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美国

2024-10-07

民主美国(共9篇)

1.民主美国 篇一

读书笔记【1】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

上卷绪论

作为一本伟大的书,作者托克维尔在本书的绪论部分,就为四部恢弘巨著做了整体的规划和描述。在开头部分,作者说在美国的奇妙经历中“人们之间地位的平等”最吸引注意力。作者从地位平等出发,概括了它对于美国社会种种方面强烈而持久的影响,不断提升民主制度的理论高度,最后却又回到出发的原点,“这种平等的社会地位是其他一切衍生的基础,是我所观察的终结点”。

我所阅读的是中国社科出版社2007年的双语版本,在我之前有一位同学在该书上面写了密密麻麻的批注从字迹看应该是一个女生。在阅读的同时,能够看到学姐的思考过程,虽然不敢苟同,倒也颇有启发益处。遂有写读书笔记意图,并非长文空发感慨,仅作资料摘引留后用或略加评论和批评。

之后,托克维尔从美国的民主图景描绘转到了对于法国政治、社会发展的现状的思考。他首先回顾了从相当于我国宋代时期的法国到法国大革命关于权力来源的历史演变。从拥有地产的贵族独享权力,到普通人通过成长为神职人员增强政治权利,再到获得财富和文艺科学知识参与国家事务,权力结构和社会阶层巨大的变化不仅使得法律在调适阶层关系作用突出“法律大臣迅速从法官席中阴暗的角落崛起,走出落满灰尘的房间”,也使得“诗情、口才、记忆力、美好的心灵、创造的激情、思想的深度,以及所有那些上天随机给予人们的天赋,都成为民主的优势所在”。此处译文比原文精彩,可见译者朱尾声文学功底深厚。

【第七章:美国的政治审判】

1、美国人认为,宣布政敌不配行使其权力而剥夺他的权力,同时让他自由和不伤害他的生

命,才是斗争的最公正的结果。

2、政治审判不直接强加于被治者,但他是使为政者获得多数选票的非常重要的手段。

3、美国人为了阻止让政治法院作刑事判决,与其说是他们为了躲避立法暴政本身,不如说

是为了躲避立法暴政所产生的可怕后果。

【第八章:联邦宪法】

本章并无太多精彩之处,“联邦宪法的历史”“联邦宪法概要”索然无味,或者是我还不理解。。P241译者模糊了邦联宪法和联邦宪法的概念。而且对于我所感兴趣的立宪过程丝毫没有提及,反而更加激发了我对看【联邦党人文集】的渴望。

1、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为一切做准备,没有一个国家的制度能够代替大众的意志和公共道德。

2.民主美国 篇二

一、弱势群体缺少真正的民主自由

美国是个财富聚集的国家, 家族式经营使得美国存在很多超级富豪, 但同时美国也是个贫富差距悬殊的国家, 流浪汉的身影几乎可以在每个城市见到。美国对中上层人士权利保障可圈可点, 但是对于下层大众保障的就不是很好了。这些贫民的生存权、居住权等基本权利都得不到保障, 怎么会有更高意义的权利?美国的民主自由是分阶级的, 弱势群体的民主权利很难得到保障。

二、种族歧视长期存在

美国民主政治制度更为严重的弊端就是长期种族主义的存在, 这使得美国形成一个一边大讲民主、平等、自由, 一边粗暴地剥夺有色人种的民主、自由的矛盾的局面。美国《独立宣言》宣布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 但并没有对“人人”的含义做深入的解释。从字面上看, 这应当包括所有种族的人在内, 不分种族、不分肤色。但是,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美国的现实, 在美国的黑人、印第安人、亚洲移民, 他们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歧视甚至迫害。种族歧视使美国民主制度名不副实, 摆脱这一局面的道路就是平等对待一切民族, 但综观美国的历史, 做到这点是相当不容易的。

三、美国政治两党垄断, 弊端多多

美国两党相互制约使得美国民主政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发展, 提高了美国政府工作的效率, 但是其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由于美国政坛长期被两大政党把持, 所以根据美国宪法和法律, 每个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政治自由的规定就成为一纸空文, 民众很难参与到政治生活中, 限制了美国公民政治自由。两党的长期把持美国政坛, 在民主选举时只能从共和党与民主党中择其一, 没有更多的选择。如果想参加美国主流社会的政治活动, 就必须参加两大政党中的一个。如果哪个政党都不参加, “单打独斗”参加竞选, 更是徒劳。而一旦参加了两大政党中的任何一个, 都必须和只能服从其党纲, 也就没有了所谓政治自由。对共和党或民主党的政纲只能“照单全收”或者“照单全弃”, 没有部分选择的自由。

美国两党在竞选中浪费十分严重。美国的选举, 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就是财力的竞争。竞选者本人如果没有钱, 就必须找可靠的财源支持自己竞选。在美国参加竞选, 需要花钱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电视宣传。2、登广告和印制竞选宣传品。3、举行集会, 发表竞选演说。4、竞选者及其助手和随从的竞选旅行经费。5、竞选总部及其工作人员的开支, 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四、经济问题源于政治弊端。

美国经济的困局, 在很大程度上暴露了美国两党制政治的弊端。其弊病主要表现在, 美国总统选举越来越多的是培养政客, 而非政治家。政客与政治家的一个基本区别在于:政客仅仅盯着下一次选举, 为的是打赢选战;政治家则关注下一代未来, 着眼于可持续发展。政治家要比政客站得更高, 看得更远。

纵观当今的美国政坛, 上至总统, 下至地方官员, 充斥的是大量政客, 而缺少时代所需要的政治家。政治家有其深邃的眼光与感化之风度。他们既能善于理解当今世界变化的大势, 又能够把脉美国在全球的优劣;既能把美国政治、经济和战略的长远利益有效地联为一体并且持续运作, 又能避免政策制定过程中官僚政治的勾心斗角与互相掣肘;既能针对经济困局做迅速反应并且切实有效, 又能避免因特殊利益集团或大选年而随意变更政策。政客总统就是国家问题的所在, 起码是国家衰退的担当者。在前几任总统执政期间已埋下诸多经济问题的伏笔下, 这样的总统不能承担起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责。便会发生严重的扭曲和变异。

综上所述, 任何一种民主政治体制都不是完美无缺的, 美国的民主政治体制也不能例外, 虽然它有着其自身的优势, 但也有着其难以克服的弊端。美国政治制度既包含着现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当今时代特征所产生的共同性, 也具有各国的现实国情、民族特点和历史传统的不同而形成的差异性。美国政治制度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同封建主义政治制度相比其有历史进步性。克服制度本身的弊端, 美国的民主政治制度会为社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参考文献

[1]曾绍谦.美国政治制度[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 1982.

[2]杨祖功.西方政治制度比较[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1992.

3.美国:民主党翻盘 篇三

★ 本刊记者/谭宏伟(发自美国纽约)

在11月7日举行的美国中期选举中,民主党重新夺回了分别在12年前和4年前失去的众议院和参议院多数党的地位。

除了赢得参众两院的控制权以外,民主党在这次总计36个州州长选举中也成功翻盘。民主党籍的州长12年来首次成为多数。纽约的一些媒体分析说,州长虽不能制定全国政策,但是他们比华府更直接接触民众,能够为总统竞选加强政党的草根地盘,并培养未来的全国领袖,这无疑将对2008年大选产生影响。

伊战成为共和党的“致命伤”

选民对伊拉克战争的不满是共和党失败的关键因素之一。美国《新闻周刊》的民调结果显示:在今年的选举中,选民最关心的问题是伊拉克战争,有32%的人把伊战列为第一重要问题。《华盛顿邮报》援引的数据显示:大部分选民认为不值得打伊拉克战争,三分之一的选民认为这是影响他们投票的首要因素。

可以说,共和党从选战开始就一直处于颓势,期间的“口水战”插曲也没有给共和党带来转机。民主党参议员克里在助选拉票中“学习不好就去伊拉克打仗”这句话被共和党抓住把柄大做文章,虽然克里最终不得不道歉,共和党赢得了这场“口水战”的胜利,但并没有赢得选民手中的选票。在中期选举投票前两天前虽然出炉了“萨达姆被判绞刑”这个对共和党的“利好消息”,但是这一被布什强调为“伊拉克民主进程中里程碑事件”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选民对布什伊拉克政策的不满。

而在刚刚过去的10月份成为今年以来驻伊美军死亡人数最高的月份,当月死亡人数达到103人。民主党对美国伊拉政策的批评、改变对伊政策的主张、削减美驻军等主张,使得多数选民倒向了民主党。

有分析认为,“反恐”曾是布什政府在2004年大选中提升共和党选情并取得胜利的一张王牌,而时隔两年,作为反恐前沿的伊拉克战争成为导致其中期选举失败的“致命伤”。

民主党的力量即将显现

大获全胜的民主党将于明年1月开始掌控参众两院,意味着共和党控制政府部门和国会两院的局面宣告结束。也就是说,民主党将主导国会议程,有权举行他们认为必要的听证会,审查各种信息和文件,要求政府官员到国会作证。

分析人士说,民主党可能对于此次选举中令人关注的伊拉克问题最先发威。民主党掌控国会后,可能要减少在伊拉克的驻军,并检讨战争的决策及其过程。而在8日,也就是选举结束的第二天,就有多名民主党领袖敦促布什就伊拉克战争召开两党峰会。民主党12日表示,将在四到六个月内推动美军分阶段从伊拉克撤出。可能出任参院三军委员会主席的民主党议员卡尔·莱文称:“首先要做的是改变伊拉克政策的方向。”

共和党的失败直接导致了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的下台,接替他的是美国前中情局局长罗伯特·盖茨。布什在宣布这项提名时表示,在自己任期的最后两年内,希望有人可以带来新的视角。

对于布什所希望的“新的视角”出现、拉氏在“全新的形势”下的去职,尽管有着不同的解读,但它却是对这次选举结果的直接回应,因为这次刚刚结束的中期选举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布什政府伊拉克政策的公投”,包括对伊政策在内的美国未来内外政策调整是布什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无论是对于输掉选举的共和党,还是赢得选举的民主党来说都是一个考验。

合作的姿态与空间令人关注

布什和即将成为美国第一位女议长的民主党人佩洛希9日在白宫举行会晤,这次会晤更多是代表一种姿态,双方一改此前相互攻击的严厉措辞和咄咄逼人的态度。布什表示“用建设性的方式迎接挑战”。他说,在未来两年的任期里,他将与民主党人通力合作,解决美国必须面对的许多重大问题,寻求共识。佩洛希表示,这次会晤标志两党建立伙伴关系的开始,共同解决美国面临的各项问题。她也表示,我们认识到之间存在分歧,我们会为此而展开辩论。

4.对美国民主政治的思考 篇四

读《如彗星划过夜空》有感

说到老虎,我们有谈虎色变,是因为老虎给我们的印象是很凶恶的、很残忍的,见到它的每一个人,没有谁会是从容不迫,淡定自如的。这个是人们对于老虎的总体形象。那么在今天,如果被问及你对美国的印象时,也就是用几个次来形容美国时,很对人也许会第一时间,条件反射似的、不由自主地会联想到例如自由,民主、现代化、发达······来形容美国这一个世界大国。为什么呢?对于上面体到的两种事物,我们为什么会在主观上对于同一事物就给他们贴上相对类似的标签呢?是因为它本来的面貌就是这样吗?答案是否定的。

林达,是一对美籍华人作家夫妇合用的笔名。夫为丁鸿富,妻为李晓琳,另还有“丁林”、“Dinglin2”等笔名。林达的书,在中国风靡一时,被誉为是介绍美国最好的作者之一。最近看了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作品《如彗星划过夜空》,在此书中,作者以信件的形式讲述美国现实生活中的故事,梳理了美国宪政民主从源头、发展到相对成熟和付诸实践的基本过程。我看了这本书之后也深感自己对美国的民主化过程有了比较详细的认识,深知美国的民主化道路之艰辛,宪政道路的艰辛历程。

通过以前历史课的学习,我们都知道美国其实封建专制文化基本不存在,它没有专制主义的传统,而是由它的根深蒂固殖民文化所取代。因为美国曾经长期是英国的殖民地,后来由于受到大不列颠的严重不公正对待(不平等的税收制度、公民权利的不平等)以及资本主义的萌芽,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受到了觉醒,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13个殖民地联合起来要求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要求独立,并经过长期的斗争,最后取得胜利的过程。在今天,我们都认为美国是世界上第一大国,是经济强国,它宣扬自由、民主思想,维护个人的权益,而且经常抨击世界上不尊重人权的国家,并以维护正义为旗号为世界的自由、人权作出自己的行为。例如对于萨达姆政权的严厉打击,对于中国计划生育的严厉谴责等等,我们先撇开它背后的国家利益关系,其实它以它自身的公开的目的而言,是有其根据性的,并不是无理取闹。因为美国的独立战争经历了8年,他们深知取得自由,实现独立的不易,而且独立之后他们实行的是松散的邦联制度,各邦联有着很大的自主权,相对的比较松散,缺乏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管理和领导国家,特别是南北方之间由于经济基础的不同,阶级的利益追求不一样,美国也于1861到1865年间经历了美国的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主要问题是围绕国内奴隶制的废除问题展开的。北方以工业资产阶级以及新贵族为代表,随着工业的发展,他们需要更多地具有人身自由的工人,而与之相对的南方是以种植园经济为主,代表种植园 1

主的利益,种植园主沿袭以前的传统,对很多的黑人拥有人身自由的支配权,黑人依附于种植园主,没有人身自由。这样南北双方就利益方面发生了极大的冲突,并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并且在林肯总统在位期间,美国内战真正打起来了。南北战争的结果就是双发达成协议,对宪法进行修改,1804年的12修正案整整60年以后,美国又一次增加了宪法修正案,宪法第13条修正案正式宣布废除奴隶制;宪法第14条修正案规定所有公民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宪法第15条修正案规定公民的投票权不受种族肤色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从此以后,“民主”在美国逐渐现代化,并形成在今天每一个美国公民的意识中都有一种自我权利维护的意识,特别是对私有财产的维护是尤为突出的。记得在美国流行着这样的一句谚语:风能进,雨能进,政府不能进。“进”指的是进公民的住宅,没有得到主人的允许,或者非常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政府及任何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不可以随便进入公民的住宅,这是对公民私有财产尊重的表现。对于这一件事,在很多人的眼里也许会是觉得非常不可思议的,但是在他们美国,却普遍觉得那样是理所当然的,是很普遍的意识。这也是反映美国“民主”的一个重要的侧面。

书中也说到一个政府一开始运作,它不仅蕴含着种种潜在的、与权力膨胀有关的危险,还会产生民众膨胀的危险。因此,民主的运作,有许许多多是在宪法上找不到的,同样的宪法和制度,在不同的环境下,遇到的挑战也会不同,在同一个国家,都会在不同的情况下,出现不同的危机。这也是美国建国者们当初担忧的原因。美国建国初期,也就是建国者们自己参与的“精英执政”时期,他们对权力、对共和政府的忧虑,保守、谨慎的风格,成为美国的一个重要的开端,但这里的“精英执政”是指在美国建国初期,非常特殊的、一批具有古典共和主义精神的绅士执政的情况。在1828年,约翰·昆西·亚当斯总统,就是约翰·亚当斯总统的大儿子,在竞选中输给了平民化的安德鲁·杰克逊将军,标志着美国建国初期“精英政治”时期的结束。在安德鲁·杰克逊总统时代,美国的政治生态起了明显的变化,在制宪会议上,把大选举团的产生方式留给了各州。各州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逐步使得大选举团不再由州议会而是由民众产生。实际上是民众在间接选举总统。总统候选人必须通过竞选来让民众了解自己。竞选亮相、拉选票,成为民选官员的必备功课。到林肯总统上台的时候,民主化已经基本完成,美国从立国初期的精英政治彻底演变成一个现代民主国家。没有一个政治制度从他产生的时候就已经是很完善的,它必须经过在实际的运作中发现问题,并且不断修正、改进的过程。只有发现不足然后不断地改善才是一个制度发展的根本动力,否则终将会因为不合时宜或者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被摒弃。看到这里,我就联想到了我们国家的制度,我们个人觉得我们都是缺乏竞争的,特别是比较重要的国家领导人的选择,基本

上都是由一个中央集团——党中央,首先拍板决定,然后再形式上进行选举的方式产生国家领导人的过程,这个过程毋庸置疑是可以简化很多手续,可以比较集中选票,有利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管理,以及地位的巩固,但是并不能真正地体现民众的直接意愿,说白了,实质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这与我国的国家性质是相冲突的。这个不能体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做主这些原则。而且另一方面,缺乏竞争是很恐怖的,因为它很容易导致权力的腐败,以及不能真正地实现民主,公民没有真正的意愿表达的途径的情况下有可能会对执政党以及相应的国家机关产生不满情绪,这样也会影响相关机构政策的实施,最终可能会对社会的稳定,国家的整体发展产生比较深远的负面的影响,而这些都是我们所不愿意看见的局面。而美国在这方面相对于“民主”这一概念是做得比较好的。然而如果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细细想一番,其实也不能把我国的这种选举国家重要领导人的选举方式贬得一无是处,其实这些选择无一例外都是结合自己的国情,在长期实践中比较符合本国国情的制度,是有它的可取之处的,不可以一味地推崇外国的国家管理机制而盲目地否定自己本国的制度,这是不可取的,也是严重错误的观念,但是我们对有利于我们自身建设的制度是要抱着虚心学习、借鉴的态度的,只有这样才可以集众家之所长,不断地完善自己。

书中说到的我比较印象深刻的还有一件事,就是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反越战运动中,《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媒体在披露所谓“五角大楼秘密文件”的事件中,凭借宪法权力,与当时的美国政府当局抗衡的故事中,涉及的有关新闻自由与政府的机密发生冲突是该如何抉择的问题。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斗争,最终是由最高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伯格简短地宣布了一条未经签署的最高法院法令,这是对新闻界有利的命令,宣布解除对《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有关发表五角大楼秘密文件的禁止令,也就是报纸取得了胜利。这表明了美国是是注重新闻自由的,而且他们也意识到新闻自由对于一个国家的国家机关以及国家公职人员所起到的监督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它可以作为一种很重要的监督力量,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这对于美国的民主也是起到一种极大的推动力量,是美国民主得以不断完善、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于新闻自由,我觉得我们中国是做得比较欠缺的,因为据有关认识都透露,有很多事情,特别是一些比较负面的问题,政府都企图把它压下去,本着让越少人知道越好的原则,但是即时鸡蛋是那么的精密无缝,但还是可以孵出小鸡,这就说明了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逃得过群众的眼光的,有些事情其实你越刻意去掩饰效果往往会适得其反,越得不到掩饰的效果,反而会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并且政府也肯有可能会因此而公信力下降,得不到民众信任的政府是很悲哀的,它是政府处事方式严重失误的结果,最终也是不利于社会的的稳定与和谐的。我所说的其实是事实,不存在抨击政府的过激观点,只是看到美国不由自

主地与本国的世纪情况作了小小的比较,说出来心里的一些想法罢了。同时我的感性的一面又深感理解政府的做法,因为毕竟就像藏独分子、**·喇嘛等等煽动反动分子等事件大规模地肆意报到,由于一部分公民的素质比较低,容易受到鼓动,导致可能会引起更多潜在反政府思想的组织或者个人联合起来,扰乱社会治安,引起更大的恐慌,人民生活不得安宁,这也将会成为影响国家发展的头等大事。但是群众最基本的知情权还是应该有的,就是希望政府可以相信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不需要刻意地去隐瞒事实或者刻意地去美化谁、丑化谁,而是应该相信群众的辨别是非的能力,相信群众是可以做到理性对待的。这样的政府才是人民想要的政府,我觉得这样更能够得到给多的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5.美国式民主制度的成因 篇五

关键词:美国式民主;政治文化;契约

美国的政治制度是在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资产阶级革命中确立起来的,因而具有鲜明的民主意义。又经过无数调整与变革,已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稳定和成熟的国家管理体制,其中许多构成要素与变革经验,对我们不乏启示与借鉴作用。但如果就此认为美国式民主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制度,是所有的国家必须模仿的榜样,还有点儿言过其辞。因为美国式民主所以发展到今天这种状况,是有其背后原因的。本文试图从以下三点进行分析:

一、美国的移民政治文化对政治制度的影响

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美国居住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主要族裔群体,而且,美国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自认为是“熔炉”,“美国是上帝的坩锅,一个伟大的熔炉,欧洲各种族得到冶炼和重铸。德国人和法国人,爱尔兰人和英吉利人,犹太人和俄国人——都来投入上帝的坩锅中吧!上帝在制造美国。”在移民狂潮的吸引下,向往独立、追求民主、勇于创新、敢于探险等具有上述性格的人来到了北美大陆,聚集在一起,在新的起点上开始了新的命运。

(一)个人主义与集团主义

富兰克林最初提到了实用精神,就是提倡个人主义道德。他认为中世纪的封建教会道德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防碍了资本主义的自由成长,而个人主义正符合资本主义自由贸易的自由主义的经营方式。美国人相信个人竞争,承认每个人都有权利来满足个人的意愿,个人奋斗的目标就是获得成功。因此,美国人把这种价值取向又称为个人主义价值观念,认为个人竞争,满足个人是美国人占主导地位的行动哲学。这种个人主义反映在政治制度上就是有意的造成多重性制度。美国的民主制度设计不是以效率为目标,而是以保障自由为目标。

共和国离不开关心公共利益和以参与公共生活为幸福的公民的存在,他们把责任与承诺放在个人利益之上,这就是一种集团精神。早在清教徒的圣约思想中,就意识到理想的、垂直的、与神之间的圣约重要性。如果做不到这些,就意味着圣约的破裂,上帝将会惩罚人们,如果人们做到了团结、相互关心,上帝就会实现他的赐福应许。因此,美国著名学者R·贝拉说,“提到一种超政治的权威,提到高踞政府之上,其目的成为判定政府的标准且惟有以其为根据政府只存在的正当性方能得到证明的上帝,便成为美国政治生活的一个永恒的特征。”

(二)多元主义与契约精神

美国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不断容纳和整合外来文化的过程。美国的土著居民是印第安人,而印第安文化并没有成为主流文化,美国的主流文化是外来文化与文明在在全新的大环境中酿成的,其文化的原精神具有鲜明的欧洲性,但绝非欧洲文化的翻版。美国文化是开放的文化,其间几乎可以毫不费力地追寻到世界各种文化的因子。在这里,“融入”绝非完全失去原有的特性,从而消失了自己,而是在保持自己的传统与文化的前提下,积极适应北美大陆,使自己成为北美大陆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由于美国没有封建主义的羁绊,美利坚及时地从英殖民者手中解放出来,加之地处两洋之间的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等,美国多元文化得以迅猛发展,现代美国神话才得以诞生。

6.读书笔记之论美国的民主时辛 篇六

读书笔记之论美国的民主

《论美国的民主》不是一本教科书性质的书籍,比较容易读,很适合当代大学生作为课外读物,曾涨自己的见识。

《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是托克维尔目睹了1830年的七月革命,因与家庭发生政见分歧,他与好友古斯塔夫.德.博蒙商定,借考察美国监狱制度之名,去美国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运用。1831年,他们在美国游历了九个月零几天,访问了上至美国总统,下到街头报童的美国各阶层人民,这一游历使他完成了成名之作《论美国的民主》。

本部著作的学术意义在于:一方面它是世界学术界第一部对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著作;另一方面它是第一部论述民主制度的专著。托克维尔在这部著作中阐述了他的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他对平等与自由的关系的观点。此外他还在这部著作里提出了一些极为著名而且后来果真应验的社会学预测。比如,关于资产阶级民主的前途的预测,关于美国北方和南方将来可能发生战争的预测,关于当时尚属于墨西哥的得克萨斯将来必被美国吞并的预测;尤其是关于美俄两国将要统治全球的预测,引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研究托克维尔的热潮。卡连斯基称他为未来学的奠基人,是不无道理的。

本书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他说:“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他对两种制度进行比较时说:“民主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公民之中的多数虽然可能犯错误,但它没有与自己对立的利益。贵族的法制与此相反,它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

我们可以从本著作的基本思想来分析概括一下托克维尔的基本观点:

(一)现代性的挑战

现代性问题是经典社会理论的主题,托克维尔把现代社会看作是贵族社会被摧毁以后所形成的民主国家。他所面临的现实是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化(平等化)趋势,而他所最珍视的价值则是自由。同时托克维尔也看到,民主的社会状态隐含着对自由的巨大威胁。于是,他的基本问题便是如何在不可避免地到来的民主时代守护自由。民主国家带来了人们身份的平等,但也使人的自由和独立受到威胁。托克维尔常用“不安的心灵”来描述现代人类的精神状态及其品性。托克维尔认为正是这种不安的心灵蕴藏着人们对民主的追求、对革命的向往和关于个人主义的思虑等多种现代性生成和发展的最隐秘的动力。由于对“心灵”的关注,使托克维尔常常将历史的描述与心理的分析结合起来。尽管托克维尔未用过现代性一词,而常用现代的人格来指代,但他笔尖所蕴涵的思想和激情都全部围绕着这一后人称为现代性的社会变革过程而展开。从文艺复兴到法国革命等诸多现代化事件中,托克维尔关注着动荡着的人类心灵的现代性及其困境,他说到:“在平等时期,每个人自然是孤立无援的。他们既没有可以求援的世代相传的朋友,又没有确实能给予他们以同情的阶级。他们容易被人置之不理,受到无缘无故的轻视。” 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贵族特权被取消,身份平等使人们愿意从“一己的理性”来亲自思考个人的命运,而不愿盲从人类之外的权威。这使人们失去了贵族时代的团结和对崇高思想的追求,而屈服于多数人的舆论和个人对安乐的无限度的追求,由此造成了在日趋平等的现代社会中,个人反而陷入了失去独立和自由的困境。现代性的最大挑战在托克维尔看来恰恰就在于,现在每一个人都要求被作为平等的个体来对待,欧洲旧式贵族自由主义不再能适应民主时代的原因也就在于它以“不平等的自由”为基础,即自由只是少数人的特权,而非每个人的权利。而“民主时代”即现代的根本诉求恰恰在于它只承认“平等的自由”,即自由必须是每一个人的自由,而且这种每个人的平等

权利日益成为人们在一切领域一切方面的诉求。可以说对现代性困境及其对出路的寻求正是托克维尔政治思想的起点,这一起点使托克维尔超越了同时代各种政治思潮,尤其是法国的各种思潮。也使他的研究方法和写作风格独树一帜。

(二)民主及其暴政

1.民主的危险:多数的暴政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说道:“美国是世界上研究笛卡尔的学说最少,但却实现得最好的一个国家。” „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是身份的平等,或者说是民主的社会条件。“身分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以为一个源远流长的社会运动能被一代人的努力所阻止,岂非愚蠢!认为已经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和有钱人面前退却,岂非异想!在民主已经成长得如此强大,而其敌对者已经变得如此软弱的今天,民主岂能止步不前!” “民主”这一概念在托克维尔那里是模糊不清的,“他基本上是把“民主”这个词看成是社会的各个方面走向平等的趋势的同义语”。在这一条件下,“一统的思想”、“习惯的束缚”、“家庭的情况”、“阶级的观点”均被打破,社会由无数个游移不定的原子组成,“每个人都力图自理,并以凡事都有主见为荣,人们之间的联系只是处于利害关系,而不在依靠思想,而且可以说,人们的见解已经只不过是一堆智力尘埃,飘散四方,再无法收拢和集结在一起。” 但是这种“智力尘埃”并不会造成智力权威的真空和无政府状态,托克维尔认为由于个人的理性限制,“不管到什么时候,在智力和道德世界都要有某种权威存在,权威的所在处可能变化不定,但他必须有其所在处,个人的独立性可能有大有小,但它决不是漫无节制的,因此问题不在于了解民主是不是有智力权威,而只在于知道这个权威的所在处和他有多大的力量。”

2.以民主的名义:平等的奴役

在一个社会里追求政治平等有两种,每一个公民都有权,或者都没有权,两者都有可能。要么是平等的自由,要么是平等的奴役。多数决定的原则符合平等的原则,一旦多数人的权力成为决定一切的权力,这时虽有民主,但却没有自由。多数人呼唤平等自由,一旦得不到,他们便呼唤平等的奴役。民主与专制是相对立的,但在民主中隐含着平等主义的倾向,这又带来了泯灭个性的危险,产生多数人的专制。这种专制主义的特征就是否定自由。

在这种专制下,人是平等的人,每个人都对他人命运漠不关心,每个人都独自生存,除了家人外,不再关心祖国,而整天追逐他们心中所想的小小的庸俗享乐。公民在统治者的庇护下很少或不太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每个公民逐渐失去自我活动能力。平等使人养成接受这一切的习惯,甚至把这一切视为恩惠。“统治者就这样„„将手伸向全社会。它用一张其中织有详尽的、细微的、全面的和划一的规则的密网盖住社会”。它只让人消沉,却并不直接折磨人,它甚至有着自由的外貌,甚至在人民主权的旗帜下建立起来。这种具有监护性质的,无所不能的、但要由公民选举的单一的权力机构使中央集权与人民民主结合起来,公民似乎能忍受这种束缚,但这种专制却限制和压制人,使他们精神颓靡、意志消沉和麻木不仁。托克维尔看到民主专制下的人格尊严的丧失,而这也是他最为忧虑的现代人的境遇。这正成了卢梭所言的,“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托克维尔真正崇尚的是自由,自由是民主的目的。民主不是与自由同等重要的目的。民主更不仅仅应该是多数人的统治。

(三)革命的目标与实际结果

法国大革命是现代性诞生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历史事件。法国革命抛弃了传统,实现了最彻底的革命,但是革命要实现的结果却遥遥无期。在世界各地,“大革命成为举世瞩目的事件;它无处不在各国人民心中产生一种隐隐约约的新时代即将来临的概念,—种变革与改良的朦胧希望。”而这种大革命在托克维尔看来并不意味着真正的推翻一个旧制度,建设一个全新的制度。大革命的精神是自由,目标是民主,有如大革命的鼓吹者以博爱为原则,目的却是想使人平等一样,最后的结果就是人民主权名义下的民主专政,也只有这种专政形式才使一切人同时获得了平等——成为拿破仑统治下的平等的奴役。革命的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发生了巨大的反差,这种反差极具讽刺意味,他的资料考证恰恰证明,正是在改革中,而不是在腐朽中爆发了革命。于是他更侧重于从精神的意义上指出:“法国革命是以宗教革命的方式、带着宗教革命的外表进行的一场政治革命。”

托克维尔认为革命是现代人在失去宗教信仰的常态以后,为获得心灵虚假的安全、自由和伟大而试图在理性主义的支配下寻求社会政治层面的剧烈变革的心理趋势。在革命的导引下,“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在短期内多次更换元首,改变舆论和法制,其人民终要染上喜欢变动的爱好,并对以暴力迅速进行的一切变动习以为常。„„由于关于公正和道德的通行观念不足以解释和论证革命每天都在创造的新鲜事物,所以人们便、去追求关于社会效益的原则,创造关于政治的必要性的理论,„自愿地习惯于心安理得地牺牲个人的特殊利益和践踏个人的权利,以期最迅速地达到他们所设想的一般目的”。个体有限性和独立性被抹杀,神化的人被政治化,革命的思想和习惯成为现代性最具实质意义的表现。

(四)自由的实现

面对多数人的暴政,托克维尔最为关注的是如何使人自由,尤其是在民主国家。他认为,“民主的社会状态隐含着对自由的巨大威胁。”于是,他的基本问题便是“如何在不可避免地到来的民主时代守护自由。” 在托克维尔看来,现代性带给人类的是分裂、孤独,虽然不可阻挡,却可以寻求办法来重建自由。这有两个层面:一是个体层面,二是社会政治层面,前者需要有宗教信仰支撑,后者需要公共精神培育。

1.个体层面:宗教信仰支撑

托克维尔认为宗教信仰是人类主要构成因素。“人的任何行动,不管人认为它有什么特殊性,几乎都源于他对上帝、对他与人类的关系、对自己灵魂的本性、对自己的同类应负的义务所持的非常一般的观念。„„如对这些基本问题持有怀疑态度,就将使自己的行动听凭偶然因素的支配,也可以说是任其混乱和无力。” 托克维尔认为:“人要是没有信仰,就必然受人奴役;而要想有自由,就必须信奉宗教。

托克维尔认识到,民主时代比任何时代更需要宗教信仰的支持,否则必导致民主的暴政。“在法国,我看到宗教精神与自由精神几乎总是背道而驰的;而在美国,我却发现两者是紧密结合,统治着同一国家的。我想找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的愿望,与日俱增。” 然后他发现在美国社会宗教能够兴盛的一个原因是在美国,宗教只管宗教方面的事情,宗教事务与政治事务完全分离,所以人们可以容易改变旧的法律而不触动旧的信仰。

2.社会层面:公共精神培育

在社会层面,托克维尔主张一种公共精神的培育。在民主国家,个人处于孤立、冷漠、软弱的原子地位,彼此除了利益和权利的纠结和冲突外,并无更深层次的关联。如何修正这种破损?托克维尔认为要恢复人的社会性及“公共精神”,他把目光投向了市民社会。

(1)社会中中间权力的缺乏

以前贵族社会存在“领主特权,城市自由和地方行政权”以及“贵族私人和团体”,正是这些中间权力用责任和义务原则将其统治下的每一个人熔铸在一个等级制社会有机体中,使它得以免于来自于一个最高权力当局的干预和压迫,在避免大一统中央集权的同时,获得“贵族式自由”。这样自由得以最大限度的保持。“在贵族时代保障个人独立的最大原因,是君主不独揽治理公民的任务。他把这项任务部分地交给贵族的成员,所以中央政权总是分权的,从不全面地和以同—方式管理每个人。” 托克维尔认为平等导致中间权力的消失,这种行政上的中央集权把社会原子化为个个孤立的个人了,即在社会中铲除了作为中介组织的等级和结社,因而在没有市民社会的情形下使个人直接地暴露于国家的权力,这样,个人就形不成民间的力量,也就难以对国家的权力构成有效的牵制。民主政治建立在介于个人与国家

之间的独立组织和社会集团的存在的基础之上。若是没有社会中介的存在,统合的则是“公共意见”就会出现独裁或集权政权。

(2)原子式个人主义的漂泊无助

托克维尔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唤起和培育公共精神。他认为个人主义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它使每个公民同其同胞大众隔离,同亲属和朋友疏远。因此,当每个公民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小社会后,他们就不管大社会而任其自行发展了。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虽然不同于利己主义,但“个人主义首先会使公德的源泉干涸,久而久之,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 当审视现代社会发展时,就会觉得现代社会的发展更加深刻、彻底地印证了托克维尔对个人主义的评判。现代社会仍然处于从封闭社会到开放社会的过渡,每个人都面临个人决定。

他认为个人主义是民主主义的产物,并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而发展。在本质上却又与专制政权有着内在的亲和力。他说:“专制在本质上是害怕被统治者的,所以它认为人与人之间的隔绝是使其长存的最可靠保障,并且总是倾其全力使人与人之间隔绝。在人心的所有恶中,专制最欢迎利己主义。只要被统治者不互相爱护,专制者也容易原凉被统治者不爱他。专制者不会请被统治者来帮助他治理国家,只要被统治者不想染指国家的领导工作,他就心满意足了。” 正因为这一点,托克维尔认为专制所造成的恶,也正是平等所助长的恶。在这样的时代,托克维尔认为人们最需要的是自由。如何构建这种自由,托克维尔认为不需要靠恢复共同的等级和贵族。他说:“问题不在于重建贵族制度,而在于从上帝让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民主社会的内部发掘自由。” 托克维尔指出:“在民主国家里,全体公民都是独立的,但又是软弱无力的。他们几乎不能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事业,其中的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人来帮助自己。因此他们如不学会自动地互助,就将全部陷入无能为力的状态。”

(3)市民社会

7.民主美国 篇七

一、走入困境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

但在这个探索和实践过程中,部分村庄也出现很多亟待解决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其中首要问题就是村委会和农村党支部之间的矛盾,即“两委”的矛盾。1998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享有管理村务的一切权力,同时还规定:村级党组织是农村基层的领导核心。这种规定虽然在总体思路上无可厚非,但是却为“两委”的矛盾埋下了制度安排上的根源。在实际操作上,这种矛盾体现在多方面:一、村委会和党支部关系不明确,很多地方出现“以党代政”、“党政合一”的情况。二、村委会与党支部斗争激烈,争做“一把手”。三、村委会和党支部互相推诿责任和村中事务,造成当地管理松弛,社会秩序混乱。其次,基层组织的选举中贿选或者暴力干涉等有悖民主精神和自治精髓的行为频现。再次,农村宗族势力和利益集团对农村自治的挑战和威胁。此外,很多农民的自治意识、参政意识以及民主意识淡薄,思想意识落后,对村委会选举等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部分农村干部受“官本位”以及“当官发财”的传统思想影响严重,权力寻租现象严重。

这种种新问题和新情况都不约而同的导致一个无序的、无效的农村社会管理局面。

二、美国城市经理与走出困境的设想

我们首先把农村自治的实施状况粗略地分成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对于自治制度实行很顺利、农民参政意识高涨的村庄,继续稳步推行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以保证其健康有序的发展。第二、对于自治制度实施较顺行,农民参政意识正在萌生的村庄,可以尝试通过创新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的途径探索新思路。第三、对于自治制度实施不顺利,农民参政意识淡薄的村庄,应该积极探索新途径和新思路,以期尽快走出困境。

新中国成立以来实行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更多地是从制度层面上赋予其民主价值和民主实践的基本通则,它更多地关乎价值理性,即民主制度本身的构建,而忽视了其工具意义,即运用它能否在民主实践的基础上有效地管理农村。

基于以上几个层次的考虑,笔者认为,大胆引进美国的城市经理制或许是把农村从基层民主自治的问题困境带出的有益探索之一,其鲜明的企业化、专家化、科学化管理特色可能是解决农村自治有效性问题的良策之一。

美国城市经理制确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市政改革时期。它主要效仿当时成功的大企业管理体制——董事会经理制。城市议会即相当于企业董事会,城市经理即相当于企业的经理,并且通常是教育背景、从业经历、管理能力的行政管理专家。其实施要点是,首先由民选产生市议会(通常是5—9名),市长是议会中一员,不享有超出其他议员的权力,仅是名誉职务。市议会产生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经理并将所有行政管理权赋予城市经理,城市经理由市议会任免,向议会负责,由议会视其政绩确定其任期。

但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主要在以上自治制度的实施状况层次中第三个层次大胆尝试,可以考虑在第二个层次中适当借鉴。二、它只是在原有的制度安排上在实践层面的补充,实际操作坚持以国家相关规定和制度安排为最根本依据。三、各地应因地制宜,切不可其生搬硬套。四、最初尝试可能不会达到预期的目标,要通过不断的修正和调整。其具体实践说明如下:

第一,由村民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村委会成员中得票最多的委员任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只是名誉职务,只是村委会的名义上的代表,不享有特权。由选举产生的村委会面向社会招聘村庄经理,赋予村庄经理管理本村庄的权力同时对村委会负责,其薪酬和任期由村委会根据其业绩决定,村庄经理要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由他任命管理人员负责村委会下设各部门的工作,有些村庄事务简单可直接由村庄经理直辖一切村务。村庄经理与村委会相互制约,各司其职。

第二,理顺村委会和党支部的关系,理顺二者关系也就是要正确理解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之间的关系。党支部最基本的社会政治功能应立足于代表绝大多数村民的意志和利益间接管理村内事务,在权力有限的前提下强化其对村委会和村庄经理的有效监督,工作重点应放在协调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贯彻和落实而不是执行。

第三,村委会委员的选举方式也应尝试仿效城市经理制,谨慎采用在一村之中采用海选的方式,笔者认为海选的方式更容易受宗族势力和贿选等行为影响。

第三,开办面向普通农民和村庄经理及工作人员的两类培训班。面向普通农民的培训班着重在于提高村民的政治意识、思想文化素质、科技致富能力等。面村庄经理及工作人员的培训班应把着眼点放在提高工作能力上和道德品行上。力求给农民和农村干部都来一次“精神革命”。培训班的工作纳入村庄经理的日常工作中,这可以保证这种培训形式的长久性和有效性。

第四,村庄经理还应积极地、有选择地把现代科学技术运用到农村事务的管理上。借鉴不断创立的新的政治技术,力求高效完成管理工作。

对于第三层次的村庄来说,这种实践相比以前有着明显的积极意义:

首先,这种设置和安排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管理的有效性问题。经理制更充分地体现了企业化管理原则,他可以把现代企业的有效管理经验带到农村的社会事务管理中。村庄经理与原来的村主任不同,村庄经理相对于村委会来说,他只是一名“雇员”,村委会随时可以宣布解雇这位不称职的员工。而原来村委会主任则不同,在现实操作中,村委会不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村主任,村主任极易受“官本位”思想影响,凌驾于村委会之上或者怠慢管理工作的情况,而这两种情况都削弱村务管理的有效性;村庄经理只对村委会负责受其监督,而民选的村支书往往在私利的驱使下热衷于同上级党委和政府或者同级党支部书记打好关系,忽视绝大多数的村民利益。

其次,主张党支部对村内事务实行间接管理,并不是在排挤党的领导,相反是在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基层组织从村内的繁杂琐碎的事务解放出来,更好地把握农村社会发展的大局,全面规划农村工作。它不仅理顺了村委会和党支部的关系,还有效地加强党在基层的组织力量,增强了村庄经理处理好村庄事务的现实可能性。

再次,经理制可以有效地打破地方宗族势力对村委会的垄断和控制。这种打破首先是在村委会委员的选举上,即使大的家族在村委会占据了委员的多数席位,但是具体的事务处理是由招聘而来的村庄经理具体实施,由某个占多数的大家族实力不可能频繁的更换村庄经理。其次,掌握村务管理权的是公开招聘的经理人员,宗族势力难以深入这种企业化的模式中。

这种探索的实质在于力图借现代企业管理的利剑来斩除我国农村基层自治中种种弊病,在这一过程中,农村的管理过程会更加关注本地区的发展和本地居民的生活,这是最重要的意义。

三、结束语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进步运动的蓬勃发展、公共管理新理念的出现、企业管理理念的普及,城市经理制得以确立。在高速发展的中国,同样可以大胆地标新立异,大胆地进行试错,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我国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满足广大农村的发展需要。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具有鲜明特点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不断出现的问题日益把农村的自治实践带入“死胡同”,在新形势下积极完善我国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对实现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借鉴美国城市管理的成功经验大胆探索我国农村基层自治的新途径、新思路。

关键词:农村基层民主自治,问题,美国城市管理

参考文献

[1]孙建军:《美国城市经理制的初步确》,《兰州商学院学报》,2004年10月。

[2]邱吉顺:《农村基层民主自治首要矛盾解析》,《理论界》,2005年11月。

8.美国推动中东民主的目的 篇八

2009年开始执政的奥巴马政府坚持推进中东的民主改革,但面临着非常不同的情形,布什政府在中东特别是伊拉克的表现已经让美国在中东的形象大受影响,奥巴马政府在中东采取推广美式民主的机会比起布什政府时期来说,要少得多,受到更多限制,相应地,奥巴马总统采取了根本上不一样的方法来推广,以逆转美国在中东面临的不利趋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奥巴马已经改变布什政府以武力为后盾,自上而下强行推动美式民主的方法,采取在推动的同时,将民主目标与美国在中东的国家安全战略关联的方法。2009年奥巴马在开罗的演讲虽然称“美国坚信一国政府应该反映该国人民的意愿”,但也同时认为“一国不应该将自己的政治体系强加于另一国”。奥巴马政府不放弃在中东各国推进民主化,推动市民社会的发展,同时采取更为务实和灵活的做法,区分不同国家情况,来推动中东的民主化进程,并要保证美国的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不受影响。

2011年初开始的中东革命被美国媒体称为“阿拉伯之春”。这种普遍发生在中东阿拉伯各国的自下而上的革命运动已经推翻了多个中东北非的专制政权。开始时,美国对这场革命似乎准备不足,面对埃及等国的变局,陷入了传统的两难境地:支持现专制政权与美国支持和推动民主的战略目标发生冲突,支持反对派的话又可能让美国的传统重要盟友陷入动乱,危及美国的战略安全目标。经过权衡后,奥巴马没有将中东民主化与美国在中东的重要安全战略利益对立起来,而是采取了现实的做法。奥巴马政府充分考虑了美国资源和能力的有限性,认为美国不可能在中东所有发生变局的国家都进行军事干预,而采取了比较现实的做法,针对各国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做法。在埃及和突尼斯,奥巴马政府评估了原专制政权面临的形势后放弃了对他们的支持,转而支持代表新兴社会力量的新政权,保持了与埃及和突尼斯新政府的关系;在巴林,美国却采取了相反做法,没有支持反对派,因为巴林的美军基地可能会受到很大影响,而且沙特阿拉伯对美表示巴林对它的利益很重要,美国犯不着得罪它在中东最重要的盟友;在利比亚,美国支持了北约的军事行动,取得了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没有冒进。通过这样—些实际可行的行动,奥巴马政府支持了一些国家发生的民主进程,而对一些可能影响美国重大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国家则没有将民主化的目标放在优先地位。通过这些现实做法,奥巴马政府正在试图恢复美国在中东的信誉。

“9·11”恐怖袭击之前美国在中东的民主推广

以推广美式民主为目标的理想主义外交政策理念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在现实的国际环境下,经常与美国的战略和国家安全利益,保持地区稳定,获取经济利益等更为实际的目标发生冲突。

从中东地区来看,随着美国在二战后发展成为世界超级大国,它在全世界支持和推广美式民主的力度也更加强了。但在冷战期间,国家安全和与苏联的全面竞争是美国生死攸关的重大利益所在,反苏是外交政策的核心目标。当时美国政府中东的政策目标是促进稳定和防止共产主义苏联扩大影响,保证世界石油供应,为该地区的唯一民主国家以色列提供安全保障。美国主要的阿拉伯盟友的政治安全和国内稳定是美国政府实施其中东政策的重要依靠,美国依赖这些盟友的帮助,不寻求在中东推广民主化的目标,极少对中东的极权国家施加民主化的压力,中东的民主化只能是一个遥远的长期目标。卡特政府的人权外交和里根政府的推动自由的外交政策也不得不服从于美国保持稳定和反苏的最高战略目标,常常做出妥协。

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的解体,冷战宣告结束。在许多人看来,冷战的结束是美国为首的民主制度最终战胜了苏东集团的专制政权,因此,冷战结束后的一段时期内,民主化成为克服发展中国家一切社会与政治弊端的灵丹妙药,向外拓展和推广美式民主成为冷战后的克林顿政府对外战略的三大支柱之一,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场民主化浪潮。

民主化的浪潮也冲击着中东各国。在美国的推动下,中东许多国家开始了有限的政治和经济改革。阿尔及利亚、埃及、黎巴嫩以及约旦等国有限地开放了政治进程,甚至沙特阿拉伯与科威特这样的君主制国家也试图通过扩大政治参与,扩大王室的统治基础。美国推动民主化的目标与美国在全世界支持和推广民主的长期目标一样,就是要在中东地区建立美国式的民主政权,实行有效的统治,铲除仇视西方的极端主义及其滋生的土壤,达到中东地区的长治久安。然而,冷战后中东的民主化却为以反对现政府、反美国为主要政治诉求的伊斯兰主义者提供了以合法方式参与政治进程的机会。阿尔及利亚等国民主化政治实践所提供的启示是,如果中东各国举行自由、公正的选举,伊斯兰主义将无可避免地成为政坛的主导性力量,使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在中东地区传统的政治盟友与既得利益面临颠覆性挑战。在这种现实面前,美国在中东地区推动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决心与信心受到很大阻遏。而中东各国的统治者从来都不是政治变革的积极推动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中东国家自上而下的改革只是一种求生战略。因此,当来自美国的民主化改革压力趋于缓解之时,中东国家的有限政治变革也就暂告结束。

布什政府的大中东民主计划

冷战结束后的民主化浪潮只在整个大中东地区泛起了丝丝涟漪,产生的影响有限。可以说,直到21世纪到来之前,大中东地区的政治体制和经济结构没有发生什么重大变化,美国在整个穆斯林世界促进民主的努力处于停滞状态,并且不完整。

“9·11”恐怖袭击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战略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将打击恐怖主义列为美国国家安全首要任务的同时,布什政府以及整个美国社会都对“9·11”恐怖袭击的发生原因进行了深刻反思,在布什政府看来,中东国家普遍存在的政治专制、经济失败和文化落后是恐怖主义产生的主要原因。个人或家族或者单个政党对国家权力的垄断构成了大部分中东国家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在这种威权主义政治架构下,政治专制、经济社会普遍落后、人民缺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和人身保障,伊斯兰传统宗教与文化占据压倒性影响。这种现状滋生了极端主义,极端主义的发展则演变为恐怖主义活动。在这样的逻辑和推理判断下,布什政府及其主要成员多次强调,正是由于中东地区专制统治长期没有民主化,使得这一地区成为了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温床,对美国构成了巨大威胁。因此,“反恐战争”的核心是要构建民主体制,只有建立起自由、开放和民主的政治制度,才能根除恐怖主义对美国乃至全世界的威胁。在这样的思路下,中东地区民主化又一次成为美国朝野的核心话题之一,“现在我们站在第四波民主化浪潮的边缘。因此,美应通过扩展美式民主,来实现‘大中东’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布什政府出台了推进中东民主化的大中东倡议,将中东民主推广作为其国家安全的首要任务,坚信更大的政治自由能够削弱伊斯兰极端主义和

伊斯兰教化。

从2002年开始,美国务院政策规划办公室主任的理查德·哈斯、国务卿鲍威尔、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赖斯,副总统切尼,总统布什多次在各种场合阐述了通过扩展民主来改变阿拉伯——伊斯兰社会,进而重塑中东地区秩序的思想和政策主张。2004年6月,美国在八国集团会议召开之际推出了“大中东倡议”,即在整个大中东地区,包括22个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以及土耳其、伊朗、巴基斯坦和阿富汗,推行美式民主,实行一系列政治、经济、外交、文化的全面变革,以美国的价值观念来遏制、淡化伊斯兰教的影响,从根本上铲除滋生恐怖主义的温床,把大中东地区融入西方社会。

美国大中东倡议的政策目标远不止于在大中东地区推动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更多地是为了铲除伊斯兰国家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从根本上改善美国的安全环境。美国的中东民主计划也还有实用主义的一面考虑。美国的中东政策必须包括对石油供应和作为战略要冲的中东的安全和稳定的考虑。可以说,美国在该地区的核心利益之一是防止敌对势力在政治和军事上主导该地区,从而影响该地区的石油生产和流动。如果中东民主化的计划目标得到实现,这个核心利益当然就不成问题了。

大中东倡议代表着是美国对中东政策的一场革命。美国传统的中东政策是保证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战略安全利益和保障石油供应是最高目标,因此美国必须保证传统盟友如沙特阿拉伯、埃及等国的国内稳定,推动中东和平进程。布什政府的大中东倡议则将美国在中东建立民主制度这个长远目标排在了优先位置,急功近利式地采取自上往下的方式,力压中东各国政府推动民主化,不顾可能对美国在中东的战略安全利益造成的负面影响。为了实现这一政策目标,美国把中东和平放到了一边,断言持久的和平有赖于建立民主制度,批评巴勒斯坦领导集团腐败、专断以及与恐怖主义有联系,转而要求巴勒斯坦建立民主的政治体制;为了实现民主化的目标,美国不惜以战争手段更替伊斯兰世界的敌对政权,伊拉克正是这场史无前例的变革的起点,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就是要在中东的心脏地区树立一个美式民主的样板。

中东民主化的目标是一个长期的远景目标,实现它至少需要几十年时间。然而,在布什政府第一任期把持着外交政策主导权的新保守派们认为,在伊斯兰世界一种活跃的反民主思想正在增长,这就是伊斯兰激进主义,美国有迫切的理由去支持温和的穆斯林反对激进的伊斯兰主义,防止后者在那里掌权。为此,必须用包括广播、文化交流、经济援助、间谍活动在内的一切手段来实现这一目标,必要时不惜动用美国的武力。他们认为,入侵伊拉克会有风险,但收益却是巨大的,最大的效益就是引发中东地区民主化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从2004到2006年,在布什政府的压力下,中东各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民主改革,巴勒斯坦、伊拉克以及阿富汗成为美国力压的重点。美国直接军事干预下的伊拉克与阿富汗建立起了民主政体形式,按照美国民主的模式,进行议会选举;黎巴嫩等国兴起了以要求更大政治改革、扩大政治参与的示威游行为特征的“革命”;在巴林、埃及等国举行的议会选举中,一些宗教政治力量和反对派政党赢得不少议席。然而,与十年前中东有限的民主改革一样,一些具有浓厚伊斯兰教色彩的反美政治力量通过合法手段在各国议会选举中扩大了政治权力,美国的中东民主化战略再次催生了反美力量的发展。在2005年的议会选举中,具有浓厚伊斯兰教色彩的埃及穆斯林兄弟会议席大幅增长,从原来的15个席位攀升到88个;2006年一直被美国视为恐怖组织的哈马斯在巴勒斯坦得多数席位,取代了法塔赫,成巴勒斯坦执政党。这两个中东关键政权的变动尤其让美国人感到极大受挫和不安,美国压迫中东各国进行民主化改革的决心和行动显著下降。这样,中东的民主改革再次重复了冷战结束后90年代的情形,以同样的方式结束。布什政府的大中东倡议在经过西方国家与部分阿拉伯国家领导人的三次对话会议后,也基本上停止了活动。

大中东倡议的失败还有着来自中东地区的更多原因。这种从外部输入、通过改变政府而进行的强制性政治变革在中东和穆斯林世界引发了极大恐慌和强烈不满,中东国家普遍对此倡议反应冷谈;而且,中东地区普遍缺乏民主土壤,在中东推行刺刀下强加的美式民主,妄图在短时间内取得成就,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于是,高调的、从上而下强加的、急功近利的大中东倡议失败就成为必然。也正是看到了布什政府遭遇的重重窘境,现任的奥巴马政府才采用了如今更加灵活务实的中东战略……

9.民主美国 篇九

美国一直是民主制度的典范之一,他们的三权分立是民主吗?会这么问是因为如果三个部门的掌权人狼狈为奸,三人成群左右国家决策,那民主不就名存实亡了?补充:题主确实是学生,只是吃饭的时候想到了这个问题就来问了,专业性不懂的地方请海涵,目前只是大一学生,谢谢各位给予的帮助。我对民主的定义没说清楚抱歉了,民主确实是各自分说,只不过目前在国外大学有修政治,他们的教科书也没有说什么是绝对的民主,这点也是绝对说不清的,我只是想知道三权分立这种制度算不算世界上相对民主的政体? 【姜源的回答(42票)】: 首先,出题的人不是很熟悉政治制度的基本常识,因为(1)最高法院有首席大法官,但是掌握的权利很有限,从技术上讲要掌权最高法院基本是不可能的;(2)少数人左右国家政策在任何国家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国家层面的政治精英人数是很有限的,只不过实际出现的可能性不高,而且发生这种具体问题,通常这并不会妨碍我们判断一个国家整体上是不是民主国家。-------------------------看到题主做了补充,我这里也多补充一句。有一个很吊诡的东西叫做政党政治,我们所熟悉的最一流政治哲学家基本在1850年前的人,都没有见过政党政治。所以我们熟悉的经典西方政治理论(包括三权分立理论),以及对于立法、行政机构的阐述是不能和政党政治的实践相匹配的。如果看一下联邦党人文集就可以发现,美国国父认为党派是一个坏东西,而且基本就没有预见到美国在未来会成为一个“两党制”的国家。所以,就我个人的观点,美国的政治制度肯定可以说是民主的(我个人更喜欢说是“共和”的)。但是“三权分立”这个概念,更像是一个陈年遗迹,在很多时候不能反映现代国家的政治制度现状。多吐槽一句,对于“搞民主一定要搞三权分立,反对三权分立就是搞独裁”这种挺常见的观点,我个人觉得是太想当然了。-------------------回到问题本身,“民主”这个词的定义是非常多变的。以下我会把民主粗略的定义为“民主,即一个国家的政策体现一个大部分国民的意志,具体通过选举、公投等方式实现”,我个人觉得这个定义应该能够符合大多数人的直觉和常识。如果我们都接受民主的这个定义,那么,可以很肯定的说,“三权分立制度”是一种非常不民主的制度。原因可以从两方面说,一方面,三权分立中的司法权是一个非常不民主的存在,因为(1)法官通常不是选举产生的(美国有些州确实会选举法官),(2)司法裁判的结果更取决与法律的规定,哪怕法律的规定可能未被大多数民众的意志;(3)公众通常只能被动接受司法裁决,而很难影响司法审判结论。更重要的是,在三权分立制度创设,以及美国建国的时代,“民主”是一个贬义词。当时的政治家认为一个国家的政策因为民众暂时的情绪和偏好而改动是不可取的,而多数人的暴政则是另一个很糟糕的事情。所以,美国建国时设计的大量制度意在削弱民众意志对国家决策的直接影响,这也就是会有选举人团制度的原因。如果要说民主制的话,一个议会且议会至上的制度更加能够反映民众的意愿(比如法国大革命的时候,法国人搞得政治制度就是冲着体现民意去的),而三权分立制度包含了大量的掣肘和制衡,简直就是给民主制拖后腿。

最后要吐槽,我们通常会觉得民主是一个很好的东西,但是这时候“民主”只是一个符号、招牌或者咒语,包含的是很多人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但是早已远离其本身的含义。事实上,民主一直到19世纪还一直是一个贬义词,一个成功的国家通常不仅要考虑民众的意愿,而是需要在各种意志和观念间取得平衡,民主并不是唯一值得重视的价值。【谢熊猫君的回答(57票)】: 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 【talich的回答(14票)】: 题主所说三人成群左右国策,应该是担心所谓寡头政治所带来的腐败。这个在美国,如@姜源 所说,从技术上是难以出现的,因为立国者考虑到了这一点。最简单的是国会,议员们商谈事情的地方,不是少数几个人说了算。

所谓分权是在决策过程上的,并不是简单把权力分到几个领袖身上,而是吸取了前人的经验和自身的情况。

如果说狭义的民主的话,美国建国的思路,是反民主的。如果从广义的美式民主制来说,分权也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机制,远不是全部。

当年人认为君主制可以暴政,贵族制带来寡头,民主制带来暴民(mob rule)。体制设计上,要避免这些缺点。对于防制暴政,Polybius 说的权力制衡是一个方法,西塞罗说的法制保护个人自由也是一个方法。对于防止暴民,想到的就是多数人议政,少数人参政的方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 mixed government),通过代议式共和体制,联邦制的体系,层层递进式的政治讨论。

这样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John Locke 所说的 popular sovereignty),但不是简单的民主。至于这倒底是不是真民主,@谢熊猫君 说得很好了。【尹词的回答(3票)】: 虽然这个问题的题目很不专业,但是看内容描述,其实题主是想知道:美国是怎样防止三种不同职权不会有其中一种或两种滥用,甚至干脆三者勾结起来坑老百姓的?

前面有些答案只顾着指出题主提问的姿势不对,而没有给出个答复啊,题主就是没明白这些知识性的东西。

简单说,美国宪法的权力分立不是将立法、行政、司法完全割裂开来,它们有联系,有互相制衡,实现权力不滥用的办法就在错综复杂的制衡当中。

以下内容都来自维基,我只是拣着重点放上来,具体的可以到链接里去细看。

==============声明:本答案不生产知识,我只做维基百科的搬运工=============== 条目:美国宪法中的权力分立

美国国会决定行政官员与法官的薪金,但不能增加或减少总统的薪金,或减少法官在其任期内的薪金。国会亦会决定其议员的薪酬,但是美国宪法第二十七号修正案限制了国会议员薪酬增加的生效期,议会薪酬增加的议案要在下届国会选举时方才生效。众议院拥有弹劾行政官员与法官的权力;参议院则负责复核所有的弹劾提议。国会负责审查行政部门的组成,亦可影响司法部门的组成。国会可以成立次级法院并拥有独立司法权。此外,国会负责限制法院组成人员的数量。法官则由总统在聆听国会建议并获得其认同后指派。美国总统可以通由行使议案否决权来控制国会,但参众两院若各有三分二的票数反对该否决,则这议案否决权便没效。法院通由司法审查权来控制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法院有宣告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宪的权力。美国首席大法官在总统被弹劾期间会在参议院里任议会主席,但参议院的规则并没有给予议会主席很多权力。美國憲法中的權力分立 条目:美国总统

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被选为总统多于1次。注意

【选举人团制度】 美国总统 条目:美国国会

立法机构,由经直接选举产生的参议院议员与众议院议员组成,每个议员代表其选区内的选民,但是作为一个整体,国会议员代表整个国家的选民,通过立法来规范政府与人民的行为。需要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作出决定,例如联邦预算、医疗保险改革、枪支控制,以及战争和和平。但是,国会并不发起它最终考虑的大部分提案,大部分提案来自于执行机构。议员既不完全代表国家,也不完全代表所在选区或者州的选民,而是代表两者之间的混合体。参众两院无从属关系。国会受宪法约束,包括不得立法确立国教(指导思想);不得区别对待各种理论与言论,限制宗教与言论自由;(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不得通过任何允许缺席审判的议案;不得通过任何剥夺公民权利、没收财产、具有追溯效力的议案;不得通过任何征收出境税的议案等。最高法院负责判断国会的行为和法律是否合乎宪法。

参议院由各州自行选举,每州不论大小各选出两名任期六年的参议员,每两年有三分之一的参议院改选。每两年各州需要举行一次众议员选举,而每州的众议员数目和每个众议员的选区由每十年经过人口普查得到的数据决定。注意

【国会的运作】 美国国会

条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由9个大法官组成。每个大法官都是由美国总统提名,经过参议院听证后批准委任。9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中,有1位是美国首席大法官。其产生过程与另外8位大法官一样。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像所有美国联邦法官一样,其任期是无限的。除了去世、辞职或者自己要求退休外,他们唯一非自愿的去职是被美国国会罢免。有权宣布国会的某个法律违宪而不被采用。美国最高法院 条目:美国联邦法院 美国联邦法院 【pefa的回答(4票)】: 没有最好最理想的制度和民主,只有相对好的制度和民主。三权分立,形成制约,概率上比独裁形成危害要低得多。你说三个部门狼狈为奸,那就是彻彻底底的假民主了。omg,难道你在高级黑?

--------或者可以把民主制度(三权分立是其中的一部分)理解为:那1%能够在这个制度下,最大程度回吐利益给那99%(或者叫反哺社会),以换取那99%的服从、配合。民主做的不好的国家,比如某朝,那1%一定会以最大程度榨取那99%的利益(或者叫穷凶极恶),根本不想支付对价给那99%。【fantasy晓曦的回答(1票)】: 人在海外,国外对三权分立体系有个很形象生动的比喻,‘rock paper scissors’,就是小时候玩的石头剪子布,这样的制度设计其目的就是权力的制约与平衡,government、parliament、court 没有任何一方不受约束,不受限制。Law 的课上老师原话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在澳洲还有一个总督,是代表英国女王的,拥有批评政府和解职总理的权利,(女王权利还是很大的),actually就是四权分立了,多了一个QUEEN。democracy 这个单词的含义就可以看出来,主要意思是要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三权分立没啥关系。选举权才是民主的核心所在,但是各国不一样,有直选的,也有选政党,政党内部再选的 【知乎用户的回答(1票)】:

求学霸来标注引用,引用实在太麻烦了,我记不得是那些文章了,大家只能将就着看吧(手头有事,等空袭来慢慢补)现代民主:古希腊是一个典范,所以直到现在有些人在分类的时候把雅典政制归入直接民主制的范畴。但是现代民主的核心除了选举制以外,至少包括权力分立,宪法和人的基本权利(有时被包含在宪法里)。权力制衡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古罗马的共和制,但是现代的权力分立的概念和实现形式是以洛克,孟德斯鸠这一代思想家再加上美国的政治实践形成的。典型的是三权分立。随着英国加入欧盟,英国法院也有了审查立法的权力。宪法也是针对暴民(民主)政治提出的解决方案。作为诸如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都处在宪法的约束中。但是纳粹德国的兴起(魏玛共和国崩溃)昭示了只要人民主权赋予人民无限的立法权(包括修改,创立宪法的权力),就不能解决“暴民”问题(多数专政)。所以二战后,自然法学又兴起,赋予一些特定的权利和自由以绝对价值即宪法也无法取消和剥夺的(或者说取消了这些权利和自由的宪法就不称之为宪法)。世界人权宣言是其表现之一。代议制作为一种不得已的参政形式在我看来并不是核心的部分,它本来只是作为直接民主困难的一种替代手段。

古代民主:亚里士多德的定义最为经典:多数人的统治,还有一种变体即平民政体(暴民更为准确?)要指出的一点是古希腊民主并不是不受限制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受习俗的约束,包括现在被视为迷信的神灵崇拜,处死苏格拉底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习俗,不敬神是一项很严重的指控。古希腊民主也依赖于通过统一的习俗来维护城邦的团结,当习俗衰落的时候,民主也失去了依托,蜕变为纯粹的群众意志。在联邦党人文集中,麦迪逊区分了民主和共和: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这里我指的是由少数公民亲自组织和管理政府的社会——不能制止派别斗争的危害。共和政体,我是指采用代议制的政体而言。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但是后来代议制被归入民主中了,或者说代议民主被承认是民主的一种形式。

现代民主和古代民主是不同的,美国建国时使用的民主概念很大程度上是古代的概念,所以建国时的民主和美国后来的民主又有区别,但是在现代民主中,权力的制约是其内在的一部分,这种制约在英国是由历史惯例来约束议会至上,在美国则是三权分立,当然在美国建国之前,权力分立的思想就已经有了,后来在对法国大革命对卢梭主权思想的反思中进一步得到发展。现代民主,三权分立不是相对民主,它本身就是民主内在的一部分。另外@姜源 政党政治的影响没有你说的那么大,因为美国的政党和中国的政党完全是两码事。值得注意的不是政党制度,而是寡头统治铁律。

题主的问题是正确的,民主正是由于含义的模糊性才引起争论,尤其是古代和现代,以及各种制度的思想内核的分歧 【佟浩功的回答(1票)】: 三权分立的联邦体系建立不是为了民主,而是为了限制政府权力(注意:西方学术著作中所说的政府,指的不是类似于中国国务院这样的机构,而是议会,总统,内阁,法院等等一切单位的额总称)。通过政府的三个分支之间的互相限制,从而达到总体上限制政府权力的效果。至于民主,美国采用的是总统议会制的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下,民粹主义会有这一种天然的膨胀趋势,这就需要社会精英来担任政治家,因为精英相对于普通人来说更容易脱离民粹主义,更容易用统战视角看问题。至于美国的民主是不是人类政治体制的最终答案,我认为绝对不是。西方政体是建立在古典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内,所谓古典自由主义,就是主张政府什么都不要管,除非是遇到市场中谁都不想做的事,否则政府最好不露面,甚至福利制度都可以没有,老百姓自生自灭即可,有本事的人多赚钱过好日子,没本事的人活该贫穷,市场放任自流。显而易见,大部分西方国家现在已经不再奉行古典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了。亚当斯密把人的理性作为市场正常运转的前提,但这个前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不再成立,因为现代科技使得人们可以把不理性的东西很快付诸于实践(比如已经远远超过市场实际需求的那些金融创新衍生品),而且最近二十年已经体现出整个体系的内部矛盾。所以如果纯粹地市场经济逐步地被新经济制度取代,政治制度必然随之改变。

接下来是最有争议的观点了:下一个被全世界顶礼膜拜的政治制度可能会诞生在中国。如前所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会逐步改变,变成什么呢?如果大家关注一下最近几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就会发现研究政府如何调控市场中的非理性行为的经济学家斩获了近几年的所有诺尔贝经济学奖。西方大不部分国家的政体无法做这种调控,在矛盾激化到不可收拾的程度前也不可能主动调整为适应未来新经济体制的政府架构,因为自发型的民粹主义会阻止这种主动的转变。但是世界上确实有一个国家具备这些即将改变世界的经济学家所倡导的行政结构,这就是中国。尽管中国的大部分政府部门对市场经济的抑制作用要多于良性的调整作用,但这不妨碍未来政府职能进行改变,因为新经济学理论中所要求的政府部门中国现在都有,都齐全的。民主是人类的共识,新政体必然首先得是一个民主政体。综上所述,下一代民主政体是可以诞生在中国的。【Corsola的回答(1票)】: 什么是真正的民主,请你下个定义,这样大家才好回答。【匿名用户的回答(0票)】: 「民主政治不就是从否定国家及权力机构的无谬性而出发的吗?承认自己的不对,有自省及自净的意念不就是民主政治的优点所在吗?」

「多样性的政治价值观正是民主主义的精髓。」

「所谓民主主义并不是成为一间叫作政治的高级旅馆的宾客,而是必须先靠自己的力量建起小木屋,靠自己的力量升火,一步一步慢慢来的。」

「何谓民主主义呢?复数的政党、复数的报纸、复数的宗教、复数的价值观……」 摘自《银河英雄传说》 【匿名用户的回答(0票)】: 三权分立跟民主,完全是两个概念。楼主你先弄明白什么叫民主吧。

【Blossom的回答(0票)】: 没有“真正的”或绝对的民主。【刘培岩的回答(0票)】: 确实 如果狼狈为奸 那就真的是假民主了 【子小的回答(0票)】: 让三群人互相串通难还是一个人独裁难? 【陈宇鹏的回答(0票)】: 这种情况不是没出现过,参考罗斯福同志先后三次违宪,胁迫最高法院,强行通过工业复兴法案,强征民间黄金,搞集中营的光荣历史。【知乎用户的回答(0票)】: 三权分立只是分散权力搞制衡,不是指民主。美国是代议制民主,不是直接民主。【匿名用户的回答(0票)】: 我习惯把民主定义成”由人民统治”。那么针对这个问题,就要看楼主你如何定义“人民”“统治”这类的概念。比如在历史上,黑人,女性,都不是美国建国初期就有选举权,那么你是否认为这不够民主?进一步来说,现在选取权还有年龄限制,本质上这和种族,性别歧视有什么分别?这些都牵涉到你的“民主”定义。

另外“民主”我认为只是一种制度描述,不是一个褒义词,所以麦迪逊当年说不是建立一个“民主”国家千万不要觉得奇怪

【庄無己的回答(0票)】: 谢谢 @talich 让我关注到了这个问题,很喜悦写的一些东西开始让大家思考,这个题目我也已经看到了,但是可惜我觉得我现在还没有能力来回答这个问题,所以一直没有敢于回答,在回答问题上我一直比较谨慎,我觉得没有个4-5年搞美国问题,外加两三年专门研究民主模式的话,很难将这个问题诠释好。我Mark吧。以后功力增强后回来答。【知乎用户的回答(0票)】: 三权分立就其本意来看似乎跟“民主”这一概念也没有必然联系吧

【姜维的回答(0票)】: 米帝是把平衡和妥协几乎玩到极致的国家,首先三权分立是几乎不可能出现三个部门人沆瀣一气的情况。

大法官是总统提名,参议院选举任命,一经任命只要不犯错就是终身制,这样他任内除了开始阶段和总统与议会就没了半毛钱关系,这样他们就能公正客观来根据法律进行判决,另外他由总统提名议会选举,大法官产生必然是一个行政权与立法权方面平衡妥协的结果。

议会分为参众两院,众议院大概400多号人,两年一改选,来自400多个选区,由选区选举,人多的州,选区就多;参议院100人,来自50州,每州2人,6年一改选,由州选举,可以看出议员们如果想连任就要不停跪舔自己的选民,基本不可能做出有违民意事情,他们没义务和责任对总统负责,另外如果总统要收买笼络500多人中的大多数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这可以有效平衡立法权和行政权。另外参众两院又搞了整体民意与各州民意的平衡,参议院每州人数相同,有效照顾了小州,众议院中每州人数由州的人数决定,同时兼顾了大州的意见。总统选举用的是选举人制度,并非是全民直选,选民不但要选举总统还要挑出选举人,全国538名选举人去选举总统,但通常选举人体现的是该州的民意即大多数州选民选择的总统候选人,如果某位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选民中获得大多数选民支持,该州所有的选举人就会把票投给他,这里又平衡全国的民意与州的民意,防止大州以人数多占便宜,戈尔与小布什竞选时候就出现戈尔赢得了全国的选票但输了选举人的选票。

在行政权中,还有我们无法想象的,州长由州选民选举可以不鸟总统,市长由市选民选举对州长没有责任,想象一下如果总统连州长、县长和市长都指挥不动,他能独裁吗?有人说,米帝总统在国外的权力比在国内权力大,这很有道理。我其实挺好奇,米帝军队为什么不会出现军阀或拥兵自重的情况,其他深度学习米帝制度的像菲佣那些国家三天两头军队就会兵变。

如此精密的平衡系统,很难出现三部门串通狼狈为奸企图搞独裁,但更重要的是民主意识已经深人米帝每个人心中、血液中,有效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出现。历史上美高祖华盛顿据说在米帝独立后,有部下劝说他称帝,但他严词拒绝了,并将权力很快归还大陆会议;另外,米帝搞独裁也是有可能的,其法律中有特例,战时议会可以将权力全部授予总统,二战时罗斯福也没有选择接管权力并独裁。中国的民主进程,民智启蒙也很重要呀。

ps:看错问题了,写的有点答非所问,大家将就看下吧 【匿名用户的回答(1票)】: 我可以猜测题主的意识里以民主为最佳政体吗?我倒觉得解决执政者或者执政集团的道德和素质才是政权问题的终极答案。

上一篇:小班综合活动小猫咪咪说课稿下一篇:关于潮流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