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11-09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精选9篇)

1.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一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共举行了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__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__年年度报告》;

(三)《__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__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__年半年度报告》;

(六)《__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__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局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以及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__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局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__年度公司董事局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__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__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__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近三年内无募集资金行为;本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中,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计划已事先按照审批程序取得董事局会议或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__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__年工作计划

__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__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监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决策机构的协调运作。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注重监事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__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司董事局和经营班子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诚信正直,勤勉工作,圆满完成公司__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以上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大家!

2.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二

近年来, 中国煤炭工业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 努力推进大基地、大集团战略。某集团公司是由某省国资委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是我国优质无烟煤重要的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煤化工企业集团和全国最大的煤层气抽采利用基地。2000年该企业由国有企业改制成为国家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09年8月, 该企业已发展成为拥有50家控股子公司、14家分公司。有9对生产矿井, 5000万吨/年的原煤生产能力。截至2009年8月底, 企业总资产799.65亿元。位列2009中国企业500强第132名、中国企业效益200佳第79名、煤炭采掘及采选业第8名、全国煤炭企业100强第9名。

1 企业发展的管理问题

企业发展速度很快, 但与之不协调的管理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其中之一是对子公司外派监事的管理。集团公司共向其下属的50家子公司派出42名监事, 这些监事通过子公司监事会开展工作, 但在工作中却存在以下问题:

1.1 思想不统一

监事是监事会的成员, 由各股东派出, 集团公司派出的所有监事与其他股东单位派出的监事组成监事会, 通过监事会开展工作。由于每个人成长环境、企业文化、组织利益的差异, 使得监事会成员在思想上很难得到统一, 犹如一只大雁、一匹马和一只螃蟹在拉一辆车子, 大雁心向蓝天于是向上用劲, 马心向远方于是向前用劲, 而螃蟹向着旁边的大海于是向旁边用劲, 可想而知, 这样的车子如何行进, 只能停滞不前。

1.2 专业素质不统一

我国公司法明确了监事会职权,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也对监事应具备的条件做出明确规定:首先, 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其次, 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者宏观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比较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再次, 坚持原则, 廉洁自持, 忠于职守;最后,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 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但现实中, 集团公司外派的42名监事, 只有12名为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 不能很好地开展监督工作。

1.3 工作时间难统一

在集团公司外派的42名监事中, 有80%人员为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 本身肩负着较重的管理任务, 在子公司监事会中, 其他股东单位派出的监事也多为该种情况, 工作时间不能保证, 也很难统一时间来对任职公司开展监督工作, 更谈不上即时监督、及时发现公司所存在的问题。

1.4 工作要求不统一

集团公司下发了对派出监事的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 由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管理考核, 一般情况下, 监事是通过监事会开展工作, 单一的监事无法完成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的七项职责。其他股东单位对其派出的监事要求不尽相同, 这就造成监事在通过监事会开展工作的时候努力方向不一致, 如:集团公司对派出的监事要求“每年对任职公司开展至少一次监督检查工作, 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告集团公司”, 但是其他股东对其派出监事无此项要求, 致使监事会工作较难开展。

综合上述原因, 虽然从我国公司立法看,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履行监督公司业务执行状况以及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权利, 是有限公司的必要机构。监事会制度应该是公司治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维护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保证。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 由于观念、体制和立法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公司监事会的功能难以发挥, 甚至产生监事会虚化现象, 只是做些形式上的工作, 无实质内容。

2 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外派监事会制度, 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上世纪90年代起,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国家于1992年出台了《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1994年7月1日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在上市公司等公司制企业中实行监事会制度。同时,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等国有企业中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推行监事会制度。1998年5月,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的方案》。2000年3月, 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从1998年至今, 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已经走过了十年历程, 为维护出资人权益,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 总结出了“六要六不”行为规范, 探索出了“听、谈、查、阅、会、走、证、表”的8字工作方式, 这些为集团公司外派监事会,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做出了很好的启示。我认为, 施行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外派监事会制度, 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2.1 外派监事会, 会更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

外派监事会不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内, 是企业体制之外的一种机制, 却对规范企业公司治理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治理是需要外部条件的, 是与外部环境密切关联的。如果外部条件不具备, 外部大环境有缺欠, 即使形式上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经确立, 也很难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所以, 改进、加强、完善公司治理, 不能只着眼于企业内部, 不能只在完善企业内部机制上做文章。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往往发现:发生在企业的有些问题包括企业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原因不在企业内部却在外部, 有更高层和更深层的原因。完善公司治理,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难以奏效的, 必须要有宏观思维, 要有系统观念, 从整体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局部性、微观性的问题, 有时候需要从宏观体制上寻找原因。

公司治理是一个永无止境、与时俱进的动态过程, 不可能有一个止于至善、完美无缺、固定不变的标准模式。我们在学习外国先进经验,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 不能不顾中国国情生搬硬套外国模式;另一方面, 也不能把“中国国情”和“中国特色”当成因循守旧、文过饰非的挡箭牌和遮羞布。

2.2 外派监事会能把好“三个关口”, 规范建立监督人员管理体制

2.2.1 把好“入口关”, 不断优化监督队伍架构

一般情况下, 外派监事应具备以下五方面的素质:一是正直和责任心, 外派监事应在个人和职业行为中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和正直的品质, 愿意按集团公司决定行动并且愿意对自身行为负责;二是敏锐的判断力, 外派监事应具备评价公司的战略、经营计划以及其他关键性事项的能力, 以及与之相关的知识, 包括财务、会计、营销、企业战略, 与企业相关的生产技术、有关本行业及公司运作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三是财务、审计知识, 外派监事一项重要任务是监控子公司的财务业绩, 监事应能够解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应了解用来评估子公司业绩的财务比率和必要指数;四是交流意识及文字撰写能力, 外派监事应乐于倾听他人意见, 具有富有说服力的交流能力, 同时应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五是时间与精力投入, 外派监事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担任的监事工作。

2.2.2 突出“培训关”, 不断提升监督人员综合素质

集团公司利用大集团优势, 通过岗前培训、业务培训、定期内部交流、组织外派监事外出考察, 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 能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工作。多种形式的培训, 可有效提升派出监事的政治素养及掌握业务理论知识、分析认识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2.3 严格“考核关”, 不断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集团公司制定考核办法, 强化日常管理及考核, 有效突出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定期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突出监督工作业务的特点, 侧重工作实绩, 全面、客观地对外派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并将考核结果与人员晋升提拔相挂钩, 增强监督人员的信心和动力。

2.3 外派监事会能为集团公司培养一批优秀的管理人才

高速发展的集团公司, 需要大量的复合型人才, 而外派监事们会成为其后备人才, 一方面严格的选派程序遴选出基本素质较高的人才, 另一方面培训和交流会进一步增强外派监事的综合素质, 丰富的工作经历会造就外派监事丰富的管理经验, 于是, 外派监事会成员成为集团公司管理人才的摇篮。这也为集团公司这辆高速行进中的车辆铺平道路创造了良好的契机。

中庸之道在中国奉行了两千多年, 许多人理解为“当好好先生”、“和稀泥”即为中庸之道, 而忽略中庸之道的天人合一, 其真实含义是合一于至诚、至善, 达到“致中和, 天地位焉, 万物育焉”、“唯天下至诚, 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 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 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 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的境界。我认为, 集团公司外派监事会可以是天人合一的体现, 也最终能促就企业管理中天人合一的境界。

战略是企业发展的灵魂。没有明确的发展战略, 就没有企业中长期发展的清晰目标, 就难以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企业前进道路上的航灯, 没有战略的组织就好像没有舵的船, 只会在原地打转。在集团公司美好战略的基础上, 推行外派监事会制度, 将会有效推进集团公司发展战略, 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铺就金光大道。

参考文献

[1]2009年9月《国有资产管理》, 李荣融《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2009年9月《国有资产管理》, 时光《外派监事会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创新》.

[3]2009年9月《国有资产管理》, 张昊《论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

3.公司监事会独立性的制度价值 篇三

一、公司治理与监事会的独立性要求

如何对公司权力加以分配和制衡,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所在。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的细化表现,此结构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治理效果。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的执行机关,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励以及解雇的权力,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

在我国,《公司法》已经确定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在这一结构当中,监事会扮演着一个特殊的角色,它是专司公司内部监督职能的部门,支撑着公司的内部监督体系。然而,相对于实权部门,监事会在监督力量上略显单薄,受经济方面及自身素质的制约,也使得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大打折扣。如何改变监事会的存在现状?如何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如何更好的优化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在笔者看来,最重要的一条途径就是加强监事会自身的独立性,完善监事会的内部组织结构,最终保障监事会的法律地位和监督职能。

二、监事会独立性的制度价值

(一)妥善解决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带来的各种矛盾

对于公司股东来说,资本、利润已经吸引了他们的眼球,而公司的日常经营逐渐的淡出了他们的视线,这样就已经不再可能由股东亲自经营管理了,而必须将公司的日常业务交给具备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的董事会代而为之。但是股权的所有者和经营权的控制者的利益并不完全统一,要求董事会恪守职责,单纯从道义上进行约束显然是不够的,因为管理者的善良注意义务是有限度的,尤其是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之下,更不能对管理者寄于奢望。此时,由所有权和经营权所带来的矛盾成为了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

公司的上述情况要求其在客观上配置具有独立性地位和作用的制约、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来缓解“董事会中心主义”所带来的矛盾,维护股东的最终合法利益。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核心,不仅起到了分权制衡的作用,使各个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而且在监督经营者谨慎行事的时候,能够帮助他们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从而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利润的增加,最终实现股东、董事、经理层、监事的“多赢”局面。

(二)有效防止董事会的滥权、独断专行,切实保护大小股东的权益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公司规模的壮大使得众多的股东只关心其自身的投资收益而对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却关心不足,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经营监督能力不断下降,甚至成为了一个“傀儡”机构,股东的利益因此受到严重威胁。监事会的出现正是弥补了股东会在监督职能方面的不足,他们由股东会选出,代替广大的股东专司监督董事、董事会以及高级经理人员之职,从而成为了保护股东利益,防止董事会“专权”、独断专行的“守护神”。

监事会的设置,天然具有独立性的要求,当其处在与董事会、经理层的中立位置时,它的监督职能才能得以保障。对于公司来讲,其利益受损无非有两种可能,一是来自于公司外部的非法侵害,一是公司内部人员的侵害或浪费。外部的侵害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所有职员包括董事、经理层、监事均具有本能的防御意识,且如果外部侵害行为十分恶劣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所以一般不作为严格意义的公司监督看待。而内部人员的行为,由于其人员本身系属内部,其监督行为只是一种自律,要求执行者同时成为监督者是违背监督职业要义的,也不符合“人性”要求,这时就需要一个独立的“他人”进行约束、规范和纠正。监事在公司中并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没有任何管理的权力,其独立性使其成为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中立人,而正是其中立的“立场”决定了其行为的可信度。监事会的独立性保障了其监督职能的发挥,最终保护了公司财产的安全,维护了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使公司的经营者、管理者更加务实,也使得公司的决策机制更加民主、科学

董事会是对股东会负责的执行机关,是公司机构的管理核心。经理层是由董事会选任的具体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机构。董事会、经理层都是公司的职能部门,也因此容易涉权力滥用之嫌。处于独立监督地位的监事会,能够帮助董事、经理层人员克服其人性的弱点,打消其損公肥私、消极懒惰的不良动机,使两个机构的人员能够诚实正直,恪尽勤勉,廉洁奉公。有时监事会的独立性甚至能够将上述人员的“邪念”扼杀在萌芽当中。一个监督制度如果有威慑力且能够真正的发挥作用,就会成为对被监督者的一种鞭策,使被监督者能够遵循其职业道德,踏实、务实的为公司谋发展。

在“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公司经营模式当中,董事会承担着公司管理决策的任务,这些决策是董事们集体智慧的结晶,而不是某个人依靠权力独断专行的结果。决策制定后应交由股东会讨论最终确定是否切实可行。在决策的过程中,权力部门必须要受到监督机构以及公司章程的制约,使他们的立场客观、真实,符合股东的根本利益。监事会的天职就是履行监督职能,其独立性也正是其权威性所在。监事会真正的发挥了作用,才能够帮助董事会在决策过程中消除各种隐患,充分尊重程序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最终使民主、科学、高效的决策方案得以确定。

(四)间接的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和交易秩序的稳定

从我国现行的《公司法》来看,法律认可的两类公司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公司法》新增的一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条也明确的做出了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讲,有限责任意味着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正是因为如此,公司内部的财务状况不仅与股东利益相关,与公司的债权人也有着密切的联系。财务会计的真实、客观,不仅是对股东负责,同时也是对公司债权人的负责。而财务会计的虚假记载是对股东的欺骗,同时更是对公司债权人的欺诈。债权人会由于公司财务会计的不真实而使其债权的实现发生困难,甚至陷入经济危机。

作为监事,从其职业的应然角度讲,应该具备相当好的财会业务素质,否则很难肩负起对公司财务的监督职能。我国《公司法》第54条第1款对监事会的财务监督职能的规定,正是对上述说法的有效肯定。监事会能够行使1公司财务的检查权正是其自身独立性的外在表现,这一独立性职权为公司的财务安全设置了一道屏障。其实这道屏障在保证公司自身财务安全的同时,也保证了公司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最终维护和促进了市场交易的安全、稳定。

4.XX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四

XX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

董事长先生、各位董事、监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做XX年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对公司XX年工作评价

XX年是公司确立的“技术与管理年”,也是生产经营和基础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经营班子卓有成效的工作和全体员工的一致努力,克服了价格低迷和市场疲软带来的不利影响,较好地完成XX年任务目标,综合管理工作正在步入健康、有序的良性循环。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查会计报表和实施日常监督,对XX工作有以下评价。

(一)对董事会工作评价

XX年,监事会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水平,列席了一届十六次会议以来的历次议事会。监事会认为:过去的XX年,董事会及各位董事履行了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调整产品结构,以挖潜增效为突破口深化内部改革,做出的强化内部监审和新上小方坯项目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思路清晰、富有成果,把握住了公司发展的正确方向,对引领公司战胜金融危机影响、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二)对经营班子工作评价

XX年,公司经营班子认真贯彻了董事会有关决策部署,以挖潜增效为动力,眼睛向内苦练内功,工作上积极进取,全面完成年初既定的“不亏损”目标,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XX年主要业绩

1)经营业绩方面。全年共完成营业收入0亿元;在降本、挖潜增效0亿多元,消化08年潜亏0亿多元的基础上,实现净利润0亿元。截止XX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0亿元,同比增长0%,股东权益总额0万元,资本增值率0%。

2)生产经营管理方面。主要产品产量克服前五个月限产因素影响均比XX年有所增长,其中:烧结增长31%;球团增长59%;生铁增长30%;钢坯增长0%,板材增长5%,均创投产以来新的记录。成本管理上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对标挖潜和质量攻关,抓住了原料价格下降有利时机,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降低可控费用,优化炉料结构完善成本考核,与XX年相比成本大幅下降。其中:烧结成本下降44%;球团下降50%;生铁下降40%;钢坯下降0%,熔炼费下降0%;板材下降38%;轧制费下降35%。产品销售方面XX年板材市场价格严重下滑,是钢铁产品利润最低的品种之一,同时板材需求量急剧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扩大销售渠道,全年板材销售万吨,同比增加%,销售板坯万吨,同比增长88%,新增加生铁销售万吨,新增方坯销售万吨,保证了公司正常运营和利润目标实现。

3)设备管理和技术改造工作。XX年,公司大力加强设备工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技能培训,组织设备联查,摸清设备底数。围绕节能减排加大了二次能源回收力度,实施了节能灯具、变频器等节能技术改造。各工作部也围绕工艺改进和降低成本,先后完成烧结消化器、竖炉烘干机加振打等30余项工艺技改,优化了生产工艺,促进了生产效率提高。

4)质量管理和产品开发工作。紧紧瞄准市场需求,加大了新产品开发力度,顺利通过了ISO9000和CE认证审核,取得和通过了多国船级社认证和检验,成功开发欧标非合金结构钢、高层建筑结构钢、低合金结构钢和高强度钢,桥梁板等新品种。另外,通过生产和试验相结合的方式,先后进行了普碳、低合金、高强船板、欧标非合金结构钢、厚度方向性能钢板等品种的正火试验,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5)工程建设。为增强市场适应能力、优化产品结构000项目,该项目4月24日开槽8月18日热试成功,基本按预定工期投产。此外0转炉、RH炉、0连铸机、铁水预处理等一批项目也正在积极谋划建设中。

6)体制改革。为了理顺管理职能,适时成立了企业管理部和劳动人事部,对强化企业管理职能和工资人事改革奠定了基础。设立了监审办公室,强化了公司对采购物资价格、质量的监管水平,统一了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一定程度上理顺了管理体制,加强了内部控制,为企业杜塞漏洞和提高企业效益创造了条件。

7)基础管理工作有所加强。XX年,公司继续完善设备、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的建章建制工作,专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党政和工会工作密切配合,围绕企业化中心任务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特别是全面深化了5S活动,开展质量攻关、夺标竞赛等活动,明显改善了现场工作环境,促进了生产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2、目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

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与先进企业存在差距。XX年公司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不断优化,与XX年同比取得了较好成绩,个别指标甚至走在行业前列,值得肯定。但横向比较来看,高炉的原料矿石消耗、焦比煤比、利用系数等,转炉的金属料消耗、工序能耗、利用系数、动力介质消耗等指标尚存改进空间,炼钢熔炼费、轧钢轧制费差距较大。另外,期间费用中的运输费和劳务费等可控指标超过部门预算,销售费用计划数与实际发生数脱节,失去计划控制作用,可控费用指标存在分解不彻底和责任不够清晰的问题。XX年吨钢成本降低较多,这与采购成本下降以及消化部分没有纳入公司核算范围的中间物料和二级库存物资不无关系。由此反映出提升操作水平,加大挖潜增效力度犹为必要。

2)财务状况不稳,资金缺口严重,与技改和工程项目投资产生矛盾。主要表现在过高的负债率和不合理负债结构。由于金融危机和投资计划性的影响,全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4%,经营现金净流量仅为0万元,不仅不能满足一期及配套工程0亿元资金缺口,也难以弥补每月0余万元的利息负担,资金状况令人堪忧。与此同时,公司现有资产的效率没有充分发挥,后续在建项目急需投资,资金缺口严重,再融资压力很大,对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实施技术改造和工程项目建设形成资金瓶颈。特别是严峻的现金流形势,已经直接影响到日常支付,不仅使公司声誉受损,更提升了采购价格,影响到今后正常的生产经营。

3)职能管理需要继续提高。安全管理上,全年发生电缆放炮、连铸机卧坯等设备事故23次,发生氧压机故障、高炉不顺等各类生产事故5起,特别是发生的工伤工亡事故,不仅影响了正常生产秩序,企业经济利益和声誉也受到一定影响。生产管理上,由于计划外板材与不合格板材生产导致价格差异,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合同兑现率不高,一次成材率波动,说明职能部门在组织管理上和协调配合能力存在差距,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稳定和利润。钢坯二次倒运管理混乱及运费多计,以及边角料等内部物料倒运计划与审批把关上的一些纰漏,反映了我们在生产组织、计划调度和职能把关方面存在着差距。计划预算管理上,无论是采购计划、还是设备检修、技术改造项目安排,都存在着计划滞后现象,甚至缺乏计划,项目审核和执行过程粗放不严格,不利于公司总体控制。如:从上报数据看,板材垫木采购进货数大于计划数,100*100垫木采购价格不合理;仓库积压电缆0万米,积压电阻器0箱,还有减速机、车轮组等积压物资,而新的采购计划数量控制也滞后。由此说明公司在计划管理上需要进一步加强。设备和检修管理上,各工作部不同程度存在着检修人员素质和检修质量不高的问题,设备完好率水平需要持续改进,锻炼和培养检修人员,稳定检修队伍,提高以我为主的检修模式,提升大中修、技术改造能力,减少外委项目,需要公司和职能部门去认真研究解决。工程和技改项目管理上,欠缺周密的计划性和有效的监督制约。个别部门从成本和部门利益出发,利用技改、外修和日常维修规避成本考核。工程项目的规划、计划审批、前期准备、队伍招标、质量工期费用控制、验收等各个环节均需加强,尤其要加强验收环节工作。如:工程分项验收与总体验收没有按照程序去组织,施工队伍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签字验收,失去验收作用。财务管理上,对钢铁料等中间物料的核算不够细致,个别工作部利用中间料调节成本,间接影响成本控制,一期工程甲供料底数不清影响到工程结算和资产结转,长期挂账应收、预付款清理不及时,特别是个别报表数据异常得不到及时处理等,影响到报表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4)数据信息方面比较混乱。由于数据接口和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的财务、经营和工作部数据差异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直接影响到财务核算的效率和准确性,甚至影响到经营决策。整个信息系统缺乏有效指挥协调,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存货等各个循环体系,缺乏内部核对、监督核查程序,没有合理统一的、可操作的制度规范,不能及时准确反馈数据信息。

5)公司制度执行力和基础管理工作需要继续加强。XX年的考核工作在企管部组织下坚持了定期的5S检查和责任制考核汇总,但是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严肃性、及时准确性相对薄弱,存在考核指标设计、考核体系建立不够完善和执行效果不理想等问题。责任制考核是对公司决策执行力的评价,是保障公司实现其目标任务的重要防线,如果考核工作跟不上,势必会带来工作漏洞,而有效的考核工作,最终都将直接反映到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管理素质上来。此外,在基础管理工作中,各部门之间还存在着本位主义思想,造成工作协调配合不力。以上问题,需要通过不断加强责任制工作考核,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完善配套措施去逐步落实,以全面提升全公司的执行能力。

3、监事会提出的改进建议

XX年公司各项工作取得了成绩,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管理无止境,在我们的生产经营管理中,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还有薄弱环节,与先进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鉴于以上情况,监事会向本次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切实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控制公司财务工作节奏,有范围地明确财务数据信息,分析资金使用方向,做好市场预测和财务预算管理,合理计划未来财务走向,逐步缓和财务矛盾。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理顺财务管理体系,保证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注重发挥好现有的资产效益,完善资产管理,想法改善资金流的现状,积极开拓融资渠道,改善资本结构。本着“量入为出减少风险”的原则,谨慎投资决策,科学使用当前资金,合理解决各个基建项目投资与资金缺乏的重要矛盾,提醒公司有计划的使用、筹措资金,防范未来财务风险。

2)加强各项考核工作,强化公司执行力,加强遗留问题解决。

在确定XX年公司总体目标基础上,严格落实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分解成本费用,控制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强化执行能力,防止虎头蛇尾。

要强化管控部门的考核职能和作用,细化各职能考核方法。要加强沟通协调,互相理解支持,特别要理顺财务、机动、企管和监审等部门之间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公司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自觉服从企业大局,提高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公司各方面的执行力。

要着力解决以往和当前重难点问题。包括:作准做实产品成本,提高决策可靠性;细化成本费用;二级库核查要纳入公司统筹管理;积极处理积压物件盘活资金、核实库存,解决备品备件库存数据和财务数据不相符问题;对于以前形成的物资多采或高价物品调查落实责任,由公司统一处理;核实一期工程结算甲供料,并严格今后工程结算审核程序;加强工程签证变更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规范项目管理,做好项目投资的预结算管理工作等等。

3)强化公司计划管理工作,有节奏地安排公司正常事务。公司XX年制定了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财务预算也有管理计划,但以往在执行上都有变化,计划赶不上变化快,这就要求我们做好计划的动态管理。XX年,公司的工程及技改项目,在组织中不能按照事前商定的安排执行,总有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影响工作进度。物资设备采购上也有点手忙脚乱,有时没图纸有时缺技术协议就招标,造成丢项或考虑不周,这些都是事前计划不到位形成的。所以,不管是工程项目还是技改项目,不管公司主管还是工作部主抓,不管是生产计划还是财务资金计划,相关部门事前都要沉下心研究透彻,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然后按部就班按时完成。而且还要分工明确,设立项目负责人总体执行,责任和权力一块担,避免慌乱事倍功半。即使临时性的任务,也应当专人负责简单计划执行。包括采购、生产、销售之间的计划与执行的协调,从计划到实际实施均要纳入到可控可管的有序范围之内。

4)继续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深化现场管理和信息数据管理,解决现场数据采集时点、口径、内涵及名称等方面一致性的问题,统一公司相关部门之间数据信息,最起码在公司内部,或者说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避免在核对数据时,各找各的理由,各说各的出发点,各说各的角度,就是数据核对不上。因此,要以新上销售物流系统和设备物资采供系统为契机,对数据信息系统进行流程改进,增强管控直观性,简易操作使用方便,保障数据信息流的高效、准确。要及时体现生产信息,规范产品入库数据,明确产品合格率和合同兑现率,以便产品销售和组织生产,方便考核分清责任,解决公司生产销售瓶颈。要加强工程及技改项目完工验收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竣工日期,对照合同正确结算,规范投资项目各方面管理。注重财务结算审计,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原始结算资料,客观实际公正结算,根据签批手续各负其责,谁出问题谁担责任,并严肃处理。要合理对标,科学分配公司人员结构,科学定岗,分配各部合理人数,学习研究国家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干部职工的劳动强度,不能以习惯来核定工作内容,要考虑工作付出与回报的对称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生产发展。要严肃物资使用和替换程序,加强废旧物资管理,统一公司各部门废旧物资上缴工作,明确主管部门统一全厂所有废旧物资回收买卖,结合保卫、机动等部门,建立可操作规章制度,为公司挖潜增效创造效益。

5)继续强化公司思想教育工作。继续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按照公司确定的精神宗旨,加大宣传教育,扎扎实实创办几次范围较广大型活动,寓教于乐触动内心,不走形式注重实效,为生产经营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转变观念不忘公司性质,体现合营企业特色,不论在双方股东企业的职位待遇多少,只说在公司贡献有多大,建立教育惩戒机制,发挥监察、纪检等部门作用,在公司内部建立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活跃思想确定精神导向,发挥广大职工自下而上促进公司发展的动力。解决部门之间本位主义、互相推卸责任等错误思想,转变理念,增加工作范围外延,互相体谅帮忙,服从大局考虑大家,切实考虑公司整体利益。

二、XX年监事会工作回顾

5.公司监事会2012工作计划 篇五

主要工作计划

一、主要议程及时间安排

1月:

1、继续2011的年终督查工作,直至完成为止。

2月:

1、在2011年终督查工作完成之后,分析、整理本次督查工作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向董事会或公司有关方面通报、沟通督查情况。

3月:

1、监事会召开2012第一次工作会议,总结监事会2011年的工作;研究监事会2012年工作的重点及注意事项;研究、部署监事会2012工作报告编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

2、编制、下发监事会2012的主要工作计划。

3、准备2012年股东大会上,监事会方面的相关建议。

4月:

1、完成监事会2012工作报告的编写工作,为迎接2012年股东大会的胜利召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根据2011年对第二区域两次督查工作的整改要求,本月对第二区域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5月:

1、隆重庆祝2012股东大会的胜利召开,监事会主席向大会报告工作。

2、听取、收集、整理董事、股东关于改进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并编制整改工作计划,认真整改。

3、对第一区域(重点是该区域的第三个电站)进行工作督查。

4、根据2011年终督查情况,对有关区域需要整改或复查的问题进行督查。6月:

1、对第三区域进行工作督查。

2、对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进行工作督查。

7月:

1、监事会召开2012第二次工作会议,分析、总结2012第一次督查或复查的情况,如果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向董事会提出纠正或整改的建议。8月:

1、对第四区域进行工作督查。

9月:

根据监事会提交的纠正或整改建议,有征对性的对有关单位或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10月:

监事会集中学习,提高监事会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11月:

1、受气候影响,提前对第三区域进行2012年终督查;

12月:

1、对集团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公司总部进行年终工作督查(其中第三区域已安排在11月份进行,第四区域视工程进展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现场进行督查)。

2、监事会召开2012第三次工作会议,分析、总结本年终督查结果,编写督查书面意见。

3、根据年终督查结果,如果发现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监事会将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建议,并按程序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2012年,监事会除了完成上述计划所列有关主要工作外,根据集团公司的特点,还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工作,依法参与有关会议和活动,并进行相关督查,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说明:监事会到各单位督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财务情况;

2、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3、投资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4、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5、规章制度建立建全和执行情况;

6、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有违法违规情况;

7、合同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开发、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合同的管理与执行情况);

8、已建成电站的运行及效益情况。

三、请协助、配合的工作

请各单位或项目部,根据上述计划安排,提早作好准备,以便适时协助提供下列文件或资料,供监事会督查工作时查验:

1、财务报表、账本、凭证和凭据等;

2、公司投资经营计划;

3、2012财务预算;

4、公司总部、各区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的规章制度;

5、工资发放表;

6、项目的开发、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贷款、征地拆迁补偿等合同;

7、工程设计文件;

8、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9、工程结算资料。

6.公司监事工作报告 篇六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六次。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月13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的议案》。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年3月25日在苏州市五韵酒店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公司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20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通讯形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4、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苏州五韵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形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7年,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召开的所有会议。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事项,对会议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监督,提出监事会的建议和意见。

(三)选举监事、监事会主席

2017年4月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刘银亮先生提出的书面辞呈,刘银亮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提名胡勤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为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对公司20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对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高管人员履行职则情况已经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在公司重大问题决策上维护公司和股东根本利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17年工作中,认真谨慎、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董事、经理班子成员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报告期内,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了解,认为该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投资收购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其定向发行股票3,662,222股,占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完成后股本总额的10%。本次认购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内幕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示范快堆总体技术和厂房结构研究—示范快堆蒸汽发生器快速隔离阀设计研究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与关联方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参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入股事项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履行了相关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阅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涉及公司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三、监事会工作安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更为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合规运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对公司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信息披露的关注。

7.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七

一、监事会监督权的价值功效

为了避免董事会利用日趋膨胀的职权优势将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 对其活动的监控就显得十分必要。股东个体势单力薄且个体监控耗费成本太大, 难以形成对董事会的有效制衡;股东会属于非常设机关, 也无法对其实行经常的监督。相比较而言, 作为常设机关的监事会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行使监督权动态地监控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经营活动, 从而成为了股东利益的“守护神”, 弥补了股东和股东会在监督方面的先天不足。因此, 监事会监督权是保障现代公司良性运转的重要条件, 或者说, 防止董事会滥权、维护公司利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监事会监督权的实现。

从公司立法和实践来分析, 我国实行的是股东会中心主义, 监事会的设立主要是基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在股东与公司关系日益松弛、董事会职权不断扩张情况下, 通过运用监事会监督权对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策权原则的行为予以制衡, 才能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监督权的立法漏洞

一般认为, 监督机构若要有效地行使监督权, 除了必须明确规定并保障监督权的落实外, 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相关条件:第一, 独立性。监督者在利益、地位等方面没有受制于被监督者;第二, 专业性。监督者应该具有基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能够较好地担负监督任务;第三, 积极性。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监能促使督者积极地履行监督职责。诸多已经披露的案例和调查数据表明, 我国公司立法均未能完全满足上述几项条件, 监事会在公司中独立性不强, 监督权呈现出碎片化, 也缺乏行权的能力和自觉, 难以适应公司经营的需要。

1. 监督权空泛化

我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监督权的规定除了过于原则、笼统外, 还缺乏基本的保障手段。

(1) 监督权力显模糊。第一, 由于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监事会检查财务的具体方式和方法, 使监事会的财务监督权缺乏可操作性。第二,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监事会有权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是否有权对董事、经理以外的管理人员行使监督权力?可否对董事、经理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行为实施监督?公司法并没有对此作出规定, 从而使监事会的职务监督权的实效大打折扣。

(2) 救济手段无保障。第一, 当监事会行使纠正请求权被董事、经理以各种理由阻却甚至无理拒绝时, 立法上却没有赋予监事会相应的救济途径和措施来保障这一权力, 从而使该权力柔性有余刚性不足。第二, 若监事会行使召开股东大会提议权, 而董事会拒不召集或怠于召集时, 在立法上却没有规定强制性措施对之“制衡”, 监事会的提议也因此可能变得无任何实际意义[4]。

2. 独立性没保证

(1) 从监事的任免分析, 监事会缺乏独立性。就监事选任程序而言, 公司法坚持的是同股同权原则, 不利于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监事进入监事会。在实践中,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董事会手里, 这样很难保障监事的独立性。在具体的解职规定上, 由于没有规定监事解任的法定事由和程序, 使得监事的独立缺失了制度性保障。

(2) 内部行政隶属关系妨碍了职工监事作用的发挥。公司职工监事的工资待遇、奖惩等都由公司董事、经理决定, 这使公司职工监事很难大胆对公司的管理层行使监督权, 更不可能真正发挥参与公司治理、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与其说职工监事“监督无力”, 不如说其是“无力监督”。

3. 专业性无要求

监控能力与监督实效直接关联。监督范围涉及公司的具体业务和生产环节的各个方面, 也涉及财务资料的收集到报表制作与披露的全过程, 其相应的监控能力是以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作支撑的, 否则就无法对被监控者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评价。我国《公司法》仅仅规定规定了不得担任监事的主体范围, 欠缺对监事积极资格 (专业技能) 的要求, 相当一部分监事缺乏行使监督权的必备专业素质, 不少监事存在“三不精通”现象 (即不精通专业法规、不精通企业管理、不精通财务制度) , 也就无法对被监督者进行有效的监督,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制度上的缺失和遗憾。

4. 约束和激励机制不明确

监事会职能的有效发挥还有赖于监事会成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工作。公司法关于监事的义务和民事责任的规定过于简单、粗陋, 没有规定对监督不力者的处置措施, 不利于督促其切实履行作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 直接影响到监事会监督效能的发挥。相对于股东为刺激经营者尽职工作所给与的薪酬而言, 监事的报酬显然低得多, 股权激励计划也往往与监事无关, 这样的情况下期望监事会成员热情高涨实在是强人所难, 成为“花瓶”监事, 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三、以监督权为中心, 完善公司监事会制度

从立法的角度看, 监事会权威不够的直接根源在于公司法没有确立其应有的地位, 立法者没有从完善公司治理的高度去确立和强化监事会的权力。实践已经证明, 不加强监事会的地位, 就不能形成公司的良好的自律环境, 各种违规行为就不能及时地被发现和制止。因此, 为了更加规范和稳定地发展, 在完善公司监事会制度时应树立强化监管的理念, 进一步加强监事会的权力。

由于董事会执行的经营管理职能具有日常性和综合性, 因而即使是在监事会权力比较强大的德国, 董事会也比监事会更有实权。为了有效的制衡董事会, 许多大陆法系国家近年来都致力于强化监事会的权力。因此, 我们有必要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有益经验, 夯实与拓展监事会监督权。

1. 监督权之夯实

制度设计的重要功能是合理确定权力边界。笔者以为, 要切实发挥监事会应有的监督职能, 监事会的以下三种权利有夯实之必要:

(1) 关于财务检查权。公司财务检查权是一种事后监督的权力, 主要内容是了解、核实公司的真实的财务状况, 旨在在保证公司自身财务安全的同时, 也保证公司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最终维护和促进市场交易的安全。现行公司法关于监事会的财务检查权的规定略显空泛。笔者以为, 监事会财务检查权至少应包括:第一, 监事会可以公司名义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检查, 费用由公司支出。第二, 妨碍监事会履行检查职责的, 应责令改正, 并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对于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相关人员还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2) 关于会议列席权。尽管公司法规定了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在实践中此权力却往往被忽视, 使其不能发挥效用。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 董事会的决策是否妥当直接关系到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承担监督之责的监事会应尽可能帮助其避免决策不当。为达这一目的, 事前监督必不可少。因此, 立法应明确规定:监事会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 就其存在的问题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供董事会参考;董事会的召开必须有至少一名监事列席, 否则其决议的效力受到影响;监事的会议列席权属法定权力, 不可通过公司章程予以废除。

(3) 关于公司代表权。在公司与董事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 为了避免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 由监事会代表公司, 这是大多数国家公司立法通常的做法。我国公司法只赋予了监事会的诉讼代表权, 显然不能完全满足实践的需求。立法还应明确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可由监事会代表公司行使权力: (1) 因为行使监督权的需要, 可代表公司聘任律师、会计师从合法性和财务上进行审核董事会的经营管理行为。 (2) 为了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应少数股东请求, 代表股东为公司利益向董事、经理提起诉讼。 (3) 在公司设立、解散、增资、减资、发行新股、募集公司债券时, 与董事一起代表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各种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

2. 监督权之拓展

与董事会的权力相此, 我国监事会监督权内容显得单一, 并缺乏相关权利的配置, 导致发生监督缺位现象, 有必要加以适当地拓展。

(1) 关于董事任免权。监督权的核心问题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权。德国规定监事会的第一项权力便是对董事会成员的任免权。法国在双层委员会体制下, 董事会的成员亦由监事会任选, 且股东大会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根据监事会的提议罢免董事。我国应当借鉴德、法两国的做法, 授予监事会对董事的提名权和任免权, 以加强监事会的监督力度。赋予监事会的董事任免权, 不表示其是董事会的权力机构, 目的不是使监事会控制董事会, 而是更有效地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实现二者之间权力制约的平衡。

(2) 关于特别召集权。由于一些特殊情形与董事利害攸关, 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 董事会常常在某些应由股东会表决的事项拒绝召开股东会。如果董事会拒绝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请求, 将使监事会通过行使这一特别召集权对董事进行监督、制约的愿望破灭。为制衡董事会的滥权行为, 各国公司法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由监事会召集召开临时股东会。基于监事会行使监督权的需要, 我国也应把监事会的提议召集权提升为刚性的有保障的特别召集权, 明确规定:“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或在必要时自行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 自行召集的费用由公司负担”。当然, 为了避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活动, 特别召集权行的使只能基于股东的利益, 以董事会不召开或不能召开为前提条件。

(3) 关于业务调查权。从交易的安全和保护债权人的原则出发, 监事会的事前监督具有重要意义。有效发挥事前监督作用防止损害于未然, 才是设立监事会制度最根本的宗旨和出发点。由于一些损害公司利益或违法的行为在财务上可能并无反映, 只有检查了公司的业务执行情况才可能发现。因此, 立法机关应赋予监事会业务调查权。在必要的时侯, 监事会业务调查权还包括业务拘束权, 即某些特定事项 (主要是与公司存续和发展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只有在取得监事会同意后方可进行。业务拘束权使监事会监督权的行使具有很大的主动性, 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董事会业务执行的自由, 也使事前监督得以大大加强。

3. 独立地位之保障

监事会是否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它能否有效地行使监督权, 避免监事会被董事会支配和利用。

(1) 明确议事表决程序。关于监事会的议事机制、表决程序, 主要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对此未作具体规定, 这显然不利于监事会监督权的行使。公司的发起人常常是大股东, 而大股东往往担任董事、经理, 期望由发起人拟定的章程规定详尽的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 以达到在程序上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是很难的。因此, 应以法律形式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机制、表决程序, 从程序上保障监事会的权力对董事会的擅权妄为形成制衡力量。

(2) 加强监事的职务保障。加强监事的职务保障, 是确保监事会独立性的关键。要加强监事的职务保障, 至少应从两方面着手:第一, 确保监事会在经费上的独立性, 从立法上保障监事会的经费不受被监督者制约。立法应强制要求公司专设监事会固定活动经费基金, 以聘请专业人员和开展监督、调查。第二, 规定提前解任的法定理由和法定程序。监事在任职期满前, 不得无故被解职。没有正当理由解聘某个监事的, 该监事有权请求公司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 约束和激励机制之建构

在赋予了监事会较多的职权, 为了防止其权力过大造成的弊端, 除了依靠权力制衡权力之外, 还应当通过相当义务的约束和加重滥用权力而产生的责任来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鉴于我国公司法对监事的义务、责任和激励的规定过于粗略, 不足以防止监事滥用权力或怠于履行职责, 笔者认为, 对监事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进行全面设计是必要的。

(1) 监事的义务。监事的义务至少应包括:第一, 注意义务。监事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每一个监事都应本着对公司和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 时刻关注公司的每一项决策、每一项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 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腐败和滥用权力的现象。第二, 忠实义务。监事应当对董事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各种财务帐簿及其它文件, 进行如实核实调查, 并诚实地向股东大会提交自己的监督报告。第三, 不得兼职的义务。设计这一义务是保证监事能以独立、公正和客观的立场有效地行使监督权的需要。

(2) 监事的责任。现行法律对此规定相对简略, 应当细化监事的民事责任, 以督促监事切实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笔者以为, 监事的责任至少应包括:第一, 个人责任。监事及监事会怠于或不履行监督义务、未尽善良管理人之责任, 致使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受损的, 对其应负赔偿责任。第二, 连带责任。监事知悉董事、经理的决策或行为违法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却未提出反对意见, 甚至向股东大会包庇董事、经理的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 监事应与董事、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3) 对监事的激励。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不仅是经营者的功劳, 监事同样也有贡献。监事会作为公司的专门监督的职能部门, 只有让称职的监事从自身的工作中获得相应的奖励, 才能真正地促进监事关心公司经营, 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否则, 它就会因激励不足而缺乏监督的积极性。公司法应确立一种激励机制, 将监事的报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水平, 甚至给予一定的期权奖励。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立法的“先天不足”制约了监事会职能的发挥, 是监事会形同虚设的其根本原因。对于我国而言, 可取的做法是根据现实的需要, 通过对相关立法适时地修改, 科学地界定公司监事的责、权、利, 实现法律的应时而作。当然, 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 完善监事会制度仅是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的一个方面。从根本上看, 公司治理的核心在于变革我国公司股权结构, 实现股权多元化和股权控制行为市场化, 为监事会监督高效化奠定基础。否则, 再完美的监督制度也是无本之木, 无源之水。

参考文献

[1]巴晶焱.论公司监事会监督权的完善[J].前沿, 2004 (4) :27-34.

[2][4][5]张小平.完善公司监事会监督权的法理探讨[J].湖南社会科学, 2007 (3) :204-206.

[3]陈微波.论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完善[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04 (1) :160-163.

[6]周小燕.完善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理性思考[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 2008 (4) :97-100.

[7]杜鹏, 刘欣慰.公司监事会独立性的制度价值[J].中国经贸导刊, 2009 (16) :87-90.

8.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八

关键词:上市公司 监事会 独立董事

我国采用二元制的公司治理模式,即在董事会之外设立与其平行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的财务和经营加以监督。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被称为是“聋子的耳朵”。因此2001年中国证监会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要求上市公司引入新的监督制度--独立董事制度,我国新《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进行了确认。但是增加一种监督制度是不是必然能改进监督效果呢?实际上监督效果并不取决于表面上的监督制度的多少,而是取决于所谓的监督制度是否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取决于各种监督制度能否形成正向合力,而不是相互抵销。

一 、对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两种制度的三种观点及评述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两种制度的功能大体相同,由于交叉和重叠,必然会造成机构的重复,权利范围无法界定而互相推诿,从而降低工作效率,增加监督成本。因此学界对两种制度的改进存在三种观点:

1、两种制度并存型

马更新(2004)等指出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都存在各自的优点和缺陷,所以其赞同通过立法重新界定两者的界限,将两种制度有效的结合。

2、强化监事会型

王丹(2003)、陈钟松(2005)等认为,与其引入一种新的制度,不如扩大监事会的权力,当务之急应是加强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建设,改进和完善监事会的构成和运行机制,发挥其监督作用。如设立各种委员会,引进外部独立监事,提高监事的独立性等等。

3、强化独立董事型

汤火箭(2003)、彭晓峰(2003)等认为,相对于监事会,独立董事可以防止大股东操纵董事会,制约大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作出不利于公司利益和外部股东的行为,确保董事会运作的独立、公正、透明;可以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大大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因此应该重点建设独立董事制度,取消监事会制度。

对于第一种观点,笔者认为监督者过多,容易出现无相推诿,无人监督,造成“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没水喝”的现象;再者,两种监督制度的存在也会出现重复监督,将会加大监督成本,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最后,公司大股东或者经营者可能利用一种监督制度去制约、对抗另一种监督制度,造成公司内部监督失效,不仅无法有效监督,而且增加了监督的成本。

后两种观点都有其可行性,但笔者更倾向于取消监事会制度,建立一元公司治理模式--独立董事制度。

二、取消监事会制度的理由

1、监事会成员的地位低下

我国《公司法》第104条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一方面,股东代表的监事往往仅是控股股东的代表。我国《公司法》第103 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而根据公司法,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监事的表决,属普通决议表决,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即可。选举结果往往是大股东在控制了董事会后,又左右了股东监事人选。李燕兵(2000) 对1998 年1-6月新上市及公开募股的52 家公司的调查发现,监事来源于大股东的占74. 47 % ,来源于其他法人股东的占8. 78 % ,来源于关联企业的占7.11 % ,来源于独立人士的占9. 62 %。另一方面,职工监事与公司经营者存在上下级的关系,加之立法上对职工监事行使监督权可能受到的利益侵害,未予应有的法律保障,所以职工监事难以行使监督权力。

2、监事会成员缺乏必要的知识

我国公司法未对监事的专业技能做出规定,从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成员的来源来看,党组干部、工会代表占绝大多数,许多公司的监事会没有法律,财务,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李维安、张亚双,2002)指出从职称上来看,监事会成员拥有政、工、师职称的占32. 0 % ,监事会主席更高达52. 0 % ,而拥有会计师职称的仅分别为8. 1 %和3. 0 %;监事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下的占72. 0 % ,显著低于其他管理人员,这种情况决定监事难以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及时和有效的监督,无法履行监事会应有的职责,监事会形同虚设。

3、监事会的具体议事规则缺乏规定

我国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未作明确规定,只是简单地规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这样对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议和决定产生不利影响。另外,从监事会的会议情况来看,大大低于董事会的次数。有的上市公司一年两次的监事会省成一次,有的甚至与董事会合并召开。

4、监视会成员缺乏足够的激励和责任感

我国公司法对监事的激励机制没有相应的规定,(彭晓峰,2003)指出监事会主席的薪酬明显低于总经理,也低于董事长。由于以上三者职责不同,监事会主席的薪酬低一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以监事会主席承担的责任,也不至于差距如此之大。因此,为监事付出如此低廉的代理成本,自然难以期望其发挥较大的监督作用。

5、监事会的工作报告缺乏价值

从目前披露的监事会工作报告来看,监事会的报告和董事会的基本一致,几乎不存在不同意董事会决议的监事会报告。(缪艳娟,2003)指出,在1100多家上市公司中还未发现哪家上市公司的监视会报告涉及董事会违规问题,甚至有的上市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司法介入,其监事也未能发表有关董事会违规的决议,可见现实中监事会基本上是“橡皮图章”。

三、独立董事制度的可行性

1、独立董事的成员具有明显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从与公司无利益关系的人士中产生,为商业、法律和财务方面的专家,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而监事会成员一方面来自控股股东的代表,另一方面来自于企业内部的员工,很难真正的起到监事的作用。对于为人诟病的独立董事存在“人情董事”的现象,汤火箭(2003)提出通过建立独立董事协会来解决。 独立董事协会由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人组成的社团法人,对独立董事进行管理。有其成立独立董事人才库,吸收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员成为会员,并赋予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权,独立董事协会有权根据上市公司的需要,在符合独立性的人员中选聘,从而避免独立董事成为“人情董事”。

2、独立董事的知识优势显著

独立董事一般都是商业、法律和财务方面的专家,他们具有较高的学识和丰富的经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独立董事必须“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而根据本文前述,监事会成员大都缺乏必要的知识。

3、独立董事职能上的优势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赋予了独立董事很大的监督权力,包括五项独立意见发表权和六项特别职权。对于六项特别职权,其中重大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董事认可、由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有独立发言权4项特别职权是监事会不具备的。而这四项权力对于独立董事行使监督职能,很好的维护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在《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六项职能中,其中有两项是独立董事不具备的,一是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二是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 监事会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这两项主要是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合法性以及防止侵害公司利益,对于这两项职能,董事会完全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委员会来解决。

因此,相比之下,独立董事的职能更丰富,更明确,这样,独立董事的监督制约作用就更大。

4、独立董事的事前和决策中的监督

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成员,享有董事会的投票权,其在决策时就可以履行监督权利,而监事会只能参加会议,却没有表决权,这样,监事会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预防虚假财务报表,控制大股东通过经营层实施关联交易等行为的“防火墙”作用。监事会的监督按《公司法》所赋予的权限与行权过程,表现为事后监督,非参与决策过程监督等特点。相比之下,独立董事制度具备事前监督,决策过程监督等优点。这对于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行监督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5、独立董事机构设置合理

独立董事下设专业委员会,这样有利于提高其决策效率和运行质量,其中最主要的是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考虑到我国的现状,在取消监事会的同时,可以将监事会成员进行重组分流,吸收部分合格的人员进入审计,薪酬和提名三个委员会。

四、结语

我们应该看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构建和完善任重道远,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现实具有复杂性,要想解决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既有赖于独立董事监督机制的完善,也有赖于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建设,特别是社会综合监控系统的完善,即股东大会,董事会,司法机关,审计部门,社会独立评估机构等一系列监控主体在内的行之有效的监控系统。

参考文献:

[1]吴艳芳.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择其一的制度借鉴[J].财会月刊,2006,8

[2]李明辉.对完善上市公司独立监事制度的思考[J].理论学刊,2005,7

[3]王丹.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制度之比较研究[J].经济师,2003,2

[4]陈钟松.重构我国监事会制度[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3

[5]马更新.独立董事制度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6]彭晓峰.论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J].生产力研究,2003,6

[7]汤火箭.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J].天府新论,2003,6liming

[8]李维安.如何构造适合国情的公司治理监督机制[J].财经科学,2002,2

[9]缪艳娟.重塑我国公司治理监督机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3,11

[10]饶丽佳.论我国国有公司监事会的发展趋势[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11

9.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篇九

XX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回首XX公司三年来的发展历程,我感慨万千。20XX年X月XX日公司改制重组之时,我们面临一无办公场所,二无资金投入,三无管理班子,四无施工队伍的困境。在严酷的现实面前,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带领广大干部员工团结奋战,攻坚克难,有效地应对了严峻挑战,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XX公司真实地演绎了跨越式发展的历史巨变,实现了强势发展的目标。现在,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本届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大会审议。

一、前三年工作回顾

回顾三年来的工作,对于全体XX人来说,是不平凡的三年,难忘的三年,是值得庆祝的三年。三年来,在集团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全体干部员工认真贯彻第二届董事会发展战略,齐心协力,顽强拼搏,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形势,努力克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竞争的各种困难。三年来,我们XX人始终高举发展的大旗,坚持发展这个硬道理。发展给XX带来了前途,发展给XX带来希望,发展给XX带来了地位,我们终于取得了发展带来的成果。主要表现为:

1、经营指标实现了跨越攀升。

截止到今年x月底,三年来,实际共完成经营指标如下:建筑业总产值XX亿元,我在三年前今天的《就职讲话》中提出的产值目标是:第一年X亿,第二年X亿,第三年X亿,三年共XX亿元,现在超过目标近300%,签订合同额XXX亿元,在建施工面积XXX万㎡,施工人数X万人。

2、XX品牌赢得了社会信誉。

XX公司的名称于20XX年X月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不到三年时间,XX公司的品牌在市内已是知名品牌,在省内已是小有名气,在全国已是榜上有名。20XX年公司在全市XXX家建筑企业中进入前X名。海门市是全国建筑强市,有X家特级企业,XX家一级企业,可谓是强手如林,XX公司能在短短三年时间里挤进前五名,却实是来之不易。三年来,公司已经实现了“两大转变”:一是由有限公司向集团公司转变;二是由单一房屋建筑向多元产业结构转变。

公司先后获得了“全国优秀施工企业”、“XX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XX省建筑业优秀企业”、“XX建筑业先进企业”、“XX建筑业先进企业”等诸多殊荣。三年共获得省优质结构X项,省文明工地X项,市优质结构X项,市文明工地X项,市QC成果X项,发布市科技论文X篇。

3、区域经营体现了强势扩张。

公司在XX等市场进行了注册并承接了工程。分别成立了XX公司,负责当地市场经营开拓,区域经营做到了强势扩张,公司在X五大中心区域已经形成。

4、多元经营取得了辉煌成绩。

公司多元经济战略初见成效,海外、房地产、市政、园林、安装、装饰等多元产业全面开花,已经逐步形成了以工程总承包为基础,以房地产开发、海外经营为支撑,园林绿化、市政、安装、装饰为利润增长点的产业格局。

20XX年X月,XXXBT项目一举中标,为公司房地产业的五年发展奠定了基础。XXXX新城第一期楼盘于去年“XX”开盘,销售形势良好。XX园林公司实际运营只有一年半时间,完成X亿多的施工产值,利润率达到XX%,种植苗圃XX亩。海外经营形势喜人,公司于20XX年X月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今年X月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对外援助A级实施企业资格证书》。海外XX项目在一年半时间里,已完成产值XX亿元人民币,实现利润X亿元人民币,是目前公司主要利润增长点。

5、队伍建设得到了迅速发展。

三年来,公司管理人员队伍迅速发展,三年前成立时,公司管理人员不满XX人,现在管理人员接近XXX人,其中:新增一级建造师XX名,二级建造师XX名,高级技经人员XX名,中级XX名,初级XXX名,本科学历XX名,研究生X名,三年培训各类技术人员XXX多名。三年前,公司只X个项目部,如今已有XX个项目部。

6、企业文化彰显了企业风貌。

公司十分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建工作,打造先进企业文化。20xx年公司成立了党支部,并积极发展党员,扩大党员队伍。创办了公司网站及《XX建设》简报,三次改版了《公司画册》,对外宣传企业品牌,展示企业形象。公司党支部被定为XX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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