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意外伤害知识小结

2025-01-27

儿童意外伤害知识小结(共9篇)(共9篇)

1.儿童意外伤害知识小结 篇一

婴幼儿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与救助

一、儿童意外伤害现状

(一)1 在世界各地,每天都有2000多个家庭因意外伤害失去孩子,每年因此死亡的18岁以下儿童达83万。意外伤害是9岁以上儿童的首位致死因素。交通事故及溺水约占全部儿童意外伤害人数近半数。4 每年有数千万儿童因非致死性伤害需要接受临床治疗。5 交通事故及摔落是导致儿童受伤残疾的首要原因。6 95%的儿童伤害发生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儿童伤害仍然是高收入国家的一个问题,约占全部儿童死亡人数的40%。

(二)五大死因就在身边

导致18岁以下儿童受伤死亡的五大原因:

1.车祸:每年有大约1千万儿童车祸受伤,有26万儿童死

于车祸。车祸是10-19岁孩子主要死亡残疾原因

2.溺水:每年有300万儿童溺水,有17.5万名儿童溺死。3.烧伤灼伤:每年有9.6万儿童因被烧伤或灼伤而死亡,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儿童的这一死亡率是高收入国家的11倍。

4.摔落:每年有数十万计儿童摔伤,有4.7万儿童摔死。

5.中毒:每年有4.5万多名儿童死于意外中毒。

摘自2008年“世界预防儿童伤害报告”

(三)一半生命可以挽回

• 《世界预防儿童伤害报告》报告认为:

如果在世界各地采用已证明行之有效 的预防措施,每天至少可以挽救1000名儿童的生命。也就说,一半死于非故意或意外伤害的生命是可以挽回的。

二、意外伤害的预防与紧急处理

(一.)跌伤和碰伤

案例:2名女童不慎从13楼家中坠落身亡。救护人员赶到据目击者称,事发时听到很大的响声,然后发现2个身影躺在2楼平台上一动不动,两名孩子的腿部、头部都有骨折痕迹。约5分钟后,110和120先后赶到现场,经[1]确认女童已死亡,但未发现家属踪影。民警随后展开逐层走访调查,寻找小孩家属

• 跌落是0—14岁儿童发生意外伤害的五大死因之一,是非致死性伤害的首要原因,36%的意外伤害是由意外跌落引起的。

全世界每年有近4.7万儿童摔死,数十万计儿童摔伤。

调查显示,有半数以上的孩子跌落时正在从事娱乐活动(52%),其次为体育活动(20%)。坠楼案例

● 2012年5月20日,安徽合肥某小区,一名5岁男童从23楼坠下,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2012年3月3日,安徽合肥东二环一小区内,一对3岁双胞胎兄弟从5楼坠下,弟弟不幸身亡,哥哥重伤。

● 2011年最后一天,合肥双凤工业园内一小区15岁少年从6楼坠落身亡。

● 2010年8月1日至9月15日短短一个半月内,合肥市相继发生了6起儿童坠楼事件,最大的9岁,最小的1岁半。其中3名儿童不幸死亡。跌落的预防 窗户和阳台

● 许多跌落都是婴幼儿从窗户或阳台上跌落而导致死亡或严重摔伤。

● 当孩子从窗户或阳台上跌下时,会重重地撞到水泥地或尖利的物体上,非死即伤。● 窗户边不能有孩子可攀爬的桌子、凳子等家具 ● 窗户上装一定高度的栏杆。

● 窗户要保持关闭或开一定的宽度,而儿童不会爬出去。●

阳台的栏杆要足够高,不易孩子攀爬。●

阳台栏杆间的宽度要不易孩子钻出。

幼儿学步车:

● 每年都有许多幼儿因幼儿学步车的翻倒而受伤,许多此类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学步车碰到了地上的阻碍物,或是学步车已不合适幼儿的体重,从而翻倒。● 建议:“别让婴儿使用学步车”,以免孩子跌

倒受伤。

● 婴儿由于头部重量相对较大,运动和平衡能力不稳,易从学步车上坠落。《指南》建议家长不要使用婴儿学步车,车子会让儿童在他们没准备好时,有更大的活动力和高度,这将会使儿童处于危险中,如:从楼梯上摔下来伤及头部。

2.骨折中最常见的是四肢某一部位的骨折。如果摔倒或受其它外伤以后,四肢的某个部位疼痛剧烈、发生畸形或活动受限,就要想到可能是发生了骨折。

• 儿童很容易跌倒或被物体冲撞而发生骨折。骨折发生后,尤其是创伤性骨折,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专业救护。除了拨打“120”电话外,患者应迅速进行自我急救,以减轻疼痛,减少并发症发生。

• 及时固定伤肢,千万不可活动已骨折的肢体。骨折发生后,应当迅速使用夹板固定患处。如果不固定,让骨折部位乱动,有可能损伤神经血管,造成麻痹。但是,骨折时,由于局部有内出血而不断肿胀,所以不应固定过紧,不然会压迫血管引起淤血。

• 固定材料——就地取材(木板、木棍、树枝、硬纸板等)• 固定方法可以用木板附在患肢一侧,在木板和肢体之间垫上棉花或毛巾等松软物品,再用带子绑好。松紧要适度。木板要长出骨折部位上下两个关节,做超过关节固定,这样才能彻底固定患肢。如果没有木板可用树枝、擀面杖、雨伞、报纸卷等物品代替。

• 切不可采用一人抬头一人抬脚的方法,这样会加重骨折处的损伤,尤其是脊髓的损伤,是造成截瘫的主要原因。

3.外伤出血

• 如果是表浅的划伤和擦伤——先用肥皂和干净水清洗伤口,然后涂上抗菌软膏,再贴上创可贴或扎上绷带。绷带的压力通常能促使血液在伤口处凝固。

• 如果出血较多或伤口较深———用无菌绷带或干净的衣服牢牢地压迫伤口。伤口在 2 腿上或手上,要抬起受伤肢体,使伤口高于心脏。经过3—4分钟的直接压迫后,检查一下血是否止住;如果血没有止住,应该继续压迫伤口。一旦血止住,用肥皂和干净水或无菌的布轻轻地清洗伤口,涂上抗菌软膏,以防感染和减少结疤的可能性,然后用无菌绷带包扎伤口。

• 如果出血不止——在出血很多的情况下,应采取指压动脉止血法,即压迫供应出血区域组织的动脉来达到止血目的。此方法适用于头部和四肢某些部位的大出血。

• 若有呕血、便血,需急送医院处理。

• 鼻出血时将小儿处于半卧位,在鼻根部及颈部冷敷,用消毒棉花塞住出血鼻腔,压迫这侧鼻翼5-10分,取出棉花后仍出血需送医院处理。

4.失去知觉

● 检查婴儿是否还有呼吸和脉搏:

判断呼吸--胸廓起伏

判断脉搏—触摸颈动脉、臂动脉搏动

位置:颈动脉--喉结旁开2指

臂动脉--上臂的内侧,肩肘连线的正中间

摸脉搏方法:

臂动脉—将拇指置于臂外侧,中指与食指置于

内侧,手指轻轻朝向臂骨压下,就可

以摸到搏动。

呼吸心跳停止

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A--开放气道

B—建立呼吸

C—维持有效循环 A—开放气道(airway)

先去除气道内的分泌物、异物或呕吐物。

-一手置于前额,一手抬高下颌,将小孩头向后仰,使头向背部倾斜并处于正中位,颈部稍微伸展,即嗅气位。

-用俩只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放在颏下,提起下颌骨向外上方,来开通气道。

B--建立呼吸(breathing)

-气道通畅后,将耳朵贴近婴儿的口鼻部判断有无有效呼吸。● 口对口人工呼吸:

-将口罩住婴儿的鼻和口;如果是较大的婴儿或儿童,用口罩住婴儿口,拇指和食指捏紧婴儿的鼻子;轻轻吹气,同时可见婴儿的胸廓抬起。停止吹气后,放开鼻孔,使婴儿自然呼气,排出肺内气体。口对口人工呼吸:

-吹气频率:儿童18~20次/分,婴儿可稍加快。吹到呼吸恢复为止。C--维持有效循环(circulation)胸外心脏按压

● 新生儿或小婴儿

按压时可用一手托住婴儿背部,将另一手两手指置于乳头连线下一指处进行按压,或两手 掌及四手指托住两侧背部,双手大拇指按压。

● 2-8岁的儿童

-小孩放在一块平地上,一只手固定小孩头部,另一手掌根部置于胸骨下半段,手掌根的长轴与胸骨的长轴一致按压。

● 年长儿(>8岁)

-胸部按压方法与成人相同。● 按压︰放松=1 ︰ 1-深度= 1/3 胸部前后径

-频率≥100次/分;1次呼吸配合5次按压。

• 按压后2分钟判断有无改善

观察颈动脉、股动脉搏动,瞳孔大小及皮肤颜色等。

当触及大动脉搏动提示按压有效。

5.休克

● 大量的出血、极度的疼痛或者恐惧时,容易出现休克。

● 表现:皮肤发白、发冷、潮湿,呼吸快而且浅表,打哈欠,发叹息声,恶心呕吐,严重时失去知觉。

● 怀疑婴儿休克,在急救的同时要与急救中心联系。休克现场急救

● 把婴儿平放于地面,下面垫有毯子。使头部位置较低,头偏向一侧。如果没有骨折,可把下肢垫高,让血液流向心脏。

● 松开婴儿衣服较紧的部位,天气冷时用毯子盖好,避免着凉。不要使用热水袋或电热毯。

● 如果婴儿失去知觉,首先检查是否还有呼吸和脉搏。如果心跳与呼吸停止马上采取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不要给婴儿喂食,可以喂一点水。

(二)烧烫伤

1.中国平均每年因意外火灾死亡的0—14岁儿童超过700人,即每天就有超过2位儿童因此死亡,而更多的儿童因火灾而受伤……

• 2004-2008的五年中,三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因烧烫伤接受住院治疗的0-14岁儿童有近900人,即平均每年有约180名儿童因烧烫伤被收住入院,其中并不包括轻伤的门诊病人。

• 烧烫伤的多发年龄与地点 • 烫伤案例

• 2011年9月25日,一3岁男孩,父母上班,奶奶照看,一眼没看到,把放在桌上的暖水瓶打翻到地上,造成男孩大面积烫伤。

• 2012年4月6日,一3.5岁男孩,父母为孩子洗澡,先把热水放进澡盆,孩子忽然一脚迈进澡盆里,致脚部中度烫伤,住院10天方痊愈。2.烫伤的处理

• 家庭烫伤多为热水、热汤、电熨斗等引起的烫伤,一般面积不大,不要惊慌失措,立即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救治。• 处理程序:冲、脱、泡、盖、送。

(三)窒息 1.案例

• 厦门一年轻妈妈喂奶时睡着压死70天的宝宝

• 金山西三里某小区发生了这样一起惨剧:妈妈晚上搂着女儿,躺着哺乳,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结果把70天大的女婴压在了身下。到凌晨四五点,妈妈醒来,发现女儿一动不动,她赶紧看看女儿,可是,女儿已经没了呼吸。

• 民警在接到报警后,立刻和法医赶到现场。妈妈无法面对这样的惨况,泣不成声精神几近崩溃。

• 法医表示,女儿身上没有明显外伤,属窒息死亡。

• 民警认为,这位妈妈边睡觉边喂小孩的不良习惯是这起惨剧发生的主要原因。不巧的是,事发当时,孩子的父亲也不在家,去出差了,妈妈又睡太熟了,没能及时发现孩子异常。

(四)吃出来的大麻烦--中毒

• 全世界每年有4.5万多名儿童死于意外中毒。

• 宝宝意外中毒的一个常见原因是他喜欢把东西放进嘴里,尤其是在他还非常小的时候,因为这是他了解和探索世界的一种方式。

• 对6岁以下的孩子来说,含铁的药物和杀虫剂、汽油及打火机油一样具有极高的毒性。化妆品、个人卫生用品、清洁液、植物野果等也都是让宝宝意外中毒的常见原因。1.药物

• 如今不少厂家把药物做得很精致,给孩子吃的药口感也很好,形状也好看,比如有一种退烧药外形是彩色的袖珍迷你小球球,甜甜的很好吃。

• 正是这个原因,使一些孩子很喜欢吃药,于是,吃过量的药或吃错药的事情时有发生。

• 一4岁男孩把奶奶治高血压的药当糖吃了致抽搐、昏迷。

(五)触电

• 案例

• 2012.8.13,10岁男孩在超市门口玩耍时,爬上一台空调外机后就躺了下去,再也没有能够醒过来。

• 2012.8.5,南京第一医院来了三个同时被电火花击伤的三四岁的小孩子。这三个孩子趁父母不在,拿着电水壶的插头就去捅插座。结果噼里啪啦一阵响,一股电火花蹿了出来,瞬间就将三个孩子的手电伤了。其中一个小女孩的左手几个手指间的皮都破了,已经能看到鲜红的肉,家人赶紧将他们送到南京市第一医院。

1.急救

• 【首先】使病人尽快脱离电源触电

• 如系由灯头、漏电电器设备或电动工具触电时,应立即关闭电门,拔出插头,使电流中断。如遇有人被漏电电线或被刮断、割断的电线击倒时,可用木棍或带木柄的铁器等绝缘工具斩断电源,或者用一切绝缘物体(如带橡皮的手套,或橡胶布等不通电的物品)将伤者身上的电线、电器等迅速移开,使伤者首先脱离电源,再立即投入紧急抢救。

2.儿童意外伤害知识小结 篇二

1 资料分析

1.1 临床资料

我院儿科2005年8月至2008年7月。收治63例意外伤害儿童, 其中男43例, 占68.25%, 女20例, 占31.75%。年龄最小3个月, 最大14岁, 3岁以内共27例, 占42.86%, 4~7岁共17例, 占26.98%, 8~14岁共19例, 占31.16%。收治的63例意外伤害儿童, 经治疗痊愈出院59例, 占93.65%, 死亡4例, 占6.35%。意外伤害种类:中毒37例, 其中CO中毒6例、药物中毒23例、食物中毒8例, 溺水9例, 电击伤2例, 气道异物4例。

1.2 原因分析

资料显示儿童意外伤害中男性有43例, 女性有20例, 男性明显高于女性, 这与儿童性别的行为差异有关, 因为男童比女童好动、好斗、爱玩危险物品, 所以男童受伤机率较女童高。3岁以内有27例, 占42.86%, 为小儿意外伤害受伤率的高峰年龄段。

2 预防措施

2.1 社区预防

专业人员向社区、家庭父母提供有关意外伤害的预防、急救等知识的培训,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变能力, 开展意外伤害健康教育和急救处理。学校可设置安全教育课程, 提高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2 国家预防

国家可以用法律及法规措施来影响人们的行为, 如规定生产厂家对各种家电、玩具、药品、食品等产品的设计兼顾安全性, 可大幅度降低儿童触电、误食、中毒等, 以降低危险。同时还可以用经济鼓励手段或罚款影响人们的行为, 如对超载超速车辆、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者, 进行处罚来防止车祸的发生。

3 急救护理

经临床实践表明, 63例意外伤害儿童, 各类中毒共37例, 最多见, 占58.73%, 主要由于儿童年龄小、活动性大、识别能力差, 缺乏识别农药、鼠药等能力, 缺乏物品是否有害和危害的知识引起, 或是家长照管不周导致。

3.1 CO中毒的救护

CO是无色无味及无刺激性气体, 进入人体后与体内的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高, 使血红蛋白丧失了携氧能力和作用, 对全身的组织细胞均有毒性作用, 尤其大脑组织受累最为严重。目前高压输氧是治疗CO中毒最为有效的方法。

3.1.1 入舱前的准备

详细了解病史、观察患儿的生命体行征并记录, 及时发各种进舱禁忌证, 对昏迷患儿进舱前进行留置导尿, 备好抢救药品及舱内必需物品。对清醒患儿做好心理辅导, 消除紧张情绪, 让其在治疗期间能更好地配合治疗, 禁止患儿及家属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舱。

3.1.2 治疗中的护理

昏迷患儿要保护呼吸道通畅, 取平卧头偏向一侧, 及时清除呼吸道的分泌物, 密切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 患儿出现躁动时, 可适当运用约束带。清醒患儿在加压过程中以保持咽鼓管开放, 防止中耳气压伤, 嘱患儿戴面罩, 减压时严禁患儿屏气以发生肺气压伤。

3.1.3 出舱后的指导

出舱后常规检查和入舱前比较, 对清醒患儿要注意做好生活指导, 最大限度地取得配合治疗。

3.2 溺水的救护

溺水后心跳呼吸的恢复成为抢救成功的第一步, 加强心肺复苏后肺脑功能的检测。呼吸道管理也是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减少后遗症的重要手段。同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神志、呼吸频率和深度, 判断呼吸困难的程度。

3.2.1 呼吸道管理

清除气道内淤泥等异物, 保持呼吸道通畅, 改善勇气, 避免缺O2和CO2潴留, 常规给予面罩吸氧, 并提高给氧浓度或给予呼吸机辅助呼吸。

3.2.2 纠正血容量

对溺水儿童静脉滴注3%NaCL溶液500ml, 必要时可重复1次。对海水淹溺者, 可给予5%葡萄糖溶液或低分子右旋糖酐。注意尿液监测, 同时对淡水淹溺应严格控制剂量, 出现血液浓缩症状者, 应及时给予5%葡萄糖和血浆液体, 切忌输入生理盐水, 同时注意复温护理。

3.3 电击伤的救护

电击伤可引起严重机体烧伤和心理障碍, 对有伤口者, 应注意预防破伤风感染。在积极治疗的同时普及电力知识, 避免电击是十分重要的。

3.3.1 电击伤的救护

维持有效呼吸, 重病人尽早气管插管, 清除气道分泌物, 给予正压吸氧。心律失常最严重的心室颤动, 立即心电监护和纠正心律失常, 胸外电除颤效果确实可靠, 药物效果稍差。

3.3.2 监测生命体征

测量T、P、R、BP, 注意心律失常, 复苏后病人应仔细检查心率和心律, 心脏听诊5min/次, 胃功能的监测、尿液颜色和量。

总之, 对于意外伤害儿童的护理, 精心护理是抢救成功的关键, 维持及保护重要器官的功能, 患儿神志、瞳孔和生命体征的变化以及出入液体的记录, 是病情观察的要点, 昏迷患儿应保持呼吸道通畅, 绝对卧床休息, 同时做好生活护理, 按时更换体位, 定时翻身, 注意预防和控制感染。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静脉切开进行输液, 保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 供给必需的热量和营养, 及时使用抗生素以防止继发感染。

摘要:目的探析儿童常见意外伤害的原因与防护。方法本文回顾性了我院3年来儿科收治的63例意外伤害的儿童中, 对于意外伤害的种类、性别构成、多发年龄段进行分析。结果婴幼儿共27例, 占42.68%, 是意外伤害的高危人群, 以误服导致中毒、窒息等常见。结论加强儿童家庭、社会方面的健康教育、预防意识、及实施有效的救护, 可以有效的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关键词:儿童,常见,意外伤害,防护

参考文献

[1]向伟, 丁宗一.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及措施[J].中华儿科杂志, 2003, 41 (11) :876~879.

3.儿童意外伤害指南 篇三

世界范围内,跌倒是引起儿童非致命伤害和残疾的首要原因,1岁以下婴儿的跌倒死亡率最高。因此,在家居布置上,要注意窗边别放桌子、凳子和沙发;窗户和童床等要安装一定高度的栏杆,栏杆间距小于9厘米;客厅等儿童活动区域的地面没有电线、网线;浴室要铺防滑垫。

交通事故

无论是骑自行车、电动车或摩托车,都要给孩子戴亮色头盔。10岁以下儿童坐私家车,应使用安全座椅;10岁以上或身高超过150厘米的儿童,要用独立的安全带。

溺水

洗手间要关门,马桶盖随时盖上。浴盆或浴缸里的水应及时清空。不让5岁以下儿童单独留在浴缸、浴盆里,也避免其待在河边、湖边。

喂药

要选儿童剂型的药物,喂药时速度要慢,动作舒缓,不让孩子感到紧张。一两岁的婴幼儿可以半躺在父母手臂上,用小勺从其嘴角斜方往里喂;固体药物可用水化开后再喂。如发生呛咳,要立即停止喂药,把孩子抱起来,身子倾斜、面部朝下。还可以选择儿童用“喂药器”。此外,药品要放在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

蜂蜇狗咬

一旦被蜇,如果有刺残留在皮肤内,先用镊子拔出来,挤出伤处的毒液,再用肥皂水或清水充分清洗。若被宠物抓伤、咬伤,小伤口要立刻用清水和肥皂水彻底冲洗,冲洗时间不能少于20分钟。初步处理后,尽快送医院。

误食窒息

确保孩子伸手可及的区域内,没有玩具部件、花生粒、葡萄等小粒物体;不给3岁以下的孩子吃小颗粒食物,如硬糖、坚果、葡萄和爆米花等。

烧伤烫伤

4.儿童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 篇四

1.交通伤害

交通伤害包括机动车乘员伤害、骑车人伤害和行人伤害。在发达国家,由于汽车的普及,学龄与学龄前儿童车祸死亡约占整个伤害死亡的一半,青少年车祸死亡占伤害死亡的3/4。我国0~14岁儿童交通伤害列为伤害死亡的第二位。

(1)使用头盔和安全带 带幼小儿童骑车或青少年自己骑车,需佩戴头盔,避免头部严重受伤而死亡或留下严重的后遗症。乘坐汽车,系好安全带。防止汽车碰撞或急刹车因惯性前冲造成的伤害。

(2)教育儿童遵守交通规则 父母从小让儿童识别交通标志,以身作则,不闯红灯,走人行天桥,不乱穿马路。教育儿童少年不骑“飞车”,不骑车带人。2.跌落与摔倒

跌落虽多为非致死性伤害,但在家庭、幼儿园、学校及公共设施中发生率高。儿童严重的跌落事件,往往坠落高度在30cm以上。

(1)家庭中安装防护设备 父母应经常检查家庭门窗是否关闭严密。有好动、易冲动、好奇心强的儿童,特别时有注意缺陷伴多动的障碍儿童家庭,窗户和阳台安装防盗网,防止儿童从高层跌落。

(2)减少儿童可能爬高及摔倒的因素 父母除了不把儿童独自置于餐桌、床和椅子上等可能导致跌落的高处外,还要减少家庭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如卫生间铺设防滑地砖,保证卫生间、厨房和楼道有充足的照明,及时收拾地面上的杂物。

(3)监督儿童娱乐活动 滑板、溜冰等运动性强、跌伤危险性高的活动,父母要指导、看护,佩戴手、膝防护用品。3.烧/烫伤

家庭内发生的烫伤多发于烧伤,但由火灾引起的烧伤后结果最严重。

(1)厨房用品和电热用品的管理 厨房是儿童烧伤和烫伤发生的主要场所,在烧饭、烧水时,留心身边的儿童;火炉旁加防护罩;热水瓶放置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尤其不能放在儿童手可够着的桌子上;刚使用过的电熨斗应拿离儿童的视线,防止电熨斗底面底光亮吸引儿童用手触摸。煤气用后立即关掉总阀,火柴、打火机也应保管好。(2)家庭烧/烫伤处理 小面积底烧/烫伤,立即用冷水冲洗15~30min,以减轻渗出。家庭备用烫伤膏,以利轻度烧/烫伤底处理。处理方法:

1.创伤的处理方法

创伤,包括割伤、扎伤、擦伤、扭伤、打击伤、挤压伤等。

轻微的创伤有微量出血,可用碘酒涂擦(脸上受伤处不要涂碘酒,以免留下颜色),也可先用凉开水把伤处洗净,再用 “创可贴”包扎。木刺、竹刺、铁钉等扎入皮肤,应尽快取出,取出后,挤压出伤处少量血液,再涂碘酒消毒。如果扎伤较深或被锈钉扎伤,应当请医生处理。必要时,应打抗破伤风针。对较轻的打击伤、挤压伤、扭伤,可在受伤后立即用冰块、凉毛巾等冷敷,以使伤处血管收缩,减轻皮内出血、水肿,减轻疼痛。冷敷时间可在20~30分钟,以后每隔3小时左右再冷敷1~3次。伤后24小时,可适当改为热敷,以促进血液循环,促进淤血吸收。受伤处可涂擦红花油,或贴上伤湿止痛膏。

受伤较重的,应当尽快请医生治疗。出血严重的,应当先止血,再送医院。

2.触电的急救方法

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去拉他,应当立即关掉电源开关,或者用木棍、扁担等干燥的不导电的器具把引起触电的电线挑开。迅速查看触电者受伤的情况。如果伤者昏迷或者摔伤,就应当立即送医院救治。如果伤者呼吸、心跳停止,在立即请医生救治的同时,应在伤者的胸部偏左(心前区)处,用拳使劲打一次,以促使心脏恢复跳动。打后立即摸伤者的脉搏,如果摸不到脉搏跳动,可以再敲击,并作胸外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争取抢救时间。待伤者恢复心跳,立即送医院救治。

为预防触电,应做到不用潮湿的手摸开关、插座、灯头,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不接电线到池塘电鱼,不用电网捕捉老鼠等动物。电器坏了,要切断电源后再修理。发现电线落地,千万不要走近,应关掉电源开关或喊电工来处理。平时要注意远离高压电装置,以防止发生危险。

3.烧烫伤的应急处理方法

被烫伤或烧伤后,如果伤情不重,应当立即用自来水冲洗或者用冷水浸泡烫伤处。如果家里有冰箱,也可以用自制的冰来冷敷烫伤、烧伤处。用水或冰冲泡(冷敷),不仅可以减轻伤害,还能止痛。

用冷水冲泡或用冰冷敷15-20分钟后,如果皮肤只有轻度红肿或只有小水疤,可以在烫伤或烧伤处涂点儿烫伤膏或清凉油。如果皮肤水疱较大,可以用消毒过的针把水疱刺破,待疱液流出后,涂上龙胆紫(紫药水),不用包扎,使伤处干燥、结痂。针要用酒精消毒,也可以把针在火上烧一烧。

严重烫伤、烧伤,可按以下步骤救治:

①尽快脱去伤者被烧或浸有热油等液体的衣服。在脱下烧、烫伤患者的内衣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皮肤。遇到衣物和皮肤粘在一起不宜分开时,不要强行拉

扯,可等医生处理。②迅速用冷水冲洗伤处。在冲洗时,应注意水流不能过急,以免造成新的伤害;如果是被生石灰烧伤,应先清除石灰粒,再冲洗。

③迅速送医院治疗。4.溺水的救治方法

发现有人溺水,可以把竹竿、扁担等长的东西伸向溺水者,或把绳子、布带等扔给溺水者,拉他上岸。也可把泡沫塑料、充气的轮胎等能在水上漂浮的东

西扔给溺水者,帮助他自救。

会游泳的应立即下水救人。下水救人时,应当从溺水者的身后抓住他的头发

或托住溺水者的腋下将他救上岸。

溺水者被救上岸后,如果呼吸、心跳停止,应当对他进行胸外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图

1、图2)。如果溺水者的呼吸、心跳没停止,可以用半蹲姿势帮助溺水者 “控水”。方法是:救人者取半蹲位,把溺水者的腹部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让他的头向下,并轻轻按压他的背部,帮助他排出胃里、肺里和气管里的水。“控水”以后,要清除溺水者嘴里、鼻子里的泥土、杂草、痰液等,便他呼吸通畅,溺水严重,现场救治困难的,应迅速送到离现场最近的医院抢救。

图 1 胸外心脏按摩的正确手法

图 2 口对口人工呼吸

眼、耳、喉咙、气管异物的应急处理方法

①眼睛里落了东西千万不要揉,可以用打呵欠等方法使眼泪流出,让泪水把落进眼里的东西冲掉。如果这一方法没有效果,可以翻开眼皮(或拉开眼皮),用蘸上凉开水的干净手帕或纱布,把落进眼里的东西轻轻擦掉。擦的方向以向眼皮外缘或大眼角为宜。如果擦不掉,或是硬物扎进眼球,应当尽快到医院处理。如果农药、油等溅到眼里,应尽快用清水冲洗,并到医院诊治。

②耳朵里飞进小虫,可以用手电筒照射耳孔,用光引出小虫。如果引不出来,也可在耳孔里滴几滴白酒(或酒精丁,把虫杀死后取出。耳朵里进了水,可以用棉签揍干,也可以把头歪向进水的耳朵一侧,并用这一侧的腿跳跃,水即可流出。

③鱼刺、碎骨卡在喉咙里,不要强吞饭菜把它咽下,可以张大嘴,请别人用镊子夹出。如果看不见或夹不出,应尽快请医生诊治。" ④如果花生米、豆粒等误人气管,可以使劲咳出。如果咳不出,可以弯腹,头向下,让别人使劲拍打背部。如果仍咳不出,应尽快送医院,并在送医院途中

继续弯腰、拍打背部。5.煤气中毒的处理

煤气又叫一氧化碳,是一种闻不到、看不见的气体。木炭、煤炭等燃烧不完全时会产生煤气。有媒气产生的房间,如果门窗紧闭,空气不流通,屋里的煤气就会越来越多,甚至使人中毒。煤气中毒的人会感到头痛、头晕、心慌、眼花、恶心、呕吐、嘴唇呈樱桃红色,中毒严重的会四肢无力、呼吸困难、昏迷、死亡。要注意,在有煤气的房间里睡觉,有可能在睡眠中中毒而醒不过来,甚至因为失

去抢救机会而死亡。

发生煤气中毒时应当立即打开门窗通风。迅速把中毒病人搬到空气新鲜处,让病人仰面躺下,头下不要垫枕头。如果病人嘴里有呕吐物或假牙,应当取出。如果病人呼吸微弱或昏迷,应尽快送医院抢救。

预防煤气中毒的方法是:用木炭、煤炉取暖时,一定要注意室内通风,即使天气非常冷,也要保证室内有一定的通风处,例如可以在窗子上安装一个风斗;使用管道煤气的,应经常检查阀门、接头等处,防止漏气。

6.有机氯农药中毒的处理 有机氯农药是一种杀虫广谱、毒性较低、残效期长的化学杀虫剂。

有机氯农药有两大类:一类是氯苯类,包括六六

六、滴滴涕等,这类农药现在很少用或禁用;另一类是氯化脂环类,包括狄氏剂、毒杀芬、氮丹七氮等。

造成有机氯农药中毒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使用人在农药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造成误服或污染了内衣和皮肤而中毒;另一种是自杀行为,故意口服而中毒。有机氯农药对人体的毒性,主要表现在侵犯神经和实质性器官。

中毒者有强烈的刺激症状,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眼红充血、流泪怕光、咳嗽、咽痛、乏力、出汗、流涎、恶心、食欲不振、失眠以及头面部感觉异常等,中度中毒者除有以上述症状外,还有呕吐、腹痛、四肢酸痛、抽搐、紫绀、呼吸困难、心动过速等;重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明显加重外,尚有高热、多汗、肌肉收缩、癫痫样发作、昏迷。甚至死亡。

急救处理

1、发现有人误食六六

六、滴滴涕时,要立即进行催吐、洗胃,给中毒者喝下大量清水或小苏打等碱性溶液,然后用手指或筷子刺激咽喉壁,诱导催吐,将胃内有毒物质吐出,这样可以加速体内的毒物排出,减少人体对毒素的吸收,减轻症状,控制病情。

2、如果是因衣服和皮肤污染而中毒,应立即将所污染的衣服脱掉,先用清水冲洗;再用小苏打或碱性肥皂水冲洗,以阻断毒源注意保暖,防止感冒。

3、为了尽快排出体内毒物,还应采取导泻的办法,服用泻药,但切记不能用油类泻药,因为油剂能促使身体对有机氯的接收,加重中毒。

4、重度中毒者若出现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摩术和人工呼吸,并急送医院抢救

7.毒蛇咬伤

被毒蛇咬伤后,要立即用以下方法处理: ①立即用布带、手帕等,在仿口上端(离心脏近的一端)约5厘米处扎紧,防止毒素向心脏扩散。绑扎到口服有效蛇药30分钟后或静脉注射有效抗蛇毒血清20分钟后松开。如果短时间里得不到有效治疗,则每2小时松开10分钟。

②立即用干净的水反复冲洗伤口。并在冲洗时寻找可能留在伤口处的毒蛇牙,拽到后立即拔掉。伤口处粘附的毒液要尽量洗净。

③用干净的刀或其他利器,以毒蛇牙痕为中心,割开一个“十”字形的口子,切口深度不得小于毒蛇咬伤的深度。然后用力挤出有毒液的血。也可以用拔火罐等方法吸毒。一般不提倡用嘴吸毒。如果不得已用嘴吸毒,吸一次便要吐一次,不能咽下。吸毒后立即漱口。牙银出血、口腔溃疡的人不要吸毒。

④如果有蛇伤药,应当尽快给伤者服用。

⑤立即送医院救治

8.骨折

骨折是一种常见的外伤。凡是骨折或疑有骨折的肢体,都必须就地取材包扎固定。如果伤处有出血,应先压迫止血,包扎伤口,再进行骨折固定;包扎固定后,把受伤者轻放在担架或木板上,抬送医院救治,在运送过程中要注意保暖,避免摇

荡和振动。

(1)上肢骨折 用两块夹板或木棒分别放在上肢内外两侧,垫上柔软的衬垫,然后用三角巾或布带扎好固定,再用长三角巾或布带将前臂屈曲,悬吊固定

在胸前(图1)。

图1 上肢骨折夹板固定法

(2)下肢骨折 让受伤者仰卧、小腿骨折时,取一块长度等于从脚到大腿中部的夹板,放在骨折的小腿外侧,骨突出部位要加垫,然后固定伤口上下两端。腋下和大腿中部分别用布带扎紧,在肢体外侧打结固定。脚部用绷带“8”字形固定,使脚与小腿成直角(图2)。如果大腿骨折,可取一块长度相当于自腋窝到脚跟的夹板放在伤肢外侧,夹板下加衬 7 垫,用布条分段固定伤肢,在腋窝处和大腿上部,分别用布条围绕胸、腹部将夹板固定(图3)。

图2 小腿骨折夹板固定法

图3 大腿骨折夹板固定法

(3)脊椎骨折 千万注意不能把伤员扶坐起来,搬运伤员时也绝对不能一人抬肩一人抬腿,因为这样做可使脊柱弯曲,可能损伤脊髓和神经,造成不可恢复的瘫痪。搬动伤员时只能用硬的帆布担架或门板,柔软的担架不能使用

9.蘑菇中毒的急救处理

毒菌种类多达百余种,能使人人中毒的亦达七八十种之多毒菌生长在山区或丘陵地带的阴暗潮湿草树丛中;在腐烂木头或树叶堆上,也常能见到。万一不慎吃了毒菌后,最初可无任何不适,经过几个小时(捕蝇菌及斑毒菌为1~6小时,死帽毒菌为6~30小时)后,轻则恶心呕吐、头昏、乏力,继而流涎、流泪、多汗、瞳孔缩小、腹痛和腹泻;重则抽搐:昏迷而死亡。吃死帽毒菌者迅速发生巩膜及

皮肤黄疸。

一旦发生毒菌中毒,应立即用2%碘酒1毫升,加水100毫升(约l杯)一次喝下,在无碘酒时,可饮浓茶一杯,或用1:2000浓度的高锰酸钾水一杯喝下,然后用筷子刺激病人咽喉部催吐,如此重复多次;以使尚未吸收的“胃内毒物排出;再用“番泻叶”10克泡水后服汁。吐泻严重者应多喝茶水和淡盐水,也可用“紫苏”全株10克“甘草”12克,水煎服;或水仙子6克,研末用醋调和服下;也可用“鱼腥草”根叶,生用嚼食。

5.如何安全防范儿童被动物意外伤害 篇五

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每一个做父母的心愿。好不容易把孩子带到城市,为的就是让他们能有一个更好的成长空间。

但是在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意外发生,让我们措手不及。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希望通过这节的故事告诉你一些意外事件的防范方法。故事一:

小张夫妇来成都打工有四年了,今年把六岁儿子东东带到城里来上学。一天,东东闲得无聊,逗邻居家的小狗玩,被狗咬伤了小指。当时只破了点皮,他回去跟妈妈说了,但因为工作忙,东东妈妈没太在意,只是用创可贴简单包扎了事。大半年后,一天,东东突然觉得身上有点痒,第二天便发烧出疹子,并伴随头痛、恶心、呕吐。东东的爸爸见状,赶紧将他送往医院。他不愿意吃东西,抽搐,排尿困难,并出现恐水症状。经北京儿童医院医生检查最后被确诊为狂犬病。几天后,东东因狂犬病发作,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故事二:

最近有报道称,成都市某区一小孩子小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路旁的草丛中有一只小猫很可怜,于是把小猫抱回家。但是他不知道这只流浪猫携带了狂犬病毒。小明在家里玩的时候被猫抓伤了,痛得哭。当时父亲刚从工厂下班回来,小明告诉了爸爸。爸爸第一反应就是把小孩送到医院去检查。检查后医生告诉小明爸爸,幸亏送医院及时,小孩的伤口有狂犬病毒,要是等到发作,就没救了。小明爸爸听了,后怕不已。

专家点评:狂犬病毒生命力极强,人们普遍易感染。由于狂犬病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一旦发病死亡率几乎为100%,因此提高人们对该病的认识,对防止该病的发生至关重要。由于儿童身材较矮小,狂犬极易咬伤儿童面部、颈部及上肢,这些部位离中枢神经系统较劲,再加上狂犬病毒在儿童血液中的浓度比成人要高出许多倍,与成人比较,儿童狂犬病的发病率相对较高。所以儿童尤其要注意狂犬病的预防。

防范措施:

儿童一旦被动物咬伤、抓伤,应及时采取一下措施:

1.及时正确处理伤口。及时处理伤口是防止发病的关键,时间越早,危险性越小。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先将伤口挤压出血,并用浓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再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完毕后,可用碘酒消毒,涂在伤口部位。

2.孩子被动物咬伤后,不管伤势是否严重,家长都应立即带孩子到传染病专科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注射狂犬疫苗。

首次注射疫苗的最佳时间是被咬伤后的48小时内。如果因诸多因素而未能及时注射疫苗,应本着“早注射比迟注射好,迟注射比不注射好”的原则使用狂犬疫苗。

3.医生建议每10年注射一次破伤风疫苗,如果上一次疫苗注射是在5年以前,而且这次伤口比较深又比较脏,建议再注射一次破伤风疫苗加强针。

4.由于儿童的免疫力比较低,容易被传染疾病,所以还是应该让孩子远离宠物。

6.儿童意外伤害知识小结 篇六

鼻出血

鼻子出血的原因

1、当鼻腔粘膜干燥、毛细血管扩张、有鼻腔炎症或受到刺激时就容易出现鼻出血,如各种鼻炎、鼻窦炎、鼻结核、鼻梅毒、鼻外伤、鼻中隔偏曲、鼻异物或鼻肿瘤等。

2、气候条件差,如空气干燥、炎热、气压低、寒冷、室温过高等都可以引起鼻出血。

3、有的小儿有用手抠鼻孔的不良习惯,鼻粘膜干燥时很容易将鼻子抠出血。

4、在饮食上挑食、偏食、不吃青菜等不良习惯,也可以造成因维生素的缺乏而致鼻出血。

5、外伤 小儿鼻出血的处理

小儿鼻出血属于急症,一旦发生要及时止血。简单的方法是将出血的鼻孔塞上经消毒的棉花球或用拇指和食指捏住双侧鼻翼;也可以用食指压迫患侧鼻翼5-10分钟,进行压迫止血。此时应尽量使孩子安静,避免哭闹。最好让孩子取坐位,头稍向前倾,尽量将从鼻咽腔咽到口腔的血吐出,这样既可以知道出血量的多少也可以避免将鼻血咽进胃里,刺激胃部引起腹痛及呕吐。如果出血量较大,有面色苍白、出虚汗、心率快、精神差等出血性休克前兆症状时应采用半卧位,同时尽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外伤或鼻异物引起的鼻出血就要处理外伤,取出异物

小儿鼻出血的注意事项

一、忌惊慌。儿童年龄尚小,当出血突然发生之时,往往手足无措。此时,老师首先要镇定,可引导孩子做缓慢而深的呼吸,以充分放松。

二、忌仰卧。鼻出血时不要让孩子仰卧。因为仰卧时血会从咽后壁流入食道及胃,不久就会从胃再呕出,这就掩盖了鼻出血的真相。要让孩子取坐位或半坐位,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血液经后鼻孔流入口腔,更要指导孩子把流入口的血液尽量吐出,防止血液咽下后刺激胃肠道引起恶心、呕吐或孩子误吸入呼吸道而引起窒息。

三、忌用纸卷、棉花乱塞。这不但起不到止血作用,不干净的纸卷及棉花反而会引起炎症。

四、是要紧压鼻翼。要用拇指和食指的第二指节紧紧压住孩子的双侧鼻翼,因为孩子的鼻出血一般都在鼻中隔的前部,压迫双侧鼻翼一般都可以止血。另外可用冷毛巾敷在孩子的额头以助止血。小儿鼻出血的预防

1.在干燥季节,对有鼻出血史的孩子,建议家长应备有金霉素眼药膏,每天可在鼻腔内均匀地涂抹,以滋润鼻粘膜。

2.纠正孩子偏食的习惯,多喝水,多吃蔬菜,合理科学地安排孩子的饮食。

3.晚间孩子发生鼻呼吸不畅,可用呋麻液润鼻,而千万不能抠挖鼻腔。

意外烫伤

万一发生这些烫伤,首先不要惊慌,也不要急于脱掉贴身单薄的诸

如汗衫、丝袜之类衣服,应迅即用冷水冲泡。等冷却后才可小心地将贴身衣服脱去,以免撕破烫伤后形成的水泡。冷水冲洗的目的是止痛、减少渗出和肿胀,从而避免或减少水泡形成。冲洗时间约半小时以上,以停止冲洗时不感到疼痛为止。一般水温约20℃左右即可。切忌用冰水,以免冻伤。如果烫伤在手指,也可用冷水浸浴。面部等不能冲洗或浸浴的部位可用冷敷。冷水处理后把创面拭干,然后薄薄地涂些蓝油烃、绿药膏等油膏类药物,再适当包扎1~2天,以防止起水泡。但面部只能暴露,不必包扎。如有水泡形成可用消毒针筒抽吸或剪个小孔放出水液即可;如水泡已破则用消毒棉球拭干,以保持干燥,不能使水液积聚成块。如烫伤1~2个手指也可用简单的方法——浸入酱油内,即用一小杯酱油将手指侵入,约半小时即可止痛,且不起水泡。烫伤后切忌用紫药水或红汞涂搽,以免影响观察伤后创面的变化。大面积或严重的烫伤经家庭一般紧急护理后应立即送医院。

皮肤烫伤要注意创面清洁和干燥,冷水冲洗后应避免再浸水。约2~3天后创面即可干燥。此时就不必涂药。10天左右时间就可脱痂愈合。届时若不愈合,则应请医生看看是否因烫伤较深或有感染。烫伤后一般不用抗生素,如创面1~2天后还是红肿、疼痛加剧,则有感染之嫌,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以免增加不必要的痛苦。

被同伴咬伤

只留牙印没有破皮的,立即放在流动的自来水下淋冲,至牙印消除到不明显即可。随后课涂抹酒精等消毒。如果破皮就需要用凉开水冲淋,消毒。

跌伤

只是起包,没有破皮,需要立即用干净毛巾包裹冰块冷敷10-20分钟,(冬季需要冰一会儿歇一下,防止冻伤)控制血肿状况,然后进行消毒。如果破皮需要用碘酒或酒精擦拭伤口周围,涂抹红药水进行消毒处理。

如果孩子是从高处跌下后受伤的,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马上送医临治疗,不可耽误:

1.观察四肢有否骨折、脱臼。

2.若伤及头部应观察头部有无血肿,特别是应注意颅脑损伤出血。有的孩子当时不明显,颅内出血往往不是大量出血,症状不明,过20—30分钟则出现无精神、倦怠、呕吐及抽风等严重症状。偶尔因未及时发现,抢救延误而出现危险。如单纯的头皮血肿时应及时冷敷,不能按摩。

3.伤及胸腹展背部位时应看看有无腹部膨隆、腹疼、口渴及小便是否带血等。尤其应注意由于伤及脾脏造成大量内出血的严重情况。

4.如果弄不清孩子跌伤什么部位时,也应观察孩子有无上述各种情况以及孩子的精神状况。

7.儿童意外伤害急症救护的特点 篇七

关键词 儿童 意外伤害 急症救护

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

跌落:跌落伤是城区儿童常见创伤之一,更是农村儿童伤害的首位原因[1]。受伤原因以玩耍和运动为最多,造成农村儿童跌落的外部原因是农村存在高危自然因素较多。城镇建筑高层平台是儿童跌落的重要原因,水泥或瓷砖地板不如土质有缓冲弹性,儿童跌落发生率虽低,但因跌落致伤住院率却高。

交通事故:尽管交通事故不是0~14岁儿童主要死因,但无论城市还是农村,交通事故引起的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一直呈上升趋势[2]。男孩骑自行车的机会和时间比女孩多,因而男孩车祸发生率比女孩高。

溺水和窒息:多项研究表明,溺水是我国0~14岁儿童意外死亡的第1位原因,5~9岁年龄组又高于其他年龄组。窒息是我国0~4岁儿童死亡的第2位原因,也是婴儿意外死亡的第1位原因。农村多于城市,是城市的4.5倍,监测资料表明67.3%的窒息死亡发生在睡眠中,因衣被等堵塞口鼻所致,也有吃奶呛塞、奶头堵死以及气管异物等[3]

烧伤及烫伤:烧伤及烫伤也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重要原因。

中毒:在小儿内科急诊中,中毒引起的伤害占绝大多数,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儿童年龄小、活动性大、识别能力差、家长缺乏防范意识。中毒儿童中,80%来自郊区农村,原因是农村儿童接触毒物机会多,又缺乏识别农药、鼠药等毒物的知识,成人疏于教育和对毒物的安全保管。近年来,学校食物中毒在我国亦呈大幅度增加趋势。另外,一氧化碳中毒、药物中毒等均为儿童意外伤害的致病原因。

校园暴力和自杀:校园暴力也是引起儿童意外伤害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自杀则呈低龄化趋势。

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

加强儿童意外伤害的监测:我国尚无完整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可以借鉴各国成熟经验,结合具体国情、体制等特点,设立监测点,对伤害发生及死亡进行监测,在积累一定经验及不断改善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最终建立全省乃至全国的监测系统。

开展全方位的健康教育:在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中,首要措施是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增强儿童青少年自身及其他人群的安全意识,并通过其知识——态度——行为的转变[4],避免伤害的发生或降低伤害损失。

采取防范性措施: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调查与监测。资料表明,儿童接触或暴露于存在危险因素的环境,受到伤害威胁的危险度明显增大,只有小部分伤害是由突发灾害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更多的是可以预防的不安全行为,因不小心、没留神、未经心、考虑不周的生活方式所致,是可以控制及预防的。

法律的强化:建立健全保护儿童安全的法律法规,借助法律影响人们的行为,可避免某些可能诱发伤害的因素。

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策略:近年来,针对学生的校园暴力案逐年上升,因此,现阶段应提倡采取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性儿童伤害干预措施。

儿童意外伤害急救特点

院前急救的特点:①院前急救设备:救护车辆及基本设备,用于院前急救的基本生命支持,用于院前急救的高级生命支持,主要包括便携式心电监护仪、除颤仪、气管内插管用具、静脉导管、输液泵、装运暖箱等。②院前急救及转运:建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急救医疗技术人员队伍,负责24小时出诊和现场抢救、转运任务。转运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确保转运安全的关键,设计转运患儿观察表,由专业人员密切观察病情,填写病情观察记录表。病情需要用药和应用有关抢救技术时,均应进行登记;转运开始前及转运结束的病情状况需详细记录;在接受转运前根据诊察的病情向家长通报,介绍路途的危险性及注意问题,征求家长的理解、同意和签字后开始转运。

急诊室抢救的特点:①体现急诊意识是关键:无论从规章制度、操作常规、抢救程序、人员配备、医疗仪器、药品供应,以及科室位置、布局设施,均要围绕“急”字进行严密安排,做到“稳、准、快”。各项记录项目齐全,认真填写,数据准确可靠,接诊时间、抢救经过、转院时间、好转或死亡时间应认真记录。②人员专业化,同时还需要有救死扶伤的奉献精神。③抢救程序化:各种技术操作应有严格的适应证和操作具体步骤,有充分的术前准备和术后监护措施,以即时性护理为主,对伤情变化予以动态评估,凡适合患儿的护理诊断都可以确认,并施以相应治疗及护理。④管理制度化:加强设备及人员的有效管理,要求在儿童意外伤害的急救中,医护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详细的病史和抢救记录,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⑤法律相关性:儿童意外伤害常常涉及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医护人员有责任保护儿童在法律上的权益,对有可能的人为伤害、车祸等创伤,应予报警,并保存相关的利器、残片等,标记后置贮物袋中封存,并详细记录,尽可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儿童意外伤害的急救中特别强调人员专业化和默契的医护配合。

抢救程序、技术操作、监测手段、病情观察、治疗措施以及心理护理等各环节都非常重要。掌握儿童意外伤害急救的特点,以提高救护的成功率,减少并发症和后遗症。

参考文献

1 谭宗奎,陈庄洪.儿童坠落伤的致伤规律与特点.实用儿科临床杂志,1997,12(1):56-57.

2 杨功焕,周脉耕,黄正京.中国人群1991~2000年伤害死亡的流行趋势和疾病负担.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4,25(3):193-198.

3 孙力安.小儿意外伤害906例.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04,19(9):779-780.

8.学校意外伤害讲稿 篇八

当前全国在校小学生13547.96万人,在校初中生5811.65万人,在特殊学校的残疾儿童37.16万人,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校园意外伤害毫不留情地成为威胁青少年安全的“头号杀手”。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学校意外伤害。

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

从已发生的事故看,校内易发生危险的有10个重点部位,包括实验室、语音室、微机室、播音室的主控室、图书馆的书库、财务室、食堂、宿舍、传达室等地。容易发生以下类型的事故。

1、拥堵挤压,主要集中在楼道、通道、台阶、厕所、校门等处。校园内的栏杆、围墙、水泥地面等也可能成为“隐性杀手”。

2002年9月23日,内蒙古丰镇二中发生一起严重的校园安全事故,因楼梯栏杆倒塌且无灯,导致在黑暗中挤死21名学生、挤伤47名学生。

2005年10月25日晚8时许,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

2、运动伤害:跑、跳、投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或因运动器械管理不善造成的伤害。

体育活动中,学生踢足球踢坏眼睛,练习跳箱摔断胳臂,甚至突发疾病被夺去生命的意外事故令人防不胜防。2001年,广州市同和镇启明小学一名四年级女学生,在上体育课时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东山区某小学一男生把篮球打出了围墙,男生翻墙捡球,不幸摔伤手臂。

3、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打斗伤害:徐某与蔡某是浙江温州市双屿镇双岙小学同班同学。1998年12月17日下午第2节课上,徐某与蔡某互做小动作,结果导致徐某受伤。经鉴定,徐某右眼穿孔伤,视力下降为0.3,属10级伤残。

4、食物中毒;中毒事故涉及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夏季为多发季节。发生在校内的占81.3%,其中发生在学校食堂的占61.5%。中毒原因多为扁豆(四季豆、无筋豆)未炒熟、空心菜等易发虫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外购食品变质、购买无证摊贩有毒米粉等,还有食堂条件差、不按有关要求操作等原因,也有个别投毒事件。2003年,辽宁省海城近3000名学生由于饮用有问题的豆奶导致集体中毒;2003年3月19日,茂名市技工学校学生因吃了学校食堂的青菜、猪肉、面条、河粉、鸡粥、黄豆后普遍出现肚痛、腹泻、头晕现象,先后有208名学生食物中毒。

5、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2003 年1 月21 日下午,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金玉村小学校发生校舍垮塌事件,在教室内玩耍的小学生被垮塌下来的房顶砸伤,1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18人受伤。2003 年1 月21 日下午,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金玉村小学校发生校舍垮塌事件,在教室内玩耍的小学生被垮塌下来的房顶砸伤,1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18人受伤。

6、校园交通事故;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小学9岁的女孩许悦,被一辆由校内开出的大货车无情地挤死在了校门的门柱上;某市组织一群学生参加体育加试,由于汽车严重超载,导致车祸,掉下深山的孩子多数无法生还;2005年10月7日凌晨5时50分,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于40米下的高坡,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2005年11月14日,山西沁源二中学生在校外晨跑过程中,发生了21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

7、社会滋扰产生的事故等等。抢劫、绑架、杀人、毒品、勒索等社会性侵害或校园内暴力威胁着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2004年10月24日中午,四川省彭州市蒙阳中学三

(四)班教室里突然冲进14名歹徒,对正在上课的男生用刀捅、凳砸,5名学生被打成重伤,其中1名学生受伤后生命垂危,2 名教师受伤。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汝州市风穴街道办事处焦洼村村民。持刀闯入汝州市第二高中行凶,致多人死伤。警方赶至现场勘查发现,有八人被砍杀死亡,四人受伤

8、地震、雷击、洪水、泥石流、山体塌方、台风、海啸、冰雹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2005年6月20日黑龙江沙兰水害造成106名小学生遇难

9、学生自杀、自残的;2005年1月5日,山东省某工业学校进行期末考试。一女生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老师即按规定在其试卷上写下“作弊”二字。该女生见状哭着跑出教室,跑回宿舍后在一张纸上写下“再见了,同学们,我无脸见人了”,然后,爬到四楼楼顶跳楼身亡。

10、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

辽宁省黑山县西关小学体育教师董某在上体育课时,学生李某没有听到老师口令,体育教师董某踢了学生李某,并打他耳光,造成该学生阴茎海绵体挫伤。

2001年11月9日下午,自然课老师甘某 对9岁男孩刘帅大骂“笨得跟猪一样。”一边说“教你都教不会。”一边用左手在孩子的脸上连扇5下,然后翻开测试题,指着刘帅没有填写的一道题让他看,并又是3记耳光。导致刘帅耳膜穿孔。

11、校园性侵害。“校园性侵害”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北京一位姓陈的数学老师利用担任教师的便利条件,经常在上课时间把女生单独叫出去,拉到学校小卖部旁的一间小黑屋里,或以补课为名在放学后将女生单独留下,对其进行猥亵。

浏阳市七宝山乡宝山小学的原校长刘桂秋,是一个有着28年教龄的老教师,然而,就是这位备受村民尊敬的刘校长,却先后至少猥亵过11个女学生,最小的只有10岁,最大的也不过13岁。

吉林省通化市某农村小学26岁男教师栗锋在从1998年开始的4年间,竟在教室、备课室、水房甚至自己家里,先后对自己所带班级里的19名女学生进行数十次强奸和猥亵„„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然而,随着自然与社会环境的变化,由各类灾害、人为暴力等导致的校园意外伤害致使近年来青少年受伤害人数急剧上升,给本人、家庭带来痛苦和灾难,给学校、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重复的情节和重复的事故该引起怎样的反思?

二、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造成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主观方面的,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缺乏安全防卫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自我保护能力差。孩子们的安全意识不强,而背后的现实则是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对青少年安全问题的忽视,对安全教育的相对忽略。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在生存过程中,我们往往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各种各样始料未及的考验,例如天灾。学会怎样生存,珍视生命,是每一个人必须面对的严肃问题,对此,由于阅历和能力等原因,成人也许要好些,如初生牛犊的未成年人就不同了。我们的家长和学校长期以来只重视孩子文化知识的学习,而大大缺乏对他们的生存教育训练,以致他们在遇到一些紧急情况时常常手足无措,无所适从,如有的孩子遇到火灾,竟天真地往电梯里面逃,他们以为在电梯里面大火怎样也烧不着、熏不着自己;有的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常常是逞一时之勇,奋不顾身就跳下水去救人,而对于自己的体力与水性不加考虑,有时没救着人,倒让自己也成了要救的人,甚至牺牲生命,这样虽然光荣,却有点残酷,并不值得提倡。

教师教育观念滞后,教育成人化的倾向严重,往往忽略未成年人生命个体对积极生存、安全自护知识的需求,教师未能将未成年人生存保护教育提高到人文素质、人文精神的培养层面上来认识,这是造成他们生存保护教育弱化的主要原因,并且缺乏有效的教育内容、途径、方法。

此外,家长在安全教育上出现盲区。由于家长片面追求孩子智力发展,忽视孩子生存需求,对孩子溺爱有加,造成孩子娇气重,生存依赖性大,心理素质差,面对困难坚持性不够、主动求助少,多是被动依赖成人解决问题;面对危险勇敢精神少,缺乏积极主动的交往能力,积极生存能力差,使人类深切的同情心、勇敢、关爱、宽容等人文精神在家庭教育环境中悄然退化。

2、安全责任制未得到深入落实,管理上还有明显漏洞。存在着漏管现象,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被发现,以至不能及时排除隐患,不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不健全,有脱节现象。

3、安全检查形式化、走过场,缺乏一丝不苟、滴水不漏的严谨作风。

4、安全防范上还存在漏洞。有的学校安全防范设施不齐备,个别学校还不具备教育教学管理的一些基本条件,技防不足、人防不严。

5、对间接的、隐性的安全隐患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例如,个别学校消防器材还不符合配置要求,师生尚不能正确使用;活动器械陈旧老化,存在安全隐患;食堂、小店一包了之,校方监督不力;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的现象比较严重;对安全教育重视不够,师生缺乏必备的安全常识等等。

6、中小学的安全状况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很大的关联,整个社会的道德伦理状况、学校所在区域的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尤其是社会风气、校园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的质量等,都直接影响着中小学的安全保障水平。另外,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大幅上升,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所带来的一些负面效应等外部因素,都可能成为引发学校不安定的因素,学校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日益显现。

李岚清同志曾讲过:“每见到一份事故报告,都要引起我一阵阵心疼。尽管许多事故最终都能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但人死不能复生,亡羊补牢,毕竟为时已晚,人死了,还谈什么教书育人?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李岚清的话一语中的,发人深省,那么该如何有效避免校园意外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呢?

三、校园意外伤害的现状及其特点:

1、发生率越来越高,且多集中于体育课或课外活动时发生;中小学生发生率远远高于大中专院校学生;城镇学生发生率高于农村学生。

2、责任难以分清。对于此类事件,目前法院判定责任归属主要依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到伤害或伤害他人,单位有过错的,可责之单位给予适当赔偿”一款。由于在校的中小学生通常尚未成年,判断标准不统一,责任难以明定,导致一些法院自由裁量度过大,这对于校园意外伤害的妥善解决造成了一定困难。

3、学校属于被动地位。学校究竟算不算是监护人?是不是在校园范围内发生的事故都由学校来承担责任?社会舆论又在一种同情弱者的心态下早早作出了判断,学校往往成为众矢之的,陷入被动地位。

4、素质教育受到不利影响。频频发生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和责任的难以分清,令学校产生了惹不起,躲得起的心理。有些学校为了避免承担高额赔偿的风险而刻意回避正常的课外活动,取消了对抗性强,有风险的活动。像跳山羊,翻单杠都被排出体育课之外。还有的学校不到上课时间不准学生到操场。在广州、甚至有的学校禁止学生外出参加学习,有的学校不允许提前到校,要求学生放学后尽快离校,可谓用心良苦。学校对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惧怕和作出的以上种种预防措施极大地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开展。有专家指出“以牺牲许多对孩子健康成长有益的活动来避免个别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总让人感到得不偿失,从个人的角度看没有什么,但是我们对现代青少年一代提倡的创新精神和个性发展则无从谈起”。

四、关于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定位问题

目前,发生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承担哪些责任这是问题争论的焦点。而焦点中的焦点是“学校是否是学生的监护人”。当前流行的说法有两种:

A、学校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其理由是:

● 学校是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学生到了学校,就是学校的责任。学校不管,谁管?只要在校、只要在上学期间发生的事故都应该是学校的责任。这种说法目前占据了主导地位。

● 学生是未成年人被委托的监护人。家长交了钱(特别是像我校这种全寄宿学校),就是委托学校对孩子进行全方面吃喝拉撒管理,学校当然应该负有责任。

● 学校是家长的代理监护人.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十周岁的孩子,缺乏辨认依据,缺乏判断能力,需要有人监护,在家,在学校不能出现真空,到了学校监护的责任自然就转化为学校。

● 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监护人。学生被送到学校,家长和学校之间就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B、学校不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其理由是: ● 这种说法缺乏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6条指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父母去世或缺乏监护能力,则应按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朋友亲属—由父母的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员会的顺序,在这当中,根本没有学校。● 对“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监护人。学生被送到学校,家长和学校之间就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的说法也不成立。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应签署合同方能有效,到现在为止,没有哪家学校和家长签定了合同。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最基本的职责是教育而不是监护。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具有“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人生安全职责,这种“保护”职责是一种“派生”职责,而家长的保护管理是“全部”。保护不等同于监护。

●监护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家长只把监护的义务给学校,而不把权利给学校,违反法律“公平”的原则。

●监护的职责具体内容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照顾生活、管理保护其财产、对被监护人管理和教育,、代理民事诉讼,而学校保护主要是保障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尊重其人格健康,不侵犯其人身权和财产权利。

● 家庭履行监护是1:1或N:1的形式,而学校只能是1:N的形式,客观上无法等同。

综上所述,很显然,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学校不承担监护的责任,这一条,是至关重要的,直接决定着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的处理。

五、关于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

如果说,第四部分阐述的理论依据,那么这一部分则是实践操作。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谁来负责?负多大责任?家长和学校可能都各执一词。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 民法中规定,判断责任有四个原则,也就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民法第160条规定:“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经济赔偿。”也就是说,判断单位有无责任,就看单位有无过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单位有过错,就负责,无过错,就不负责。

● 当然,如果学校和家长都无过错,还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简言之,也就是学校出于同情和人道主义,给予家长适当经济补偿。请注意,这里只能用补偿,而不是赔偿。赔偿就是有过错,而补偿是学校无过错。公平责任原则的应用是有严格条件的,比如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害者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承担费用等等。

这里,就牵涉到认定过错的问题,“民法”规定,认定过错必须有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具体就是:

● 必须有损害事实 ● 必须有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 加害人的违法行为必须与事实损害有因果关系 ● 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态度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教育法”中规定的学校的责任是“安全教育是否到位、管理是否适当、措施是否落实”。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判断学校有无过错,主要就是从以上‘三个是否’来看。学校应该分清明显帐,比如在这次事故中,学校是承担全部还是部分、直接还是间接、有意还是无意中的哪一种。以此来确定责任的大小。

六、学校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的范围 这个问题的焦点是:哪些情况应赔偿、哪些情况不赔偿。目前,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法律。比较难以判定。但是我们可以参照上海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条例来灵活处理。具体是:

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

1、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安全标准。

2、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3、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4、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它物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

6、学校对特殊体质的要特殊照顾,未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

7、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致使伤害扩大的。

8、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9、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10、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它情形。学校不承担责任的。

①、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 ②、学生擅自离校发生的,③、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期间发生,学校管 管理并无不当的。④、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⑤、学生自杀、自伤,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

⑥、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学校并无管理不当。⑦、学校和学生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⑧、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⑨、不可抗力造成的

⑩、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它情形。

总之,学校责任不在于时间和空间,而在于事实和学校责任的大小;不在于事情的重和轻,而在于学校承担过错的大小。(主要、次要、附带等等)

七、学校对校园伤害事故采取的对策 ● 当场处理应该采取的措施

1、现场即使抢救,及时送医院。要注意,送的医院一定要送当地的条件比较好的大医院,不要怕麻烦,否则,一些隐性病(如大脑、五脏内部)查不出来,将来诉诸法律学校要吃亏。

2、及时将真实的情况通知家长,当然,这需要一点艺术性。有待于学校老师、领导细细揣摩。

3、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如果是一般事故,应在24小时以内,如果是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

4、学校及时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一般情况下,一把手领导可以不出面,这样可以有回旋的余地。学校可以安排一位副职校级领导来处理,当然,重大事项必须向一把手请示。

5、学校及时调查事故的原因、经过,调查取证,为事故的处理提供依据。这一点注意不要忽视,很重要。

● 善后处理应该采取的措施

6、分清事实,尽量协商和解,和解应该在双方志愿的基础上。

7、处理要抓紧时间,以免事态扩大。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如果家长采取闹事,学校应该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8、处理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再采取法律起诉的方式。当然,学校也不要怕采取这种方式,只要事实清楚,该负的责任学校负,不该负责的也不要负。

八、关于赔偿的形式

1、赔偿的经费类别

● 一般事故:主要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

● 伤残类事故:除了上述的费用,还包括伤残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补助护理费

● 死亡类事故:除了包括一般事故类别的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2、处理赔偿经费中的几点注意事项

● 住院费:住院的票据只能是事发地附近医院,如果中途转院,应该经原来的医院同意,确定出院的要及时出院,不得拖延。

● 医药费:请专家和法医作出医药费认定,列出所有药品处方,鉴别哪些与治疗有关,有关伤情证明的记录、诊断书、病历,处方等,应该严格甄别。

● 注意是否在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已经索赔,则不能重复计算。● 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有专门的计算公式。● 未来再次手续费:这是个大头,不可忽视。要有原来的诊治医师的批准意见。

● 精神抚慰金:只有残疾的、死亡的才有此项。其余都没有。要出示司法鉴定。

九、发生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后应采取的对策预防

a)学校应该经常性的检查校园教育教学的设备设施,如果因为这个原因而导致学生意外事故的,学校无条件负全部责任。学校应引起高度重视。

b)建立安全网络,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一层对一级负责。c)对食品、用水、用奶、玩具、文具要查进货渠道、查生产商、供应商,不让校园外的食品进入校园。

d)体育活动上的强度不能超过学生的承受力。

e)对有特殊体质的学生要有告知义务,要进行特殊照顾。f)制定学校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在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老师,在事故处理完后可以由学校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让其进行适当的经济赔偿。但要注意经济赔偿不可以完全由教师承担。

g)建立校园申诉制度。让学生对困扰他们的烦恼有一个申诉的地方。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欺负等等。这也是“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落实

十、具体案例

1、程维娜今年14岁,是某市第二十八中学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她性格外向,能歌善舞,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她的生活里充满了明媚的阳光,从没有过忧伤与烦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次课间活动发生的一个意外,改变了这个天真烂漫花季少女的命运。

这天下午,第三节课下课铃声刚刚响过,同学们纷纷拥出教室,直奔体育器材室。程维娜和同班另一名女同学马静借了一副崭新的(尚未使用过的)羽毛球具。此时的操场上,打篮球的、玩跳绳的、踢毽子的应有尽有,一派欢快的、充满活力的场面。正当程维娜和马静玩得起劲时,马静手中的羽毛球拍突然与手柄分离,箭一般地飞向程维娜。这一切来得是那么突然,速度是那么快,只听“啊呀”一声,羽毛球拍的金属杯已直刺进程维娜的左眼中。闻声赶来的同学们立即将程维娜送到市人民医院。经检查,程维娜的左眼失明。在两个多月的治疗期间,共花去医治费用1.5万余元。

正当程维娜的父母为1.5万余元医疗费发愁时,有人提醒他们,这笔费用应主要由二十八中学承担。但是,当程维娜的父母与校方交涉时,却遭到了拒绝。那么,对于程维娜受到的伤害,谁应该负责呢?

本案中,如果马静、程维娜从学校体育器材室借出的是一副旧羽毛球拍,那么,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学校是教学场所,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应当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设“学校保护”一章,其中规定,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符合安全规定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学校对校内供学生使用的教学设施应该经常检查,排除危险隐患。如果学校没有履行这一职责,教学设施伤害了学生,那么学校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马静所借羽毛球拍系学校刚刚从商场购买的,在此之前未曾使用过,因此,这起伤害事件实际上是属于商品质量事故。也就是说应由这只羽毛球拍的生产者承担责任。学校可以先行承担程维娜的医疗费,按照法律规定向羽毛球拍的销售者或生产者追偿。

当然,如果马静和程维娜借到羽毛球拍后,并没有打羽毛球,而是互相追逐打闹,导致程维娜左眼受伤,那么,学校和羽毛球拍的生产者均没有责任,而是由学生自己负责了。2、2005年9月6日放学后,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某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在学校院内按乘车路线排队,然后进教室等车。小湘与小鑫正好在同一教室候车。期间,小湘想上厕所,于是爬上靠近窗户的桌子,准备从跳窗出去。正要跳窗时,小鑫从后面推了小湘一把,小湘跌倒在窗户之外,造成左手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小湘为此两次住院,共花去医疗费等相关费用7千余元。后经鉴定,小湘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

事发后,学校为小湘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及生活费用。2005年11月29日学校起草了一份处理报告,提出双方学生及学校都承担部分责任的解决方案,但遭到双方父母的否决。为此,小湘于2005年12月5日向鄞州法院起诉,要求学校及小鑫赔偿损失共计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学校于开学初即向学生分发《学校校内活动十不准》、《学生安全三字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事发前五分钟,小湘在爬自己班级教室窗户时,被其班主任发现,即予以制止教育。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起因是小湘爬窗上厕所被小鑫推倒,小鑫的行为与小湘跌落窗外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赔偿小湘由此造成的损失。但小湘爬窗户上厕所明显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其自身对伤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故可适当减轻小鑫的责任。学校平时对学生已经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且事发前五分钟,小湘同样因爬窗户被其班主任制止教育,所以应当认定学校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责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小鑫赔偿小湘医疗费等费用合计2.9万余元的60%即1.7万余元,同时驳回了小湘要求学校赔偿的诉讼请求。

3、王某和陆某是某小学六年级同班同学。某日下午放学前的自由活动时间,在教室里的王某因数学老师要他订正作业,就从自己座位走上讲台拿作业本,在经过坐在前排的陆某身边时,陆某伸了个懒腰,手中的铅笔尖正巧戳进了王某的左眼。当时,王某因痛揉了揉眼睛,没在意,回去也没告诉家人。第二天上课时,班主任发现王某频繁揉眼睛,问了问王某得知他左眼被戳的事,但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次日晚上,王某爸爸在家发现王某左眼红肿、流泪,一问才知真相,即带儿子到医院治疗。经手术治疗后,王某双眼又并发交感性眼炎,视力急剧下降。医院鉴定王某的左眼视力为0.06,右眼视力为0.2,且不能矫正,左眼角膜裂伤,外伤性白内障,双眼交感性眼炎,已达六级伤残。王某病情虽稳定下来,但随时可能发作,最终可能导致双目失明。王某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将同学陆某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11.9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和致害学生对王某受伤均有过错,判决两被告赔偿受伤人王某各项损失74200元,其中陆某承担90%的责任,学校承担10%的责任。

【评析】

本案中,该小学对事故的发生并没有过错,因为事情发生在下课自由活动时间,且事件的发生纯属意外。但学校在知情后善后处理不当,存在过错。作为一个老师,应当意识到铅笔尖扎进眼睛后可能会产生的严重后果,听到学生的反映后,应当立即送受伤学生到校卫生室由保健医生检查后视情况进行救治,同时应当通知家长请家长协助。但该学校老师在得知王某眼睛受伤后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仅仅过问了一下却没有采取措施,客观上延误了受伤学生治疗的时间。学校作为正常管理人,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有关情况具有注意和及时向监护人报告的义务。学校在王某眼睛被戳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就知晓王某眼睛受伤,却未及时将事故告知双方监护人,也没有当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致使王某因未及时就诊而使病情有所加重,对治疗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所以,该小学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4、李某(女,16岁)与张某(男,17岁)均为某中专二年级学生。某日晚自习前,张某将一条蛇带到学校玩耍。张某出于恶作剧,将蛇放在李某的手臂上,李某当场就吓得尖叫着跑出教室,被课桌绊倒。同学将其扶起,李某大哭着跑出了教室。老师点名时发现李某不在,便向同学询问,得知李某被蛇吓后跑出教室一直未归,即刻通知其父母一起寻找。次日凌晨,才找到无目标游走的李某。后经某医科大学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李某患了心因性精神障碍,其发病与被惊吓直接相关。为此,李某用去医药鉴定费用6000元左右,李某监护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和学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本案例的责任应该由谁负担? 甲…….已………丙…… 2:【评析】

本案某中专学生张某违反学校规定,将具有危险性的动物带进教室并以恶作剧方式吓着学生李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应当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对造成李某精神疾病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而事发时值晚自习之前,老师不在教室不属于脱离岗位的渎职情形。晚自习时教师点名发现受伤学生不在教室,当即过问并马上联系家长一起寻找。因此,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以及善后处理上均无过错

5、某中专学校举办春季运动会,一年级学生俞某与其他同学一起观看铅球比赛。李某是参加这次铅球比赛的运动员。在李某之前的运动员投掷完毕后,担任裁判的教师到铅球着落地点丈量投掷距离,俞某等几位同学随该老师进入落地区内观看丈量结果。在老师和观看的同学尚未撤离运动区域时,李某接着投掷出的铅球,砸中尚未退出运动区的俞某的头部,致其头部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右额额部硬膜外出血。因治疗费用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评析】

1.本案学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好奇或是看热闹而随老师进人铅球运动区,这一行为本身不能说明其主观上有过错。

2.被告李某在参加铅球比赛时,未满18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所参加的运动会是由学校组织举办的,他在投掷铅球的指定区域内投掷铅球时,在场的该项目的裁判老师既未将场内的非运动员劝离至安全区,又未对铅球这一运动器械作必要的控制,更未制止李某在赛区有闲人的情况下投掷铅球。因为裁判员是学校的老师,又是在学校的授权下负责该项目的裁判和安全工作的,所以李投掷铅球致伤他人的责任应由学校负担

9.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篇九

为了使从事工程施工的职工因遭受工伤事故后,能够获得及时的救治和经济上的保障,解除广大职工及项目部的后顾之忧,提高公司安全保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公司为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2.保险期限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及时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3.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

4.保险费列入工程费用。由财务部门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

5.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6.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

7.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

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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