)单元模式的研究,寻找更加有效的中医治疗手段,降低颈椎病的复发率、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
三、痹症(肩关节周围炎)⑴分析、总结、评估
近年肩关节周围炎发病率日益上升。我科对该病的治疗有着明显的中医特色,且治疗效果显著。2011年度,我科诊治肩关节周围炎病人547例。对肩关节周围炎的治疗,我科根据该病的特点及预后采取早期手法推拿为主,以舒筋活血,通络止痛,松解粘连,滑利关节。后期加强功能锻炼等分期辨证治疗。根据疗效评定标准,总治疗有效率95%,改善了患者的生活质量,缩短了疗程,减低了患者医疗费用。回顾分析诊疗方案及效果,在疼痛方面,中医推拿治疗效果明显。对功能障碍的治疗,加强功能锻炼,效果满意。但此病的治疗,疗程较长。目前,如何运用中医药治疗肩关节周围炎,更好的缩短疗程,已成为我科主要研究课题,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分析。⑵ 改进措施
1、积极吸收国内外治疗肩关节周围炎的宝贵经验,进行临床疗效评价,对治疗方案进行优化。
2、进一步发挥现有的中医药特色,积极研究治疗患者功能障碍的方案,更好的缩短疗程,制定推拿协定处方,以方便使用推广。
3、积极开展肩关节周围炎的患者后期功能障碍疗治疗方案的优化研究。
4.单病种实施方案 篇四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改进与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综合医院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更好地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现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七个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总体研究和协调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秘 书:
三、具体工作职责: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在单病种质量控 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支持及奖励建议。
专家组:根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改进与修订服务流程、制度及诊疗规范的建议。规范所负责病种的临床诊疗行为,组织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努力达到该病种的质量控制标准。
执行科室职责:认真执行相关诊疗规范,杜绝相关病种诊断和治疗的随意性,提高出院诊断准确率;准确完整地记录住院病历的相关信息,保证病案信息、医嘱信息的准确与完整性;加强随访及健康教育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和实践六个单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和质量控制指标,逐步掌握如何应 用医院优化服务管理工具,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进医院的服务流程,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单病种的临床医疗行为,争取 1 年内七个单病种的过程(核心)质量指标总体达标率达到 70%以上。
五、工作内容和安排
医管部:负责监督单病种质量控制科室执行该病种的诊疗规范,建立与有关病种相适应的急诊“绿色通道”以及辅助科室的连贯服务流程与规范。
护理部:组织制定单病种护理规范及工作流程,协助医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保证病区护理人员认真落实。
病案室:负责监督单病种的病历首页规范化管理,保证疾病编码的准确性,配 合临床科室单病种上报的病案统计和调阅工作。
药剂科:制定单病种的用药规范,并负责监督。
麻醉科:负责制定单病种手术麻醉的规范和工作流程,并保证落实到位。
计管中心:协助解决各病区单病种上报链接问题;统一科室代码,规范归口管理;利用电子病案或 HIS 系统获取单病种上报的相关数据。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多学科、多科室、多专业协作完成的诊疗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受阻,都会影响单病种质量管理的顺利完成。如何保证单病种的质量控制尽快达到卫生部要求的七个单病种核心质量控制指标,需要各科室加强协调与沟通,特别是加强医疗、护理、医技及行政后勤的跨部门合作。尤其是“接口”流程的衔接、绿色通道的建立、各项辅助检查的时限完成等,需要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团队合作,保证所有环节和人员都能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任务。
1、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临床各专科和相关的医技辅助科室在医院部署的总体要求下,认真分析医院或科室工作中存在的未能达到单病种质量控制要求的问题,对照目前的工作测算需要的资源投入,制定“单病种质量管理”的诊疗规范或流程改造的计划和方案,并落实执行。
2、积极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诊疗规范和上报工作,强化科室单病种管理。
3、逐步建立和完善我院单病种质量控制体系
(1)由质量控制科协同单病种质量管理专家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监督工作。采用定期督查;例会通报;限期整改;纳入科室绩效评估等形式进行质量控制。重点评价指标为:七个单病种质量的过程(核心)质量指标达标率。
(2)加强单病种医疗质量的统计分析和质量控制,制定系统的监控细则,对所有符合上报条件的病例,进行检查和考评。根据预先制定的评价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该病种是否已达到规定标准,进行状态分析和反馈,促使临床科室不断改进。
5.临床路径助推按病种付费制度实施 篇五
□ 耿鸿武
临床路径经国内外的临床实践证明是一套有效的医院质量管理工具,通过临床路径可以寻找符合成本-效益的最佳治疗、护理模式,建立疾病诊疗、护理及评估的标准,确定病种的标准住院天数和检查项目,缩短患者住院天数,协调各部门工作,有效地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降低诊疗成本,减少资源浪费,使患者获得最佳的医疗护理服务。并且,临床路径有助于推动按病种付费制度的实施。
势在必行
推广和实施临床路径,不仅是要提高医疗机构的诊疗效率,还要为医疗保险的单病种付费、诊断组预付制(DRGs)等打下基础,通过规定治疗必需的药物、检查项目和治疗手段,同时测算最高限价并向社会公示,减少大处方、大检查,降低医疗收费中的药占比,解决新医改中看病难和看病贵的核心问题。卫生部要求“落实临床路径,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使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践证明,临床路径的实施大大缩短了住院病人的住院时间,有效地降低了医疗收费中的药占比,如解放军总医院2009年医院收费中的药占比为48.97%,2010年降到40%以下,2011年1~4月为37.45%。
临床路径的实施得到了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响应。北京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和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按病种分组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2011年8月1日启动按病种分组付费改革——在2004年单病种收费的基础上又迈出一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以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天坛医院等六家医院对108个病种的按病种分组付费的医保支付模式改革即将开始;安徽选择62家医院对10个病种进行按病种付费试点;湖北省23家公立医院对10个病种试点单病种收费;湖南将单病种收费纳入到“新农合”中。
影响巨大
从按项目收费到按病种付费的机制转变,将对目前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的采购和使用机制带来很大的影响。
医疗机构盈利模式将会改变 采用按项目收费的支付方法,医院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外延性发展”的服务,医院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浪费了大量有限的经济资源,形成了高投入、高收入和低结余的循环怪圈;临床路径背景下,按病种付费,迫使医院不得不由过去的“外延性发展”向“内敛型发展”转变,当一种疾病被确定了一个付费标准后,医院要想获得更多利润,就必须考虑如何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尽可能地以减少不必要的检查、选择有效价廉的药品给患者用、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等来自觉控制成本。
药品利润属性和成本属性将会改变 按项目收费中,药品对于医疗机构就意味着利润,用得越多,利润越高,价格越高,利润也越高;而按病种付费,药品费用则成为成本,即成本越高,利润越少。如果说按项目收费导致大处方、大检查,助推了药价虚高和医疗费用的增长,那么,按病种收费则会有效地遏制上述现象的发生。
医院的用药结构将会改变 目前三级医院通常应用的药品为3000~5000种,二级医院通常为2000~3000种,由于受顺价加价15%政策的驱使,价格越高,医院收益越大,因此高价药占据了医疗机构的大部分药品开支,而低价药的用量则较少。实施按病种收费后,医院为了获得合理的利润,自然不会让高价的药品增加诊疗成本,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部分靠给付医生临床费用、价格高、销量大、可以被同类药品取代的品种销量将会下降或者被拒绝使用,而低价且可以保证质量的药品用量则会相应增加。
医院遴选药品的标准将会改变
目前,医院在中标目录中选择药品,对于不同厂家生产的同品同规同剂型产品通常价格越高选择越多,此种现象在各地表现非常突出。在按项目收费的制度下,由于医院对医疗服务的垄断性,不会因为产品的价格高而卖不出去,反而价格越高获利越多,不能说医院不注重产品的性价比,只是在这种体系下医院所谓的性价比通常只是给高价药品找出合理的理由,如质量层次、原研、单独定价等,而不是真正地从药物经济学的角度去评价一个药品的临床经济性。按病种收费,将会使医院对药品性价比的认识回归到药物经济学的经济性要求上。
医生处方将会改变
目前的体系下,由于中标价格都是政府招标产生的,且不允许医院议价,医院只有执行中标价格,医院失去了与政府一起降低药品价格的动力,尽管他们清楚地知道中标价格的虚高;医生收受回扣无损于甚至有利于增加医院药品收益,因此医院对医生收受回扣现象视而不见,反而变相鼓励(考核经济效益、与医生奖金挂钩等),使得医疗回扣愈演愈烈。而按病种收费后,医生收取回扣就等于侵害了医院的整体利益,不仅医院领导不允许,就是同事也会相互监督。
6.优势病种工作实施方案 篇六
根据海南省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琼府[2009]60号)精神,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所有二、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实行按病种限价结算的支付方式,具体实施如下:
一、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的定义及病种筛选
(一)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是指新农合经办机构依据与医疗机构所签订的服务协议规定,对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实行按病种限价结算的支付方式。
(二)病种的筛选:按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10)前3位疾病编码,对全省二、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2009年全年住院病例数大于30例的病种按例数多到少进行排序,选定首批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个病种,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5个病种,实行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见附件1、2)。
二、病种限价结算标准的依据和方法
根据全省二、三级综合医院2009年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情况,将选定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个病种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5个病种的住院费用分别由低到高排列,以95%分位数及以下病例的次均费用作为病种限价结算标准。
高费用病例是指住院费用达该病种95%分位数以上的病例。
三、费用结算
(一)各市县(区)合管办应与定点医院签定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行病种限价结算方式的服务协议。
(二)费用结算依据疾病出院第一诊断,第一诊断属于限价病种范围,按限价标准结算。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各市县(区)根据辖区内二级医疗机构上实际费用,参考全省标准(见附件3),确定其病种限价标准,不允许高出全省测算标准,并做为全省农合病人在该院住院限价标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省卫生厅测定的病种限价标准(见附件4)。
(三)实行限价结算病种的住院费用包含所有住院发生的费用。对于参合病人实际住院费用低于限价标准时,参合病人以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结算,合管办仍按限价标准与医院按实际补偿标准结算;病种住院费用超出限价标准,由医院承担。
(四)95%分位数以上的高费用病例新农合补偿仍执行各市县(区)现行的有关规定,以市县(区)为单位,对各医院实行总额控制。即各医院限价总病例数的5%病例数乘以其高费用病例的次均费用为该医院限价病种控制总额。超出总额费用部分由医院承担,总额结余部分,由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总额结余部分的30%予以奖励。
(五)限价病种新农合补偿标准,各市县(区)仍执行现行办法和规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参合人员理解、配合、支持和参与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试点工作。
(二)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病种限价结算实施方案。
(三)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履行服务义务,与各地合管办签订住院病种限价结算协议,要成立病种限价管理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制定方案,建立限价考核奖惩制度。各级定点医院要在住院处、病区等醒目地方公示限价病种费用及补偿方式,宣传相关政策及知识,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掌握按病种限价结算内容和要求。
(四)各级定点医院应根据病种限价,制定各病种临床路径,于2011年2月10日前报送省卫生厅农卫处和各市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查。
(五)严格控制参合病人自费比例,原则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不高于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不高于1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高于15%。自费项目和药品等实行患者或患者家属知情同意书制度。自费项目和药品知情同意书分别由患者或患者家属、管床医生、上级医生、科室主任四个人签字有效。各级各类医院也可实行专人或专业机构审批制度。
(六)实行按病种限价的病种,当年治愈率和好转率指标不能低于本医院前三年该病种的平均值。
(七)严格执行住院按病种限价标准和相应临床路径,参合病人在住院期间,不得有门诊费用的发生。严格执行入出院诊治标准,杜绝诊断升级,严禁分解住院、服务缩水等违规行为发生。
(八)各市县(区)卫生局、合管办应主动、积极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创造条件扩大限价病种,开展一级医院限价试点及门诊总额预付等。
(九)各市县(区)合管办对本地区按病种限价结算情况应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有关信息予以公示。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各市县(区)合管办要建立和加强对定点医院住院病例检查制度,在实施好病种限价工作的同时,不放松对非限价病种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同一疾病编码重复住院病例的监管,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
(十一)海南鹰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要抓紧对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改造,确保病种限价工作的良好实施。
(十二)本方案于2011年2月15日起实施。
(十三)方案由省卫生厅农卫处负责解释。
附件1: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限价结算疾病名称及ICD-10疾病编码.xls 附件2: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限价结算疾病名称及ICD-10疾病编码.xls 附件3: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标准.xls 附件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标准.xls
7.优势产业国际合作推介会工作方案 篇七
2017 年阿斯塔纳世界博览会将于 2017 年 6 月 10 日至 9 月 10 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办。我省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至 29 日在该博览会设立的中国馆举办为期三天的 AA 活动周,“AA 优势产业国际合作推介会”作为配套活动之一,将于 2017年 7 月 29 日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举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名称 AA 优势产业国际合作推介会 二、时间地点及规模 时间:2017 年 7 月 29 日上午 10:30-12:30(星期六)
地点: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 规模:150 人 三、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 主办方:AA 省人民政府 哈萨克斯坦相关机构 承办方:AA 省商务厅 哈萨克斯坦相关机构 协办方:AA 省驻哈萨克斯坦商务总代表处 四、会议内容和参加单位 重点推介我省能源、装备制造、物流、农业和工程承包等优势行业和产业,促进我省与中亚地区的国际产能合作。
哈方参会单位为政府相关部门、阿拉木图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商协会以及当地媒体,共计 100 人。
我方参会单位为我驻阿拉木图使领馆、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工信厅、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省供销社,能源、物流、农业、装备制造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相关商协会等共 50 人。
五、初步议程 09:30-10:30
签到 10:30-10:35
主持人介绍参会嘉宾 10:35-10:40
AA 省政府领导致欢迎辞 10:40-10:45
哈方领导致欢迎辞 10:45-10:55
AA 省商务厅领导发言 10:55-11:05
我省能源企业推介 11:05-11:15
我省装备制造企业推介 11:15-11:25
我省农业企业推介 11:25-11:35
我省物流企业推介 11:35-11:45
我省工程承包企业推介 11:45-11:55
茶歇 11:55-12:15
哈方能源、装备制造、农业、物流等相关企业发言 12:15-12:30
我省企业与哈方企业面对面交流 六、责任分工及工作安排 省商务厅为本次活动的牵头承办单位,省贸促会、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工信厅、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省供销社为本次活动的配合单位。
(一)邀请工作
1.哈方单位。政府相关部门、阿拉木图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商协会以及当地媒体,以及我驻阿拉木图使领馆,由 AA 省驻哈萨克斯坦商务总代表处负责邀请。
2.我省政府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贸促会、省国资委、省工信厅、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省供销社由省商务厅负责邀请。
3.企业及商协会。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工信厅、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结合业务特点各邀请 3 家企业参会,其中推介发言的能源、装备、农业、物流和工程承包企业分别由省发改委、省工信厅、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省商务厅负责确定 1 家推介发言企业名单。省贸促会协调阿斯塔纳 AA 活动周结束后相关企业赴阿拉木图市参加本次活动。省供销
社负责邀请相关农业企业参会。省商务厅负责邀请 10 家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和相关商协会参会。AA 省驻哈萨克斯坦商务总代表处协助邀请我省在哈已投资或有意向投资的企业参会。
(二)会场工作 省领导致辞和省商务厅领导发言由省商务厅负责。会场联系、会场布置、同声传译等由 AA 省驻哈萨克斯坦商务总代表处在省商务厅指导下负责。
(三)会务保障
8.优势病种工作实施方案 篇八
种
门诊补偿报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卫办〔2008〕101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
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规范特殊门诊补偿报销工作,现将《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报销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
门诊补偿报销工作指导意见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扩大新农合的受益面,满足参合人员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的需求,规范补偿范围和工作程序,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从2009年起,统一将特殊种类慢性病门诊(以下简称特殊病种门诊)大额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报销范围。现就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偿范围包括住院费用补偿和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特殊种类慢性病是指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的疾病,具有危害性大的特点。对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应遵循严格界定、定性准确、病种限制、费用控制、补偿有效、程序规范、循序渐进的原则。经县级新农合管理部门或经办机构确定,参合人员在门诊治疗的特殊病种费用可由新农合统筹基金补偿。
二、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范围的特殊病种
(一)高血压病(II期);
(二)冠心病;
(三)慢性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
(四)肝硬化(失代偿期);
(五)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六)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七)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八)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
(九)类风湿关节炎;
(十)糖尿病;
(十一)恶性肿瘤;
(十二)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
(十三)再生障碍性贫血;
(十四)血友病;
(十五)中风后遗症;(十六)系统性红斑狼疮;(十七)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躁狂症等重性精神疾病。新农合各统筹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地新农合补偿范围的特殊病种。
三、特殊病种诊断及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
(一)参合人员居住县(市、区)范围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二)与本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转诊关系的地级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经确诊的特殊病种患者,可在居住地县(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继续治疗;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特殊病种患者,必须由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或经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书面同意,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四、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标准
(一)补偿比例及限额。
1.起付线。单一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年内累计达1000元。重性精神疾病门诊费用年内累计达300元。
2.补偿比例。起付线以上费用按符合补偿范围费用的30%补偿报销。重性精神疾病的补偿比例可适当提高。
计算公式:(特殊病种门诊总费用-自费部分-起付线)×补偿比例=应补偿金额
参合人员同时患两种以上特殊病种的,起付线仍按1000元计算。3.补偿限额。单一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年累计补偿支付上限为3000元;参合人员同时患两种以上特殊病种的,年累计补偿支付上限为5000元。病患者既住院又进行门诊治疗的,住院费用补偿和门诊费用补偿总额年累计限额为当年住院最高补偿限额。
在扣除自费项目和起付线后,补偿额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支付。
各地可参照上述标准,根据本地新农合资金情况,对补偿标准和比例进行调整。
(二)特殊病种的用药和诊治范围。
新农合特定病种的门诊治疗所使用的药品及治疗项目必须与该疾病治疗相符,同时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规定以外的费用不予支付,非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应从费用总额中剔除。门诊处方及药品使用量要严格按慢性病门诊诊疗有关规定执行(不能超出一个月)。
五、参合人员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申请
(一)申请补偿的条件。
凡患有新农合规定特殊病种的参合人员,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病史超过2个月以上,累计治疗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可提出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申请。
(二)申请补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申请通常每年办理一次,费用较大的,可以每季度办理一次,申请时间由参合人员选择。参合农民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及其凭证在当年内报销有效,不跨办理,特殊情况,可顺延一个月。
申请人年内在本县同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经审定具备特殊病种补偿资格的,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办理补偿;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在多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到镇或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办理补偿。申请特殊门诊补偿须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申请表》。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办理特殊病种门诊补偿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申请表》; 2.门诊收费票据;
3.相关病种诊断证明、门诊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单、病历资料;
4.个人资料,包括:合作医疗证或参合收费票据、身份证或户口簿。
六、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的审核认定
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资格鉴定。受理申请的镇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即时补偿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先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资格,对未经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鉴定确认的,应提交县级经办机构进行鉴定,在未鉴定确认之前,不得办理补偿报销。县级经办机构应成立新农合特殊病种鉴定小组,定期对个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鉴定和确认,并根据鉴定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建立个人档案。
鉴定小组可由经办机构抽调人员组成,也可委托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鉴定。受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成立新农合特殊病种诊断专家小组,并指定专人办理申请手续。出具诊断鉴定证明应由两名中级以上职称临床医师在申请表上同时签名确认,经医务科审核,并加盖公章。
对于通过鉴定,确定为特殊病种门诊的患者,其治疗费用纳入补偿范围,由受理的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按有关程序办理补偿报销。对于未能通过鉴定的,由鉴定小组在申请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申请表》上注明原因,由县经办机构退还申请人,或通过定点医疗机构退还申请人。
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凭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资格认定书、门诊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病历、个人资料(合作医疗证或参合收费票据、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当事人办理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并将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资格认定书复印件、门诊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个人资料复印件作为报销原始凭证入帐。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特殊病种补偿要单独进行造册登记。
对实行即时补偿的定点医疗机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书》中,要对特殊门诊补偿作具体规定。如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费用结算与住院费用补偿结算方式相同。
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工作的管理,强化制度落实,严格审核参合病人资格和相关资料。参合人员如有造假行为,经办机构有责任追回已支付的费用。
9.单病种管理实施细则 篇九
各科室:
为更好地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我院因病施治、合理检查与合理用药,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控制费用过快增长,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根据我院与市医保中心签定的《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医疗服务协议》,特制定单病种实施细则:
一、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的宣传,使参保人员在就医中了解和掌握单病种就医流程和结算方式。
二、对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属于单病种结算病种范围且住院治疗的,必须按照单病种结算方式时行医疗结算。
三、对参保人员因患单病种住院治疗的,在住院诊疗过程中发现合并其他疾病,需要同时治疗的,不得按单病种包干方式进行结算。
四、临床科室严格按照单病种诊断标准和诊疗原则进行出入院管理,限价管理的单病种:
脑梗塞、疝气
管理措施:建立单病种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愿选择权。在诊治前,应将单病种限价管理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治疗方案、医疗风险、限价标准、在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中止限价的情况等事项,及时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并与患者(或家属)签订《单病种限价诊疗协议书》,明确“患者治愈出院时,医疗费用未超过限价标准的,应按实际发生额度结算。超过核定限价标准的,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负担。”
具体责任:
内科疾病“脑梗塞”诊疗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相关实施细则由张长江主要负责;
外科疾病“疝气”诊疗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相关实施细则由刘伟主要负责;
费用预警控制由新合经办人罗小林负责联络,与科室协调; 护理服务:
制定单病种管理的优质护理措施由田吉美主要负责。单病种医院领导管理委员会: 组 长:张量才 副组长:朱品光 张长江
成 员:刘 伟 贺正平钱兴贵 江树文 科室管理小组: 内科 组 长:张长江
成 员:钱兴贵 江树文 外科 组 长:刘 伟
成 员:钱兴贵 潘 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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