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监测工作体会(4篇)
1.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监测工作体会 篇一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环办〔2009〕30号 【发布日期】2009-03-12 【生效日期】2009-03-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环办〔2009〕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不断发生,对群众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仅2008年,我部直接调度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就高达135起,其中威胁群众饮用水源安全的事件高达46起。今年以来,又相继发生了江苏省盐城饮用水水源酚污染、广东省韶关市水源水华暴发等事件,对饮用水安全构成了很大威胁。各地应认真汲取这些水污染事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辖区饮用水水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在全国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基础上,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的污染源,加强对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制药、化工、造纸、冶炼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风险源名录,从源头控制隐患。一旦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要迅速查清并切断污染来源,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污染防控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依法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查处结果。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采取严格措施,防止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水体。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配合交通及海事部门,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各相关码头要配备足够的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设施。
四、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针对存在风险隐患的水源,要加密跨界断面水质及污染特征因子监测频次,及时了解水质变化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要迅速准确监测分析出污染物种类、数量、来源和潜在危害,及时提出应急处理处置建议。国家环保重点城市要按照我部的统一要求,开展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并按程序上报监测结果。
五、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基础工作。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调整工作,在各级保护区边界及穿越保护区的交通干道设立明显的标识标志。要编制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为处理重大突发污染事件提供管理及技术储备,有效防范饮用水安全风险;针对薄弱环节,完善饮用水水源应急监管体系。逐步开展典型乡镇及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六、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制度。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一经核实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行为。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污染事故要按程序报告相关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并及时向当地城建、卫生、水利等部门和自来水处理厂通报有关信息,加大自来水厂处置力度,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各级环保部门要把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有关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请将有关贯彻落实情况于2009年6月30日前上报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郭瑾珑
联系电话:(010)66556268
传真:(010)66556269
电子信箱: guo.jinlong@mep.gov.cn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探索 篇二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探索
以经济高速度和资源高消耗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造成了饮用水源地诸多环境问题,日益成为政府和学界讨论的`热点.本文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从水质状况和供水格局两个方面分析了广东省饮用水源地现状.根据当前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要求,结合未来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从管理和政策等多个层面提出了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的对策与建议.
作 者:刘红卫 易雯 曾武涛 招康赛 作者单位:刘红卫,易雯,曾武涛(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广东,广州,510045)招康赛(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深圳,518100)
刊 名: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英文刊名:ENVIRON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年,卷(期): “”(3) 分类号:X52 关键词:饮用水源地 现状及问题 对策与建议 广东省3.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监测工作体会 篇三
云南省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
摘要:介绍了云南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对129个水源地达标情况做了评价,并阐述了水源地保护区污染状况.作 者:王健 WANG Jian 作者单位: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云南,昆明,650034期 刊:环境科学导刊 Journal:ENVIRONMENTAL SCIENCE SURVEY年,卷(期):2010,29(3)分类号:X52关键词:水源地 调查 云南
4.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监测工作体会 篇四
际变化分析
摘 要: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乌鲁木齐市从2010年开始对乌拉泊地表水水源地、三屯碑-燕儿窝地下水水源地、柴西、柴北地下水水源地四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包括水质状况评估及环境管理状况评估,该文对乌鲁木齐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0―2013年环境状况评估结果进行年际变化分析,找出水源地目前仍然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推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进度,提升环境监测管理水平,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基础,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
关键词:乌鲁木齐市 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状况年际变化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8(b)-0142-02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水平,保障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乌鲁木齐市从2010年开始对乌拉泊地表水水源地、三屯碑-燕儿窝地下水水源地、柴西、柴北地下水水源地四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通过评估调查,推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进度,提升环境监测管理水平,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基础,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评估内容及方法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主要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和环境管理状况进行评估。
1.1 水质状况评估
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要求,评价指标为110项;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的要求,评价指标为39项。
乌鲁木齐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评估以相应的标准要求对水质状况进行评价。
1.2 环境管理状况评估
环境管理状况评估内容包括:(1)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状况评估;(2)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状况评估;(3)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情况评估;(4)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整治完成情况评估;(5)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整治完成情况评估;(6)饮用水源风险管理状况评估;(7)饮用水源应急管理状况评估,共7项。
根据7项评估指标的具体要求,结合环境管理措施实施的效果,以环境质量改善的程度,评价环境管理的效果,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评估。评估结果年际变化
2.1 水质达标情况年际变化
2010―2013年乌鲁木齐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三屯碑-燕儿窝地下水水源地、柴西、柴北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均达到标准要求,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乌拉泊地表水水源地水质中受上游本底影响,总氮监测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根据《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方案(暂行)》,湖库型水源地总氮不参加评价,因此水质为基本达标,水质达标率为100%。
乌鲁木齐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四个评价水源地所监测项目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乌鲁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良好。
2.2 环境管理状况评估结果年际变化
2.2.1 水质监测状况
水质监测状况以城市饮用水源监测指标完成率来表示。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由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2010―2013年,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站对地表饮用水水质全分析109项指标的监测分析能力由97项增加至109项,实现地表水水质全分析;对地下水饮用水水质全分析39项指标的监测分析能力由36项增加至37项,未实现水质全分析。2010―2013年乌鲁木齐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指标完成率。(见图1)
2.2.2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状况
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状况以保护区划分完成率表示。《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于2009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因此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完成率为100%。
2.2.3 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情况
按照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2010―2013年,乌鲁木齐市四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从仅在乌拉泊地表水源地有简单示意牌和警示牌,到四个水源地全部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要求在保护区内规定的位置设立符合要求的相关保护区界标和交通警示牌,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完成率从25%提高至100%,依据《规范》要求设置标志的水源比例从0提高到100%。
2.2.4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整治完成情况
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整治完成情况以一级保护区内建筑物清拆率、排污口关闭率和网箱养殖取缔率3个指标表示,相加核算整治率。
柴西、柴北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现有建筑物为该水厂内的建筑和设施,无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排污口及网箱养殖面积,2010―2013年这两个地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整治率为100%。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乌拉泊地表水水源地和三屯碑-燕儿窝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存在违章建筑及排污口,从2011年开始,乌鲁木齐市制定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安排水源地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对水源地进行集中整治,取得有效成果,2010―2013年乌拉泊水源地和三屯碑-燕儿窝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整治率分别由33.3%上升至76.8%和66.7%,变化趋势。(见图2)
2.2.5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整治完成情况
城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状况包括点源及非点源污染控制状况,点源污染控制状况以排污口关闭率表示,非点源污染控制状况以生活污水处理率及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和网箱养殖整治率分别表示,相加核算二级保护区整治率。2011年开始,通过完善二级保护区排水管网的建设,建设污水处理厂,二级保护区内污水全部回用或排入污水处理厂,二级保护区整治率有大幅度提高,二级保护区整治率变化趋势具体。(见图3)
2.2.6 水源风险管理
城市饮用水源风险管理状况用风险源名录完成率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建立率2项定量指标表示。乌拉泊地表水源地及三个地下水源地的准保护区内及上游20 km内没有制药、化工、造纸、冶炼等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重污染行业,并已经建立了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风险源名录完成率为100%,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建立率为100%。
2.2.7 城市应急能力
城市应急管理状况以城市饮用水源是否具备应急水源、是否具备应对重大突发污染事件的物资和技术储备、是否制定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定期修改制度及水源当年污染事故发生和处置情况等6项定性指标表示。
目前乌鲁木齐市有四个应急水源地,本次评估的四个水源地都具备应对重大突发污染事件的物资和技术储备,并且制定了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定期修改制度。存在问题
从上述评估结果可以看出,通过历年水源地环境状况的评估,乌鲁木齐市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加强,2012年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长吉尔拉?衣沙木丁为组长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整治方案,安排水源地环境治理专项资金进行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饮用水保护区环境管理状况有显著改善,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工作日趋完善,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受周围污染源影响,乌拉泊水库地表水水源地水质总氮超标;地下水监测不具备对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2项指标的监测能力,不能满足水源水质全分析,没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缺少预警及视频监控;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一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拆迁难度较大,整治任务艰巨等问题。建议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一直是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针对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4.1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饮用水源监测能力
需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总α、总β放射性监测实验室配备,全面具备监测能力;加快水源地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具备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加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环境监测分析水平。
4.2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水质安全
充分发挥市人民政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作用,在巩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根本解决环境污染隐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饮用水源的环境监测,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安全维护及日常工作等。
4.3 公众参与,广泛监督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大意义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强大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监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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