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资金管理办法

2024-08-12

社团资金管理办法(精选8篇)

1.社团资金管理办法 篇一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经开区)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我校区学生依法行使结社的自由权利,维护学校和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和我院关于社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生社团,是我校区在校本科学生生自发组织的,面向全校的各种学术性、文化娱乐性质的学生群众组织。列入学校行政编制的团体及其所属组织,包括学生会不属此范围。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遵守校规校纪,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四条学生社团以完善知识结构,实现自我服务为活动宗旨,组织广大同学开展第二课堂,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正当的广泛的爱好兴趣和钻研精神,锻炼组织活动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内容。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注册与成立

第五条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向团总支递交申请报告,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六条成立社团必须制定章程,需符合我国宪法和法规,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学校发展。章程内容包括:社团名称、宗旨、任务、组织机构、会员资格、入会手续、会员权利和义务、选举及换届间隔、会费的缴纳来源和管理使用、发起社团成员要有30人以上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等。

第七条社团成立程序为:

(1)筹备阶段:由发起人负责筹备,此时应由筹备人向校团委报备,经

允许方可开展筹备工作;

(2)申请:筹备成熟后,由筹备人员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建社申请和章程草案;

(3)成立与注册:经校团委审查合格并批准的社团,在校团委登记注册后,方可宣布成立,成立后需

向大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注册申请。申请注册需上交社团材料。包

括:社团的章程草案一份,以阐明社团宗旨、社团章程、具体活动内容、制度政策、部门安排及人员编制等详细情况;大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一

式两份;会员报名表一份;社团发起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身份证明,由

社团发起负责人将社团成立的所有档案(准备一式三份,一份留团委存

档,一份社团管理委员会备案,一份社团自留

社团从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申请注册者,以自行解散处理。

(4)建立与发展:在团委的领导和社团管理委员会的帮助下,社团朝正

确的方向发展和壮大。

第三章:社团注销

第八条 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社团应当解散

(一)具有严重商业性,社团经费不用于会员,做有损我校大学生社团

名誉,(二)脱离大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及院团委管理,社团内部组织不力,三个月为举办活动,机构瘫痪者;

(三)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失去存在意义。

(四)出现其他应予解散的情形者。

第四章 社团组织管理

第八条将对社团会员及干部进行重新登记,材料交由社团管理委员会

统一上交团委,并在每月初向社团管理委员会信息部报送本月社团文件

(文件包括

1、活动资料,2、活动总结,3、本月发生现金收支的原始凭

证等)

第九条有关考察新社员学习本社团章程及社团管理委员会章程事宜:

社团的正规化发展使章程的学习成为必要,社团成员了解社团章程方能

依章办事,打造优秀社团,社员及社团干部学习社团管理委员会章程才

能使社团与社团管理委员会连成一体,使双方的工作更加有效,完善。

社团管理委员会礼仪部负责协助参与各社团的章程学习工作。

第十条有关“星级社团”评比的流程及奖惩:

“星级社团”评比制度是社团管理委员会结合我校社团情况制定的一项

合理的综合性强的评比社团工作制度,社团根据其规定对社团工作进行

综合评定,最终团委将依据评定结果对社团给予奖惩,奖惩内容如下:

奖励办法:依据星级社团评比结果取出前三名分别给予一个“优秀社

长”名额和一个“入党积极分子”名额,“优秀干部”名额第一名二个,第二名第三名各一个。同时社团管理委员会也会组织统一表彰大会,对

获奖社团进行表彰,并海报张贴及广播站等方式宣传。

惩处办法:依据星级社团评比结果,由团委裁定,对评比结果屡次不

理想的社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整顿整治。(星级社团评比以学年为单位,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末评比结果不理想的社团,社团管理委员会将给

予提醒,并帮助社团经行改进。)

第十一条有关社团会议记录及考勤表的统一事宜:

为了方便社团资料的保存及社团管理委员会评比收集资料,本学年社团

管理委员会将统一发放会议记录表,社团必须实行定期例会制。例会期

间社团管理委员会信息部会安排人员负责记录社团例会的相关情况,每次社长大会如有事不能参加者需向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人请假并安排社

团其他人员代替参加会议。社团管理委员会设考察卡记录社团日常活动。

第十二条有关社团使用学校资源的统一性管理制度

1、各社团在使用场外悬挂横幅、做广告、出海报、展卖、按照规定程

序,即悬挂横幅必须提前到团委开证明,并且悬挂地点要服从学校安排

(不能在学校教学管理区如一教,二教,宿舍楼及行政楼等);出海报广

告等如需宣传板的应向社团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等。

2、各使用室内教室举办讲座,开例会,社团内部活动需提前向社管会

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若临时申请经发现取消活动。

特别注意事项:各社团在进行赞助活动时,与赞助商有合同书者需

向社团管理委员会上交合同,如无合同,则该社团需上交赞助活动详细

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有关社团申请活动的流程

社团申请活动必须向社团管理委员会提交一份书面申请,然后取得活

动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带活动策划书,分别向团委张娟书记及学生

处张燕处长申请,获得批准及盖章后活动方可举行。活动申请表复印无

效,确保社团活动的准确记录。

第十四条有关各社团对本社团的文献资料的管理制度:社团文献记录了一个社团的发展历史,各社团必须做好存档工作,注意

做到纸质档与电子档的双重保留,同时也方便社团管理委员会信息部的信息检查与核对。

第十五条有关各社团申请优秀干部干事事项规定

各社团在每学期组织的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干部及干事,优秀干部不得超

过三个,优秀干事不得超过五个。如在每年的迎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

员可以酌情考虑给予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称号。

第十六条有关各社团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规定

社团内部如有出现负责人因管理不善导致活动无计划无条理、财务状况

紊乱、社员积极性低迷、严重影响社团在我院形象等现象,将由团委和

社团管理委员会一起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惩处,情形严重者可以予以

撤销并更换负责人。

第十七条有关社团费用保管及申请使用流程

社团会费取整统一上缴团委(包括外联赞助资金),由团委统一保管。如

需使用会费,向团委递交书面申请,批准后领取定额资金。领取资金后

需向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资金申请报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内所有注册学生社

团。

第十九条 对本条例的修改,须由我校区团委审核认定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本条例由校团委、大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有关细节

另行颁布。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于颁布之日起实施。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院团委

社团管理委员会

【条例标题】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经开区)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经开区)院团委

【发文字号】团委09届第3号

【颁布时间】2010—9—20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注册与成立

第三章 社团注销

第四章 社团组织管理

第五章 附则

2.社团资金管理办法 篇二

1 高校社团在发展中存在的内部问题

1.1 社团内部制度建设问题

社团内部制度是社团全体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它包括社团章程、条例、规程等内容。良好的而健全的制度是社团健康运行的根本保证。而现阶段, 大多数社团内部制度不健全, 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

1.1.1 财务制度有待完善。

根据调查显示, 在被调查者中有67%的会员表示不清楚社团经费的使用情况。这充分说明了社团财务制度不健全, 财务公开制度缺失, 缺少财务监督和审查体制。这些问题使得社团经费使用不透明, 造成财务混乱, 少数社团干部腐败的现象, 影响社团自身形象和社团长远发展。

1.1.2 社团干部选拔考核制度不健全。

关于社团干部选拔考核制度建设方面, 社团更是较少制定和严格执行。而缺少严格的选拔考核制度致使社团无法选拔真正适合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同时使得会员无法清楚了解本社团的选拔晋升制度, 这对会员自身锻炼目标和社团的长久可持续发展带来潜在的威胁。1.1.3奖惩制度缺失。社团内部实施奖惩制度, 是社团激励教育的重要手段。通过奖惩不仅使受奖惩者得到激励和教育, 对其他成员也起到导向的作用。但遗憾的是, 多数社团缺少内部激励制度, 无法做到赏罚分明。一方面, 缺少激励制度使社团成员对自己的努力劳动, 工作的成绩没有一个完整的评价机制, 社团成员往往会逐渐消退工作热情, 积极性下降。另一方面, 因为惩罚制度缺失, 对违反社团纪律, 侵犯社团利益的成员也没有明确的惩罚标准。在无形中进一步纵容了破坏者的嚣张气焰, 给社团造成更大的损失。

另外, 还有部分社团不是没有制度, 也不是制度不健全, 而是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长此以往, 将在社团中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社团内部一旦出现这些状况, 各种制度就会形同虚设, 是在短时期内无法消除的。

1.2 社团活动质量亟待提高

大学生社团活动是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丰富学生第二课堂开拓学生视野, 锻炼学生才干的重要形式。但是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当前的社团活动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2.1 活动的创新性不足。

第一, 社团干部多为有较多社团工作经验的老会员担任, 这样虽然有利于社团精神文化的传承, 但是长期从事社团工作容易受到固有工作模式的影响, 阻碍其思维创新。第二, 社团一部分干部素质较低, 懒于动脑, 目光短浅, 习惯于原有的套路开展活动。第三, 由于社团内部缺乏指导老师和创新能力的培训,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团整体环境上创新氛围, 内部创新动力不足。

1.2.2 缺少社团精品活动。

在调查中发现, 虽然社团类型众多, 性质不同, 但活动方式大同小异, 缺少社团独创性的精品活动。而精品活动是一个社团立足于本校的资本, 是向公众宣传和展示自我特有文化的名片。在社团发展过程中, 精品活动的建设经常被社团干部忽略。因为精品活动需要几届社团干部不断努力, 不断对活动进行完善和创新, 所以从短期来看, 精品活动不大容易做出成绩。但是从长远来看, 社团精品活动不但可以提高社团在校园里的知名度, 美誉度而且还是社团文化精神传承的载体, 是社团的宝贵财富。

1.2.3 社团活动经费不足。

活动经费是社团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经费的不足就造成了很多富有创意的活动趋于流产。多数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收会员费、赞助费和学校拨付经费。会员费的金额受到社团吸收会员的多少的限制。争取赞助费又是比较困难的, 而且数量较少。至于学校拨付的经费, 因为学校社团众多, “僧多粥少”, 平摊下来所剩无几。所以总体看来, 社团经费的不足, 制约社团活动的创新性、活动的次数, 活动的范围, 活动的影响力。这也造成了会员参与锻炼的机会大大减少。

1.3 社团干部自身素质能力问题

社团干部应当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思想素质、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表达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人际关系。通过调查显示, 从总体上看大部分社团干部具备基本的领导素质, 但是仍有46%的被调查者表示对社团干部的能力等方面存在疑问。究其原因, 有以下几个方面。

1.3.1 内部选拔机制不健全。

首先, 由于内部选拔考核制度不够完善, 部分社团干部候选人通过请客, 拉关系, 走后门等不正当手段, 增加自己的竞争力, 以致当选。而真正有能力, 适合社团工作的学生落选。其次, 社团干部上岗后缺少监督, 进一步造成了其工作热情、积极性等大大降低。最终出现“在其位, 不谋其政”的情况, 影响社团日常运转。

1.3.2 部分干部动机不纯, 官僚作风较重。

部分社团干部在认识上出现偏差, 将“服务同学, 锻炼自我”的工作宗旨抛之脑后, 取而代之的是优先考虑自身实际利益, 过分重功利, 讲实惠, 寄希望于借助自己的职位谋私利, 能够在各种测评, 表彰, 入党中取得优势。

由于受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 部分社团内部官僚作风较重, 轮资排辈, 干部分级别的现象屡见不鲜。社团干部不能摆正自己和普通同学的位置, 强烈认同自己的“管理者”身份, 缺少与普通会员交流, 思想脱离集体。官僚作风重, 不利于社团内部团结合作精神的培养, 更不利于社团成员的身心健康, 在校园中造成恶劣影响。

1.4 会员积极性亟待提高

会员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是进行自我锻炼的主要方式但是在社团实际工作中, 会员参加社团活动积极兴并不高。除了因为活动缺乏创新, 缺少吸引力等因素影响以外, 在调查中发现以下因素影响了会员的积极性。

1.4.1 活动的开展频率不合理。

一方面社团经费短缺以及缺少指导老师等因素的制约, 部分社团活动开展不足。活动开展较少, 会员接受的锻炼机会减少, 会员的利益受到损害, 引起会员的不满。同时也影响社团良好形象和长远发展。但是还有部分社团活动过于频繁, 无形当中占用会员大量的学习时间。通过调查显示, 有31.3%的会员认为活动占用时间合理, 有17.33%的会员则认为社团活动占用时间过多, 影响会员的积极性。根据调查可知, 社团活动的频率和时间把握上不够合理, 影响会员的积极性。

1.4.2 工作单调, 缺少活力。

社团为方便管理和组织运作, 常将社团分成若干部门。而各部门多为权责分明, 会员一旦申请加入某社团的某部门后, 基本上都是围绕本部门的工作, 较少有变化。但是时间稍长, 会员会自感工作单调无聊, 产生厌倦情绪, 影响其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

1.4.3 缺少交流沟通, 会员归属感差。

由于近年来大学不断扩招, 加之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实践能力要求的提高, 大学生越来越重视对自身能力的培养。调查也显示, 希望参加社团锻炼自身能力的会员占29.32%。这一系列原因造成社团人数激增, 带来交流沟通困难。另外, 调查也显示, 希望参加社团结交朋友的会员占28.74%。这说明部分社团会员渴望与他人交流影响。但是在日常社团工作中, 常常忽略这个问题, 影响会员与会员, 会员与社团干部的交流沟通。因缺少交流, 会员常出现失落感和自卑感, 对社团的缺少感情, 没有归属感。

2 改善高校社团内部管理的对策

2.1 完善社团内部制度

社团干部要从思想上重视社团内部制度建设, 将社团内部制度建设纳入到社团发展战略高度。在社团日常运作中, 要及时发现社团制度的漏洞, 加以完善, 适时调整相关制度以符合当前社团管理。同时注重社团制度的有效执行, 做到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2.1.1 建立透明的财务制度。

财务是一个社团正常运作的基本保障。虽然社团经费不是很多, 但却是经常出现问题的地方。社团必须建立以财务收支、财务报销、财务公开、财务审查等部分组成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财务制度。这不仅有利于严格控制社团经费使用, 还可以为以后开展活动做好预算提供参考。对于会员来说, 有利于增加对所在社团的了解, 丰富财务知识, 加强理财意识的培养。

2.1.2 建立内部选拔考核机制。

对于社团干部选拔方式, 在调查中显示, 有49%的会员认为应通过民主选举, 19.4%的会员认为应当通过公开选拔, 这说明会员的民主意识增强。无论采用哪种选拔方式, 社团都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干部选拔机制, 规范用人标准、程序和步骤。其中要经会员选举组成评审小组对整个选拔过程负责。评审小组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应尽量将其相关细节量化, 最后有义务向全体会员公布评审结果, 严格杜绝“走后门, 拉关系”等不良行为的出现。

另外要对在岗干部进行绩效考核。在调查中, 有很多会员表示对社团干部的监督必不可少。其中有35.3%的会员希望开辟专门意见邮箱, 29%的会员希望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 进行定期检查。对于不适应现任工作的在岗干部进行及时调整。

2.1.3 建立社团激励制度。

激励制度的建设, 一方面促使社团每位成员积极参与社团建设, 出谋划策, 献计献力, 为社团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另一方面, 会员在参与中锻炼自我, 增加归属感。激励制度建设要注意正激励与负激励并举, 且以正激励为主在。在管理学中, 正激励和负激励是相辅相成的激励类型, 它们从不同方面对人的行为产生强化作用。其中正激励是用来培养正确的行为, 而负激励是被动性的激励, 用来抑制和消退不正确的行为。因为激励实质是为调动人的积极性, 所以应以正激励为主。

2.2 努力提高社团活动质量

2.2.1 加强活动的创新性。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 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也是一个组织永葆青春的源泉。加强社团活动的创新性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 加强对全体成员创新意识的培养。在日常工作中, 应鼓励全体成员尝试着从活动设计、活动的宣传、活动举行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思考, 寻求创新点, 努力提高活动的新意。期间可以运用管理学中提到的头脑风暴法, 鼓励成员在一定时间内“自由”提出任何种类的方案设计思想, 同时禁止对各种方案的任何批评, 并且将所有的方案当场记录下来, 留待稍后再讨论分析。这一方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常常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创意。第二, 社团内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内部素质拓展训练。例如“盲人阵”、“生死墙”等素质拓展项目。这些活动对场地、经费、设备的要求很少而且也易于组织开展。充分的拓展训练, 有利于开拓社团成员的思维, 激发想象力, 培养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2.2.2 加强社团精品活动创建。

笔者建议, 社团开展“一社一品”活动创建活动。“一社一品”是指根据社团类型和专业特点, 变社团的资源优势为品牌优势, 逐步创建立足于本校的特色活动。“一社一品”只是一个形象说法, 它并非要求一个社团只能创建一个精品活动, 所谓“社”也不是绝对的一个社团, 也可以是几个类型专业相互合作。各社团在创建精品活动过程中, 首先要认清自身的优势, 明确自身活动的定位。其次,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不能盲目和刻意去追求“一社一品”, 更不能急于求成, 搞形象工程。

2.2.3 开源节流并举, 扩大经费来源。

社团经费如果依靠原有资金, 活动的创新性, 影响力等都将受到限制。与其只做节流, 不如开源节流并举。笔者建议社团积极实施“走出去, 引进来”的发展策略。所谓的“走出去, 引进来”是指社团走出原有的活动范围, 尝试进入社会大环境里, 利用专业优势, 寻找合作对象, 为社团的发展引进来更多的资源。同时也为广大会员提供走向社会的实践平台, 提高社团的社会知名度。比如, 经济协会, 担任企业的产品代理, 组织策划产品校园推广活动;社会调查协会, 走出校园, 与公司合作, 进行产品或服务的满意度调查等等。

通过“走出去, 引进来”的发展计划, 主要要求社团干部在实施过程中要胆大, 心细, 能够及时抓住机遇。另外社团内部要坚守非营利性这一根本原则, 坚决抵制社会上金钱至上等不良思想的产生。

2.3 加强社团干部素质能力

一个社团的好坏,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团管理层的素质和能力, 所以要想实现社团良性发展, 人才是关键。除完善选拔考核制度对社团干部进行筛选和监督以外, 还应才培训, 实践和思想教育等方面入手。

2.3.1 开展社团干部培训活动。

社团干部也是学生, 同样需要学习, 不断完善自己。首先, 加强培训是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因为社团干部自身的专业学习任务较重, 还要安排课余时间从事学生工作, 不可能有大量的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培训, 所以应以各个社团内部学习培训为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讲座, 报告, 讨论交流等形式, 有针对性对社团干部进行社团建设, 活动开展, 社团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强化培训。其次, 还可以编写《社团内部干部工作手册》, 将社团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列入其中, 以供干部工作参考。

2.3.2 加强社团干部实践能力培养。

理论与实践是有差距的, 要想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能力, 需要在实践中加强锻炼。普通的经验教训, 解决方法, 管理等理论在社团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不一致。这就要求社团干部不能死守理论, 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出真正适合本社团的解决问题的途径。比如, 在实践中往往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 这是不仅需要具备冷静的头脑, 还需要具备快速处理问题的能力。这些能力的养成, 都需要在实践中加以锻炼。

2.3.3 加强干部思想教育。

在平时, 社团内部应积极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积极讨论国内外大事, 提高社团干部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首先, 社团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系, 尤其要重视科学发展观对社团发展中的巨大指导作用, 要经常互相交流学习体会。其次, 要认真加强廉政观教育。时时督促干部保持一贯良好的作风习惯, 杜绝“官僚思想”的滋生。最后, 鼓励干部们发扬诚实守信, 敬业爱岗, 心中有集体, 心中有他人的美德, 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正确认识自我, 增强自信心, 乐观向上的良好工作风貌。

2.4 努力提高会员积极性

2.4.1 调整活动开展频率。

在调查中, 有约42.3%的会员表示每半个月开展一次活动比较合理, 而认为应当每月开展一次活动的会员占37.1%。当然, 这只是对全校的社团会员进行的随机调查, 由于每个社团的类型不同, 所以调查数据只供参考。笔者建议社团干部应秉承一切从会员出发的原则, 对本社团会员进行系统科学的调查, 了解会员对活动频率的建议, 对本社团的活动开展进行及时调整。

2.4.2 加强交流与沟通。

人力资源是任何组织的必需资源而且是最重要的资源。会员作为社团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社团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如何有效组织会员积极投身社团建设上来, 加强社团内部交流是有效的手段之一。社团内部沟通不仅仅是会员间的沟通平台, 还包括会员与社团干部的交流。在加强对会员主动沟通意识培养的同时, 社团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 打造高效率、多样化的沟通平台。比较常用的方式有:建立内部QQ群, 网上论坛等。这样既加强了交流沟通, 增加会员间的感情, 也使社团干部与会员之间更加理解, 更加信任, 有利于提高社团整体凝聚力。

2.4.3 实行岗位轮换制度。

在管理学中, 岗位轮换被用来消除员工因工作专业化所带来的厌倦情绪, 提高工作效率。在社团实行岗位轮换制度, 是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会员可以从一个部门工作岗位上换到另一个部门工作岗位上, 同样可以消除因长久从事某一工作所带来的厌倦。简单的岗位轮换过程可用图1表示。图中单箭头表示原有岗位, 双箭头表示岗位轮换的基本过程。实行岗位轮换制度, 不仅有利于减少会员长期重复单一工作带来的厌烦, 提高会员的成就感和自信心, 还有利于培养社团发展所需要的、能够把握全局的社团干部。

3 结束语

通过以上分析, 高校社团存在的很多问题之间是紧密相连, 不可分割的, 具有很强的关联性。比如, 社团因无相关制度的约束, 致使社团干部缺乏监管和督促, 容易造成社团内部管理混乱, 活动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在加强高校社团内部管理时, 需要制定科学系统、全面的改进措施, 绝不能有所忽略或有所侧重, 否则将会出现“小洞不补, 大洞吃苦”的被动局面。另外, 高校自身也要顺应教育发展趋势, 重视社团发展, 加强对社团的引导教育, 加大对社团资金和政策的支持, 努力为社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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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晓彬, 谢红, 宋耀.来自大学的调查与思考[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 2007:189.

3.社团资金管理办法 篇三

作为一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发性群众组织,社团文化以其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综合素质与能力提升、心理调适、个体社会化、丰富校园文化等方面”凸显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广大职业院校文化建设与内涵创新的重要方向。不同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由于较短的办学历史和文化积淀较浅,相关政策和管理体制仍较混乱,导致社团文化整体发展水平与品位偏低的现实。同时作为一种独特教育类型,其服务对象具有“文化水平偏低”“智力类型特殊”的特点。因此,如何推进具有职教特色的社团文化创新,引导职业院校学生社团科学发展,实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必须深入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课题。

系统理论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系统内外部要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它依赖于系统内外部要素的合理组织与有效运行。学生社团文化创新更是如此,针对职业院校学生社团文化堪忧的现状,构建包括环境氛围、管理制度、人事机制等要素在内的外部运行系统,以及包括社团价值观塑造和品牌经营要素在内的内部控制系统,实为其创新发展之应然选择。

一、环境创新:改善社团文化的发展氛围

首先,应重审社团活动在职业院校中的地位。国外学者德利克和特鲁姆早就提出“社团活动是一种必须与一般课程及选修课程相平行的第三课程,它在促进学生的自由发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管理者必须予以重视。然而在我国多数职业院校中,学生社团仍被作为一种非主流文化、学生兴趣活动而被搁置在正式课程教学计划之外,很少将其纳入学校发展规划,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基于职业院校学生个性差异较大、活动能力较强的特点,管理者有必要在社团活动课程上寻求突破,科学认识学生社团在促进职业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发展和校园文化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把社团活动课程作为一门除专业课和文化课之外的“第三课程”,将其纳入学校整体教育发展规划之中,统筹规划、完善方案,使学生社团真正成为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依托。

其次,须加强对社团文化建设的科学指导。职业院校学生社团文化的发展是有其特点和规律的,推进社团文化创新首先必须进行社团发展理论研究,科学把握职业院校社团文化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为社团文化创新提供理论和方向指导。为此,职业院校应制度化社团发展规划、定期召开社团文化发展工作会议,探讨解决社团发展难题。设立学校层面的社团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聘用专门研究人员进行经常性理论研究,为学校决策和学生社团发展提供建议并给予指导。

再次,学生社团是对职业院校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进行社团文化建设还必须注意学校党团组织的正确引导。当前普通高校大力开展的党团组织进社团值得借鉴。职业院校应重点通过校团委的组织领导、学生社团内党团组织建设和学生党员干部参与社团管理三种方式来推进。积极发挥校团委专职干部的监督指导作用和评价改进作用,切实建立社团层级制党团组织体系,真正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社团内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与规范管理,正确引导学生社团文化保持正确的政治思想立场和发展方向。

此外,还应为社团文化发展提供充分物质保障。良好充分的物质条件是职业院校学生社团健康运转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高品位社团文化的打造离不开充分的物质条件。不同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办学经费有限,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解决物质条件问题是一项挑战。基于职业院校社团发展实际,可重点从两方面着手。第一,建立规范合理的学校社团发展保障制度,设立专项经费完善资金供给,并协调后勤部门制定活动设施、场地配给制度。引进科学管理办法实行项目式和任务式管理方案,建立项目答辩申请制度,重点支持专业技能型、政治理論型、社会实践型社团发展,注重扶持个性特长型和特色服务型社团发展。第二,基于职业院校企业行业联系紧密的特点,可鼓励学生社团通过积极寻求企业赞助、行业合作、技术服务、有偿服务等方式募集经费,争取设备、场地等资源条件,提升社团自身生长力。

二、系统化管理:夯实社团文化建设的制度基础

“社团文化的创新实质上就是管理的创新,管理制度是促使学生社团文化形成并发展的重要基石”。职业院校学生社团文化的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内外部管理制度,建立从社团组织形式、活动内容到活动方式系统规范的社团管理文化发展机制。

外部社团管理体系在引导和监督社团发展方向和发展进程上负有重要责任。因此必须科学把握和设计社团发展方向,制定合理完善的规章制度促进其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由于职业院校办学历史较短、校园文化内涵较浅,社团建设要想在短时间内获得突破,首先就需要在完善社团管理体制上下功夫,设立校级专职管理机构,实行校团委领导监督、院系团支部协调配合、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落实的三级管理体制,建立独立统一的社团管理系统。此外,为了突出职业院校学生社团的德育功能,职业院校应放弃传统的团委兼职负责机制,选择学生处(学生科)牵头管理,院系部门具体负责的机制。

其次是社团运作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问题。职业院校须将社团文化的发展提上校级议事日程,真正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方案之中,于宏观层面对社团文化的发展进行政策文本拟定。校团委或学生处要逐步完善适合本校实际的社团系列管理制度,拟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学生社团运行管理条例》《学生社团运作经费、场地、设备管理方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社团负责人管理办法》等文件。对社团申报、审批、监督、考核方法做出明文规定,建立社团专项经费申请报销管理制度,并统筹各后勤部门制定有效的社团场地、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社团发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再次,还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团评价激励机制。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是维系职业院校学生社团文化发展活力的助推器。根据不同职业院校情况,可适当实行社团激励、导师激励和社团干部激励,推出校级精品社团、优秀导师、优秀社团干部,奖优罚劣,塑造典型,充分激发和调动社团成员和导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高校社团文化节、学生社团发展论坛等也已成为当前较普遍的社团激励评价方式。此外,职业院校社团可实行学分制课程方案,明确将社团活动纳入学生的学位学分里面,依据参与社团活动的成果与成效作为考核指标,并核计学分。对于成绩欠佳的学员进行淘汰处理,具体采用惩罚或退团举措。

就内部而言,主要应从社团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和社团干部任用选拔机制着手,使社团在精心“经营”中获得发展。关于社团内部运行管理制度,一方面表现为对社团组织机构的合理设计上。理想的社团组织机构是三级负责制,即理事会、各职能部门、成员。理事会负责规章制度与发展计划的决策,以及对社团进行领导监督;职能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理事会决策、形成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控制;社团成员是职能部门具体方案的实际操作者。各级之间应是一种分工合作、群策群力、和谐共赢的关系。另一方面表现为社团活动的策划、管理、协调、控制与评价改进进程的设计上。对于规范的社团活动,每一步该如何运作、如何控制、如何实施,均应形成一套有效准则或规范,以约束群体活动,而不是漫无目的、毫无章法。另外,鉴于当前职业院校学生社团经费使用混乱的局面,建立统一的内部经费管理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应为其题中之义。完善社团经费收入和支出制度,加强对社团的财务监管,严控活动经费的流向,审计社团负责人经费使用问题,实现经费使用效率最大化。

三、人事机制变革:规范社团文化发展的组织依托

“优秀的社团负责人和社团骨干是创建优秀社团文化的重要保证。”关于社团干部任用选拔机制,重点在于优秀社团负责人和高素质社团干部的选拔培训。监督和推动建立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学生社团负责人选拔任用机制,注重培养善于理念创新、勇于组织改革、精于方案谋划、勤于活动组织的思想和能力素质之优秀社团管理者,是社团文化不断发展的组织基础。“实践证明,一个学生社团是否有活力和影响力,社团组织者的能力和素质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把学生社团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认真研究其规律,合理运用其作用与职能,是职业院校社团骨干队伍建设的根本要义。对此,有两点需要注意:其一,针对“职校学生个性张扬、自主独立、思想活跃、推崇民主、渴望平等的个性特征”,社团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合情,最大限度地彰显社团文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其二,社团干部的培训也是其中之义,学校有必要定期举办社团干部培训班,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技巧,使他们在社团活动中灵活应对、游刃有余。

另外,职业院校学生社团发展历史较短、相关规范尚不健全,其发展必须依赖强有力的指导教师团队,专业的社团指导教师是提高社团活动质量、推动社团文化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学生处(学生科)应认真研究本校学生社团发展特点与现状,制定指导教师需求意向依据,与学校团委协调分派专业指导教师。研究表明,责任心、专业技能、道德品质、组织管理能力是指导教师能否成功指导社团发展的关键内因,一套激励和促进社团指导教师的任用、选拔、评价、激励与培养的机制是其发挥作用的外部保障。针对目前社团指导教师地位不高、缺乏动力的问题,职业院校应切实将指导时间、过程正式计入导师教学工作量,落实待遇或补贴,定期进行培训,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将有助于导师积极性的调动。

四、价值观塑造:强化社团文化建设的情感支持

共同的社团价值观是社团文化形成的精神核心。如果没有一致的价值观,就无法保证群体坚强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直接影响到社团活动的效果和社团文化的生命力。有研究者指出,共同社团价值观包括责任意识、认同意识、协同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形成。基于职业院校学生社团文化认同感低、凝聚力弱的现实,其社团共同价值观的培育必须引起重视。

首先,责任意识问题,社团成员对社团的责任心是推动社团文化发展的动力,它体现为一种使命感、献身精神、忠贞,也是社团内部成员与社团建立起的一种情感契约与信念承诺。它通过成员的行为予以表现,包括主动分担责任,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基于社团发展的需要最大程度地奉献自己。其次是認同意识问题,它是社团文化存在和持续发展的关键,“没有认同就没有社团文化”,也是社团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最重要因素,在社团活动中它体现在成员的一言一行之中,并贯穿于社团活动和社团管理的全过程。再次是协同精神问题,即参与、协调、团结和合作,主要表现在成员之间、成员与干部之间、社团不同部门之间、社团之间。系统论认为,组织有效运行是系统内各要素协同的结果。社团也一样,其成员的高度协同是社团组织高效运行的前提。最后是创新意识问题,主要体现于社团的理念思维、制度规章、设计策划、活动管理以及组织关系等方面。拼搏进取的社团理念、合理科学的管理制度、集思广益的活动设计,往往是一个社团创新发展的显著特征,而自由、平等、民主、竞争等社团组织氛围则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社团文化的跨越式发展。

五、品牌经营:奠定社团文化建设的文化品位

品牌经营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策略,自从被引入高校社团管理领域以来,已不断凸显其在社团文化建设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品牌经营不仅可以为“社团发展塑造形象、扩大影响力和增强凝聚力等方面做贡献,成功的社团品牌甚至可以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与辐射价值”,可谓意义深远。具有职教特色的学生社团文化创新根本上还是要在品牌经营上下功夫,努力提升社团质量,打造特色社团、精品社团。

首先,增强社团活动质量,凸显文化品牌。诸多实践证明,一流的社团往往需要高质量、高品质的社团活动为载体,优秀的社团文化也往往是高质量、高品质社团活动的体现和彰显。没有好的社团活动就无所谓社团文化。因此,职业院校必须注重提高社团活动质量。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社团的活动开展,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积极采取措施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搭建舞台,拓展空间,提供条件。并在实践中对学生社团活动模式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强化活动品牌意识,努力打造社团活动的精品。高质量社团活动的打造,应本着如下重要理念,即主体价值观正确、活动宗旨明确、特色突出、积极健康、有文化内涵、学生参与性强、活动效果好、影响效益高、辐射效应好,并积极为优势和特色项目的打造提供制度和物质条件的充分保障,加强经验总结提炼与文化理论提升,带动学校社团质量的整体提升。

其次,必须着力于社团文化品位的提升。对于职业院校学生社团而言,可重点在社团类型和社团活动内容寻求突破。职业院校异于普通高校,校内大量存在着专业技能型社团与个性兴趣型社团,而理论学习型与社会服务类社团明显不足,这就需要分类指导。对于专业技能型社团,应侧重指导社团进行本位转变,推动专业基础技能向专业核心技能过渡,促进技术创新、技能提升,注重应用性和科学性。个性兴趣型社团在发展学生兴趣张扬个性的同时应注意政治方向和主流价值观引导。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和社会服务类社团的发展,注重学术性、理论素养,以及社会实践能力与社会化水平的提升。真正造就一支政治态度端正、思想价值观正确、理论基础扎实、社会实践能力过硬的社团队伍,并且发挥其辐射示范作用,推動职业院校学生社团可持续发展。社团活动的内容,是基于其影响与效果而言的。关于这一点,职业院校应坚持政治性、思想性、教育性、创造性与实效性的统一,坚持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追求高雅、抵制庸俗,追求健康向上、抵制低级趣味,追求和谐审美、抵制冲突病态,切实提高社团活动的文化品位,促进社团文化高层次发展。

另外,社团文化品牌的打造,还有赖于社团形象设计与推介。社团形象设计与推介是推动社团文化品牌形成的重要环节,它对社团文化起着品牌形象宣传与品牌价值内化的作用。基于职业院校学生社团文化底蕴较浅,以及社团文化发展不完善的现状,合理的形象设计与推介无疑有助于其社团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社团形象突出体现在社名、社徽、社旗、社标之中,“它的科学设计与推介,必须遵循社团命名、扬名、护名的原则”。命名应注意反映宗旨和理念,并具有一定的文化含量,能为社会和社员所认可;社团形象的宣传、社团活动的展示以及社团名声的传播其实就是扬名的过程;护名需要具有较强的荣誉感与责任心,以维护社团形象与名誉为生命,注重细节,赢得尊重与信赖。

4.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社团开展各种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具体指导下,旨在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锻炼和增产学生的社会才干,活跃学术气氛,有利于广大学生健康成才的学生群众文化组织。

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以发挥社团的有方向、有计划、有积累地加强素质教育为目标,使社团工作在学术、科技、文艺、体育四个领域生动活泼、稳健扎实地顺利开展。

第四条 学生社团有效地开展活动,不仅能积极协助学校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而且有利于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和发展学校的校园文化生活,因此,它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学校团委及各分院团委工作的重要阵地。

第五条 各学生社团应该坚持“团结协作、携手并进”的原则,包括社团之间的团结及与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协作,互相取长补短,密切配合。

第六条 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围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四有”人才的目标,遵循“为教学服务、为成才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指导思想,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

第二章 学生社团组织

第七条 各级学生社团应自觉接受党委宣传部的领导,并在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具体指导下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 凡成立新的社团必须由筹备人员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所挂靠单位及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填写《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登记、注册表》,并提交本会章程(名称、宗旨、活动内容、规章条例),以及筹备人员(社长、副社长及全体干事)和指导老师(或顾问)名单,工作设想、经费来源及本学期该社团成员名单等文字材料,必须承认并遵守《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并由社团联合会报院团委同意注册后方能宣布成立。首批社团成员不少于20人。社团活动要以面向全校同学为主,禁止成立区域性同学会之类性质的组织。

第九条 学生社团分为综合类、经济类、学术类和文体类四类。它们围绕学科建设、具体学术问题和大学生问题生活展开活动,活跃学术气氛,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修养。

第十条 为便于加强管理,一般不成立跨校社团组织,如确有必要成立跨校学生社团组织,须经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意,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成立,并自觉接受其领导。

第十一条 各社团每学年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经审批后方承认资格。每学期开学后要向社团联合会递交学期工作计划(一式两份),经审批后方能实行。组织计划以外的活动,要提前申报经批准后才能开展。每项活动结束后要作活动小结,交社团联合会。学期末要作出书面总结,上交社团联合会。

第十二条 各社团会长及社团干部成员必须由民主选举产生,并呈报社团联合会审核。任期一至两年,期满后按规定程序改选。副会长人选由会长提名,社团内部通过决定。第十三条 各社团应有专人负责财务、宣传等工作。

第十四条 各社团应每学年招收一次新会员。并将其名单上报社团联合会。会员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其社团的章程。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四次以上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第三章 学生社团活动

第十五条 各学生社团应根据《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基本精神,制定本社团相应的规章制度,由本社团成员民主讨论,并按所定规章积极开展活动。

第十六条 各学生社团有本着“以学为主”、“自我教育”的原则,开展活动必须以培养能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普及知识、增进友谊、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为目的,做到健康、积极、富

有吸引力。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举办各项活动,须在每学期初制订计划提交社团联合会,并向所属分院团委或学校团委汇报;社团在举办活动之前,要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凡举办校际、涉外活动,必须申报社团联合会及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 社团活动必须坚持课余、自愿的原则,原则上不得占用上课、自修、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时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来校举办讲座(包括培训课、演讲、座谈、讨论、报告)等活动,须提交方面申请,并通过所属分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报请党委宣传部批准,方可正式邀请。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原则上不允许出版报纸、刊物,如确有特殊意义须出版报 纸、刊物的,而又具有办刊的基本条件,须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各社团若办小报刊物,须正式提出申请,由所在院、系及社团联合会审核报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经批准出版发行的社团刊物,组稿后必须由指导教师(顾问)审阅并送主管单位审批后方能印刷发行。发行范围主要限于校内。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开展日常的宣传活动,如贴海报、通知等必须符合学校党委 宣传部和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章。海报广告必须讲文明,讲风尚,不得格调低下,有损学校声誉和社团形象。凡需到宣传栏张贴海报、通知等的各社团必须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递交申请,批准后方可张贴。

第二十二条 各社团的活动要严格遵守学生手册,不得举办营利性活动和经商项目。

第二十三条 各社团可向会员收一定标准的会费,会费标准由各社团自行确定。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社团自筹(可适当开展勤工俭学补给)。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须由社团联合会向校团委申报同意后方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第二十四条 在经费的使用上,各社团必须认真做好其财务工作,并定期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社团的固定资产,凡是社团自筹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使用权归其社团;凡学校公共财物或由学校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归学校,管理权归社团联合会,使用权归各社团。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做好移交与管理,损坏要照价赔偿。各社团还要搞好文件、资料、图片的收集、保管与移交。固定资产与文件等在改选社长(会长)前要做好登记,在新社长(会长)选出后进行移交。

第四章 学生社团奖惩

第二十六条 为促进社团活动健康发展,由社团联合会对每学年各社团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送交学校党委宣传部、学校团委及分院团委,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社团,授予“明星社团”、“优秀社团”称号,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优秀社团干部”或“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称号。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由所属分院团委或学校团委作出批评、警告,严重的 报请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意后作出处理,直到解散该社团组织;直接负责人如违反校纪的,报请学生处,给予校纪处分。

第五章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包括学校拨出的适量专款和各社团自筹资金。学校专款由党委宣传部、学校团委及分院团委掌握,主要作为社团的表彰社团活动的资助。各社团自筹资金包括会员会费,社团面向社会进行有偿服务的部分收入和其它资助、赞助等。由各社团自己掌握,作为社团日常活动的开支。

第二十九条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不得用于购买烟、酒等

副食,不得用于餐费开支。

第三十条 凡需学院专款资助的社团开展的活动,须经学校团委审批,活动结束后持申请和发票报销。没有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支出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十一条 学生社团自筹资金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财务记帐制度。正副会(社、理事)长不得亲自管理现金。每学期末,向社团联合会报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接受社团联合会的检查。

5.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谓“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二郎小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出自共同愿望、爱好自愿组成,并按照本办法登记注册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为创建“和谐校园”和实现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多做贡献。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

第五条 学生社团申请筹备成立登记制度

(一)学生社团按社团性质共分为五种类型:学科、人文、科技、体艺、公益;

(二)成立校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2、必须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第一负责人应通过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

3、必须有明确社团章程;

4、社团应具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

(三)学生社团筹备成立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事项包括:

1、社团名称(学生社团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其名称应准确反映其特征。);

2、社团章程(包括社团性质、社团宗旨、规章制度与纪律、组织机构、活动范围与形式、社团成员资格与权力、义务、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解散善后等);

3、参加人数、社团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社团发起人联系方式,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学期活动企划书等。

(四)社团欲成立程序:

1、有意向成立社团的社团负责人必须认真阅读《二郎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并书面向学校递交社团成立申请书,写明所要成立社团的名称、性质、发起人、指导教师、章程等基本情况。

2、填写完成后将书面申请交至社团负责人所在班级,并附上班主任的意见。由班长交至学校,经协商之后做出准许成立或不准许成立的决定。

3、准许成立的社团,负责人到学校领取《二郎小学学生社团注册手册》,认真填写后,交至学校,由学校办公室盖章后备案。

(五)学校自收到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之日起15日之内,将做出批准成立或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在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筹备以外的活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社团,不准予注册成立: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予注册成立;

2.同一时期有数个相同性质的社团申报或同时存在时,由学校协商后予以解决;

3.在申请筹备成立期间弄虚作假的,不予注册成立; 4.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不予注册成立;

5.批准成立期间届满,社团人数未超过10人的,不予注册成立。未经批准,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宣布成立和开展任何活动。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宣布成立,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新成立的学生社团颁发《二郎小学学生社团注册书》。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义务和制度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义务:

(一)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活跃学术氛围,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把握当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方向,按照我校人才的培养目标,多渠道、多层面的为广大同学搭建学习、交流和实践的平台;

(四)促进学生交流,增强学生团结,保持学校稳定,服务学校发展。

第七条

学生社团工作总结制度

(一)学生社团必需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

(二)学校有专人对学生社团的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掌握学生社团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八条 学生社团学期注册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后,学校将下发通知,各学生社团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注册;

(二)注册部门负责审定注册事项。注册事项包括:社团名称、性质、成立时间、人数、负责人情况、指导教师情况、活动总结以及活动影像资料。

(三)逾期未注册的学生社团,视为自动解散,不得继续开展活动;

(四)对已登记注册成立的社团,一学年内社团活动少于二次的,将强制解散,不再予以注册。

第九条

学生社团活动申报检查制度

各类性质的社团须在学期初上报该社团的学期活动计划,且计划须得到学校的允许;如组织计划外的活动,须在一周前向学校提交活动企划书,申请中应当包括,活动目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活动范围以及此次活动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学校在收到书面申请的两天之内将许可是否的决定通知负责人;

第十条 学生社团宣传审批制度

(一)学生社团的展牌、通知的宣传内容要事先经过学校的审批,并置于学校指定或许可的位置;

(二)编印在校内发行交流的出版刊物,需由学校审批;编印在校内发行的自办刊物,需由学校审批,并由校有关部门审批;

(三)所有学生社团自办刊物需由学校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考核制度

(一)学校每学年会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考核,实行全面评价;

(二)对于优秀学生社团,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予以支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视其程度不同,对学生社团做出暂停活动,限期整改,直至勒令解散的决定。

1.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2.组织机构涣散,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 3.不接受本管理规定,不接受学校监督管理的; 4.社团成员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5.社团在活动期间有明显违纪现象,或给所在班级造成不良影响者;

6.有其他应进行整顿的情形的;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更换第一负责人和解散善后制度

(一)学生社团更换第一负责人的程序:

已成立的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需原负责人召开社员大会并提名新任社长,经多数社员一致同意之后报请学校,并上交更换负责人申请,经学校讨论后回复批准与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社团视为解散: 1.学生社团人数不足10人的; 2.注册期间逾期未注册的;

3.累计一学期(不含假期)没有开展活动的; 4.学生社团经民主协商,自行宣布解散或合并的; 5.学生社团存在严重问题,被学学校勒令解散的;

(二)学生社团解散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解散原因,提交学学校审批,备案。

第五章 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活动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1、社团联负责对学生社团行使下列监督管理工作:(1)学生社团的登记注册、变更注销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2)协同活动委员会对学生社团申请开展的活动进行审批;(3)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工作会议,并听取社团负责人的工作和活动情况汇报。

2、社团内部管理遵循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原则,但必须在社团联的指导下进行。

3、.对学生社团拟聘请的业务指导老师进行行资格审查;

4、对学生社团开展的除内部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进行

审批

5、.学生社团的财务检查。

第十四条 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学生社团举办如下列等大型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向社团联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团联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

1、举行跨院系或全校性的大活动.2、参加校外单位举办的活动以及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联合举办的活动

3、有外籍教师或留学生参加或有其他外国人或外国驻华机构人员参加的活动;

4、群众性集会和活动(含各类沙龙、小型研讨会等)

5、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6、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向校团委提出活动申请时,必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 间、地点、组织负责人、范围及经费预算等。活动过程中,活动举办方要密切联系社团联,接受其指导与监督。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要求向社团联上交书面总结,便于对社团活动进行评估和存档。团学联在所有活动过程中要对社团提出的活动举办规划给予审核与监督,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给予社团应有的帮助与指导。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社团联会每学年将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评选出优秀学生社团及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若干予以表彰。社团联对社团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和素质拓展认证。优秀学生社团的评比条件如下:(1)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2)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3)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4)积极开展活动,内容丰富,有影响、有实效;(5)严格遵守本条例.第十七条 为发挥骨干社团作用,创建精品社团,社团联将对评比产生的优秀社团在工作中予以重点指导和支持。

第十八条 以下行为属于学生社团违纪行为

1、末经登记或逾期末注册且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

2、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

3、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

4、开展的活动内容与本学生社团宗旨不符者

5、连续两学期不开展活动者

6、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者

7、财物管理纷乱或参与非法经济活动者

8、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者

第十九条

违纪学生社团的处理

1、情节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某大学学

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因在学生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末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学生社团活动

2:对学生社团可责令其暂停或责令解散;被责令暂停活动的学生社团经整顿后,需要重新注册,整顿后不合乎要求的予以取缔处理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注销和解散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经过社团联同意 后一周内向校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变更登记,同时告知社团 成员知晓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委申请注销

1:违背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它原因终止的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一周内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二十三条 学生社团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社团应当解散

1:连续两届被评为“不合格学生社团”者 2:出现半年末进行正常活动者

6.《湖北文理学院社团管理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协会(以下简称社团)的科学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依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团是指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会员不得少于30人。

第三条 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要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 湖北文理学院校团委是湖北文理学院社团的管理部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社团的指导部门,一般各院分团委是社团挂靠单位。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和活动审批的管理办法社团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与指导。

(一)社团管理部门对社团管理全面负责,日常工作侧重于社团的申请成立、违纪处理等行政事物;

(二)指导部门负责指导社团的工作及对主要学生社团干部进行指导培训,负责社团的登记注册、活动审批、财务监管、社团评估表彰,及其他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工作。

第五条 社团的名称应当简单明了,社团名称均要冠以“湖北文理学院”字样,社团组织活动或发放宣传品必须使用全称。

第六条 社团会员应是我校在籍的本、专科学生,不包括短期进修生。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

第二章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七条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在湖北文理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独立开展活动,负责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的学生组织,有社团负责人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会,即社联主席团,常任理事会对社团大会负责。基本任务是:依托学生社团这一载体,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把第二课堂建设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群众性、参与性强的特点,使其成为学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兴趣爱好,参与学校活动,扩大求知领域,锻炼交往能力,丰富内心世界的重要方式;联合、管理、协调和服务学校各类学生社团,以活动为舞台,促进其整体水平提高。社联下设秘书处、新闻中心、人力资源部、纪检与维权部、活动管理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拓展部、团工委组织部、主席助理九大部门,积极贯彻“监督、管理、服务、引导”八字方针政策,促进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丰富向上的校园文化。

第八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职责:

(一)制定并修改《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其他管理办法;(二)参与决定学生社团的重大事务;

(三)审定社团活动计划,审议社团工作报告;(四)审核新成立社团资格,并报学校团委审批;

(五)代表各社团的利益,对内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合作,对外与各兄弟院校社团广泛联系,与社会各界相联络,为各社团争取支持;(六)监督社团的各项工作,并向学生社团提出奖惩建议;

(七)指导社团开展工作,指导监察社团日常活动,负责社团年终评优。(八)负责每社团的注册工作和社团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九)负责组织每全校性的社团展示活动;

(十)其他应由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力,具体参照《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执行。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九条 发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起人是我校在籍本、专科10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学生社团的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是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职能的正式机构,例如校团委、科研处、招就处、院团委、专业教研室等学校职能部门;

(三)学生社团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的固定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社团日常业务指导,指导老师须是校内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正式员工。

第十条 申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二)发起人10名以上;

(三)拟定本社团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发起人简介;

(四)起草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类别、简称、宗旨、目的、活动范围、主要任务、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组织机构、机构产生程序、组织管理制度、会员资格、会员权利义务、经费来源、财务制度、负责人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机构产生的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起草本社团的简介,其中应包括社团的宗旨,目标,定位及经费来源。第十一条 社团的登记成立流程

(一)社团按发起负责人身份在社团管理部门(校团委)登记;

(二)申请登记时,发起负责人应持本人学生证,同时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社团章程草案,包括社团的名称、类别、简称、宗旨、目的、活动范围、主要任务、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组织机构、机构产生程序、组织管理制度、会员资格、会员权利义务、经费来源、财务制度、负责人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机构产生的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社团发起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拟任社团负责人、拟任组织机构人员及发起人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

(3)社团的挂靠(指导)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4)社团管理部门或申请人认为须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由该社团发起人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及以上起草的规章制度到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四)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报校团委批准后,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正式成立。再由社团发起负责人填写《社团登记表》一式四份(一份存入学生社团联合会、一份社团自留、一份报校团委备案、另一份存社团挂靠单位)。登记表经盖章批准后,社团即正式成立;

(五)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批准成立一个(设立分会的社团除外);

(六)经社联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统一参加社联组织的每学期一次的社团成立答辩会,答辩会通常设在开学后一个月内;

(七)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成立;

(八)对未获批准成立的申请,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十二条 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二)校内已经有相同或相近性质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四)未通过社团成立答辩会的;

(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资料建设不全者;

(六)未经学校团委允许私自成为校外团体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七)其他未通过校团委或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批准的情况。第十三条 登记成立的社团要进行学期注册。

(一)登记成立的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学期均要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上一学期社团的工作总结;

(2)上一学期社团的财务结算报告及物品清单;(3)社团的组织机构及领导班子变更情况;

(4)社团本学期工作计划,本学期社团会员信息表,会费总额;(5)社团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

(二)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负责人填写《社团注册表》一式四份(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社团挂靠单位各执一份)。

(三)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不进行注册的社团,逾期注册、材料不全者,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予审查通过,该社团停止活动,自行解散。第十四条 社团负责人由社团成员中酝酿推荐一名会长候选人,社团的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填写对候选人的意见,一并上报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经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审查批准产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会长或秘书长,原则上不能超过5名。社团负责人职责包括:统筹规划本社团工作,具体领导实施规模较大的活动,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参加校团委会议和社团大会,接受学校及大学生社联合会的监管,培养社团后备力量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一)有功课不及格者;

(二)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

(三)因违反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四)因违反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五)因违反社联相关制度,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者。

第十五条

各社团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招收会员的办法并设立会费征收制度,会员在每学期初持会员证向各社团注册,不执行此规定者视为自动离会。

第四章 社团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社团的挂靠单位、指导老师、顾问

(一)社团的挂靠单位:社团在发起成立时必须明确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挂靠单位应是我院系部党政部门、院团委、研究所及教研室(一般挂靠在各院分团委)。

(二)社团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是挂靠单位的正式教职工,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对社团会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社团主要活动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论证。

(三)社团的顾问:

(1)社团根据活动需要可在校内、校外聘请若干政策水平高、学术造诣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活动的有关人士担任社团的顾问。社团顾问的职责是在社团登记的宗旨范围内对社团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帮助;

(2)聘请顾问时,社团须向挂靠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聘请。第十七条 社团的招新:学生社团招收会员,必须按照社团指导部门(社团联合会)的统一部署,一般在新生军训之后开始。社团的会费:社团征收的会费不得超过社团联合会定的界限,鼓励不收会费。

第十八条 社团的活动管理

(一)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

(二)社团的工作任务及主要内容:

(1)主要任务:学生社团是发掘和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的群团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实践能力和创造知识的创新能力,把全院学生及广大青年朋友的注意力集中吸引到各方面积极要求进步上来;

(2)主要工作内容有:

A专业性较强的社团组织应举办应用性学术知识讲座;传播各种科普知识;介绍各种重大科研成果;开展科学设计、科学创作、发明制作等科研竞赛活动,培养学生应用知识和创造知识的能力,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B公益性较强的社团组织,应积极开展独具特色的文艺、体育、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培养能力,增长才干。

C学生社团应经常深入社会大课堂,了解社会,开阔视野,激发灵感,勇于创新,服务实践,服务社会。

D办好社刊:每个社团每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发表。

(三)社团活动的审批:

(1)社团举办以下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及其他校外的活动必须首先向管理部门、挂靠单位、指导部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指导老师报批,三方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

A三个或三个以上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B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C有外籍人士参加或涉外内容的活动; D讲座、报告等活动;

E群众性集会、沙龙及研讨会等活动; F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等活动; G取得经济收入的活动; H涉及宗教、民族问题的活动; L其他有关学校秩序的校级活动;

(2)申请举办校内的非上述活动的须在活动开始一个星期前向指导部门(大学生社联合会)提交书面材料,由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审查批准,具体由活动管理部、纪检与维权部实施。审核同意后即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

A策划书应包含: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活动负责人等;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经费来源,组织方式;

B社团及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四)社团活动的考核:

(1)校内活动必须接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的监督,具体由纪检与维权部实负责,考核内容参照《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考核规范》执行。(1)社团必须支持和拥护由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大型社团活动,按照社联合会统一部署,严重违反社联合会统一部署的社团将取消本评选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的资格。

(2)社团应积极创新活动宣传方式,大学生社联合会新闻部应积极配合社团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3)社团活动作为评选“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具体参照《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评优细则》执行。

(4)一个社团每半学期至少举办两个社团活动,该活动必须具备社团联合会活动管理部批准备案、纪检与维权部审查确定的条件,并按上述要求上交活动资料。不得虚报活动,经核实若有虚假则予以通报。

(5)对于每半学期内举办少于两个或者没有举办任何活动的学生社团,社团联合会会将同社团挂靠单位、社团管理部门、社团指导老师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其整改。如整改效果未达到实际效果,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注销该社团之处分。

第十九条 社团财物的管理

(一)社团的经费来源:校团委拨款、缴纳的会费、社会及有关单位的赞助费和自行组织的一切盈利性活动所得。所有经费由社团、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共同管理,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管;

(二)社团财务监管:(1)社团根据自身及会员承受情况指定会费标准,经各社团管理单位批准后准予执行,收取会费需开具收据;同时社团其他一切形式的现金进帐必须开具收据。

(2)社团自成立起,应根据社团联合会制定的统一报表建立明确的账目,由专人负责管理,所有账目需及时入账,并定期向会员公开账务。社团的年终报表须社团指导老师签字认可。

(3)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及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联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

(4)社团的财物由该组织所有,用于为同学、集体服务,任何个人不得非法侵占;

(5)社团应设专人管理财物,负责详细的记录各种形式的收入、支出;社团每学期末须上报并公布正式的财务收支使用总结报告,以供社团监管部门及广大社团会员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6)社团联合会对社团财务检查。社团一个月公布一次社团的经费状况和活动状况,接受师生的监督,财务状况具体参照《湖北文理学院社团财务量化考核标准》填写,并具体参照《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经费监督管理制度》执行。

(7)社团更换负责人时,原社团负责人须出具财物清单,并报送社团联合会审查,核实无误后转交新社团负责人;

(8)社团解散时,财物移交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须出具财物清单。

(9)对会员投诉反映较多、存在严重财务问题的社团,社团联合会会将同社团挂靠单位、社团管理部门、社团指导老师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其整改。

第二十条 社团评优评模

(一)社团评优遵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评优由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负责,具体由社团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受社团监督。

(三)评优办法具体参照《湖北文理学院优秀社团考核评分表》、《湖北文理学院优秀社团考核评定表》、《湖北文理学院优秀社团干部评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有入、退会的自由,会员关系平等。

(二)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及经费的支出情况,有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的权利。

(三)会员有权向上级社团管理部门反映社团情况,维护自身权利。

(四)社团成员有优先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

(五)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社团成员有义务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维护社团荣誉。

第七章 社团违纪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意见,经讨论后,报请学校团委批准,将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以下行为属于社团违纪行为:

(一)经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

(二)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

(三)长期不参加社团大会、不配合社团联合会统一部署者;

(四)开展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

(五)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

(六)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

(七)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

(八)违反社团财务管理制度者,如侵吞社团财物、挪用社团经费者;

(九)会员投诉过多者;

(十)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者。第二十三条 对违纪社团的处理:

(一)未按时进行注册的社团。要停止该社团活动,注销该社团。

(二)侵吞社团财物、挪用社团经费者。要对社团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院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停止该社团活动至限期整改结束;取消该社团年终评优资格。

(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经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主要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院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四)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社团大会通报批评;停止该社团活动至限期整改结束,被责令暂停活动的社团整顿后重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取消该社团年终评优资格;撤换社团主要负责人,由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主持,召开社团全体会员大会,重新选出新的社团负责人。

(五)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停止该社团活动至限期整改结束;取消该社团年终评优资格。

(六)长期不参加社团大会、不配合社团联合会统一部署者。社团大会通报批评;要停止该社团活动至限期整改结束,社团整顿后重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并取消该社团年终评优资格;并由社团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讨。

(七)开展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社团大会通报批评;停止该社团活动至限期整改结束,社团整顿后重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取消该社团年终评优资格。

(八)会员投诉过多者。社团大会通报批评;停止该社团活动至限期整改结束;取消该社团年终评优资格;必要情况下可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更换社团负责人。

第八章 社团的解散

第二十四条 社团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提出解散申请。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予以解散该社团: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章程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 应当知道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以有效制止的;

(三)进行整顿一学期后仍不合乎要求的;

(四)社团连续一学期未开展活动的;

(五)违背社团宗旨,造成恶劣影响的.(六)会员长期不满30人者;

(七)连续半年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者;

(八)无正式负责人或管理混乱者;

(九)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

(十)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不进行社团注册者的;

(十一)出现其他应予解散情形者。

第二十六条 社团解散时,应及时向管理部门申请并处理好善后问题。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凡以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湖北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7.高职体育社团的组织管理研究 篇七

1 高职体育社团组织管理常见问题分析

1.1 体育社团经费不足, 管理不当

社团经费问题是社团发展与开展互动的首要保障, 甚至可以说是直接制约体育社团发展的瓶颈。据相关调查显示, 现阶段不少体育社团的经费来源于学校拨款、社员缴纳一定的会费以及社会企业的赞助费。然而, 实际情况是学校对校园文化的资金投入往往集中在学院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对社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十分有限, 仅仅存在于特殊环境与条件下的拨款。再加上社团社员的成员大多是高职学生, 绝大部分社员由于经济条件有限, 因而所缴纳的会费也不多。对于高职体育社团来说, 仅仅依靠社员缴纳的会费根本就难以开展体育活动。高职院校各个单项体育社团的活动规模和社会影响力都很小, 因而在外寻求企业赞助时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寻得赞助费十分不易。因而,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高职院校体育社团经费不足, 俨然发展成为了制约体育社团发展和开展活动质量的首要因素, 亟待解决。

1.2 学生体育社团行为有待规范

从内容上来看, 高职体育社团主要是以单项运动项目分类而组成的组织形式;而从管理层次上来看, 主要是有行政领导抑或是以系为单位的组织形式, 当然也不除外有着相同兴趣爱好的学生自由、自愿而成的组织形式。前者社员较为稳定, 存在的时间也相对比较长。而后者大部分是临时性组织, 社员相对比较广泛。社团的管理和正常运作形式主要是志愿参与式, 因而, 使得社团组织与管理存在较大程度的自发、自由, 社团自主性较大, 参与成员的体制结构和可塑性较为松散, 具有业余性和民间性的特征。它和高校体育课有着明显的不同, 体育社团完全是学生自愿参与和学生自主进行管理, 不存在强制性的管束。在这样的情况下, 常常会出现社员不规范的行为, 对整个社团的形象与名声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也不利于社团正常功能的发挥。因而, 社团对学生的约束力和对学生行为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1.3 体育社团缺乏长效的内部机制

我国高校社团起步较晚, 在很多方面都是照搬学生会进行的, 譬如社团章程、社团人事安排、社团机构设置等等, 使得社团内部规章制度“大而空”, 与社团的实际情况相差甚远, 社团的发展常常会受到社团负责人个人思想的影响。一个优秀的社长能够促进社团蓬勃发展, 而一个差劲的社长则会让其偃旗息鼓。这种“人治”现象的出现根本原因在于社团内部机制的不健全, 忽视对社团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这是不少高职院校社团不能长久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高职体育社团也不例外。

2 改进措施

2.1 多方募集资金, 加强社团财务管理

高职院校学生社团是非营利性组织,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在乎经济效益, 它的宗旨是互益, 它的根本标志是将所有营利金额都用在组织章程活动的体育活动中, 而不可以将其在社团成员中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利益性质的分配。现阶段, 高职院校体育社团经费不足已经成为了影响体育社团快速、健康发展与开展活动质量的首要因素, 稳定、足够的经费来源是每一个社团组织得以生存与寻求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从而促进高职体育社团的发展和更好地服务青年成长成才, 高校体育社团除了向社员收取一定的社员费外以外, 更为重要的是把握市场规律。根据市场特征来解放思想, 创新理念, 寻求财路, 譬如开展有偿服务来向社会募集资金。一方面加强各高校间社团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鼓励社员参加更多的比赛, 在舞台上展现自我, 让一些有能力的社员成为今后社员的精神上的领袖, 这样不但可以激励更多优秀的学生参与到社团中来, 而且有助于社团声誉的提高和影响力的扩大, 从而赢得更多的社会赞助与支持。

与此同时, 建议将高职院校各个单项体育社团联合起来组成一个专业的公关部门, 这个公关部门主要负责与市场保持紧密的联系, 组织好体育活动前、体育活动中、体育活动后相关事项, 坚持做到临危不乱。总的来说, 学生要不断创新机制, 充分发挥学生自身优势, 开展面向其它院校团体组织、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学生服务等形式来获得社团活动的成本资金, 从而确保社团活动经费来源的多样性、多元化。高职院校也应该大力支持体育社团充分发挥人力、场地资源来开展相关具有创收的活动项目, 譬如。对外一些营利性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充足的社团经费并不能确保社团体育活动的有序开展与社团自身的发展, 还得加强社团财财务管理。

2.2 规范学生社团行为, 谋求长远发展

与此同时, 力求社团行为的规范性, 还得着手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建设。给予社团更多的自主权并不意味着任其发展, 不闻不问, 而是在宏观上上给予其更多的帮助与支持。高职体育社团一般都是由院校的“社团联合会”来管理, 可是这个组织在行政上往往是开展权威性管理。干部不了解社团的实际发展情况, 不能很好地帮助社团健康、快速、稳定发展。因而坚持从管理向服务性转变是核心之举。包括体育社团在内的每一个社团都有着字的精神理念与文化, 这不仅是一面旗帜, 而且可以帮助社团走得更远。体育社团干部和社员要重视社团文化的内涵与精髓, 不断提升社团社员的文化素质, 创新活动, 重视实践经验的积累与制度的长期建设, 坚持与时俱进, 而不仅仅考虑到现在的风光无限。与此同时还应该加以注意的是要加强体育社团内部制度建设, 确保其资料完善、社团发展道路清晰, 让社团社员将其当作是自己的“精神家园”, 唯有这样才可以让社团实现可持续地发展, 让社团走得更加长远。

2.3 建章立制, 注重内部机制建设

实现社团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之一便是建立和不断健全社团的规章制度。由于部分社团内部制度缺乏统一的标准, 执行度不够严格, 严重影响了高校体育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自身功能的发挥。因而, 高职体育社团要建立与不断健全社团规章制度, 在严格组织制度的管理下确保体育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与运行。如学生社团的主管部门务要对社团重大活动的报告制度加以制定和不断完善, 定期组织社员开展学习与心得交流会, 奖惩分明, 实现印章化管理, 同时还得加强社员报告制度建设。在社团众多制度中, 最为重要的便是社团组织制度。只有搞好社团组织制度建设, 才可以将社团成员的心凝聚起来, 齐心协力搞好社团工作。与此同时, 力求高职体育社团组织管理建设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建议将社团纳入到高职院校文化制度建设体系中去, 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自成体系。

3 结语

总的来说, 高职体育社团发展趋势大体上趋于良好, 绝大部分院校的体育社团正处于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阶段, 体育活动内容主要是训练与比赛, 极大地丰富了校园活动和活跃了社团文化生活。然而, 针对社团组织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还得格外加以重视, 只有这样才可以响应素质教育的号召和实现高职生身体、心理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摘要:伴随着以德育教育为核心素质教育的全面贯彻与实施, 学生社团的作用与地位愈加明显与重要。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大学生体育社团活动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在新形势下满足大学生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 促进学生身体和心理综合素质的提高, 而且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终身体育意识, 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组织方式。本文从高职体育社团组织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着手, 并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 旨在促进高校体育社团健康、快速的发展, 为发挥体育社团在提高广大高校学生的健康素质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高职体育社团,组织管理,问题,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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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搞好社团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篇八

【关键词】高中学生社团  新课程  全面发展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6.11.169

社团是学生自主学习组织,为了共同的兴趣和追求,他们一起探索、学习;社团是学校课程的综合平台,研究性学习、选修课、社会实践活动等课程都可以借助学生社团整合起来;学生社团还是学生个性成长的载体,选择性、多样化的活动为学生提高实践能力、促进个性的发展提供了舞台。

一、高中学生社团的特点

1.开放性。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陈旧的教学观念被打破,学生的学习方式开始改变,视野逐渐开阔、思维变得灵活,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学生高中时代已不是过去那种自我封闭的时代,增强交流、开展研究性学习,积极寻求与社会接轨的途径。社团具有开放性的特征,其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不仅面向学生开放,而且积极的面向社会开放。

2.多样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当前的信息爆炸时代,当前高中生获取知识的渠道拓宽,学生的兴趣和爱好也变得广泛。因此,以兴趣、爱好为基础组建的学生社团,具有多种类别。社团类别的多样性正是高中学生勇于接受新事物、思维活跃、积极进取的表现。

3.自主性。自主性是高中学生社团的最大特点。对高中生而言,参加或者不参加社团,参加后什么时候退出,学校并没有进行相关的干预,社团自身也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制约,因此学生参与或者退出社团是完全自主的。自主性是高中学生强烈的期待和呼唤。

4.松散性。高中学生社团组织结构较为松散。其加入手续简单、退出自由,对学生没有强制的约束力,加入或者退出完全由学生自己说了算。再加上高中学生兴趣爱好变化快,基于兴趣、爱好等宗旨而形成的学生团体,人员流动就比较大。社团种类繁多,组成形式多样,人数、规模大小不一,活动空间比较随意。这就造成高中学生社团组成形式、成员及活动主题等都容易发生变动,也使得社团内部容易分化,甚至产生矛盾。但也正是这种松散性,也使得社团内部易形成轻松、平等、畅所欲言的相处气氛。

5.群众性。高中学生社团活动作为校园生活的一部分,具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社团成员不受班级、年级、寝室、性别、民族的限制,最直接的满足了高中学生兴趣爱好的需要、精神愉悦的需要、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因此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也使得社团在高中生中深受喜爱。

二、高中学生社团在学校文化中的积极作用

1.丰富了学校文化的内容。多种多样的学生社团属于丰都中学校园新君子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校园文化内容的极大丰富正是通过学生社团日趋多样化的类别和涵盖广泛的活动内容得以体现。就其类型而言,丰都中学学生社团活动中不仅包括书面知识,也包括生活技能。不但有道德品质等精神方面的内容,还有具体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的建设的内容,更有能体现学生兴趣爱好等价值观的内容。正是这些种类繁多,涵盖面广的社团起到了丰富学校文化建设的巨大作用。

2.推动了学校优良学风的建设。由于学生社团的活动中更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与兴趣爱好,多样化、社会化的活动更易于被学生认可与接受。学生们在组织和参与各种各样的社团活动的过程中增加了求知欲,培养了钻研精神,强化了团队意识。所以,社团在学校的学风建设中对学生养成优良学习习惯、实现自我内化教育、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等方面都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3.促进了学校功能的有效实现。从教学层面来说,社团通过多姿多彩的活动,为在校学生提品类繁多的课余生活锻炼,有利于学生们更好的完善知识结构、拓宽视野,在交流与实践中相互切磋进步、取长补短,这种教育方式是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和完善。就学校育人的目的而言,学校的品德教育也通过社团活动这一载体让学生们获得了更新颖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大大提升了品德教育简单枯燥的说教效果,育人效果显著。

4.实现了学校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正是因为学生社团的组成具有特殊性,趣味相投的成员以实现彼此共同意愿开展活动,在活动中逐渐形成了被所有社团成员所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念、行为标准、道德考量和规章制度,并一届一届的新老传承,不断延续与发展。所以说,学生社团的生命力便是创造、传承和发展校园文化的活力。

三、积极推动社团活动课程化

1.重视社团活动课程的管理。高中学生社团是不同班级、年级有着同一兴趣、爱好的同学聚集在一起而发起的。用课程的方式来“管理”社团,能够保证社团活动得以有效开展。这就要求学校每周至少需要拿出一节课,一般是某一个学习日的下午第三节课后(不同学校做法可以不一样),这一段时间固定为社团活动时间并写进课程表,这也要求各学科教师不能再像过去一样,随便进教室占用这段时间进行学科考试或课业练习,社团的领导部门也要做好考勤、督促和检查工作。社团活动课程化重在强调社团活动开展的计划性和有序性,作为课程的社团活动应不同于传统的学科课程,需要老师进行专门的指导。

2.注重社团活动课程的实施。社团活动课程化,意味着要把社团活动作为一门课程来看待,这就需要有长远和具体的活动计划。随着社团活动的不断展开,新的活动目标也要不断生成,新的活动主题不断生成,学生在这个活动的过程中,认识和体验不断加深,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因此,对综合实践活动的整体规划和周密设计不是限制其生成性,而是为了使其生成性发挥得更具有方向感、更富有成效。

3.重视社团活动课程的体系建设。注重学校社团活动的课程体系建设,需要学校在总结课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社团活动课程,确定社团活动课程的开发程序,使社团活动的课程建设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学校可以在社团活动的规范化、信息化等方面着手逐步推进社团活动的课程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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