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声明(共10篇)
1.社保缴纳声明 篇一
问:我在某医药公司有毒有害气体岗位工作满8年, 按国家规定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我想工作至60岁, 但单位强制要求我办理退休手续并中断为我缴纳社保费用。我该怎么办?
答:《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若你所在岗位列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男年满55周岁, 女年满45周岁, 连续工龄满10年的, 应该退休”的规定, 在你到达55周岁时应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若不同意办理退休手续, 再要求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缺乏法律依据。
2.社保缴纳声明 篇二
我经熟人介绍,于2005年春与在县城退休的肖某再婚。婚后二人感情还好,生活和谐。为了解决我的养老问题,肖某主动为我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从2005年开始,他每年都为我缴纳约4000余元的社会养老保险金,10年来共计缴纳养老保险金4万余元。2014年5月初,已经年过70岁的肖某因病留遗嘱时,引发我与肖某的4位子女之间的财产纠纷,我决定与肖某解除婚姻关系。遭到肖某的拒绝后,我一气之下,回了乡下老家。近日,我回来找到肖某,索要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资料,肖某予以拒绝,并提出要么回来一起生活;要么离婚,退还他这些年来给我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答:
肖某要求你退还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做法是错误的,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在你与肖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肖某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为你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应视为共同处分共有财产行为,且肖某在自己已经有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也有义务扶助妻子、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若肖某是用个人婚前财产为你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应视为对妻子的赠予行为,同样无权索回。
同时,无论谁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一经入账则不予退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除因出国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情况除外,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二款也规定: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支取。职工、离退休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依法继承。对此,你可向肖某说明上述規定,若协商不成,可在离婚诉讼时,要求肖某返还属于你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资料。
3.社保缴纳证明 篇三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申请书
**社保局:
本人***身份证号:********************(电脑号为:*********),目前在**********公司就职,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加盖指纹):
以上是个人的申请还需要单位的一个申请格式和上面的差不多就成申请书
**社保局:
兹有我公司***身份证号:********************(电脑号为:*********),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日期:
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二、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
三、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根据《转发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通知〉》(苏社险管19号)规定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在表格中注明情况),经分管主任和主任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4.社保缴纳程序 篇四
一、农六师社保: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花名册(2份)、农六师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减人员花名册(2份);
二、社保材料:报帐号正常操作。
增加社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增减申请表、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4)、照片2张、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注:(1)表(料)、照片贴好、盖好公章后,再去社保局办理;(2)增减人员时新增减人员每月25日前办理,若有社保转入或减少时必须在每月15日前办理。
5.社保缴纳承诺书 篇五
鉴于本人 因个人自愿,由 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对本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由公司代为办理相关岗位证或职称证,所有费用由公司垫付,包含培训费 元和其他费用多少 元,总计 元。特此,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证书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2、在招投标过程中,若需要本人配合,本人将全力配合公司的工作需要。
3、若本人需将职称或证书移出公司,或者擅自将职称或证书挂于其他公司
使用,则本人需赔偿公司为本人办理职称或证书所花费的培训费和其他费用总计 元。
4、因本人同意,公司为本人办理医社保,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同意公司按政府部门规定的缴纳金额缴纳医社保。若本人决定停止缴纳医社保,或者擅自转出社保关系的,则本人需赔偿公司为本人所缴纳的全部医社保费用。2009年个人缴纳医社保比例为:
本市职工按厦门市社会平均工资总额的60%缴纳;
外来职工按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有内容!
承诺人:
日期:篇二:自行缴纳社保承诺书
自行缴纳社保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本人系 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职员工,本人已与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
经过单位对社会保险体系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讲解,本人已经充分了解社会保险体系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所能享受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但本人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自行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单位工作期间不做变更。单位每月给予元的保险金补贴,该补贴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
本人承诺,在单位工作期间将按规定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金,若因本人没有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而出现的任何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
签字(盖单):
年 月 日篇三: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律师修改版)承 诺 书 ****有限公司:
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在职期间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故请贵公司不要为我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本人自愿放弃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利。
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因本人自愿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贵公司及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对贵公司不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本人对贵公司及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放弃一切诉求。特此承诺!承诺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篇四:社保承诺书
承诺书
本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由武汉公民酒店发展有限公司缴纳的社保金,并由本人在居住地劳动部门延续缴纳。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承诺书
因本人系 单位 职工,社会保险已在该单位缴纳,现承诺自愿放弃在贵阳铁投商砼有限公司交纳五金保险。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承诺书
因本人在 村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保险,现承诺自愿放弃在贵阳铁投商砼有限公司交纳五金保险。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承诺书
因本人已在诺自愿放弃在贵阳铁投商砼有限公司交纳五金保险。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篇五:社保缴纳保证书
社保缴纳保证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本人系:(以下简称“单位”)在职员工,本人已与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单位给予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社保基数为: 元整,单位部分缴纳 %,个人部分缴纳: %。已经充分了解权利及义务的相关事宜本人无任何异议。在单位工作期间不做变更。
6.外籍人士缴纳社保政策 篇六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 号
【发布日期】2011-09-06
【生效日期】2011-10-1
5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解读:制定此暂行办法的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法》第97 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解读:此条明确外籍员工的定义,即取得相关就业证件(《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非中国国籍。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解读:明确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团、基金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很广,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各类组织),都应当为外籍员工办理“五险”,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另外,与国外总部签订雇佣合同、被派遣到国内工作的secondee,同样要参加五险。对于目前不少企业来说,将涉及用工模式的重大调整和改变。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 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件的机构,应当及时将外国人来华就业的相关信息通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相关机构查询外国人办理就业证件的情况。解读:明确单位为外籍员工办理社保的时限(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 日内),同时明确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主体是境内的工作单位。今后,办理外籍人就业证件的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将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
第五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解读:外籍员工,缴费够年限,可以依法享受养老金等待遇。考虑到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于外籍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境的,采取个人账户保留或一次性结清两种模式。
第六条 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解读:与国内雇员一样,外籍员工的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以继承。
第七条 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或者由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外国人合法入境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不再提供前款规定的生存证明。
解读:对于享有社保待遇的外籍员工,应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生存证明。但如果外籍人合法入境,亲自到社保经办机构证明其生存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毕竟取得这些证明的程序相对繁琐。
第八条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外国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解读:外籍员工与中籍员工一样,如遇到争议、社保权益纠纷,中国相关机构(社保部门、仲裁部门、法院)应当受理并处理。
第九条 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解读:国际上处理双重或者多重参加社会保险问题的通行做法是签订双边或者多边协议。目前,中国已与德国、韩国签订了互免社会保险缴费的协议(例如《关于执行中德协定和中韩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德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韩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根据互免双边协议的规定,对具有与中国签订互免社会保险缴费协议国的国籍,并提供协议国出具的《参保证明》的外国人可免除协议规定险种的缴费义务,同时也不享受中国社保待遇。
第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解读:《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由于外国人没有我国的居民身份号码,因此规定根据编制规则(见如下附件),外籍员工(包括港澳台人员)享有社会保障号码,也有《社会保障卡》。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未依法为招用的外国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用人单位招用未依法办理就业证件或者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处理。
解读:今后社保部门将对单位雇佣的外国人的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企业招用外籍员工,但未办理社保,或社保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等,将面临处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 年10 月15日起施行。
解读:该办法自2011 年10 月15 日施行,将意味着外籍人社保的实际操作将在今年10月份展开。
附件:
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
外国人参加中国社会保险,其社会保障号码由外国人所在国家或地区代码、有效证件号码组成。外国人有效证件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所在国家或地区代码和有效证件号码之间预留一位。其表现形式为:
XXX X XXXXXXXXXXXXXX
有效证件号码
预留位
国家或地区代码
1.外国人所在国家或地区代码按“ISO 3166-1-2006”国家及其地区的名称代码的第一部分国家代码规定的3位英文字母表示,如德国为DEU,丹麦DNK。遇国际标准升级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确定代码升级时间。
取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所在国家或地区代码与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码中第1-3位的国家或地区代码一致(也为三位)。
2.预留位1位,默认情况为0,在特殊情况时,可填写数字为1至9。
3.编制使用外国人有效护照号码,应包含全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不包括其中的“.”、“-”等特殊字符。编制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码,为
该证件号码中第4-15位号码。
(1)以在我国某用人单位工作的持护照号G01234—56的德籍人员为例,其社会保障号码为:DEU0G0123456
国家或地区代码 预留位 有效护照号码
DEU0G0123456
(2)以在我国某用人单位工作的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DNK324578912056的丹麦籍人员为例,其社会保障号码为:DNK0324578912056
国家或地区代码预留位《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码
DNK0324578912056
4.数据库对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预留18位长度(其中有效护照号码最多为14位)。编制号码不足18位的,不需要补足位数。
7.缴纳社保申请书 篇七
兹有我公司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电脑号为:xxxxxxxxx),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单位(加盖公章):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单位名称:
社保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险种缴费起止时间:
注:
1、此表仅为样表。
2、参保单位按样表格式内容填写完整。
3、所有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工填写。
4、此表不能涂改。
xxx
8.自行缴纳社保承诺书 篇八
本人: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本人系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职员工,本人已与单位签 订了正式劳动合同。
经过单位对社会保险体系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讲解,本人已经充分 了解社会保险体系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所能享受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但本人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自行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单位工作期间不做变更。单位每月给予元的保险 金补贴,该补贴每月随工 资一起发放。
本人承诺,在单位工作期间将按规定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金,若因本人没有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而出现的任何纠纷由本人 自行承担。
9.派遣员工社保缴纳问题简述 篇九
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由谁来交?按照何地的标准缴纳?
通常情况下,劳务派遣涉及两个合同,第一个合同是派遣员工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第二个是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合同,因此实践中就会出现谁来交以及按照哪里的标准交的问题.首先,要先看看两个合同是怎样规定的,第一个合同是派遣员工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第二个是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合同,这两个合同中可能会有这方面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按照广州的标准由派遣单位缴。具体为什么,今天我比较有空,就写得比较啰嗦: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的“用人单位”应该是指《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因为在《劳动合同法》中有两种称谓,一种是用工单位,一种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如果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没有约定,那就应该由派遣单位给他们交社保。
当然了,这里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劳动合同法》与《社会保险法》是同效力相同的法律,因此不能当然地把两法中的“用人单位”一词看成同一意义,但司法解释又没有解释,况且按通常的理解是同一含义的,所以大可不必管它了,如果发生了纠纷估计也很难说出二者有什么不用的,这里只是提醒一下你。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又有,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因此,你刚刚说的这种情况就应该是,派遣员工在哪里工作就按哪里的标准缴了——广州。
10.个人社保怎么缴纳 篇十
第二,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如果没有固定的工作,可以以灵活就业的身法缴纳社保。这种保险叫做居民社保,其中仅含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居民社保按年缴纳,一年差不多几百的费用即可。
个人社保有几个档次
四个。
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40%)、一档(60%)、二档(80%)、三档(100%)四个档次。
是指上年社会平工均工资缴费基数,比方去年社会平工均工资为3000元,你如选80%,你如果是企业工作人员个人月应缴纳8%,即缴纳192元。档次交得越高以后领得越多,这就是缴的越多领的越多,当然领钱多少还与缴纳社保年限有关。
个人社保与职工社保有什么区别
1、缴纳险种不同。个人社保只包含了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而职工社保包含的除此之外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
2、缴费比例不同。单位缴纳的社保由单位和个人一同承担,而个人社保的所有费用均有个人进行承担。
3、医保和养老保险的待遇不同。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要优于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保。
4、对于参保人的要求不同。单位缴纳的社保不需要参保人提供当地户籍,但个人交社保需要。
补缴的社保滞纳金怎么计算
1、社保影响每一个劳动者的方方面面,在进行更换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带来社保的断交。由此待料的医保卡看病买药都无法报销的情形,给生活带来严重的不便。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保滞纳金的计算规则和方法如下文所述:
2、滞纳金的数额为其计算滞纳金计算为,每月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乘以欠缴的天数同时加收万分之五惩罚金,所得出来的就是滞纳金的数额。
3、对滞纳金天数的计算是从滞纳金停止的之日开始算起,扣去滞纳金应当开始缴纳的日期,加上一天,所得出的就是滞纳金的天数。
4、其中滞纳金起算天数,一般是取结算日的第二个月的一号开始进行计算。以申请表补缴生成日的前一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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