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生产设备设施

2024-10-25

标准化生产设备设施(精选8篇)

1.标准化生产设备设施 篇一

一、公共设备完好标准:

1.1 机电设备外露的转动,传动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部位及场所都应安设防护罩或防护栏。

1.2 设备紧固件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螺栓连接紧固、齐整,无振动、松动、杂音等不正常现象。

1.2.1 根据设备的结构,需加防松装置的螺拴,应按设备各部位的具体情况加装备帽,弹簧垫圈其它防松装置(用弹簧垫圈时,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凡用螺栓联接紧固件,其间加有弹性物者不再加弹簧垫圈;

1.2.2 同一部件螺栓螺母应规格一致,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的直径相适应;

螺母要上满丝扣,裸露长度和垫圈数量要适当,螺栓深入螺孔长度不小于螺栓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1.3 五不漏:

1.3.1 不漏油:设备的静止固定结合面不允许有油迹,转动、滑动部位,允许有油迹,但擦干后3分钟内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作密闭式运转部件润滑油脂示得甩到其他部件和基础上;

1.3.2 不漏风:风压管路,风包和风动工具用手试验,距离100毫米处无感觉; 1.3.3 不漏水:静止的固定结合面不见水,运动部位三分钟不成滴,五分钟不成线; 1.3.4 不漏电:绝缘电阻合乎要求,要求使用漏电继电器的设备要坚持使用; 1.3.5 不漏烟:炉膛负压燃烧,排烟道不漏烟(以看不见,嗅不到为标准); 1.3.6 不漏气:受压容器、管道及其附件,以看不见气泡为合格。1.4 接线:

1.4.1 进线咀连接紧固,密封良好:

1)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缆外径1毫米,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不差2毫米,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70平方毫米的橡套电缆不在此限),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准包扎其他物;

2)使用铠装电缆时,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铝)皮上;

3)电缆护套伸入器壁5"--15毫米,如粗电缆穿不进时可将伸入器壁部份锉细; 4)线咀压紧要有余量、螺旋管咀与密封圈之间加金属垫圈,压线板要压紧电缆,但不得把电缆压扁(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5)高压接线盒使用铠装电缆必须用绝缘胶灌至三叉以上。1.4.2 接地装置完整、齐全、紧固,导电良好。

1)绝缘座完整无裂纹;

2)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紧固,使用鼻子可不用平垫圈;

3)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 圈)不大于10毫米;

4)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空气间隙,500伏以下不小于6毫米,500伏以上不小于10毫米;

5)地线长度适宜,松开线咀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 6)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进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线至电源侧接线;

7)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室内,允许有少量的油,但应定期擦干;

8)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使用扁铁的连接点及连接的卡爪(或平垫圈)要镀锌或锡。1.5 润滑:

1)各润滑部位、油咀、油眼、防尘盖等完好齐全,油孔畅通; 2)各润滑部位油质清洁、油量适当,无缺油现象;

3)各润滑部位接合面,无明显金属膜,擦去油垢后无异象痕迹,无麻面; 4)循环油路畅通无阻,供油适量。1.6

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1)仪表、计器、信号联锁和各种安全装置、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准确; 2)管线、管件、阀门、支架等安装牢固,无锈蚀,标识分明;

3)各部温度、压力、转速、流量、电流等运行参数符合要求,达到铭牌出力或设计能力

1.7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设备档案、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

2)设备运转时间和累计运转时间应有统计、记录; 3)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齐全。

二、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1.1 设施的提供

1.1.1 设备设施的接管、验收

在接管物业设备设施时,由物业验收接管领导小组的工程人员负责按《物业接管验收流程》、《房屋接管验收标准》设施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资料对接管的设施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应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设施接管的相关资料由工程部复核后交项目分公司办公室存档。

1.1.2 设备登记建帐

验收合格的设施,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工程部各专业按照规定悬挂设施标识卡。

1.2 设备机房的管理

1.2.1 设备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并按消防规定配足有效灭火器材,设备机房进出应随手关门,严禁外来人员进入。1.2.2 设备机房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分公司《机房管理规定》。1.3 设备设施保养维修的监督

1.3.1 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全面检查监督保养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3.2 设施维护、保养时需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1.3.2.1 日保: 属巡视检查维护。检查设备有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等现象,如实记录运行表格,确认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有异常情况;

a)设备使用前进行清洁、润滑、空运转试车;

b)工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c)下(交)班前对重要设备进行擦拭,清理工具,清扫工作地; d)每周进行1-2小时保养,彻底擦拭设备,清理死角。1.3.2.2 月检:属预防性检查。对设施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对故障隐患部位进行修理或调整,预防事故发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1.3.2.3 1.3.2.4 季(半年)检:属维护性修理。对设施进行清扫、加油、调试。

年检: 属恢复性修理。对设施局部解体,除进行月检的工作内容外,应着重恢复设施的电气性能、机械和精度,检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及附属装置。1.3.2.5 大修: 属彻底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调试,更换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属装置。大修应结合大厦发展的需要进行技术改造。工程部经理将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出设备大修报告,经项目总经理、总公司领导审核后执行。1.3.2.6 供方保养维修:依据合同内容,进行定期保养及故障的处理。

1.3.3 工程部专业主管建立和设备管理台帐、档案,标明所有设施的责任人及设施完好状况,将设施重大检修情况、重要零部件更换情况在档案中予以记录,为以后维修工作提供依据。1.4 维修工程

1.4.1公共设施的大、中修工程

1)工程部经理应根据维修保养计划及设施运行情况制定维修方案及预算,报项目总经理、总公司领导审批;

2)工程部专业主管组织维修人员按照设施维修操作规程进行维修;

3)设施维修完成后,工程部经理应及时组织设施责任人及值班人员进行试运行。设施鉴定标准参照国家部级行业验收规范执行;

4)设备设施维修或改造费用超过5万元,应报工程管理部组织验收; 5)维修内容及结果由设施负责人详细记录在《设备设施保养记录》中。1.4.2外委工程管理

1)公司难以处理的问题,可提请专业供方解决;

2)由供方施工的工程,工程部经理应对其施工方案及预算进行初审,并由项目总经理、工程管理部最终审核;

3)供方施工时,工程部应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服务外包控制程序》相应的规范要求对供方进行严格管理;

4)工程完毕后,供方施工负责人要及时通知工程部验收。接到通知后,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及时验收。工程费用超过5万元,应报工程管理部组织验收。1.4.3维修施工的组织

1)施工材料、备件、设备:对工程材料的采购及验收,专业主管要严格把关,杜绝劣质材料、备件及设备流入现场并使用;

2)施工作业前,工程部专业主管应对防火措施、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存在消防隐患、安全隐患的,须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3)施工时,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标识,并做好施工围挡及安全措施; 4)施工时,工程部应委派专人每日对施工安全、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5)工程部根据工程规模及周期知会客服部;

6)请供方施工人员到客服部办理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1.5 供配电系统管理

1.5.1严格遵守供用电协议(或其它等效性文件), 明确高低压设备的分界及供配电设施的产权属性,并保存相关资料。

1.5.2工作人员在巡视设备中发现业主方或天津市供电公司管理的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工程主管、工程部经理并做好临时记录,经核查后由工程部经理及时业主方或天津市供电公司,以免影响上东轩区域内的供电安全。1.5.3严格执行《工作手册》中其它相关供电系统制度。1.6 公共区域照明系统的管理

路灯、楼道灯、地下车场照明灯、中庭照明灯等所辖范围的公共照明系统,电工每周巡视,填写《机电设备设施巡检记录》,确保设备完好。

1.7 水暖系统管理

1.7.1严格遵守物业合同中相关公关条款,执行市政府关于供暖方面的规定。1.7.2工作人员在巡视设备中发现主方或天津市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管理的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暖通主管、工程部经理并做好临时记录,经核查后由工程部经理及时告知业主方或天津市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以免影响正常的供热、水工作。1.7.3饮用水每年由具有资质的二次供水清洗单位进行清洗、消毒一次。

1.7.4严格执行《北京市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作业指导书》中其它相关水暖制度。

1.8 安防系统管理

1.8.1报警装置、联动装置、管网未端试水装置的试验必须由设备责任人或专业技术人员在场,试验时不应妨碍业户正常生活秩序,报警装置的试验在业户上班时间或不影响业户正常生活的时间内进行。

1.8.2消防水管的防腐涂层及管网支架的检修,根据使用情况至少五年重新涂刷一次。1.8.3水流指示器每半年检修一次,检修前书面报工程部经理审批,并及时通知客服部。烟感、温感探头每两年清洁、测试一次,核对报警功能及地址码图是否一致,并做好记录。1.8.4消防管阀门每月检查一次,保证阀门开关位置正确。

1.8.5室外地下、地上式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半年检查一次,要保持标识醒目易辩,井内无杂物和积水,井盖完好严密、开启灵活,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功能正常。

1.8.6

送风阀、排烟阀每季度由设备责任人清洁一次,保证表面清洁、油漆完好无损、转动轴灵活、复位正常,在自动状态下联动正常。

1.8.7

送风、排烟风机每半年清洁外部一次,保证运行正常。

1.8.8

每季检查卷帘门上下行程开关、电动刹车手动开关和手动起闸装置、运行情况;紧固接线端子;清洁箱内及表面灰尘;触发卷帘门附近的烟/温感检查自动落闸功能,由消防中控室值班员配合在联动台上测试遥控落闸功能。1.9 房屋本体的管理及维护

1.9.1对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以及房屋本体的公共部分,工程部经理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确定解决方案,如属保修期内,根据工程质量担保实施规定应通知返修单位及时维修;超过保修期,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完善手续后合理安排自修或委托它方维修。

1.9.2屋面、外墙防水在保修期内的,根据工程质量担保实施规定通知保修单位及时处理并对进度进行跟踪;保修期以外的需联系专业防水公司查明原因后处理,并做好与业户的协调工作。

1.9.3楼梯间的墙面、台阶、扶手等设施,一般每5年修缮粉刷一次。所需款项从公共维修基金支付,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需征得业委会的同意,使用的明细表应当向业户公布。每次粉刷和修缮,须经业委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1.9.4外围及车场的照明灯罩,每半年至少清洁一次;沟、井、渠盖,木、铁固栏,大型吊灯等设施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彻底清洁。

1.9.5对需要采取避雷措施的设备设施每年进行一次避雷系统测试。1.9.6 每对小区防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测。1.9.6.1 检测须由政府指定部门、机关进行; 1.9.6.2 检测应安排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 1.9.6.3 检测后工程部应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整改; 1.9.6.4 检测报告应交项目分公司办公室存档。1.10 设施的报废及更新改造

工程部各工种维修人员根据设备、设施的运行或保养状态,确定其是否达到报废程度及需要更新改造,根据公司工程管理部《重要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以及《北京市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作业指导书》其他制度要求,需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工程部经理审阅后报项目总经理审批,并经业委会批复。工程部经理应积极跟踪报告批复情况,得到回复后须及时组织实施。并对《设备管理台帐》进行相应调整。

三、公共设备设施验收标准

暖通空调系统验收

1.1建筑排水用UPVC硬聚氯乙烯螺旋管 1.1.1 伸顶通气管

1)房屋每组单位管排水系统最高层立管在接入横管处必须设置向上延伸至屋顶外与大气层连通的伸顶通气立管。

2)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3℃地区,管径≤110mm时,宜从室内顶棚下0.3m处将管径放大一级。

3)伸顶通气管管径不得小于立管管径。

4)伸顶通气管顶端管口伸出屋顶的高度不得小于下列规定:

①不上人屋顶不得小于300mm; ②上人屋顶不得小于2000mm;

③应比屋顶最大积雪或积灰厚度高出300mm。

1.1.2 清扫口、检查口

1)房屋底层的立管上必须设置检查口(清扫口); 2)检查口中心位置可设在离地1m处;

3)高层建筑宜每隔6层设检查口,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3℃地区,立管还应在最高层离室内顶棚0.5m处设检查口。1.1.3 管道穿越楼板构造要求

1)立管穿越混凝土楼板时宜带止水环的专用套管。

2)立管穿越屋面混凝土层时必须预埋套管,套管高出屋面不得小于50mm,再在其上做防水层。

3)做活动支承的横管在穿越承重墙时,应采用套管,套管至少比穿越管大一级管径,其缝隙可用预想性嵌缝材料填实,有防水要求时还应在穿墙处迎水面上用防水材料做止水环。穿越地下室处墙外时,穿墙处防水应结合地下室外墙防水采取相应防水措施。

4)高层建筑内明设管道,当设计要求采取防止水灾贯穿措施时,应符合下要求:

①立管管径≥110mm时,在楼板贯穿部位应设置防火灾贯穿措施时,应符合相应防水措施。

②横管直径≥110mm时,穿越管道井井墙的贯穿部位应设置防火套管或阻火圈,可设在墙的外侧,防火套管长度不小于0.3m。

③横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时,管道穿越墙体两侧均应设置防火套管或阻火圈。

1.1.4 验收应检查的项目

1)立管垂直度、横管弯曲度、卫生洁具排水管接口的纵横坐标是否符合规定。2)连接点或接头的整洁、牢固和密封性。3)穿越楼板、墙等孔洞的牢固性和密封性。

4)固定和活动支架、吊架、管托等支承件安装位置的正确性和牢固性。

5)伸缩节设置与安装的正确性,伸缩节、螺母挤压密封圈接头预留伸缩量的准确性。1.2 地下防水工程 1.2.1 调查

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地下工程“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

2)房屋建筑地下室只调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

3)全埋于地下的结构,除了调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外,背水的顶板(拱顶)系重点调查目标;

4)施工单位必须在“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上详细标示:

①在工程自检时发现的裂缝,并标明位置、宽度、长度和渗漏水的现象; ②经修补、堵漏的渗漏水部位; ③防水等级标准容许的渗漏水现象位置。(5)地下防水工程验收时,经检查、核对标示好的“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必须纳入竣工验收资料。

1.3渗漏水现象描述使用的术语、定义和标识符号 1.3.1 不宜进行渗漏水检测的现象

1)当被验收的地下工程有结露现象时,不宜进行渗漏水检测。1.3.2 房屋建筑地下室渗漏水现象检测

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对“湿渍面积”与“总防水面积”(包括顶板、墙面、地面)的比例做了规定。按防水等级2级设防的房屋建筑地下室,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1,任意100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1处。

2)湿渍的现象:湿渍主要是由混凝土密实度差异造成毛细现象或由混凝土容许裂缝(宽度小于0.2mm)产生,在混凝土表面肉眼可见的明显色泽变化的潮湿斑。一般在人工通风条件下可消失,即蒸发量大于渗入量的状态。

3)湿渍的检测方法:检查人员用干手触摸湿斑,无水分浸润感觉。用吸墨纸或报纸贴附,纸不变色。检查时,要用粉笔勾画出湿渍范围,然后用钢尺测量高度和宽度,计算面积,标示在“展开图”上。

4)渗水的现象:渗水是由于混凝土密实度差异或混凝土有害裂缝(宽度大于0.2mm)面产生的地下水连续渗入混凝土结构,在背水的混凝土墙壁表面肉眼可观察到明显的流挂水膜范围,在加强人工通风的条件下也不会消失,即渗入量大于蒸发量的状态。

5)渗水的检测方法:检查人员用干手触摸可感觉到水分浸润,手上会沾有水分。用吸墨纸或报纸吸附,纸会浸润变颜色。检查时,要用粉笔勾画渗水范围,然后用钢尺测量高度和宽度,计算面积,标示在“展开图”上。

6)对房屋建筑地下室检测出来的“渗水点”,一般情况下应准予修补堵漏,然后重新验收。

7)对防水混凝土结构的细部构造渗漏水检测,尚应按本条内容执行,若发现严重渗水必须分析、查明原因,应准予修补堵漏,然后重新验收。1.4 室内给水系统 1.4.1 保证项目

1)隐蔽管道和给水、消防系统的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为检查系统或分区(段)试验记录。

2)管道及管道支座(墩),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或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3)给水系统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吹洗。检验方法如检查吹洗记录。1.4.2 基本项目

1)管道的坡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坡度的正负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坡度值的三分之一。

② 检查数量按系统内直线管段长度每五十米抽查2段,不足五十米不少于1段;有分隔墙建筑,以隔墙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段。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或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2)碳素钢管道的螺纹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管螺纹加工精度符合国际《管螺纹》规定:螺纹清洁、规整,断丝或缺丝不大于螺纹全扣数的10%;连接牢固;管螺纹根部有外露螺纹;镀锌碳素钢管无焊接口。

② 检查数量不少于10个接口。检验方法为观察或解体检查。

3)碳素钢管道的法兰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对接平行、紧密、与管子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衬垫材质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且无双层;

4)非镀锌碳素钢管的焊接应符合以下规定:焊口平直度、焊缝加强面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焊口表面无烧穿、裂纹和明显的结瘤、夹渣及气孔等缺陷;

5)金属管道的承插和套箍接口应符合以下规定:接口结构和所用填料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灰口密实、饱满;填料凹入承口边缘不大于2mm;胶圈接口平直无扭曲;对口间隙准确;

6)管道支(吊、托)架及管座(墩)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构造正确,埋设平正牢固。

7)阀门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型号、规格、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位置、进出口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

8)埋地管道的防腐层应符合以下规定:材质和结构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卷材与管道以及各层卷材间粘贴牢固;

9)管道、箱类和金属支架涂漆应符合以下规定:油漆种类和涂刷遍数符合设计要求;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1.4.3 允许偏差项目

室内给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1)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变曲:按系统直线管段长度每五十米抽查2段,不足五十米不少于1段;有分隔墙建筑,以隔墙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段。

2)立管垂直度:一根立管为1段,两层及其以上按楼层分段,各抽查5%,但均不少于10段。

3)隔热层:水平管和立管,凡能按隔墙、楼层分段的,均以每一楼层分隔墙内的管段为一个抽查点,抽查数为5%,但不少于5处,不能按隔墙、楼层分段的,每20m抽查1处,但不少于5处。

2电气施工验收 2.1.电气照明装置验收

2.1.1 验收项目

1)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的灯具、开关、插座及照明配电箱(板),其中心轴线、垂直偏差、距地面高度。

2)暗装开关、插座的面板,盒(箱)周边的间隙、交流、直流及不同电压等级电源插座的安装。3)大型灯具的固定,吊扇、壁扇的防松、防振措施。4)照明配电箱(板)的安装和回路编号。5)回路绝缘电阻测试和灯具试亮及灯具控制性能。6)接地或接零。

2.1.2验收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竣工图。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产品的说明书、合格证等技术文件。4)安装技术记录。

5)试验记录。包括灯具程序控制记录和大型、重型灯具的固定及悬吊装置的过载试验记录等。6)其他资料等。2.1.3 IKV及以下配线工程

1)验收项目 2)各种规定的距离。3)各种支持件的固定。

4)配管的弯曲半径,盒(箱)设置的位置。5)明配线路的允许偏差值。6)导线的连接和绝缘电阻。7)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或接零。8)黑色金属附件防腐情况。

9)施工中造成的孔、洞、沟、槽的修补情况。2.1.4 验收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竣工图。

2)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4)各种试验记录。

5)主要器材、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6)其他资料等。2.1.5 低压电器施工

1)交接验收时应符合的要求

(1)电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电器的外观检查完好,绝缘器件无裂纹,安装方式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3)电器安装牢固、平整,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4)电器的接零、接地可靠。(5)电器的连接线排列整齐、美观。(6)绝缘电阻值符合要求。

(7)活动部件动作灵活、可靠,联锁传动装置动作正确。(8)标志齐全完好、字迹清晰。2)通电后应符合的要求

(1)操作时动作应灵活、可靠。(2)电磁器件应无异常响声。

(3)线圈及接线端子的温度不应超过规定。(4)触头压力、接触电阻不应超过规定。3)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件及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3)安装技术记录。(4)调整试验记录。

(5)根据合同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等。

2.1.6 高压电器施工

1)真空断路器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真空断路器应固定牢靠,外表清洁完整。②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③真空断路器与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接点无电弧烧损。

④灭弧室的真空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⑤并联电阻、电容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⑥绝缘部件、瓷件应完整无损。

⑦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③安装技术记录。④调整试验记录。⑤备品、备件清单。⑥其他资料等。

2.1.7 操动机构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操动机构应固定牢靠,外表清洁完整。②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③液压系统应无渗油,油位正常;空气系统应无漏气;安全阀、减压阀等应动作可靠;压力表应指示正确。

④操动机构与断路器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压力开关、辅助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接点无电弧烧损。

⑤操动机构箱的密封垫应完整,电缆管口、洞口应予封闭。⑥油漆应完整,接地良好。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③安装技术记录。④调整试验记录。

⑤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⑥其他资料等。

2.1.8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操动机构、传动装置、辅助开关及闭锁装置应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指示正确。

②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③相间距离及分闸时,触头打开角度和距离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④触头应接触紧密良好。

⑤空气压缩装置及管道系统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⑥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③安装技术记录。④调整试验记录。

⑤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⑥其他资料等。2.1.9 避雷器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现场制作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避雷器外部应完整无缺损,封口处密封良好。③避雷器应安装牢固,其垂直度应符合要求。④阀式避雷器接紧绝缘子应紧固可靠,受力均匀。⑤放电记数器密封应良好,绝缘垫及接地应良好、牢靠。⑥排气式避雷器的倾斜角和隔离间隙应符合要求。⑦油漆应完整,相色正确。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③安装技术记录。④调整试验记录。⑤其他资料等。2.1.10 电容器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电容器组的布置与接线应正确,电容器组的保护回路应完整。②三相电容量误差允许值应符合规定。

③外壳应无凹凸或渗油现象,引出端子连接牢固,垫圈、螺母齐全。④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符合设计规定。⑤放电回路应完整。

⑥电容器外壳及构架的接地应可靠,其外部油漆应完整。⑦容器室内的通风装置应良好。(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③安装技术记录。④调整试验记录。⑤备品、备件清单。⑥其他资料等。2.2电力变压器施工 2.2.1 工程交接验收

1)变压器的起动试运行,是指设备开始带电,并带一定的负荷即可能的最大负荷连续运行24h所经历的过程。

2)变压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如下:

①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

②变压器的相位及绕组的接线组别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③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④变压器顶盖上应无遗留杂物。⑤消防设施齐全。

⑥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指示位置正确。

⑦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应可靠。

2.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 2.3.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金属构件加工、配制、螺栓连接、焊接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所有螺栓、垫圈、闭口销、锁紧销、弹簧垫圈、锁紧螺母等应齐全、可靠。3)母线配制及安装架设应符合设计规定,且连接正确,螺栓紧固,接触可靠。4)瓷件应完整、清洁;铁件和瓷件胶合处均应完整无损,充油套管应无渗油,油位应正常。

5)油漆应完好;相色正确;接地良好。2.3.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设计变更部分的实际施工图。2)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3)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4)安装技术记录。5)电气试验记录。6)备品备件清单。7)其他资料等。2.3.3 电缆线路施工

1)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①电缆规格应符合规定: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

②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接线、相序排列等应符合要求。

③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安装牢固,不应有渗漏现象;充油电缆的油压及表计整定值应符合要求。

④接地应良好;充油电缆及护层保护器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⑤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⑥电缆沟内应无杂物,盖板齐全,隧道内应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等设施应符合设计。

⑦直埋电缆路径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路径标志清晰、牢固,间距适当。⑧水底电缆线路两岸,禁锚区内的标志和夜间照明装置应符合设计。⑨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且施工质量合格。2)3)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并做好签证。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 ①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②设计资料图纸、电缆清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③直埋电缆输电线路的敷设位置图,变比以为 1:500。地下管线密集的地段不应小于1:100,在管线稀少、地形简单的地段可为1:1000;平行敷设的电缆线路,宜合用一张图纸。图上必须标明各线路的相对位置,并有标明地下管线的剖面图。

④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⑤隐蔽工程的技术记录。⑥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

⑦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其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型式及安装日期。

⑧试验记录。⑨其他资料等。

2.3.4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

1)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①盘柜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盘柜漆层应完好、清洁整齐。②盘、柜内所装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固。③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应准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绝缘符合要求。④手车或抽屉式开关柜在推入或拉出时应灵活,机械闭锁可靠;照明装置齐全。⑤柜内一次设备的安装质量验收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⑥盘、柜及电缆管道安装完后,应做好封堵。可能结冰的地区还应有防止管内积水结冰的措施。

⑦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工程竣工图。②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③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调试大纲、试验方法、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④根据合同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⑤安装技术记录。⑥调整试验记录。⑦其他资料等。玻璃幕墙工程验收

3.1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前应将其表面擦洗干净。3.1 玻璃幕墙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设计图纸、文件、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文件。

(2)材料出厂质量证书,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试验报告及墙物理性能检验报告。(3)预制构件出厂质量证书。(4)隐蔽工程验收文件。(5)施工安装自检记录。(6)其他资料等。

3.2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按隐蔽工程验收要求进行隐蔽验收。

3.3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应进行观感检验和抽样检验,并应以一幅玻璃幕墙为检验单元,每幅玻璃幕墙均检验。

3.4 玻璃幕墙观感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玻璃幕墙框料应竖直横平;单元式幕墙的单元拼缝或隐框墙分格玻璃拼缝应竖直横平,缝宽应均匀,并符合设计要求。

(2)玻璃的品种,规格与色彩应与设计相符,整幅幕墙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不应有析碱、发霉和镀膜脱落等现象。

(3)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4)幕墙材料的色彩应与设计相符,并应均匀,铝合金料不应有脱膜现象。(5)装饰压板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肉眼可察觉的变形,波纹或局部压砸等缺陷。(6)幕墙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的处理及防雷体系应符合设计要求。

(7)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8)幕墙不得渗漏。

3.5 玻璃幕墙工程抽样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合金料及玻璃表面不应有铝屑、毛刺、油斑或其它污垢。(2)玻璃应安装或粘结牢固,橡胶条和密封胶应镶嵌密实、填充平整。(3)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伤痕。装饰工程验收 4.1 抹灰工程 4.1.1 检查数量

(1)室外,以4m左右高为一检查层,每20m长,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少于3处。(2)室内,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过道按10延长米,礼堂、厂房等大间可按两轴线为1间,但不少于3间。

4.1.2 检查所用材料的品种、面层的颜色及花纹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1.3抹灰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等缺陷。

4.1.4抹灰分格缝的宽度和深度应均匀一致,表面光滑、无砂眼,不得有错缝,缺棱掉角。4.1.5一般抹灰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2)中级抹灰: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灰线清晰顺直。

(2)高级抹灰: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灰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4.1.6装饰抹灰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刷石—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不得有掉粒和接槎痕迹。(2)水磨石—表面应平整、光滑,石子显露均匀,不得有砂眼、磨纹和漏磨处。分格条应位置准确,全部露出。

(3)斩假石—剁纹均匀顺直,深浅一致,不得有漏剁处。阳角处横剁和留出不剁的边条,应宽窄一致,棱角不得有损坏。

(4)干粘石—石粒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颜色一致,不露浆,不漏粘,阳角处不得有明显黑边。

(5)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均匀,不得有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6)拉条灰—拉条清晰顺直,深浅一致,表面光滑洁净,上下端头齐平。(7)拉毛灰、洒毛灰—花纹、斑点分布均布,不显接槎。(8)喷砂—表面应平整,砂粒粘结牢固、均匀、密实。(9)喷涂、滚涂、弹涂—颜色一致,花纹大小均匀,不显接槎。

(10)仿石、彩色抹灰—表面应密实,线条清晰。仿石的纹理应顺直;彩色抹灰的颜色一致。

(11)干粘石、拉毛灰、洒毛灰、喷砂、滚涂和弹涂等,在涂抹面层前,应检查其中层砂浆表面的平整度。4.2 吊顶工程

4.2.1 检查数量。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过道按10延长米,大间按两轴线为1间,但不少于3间。

4.2.2 检查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2.3 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4.2.4 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象。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 5.1 施工前验收

5.1.1 种植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由施工人员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验收。

5.2 工程中间验收工序

1.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槽前进行。2.种植的穴、槽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3.更换种植土和施肥,应在挖穴、槽后进行。4.草坪和花卉的整地,应在播种或花苗(含球根)种植前进行。5.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5.3 竣工验收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于一周前向绿化质检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 1.土壤及水质化验报告。2.工程中间验收记录。3.设计变更文件。4.竣工图和工程决算。5.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报告。6.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验报告。7.施工总结报告。5.4 竣工验收时间

1.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2.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后,覆盖率达到80%以上进行验收。3.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15天后进行验收。

4.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5.5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2.强酸性土、强碱性土及干旱地区,各类树木成活率不应低于85%。

3.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4.草坪无杂草、无枯黄,种植覆盖应达到95%。5.绿地整洁,表面平整。

6.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7.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的有关规定。5.6 验收表单

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单。

2.标准化生产设备设施 篇二

虽然在设施农业面积建设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但在设施农业标准化管理上还有很多的不足有待改善。

一、农民的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够强烈

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化组织标准化意识淡薄, 据对朝阳市蔬菜产品加工企业和设施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调查显示: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经营模式基本上都为“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 即便是独立经营的企业, 其基地规模也相对较少, 均不会超过67公顷, 大部分产品还是农户分散生产, 公司统一采购销售, 这就大大加大了企业标准化管理的难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上是“有组织, 无纪律”, 严格实行统一供种、供肥、供药、生产标准、和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的专业合作社几乎没有, 一般只能做到“统一组织生产”和“统一销售”。

二、“四位一体”小区覆盖面小, 执行力差

“四位一体”生态模式是以土地资源为基础, 以太阳能为动力, 以沼气建设为纽带, 通过生物质能转换技术将沼气、畜 (禽) 舍、厕所、日光温室组合在一起, 构成能源生态综合利用体系, 从而在同一土地上, 实现产气、积肥同步, 种植、养殖并举, 能流、物流良性循环, 现已成为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技术措施。尽管“四位一体”小区有如此多的优势和价值, 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利用的很少, 朝阳市现有80%的小区基本只用蔬菜种植这一部分, 其他功能基本搁置。

三、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经费缺乏

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不可能一蹴而就, 受蔬菜产品自身性质的制约, 从事设施蔬菜生产的合作社在生产经营中受到自然条件和市场风险的制约, 经济掌控能力较差, 收入不稳定, 难以维持标准化生产长期的经费需求, 这种合作社自身经济条件的制约不利于标准化生产的全面开展。

四、设施蔬菜产品“三品”认证占有比例小, 认证品种单一, 认证产品地区分布不均匀

截至2012年, 全市共认证绿色食品27个, 认证面积3332公顷, 认证产量26万吨, 其中蔬菜产品认证仅7个, 占总数量的25.9%, 认证面积533公顷, 占总认证面积的16%, 认证产量18.3万吨, 占总认证产量的70.3%;全市共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47个, 认证面积14.5万公顷, 认证产量182万吨, 其中蔬菜产品共认证45个, 占总数量的30.6%, 认证面积2.2万公顷, 占总认证面积的15.2%, 认证产量79万吨, 占总认证产量的43.4%。

无公害农产品是“三品”认证中最基本, 要求最低的认证标准, 也是最符合目前朝阳市民生活水平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在朝阳市的七个县 (市) 区中, 建平县、双塔区和龙城区认证的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中没有一个产品是设施蔬菜产品, 其他四个县 (市) 区中, 尽管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中蔬菜产品占有一定的比例, 但还存在着认证较集中, 分布面小的问题。北票市共认证无公害农产品75个, 其中蔬菜产品14个, 在这14个认证的无公害蔬菜产品中, 10个都来自于北票市台吉营蔬菜协会;凌源市共认证6个绿色食品也均来自凌源市远东农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设施蔬菜生产标准数量多, 步骤繁琐, 不贴近生产实践

3.标准化生产设备设施 篇三

关键词:乡镇基础设施;共赢;建设

一、 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的内涵及特征

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就是乡镇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通常指的是在乡镇土地上开展一系列的与城市相对同步的标准化建设。然而我国城市种类多样,究竟建设什么样的相对照的城市模型的乡镇类型,是這个问题的关键和核心。笔者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仿照一些成功案例,针对城市开展互补型或是城市群类型的多样化乡镇构建模式。这样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局部的资源紧缺、运输困难或是地域广、条件差的问题,并且还可以构建出新的城市特色、城市模型和成功典范来供国际友人参考。

我国的地域广、人口众多,相应的人口与环境问题严重。尤其是一些边缘城市和乡镇,在面临计划经济过后的城市与乡镇之间的差距,发展的不平衡。对此,国家领导人提出了加快和加深加大乡镇基础工程建设的方案。而笔者认为,在处理此类问题上,最难的莫过于是在处理关于以核心为‘人’的基础上。众所周知,我国是农业经济大国,农村长期的发展滞后问题和随之而来的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经济发展的桎梏。并且尤其在改革开放多年后和国际化大大加深的今日,农村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大多数的乡镇企业和发展数据上的确是显示出上升的趋势,可是这种趋势却是不平稳甚至是虚假的。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大多数的城市发展不平衡,有着‘发达的发达、落后的落后’的特点,也就是发展快的很快,可是局部特别落后的局面还是没有得到改善。并且在相应的程度上,落后的的确的某些环境问题和经济问题联系着发展地区,致使乡镇连带着毗邻的城市一起在凝滞。其实在乡镇问题上,有一个问题始终是困扰着人们的,那就是关于乡镇人的‘思想’问题。许多乡镇人口在面临这改革和变化这件事上表现出抵触甚至是抗拒。因为他们的安土重迁和对改革的抵触的思想,导致改革和搞建设不是一般的难以进行。

二、 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不健全、不完善的特点。这也直接或者间接导致推进建设标准化进程的难度加大。因为健全的体系是经济和经济制度正常运作的保障。没有了健全的经济建设体系,我国乡镇在建立正常的设施上会出现政策落后、制度不合理和拖延滞后的复杂现象。这也会大大降低原本就对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信心不足的群众。笔者认为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只有健康的管理体系才能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此问题上,笔者认为可以借鉴一些国外的或者成功的改革案例,将体系制定成为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综合型利民体系。进而达到对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正确要求。

2.2资金短缺

现在国内甚至是在世界范围内都有或轻或重的经济危机。面对此类现状,大多数人选择了紧紧地攥住手中的钱,更多的人更是认为改革或是搞建设就是在浪费钱,甚至是因为这种思想而抗拒改革和建设,这种小民思想是不正确的。因为一些不合理的管理体系,导致我们现下的资金利用不合理,进而导致其他的许多项资金短缺,这也大大的破坏了建设的进程和要求。许多的基础经济建设只能在夏季或是秋季进行,这样更是破坏了相应的进程,大大的打扰了经济建设和发展计划,也会使群众对实施人员逐渐失去信心。可是我国经济这些年发展也不是很平稳,在某种程度上的发展不平衡会影响国内的资金总量。进而导致资金的综合问题。在改革和发展乡镇基础建设的今天,要加强经济基础的力度和稳度才可以更好的保障经济建设和基础建设。因此,资金更是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的元素。

2.3建设效率低

然而在面对着相关的管理体系机制差、资金短缺的同时,我国的乡镇工程还面临着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建设效率低。国内许多的建设工程在此方面或多或少都有欠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工程实施都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日程来进行的,可是相对于外国和许多成功的项目案例来说,普遍呈现效率低的特点。甚至有的施工单位不仅效率低,还有工程质量差,这便不止是时间问题更涉及了质量和工程素质,还会影响整体的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笔者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工程在初进行时拖拖拉拉,后又赶进度,赶时间,这样是不正确甚至是害处颇大的。因为工程质量不仅是一项需要检验标准,更重要的它是关乎国家和人民的。工程质量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作息,也涉及了一个国家、城市甚至是地区的安定和人民生活的平和程度。在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过程中,效率低的建设或是不合格的建设都是不受欢迎的。可是,现状仍然存在,所以相关部门的政府应该大力发展和改善相关部门的建设能力和效率甚至是施工能力,从而从根本来保证工程质量的安全和人民的安心。

三、 乡镇工程标准化建设管理模式创新

3.1乡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体定位

我国地域广大,区域发展也不平衡。因此,国家逐次将发展的重心放在一些西北、华北和东北的二三线城镇城市上,相对于大城市的迅猛发展,这些城镇城市因为地域或是资金问题常年发展缓慢,并且相应的人才流失严重。针对人才流失现象和资金项目流转不顺畅的情况,国家将政策和资金逐渐融入这些区域,发派相应的人才来到这些二三线城市,并且展开了大力发展的项目,因为得到了许多的进步。可是有些地方效果还是不够明显和真实,例如在西藏等偏远的地区,经济不仅落后,相应的基础设施也较差,物资的运送和理念的发展都很缓慢,并且那些地区的人们相对于接受新的理念的能力也较差,他们会对新的理念产生抵触感,因为学识或是能力的问题,让他们对于加快家乡的建设没有积极参与。所以,我国在发展地域的乡镇基础工程建设这个项目上还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程。

3.2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式的国际借鉴

外国在融资方面有很多适合我们借鉴的地方。例如美国根据相应的宪法规定,基层政府的职责权限是由上层政府,即州宪法和相应法律规定的,基层政府的财政收支权限都需要经过州政府的批准,美国基层财政体制中关于基层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等事项都是通过相关法律、宪法和州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相规范和限定。其中,我国还可以向德国和日本学习相关方面的融资方式,他们确定不同的宪法和经济体制,对于各种投资项目也开展研发项目,我国在发展融资项目的同时,也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合理利用世界范围内的有利于我们的东西,大力发展我国乡镇基础工程项目,并且同时也为外国友人提供相应的宝贵经验。

3.3乡镇工程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的创新方向

针对于我国的乡镇工程标准化建设的管理体系的创新,局部城市采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小规模多元化经济体制。同时笔者认为,对于可以针对不同城市开展不同的建设管理体系,可以发展多种经营同时进行的方式。在改革和发展神话的现代,我国对于多种化的经济发展体系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同时也是因为我国多民族、多元化发展的原因,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我们要接受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多种发展模式,对于外国友人的提议和他们的发展模式给予一定的支持和赞同。

参考文献:

[1]王本兵. 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C]. 中国海洋大学:王本兵, 2011.1

[2]李晶. 中外基层财政收入的比较分析[C]. 西南财经大学:李晶, 2004. 4-6

[3]田歌.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视角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C]. 陕西师范大学:田歌, 2012. 11-14

作者简介:刘伟飞(1985-),男,汉,松阳,助理工程师(工程测量技术),本科(水利水电工程),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枫坪乡人民政府,研究方向:工程管理建设。

4.标准化生产设备设施 篇四

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的通知

资质办[2010]6号

各派出机构: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现印发你们。

由于各地情况有一定差异,本标准仅作为工作参考。各单位可以参考本标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施工机具设备标准,明确设备机具的具体种类、规格、型号和数量,作为许可申请审查的条件。

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

设备参考标准

一、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

(一)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搅拌机、起重车、运输车、液压搬运车、电动(手扳)葫芦等;

2.杆塔组立和架线设备:抱杆及配套件、牵引机、张力机、光缆张力机、绞磨机、放线滑车、高空作业车等; 3.绝缘油、气施工设备:滤油机、干燥空气发生器、SF6装置施工设备、真空泵等;

4.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压接机、电气焊接工具、弯管机、弯排机、台钻、切割机等;5.测量及试验设备:测距仪、经纬仪、全站仪等定位测量装置,其他必备的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6.其他设备:发动机、发电机等动力设备,电缆施工工具,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二)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 搅拌机、起重车、运输车、液压搬运车、电动(手扳)葫芦等;

2.杆塔组立和架线设备:抱杆及配套件、牵引机、张力机、光缆张力机、绞磨机、放线滑车、高空作业车等; 3.绝缘油、气施工设备:滤油机、干燥空气发生器、SF6装置施工设备、真空泵等;

4.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压接机、电气焊接工具、弯管机、弯排机、台钻、切割机等;5.测量及试验设备:测距仪、经纬仪、全站仪等定位测量装置,其他必备的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6.其他设备:发动机、发电机等动力设备,电缆施工工具,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三)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 搅拌机、起重车、运输车、电动(手扳)葫芦等;

2.杆塔组立和架线设备: 抱杆及配套件、牵引机、张力机、绞磨机、滑车、高空作业车等;3.绝缘油、气施工设备:滤油机、SF6装置施工设备、真空泵等;

4.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压接钳、电气焊接工具、弯管机、弯排机、台钻、切割机等;

5.其他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发动机、发电机等动力设备,电缆施工工具,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四)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 起重车、运输车、电动(手扳)葫芦等;

2.杆塔组立和架线设备: 抱杆及配套件、绞磨机等;3.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压接钳、电气焊接工具、弯管机、弯排机、台钻、切割机等;4.其他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发动机、发电机等动力设备,电缆施工工具,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五)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 起重车、运输车、电动(手扳)葫芦等;

2.杆塔组立和架线设备:抱杆及配套件、绞磨机等;3.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压接钳、电气焊接工具、弯管机、弯排机、台钻、切割机等;4.其他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发动机、发电机等动力设备,电缆施工工具,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二、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

(一)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 起重车、运输车、电动(手扳)葫芦等;

2.线路维修施工设备: 抱杆及配套件、绞磨机、高空作业车等;

3.绝缘油、气施工设备:滤油机、干燥空气发生器、SF6装置施工设备、真空泵等;

4.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 压接机、电气焊接工具、台钻、切割机等;

5.其他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发动机、发电机等动力设备,电缆施工工具,电缆故障探测工具,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二)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 起重车、运输车、电动(手扳)葫芦等;

2.线路维修施工设备: 抱杆及配套件、绞磨机、高空作业车等;

3.绝缘油、气施工设备:滤油机、干燥空气发生器、SF6装置施工设备、真空泵等;

4.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 压接机、电气焊接工具、台钻、切割机等;

5.其他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发动机、发电机等动力设备,电缆施工工具,电缆故障探测工具,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三)取得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 起重车、运输车、电动(手板)葫芦等;

2.线路维修施工设备: 抱杆及配套件、绞磨机等;3.绝缘油、气施工设备:滤油机、SF6装置施工设备、真空泵等;

4.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 压接钳、电气焊接工具、台钻等;

5.其他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电缆施工工具,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四)取得四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 运输车、电动(手扳)葫芦等;

2.线路维修施工设备: 抱杆及配套件、绞磨机、滑轮等;

3.绝缘油、气施工设备:滤油机、烘箱等;

4.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压接钳、电气焊接工具、台钻等;

5.其他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电缆施工工具,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五)取得五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运输车、电动(手扳)葫芦等; 2.线路维修施工设备: 抱杆及配套件、绞磨机、滑轮等;

3.绝缘油、气施工设备:滤油机、烘箱等;

4.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压接钳、电气焊接工具、台钻等;

5.其他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电缆施工工具,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三、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

(一)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高压发生设备:直流高压发生器、交流耐压机、试验变压器、变频串联谐振成套试验装置等; 2.电气测量仪器:介质损耗测试仪、回路电阻测试仪、伏安特性测试装置、接地电阻测试装置、电容/介质损耗电桥、测量用电流互感器、地网导通仪、电导率仪、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试验仪、变压器直流电阻测试仪、断路器特性测试仪、避雷器特性测试仪、数字变比电桥等;

3.油、气试验仪器: 绝缘油介电强度测试仪、油介损体积电阻率测试仪、微水仪、真空度测试仪、色谱仪、湿度露点仪、SF6气体检漏仪等;

4.其他常用仪器仪表。

(二)取得二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高压发生设备:直流高压发生器、交流耐压机、试验变压器、变频串联谐振成套试验装置等;

2.电气测量仪器:介质损耗测试仪、回路电阻测试仪、伏安特性测试装置、接地电阻测试装置、电容/介质损耗电桥、测量用电流互感器、地网导通仪、电导率仪、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试验仪、变压器直流电阻测试仪、断路器特性测试仪、避雷器特性测试仪、数字变比电桥等;

3.油、气试验仪器: 绝缘油介电强度测试仪、油介损体积电阻率测试仪、微水仪、真空度测试仪、色谱仪、湿度露点仪、SF6气体检漏仪等;

4.其他常用仪器仪表。(三)取得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高压发生设备:直流高压发生器、交流耐压机、试验变压器、变频串联谐振成套试验装置等;

2.电气测量仪器:介质损耗测试仪、回路电阻测试仪、伏安特性测试装置、接地电阻测试装置、电容/介质损耗电桥、测量用电流互感器、继电保护装置试验仪、变压器直流电阻测试仪、断路器特性测试仪、避雷器特性测试仪等;

3.油、气试验仪器: 绝缘油介电强度测试仪、微水仪、色谱仪、湿度露点仪等;

4.其他常用仪器仪表。

(四)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高压发生设备:直流高压发生器、交流耐压机、试验变压器等;

2.电气测量仪器:介质损耗测试仪、回路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装置、测量用电流互感器、继电保护装置试验仪、变压器直流电阻测试仪等;

3.其他常用仪器仪表。

(五)取得五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高压发生设备:直流高压发生器、交流耐压机、试验变压器等;

2.电气测量仪器:介质损耗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装置、测量用电流互感器、继电保护装置试验仪、变压器直流电阻测试仪等;

5.矿井通风设施标准 篇五

1、永久通风设施(1)永久密闭

用不燃性材料构筑,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密闭前5米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

施工密闭前要开帮、掏槽、挖底,普通密闭墙其槽深不小于200mm;砌碹巷道要先破碹后掏槽,槽深不小于300mm;防火密闭墙其槽深不小于500mm;见硬帮、底与煤岩接实。矿井密闭墙厚度不小于0.8m,防火墙顶部厚度不小于1.2m。密闭墙内有水的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燃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注浆孔,孔口封堵严密。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检查牌和检查箱(入排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

墙面平整(1m长度,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墙面四周要抹有不少于0.1m的裙边。(2)永久风门

每组永久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m。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需设风门时,必须安装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

风门能自动关闭,风门不能同时打开。

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扭。

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

墙垛周边要掏槽,见硬帮、硬底与煤岩接实。

墙垛平整(1m长度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重缝、空缝。

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门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

风门前后5m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风桥

(3)永久风桥用不燃性材料构筑。

桥面平整不漏风。

风桥前后5m内巷道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

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或调节窗。

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并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度。

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填实。(4)永久调节风窗

用不燃性材料构筑。

调节风窗必须使用调节板实现风量可调节,并要灵活、可靠。

风窗前后5m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

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要设在上方。(5)测风站

主要进、回风巷道均要设立固定的测风站。

测风站应设在平直的巷道中,前后10m内无风流分支点和汇合点,巷道无拐弯,无障碍物。

测风站断面要规整。

测风站要有明显标志,站内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测风站要有测风记录牌板,牌板上记明测风站的地点、断面积、风速、风量、空气温度、大气压力、瓦斯和二氧化 碳浓度值,测定日期及测定人等项目。所有记录内容要填写清楚、齐全、及时。(6)临时通风设施

临时密闭

密闭设在顶、帮完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体接实。密闭前5米内支护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密闭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密闭应采用鱼鳞式搭接,密闭墙面要用灰、泥抹面或勾缝,确保不漏风。

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和检查牌。密闭前无瓦斯积聚。(7)临时风门

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风门能自动关闭。

风门设在顶、帮完好处,前后5米内支护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

门墙四周接触严密,木板要鱼鳞式搭接,墙面要用灰、泥抹面或勾缝。

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通车风门必须做底门坎或挡风帘。(8)临时调节风窗

风窗设在顶帮完好处,见硬帮、硬底与煤岩接实。风窗前后5米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积水、无杂物、无淤泥。

设在风墙上的风窗,其风墙结构、质量要符合临时密闭的质量要求,设在临时风门上的风窗,其风门结构、质量要符合临时风门质量要求。临时调节窗必须保证灵活地进行风量调节。(9)其它要求

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采掘工作面服务的通风设施按永久性通风设施标准考核。

井下通风设施牌板包括密闭说明牌、风门说明牌。说明牌的内容包括:设施规格、施工负责人、维护负责人、所用材料、地点等内容。

二、矿井通风系统技术标准

1、主要通风机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并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

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要由矿长组织机电、通风等相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时间一次不少于2h,当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也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负压传感器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变电所或变电点在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

主要通风机在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2、采区通风系统

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和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改变一个采区及采区以下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通风系统中不得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利用采空区通风等通风方式。

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次数

不得超过1次。

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布置独立通实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

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本条文规定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巷道贯通时,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由地测科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分别编制贯通安全措施。

贯通前,通风区必须事先搞好风流调整的准备工作。贯通时,必须由通风区派主管通风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必须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所有通风设施的构筑必须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

采、掘工作面都应实行独立通风。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流应引入回风巷。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矿井通风部门应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主要通风机的参数等。

3、矿井风量配备

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矿井风量配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它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按实际需要风量计算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

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

为了使井下风流沿指定路线流动分配,就必须在某些巷道内建筑引导控制风流的构筑物即通风设施,它分为引导风流和隔断风流的设施。

三、引导风流的设施:

1、风峒:风峒是联接扇风机装置和风井的一段巷道。

风峒多用混凝土、砖石等建材构筑成圆形式矩形巷道,这是由风筒的特点所决定的。

2、风桥:风桥是将两股平面交叉的新、污风流隔成立体交叉新、污风分开的一种通风设施。

根据结构特点不同风桥可分为三种:

(1)绕道式风桥。(2)、混凝土风桥。(3)、铁筒风桥

3、风窗(卡)

风窗是在巷道内设在墙或门上,在墙或门上留一个可调空间窗口,通过调节空间窗口面积从而达到调节风量的目的。

4、风障:

在巷道内利用木板、苇席、风筒布做布障起到引导风流的作用。常用此方法处理高冒处、落山角等处积聚瓦斯。

5、风筒:

在巷道中利用正压或负压通风动力通过管道把指定的风量送到目的地,这个管道就叫风筒。

四、隔断风流设施:

1、防爆门

防爆门是装在扇风机筒,为防止井下发生煤尘瓦斯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毁坏扇风机的安全设施。当井下发生煤尘、瓦斯爆炸时,防爆门即能被气浪冲开,爆炸波直接冲入大气,从而起到保护扇风机的作用。

2、挡风墙

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也不允许行车行人的井巷如采空区、旧巷、火区以及进风与回风大巷之间的联络小眼都必须设置挡风墙,将风流截断。以免造成漏风,风流形成短路使通风系统失去合理稳定性而发生事故。

挡风墙分为:临时挡风墙、永久挡风墙。

1)临时挡风墙:一般是在立柱上钉木板,木板上抹黄泥建成临时挡风墙。

使用条件:服务年限不长,巷道围岩压力小,漏风率要求不不严时使用。

2)永久挡风墙:一般使用料石、砖土、水泥、混凝土建筑。

使用条件:服务年限长,巷道围岩压力大,漏风率要求严时使用。

3、风门:

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但需行人或行车的巷道内,必须设置风门。

按结构分:普通风门和自运风门。

4、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1)、通风部门做好系统的调整,尽量减少风卡以自然分配风量为主。

(2)、爱护通风设施做到:风门严禁同时打开或用车撞风门、风门损坏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如果影响系统风量受影响区域停电、撤人修复后再生产,安监调度组织分析处理。

(3)、通风设施由通风部门管理,其他单位无权移动、拆除等权力,如需要拆除、移动需要提前和通风部门联系。

(4)、严禁跨入栏杆、拆除栏杆、闭墙、风卡等通风设施。①矿井通风设施设立的地点、种类、型号等必须按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②通风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由通风部门负责。③拆除通风设施必须预先通知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派人施工。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通风设施。否则按“三违”惩处并追究责任。

④生产单位按区域划分,负责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损坏设施及时通知通风工区处理,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支付,人为破坏加倍处罚。

⑤通风设施安装完毕后,通风部门应向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申请验收,质量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公司《通风设施技术规范》之规定,移交给相应生产单位。

⑥所有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标明设施的种类、编号、管理人等。⑦矿井主要反风设施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由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6.标准化生产设备设施 篇六

总目录

淄博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

总目录

第一册

安全管理基本资料„„„„„„„„„„„„„„„„„„„„„„„„„„„„„„1

1.1 基本内容„„„„„„„„„„„„„„„„„„„„„„„„„„„„„„„„„„„„4 1.1.1 工程概况表 1.1.2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册 1.1.3 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1.1.4 分包单位登记表 1.1.5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表 1.1.6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 1.1.7 相关附件材料

1.1.7-1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7-2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变更的需提供手续)1.1.7-3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1.7-4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1.7-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1.1.7-6专职安全员公司委派证明材料

1.2 各项保证措施„„„„„„„„„„„„„„„„„„„„„„„„„„„„„„„„„„„16

1.2-1 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 1.2.2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1.2.3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总平面布置图及登记册 1.2.4 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审查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施工单位)检查表(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监理单位)检查表(3)扬尘整治施工承诺书

(4)市政工程围挡冲洗设施管理达标验收证明 1.2.5 安全管理文件

1.3 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网络„„„„„„„„„„„„„„„„„„„„„„„„„„„25

1.3.1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1.3.2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1.3.3 项目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1.3.4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网络 1.3.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1.3.6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分解图 1.3.7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1.4 应急救援预案与事故调查处理„„„„„„„„„„„„„„„„„„„„„„„„„„„„„30 淄博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2017版

总目录

1.4.1 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2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名册 1.4.3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设施设备仪器登记表 1.4.4 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表 1.4.5 演习过程中照片 1.4.6安全事故报表

1.5 危险源辨识与预防„„„„„„„„„„„„„„„„„„„„„„„„„„„„„„„„„„36

1.5.1 危险源管理制度 1.5.2危险源辨识清单 1.5.3危险源预防措施

第二册 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37

2.1 人员岗位职责„„„„„„„„„„„„„„„„„„„„„„„„„„„„„„„„„„„„„41

2.1.1 企业负责人安全职责 2.1.2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职责 2.1.3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2.1.4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2.1.5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2.1.6班组长安全职责

2.1.7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2.1.8操作工安全职责

2.2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2

2.2.1 安全生产责任制

2.2.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2.3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2.4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 2.2.5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2.2.6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2.7 安全教育制度 2.2.8 安全检查制度 2.2.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2.10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2.11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2.2.12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2.13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2.14防扰民措施

2.2.15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制度 2.2.16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2.2.17 便民利民管理制度 2.2.18 门卫制度 2.2.19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2.2.20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淄博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2017版

总目录

2.2.21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2.2.22 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2.2.23 用电管理制度

2.2.24 资料台帐管理制度

2.3 施工现场工人操作规程„„„„„„„„„„„„„„„„„„„„„„„„„„„„„„„„„43

2.3.1 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3.2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2.3.3 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架子工、瓦工、抹灰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电工、通风工、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吊装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信号指挥、桩机工、维修工、中小型机械操作工、管工、钳工、厂内机动车、装卸工

2.4 安全目标生产管理„„„„„„„„„„„„„„„„„„„„„„„„„„„„„„„„„„„47

2.4.1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4.2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3)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4)项目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5)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6)项目保卫消防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7)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8)项目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9)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

第三册 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管理„„„„„„„„„„„„„„„„„„„„„„„„„57 3.1安全防护用品(具)管理„„„„„„„„„„„„„„„„„„„„„„„„„„„„„„60

3.1.1 安全防护用品(具)购置使用计划 3.1.2 安全防护用品(具)进场报验单

3.1.3 安全防护用品(具)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安全认证、评估报告、推荐证标志 3.1.4 安全防护用品(具)送检检验报告 3.1.5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3.1.6 安全防护用具、材料领用记录

3.2 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台账和相关资料„„„„„„„„„„„„„„„„„„„„„„„„„„„65

3.2.1 机械设备登记台账 3.2.2 进场机械设备报验单 3.2.3 机械设备检测报告 3.2.4 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3.2.5 机械设备定期检查记录 3.2.6 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资料

3.2.7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牌

3.3 机动车辆及桩工机械管理„„„„„„„„„„„„„„„„„„„„„„„„„„„„„„„73

3.3.1 机动车辆、桩工机械登记表 3.3.2 机动车辆、桩工机械检测报告 淄博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2017版

总目录

3.3.3 机动车辆验收表

3.4 中小型施工机具管理„„„„„„„„„„„„„„„„„„„„„„„„„„„„„„„„„79

3.4.1 机具登记表 3.4.2 机具验收记录表 3.4.3 建筑施工机具验收记录表

第四册

安全教育及安全活动记录„„„„„„„„„„„„„„„„„„„„„„„„„„„80

4.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83

4.1.1 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表 4.1.2 项目部作业人员花名册 4.1.3项目部职工安全培训情况登记表 4.1.4 安全教育记录汇总台账 4.1.5 安全技术教育记录 4.1.6 职工三级教育卡片

4.2 安全日志和活动记录„„„„„„„„„„„„„„„„„„„„„„„„„„„„„„„„„91

4.2.1 安全施工日志 4.2.2 项目部安全活动记录 4.2.3 项目部安全会议记录 4.2.4 班组(日)安全上岗记录 4.2.5 班组(周)安全讲评记录

第五册

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96

5.1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98

5.1.1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 5.1.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5.1.3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 5.1.3-1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5.1.3-2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

5.1.3-3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签到表 5.1.3-4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 5.1.3-5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表 5.1.3-6 专项施工方案

5.2 安全技术交底„„„„„„„„„„„„„„„„„„„„„„„„„„„„„„„„„„„„107

5.2.1 安全技术交底编写要求 5.2.2 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表

5.2.3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汇总表

5.2.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 5.2.5 班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汇总表 5.2.6 班组安全技术交底表

第六册

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113

6.1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116 淄博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2017版

总目录

6.1.1 企业主要负责人检查记录汇总表

6.1.2 企业主要负责人检查记录及项目部隐患整改记录表 6.1.3 项目经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汇总表 6.1.4项目经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表 6.1.5安全员安全动态管理(日)检查表 6.1.6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单 6.1.7 附件

1.日检表重点检查内容

6.2 安全奖罚„„„„„„„„„„„„„„„„„„„„„„„„„„„„„„„„„„„„„„123

6.2.1 违章处理登记表 6.2.2 安全奖罚记录汇总表 6.2.3 安全奖励单和罚款单

第七册

安全验收„„„„„„„„„„„„„„„„„„„„„„„„„„„„„„„„„„„126

7.1 安全验收记录汇总表„„„„„„„„„„„„„„„„„„„„„„„„„„„„„„„„„129 7.2 临建设施„„„„„„„„„„„„„„„„„„„„„„„„„„„„„„„„„„„„„„130

7.2.1 施工现场围挡验收表

7.2.2 施工现场装配式活动板房安装验收表 7.2.3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安全检查表

7.3 分部分项工程„„„„„„„„„„„„„„„„„„„„„„„„„„„„„„„„„„„„131

7.3.1 基坑支护、降水安全验收表 7.3.2 土方开挖安全验收表

7.3.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验收表 7.3.4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验收表 7.3.5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记录表

7.4 防护设施与临时用电„„„„„„„„„„„„„„„„„„„„„„„„„„„„„„„„„137

7.4.1 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表 7.4.2 安全防护棚搭设验收表

7.4.3 攀登作业设施验收表 7.4.4 临时用电验收表

7.4.5 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由临时用电电工单独记录成册)】

第八册 文明施工„„„„„„„„„„„„„„„„„„„„„„„„„„„„„„„„„„„146

8.1 文明(绿色)施工组织管理„„„„„„„„„„„„„„„„„„„„„„„„„„„„„„149

8.1.1施工管理网络图

8.1.2 文明工地创建目标 8.1.3 实施方案

8.1.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及票据复印件

8.2 环境保护方案„„„„„„„„„„„„„„„„„„„„„„„„„„„„„„„„„„„„152

8.2.1扬尘控制方案与具体措施(单独编制)8.2.2 噪音与振动控制 淄博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2017版

总目录

8.2.3 建筑垃圾控制

8.2.4 地下管线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8.3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153

8.3.1环境卫生管理

8.3.2 施工现场场容场貌验收表 8.3.3 施工现场卫生保洁责任表 8.3.4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记录表 8.3.5 工地食堂卫生、食品安全检查表 8.3.6 流行病发病季节人员体温监控表

8.4 消防安全管理„„„„„„„„„„„„„„„„„„„„„„„„„„„„„„„„„„„„159

8.4.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8.4.2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登记表 8.4.3义务消防人员登记表 8.4.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检查验收表 8.4.5灭火器材更新登记表 8.4.6动火许可证 8.4.6-1 一级动火许可证 8.4.6-2 二级动火许可证 8.4.6-3 三级动火许可证 8.4.7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图

7.标准化生产设备设施 篇七

1 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的标准

1.1 统一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标准

我国公安部门编制了有关宾馆、商场、KTV等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这些场所由于聚集的人群比较多, 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所以这些地方必须保证建筑消防安全。对这些场所的具体要求是:制定消防预案, 这个预案是为建筑火灾做准备, 一旦发生火灾这个预案可以起到灭火与疏散的作用;还要完善消防控制室以及配电室的应急操作规程;这些场所的相关管理人应该明确管理责任, 使负责消防的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任务;这些场所还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使消防预案发挥应有的作用。

1.2 统一建筑消防设施标志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的标志, 可以使人们增长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 统一这些消防设施的标志, 有助于人们了解记忆这些标志的含义。另外, 统一这些建筑消防的警示、提示等标志, 可以在帮助人们在发生火灾时更好的疏散和逃离。所以, 统一建筑消防设施的标志, 是消防设施管理的重要工作。

1.3 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内容与程序

负责建筑消防安全的部门要统一规范消防设施的管理内容, 这样才能使人们了解到具体需要完成的工作与任务, 对设施的统一管理, 有助于消防设施的效用发挥。在制动消防设施管理内容时, 要明确、细化管理内容与程序, 使消防设施在发生火灾时及时发挥灭火作用, 从而降低建筑的损坏程度。对这些设施不但要进行检查, 还要进行维护, 避免出现消防设施因损坏或者老化而无法发挥功能的现象。这些工作都应该有相关的人员专门负责维护, 使工作职责落实到个人, 提高其责任心, 使消防设施的管理更加规范。

2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 我国建筑数量每年不断增多, 而且高层建筑的比例有所增长, 但是这些建筑的安全质量却存在一些问题, 很多建筑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使得建筑火灾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笔者对这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2.1 建筑消防部门缺乏完善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我国的很多消防部门由于对建筑消防设施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使得很多设施无法在火灾时发挥效用, 建筑的火灾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 导致灾情更加严重, 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完善的管理制度, 可以促进消防设施的管理更加标准, 而且可以明确消防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使其在就在疏散工作中, 发挥积极的作用。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消防部门向着管理化、严格化的方向发展, 这样可以使得消防人员能够及时、迅速的被整合起来, 面对特大灾害使, 能够充分调动集体的积极性。

2.2 建筑消防设施的保养不够

一些消防设施不能被完好的保养, 导致了建筑消防设施不能充分发挥它的性能。部分产品由于质量差或者使用寿命过短, 导致了某些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的运行。消防部门的有关人员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正确的保养, 以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2.3 消防控制室等一些重点部位人员流动大

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门, 因工作需要而使得人员流动过于大, 这使得消防安全室存在着安全隐患。在消防部门有些消防人员的素质太低, 他们对消防知识存在严重的欠缺, 这就使得消防部门的管理不能规范化。重点部门的人员流动过于大, 这样破坏了重点部门的安静, 使得重点部门不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3 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的措施

3.1 提高消防人员的素质

为了使得建筑消防设施向着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消防部门要不断提高消防人员的素质。只有提高了消防人员的素质, 才能够保证消防人员很好的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人员的素质提高了, 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消防人员要具备专业的业务素质和全面掌握各个区域的情况, 这样才能很好的对消防工作进行管理。

3.2 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

消防部门要不断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 消防部门要主动改善建筑消防设施, 这样可以保证消防设施在特大火灾能够发挥它的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消防工作是否能够正常的开展。消防部门要安排相关的技术人员, 在每隔一个时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精细的检查和保养, 从而使得建筑消防设施不是一个摆设, 而是有巨大作用的设施。

3.3 加大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

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向标准化方向发展的过程中, 各地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 这样可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中的问题, 从而解决这些问题。通过监督, 可以明确的掌握建筑消防设施在哪些方面不到位, 在哪些发面存在严重的弊端, 从而可以帮助消防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严格、标准化的管理。消防部门要与建设。工商等部门协调起来, 这样可以很好地监督建筑消防设施, 从而保证了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的标准化。

结束语

综上所述, 我国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 其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而且没有制度相关的消防预案, 使得火灾发生后人群无法得到及时的疏散, 财产也无法得到安全的转移, 而且对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不善, 导致很多设施在火灾发生后, 无法起到灭火的作用, 无法有效的控制火情, 给救火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所以, 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做好这项工作, 必须提高消防人员的素质与专业技能, 使其了解国家的相关消防要求与标准, 这样也可以促进消防设施的管理更加标准化, 保证人们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于铁.关于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几点看法[J].辽宁经济, 2009, 23 (7) :16-18.

[2]金玉祥.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的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2, 7 (12) :145-147.

8.临建设施安全标准填补会展业空白 篇八

近年来,展览业发展快速,各级主管部门、行业内部对展会期间的展台搭建工作逐渐开始重视。“标准出台可以说是行业需要,也是管理部门的需要。”郑世钧告诉记者。展台的搭建不同于其他建筑,搭建和持续时间短、造型性强等特点注定对工程和相关活动有特殊的要求,同样,出于北京市公安、消防、质监等政府部门管理需要,会展场馆、搭建企业规范服务和质量要求,对于临时搭建的各项标准就显得异常重要。“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的要求和情况,但就北京来说,对展台搭建安全标准呼声已经很久,因此这也是符合会展企业,特别是场馆、搭建企业和承办单位的发展需要的,”郑世钧说。

2010年11月16日,《展台等临建设施搭建安全标准》正式公布,“我们强调这个标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郑世钧说,如果标准不符合行业发展,缺少实用价值,那也就偏离了指定该标准的初衷。在历时半年多的规划和编制标准时期,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与中国展览馆协会密切合作,组织经验丰富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搭建企业、展馆等专家和代表,调查展览行业临时搭建设施的生产、安装全过程,并抽样分析了部分国内外临时搭建工程的事故案例,通过大量的调研、搜集资料的工作,《展台等临建设施搭建安全标准》终于出台,“虽然在一些细节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毕竟是行业中第一部展台搭建标准,在日后的工作中还需要逐步修整。”郑世钧表示,标准已经上报公安部备案,如果将来北京执行情况良好,可以向全国其他会展城市进行经验推广。

从制定和发布的时间来看,正好经历了2010上海世博会,而中国展览馆协会也在其间组织其会员参观世博会,了解其他各国会展业发展情况及展台搭建方面的经验,“因为世博会展馆的设计、搭建周期较长,不同于专业贸易型展会的展台搭建,所以主要从世博会上是全面地借鉴经验。”郑世钧告诉记者,世博会期间的展馆搭建更多地借鉴了建筑业的相关标准,相对于专业贸易展的展台搭建要求比较严格,但是世博会也对标准的制定起到了一定的借鉴意义。

北京大型活动明确规定:“谁承办,谁负责”,因此从法规角度来说,出台标准的深远意义在于为承办单位、场馆提供了一把尺子。对于展览业而言,展台等临建设施的安全系数直接决定着展会秩序和效果,确保展台及搭建工程在布展、展示期间的安全性,也是保证了大型活动中人员的安全。“之前总是凭经验判断展台是否合格,如今有了标准,那么就按照标准规定的来办,这也是有章可循。”郑世钧说。纵观全国各个城市,凡是具备会展中心的城市,关于展会期间的安全工作总是第一位,而现实给行业的教训已经不在少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均出现过展台等临建设施出现安全的问题。

“展会的发生地在展馆,所以本次标准对展馆的意义也十分重要。”郑世钧说出了自己的看法,由于长期缺失相应规范,安全问题出现时,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展馆就容易形成“扯皮”,不但事故责任确定不清楚,而且也不利于展览业的发展。本次标准的出台象征着中国会展业的一大进步,填补了展览行业展台搭建缺乏安全标准法规的空白,对推动展览安全社会化进程、降低临建场所事故率起到了积极作用。郑世钧还表示,中国展览馆协会还将继续编制出台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并在实践中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丰富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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