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2024-06-10

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精选4篇)

1.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篇一

近日,德江县在政协五楼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传达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员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和部署该县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的新变化,是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德江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五举措”全面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德江县认真学习关于《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等相关文件,切实把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为了更进一步搞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确保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根据德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德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业务指导组,下分7个小组。指导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目的是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及时解决对普查准备、普查布置及培训、普查实施、数据处理各阶段进展情况的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乡镇农技中心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村官、三支等年轻干部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本次普查恰逢农村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全、做准、做实本次普查非常必要、意义重大。

二是广泛宣传,提高普查质量。德江县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村村通”、电视、德江政府门户网等媒体,结合宣传动员会、宣传栏、横幅标语、和宣传车等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相关要求以及宣传往年普查工作中所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确保普查内容既有质又有量。本周业务培训会上,德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人员分别对普查小区划分、普查方案、农户摸底表、农业经营单位摸底表等普查指标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详细讲解和操作培训,真正做到让本次普查有关政策和具体举措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营造积极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

三是协调配合,坚持依法普查。德江“县、镇、村”三级普查领导组充分发挥作用,做好人员选调和业务培训工作,具体抓好全县普查统筹和日常事务。本次调查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将全面运用“PDA”、遥感、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普查的组织和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县所有普查人员坚持依法普查,如实填报普查表格,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普查资料,不得迟报、拒报或者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精心部署,确保经费到位。德江县按照“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好“三个保障”,即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切实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把县财政拨给县里普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在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进行实报实销,确保每一笔普查经费落到实处,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德江县未雨绸缪,在筹备预算时,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单位数量增加、普查难度加大、普查员补贴等因素,合理上报普查经费。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每用一笔钱都列出清单,保证公开、公示、透明,阳光办公,廉政办公。确保把经费用在实处,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五是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德江县印发了《德江县政府公室关于做好德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和《德江县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业务指导组、乡镇(街道)农业普查办公室和各村(社区)农业普查工作组在不同阶段中的职责和具体任务,协调全县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全县农普工作。本次调查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部门务必密切配合,注重“耕地面积”和“产品产量”两项指标;做好普查与涉农企业相结合,普查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普查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普查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结合。各部门通力配合,凝聚合力,结合涉农企业、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工作有效开展,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要落实好组织、经费、人员保障,要通过普查工作,真实有效地反映出德江县全面小康工作的推进进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数据保障。

全国农业普查每进行一次,此次普查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范围涉及德江全县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44个村(居)委会、11万农户。普查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等。

2.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况汇报 篇二

1、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为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20xx年底,金安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金政秘【20xx】77号),要求各乡镇街、园区和区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为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汪家胜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普查相关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领导组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数据处理和后期保障三个小组,具体负责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日常工作,六安市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同步启用。

各乡镇、涉农街道也相应的成立了普查领导组和普查办公室,乡镇街普查领导组一般有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乡镇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普查办公室主任由首席统计员担任,配备3-5名工作人员。

2、落实普查经费、场地。区级普查工作经费初步安排约200万元,其中60万元工作经费,分三年拨付,20万元PDA增购经费,120万两员补贴,目前PDA增购经费和20xx年20万元的工作经费已经拨付到位,两员补贴已作为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各乡镇街农业普查经费按实报实销的方法给予解决,初步预算每个乡镇街需要安排农普工作经费10万元。同时为保障普查正常开展,区统计局在区政府四楼安排两间约40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普查办公用房,基本能满足需求,各乡镇街也依托乡镇统计站,均落实了普查用房。

3、拟定工作制度和计划,稳步推进普查。按照省市普查办的要去,区普查办拟定的区农普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普查办各工作组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做到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责任到人,避免推诿扯皮。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推进普查工作。

4、积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利用农普简报、一封信、宣传车等宣传载体,积极做好农普宣传工作,截止目前为区普查办已印发《农普简报》5期,同时在农普试点期间,发放农普一封信1200份,农普宣传扇1000个,印制宣传横幅60条,出动农普宣传车2辆,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各乡镇街党员微信群、工作群宣传农业普查,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篇三

会上,街道党工委委员、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孙娟领学了县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结合街道实际对该项工作的开展形式进行了统一布署,并要求各村尽快成立村级三农普工作组,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远鹏在做动员讲话时强调,此次农业普查是全国统一布署,各地方组织开展,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制定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县三农普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加大对指导员、普查员队伍的培训力度,大家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科学、准确的上报各项数据,确保三农普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会后,街道农普办工作人员对街道100余名普查员进行了培训。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1.“两学一做”第三次专题研讨会议简报

2.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简报

3.乡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员大会简报

4.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员大会简报

5.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会议简报

6.永康广场业主监督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简报

7.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业务培训会简报

8.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简报

9.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会议简报

4.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计划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xx〕68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昭政发〔20xx〕47号)《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盐政发〔20xx〕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乡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乡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乡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县、乡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农业普查工作。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村、社区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采集和处理设备,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按照盐政发〔20xx〕18号文件要求,成立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乡农业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普办公室在乡统计站,由统计站何思龙负责,农普办成员有:邱香、王安武、严世会、郎卫为、何小红。农普办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三)强化技术运用。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县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上一篇:蚂蚁的心思作文下一篇:大学生文明之星竞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