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师三乱制度(精选10篇)
1.治理教师三乱制度 篇一
自强镇小学校治理“三乱”制度
近年来,个别学校教师的乱收费、乱发资料、乱补课等不规范现象已成为社会和家长议论的热点。教育局主管部门发文,学校有关领导三令五申,但少数教师仍我行我素,影响学校的声誉。在学校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从群众提出的意见中梳理出的问题学校进行整改,其中对教师中的乱收费、乱发资料、乱补课等不规范现象作为规范教师行为的重要大事,为了能有效地遏止这一现象,本学期一开学,学校就出台了《关于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的通知》。通知一发出学校便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部分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讨论制定了《关于严禁乱定乱发教辅资料的制度》、《关于严禁乱收费的制度》、《关于严禁乱补课制度》。还设立了举报制度,学校的每一位教师自觉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监督。明确指出:学校坚决反对乱收费、乱发资料、乱补课等不规范的行为。同时声明:凡教师因从事该类活动所引发的事项,一切后果均由教师本人负责。规定:教师因擅自进行乱收费、乱发资料、乱补课等被举报并查实的,按照《教育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处罚,学校将给予扣发奖励工资、考核降级、高职低聘等处罚。学校每一位教师深深认识到规范教师道
德行为事在必行,教师师德师风工作必须常抓不懈。现在学校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乱补课现象基本根除。这一做法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的成果。
2012年3月
2.治理教师三乱制度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行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三乱”问题的不良现象,整顿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xxxx〕5号、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通知》、《区中小学教师“三乱”问题责任追究制度》等法律法规,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全区在职教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各类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等及其在职教师(含聘用制)。
二、专项治理内容
1.在职教师利用学生课余及节假日时间,在家或租用校外场地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辅导;
2.在职中小学教师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教师收受学生、家长及利益相关人员的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礼金等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
5.教师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推销、推荐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6.在职教师自行收费或以学校、学段、班级、家长委员会、社会办学机构及假借他人名义的收费行为。
三、行动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从xxxx年12月3日开始至xxxx年3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xxxx年12月7日-12月11日)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xx18〕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xx15〕5号、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通知》吉教办〔xx18〕55号、《区中小学教师“三乱”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做好宣传工作;
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广播、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xxxx年12月14日-12月31日)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组织所属在职中小学教师自查、学校走访调查,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引导,要求立即自行停止“三乱”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三乱”行为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各学校要设立公开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在校门进行张贴,及时受理群众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专项治理行动的投诉、举报。对实名并且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检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且要做好举报人身份信息保密工作。(若匿名举报,但线索不清、证据不足、存在诬告等情况的不予处理)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xxxx年1月1日-xxxx年3月31日)
各学校要对所属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要组织有关人员、行风监督员等组成的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深入了解在职教师“三乱”问题情况。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典型案件。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中小学校,要严格追究学校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区教育局、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专项检查组,通过入学校、走访小区住户、对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等方式了解在职教师“三乱”问题的情况。并根据群众投诉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认真查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推动专项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教育局成立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教育局的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专项治理行动有序进行。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报局信访法治办备案。
五、责任追究
教师具有“三乱”问题一经查实,将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对教育“三乱”问题的处理意见》、《区中小学教师“三乱”问题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对于屡教不改、员领导干部带头违规违纪的按文件要求从严从重处理。
六、要求
全区范围内各类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把专项治理行动落在实处。区教育局特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到位。
各学校要成立在职教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2.严肃工作纪律,注重工作实效。
各学校在注重教育和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将监督检查作为整治工作的有效手段,要敢于碰硬,狠抓严查。要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行政问责。要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确保整治工作见成效。
3.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
3.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篇三
周口市颍河路小学
2014年4月8日
颍河路小学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体局的精神,要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我们学校立即召开了全校教师会,会后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下面把学校治理“三乱”情况,自查如下:
1、完善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组织开展了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规范服务行为,规范从政行为。
3、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承诺制,做到了政务公开、班务公开、党务公开,达到了工作活动公示化,信誉承诺制。
4、广纳群众之谏,接受社会监督。
5、没有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行为。
6、没有不认真上课,完不成任务迫使学生补课的教师。
7、没有迟到、早退、擅自缺课调课、停课或离开教学岗位的。
8、工作时间没有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
9、没有工作日中午饮酒、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的教师。
10、没有发生因失职、渎职,影响学生安全,损害学生健康的。
11、没有以分班、调座、任用班级干部为名,收受财
物的。
12、没有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巧立名目收费,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阅教辅书籍、报刊、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的。
13、没有侵害学生利益,讽刺、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其它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
14、没有发现其它违反师德行为。
周口市颍河路小学
4.治理“三乱”活动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切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重点治理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有效遏制不文明、不卫生陋习,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及家长投身“创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校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开展治理“三乱”系列活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1、“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测评项目——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文明行为。
2、切实治理“三乱”(乱吐、乱扔、乱倒),即治理随地吐痰、吐口香糖;治理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治理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污水、建渣等行为。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
三、活动内容及具体安排:
1、宣传动员活动。(4月1日至4月10日)学校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宣传治理“三乱”(乱吐、乱扔、乱倒)的重要性及活动要求,大力倡导“九不”行为,即“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摆摊位、不乱停车辆、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
2、学校组织各班开展一次以治理“三乱”为主题的班会。(时间:4月的第二周星期一,即4月11日)传达集中治理“三乱”的具体要求,让孩子们进一步了解“除陋习、树新风”和集中治理“三乱”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孩子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爱护家园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
3、制作调查问卷,让每个学生充当家庭治理“三乱”的监督员、宣传员,并回答调查问卷,每位家长签字。(时间;4月的第三周,即4月18日——4月22日)重点整治身边的脏、乱、差,从根本上消除卫生死角,不得有乱吐、乱扔、乱倒行为,不得有乱停、乱放、乱摆、乱拉、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
4、总结汇报。总结治理“三乱”活动中的收获与需要提升的工作,写好简讯。(时间:4月25日——4月29日)
5.治理三乱活动方案 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船教通字〔2011〕48号关于《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加大治理“三乱”工作力度,巩固治理成果,树立教育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我校特制定治理“三乱”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工作
本着对学校、教师、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我校把治理教育“三乱”工作作为当前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特成立了以校长李宏伟为组长的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李宏伟
组员:赵哲 逯维琦 杨艳
田野 孙梓皓 金艳辉
华艳波
二、落实责任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1.精心部署工作。学校将利用校务会、教师会,对全体老师传达吉船教通字〔2011〕48号关于《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并与教师签订《学校杜绝教育“三乱”教师承诺书》,做到精心部署,确保工作落实。
2.用心摸清情况。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深入学生、家长之中,根据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做到早知道、早预防,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细心预防源头。学校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加大源头整治力度,建立治理教育“三乱”长效机制,做到既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集中整治,又要注意保持该项工作的持续性。学校班子成员要带头抵制“三乱”现象,做全体教师的表率。
三、明确实施步骤,细化治理工作
(一)宣传动员阶段
1.2011年10月24日,利用教师会传达吉船教通字〔2011〕48号关于《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工作责任。
2.2011年10月24日,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学校杜绝教育“三乱”教师承诺书》,进一步明确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
1.2011年10月26日—11月4日,全体教师进行自查自纠,并在11月4日汇总整理《治理“三乱”自查自纠情况表》。
(三)学校督查阶段
1.2011年11月5日—11月14日,学校领导小组对教师“三乱“行为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2.以“治三乱、树形象、促和谐、展风采”为主题,开展吉林市回族学校教育教学展示月活动,通过“教育教学开放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行风建设监督员座谈会、爱心满校园活动、教师评议等,积极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展示我校的办学思想和教育教学活动成果。
(四)总结巩固阶段
1.2011年11月15日—11月20日学校领导小组对整治 “三乱”活动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尤其是对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系统总结。
四、设立举报途径,做到有举必查
学校设立举报途径,接待学生及家长咨询、投诉,做到有举必查、查实严处。1.举报电话: 2.电子邮箱:
3.校长信箱:三楼正厅
五、违规行为处理意见
1.对违规教师,一律上报区教育局整治领导小组。
2.对违规教师,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6.“三乱”治理情况自查报告 篇六
深化治理“三乱”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我处为切实履行城市客运管理职责,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公路“三乱”现象发生。到目前,我处没有发生一起公路“三乱”问题,确保了公路畅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全面实现我处无公路 “三乱”的目标要求,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公路三乱集中治理活动的通知》(冀纠风办明电[2011]3号)和“全省集中治理公路三乱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的要求,我处研究制定了《治理公路“三乱”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责任,及时成立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公路“三乱”监督举报电话0335-3033533,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常年抓,具体工作人员时时抓的长效机制。由于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和强化监督,我处会同相关单位较好地实现了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的目标。
二、加强源头管理,筑牢思想防线,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防止执法人员超越和滥用职权,保证执法行为符合治理公路“三乱”的有关规定,我处从源头上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做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
在文明服务方面,执法人员做到了仪容风纪严谨,佩戴执法标志齐全,着装整齐统一,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态度和善,自觉维护交通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今年,我处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不足。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做得不够好;二是少数执法人员认为公路“三乱”已治理了多年,“三乱”现象得到了控制,因而产生了松懈、消极、厌倦情绪。这些问题都不容忽视。在今年工作中,面对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处将继续以积极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抓早抓实抓好,为全市交通系统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优良的公路交通环境。
7.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篇七
“三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木兰县~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日
木兰县~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扎实开展,按照市《~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解决损害企业和人民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确保公路畅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为实现县委提出的“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水平、建设小康木兰”的总体目标,创造优良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清理道路站(卡)
1、继续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的行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继续清理向机动车收取各项费用、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消,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省政府审定后,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各类收费的透明度。
2、继续清理整顿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站(卡)。不符合规定的要撤销,不规范的要加以规范,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对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进行规范,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
3、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做好严查工作。要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覆盖面,严肃查处省道、县道以及乡道、村(屯)自修自养道路和公路渡口的私自设卡和违规上路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同路下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4、继续巩固依法规范的站、所和重要道口(临江道口、吉兴道口、五站道口)。林业、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环节,增设文明窗口,强化服务质量。
(二)继续规范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1、清理纠正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部门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按国家规定除公安、交通、和林业三个部门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检查站(卡)和上路执法。
2、有权上路的单位和部门要尽量减少上路的频率,必须要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避免在同一路段、同一时间多家上路问题的发生。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不得在职责任务范围之外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活动,规范本行业、本部门的内部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公路“三乱”问题。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各执法部门及有关领导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在全面践行“xxxx”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增强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深化治理上下功夫,把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林业、财政、物价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要求,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落实。各部门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严格管理,规范执法
各部门要对执法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政治素质低,不称职的执法人员要及时调整,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肃执纪,坚决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县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要对各执法单位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全面考核,采取达标挂牌、反弹摘牌的方式,坚决遏制公路“三乱”的发生。对问题较多的路段要组织重点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进行彻底整治。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各执法单位在加大对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在治理时出现公路“三乱”问题。
(五)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各部门要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公路“三乱”滋生漫延的土壤。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筑牢思想防线。要针对产生公路“三乱”易发多发的部门和环节,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约机制和防管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公路“三乱”的惩防体系。
四、组织领导
8.治理三乱责任状 篇八
为严肃纪律,依法治校,教育全体学生遵纪守法,加大治校力度,推进我校整治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我校教育改革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再塑教育的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此责任状:
一、严禁教师违反上级规定,以各种名义乱收费。
二、严禁教师违反上级规定,组织学生的办班补课现象发生。
三、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辅导教材及课后练习等书籍。
四、严禁教师参与校外组织的办班及补课行为。
五、严禁教师为办学单位或个人提供办学场所及生源。
六、对参与办班补课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对性质严重的教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凡是与三乱现象有关的教师,一经发现核实,视其情节进行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记过处分、不评优、不晋级等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对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校长(签字):王德华
教师(签字):X X X
丰山中心小学 2012年3月1日
学校“三乱”治理责任状 三家子中心校二部 2011年3月
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修炼师德,加强行风建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使“三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县教育局会议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订《中心校一部“三乱”专项治理责任状》。学校同各位教师签定责任状,每位教师要严格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不在校内、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给学生有偿补课,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二、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三、不强迫、诱导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收取或变相收取回扣。
四、不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不暗示家长。
学校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将进行明查暗访,如经查访发现或由社会、家长及学生举报,经学校查证属实,对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教师,根据事实情节,将给予以下处罚:
1、没收所有非法所得。
2、责令退还全部违规所得,并处所得罚款。
3、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
4、补课过程中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报教育局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学校聘用的临时代课教师,如违反规定的取消代课资格。
责任人签字:
三家子中心校二部 2011年3月1日
杨岗中学遏制“三乱”责任状
为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真正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使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三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国家、黑龙江省、虎林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的要求,杨岗中学决定在假期开展严厉打击和治理“三乱”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要求各位教师积极参加到此项活动中来,诚挚的向社会承诺,坚决同“三乱”行为划清界限,做一位合格的人民教师。
本次治理活动的主要同容有:
一、禁止乱办班行为。为了真正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禁止所有在职教师在职期间(含假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以任何形式和名义,非法举办特长培训班(包括各学科)、兴趣培养班和补习班。
二、禁止乱补课行为。为了规范办学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禁止在职教师在职期间(含假期)进行有偿家教或举办各种大小规模的旧课补习班。禁止为本校学生进行未授课(新课程)的突击性授课行为。严厉打击课上不讲,留待课后办班补习的不良行为。
三、禁止乱收费行为。禁止在职教师,未经许可,以各种形式,各种名目擅自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坚决杜绝在校内外向学生统一兜售练习册、作业本,或指定书目材料名称、指定购买地点或购买价格的强买强卖、变相收费,以达到中饱私囊为目的的不法行为。
为了使此项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学校在进行认真的教育宣传工作的同时,坚决要求各位教师不得从事以
上违禁行为。并与各位教师签署目标管理责任状如下:
一、不以任何名义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做家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不准向民办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介绍学生拿回扣(含音体美学科)。
二、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三、不强迫推销课外辅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四、不参与各种商贩、书屋或企业等举行的面向学生的有偿推销活动。
五、不接受家长主动或被动发出的为子女补课的邀约。不接受家长为子女补课而馈赠的物品和现金。
按照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对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事实情节,报请教育局批准给予以下处罚:
1、给予责任者相应的纪律处分,永远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2、本考核不合格。在下一轮应聘时不得参加应聘。
3、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先优的评比和晋职、晋级或提干。
学校:(公章)
教师签字:
9.治理三乱责任书 篇九
一、不组织学生或变相组织购买学习资料、测试卷;不指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和学习用品。不向学生推销规定以外的教材和教辅资料以及学具。
二、不借学校收费之名超标收费,不巧立名目私自收费。
三、不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和双休日办班集体补课或办有偿补习班;不强迫或变相介绍推荐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补习班;不到校外兼职讲课。
四、不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礼金。
对违规违纪的行为,一经查实,或有人举报后查实,学校将根据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关于对中小学乱收费、乱办班补课、乱订资料行为给予处分处罚的规定》严肃处理,在评优评模、年终考核、晋级等各项评估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刘家馆镇中心校(盖章)
校长签字:
主任签字:
刘家馆子镇中心校
10.治理三乱方案 篇十
工
作
方
案
2011年12月20日
伍隍镇石桥铺小学治理“教育三乱”工作方案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校风和师德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资雁教发〔2011〕84号《雁江区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三乱”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制止“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治理教育 “三乱”活动,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学校办学理念,将治理教育“三乱”纳入治校体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教育良性竞争,树立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风师德建设,推进教育行风建设,提升治教治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大对教育 “三乱”的惩处力度,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教育“三乱”氛围,遏制教育不正之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使学校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确保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治理“三乱”工作领
导小组。明确职责,提出要求,确保所有工作落到实处。
附: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绍洪
副组长:李明宇朱万锡
组员:魏勇红李红军兰春燕陶海何经双
2、治理乱收费。重点治理在职教师各类因乱办班(乱辅导)、乱带生行为产生的乱
收费。从重处理在职教师自行收费和以学校、学段、班级、家长委员会、社会办学机构及假借他人名义的收费行为,从严处理在职教师介绍学生收取回扣及学校以无偿辅导为幌、行乱收费之实的行为。坚决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推销、推荐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和保健用品等。
3、治理乱办班。重点治理学校或在职教师利用学生午休、下午放学后或者节假日时间,在校或者租用校外场地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辅导,在职教师擅自外出兼课。
4、落实责任,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承诺书。在教师中开展“教育形象工程”活动,树
教师教学正气,树教育新风,真正把纠风治乱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校长与教育管理组签订
承诺书,教师与校长签订承诺书。
5、加强监督,加大对治理“三乱”工作的督查力度。学校设立“举报箱”,对群众举
报、家长来信、来访等进行及时处理,对违反 “三乱”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严肃处理,不留后患。
6、常规管理工作:
(1)各种会议上进行宣讲教育:学校周前会集中宣讲教育;校务会上宣讲教育。
(2)召开座谈会进行教育落实调查等工作。
(3)家长大会上进行宣传教育,传达学校的要求与措施。
(4)加强个别教师谈话,对重点人物加强管理。
(5)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到教师家里进行实地抽查,了解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拓宽沟通渠道,校务办公室,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
四、责任追究:
对存在问题的个人,凡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没有及时整改的,一经查实,将根据资雁教发
〔2011〕84号《雁江区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三乱”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进
行如下处理:
1、凡出现带生现象禁而不止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降低绩效工资等处理。
2、凡教师办班,及时予以制止,如不改正就上报教育管理组。
3、凡任课老师或其他校内人员委托相关人员或社会机构实施教育“三乱”行为的,一
经查实,一律视为本人行为处理。学校考核按末位处理,并追究责任。
注:
1、此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此方案从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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