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施工安全协议书

2024-11-21

承包施工安全协议书(精选13篇)

1.承包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一

承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管理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本协议中的安全责任相应顺延。

三、承包方应具备的条件

1.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项目的安全要求。2.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施工机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四、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制度以及本协议的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要求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和拒绝改正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2.派专人负责配合与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按照要求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安全责任,并限制承包方人员的活动范围。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前所需的各种申报批准手续,协助承包方制定好施工中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经运行单位、工程主管单位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批准执行。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除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外,还应要求承包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五、承包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遵守与本协议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程和管理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并保证 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任何责任。

2.应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承包方的失责而造成的其它损失。

3.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转包给第三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移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也不得转让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应进行安全教育知识的培训,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还应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工作业证》。

5.按协议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中毒以及烧烫伤等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在协议实施期间,承包方应为其雇佣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项目及其保险金额由承包方根据工程及设备状况自行确定),并为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7.应负责赔偿由于承包方过失造成发包方以及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以及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责任以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8.应自觉遵守发包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进入设备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使用安全带,并始终注意保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严格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禁止乱动、乱碰带电设备,误登、误爬架构和铁塔,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对因违章及不遵守相关规程引发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9.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施工中所需电源、水源等事项应事先申请,严禁私拉乱接。

10.危险作业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在发生问题时及时启动预案,防止事态扩大。

11.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现场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六、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一份、发包方二份。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安全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发包方(工程委托管理单位)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顿拒不执行的,发包方(工程委托管理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发包方名称: 承包方名称: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2.承包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 我国建筑业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外建筑企业的先进施工管理方法, 例如施工总承包制、招投标制、项目经理责任制等, 改进施工管理手段, 为建筑企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不过, 当前我国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项目承包和施工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

2 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管理问题探讨

(1) 施工总承包企业在中标后与业主签订合同, 虽然要全权负责工程,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很多的矛盾, 总是有些关系无法理顺, 导致总承包企业没有充分发挥工程管理的实际作用。

(2) 有些业主将主体工程分包给几个承包企业, 而有的承包企业没有相应的承包资质, 这种违规的工程发包被挂名承包出去。

(3) 一些业主在发包项目工程时, 让总承包企业全权负责管理, 但是却没有付给总承包企业管理费用, 专业的承包企业没有付配合费。

(4) 专业的承包企业出现了质量安全问题, 虽然总承包企业负有一定的责任, 可是专业承包企业没有服从管理, 在工程中违规操作, 而总承包企业只能将问题反映给监理单位和业主, 从而加剧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使双方关系恶化, 对于安全问题相互推卸责任, 最终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5) 一项工程从施工到完工, 其过程是复杂的。这就需要专业承包企业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相互配合。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角度来看, 它需要组织协调好专业承包企业的工程进度, 使其不被影响, 而施工总承包企业没有得到业主的管理授权, 从而导致专业承包企业没有完全听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调动, 各自为政的做法影响了工程的进度。

(6) 计划经济时期, 业主需要组建工程班子来进行施工指挥, 而实行市场经济以后, 我们借鉴和学习了国际先进经验, 工程施工都实行建设监理制, 减轻了业务单位的负担。但是, 当前还是有一些业主的观念没有彻底转变过来, 一些业主组织人员发包工程项目, 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这是一种浪费资源的做法, 还增加了工程的成本, 扰乱了工程施工进度, 因此需要我们认真进行反思, 并通过改革来解决这些问题。

3 如何做好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总承包企业要根据现场施工的安全标准, 认真组织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

3.1 做好安全管理组织策划

一是要安全管理机构要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的规定来设置。具体来说, 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是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其工作内容是负责研究和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管理机构的成员包括设计、勘察等一系列环节的相关主管领导, 对于安全管理责任要认真落实,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必须高效、干练, 相关成员需要有国家承认的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证, 当然还要有丰富的施工经验。

二是要有风险意识。识别和控制危险源, 是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一种预防手段, 在施工前科学控制风险, 可以将事故发生概率尽量降低。所以, 施工总承包企业的HSE经理需要识别和评价分包企业的危险源, 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比如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或者危险。

三是要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由于施工过程中项目的安全风险时刻存在, 所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十分重要。即在施工中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对于承包方、施工方、项目组等要明确安全责任, 制定和完善施工审查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施工管理等安全制度。

3.2 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

对于现场施工人员来说, 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可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让施工人员了解更多的安全知识, 从而减少人为的不安全因素发生, 使因人为失误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得到控制。安全教育、培训需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实施。一般来说,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等需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包括工程的现场情况、安全隐患, 项目安全管理方针政策, 施工必知的安全知识, 施工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劳动保护意识。对于临时施工人员, 需要就工程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进行教育和培训。而对于特种作业人员 (电工、机械操作工、焊工等) 来说, 不但要让他们熟悉一般的安全教育知识, 还必须根据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只有具备相关资格证书才能进入岗位。

3.3 加强安全监查力度

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查过程中, 应该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来执行, 对于特种施工项目必须要有特种专业的要求。安全管理中的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能够及时有效地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 改善施工人员的劳动环境。通过安全监查, 能够发现并消除施工中的危险源, 从而保证工程的安全施工。另外, 在安全监查中, 监查人员自身必须要有相当丰富的业务经验, 精通安全法律法规与安全监查标准, 在监查过程中必须要有严格而准确的尺度, 对于工程中存在问题的地方, 要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 从而能够让施工管理者认真消除安全隐患。如果工程施工中存在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生产与操作等问题, 要根据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4 结语

总而言之, 施工总承包企业的项目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必须顾全大局, 所有参与施工和管理的人员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管理者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 制定安全管理办法, 从整体上将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完善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此同时, 还要做好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不能有半点疏漏, 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审委员会.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200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S].2012.

3.承包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三

围绕“煤”这块黑得发亮的“金子”,各方的博弈从来没有停止过。

《中国经济周刊》日前接到群众举报,称府谷县新民镇和其辖区内的新民村委會相关领导私自做主,在没有取得土地承包人的同意下,就将百余亩土地以“租赁方式”卖给某煤矿供其采煤;举报人称:“这笔交易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侵犯了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毁掉了农民最基本的生存保障……”

7月13日到18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前往府谷展开调查。

7月14日早上,距离府谷县城32公里的新民镇新民一村村南1.5公里,两台挖掘机正在半山高处挥臂铲土;坡底平地处,一台装载机正在用新土掩盖阵雨造成的积水带。

东北角,红砖砌成的矿井口被遮挡了起来,今年4月间探挖井口时挖出的数十吨煤被倾倒在一侧,在阳光照耀下乌黑铮亮。场地还在平整阶段,大规模的开采还没有开始。

据当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政府工作人员介绍,这块被破坏得“不成样子”的土地就是新民一村70余户村民的承包地,总亩数超过百亩,具体为水地38.39亩、山地57.8亩、林草地10亩;承包期限从1989年到2019年,土地承包证是1998年补发的。

村民:承包地被卖了,自己不知道

“我们事先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去年11月初,我回老家给老父亲上坟的时候才发现,我家的两亩多承包地已经被铲平。”在外地做生意的新民一村村民郭成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据郭成昌介绍,自家的承包地在其父亲名下,始于1989年,承包期限30年。父亲几年前去世后,根据《继承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母亲祁高换成了这块土地的承包人。

“要动我们的承包地,首先得征得我们的同意,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郭成昌说。据记者了解,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包括祁高换、王桂林和刘洪栋三家,由于儿女分户等原因,实际涉及7户。

据郭成昌介绍,自家承包地被铲平,是因为新民一村村长刘反云和几十户村民签字同意,以“租赁形式”将村里70余户100余亩承包地卖给了一家叫金宏湾的私人煤矿。

上述政府工作人员提供的金宏湾煤矿和“新民镇老城一村”(即新民一村)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书》,第一条明确表示,金宏湾煤矿“租赁乙方土地50年,四至界,以甲方设计占地面积计算”。

新民一村为新民村下辖的一个自然村。新民村村委会主任李伟虎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四至界”是“四周占到新民一村和其他村的地界处”,但具体面积自己不清楚。

该协议第八条明确了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土地一次性结算租赁费的条款。水地每亩2.8万元、山地每亩1万元、林草地每亩7000元、荒地每亩3000元。

该协议落款处,分别盖有甲乙双方“府谷县金宏湾矿业有限公司”和“府谷县新民镇新民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印章,以及双方代表“赵耀斌、刘反云、李伟虎”的签字,落款时间为“2010年12月26日”。

“就算是铲平我们的承包地是合法行为,但先铲后签(协议)也不对呀!”郭成昌气愤不已。

该协议的第三页,有新民一村65户村民的签字和手印。不过,82岁的祁高换告诉记者,协议书上“孙小花”的签名和手印是假冒的。孙小花是自己的大儿媳妇,一直在西安做生意,其间并未回过老家,自己家连要铲地的事情都不知道,何来的签名和手印?

村主任:村上同意,我拥护

王桂林告诉记者,今年春节刚过,他打电话给刘反云质问卖地一事,刘告诉他,“村民同意,卖给了金宏湾煤矿”。正月二十,王桂林接到刘反云电话,说正月二十六要召开村民大会,说卖地的事,叫他到时参加。

正月二十六,王桂林和刘洪栋按时参会。在会上,王桂林质问:为何卖地不通知他们几户?没有人回答;又问:谁牵头卖的地?也无人回答。后来,有人解释说,当时打电话联系不到他们几户。当听到“你不服你告去”的说法时,两人愤然离场。

“后来的几个月里,我们分别数次找过县国土局、镇政府、镇国土所,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王桂林说,起初,国土局说事情是镇上的,需要镇上解决,后来镇上又把事情推到了国土所。与此同时,郭成昌则分别就此事上访到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信访局。

“事情似乎在今年6月12日发生了转机。”王桂林告诉记者,这一天,县国土局相关领导给他打电话,让他们“不要再往上弄了,局里让镇国土所想办法解决就是了”。

6月20日,刘反云给王桂林打电话,说金宏湾煤矿和镇上下午就处理此事。王桂林告诉记者,参与协商的人包括新民村委会主任李伟虎、刘反云、两个村民代表和金宏湾煤矿的一名工作人员。“我们谈到晚上9点,我要求恢复我的土地自主权,没有得到他们认同。”

据村民反映,金宏湾煤矿是由该县的4家私人煤矿组建而成;此次卖地行为的参与者、在租赁协议上签字的李伟虎,在金宏湾煤矿占有一定股份。

李伟虎向记者坦承,他在金宏湾煤矿有800万元的股份,但同时表示,这800万元是自己和其他90多个村民共同入股的。他表示,把土地租赁给金宏湾煤矿采煤是“大多数村民都同意的,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因为煤矿能给大家带来收获”。对于“以租代卖”的做法,李伟虎的解释是:“村上同意,我拥护。”

据村民介绍,签字认可的村民中,很多都是李伟虎的支持者,而另一部分村民则认为,依照租赁协议,自己除了现在能领到租赁费外,以后还能领到“码边费、污染费每吨2.5元和每人每年2吨生活用煤”等好处,也不错。

至于双方所签的协议书,李伟虎表示,这只是一个“初步协定”,现在的铲地行为也只是煤矿要生产的前期工作,而铲地工作是村里开展的,矿上没有相关手续是绝对不能铲地的。而几个村民却私下告诉记者,现在铲地的正是金宏湾煤矿,如果是村上铲地,谁给费用呢?

李伟虎向记者表示,当初没有同意的几户(指王桂林等),如果实在不愿意,就把土地租赁费拿回来,(村上)再给他们另外量地。

据记者了解,府谷县由于独特的资源优势,农民每年都享受着政府的各项因煤收益的补贴,为此,家家户户都有一个陕西信合的存折,相关的政府福利都会直接打进存折。去年12月金宏湾煤矿的土地租赁费,已经打进了新民一村绝大多数农户的存折。

在外地做生意的郭成昌则向记者表示,恢复土地的原状是他最大的愿望。

土地所:租赁协议无效

7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联系府谷县国土局局长张旭瑞,张以在外地出差为由,指派新民镇国土所所长许军接受记者采访。

许军告诉记者,有关新民一村卖地一事纯属村上平整土地,并表示,国家鼓励农民平整土地,以利种植。至于金宏湾煤矿和新民一村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书》,许军则表示,自己根本就不知道签署协议的事情,如果要签土地方面的协议,没有土地部门的印章,协议是无效的,而且不受法律保护。

许军表示,如果现在出现了煤矿大面积的平整土地的工作,也许还存在以后搞某项建设的可能;如果这样推断的话,新民一村和金宏湾煤矿所签的、他不知道的协议,或者是一个意向性的搞其他建设的协议,而不是用于开矿的。

长期从事土地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的专家舒新宁表示,土地作为农民生存的最基本保障,如果在承包期内就发生被相关组织或个人强买强租的行为,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相关责任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齐精智律师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村民所享有的土地承包权是一种物权,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排他性的权利。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未经承包人授权而擅自处分出租他人的承包地,是无权处分行为。

4.施工承包协议书 篇四

甲、乙双方为了把本项工程顺利完成,按照有关建筑条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1、承包内容:惠普小区7#8#住宅楼土建工程。乙方以甲方提供的图纸为依据,以甲方要求为标准,除甲方提供建筑用料、水、电﹙一个主盘配箱﹚、外事协调,乙方自备一切施工所需用具、用料及条件。

2、3、承包价格:以实际施工面积为依据,每平方米190元。付款方式:主体验收完工后,付总价的60%,按一、三、五、完工分层分付15%。粉刷结束,付总价的20%,竣工验收付总价的95%,余5%为质保金,验收期过后,全部付清。

4、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以图纸为依据,以要求为标准,保质保量,达到要求。施工进度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工,施工中安全要有措施,以施工规范,以要求达到安全条件,在操作中,以文明施工标准去做,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以上几项,如出现意外,乙方自负责任

5、其它:施工中如有图纸增减,变更、非正常施工,以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在前有条件限制下,如那方未按照协议履行,违约方负一切责任。

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木工施工承包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综合楼工程土建木工施工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综合楼,框架结构二层(含设计不加以利用的阁楼),建筑面积930平方米,坡屋面。

二、工程地址:

***********************。

三、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不包料、包安全。

四、承包内容:

**********综合楼土建木工施工项目,主要含基础、主体、二次结构的支撑系统和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清理。

乙方自行负责本工程木工所用的大刀片、铁丝、铁钉以及工用具以及有关劳保用品。

乙方负责本工程木工模板及周转和辅助材料、工具的水平和垂直运输。乙方负责本工程木工模板及周转和辅助材料的卸车工作。

乙方自行负责自有人员的生活设施配备以及施工人员交通和食宿的费用及安全。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模板跑模、涨模以及混凝土突出,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模板表面乙方必须涂刷脱模剂。拆除后的模板材料乙方须及时的拔除铁钉,分类堆码到甲方指定地点。

五、协议价款:

**********综合楼土建木工施工项目乙方承包总价人民币柒万贰仟伍佰肆拾元整(乙方施工质量须合格),此承包总价已含本协议第四条中约定的内容、含本工程全过程发生的一切变更和签证费用、含本工程乙方所负责的施工安全措施及责任费用、含乙方承包风险费用)。此承包总价结算时不作任何增加。

注:承包总价=承包单价人民币柒拾捌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玖佰叁拾平方米总建筑面积(阁楼层设计不加以利用,不计算建筑面积)。

六、付款方式:

**********综合楼土建瓦工施工项目承包款支付节点约定如下:

1、基础回填土完成,付人民币捌仟元整;

2、主体结构封顶,付人民币贰万元整;

3、二次结构全部完成,付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肆拾元整。

七、安全约定:

1、乙方自行负责本次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违规操作等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为其所属工人购买有效的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险;

3、乙方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4、乙方不得使用不具备劳动能力和不具备自我安全保护能力的人员。

八、质量约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的结构尺寸施工,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保证模板及支撑系统的刚度、强度、稳定性,如验收中有不合格情况的,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工(返修)至合格为止。

乙方须及时凿除设计混凝土结构尺寸以外的突出部分。

九、工期约定:

**********综合楼土建木工施工项目工期必须按照甲方编排的进度要求完成模板项目,二次结构模板须及时配合瓦工墙体砌筑节奏,不得延误。

乙方必须积极组织充足的施工人员投入施工、编排工程进度计划。

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达到甲方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则按照每延迟一天罚款人民币叁佰元的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在乙方应得的承包款中扣除工期延长造成的罚款。

十、其他约定:

1、工程质量方面:乙方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施工中甲方或监理及业主发现乙方工程质量或施工方法有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如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监理及业主的整改指令,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安全施工方面:乙方必须安全生产,乙方人员不得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等违法犯罪事件,否则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乙包方自己负责。

3、文明施工方面:乙方的施工现场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保证文明施工。不用的物、料及时堆放到甲方指定地点。

4、材料节约方面:乙方施工中必须做节约用料,大料大用、小料小用、先旧后新、合理废物利用。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返修)或施工不当造成的材料

浪费由乙方赔偿。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如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退场,退场后按已完工程量的百分之六十结算费用。

6、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且不同意按要求整改,或施工中人员配备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进场施工,进场人员工资和费用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人施工,如有发生,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须无条件退场,退场后按已完工程量的百分之六十结算。

8、乙方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生活用电不得乱拉私接,垃圾集中堆放到甲方指定地点。生活区注意防火、防盗。

9、关于民工工资问题:甲方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节点执行,乙方必须按照其与民工之间在用工前双方约定的发放时间和工资标准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克扣。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三日内,必须上报给甲方一份如实的民工工资发放表,且要有民工本人的签名。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民工工资纠纷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对乙方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为纠纷工资总金额的贰倍,在本工程承包总价中扣除。

10、本合同中对于乙方安全责任的约定中,均包括乙方人员交通及施工用电、机械使用的安全责任,如乙方人员发生交通事故、触电、机械伤人、坠落、扎伤、砸伤等伤亡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请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6.施工资料承包协议书 篇六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工程的施工资料以承包的形式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本工程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乙方负责本工程土建、水电技术管理、质量保证、安全资料的编制与整理及

各分包单位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土建、水电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原材料送检、资料整理等工作)。

2、试块的制作、拆模与养护由甲方负责,送检由乙方负责。

3、由甲方提供办公所需设备及场所,以及资料制作所需档案袋,资料盒、胶水、笔等。在资料制作期间所引起的打印耗材(包括墨粉、打印纸张),以及打印机的维修由乙方负责,大图复印、晒图等均由甲方负责。

4、各种材料送检的试验费及由此引起的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5、各单位之间的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二、责任:

1、乙方满足甲方在计划时间节点所进行的分部验收,保证工程资料的完善,并

达到县优资料标准。竣工验收资料保证其整齐、完善、成册、顺利交付。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费用。

2、甲方保证按时支付合同款,否则甲方付给乙方双倍总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三、承包方式及单价

1、经双方约定按1.1元/平方米计,本工程面积约65785平方米,以实际建筑面

积为准。

2、承包价款付款方式:甲方预付给乙方壹万元定金。其余承包款从2013年1

月8日开始,每月支付总承包款的5%(计3600元),最后20%作为押金,竣工验收后按实际面积支付。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

7.承包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七

1 DB模式的内涵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定义的设计与施工融合的总承包模式包括:Design-build、EPC、Turnkey等, 分析这几种模式的含义, 可以发现其特征基本相近, 只是在承包人提供服务范围的界定上存在一定的差别。其中, DB模式的服务范围最小, 承包人一般只负责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EPC模式的服务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试运行全过程, Turnkey模式下承包人提供的服务范围最广, 可延伸至项目决策及可行性研究阶段。一般来说, DB模式适用于土木工程, EPC、Turnkey模式适用于工业工程。

2 DB模式的特点

1) 风险责任单一。因发包人只和设计-施工总承包人签订合同, 消除了设计和施工职能分离而导致的冲突, 若出现质量事故责任明确。

2) 承包人可以在参与初期将施工方法、施工组织等经验和自身的技术优势融入设计中, 增加了建设项目的可施工性。

3) 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由于DB模式往往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造价的不确定性因素减少, 发包人能更早的确定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

4) 有利于缩短工期。承包人可以采用快速路径法, 即将已完成的部分设计图纸送交发包人审核, 审核通过后即可先进行该部分的施工, 而不需要等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后再进行施工。

5) 发包人对最终设计和施工细节的控制能力相对传统模式会减小。

6) 增加了承包人的风险, 索赔的机会相应降低。

7) DB模式引入国内时间较短, 尤其在公路建设行业尚处于试行探索阶段, 未形成成熟的管理办法及经验。

3 DB模式下合同双方风险的转移

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下, 发包人承担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大部分风险, 主要包括政治、战争、暴乱等方面的风险, 法律、政策、税费、汇率等变化的风险, 主要材料价格涨幅超过基准价一定幅度外费用发生变化的风险, 工程量变化及设计错误方面的风险, 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的风险等。在DB模式下, 由于承包人同时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因此, 业主承担的部分风险就转移给了承包人, 由于采用了总价合同, 业主甚至会将一些本应该自身承担的风险通过专用条款约定转嫁在承包人身上。这样, 就需要合同双方通过合同谈判, 完善合同条文, 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DB模式相对传统承发包模式下风险与责任的转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初步设计深度不足的风险

目前国内的DB项目建设, 大多是在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的基础上, 由承包人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的, 其招投标工作也是在初步设计概算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初步设计深度不足, 就可能造成设计概算中工程数量偏小, 承包人进场后进行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时, 就需要完善增加大量的工程内容以满足公路的使用功能, 给承包人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 在投标报价时, 承包人应考虑一定比例的风险金, 来抵抗由于初步设计深度不足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的风险。

3.2 工程量变化的风险

采用DB模式建设的项目合同条款中一般都约定, 由项目法人提出的工期变化、重大或较大设计变更, 以及由项目法人提出的建设标准或工程规模的调整所造成的风险由项目法人承担, 其他由项目法人提出的一般设计变更和承包人提出的所有设计变更所造成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而项目建设中最常见的变更大多是一般设计变更, 这就需要承包人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全面运用价值工程理论和限额设计方法来优化完善设计, 尽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的发生。

3.3 重大地质变化的风险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 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批准后, 工程实施中出现重大地质变化的, 其损失与处治费用除保险公司赔付外, 原则上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或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单位的分担比例。这样就不仅需要承包人在施工图勘察阶段增加勘探点位来加强地质勘察工作, 而且需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 积极与发包人协商沟通, 完善相关合同条文, 以降低此类风险。

3.4 其他在合同约定中转移的风险

在采用DB模式建设的项目中, 承包人还有可能承担以下几方面风险:1) 施工图设计无法按时限要求审查通过的风险。2)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调查取得相关部门的补偿标准并签订拆迁协议后, 补偿费用发生变化的风险。3) 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对于物价波动、税制改革引起的费用变化不予调整的风险。

4 DB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确定

当前DB模式下的投标报价一般包括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保险费、安全生产费、暂列金额等。在《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费用组成中新增加了一项总承包风险费, 但没有明确提出暂列金额。

增加总承包风险费的目的是用于支付总承包单位承担的全部风险所计列的费用, 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风险水平, 分专业合理设置总承包风险费比例, 要求总承包单位的风险费报价比例不低于建设单位设置的比例。由于当前的建筑市场竞争激烈, 且大部分DB项目中, 发包人并未在招标文件内要求承包人在合同总价中单独列出总承包风险费, 一旦发生较大的由承包人所承担的风险, 承包人在缺乏抵御风险措施的情况下, 就可能会通过降低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来弥补损失, 这样就不利于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

DB项目的风险除了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 还包括发包人承担的风险, 因此, 其合同总价中还应包括暂列金额, 以作为发包人支付自身所承担的风险的备用金。

5 DB模式下的计量支付

宕迭公路改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是在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的基础上完成的, 招标文件中并未提供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协议书中只签订了由各章节汇总费用及暂列金额组成的合同总价。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计量支付方式是“按月形象进度支付施工进度款”, 在合同实际履行中, 为了对计量支付过程进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和控制, 业主要求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进行计量支付。

由于工期紧、任务重, 在施工图设计工作尚未全部结束并评审通过的情况下, 部分制约工期的重点工程需提前进行施工, 因此, 承包人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及各章节合同金额编制了工程量清单, 经发包人批准后以此清单开展计量支付工作。但是由于初步设计深度不足及地方政府群众的强烈要求, 造成施工图设计工程量大大超出初步设计文件的工程数量, 且在施工过程中, 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对已评审的施工图设计进行了补充完善设计。由于上述原因, 造成现行的工程量清单不能满足实际计量支付的需要, 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施工图设计工程量较初设清单数量大大增加, 超出清单部分无法进行计量支付, 部分因设计优化取消的工程量, 也无法计量但占用合同总额;二是新增了计量软件中没有的工程细目, 无法通过软件系统进行计量;三是工程变更程序复杂, 计量周期长。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 本人认为DB项目的计量支付方式及程序应做到以下几点:

1) 招标文件中应提供以初步设计文件为基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 以便于承包人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投标报价。

2)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评审后, 承包人应在合同总价不变的原则下修正工程量清单各分项工程数量和单价, 报发包人批准后, 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对于因初步设计未勘明的重大地质变化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 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应属于发包人所承担的风险, 其工程费用不包含在合同总额内。

3) 发生的设计变更不论是否造成工程费用的变化, 均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发包人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优化后费用节约的利益共享方案, 以鼓励承包人优化设计。

4) 采用的计量软件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扩展性, 以便于工程量清单的修正和工程细目的增减。

6 结束语

虽然DB模式在国内尚未形成系统的、成熟的管理理论和经验, 与现行的管理制度还存在一定冲突, 但作为一种新型的建设管理模式, 它已经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 是我国工程建设行业与国际接轨, 实现工程建设市场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本文只是对涉及DB模式合同管理中的最基本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如何逐步形成工程总承包合同体系结构, 完善相关建设法规制度, 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的去研究。

参考文献

[1]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高飞.108国道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研究[J].北京工业大学, 2012.

8.浅谈施工总承包管理发展的思路 篇八

关键词:管理模式 管理原则 管理方式 配合措施

随着现代企业的专业化分工的精细,劳动力的成本的提高,原材料的成本的上涨,利润透明度提高,工程领域机械化程度不高,劳动密集型的建筑业,各承包队伍水平参次不齐,对我们总承包企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要求建立一种以适应当前形势下的施工总承包的管理思路。

1、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

(1)总承包公司对所有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策划和指导,为项目经理部的正常运转配置人员、设备、物资、资金等生产要素资源,对项目计划的执行以及合同履约等进行监控和调节,形成对工程项目运行过程的完善的服务和有效的控制。总承包公司总部应要求高素质的方案工程师、专业估价师、质量工程师、管理会计师等技术和管理专家,行成智力技术密集型的管理决策机构,项目授权管理方式。在工程施工中,总承包公司将组建具有综合管理和协调功能的总承包管理型项目经理部,总公司对于项目经理部采取授权管理的方式,项目经理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在项目上的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充分行使职权,实施对工程项目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管理、完成管理、工期、成本、安全、现场管理等综合目标,实现总公司的决策意图和公司对于业主方的承诺。

(2)专业施工保障体系。

总承包公司按照工程建设需要,加强内部专业施工力量的保障能力,确保总承包管理的有效运行,重点强化了一批技术含量大、有技术优势和市场发展前景的专业公司。同时对于一些专业难度大,技术要求复杂而又有市场前景的专业化施工领域,密切与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公司合作,形成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在施工,我们将充分发挥我单位的综合技术实力,内部专业化公司为项目施工和总承包管理提供专业化保障。

(3)优势互补的社会协力集团。

总承包公司充分利用社会化专业分工与协作的效应,以社会生产要素资源为依托,把一些一二级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物资采购供应单位组建成社会协力合作体,共同为工程总承包服务。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严格的合同约束和有效管理,使各企业的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等始终处于总包控制之中并符合公司整体要求,达到工程建设的最优化目标。

2、管理原则

施工总承包商在总承包管理中,无论在选择材料、选择分包商,还是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面对的各种问题,我们都将以业主方的利益,工程的利益为重,公正对待自身分包及业主方指定分包,抓主要矛盾,避轻就重,以确保整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能顺利进行。对于任何一项工程,总承包管理中我们都将坚持科学的原则。在总承包管理中,所涉及的环节多、方面广,相当一部分管理工作不能够直接的预期结果。因此,只有以严谨的态度,借助科学、先进的方法、手段来进行管理协调,才能很好的实现管理目标,体现出管理的质量与水平。科学的方法可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通过合理的调配组合避开与弥补各方不足,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各方的长处。对于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而言,总承包商将所有分包商纳人其统一管理体系,整个工程,只有统一于总承包商的管理,才能更好地运转,为工程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完成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总承包协调管理过程中,我们将发挥总包的权威性,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地控制各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对分包商进行严格的控制以达到良好的效果。总承包商将配备有各种专业监督协调管理工程师,对分包商进行监督,深人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控制,结合合同条款的控制方式,最终确保控制原则得到深入的落实和执行。通过协调将各个分包单位之间的交叉影响减至最小,将影响施工总承包管理目标实现的不利因素减至最小。在总承包管理中,协调能力是总承包商管理水平、经验的具体体现。协调包罗万象,从施工中各要素的协调到外部环境的协调都是在总承包商的职责范围内,故只有把协调工作做好,整个工程才能非常顺利地完成。

3、管理方式

总承包商提出的目标将是切实可行的,并经过分包商确认能达到的目标。目标管理中将强调目标确定与完成的严肃性,并以合同的方式加以明确、予以约束。总承包商在进行目标管理的同时,还将采用跟踪管理手段,以保证目标在完成过程中要达到相应要求。总承包商在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将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分包商进行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检,建立完整的资料以使所有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事后发现问题,以免给业主方造成损失。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合理的授权,把一部分职权授出去,留下一部分自己掌握。多年来,在国内外大量的总承包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授权管理运作经验。对于如何分配权限、如何授权及授权管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将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各分包单位加以考察,全面掌握各种情况,科学的加以分析,从而合理科学的界定权限,充分的调动各分包单位、各分项经理的积极性,提高员工士气,保证总承包管理目标的实现。

4、配合措施

(1)加强与业主方的沟通和了解,根据业主方的建设意图,征求业主方对工程总承包施工的意见,对业主方提出的问题将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建立与设计院的紧密联系,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做好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工作,协调、解决施工与设计的矛盾;设专人负责审图工作,施工前认真做好结构、建筑、机电图纸的会审交圈工作,对存在的设计问题将及时办理"工程洽商",经业主方、设计、监理确认后作为施工依据,建立与甲方、监理参加的工程例会制度,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

成立现场管理小组,加强与当地街道、环卫环保、派出所、市政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扰民、民扰等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合理使用工程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保持资金处于最佳使用状态。如果本工程施工中某阶段甲方发生困难,我们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工期不受影響。

5、结语

对于总承包管理我们会碰到许多问题。我们要不断的改进,才能进步。工程总承包管理是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合同造价、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管理。保证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协调,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在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总承包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降低造价,节约投资。

9.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九

金证科技大楼

建安工程

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

(合同编号:深金证建字第200706号)

本补充协议由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深圳市罗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商定并签署。

鉴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证科技大楼建安工程从2007年5月4日截标时间至2007年10月21日申请开工已经近半年时间,近期以来(特别是7月下旬起)各种建筑工程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引起工程造价发生较大变化,超出发包人、承包人能够正常预见范围和承担的风险,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协商,在2007年7月签订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证科技大楼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深金证建字第200706》(以下简称原合同)基础上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所用术语的含义与原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二、工机料价格按如方法调整:

1、钢筋按采购当日网上信息价减去投标价调差;

2、水泥按当月信息价减去原投标价调差;

3、安装材料按当月信息价减去原投标价调差;

4、预拌混凝土按投标价每立方米增加45元;

5、加气砼砌块按投标价每立米增加75元;

6、人工费、机械费补贴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

以上1、2、3项材料价格涨落幅度大,每批材料进场时必须经三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4、5项为固定差价材料,结算时以清单数量为准,材料差价价款支付按当月材料进场数量乘以差价的总额按90%与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乘余部分按原合同条款7.4执行。

三、承包方承诺

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四、发包方承诺

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和本补充协议的材料差价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

五、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缺陷责任期满并结清工程款项时终止。

六、其它

1、本协议是原合同内容的补充,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若原合同条款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发包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深圳市罗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2、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22号文蔚地址:深圳市爱国路爱国大厦北座二楼大厦20-22楼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10.建筑施工承包协议书 篇十

承包人(全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局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1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浅谈 篇十一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

管理是指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以人为中心,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以便达到既定组织目标的过程。科学、有效的管理能更好地促进工作的有序开展。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科学体系,是建筑施工的核心所在。因此,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进行地深入分析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个科学的管理办法以此来促进建筑施工的顺利实行。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涵盖了房屋建筑施工的方方面面,包括资金管理、建筑施工的质量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因其重要作用而在整个建筑施工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以下将对这两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

一、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其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项目管理、工长施工员、房屋承包时的简单预算员一般不包括招标时的专一预算、材料员、质量员等生产操作、技术和管理工作。

二、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管理

社会生产的日益复杂使得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也变得更加繁琐、复杂。在工程管理的众多方面,质量管理处于管理的核心地位。随着房价的不断上升以及房屋建设中各种问题的出现,人们对房屋建筑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房屋建筑施工中出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市场经济具有其固有的缺陷和弱点,使得一些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在利益的驱使下,昧着良心干着偷工减料、欺骗消费者的勾当。“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在房屋建筑施工中出现的具体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基不稳固导致房屋出现沉降现象;2、墙体的材料及施工方法选择不当,引起墙体开裂及粉刷起壳;3、防水材料选用不当和防水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导致房屋漏水问题严重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方法:建筑质量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它与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因此,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管理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应该如何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管理呢?要求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首先,加强对人员技术要求的管理:人是决定工程成败的关键。所以要建立完善的人才选用机制对工作人员进行筛选和任用。要选择具有扎实房屋建筑工程理论知识和专业施工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使其在建筑施工中发挥才能,保证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为企业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

2、其次,建立完善的监督和奖赏制度: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企业管理机制,不仅能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能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在这样一种制度下,工作人员承载着一定的工作压力,而这种压力刚好又可以成为促进工作者不断进行自身完善发展的动力,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才能不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3、再次,在建筑材料选择时更注重质量:材料是施工进行的前提,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优质的建筑材料,优秀的建筑成果也无法被创造。在施工过程中,不仅在建筑材料选择上要注重质量,在对建筑材料进行采购、运输、储备和使用时都要严把质量关。

4、最后,建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实现某种功能和特定目标的社会组织乃至整个社会的一系列规范体系。完备的管理制度能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对施工程序起到有效地规范作用。工地是进行建筑、开发、生产等的工作场地。在工地上进行质量监测是保证建筑施工质量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三、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管理

(一)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建筑行业具有高风险、事故频发的特点。就目前来看,我国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屡见不鲜,人员伤亡人数居高不下,这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加强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是十分迫切和需要的。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须做到的。

(二)建筑施工中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安全事故频发,这使得大家不得不去思考问题出现的原因。建筑施工工安全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引起的。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由于缺乏安全意识,施工人员对自身安全问题不够重视,因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没有做好相关的事故应对措施,从而增加了安全问题发生的风险。

2、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有些企业一心只追求以经济效益为目的,忽视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安全生产专用经费投入不足,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的缺乏导致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必要的安全保障。

3、对劳动者上岗前进行的安全教育不够: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教育的缺失,导致他们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和熟练的施工技能,也没有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这也是引发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对策和建议:安全重于泰山,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我们要积极想办法、出对策以确保施工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必要的建筑施工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培训,使施工人员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使他们在施工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减少施工中的人员伤亡。

2、完善善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体系:完备的安全监督体系对施工安全来说至关重要,施工单位要对房屋建筑施工的有关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使其在建筑施工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3、加强对工地现场施工的安全监测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进行安全监测时,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如计算机网络,这样可以快速度、有效地掌握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

4、为施工人员购置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的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人员提供后续保障。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提前为施工人员购置意外伤害保险,可以使施工人员在遭受伤害后得到必要的金钱补偿。

5、防范于未然,对房屋建筑施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常规性的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有助于施工人员将一切威胁到建筑施工安全的不良因素都扼杀在摇篮里。

四、结束语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是一项庞大的工程,牵涉到建筑施工的方方面面。在进行管理时,要紧抓质量和安全问题。在这两个问题都解决好的情况下,房屋建筑施工才能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何二红.浅谈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及安全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8)

[2]李小娜.浅谈总承包单位建筑施工质量管理[J].世界家苑,2013,(11)

[3]付晓宁.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几点问题与其控制措施[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5)

12.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索赔管理研究 篇十二

1 工程施工总承包的特点

总承包模式的推行, 有利于施工管理与施工作业职能相分离和以资金、技术、管理为核心的智力密集型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也有利于发挥专业施工队伍的特点, 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劳动生产率。文献[1]分别从西方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论述了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主要包括:

1) 运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和工具分析可知, 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会造成建筑业低效益、低效率和增长缓慢。建筑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大力开展工程总承包后, 会带来建筑业经济的增长, 会形成建筑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长力。

2) 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分析可知, 大力开展工程总承包,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建筑产业市场的结构, 改善过度竞争的状况, 优化产业资源配置, 取得良好的市场效果。并且这项战略行为, 不需要任何新的有形资源的投入, 只是对建筑业产业现有资源重组和盘活。

3) 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分析得知,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可以减少交易费用, 并使交易能以更快捷更经济的方式进行。

2 我国建筑业施工索赔的现状

近年来, 合同管理和索赔越来越受到我国工程界的重视, 正在逐步推广开来。但是, 目前在我国, 索赔意识薄弱、索赔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建筑企业的普遍现象[2]。

1) 我国法律尚不健全, 有法不依现象十分严重, 合同的法律环境不是很好, 人们也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解决问题。关于索赔问题, 在合同签订和实施中问题较多, 索赔管理的成效不很显著, 水平也很难提高。

2) 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业主在合同中经常会提出较为苛刻的合同条件, 而承包商迫于生计, 只能接受这样的合同条件。在工程中, 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 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 或由于各方面的原因, 无法达到索赔目的。

3) 我国从事索赔及索赔管理理论研究的学者和承包商还不多, 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不够丰富。目前索赔理论远远落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 特别是索赔定量分析方面的系统研究更是落后。我国承包商很少对索赔经验进行系统总结, 对典型索赔案例进行收集、整理。

4) 从建筑企业内部讲, 在合同管理和索赔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大多数企业内部都成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但有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不能落实, 机构不完备, 人员素质低。合同管理混乱, 对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缺乏有效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为日后索赔埋下了隐患。

3 成功索赔的关键

已有的工程实践表明, 施工中索赔成功的关键主要包括[3,4,5]:

1) 施工合同是索赔的法律依据

搞好索赔管理, 必须签好合同。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条件下, 大多数承包商目前在合同谈判中常处于被动地位, 自觉或不自觉地放弃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力。实际上, 争取签订一个比较公正、合理的施工合同, 是承包商在未来工程实施中索赔能否成功的关键。

2) 索赔证据的收集是索赔的重要保证

索赔证据的收集整理是一项十分繁琐和细致的工作, 承担具体工程施工管理任务的项目部应当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最好有专门索赔小组) , 各方面通力合作, 才有可能满足索赔证据材料的内容、精度和时间等要求。索赔证据的收集管理工作需要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的参与, 可以说几乎每个环节都存在着可能索赔的因素。

3) 把握索赔时机是索赔成功的关键

索赔的时效性非常重要。索赔存在于施工的全过程, 由于主客观原因, 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诸如设计修改, 工作项目增减, 工程量变更或各种意想不到的不利情况发生或因发包方原因引起的暂时停工等等, 都是索赔的机会。因此, 施工单位从工程施工一开始起, 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图纸进行详尽的分析研究, 努力寻找施工过程中索赔的时效性, 应紧紧抓住“及时发现、及早解决、单项处理”这几个环节。

4) 掌握一定的索赔策略和技巧

首先, 施工企业应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 以积极的态度完成合同责任, 积极配合业主及工程师搞好管理工作, 经常联系沟通关系, 建立起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其次, 应着眼于重大的、有影响的索赔额大的事件, 不要纠缠细节, 这是索赔谈判的策略之一。再次, 谈判中要从业主关心的议题入手, 逐渐寻求业主同情、理解、支持, 争取索赔成功。

4 施工总承包商的索赔管理

1) 合同是总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内容,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其目的就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因此, 合同的拟定、谈判, 显得非常重要。

2) 加强对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

施工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工期, 对工程的经济效益起决定性作用。承包商选择分包商时, 若使没有资质或资质不够的施工队伍进入了分包市场, 极易出现质量问题, 导致返工、修复、甚至推倒重新施工, 加大了工程成本。另外, 个别总包商为了照顾某些关系或降低工程成本, 将一些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商, 为合同不能顺利履行埋下隐患。因此, 严格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是不容忽视的。

3) 组织签订合理的分包合同与材料合同

分包合同与材料合同应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 由公司经理组织经营、工程、材料和财务部门有关人员与项目经理一道, 同分包商就合同价格和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讨论, 经过双方反复磋商, 最后由公司经理签订正式分包合同和材料合同。招标投标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招标书要求密封, 评标工作由招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同时还应建立分包商和材料商的档案, 以选择最合理的分包商与材料商, 从而达到控制支出的目的。

4) 加强合同管理

以分包工程为主的项目部, 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 与外单位或个人的买卖、供用水电、借贷款、租赁、承揽、运输等事项, 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合同, 不得以口头形式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要严格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不得随意更改或变相更改。

5) 积极预测并预防可能出现的争议

承包商选择了合适的分包商后, 应根据风险因素可能产生的风险事件与分包商协商, 以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或最有能力进行损失控制的一方承担为原则, 形成合同条款。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风险意识, 重视如何规避风险, 注重风险管理。通过风险识别建立建设工程风险清单, 据此采取相应的风险对策, 把潜在损失控制在最小。建筑企业防范风险的方式有:控制风险、转移风险和保留风险。

6) 培养精通索赔业务的管理人才

索赔工作涉及社会、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经济合同、工程技术、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等多方面的知识, 要求谈判人员业务精通、办事效率高、精明强干[6]。承包商应设立专门机构, 培养精通索赔业务的管理人才。他们要善于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每一环节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会预测和处理索赔, 分清哪些属于施工中的索赔,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赔, 怎样计算索赔并及时处理索赔。

5 结 论

索赔是一种风险费用的转移或再分配, 建立全员索赔意识十分重要。一方面是为了总包商自己认真执行合同, 另一方面是培养每一个管理人员的索赔和反索赔意识, 使它们依据合同抓住每一个索赔和反索赔机遇。作为总包单位为使工程顺利如期完成, 就必须加强自身管理, 做好资金、技术等各项有关工作, 保证工程中各项问题及时解决。

总包商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规模、工期、造价、质量等要求对工程全过程实施全面负责, 亦通过分包合同对分包人进行管理。总包商只有在前期管理中, 提高对发生索赔事项的预见性, 并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约定, 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做好事先预测、事中控制、合理分解风险, 提高法律、合同和专门知识, 运用项目管理手段, 避免、减少风险, 才能预防分包商的索赔, 在工作中才能预测到自己行为的后果, 故在起草文件、下达指令、做出决定、答复请示时都应注意到其完备性和严密性, 在做出计划安排和实施方案时都应考虑其正确性、周密性和潜在的索赔可能, 方可有效控制分包商的索赔。

摘要:介绍了当前我国建筑业施工索赔的现状, 分析了总承包企业面临的风险, 提出了总承包企业进行有效索赔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索赔,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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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邬媛, 殷焕武.我国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师, 2006 (3) :28-28.

[3]周晓.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索赔[J].建筑经济, 2005 (6) :88-90.

[4]廖政权.在总承包项目中如何预防分包商的索赔[J].建筑经济, 2005 (4) :71-73.

[5]张黎军.论工程施工中的索赔管理[J].电力建设, 2003 (10) :61-63.

13.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篇十三

建设单位: 浙江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浙江省xx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希望能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西溪诚园B-

12、B15地块桩基工程

二、承包范围:西溪诚园B-

12、15地块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及基坑围护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文明安全施工四、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施工管理;

2.甲方要求乙方整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部分;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和结算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和甲方的施工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对质量安全负责。

五、工程造价及结算调整方式: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cx万元(xx元);

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执行期间一切遇国家政策性和市场性调整造成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上下浮动,乙方可以或者应该预见的风险以及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风险等中充分考虑,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工程量数量在结算时按实调整,工程量数量以施工图纸数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为依据,合同总价依据乙方的投标书按“调量不调价”的原则执行(钢筋和商品砼、散装水泥除外)。

钢材、商品混凝土、散装水泥全费用单价增减幅度在±5%以内不予调整,增减幅度在±5%以外按以下公式调整:

钢筋全费用单价结算价=[(桩基施工期间杭州市造价信息钢筋综合信息价平均值-杭州市造价信息2009年第11期钢筋信息价平均值*(1±5%)]+投标中钢筋全费用单价。

商品混凝土全费用单价结算价=[(桩基施工期间杭州市造价信息水下混凝土信息价平均值-杭州市造价信息2009年第11期水下混凝土合信息价平均值*(1±5%)]+投标中水下混凝土全费用单价。

散装水泥全费用单价结算价=[(桩基施工期间杭州市造价信息散装水泥信息价平均值-杭州市造价信息2009年第11期散装水泥信息价平均值*(1±5%)]+投标中散装水泥全费用单价。

风险范围以外及无综合单价的新增工程量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根据浙江省2003版预算定额计算规则按实计算;(2)套用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即套用《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200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及相关补充;(3)人工费、机械、水、电和辅助材料单价按浙江省2003预算定额及现行文件计算;(4)主要材料按杭州造价信息发布的市区材料信息价,取实际施工工期月份平均值计算;(5)根据中标的综合费率计算综合费用,即:综合管理费率为零,规费和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规定计算。计算程序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工料单价法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上述综合管理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工程保险(含农民工工伤保险)、风险费等所有费用在内以及定额或政府文件规定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一切费用,仅规费和税金单列。即:工程结算总价=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费+(人工费+机械费)×0%+规费(4.358%)+税金(3.513%);(6)零星工作项目根据实际发生以签证的工程量和单价按实结算。

结算的审核

1.桩基验收合格并且工程资料移交给甲方后三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经乙方盖章、乙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概预算编制员盖章的完整有效的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甲方工程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符合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后方可视为甲方收到竣工结算资料;

2.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自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收到之日起六十天内,甲方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同意的,则甲方审定的价款为双方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如乙方不同意的,双方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经核对协商还不能解决的争议部分,双方共同申请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解释;

4.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的,甲方将不能保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且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工程造价,对于工程结算审计费用支付的约定:基本审核费由甲方承担;核减追加费按核减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取5%的费用,核增追加费按核增额的5%计算费用,核增额与核减额不作抵扣,核减、核增追加费由乙方承担,即核增减追加费=(核减额-送审造价×5%)×5%+核增额×5%。无论是否委托中介审计,由甲方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缴。

六、付款方式

(一)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桩基完成工程量的产值达到合同价的50%,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20%;桩基全部完成后15天内再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50%;桩基检测合格,土建基础施

工全部完成,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并结算完毕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中间验收一年后)无息支付。

工程变更单项增加8万元内款项在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计算,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不作考虑。

(二)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前,乙方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三)水电费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水电用量按装表计量,总表及分表差额和电的铜铁损等由各施工单位按使用数量分摊,水电价格按水电实际供应价)。

(四)累计停工10天之内(含10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不计入工程结算;如超出每台桩机按600元/天计取误工费用,二次进场按2000元/台计取费用,并纳入工程结算。

七、履约保证金制度

(一)合同签订前或同时提交合同总价 10%(现金或支票的形式)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提供支付担保。

(二)在履约担保中:质量占30%,工期占40%,人员及机械设备到位率20%,文明施工(现场标化)及安全生产占10%。如有违约行为,甲方可随时根据违约的性质及约定的比例,及时扣罚。

(三)乙方违约,除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外,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合同工期:

(一)合同总工期为:工程桩绝对工期为60 日历天,围护桩施工绝对工期为 40 日历天。

(二)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眼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承担罚款1000元,扣完至履约保证金的40%止。

九、质量目标: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建设部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二)如质量达不到要求,除要求整改至质量合格外,并扣罚履约保证金的30%,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三)桩基工程一次验收合格,一类桩达到90%以上,严禁出现三类桩,且无接桩,露筋等缺陷桩,否则,所需返工、补救措施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扣罚质量保证金。

十、人员、机械设备到位:

承包方必须投入足够并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队伍。项目经理为 李桂发,技术负责人为 王义 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部分须经的业主同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方的现场管理班子、施工队伍素质、力量和机械设备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承包方必须接受,否则按违约处理,扣罚履约保证金100%,直至解除合同。

乙方在投标时未明确分包的项目,在施工时自行进行分包时视作违约,扣罚履约保证金的100%。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施工队伍、施工机具、临时设施建筑垃圾等要全部撤清,每超过一天扣工程款1000元。

十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一)本工程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杭州市安全文明工地”,若在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由于违约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赔偿。

(二)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均有上岗证;

(三)施工办公室采用彩钢板房,临时设施采用统一的活动房,厕所、食堂、生活设施要整洁。

(四)施工场地周围及场地内与施工相关的环保、环卫、城管、市政、当地村民委员会等管理部门由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

(一)钢材、商品砼必须选用甲方合格供方范围内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材料价格按信息价;

1、钢材合格供方有:沙钢、宝钢、永钢、马钢、杭钢、上钢、张家港钢材厂;

2、商品砼供应商必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考察认可。

(二)材料质量保证:乙方必须对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任何一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均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要求复验方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材料采购方承担。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甲方有权追溯。

十三、竣工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向甲方代表提供经总包方确认的且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上述资料后在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验收,如果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验收期顺延;

(二)甲方组织验收后三天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甲方及监理所提修改意见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

十四、工程和资料的移交

(一)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五天内,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乙方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交付一天扣罚结算造价的千分之五,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工程交付前要根据甲方的要求,清除场内所有建筑垃圾、临时设施、剩余材料、设备等,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竣工交付时,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1.八套工程桩竣工图;电子版本竣工图二套。

2.桩基工程全过程原始记录及验收单。

3.材料质保书、检验签证单、材料试验报告。

4.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

5.桩基工程的检测数据、质量评定报告。

6.工程竣工决算的全部资料。

7.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

十五、施工场地交接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必须的施工场地,水、电由甲方接至规划红线内,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负责从红线内指定点接至施工点,并装表计量,经甲方认可。乙方进场后需提供场布图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认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擅自实施引起的返工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测量基准点(包括定位和标高基准点),施工桩位、轴线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点线进行放样。

(三)所有桩基施工完成后,施工现场应保持土地平整、场地整洁、现场设施完好,损坏赔偿。乙方现场的砼硬地坪或泥浆池等由乙方施工期间产生的构筑物必须无条件无偿全部凿除、清理、外运,如乙方不积极配合清场,甲方有权通知其它单位处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从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与总包单位交接(场地交接、定位和标高基准点交接)乙方需无条件无偿配合。

十六、保 修

(一)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自主体工程竣工之日起计。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若未能及时到达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

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引起的,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二)保修费用:

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本合同范围内结构的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及出具处理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承担费用;

3、乙方不及时进行维修或两次维修不好的,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维修,乙方须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包括甲方管理费15%。

3、由于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须进行相应赔偿;

4、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结算造价的5%,自中间验收之日起算,满一年后十五日内返还剩余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

十七、其它违约责任:

本工程一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应付款的利息;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甲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按违约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更改或增减的权利,在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即遵照办理,不得藉辞推诿或提出异议;

所有工程联系单均以甲方签复意见为准,工程联系单须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并加盖甲方印章方为有效。甲方收到联系单后在14天内签复,乙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签复意见应及时提醒甲方,提醒后7 天内不能签复的作为甲方认可;

对已发生的工程变更乙方必须在接到变更通知之日起14天内上报工程施工联系单;逾期申报的,视为此变更不增加费用和影响工期,以后不予签证;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如补桩、承台加大、底板和基础梁的调整等),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对总包方产生影响由乙方直接与总包方方协商结算;

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材料商的材料款。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工程款,直至乙方付清欠款后再予以支付;

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部分作为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并罚扣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的50%;

施工期间应依甲方或总包方的指示定期参加工地例会和甲方或监理召集的其它重要会议,乙方项目经理及有关会前通知到的人员不得缺席,另如经甲方或总包方要求,乙方公司代表人或技术人员或班组长亦应出席参加甲方临时召集的工地会议,该人员必须到会,并无条件执行会议决议事项。如无故缺席或迟到,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000元/次以下的经济处罚,因缺席或迟到原因导致对会议内容不了解,其后果自负;

乙方应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对其中尺寸、标高的错误,对建筑、结构等各专业图纸中的互相矛盾,应及时向监理、设计、贵公司甲方提出,禁止擅自变更或按其中某种做法擅自施工,否则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甲方委托检测单位对工程材料及结构质量等进行检测,乙方必须配合如动测、静载接桩等桩基检测工作,如果检测合格,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如果检测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及全部责任;

在本标段工程施工中,与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卫生、工程所在地村委等方面的关系由乙方处理,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计;

泥浆应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外运,如不按相关规定外运后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由于周边无生活污水排放口,乙方在现场生活区自行设置化粪池,并定期清理,废水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计费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如甲方未鉴证费用等)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乙方必须按照《xx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成品保护办法》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因甲方是贯标单位,在工程方面有些资料、数据和表格由乙方配合提供,并对乙方进行供方评审。乙方现场管理及工程资料整理按甲方标准执行。

一类桩比率每降低(与90%相比)0.5%,扣罚工程款20000元;每出现一根三类及以下桩,扣罚工程款20000元,直至罚没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

乙方有行贿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行贿额10倍的罚款,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并将《xx员工职务行为准则》作为合同附件。

十八、合同文件及争议处理

(一)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

3、询标纪要;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8 份,甲方 4 份乙方 4 份;

(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未明示的地方,以招投标文件的有关约定执行。

(六)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按约定交纳履约保函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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