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验收八大程序

2024-08-21

家庭装修验收八大程序(共10篇)(共10篇)

1.家庭装修验收八大程序 篇一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2016装修竣工验收程序标准流程详解!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竣工验收流程有哪些?

1、墙地砖验收:内外兼顾验收墙砖、地砖首先看砖面是否平正,砖面缝隙是否规整一致,砖面是否有破碎、崩角,另外要注意花砖和腰线位置是否正确,没有偏位或高度错误现象。除了外在的考量,墙砖、地砖还要特别检测内在的空鼓率。业主可以使用一个金属小锤,轻轻敲打墙、地砖的四角与中间,看看是否有空洞的声音。墙、地砖的局部空鼓率不能超过总铺砖面积的5%,否则会出现脱落问题。

2、水电验收:仍需注意电路安装验收主要是通过灯具试亮、开关试控制来看看照明、通电是否正常,业主也可以用电工专业试电笔对每一个插座进行测试,看是否通电,将开关都打开看看有没有问题。水路安装验收主要是查看管路是否牢固,可以打开水龙头来检查其是否会抖动;另外还需要看水管给水是否畅通,有没有漏水现象,主要是看接头和弯头的位置是否有水珠或者出现渗漏,可以拿纸巾擦拭接头、弯头检测。此外,需要检查有地漏的房间是否存在“泛水”和“倒坡”现象,可以打开水龙头或者花洒,过一段时间后看地面流水是否通畅,有没有局部积水现象。除此之外,还应对地漏、马桶和面盆的下水是否顺畅进行试水检验。

3、油漆验收:眼看手摸油漆的验收应在涂料干燥后,在自然光线下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的时候,要注意检查涂料的品种、颜色以及涂膜应与样板一致。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清漆木纹清晰,大面无裹棱、流附和皱皮,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墙面的乳胶漆没有脱皮、漏刷、透底的问题,大面无流坠,皱皮,表面颜色一致,无明显刷纹。

4、木工验收:灵活好用对于现场制作的木门,应验收门的开启方向是否合理,开启时是否灵活,有没有阻滞和反弹的现象。另外,还要查看门缝是否合理,此外还应该检查门套的接缝是否严密。对于柜体柜门来说,要看开关是否正常,柜门开启时应该是操作轻便、没有异声。另外,应查看柜门把手和各种锁具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开启是否正常。竣工验收签收环节,已签收装修宝的用户,可在此时申请监理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验收程序 篇二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

4,勘探、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探、设计负责人和勘探、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并经监理审查认可,已报送质监站抽查并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已取得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有计划许可证正本;

10,有公安消防验收意见书;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发生过质量事故的已处理完毕,并形成处理报告;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要求的工程,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验收组,各责任主体准备好验收的报告材料;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质监站;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1)建设单位汇报工程概况和工程档案验收情况,介绍验收组成员名单,安排参加验收人

员签到;

(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

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监理(建设)单位应汇报工程资料的审查意见及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问题的完成情况。

(3)验收组审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实际查验工程质量;

(4)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各责任主体分别阐明各自的验收结论,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组人员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各方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办法,也可请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质监站协调处理,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5日内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证明书;

6、质监站对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质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家庭装修验收八大程序 篇三

一般情况下,主体结构验收,对于框架部分,是在钢筋混凝土工程全部完工,填充墙砌完才可以进行验收的,现在大部分都是如此操作的,因为这样可以抓紧时间,减少工程实际施工时间。但真正按要求来说,必须要待主体结构所有施工任务完成,施工技术资料中混凝土、砂浆等试块试验合格、统计评定合格,基础土方回填、土方密实度试验合格后方可真正进行主体中间结构验收,并且此时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等级才可以真正意义上被评定为合格。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工程验收通知书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三、主体结构验收的基本程序: 1.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内容,并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对将验收的施工的内容进行自评。

2.由施工单位报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主体结构分部的实体检测报告。3.监理单位对验收部分检查工程资料和验收,并出评估报告。

4.由业主向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申请进行主体结构工程的中间验收。

5.在当地质安站的监督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共同进行验收。

附录:基础(主体验收程序及准备事项

一、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参加单位

1.1 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质量科负责人;1.2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1.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1.4质量监督站项目负责人

1.5监理公司项目监理组人员

二、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程序: 2.1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由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2.2施工单位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组织、自控等方面施工情况及基础(主体质量自评结果;2.3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总监、总监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监理所做的监理工作及基础(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意见;2.4与会各方代表到施工现场实地察看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2.5检查完毕后回会议室,由设计及各单位专家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2.6由建设单位项目代表队对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2.7由项目总监结合各方意见,形成基础(主体综合验收意见;2.8最后请质量监督部门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定。

三、基础分部验收需要准备的事项: 3.1承包方: 3.1.1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报监审批(申请验收时一并将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理审核;3.1.2验收申请经监理批准后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将基础分部验收汇报材料报监理审核(基础分部验收汇报材料应加盖施工单位行政章;3.1.3清理施工现场及基础内垃圾杂物;

3.1.4拆除所有基础内模板;3.1.5堵好基础墙脚手洞;3.1.6弹好基础地圈梁上表面轴线及-0.10m标高线和竖向轴线。3.2监理方: 3.2.1根据施工承包方申报的验收申请,首先核查基础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效(重点检查砼试压报告和砂浆试压报告数量、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3.2.2复核基础地圈梁轴线和截面尺寸偏差及表面平整偏差;3.2.3抽测基础地圈梁(框架工程砼回弹强度,有地下室工程抽测板墙、柱砼强度;3.2.4现浇板面厚度、室内净高、开间尺寸;3.2.5编写基础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加盖代公司行政章(评估报告份数一般按到会验收单位每单位1-2份;3.2.6上面工作经检查、复核评定合格后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形式及时联系业主方商洽验收时间。

3.3业主方: 3.3.1根据监理方报告确定基础分部验收时间,及时提前通知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监站项目负责人,告知基础分部验收时间。

四、主体分部验收程序及准备事项 4.1承包方:

4.1.1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报监理审批(申请验收时一并将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是审查;4.1.2验收申请经监理批准后,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将主体分部验收汇报材料报监理审核(汇报材料应加盖施工单位行政章

4.1.3拆除主体工程所有梁、柱、板模板并清理出建筑物内垃圾;4.1.4堵好内外脚手洞及框架填充墙体斜塞墙体;4.1.5弹好楼层0.50m的水平线;4.1.6配合监理进行楼层现浇板厚度、楼层净高、开间等几何尺寸、梁、柱砼回弹检测工作。

4.2监理方: 4.2.1根据施工方申报的验收申请,首先核查主体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效(重点检查砼及砂浆试压报告和砂浆试压报告、数量、强度是否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砼评定强度是否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4.2.2复核楼层现浇板厚度,楼层净高、开间几何尺寸、梁、柱、板砼回弹等工作;4.2.3编写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加盖公司行政章。(评估报告份数一般按到会单位每单位1-2份

4.2.4上面的工作经检查,复核、评定合格后,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及时联系业主方商洽验收时间。

4.3业主方:

4.3.1根据监理方报告确定主体分部验收时间,及时提前通知本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监站项目负责人,告知主体分部验收时间。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具备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当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当由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5、有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包括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并符合本省城建档案业务技术的标准。

6、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后,有经建设或监理单位等认可的整改结果资料。

10、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竣工验收通知书

2、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建筑工程面积汇签表

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7、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汇总表

8、图书馆、商贸楼等公共建筑及六层以上建筑必须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竣工验收程序 篇四

为了进一步规范竣工验收程序,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山西省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和《山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召开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内部评审会议,研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审查资料和验收标准,并形成质量监督报告。

一、验收程序:

1、验收申请。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请局长批示验收 领导组织验收。

2、各方主体自检及初验。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3、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交验收申请。

(1)验收申请包括:项目概况、验收时间(提前7日前)、验收地点、验收组人员(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确实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要写明具体原因,并写出委托书,签字盖章),完成初步检查验收情况和整改情况。

(2)提前7天将工程完整的技术资料提交质监站进行检查,检查完成,符合要求的可安排进行竣工验收。

4、竣工验收

(1)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验收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具体按照现场验收程序进行)

(2)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6、工程验收不合格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7、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依法办理竣工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50万罚款。)

8、形成报告

根据验收情况,形成质量监督报告,报局党组。

二、查验资料内容:

(1)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

(2)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3)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其内容包括;保修项目的内容及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金支付方法等。

(4)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和处理资料。(6)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7)竣工图。

(13)质量检验评定资料。(14)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等。

此外,一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还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竣工工程还必须“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即应具有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内容。

(2)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规程、标准所规定应提供的验收资料。

如:《屋面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的屋面工程淋水或蓄水检验记录;《建筑桩基技术规范》规定的基桩验收应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位测量放线图、成桩质量检查报告、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等;《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规定的玻璃幕墙验收时应提交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及幕墙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施工单位还应协助建设单位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备案。

5.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篇五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工作按竣工验收自查、竣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终验三个阶段进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法人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初验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终验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进行。

项目法人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建设计划任务,经工程竣工自查达到合格标准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进入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一、申请初验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竣工验收初验申请文件;(二)竣工验收自查报告;

(三)项目竣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方案、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文档管理情况等;

(四)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参见《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

(五)竣工验收图、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

(六)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七)财务决算报告、工程造价审计报告、资金决算审计报告。

二、竣工初验时,项目法人单位应向竣工验收组提供以下备查材料:

(一)项目依据性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批准文件; 2.项目规划设计、预算书和批准文件; 3.项目实施方案、执行预算和核准文件; 4.有关项目实施中的变更依据及相关材料;(二)项目实施管理资料 1.项目招投标有关材料; 2.工程施工资料;

3.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检验有关资料; 4.有关合同书、协议书和任务委托书; 5.土地权属调整预案;

6.项目资金财务管理资料(含工程结算书、财务决算报告、工程造价审计报告、资金决算审计报告)。

(三)项目成果资料

1、项目竣工报告;

2、土地权属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3、项目投资预期效益情况报告;

4、设计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后期管理材料;

6、相关图件资料;

7、相关照片、录像等影像资料;

三、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初验工作,初验合格后,方可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终验申请。

申请终验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竣工验收终验申请报告;(二)竣工验收初验报告;(三)附申请初验应提交的资料。

四、各项计划任务验收方法。

1、项目工程任务完成情况验收。以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实施方案及经批准的变更调整后规划设计为依据,具体核对工程任务的完成情况,全面核对主要工程规模、工程量等指标,查验工程质量监理、检验有关资料,并抽查工程质量。土地平整工程抽取标准田块对照检查。

2、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验收。依据有关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结合项目财务决算、工程结算与资金审计报告等资料,对国家、省投入资金拨付到位、专户与专帐设立、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查。

3、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后耕地情况验收。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整理复垦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实地踏查抽验新增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面积;依据《整理复垦耕地质量验收标准》抽验新增耕地的质量情况。

4、“五项”制度执行情况验收。查验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法人责任制的执行落实情况。

5、项目投资预期效益情况验收。根据《项目投资预期效益报告》,采取现场踏查、走访与室内核算、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价效益分析的合理性。

6、土地权属调整情况验收。根据《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报告》及实施过程中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在室内查验《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和《土地权属调整前、后界线图》等有关材料的同时,采取实地核查、走访与座谈等方法,对土地权属情况进行审查。

7、项目后期管理情况验收。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等有关材料,审查项目后期管理制度和明确公共设施管护主体、确定土地经营管理方式、新增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及项目区标牌设立的情况。

8、档案资料管理情况验收。根据项目竣工验收提供的资料,审查资料分类归档的情况。

五、验收成果

1、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报告》。自省国土资源厅竣工验收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验收组织单位发送有关单位。

2、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由竣工验收工作组责成有关单位妥善处理。市、县、分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负责督促和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

3、竣工验收工作组在验收工作结束后,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工作组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国土资源厅审定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组向厅竣工验收组织单位提交项目备案材料,省厅下文批复。

4、国土资源厅审定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厅提出整改意见,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整改。市、县、分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整改的监督管理工作。整改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竣工验收组织单位。按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要求,就整改内容重新进行竣工验收,逾期不整改的和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项目,取消继续安排项目资格。

6.项目环保验收程序 篇六

国家环保部项目:

1、试生产程序

建设项目建设完毕并具备试生产条件后(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都建设完毕并可以投入使用,所有设施必须符合环评要求)。

建设单位向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监督管理处提交试生产申请,提交时需建设单位提供《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报告》2份和《环境监理阶段报告》2份,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监督管理处受理后出《建设项目试生产批文》。

2、验收程序

在建设单位取得《试生产批文》后,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试生产3个月,试生产期间项目达产75%以上,建设单位需与国家环保部取得沟通,环保部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竣工环保监测工作,同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依据上述报告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以上3个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可向国家环保部,提交上述3个报告,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国家环保部在接受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后,将于北京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参加单位主要为国家环保部领导及专家、建设单位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

技术评审会后专家和领导将对相应报告提出修改要求,在修改完成后将正式受理验收,并在一个月内组织现场验收会议。

现场验收会议参加的人员主要为国家环保部领导、华北督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监督管理处领导、西部督查中心、市环保局领导、旗环保局领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

现场验收会中专家和领导将主要听取建设单位、调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汇报情况,同时问询设计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本项目实际建设与相应的设计和环评审批的符合性,最终专家领导将对本项目的现场、和调查报告、监理报告以及建设单位的环保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会后各相关单位将根据专家领导的意见进行修改相应报告。

修改完成后,建设单位需将最终的《环保执行情况报告》、《环境监理报告》和《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提交国家环保部,国家环保部若无异议将对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若无举报或反对后将正式出具《环保验收批文》。

自治区环保厅、市环保局项目:

现阶段自治区环保厅审批项目,全部由市环保局进行试生产审批,建设单位在满足试生产条件后,向市环保局监察支队提交试生产申请及环境监理阶段性报告各一份;

检查支队在受理后,安排现场勘察,出具试生产批复; 在建设单位取得《试生产批文》后,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试生产3个月,试生产期间项目达产75%以上,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依据上述报告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自治区项目准备2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份《环境监理报告》以及2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报送自治区监督管理处;建设单位自行进行公示;

7.竣工验收程序 篇七

竣工验收程序

一、考察现场,审查资料

二、验收会议

1、主持人(业主)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人员,宣布验收委

员会名单

2、施工单位代表介绍施工情况

3、监理单位介绍监理工作情况及竣工验收意见

4、地质勘察单位介绍地基验收意见

5、设计单位发表竣工验收意见

6、城建档案馆发表竣工验收意见

7、建设单位代表发表竣工验收意见

8、市质检、安检站领导作质量监督验收报告

9、业主(建设)宣布验收结论意见,作总结发言

岳阳市启明星房产公司巴陵星苑项目部

8.工程竣工资料验收程序 篇八

工程竣工资料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开工前手续→施工单位资料、监理单位资料→竣工资料目录报档案馆→资料送档案管审查→档案馆建设工程预验收认可书→施工单位打竣工初验报告→竣工初验及验收意见及验收会议记录→施工单位出具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意见书、设计、勘察报告→建设单位出具竣工验收程序与临桂质监站确认验收时间→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验收签定书、各专业验收组验收意见书、验收方案、验收人员签到表、会议纪要、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督单位)→生活用水水质检测报告、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注已有】、防雷装置检测合格证、环保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单、民用建筑人防验收意见、白蚁防治竣工报告等)→建设单位竣工资料汇总→交档案馆审查→档案馆开具档案验收许可证

9.人防工程结构验收程序 篇九

人防工程在主体土建结构完成后(后浇带封闭为宜),人防区内粉刷之前,在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主体自评自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结构验收,并由人防质监站派员监督结构验收的形式、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一、结构验收申报程序和提交资料

1、结构验收申报程序

1)在参建各方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提前7个工作日向人防质监站书面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工程资料;

2)人防质监站审查提交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并确定验收时间;

3)赴现场监督实体验收。

2、结构验收提交资料清单

1)由建设单位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

2)由监理单位提交《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监理人员检查记录》;

3)施工单位准备人防工程结构验收汇报材料;

4)监理单位准备人防工程结构验收评估报告;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6)交底记录及监理会议纪要;

7)隐蔽验收记录(复印件)。

二、结构验收参加人员和现场准备工作

1、参加人员: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设计单位结构设计师;

3)、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和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

5)、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的技术人员。

2、验收准备:

1)、做好现场卫生清理工作(人防口部应无垃圾、积水);

2)、做好现场安全围护工作;

3)、做好现场临时照明;

4)、各专业人防图纸理好备查;

5)、手电筒、安全帽等验收工具。

三、结构验收议程

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验收会议;

2、施工单位进行结构验收汇报;

3、监理单位进行结构验收汇报;

4、参验人员赴现场实地验收;

10.节能验收备案程序 篇十

1、使用新墙材验收程序:(1)墙体隐蔽和粉刷之前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墙体验收单》;(2)管理部门受理登记、约定验收时间并回告建设单位;(3)监督员现场检查禁止使用红砖情况;(4)监督员现场核查新墙材使用情况并取证;(5)符合按省政府281号令、《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武墙改办字[2001]5号文件规定者,现场填写墙改验收单;(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需提供的资料:(1)墙体验收申请;(2)《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墙体验收单》(一式三份);(3)施工单位与墙体材料供应单位合同复印件;(4)供应单位的资质(包括产品合格证);(5)《武汉市建筑节能材料与新型墙体材料备案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6)抽检报告复印件;(7)照片2张(每栋需提供一经加砌块照片,一张施工企业的门楼照片粘贴于A4的纸上面)。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有目录,封面填写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单位。

2、建筑节能专项竣工验收:提交《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墙体验收单》,并按照《东湖开发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进行核验。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并装订成册:资料并装订成册(1)封面(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日期);(2)建设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施工单位(总包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自评报告;(4)监理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5)《东湖开发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按单位工程项目填写,一式五份,装订一份);(6)武汉市墙体验收单(施工单位联原件);(7)武汉市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武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如有设计变更,需要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8)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增强网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进场复验报告。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如保温隔热材料为板材需做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现场拉拔实验。(9)屋面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场复验报告;(10)架空楼板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进场复验报告;(11)外门、外窗的保温性能、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进场复验报告、;(12)电线、电缆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场复验报告;(13)给排水管材进场复验报告;(14)墙体材料密度、抗压强度等进场复验报告;(15)外墙、屋面、架空楼板保温材料备案证,门窗型材、组装企业备案证,墙体材料备案证,给排水管材备案证。(16)节能验收会议纪要及签到表;(17)市、区质量监督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

说明:资料需要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办理。

联系人:王万连

办公电话:67880752 手机:***

3、商品混凝土使用验提交:(1)《商品混凝土核准单》;(2)使用商品砼买卖合同;(3)使用商品砂浆的买卖合同;(4)《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墙体验收单》复印件;(5)《东湖开发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办理。

联系人:王万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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