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流程(精选7篇)
1.西安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流程 篇一
应届生接收、报到办理流程
一、申报:
1、学生请认真填写《应届生接收情况表》
二、广州生源: a)将《广州市2013年需要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交由学校开具报到证 b)领取报到证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交来我中心报到
二、非广州生源
a)将《广州市2013年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交由学校开具报到证 b)领取报到证后交来我中心报到;
若需办理广州市户口,请将以下材料交来我中心:
1、报到证
2、婚育证明(学校计生办开具,户口没迁到学校的由原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开具)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5、户口迁移证。就读于广州市学校的提供“一站式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何时何地迁来本市”一栏必须具体为XX省XX市XX区;学校户口在广州市越秀区的提供“户口登记卡”原件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以及同意迁出证明。入我中心集体户的迁移证上迁移地址一栏: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33号503房
(注:非入我中心集体户人员需提供入户详细地址与所辖派出所名称)
6、非就读于广州市学校或就读于广州市学校但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需提供在广
州拍照的身份证相片2张和回执,以及21元(20元身份证工本费,1元户口卡工本费)
我中心审核客户资料并上报人事局申领《广州市入户指标卡》。客户领取《入户指标卡》后,入个人户口的持用工单位的接收证明前往入户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咨询电话:(020)83504919联 系 人: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伍先生、杨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503室
2.西安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流程 篇二
(1)持有《报到证》三年内已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由报到单位出具是否已经报到的证明,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持有《报到证》三年内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出具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毕业生生源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3)持有《报到证》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在当年的七月一日到七月三十一日报到期限内《报到证》遗失的,需出具毕业生所在学校具体所在学院(系)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3.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篇三
报到证是毕业生重要凭证,不能丢失
一、就业报到证的作用以及如何报到
(一)什么是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就业介绍信和报到的凭证。上面准确记录报到单位、毕业学校、姓名、性别、专业名称、修业年限、报到地址、报到期限、编号。“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分为报到证正本和存根联。报到证正本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单位报到后交单位保存,存根联放入毕业生档案。
(二)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各地调配部门或用人单位报到,有效地防止了毕业生报到无序和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接收安排毕业生。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给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人事部门以是否有“就业报到证”核实其是否为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如何报到
毕业生毕业后,原则上应回原籍报到,报到时毕业生凭学校发的“就业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如果报到证上的接收单位是用人单位,就凭“就业报到证”到接收单位报到。如果接收单位是当地人事局,就凭“就业报到证”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户口转到学院的,凭“就业报到证”到学院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到单位报到,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上户手续。
户口没有转到学院的,直接凭报到证到单位报到。
二、档案的管理、接转方式及查阅
(一)档案的管理
在非大型国有企业就业、非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本人或单位委托县以上(含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管理权限,严禁个人保管他人或自己的人事档案。
(二)接转方式
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如果用人单位有保管档案的权限,学校将档案直接转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由学校将档案转入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保存。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按档案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何校何专业、学历、档案转递时间及转向何单位、收档人签字等内容造册后,一并送达或机要件寄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保存。
高校毕业生要转出本人档案,须持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开据的调档函、本人身份证到档案存放部门办理。
(三)档案查阅
4.西安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流程 篇四
你们好!首先祝贺你们学业有成,顺利毕业!涡阳县人才交流中心竭诚为你服务!现将就业报到有关事宜告知你们:
一、报到对象:凡派往涡阳县人社局或涡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
二、报到时间:集中办理时间定在7、8、9月。其余时间随到随办。
三、报到地点:涡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涡阳县行政中心9009室)。
四、所需材料:毕业证、报到证。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所签就业协议等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报到的毕业生如果已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可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和人事代理手续。
2、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或代理机构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达,学生不得自带。对自带档案原则上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须密封完好方可接收。档案转出按皖人发(2006)87号文件规定办理。
3、本着自愿原则,鼓励未就业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代理期间,为毕业生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
4、根据户籍管理有关规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应转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对外地户籍属人才引进的毕业生,户口挂靠在县人在中心集体户。
5、需接转党组织关系的高校毕业生,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回户口所在地党支部或单位党支部;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也可在办理档案管理手续后,将党组织关系接转到涡阳县委组织部(逐级转入户籍所在地党委或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
6、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报到时均可免费在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求职登记。
7、凡在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了“未就业登记”的毕业生,我们将及时提供就业岗位、见习岗位,根据专业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提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试信息、“教师特岗”、“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招募和选拔工作等信息、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同时还将根据所留电话通知登记人员。
地址:涡阳县行政中心9009室
邮编:233600
传真:0558-7223749
5.西安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流程 篇五
据介绍,毕业生在福建省内毕业,到福州市就业的,需上交《就业协议书》;到厦门市就业的,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厦门市人事局核准盖章的《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到泉州地区等省内其他地市就业的,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到省外就业的,要上交学校《就业协议书》和当地人事局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盖章的接收函。到北京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就业的,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人事部印发接收单位盖章的《2005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在京中管企业毕业生接收函》。
今年待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可迁往(学校或家庭)所在(县、市、区)的人才机构,人才机构将免费保管档案两年。
在工作试用期内,今年毕业生可申请用人单位出具试用期证明,学校将凭有关证明材料与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协商,将户口暂留学校3个月,逾期则予以迁回学生家庭所在地。
毕业生到非国有经济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可迁往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机构。报到后,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交人才机构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想迁入单位所在地亲友家庭的,需得到亲友户口所在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才能办理落户手续。(张文)
6.档案接收和报到证问题 篇六
一、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及户口的处理
1、毕业生未就业即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办理派遣手续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在规定的择业期过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即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要接收其人事档案,公安部门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例如:小李入学前户籍是沈阳市铁西区,择业期内,小李没有落实就业单位,希望把档案及户口转回生源地,此时,依据《报到证》将档案转至沈阳市人事局,户口落回沈阳市铁西区。
2、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本人要求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学校要按规定在择业期内进行保管。
3、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志愿将档案及户口转入其生源地以外的城市,并且与该城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或就业代理协议的,可依据《人事代理协议书》或《就业代理协议书》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及户口转入该城市。例如,小李是铁岭市生源,毕业时,与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直属单位--------辽宁华育高校毕业生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简称华育中心)签订了就业代理协议,即可依据《报到证》将档案转至华育中心,户口落入沈阳。
二、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及户口的处理
1、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负责其档案、户口的管理,在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上,有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即签订了正式有效的协议书,毕业生可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单位所在地。例如:小李是铁岭市生源,择业期内,被沈阳中捷友谊厂录用,并且沈阳市人事局同意接收其档案及户口,可依据《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沈阳市。
就业单位是中省直单位的,只需有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不需要有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即可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就业单位。例如:我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毕业生到我院工作,只需要我院(用人单位)和辽宁省教育厅(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可依据《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我院。
2、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已就业,但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批准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管理。
(1)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而是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此时其档案及户口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处理方式相同。
(2)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属于灵活就业,即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只有用人单位同意录用的公章,而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批准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的管理,其档案及户口的处理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处理方式基本相同。
通常情况下,毕业生的档案转寄地和户口迁移地是一致的,但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和户口迁移地并不是完全统一的,即在灵活就业时,毕业生的就业单位属于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城市,即非生源地,而用人单位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此时,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转寄至用人单位;入学时户口迁移到学校集体户上的,可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将其户口迁移回生源地。例如:小王是铁岭市生源,择业期内,被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录用,并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但深圳市人事局未批准接收小王的户口,此时,可依据《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将档案转至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将户口迁移回铁岭市。
报 到 证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毕业生离校时,学校要向毕业生颁发《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是学校依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所编制的就业方案,先由教育部审核批准,再由省级政府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作用: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
7.《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是:
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各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落实到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按接收单位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准确确定《就业报到》的受理单位。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生源地为本省的毕业生,本人要求回生源市、州择业的,可派回生源市、州教育局,并在其《就业报到证》备注栏注明“本人申请回生源州自主择业”。
生源地为外省的毕业生,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如果两年择业期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将办理《就业报到证》,将毕业生派回其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办理要求: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
(3)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办理程序: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7.高校毕业生为什么要按程序报到 篇七
时间:2013-7-2 点击:77 作者:佚名
时下,又一届高校毕业学生临近毕业,不少高校毕业生及家长不知如何报到,如何办理人事代理,办理人事代理有何益处等问题。有的高校毕业生工作几年后也未报到,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给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许多麻烦。现就以下方面给广大毕业生建议:
一、按中组部、国家人事部(人发〔1996年〕118号文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生毕业后,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报到,并办理人事代理。凡报到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在计算工龄、转正定级、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参加考研、出国留学、政治审查、报考国家公务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户口挂靠、婚姻生育等都可得到承认,否则,将会受到影响。
二、近年来,我们发现有的高校毕业生认为:现在毕业后反正不包分配工作,便不到人社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报到,不办理人事代理;有的在用人单位工作多年以后,需要办理某件必办的事时才发现找不到自己的人事档案;有的虽然同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因毕业时没到人社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报到,等需要办理计算工龄、转正定级、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等时,已经时隔多年,致使无法办理。
三、近三年,在我县招录国家公务员和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过程中,有的高校毕业生因毕业后未及时办理人事代理,真实学历无法查证而失去了机会。有的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因无人事档案,真实学历无法查证,用人单位将他们降格使用,工资增长也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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