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2024-06-10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12篇)

1.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篇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造就一支高素质县级局干部队伍,推动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局“规范基层管理、加强基础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县级局是全省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在全省质监工作的全局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县级局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当前,我省经济和质监事业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县级局干部直接工作在基层一线,面临的工作任务重、矛盾点多、责任大,新形势新任务对县级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县级局干部队伍的优劣,不仅影响县级局事业本身的发展,更影响质监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在社会中的形象。

近年来,县级局干部队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促进事 业发展、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县级局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干部政治素质比较低,群众观念淡泊,特权思想严重,工作作风漂浮;部分县级局干部队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的比例比较低,高层次人才数量少,人员素质不适应事业发展需求。有的领导班子结构不够合理,领导水平、执法水平不高,缺乏战斗力;尤其极少数县级局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问题,触犯了刑律,影响很坏。各级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下大气力把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这项战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质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局“规范基层管理、加强基础建设、促进事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监督考核,选好配强班子,争 取利用2~3 年的时间,把县级局干部队伍真正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务实、勇于开拓、善于发展、廉洁勤政”的高素质基层领导核心。

(二)加强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遵循的原则是:围绕大局,将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放在全省质监事业发展的整体布局中组织实施;突出重点,着力管好用好领导班子一把手和年轻干部;整体推进,分层次开展干部全员轮训;优化结构,变干部安臵为人才资源配臵;保持活力,加大干部上下交流力度;常抓不懈,努力形成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基层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一)健全和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要求,保证学习时间。要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确定重点题目,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研讨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着重抓好以下3方面的学习: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理论武装放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位臵,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以正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准确把握科 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提出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素质能力,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领导班子谋划科学发展的共识、领导科学发展的思路、促进科学发展的决策。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县级局领导干部必须熟悉质监业务。要加强质监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自主创新、危机处理、社会管理、信息传媒影响等现代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成为领导质监事业发展的行家里手。

3.加强实践经验学习。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不断提高学习实效。加强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地方党委、政府工作思路的学习研究,结合下情吃透上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建立总结反思机制,学习研究国内外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典型案例,汲取经验教训,在完成重大工作任务特别是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后,及时进行总结,把成功的做法转化为制度,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改进完善工作,在实践中加强学习、积累经验,提高开拓创新能力。

(二)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 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一次,特别要注意同那些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也要互相谈心谈话。市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同县级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每年至少一次。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日常干部教育管理中。要建立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在领导干部职务发生变动、群众反映有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有不团结现象、个人及家庭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时,市局或县级局党组要指定专人进行谈话,及时给与提醒和帮助。

(三)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找准突出问题,并原原本本地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领导班子成员会前要充分交换意见,实话实说,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的性质和原因,剖析思想根源,研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有效性。要认真执行市局党组成员参加县级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组织建设

(一)严格把握县级局局长人选的条件和要求。县级局 局长人选,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还要结合实际,突出强调以下五个方面:

1.政治思想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有较为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基层情况,具有较强的驾驭全局的能力、管理协调能力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民主作风好,原则性强,善于抓班子带队伍。

4.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正确的政绩观,求真务实,严于律己,廉洁勤政。

5.宗旨意识强,全心全意为群众和经济发展服务。

(二)重视县级局局长的任用和配备。

1.市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县级局局长的选拔任用。县级局局长的选拔任用,应当按照程序事先与省局组织人事部门通气,并报省局备案。

2.根据不同局情选配县级局局长。注意县级局局长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之间的合理搭配。从上级机关交流的干部,如无基层领导工作经历,一般不直接任用为县级局局长。

3.县级局局长队伍要逐渐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的年龄 结构。在配备、调整中,要进一步推进县级局局长队伍年轻化,在2~3年内,40岁以下的县级局局长达到30%左右的比例。

(三)激励县级局局长干事创业。

1.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总结、宣传、推广优秀县级局局长的先进事迹,开展优秀县级局局长评选活动,增强县级局局长的使命感、荣誉感,鼓励县级局局长立足本职,做好工作。

2.把县级局局长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省局拿出适当比例的副处级职数用于县级局岗位,根据工作需要,有的县级局局长可提拔为副处级干部并继续兼任县级局局长。

(四)优化县级局领导班子结构。

1.在提拔使用面向全体干部,使各个年龄段的干部都能得到合理使用的基础上,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凡县级局领导班子中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在班子副职出现空缺且具备竞争上岗条件时,原则上要借鉴县级局稽查队队长配备的经验,采取竞争上岗方式,优先配备1名35岁以下较高学历的班子成员。对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在工作年限等竞争上岗报名条件上要适当放宽。争取在2~3年时间内,每个县级局都配备1名35岁以 下具有较高学历的班子成员。

2.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重视干部的基层工作经历,着力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和选拔干部。要有计划地从市局机关选派年轻干部充实县级局,在基层实践中增长阅历;从县级局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市局机关。逐步形成上级机关从基层一线遴选干部的制度。

(五)加强对县级局领导干部的考核。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完善对县级局领导干部的考核。县级局领导干部要在规定大会范围内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2.重视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了解、考察、识别县级局领导干部。对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的要注意提拔使用;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对临阵退缩、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要把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满意率作为奖惩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考核优秀的,要予以褒奖;对不胜任、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得票率超过40%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由市局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经组织考察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不称职票超过30%,经组织考察无特殊原因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并 降低一个层次任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五、加强基层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一)围绕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应对危机能力、保持廉政能力,加强对县级局领导干部的培训。每年组织对县级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轮训,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全员培训。加强现代工业、市场经济、现代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加强与质监业务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规则新技能的培训,注重学习培训应对突发事件的典型案例,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二)继续解放思想,在实践中增强改革创新能力。围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思想认识从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敢于直面矛盾,敢于迎接挑战,敢于破解难题,出现困难和问题时用于深入一线,在攻坚克难、应对复杂局面的磨练中锻炼成长。建立务虚研究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务虚会,对县级局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前瞻性研讨,增强解放思想的勇气,保持开拓创新的锐气。

六、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一)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 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既充分发挥个人的负责精神和主动性,又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增强班子的创造力、战斗力。

(二)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团结。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尊重班子成员意见,调动和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带头维护和增强班子团结;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团队意识,自觉服从集体决定。领导班子内部要把质监事业发展放在第一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相互补台,遇到不同意见坦诚相见,不计较个人恩怨得失,共同维护建立在党性原则、民主集中制和同志友谊基础上的团结。市局党组要高度关注县级局领导班子的团结,把团结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发现有不团结问题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促其改进;问题比较严重的,要进行组织调整。

(三)不断增强党的宗旨观念。改进和加强群众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对困难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联系和帮扶。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深入企业、深入群众,了解情况、范县问题,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 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侈浪费,坚持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廉政承诺制,督促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七、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市局党组作为县级局干部队伍的直接管理者,要高度重视,把加强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作为“规范基层管理、加强基础建设”的重点内容来抓,认真分析不同县级局干部队伍的现状,从队伍建设核心的高度,结合贯彻落实省局有关要求,提出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抓出好的工作成效。

(二)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队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组织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坚决反对选人、用人工作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跑官、要官的要进行严肃批评,对于多数群众不拥护的不能提拔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控制领导干部职数,认真实行干部调整备案制度,确保领导干部队伍选拔和管理科学、规范、严肃、有序。

(三)形成工作合力。市局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市局党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制度、要求的落实和监督检查;省局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省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做好县级局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和备案管理。共同推动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

(四)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总结加强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的经验,把一些行之有效、实践证明是好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不断推进县级局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篇二

《意见》分七个部分:一、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三、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四、大力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五、不断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六、着力加强高校宣传思想阵地管理;七、切实加强党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

《意见》指出,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 高校宣传思想战线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显著, 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 高校思想理论建设取得新进展, 宣传思想阵地管理不断加强,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高校宣传思想领域主流积极健康向上, 广大师生对党的领导衷心拥护, 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充分信赖,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满信心。

《意见》指出,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以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主线, 以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育人能力为基础, 以加强高校网络等阵地建设为重点,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不断坚定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意见》指出,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 坚持党性原则、强化责任。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提高领导水平, 增强驾驭能力, 敢抓敢管、敢于亮剑, 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 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 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建设。强化依法管理, 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把高校建设成为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坚强阵地。 (4)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准确把握师生思想状况, 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 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不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5) 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校内外协同配合、全社会支持参与, 构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新格局。

《意见》指出,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 坚定理想信念,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加强高校思想理论建设, 加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理论体系和学术话语体系建设, 进一步增强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 不断激发广大师生投身改革开放事业的巨大热情, 凝心聚力共筑中国梦。 (2) 巩固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 弘扬中国精神,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加强道德教育和实践, 提升师生思想道德素质, 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成为全体师生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3) 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切实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引导管理, 做大做强正面宣传, 加强国家安全教育, 加强国家观和民族团结教育, 管好导向、管好阵地、管好队伍, 坚决抵御敌对势力渗透, 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 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4) 推动文化传承创新,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要求的大学文化, 培育和弘扬大学精神, 把高校建设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区和辐射源, 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5) 立足学生全面发展, 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形成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长效机制, 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意见》指出, 要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调要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把统一使用工程重点教材纳入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把工程重点教材作为国家级重点规划教材, 把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作为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 全面深化课程建设综合改革, 编好教材, 建好队伍, 抓好教学, 切实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高校要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规划, 在学校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中优先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在人才培养、科研立项、评优表彰、岗位聘用 (职务评聘) 等方面充分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高校教学体系中的重点建设地位。要着力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启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 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任务政策教育,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等教育全过程,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 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建设, 做好就业指导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 深化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改革, 充分挖掘哲学社会科学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 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 制定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哲学、历史学等相关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启动实施卓越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计划, 深入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要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引领作用,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计划, 改革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评价方式, 重点建好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创新基地, 编写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核心教材, 培养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 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家, 重点建设一批有示范影响的马克思主义学院。

《意见》指出, 要大力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强调要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 进一步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实行学术安全培训制度, 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工作, 建立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 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要扎实推进师德建设, 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完善加强高校学风建设办法, 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要严把教师聘用考核政治关, 探索教师定期注册制度。

《意见》指出, 要不断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强调要扎实推进高校思想理论建设, 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 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等重点基地建设, 建设和创办一批权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术期刊, 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在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培养一大批政治骨干,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学养深厚、有重要影响的思想理论建设队伍。要提升研究回答重大问题的能力, 实施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 定期开展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 建立健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分类评价体系, 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高校名师大讲堂、理论名家社会行等活动, 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 支持中外学者围绕中国发展和全球性重大问题开展合作研究。要切实做好高校新闻宣传工作, 完善新闻信息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进一步改进高校新闻宣传的文风作风, 建立高校、宣传部门、新闻媒体三方联动宣传机制, 为高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开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工作, 大力推进校报校刊数字化建设, 探索建立优秀网络文章在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方面的认定机制, 着力培育一批导向正确、影响力广的网络名师, 立足校园网站建设开办一批贴近师生学习生活的网络名站名栏, 建设一支由学生和青年教师骨干组成的网络宣传员队伍, 打造示范性思想理论教育资源网站、学生主题教育网站和网络互动社区, 推进辅导员博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博客、校务微博、校园微信公众账号等网络新媒体建设。

《意见》指出, 要着力加强高校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强调要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 加强高校校园网站联盟建设, 加强高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强化高校课堂教学纪律, 制定加强高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要完善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制度, 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 建立高校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 制定大学生社团的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 加强宗教学学科专业教学科研机构管理, 加强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

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篇三

当前基层机关作风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工作作风浮、职业形象丑,当前未能发挥作用的主要机制是岗位责任、教育培养、奖励惩处和制约监督机制,当前阻碍机制发挥的主要因素是传统文化、机关劣习、主观认识和工作惯性,当前加强基层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需要在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协调性上下功夫。

[关键词]

基层机关作风;机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D926.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8-0037-03

作风作为一种资源、一种环境、一种氛围,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机关好比是一部机器的关键部位,机关作风关系到机关整体责任职能的有效发挥。机关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只有构建长效机制,以制度治党,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当前上上下下对于机关作风长效机制不是不重视,而是重视的程度不够,落到实处的不多。只有不断建立健全并创新实施工作机制,才能使机制真正在机关作风建设中发挥实效。

一、当前基层机关作风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问卷调查和座谈会访谈显示,干部群众对机关作风状况的总体评价“好”占32%,“较好”占42%、“一般”占20%,“较差”的占8%。干部群众认为“有必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占81%。对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重拳”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效果,干部群众感到“满意”占28%,“基本满意”占41%,两者合计为69%。梳理当前基层机关作风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以下几种:

(一)服务意识差,角色意识不到位。问卷调查显示,干部群众反映机关作风问题中“联系群众不够紧密,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占48%。一些机关和部门不能很好地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以为所谓的管理就是对群众进行控制和围堵。一些机关和部门的衙门作风很重,对群众的感情淡漠,服务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重不足。一些机关和部门的本位主义突出,往往以本部门为中心,以本部门利益为标准,服务角色严重错位。

(二)办事效率低,沟通协调不到位。一些机关和部门权责不清,职能重叠交叉,相互之间推诿扯皮,行政审批环节过多过繁。一些机关和部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怕麻烦,怕担责任,消极怠工、人浮于事。一些机关和部门相关之间缺乏合力,不能提供“一条龙”的服务,为了一点小事、为了盖一个章让群众跑断腿。一些机关和部门岗位职责不规范,缺乏有效的考评监督。有的机关和部门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事为本”,缺乏人性化的服务,仅仅只是满足形式上的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作风浮,调查研究不到位。一些机关干部除了逢年过节走访慰问多,很少下基层,更不愿意发现基层存在的实际问题。一些机关干部缺乏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完全依赖互联网的搜索功能,成果往往张冠李戴出洋相。有的机关干部仅仅只是机械地按照“红头文件”办事,上下一般粗,工作中缺乏创新,解决问题简单粗暴。不少机关干部不愿意动笔记录,归纳总结,把撰写调研报告或课题的任务一味推托给科研机构或借调到机关的外来人员。

(四)职业形象丑,廉洁自律不到位。一些机关人员参加工作的动机不纯,简单地以为就是“收入高、有面子”,稍不如意就牢骚满腹,精神委靡。有的机关人员生活情趣不高,热衷于吃喝玩乐,中午酗酒,影响形象。有的机关人员不愿意到社区报到,不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在志愿服务方面还不如普通群众,在社区中表现很差。一些机关干部表里不一,“八小时以外”对自己要求很低,频繁出入于与自己身份不符的娱乐场,为群众所不齿。

二、当前基层机关作风存在问题的

根源是机制未能有效发挥

问卷调查显示,群众认为目前机关作风建设机制“比较完善”的仅占17%,“不完善”“没有发挥作用”的高达83%。综合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比较突出的机制问题有以下几种:

(一)岗位责任机制不够有效。“三会一课”、“三重一大”等这些制度是我们党经过丰富的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往往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在党内的各种法规中,对于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八小时内外”的要求都非常明确具体。然而,这些规定在某些机关、某些部门却没有真正的约束力,领导干部或领导班子缺乏担当,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责任制。

(二)教育培养机制不够健全。对于刚加入公务员队伍的年轻同志,一些单位和部门缺乏针对性的岗前培训,没有解决好他们参加公务员队伍的动机问题,缺乏传、帮、带。对于有一定工作年限的中老年同志,一些单位和部门缺乏有操作性的业务培训,没有真正树立起职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些单位和部门的教育培养内容追求高、大、上,培训方式单一、陈旧,培训周期很不稳定。有的单位和部门为了培训而培训,没有在落小、落细、落实上下功夫,没有什么实际效果。

(三)奖励惩处机制不够科学。不少机关和单位虽然都建立了民主测评机制,但是在具体指标上设计得并不科学,因此无法真正发挥作用。有的机关不是按职能设岗,而是因人设岗,自然形成了人浮于事的不良风气。对一些“不惹事但也不干事”的温吞水型干部,没有什么有效的惩处机制。还有的基层同志认为,一些工作表现奇差的公务员,在年终考核的打分未必很低,没有科学的奖励惩处机制,各个机关部门忙闲不均、苦乐不均、奖惩不均。

(四)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当前党的机关作风建设的评价机制主要来自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一些基层党组织每当向上级进行工作汇报时往往对作风建设的成效浓墨重彩,而对自身作风建设的不足和问题轻描淡写。一部分机关领导干部在提拔前组织上会进行严格的考察,结果显示作风没有问题。一旦东窗事发,经过群众和新闻媒体的揭露,就发现其作风非常腐化,甚至达到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这充分表明在监督制约机制上有明显漏洞。一些窗口部门作风很差,群众意见很大却长期得不到有效反馈。

三、当前基层机关中阻止长效机制

发挥作用的主要障碍

在问卷调查中,不少机关干部和群众反映,不少已经制定好的规章制度只是挂在墙上,放在办公抽屉里,甚至锁在机关档案室里,并没有发挥什么作用。一些机关干部群众认为,一些机关单位只是把规章制度当作一个集思广益、调动基层干部参与积极性的过程,规章制度作为红头文件下发之时就是其生命力终止之时。一些机关干部群众觉得,一些机制刚运行之初也曾取得立竿见影的明显成效,但是时间长了,活力逐渐消退,最终很多事情还是按照惯例和长官意志去办。仔细分析阻碍长效机制发挥作用的主要障碍,主要以下几点:

(一)传统文化因素。中国是个熟人社会,“情面”在社会生活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平等竞争”、“遵守规则”、“讲究秩序”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这种重视“情面”的传统文化的负作用逐渐凸显。一些“人情”之风,戴着温情脉脉的面纱,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不正之风,逐步侵蚀我们机关的肌体。一些机关干部与现代社会的价值理念背道而驰,仍遵循以地缘、亲缘、熟人等关系庸俗化地构建人情网络,不讲公正、不讲规则,甚至公然违反某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成为阻止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障碍。

(二)机关劣习因素。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然而,随着执政时间的增长,党的各级机关不可避免地受到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各种衙门作风的浸染。此外,前苏联计划经济带来的僵化的机关通病和资本主义社会政府代言人和财阀之间的权钱交易规则也对我国的政府机关作风产生不小的影响。特别是唯长官意志论和所谓“潜规则”的现象,歪曲了人们判断事物的标准,模糊了是与非的界限,使人们的基本价值观念产生动摇。使各种国家“王法”和党内“规矩”成为捏来捏去的泥团、伸来缩去的牛皮筋,对于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起到了巨大的腐蚀作用。

(三)主观认识因素。从当前机关干部群体来看,对于作风建设机制重要性的认识仍不够到位,有的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想法。有的领导干部从心底里抵触相关机制的制订,认为这是约束自己的自由,是不得已戴上的“紧箍咒”。有些公务员不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机制,认为周密的机制“太繁琐”“添麻烦”。有些公务员对于机制到底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心存疑虑,认为“法治”和“人治”相比较起来,归根到底还是靠“人治”在起作用。对于主观认识糊涂乃至错误的执行者来说,即使是再周密、完美的机制也是不可能发挥实际效果的。

(四)工作惯性因素。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习惯于通过会议和决议落实重点工作,通过某项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某项工作深入开展。从调研部署到动员发动,从深入学习到整改提高,很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长期耳濡目染,逐步形成工作惯性。相反,对于贯彻执行、长期保持某项长效机制则显得很不熟悉、很没有把握。这种工作习惯,在面临重大、紧急事务时,往往能够发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大事的实际效果。它在平稳时期、日常时期则显得隔靴搔痒,难以持久。对于新时期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来说,尽快扭转这种多年形成的传统工作惯性是一个严峻的紧迫挑战。

四、当前加强基层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对策

实践证明,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结构合理、设施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长效机制,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在新的历史时期,针对某些机关作风顽疾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的现状,更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全过程,把作风建设转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

(一)加强制度完善与创新,提高制度机制的科学性。对于机关各级党员干部来说,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对一些华而不实、程序模糊、要求笼统、责任不明的制度予以精减,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抓好落实,并进一步制订完善,对作风建设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动态,推出新措施。比如,关于党员干部的责任机制问题,既要管好自己的亲属和单位的下属工作人员,又要以身作则、身正为范,用自己高尚的思想品格、言行举止、清廉的作风影响、带动、感召自己的家属和职工群众。这就要求针对党员干部工作面临的新特点,加强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填补各种漏洞和空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机制的权威性。严格各项制度的执行,要求必须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不能使制度成为空架子,“稻草人”。这就要求对制度执行进行责任分解,对影响制度执行的不良倾向要及时纠正,同时要求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党委组织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开展严格的制度落实情况测评。比如,关于公务员的教育培养机制,要努力形成定期培训、专题研讨的学习制度,坚持不懈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通过量化各种具体指标,积极交流学习的经验体会,检查考核学习效果,使机制真正管用、带电。

(三)聚焦解决问题,增强制度机制的针对性。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就是要强化问题意识,以问题为导向,从制度的视角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围绕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比如,关于公务员的奖惩机制问题,要围绕“测什么”,从群众观点、创新意识、工作业绩、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多方面、多角度细化测评指标;要围绕“怎么测”,运用媒体、网络、问卷调查、随机抽样、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督查等多种方法进行测评,形成综合测评意见;要围绕“如何用”,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实现有效的结果运用,对重视作风建设且成效显著的地方给予表彰,对于作风状况差、群众意见多、问题多发的单位,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搞好统筹规划,提升制度机制运行的协调性。基层机关作风建设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产生很多附加和连带效应。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追求的不仅仅是某一项具体制度的创建,而是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加强已有制度间的内在关联和对接上,对诸多制度要素进行梳理,对各类制度功能进行有效衔接和整合。比如,关于公务员的监督制约机制问题,首先体现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部门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整合起来;其次是明确监督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大决策以及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第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这就要求建立多元化的机关作风立体监督机制,实现机制运行的整体协调。

课题负责人:潘宏凯

成员:侯志学、相建华、马俊、张大伟(执笔)

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篇四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高检发[200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5月30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是做好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既是事关检察事业跨世纪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又是当前务须大力加强的重点工作。经过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一大批基层检察院达到了“五好”要求,基层检察院建设已经进入重点攻坚、全面推进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今明两年的基本任务和总体要求

1、今明两年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基本任务是: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按照“决心不变、部署不变、目标不变”的总体要求,坚持检察工作方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创建“五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苦功夫、硬功夫,重点突破、合力攻坚、整体推进,力争今年再有1000个左右的基层检察院达到“五好”要求,并在2001年底把全国大多数基层检察院建设成为“五好”检察院。

2、进一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基层“三讲”教育,用“三讲”精神统揽基层检察院各项建设,使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贯穿到全部检察工作之中,并用“五好”成果检验“三讲”教育成效。

――坚持集中力量重点攻坚,着力改变后进检察院的落后面貌,巩固发展“五好”检察院,推动中间检察院克服薄弱环节,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确保创建工作中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努力把“五好”成果体现到检察业务工作上来。

――坚持把“内实”放在首位,既要注意物质条件的改善,又要立足于在艰苦奋斗中创建“五好”,并通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科学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正规化建设水平。

――坚持把创建的基点放在依靠自身力量上,增强基层检察院依靠自身努力创建“五好”的主体意识,在积极争取外部支持的同时,充分发挥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使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二、紧紧围绕“五好”要求,扎实提高整体创建水平

3、深入搞好“三讲”教育,增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紧紧抓住基层检察院参加县(市)“三讲”教育的历史机遇,用整风的精神,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地搞好“三讲”教育。要认真学习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基层检察工作特点和自身实际,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用检察工作方针统一执法思想,防止认识上和工作中的片面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落实各项党内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三讲”教育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补课。同时要把开展“三讲”教育与创建“五好”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用“三讲”精神指导和推进争创工作。

4、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基层干警政治素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为核心,以保证公正执法为根本,以办案第一线和“八小时以外”为重点,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从今年起,以检察人员政治、道德、纪律系列读本为基本教材,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系统教育。

5、实行全国统一招考,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警业务素质。今后地方各级检察院使用机动和空余编制录用非领导职务人员,必须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定期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择优招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法律和其他专业人才,重点充实基层检察院。认真落实三年全员培训计划,今年重点培训基层检察院副检察长和主诉、主办检察官等业务骨干。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和省级检察院培训中心,每年为基层检察院脱产培训4000至5000名业务骨干,每期半年。通过与高等法律院校联合办学或代培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学历教育,争取三年内为基层培养2000至3000名高层次法律、经济、外事、文秘等专业人才。抽调优秀师资,到基层检察院巡回授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以老带新、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点评法律文书、组织法庭辩论赛以及评选优秀侦查员、公诉人、业务能手等多种形式,在实践中提高基层干警的业务能力。大力支援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教育培训,在经费、师资、培训名额、教材等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最高人民检察院增开少数民族骨干培训班;组织东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互派干部到对方挂职,为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创建“五好”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6、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增强管理意识,重视管理工作,强化管理措施,探索管理规律,加大管理力度。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队伍、业务和机关日常管理,规范约束干警的行为,形成井然有序的工作环境和秩序;通过实行量化管理、动态考核、兑现奖惩的机制,有效激发干警创建“五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检察长亲自抓管理和以身作则,确保机制的运行和制度的落实。

7、开展基层干警思想、纪律和作风整顿,严肃各项检察纪律。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紧密联系基层检察院实际,对照中央政法委员会“四条禁令”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卡死”硬性规定、“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等开展专项整顿,重点解决思想不端、纪律不严、组织不纯、作风不实的问题,坚决防止教育整顿已经解决的问题发生反弹,有效遏制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没有按照规定把不适合做检察工作的人员清除出去的基层检察院和由于管理不严新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不能评为“五好”检察院。对干警违法违纪隐瞒不报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8、推行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发队伍内在活力。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进行基层检察院机构改革,争取明年年底前完成。今年内基层检察院要普遍推行中层干部和主诉(办)检察官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和内部轮岗制度,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干部的合理流动,防止腐败现象滋生。基层检察院干警晋升法律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也要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其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推进基层检察长异地交流,探索实行副检察长公开选拔,组织基层检察院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检察院挂职锻炼。

9、加强业务建设,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上级检察院要把基层检察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情况作为“五好”的一项硬指标来要求,并在考核验收标准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基层检察院要把加强业务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在维护社会稳定、查办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以及服务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西部大开发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要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培植新的业务增长点,争取在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及各项诉讼监督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不断规范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逐步加大业务建设物质投入力度,优先改善办案装备。凡业务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现象,或者办案质量问题严重、发生严重事故的,不能评为“五好”检察院。

三、集中力量重点攻坚,尽快扭转后进检察院落后面貌

10、采取有力措施,对后进检察院实施重点攻坚。后进检察院主要是指检察长精神萎靡、班子软弱涣散,或者管理混乱松弛、违法违纪屡有发生,或者工作严重滞后、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基层检察院,必须通过整顿尽快予以扭转。上级检察院要对照“五好”要求,对后进检察院进行全面分析解剖,倾注足够的精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分类进行攻坚,着力克服薄弱环节,治理突出问题。第一步;到今年底,在上级检察院及工作组的帮助下,所有后进检察院都要取得明显进步,其中一部分后进检察院达到“五好”要求,有的成为后进变先进的典型;第二步:到2001年底,大多数后进检察院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体干警齐心协力,继续进步,实现“五好”。

11、要对争创“五好”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发动。着重解决后进检察院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的精神状态问题,切实提高对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带领全体干警创建“五好”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克服畏难、依赖、观望、懈怠情绪,坚定实现“五好”的信心和决心。

12、要采取组织措施解决后进检察院领导班子问题。上级检察院要积极争取党委支持,从党政机关、上级检察院、“五好”检察院或其他政法机关选调优秀干部到后进检察院担任检察长,对事业心责任心不强、领导能力差甚至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后进检察院检察长依法撤职、免职或调整岗位,选拔配备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优化班子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

13、健全落实辞退、清退制度,纯洁后进院检察队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上级检察院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后进检察院人员进行一次清查,清理难度大的,要派人下去帮助清理。

14、实行后进检察院攻坚责任制。省级检察长要把攻坚任务最重的地区、地级检察长要把攻坚难度最大的基层检察院作为攻坚指导对象,作出攻坚示范;上级检察院要根据后进检察院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选派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进驻帮助指导工作;有关业务部门对后进检察院实行包项指导。要做到每个后进检察院都有上级检察院领导承包,都有业务处室指导,都有工作组进驻。上级检察院要组织后进检察院到“五好”检察院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并在教育培训方面对后进检察院给予政策倾斜。要注意树立后进变先进、贫困创“五好”的先进典型,使后进检察院学有榜样。

四、巩固发展“五好”创建成果,向更高目标继续迈进

15、已经实现“五好”的检察院要确立新的目标,高点定位,自我加压,继续向先进和模范检察院迈进。要注意澄清把创建“五好”作为一次性达标活动的模糊认识,克服骄傲、松懈、保守、自满等思想,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奋力拼搏,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创造出新的业绩。同时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命运共同体的观念,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帮助尚未实现“五好”的基层检察院携手共进,共同发展。

16、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五好”质量。“五好”检察院必须由省级检察院严格审核把关,统一命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要对今年命名的“五好”检察院进行抽查,质量不高的坚决摘牌,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对已经实现“五好”的检察院实行动态管理,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现象的随时摘牌,年终考核出现明显滑坡、不再符合“五好”条件的也要摘牌。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17、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基层检察院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主动邀请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视察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把创建“五好”与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力争走到前列。

18、上级检察院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督查。省地两级检察院也要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保证经常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上级检察院领导要亲自出面,加强工作协调,努力帮助基层检察院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地级检察院要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切实做到精力向一线集中,力量向一线凝聚,政策向一线倾斜,工作向一线贴近。凡对创建工作消极应付、搞形式主义,或者领导不力、进程严重滞后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提出改进措施。

19、坚持下派工作组的工作方法,加强具体指导。工作组要根据基层检察院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下派。工作组必须由具有较强指导能力和一定职级的干部带队,抽调骨干力量参加,可以把下派工作组与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结合起来。地级检察院工作组必须常驻基层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主要派巡视组,进行面上指导,分片检查。工作组必须处理好与基层检察院党组的关系,重点帮助基层检察院制定创建方案、加强班子建设、弥补薄弱环节、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工作组必须发扬优良作风,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检察院承担,不得以任何名目从基层检察院领取钱物、报销费用。对工作组要严格监督和考核,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20、高标准搞好上级检察院自身创建工作。上级检察院在指导基层创建的同时,要虚心学习借鉴基层检察院争创“五好”的经验,并以比基层检察院“五好”更高的标准、更硬的措施、更实的作风开展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树立领导权威,提高指导水平。

各级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政治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意见》的总体部署和各项措施,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同心同德,扎实创建,努力把基层检察院建设提高到与新世纪检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新水平。

5.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篇五

【发布文号】穗府办[2006]37号 【发布日期】2006-11-12 【生效日期】2006-11-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广州市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

(穗府办[2006]3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规划》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州市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以2010年广州举办亚运会为契机,切实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体育局反映。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推进社区体育设施建设

(一)社区体育设施是指以方便社区成员就近健身为目的、社区规划配建的公益性体育设施。它是广大市民开展体育活动的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社区体育设施状况,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和精神面貌,关系到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强市目标的实现,对于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近年来,广州市高度重视群众体育事业,把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作为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建设力度,为广州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市民对强身健体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而周边的体育设施较少,尤其是老城区和农村地区体育设施缺乏,影响了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市民身体素质的普遍提高。

(三)今后四、五年是广州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广州将在2010年举办亚运会,这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从建设“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城市”的全局高度,大力推进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布局,形成公共体育场馆与社区体育设施互为依托、互动发展的体育设施新格局,为群众提供方便、多样的健身设施,为成功举办2010年广州亚运会营造良好的体育氛围。

(四)以填补缺口为重点,到2010年,每个社区都有可供市民健身的社区体育设施,全市人均社区体育设施和用地面积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水平。所有行政村建有篮球场或与之相当的群众体育场地,40%以上的镇建有全民健身广场、标准水泥灯光篮球场、标准游泳池或与之相当的其他类型的群众体育场地。

二、切实做好规划和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体育设施网络

(一)大力推进社区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城市规划部门要将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并把社区体育设施作为公建配套项目,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体育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规范的标准和要求,会同城市规划等部门确定社区体育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建设部门要把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综合改造工程,体育部门要参与其中的评比和验收。国土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社区体育设施用地规划,特别是要抓住老城区改造的时机,重新规划、调整好社区体育设施用地。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要结合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把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作为建设文明、和谐新农村的一项考评指标。各社区要充分挖掘潜力,积极配合城市规划、建设、国土、体育部门,规划建设好适合开展社区体育活动和居民日常健身的体育设施,并结合广州气候特点,多兴建一些室内健身场所。

(二)建设一批社区体育设施精品工程。加快推进市、区(县级市)体育公园和体育中心的建设,以高水平的体育设施服务于社区体育。启动珠江沿岸和白云山脚全民健身带工程,高标准建设位于健身带上的体育场地和全民健身点,精心设计和建造一批体育设施,构筑体育设施与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园林建设相融合的城市生态格局,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体育休闲新景观。按照“插体于绿(地)、插体于(广)场、插体于(公)园、插体于景(观)、插体于空(地)”的思路,在现有的标志性建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闲置地添置一些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体育设施,寓健身于休闲之中,创造良好的体育生活环境,凸显广州亚运城市特点。

(三)加强市民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配套体育设施不完善的住宅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楼,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资源,积极开发各种简易的健身场所,满足市民日常的体育需求。新建住宅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楼,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体育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结合老城区实际,建设一些占地较少、对地面要求不高的体育设施;结合农村实际,多建设一些适宜开展多种体育项目的活动场地。

(四)加大社区体育设施的改造、修缮力度。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各类设施的安全使用状况,分期分批进行更换和维修。重点改造建成时间较长、磨损严重以及功能设计不合理、定位不准确的社区体育设施,更新存在安全隐患的陈旧设备,添置适宜不同群体的健身设施。优先改造未达标老城区和农村地区的体育设施,积极引导老城区和镇、村拓展现有的健身设施,改造和修建群众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体育项目活动场地,改善社区体育设施结构,满足市民的需求。各级体育部门对此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和健身器材支持。

(五)严格保护社区体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挪用、改变社区体育场地设施或规划体育用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的,须经当地体育、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社区体育设施用途或调整规划体育用地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就近、方便使用为原则,在适当地点择地新建或置换,面积、标准不得低于原有设施或预留用地。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展经费筹措渠道

(一)健全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体育事业经费投入,改革体育事业基本建设经费支出结构,把社区体育设施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维护资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保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经费,由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各按一定的比例投入,以区、县级市投入为主,在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属政府投资的项目按基建程序报批,建设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确保拨付经费全部用于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二)在保证各级财政资金到位的同时,多渠道、多元化筹措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经费,积极探索向社会筹集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资金的新路子。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引导、带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冠名、入股等多种形式,投资兴建社区体育设施。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增强社区体育设施的自我生存、发展能力。坚持社区体育设施以社会公益为主,同时,为满足市场需求可适当开展体育技能培训、健身咨询、健身指导等体育服务项目,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可适当收取费用。严格遵循国家关于体育设施管理的规定,适当举办体育赛事、文化演出和展览,提高社区体育设施的使用率。社区体育设施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用于社区体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不能变相冲减财政拨款。

四、有效整合社区体育设施资源,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一)加大社区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力度。社区内大型公共体育场馆一律向社区居民开放,并利用“广州体育公众网”,将开放时间、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体育竞赛等信息及时公布。在现有的对老年人、残疾人、下岗工人、学生实施免费或优惠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惠对象,合理调整开放时间,延长优惠时段,为市民进行体育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二)合理利用各类体育场地。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全力配合社区内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业等单位,有计划地开放其体育场地设施,并可适当地提供有偿服务。特别是社区体育设施缺乏的老城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更多的学校、机关、团体、企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周边群众开放。

(三)充分利用好亚运场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按照多中心布局、多功能建设原则,把亚运场馆建设成为集训练、竞赛、休闲、培训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公共场所,做到赛时供训练、比赛使用,平时供全民健身使用。充分挖掘亚运场馆服务全民健身活动的价值,定期举办综合性和单项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场馆使用效率。

五、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形成管理新格局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领导,把它作为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公安、财政、建设、规划、国土、文化、市政园林、体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及督办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各区、县级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真抓实干。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心协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体育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大建设、验收、检查、维护、评比等工作的力度;财政部门要依法保障和监管社区体育设施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建设部门要在城市综合改造工程中列入体育设施指标内容;国土部门要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市政园林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体育部门在公园、绿地、旅游景点内增设健身设施、体育休闲区域;民政部门要督促协调社区管理机构做好体育设施的管理工作;各驻社区单位要积极参与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全力开放本单位的体育设施。

(三)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市、区(县级市)、街(镇)、居委会(村委会)四级社区体育设施管理体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属地原则,把社区体育设施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居委会、村委会。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新闻单位和有关媒体要广泛宣传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深入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形成“社区是我家,体育设施建设靠大家”的共驻共建意识和合理使用、资源共享的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新格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6.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篇六

近年来,本市不断加大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力度,为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方便市民群众出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机动车拥有量的迅速增长,本市部分区域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缓解“停车难”矛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本市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原则

停车系统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进一步加强本市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是改善城市停车环境、缓解中心城“停车难”矛盾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战略、调控机动交通出行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全市综合交通体系,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提高综合交通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要学习借鉴国内外停车管理先进经验,超前研究,系统考虑,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市场等多种手段,实现硬件和软件、盘活存量和扩大增量、科技手段和行政管理多策并举,标本兼治,切实抓好本市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基本原则

统筹平衡停车与行车的关系,兼顾发展与调控,将加强停车需求管理与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等紧密结合,使停车设施与土地资源、道路容量、车辆增长相协调。

一方面要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停车供给体现“逐步满足基本车位,适度控制出行车位”的政策导向,通过提高建筑物配建标准、补建公共停车设施,在中心城外围大力发展停车换乘系统(P R)、合理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等,积极挖潜存量,适度提高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容量;推广建设智能化停车设备和停车诱导系统。另一方面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更加严格和精细化的管理措施,推动管理增效,切实提高停车管理水平。停车收费实施“区域、时段、路内外、室内外、功能、车型”等差别化费率,科学调控停车需求和停车资源。

一方面要立足当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缓解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社会呼声强烈、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停车难”矛盾。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进一步完善停车体制、机制和法制,加强停车规划制定、政策研究和信息化建设,促进停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本市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

(三)加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本市“十二五”停车系统规划。在全市范围编制城市重要地区及与综合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发展规划。各区县负责修编本区域停车专项规划,并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责任单位: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区政府)

(四)加大停车设施配建力度。修订本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按照适度超前并兼顾弥补历史配建缺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居住、医院、学校等建筑停车配建指标,其中内环线以内商品房居住停车配建指标提高至1:1;新、改建医院要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临时停车设施和停车场;新建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必须配建接送学生车辆的临时泊车点;适度控制中心城区办公停车设施规模。加强交通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建设、规划及新、改建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包含静态交通在内的交通影响评估。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车位配建

管理机制,停车主管部门参与设计方案审核、设计文件审查等阶段的意见征询,在建设项目验收环节中增加停车场(库)专项验收,确保停车设施配建标准作为强制性审核指标得到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交通港口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教委、市卫生局、市公安局)

(五)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研究制定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用地供给、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等保障机制及措施,继续加大P R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力度,中环线以外轨道交通车站应当配建P R停车场,并适当增加中环线以内轨道交通车站周边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完善低价停车、公交短驳和非机动车出行等鼓励换乘公共交通的政策措施,同时研究建立P R停车场的运营补贴长效机制。对利用中心城区“边角料”土地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规划土地、建设交通、公安、交通运输、消防、技术监督等市、区相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并简化审批手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于利用旧厂房改建公共停车场,审批流程按修缮项目办理;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闲置用地、待开发土地,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建设临时公共停车场;P R停车场和根据规划独立建设的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由地区专业停车企业负责建设;对有条件的学校,要建设与步行入校适当分离的机动车接送设施并研究利用操场地下空间新、改建地下停车库,改善早高峰校门口交通拥挤状况;结合公园绿地(其中可开发地下空间占地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0%)、人防设施、旅游景点、高架和桥隧等设施,在不影响原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综合利用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用于建设公共停车场;允许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一定比例建设为停车场配套的辅助服务设施。支持公共停车场充分发挥作用,公共停车场内停车未达到饱和状态的,其周边300米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建立完善机动车停车场动态信息管理和发布系统,实时发布公共停车场分布及使用情况,新建公共停车场应配建停车诱导系统。(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市交通港口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民防办、市绿化市容局、市教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

(六)科学合理设置路内停车。建立健全由公安部门牵头,市政道路、交通港口、市容绿化、城管执法部门和相关区县街道社区参加的道路停车管理联合会商机制,综合考虑区域环境、道路宽度、交通流量、疏导能力和居民需求等因素,进一步完善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对内环以内区域,以从严控制为主,有限满足市民短时和夜间停放需求以及学校、医院等高峰停放需求;对内环中环间区域,以适度供应为主,视情提高道路停车泊位数量,适当满足停放需求;对中环外环间区域,在不影响通行和安全的前提下,以解决实际需求为主,适度增设道路停放点。加强学校、医院等周边高峰临时停车管理,调整完善禁停、临时停放等标志标识,进一步加大人力投入和管理引导,尽可能减少临时停车对周边交通的影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相关区县政府)

(七)着力缓解居住区停车难矛盾。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着力缓解当前突出的居住区“停车难”矛盾。在不影响小区安全,不占用小区消防通道、绿化设施的前提下,经居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统筹利用小区的空余场地及相关空间,通过内部改造挖潜,改建扩建临时停车设施。支持立体停车设施产业发展,对于适合小区使用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设计、生产和安装,给予专项补贴。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从事机动车停车自治管理服务活动,提供有关机动车停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内部停车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向居住区居民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本市公共场所内按规划要求配建的停车设施,应当全天24小时向社会开放,并可对仅夜间停车的居民停车给予优惠。由街道社区与周边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停车机构签订夜间停车管理协议,统一组织居民区车辆夜间错时利用停车设施,并落实所停车辆在工作时间驶离措施,保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停车需求。发挥道路停车联席会商机制作用,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和治安管理的前提下,在小区周边道路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由街道社区统一组织夜间临时停车,并落实所停车辆的日间驶离措施,确保白天交通通畅。确立车主购车自备车位的理念,居民购买自用车辆,应当自备路外车位(含已经购买或租用可长时间停放其车辆的路外停车泊位)。(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质量技监局)

(八)完善停车收费管理机制。研究完善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机制,加强对道路停车的运营监管,优化道路停车收费结构,推行日间限时停车制度,进一步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通过停车收费的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修订《上海市收费停车场(库)计费规定(暂行)》,实行分类管理,简化收费标准,规范经营者的收费行为,加强明码标价和收费票据的管理。(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九)提升停车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扩大停车诱导系统覆盖面,逐步推广公共停车电子收费系统,提升行业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行业服务规范要求,加强对停车经营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鼓励和培育专业停车经营企业。推进停车行业从业人员星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职业技能,力争“十二五”期末停车行业创建成为规范服务达标先进行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港口局、相关区县政府)

三、进一步加强本市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保障措施

(十)健全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协调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停车工作的统筹指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各有关单位、相关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本意见的实施,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全面推进上述工作的实施。市建设交通、公安、交通运输、规划土地、发展改革、财政、房屋管理、绿化市容、民防、工商、税务、质监、消防及城管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机动车停车协调、管理相关工作。将停车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区县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区县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协调和市区联动。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协调、组织,根据本市机动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专项目标,制定本行政区域停车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停车管理工作,要明确停车管理具体机构编制和专职人员,进一步落实本区域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十一)加强停车执法。加强对停车设施规划、配建落实和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管,对挪用规划停车用地、停车设施配建不足或挪作它用的行为,由规划、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恢复并依法实施处罚。加强居住区停车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根据消防规范要求,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对居住区消防通道明确标示,划示消防通道禁停区域,并督促业主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停车;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

加强对居住区消防通道的巡查。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持续开展违法停车等专项整治和严格管理,确保停车秩序和道路及居住区“生命线”畅通。抓紧修订《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适时制订《上海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在管理办法修订内容中研究增加对多次拒缴、逃缴纪录车辆的制约措施,各相关部门合力解决停车执法难、处罚无据等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港口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

7.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篇七

《实施意见》指出,解决我国日益复杂的水问题,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依靠制度创新、政策引导、改革驱动,迫切需要健全水利决策支撑体系,以科学咨询支撑水利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水利科学发展。要站在完善现代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把大力加强水利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水利智库建设的总体要求,强调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水利大局,坚持科学精神、鼓励大胆探索,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水利政策及战略研究机构、科研院所及社会智库协调发展,到2020 年,形成定位清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宜的现代水利智库体系,着力打造水利行业国家高端智库,造就一支坚持正确方向、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建立一套治理完善、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水利智库制度保障和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水利智库决策咨询、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重要功能。

《实施意见》对构建现代水利智库体系作出了系统部署,强调要建立水利决策意见征集制度;完善水利决策评估制度;健全舆论引导机制;改进并创新研究机制;创新成果评价与应用转换机制;完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加大国际交流合作力度。

8.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篇八

为加快推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根据省政府《2011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XX府发[2011]4号)文件和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县委十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举措,统筹兼顾、系统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建立健全具有XX特色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切实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2011年,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总目标任务为5541套(户),其中:建设XX套廉租住房、XX套公共租赁住房,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XX户,城市棚区户(危旧房)改造XX户,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XX户。在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前提下,力争全市领先,努力实现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县“五连冠”。

二、进一步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三)确保按要求开工。围绕“按期全面开工,如期保质完工”的目标要求,2011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4月中旬前,完成项目新征用地选址工作;5月底前,完成项目征地和规划方案设计及审批工作;6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和项目招投标工作;7月底前,完成项目场地“三通一平”工作;8月底前,所有项目完成报建及有关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2012年5月底前,完成主体封顶;2012年9月底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四)突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供应。要把公共租赁住房作

为今后实施城镇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重点加快发展。要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政策法规,积极引导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建设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由国土局负责提供。工业园区企业和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职工住房困难问题。需要征用土地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县国土局应给予支持。

三、进一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

(五)积极筹集建设资金。一是县财政、发改、房产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二是要加大县级财政配套力度,落实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有关政策。三是积极探索通过银行贷款、资产运营等方式积极筹集资金,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融资渠道。四是鼓励支持社会机构投资或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六)落实税费减免。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下限减半征收,切实有效降低建设成本,真正做到让利于民。

(七)确保土地供应。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住房保障规划和计划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对2011年新增项目建设用地,要早规划、早选址、早征用,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新增项目的土地征用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进一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用土地储备制度,确保有预留地随时用于建设,并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建设项目用地落实到具体地块。

四、进一步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品位

(八)搞好项目规划设计。要按照规划布局,将保障性住房优先

安排在交通便利、设施齐全、就业方便的区域,切实降低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要树立依山就势的设计理念,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规划设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既降低开发成本又提升建设品位。要优化户型设计,力争在规定套型建筑面积内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九)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和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在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推行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保预算,创优质的“四保一创”活动,完善日巡查、周抽查、半月督查、月小结讲评等检查制度,积极开展优质工程、优质项目评比制度,建立健全特邀群众监督员和监察部门广泛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工程质量问题,确保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五、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和管理

(十)健全分配和管理机制。继续推行“常态化”受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提供保障,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足额、按季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加快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房产、民政、公安、金融机构、公积金、工商、税务和社区等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创新“申请、审核、登记、轮候、网上受理审批、核查”等全程化、便捷式管理模式,完善动态监管机制,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真正惠及需要保障的群体。

(十一)完善退出机制。保障对象因收入、人口、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应及时停止补贴、退出保障性住房;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出的,通过提高租金方式实现退出;对骗取保障、恶意欠租、所租保障性住房长期闲置的,以及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保障性住房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且5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建立巡查、抽查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十二)切实加强后续管理。加强保障对象的入户教育,探索在保障性住房小区中组建群众自治组织和纠纷调解组织,加强小区的日

常管理,争创文明社区。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保障对象关爱小区、维护好保障性住房,共同构建和谐社区。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落实工作责任。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十二五”时期的标志性工程和“一号民生工程”来推进,成立XX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另文下发)。县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总责,各部门负责抓落实,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调度,并按照部门职责,做好分工、协调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县房产局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发改委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指导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工作;县规划建设局负责项目的选址及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负责县国土局负责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供地政策,落实用地计划;县审计局负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的审计监督;县监察局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县林业局负责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供电、供水部门要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及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保障。其他职能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

(十四)完善督查机制。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每周一调度,每旬一督查,每月一考核,每季一评比,年终总兑现”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督查约谈制度,促进政策落实和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每月要对项目建设、土地供应、资金配套等重要环节进行专项督查,对资金、土地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慢的部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十五)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目标

责任制管理,纳入对县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建立严格的责任、目标、政策、考核体系,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考核,并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部门,取消其各类评先资格。

9.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篇九

关于印发《小港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

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支部、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小港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小港镇委员会

2012年1月11日

小港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 施 意 见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打造“农业稳镇、商贸兴镇、工业强镇、建设和谐平安新小港”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基层‘四项建设’,实施党风廉政‘基石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服务监督窗口建设,打造全覆盖服务平台

1、构建“镇村两级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以镇便民服务中心为窗口,以村级便民代帮点为基础的镇村二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到“六个到位五个统一”(思想认识到位、进驻项目到位、工作到位、日常运转到位、组织监督到位、检查考评到位和统一窗口部门、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公示内容、统一登记内容、统一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全面完善并规范全镇31个村级便民代帮点建设,便民代帮点由村委会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实行村干部值班制度和统一的登记制度,对为民办事据实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申请人户主姓名、组别、家庭详细住址、申请帮助事项、申请时间、办理情况、办结时间、申请人评价等。村级代理服务采取两种形式:①村代理服务代办点受理。群众自接到村便民服务代办点申请办理。②电话联系上门办理,各行政村发放《小港镇便民服务指南》,公开便民中心服务联系卡、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2、建好“三大监督平台”。要继续发挥镇督查办作用,督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在全镇镇村干部大会上通报。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要继续完善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确保做到制度落实到位、交易进站到位、交易程序规范到透明到位。全力建好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受理群众信访事项,解决群众诉求。

3、开展“评比活动”。在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中开展“服务标兵”

评选活动,比服务水平,在村级服务代办点中开展“优质服务单位”评选活动,比服务规范。每年评比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由镇党委统一进行表彰。

4、完善“百姓档案”。坚持“一线工作法”,建立以户为单位的民情档案。党政班子成员联系2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2个村民小组,每个农村基层干部至少联系50-100户农户。班子成员每人交六个“朋友”,一般干部每人交三个。这些“朋友”可以是家庭困难户、勤劳致富户及见义勇为户等。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建立市县乡领导干部“民情家访”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一种责任来担当,深入所联系的农户,了解社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宣传政策法律,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增进群众感情,真正在做到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连百家心;办百家事,致百家富。

二、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利用周一集中学习制有计划地组织镇干部,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基层站所负责人,镇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廉洁履职教育,重点加强警示教育、党纪国法教育、财经管理制度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是不能做的,让廉政警钟长鸣,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2、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镇机关、村(居)委会、中小学校、卫生院要按廉政文化示范点标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造浓氛围。同时将本镇加强党内廉政建设方面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果、以及好的经验作法踊跃向《丰城党风廉政》、《丰城纪检监察简讯》等内部刊物投稿。

3、树立宣传表彰勤廉先进典型。在全镇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勤廉标兵评选活动,每年评选出若干名勤廉标兵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系统化长效机制

1、健全“三重一大”科学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经过专家评审,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规范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实行镇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做到“四不变两统一”。“四不变”,即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各级财政监管责任不变。“两统一”,即镇统一在市财政局设置国库存单一帐户体系,由市财政国库科代理总预算会计业务;镇财政资金按照先预算后支付原则,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配合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做好镇经济例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3、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帐镇管”制度,即镇成立村组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五统一、四个不变、三个不准”。“五个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实行村级核算,按月反馈;“四个不变”即坚持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保持不变,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权保持不变,村级财务审批权保持不变,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权保持不变;“三个不准”,即不准利用职权平调村集体资金,不准借支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开支。实行村级财务每年一审计,村(居)委会书记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4、健全权力“阳光公开运行”制度。认真做好镇村两级党务政(村)务公开工作,镇、村两级党务政务公开的时限保持一致,公示内容存档备案。村级党务村务要公开到各村民小组。积极探索组务公开制度,各村民小组均要在公共活动场所设立“组务明白栏”,公开组务。

5、实行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镇每年将组织科级以上干部,站所负责人,机关科室负责人,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公开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述职述廉报告由镇存档备案。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廉洁自律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对群众满意度低的干部实行打招呼谈话或者诫勉谈话。

四、加强纪检组织队伍建设,提升抓落实整体水平

1、进一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网络。聘请3名无职党员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在各村(居)委会、卫生院、中小学校、各条块管理的基层站所各确定1名纪律检查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纪律检查员可直接向市委、市纪委反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在全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十要十戒”思想作风主题教育。“十要十戒”即:要好学上进,戒不思进取;要艰苦奋斗,戒贪图享乐;要真抓实干,戒华而不实;要攻坚克难,戒拈轻怕重;要快速高效,戒拖沓散漫;要团结共事,戒拉帮结伙;要公道正派,戒弄奸使滑;要敢抓敢管,戒好人主义;要亲民为民,戒脱离群众;要廉洁自律,戒以权谋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当前各项工作中去,与推进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相结合,与抓好土地工作“三清理”、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及各阶段的中心工作相结合,要求机关干部继续坚持一线工作法,坚持“立说立行、雷厉风行、问责问效、结果第一”的工作作风。

3、进一步提升镇纪委委员业务能力。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纪检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镇纪委办案水平。通过办案实践,培养一批依纪依法办案的业务骨干和能手。在镇纪委委员中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案不力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受理、调查群众信访案件,严肃查处那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案件。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与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肃惩治、深化改革,不断开创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在全镇农村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发展环境。

主题词:廉政建设农村基层实施意见通知小港镇党委办公室2012年1月11日印发

10.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篇十

《意见》指出,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和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产业升级、稳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全球产业竞争格局深度调整,加工贸易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放慢,产业和订单转出加快,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传统竞争优势逐渐削弱。必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创新驱动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国际产业分工深度调整和实施“中国制造2025”为契机,立足我国国情,创新发展加工贸易。

《意见》强调,要遵循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着力推动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合理统筹内外布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推动加工贸易进一步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一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由低端向高端发展。二是产业链延长,向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转变。三是经营主体实力增强,由加工组装企业向技术、品牌、营销型企业转变。四是区域布局优化,逐步实现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和境内外合理布局。五是增长动力转换,由要素驱动为主向要素驱动和创新驱动相结合转变。

《意见》提出了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四大任务,一是延长产业链,提升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二是发挥沿海地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三是支持内陆沿边地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四是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11.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篇十一

中共大青山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乡直属党支部:

为深化农村体制综合改革,强化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改革创新党组织的设置形式、领导方式,为我乡深化农村体制综合改革和实施基层党建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目标任务。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达到“三个着力”,实现“三大提升”:一是理顺农村基层各种组织的关系,着力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统揽全局的能力;二是创新农村基层队伍管理模式,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战斗力;三是创新党建工作方式,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党建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创新组织设置,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 4.理顺村级组织关系。理顺农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的关系。农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决定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探索完善村党总支部领导下的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职能。要注重选准配强村民小组党成员,提倡村民小组党组与村民小组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民小组党的日常运作经费机制。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农村“两委”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6.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科学配置村“两委”干部职数,提高村“两委”成员的交叉任职比例。按照“一好双强”的标准,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扩大从优秀回村大学生中选拔党组织书记的途径,选准配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教育管理,要通过述职评议、组织考核等有效形式,强化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管理。村党支部每年要制定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划拨培训专项经费,确保村“两委”干部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7天。

7.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官工程。坚持本土化选拔,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村官“选、管、育、用”机制。要着重大学毕业生回村任职,充实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2名后备干部。要通过担任书记或主任助理、开展业务培训等形式,促使大学生村官迅速成长。探索实施村“两委”干部学习提升计划,鼓励村“两委”干部参加学历培训,切实提高村“两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提高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9.探索党员发展和退出新机制。重点在村民小组成员、村民代表、优秀大学生和企业经营者等群体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党委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通过党员实名推荐、竞争性选拔、票决、全程公示等办法,实现党委严格要求和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机结合,坚决杜绝发展党员中“近亲繁殖”现象,严把党员“入口关”。探索基层党员党性量化测评办法,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党员“出口”,永葆党员的先进性。结合实际创新农村党员分类管理办法,加大老党员、流动党员、回村大学生党员和复退军人党员的分类教育、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力度。

(四)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10.推进基层党建创新工作。树立党建工作品牌意识,鼓励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项目创新,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探索建立一批党建创新示范点,每年评比和宣传一批富有特色和推广价值的党建创新示范点和项目。推进基层党组织信息化建设,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探索建立党员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等大众传媒和通讯工具为基层党建工作服务,建立农村数字党建工作网站,开展党员在线学习交流。

11.构建城乡统筹党建新格局。加强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整合,推进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促进以乡带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加大“两新”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组织全覆盖。加大非公党建示范点和星级示范点建设,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实效 12.健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把手要树立抓党建的主业意识,强化以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13.完善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各村党支部要制定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和办法,并纳入绩效考核,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比重。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基层党建经费。探索行政村党建经费专项预算、专项建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基层党建经费的绩效。

中共大青山乡委员会

1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 篇十二

制度建设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构建一套适应时代要求、切合基层实际、规范完备的制度体系,提高基层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对于新时期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基层团的工作实际,规范制度运行,狠抓制度落实,坚持制度创新,努力构建体系健全、切合实际、动态开放的团的基层组织制度体系,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运转有序、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坚强集体。

二、基本原则

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重在规范、创新、落实,包括执行、落实好已有的制度、对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制度及时进行修订补充、结合实际进行制度创新实践等方面。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突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适用性和系统性。加强制度设计的全局性、战略性研究,坚持实事求是,体现科学精神。制度设计力求切合基层实际和青年需求,注重实效,增强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统筹考虑,在完善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加强配套 — 1 —

建设,力求框架清晰、层次分明、内容完备。

(二)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保持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进行制度创新时要突出前瞻性设计,实现制度建设的动态开放。

(三)坚持将制度落实贯穿始终。通过细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程序、改进执行效果、加强监督检查来维护制度的权威,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成为基层共青团组织的基本运作规范,成为团干部和团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主要内容

“党建带团建”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要积极争取各级党组织支持,推动基层落实好“党建带团建”,形成规范的工作制度,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当前,在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制度。以扩大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为目标,落实《团章》的规定,凡是具备建团条件的地方,都应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力求有团员的地方就有团的组织覆盖,就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团的活动,就有规范运行的团的组织体系。适应社会结构和青年群体分布的变化,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遵循灵活、有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高校、城市社区、“两新”组织等领域新的基层团组织设置方式。大力加强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青年中心在整合资源、凝聚人才、直接联系青年等方面的优势,构建“基层团委+青年中心”的新型基层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网络。基层团

委要在青年中心建立、运转、管理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核心作用。积极培育发展壮大各类青年社团、协会,构建基层团组织联系青年的新型纽带。加强对网上虚拟青年社团的跟踪研究和正确引导。

(二)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制度。继续坚持并不断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团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从基层团的工作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团日活动制度,不断规范团的活动仪式。团员教育评议要把重点放在提升团员的组织归属感和认同感,培养团员的民主参与意识上来。团员的团籍注册,可以采用网上注册、异地注册等方式灵活实施。团课要针对团员思想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力求深入浅出、循序渐进、重点突出。

(三)健全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团员发展工作制度,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抓好团队衔接、团前教育等工作。建立团员经常性教育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教育手段、典型示范带动等途径,为团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创新团籍管理制度,在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组织关系和参加团组织活动可适当分离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有效扩大对团员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积极利用互联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团员证与团籍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团员管理的效率水平。不断完善流动团员管理和服务制度,做好流出地与流入地团组织的工作衔接,坚持以服务促管理,探索证档分离、交叉覆盖的动态管理方式,在维权、学习、就业创业、文化生活等方面为流动团员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健全团员考核

奖惩制度,引导团员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继续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输送到党员队伍中。

(四)健全基层团干部培养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团干部选拔配备制度。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通过积极推行基层团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选调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团组织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不断充实加强基层团干部队伍。积极做好团干部协管工作,加大推荐团干部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基层团干部转岗问题。进一步完善团干部交流制度,努力促进团的领导机关与基层团组织上下交流、东西部地区团干部双向交流。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基层团委班子建设,健全议事规则,保持班子协调高效运转,发挥整体合力。加强基层团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好基层联系点、结对帮扶等制度,确保基层团干部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求真务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健全团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特别是及时做好新任职团干部的教育培训。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基层团干部在职学习,不断提高基层团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

(五)健全团的组织工作制度。落实《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等基础团务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调研制度,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解决基层团组织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完善团内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重视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形成上下畅通、交流便捷的信息渠道。规范基层共青团工作考评奖惩制度,建立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组织建设为重要内容,以团员青年的认可度、满意度为基本标准的工作评价体系。积极争取把团的考核纳入党组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要向其同级党组织通

报。

(六)健全团内民主制度。认真执行《基层团组织选举规则》的各项规定,规范团内选举的规则和程序。大力推行基层团组织按期集中换届,换届时间要尽量与党组织换届时间衔接。建立健全团情团务公开制度,确保团员青年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自觉接受团员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实现团内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高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组织团员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接受团内民主教育。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街道等基层团组织的直选试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基层团组织要在制度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基层团组织直接面对团员青年,是团的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优化制度建设环境,落实好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制度建设。要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落实,务求实效,自觉以制度建设来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工作活跃。

(二)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切实承担起制度建设的领导责任。要围绕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教育培训机制、政策保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结合落实团的领导机关抓基层团组织联系点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基层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基层在制度建设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给予有力指导。要加强工作考评督导,对基层团组织制度建设情况及时进行检查、考核,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确保制度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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