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工作职责(交通局)(精选18篇)
1.监察室工作职责(交通局) 篇一
年,在市局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
年,在市局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纪检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在狠抓交通业务工作的同时,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交的工作思路,坚持抓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明确责任,强化教育,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党委重视,明确责任抓落实。为加强廉政建设,我局成立了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廉政建设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作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重点,作为创先争优争做交通先锋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带头抓,党员干部模范执行廉政规定,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常学习、常提醒,工作常部署、常督查。党委书记与各支部签定《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分管领导与基层单位签定《廉洁勤政建设责任书》《治理公路“三乱”目标责任书》、,把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列入党委班子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细化到每个干部职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十个严禁”等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先后研究制订了《区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区交通运输局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纪律和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财务支出规定;修订了《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故障会诊、定点加油维修制度;在接待工作中,严格接待标准,不奢侈浪费,杜绝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杜绝了职务犯罪。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坚持预防与惩处相结合。坚持教育在先,突出抓好了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到劳教所接受警示教育,2次邀请检察院、司法机关领导作廉政建设专题报告,组织全局人员集中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纪检监察人员收看了电视剧《》,组织全局职工阅读反腐文章《》,在我局召开的廉政建设工作会上,邀请区纪委的领导作了廉政建设专题报告,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全体党员上了专题党课,引导全局职工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制定了《区交通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将防腐关口前移,坚持惩防并举,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坚持查处从严,从严执纪,处理问题不护短,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使信访投诉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给群众一个明白。
四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召5场次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先后学习传达省、市、区纪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工作部署,深入查找干部队伍中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强、纪律松懈等作风问题,采取常规督查、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对局机关、下属各单位、服务窗口进行经常性巡查,促使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精神状态上有明显转变,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五是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制作廉政格言板牌、廉政屏保,建设廉政文化室、廉政宣传栏,参加派驻纪检组组织的廉政演讲比赛等形式,着力在全局营造了廉洁勤政和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化解矛盾,狠抓交通工程廉政建设,我局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多,局党委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化解矛盾,促进客运市场健康发展。我区客运市场矛盾多、情况复杂,稍有工作不到位,极易引发上访事件。路公交车11月开通,为避免引发出租车上访事件,我局提前组织有关人员了解出租车市场动态,避免发生集体上访事件,为公交车的投放扫清了障碍。二是严抓工程环节,抓好交通工程廉政建设。重点工程建设中,我局坚持实行招投标制,公开招标,公正择标。对重点工程建设,聘请区纪委、区检察院领导监督招投标工作,从投标资格预审到业主标底的编制以及投标、评标、开标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局领导不插手,不干预,并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在的绿化工程和客运中心建设施工中,始终严格按照区政府的工作指示,从项目招标、开工建设、工程监理到项目管理,都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实现阳光操作。对于工程变更,采取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四方会同研讨,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报告审批后再进行变更。同时,审计部门坚持在工程施工中实行跟踪审计制度,有效避免了商业贿赂和资金浪费。
三、开展活动,严抓管理,为群
众提供优质服务
按照市局、区纪委的要求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八个一”、“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三高两好一满意”活动,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省厅、市局关于交通四化管理的要求,继续在全局推进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管理,落实“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坚持把政府满意、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实行文明服务,提高
办事效能。坚持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出发,完善服务设施,规范行政行为,在服务窗口单位实行便民服务卡,简化办事程序,办理手续做到高效、快捷。能办的事情马上办,手续不全的,讲明如何补办,不能办的耐心解释。办理营运证件,手续齐全,即时办理,道路运输年审工作实行开放式、零距离、亲情式“一条龙”服务,在今年的客运和出租车道路运输证审验工作中,我局客运办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现场办公,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运输业户,提升了服务质量,得到了运输业户的广泛赞誉,有效减少了投诉。
四、公开政务,改进作风,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不断规范交通行政行为,在服务窗口单位实行便民服务卡,做到事前公开告知办事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应办理的手续,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汽车维修车辆检测、交通稽查、路政管理、客货市场等方面的政务向社会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处罚标准和依据、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
二是加强行风建设,树立交通良好形象。局党委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活动,注重关注民生,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到基层进行暗访和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通过抓制度,抓工作落实,基层各单位把依法行政、落实制度、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服务周到、干事创业等内容贯穿到交通各项业务工作中,为广大运输业户提供了周到、便捷、透明、规范的服务。在区纪委组织的明查暗访过程中,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行为,交通的良好形象得到了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三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今年以来,按照信访条例要求,热情接访职工群众,及时处理反映的问题。同时,认真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各级领导、部门的转办件,协调解决问题,化解内部矛盾。今年以来,共接访群众8人次、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件16件;
四是广泛开展征求意见活动。通过设立公开信箱、开通公开电话、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活动,共召开座谈会4次、发放征求意见信600余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在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局通过抓教育、抓管理、抓制度、抓监督,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推动了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新突破。圆满完成正阳路南延拓宽改造绿化工程任务,稳步推进客运中心建设,完成张博路附线北延工程,圆满完成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城乡公共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近日开通路城区公交“1元通”,继续实施“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客车”工程,完成乡村道路建设项目5个4.8公里。
三是客运市场秩序明显规范。进一加大力度打击黑出租和克隆出租车,客运市场持续和谐发展;
四是行业管理能力有了大幅提升。深入开展“争杯夺先”活动,提升行业形象和管理水平。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虽取得很大成就,但还存有不足,主要是极少数执法人员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不当,有些服务不到位,影响了交通的形象,造成了不必要投诉问题的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抓好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把廉政建设工作做细致、做深、做扎实,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的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
我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交通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和谐交通、廉政交通为目标,认真贯彻中纪委和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坚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纪检监察的中心工作来抓,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交的工作思路,抓制度建设,抓责任落实,坚持惩防并举,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强化监督检查,实行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努力取得廉政建设新成效,建设廉政交通。
(一)加强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大精神和中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自觉做到廉洁奉公,执法为民;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收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引导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以案释法,用交通身边的人和事,进行以剖析典型腐败案件为重点的警示教育,时刻敲响思想上的警钟,增强领导干部守法意识和奉献意识,牢固树立艰苦奋斗、严于律己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四是坚持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落实“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
(二)突出重点,坚持惩防并举。一是继续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住工程建设招投标、材料采购、工程变更、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和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资金使用和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充分借助检察机关监督和审计部门监督的力量,开展工程执法检查和廉政合同的考核、财务审计检查等活动;二是做好结合。坚持抓案件查处与抓事前防范、源头治理相结合,抓全局性工作与抓重点项目相结合,建立具有交通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廉政谈话戒勉制度。
(三)继续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一是实施四化管理,大力推进效能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二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强权力监督检查,杜绝以权谋私;三是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着力解决敏感时期上访和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交通良好形象。
区交通运输局
二○年十二月
2.监察室工作职责(交通局) 篇二
1 我国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 环境监察工作主要是以建立监察执法工作队伍为目的, 以不断地展开监察执法人员作风建设, 增强环保思想认识, 提高业务管理能力。对于环境监察工作而言, 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 严格、文明以及科学的进行执法, 要具备务实精神, 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然而现阶段, 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旧十分突出,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执法工作尚未贯彻落实, 不到位、无作为现象依旧相当严重。部分监察队伍没有及时的检查和监督当地的环境污染问题, 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存在视而不见, 对群众的意见不重视, 对地方的发展造成了极其恶劣的严重影响。另外, 监察执法人员对自身的职责认识不准确以及不清楚, 没有深入的认识以及全面的了解法律法, 对自身的权限认识不清, 部门之间的合作以及沟通交流严重缺乏, 对问题的移送程序认识不到位, 这一系列状况的存在导致监察人员对环境问题的反映不真实, 环境问题的合理解决存在很大障碍。
2 提高环境监察水平措施
2.1 明确环境监察的具体职责
现阶段, 我国国家总局明确定位了环境监察工作的职责, 即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污染源限期治理执行情况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等进行严密的监督和定期的检查, 对污染事故以及污染纠纷进行深入调查以及适当处理, 严格依据法律对排污费进行征收管理, 严格处罚违反环保法规的不法行为。然而部分地区的环境监察职能尚未贯彻落实, 负责现场执法的环境监察部门应该不断的强化自身执法意识, 要具备全局观念, 严格按照程序来进行管理和收费, 要公平公正, 在执法上不能偏袒于污染者, 致使法律失去原有的效力和权威。排污费的征收以及处罚环境违法行为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展开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 另一方面也能为节能减排、减少资源的浪费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 而一旦现场执法标准不严格、不规范, 就是对环境落后观念和不法行为的纵容, 这就构成了执法人员的失职。为此, 监理人员应该不断地增强自身的责任感, 坚定不移的履行自身的职责。
2.2 严把环境监察观
在国家经济实现迅猛发展的形势下, 人们更加积极的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这就给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环境恶化问题日益突出, 而这种问题并不是经济发展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为此, 应该不断地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空谈并不能缓解环境恶化程度和速度, 所以, 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应该主动承担推进基层环境执法工作建设的责任, 以改变现有的环境执法局面, 变被动为主动, 使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强化。在积极推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 基层环保部门也应该通过合理有效的措施不断地促进项目环境管理力度的加强, 严格推进环境监察的落实, 以有效地避免新污染源的产生。
2.3 运用科技提升监测手段
通过对国内外实践的深入研究分析可知,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形势下, 环保监察部门要积极的更新监测手段, 这不仅有利于为环保执法提供有力的支撑, 还能促进环境保护权威的树立。所以, 我国政府应该投入更大的力度进行科技研究, 不断的研发先进的创新技术, 除此以外, 还要立足于我国监察工作基本情况, 适当的借鉴国外先进的监测技术和监测经验。要通过科学技术手段不断地促进环境监测水平的提升, 使环境监测站更加标准化和现代化, 从而更加精确以及科学的监测大气、土壤和水资源情况。另外, 还应通过环境监测中心的建立自动的监控重点企业排气以及排水情况, 科学的分析反馈数据, 从而促进环境监测主动性的提高。
3 结语
总之, 加强环境监察工作、提高环境监察水平应该严格遵循可持续发展规律, 不断地建立健全监察法规机制, 并且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应该不断强化自身业务知识能力,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措施不断地提升大众环保意识, 同时监测单位应该积极主动的配合, 加大广大群众对环境监督的参与度, 以促进环境监察执法效应的全面提升, 从而更好的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的潮流。
摘要:近年来, 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发展速度片面追求, 造成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层出不穷且屡禁不止, 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出台虽然对环境污染问题有一定的遏制效果, 然而环境污染形势依旧堪忧, 给环境监察工作的落实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和阻碍。为此, 政府职能部门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不断强化环境监察能力, 切实提高环境监察水平, 只有这样才能缓解环境污染压力, 全面保护社会生活环境。
关键词:环境监察,环保,执法,问题,措施
参考文献
[1]徐钢兰.如何做好新时期环境监察工作[J].低碳世界, 2015 (18) :321-323.
[2]周璐.做好环境的监察工作, 提高环境的保护质量[J].科学中国人, 2014 (13) :183-185.
3.监察室工作职责(交通局) 篇三
关键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队伍建设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是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行为,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提高对《条例》施行的认识
《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我国劳动保障系统的一件大事,是维权维稳、凸显执政为民的重要保障。单位要学习好、宣传好,积极响应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布置的《条例》宣传月活动,继续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是组织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二是要通过举办企业劳资管理人员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以及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案过程中,引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自觉遵守《条例》规定,通过依法用工来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三是要通过街头宣传、深入企业上法制课等形式,增强劳动者运用《条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四是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深入宣传《条例》知识,提高各类企业和广大劳动者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五是单位在学习、宣传《条例》的同时,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联系实际,注重研讨,把握《条例》的正确施行
单位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分析劳动用工形势,剖析几年来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大幅攀升的原因,对照《条例》,开展研讨。一方面就《条例》的出台,练好内功,提升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理论的研究水平;另一方面利于监察人员对各类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准确把握《条例》中规定的原则,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通过研讨,督促单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正确施行《条例》,不断地总结经验,使之有效地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
三、完善制度,践行职责,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
单位要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与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结合起来,明确职责,狠抓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与专职监察员履行职责的问题。一是完善监察执法程序制度。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权,杜绝监察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现象,杜绝因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程序错误而导致执法主体程序违法此类行为。二是完善监察执法责任制度。要建立公开、公正的评议考核和错案追究制,对监察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杜绝因适用法律不当而导致执法主体实体违法此类行为。三是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全面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期限和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组织,提高素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
为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要落实人员。凡是在编制内没有配齐的,尽快要选配到位;凡是有兼职人员占编的,一定要改变过来,专职专用;如因劳动保障监察任务繁重、人员力量不足的,应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二是要提高素质。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提高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研究解决辖区内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夯实基础,狠抓管理,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效能
单位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狠抓管理,进一步做好基础工作。一是依托推行诚信制度建设,准确掌握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信息资料,按诚信等级建立重点监督目录和重点监察目录,并按要求对其实施有效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监察。二是针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四种形式:劳动保障年审、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资料,要注意收集归档,切实能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成效,保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良性运行。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没有配备微机的,要抓紧配置,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六、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条例》的公布施行,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处理力度。单位要充分利用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继续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清欠农民工工资为重点,抓好维权维稳工作。一是要认真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案件。经查实,不仅要处理好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而且要以此为线索,对被诉单位整个劳动用工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依法进行纠正和处理。二是依托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好重点监督、监察目录,加大对目录内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逐步规范其劳动用工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用人单位的巡查,强化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缴社会保险费、使用童工和非法职介欺诈求职者等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参考文献:
[1]李建,张成,王文章.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完善立法的建议[J].中国劳动,2007(5).
4.上半年县交通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篇四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围绕交通中心工作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围绕今年的各项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十七大的报告和在中纪委十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认真传达贯彻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县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注重从强化思想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提高工作效率入手,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局纪委自身建设,制定了2009年局党风廉政建设上目标任务。三是组织开好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围绕五个方面作风进行对照检查。四是以中心组学习、黑板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治纪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宣传,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各项监督措施,打造“阳光工程”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实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解,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领导责任,确保交通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相结合。三是深化党务和政务公开,及时受理来信来访,利用监督电话、公开公示、交通局网站上公告、投诉邮箱life20090808@163.com)等,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社会舆论和信访监督的作用。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严格管理。四是继续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机制。赋春长溪公路路面硬化、紫阳镇至杨溪公路路面硬化、汪中线(西岸至段莘)路面硬化等三项工程,均按照规定在分别在5月29日、5月30日、6月2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并对工程建设转包分包、资金拨付、设计变更、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加强了管理监督;五是推行“五公开”制。做到项目实施方案公开、招投标公开、建设情况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程管理情况公开,提高透明度,打造“阳光工程”。六是明确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为做到率先垂范、树立廉洁形象,我们从内部做起,从小事做起,制定了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接受乡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宴请和馈赠。
三、积极参与“做公道正派之人,建公平正义之家”活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素质;达到“三个目的”、树立“六种形象”
积极响应县纪委“关于开展做公道正派之人,建公平正义之家”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公道”、“正义”的形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时代要求。树立“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坚定信念、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新时代纪检干部形象。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警醒力度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警示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增强党员意识、党章意识和法纪意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力,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利用本局交通网站 和黑板报,开辟 “党风廉政”专栏,加强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重大部署和决策的宣传,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丰富廉政文化内容,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积极开展交通系统行风建设
上半年,我局获得上饶市交通系统XX年年“政风行风”评比第一名、被上饶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称号。但我们没有骄傲自满,而是清醒地认识到抓政风行风党风,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行风正必先正党风”,按照“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督、落实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纠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切实树立和维护交通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形象,服务人民群众。
六、存在问题
一是纪检监察干部任职时间较短,业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希望能尽早接受专门的培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胜任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在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落实方面还存在差距,有的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三是在新形势下如何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防止围标串标的有效办法不多,反腐倡廉如何落到实处仍是一个需要探索的课题。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5.监察室工作职责(交通局) 篇五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纪检监察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促进xx交通工作提速创优与和谐交通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加强交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分析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
好交通纪检监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进一步加强交通纪检监察工作,是服务发展第一要务、推进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经济要发展,交通必先行。随着xx交通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逐步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交通工作在整个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明显。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交通工作能不能按照规划顺利推进,能不能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迫切需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功能和作用,为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保驾护航。
2、进一步加强交通纪检监察工作,是构建和谐交通、维护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和谐xx,是xx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迫切愿望。但总体说来,交通系统还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少数经营单位为了各自利益,经常发生矛盾纠纷,影响交通稳定。少数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影响交通人形象。个别服务单位只收费不服务,只顾小团体,不顾发展大局,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顺利实现安全畅通、便捷高效、法治有序、环境友好的新型xx交通的目标,迫切需要纪检监察工作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全面履行教育、惩处、监督、保护职能,及时纠偏,及时预防,为构建和谐交通提供政治保证。
3、进一步加强交通纪检监察工作,是铲除交通腐败、严明党纪政纪的迫切需要。从交通事业自身发展来看,交通目前正处于体制转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时期,由于受体制、机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滋生各种不正之风的土壤依然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反腐倡廉工作尚有薄弱环节。根本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纪检监察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严肃党纪政纪,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着力打造廉洁交通,为交通事业顺利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明确交通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交通系统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推动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构建具有交通特色的教育、制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交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交通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要求是:
1、实现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全面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按照领导率先垂范,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交通系统党风正、政风纯、行风好的目标。
2、实现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行政。加强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与警示教育读本、先进人物事迹的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的落实,引导交通系统干部职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构筑防腐拒变防线,达到人人争做交通发展的先行者、文明和善的执法者、和谐交通的建设者、廉洁从政的实践者的目标。
3、实现交通系统建设管理服务行为规范高效。从工程建设、行业管理、窗口服务等方面,加强过程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交通走上法制化轨道,不断提高交通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4、实现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公开透明,执法审批工作文明规范,窗口服务单位优质高效,保证xx交通“十一五”规划得到有效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和谐交通得到具体体现,实现交通工作提速创优又快又好发展的目标。
三、惩防并举,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交通纪检监察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6.监察室工作职责(交通局) 篇六
【发布文号】交基发(1997)115号 【发布日期】1997-03-06 【生效日期】1997-03-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工程项目执法监察验收标准》的通知
(1997年3月6日交基发(1997)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委、办),部属及双重领导企事业单位:
目前,全国交通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已进入整改验收阶段,整改验收工作正按计划顺利进行,大多数部门、单位已按部基综字〔1996〕264号文的要求于1月底前上报了整改措施,但有少数部门和单位没有按时上报。凡没有上报整改措施的部门与单位,务必于4月15日前将整改措施上报部执法监察办公室。
按工作计划,今年三季度将对开展执法监察的交通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为搞好验收工作,现将《交通工程项目执法监察验收标准》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对照检查验收,并写出验收报告于7月底前报部执法监察办公室。部组织验收工作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执法监察工作和日常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相结合,把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圆满完成执法监察的预定目标。
交通工程项目执法监察验收标准
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6〕12号文件、建设部等四部委局建监〔1996〕312号文件、交通部交基发〔1996〕589号文件的要求,及国家与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重视交通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部有关文件精神。
1、执法监察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宣传动员工作到位。
2、调查摸底工作不漏项,自查自纠认真、细致,抽查工作得力、不走过场。
3、整章建制工作深入、有针对性,标本兼治,重视对自查自纠和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
4、认真总结执法监察的成功经验,以巩固和发展执法监察工作成果,使这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通过执法监察,摸清了本地区、本单位交通工程建设和交通建设市场的基本情况,且建设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控制,使交通建设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工程质量有明显的提高。1、1995年以来竣工和1996年在建的工程数量、投资总额底数清。
2、立项、报建手续符合有关规定,开工前审计应达到100%。
3、招投标工作符合有关规定,1996年以来新开工的大中型交通工程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或邀请招标。
4、监理工作符合有关规定,1996年新开工的大中型交通工程项目全部实行工程监理,交通建设市场中工程监理覆盖率逐年提高。
5、质量监督工作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6、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符合有关规定,工程竣工验收率达到100%。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对工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能严肃认真查处,杜绝不合格工程,且工程优良率逐年提高。
8、工程合同符合有关要求,合同履约率逐年提高。
三、通过执法监察,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在管理制度、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法规建设。
1、熟悉国家和交通部在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要求,熟悉国家和交通部在交通建设市场方面的规定,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文本齐全。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如:
(1)招投标管理方面;
(2)工程管理与监理方面;
(3)工程资金管理方面;
(4)工程合同(设计、施工、监理等)管理方面;
(5)有关基建管理的其它方面。
2、能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及本单位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
四、通过执法监察,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反腐倡廉取得了一定成效。
1、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得力,打击力度大。
2、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产生腐败的原因,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制定相应对策,形成制度。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审计、监察、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发挥党组织、党员的监督作用。
3、在工作方法上发扬民主作风,增加透明度和公开性,并形成制度。
五、通过执法监察,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1、建设工程各阶段的文件、资料完整、齐全,各种活动均应有工作记录,及时归档,便于查阅。
2、加强交通基本建设队伍建设,重视对基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步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和稳定基建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3、重视发挥社会上各种中介组织的作用,把好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关。
4、重视施工现场的管理。
5、重视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资质、业绩、信誉的信息管理。
7.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考 篇七
一、解决认识“盲点”, 增强参与效能监察工作的广泛性
当前, 干部和职工对效能监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模糊认识, 尤其是行政管理人员, 把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察, 看成是找“茬”子、办案子, 干扰经营管理。也有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认为, 人员少工作忙, 再开展效能监察是自己给自己找事, 搞不好还要受埋怨。对此, 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1. 广泛宣传效能监察知识, 奠定坚实群众基础。
纪检监察部门应结合单位性质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 把油田《效能监察规定》及开展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和要求印发给干部职工, 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效能监察工作有一个初步了解。在此基础上, 充分利用报刊、简报、闭路电视、网络、有线广播、举办宣传周、知识竞赛、效能监察成果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宣传, 使之深入人心, 从而为开展好效能监察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2. 举行效能监察专题讲座, 深化管理干部对效能监察的认识。
纪检监察部门应视具体情况, 邀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 为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中层经营管理干部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举行效能监察专题讲座, 讲授有关效能监察的专业知识, 宣传油田开展效能监察好的单位的做法和经验, 使他们逐步理解、接受效能监察。
3. 举办效能监察专干培训班, 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效能监察有其一定的工作程序及方法, 涉及不同的专业知识, 因此, 应坚持每年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 请有关部门的领导讲授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知识, 邀请系统外单位的领导给纪检监察干部传授工作经验, 使之更新经营管理知识, 增强开展效能监察的业务能力, 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水平。
二、选准效能监察“切入点”, 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针对性
搞好选题立项是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前提。课题若选得过大或把握不住重点, 就有可能造成工作周期太长, 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因此, 必须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在选准“切入点”上下功夫, 以保证效能监察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1. 统一认识, 明确选题的着眼点。
效能监察的选题立项, 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 贴近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把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企业管理工作的难点和经济效益的流失点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 尽量选择那些“短平快”的项目, 内容要具体, 针对性要强, 工作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并要有可行性分析, 提出预期目标。以保证选定的项目取得成效。
2. 调研分析, 锁定选题的突破点。
纪检监察部门应按照上级纪委要求, 通过征求行政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意见、听取职工群众反映等多种形式, 确定效能监察选题范围, 组织调研, 摸清底数。油田某公司职工反映有些工程项目部存在“废旧物资处理管理混乱”的问题, 该公司纪检室经过深入调研, 多方“会诊”, 广泛听取意见, 感到这个问题既是企业易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重点部位, 也是行政领导正要着手解决的重点。他们在选定这个项目后, 通过对公司所属6个工程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理情况”的效能监察, 找出管理漏洞, 分析问题原因, 适时地提出了5条整改建议, 并对两个问题较多的单位下发了《效能监察通知书》, 使企业避免经济效益流失10多万元, 较好地解决了公司废旧物资处理管理混乱的问题, 得到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
3. 严格立项程序, 增强选题的严肃性。
纪检监察部门在课题确定之后要及时填写统一设制的“效能监察选题立项表”, 经单位行政领导审批, 连同可行性分析和预期工作目标等材料报上级纪委备案。努力做到工作程序严谨, 领导重视、支持, 使立项的课题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 为效能监察的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抓住效能监察“关键点”, 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性
企业效能监察要保证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关键是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使每一步工作都能做到规范运作、真抓实查。要抓好这一“关键点”,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应做到“两到位”、“四查清”。一是组织保证到位和工作实施到位。组织保证到位, 就是在开展效能监察中, 一定要充分体现“党政主要领导齐抓共管、纪监部门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氛围。为此, 单位应成立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 纪委书记和分管企业管理的副经理 (厂长) 任副组长, 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领导小组重点讨论研究效能监察选题和实施方案, 成立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根据选题立项内容确定参加配合的相关业务部门及人员, 提出明确要求, 为效能监察工作的健康运行提供组织保证。工作实施到位, 就是要明确方法步骤、工作分工、工作标准、责任要求。始终抓好关键环节, 从选题立项到查明情况、找出问题, 从剖析原因、分清责任、实行奖惩到督促整改, 每一步工作都要达到规范化要求。二是做到“四查清”。即对效能监察课题所涉及的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要查清, 存在的问题要查清, 产生的原因要查清, 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要查清, 以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四、把握效能监察“延伸点”, 注重效能监察工作的连续性
效能监察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 不能简单地认为经过检查、实施了必要的奖惩、提出了整改建议, 整个工作就万事大吉了。要真正体现管理的再管理, 监督的再监督, 还必须把握“延伸点”, 抓好对受检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使效能监察工作善始善终, 确保达到预期目标。一是抓好跟踪检查。纪检部门在下发效能监察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后, 要听取受检单位整改措施的专题汇报, 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检查。二是搞好终结报告。及时反馈信息, 填报《效能监察终结报告表》, 向本单位行政领导汇报, 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 并报上级纪委备案, 随时准备接受抽检。三是在下一个课题或次年效能监察开始前组织回头看, 进行再分析, 通过举一反三, 总结经验, 拓宽思路, 视管理现状选好新的切入点, 把效能监察不断引向深入。钻井一公司纪委在抓好立项、合同审查、成本监察之后, 把触角延伸到合同兑现上。他们针对钻井服务工程款一拖再拖不能回收的窘况, 主动与财务、经营人员一起到甲方单位催款, 使多年的债权债务短时间到账。仅2010年, 该公司纪委就协助钻井队追回钻井工程款2000多万元。供热管理处在开展煤炭验收效能监察工作中, 对煤炭管理全流程进行梳理, 认真查找存在问题, 找准监察点。在制度管理上, 细化了《供热管理处2009—2010年煤炭验收标准》等9项制度、规程, 形成了相互监督制约的新机制;在人员管理上, 实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换管理, 化验人员封闭式管理, 过磅、采样专人管理;在供应商管理上, 进一步细化了供应商考核评审办法, 加强了业绩考核;在煤炭入库环节上, 实行逐车复查制度, 加强监控, 拒卸不合格的原煤入场。2008—2010年, 折扣超标煤10659.26吨, 挽回经济损失1038.60万元;拒收劣质煤13517.81吨, 避免经济损失1284.9万元。
8.如何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篇八
关键词纪检监察工作;执纪权威性;监管不均衡现象
中图分类号FZ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51-0216-01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部门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行政监察赋予企业依法经营的重要职能部门,“企业纪委有行使党章和上级规定的党内监督的权力”。企业加强党内纪律监督,是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企业改革的深化,确保企业依法经营的需要。目前,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营机制存在着还不规范、不健全的现象,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但总的来看,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普遍面临和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纪检监察工作缺乏与时俱进的理论指导和法律依据
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可执行的最新最权威的法规是1990年颁布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作企业纪律检查工作的暂行规定》和1992年颁布的《监察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些法规制度,大多只是宏观上的规定,比较宽泛笼统,如何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中具体实施对人、财、物、事权的监督检查,以及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行为如何处置,没有做出明确的规范和规定,而且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和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身特点考虑不足,在执行过程中操作性不强。在国家经济迅猛发展、国企改革阔步前进的今天,企业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面临的形势、任务和问题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这些具有指导意义的法规制度的宽泛性、不确定性和滞后性,已经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不适应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实际。
企业要生存、要发展,首先必须有市场、有效益。但在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不正当竞争现象还有一定市场的今天,要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还相当困难。如建筑行业招投标过程中,由于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等方方面面的因素依然存在,要按正常的市场规则进行招投标运作确属不易。而且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部分企业,尤其是一些机制灵活、监管相对薄弱的企业,为了抢占市场、取得效益,采取一些不正当竞争手段,导致其他同行业,特别是那些监管较严、手段不够灵活的国有企业,在严酷的市场竞争面前或难以招架,或不得不竞相效仿。如果不顺应这种“潮流”、争取主动,市场机遇将被抢占,企业的经营就会出现危机,最终难免遭受亏损、倒闭的厄运;如果也采取那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则势必违反国家及企业的有关政策和制度。面对这种情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往往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该不该去监督,如何去监督。
2纪检监察工作缺乏必要的执纪权威性
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有一定的权威性。但在企业中,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与检查监察对象是处于同一层级和地位的企业内设机构和内部工作人员,在工作性质上与其它职能部门互相平行,这就使纪检监察人员很难站到客观的角度去审视、去监督、去查处,不足以在工作中形成权威和震慑。由于“同体旁站”、人手不足等原因,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很难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要全方位、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也很不现实。在对发现的问题或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时,也常常会碰到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尤其是当案件涉及级别较高的单位、领导或所谓的“能人”时,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往往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如果坚持原则、严格执纪,就免不了得罪“要人”,樹立对立面,对今后的工作和个人的发展将十分不利;如果讲人情、看面子、囿于小团体的利益,则难免违反原则,失职渎职。这种两难境地,往往使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不敢监督,不能监督,即使要检查监督,往往也是虚张声势、雷声大雨点小,很难起到震慑作用。
3纪检监察工作管理不够合理
目前,我国实行纪检监察部门“双重领导”制度,即纪检监察部门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和同级党委、行政组织的双重领导,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也不例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只在业务上进行指导,而纪检监察人员的选拔任用、工资待遇和奖惩考核等,一般都是所在单位说了算。这种双重领导体制,有其有利的一面,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对于基层单位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上级机关一般态度比较明朗,要求严肃执纪,坚决查办;而本单位领导,一般都会考虑本单位的声誉、利益和在市场上的形象,尤其是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来,更得考虑下属单位、人员出了问题后应承担的责任,大部分情况下宁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在本单位内部解决,而不大愿意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如实上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即使掌握了一些线索和证据,也必须首先考虑本单位领导的意见。如果领导要动真格的,就深究严办,绝不手软;如果领导态度暧昧,那只能走走形式,最后不了了之。毕竟,作为企业的内设机构,如果不替本单位考虑,不替主管领导着想,存在的意义也将越来越小,而且得罪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对职能部门也没什么好处。所以,“双重领导”如果不到位,很容易形成“一头沉”,影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纪检监察工作比较被动,方式方法不够切实有效
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往往被视为“找茬挑刺儿”的部门,扮演着不太讨人喜欢的角色。虽然大部分领导和基层单位对纪检监察工作比较理解和支持,但在个别单位,领导怕得罪人、怕出问题、怕影响政绩,基层认为是乱插手、找茬子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这就使企业纪检监察人员顾虑重重,积极性不高,工作比较被动。没有上级的安排,没有领导的指示,没有群众的举报,往往不敢乱说乱动,别出心裁。尤其在那些注重经济效益、轻视思想政治工作的企业中,党纪政纪教育往往只是走过场,搞形式,搞,没人听;不搞,也没人问。监督检查也只是通过参加一下会议、听取一下汇报、查看一下现场、翻阅一下资料来体现。这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地的工作方式,很难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制度及管理的方方面面,很难洞察权力背后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即使发现问题,在错纵复杂的内外部关系面前,通过找人谈话、查看资料等简单的方式方法,也很难取得违纪违规的确凿证据,很难对有关单位或人员进行处理,许多问题不得不一拖再拖,最后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5纪检督察工作监管存在的不均衡现象
在对国有企业进行严格监管的同时,对不断涌入的民营、合资、外资企业等,国家在监管方面明显存在着不均衡、不到位的现象。个别非国有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国家的政策法规往往采取打“擦边球”的方式。遵章守纪,往往也是有重点、有选择的—国家执法力度较大或者对自己企业有利的,就谨遵恪守;而执法环节相对薄弱或有损企业利益的,则虚于应付,敷衍塞责,能拖就拖,能违就违,执法部门不来过问,他们乐得装聋作哑、抓紧时间赚钱。个别非国有企业甚至违规用工,如报上经常刊载的小煤窑违规开采、事故频发,个别企业公然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等等,无不说明了国家在对非国有企业监管方面的薄弱。这种企业间监管的不均衡,势必造成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将带来负面影响。党的十七大指出: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任务。
6结束语
9.监察室工作职责(交通局) 篇九
【发布文号】交财发[2003]90号 【发布日期】2003-03-26 【生效日期】2003-03-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交通部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开展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
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的通知
(交财发[2003]90号)
部属各有关单位,各港口建设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代征、代管单位:
现将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开展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综〔2003〕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的具体范围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交通部纳入检查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主要为:船舶港务费、船舶登记费等港务监督管理收费,船舶吨税,船舶检验费,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学校学杂费,航海专业培养费,港口建设费和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
二、检查内容
按照《通知》规定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包括: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标准,有无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问题,专用票据的购领、发放、使用、保管是否符合规定,征收收入是否实行专户管理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截留、挪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问题,是否已按规定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编制范围等。
三、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并研究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二)各单位检查的自查工作应于4月15日前结束,4月20日前写出自查报告,并认真填写《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自查基本情况表》和《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自查自纠情况表》一并报部。自查报告和报表的报送程序是:
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船级社负责将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的检查情况审核汇总后报交通部财务司;港口建设费一级代征、代管单位和其他单位将检查情况直接报交通部财务司。
(三)部将于4月中下旬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的具体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在部和各单位检查的基础上,财政部、监察部将于5月或6月选择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请各单位认真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开展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综〔2003〕12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38号)的规定,财政部、监察部决定开展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部门或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部门和单位),包括一级、二级和三级核算单位,均纳入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2002年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标准、票据、收支管理等执行情况。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批准;政府性基金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
2、是否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批准,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擅自将政府性基金转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3、是否继续征收或变换名称征收国家已明令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项目。
4、是否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改变征收对象。
5、是否超过规定期限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
6、财政部认为需要检查的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
1、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经国务院或国家计委、财政部批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
2、是否执行国家已明令降低的收费标准或征收标准。
3、是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征收标准。
4、财政部认为需要检查的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或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
1、是否按照规定领取财政部颁发的《票据购领证》。
2、是否按照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
3、是否按照规定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
4、财政部认为需要检查的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的其他事项。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
1、是否按照财政部规定由部门或单位财务统一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2、是否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开设银行账户。
3、是否按照财政部规定实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
4、是否按照财政部规定及时、足额地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缴入中央财政专户或中央国库。
5、是否按照财政部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范围。
6、是否按照财政部批准的预算安排和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7、财政部认为需要检查的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的其他事项。
检查依据详见《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文件依据》(附件1)。
三、检查安排
检查采取中央部门和单位自查与财政部会同监察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03年3月20日至4月20日,由中央部门和单位组织对本级及二级和三级核算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填报《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自查基本情况表》(附件2)。在自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中央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财综〔2002〕38号文件规定进行自纠,填报《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3),并根据自查情况写出自查报告。中央部门和单位应于2003年4月30日前填报并汇总本部门和单位《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自查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3),连同有关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附软盘)分别报送财政部、监察部一式三份。
财政部联系人及电话:综合司郭梅68551420
监督检查局吴晓滨68552315
监察部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厅牟震华62117697
(二)重点抽查阶段。2003年5月或6月,财政部会同监察部根据中央部门和单位自查情况,选择部分中央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并对重点抽查情况逐一作出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重点抽查的中央部门和单位及其他相关事宜,由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开展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对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止各种乱收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部门和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规定,掌握基本精神和内容,研究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要建立自查工作责任制,督促二级和三级核算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不符合自查要求的要责令有关单位重新自查。同时,要按照本通知规定,做好本部门和单位有关自查情况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纪律。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能够认真纠正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对不认真自查自纠,敷衍了事甚至顶风违纪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国发〔1987〕58号)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进行严肃处理,不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略)
1、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文件依据
2、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自查基本情况表(表样)
3、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自查自纠情况表(表样)
4、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自查基本情况汇总表(表样)
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10.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篇十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开展党风党纪状况调查,了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负责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规章制度情况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党内监督。
四、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五、组织对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协助纪委书记分管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由纪检监察室直接查处的案件初查、立案、查处、审理等工作;负责案件审理和对处理意见的审核。
七、组织起草纪委、监察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它重要文件、材料。
11.试论用电监察管理工作 篇十一
[关键词]电能;用电监察管理;重要意义;途径
当前,由于这样或那样因素影响,使得现阶段我国用电监察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妨碍了用电监察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因此,作为新形势下的电力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用电监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针对用电监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此来提高用电监察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一、开展用电监察管理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1.能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
电力系统安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供电环节方面;二是用电环节方面。所以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应着重从这两方面着手。电力系统安全是所有电力系统工作的中心,进行用电监察管理工作也是为了能够为电力系统安全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用电监察管理工作的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对电力用户的用电行为进行检查、规范;对用电设施性能进行检测、管理等方面。用电监察管理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严谨、认真的进行,否则稍有疏忽便会产生一连串的问题,造成严重影响。在日常电力系统工作中,做好用电监察管理工作,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安全隐患,避免用电事故出现,还有助于提高电力工作的服务质量与效率,进一步保证了电力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有助于提高电力企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在电力系统工作中开展用电监察工作,并不断加大用电监察管理力度,有助于提高电力企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同时大大拓宽电力销售渠道,从而使得电力企业的社会声誉也得到极大提高。电力企业的服务水平与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通过开展用电监察不仅能够加深电力企业与广大电力用户间的联系,还有助于帮助和引导电力用户正确、安全、经济的用电,通过展开用电监察工作随时清楚的了解电力用户的实际用电情况,这样不仅能够促使电力企业充分了解电力用户的需求,还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即提高了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又为电力用户提供了更为优质的服务,从而进一步促进了电力行业的发展。
二、如何有效提高用电监察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制定科学的供用电方案
电力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从宏观角度出发,制定科学的供用电方案并进行合理的规划,以此增强用电监察管理工作的预见性。一般而言,制定的供用电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分别是供电区域划分和电网负荷制定,其中任何一方面的内容的重要性都不容忽视,需合理进行分配。制定电网负荷时,应对电网系统的整体布局进行充分考虑,在设计新增电力用户的配电线路时,应对该区域的电网荷载能力进行充分考虑,且还应结合实际情况需求配置相应的电力设备,以此确保用电安全。
2.加强用电设备管理
用电设备作为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安全,因此,电力企业必须加强用电设备管理,采取定期检修的策略,以此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性能。但是,当前我国电力企业中在用电设备这块仍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用电设备超期服役,老化程度严重等问题,这些问题将对用电安全性产生严重的影响,所以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显得非常有必要。导致用电设备安全性能出现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例如用电设备长期使用却没有及时进行检修和清理,导致用电设备上积满灰尘,情况严重就会发生污闪事故,从而对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安全性能造成严重影响。此外,还有线路老旧化问题,设备温度异常变化问题,设备各部件损坏问题等等情况。
3.做好预防性检测试验
为了提高用电监察管理工作的科学预见性,就必须做好预防性检测试验,这一点非常重要。应认真严谨的进行预防性检测试验,以便在试验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有效的处理,以此确保用电安全性。在对预防性试验进行检测时,主要采用直流、交流等设备进行检测,并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进行认真检查。预防性检测试验中需要检测的用电设备较为广泛,包括:各种线路、电缆、变压器、开关等设备,通过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测,能够为用电设备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
三、加强用电安全监察管理
用电安全监察管理是用电监察管理工作的重点所在,因此,做好并不断加强用电安全监察管理非常有必要。用电监察管理制度是用电安全监察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与完成的基础保障,但是现阶段我国的使用的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这就对用电监察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做出合理的调整。基于这一情况,用电监察管理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用电安全监察管理工作。此外,还应针对用电行为问题制定一系列相应的规范,并严惩违章用电、窃电等不良行为。不断增强对违章用电、窃电等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电力企业应与公安机关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两者应相互配合开展一系列打击活动,以此查处、打击、严惩各种违章用电、窃电等不良行为。
做好安全监察的首要工作是要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规程列为重点管理和落实的对象,在日常的管理中也要依据相关的规程严格执行。现阶段使用的管理制度中依然存在很多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需要有关人员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用电监察的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为用电监察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为了提高用电监察管理的安全性,还需要对一些违法乱纪的用电行为进行严厉的惩治,依照相关的法律与法规,不断增强对窃电行为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监管力度。管理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制度健全的管理程序的实施,优质的用电监察管理需要建立在一定的规章制度或者法律程序上,同时要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在常规的用电监察过程中,相关的管理人员自身一定要履行遵纪守法的义务,工作的时候要依法查处不良的用电行为,不徇私、不舞弊,更不能以权谋私。当遇到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时候,各级电力部门除了要使用技术手段和科技手段进行惩处之外,还要使用法律的武器维护电力部门和广大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加大对电力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和供电部门对一些重点用户和重点地区要积极实施反窃电拉网排查、抄表巡查、夜间监察和跟踪复查的一系列打击活动,为电力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电力部门的内部如果出现违法用电的情况更要严厉惩处,将利用国家电力资源谋取暴力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还供电和用电部门和谐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这样就能够提高用电监察管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语
总之,本文对用电监察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有助于保障用电安全,还有助于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用电安全,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玉香,吕春印.关于用电监察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电子制作,2013(24):86.
[2]唐延军.浅论用电监察管理工作[J].电子制作,2013(24):261.
12.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作用探讨 篇十二
一、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必要性
1.社会发展大背景的要求
近几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展开, 反腐力度的加强, 企业在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及与时代结合的背景下, 也逐渐加强了对于自身的管理。在企业内部对效能监察进行详细的了解,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为企业在执行各项制度时提供强力的后盾, 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 使相关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2.在企业的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效能监察在企业中占据的地位较重, 在进行企业效能监察的过程中要确保所有措施得以落实。另外企业的发展还需确切落实监督措施和强制措施, 加强对企业相关问题的重视程度, 同时对人与企业同时展开效能监察。在实施的过程中加强对于预防性与约束性的重视, 对滥用职权、失职等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有效制约不法行为给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融合效能监察, 加强对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和特殊对象的重点、全过程监督, 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工作, 保证企业管理人员能够以身作则, 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二、现阶段企业在效能监察中存在的问题
1.在进行效能监察的保密度上存在问题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 部门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泄漏信息的状况。作为监察部门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保密性监察, 保证隐藏问题凸显出来, 从而进行改正。但是如果监察信息外泄, 监察结果便会发生偏差, 这与企业进行监察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2.在进行监察的时间上存在问题
企业在进行监察的过程中, 需要对部门的时间进行掌握。例如从财务部门来讲, 一般在月初或者是月末是较为忙碌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内进行监察便难以准确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因为此时财务数据的整理和汇总多处于混乱的状态, 对对监察造成一定的影响, 引起失真问题。同时对于具有淡季和旺季区分的部分企业来说, 若在旺季进行监察, 部门之间较为忙碌, 问题不但难以得到充分的反映, 还会增加部门之间的负担, 影响部门间的正常运营。
3.在进行监察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制度要求
许多的企业对监察的了解并不彻底, 也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对监察进行落实, 只是凭借以往的经验对部门进行监察。这样对效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果事情有详细的计划,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会较为明确, 效率也会提高。没有相关的详细执行计划作为指导, 就会造成监察的过程中出现遗漏和不全面的情况。对于企业来讲监察的主要目的是找出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但是没有章法的监察不仅难以找到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还会使得企业的经费增加, 得不偿失。
三、针对上述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
1.重视监察的保密性
在企业中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是较为复杂的,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企业只是在各部门中选出相关的人员组成监察小组, 对企业进行监察, 很有可能会影响监察的保密程度。因为各部门的领导都会对本部门出现的问题采用回避或者是纵容的态度。作为部门的负责人, 部门内部出现问题就要担负责任。因此, 在进行监察的过程中, 要不同的部门参与, 注重监察的保密性。同时, 在企业内部灌输监察的思想, 让企业的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企业监察的必要性。通过这样的途径, 能够让企业的管理人员在进行监察的过程中公正的对待各部门出现的问题, 并且及时的反映问题, 不会出现对本部门的事物纵容的现象。思想理念的传播会对企业管理人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通过这样的思想引导可以更好的提高管理人员对监察的重视程度, 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2.在进行监察的过程中注意时间的把握
企业各部门在不同的时期都有自己的工作, 因此在进行监察的过程中要注意对时间的把握, 这个问题是大家较为忽略的问题, 但是确实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因为企业的正常运营这个假设就是在每天工作量较为相似的情况下提出来的, 但是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有一些较为特殊的部门或者是特殊的时期还是要注意的, 如果监察部门在月底月初的时候对财务部门进行监察, 会出现许多不合理的地方, 因为在这个时期本身财务部门相对的较为混乱, 而且处在较为紧张的工作状态中, 在这个时期对部门进行监察本身就是增加了部门的负担。而且许多的企业在旺季的时候是非常忙碌的, 在这个时候进行监察, 增加了本身来讲就较为繁重的工作量, 给部门内相关人员的工作增添了更大的压力。因此, 监察部门在进行时间的选择上也要非常注意, 以不影响员工的日常工作为前提。
3.制定相对详尽的计划对监察进行指导
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展开都离不开详细的理论指导。因此, 在进行监察的过程中要对相关的问题进行规划, 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进行这个部门的监察之前, 要对这个部门进行了解, 找出较为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进行详尽的监察。在进行常规监察时, 监察部门可以制定出相关的规定和监察内容, 按照内容进行监察, 这样就有了非常明确的目的性, 不会因为盲目出现遗漏的情况。而且, 制定监察规章制度, 可以使监察更加的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使得监察工作能够更加的有条不紊的展开。
四、结束语
本文重点介绍了效能监察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并提出了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相关措施。为了保证效能监察的有效实施, 除以上介绍的措施外还应建立有效的领导机构, 制定和完善相关保障制度, 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力量, 从而使其积极配合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以使效能监察工作在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学管理理念的提出, 传统的管理模式已逐渐被科学管理模式取代, 在企业各部门日常工作管理中得到推广应用。企业效能监察的作用日益显现出来, 企业科学管理模式进入新的阶段。本文针对企业效能监察必要性进行分析, 探索现阶段企业效能监察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相关建议进行改善。
关键词:企业,效能监察,作用
参考文献
[1]闫爱成.论企业效能监察[J].价值工程, 2011, 30 (36) :87.
[2]崔玉喜.如何把握企业效能监察的起步问题[J].企业家天地:中旬刊, 2011, (9) :64-65.
[3]程丹.浅谈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作用[J].企业文化 (中旬刊) , 2012, (10) :3.
[4]李建奇, 刘明放.如何开展效能监察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作用[J].科技与企业, 2014, (22) :123.
13.乡监察室工作职责 篇十三
1、督促落实乡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决定;
2、在本乡行政区域内,对全乡公务员及乡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执法、廉政、效能监察;
3、检查乡政府、基层站所和村民委员会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情况;
4、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村务公开和纠风工作;
5、协助乡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4.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研究 篇十四
一、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监察部门的定位值得思考
国有企业监察部门的监察是直接管理还是外部监控, 是独立于企业的管理之外的管理还是融入于企业管理中的内部管理是值得思索的问题。在实践中, 对于监察部门的具体安排有的是将其定位于置身事外的结果监督或者是辅助性协调工作的部分参与, 还有的是独立监察部门监察工作的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重心在于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从而提高效益, 对于企业的运营的效能监察工作应该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始终。然而实践中, 出于不同企业的领导重视程度和人员安排等物质条件的制约,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往往浮于表面或者只对某一段流程进行监察。监察部门的定位问题是开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其首先是监察工作存在必要性的问题, 其次还是发挥其监察工作的有益性的问题。
(二) 效能监察工作的成效有待加强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通过立项的形式来实施监察。这种立项活动的进行分为监察部门提出、企业领导制定以及上级监察部门的任务安排三种方式。由于人力物力资源的有限, 往往本级监察部门在完成上级监察任务安排后就无余力进行自身的监察工作的开展。一部分企业出于行业特点, 重视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对于效益不明显的监察工作视为负担。同时, 企业的监察工作人员也是得过且过, 项目执行力度不强, 乃至无法落实到位。另外,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质量体系缺失使得效能监察工作的质量无法得到来自于外部的约束与保障。
(三) 监察工作人员的尴尬处境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人员面临着监察领导与被领导、积极上进与有限奖励、开展工作的广泛性与冷淡的人际关系这几类尴尬。首先,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能在于促使管理者尽责履行职能。在实践中, 监察小组的组长往往由企业领导担当, 并且监察部门也是置于企业内部管理之中。这种监察与被领导的关系决定了监察人员工作开展的尴尬之处。其次,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人员的积极进取的工作往往对应着其他部门的紧张状态。这种监察工作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也没有生产销售等部门来的直观。由此,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人员的晋升与奖励制度处于一种较弱势的尴尬地位。最后, 监察带着监督之意。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的发现必然对应着另一方部门被发现问题的处理与处罚。国企效能监察工作要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面临着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的处理问题。
二、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发展思路
(一)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定位的统一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首先是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 在抽象的意义上来讲, 其可以被认为是对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再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也正是对于国有企业日常经营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防范以及处理, 围绕着降低企业运行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目标。在效能监察工作中, 对于防治腐败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一点已经在数十年的实践中的已经被证明。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在国有企业中处于不可或缺的地位, 能够保障和监督国有企业运行。企业领导应该对其高度重视, 从制度上确定效能监察的职能主体、监察范围等内容。国家相应行政管理部门应该通过加强宣传来加强企业对于效能监察定位的正确认识。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形式以及正确定位的认识来思想和行为上为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打下良好的发展基础。
(二) 高质量的立项安排与外部监控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中的立项安排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监察工作开展的好坏。不同行业类型与发展阶段的国有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来安排立项工作。譬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转问题就应该是效能监察重点立项对象。对于生产型国有企业, 效能监察工作的重心可以放在生产管理流程改进、安全管理预防等事项之上。对于企业经营管理影响重大的问题应该优先立项解决。通过有前瞻性的预防性立项安排以及对于企业未来经营管理问题的提前思考, 可以使得国有企业效能监察部门的职能丰富化。这样,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不仅能够有效的预防企业风险而且能够优化企业运行, 由被动的监督管理的角色转型为智囊团的角色。这种角色的转变同时能够更好的促进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建立相应的立项质量监督体系也是提高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这种外部化的约束机制能够加强企业领导对于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 能够以具有竞争性的比较优势的确认来开展和推进更优的国有企业效能监察模式。此外, 立项质量监督体系还能够通过公开透明化处理提高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质量。
(三) 平衡监察部门权限与激励员工发展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人员的尴尬局面可以通过提升监察部门权限、员工激励与职能智囊化来解决。首先, 建立上级监察部门监察下级单位的机制, 在没有上下级单位关系时在章程中比照股份公司中的监事制度授予其独立职责。通过平衡监察部门与企业领导的权力权重来使得监察工作放心开展, 不用担心不必要的阻碍。其次, 设立充分的对于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人员的激励。积极的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能够有效的提升企业的运行效益。虽然这种效益处于隐性状态, 但其作用不可忽视。最后, 监察部门职能兼担智囊职责。这种制度安排能够有效的促进其于企业中的地位和实际作用。在企业面临问题时, 由效能监察工作人员出面来予以研究解决。这种变革能够打造效能监察工作人员大受欢迎的局面, 不仅有利于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更有利于企业效益提升。
摘要:国有企业效能监察是国有企业管理的内部要求。在落实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制约着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成效。要落实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必须切实分析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进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效能监察,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杨晓勇:《论国有企业效能监察质量体系建设》, 《经济研究导刊》, 2011, 10:30-31。
15.浅谈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篇十五
当前,我们正处在跨越世纪的重要历史时期。一要把经济搞上去,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搞好,这是我们党面临的两大任务,也是正在经受的两大考验。两个方面的工作不可分割,也不可偏废,已经成了全党上下的共识。在经济建设方面,总的来说,效果明显,成绩很大。现在的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从总体上讲,尚不如人意,而且有些问题越来越严重,特别是腐败现象的发展、蔓延,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但经济建设无法进行,党的执政地位也将受到威胁。党中央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反腐败问题非常重视,强调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作为国有企业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也应当充分加以肯定。同时,我们也要从腐败现象扩大蔓延的情况看到,过去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的力度显然还有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一面。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还取决于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本身的状况。所以,从职能部门找一找原因可能是正确的思路。因此,有必要在这方面想一些过去没有想的办法,或者说采取一些过去想过但还没有采取的措施。基于这一点,就纪检监察自身体制方面的几个问题提一些改革的想法和建议。
一、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对象从下一级转变为同级
我们党有明文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中央以下的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规定很明确,但执纪机关在执行中遇到了问题:到底能不能真正做到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从各地的实践结果来看,监督同级党委这一条极难做到。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我们规定各级纪委既是同级党委的被领导者,又是同级党委的监督者。要求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这本身就是一个难以克服的矛盾。正因为这样,一般来说,纪委既不想监督同级,事实上也监督不了同级,所以各级纪委都总是在监督方面感到力不从心,鞭长莫及。这就是这些年来纪检监察机构队伍不断加强扩大,而纪检监察工作却始终不能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据估计,各级纪委的人员比七十年代末恢复重建时一般都增加了约一半。以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力量又进一步加强。但案件仍查不完,有时不得不调遣其它部门的力量,去应付日益繁重的任务。
这种状况必须改变。我国正处在改革的大潮之中,社会经济结构变化大,变化快,这就必然导致上层建筑发生相应的变化。纪检监察当然也不能例外,只有进行改革,才能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需要。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对象由下一级转为同级党、政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话,那么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就会大大减少,各级都能监督。当然也就有利于在监督时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这种职能方面的转变,必然带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应受到党的纪律的约束和执纪机关的监督。明确这样讲,就不会在理解上出现“空档”的问题。而且一般来说,越是上级领导成员,权力越大,影响也越大,所以越要严格要求。否则,一旦出了问题,造成的损失就更严重。比如陈希同问题的发生,就给我们敲了警钟,它从反面说明了中央领导成员也要接受监督的客观必要性。
二、纪检机关(部门)的级别应从“下级”升为“同级”
现在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从协助党委管党风政风方面看,纪检监察同党委的工作有共同性的一面。从这个意义上讲,将纪检监察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无可非议。但从另一个方面讲,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政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又有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个问题过去一直没有解决好,特别是当查出的案件涉及到同级或上级班子的成员时,常常遇到人为的阻力,一些党风不正的地方,有些领导干部对敢于坚持原则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不仅不支持,反而干扰,甚至直接或间接的打击报复,造成许多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各级纪检监督机关的工作能不能开展,以及开展的好坏,基本上取决于党委的态度。在双方认识一致时,就不存在什么问题。一旦认识不一致时,纪检监察没有党委政府的支持,许多重大问题都不能顺利解决,因而体制方面的问题也就暴露出来了。
如果把国家机器的运动比作一列行驶的列车,那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就类似于列车的制动系统。当方面路线发生问题和出现危险时,它要能够保证及时制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和列车的动力系统处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客观上要求它要能够象列车的制动系统一样,在关键时刻独立的、不受干扰的行使其职权。但时至今日,我们的纪检监察事实上还远不能做到这一点。刚解放时,我们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只是同级党委管理下的一个部门,不能检查处理同级党委委员的问题。这种职权的限制很快不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1955年,中央进一步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在职权上规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有权不通过同级党委,向上级党委,上级监察委员会直到党的中央,直接反映情况,检举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但由于党的工作中的“左”的错误,监察机关的职能也未能得到很好发挥。十年内乱中,党的监察机关与监察工作遭到全面破坏。一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重建纪检机构以来,有了新发展。但由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建立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沿用了历史上的做法,即在同级党委领导下从事工作。这就在事实上不可能起到监督同级党委的任务。在全国大部分省市的要求下,中央批准了中纪委关于省、市、区以下纪委改为“双重领导”体制,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建议。同时,各级纪委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要征求上级纪委的意见。各级纪委从同级党委部门分出来之后,又经过了不少变化。比如:“双重领导”问题,以后在党章中,再没有规定以谁领导为主。内部机构设置也由处改成了室,升了半级。而且还不止一次地重申过各级纪委是同级党政几大班子之一。分析一下以上过程,我们可以看出这樣两点:一是几十年来(文革十年除外)各级纪委的级别在不断提高,职权在不断加大;二是从不断变化这一事实本身看,又说明纪检监察机关的级别和职权始终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对象如果从主要是下一级转为同级党政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那么,它的地位和任务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将更突出。所以,我们认为,各级纪检机关的级别必须再提高,最好一步到位,明确定为同级党政几大班子之一(中纪委[1985]28号文件虽明确讲“地方各级纪委是同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几套班子之一”,但正因为它的规格低半格,所以,至今未被认可)。升格以后,在领导体制上,应改为由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以便各级纪检机关真正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对于那些和党委有共同性一面的工作,完全可以纳入党委的整个工作计划中,在党委的部署安排下进行。
三、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要强化职能
按照统一部署,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改革和其他部门一样也正在进行,其中有些已经结束了。从改革的结果看,也有成绩,但情况远不是人们期望的那么乐观。因为从一开始,就陷入了一个深深的矛盾之中。编制部门认为,改革是大局,任何单位不能例外,而要改革。纪检监察部门则认为就当前形势看,纪检监察任务十分繁重,中央明确指出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关键是转变职能,提高效率。要强化监督职能,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要实现由主要是监督下级转为主要是监督同级。这样,监督检查层次提高,范围缩小了,监督的效力和职能还会随监督层次的提高而加强。
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提高
面对当前形式,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还应强化业务素质、政治素质、综合处理能力,要全面掌握大局,在业务上做到广而不精、宽而不细;在思想上始终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行动上坚持原则、恪尽职守。
16.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 篇十六
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协助乡党委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情况有效监督的制度;加强对乡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乡、村民主选举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
1.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
3.协助乡党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5.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6.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
17.监察室工作职责(交通局) 篇十七
2003年06月11日交通部文件 交监察发[2003]23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廉政建设,全面准确地考核廉政合同实施情况,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合同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产考核,维护廉政合同的严肃性。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三条廉政合同签订形式是否规范,单位印章、负责人签字、签字日期是否齐全,非法人代表签约有无正式委托书,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第四条合同双方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条合同双方是否严格履行廉政合同具体条款。第六条是否建立廉政责任制度等配套制度。
第七条是否组织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建立廉政警示牌(栏)、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第八条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对挪用、截留、挤占等违反建设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现象,是否及时查处、纠正。
第九条工程是否按投标承诺及施工、监理合同组织施工、监理,是否有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变更设计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第十条工程结算计量是否准确、及时,有无虚报现象。工程建设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是否实行公开招标或按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否及时得到查处。
第十二条对合同违约方及有关责任人,是否进行了处理。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十三条考核分为项目实施中考核和竣工验收考核。项目实施中考核,采取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结合的方式,并把平时考核纳入项目验收考核之中。
考核工作在各受检单位自查考核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有关原始记录、凭证、文件、领导讲话材料、现场察看等方法进行。
第四章 考核评定
第十四条廉政合同考核量化评分由自查考核、平时考核、项目竣工验收考核几部分构成,采用分项打分、累进计算方式。
第十五条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考核量化打分结果,对考核对象的评定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凡发生行贿、受贿等严重违反工程廉政合同者,实行一票否决制,评定为差。考核结果记入该施工、监理单位工程建设廉政档案。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十六条根据考核结果,对履行廉政合同考核成绩好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对廉政合同考核差的单位,除按《廉政合同》违约责任和交通部《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之规定处理外,根据违约情况进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等处罚。
凡发现违反《廉政合同》具体条款的,根据情节,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凡业主单位违反《廉政合同》具体条款,给施工、监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
凡在施工期间被黄牌警告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在限期内整改,经考核合格后再摘牌。项目竣工验收考核中确定为差的施工、监理单位,有关部门应给予其一定期限内不准参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标的处罚,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考核纪律
第十八条检查考核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密组织,认真考核,不得敷衍塞责-、营私舞弊,违者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九条检查考核人员不得接受受检单位的贿赂,不得故意刁难受检单位,不得知情不报、故意包庇违法违纪单位或责任人。违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合同考核工作由合同双方的上级交通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
18.浅谈创新效能监察工作的实践 篇十八
效能监察必须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这一中心任务, 注重选题立项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我们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作为立项的内容。在选题立项之前, 认真的调查研究, 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确保选题立项的准确。
通过调查发现, 近几年, 丰城矿务局大力推行机械化采煤工艺, 全局采煤机械化程度达70%以上, 居全省乃至江南行业前列。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 我们严格按照江西省煤集团公司效能监察的工作程序, 坚持过程管理, 在效能监察实践中, 牢牢抓住综采支架大修中存在的关键问题, 有针对性的提出监察建议, 督促落实整改, 并实施必要的跟踪监督检查。
1. 厂家存在的问题
(1) 技术创新力度不够。综采支架大修技术复杂, 要经过分解、清洗、检修、组装四道主要工序。由于在维修装备、维修工艺方面缺乏核心技术, 从而导致在支架分解和检修环节中容易出现差错, 影响支架修理的效率和质量。
(2) 大修规范标准偏低。支架有些部位的大修规范标准技术参数偏低, 与新生产出的支架相关技术参数相比存在差距, 在支架大修过程中, 存在着把部分超过使用期限的原支架结构件、控制阀、操纵阀、千斤顶等配件重新修旧复用现象, 影响支架的质量和稳定性能。
(3) 业务拓展能力不足。支架大修仅限于局下属矿井单位, 业务不饱和, 拓展省内外市场的能力不足。
2. 提出合理化建议
(1) 加强技术创新力度。成立支架大修项目技术攻关小组, 对支架拆装工具、核心部位的维修工艺, 进行技术攻关, 通过技术提升, 从而有效地提高支架的修理质量和效率。
(2) 规范大修技术标准。重点是规范结构件、立柱、千斤顶和各阀类的大修技术标准, 对超过使用期限或破损的部件进行更新, 达到MT/T1097-2008行业大修标准, 从而提高支架的抗破坏力度和操作灵敏度, 确保支架在各种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加强营销管理, 努力拓展外部市场, 增加业务量, 建立销售业务包干的奖惩机制, 激发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 整改工作全到位
根据我们的工作建议, 综机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
(1) 完成了技术创新成果2项。围绕支架大修过程中出现的核心部位“三缸”的修复和拆卸设备革新等技术瓶颈, 综机公司成立了支架大修技术攻关小组, 于5—6月份, 自行设计制作了维修设备“支架立柱内缸镗床”和拆解设备“拆缸机”2项支架大修专用装备。“支架立柱内缸镗床”专门用于被腐、锈蚀较严重的立柱缸体内腔, 进行镗削加工修复, 使腔体最大限度保持原有缸体的内空尺寸, 与柱体的配备精度更高, 提高了立柱的精准度, 确保了立柱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 降低了维修时的劳动强度, 提升了工作效率。
(2) 制定了支架大修规范标准。综机公司比照行业标准, 于6月份制定出台了《液压支架检修技术规范》, 《规范》重点提高了结构件、立柱、千斤顶以及各类阀件的大修标准, 明确规定了对超过使用期限或破损部件等技术参数不达标的内容, 必须购买质量达标的新部件予以更换。在支架大修过程中, 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 质检部门严把质量关, 对不符合《规范》参数的, 不予验收, 确保了支架大修出厂合格率达100%。
营销管理体制。综机公司于4月份出台了《2013年产品销售考核办法》, 逐步完善市场区域包干的销售激励机制。分片包干, 责任到人, 大力激发了销售队伍的积极性。目前, 局属各矿井支架的大修业务, 均由综机公司负责, 修好后的支架, 由矿务局统一调配使用。与此同时, 该公司加大了对省内外的业务拓展力度, 业务拓展已辐射到湖南、贵州、云南、四川等地, 从而使市场占有率有了较快提升。
三、注重监察实效监察成果显著
综机公司综采支架大修专项效能监察自2013年3月28日, 立项实施后, 至10月底基本完成全部监察整改工作。效能监察期间, 共完善制度2项, 堵塞漏洞2项, 完成支架大修193架, 其中151架分四次已先后投入丰城矿务局坪湖煤矿井下使用, 剩余42架备用。已投入使用的151架支架经质检部门检测和矿井实际运行, 质量完全达到行业标准, 用户反馈良好。仅以投入使用的151架计算, 其大修成本与到郑州厂家相比节约费用达592.04万元 (不含运输费103万) , 具体数额详见下表:
根据当前全局生产现状, 我们预计, 未来数年, 全局需送往综机公司大修的支架每年可达300—600架次, 支架大修成本每年将为局节约1500万元以上。
摘要:效能监察是企业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促进廉洁工作的有力措施, 是纪检监察部门为经济建设服务、控制生产成本的有效手段。企业遭遇“寒冬”, 煤炭价格下滑, 效益明显下降。为实现“降本增效”工作目标, 我们与丰城矿务局纪委联合对综机公司综采支架大修专项效能监察, 由于“立项准, 工作细, 整改好”节约成本费用达695.04万元, 其中支架大修费用592.04万元, 往返运输费用103万元, 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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