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2024-10-27

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共20篇)

1.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一

一、工作站基本情况

院士工作站即由政府推动,以企事业单位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团队为核心,以省内研发机构为依托,联合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院士工作站旨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创新人才队伍,为增强企事业单位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根据本单位或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组织院士及其团队与本地研发人员开展联合研究,研究重大理论、方法,研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品牌;

(2)开展产业发展及学科发展战略咨询;

(3)引进院士及其团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共同进行转化和产业化;

(4)与院士及其团队联合培养科技创新型人才;

(5)与院士及其团队联合开展高层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

二、建设模式

省院士工作站,是指以省内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条件的专业镇及高新区等科技园区为依托,以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为导向,以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为技术核心,联合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一种组织形式和载体。工作站采取政府推动,院士参与,企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建站模式。

三、工作内容

1、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2、围绕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

3、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业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4、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

四、建设原则

在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中,要坚持以“需求为基础,项目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实效为根本”的基本原则。

需求是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基础。各地科协要根据国家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和企业自主创新的客观需要,围绕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特点,广泛征集企业重大技术需求,筛选一批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在尊重和顺应企业选择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合作。

项目是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核心,是院士专家与企业对接合作的载体。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是企业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项目的完成过程能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有显著带动作用。同时项目要符合进站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专业特点和研发方向,有利于推动院士专家团队同建站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企业是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主体。建站企业应是在地区经济或行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规模以上企业;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可供合作的技术项目,建有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发团队;企业领导对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视,能够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

实效是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根本。各地通过建站工作,要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培养创新团队,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五、基本要求

院士工作站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帮助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团队,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制约,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通过建站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科协组织网络;将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纳入“讲理想、比贡献”等技术创新活动之中,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成长。

例图:

2.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二

近日, 我市8个院士工作站授牌仪式在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举行。自2012年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院士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以来, 全市共计建站15个, 签约合作院士21名, 院士工作站建设取得快速发展。如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朱静院士合作, 在攻克我国动车车轴生产技术难题方面已取得可喜成绩, 生产的动车车轴已装车上路测试。在政策、财力等方面, 市委、市政府都给予大力支持, 2013年优先保证院士工作站补助资金的落实, 对已认定的15个院士工作站的首次建站补助资金450万元全部拨付到位。预计2014年我市将再建院士工作站12个。

3.院士专家工作站与产学研合作 篇三

一、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发展历程

院士专家工作站是由院士或知名专家领衔,外来的专家团队与企业科技人员共同参与的一种政产学研用合作创新平台。它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形式初创期。2003年中国科协年会在沈阳举行,沈阳市科协根据市委指示精神,抓住百名院士齐聚沈阳之机,首建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工作站,聘请刘大响等9名院士参与新型重汽燃机研发。在随后3年左右,沈阳以市政府挂牌方式陆续建立了25家院士工作站。同年,中国石油大学建立了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这期间,这两种工作站与博士后工作站相比还只是发生在局部的新生事物。

机制探索期。2006年中国科协“七大”将“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科协重点工作之一。经调整,中国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和中国科协厂矿科协中心合并,新咨询中心联合地方科协,先后开展了一系列“院士专家地方(企业)行”活动。“院士行”一般是政府搭台,科协组织承办,企业不需要大的投入,开始参与热情较高。实践表明“院士行”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活动容易流于形式;专家在企业的时间过短,难以深入了解和研究企业问题;合作成效少。为解决这些问题,咨询中心经调研决定借鉴沈阳做法,2008年4月在南京召开部分地方科协会议,提出“由行到站”,以江苏为试点省,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探索长效机制,全国20多家与会单位积极响应。11月,江苏省首家院士专家工作站—远东控股集团院士专家工作站举行了隆重的揭牌启动仪式。机制探索期明确了企业需求是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立的前提,强调了专家团队的作用,提出了创建组织和举办活动的辩证关系。

快速扩张期。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逐渐显现,引进外部智力资源开展“自主创新”对企业更为现实。各地的工作站试点取得了一些成果和经验,掌握了一些工作方法,也得到初步认可。中国科协领导在几次全国会议上对创建工作做出了指示。一时间,创建工作站成为各地科协新时期深化中国科协等四部门组织实施的“讲、比”活动、落实科技部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和有效形式。在2009年一年左右时间内,全国院士专家工作站数量就从年初的70家发展到近400家,2010年和2011年工作站数量同比增长都在30%左右。据中国科协重点工作统计,截至2011年10月底,全国已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1284个,其中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1045个,进站院士专家4790人次。

制度完善期。为引导院士专家工作站健康发展,中国科协于2010年9月出台了《中国科协关于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十几个省市科协和一批地市科协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也出台了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推动了工作站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9月,全国已有20个省市自治区共出台各类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政策30个,其中科协单独发文的就有18个。23个省级以下单位共出台各类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政策28个。与政策配套资金的兑现,更是增强了企业建站的热情。江苏率先对通过考核的省级院士工作站补助100万元,浙江11个市都出台了扶持政策,给予每个市级工作站20~60万元的补助。一时间,一些还没有明确需求的企业也加入到争夺院士的行列。为推动政策落实,浙江省和中关村海淀园等地还专门成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对本地工作站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服务。在外部规范的同时,很多工作站也在逐步强化自身制度建设,以求进一步发挥工作站的功能。

二、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作用

1.引领破解难题,形成创新成果

真实有效的需求是工作站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工作站提出的项目有的是企业急待解决的瓶颈问题,有的是企业未来发展的重点。专家特别是院士作为我国乃至世界相关技术领域的顶级人才,往往掌握了该领域科技发展的核心技术。企业难题如果与进站专家团队的研发方向一致,它们就可能成为院士专家与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创新的具体载体。工作站邀请院士专家进企业,发挥他们的统领作用,依托项目,制定规划,重点攻关,实现了一批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突破,成功研发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产品。据统计,2011年广东33家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就帮助企业完成123项重大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创造经济效益50多亿元。2012年,上海39个院士专家工作站与院士专家团队签订合作项目72项,解决企业技术难题118项,取得科技成果58项。

2.及时掌握信息,优化发展战略

信息获取的及时、准确是企业创新和发展的关键之一,特别是那些战略性的竞争信息对企业的战略至关重要。院士和顶级专家掌握行业前沿动态,拥有较广的技术信息渠道,清楚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家对市场需求有较强的感知和掌控能力,他们的沟通有利于企业的战略形成或优化。院士专家借助工作站可深入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方便、快捷和准确地把握企业的经济实力、生产条件、工艺特点等,可为企业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企业也可借助此平台,一方面及时了解高校、科研院所和专家的研究专长、研究实力、科技成果及其应用前景、成熟程度等情况,另一方面委托专家专题研究产业发展路径和企业战略规划。有的建站企业家感觉和专家的一顿饭时间的交流就解决了困惑自己很久的问题。依托进站专家办的各类讲座和培训,更是扩大了工作站的信息传递范围。2012年北京市的38家工作站累计开展以专业性强、小型化为特点的各类交流近1000项。

3.培育创新团队,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人才是一个单位创新发展的首要资源,只有拥有一流的人才,才可能创建出一流的企业。实践表明,企业科技人员往往受环境制约,特别缺少参与行业前沿技术创新的机会。建立在科技人员身边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为企业培养技术人才创造了条件。很多建站单位从自身实际需要出发,在院士专家工作站筹建和运行过程中,依托重大项目,培育了创新团队;举办各类论坛、沙龙、讲座或培训活动,向广大基层科技人员传递最新科技信息;通过办班进修,也为企业培养高端人才打开了绿色通道。当然,这种人才培养是双向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也在工作站项目中掌握更多的实践知识。目前,浙江省各工作站已培养出博士后、博士30多人,硕士50多人。2012年,上海院士专家工作站组织研发、技术交流及培训近4000人次。

三、院士专家工作站在产学研合作上的创新

1.降低合作成本,构建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

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普遍较为薄弱,尤其是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更是如此,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需要“学(校)研(究所)”支持;“学研”机构特别是高校的老师们,往往距离市场比较远,很多人也希望通过开展产学研来增强科研的针对性。但理论和实践都表明,产学研合作本身并不能自发形成长效机制,而工作站可以降低产学研合作成本,推动合作由点及线到面,拓宽产学研合作渠道、延长沟通时间、增加沟通机会。

工作站内合作创新项目的产生和完成实际上仍是一种技术交易行为,通过工作站可以加深产学研各方在理解基础上的信任,促成技术交易达成和执行。这是因为:首先,技术在实现预期的绩效上存在着很高的不确定性;其次,相对于其他商品,一项关键技术的供给者和需求者很有限;再者,技术的质量难评估、扩散难控制,技术交易过程中常存在严重的机会主义行为(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这些进站专家或通过他们介绍的专家和企业家之间在交流过程中建立起的信任为企业选择交易对象提供了支持。对于企业而言,专家特别是院士的能力和品行是重要的先验信息,据此选择可以显著降低技术交易费用。对于院士专家来说,理解信任也可以节省他们宝贵的科研时间。

2.产生了协同效应,增加产学研合作成功几率

协同创新可以降低R&D成本、分散技术创新风险、将技术创新成果的外部效应内部化、弥补创新资源的不足、获得规模经济等。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协同效应体现在“资源协同”和“文化协同”等诸多方面。

“资源协同”首先表现为院士专家和企业之间在实力方面的“强强合作”。院士和专家团队在研发上的实力自然不容置疑。建站企业一般是在地区经济或行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规模以上企业。这些企业拥有水平较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发团队,他们了解社会需求,能够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文化协同”体现在企业项目推进和企业创新文化形成等方面,“和而不同”是成功的工作站中进站专家和企业科技科技人员之间开展合作创新时的一种精神风貌。来源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院士专家与企业科技工作者由于组织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合作处理技术创新问题时,价值理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方面冲突比较多。大家同在院士专家工作站这样一个组织内创新,可以有效化解合作中的矛盾特别是潜在的利益冲突。

3.实现品牌互补,促进政产学研用共赢

品牌通常是指社会相关者对产品或服务的认知程度,产学研合作平台既是隐性平台,也是柔性平台。在平台多元化的时代,院士专家工作站作为一种新型产学研合作平台,将“院士”的社会美誉、企业的创新需求、区域的“人才战略”进行了融合,获得科技人员、企业、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广泛认可。

按照西方新产业组织理论,技术创新是一种追求利润的经济行为,产学研合作下的技术创新是企业需求、专家技术供给以及合作环境影响共同推动的结果。企业建站既可以表明企业的创新欲望,也间接说明了企业的技术实力,这对提升企业形象,增加无形资产很有帮助。从需求供给方来看,在目前社会诚信和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的情况下,能以知名专家领衔和地方政府见证的方式合作,参与专家的信心增强。而地方政府在产业升级的压力下,“招才引智”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为企业建立工作站创造良好环境是一个兼顾各方的手段。

总之,工作站作为近十年来出现的一种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它通过在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这种柔性组织,为企业搭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将院士专家个人及其团队和企业法人之间合作关系明确化、长期化、机制化,有利于化解双方合作创新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冲突,提升技术交易的质量和效率,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受到多方的认可。未来,院士专家工作站有可能成为国家创新网络的节点,但目前它在部门关系协调、准入与退出机制、法律地位以及专业化服务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而它的品牌建设也要围绕绩效显示度和支持力度等方面入手,加强顶层设计,严抓中观协调,力促微观创新。

4.院士工作站协议书 篇四

甲方:安徽省院士专家联谊会

乙方:(建站单位名称)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企业的创新能力与科研水平,建立开放式应用基础研究基地,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发展动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建立 “院士工作站”,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建立“院士工作站”,并帮助乙方完成各项手续;

2、甲方负责为乙方推荐签约院士,并保持与签约院士的工作联络,帮助对接,做好协调院士专家入驻工作站的相关工作;

3、根据乙方工作进展和运行情况,随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甲方负责对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提供赴乙方开展工作的院士专家的基本信息和需要服务等信息;

5、在乙方未履行其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予以经济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制定本单位工作站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

2、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做好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配合协助工作,并为每位签约院士配备必要的科研助手;

3、院士工作站每年向签约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提供工作需求,如工作站工作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和关键技术成果需求等;

4、乙方负责工作站建设、运行经费保障和院士到企业工作的协调等;支付院士工作费用;

5、联合申报项目。根据实际需要,支持省院士专家联谊会与企业及有关科技人员联合申报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计划和基金等。

6、按时交纳管理服务费用。

三、工作内容

院士工作站承担以下工作:

1、为乙方的长远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制定发展战略及规划;

2、为乙方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支持;

3、为乙方培养科技人才,搭建技术创新平台;

4、将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联合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

5、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工作机制

1、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会商制度,不定期商洽具体合作事宜。

2、甲、乙双方具体合作技术领域和研发项目及研发成果的授权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另行签订协议。

具体参照协议附件:“安徽省院士专家联谊会关于设立院士工作站的办法”(见附件)

五、经费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管理服务费10万元。之后,每年元月31日前付给甲方管理服务费5万元。

六、其他事项

议书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与甲方续签协议的优先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议含附件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安徽省院士专家联谊会(签章)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

公司(签章)

5.海南省院士工作站专项 篇五

2016年度海南省院士工作站专项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完善我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平台建设,提升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智力支撑水平,根据《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琼府办〔2014〕162号),开展2016年海南省院士工作站专项申报工作。

一、支持方向和范围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产学研合作载体、产业园区和行业机构等科技创新载体,搭建柔性引进院士及其核心创新团队来琼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二、支持方式和额度

在院士工作站设立1年后对其进行考核,院士工作站考核结果为优秀者,一次性给予绩效奖励经费40—60万元;考核结果为合格者,一次性给予绩效奖励经费20—30万元。奖励经费从省人才专项资金中支出。奖励经费的50%给予院士及其核心创新团队,属于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励,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50%给予设站单位,专项用于院士工作站建设和运行。设有院士工作站的单位在申请财政性科研项

目经费、承担政府重点工程、采购工作设备和申报“海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以及“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对象”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专门的科技研发机构和较高水平的科技研发团队,有固定的科研经费投入和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

3.与1名以上院士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建立1年以上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工作任务。

(二)申报材料

1.《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申请表》(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表格”栏目中下载);

2.与院士签订的建站合作协议、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现有人才队伍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书及其工作能力与科研水平的证明材料。

4.院士工作站运行一年后所要达到的具体任务目标。

(三)材料要求

6.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建设办法 篇六

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建设办法(试行 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建设办法 试行)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我省与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合作优势,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科技创新团队,培 养创新型人才,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 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以省 内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条件的专业镇及高新区等科技园区 为依托,以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为导向,以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 为技术核心,联合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 业化的一种组织形式和载体。工作站采取政府推动,院士参与,企业 管理,市场运作的建站模式。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三条 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 一 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二 面向广东产业,联合多方力量,建立技术创新平台,开展重 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究以及重大创新产品的研发,培育自主知 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三 积极引进院士及创新团队的科技成果(包括国内外先进适用 技术成果),在工作站和企业进行转化,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四 依靠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建立博士、硕士培养基地,为我省培 养高端创新型研发科技人才。五 充分发挥院士整合协调作用,带动组合广东科技队伍,争取 更多国家重大项目及培养高层次科研领军人才。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工作站的认定、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推进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邀 请组织院士到我省考察指导,促进院士与我省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对 接,建立合作关系。二 负责提出全省工作站建设的总体方案、建设数量、布局等。对工作站进行认定、跟踪管理、绩效评估等。三 对认定的工作站给予适当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工作站咨询服 务、项目调研、人才培养和条件改善等。四 在科技政策、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对工作站 给予重点扶持。第五条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配合省科技厅做好相关工 作,主要职责是: 一 按照省科技厅的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工作站的申请、建设工作。二 及时了解工作站日常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 困难和问题,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以及政策等保障条件。第六条 设站单位是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 提出本单位工作站设立申请,制定本单位工作站工作目标及 运行管理规划,落实人员、场所、研发和运行经费等。二 根据需要聘请 1 位以上院士作为工作站专家,根据国家政策,按照自愿、互利原则与院士商定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三 负责制订本单位工作站的工作规范,每年安排专项科研经费 和运行经费预算,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做好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 和生活服务工作,并为每位签约院士配备 1 名以上的科研助手。四 工作站要充分发挥签约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作用,在对产业 发展和技术需求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工作站工作计划、技术创新的目标和任务等。第四章 认定与管理 第七条 申请认定工作站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二 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三 与 1 名以上的院士(含 1 名)已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院 士签约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四 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 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五 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双方要签订协 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晰产权归属。六 对已经与院士建立科研合作关系,或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或承担国家及省级重大项目 的企业,可优先考虑设立。第八条 工作站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 主管部门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初审后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专 家进行评审论证,择优认定、统一授牌。第九条 工作站应以依托单位和专业技术领域命名,称为“广东省 ×××(设站单位简称)×××(领域)院士工作站”。第十条 工作站管理期限一般为 3 年,实行人员柔性流动和动态 管理方式。管理期满委托中介机构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绩效

评估。对评 估优秀者,适当给予奖励,用于运行补贴。仍需要继续设立的,由依 托单位申请,报省科技厅审核后可重新确认。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7.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七

滑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农业企业工作站由中国工程院院士程顺和任首席科学家, 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玉米系主任、国家玉米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张世煌研究员被聘为玉米育种领域首席科学家, 郭天财、郭庆法、陈彦惠、李潮海等10余名教授、研究员被聘为专家。该团队将通过院士专家农业企业工作站这一平台, 辅助开展小麦、玉米等新品种选育和种子创新等前沿性研究, 并帮助企业培养创新人才和一线技术骨干。

滑县作为中原经济区粮食生产核心区和农业大县, 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工作, 粮食总产连续21年稳居河南省第一位, 小麦产量位居全国第一, 荣获了全国唯一的粮食生产先进县“十连冠”。

8.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八

熊永强在揭牌仪式前会见叶院士时介绍,九江正在全力实施“新工业十年行动”,迫切需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和人才支撑,叶院士和各位专家都是国家高端智力人才,希望通过院士工作站这个平台,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促进产、学、研、用无缝对接,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叶院士表示,江西瑞普德测量设备有限公司致力于振兴民族工业的情怀令人感动,他将与专家团队一起同江西瑞普德测量设备有限公司建立实实在在的科研合作,多出科研成果,制造国际国内领先的技术设备,为民族工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叶声华院士是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首任主任和学科带头人,研发了一系列非接触、在线测量新原理新方法,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项重大科技成果奖。

9.厦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引导、集聚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创新发展服务,不断提升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和省科协《关于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意见》(闽科协发〔2010〕5号),《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闽科协发〔2012〕78号)和《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院士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经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审批建立的工作站。

第三条 工作站应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以提高科研水平、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以建站单位研发机构为依托,以柔性方式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引导院士专家先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为建站单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第四条 工作站以建站单位命名,名称为“厦门市×××(设站单位简称)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五条 工作站建设遵循“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项目带动、注重实效、合作共赢”的原则。

第二章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第六条 工作站主要任务:

(一)根据企事业单位发展需求,组织院士、专家开展技术创新、专题讲座及专业技术培训,为产业及企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围绕企事业单位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建院士、专家和建站单位研发人员组成的联合攻关团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项目合作,引进院士专家团队的先进科技成果,合作推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和产业化;

(三)协助建站单位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建立知识产权体系;

(四)与院士专家团队或院士专家所在单位共建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机制,联合培养创业创新人才,建立各类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协助建站单位引进、聚集、培养高素质的创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五)与建站单位联合申报并共同承担市级(含)以上的重大专项、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等,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培育新兴产业,在国家战略优先领域率先实现跨越。

第七条 工作站申报条件:

工作站主要依托已建厦门市企(事)业科学技术协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园区,以及涉及社会、民生发展的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建立。建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A类(企业性质):

(一)在厦门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法人单位,只能建立一个工作站),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上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上税收不低于300万元;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受销售收入和税收额度的限制);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稳定的研发经费支持,与院士签订的合作项目年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100万元;

(三)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签订合作协议(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协议内容包括:科研团队,合作内容、方式、时间、地点,投入机制,收益分配(包括薪酬),成果分享等;

(四)已形成较完善的院士进站工作的支撑条件和服务规范。

B类(非企业性质)

(一)厦门市所属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法人单位,只能建立一个工作站),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等保障条件,且有建站必要的;

(二)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技术)团队,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有稳定的经费支持,与院士签订的合作项目年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100万元;

(三)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签订合作协议(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协议内容包括:科研团队,合作内容、方式、时间、地点,投入机制,收益分配(包括薪酬),成果分享等;

(四)与院士专家合作项目,能够较好地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影响。

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市(含)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践(培训、成果转化)基地、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平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或省、市重大项目、课题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优先建立工作站。

第八条 建站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并于每年6月30前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查,初审结果和意见报市协调小组审批,确定申报单位;

(三)经市协调小组组织考评通过后,批准建立,并授予“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牌匾。

(四)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每年进行一次认定,根据考评分数择优确定,最多不超过5个。

(五)经认定的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可申报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九条 申报建站须提交的材料:

(一)企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二)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

(三)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

(四)建站单位与院士或院士所在单位签订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协议(复印件);

(五)建站单位与院士或院士所在单位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

(六)院士及专家团队主要成员简介;

(七)建站单位简介,近三年建站单位研发经费投入,销售、利税情况证明等;

(八)建站单位科协组织成立批文(复印件);

(九)其他材料(建站单位主要研发成果、专利及主要荣誉等,以及重大活动、有关领导批示或活动报道等资料)。

有关申报的通知与要求,申报单位可登陆市科协网站查询(网址:)。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成立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组成。市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全市工作站建设,引导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建立工作站,助力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制定相关政策,批准工作站建立,协调解决工作站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根据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要求,上报有关我市工作站建设情况等。

第十一条 市协调小组下设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挂靠在市科协,负责市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起草工作站建设相关政策、规划、管理办法;受理建站申请,经省、市协调小组授权组织开展初审、评审、授牌、考核、总结、表彰等工作。

第十二条 建站单位是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主体,其企业科协或专设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本站建站计划和工作目标;

(二)负责制订本站管理制度;

(三)做好院士及其专家团队的科研、生活等服务保障工作,为院士配备专职助手,配备工作站管理团队,落实院士专家工作站研发设备、研发经费和工作经费等保障条件;

(四)配合省、市工作站建设管理机构做好调研、评审、绩效考评等各项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工作站运行情况,施行动态管理;

(五)主动配合完成省、市工作站建设管理机构下达的相关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院士专家工作站应每年向签约院士、专家提供工作指南,包括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计划、技术创新计划、技术成果需求和人才培养规划等。

第十四条 进站院士、专家,由建站单位聘请,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由建站单位和院士专家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第四章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工作站日常工作经费和科研经费主要由建站单位自行筹措提供,保障工作站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厦委发〔2016〕21号)文件精神,在其稳定运营一年后可给予连续3年、每年5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第十五条 使用原则。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工作站建设,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注重效益,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十六条 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工作站条件改善、工作站合作项目补助和工作站人才培养等支出。

(一)工作站条件改善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改装(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仪器设备的相关费用等。

(二)工作站合作项目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工作站合作项目研究和管理;与项目相关的费用补助,包括实验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参与工作站合作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等。

(三)工作站人才培养经费:与工作站合作项目有关的研发人员培训费用;院士所在单位承担建站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与进修培训,针对需求协助培养紧缺人才、复合型人才等。

第十七条 申请与拨付

(一)工作站建设专项资金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当年市协调小组审批工作站数量,于本年底前向市财政申报,纳入次年 专项资金预算;

(二)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于新建站单位建站次年起,每年经市协调小组考评合格后,于年底前向每个建站单位拨付专项资金。

第十八条 管理与监督

(一)市协调小组应跟踪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二)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和监督机制,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手续完备、账目清楚、结算准确;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接受财政、审计和协调小组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贪污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五章 绩效考评

第十九条 经市协调小组授权,办公室对全市工作站施行定期绩效考评、动态管理,管理期一般为五年。工作站成立次年起,连续三年,每年经市协调小组考评合格后,可给予50万元的建站补助经费,保障工作站运行。管理期内,协调小组对工作站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评定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对考评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建站补助经费未下拨完的,停拨当年补助经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连续两年绩效考评合格且综合业绩突出的工作站,优先推荐参加省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遴选。

第二十条 绩效考评采取专家咨询、科学评价,材料审查、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

第二十一条 管理期满,绩效考评合格需继续运行的工作站,由建站单位重新申报,办公室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组织材料审查,条件符合的市协调小组将优先认定(重新认定的建站单位不再享受市财政下拨的建站补助经费)。工作站因客观原因需要进行合并、重组和撤销的,由建站单位向市协调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协调小组研究确定进行合并、重组和撤销。

第二十二条 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进站院士专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享受各类专家荣誉。对建站单位在科技立项、成果鉴定、成果登记、成果奖励、科技计划等方面予与优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各建站单位应于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工作站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止。

第六章 附则

10.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科技合作,促进我省企事业单位与“两院”院士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我省院士工作站建设与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院士工作站建设坚持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产学研项目为纽带,以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依托,引导院士及其团队为我省提供科学决策咨询、科研开发服务、成果转化和引进培养创新人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院士工作站,是指经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核、认定,为引进院士智力并提供相关服务,依托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的院士合作服务机构。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四条

院士工作站主要职责任务:

(一)开展以院士及其团队为对象的科技合作,围绕需求寻求合作对象,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合作信息。

(二)组织院士及其团队为建站单位制定发展战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对具体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项目等提供综合评估和技术指导服务。

(三)组织院士及其团队与建站单位科研人员联合攻关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在建站单位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组织院士及其团队与建站单位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学科建设和学术交流活动。

(五)组织院士及其团队为我省区域经济、重点行业或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战略咨询服务。

第三章 建站条件

第五条 申请院士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具有较大规模,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其中建有省级以上重点试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院士工作站。

(三)联络院士3名以上或与1名以上院士签署三年以上合作协议(包括外籍院士),并且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有明确的科技研发目标或成果转化任务。

(四)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院士进站支撑条件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团队提供较好研发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能为进站院士提供不低于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有3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第四章 申报与审核

第六条 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由建站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院士工作站设站申报书》,由各市科技局审核并征得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同意后报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科协进行考察评审后核准授牌。

第七条 设立院士工作站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一般每年组织审定一次。

第八条

院士工作站以设站单位或学科方向命名,称为××××(单位名称)院士工作站或河北省××××(产业、学科方向名称)院士工作站。

第五章 管理与评价

第九条 设站单位应制定本单位院士工作站工作目标及管理制度,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落实专门管理人员,并为进站院士配备科研助手,做好进站院士及团队的科研和生活保障工作,能够保证院士工作站有效运行。

第十条

设站单位应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与院士及其团队签订合作协议。凡涉及知识产权和技术保密问题,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院士工作站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各院士工作站组织重大院士考察、咨询等院士行活动,应提前报告或告知。与院士合作成果、交流活动等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年底前,各设站单位要报送当年工作报告和下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对院士工作站的考核评价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由省级主管部门会同各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考核与验收。

第十三条 院士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对合作成效不明显、信息报送不及时,一次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给予警示,连续两次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院士工作站,予以摘牌。

第六章 经费支持与奖励

第十四条 省科技厅设立“河北省院士工作站引智专项经费”,对考核评价合格以上档次的院士工作站择优给予经费资助。资助范围分为院士合作项目补助经费和院士咨询考察活动补助经费两类。主要用于院士合作项目的研发、成果转化、改善研发条件和组织重大“院士行”、考察咨询、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活动。

第十五条 考评结果合格以上的院士工作站,年初可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北省院士工作站专项经费申请书》。省科技厅按评审委员会评审、厅党组审议的程序确定资助单位和经费额度。

第十六条 每两年在考评优秀档次的院士工作站中,评选一批“河北省院士智力引进先进单位”予以通报,并在专项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

第七章 组织领导

第十七条 院士工作站由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管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日常工作,具体承办相关事项。

第十八条 院士工作站接受河北省院士联谊会秘书处的业务指导。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11.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十一

考核期间,考评组重点调研了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的运作情况、引进院士及专家团队的情况、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所开展的工作及成效,了解工作站存在的问题,听取企业科技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

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养企业创新人才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2年底,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1项,获专利授权4项,开展人才培训100余人次,助力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

近年来,南宁市科协充分发挥科协人才智力优势,依托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开展人才引进、产学研合作等各项科技创新服务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此次南宁市科协组织对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进考核,就是要保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形成一种良性的运作机制,在帮助企业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科技攻关、科研保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2.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十二

石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仁达在致辞中表示, 院士专家工作站是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与院士专家资源实现成功对接的重大举措, 为企业发展注入科技基因和创新活力。石狮市将依托这个平台, 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 以技术项目为纽带, 做好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引进对接, 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冠兴皮革有限公司总经理罗丰旭在会上表示, 工作站成立后, 公司将积极进行制革清洁化、资源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共同研发环保升级项目和高端皮革奢侈产品, 高标准成立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 加大科技投入, 试验环保工艺、研发治污手段, 实现清洁化生产。”罗总说到。

“重点完成‘先进制革清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研发基地建设、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三大方面工作。”石碧院士在会议上表示。据悉, 院士工作站将形成以冠兴公司为依托的制革新技术研发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 “计划通过策化建设博士后工作站、国家工程技术领军人物培养基地、大学生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习基地等举措, 引进高素质人才。”

领导参观冠兴皮革生产车间

福建省科协副主席赵榜生在会上表示, 院士工作站的成立是冠兴皮革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流合作的高平台, 有利于推动高端科技人才集聚, 进一步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 为其他企业开展项目对接起到良好的典范作用。之后, 罗丰旭总经理与石碧院士互签合作协议颁发“高级顾问”聘书, 石碧院士、赵榜生副主席、泉州市骆沙鸣副主席、石狮许维泽书记共同为“院士专家工作站”揭牌。

13.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十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我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全面合作的优势,加强院地合作,更好地推进政产学研金合作创新,搭建高层次创新平台,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和创新型山东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院士工作站系政府推动、多名院士实质性参与,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平台。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省科技厅全面负责院士工作站的设立、管理和服务。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简称主管部门)配合省科技厅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省科技厅负责推进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邀请组织院士到我省考察指导,建立合作关系,为院士工作站的建立奠定基础。负责提出全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的总体方案、建设数量、布局和专业设置等问题;负责对院士工作站进行审批、绩效评估等。

第五条 各主管部门按照省科技厅的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院士工作站的建设申请工作;调度院士工作站日常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

第三章 设立与管理

第六条 省内企业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和一定数量的研究队伍;

3、与一名以上的院士(含一名)已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院士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活动,牵头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80岁;

4、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第七条 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由拟设单位认真填写《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附件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提出设立意见,并报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备案。

第八条院士工作站管理期限一般为三年,实行动态管

理。管理期满仍需要继续设立的,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予以重新确认。管理期间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

第九条 院士工作站以设站单位命名,称为山东省××(设站单位简称)××(技术领域名称)院士工作站。进入院士工作站的院士,以设站单位名义聘请,实行柔性流动和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由设站单位和院士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第十条 加强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保护。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双方签订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对违反协议或责任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一条 院士工作站的绩效实行报告制度。设站单位每年12月份要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并填写《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工作进展报告》(附件二),经院士签字和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省科技厅。

第四章 服务与支撑

第十二条 设站企业应为院士工作站和聘任院士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必要的配套研发设施,选配称职的技术人员协助工作。

第十三条 省科技厅在科技政策、科技计划、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院士工作站重点扶持。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院士工作站在人、财、物方面的支持。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试行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相关主管部门和设站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附件:

1、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

2、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工作进展报告

二OO九年二月五日

14.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十四

重庆市电力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起航 作者:

来源:《中国电力教育》2013年第12期

15.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十五

2009年4月28日,江都市市委书记倪士俊,市委副书记、市长丁一会见了来江都市化工企业考察的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寅初。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寅初是应2009中国扬州"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院士专家扬州行"之邀来江都市考察化工企业的。

沈寅初院士由马小平副市长、孙明副主席陪同,实地考察了江都市江苏东宝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考察指导。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沟通,沈寅初院士根据东宝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了技术诊断和技术咨询,他认为,东宝现有的复配农药、制剂农药是成熟的产品,已形成成熟的市场,有其自身优势,有广阔销售前景,不要轻易放弃,不要盲目求变。他建议,东宝公司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并逐步建立自己的研发体系,通过不断创新,努力减少污染和成本,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取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同时叮嘱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保证农作物长效安全、农业经济快速增长,切实把维护农民利益,扩大农民收益作为企业发展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江都市领导感谢沈寅初院士对东宝进行针对性的方向性的重要指导,希望企业充分利用科技系统搭建的平台,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的专业优势和信息优势,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并恳请沈寅初院士多多关心指导江都市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表示市政府、科技部门将着力打造招商引智平台,为实施江都市863计划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实现江都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6.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十六

科技工作者是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重要力量。远东控股集团十分重视对高端科技人才的引进工作,通过创造“温馨的情感归属、良好的科研氛围”来吸引院士专家。目前,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已先后引进了中国工程院黄崇祺院士、孙晋良院士、雷清泉院士,中科院姚熹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牛文元院士等5位专家。经过近5年的发展,院士专家工作站为公司在科技攻关、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一方面,加强了企业的技术研发力量,对推进科技创新,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带动了企业内部一批科技人才的成长,也让企业发展所需的后备科研力量得到了保障。

产研合作,发挥技术优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远东作为电线电缆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宜兴电线电缆行业协会的会长单位,不仅担负着企业9000余名员工发展的期望,更担负着宜兴市建设中国电线电缆城的托付。然而,远东控股集团在实施自主研发战略中,遇到了一些关键的技术性难题,困扰阻碍了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借助于代表中国科学技术最高水平的院士专家的智力支持,这些行业技术难题逐渐得以攻破。

1.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2009年,院士专家工作站孙晋良院士根据企业急需解决的拉挤成型工艺技术问题和国内缺乏用于拉挤成型工艺的高性能树脂基体的现状,申报了“架空导线用碳纤维复合芯棒拉挤成型工艺技术研究”和“架空导线用碳纤维复合芯专用树脂”两个研究课题,组建了一支由29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队伍。两年多的时间里,经过无数次试验室试验研究和生产线工艺试验研究,两个研究课题顺利完成,并且成功申报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获资助经费915万。截至目前,这两项课题已经超出预期科研成果,取得7项专利,发表论文7篇,报批标准3项,其中国家标准2项,研制出新产品8个,新工艺1个,新装置4项。其中,碳纤维复合芯专用树脂得到了中试应用,性能完成能满足碳纤维复合芯导线加强芯棒用树脂要求。碳纤维复合芯加强芯棒工艺技术已定型投入批量生产,完全替代了进口,复合芯棒各项性能达到并有部分指标超过了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居于国际领先地位。

2.利用团队优势,发挥企业引领作用

借助于院士工作站这一平台,远东不断邀请知名院士来公司做学术交流与技术指导活动。2008年,中国工程院院士黄崇祺及上海电缆研究所专家教授共同为远东在内的宜兴市各家电缆企业就电线电缆发展状况进行了详尽的专题报告,并在现场进行技术咨询活动。此次学术交流活动为宜兴电线电缆行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随后,上海大学孙晋良院士、工程院雷清泉等多位院士相继应邀来远东作技术交流与指导。各位院士在企业发展战略、产品方向、技术手段等方面为公司提出的很多建议,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产学合作,协助企业培养后备科研力量

企业科技创新的根本在人才。远东控股集团以院士专家工作站为平台,把院士、专家等高端科技人才引导到企业发展上来,通过与院士专家开展科技合作和联合攻关,带动了企业内部一批科技人才的成长,使企业发展所需的后备力量得到了保障。早在2006年远东就成立了博士后工作站,该站的建立不仅为远东的发展提供和架设了科技创新的载体和平台,同时为宜兴的其它企业树立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对推动宜兴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技兴市战略、提高宜兴市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实现了企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双赢。2008年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立,进一步增加了吸引国内外高层次研发人才的平台,加快了远东自主科技创新的步伐。2013年远东控股集团正在筹办研究生工作站,并与哈尔滨理工大学、江南大学等高校分别签署了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实习单位协议,将进一步深化“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促进企业和人才双双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17.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十七

10月16日,坐落在辽宁凤城刘家河镇的辽宁首钢硼铁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前广场上,丹东市、凤城市举行了隆重的辽宁首钢硼铁资源综合利用院士专家工作站成立揭牌仪式。

辽宁首钢硼铁资源综合利用院士专家工作站由辽宁首钢硼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懿及团队平等友好协商,聘请张懿院士为辽宁硼铁院士专家工作站首席专家,聘请张懿院士团队为科研合作团队;目的是加强辽宁翁泉沟硼铁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加快硼铁资源领域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所长助理、湿法冶金清洁生产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齐涛代表张懿院士及专家团队与辽宁首钢硼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周弘强签订了院士专家工作协议。

丹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宋立跃,中国科学院齐涛代表张懿院士为“辽宁首钢硼铁资源综合利用院士专家工作站”揭牌。

辽宁省凤城翁泉沟硼铁矿已探明地质储量为2.83亿吨,占我国探明固体硼总储量的58%,是亚洲最大的硼铁矿。该矿含硼、镁、铁、铀等多种矿物成分,是综合利用价值较高的矿产资源。辽宁首钢硼铁有限责任公司对翁泉沟硼铁矿综合利用中,自主研发了“以硼为主、综合利用”的工艺路线,现已达到采选硼铁矿200万吨、含硼铁精矿80万吨、五水硼砂4万吨、十水硼砂2万吨、硼酸1万吨、硼酐0.5万吨的生产规模。2011年10月,辽宁首钢硼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辽宁凤城翁泉沟硼铁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进入国家首批40个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18.绵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 篇十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0]39号)、《绵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绵委发[2011]8号)和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绵阳科技城人才创新发展集聚中心的意见》(绵委发[2011]10号),为规范绵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的作用,促进绵阳企事业单位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院士(专家)工作站是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依托省、市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资源,为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智力支撑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 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在全市重点优势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示范企业及高新技术园区等,建立5—10个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促进知识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

第四条 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服务产业、突出重点;供需对接、实现共赢的思路。通过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着力在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吸引凝聚一批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培养造就一批优秀科技人才,创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平台,推动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快速成长,探索一套有利于吸引市外高层次人才来绵创新创业的激励保障机制,为建设中国(绵阳)科技城提供人才保证和技术支撑。

第二章 任务与条件

第五条 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过政府引导,以产业为目标,以项目为载体,为建站单位及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鼓励有条件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采取企业化运作,面向区域、行业开展科技服务。

(二)指导和帮助企业与行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重点产品研发,组织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

(三)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建站单位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和技术人才培训机制,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服务。

(五)依托院士(专家)工作站,大力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智力及项目。

(六)通过建站,促进院士专家所在单位(团队)与建站单位建立长期经济技术协作关系,建立产学研创新联盟。

第六条 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依托企业和各类园区建立,基本条件是: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在当地及本行业竞争力强、发展态势好,且对建站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各类企业。

(二)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有较完善的技术支撑条件和服务体系,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三)具备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原则上,进站从事研发人员达10人以上。

(四)与1名以上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研究方向符合我省、市重点产业和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项目。所指“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合作项目属可转化的成熟项目,能引领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五)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以及市级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业、省级产业化基地或园区等可优先建站。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七条 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报评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基本程序为: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创建单位按要求填写《绵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书》(绵阳市科协网下载),由相关部门初审推荐,报绵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科协)。

(二)专家评审。评审工作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席会议的指导下,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专家评议和实地考察,评审产生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三)批准认定。评审结果经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席会议批准认定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为“绵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并授牌。

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

第八条 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建站单位应每年底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建站情况及成效。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建站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管理先进、成效显著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及优秀工作者给予表扬;考评较差者,予以告诫或摘牌。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设站单位,由联席会议核准后,取消“绵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授牌。

(一)在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建站单位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

(三)建站单位因偷税、抗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第十条 建站单位是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应当制订具体管理办法,所需专项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列入预算,与院士(专家)签订聘用与合作协议,为引进的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必需的研发设施及相关科技管理人员,并为每位签约院士配备1名以上的科研助手。

第十一条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资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协。

第十二条 各级政府应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和服务,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市级有关部门对院士(专家)工作站承担科研课题、重大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予以倾斜和支持;对工作站引进急需人才、组建创新团队等给予大力支持;对进站专家优先推荐享受各类专家荣誉。第十三条 批准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满1年后,经考核评估、业绩突出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条件改善、项目研究和人才培养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由绵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19.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十九

5月15日, 由江西农业大学工学院和江西成新农场联合主办的江西水稻机械化精量穴播技术现场观摩与研讨会在成新农场召开。与会专家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农机农艺融合进行了研讨交流, 听取了江西成新农场现代农业发展情况介绍, 冒雨观摩了成新农场早稻和一季晚稻机械化精量穴播后的长势情况, 参观了成新农场院士工作站和“智慧农业”调度指挥中心。

罗锡文院士在研讨会上作了《水稻生产机械化新技术与新机具》的主旨报告, 介绍了当前国际上水稻生产和机械化技术应用情况和该院士团队开展水稻生产自动化耕整、激光技术平整、机械化精量播种、无人飞机植保、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及水稻制种生产机械化等技术开发研究应用情况, 展望了现代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前景。

刘光华副厅长在研讨会中作总结讲话。他指出, 一是感谢罗锡文院士对江西现代农业发展的关心支持。这次通过课题合作方式, 该团队与江西农业大学、江西成新农场开展水稻机械化精量穴播技术示范推广, 院士来江西示范田现场指导、作主旨辅导报告, 为江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上了精彩的一课, 为江西现代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 我们要深入学习、认真吸收, 把院士的先进理念和技术运用到现代农业发展中去。二是对成新农场的现代农业发展实践成果深受鼓舞。成新农场有着优越的粮食生产种植环境, 一直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践探索, 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而且“智慧农业”物联网技术示范应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让大家备受鼓舞、增加了发展现代农业的信心。希望在与罗锡文院士团队开展课题合作基础上, 取得更好、更大的发展成效。三是农业部门要多关注、多支持成新农场的发展。下一步, 省农业厅要把成新农场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全省粮油农机综合示范区推广, 适时在成新农场组织召开经验总结和现场会, 努力向全省推广现代农业发展经验, 推进江西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变化、新成效。

据了解, 江西成新农场今年首次开展水稻机械化精量穴播技术试验示范, 早稻完成200亩、一季晚稻将完成350亩以上, 采用水稻种子机械化精量穴播方式, 每天可以作业80亩, 每亩能比撒播节约一半的种子用量, 采用机械直播比机械插秧效率更高, 而且能够有效解决机插秧返青期问题, 经济效益非常可观。经过现场观摩和技术研讨, 与会专家学者充分肯定了在江西适宜的地区进行水稻机械化精量穴播生产推广的可行性, 讨论了江西省水稻机械化精量穴播技术方案, 包括品种选择、播量、播期、施肥量和技术操作规程等。

省农业厅计财处、农机局、粮油局、科教处、农技推广总站、植保植检局、种子局、农机研究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华南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科学院、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和农业工程研究所、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及鄱阳县、修水县、瑞昌市农业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专家70与人参加了观摩研讨会议。

20.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 篇二十

“中国制造2025”提出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智能制造是核心。自从信息网络出现以后,制造业将变成网络协同智能制造,制造过程、运行服务过程都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这是制造业发展的方向和技术创新的核心。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

21世纪第二个10年的“增长陷阱”,也被称为全球经济的“新增长陷阱”,这包括主要经济体人口“老龄化”、全球财富分配“新鸿沟”难题、全球技术创新“中梗阻”、地缘政治风险等等。而中国第一次主持G20峰会,对国际经济金融体系改革措施的延续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

成功的经济体都进行了深入的工业化。所谓深入的工业化,就是工业化持续的时间比较长,在进入中等收入之后还要持续25年左右。美国、韩国这些成功的经济体在工业化到达顶点的时候,其制造业就业可能已占到总就业的30%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能达到40%以上。实际上,中国的工业比重只是高了一点,和那些成功的经济体的差距并不大。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吴晓灵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是中国经济运行面临的最突出问题。27个大行业中有21个产能严重过剩。在此背景下,大量“僵尸企业”的出现,既占用了社会资源,亦不利于产业转型升级。中国特殊的“预算软约束”和“刚性兑付”现象是“僵尸企业”得以延续的原因。而破产法制度执行不畅,也是企业难以用法律手段实现退出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完善破产法律制度的核心以及配套制度工作,并逐步开展与破产相关法配套制度的中长期工作,最终实现“加强破产法实施,依法促进市场出清”的目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吴敬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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