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共14篇)
1.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篇一
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旧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流通发【2011】479号
【发布日期】2011-12-1
5旧货流通是商贸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社会的重要环节。为更好地发挥旧货流通业引导绿色环保消费、推动消费升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要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发展情况
(一)旧货流通规模持续扩大。据行业协会统计,至2010年底,全国约有各类旧货市场5000多个,旧货企业5500多家,个体经营门店18000多个,从业人员近500万人。2010年旧货交易额约3000亿元,2006年至2010年,年均增长15%。
(二)旧货流通种类逐步增加。旧货流通从单纯为居民生活服务逐步扩大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旧货交易由以生活资料为主,逐渐扩大到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并重。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仅工程机械二手设备交易额就已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20%。
(三)旧货流通网络不断完善。以旧货市场为枢纽的城乡旧货流通网络逐步形成;区域性旧货流通网络不断发展;一些沿海沿边城市的旧货经营者积极探索进入国际市场。
(四)旧货流通模式不断创新。在传统旧货市场、寄售店、委托行、旧物租赁、跳蚤市场的基础上,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新型经营模式快速发展,二手设备以旧换新、维修等相关服务不断完善。
旧货流通的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便利消费,促进商品更新换代,扩大内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推动循环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旧货流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明显滞后,旧货经营网点不足;旧货交易诚信度不高;旧货经营企业规模较小;旧货物流便利性不强;旧货市场缺乏规范;流通秩序亟待规范;旧货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制约了旧货流通行业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方便居民、服务生产、节约资源为宗旨,以健全流通网络为主线,加快旧货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发展环境,提高流通水平,推进旧货流通的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国旧货流通业的发展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形成网络布局合理,组织化程度较高,市场秩序良好,交易便利安全,绿色环保的旧货流通体系。全国旧货年销售额达到7000亿元,年均增长18%。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发展二手设备市场建设。推动一批现代化、规范化的二手设备市场建设,建立完善的交易登记、鉴定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扩大和增强二手设备市场服务功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安全、价廉的机械设备,缓解企业资金短缺难题。带动大型综合旧货市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市场交易、集散、分拣、结算、质检和维修等服务功能,提高市场管理和经营服务水平,形成管理先进、服务完善、交易规范、环境整洁,具有良好社会形象的旧货市场。
(二)重点培育旧货流通品牌企业。努力引导和推动一批有实力的旧货流通企业向产权
股份化、经营专业化、组织连锁化、管理现代化的方向发展,逐步成为具有先进理念的大型现代流通企业。培育一批以收购、维修、拆解、包装、批发、零售为一体的旧货流通企业。
(三)加快完善旧货流通网点建设。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建设统一规范的城镇社区、乡镇及农村旧货网点,形成便民连锁的旧货收购和销售网络。鼓励发展库存积压商品销售、规范高端旧货寄卖店、探索现有商业网点兼营旧货业务、完善旧货慈善捐助网点建设。积极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形式创新旧货信息发布平台。
(四)鼓励开展“跳蚤市场”试点。强化“跳蚤市场”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其调换和处置个人消费品的作用,积极引导各地在居民社区空地、学校和现有商品市场发展“跳蚤市场”,鼓励各地创造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跳蚤市场”试点工作,为居民提供便利,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五)促进旧货流通现代化发展。运用供应链管理等新型管理方法,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旧货流通现代化水平,降低流通成本,实现城乡旧货流通的快捷、顺畅。提高旧货流通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积极发展网上服务平台与实体店面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旧货交易服务,规范和促进网上销售,促进居民便利消费;推动旧货物流配送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发展,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旧货物流服务,发展第三方旧货物流。
(六)规范旧货流通秩序。加强对旧货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规范旧货交易行为,逐步建立、健全交易信息登记制度和旧货经营物品登记制度,坚决打击诈骗、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大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加强旧货流通行业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违法违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信用档案,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鉴定估价师等人员诚信管理制度,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的公开和共享。
(八)促进国际交流与协作。制订政策措施促进旧货行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鼓励有条件的旧货及二手设备经营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二手设备流通采购和营销网络建设,参与国际竞争;支持大中型设备制造企业到境外开展二手设备业务,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规建设。加强旧货流通业的法制建设,研究修订《旧货流通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管理体制。鼓励地方制订相关法规,为行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旧货流通秩序,推动旧货流通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行业规划。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旧货流通发展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旧货流通加快发展。各地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在市场调查和预判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设置旧货经营网点。各地要将旧货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三)建立促进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各项政策,研究完善支持旧货流通体系建设的财税金融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专业从事旧货回收、清理、维修的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加强旧货维修处理等有关技术设备的研发与示范;研究推动旧货流通的鼓励政策。
(四)推进标准工作。加快旧货流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规范旧货经营秩序、保障旧货流通安全等方面的标准研究,发挥标准对旧货行业管理的保障和支撑作用,逐步建立起分类科学、结构合理、重点突出、技术先进的旧货流通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宣传和贯彻力度,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参与的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
(五)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广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开展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推动行业诚信
建设,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加大人才培养。加大培养旧货流通业经营人才的力度,积极推进鉴定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尽快提高旧货业经营者的素质。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对旧货经营者定期进行法制教育与治安业务培训,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
(七)倡导旧货科学消费。抓好舆论宣传工作,转变公众对旧货的认识,正确对待旧货购销活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引导公众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篇二
《意见》首先确立了新形势下商贸物流的重要定位和地位, 要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成为内贸工作“上台阶”的突破口。
《意见》提出了商贸物流发展的工作任务:一是提高社会化水平, 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 大力发展共同配送, 支持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升级, 向配送运营中心和第三方物流发展。二是提高专业化水平,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 加强冷链物流建设, 加快生产资料物流转型升级, 鼓励发展绿色物流。三是提高标准化水平, 创新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促进的工作机制, 以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试点工作为切入点, 逐步提高全社会标准托盘普及率。四是提高信息化水平, 支持企业共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发展。五是提高组织化水平, 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融合发展, 引导共同投资建设重要物流节点的仓储设施, 合理布局物流园区 (中心、基地) 。六是提高国际化水平, 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区域物流合作为重点, 以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重点进出口口岸为依托, 推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 支持建设商贸物流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 鼓励有条件的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和开展全球业务。
为确保任务顺利实施, 《意见》还要求各地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做好协调服务;优化物流发展环境, 加强诚信建设;落实财税土地政策, 加大扶持力度;夯实统计基础, 加强人才培养。
9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进一步推进流通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商务部就开展绿色流通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包括发展绿色流通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四个方面。
绿色流通是在流通全过程中推广绿色低碳理念, 应用绿色节能技术, 推动流通企业节能减排, 扩大绿色低碳商品的采购和销售, 有效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促进形成“新商品-二手商品-废弃商品”循环流通的新型发展方式, 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绿色流通的重点工作:
1.推动流通企业绿色发展。创建绿色商场;培育绿色市场;创建绿色饭店;发展绿色物流;提供绿色服务。
2.打造绿色商品供应链。倡导绿色采购;促进绿色销售;引导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报废车回收企业、二手车市场升级改造;推动旧货市场规范发展。
3.建设绿色流通服务体系。推动绿色产品和技术认证;建立流通领域能源管理体系;加强绿色流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3.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 篇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农村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上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滞后、发展环境不完善和人才缺乏等问题。
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创新商业模式、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抓手,是增加农民收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对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2.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区域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规划,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改造传统商业的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理性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县而异,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4.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先行先试、集中力量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对老少边穷地区要重点扶持、优先试点;总结先行地区经验,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三)发展目标。
争取到2020年,在全国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电子商务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加农村就业、带动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四)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
适应农村产业组织变化趋势,充分利用“万村千乡”、信息进村入户、交通、邮政、供销合作社和商贸企业等现有农村渠道资源,与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优化重组,增强产、供、销协同能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渠道下沉。加强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建设,鼓励“万村千乡”等企业向村级店提供B2B网上商品批发和配送服务。鼓励将具备条件的村级农家店、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改造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加强与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的共享共用,推动建立覆盖县、乡、村的电子商务运营网络。
(五)加快推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
以农产品、农村制品等为重点,通过加强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应用,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培育农村产品品牌,提高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带动农民增收。与农村和农民特点相结合,研究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的农村电子商务。指导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涉农残疾人扶贫基地等,对接电商平台,重点推动电商平台开设农业电商专区、降低平台使用费用和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等,实现“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进行网上分销,构建与实体市场互为支撑的电子商务平台,对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探索开展网上批发交易。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城市邮政局所、快递网点和社区直接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从大型生产基地和批发商等团体用户入手,发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优势,在农产品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探索形成线上线下高效衔接的农产品交易模式。
(六)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
组织相关企业、合作社,依托电商平台和“万村千乡”农资店、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乡村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并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推动放心农资进农家,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发挥农资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技术优势,将农资研发、生产、销售与指导农业生产相结合,通过网络、手机等提供及时、专业、贴心的农业专家服务,与电子商务紧密结合,加强使用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宣传、应用和推广农业最新科研成果。
nlc202309021550
(七)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逐步增加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缩小城乡居民在商品和服务消费上的差距。鼓励与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在不断完善农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产品网络销售、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家电维修、养老、医疗、土地流转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与城市社区电子商务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城乡互补和融合发展。
(八)提高电子商务扶贫开发水平。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鼓励引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人口发展电子商务。提升贫困地区交通物流、网络通讯等发展水平,增强贫困地区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增加贫困户收入。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贫困老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到2020年,对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
三、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九)鼓励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本加强合作,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快递企业“向下”、“向西”发展。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和拓展涉农电商业务。引导涉农信息发布平台向在线交易和电商平台转型,提升服务功能。
(十)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支持组建区域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成立专业服务机构等。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引导市场主体规范有序发展,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十一)鼓励农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
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和巾帼电商创业行动。以返乡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为重点,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切实发挥他们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指导具有特色商品生产基础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引导农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探索农村创业新模式。各类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网点要积极吸收农村妇女、残疾人士等就业。
四、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加强农村宽带、公路等设施建设。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推进“宽带中国”建设,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积极推动4G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公交化改造。
(十三)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
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各部门和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等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发挥好邮政点多面广和普遍服务的优势,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建立完善农村公共仓储配送体系,重点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物流设施建设。
五、创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环境
(十四)搭建多层次发展平台。
鼓励电商基础较好的地方积极协调落实项目用地、利用闲置厂房等建设农村特色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或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发挥孵化功能,为当地网商、创业青年和妇女等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用房、网络通信、培训、摄影、仓储配送等公共服务,促进网商在农村的集聚发展。支持地方依托第三方综合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搭建区域性电商服务平台。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的结合,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研究建立适合农村情况的电子商务标准、统计制度等。发挥各类农业信息资源优势,逐步覆盖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全程,提高市场信息传导效应,引导农民开展订单生产。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拓宽社会融资渠道设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金。鼓励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助农取款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提高利用效率。提高农村电商的大数据分析能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研发适合农村特点、满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供应链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强有关风险控制,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加大对电商创业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充分利用各地设计开发的“青”字号专属金融产品,或依托金融机构现有产品,设计“青”字号电商创业金融服务项目,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协调各类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办理手续,对信誉良好、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十六)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
依托现有培训项目和资源,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对机关、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专业的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进一步降低农村电商人才就业保障等方面的门槛。
(十七)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守法诚信经营。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主体准入,遏制“刷信用”等欺诈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创业营商环境。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农产品标准化、检验检测、安全监控、分级包装、冷链仓储、加工配送、追溯体系等技术、设施的研究、应用和建设,提高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水平,建立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十八)开展示范和宣传推广。
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认真总结示范地区经验做法,梳理典型案例,对开展电商创业的农村青年、农村妇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商业模式等进行总结推广。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地区间沟通与交流,促进合作共赢发展。
电子商务进农村是三农工作的新领域。各地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破传统观念和模式,大胆探索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水平,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完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4.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篇四
商务服务业是主要为商务流通、投资、生产等活动服务的产业群,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商务服务业已经成为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增长方式, 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抓手。北京市积极推进世界城市和国际商贸中心建设,出台了《北京市商务服务业振兴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按照北京市整体规划和我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石景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将商务服务业作为全区重点发展的五大主导产业之一,制定了《石景山区“十二五”时期商务服务业发展规划》,努力将石景山区建设成为服务京西、辐射全市、面向环渤海地区的商务服务中心。
依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批复精神,进一步发挥商务服务业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区域全面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不断优化商务服务业态,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发〔2007〕25号)、《北京市商务服务业振兴发展规划》、《石景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石景山区“十二五”时期产业发展规划》、《石景山区“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发展规划》、《石景山区“十二五”时期商务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国家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按照北京建设“三个北京”的战略要求,着力抓好商务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以产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商务楼宇载体建设为抓手,以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为保障,推动商务服务业高端化、国际化、特色化、融合化发展,进一步扩大“京西商务中心”品牌知名度,将石景山建设成为服务京西、辐射全市、面向环渤海的区域性商务服务中心,为石景山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提供强劲支撑,为北京建设“世界城市”、打造“国际商贸中心”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5年实现如下发展目标:
——对全区经济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到2015年,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
——丰富商务服务业态。形成以总部经济为核心,以会展、广告服务为特色,以知识产权、法律、财税、人力资源等构成的专业中介咨询服务为支撑的商务服务业体系。
——培育一批龙头品牌企业。吸引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商务服务业企业入驻,扶持和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新增10家年收入超亿元企业,100家年收入超千万元企业和200家年收入超五百万企业。
——形成2—3个重点集聚区。银河综合商务区、京西会展商务区等重点集聚区初具规模,聚集商务服务企业超过1000家,形成区域性商务服务中心。
——打造一批主题楼宇群。引导商务服务业企业提高综合集聚、专业集聚程度,提升行业配套水平、专业服务能力和客户便利程度,形成有利于商务服务企业发展的配套环境,打造5—10个特色主题楼宇群。
——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力争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5家;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额达到2.8亿美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5%以上。
三、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一)以“企业管理服务”为带动
重点围绕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现代金融、旅游休闲等行业领域,全力推进跨国公司、国内知名企业地区总部、民营企业总部研发、营销、结算等机构聚集发展,增强总部聚集效应;不断优化总部企业服务环境,提供更加人性化和符合总部企业需求的服务内容,支持一批符合石景山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品牌优势的总部型企业做大做强,提升规模实力。
(二)以“会展服务”为亮点
按照国际建设标准设计、建设一流场馆。加大展馆配套设施投入力度,提升区域会展服务的承载能力;积极吸引国际知名展览企业到石景山区开设分支机构和合资企业,推动展览设计、装饰装修等会展服务业发展;重点培育和引进游戏动漫、数字娱乐、影视出版、电子机械、节能环保等国际国内大型会展,以及国际性的大型会议等活动,打造1-2个国际性品牌展会,提升区域影响力。
(三)以“广告服务”为特色
支持企业围绕会展、会议等活动开展广告业务;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中型广告公司、专业广告公司,发展广告市场研究、营销企划、广告创意、媒介投放、效果评估等高端环节;支持广告服务龙头企业围绕调研、策略、创意、设计、制作、互动、活动、媒介等开展全方位、系统化整合,大力培育广告企业独特的研究能力和创意能力,通过服务模式的创新,提升广告的价值;支持广告服务企业和文化创意、高新技术企业的互动合作,逐步形成会展服务与广告服务联动的特色优势。
(四)以专业中介咨询服务为支撑
大力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支持企业围绕文化创意、高新技术、商务服务、现代金融、旅游休闲五大主导产业提供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建立集信息咨询、投融资、人才引进、技术评估及成果对接、市场预测、专业培训、法律及会计服务、管理咨询等细分领域构成的中介咨询服务业体系,形成企业合作协同、产业链相互融合的发展局面。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空间布局,重点打造三大产业集聚区
以长安街沿线为中心轴,以周边产业功能区为支撑和延伸,形成一轴多点的商务服务业发展空间格局,着重推进银河综合商务区、京西会展商务区和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三大集聚区建设,为我区商务服务业聚集发展提供空间支撑。
银河综合商务区中心地位稳步提升。依托中铁建设大厦、万达广场等项目载体,优先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总部、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落户;加快银河综合商务区重点地块的拆迁、改造工作和周边地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大唐集团商务大厦、北方中惠国际中心等项目建设;围绕总部经济和金融、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的高端需求,瞄准国际知名品牌机构,突出商务办公与专业服务功能,重点发展企业管理服务、电子商务及法律服务、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业,形成以总部经济为主导,以商务办公与高端服务为特色的产业格局。
京西会展商务区初步建成。依托京西会展商务区建设国际水准的展览展示场馆,加快引进并举办规模大、层次高、专业性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各类国际性品牌会议和展览;结合北京文化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和北京市设计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创办文化类、设计类会展项目,突出北京会展业的人文特色;培育发展会展咨询、会展策划、专业培训等服务机构,提高我区会展业整体规模和服务水平,形成以会展服务特色产业链为主导,集会议展览、商务办公、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现代化会展商务中心。
积极推进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以打造总部办公功能为核心,积极发展咨询调查、中介服务等专业服务,以及创意体验、现代商业等产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企业总部、高新技术企业总部、文化创意企业总部;配套发展相关研发、营销、结算等其他总部型职能机构;积极推进一批高档写字楼建设,引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咨询中介机构,以及围绕总部企业发展需求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努力建成总部特征明显、高端要素聚集、创新创意活跃、生态环境优美的高端总部型商务功能区。
(二)推进商务主题楼宇建设,促进产业聚集发展
整合优化现有楼宇资源。以泽洋大厦、北方中惠国际中心等载体为基础,引导楼宇经营管理主体单位升级改造楼宇内部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商务服务业聚集和空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培育新建主题楼宇群。围绕会展服务,建设1—2个会展服务主题楼宇群;围绕广告服务和知识产权、法律、投资与资产管理、财税、人力资源等中介咨询服务,建设2—3个综合商务服务主题楼宇群。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扶持,推动楼宇群建设和发展。
大力发展总部楼宇。围绕企业管理服务,加大招商力度,引进企业总部落户,建设5—6个总部经济主题楼宇。对接市级相关政策,优先纳入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在土地供应、土地使用审批等环节和投资贷款贴息补助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吸引和培育龙头企业,增强区域品牌影响力
积极吸引国际知名商务服务业企业入驻,鼓励知识密集型境外商务服务业企业设立分支
机构。探索通过财政补贴、政府奖励、项目扶持等多种方式,鼓励有一定竞争优势的本土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方式进行资本运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
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展示、推介本区商务服务业企业,为企业发展创造商机。引导企业开拓外部市场,通过服务京津冀、环渤海等区域,树立区域龙头地位,进而辐射全国。对外部市场营业收入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进一步提高企业外部市场占有率,扩大商务服务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四)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大力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自建或合作共建等方式,在人才引进、项目合作、市场拓展等方面搭建信息统计、人才招聘、专业培训和宣传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组建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联盟或行业协会,整合资源,形成发展合力,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加强政府采购力度。加大商务服务采购力度,推动在咨询与调查、旅行社、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公益活动策划服务等方面的需求释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门工作机构
成立石景山区商务服务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促进我区商务服务业发展,构建完整的产业管理服务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商务服务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增设协调促进全区商务服务业发展的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在区商务委成立商务服务发展科,具体负责落实国家、北京市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商务服务企业提高综合集聚或专业集聚程度,提升行业配套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
(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意见实施
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具体配套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加强市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商务服务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不断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推进商务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企业服务模式
明确专业招商团队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办法,针对各商务功能区重点吸引的企业类型开展专门培训,提高招商团队的综合实力,尽快建成一支具有较强业务谈判能力、掌握优质客户资源、懂管理、会经营、战斗力强的招商团队。
实施重大招商项目跟踪负责制,为总部型企业管理服务、会展服务和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的广告服务和中介咨询服务企业提供全程服务,与已入驻企业形成长期、定向、稳固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四)加强紧缺人才培养,吸引高端人才创业
积极争取市区两级相关人才政策,在户籍管理、子女教育等方面对商务服务业紧缺专业人才给予适当的倾斜;鼓励商务服务业人才在我区创办商务服务企业,并对新引进高端人才进行奖励。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才引进与交流活动,搭建专业人才服务平台,鼓励区内企业吸引国际化商务服务专业人才;实施商务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积极推进与驻区院校、科研培训机构合作,建立多方合作的商务服务业人才培育机制。
(五)建立多方参与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依托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的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及北京市在土地、资金、财税、人才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从2012年起,设立商务服务业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商务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
集成政策资源,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商务服务业。组建多方参与的资源整合平台,承担建设资金筹措、产业引进、产业发展环境建设、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探索设立由政府、国内外专业投资机构和企业集团共同发起的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为商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发展以及企业的并购和重组提供强大的“资金池”。
(六)搭建运行监测平台,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5.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篇五
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5
发布单位:综合部 各会员企业:
近年来,在国家“走出去”政策的推动和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与促进下,我国的对外承包工程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市场分布多元、行业门类齐全、发展潜力巨大的行业,并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增进与有关国家政治经贸关系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发展中国家经济高速增长等因素也为我国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伴随着发展机遇,我国的对外承包工程也面临着业务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行业发展秩序不规范、安全保障与风险防范不足、人才短缺、行业立法滞后等问题。
为落实对外经济合作“十一五”发展规划,贯彻对外承包工程座谈会精神和关于促进与规范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的有关规定,承包商会就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对外承包工程发展提出了《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发展的意见》(见附件)。该意见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现印发各会员企业。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发展的意见》
二○○七年八月三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发展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要求和能力不断提高。在国家各项促进、支持政策和措施的日益完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金融、保险机构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年均营业额增长率约为24%。2006年当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已达到300亿美元,同比增长37.9%;新签合同额达到660亿美元,同比增长123%。对外承包工程已经发展成为市场分布多元、行业门类齐全、发展潜力广阔的行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促进与有关国家政治经贸关系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当前,国际承包工程市场正处在急剧发展变化的阶段,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移、发展中国家经济的高速增长等因素,为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开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在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前,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还面临着许多的问题与挑战,如业务发展的整体水平和质量不高,部分企业的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不足,业务模式比较落后;行业发展尚不规范,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体系、诚信自律体系还没完全形成,个别企业之间过度竞争甚至恶性低价竞争的现象依然存在;安全保障与风险防范不足,突发事件、恐怖威胁、社会**等安全风险在不断增加;部分企业在处理与当地社会以及各种利益集团的关系,处理好企业员工和当地人员融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意识不强等。此外,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除了发达国家承包商外,发展中国家如土耳其承包商的业务也在快速发展,也对我国企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为贯彻对外承包工程座谈会精神和有关促进与规范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的有关规定,落实对外经济合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现就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对外承包工程发展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抓住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
当前,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国际工程市场新一轮快速发展的有利形势下,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必须抓住市场机遇,抢占市场先机,继续扩大市场份额,在业务规模上再上新的台阶。
在发展区域上,重视那些政治相对稳定、经济发展较快、资源丰富、市场容量大的发展中国家市场,重点向亚洲、非市场发展,同时要加大开拓南美市场、中东市场、中东欧市场,努力开拓欧美发达国家市场;在业务领域和范围上,要按照不同国家经济建设和民生需要,重点发展住宅、交通、电力、工业项目。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扩大业务范围,探索开展境外住宅小区建设、资源合作开发、对外投资等相关业务活动,进一步带动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发展;要提高企业提供规划咨询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在一些国家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起步阶段,帮助制定发展规划,争取项目的前期参与,为承包工程创造有利条件。要树立长期观点,加大现有市场的开拓深度,关注项目的前伸后延,扩展项目类型,不断扩大现有市场份额。
企业要注意加强人才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逐步培养一支高水平的管理人才队伍,保证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可持续发展。企业要充分理解和运用好国家现有的财政、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发展的力度。
建议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针对业务发展情况和特点,尽快制定和发布对外承包工程国别产业导向目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外承包工程服务和支持体系,尽快出台新的政策支持措施,进一步扩大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的业务规模,向真正的对外承包工程大国发展。
二、推动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在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的情况下,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必须高度重视业务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问题,全行业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的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培育和发展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提升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企业要学习和借鉴先进国家承包商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着力打造中国企业国际品牌,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要打破单一的经营模式,形成立体化、多元化的经营发展格局,不断提升企业的实力和档次;要建立完善的国际采购营销网络,提高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对项目的工期、质量、成本、利润、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实现企业的效益最大化。
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向业务高端发展。大力发展工程咨询、投资顾问类业务,拓展建筑业产业链上游的设计、咨询和项目开发和投融资业务,向承担施工之外的勘察、咨询、设计、采购、试运行等非施工业务价值链延伸;提高以EPC、PMC等模式开展项目管理的能力,加强以BOT/PPP等模式开展项目投融资的能力,扩展项目融资渠道;推动设计、施工和营运企业的联合和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整体实力,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高端业务市场的竞争能力。
三、加强业务分工与合作,促进行业高效有序发展
目前,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已经接近2000家,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企业群体,几乎涉及到国内所有的产业。不同的企业在规模、能力和专业领域差别很大,行业要高效有序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各产业之间的关系,制定产业导向目录,进行分级和分类管理,实行差异化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
企业要根据国际市场、自身实力和中国企业竞争情况,确定企业的目标市场和业务领域定位,形成不同企业的区域市场分工和业务领域差异化发展的格局,减少和避免企业在发展战略上的冲突,形成有序地开拓国际承包工程市场的局面。
对外承包工程行业要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经营主体优化和经营主体结构优化,重点支持、鼓励和引导综合实力高、专业能力强、国外业绩和信誉好的企业开拓境外承包工程市场;推进行业内的专业化分工,培育发展专业承包企业群体,构筑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为骨干,劳务分包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为基础,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配套协作的供应链体系。尽快形成一批专业特点突出、技术实力雄厚、国际竞争力强的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
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要共同努力,进一步规范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关系。总承包企业在投标前,应先从专业分包企业取得相关预算,在此基础上合理对外进行投标报价。分包工程时,要为专业分包公司预留合理的利润空间。总承包企业必须要承担好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义务,限制对项目进行层层转包和分包的行为,促进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的同步有序发展。
四、规范经营行为、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和谐发展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的快速发展,不仅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也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但也对当地原有秩序带来明显的冲击,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在此情况下,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必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发展的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企业要严格在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按要求办理项目登记备案、投议标许可和其他相关手续;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来源,使用国内信贷资金支持的,必须事先取得政府、金融、保险机构的支持;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质量、工期和境外安全管理等。
大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处理好与当地社会的关系、以及安全、环保、社会回报等方面的问题,提倡清廉经营、文明竞争,树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国际形象。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必须以促进合作双方互利共赢为原则,在确保工期和质量的基础上,合理组织对外报价。在对外承包工程时,要注意实施本地化经营战略,应尽量采用当地分包,帮助培训当地技术管理人员,促进当地社会发展。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实现与当地社会的融合与共同发展。
五、加强业务协调,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针对对外承包工程领域的过度竞争和低价不正当竞争现象,及其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全行业必须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业务协调工作,规范企业市场经营行为,推动建立并完善对外承包工程行业自律机制,实现有序竞争与良性发展。
首先,各有关方面必须大力努力,在对外承包工程全行业内建立行业统一的协调组织机构,制定统一的行为规范,避免由于部门利益,造成的条块分割,给建立统一市场秩序带来的不利影响。其次,要在统一指导和协调下,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现有承包工程管理机制,把所有参与对外承包工程的企业能够纳入行业监管和协调的范围之内。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协调办法,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透明的民主协调机制和程序。加强以市场整体协调为主的协调工作力度,争取各方支持,建立起海外分支机构和工作机制。开展好项目前期协调工作,加强对项目中标后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扩大协调工作的前伸后延机制,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
发挥行业组织规范制定的作用,制订、完善并组织实施行业规范、自律公约、职业道德准则等,建立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工商、海关、税收、外汇、金融机构的联动机制,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加快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形成一个集信用信息查询、信用等级评定和其他信用服务为一体的行业信用平台。建立激励和支持诚信企业,优先推荐诚信企业开展业务的工作机制。
六、积极履行职能,服务行业全面发展
新的发展形势下,承包商会作为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组织要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行业发展研究,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反映对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行业发展建议;积极参与双边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对外承包工程发展产业导向目录、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社会责任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等方面的工作;积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关的业务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扩展商会在行业信息收集、发布方面的职能作用。
6.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篇六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改发〔2008〕53号
【发布日期】2008-3-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促进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有利于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城乡和地区间商品流通,更好地发挥现代流通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性作用;有利于调整优化流通产业结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流通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有利于提升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流通企业“走出去”,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竞争国际化的需要;有利于形成安全通畅、舒适便捷的消费服务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改善、消费升级的需求;有利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减轻资源和环境压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制定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流通领域内的现代物流获得长足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缺乏资金投入和相关政策支持,流通领域内的现代物流仍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成为制约我国流通现代化的瓶颈。突出表现为:物流需求社会化程度不高,物流企业服务水平较低,国际化经营实力相对较差,对外投资规模小;各类批发市场物流功能较弱,农村物流体系不健全,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不配套,物流管理和技术相对落后,专业人才供应难以满足需求;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物流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需要进一步完善等。因此,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亟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发展观念,充分认识发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认真做好规划前提下,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促进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初步建立起经济合理、协调配套、绿色环保、安全高效、覆盖城乡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根据全国“十一五”物流业发展规划,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现代流通业发展的需要,拟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总额稳定增长,流通业存货周转次数逐年提高,物流费用占GDP的比率逐年下降;培育出10-20家能够为流通企业提供综合性一体化服务、初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企业;连锁企
业生鲜物流配送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批发市场物流功能普遍增强;流通领域现代物流运行质量、控制能力和效益得到提高,组织化、集约化、国际化程度进一步增强,为生产和消费提供更好的物流环境。
三、主要工作和任务
(一)树立现代物流理念,促进流通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引导流通企业引入供应链管理思想,梳理企业运作流程,集中核心资源,剥离或外包物流功能,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运作模式,将大量潜在的物流需求转化为有效的市场需求。
鼓励批发企业与中小零售商合作,建立联购分销的自愿连锁组织;鼓励大宗生产资料流通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直达供货、加工配送等多样化分销形式;鼓励各类经营生产设备、工具、零配件等的“工业品超市”发展,为生产企业提供产业配套服务;鼓励流通企业物流需求向专业化物流企业集聚,通过由供应商直接配送、委托第三方物流或共同配送等多种形式,提升流通企业物流服务水平。
(二)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龙头物流企业
引导物流企业以客户至上、集成整合、快捷高效、绿色环保、增值服务为目标,延伸物流服务功能,推动物流企业从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向供应链管理的各个环节渗透,实现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的转变,提高物流综合性服务水平,发展第三方物流。
支持有条件的连锁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完善配送供应链,改造和建设物流配送中心,提高连锁企业统一配送率。推进“双百市场工程”,鼓励批发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增强物流功能,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平台建设。支持传统批发企业、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及储运企业开展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鼓励现代物流企业通过参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重组整合,扩大经营规模。鼓励现代物流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和业务创新,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支持专业化的物流企业做强做大,培育一批能够提供综合性一体化服务的物流龙头企业。
(三)大力发展农村现代物流,完善城乡一体化物流网络
健全新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体系,将农资销售与物流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开展配送、加工、采购、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实行农产品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检疫检测体系,对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实行全程监控,构筑居民“放心菜”的物流保障体系。深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提高农村商业网点配送率,促进农产品物流健康发展。
统筹规划城乡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的整合与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物流网络。大力发展公共配送中心和共同配送系统,支持符合城市总体布局规划和现代物流发展方向,能够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配送服务,产权清晰、运营规范的公共配送基础设施经营企业。支持符合规划的生鲜、危险化学品等专业配送设施建设及其运营企业。
(四)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保障生鲜食品消费安全
加强我国生鲜食品冷链物流的整体规划,制订有利于冷链物流发展的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建立冷链物流业绩评价指标、冷链物流环境的监控办法等,满足冷链物流不断发展的需求。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和支持多家企业联合建立生鲜配送中心,推动产地配送中心的建设;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强化低温冷链系统建设,实现冷链物流配送的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
积极推广和应用冷链物流技术,开发适应不同农产品生理特点的宽温度带冷藏运输技术,开发和应用适应多品种、小批量、高频率的物流配送技术,提高鲜活产品配送和分销能力,降低鲜活产品的配送成本。研究开发系列品种齐全的冷藏车,不断完善冷藏物流设备,开辟绿色通道,逐步建立高效率、无污染、低成本的物流体系。建立和健全生鲜产品冷链物流质量体系,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HACCP),确保生鲜产品卫生和安全。
(五)推广先进适用物流技术,提升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水平
鼓励企业在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分拣包装等各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物流技术和装备,提升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技术装备水平。积极推进流通和物流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运用企业资源计划(ERP)和供应链管理(SCM)技术,促进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现代物流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建设公共物流网络信息平台,支持商业企业和物流企业采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
建立物流技术创新体制。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研发推广,支持对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要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流通企业、物流企业、教育部门、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的积极性,探索以“产学研”一体化模式开展科技开发、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
(六)适应经济一体化需要,深化国内外区域物流合作
促进东中西部地区物流合作,支持中西部地区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和电子口岸建设,推进口岸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东部沿海城市与中西部地区口岸大通关合作,促进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闽南经济区与中部六省合作,建设快速物流通道,大力推进承东接西、连南通北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区域物流发展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配合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促进试点区域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率先发展。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物流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物流领域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速推进国内物流企业同国际先进物流企业的合作,引进和吸收国外促进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以中日韩、大湄公河次区域、泛北部湾和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区域物流合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务实、高效的国际区域物流合作。
(七)完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管理,提高物流企业国际竞争力
完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制度,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管,有效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利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信息数据收集。依托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国际货代行业信用管理,实行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
和曝光,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管理机制。鼓励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通过严格自律、守法经营,塑造诚信形象。
对开展国际化经营的物流企业,应当加大管理和引导力度,鼓励其与国际知名物流企业在组织、资本和营销活动等方面开展合作。积极推行统一运输单证,实行提单登记和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国际多式联运的制度,提升风险控制和国际竞争能力。营造优惠、便利的政策环境,促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海外服务网络的建设和国际多式联运等多功能服务的拓展,通过积极的战略调整,为客户提供附加值更高的综合一体化物流服务。
(八)实施物流示范工程,带动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整体水平提升
积极开展包括物流示范城市、物流示范园区、物流示范企业和物流示范技术在内的不同层次的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选择部分具有科学的物流规划、具体的物流政策措施、完善的组织保障的城市作为物流示范城市;选择具有完善的物流规划、健全的管理制度、拥有一定规模的物流设施和设备、地理位置优越、有较强辐射能力的物流园区作为物流示范园区;选择拥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较为完善的配送系统、能够为商贸企业提供专业的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物流示范企业;选择当前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需要的关键技术,如物流信息系统、视频识别(RFID)技术、托盘共用系统、冷链技术等作为物流示范技术。要在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广试点示范经验,带动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整体水平的提升。
(九)加强基础性工作,促进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可持续发展
清理现行有关行政法规,逐步建立健全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的法律法规体系。打破物流市场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快制订通用基础类、物流技术类、物流信息类、物流管理类、物流服务类等标准。建立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统计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核算体系,加强和改善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成本核算,为物流企业经营决策和国家制定宏观政策提供依据。建立物流企业风险控制、风险转移机制,推进物流企业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商业企业和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等,通过不同方式和多种渠道,培养急需的物流经营管理人才。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流通领域现代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的政策扶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具有区域和专业领域竞争优势的物流企业对其配送中心信息系统、仓储设施、冷链设备的购买、建设、升级和改造项目,支持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物流园区对仓储设施、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改造项目。
(二)加大对生鲜食品物流的政策扶持。利用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放心肉”、“放心菜”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配送中心设施设备的投入,冷链运输工具、冷藏保鲜设施设备的投入。支持冷链物流技术的研发,包括冷藏物流设备、冷藏运输技术、保鲜储藏新技术等,以及冷链技术的引进、试点、推广和应用。支持物流配送信息系统的开发、改造和建设等。
(三)加大对现代物流技术设备进口的政策扶持。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现代物流技术和设备,商务部和财政部将按照《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贴息的方式给予一定的支持。
(四)加大对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项目的政策扶持。对列入示范工程的项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五)按照我国政府入世承诺,推进物流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核效率。积极引导外资投资中西部物流产业,促进落后地区物流发展。
(六)充分借助全国现代物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各地物流协调机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进一步改善物流企业纳税、国家许可经营商品或服务的跨区域配送等方面的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协会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抓紧制定加快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并于六月底之前报告本意见的落实情况。
商 务 部
7.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篇七
《意见》指出, 行业协会商会应发挥行业信用管理的主体作用, 不断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制, 打造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培育行业诚信文化。在创新行业信用评价模式、探索开展市场化信用服务的同时, 应正确处理评价服务中的利益与效益关系。
《意见》强调,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应充分发挥对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支撑作用。会员企业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努力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会员企业在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中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着力营造参与各方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社会共治局面。
《意见》对参评行业协会商会资质考察, 以及会员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核查的标准及流程做了进一步完善。一旦发现存在违规失信行为的协会商会, 将注销其参评资质;发现存在违规失信行为的A级以上备案企业, 将责令协会商会撤销其信用等级。上述协会商会及企业信息还将被录入“商务部商务领域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黑名单。参评协会商会及备案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在商务部“行业信用评价备案管理”系统 (xypjweb.mofcom.gov.cn) 和中国市场秩序网上公示。
为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 促进行业信用建设, 2005年以来, 商务部和国资委共同指导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目前, 已有207家全国性行业商协会参与此项工作, 评出的A级以上信用企业1万余家, 覆盖农业、机械、电子、石化、电力、水利、建筑、医药、内外贸流通等大部分国民经济行业和领域。
8.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篇八
此次峰会由商务部、工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和中消协等部委和部门支持,中国互联网协会企业信用评价中心承办。商务部和北京市工商局官员及来自B2C知名企业、传统零售商、生产厂商、第三方支付、物流仓储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第三方网络信用研究机构、B2C产业链相关企业等500多位嘉宾参与此次峰会,并对B2C商业模式创新、运营经验、信用体系、安全支付和投融资等主题进行深入而广泛的探讨。
此次峰会还举行了2011年第二批中国互联网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授牌仪式。由高新民副理事长、北京市工商局消费权益保护处曹中生处长、中国互联网协会冉晓燕主任为获得商务部、国资委行业信用评价良好A级以上的54家企业颁发了信用等级牌匾。
此外,此次峰会论坛增设了互动论坛环节,现场进行了以“成功B2C应用处理好的核心问题”为主题的互动讨论。在互动论坛中,团800联合创始人胡琛担任了互动讨论的主持人,佳品网CEO杨培锋、百分点科技COO张韶峰、深圳盈送总裁陈晓阳、酒仙网总裁郝洪峰等嘉宾以独到的视角,与参会代表分享了自己企业的营销手段和具体订单转化率提升的技巧,围绕“电商创新营销手段”、“B2C网站树立品牌”、“构建会员忠诚度体系”等话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此外,凤凰新媒体全国策划总监付继仁、网易有道副总裁金磊等也从媒体的角度 ,针对电子商务和网络消费做了精彩的主题演讲。
9.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篇九
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不断加深,推进了快递物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了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但是,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仍面临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发展不协调、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制度创新,优化协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优化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国家邮政局负责)
(二)创新产业支持政策。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促进快递企业发展面向消费者的增值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为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网点提供用地保障等配套政策。(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邮政局负责)
(三)健全企业间数据共享制度。完善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数据保护、开放共享规则,建立数据中断等风险评估、提前通知和事先报告制度。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共同提升配送效率。(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四)健全协同共治管理模式。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出台行业自律公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签署自律承诺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开放数据、技术等资源,赋能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实现行业间、企业间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二、强化规划引领,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
(五)加强规划协同引领。综合考虑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统筹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针对电子商务全渠道、多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等特点,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加强相关规划间的有效衔接和统一管理。(各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六)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好现有相关用地政策,保障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各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负责)
(七)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依托全国性及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快递示范城市,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优化农村快递资源配置,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
(八)推进园区建设与升级。推动电子商务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区域辐射能力。引导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融合发展。鼓励传统物流园区适应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发展需求转型升级,提升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等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
三、强化规范运营,优化电子商务配送通行管理
(九)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鼓励各地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国家邮政局、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便利配送车辆通行。指导各地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推动各地完善商业区、居住区、高等院校等区域停靠、装卸、充电等设施,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进一步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公安部负责)
四、强化服务创新,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
(十一)推广智能投递设施。鼓励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加快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支持传统信报箱改造,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国家邮政局、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鼓励快递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开展联收联投。促进快递末端配送、服务资源有效组织和统筹利用,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合作,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国家邮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五、强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协同运行效率
(十三)提高科技应用水平。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负责)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应用,大力推进库存前置、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努力实现信息协同化、服务智能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十四)鼓励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快递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推进设施设备、作业流程、信息交换一体化。(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加强系统互联和业务联动,共同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鼓励建设快递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国家邮政局负责)
(十五)推动供应链协同。鼓励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优化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管理。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鼓励企业集成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无缝衔接和高效流动,提高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
六、强化绿色理念,发展绿色生态链
(十六)促进资源集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提高资源复用率,降低企业成本。加强能源管理,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在仓库、分拨中心、数据中心、管理中心等场所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七)推广绿色包装。制定实施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推进快递物流包装物减量化。(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标准委负责)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培育绿色发展典型企业,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依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回收利用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建立健全快递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邮政局负责)
(十八)推动绿色运输与配送。加快调整运输结构,逐步提高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例。鼓励企业综合运用电子商务交易、物流配送等信息,优化调度,减少车辆空载和在途时间。(国家邮政局、交通运输部负责)鼓励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落实本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新兴服务业态的研究和相关政策储备。各地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月2日
10.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篇十
改革的意见
【颁布单位】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日期】 19990329
【实施日期】 19990329
【章名】 全文
境外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到境外募集资本的公司,是现代企 业制度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目前,大多数公司在制度创新和转换经营机制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也有 一些公司的经营机制转换没有完全到位,在规范运作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存 在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严格遵循境内外有关法律和法规,切实履行对 投资者的持续责任,树立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现对公司规 范运作和深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公司的经营机构与控股机构必须分开
公司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理顺公司管理体制。公司和控股机构(指对公司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下同)必须各自独 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控股机构主要通过股东会以法定程序对公 司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的机构,特别是董事会、经理层、财务、营销等机 构应独立于控股机构;凡是目前没有独立的,必须在1999年底前分开。控股机构的内设机构与公司的相应部门没有上下级关系,前者不得通过 下发文件等形式影响公司机构的独立性。
控股机构向公司派出股权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控股机构的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兼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 董事职务的人数不得超过二名,且必须分清各自职务的职责,承担所兼职 务的法定责任和行使所兼职务的法定权利,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必要的 知识能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机构的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经理、副经 理、财务主管、营销主管和董事会秘书。
二、进一步深化控股机构和公司的改组工作
国有控股机构的主要业务和资产已纳入公司的,控股机构的职能要逐 步划转或合并到其他国有法人实体。除公司业务外还拥有其它资产和业务 的控股机构,应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要逐步分离控股机构的办社会职能以及非经营性资产,通过拍卖、并 购、移交地方政府、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等方式实现社会化经营。对于 目前难以彻底分离的,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保证在财务和人员等方面 与公司分开。
分离公司办社会职能以及非经营性资产,要严格执行上市重组时公司 与控股机构所签订的协议;对分离不彻底的,要继续分离,限期完成。新 上市的公司应在上市前制订分离办社会职能以及非经营性资产的具体方案,有关遗留问题要明确解决的办法和责任,否则不予批准上市。各级政府 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公司和控股机构的改组工作。
三、明确公司决策程序,强化董事责任
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决策程序,不能以非股东大会的任何形式 代替股东大会进行决策。公司也不得以其他形式(如联席会议等)代替董 事会进行决策。凡须经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按法定时间事先 通知所有执行董事及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同),并 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可要求提出补充材 料。当1/4以上董事或2名以上外部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 时,可联名提出缓开董事会或缓议董事会所议的部分事项,董事会应予以 采纳。
公司董事负有诚信义务,应当勤勉尽责。董事应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 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董事无法出席董事会,不得转 让其表决权,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要独立承担法律责 任。凡未按法定程序形成经董事签字的书面决议,即使每一位董事都以不 同方式表示过意见,亦不具有董事会决议的法律效力。董事会的决议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投赞成票的董事应承担直接责任;对经证明 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投反对票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对在表决中投弃权票或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的董事不得免除责任; 对在讨论中明确提出异议但在表决中未明确投反对票的董事,也不得免除 责任。董事会要对会议所议事项及决议进行完整记录。董事会秘书要认真 组织记录和整理会议所议事项,并在决议上签字,承担准确记录的责任。
四、强化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功能,积极利用好社会咨询力量
公司董事会要集中精力组织研究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可根据需要成 立战略决策、审计等专业性的委员会。公司在作出有关市场开发、兼并收 购、新领域投资等方面的决策前,对投资额或兼并收购资产额达到公司总 资产10%以上的项目,应聘请社会咨询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作为董事会 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保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素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主管和董事 会秘书,下同)的选举、委派或聘任,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 简称《必备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无特殊原因,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章程要求的任期内不得随意变动;若变动,必须履行法定的手续和 程序,向社会公众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经营业绩突出的公司,董事长、经理应相对稳定。
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应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应吸收在发展战略、财 务、营销、技术开发以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公司董事长、经理、财 务主管、董事会秘书应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境外上市相关知识的培训并 通过任职资格考试。公司要立足境内和境外人才市场,择优聘任财务、市 场开拓、技术开发等高级管理人员。
六、逐步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应增加外部董事的比重。董事会换届时,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 数的1/2以上,并应有2名以上的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 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同)。外部董事应有足够的时间和必要的知识能力 以履行其职责。外部董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必须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独 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在董事会决议中列明。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由独立 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2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 立董事可直接向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七、加强公司监事会的建设
公司要不断强化监事会的功能,明确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监事 会的具体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避免监事会流于形式。公司监事会的首要 职责是检查公司财务,有了解和查询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可按规定程序 向董事会秘书及财务部门索要有关材料,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会 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 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可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国家有关部门可委托公司监事会对特定的事项进行调查。公司应增 加外部监事(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下同)的比重。如果公司监事会 换届,外部监事应占监事会人数的1/2以上,并应有2名以上的独立监 事(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公司外部监事应向股 东大会独立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及勤勉尽责表现。
八、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委任,经董事会授权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负责与投资者、证券监管机构、新闻媒体的联络工作。公 司董事会及经理层要注意增强公司透明度,积极支持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并在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
九、探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办法
公司可从自身经营特点出发,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物质利益与公司 业绩联系起来,根据收入公开、提高透明度的原则,设计各具特色的分配 和奖励办法。经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可采取适当的形式,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在技术创新、经营风险大、挑战性强且绩效易于考核的岗位上的有 特殊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十、深化公司内部改革
公司要防止和改变重筹资、轻转制的倾向,要根据市场竞争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 制度。
公司可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招工的条件、方式、数量与时间。公 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可实行经济性裁员,解除与职工签订的劳 动合同;可辞退、开除职工。
公司要取消“干部”和“工人”的称谓,打破“干部”和“工人”的
身份界限和岗位界限,不得套用政府机关的行政级别。对管理人员要实行 竞争上岗、淘汰下岗。
公司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和内部分配办法。
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停止对职工福利分房。公司要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等项保险。
十一、政企分开,规范股东与公司的出资关系
解除公司与政府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公司与政府部门在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要彻底脱钩。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不得向公司收缴任何形式的管理费或监管费。
11.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篇十一
一、电子商务能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电子商务因其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优势, 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提升了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电子商务的运用, 能使中小企业快速获取市场信息。
电子商务的发展, 促使众多的电子商务平台出现, 在平台上包含大量的卖家和买家, 这些群体在该平台上发布了大量的销售产品和购买产品的信息, 买家和卖家更在此平台上达成交易, 突破了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促进了商业的发展, 使中小企业的销售范围得到急剧的扩大。
2. 降低了成本。
网络采购能使中小企业在短时间内获取多家企业的商品价格, 一是有效节约了通讯成本;二是不需要储存大量货物, 达到即时购买的可能;三是利用企业网站, 将常见的问题放入其中, 使顾客实现自我解答, 能有效降低人员成本。电子商务在中小企业通讯、购物、销售及售后服务等方面都提供了便利, 有助于中小企业有效控制成本, 实现灵活经营, 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3. 电子商务在中小企业中的运用, 改善了企业的管理结构。
电子商务要求企业对信息的处理及时、准确, 能使企业实现正规化, 应用软件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 能使企业的生产、销售、服务等信息及时向上层汇总, 有助于高层及时做出针对性的对策。
二、电子商务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1. 中小企业相互观望。
中小企业一般分布较为集中, 相互了解各自的销售手段、管理方法, 存在浓厚的观望情绪。中小企业受到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 在向电子商务转型的过程中, 受到人员、技术、思想观念的阻碍, 很多应用技术难以发挥作用或者在运用的过程中失败, 造成经济效益不明显, 造成敢于尝试电子商务的企业较少。
2. 传统管理与销售模式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中小企业在接触电子商务后, 不能及时转变销售模式, 利用传统模式进行电子商务的经营, 造成经营效果低下。有些中小企业不了解网络业务的开展, 找不到销售门路, 逐渐丧失开展电子商务的信息, 从而中断这一业务途径。
3. 投放信息时缺乏对电子平台的筛选, 有些中小企业在投放信息时, 错误地认为投放的信息量与反馈量成正比,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 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回馈, 就片面地认为电子商务不能带来效益。
由于中小企业缺乏相应的人才, 造成电子商务的运用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
1. 选择正确的电子商务平台。
中小企业要想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业务, 首先必须对电子平台的创建商进行全面的评估, 对其形成正确的认识与了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电子商务平台每日的访问量、市场定位、买家和卖家的数量、交易次数和金额以及相关费用、内部管理和服务等, 以此决定是否在此平台进行业务推广。
2. 中小企业要有长远规划。
首先, 对投资规模进行预算。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注册费、交易费和网络硬件费用、企业管理的软件费用和实施费用。其次, 慎重选择项目负责人, 其需要具备以下素质: (1) 在企业工作多年, 有一定的号召力; (2) 在企业各个岗位工作过, 对于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有深入的体会; (3) 执行力强; (4) 对于工作数据能以电子形式进行收集、分析和总结。
3. 培养电子商务类人才的实训。
由于电子商务类教育在高校产生的时间较短, 教育体系还不够完善;社会培训机构对于学院的教育也多是模糊性地对电子商务所涉及的岗位、工作流程进行教学, 难以达到企业的要求。因此, 企业要注重对电子商务类人才的实践性训练, 从而提高这类人才的实践能力。
总之, 电子商务在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 为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诸多便利, 企业要善于运用电子商务拓展销售渠道, 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需要注意的是, 中小企业在对其运用的过程中要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合理地运用电子商务, 使其促进自身的发展。
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 电子商务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良好, 对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是, 我国中小企业在对电子商务的运用上还有所欠缺, 特别是在运用电子商务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上还存在认识不足的现象。因此, 企业要从内部管理机制、人才培养等方面改进措施, 从而促进其自身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邹雄智, 刘锦.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策略[J].企业经济, 2012 (12) .
[2]陈爱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 (1) .
12.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篇十二
关于建立“六市一盟” 商务执法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朝阳市、承德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唐山市、秦皇岛市、张家口市商务局(简称“六市一盟”)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建立“六市一盟”商务综合执法区域协作机制,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区域市场经济秩序根本好转,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针对“六市一盟”区域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协作,提高效能,联合整治,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市场经济秩序做出贡献。
二、协作区域
朝阳市、承德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唐山市、秦皇岛市、张家口市行政辖区。
三、协作单位
区域协作工作由“六市一盟”商务局负责,协商确定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区域商务综合执法活动。
四、协作原则
自愿参与,平等协商;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统一标准,协调一致;突出重点,联合行动。
五、协作目标
打破地区界限,实现区域联动,携手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力,巩固执法成果;突破传统模式,创新执法理念,探索执法方式,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市场秩序。
六、协作内容
(一)建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联系制度;
(二)协作打击区域内酒类流通管理、畜禽定点屠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交易、成品油及特许经营、典当拍卖、美容美发及外国投资、对外经济协作、对外贸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协作打击其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互信互认,协商统一区域性市场准入标准;协商统一肉、蛋、菜、果、奶等初级农产品的生产规程、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跨区运输等 2 事宜;协商统一协作区域内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关政策;
(五)协作方同意的其他协作事宜。
七、协作方式
(一)集中行动。针对协作区域内普遍存在的某一种或几种商务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各协作方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组织有关单位在各自区划内实施集中打击;
(二)联合执法。针对跨区划违法案件,在征得协作方同意的情况下,双方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案件协查。对跨区划商务违法案件,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调查;
(四)信息共享。及时交换商务执法工作中的政策、法规、执法行动、查处案件等方面的信息,在协作区域内实现信息共享。
八、保证措施
(一)组织领导。“六市一盟”区域联动工作由朝阳市、承德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唐山市、秦皇岛市、张家口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协调,各市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和12312举报投诉中心共同参与实施。
(二)联席会议。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一次,联席会议由“六市一盟”商务局轮流召集,全体协作单位参加,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前次会议后各单位协作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区域商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协商下一阶段协作的重点及方向。
(三)应急协查。遇到重大案件或突发事件,“六市一盟”任一方均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或提出协查要求,一致同意后由提议方召集并主持会 3 议提出有关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参加,及时通报情况并迅速展开协作调查工作。
(四)互联互通。搭建网络平台,建立方便快捷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发布和通报商务执法工作信息,实现商务执法信息的网络化和高效化。
(五)密切协作。已经确定的联合行动以及任何一方提出的协作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区域协作,消除执法盲区和死角,维护消费安全,促进和谐发展。
九、未尽事宜由“六市一盟”商务局协商解决。
附:“六市一盟”商务执法区域协作联络表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
“六市一盟”商务执法区域协作联络表
一、朝阳市商务局
局 长:
主管领导:
执法队长:
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
二、赤峰市商务局
局 长:王国良,***.主管领导:赵全明
执法队长:张哲然,市场建设科长
联系方式:0476-8820119,***.举报电话:
邮 箱:zzr.cfswj@163.com
三、承德市商务局
局 长:王宇 主管领导:张庆来
执法队长:姜涛
联系方式:0314-2159222,*** 举报电话:0314-12312.邮 箱:cd2159222@163.com
四、锡林郭勒盟商务局
局 长:吉呼蓝图 主管领导:黄金钰
内贸科长:曹彪
联系方式:0479-82222647,***;
举报电话:
邮 箱:fxl-1860@126.com
五、唐山市商务局
局 长: 主管领导:
执法队长:
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
六、秦皇岛市商务局
局 长: 主管领导:
执法队长:
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
七、张家口市商务局
局 长: 主管领导:
执法队长:
联系方式:
13.商务服务业发展规划意见 篇十三
(四)规划的期限
中期规划2006—2010年,远期展望2011年—2020年。
(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商务服务领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和贸工农一体化为目标,以现代流通服务方式改造传统
产业,创新消费和服务方式,引导商务服务业有序发展,发挥商务服务业的先导作用,促进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六)规划的原则
1、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
2、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互动发展的原则;
3、项目支撑,特色明显,重点突出的原则;
4、适度超前,多元投资,共同发展的原则;
5、规划先行,创新机制,依靠科技相结合的原则。
二、规划背景及现状
(一)规划背景
加快商务服务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我国人均GDP突破了1200美元,进入了前工业化时代,第一产业比重逐步下降,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提供就业机会的主要行业,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产业。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都低于50,我州不到30,与发达国家相比低30多个百分点,发展空间较大。今年,国务院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全国流通工作会议,并制订下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昭示着我国商务服务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在高度重视农业发展,保持二产平稳、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同时,把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即把商务服务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是产业、贸易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必然要求。
(二)“十五”期间商务服务业现状
第三产业增加值2005年预计达50.6亿元,平均增长9.7,低于GDP平均增长率(11.4)1.7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由2000年的31.78下降为27.8,下降3.98个百分点,全省排位第8位;
其中批发贸易餐饮零售业2005年预计实现增加值14.99亿元,平均增长10.96,占GDP的比重为8.2;比2001年的8.6下降0.4个百分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5年预计实现48.97亿元,平均增长14.7,其中批发零售贸易实现41.89亿元,平均增长17.8,餐饮住宿预计实现6.58亿元,平均增长14.9,其他预计实现1.53亿元,平均增长6.6;
外贸进出口2005预计实现4000万美元,十五期间增长7.6倍,平均增长36.64。其中出口3800万美元,平均增长36.9,进口200万美元,平均增长12.1;
第三产业就业人员达26.8万人,占从业人员的17.5。
2004年末,全州有5000平方米以上商业网点13个,各类综合、专业市场123个,农村集贸市场116个,有城市社区服务网点4299个,“十五”末,大型商业网点将达17个,建筑面积81.2万平方米。
“十五”期间,我州商务服务业平稳增长。在经济增长、农民收入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的作用下,消费旺盛,特别是农村市场增长迅猛,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了总量和增幅与城市基本持平,达17以上;区位优势开始显现,成为外来投资的重点行业,集散能力较强的大市场、经营能力较强的浙商、闽商开始落户楚雄;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废旧回收服务增长迅速,企业景气指数保持在100以上;美容、美发、保健、租赁快速发展;家政服务开始起步,家庭劳动社会化趋势明显;拍卖、典当、旧车评估、经纪、信息、屠宰等商务中介服务市场培育初见成效。但新兴流通产业如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和咨询、居民、技术、农林牧、水利服务等发展缓慢。总体上商务服务业仍相对滞后,流通规模较小、设施档次较低、布局不尽合理、商贸氛围不浓、消费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客观存在,特别是第三产业增加值低于GDP增长水平、三次产业比重下降,值得注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州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观念滞后,认识还不到位
全州有些部门对发展服务业的认识还不到位,对服务业在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中的作用重视不够,对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重视工业、农业,忽视服务业发展的片面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对抓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轻车熟路,对如何发展服务业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缺乏清晰思路和规划,资金扶持力度不够,政府宏观管理与调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总体规模偏小,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
14.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篇十四
一、目前农业发展中存在不和谐因素
农业作为特殊产业类型,目前我国农业多采取分散化、小规模的生产和经营方式,产业化水平低,尤其是与市场对接比较困难,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非常突出。
有人把“三农”问题概括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农业危险表现在农民种植和销售经济作物,而缺乏对其销售的预测能力,更是难以做到按需生产,这种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和谐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往往落入空话。2007年鲁西南地区的大蒜产业的“滑铁卢”,其主要原因是供求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失衡。另外,在传统商务模式下,农产品季节性和不易储存性的特点给商务运作带来很大的风险。尤其在产品保险、运输处理上凸显其困难,而农产品的流通环节过多,交易成本过高,标准化程度比较低,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和谐发展的“软肋”,阻碍了农业整体效益的提高。
二、电子商务在促进农业和谐发展中应起的作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以高新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先进的生产力,在提升农业的产业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扩大市场销售范围,减少生产销售风险等方面具有不容忽视的优势与潜力。
首先,可以部分解决“农业真危险”的问题。农业电子商务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促进农业产业化,使得农业生产安排以市场为导向,减少生产的盲目性。使农产品供需双方及时沟通生产者,能够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组织生产,以避免因产量和价格的巨大波动带来的效益不稳定。从而降低农业生产风险。
其次,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简化流通环节,提高农业效益。电子商务可以实现农业生产资料信息化,拓展传统交易方式,根据市场供求信息适时调整原材料采购、生产与销售行为。支持多种业务模式如虚拟交易市场、农产品直销、招标等。提供交易撮合、库存发布和查询、数字签名、网上支付等,从而大大地缩短了供应链,提高了交易效率和质量。
最后,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降低交易信息的不对称程度。农产品虚拟市场可以实现网络营销、网上谈判和网上支付。进而保证了各地农产品销路畅通、供销协调。交易透明化可提高产品和价格信息的可比性,从而降低了存在传统商务中的交易信息不对称程度。
三、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性建议
针对目前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给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性建议。
(1)创建适合农业发展的电子商务模式。农业电子商务成功的关键在于对我国农村市场,农产品加工市场和流通市场,甚至国际农产品市场特征的理解和把握。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的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大致有三种商务模式:一是信息联盟服务商模式,建立农业网站信息服务联盟,构建农业领域综合信息平台,联合各区域、各部门的涉农网站,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利益均沾、共同盈利;二是农民信息商务模式,包括短信商务、农业经纪人商务、会员商务模式等;三是企业信息商务模式,在市场环境中,我国农业企业直接面向市场,对市场信息的需求比较强烈,并且对有价值的信息具有一定的支付能力。
(2)政府主导扶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两大要素:其一是基础设施,其二是市场。在基础设施的投入与电子商务市场的完善方面,政府无疑应该承担起主要责任,着力解决“信息最后一公里”的接入问题。目前政府主导,多方推动,对农村电信和互联网实施了重点扶持,为农村互联网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如2007年6月份启动的乡镇信息化普及“乡乡有网站”公益工程已得到地方政府的热烈反响。
(3)培养新一代“网农”。农民的素质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也是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农村网吧建设、开展对农民的培训工作,有步骤、分阶段,踏踏实实地提高农民的农业知识水平。涉农网站上宜多采用通俗易懂的信息,吸引更多农民“网农”突破电子商务网站客户资源的瓶颈。
(4)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打造新型的农产品物流供应链,对农产品的产供销各环节提供数字化的交易、拍卖、支付、配送等服务,在适当的时候建立若干农产品物流中心,增加对农产品储藏加工和信息开发利用的能力。
(5)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规范交易行为,增强契约意识。借助网络和其他电子化方式,对农民进行远程教育,包括交易规范,交易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对农民进行商务培训,普及对商务的基本知识,提高自律能力。
受益于中国经济良好的发展形势和政府对农村互联网发展的重点扶持,农村互联网建设已显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08年3月28日,CNNIC发布的《农村互联网调查报告》中数据显示:我国农村网民数量为5262万人,年增长率高达127.7%,远远高于城镇网民38.2%的增长率。更多的农民和农产品企业借助农业电子商务这一全新的商务活动模式,实现了快速可靠的网络化商务信息交流和业务交易,从而克服了传统商务模式下给农业经济带来的不和谐问题,减轻目前困扰中国的“三农”问题,为新农村建设乃至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一份力量。
摘要:本文针对目前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分析了农业电子商务对促进农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目前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的探讨,给出对策性建议,以期电子商务在促进农业和谐的作用中发挥应有作用。
关键词:电子商务,农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郑亚琴,郑文生.信息化下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及政府作用[J].情报杂志,2007,(2):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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