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章程(共12篇)(共12篇)
1.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章程 篇一
全国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委员会的名称是:全国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英文缩写:CHEC;
第二条 本委员会的性质:是由国家机关老干部科学健康协作中心、中国国际人力资源协会、世界抗衰老医学会中国区联合创办的非赢利组织;
第三条 本委员会的宗旨:服务于民众、服务于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企业;大力推动健康产业发展,加强与国外健康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健康产品的质量,支持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发展,为发展我国健康产业,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机关老干部科学健康协作中心;
第五条 本委员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委员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二)组织人才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三)创办刊物,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四)受委托组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和推广应用;
(五)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名牌;
(六)反应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承办国家机关老干部科学健康协作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委员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与个人会员。
第八条 凡生产经营、研究开发健康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如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器械等),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成为本委员会会员:
(一)拥护本委员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委员的意愿;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处讨论通过报理事会批准;
(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委员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委员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委员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回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委员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委员会的合法权益;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积极支持和参加本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委员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委员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经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应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国家机关老干部科学健康协作中心批准同意;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职能;
(七)领导本委员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委员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委员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三)会长、副会长任职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任职年龄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委员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国家机关老干部科学健康协作中心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 本委员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提名秘书长候选人;
第二十四条 本委员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专职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贯彻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五条 本委员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本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七条 本委员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 本委员会具备专业的会计人员,会计不能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是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委员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条 本委员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 本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二条 本委员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15日内,经国家机关老干部科学健康协作中心审查同意;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委员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四条 本委员会中止协议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国家机关老干部科学健康协作中心审查同意;
第三十五条 本委员会终止之前,须在国家机关老干部科学健康协作中心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2.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章程 篇二
为满足新时期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各项事业对标准化工作的新需要, 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批准筹建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468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中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负责筹建的标委会有10个, 涉及石油天然气产品的标委会7个。
3.汽修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委员会章程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模式改革是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学习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在一定环境下展开的。为把我校汽修专业建设成为一个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突出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和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国家级重点专业,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性技术应用性人才,特设立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临朐县职业中专)教学模式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模式改革委员会)。
第二条 教学模式改革委员会是加强对汽修专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推进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提高教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指导机构。
第三条 教学模式改革委员会的宗旨是:博采汽修行业精英之专长,集中汽修专家智慧和经验,与时俱进,为汽修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出谋划策。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活动形式
第四条 教学模式改革委员会接受临朐县职业中专学校的领导。委员由临朐县职业中专学校授予聘书。
第五条 教学模式改革委员会由学校、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由学校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二年,可连聘连任。第六条 教学模式改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秘书1人,委员若干人。教学模式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委员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第七条 教学模式改革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原则上由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的,可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委员原则上必须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事先向主任委员请假,可委派代表出席会议。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教学模式改革委员会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
第三章 职责
第九条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有关文件、法规和我省经济建设及行业发展需求,研究提出汽修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具体方案。
第十条 审议汽修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工作的调研报告。
第十一条 指导实践性环节教学;指导实训室的建设,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第十二条 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评价毕业生质量。
第十三条 为专业教师开展新模式教学提供条件,指导教师加强对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等教学方式的应用。
第十四条 审议委员会提出的其他议项。
第四章 权利
第十五条 对学校汽修专业教学模式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十六条 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中有发言权、辩论权、表决权。
第十七条 根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活动情况,学校酌情给予一定的报酬。
第五章 义务
第十八条 关心汽修专业教学模式的发展改革,尽可能及时地提供汽修教学模式发展的最新信息。
第十九条 通过多种方式扩大临朐县职业中专学校的社会影响力,促成学校与各界加强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联系。
第二十条 积极为学生提供实训条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临朐县职业中专学校汽修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4.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章程 篇四
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禅城区教育学会中小学图书馆专业委员会。
第二条 本会是组织我区中小学图书馆工作者进行图书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学术研究、工作协作和对外进行业务交流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促进和繁荣我区中小学图书馆事业,不断提高我区中小学图书馆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科研能力,进一步加强馆际协作和图书信息交流,以适应我区教育教学形势的发展,在教育教学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佛山市禅城区教育信息中心和佛山市禅城区电化教学仪器中心,并是禅城区教育学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上述机关、社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 本会是为我区教育事业服务为主旨的,具体的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学术研究、经验交流活动;
(二)组织图书馆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进行图书信息交流,加强馆际协作,促进资源共享;
(四)表彰为图书馆工作作出贡献和为开展本会活动而积极工作的会员;
(五)积极参加广东教育学会中小学图书馆专业委员会的活动,加强与其它省市图书馆学术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六)编印业务学习、学术交流资料。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会采用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禅城区的中小学(含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及其
教职员工,或热心中小学图书馆事业的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
(二)拥护本会章程;
(三)志愿加入本会;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监督本会组织机构工作的权利;
(三)优先获得本会编印的各种资料,优先参加上级和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有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向本会提供信息和工作经验。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全体会员大会
全体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视实际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全体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
全体会员大会的职责是:
(一)审议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专业委员会财务报告;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第十二条 理事会
理事会是全体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和理事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须有2/3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2/3的理事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全体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三)向全体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召开本会的学术年会,开展相关活动;
(六)推荐奖励优秀学术论文和优秀会员;
(七)审议和处理日常会务工作。
第五章经费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区教育局等政府机构资助;
(三)企事业单位捐赠;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十五条 本会经费只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六条 经费管理
(一)每年由理事会制定经费开支计划;
(二)组织经费审查小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向全体会员大会作财务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凡在一年内拒不交纳会费和不参加本会活动者,作自动退会。
第十八条 终止程序
(一)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
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二)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并报经业
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5.全国糕点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 篇五
应日本国制果机械工业协会的邀请,协会组成“ 中国焙烤行业 日本考察团” ,于 2 月 15 日― 21 日参观了在日本东京举办的“ 2011 MOBAC SHOW (第 22 届国际制作面包点心相关产品展览会)” ,并对日本国焙烤市场进行了参观考察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
二、召开了全国焙烤职业技能竞赛预选赛工作会议
为更好的办好第十二届全国焙烤职业技能竞赛,协会于 3 月 2 日 在北京海运酒店召开了分赛区承办单位负责人会议,就国家级竞赛的规则、组织形式、参赛单位发动等广泛征求意见,来自全国 10 个分赛区的负责人、竞赛冠名单位代表、行业资深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周广军秘书长主持,朱念琳理事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三、召开了 2011 年中国月饼高峰论坛
以“月饼创新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 2011 年中国月饼高峰论坛于 4 月 12-14 日在浙江宾馆举办,论坛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主办,杭州恒华食品有限公司协办,来自全国 52 家知名月饼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协会朱念琳理事长、周广军秘书长,全国糕点专业委员会高波理事长,张帅秘书长,杭州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徐建明会长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周广军秘书长主持。
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焙烤食品糖制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决定,在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本次活动有杏花楼、广州酒家、双合成等糕点企业参加,活动将于 6 月底结束报名,表彰大会拟定在年底举行。
五、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全国焙烤职业技能竞赛
第十二届全国焙烤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于 年底开始报批、筹备, 3 月初开始组织实施, 4 月 1 日 -4 月 30 日 期间举行全国选拔赛, 5 月 11-12 日在 2011 中国国际焙烤展览会期间举行了全国决赛。大赛共设有四个竞赛项目,月饼技术比赛、装饰蛋糕技术比赛、面包技术比赛和全国职业技术学校(院)在校生创意西点技术大赛,本届比赛有米旗、克莉丝汀、广州酒家利口福、苏州稻香村、哈尔滨秋林等近百家糕点会员企业参加。
六、组织开展“2011 年美国加州大核桃杯”创意糕点技术大赛
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与美国加州核桃协会联合举办的“ 2011 年美国加州大核桃杯”创意糕点技术大赛于 5 月 13 日 在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 E6 号馆举行,全国共有七十多名选手参加了预选赛,最终有 7 名选手入围,来自哈尔滨的选手王明在决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夺得第一名,并获得组委会提供的免费去美国培训的机会。
七、组织开展“ 2011 年美国加州葡萄干杯”面包创意大赛
首届“美国加州葡萄干杯”全国面包创意大赛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 在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 E6 号馆举行,本次大赛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与美国加州葡萄干管理委员会联合举办,有四十多名选手参加预选赛,最终有十名选手进入决赛。获得决赛前三名的选手获得去美国免费培训的.机会,他们分别来自常州大喜来、浙江温岭市贝科里食品有限公司和浙江不老神食品有限公司。
八、协助组织中焙糖协 2011 年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焙糖协) 2011 年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1 年 5 月 12 日 在上海召开。有协会理事单位共计二百余名代表参加,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中焙糖协理事长朱念琳、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广军及副理事长高波、宋全厚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广军主持。
九、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做好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通知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工作。
2011 年 5 月 13 日 卫生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4 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2 号)。其中 GB 2760-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011 年 6 月 20 日 实施)和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年 4 月 20 日 实施)是食品行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经常使用和必须遵守执行的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使各会员企业更好的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新的标准和要求,协会及时和国家有关部门沟通,第一时间把新的文件精神下发到各会员企业。
十、召开了 2011 年全国糕点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工作会议
2011 年全国糕点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工作会议于 2011 年 6 月 23 日 在昆明吉庆宾馆召开,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朱念琳、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广军,全国糕点专业委员会理事长高波、秘书长张帅出席,糕点委员副理事长江世贵、李晓军、芦德明、李猛、袁耀权、袁应驱等参加会议,会议有昆明吉庆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承办,昆明市嘉华食品有限公司章潮总经理以及昆明市商务局、昆明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的有关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高波理事长主持。
十一、参与讨论、学习世界技能大赛计分系统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指导中心举办的世界技能大赛计分系统于 8 月 1-3 日在杭州浙江电信培训中心举行,糕点专业委员会前往参加讨论、学习其先进的国际大赛计分操作系统,以便以后更好的承接国际大赛。
十二、组织举办了 2011 (第十七届)中国月饼文化节
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支持,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主办的 2011 (第十七届)中国月饼文化节系列活动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开始启动, 历时一个多月,于 8 月 23 日 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隆重的表彰大会。公布了 2011 中国月饼文化节有奖征文获奖名单、公布了 2011 年中国月饼行业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作了 2011 年中国月饼行业趋势发布。表彰了 131 家质量较好的 2011 中国月饼文化节名优月饼、30 家全国糕点月饼质量安全优秀企业和 14 家 2011 全国月饼馅料、月饼包装优秀供应商。会上全体受表彰的企业代表在《月饼质量安全诚信承诺书》签名,并向国旗护卫对赠送了月饼。本届中国月饼文化节的主题是“食品安全常抓不懈,月饼传承创新发展”。
十三、协助组织了 2011 全国冰淇淋蛋糕大赛
“2011 年中国(郑州)冰淇淋冷冻食品展览会”于 9 月 25-28 号在郑州国际展览中心举行。期间全国糕点专业委员会配合全国饼店委员会组织开展了 2011 全国冰淇淋蛋糕大赛活动,本次大赛共有 40 家糕点饼店企业参加,取得圆满成功。
十四、组织行业企业赴韩参观考察,并参加中日韩三方会议
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组织的韩国商务考察团于 2011 年 10 月 25 日~ 30 日赴韩国对当地焙烤行业进行了为期 6 天的商务考察,考察团由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广军任团长。期间参观了韩国巴黎贝甜工厂及其饼店,周广军秘书长等四人还参加了中日韩三方会议,就亚洲西点竞技大赛相关事宜做了进一步的讨论和明确。
十五、组织召开 2011 年全国月饼行业总结会
2011 年 10 月 19 日 中焙糖协 2011 年全国月饼行业总结会在浙江宁波召开,会议由浙江新美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承办。来自全国的 65 家骨干企业代表,部分生产馅料、包装的企业代表,《中国食品报》、《中国食品安全报》报纸杂志等媒体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就今年月饼市场整体情况,最新的相关国家标准向各骨干企业做了通报,另就各地区情况、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在会上做了交流与讨论。会议由周广军秘书长主持。
十六、组织召开 2011 年全国焙烤职业技能竞赛总结会
6.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章程 篇六
中国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洪山代表黄洁夫会长在致辞中对医院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近年来开展的各项工作、举办的历届论坛在提升医院经济管理水平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并对专委会未来的工作提出殷切希望。在之后的论坛上, 来自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院长陈安民等5位院长分别就医院经济运行、绩效管理、医务人员积极性调动等方面做了大会演讲。
在本次全国医院经济管理高峰论坛上, 主任委员许树强强调, 无论从公立医院改革的三项主要任务, 即破除以药补医、创新医院管理体制机制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还是从医院自身的发展和建设的要求来看, 经济管理都是不可小觑的重要管理内容和手段。在论坛讨论中, 院长们提出:医院运营管理要适应医改新形势的变化, 告别粗放式管理模式, 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向“五化”发展, 即管理模式企业化, 管理人才专业化, 管理手段信息化, 管理操作精细化, 管理评价标准化。
与会专家指出, 公立医院面临医改新形势。从外部看, 政府投入和财政补偿逐步向基层和公共卫生调整, 医院对医保依赖程度不断提高, 支付方式发生变化, 新的医院财会制度实施在即, 公益性与社会化成本之间存在矛盾。从医院内部看, 各种矛盾日益显现:医院经济体量大与管理要求高的矛盾, 保障公益性与政府补偿不到位的矛盾, 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与人力成本增长快的矛盾, 优质服务和规范服务的要求与运行成本和管理成本升高的矛盾, 医院建设与事业发展和持续经费投入的矛盾。
7.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章程 篇七
2014年,他凭借着扎实的技术功底和精湛的技术,赢得了各行各业的认可与支持,荣获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称号,也为国铁科林公司带来了莫大的企业荣誉。
希望郭清华同志珍惜荣誉,立足新起点,再创新辉煌,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突破。
8.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章程 篇八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2018-06-05 5月25至27日,全国儿科影像高峰论坛暨湖南省放射学专业委员会第二十届年会在长沙成功召开,本次大会由中华医学会主办,湖南省医学会、湖南省儿童医院承办。
本次大会由湘雅医学院放射科主任和湖南省儿童医院放射科主任2位教授共同主持。来自中华医学会放射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放射学分会儿科学组、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放射学组的专家教授出席了本次大会。
会议指出: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关注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不仅是我们的工作,更是我们肩负的责任。希望大家一起集智聚力,建言献策,互通有无,共同为儿科影像发展开启新征程,为中国儿童健康事业进步贡献新作为。
会上,专家们的讲座以临床问题为导向,理论联系实际,带来一场场思想盛宴和学术大餐,令参会人员获益匪浅。
会议期间,全国儿科影像青年医师论文比赛举行,十位年轻医生参加了此次论文比赛,进行了精彩的论文汇报演讲。经过激烈的角逐,来自湖南省儿童医院的医生荣获一等奖。在病例读片环节,8位教授各携病例展示,参会人员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对病例影像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现场答题,会议现场气氛热烈激扬,现场专家的现场点评,更是精彩纷呈,锦上添花,让参会者享受一场读片思维训练的饕餮盛宴。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各位影像同仁纷纷表示收获巨大,通过理论授课、论文比赛、读片实战等多种途径相结合,对影像诊断思路有非常大的帮助和提高。此次会议为全国儿科影像同仁及湖南放射界同仁搭建了学术交流平台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和交流的机会。至此,2018全国儿科高峰论坛暨湖南医学会放射专业委员会第二十届年会圆满结束!
信息来源:省儿童医院 作者:李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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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安备案号:43010502000560 地址:长沙市湘雅路30号
9.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九
家长委员会章程(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并根据我校实际,成立汕头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家长委员会名称为:“汕头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是由我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 制定家长委员会组织章程,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年级设立家长代表会议和家长委员会,在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基础上推荐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
第五条 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家长代表(新新学年第一次期中考后,召开第一次全班家长会议,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每班推选1名。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年级家长代表会议,由年级家长代表会议推选出家长委员10名,组成年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至3名。各年级家 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组成学校家长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至3名。
第六条 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一般任期为1年,每学年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因毕业、转学等离校,其家长的代表、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在其子女离校前需提前两周向家长委员会提出辞呈,由家长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作。
第七条 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应热心学校教育,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职责是: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2(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八)家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家长委员会代行其职责。第九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学生健康成长。
(二)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三)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并向学校反映和沟通。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
(四)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五)举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环境良好。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子女,善于理解、宽容子女,但不溺爱、不纵容、不打骂、不歧视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六)协助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活动。帮助学校建设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
(七)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二)有权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第十一条 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的义务。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十二条 家长委员会要制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家长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求学校意见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为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学校,为其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和有力协助,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在学校网站等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设立“家长信箱”等。学校在合理期限内对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给予答复。
第四章 会议
第十四条 每学年第一次家长代表会议在学校安排下于新学年第一次期中考后召开,各班推选的家长代表参加,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列席。
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代表会议推选出家长委员会成员,选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等人选。
第十五条 家长代表会议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会委员可以1/3以上联名召开,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
第十六条 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第十七条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本学期开展的工作和效果进行总结。每学年配合学校开展评选优秀家长的表彰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通过并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进行必要的修订。
10.安全委员会章程 篇十
安全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效防止人身及机械设备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安全委员会坚持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负责科技研发中心(土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顺利地进行。
第三条:安全委员会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领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传达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第四条:安全委员会是“科技研发中心(土方)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业主项目部和有关部门及参建的各合同单位组成。
二、安全委员会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和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随时研究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发布安全文件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决策。
第六条:基本工作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指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措施。
2.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3.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解决方案。
4.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安委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应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第七条:机构设置 主任: 基建办主任
常务副主任:基建办主管安全副主任、甲方项目部负责人、总监、施工方项目经理生产经理。
成员:曾兆军、监理安全工程师、施工方安全经理及相关人员
第八条: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科技研发中心工程项目部。
第九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安委会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指示和精神,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学习。
2.下发安全委员会有关安全施工的决策、决定和相关文件。
3.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制度的行为做出处罚决定,对重大处罚事项提交安全委员会讨论决定。
4.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和定期安全检查。5.组织施工单位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例会。第十条:安委会办公室 主任:基建办主管安全副主任
副主任:甲方项目部负责人、总监、乙方项目经理
成员:曾兆军、安全工程师、施工方安全经理及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人员变动随时进行调整。
科技研发中心工程安全管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
安委会例会制度
一、为切实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规定”,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全面实现安全目标,确保科技研发中心工程安全,顺利正点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委员会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以后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三、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或遇有特殊情况和需要及时解决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会议。
四、会议内容:
1.施工单位汇报本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发生的安全事件(注:人身、机械事故,未遂事故及严重违章事件等)进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地改进措施;
2.汇报材料按安委会实际人数会前报安委会办公室;
3.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政策、文件,分析通报安全施工形势,研究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作出解决改进的决定;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作出评价、总结经验、研究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5.结合工程实际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计划要求; 6.表彰奖励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科技研发中心工程安全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
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劳动者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本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基建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科技研发中心工程全过程。
3、职责
3.1项目工程施工管理机构是本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全责,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职责。
3.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规定。3.3负责督促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简称“三同时”)。
3.4负责选择项目工程施工的合格承包方。在选择承包方时应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3.4.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3.4.2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3.4.3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3.4.4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3.4.5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3.4.6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3.4.7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3.4.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等。
注:审查内容要做记录并保存。
3.5在选择监理承包方时应对监理承包方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在《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监理方必须遵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控制的要求并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控制。
3.6负责监督、检查设计承包方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以及提出指导意见的情况;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情况。
3.7负责确定本项目工程对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要求的内容,将该内容列入与承包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并根据合同的规定,监督、协调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3.8负责在承包方施工前,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署前应经院安全质量管理部和院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除应明确施工过程中非我方的责任造成的任何事故都应由相应的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外,至少还应明确以下内容:
3.8.1工程项目名称、地址和范围; 3.8.2协议的期限;
3.8.3承包方企业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施工简历等);
3.8.4人员资质(包括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3.8.5安全生产目标; 3.8.6各自应承担的职责;
3.8.7发包人有进行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二方审核的权利,承包方有配合实施二方审核的义务;
3.8.8承包方应提供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手册和必要的管理制度文件;
3.8.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其职责; 3.8.10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3.8.11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的制订; 3.8.1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3.8.13安全教育培训;
3.8.14定期检查、处理不安全因素的规定; 3.8.15发生重大事故时的职责和处理措施; 3.8.16纠纷产生时处理办法; 3.8.17安全生产管理所需经费; 3.8.18其他必要的事项。
3.8.18.1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根据基建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的需要,分别建立、健全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例如:承包方资质审查、安全生产例会、安全问题专题会、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审查、安全生产检查等等制度),并在院安全质量管理部备案。3.8.18.2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负责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做到每次例会有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查,并报院安全质量管理部备案。会议纪要中应记录本周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上次例会中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3.8.18.3负责组织召开安全问题专题会,并有会议纪要,以存档备查。3.8.18.4负责要求施工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8.18.5负责督促施工承包方建立并审查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3.8.18.6负责建立与承包方的信息沟通渠道并保证信息畅通。
3.8.18.7负责定期组织对施工承包方的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参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认真执行,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培训教育是否实施并有效;施工“三措”是否落实;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是否得当;必要的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是否得到落实;各施工工程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设施是否到位;安全生产目标是否完成。上述检查应使用检查表,发现的隐患和管理漏洞用“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通知各有关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报院安全质量管理部备案。
3.8.18.8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外墙作业、特种作业、消防等关键环节的违章行为;消防、配电、特种设备等重要设备的不安全因素;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二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3.8.18.9负责对施工承包方的人员和招用的劳务人员进行有效地监督。对不合格的人员及违反规定私招乱雇的人员有权责令退场。
3.8.18.10负责督促和检查施工承包方制定工程建设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8.18.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事故统计要求的规定,分别负责督促承包方定期向院安全质量管理部报送事故统计月、年报表。
3.8.18.12根据有关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与工程实施过程中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组织事故的整改工作。
3.8.18.13负责保存所有评审、审查和检查活动的记录并存档备查。3.8.18.14根据同监理承包方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和监理同施工承包方签订的《监理合同》对其安全生产监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4、管理要求
4.1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4.1.1总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1.2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式,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4.1.3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一保”等措施。
4.1.4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安全网要保证产品合格,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
4.1.5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4.1.6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4.1.7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4.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工程、特殊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等)。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4.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4.3.1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等。4.3.2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等工作。4.3.3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4.4.1开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应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进行交底,除口头传达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4.4.2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4.4.3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4.5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4.5.1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5.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4.5.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4.5.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4.5.5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4.5.6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4.6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4.6.1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4.6.1.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4.6.1.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4.6.1.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6.1.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4.6.1.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4.6.1.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4.6.2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这里总公司补充强调几点,要求项目部做好。
4.6.2.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4.6.2.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4.6.2.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6.2.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4.7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 4.7.1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北河北省有关建筑、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所有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安全教育。
4.7.2各施工单位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具体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和正确使用安全用具,确保人身安全、文明施工。
4.7.3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在每次施工前,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布置安全工作,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严格的施工安全守则并遵照执行。
4.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5、记录
5.1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记录; 5.2安全施工检查记录
科技研发中心工程安全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
安全施工措施编制交底及检查制度
一、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中明确要求: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求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开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三、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编写的技术员交底后实施。
四、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见附录)的安全措施须经项目部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师批准后报监理部审核同意后,由编写的工程技术员或专责工程师交底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后执行。
五、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见附件第2条)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须经项目部施工技术、机械管理和安监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报监理部审核同意后,由专责工程师交底并办理施工作业票后执行。
六、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经施工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审查,由施工队长(班组长)签字认可执行。
七、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根据人员和机械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5、提出可能出现的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对措施。
6、作业过程中遇有需变更措施和方案时,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对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惩处。
7、对于相同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根据人员、机械、环境变化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8、安全措施交底过程,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并保存完整,已备查验;安委会将根据工程实际,结合安全检查对安全措施的编制、报审、交底签字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
附录(A)
1、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电、供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气管线、作业棚、加工间及库房等。
2、重要施工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大型构件吊装、特殊杆塔组立,大型起掉运输、就位、干燥及耐压试验等。
3、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在金属容器内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及有害气体和多工种高处交叉作业等。
科技研发中心工程安全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
安全检查制度
一、为保证科技研发中心工程顺利有序进行,全面实现工程安全文明目标,创建安全文明先进工地,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
二、安全大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领导职责到位情况、安全制度、安全管理、安全隐患、反事故措施、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等情况。
三、检查制度:
1、阶段性检查:
①.安委会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并做出安全评价; ②.监理和发包人每月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一次联合检查,检查结果以纪要形式下发;
③.监理每周组织一次联合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书面报各相关单位; ④.专业队、班组实行每日自查制度,及时纠正本专业队、班组存在的安全文明问题;
2、专业性检查:
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施工单位进场情况,组织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用电、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交底签字等情况随时进行专业性检查。
3、监理部安监师每日对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对违章现象给予纠正并进行处罚。
科技研发中心工程安全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
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是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以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安全委员会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2、安全部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
(2).安全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5).尘毒危害的防护。
(6).执行入场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岗。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4、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
二、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
1、经过安全部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安全部门将名单交工长查对核实。工长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工长在交待安全生产的时候,亦应签到点名,必须人人参加。
2、工长交待安全生产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工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班组长签字。工人必须个个参加听讲,工长要检查是否有人员更换。
3、工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4、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记录。
三、安全文明教育记录
各级教育必需有记录,记录要详实客观,不得作假。无记录可以认为安全文明教育不合格,三级安全教育必须有严格的记录和存档。
科技研发中心工程安全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现场环境要求:
1.现场排水通畅、道路畅通、土石方堆放整齐。2.设备、材料的堆放和施工机械的停放有序。
3.对施工现场的坑、井、孔、洞和沟道等险区,必须分别加设盖板、围栏等,并要设立警示标(牌)。
4.所有高处作业平台、步道等均应及时设围栏,梯子在使用中应做好安全措施。
5.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分层作业必须设安全网。6.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要符合安全作业规定的要求。7.施工机具(机械)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并置于明显的部位。
8.电源箱、配电盘,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接线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结束后立即切断电源,施工电源应有防雨防雷电装置。
9.夜间作业应设有充足的照明,照明应符合有关规定,架空线路要有足够的高度。悬挂牢固,不得直接用手拿灯头移动照明用具,不得直接用手触动潜水泵等电动工具、使用电动工时是要穿绝缘鞋。
10.对预料或发现可能造成停电、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烧烫伤和其他生产事故苗头,及早采取措施预防。
11.现场做到垃圾废料及时清理,保持现场清洁。
二、对施工人员现场的要求: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2.严禁酒后进入现场。3.严禁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4.严禁在厂区内吸烟。
5.严禁随意触摸电器设备和各种按钮。6.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或滞留。
7.严禁随便进入与所包工程项目无关的工作区域或乱动设备。8.严禁随意挪动安全标志牌。9.严禁在施工场地戏耍玩闹。
三、文明施工要求:
1.各施工单位应按要求统一规划,制作施工防护栏杆、卷扬机、电焊机棚、电源箱、工程介绍牌等。
2.各施工单位要在各自的施工区域悬挂安全文明质量保障承诺等标语口号,彩旗宣传栏等。
3.施工单位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要求职工严格按有关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穿戴配备必要安全保护用品,严格按文明施工要求作业。
4.各施工单位的办公区、生活区域文明卫生状况受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列入考评范围。
5.各施工单位要在业主和监理划分的文明施工责任范围内进行内部划分,设立标志和标牌。
6.各施工单位的每个作业区必须按照“工完、料尽、场地清”的文明施工原则,做到时时清、日日清,剩余的废料要及时回收、垃圾废料及时清运,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7.施工场所、零米、负米及各层平台,不得长期存放设备、材料以防影响工程进度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场材料存放不超过三天。
8.场区施工道路、电源、水源、通讯到位,场地平整、围栏、围墙、施工道路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
9.土方、材料、设备堆放合理、整齐、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满足施工时需要。
10.施工用车辆、机械设备应完好、清洁、摆放整齐、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性能和工作条件。
11.施工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房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规定、制度齐全。
12.场区、生活区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污水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13.施工作业区应设置固定的垃圾箱或垃圾池。
14.施工现场力争消灭“五头”。(烟头、砖头、废料头、电缆线头、电焊头)15.建筑物临时出入口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安全通道、安全标示标志明显。16.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验收后挂牌使用。标牌的内容符合要求并齐全。
17.各种坑、道、孔、洞、盖板、围栏、平台、楼梯、栏杆齐全,有明显的色标并设置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
18.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未移交前谁施工谁负责,禁止在设备上乱涂、乱画或其他二次污染。
科技研发中心工程安全委员会
11.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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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
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教育的法律法规,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水平,培养21世纪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进行校外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工作要遵循我校和青少年思想品德实际。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保护学校、家长、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机构组成、职责分工将保持相对稳定,工作要系统化、制度化。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职责
第六条: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制定近远期教育目标。
第七条:宣传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第八条:协助学校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贯彻实施。
第九条:传递学校信息,协调各种关系,优化育人环境。
第十条:监督学校对学生代管经费的收支结算情况。
第十一条:及时反馈家庭、社会对学校的意见要求。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组成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组成一般是:由家长和学生推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推选出家长代表若干名,筹备会上由家长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由一名总理事,两名理事,若干名委员组成,学校颁发骋书并宣告成立。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一般三年换届。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每期在开学第二周和半期考试后各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会议一般由总理事协调两名理事召集并主持会议,重大问题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学校应向委员通报学校工作计划、成就、问题和经费收支等情况,供委员了解和讨论。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应把会议讨论的问题及其决议、结果向学校和全体家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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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章程 篇十二
西湖区美术专业委员本着科学发展的精神,着力于加强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着眼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平凡的岗位上调动每一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年以来,我会致力于“城乡一体化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从区内美术教师的素质提升及团队专业化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和探讨,科学地架构研究体系与内容,在美术教师的专业发展上取得了丰硕的成绩。
(一)以师德修炼为灵魂,提升西湖区美术教师的职业水准 着力打造一支“团结求实、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自觉奉献”的品牌美术教师团队,在工作状态中做到“良好心态、富有激情、责任到位、交流沟通、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提倡美术教学研究注重五个关注,关注学生、关注文化、关注教学、关注生活、关注创新。强调教师为研究的主体,强调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经验的总结、理论的提升、规律的探索和教师的专业发展。强调教师的主体能动作用,营造“一师一强项,校校有特色”的美术专业研究氛围。
(二)以两室为引领,整合协助组的研究推进教师专业发展 充分发挥章献明特级教师工作室和李勤首席教师工作室“两室”作用,重点实施好骨干教师成长“3211”工程,积极发挥“以点带面”推进美术品牌学科教师的培养作用。合理整合协助组的力量,支持协助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专题性研究活动,促使教师在团队中自我成长与自我锤炼。
(三)结合教研进行常态的美术教学调研
加强对美术教学现状的了解与调查,通过下校蹲点。有针对性的帮助学校和老师解决实际问题。以落实整合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推进城乡共同发展的工作目标,通过不同区域、层次城乡互动、支教开展城乡中小学教学互帮活动。
(四)开展教师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美术教师专业技能 开展教师技能比武活动,加强美术教师业务培训,真正落实研训一体的教研模式,最终建设一支本地的高素质研训员队伍。适当增加教师创作培训,外出写生活动,美术展览的参观等,有重点的鼓励美术教师不断修炼自己的专业技能,做到每位教师有一项美术技能强项。
(五)教科研一体提升美术教师的专业水平
近两年我区美术教师撰写论文获奖和发表共计全国78篇全区人均获奖60%;省级20篇,人均获奖14.2%;市级41篇人均获奖34.2%。在课题研究方面,两年来我区美术教师主持2项教育部“十一五”规划课题,人均课题1.6%;主持省、市级课题5个,人均课题4.1%;主持区级课题41个,人均课题34.2%。在课堂教学方面,我区美术教师参加全国级课堂教学展示7节,省级12节,市级50余节。目前我区美术教师中有1名省特级教师,占总人数的0.8%;5名省教坛新秀,占总人数的4.1%;有市教坛新秀18人,占总人数的18.2%;市学科带头人15人,占总人数的12.4%,中小学高级职称9人,占总人数的7.4%,以上数据在全国美术教育界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章程】推荐阅读: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07-07
全国创意小学美术说课11-15
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施细则11-03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02-15
全国中小学生幼儿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大赛02-11
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12-29
第九届全国舞蹈比赛章程01-10
美术社章程11-26
美术爱好者协会章程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