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活动-法制

2024-09-07

征文活动-法制(16篇)

1.征文活动-法制 篇一

宁强县南街小学

“法制在我心中”征文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增强学生法制观念,规范日常行为,提高法律意识,构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主题:“法制在我心中”

三、活动对象:全体学生

四、活动时间:2013年11月15日-11月28日

五、活动要求:

1、各班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在各班中先进行初评,最向学校推荐3篇征文。

2、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贴近生活,结合实际,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行文流畅、用词精炼、详细得当、富有新意。要求讲述法制的重要性,防患于未然的必要性。

3、题目自拟,三、四年级征文在250-300字左右,五、六年级征文在400-500字左右。

六、评奖形式及奖项设置:

采取评委现场读文打分,并根据综合评分,当场宣布获奖名次。本次征文三、四年级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五、六年级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七、征文评分标准:

评分采取100分制,一个评委读文,其余评委各自评分,平均得分为参赛人员的最后得分。评分等级标准如下:

优秀(80—100分)

1、题意切合,中心突出,认识深刻独到。

2、感情真切,内容充实,材料典型新鲜。

3、结构严谨,语言流畅,富于个性文采。

合格(60—79分)

1、题意比较符合,中心比较明确,认识比较到位。

2、感情比较真实,内容比较充分,材料比较丰富。

3、结构比较完整,语言比较通畅,思路比较清晰。

再努力(0—59分)

1、题意偏离,中心不明,认识简单僵化。

2、感情虚假,内容空洞,材料单薄过时。

3、结构混乱,语病不断,存在剽窃抄袭。

八、评委: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老师。

宁强县南街小学 2013年11月5日

2.征文活动-法制 篇二

公众意识是一种现代社会意识, 是指公关活动中的行为主体应当具有的一种以公众研究为主、公共利益至上、一切以公众为出发点的思想, 即一切公关活动均应根据公众的需要来制定、策划的原则。它基于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所处的社会地位、权利义务关系的自觉认识, 比如国家意识、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公德意识、合作意识、诚信意识等, 他强调公民具备对他人及社会事务的关怀意识, 把“个人善”与“公共善”结合起来。公众意识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应该具备健康的公众意识, 维护国家利益, 关爱社会, 认清自己的权利、义务和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树立国家与社会主人的理念, 主动参与社会各项事务的进行与管理, 自觉表达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认识与见解, 积极采取行动改善社会不良行为与现象。

二、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内涵及展开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指出:“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 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除了理论知识的传授, 社会实践创设社会责任感和公众意识教育的有效载体, 作为思想品德课程的延伸性特色性活动———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在推进公众意识的形成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公众意识的养成也对公民实践活动的开展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

(一) 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内涵

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是义务教育阶段德育课程的拓展性课程, 它整合教材、整合活动、整合教育资源, 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德育课程的教育教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有机融合, 注重参与教育、体悟教育、形成教育, 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活动, 在活动中获得感受和认知,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逐步形成现代公民必备的民主法制意识、公德意识、责任意识。

(二) 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1.学习、宣传阶段

(1) 课题组教师通过上课的方式向学生全面介绍课题及方案实施的具体方法和基础知识, 搞清相关概念。

(2) 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学校宣传栏提高宣传力度, 扩大影响力。

2.具体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确认社区中存在的公共政策问题

(1) 实验班学生深入社区、街道、公共场所, 或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社会关系等, 搜集公共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获得初步性的个体信息资料。

(2) 综合个体信息资料进行小组交流讨论, 确定一个讨论问题, 并与全班学生分享每一组的讨论情况, 各小组确定本组的代表性议题并初步论证该议题的研究价值。

第二阶段:选择班级研究的问题

(1) 各小组提出在社区中发现的问题, 师共同交流、讨论、筛选, 最后采用集体投票的方式确定一个问题, 并讨论该项问题是否能收集到相关的信息资料, 能否得以最终解决。

(2) 对投票决定出的公共问题形成研究的专题, 设计研究的方案。

第三阶段:查找整合所确定研究问题的相关资料, 根据确定的研究主题, 分析可能获取信息的各种渠道, 班级学生分工负责搜集研究、解决问题的各种直接或间接信息资料;要求学生主动深入社会, 联系有关部门、机构、企业、团体、个人, 尽最大可能获取有利于解决问题的相关政策、资料。

第四阶段:编制班级方案

在课题指导教师、班主任、相关专业教师的帮助、指导下, 依学生的分析与研究, 整理、汇编文献资料, 编制解决问题的方案, 制做演示展板。要求全班参与, 分工到组、到人。

第五阶段:阶段性考评

学生处组织实验班进行前期成果展示评比, 通过阶段性考评, 纠差补缺, 表扬先进, 将活动的开展引向深入。

第六阶段:报告方案 (模拟听证会) , 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成果检验

听证程序:

(1) 学生问题描述 (问题描述必须全员合作、分组陈述等) 。

(2) 对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

(3) 解决问题的方案。

(4) 我们的行动计划及实践。

在听证过程中, 评审组现场提问, 由学生现场答辩, 听证结束必须由评审委员会作总体总结。

第七阶段:总结反思

实验班就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 回顾、总结、反思整个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写出总结报告, 形成改进措施。

3.成果展示阶段

(1) 进行全校优秀方案成果展示评比, 评选出活动开展“优秀班级”。

(2) 优秀班级及先进个人在全校进行经验介绍, 展示示范操作过程, 以利全校班级今后活动开展。

(3) 推荐优秀班级参加区、市、省级“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竞赛。

三、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对学生公众意识生成的作用

一项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历时一年, 在这个过程中, 学生不断地认同自己的身份, 不断地学会关心身边的日常小事, 关心社区, 关心社会, 关爱他人, 了解身边的公共政策, 以公民的身份参与社会生活, 体悟成长, 这对于培养学生的公众意识有着明显的推进效果。

(一) 公民法制实践活动提升了学生的合作能力、法制观念、责任意识

公民法制教育实践让学生自身能力不断提高, 这是形成并推进公众意识的基础。在公民法制教育活动中, 学生必须跨出校门、走上社会, 与形形色色的陌生人打交道, 与更多不熟悉的人沟通, 这对于他们来说, 一方面锻炼了与人沟通的能力, 见识了不同的世面、接触了不同的人、了解了不同的领域, 有利于开拓视野, 增加知识面, 无疑是学校教育的有力拓展;活动的开展主要是集体行动的形式, 分为小组合作操作, 协同共进, 学生们还必须学会与他人合作, 不断地商讨协作, 增强小组的综合实力, 学会分工, 学会在竞争中合作、合作中竞争, 学会共同努力想办法去解决任务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而这对于提升学生的责任意识、集体荣誉感有着重要的作用;每个孩子都不希望自己的小组落后, 他们中的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小组的出色表现做出贡献, 而不是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 分工合作让他们学会了各司其职, 在上台展示的过程中让他们学会了自信地展示自我, 在与陌生人的沟通中让他们学会了社会交往, 在与不同人群打交道的过程中, 了解了自己拥有的权利, 懂得了自己负有的义务, 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公民责任感大大增强, 而这些能力的具备在后续进行的其他各项实践活动中都是不可或缺的, 这也是公众意识的形成与推进所需要的。

(二) 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有利于学生树立主人翁意识

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影响了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这是公众意识形成的核心。“纸上得来终觉浅, 绝知此事要躬行”。学生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课堂上“闭门造车”, 学到的更多是课本上的“死知识”。而对于一个成长中的初中生来说, 对于成为一个合格公民的要求来说, 这些显然是不够的, 学生需要更多的课外拓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对书本的关注变为对社会、对立法机构和政府、对社会热点时事、对国计民生问题的关注, 他们不再仅仅把自己当作一个学生, 而是把自己当成一个社会公民, 对社会的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 做出自己的努力, 贡献自己的才华。他们提出的研究方案不管是否会被相关部门采纳, 但是至少他们在研究的过程中不断地改变了对自己、对社区、对社会、对政府、对国家的认识, 了解了公共政策制定者们的思路, 明白了社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努力而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 懂得了自己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对于社会的进步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学生在进行各类实践探究活动中, 了解社会现象, 体会自己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 不断增强责任意识, 发展了服务社会的综合能力。而能够有这些思想上的改变是学生逐渐具备公众意识的核心。一个人无论学识有多么渊博, 如果没有切身的体验与情感的切入, 就难以有实际行动;一个人仅仅有权利义务的知识, 却没有坚决主张平等自由的性格力量, 那也只是多了一点纸上文字而已, 这些观念是学生在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中逐渐体验感悟升华而成的, 而这又反过来让学生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更多的实践活动中, 推动实践活动持续顺利开展。

(三) 公民法制实践活动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参与动能

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把对社会问题的关注、提出研究解决问题方案的意识落实到了行动上, 这是公众意识培养的落脚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 意识对人们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能动作用。当学生在思想认识上不断具备公众意识的特质时, 就会通过行动不断地强化与推进这种意识。比如, 在学校, 学生开始主动发现并申报学校的志愿者服务区, 负责管理、打扫工作, 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春秋游活动中, 学生主动提出用社会实践活动替代春秋游;社团活动中, 学生参与课外性质的社团逐渐多于课内性质的社团;在假期, 学生自发以研究性小组的形式进行家乡寻访活动, 寻访一些家乡名人的奋斗足迹, 了解他们的发家历史以及爱家爱国的一些事迹, 了解各自家乡有哪些特产、风俗, 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家乡, 热爱自己的家乡;周末, 学生自发组织无偿献血、进入敬老院关心帮助老人、走进紫金山进行环保宣传, 关注社会需求;在平时学期之余, 学生们还进行了主题调研, 学会写时事评论, 学会关心学校的食堂问题、关心校门口的交通安全问题、关心小区公共自行车的安置维护问题、关心小区停车问题等等, 自主调研并完成一定的调研报告, 这些都是学生在不断具备公众意识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成长与变化。在实践中, 学生们不断体会自己与他人、与社会、与外界之间的联系, 更加清晰客观地认识了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国情, 在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中选择、判断并学会主动承担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这是公众意识的内化, 他们在实践体验中获得了丰富的内心感受, 得到了足够的情感体验, 并在这些体验中激发和唤醒了自我的能力与需求, 主动参与社会各项事务的进行与管理, 积极采取行动改善社会不良行为与现象, 提升行为诉求, 而这些表现正是公众意识养成的落脚点。通过实践获取对履行社会责任的亲身体验和感受, 磨练意志、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 提升对自身行为及时分析与不断反思的能力, 从利他主义的角度考虑提出自己对社会的见解, 通过自己的行动为社会做出一定的作为, 这是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与公众意识两者之间能够相互促进的最理想的结果。

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具有公民精神培育的价值, 影响了学生的“三观”;具有道德生成的意义, 提升了学生的公民道德素养;具有责任培养诉求, 增强了学生的责任意识与作为意识, 通过课堂教育、学科体验、社会实践不断促成了公众意识的养成, 而公众意识养成的反哺也让我们的学生逐渐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

参考文献

[1]檀传宝.公民教育引论[M].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1.

[2]郭忠华.我国公民教育的内涵与途径[J].中国德育, 2014 (01) .

[3]阎学燕, 向丹.关于加强我国公民教育的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12 (02) .

[4]刘宛玢.学校公民教育实践模式的建构取向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 2012.

3.“读懂中国”主题征文活动 篇三

读懂中国:读懂中国五千年的文明,读懂新中国六十年的成就。

以“一滴水珠映现太阳”的表现手法,从自己的生活实际出发,选取独特的角度,生动、形象、具体地反映主题,或记叙,或抒情,或议论,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围绕“读懂中国”这个主题,可以写发生在身边的一个小故事,可以写读了经典名著后的感悟,可以抒发对伟大祖国的赞美之情,也可以针砭社会上的某种现象……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是写好“读懂中国”主题征文的关键。

本次征文,提倡真情实感,体现时代特色,具备独创个性,要求语言清新。

二、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从2009年9月10日开始,至2010年4月30日截止。

三、参加对象

全国中小学学生和语文教师。

四、投稿地址

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语文世界》杂志社“读懂中国”主题征文办公室

邮编:100010

电子信箱:yuwenshijie@163.com

五、征文评选

来稿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教师组,各报刊进行初选,语文报刊协会有关专家复选,最后由全国知名学者、作家组成评委会终审。

优秀作品将结集由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

特等奖3名

一等奖20名

二等奖50名

三等奖100名

优胜奖若干名

七、颁奖大会

颁奖大会于2010年7月举行。

八、主办单位

《语文世界》(北京)

《小学生作文选刊》(河南)

《小学语文》(北京)

《小学教学研究》(江西)

《小学教学》(河南)

《中学语文报》(浙江)

《考试报》(海南)

《快乐语文》(福建)

《作文》(河南)

《作文大王》(广西)

《作文导报》(北京)

《作文通讯》(天津)

《作文新天地》(浙江)

《学语文报》(湖北)

《语文月刊》(广东)

《语文报》(山西)

《语文学习》(上海)

《阅读》(江苏)

《新读写》(上海)

九、支持媒体

4.法制征文法制伴我成长800字 篇四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虚假广告罪”了。作者郑渊洁是这样写的:一个叫朱春花的女孩记忆力不好,常考不及格。她的妈妈看见了一种叫“终生难忘”的药物广告。上面说“终生难忘”服用一周会提高记忆力80%。妈妈立刻买了价格昂贵的“终生难忘”给朱春花服用。结果一周过去了,朱春花在路上昏迷过去。到病院检查,发现朱春花因服用“终生难忘”造成脑部严重受损。“终生难忘”成了真正的终生难忘。这时朱春花和她的妈妈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工和国刑法》第222条规定,“虚假广告罪”,最高刑期2年。

“强迫卖血罪”你听说过吗?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卢保国是乡下人,好不容易进了城却找不到工作。有一天,一个大耳朵男人建议他去卖血。饿了好几天的他用血换来的20元钱买了酒。当他在喝酒时,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喝的不是酒而是自己的血。后来,为了谋生,他开始不断地卖血,他甚至要开发这条红色资源,发横财。他把村里的乡亲们骗进城,用暴力强迫他们卖血,贫困村里出能人,要么是万幸,要么是不幸。“强迫卖血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规定,最高刑期20__年。

5.法制安全知识征文 篇五

安匠学区新杖子中心小学 翟艳楠

法律是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生活的大旗。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应该知法、懂法、用法。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在我们生活的社会,法制越来越健全!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有了法律,才会有井然有序的社会环境,有了法律,人们才能得以和平共存,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现在跟我们儿童有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我们只有了解了这些法律,才能够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例如:爸爸、妈妈随意体罚我们,教师随意体罚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他们可能会说: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认为:法律离我们很近,我们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最终只能使自己和亲人难过,父母忧心。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6.法制教育征文 篇六

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未成年人的武器,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造就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新一代,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校十分重视法制教育,把法制工作放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科学规划、精心部署,根据儿童的成长规律,以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对少年儿童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几年来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经验告诉我们:良好的思想品质是抵制违法犯罪的基础,因此,我们从学生年龄、心理、成长的实际出发,以活动为载体落实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1.严格遵守《国旗法》,坚持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利用升旗仪式的庄严肃穆和有针对性的国旗下讲话内容,潜移默化的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和遵纪守法意识。

2.以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重点,采用少先大队部检查评比的形式,狠抓学生常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新《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纪律、安全、法律意识;由于突出抓实了常规教育,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思想重视,措施有效,使得我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3.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增强环境育人功效,用名人名言滋养学生优雅的性情和高雅的审美情趣。

4.积极开展 “文明班级”的创建和评比活动,引领学生积极向上的情操,提高抵制不良行为自觉性。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有懂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

当党中央发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时,我们亦发出了和谐的呼唤——千千万万的莘莘学子,都在心中呼唤着,呼唤着一个稳定和谐、秩序井然、平安共处的校园。学校是每个求知者的天堂,我们在这里徜徉知识的海洋,启迪智慧,涤荡灵魂。一个真正平安和谐的校园是每个学子的诉求,也是全社会的心声。

让法制之风吹遍校园的每个角落;

让法律精神还校园以平安,予学子以宁静;

7.征文活动-法制 篇七

本刊讯(记者 李配亮) 为加快推进“价值主义教育思想”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引领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云南省教育厅与光明日报教育部联合举办“价值主义教育思想大家談”主题征文活动。8月13日,“价值主义教育思想”新闻发布会在昆举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教育报、云南日报等近20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此次征文活动得到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10余家媒体的大力支持。征文对象为海内外对“价值主义教育思想”有理论、有实践、有探索、有创新的各界人士。征文要求:围绕“价值主义教育思想大家谈”这一主题进行创作,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还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可自拟,也可按照20余个参考题目创作,篇幅在1 000~5 000字;文章应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所有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征文电子稿直接发邮件:jiazhizhuyijiaoyu@163.com,打印稿邮寄:北京市丰台区258号“价值主义教育思想大家谈”征文组收。

据了解,此次征文活动即日启动,于2012年10月15日截止。征文办公室成立专家委员会,对所有来稿进行初评,并推荐在相关媒体上发表。征文截止后,在初评的基础上,评选出35篇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20名。征文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北京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获奖征文将由征文办公室汇编成册,并交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发行。

8.法制征文 篇八

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五(6)班钱其萩

法律这词,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我们虽然是小学生,但在学校有校规,在班级有班规,而在社会上,也有规则,这就是法律。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有了法律、法规的约束,才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和谐安定。

有人会说法律是大人的法律,而小孩子不需要了解法律法规,这跟他们没关系。但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小学生身边,在社会上所有人身边。

上个学期,我们全班组织研究了居民小区环境噪声问题,在生活中,我们发现小区内的噪声源还真不少,有邻居家的装修声,有车辆防盗器发出的报警声,有商店里的音响声,还有狗叫声……吵得大家心神不宁,不能好好学习和休息。小区的噪声问题如此严重,那有没有法律进行约束呢?带着这个疑问,我们咨询了相关方面的律师,从律师那里,我们知道了确实有关于噪声的法律法规,只是这些法律法规太原则化笼统化了,很难进行司法操作。既然现有法律法规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那么就要有所改进,于是我们班对现有的噪声法律法规提出了几点建议,并邀请律师到场听证,证实我们的改进建议是符合宪法精神的,并将其递交给了公安部门,听取他们的意见。

9.弘扬法制精神征文 篇九

‘‘弘扬法制精神,放飞青春梦想’’。这短短几个字中蕴藏着法律的重要,梦想的可贵。我们少年儿童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学习上努力、努力、再努力!才能完成自己的梦想。

那一次,我就看见了一个不遵守法律的人。‘‘红灯停,绿灯行,黄灯……’’我头头是道的说着安全标语。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了马路边。理所当然的抬起头,‘‘是红灯,不能过’’我说着,刚迈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这时,一个阳光、帅气、风度翩翩的青年男子出现在我面前,只见他穿着整齐的西装,程亮的皮鞋,双手插兜,戴着墨镜,刚要闯红灯,却被我叫住了;‘‘哥哥,闯红灯很危险,请您等一会再走吧!’’只见那个人慢条斯理地转过头来,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说;‘‘小毛孩,别多管闲事!’’说完,便扬长而去。听完这句话,我非常气愤‘‘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好言劝说不听,真搞不懂。虽然闯红灯看似是一件小事,却关系到自己的生命,俗话说的好;‘‘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他这一次多过去了,但下一次就不一定了,意外总是意想不到的。’’心里想着,我无奈摇了摇头,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去完成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绿灯亮了,我迈开大步走到马路边……

我打小就想当作家,从上幼儿园起,我就读了好多书,比如;《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童话故事》……上了小学,我又读了四大名著。再加上妈妈每天辅导我,我的作文水平提高得很快,我觉得我离我的梦想越来越近了。

我们要遵纪守法,爱护自己的生命,让梦想起航!

10.征文活动-法制 篇十

4月30日上午,“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颁奖典礼在北京外国专家大厦举行。来自全国各地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各有关学校单位的获奖代表和获奖个人等200余人参加了颁奖活动。

为铭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外教来华讲学执教作出的突出业绩,以及他们与中国师生间发生的感人故事、结下的深厚友谊,营造外籍人才来华工作的良好环境,经批准,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国际人才交流》杂志社自去年11月起,组织开展了“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活动。

大赛以铭记外教友谊、展现中国学校国际化风采为主题,在全国尚属首次,得到了全国各地外专局和各有关学校、单位的积极支持,深受广大师生、外教和社会各界的欢迎与喜爱。山东大学、天津梅江中学等众多学校先在本校“初赛”后再将稿件择优推荐,青海省湟源县一中在缺乏电脑的情况下将163篇手写稿件统一快递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市团结湖社区外语协会一些离退休的老同志也纷纷拿起笔,记述与优秀外教间的故事和友谊。据统计,至今年1月31日截稿时,本次大赛实际参与写稿1.6万余篇,影响人数上千万,成为国内外同期较具活力、规模和影响的活动之一。

本着公平公正、对参赛作者和作品负责的原则和态度,大赛组委会组织中外专家对来稿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评选,最终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共235名,优秀组织单位i00家。通过大赛,较好地弘扬了中国师生与外教间的友谊,展现了中国学校的国际化风采,优化了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工作环境,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好评。

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专家司和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负责同志,美中教育机构、韩中新科人才交流中心等海外文教组织负责人,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奖专家、中央电视台英语新闻主播艾德文等专家评委,大赛支持单位北京法政集团董事长王广发等出席颁奖活动。

经批准,2012“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已于明启动。2012大赛新增摄影展评活动,展现外教眼中的中国风土人情与社会百态,活跃外教在华精神文化生活。

11.法制征文 篇十一

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期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将逐渐成长为一群腾飞的雄鹰。提起法治,就就应给人一种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法制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正因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正因由于法律法制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就应感谢法律法制带给我们的一切。

而我们身边的法律法制体此刻哪呢?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同学们平时进入校园时,总会看到在校门口上贴着小学生行为规范歌那十条。平时同学们总是看都不看一眼,就走过去。其实这十条正是约束我们的坏习惯,如:有些同学每一天下午放学先先玩再回家,这是不好的现象。万一家里人不知道你在哪,很着急怎样办?

你只想到你自己,却没有想到自己的父母担心和着急,要知道你不仅仅是你一个人,你的任何一种个人行为都牵动着整个家人的心。因此,我向大家提出以下推荐:

1.每一天背一背小学生行为规范歌,时时刻刻都记着,每时每刻都要约束自己。

2。在学校时,要时刻记着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3。每一天下午,放了学,不好在学校里逗留,在门口和同们一齐玩耍。以免来接自己的家人因找不着自己而焦急担心。

4。不能擅自行动,任何行为都要先告知父母家人,得到许可,方能实施。

同学们,我们身边都有法,这些法都是来约束我们自己的。我们只有遵守它们,才能有条不絮的生活,生存下去。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爱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潜质,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忙,因此有些学生喜爱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坚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爱“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要以为上方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十分多,下方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方勇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个性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方勇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立刻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个性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方勇和同学一齐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刻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样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得法律法制。在学校开展的法制教育课中。我们能够学到不少法律法制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法制,意识到它们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应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12.法制教育征文 篇十二

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那么青少年犯罪有那些原因呢?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潜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潜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潜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应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明白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就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用心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忙。

13.征文活动-法制 篇十三

我战胜了“拖拉”的坏习惯

自从上学以来,我做什么事都拖拖拉拉,总是不能在妈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为这个坏习惯,我常常只能看着其他同学开开心心地玩,而我还在家里做没做完的事,心里很羡(xiàn)慕别人,可又能怪谁呢?

爸爸妈妈平时工作都非常忙,其实我也很不想让他们为我生气上火,但我做事情就是慢,自己也难以控制的慢。我每天都会因为吃一餐饭要花近一个小时而挨骂。

每天早晨最拖拉。“懒猪起床!懒猪起床!懒猪起床!”闹钟响了,妈妈来叫醒我以后,就去做早饭了,等妈妈走后,我立刻又躺在床上继续大睡,渐渐地,时间就过去了,已经6点40了,妈妈又来了,她见我还在睡觉,赶紧把我叫醒。我起来后,穿好衣服,看看钟,才6点40,看还早,就拿了本书,坐在床上看了起来,不一会儿,就沉迷在书中,一会儿笑,一会儿皱眉头……书,看完了,我抬起头看看闹钟,哇!7点了!”我急急忙忙刷好牙、洗好脸,跑到餐桌前,狼吞虎咽地干掉早饭,才匆匆上学。可想而知,我迟到了!

针对我的情况,妈妈苦口婆心给我讲道理。上四年级后,妈妈要求我管好自己,给自己定目标、定任务。我决定先从拖拉的坏习惯改起,要求自己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吃饭、洗漱等。同时我也采用了奖励的方法:如果按规定时间完成,就奖励巧克力!如果超过了规定时间,就要罚洗碗。累计5次按时间完成,就可以买一个自己喜欢的东西(但不能太贵),这个方法真有效,我再也不拖拖拉拉地做事了,我终于战胜了拖拉!妈妈非常开心,说我真的长大了!

作者系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农垦分局局直第二小学四(2)班学生

14.中学生法制征文 篇十四

濮阳市油田第四高级中学高三(11班)吴杰

辅导教师:马祥勇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必须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行贿受贿,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高中生的我们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中学生法制征文二:法,我们的守护神

濮阳市油田第四高级中学高三(5班)程亚淑

辅导教师:马祥勇

说到法,我们人人都能谈论一番,各种法律条令多得数不胜数,但我们有谁知道何为法?

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已不再是问题,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渐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

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他进了网吧,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偷钱抢钱,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奶奶,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拿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儿子娶了媳妇,天天让老人做饭、刷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是全揽,儿子儿媳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虎毒不食子”啊,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得知后,拉起老人直奔法院,一张诉状告到法院,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老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

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儿女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进一步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

中学生法制征文三:法在我身边

濮阳市油田第四高级中学高三(5班)张海利

辅导教师:马祥勇

都说法律像隐士一样时隐时现。我认为它更像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世界万物与我们。

还记得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在纽约作者和两位德国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一天房东的小儿子生病了,开始请了医生,可后来他的小儿子吉米的体温不段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房东又去叫医生可医生不来了,原来是他上次看病的钱还没有付清,医生坚持要先看到钱才来,大家都忙着凑钱可最后还是失望的摇头叹息。朋友吉特是小儿科医生,可他还不能给别人看病,因为他没有通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房东猛然转身对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医生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掉。再过几个月吉特就可以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崭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边,可以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他站在救人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提供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失信于政府。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现在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在痛楚中瑟缩的吉特最后作了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可以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大伙都没有去上班,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他们高呼吉特没有罪。法官面带微笑的站起来,举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医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无罪。”

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锁链紧紧的束缚着我们。可它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人性的真善美。她告诉我们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公平,有一种东西在她面前我们一律平等,没有权贵差异没有贫贱之分。它让世界充满人性美,更加绚丽多彩。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医生的良知冲击着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诠释着人间的真善美。

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大千世界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准则来束缚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社会安定、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这个准则就是法律,任何人或物都在它的掌控之中。它教会我们如何创造美好享受幸福。

中学生法制征文四:婴儿的啼笑唤醒了什么

濮阳市油田第四高级中学高三(5)班 谷恩宁

辅导老师:马祥勇

本是风和日丽,平平静静的一天,却因一名记者的意外发现卷起了惊涛骇浪。

记者无意间发现超市洒在台阶上的奶粉,连蚂蚁都不吃,试想中国千千万万个婴儿是怎么把这样的奶粉吞下肚的,一时质问声四起,一时间人们闻奶粉而色变。

那天,无数家媒体记者堵在了法院外,她,三鹿集团的董事长,一位66岁的老人站在了被告席上,接受法庭的宣判。记者们等待着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的到来,然后在第一时间把结果公布于众,可与此同时,我们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那么多家奶粉厂,出问题的不仅仅只有三鹿,处罚了三鹿就真的解决问题了吗?奶粉业就真的安全了吗?我们的《食品安全法权威何在?

随着春节的临近,人们渐渐走出了“三聚氰胺”的阴影,脸上现出了喜庆之色。可就在这时,又一晴天霹雳炸起,毒鸡蛋事件。人们被炸得晕头转向,不知如何是好。这时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了这次事件。人们好比看到了黑暗中的一盏灯,找到了走向光明的路。

今年春节,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明显减少。不知是受前几次事件的影响,还是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不法商人不敢再为非作歹,但食品安全诉讼案件明显增多,可见公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了。

昨天午饭后,我和妈妈在路上闲逛,突然看到一个人不知在贴什么,我硬拉妈妈去看看。却发现是一个执行公告:双方结婚不成,女方已从男方处得到了巨额彩礼,男方索取,女方拒不归还,男方无奈之下将女方告上了法庭,法庭下发判决书,要女方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彩礼。

看完之后,我笑了,因为以前如发生这样的事情,男方都会到女方大闹一场,并想方设法弄回彩礼钱,但现在人们知道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

15.法制征文 篇十五

毒品是个非常可怕的东西,能轻易使一个又一个无知的人推向死亡。上海市政府对于青少年的禁毒教育十分重视,让未成年人从小学法,懂法,了解毒品对于自身的危害,以此来减少吸毒的可能性。想远离毒品,说简单很简单,说难很难。

我们要知道,毒品可能会无情地毁灭了一个个家庭,让被毒品伤害了的人再也无法轻易正常思考,变得骨瘦如柴,人不是人,鬼不是鬼。而且想要远离毒品根本是件不可能的事情。毒品太贪婪了,以至于人们只要吸一次毒,就会不断的想吸,然后上瘾,最后死亡。而想要远离它,其实也很简单:别吸第一次。这就是为什么政府积极加力推进禁毒教育。可这第一次又是怎么来的呢?其实,是源于人们的好奇心。毒品到底是什么呢?吸起来到底是什么滋味呢?……千万千万别这么想。人要有自制力,这一时的好奇,可能会毁了一辈子啊!更别说青少年了!

所以,向我们这个年龄段开始就得加紧贯彻禁毒知识。现在还为时已早。长大了可就来不及了。

16.征文活动-法制 篇十六

小明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儿,他很注意自己的用眼卫生,所以,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很愿意为他服务。可是,自从他家里买了台电脑,小明的眼睛开始伤心起来。

这天,小明又玩起了电脑游戏。他的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电脑屏幕,连眨眼都忘记了。而且一玩就是三四个小时,这下可苦了他的眼睛,眼睛渐渐变得发干发涩。眼睛一发干,小明就使劲揉,弄得眼睛火辣辣地疼,就像是被拳头打了一样。眼睛伤心地想:“这样下去,不知道将会被他折磨成什么样子。”伤心、苦楚而又疲惫的眼睛难过极了。虽然伤心,却再也流不出眼泪来。他的面前总像蒙了一层纱,灰蒙蒙的,难受极了。

眼睛不想再为小明服务了,决定休息一阵子。小明失去了明亮的眼睛,上课时看不清黑板,总是抄错题,不久就成了班级里公认的“马大哈”。放学回家的路上,小明还一头撞在了电线杆上,疼得直咬牙!小明现在知道眼睛对他来说有多重要了,于是,他又开始注意用眼卫生了。他每天都注意课间要好好放松眼睛,上网时间控制在半小时以内。渐渐地,眼睛恢复了健康,变得水汪汪的,伤心时再不是欲哭无泪了。

小明终于找回了丢失的眼泪。

作者系鸡西市密山市逸夫小学五(2)班学生

指导教师 房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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