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共14篇)
1.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 篇一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 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责任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
(二) 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三) 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四) 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五) 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总经办专职安全员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六) 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养:
(一) 厂区内各置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总经办安委会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 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 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四) 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五) 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六) 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七) 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八) 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
(九) 消防设施不足时,安全主任应填写《设备申购单》,3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3万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财管会批准,消防设施应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2.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 篇二
1 联动装置的组成和概念
一般民用建筑内发生的大都是A类 (固体可燃物) 火灾, 一般先产生大量的烟, 随着燃烧的加剧而后产生大量的热。所以在火灾报警后, 消防控制设备会对防烟、排烟设施进行联动, 如: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 关闭电动防火阀, 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因为空调通风系统对火灾扩展影响很大;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 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防排烟设备有利于防止火灾蔓延和人员疏散;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 当火灾确认后要依次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接通警报装置、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2 联动范围
2.1 防排烟系统
在火灾发生时, 当报警装置启动后, 防排烟系统也开始运行, 它将会关闭送风阀, 然后开启正压送风机。防排烟系统可以停止空调风管的运行, 停止送风工作, 减轻火势的蔓延, 同时开启正压送风机, 减少烟雾的扩撒, 有利于火灾救援和被困人员的逃生。
2.2 水灭火系统
在水灭火系统中是在消防联动中处于比较独立的消防设施, 其中消火栓是通过人为的手动的方式来对其进行控制的, 通过手动启动泵按钮或者是在控制室中实现操作。但是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是不需要人为控制的, 是自动灭火系统的组成。这种灭火系统是在火灾发生时, 通过对外界烟雾的感知和热量对玻璃泡内液体的影响而迫使管网内的水喷出, 当管网中的压力变小时, 湿式报警阀就会开动, 从而喷出大量的消防用水来控制火势的蔓延。为了防止在火灾发生时, 自动喷水系统出现故障, 在控制室中也配备了手动启动阀, 对自动喷水系统进行控制。
2.3 电动防火门和防火卷帘是在火灾时及时的落下, 起到控制
火势的作用。其实现的原理是通过安装在门两侧的探测器对外界烟雾的感知而进行动作的, 从而控制门的关闭或者是下降的动作。
3“自动”和“手动”的区别
消防控制中心“自动”予以控制的设施有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 以及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自动关闭或下降等。
在水灭火系统中, 消火栓系统的启动是受消火栓按钮、控制中心联动控制器上的启动按钮和水泵房水泵控制箱上的启泵按钮予以控制的。即:在整个系统中, 任何一个启动按钮被启动都会触发消火栓泵的启动, 这些过程都是通过自动来完成, 不需要手动对其进行控制。一般情况下, 在水泵房控制柜上, 状态转换开关常常标有“手动”和“自动”的标志, 实际上“手动”是指“就地启动”, 而“自动”是指“远控启动”。对整个喷淋系统而言, “自动”是指压力开关联动启动, “手动”是指控制中心远控启动。此外, 在防火卷帘的两侧都安装有控制按钮, 并且是手动优先的, 提供了方便。
4 联动系统功能的实现方式
4.1 在系统报警后要开启报警层的排烟阀和正压送风口阀, 同
时关闭该层空调风管内的防火阀, 一般存在着“同时”和“顺序”打开的问题。究竟采用哪种打开方式, 这要根据系统情况而定。一般机械式阀门的打开, 是靠直流电磁阀的动作释放被拉紧的弹簧, 带动阀片转动度实现的, 而电磁阀的动作电流一般都在0.7安以上, 多个电磁阀同时接通, 就会在瞬间给电源造成很大的负载。如果电源质量稍差, 电磁阀就会因得不到足够的动作电流而不能动作:“顺序”打开连接方式是在第一个阀门打开、阀片旋转90度后, 固定在转轴上的凸轮压迫微动开关, 接通第二个风口的电源, 如此一个接一个, 就按顺序打开了。对于电源来讲, 某一时刻最大负载仅为一个电磁阀的动作电流, 不会造成过载现象, 但是这种方式又要求每个风口开张必须到位, 否则会在中途由于电源不能续接而难以全部打开, 这就要求在平时加强维护保养, 防止因机械故障引发联动故障。
4.2 联动方式在排烟风机处的功能也是自动来完成的, 在入口
处的防火阀平时应该是处于开启状态的, 这主要是为了在火灾发生的初期产生的烟雾可以通过排烟管道顺利的排出, 为救火逃生提供环境。但是当火灾势头越来越大, 有火进入排烟通道时, 这时防火阀自动关闭, 阻挡火势的蔓延。其中防火阀的关闭是自动完成的, 其控制原理是由温度决定得, 在阀片的位置有一个合金熔断条, 当温度达到280度的时候, 自动熔断, 将拉紧的弹簧释放从而使阀门关闭。这一系列的过程都是自动完成的, 并且这些动作都会传输到控制中心, 不需要人为对其进行控制。
4.3 消防泵启动按钮“直接启泵”。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
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 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由24伏直流电启泵按钮控制。
4.4 喷淋泵由压力开关启泵, 同时将信号送到控制中心, 通过
24伏直流继电器, 让压力开关触点控制其动作, 利用继电器的两组无源触点:一组控制水泵启动, 另一组通过模块接入总线将动作信号反馈回总机。
4.5 应急照明系统和紧急疏散指示灯是在火灾发生后, 系统确
定了火灾, 切断了照明电源后而启动的应急照明, 这是为了在火灾中人们能够正确的逃生而设置的应急照明系统, 应急照明系统的功能比较强, 当一切电源都被切断后, 应急照明会提供逃离和救援的
参考文献
[1]白新民.高层建筑消防设备的管理[J].甘肃消防, 2000-06-15.
3.消防安全设施岂容“美化” 篇三
乍一听此话,令人觉得有点道理。商场的显眼处,少了挂置的消防器材,代之是琳琅满目的商品,当然美化了环境。正如,有的企业将厂区内露出地面一截的消防栓,围进垃圾圈内,环境也显得整洁优雅;有的住宅区因绿化树枝繁叶茂,把消防器材和设施完全遮挡,看似美观又大方,所以剪伐它时,就有人表示不大情愿。试想,这些场所发生火灾怎么办?像商场内,若将各部位的消防器材统一锁进仓库里,拿什么进行扑救火灾?把消火栓圈进垃圾堆里,发生火灾水从何处去找?绿化树将消防器材和设施箱遮挡,遇上火灾时,人们又慌又急,不仅难以寻找,也不方便取用,凯能不坏事?
美化环境,值得提倡。因为它使人心情舒畅,充满一种朝气蓬勃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同时,美化环境必须顾好安全问题。伤及安全环境,酿出火灾隐患,那么,“美化”非但不应提倡,而且要严加制止。再者,在公共场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原是为了保障安全环境进行的投资,假如为追求环境美而荒弃,或不管不问,岂不是将那些消防器材和设施当作摆设、废品?
4.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 篇四
根据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机电经[2012]126号《关于开展办公用电消防设施专项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办公室用电设备安全管理,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问题作了讨论和部署,深刻吸取“7.30”情报所起火事件的教训,由公司职能部门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参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和《消防法》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范围内的办公场所的用电设备和消防设施进行了一次认真而细致的专项排查,确保办公场所用电设备处于安全可控的状态,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办公室用电设备管理,杜绝意外事故
参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和公司办公室现场管理的要求,检查组对各个办公楼的每一间办公室都进行了检查,主要根据公司办公用品台帐检查各用电设备的使用年限,各用电设备的检查维护情况。重点检查使用年限较长的办公用电设备,尤其是充分汲取省机械工业情报研究所起火事件的经验教训,对所有的空调进行检查和分析,深化"7S"现场管理理念,要求各办公人员科学合理使用空调,尽量减少使用时间,将空调的负载降到最低,确保空调平稳、安全运行。针对线路老化,布局混乱的其他用电设备进行整改处理,办公场所的电源插板存在不合理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对个别设备按计划进行强制更新淘汰。同时要求做好各办公用电设备清洁和维护保养工作,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的同时保障各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杜绝发生起火事件及其他意外事故.
二、仔细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公司借助《通知》的契机,组织各车间负责人及消防管理人员对公司围墙以内的消防栓、消防水龙头进行一次彻底的专项检查,逐一进行放水检查,确保所有消防设施都能放出水并且水压达到要求,满足应急需要,符合消防规定。经检查902工房外一个消防存在漏水现象,及时联系供应厂家,新购置一台在周末不用水期间进行了更换,对个别消防水龙头存在员工私自放水使用的现象进行教育,严禁消防设施私自动用。继续对灭火器材进行严格管理,每月下旬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检查,并做好消防器材台帐管理,确保灭火器无失效无损坏情况,能够在危急时刻派上用场,达到预期的灭火效果。
三、举行消防演练,加强消防教育
公司安全生产月期间,按照计划举行了轰轰烈烈的消防演练,本次演练由各生产车间举行,乳化车间、膨化车间均以“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为主题进行了消防演练,其通过突发事件紧急疏散演练,有组织、迅速地引导员工安全疏散,使员工掌握逃生办法,进一步提高员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自救和自护能力。
公司历来重视用电设备和消防设施管理,近几年也无此类事件发生,但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加强管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意识,共同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局面。
5.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 篇五
服务供方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二、质保期、维保期的转换
三、维保服务供方维保资质
四、维护保养检测工作的开展
五、监督考核
一、总则
1、规范各购物中心项目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检测工程服务供方管理的行为;
2、指导各项目的消防系统由质保期转维保期消防系统外委供应商选择;
3、对项目消防系统维保检测服务供方的资质提出相应要求;
4、规范消防系统维保检查服务供方的监督考核机制;
5、其它需要约定的条款。
二、质保期、维保期的转换
1、对于新建项目,质保期内消防系统由原施工单位进行保修,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原则上需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由除原施工单位外的第三方具相应资质的消防公司进行。
2、项目消防维保检测公司确定后,由维保公司配合完成对项目的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的承接查验。查验的问题由原安装施工单位负责保修,由项目工程部与维保公司监督保修情况。
3、对于保修期内消防系统故障出现保修单位与消防维保服务供方责任界面区分的状况,原则上由双方根据造成故障的原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协商维修责任;对于双方协商不成的,由项目工程部根据造成故障的成因分判双方维修责任。
4、对于项目新旧消防维保服务供方转换期消防系统的检测,参考本节第2条,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由新消防维保服务供方对项目的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对于属于原维保单位需要解决的问题,由原维保单位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相关维保费用的结算。
三、维保服务供方维保资质
1、根据公安部129号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章第26条规定“一级资质、临时一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各类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活动。一级资质、临时一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各种类型的消防安全评估以及咨询活动。二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单体建筑面积四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活动。二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2、各项目在消防系统维保合格供方入库时需要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取得所在地省公安消防局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二级资质(含临时)证书(注:三级资质仅可从事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灭火药剂及回收等活动)。
3、由于公安部推行的消防设施维护检测资质处于过渡期,目前只有广东、山东等省消防局给消防企业颁发临时一级、二级资质,合格供方的数量存在不足的情况,鉴于此,各项目在合格供方的入库时,需要重点审核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是否取得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贰)级”、“消防施工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乙级)”资质,可视为其拥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
4、广东省内项目目前正在合作的消防维保单位继续履行合格供方的协议,各项目要及时与供方沟通,督促其及时取得省公安厅消防局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二级资质(含临时)证书,并注意二级资质只能从事单体建面四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活动。
四、维护保养检测工作的开展
1、各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供方提供消防维保驻场、月保。
2、需要指定人员负责监督、管理消防维保服务供方的维保质量、频次、及时率、系统完好率等,并做好记录。
3、各项目工程、物管负责人至少每月1-2次抽检消防维保服务供方的维保质量,确保供方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落实对项目的消防系统维保工作。
4、严格监督消防维保服务供方对项目的消防系统(含所有分系统、设备)维保、检测全年做到全覆盖、全检的要求。
5、严格要求消防维保服务供方按照月度、季度出具项目维保报告,半年、年度检测报告,并加盖其公司的公章。
五、监督考核
1、各项目工程、物业部负责人严格按照消防维保合同约定的条款、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对消防维保服务供方进行考核,并严格执行扣分标准,对未达标项予以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
2、原则上项目的年度消防系统检测由项目消防维保服务供方完成,并出具年度消防系统检测报告,供项目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3、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第三方具相应资质的消防检测公司对项目的消防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与项目消防维保服务供方进行维保费用结算的依据:如第三方检测结果有较大、重大不符合项,则聘请第三方检测的相应检测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由项目的消防维保服务供方承担,从其维保费用予以扣除,并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将不符合项进行整改。此条款需要在与项目消防维保服务供方的合同中进行约定。
6.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电气检测内容 篇六
1、消防设施检测内容有七大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供水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5、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6、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7、气体灭火系统
2、消防电气检测内容有六大项:
1、变压器室;
2、高(低)压配电装置;
3、低压配电箱(盘);
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
5、电气照明装置;
6、开关、插座
3、法律依据: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对策分析 篇七
【关键词】消防;建筑;设施;对策
1.当前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
1.1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方面常见问题
(1)消防控制室人员数量少,不能保证两人值班,人员素质较低,不了解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不懂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保养和测试,对故障、误报、动作反馈不及时进行处理,不能有效保持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防排烟风机电控柜多数打到手动位置,不能保证在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和操作,一旦发生火灾,这些关键设施不能够正常动作。
(3)未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
(4)未能每年保证对建筑消防设施全面检测一次。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常见问题
(1)系统疏于维护,出现故障不能及时维修,带病运行。
(2)火灾探测器超期不更换、不维修、不清洗,探测器的灵敏度根本满足不了工作需要。
(3)有的自动报警系统与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系统不能联动,消防设施系统功能存在缺陷。
(4)消防电源存在问题,不能保证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在停电的情况下自动切换继续工作。
(5)建筑消防设施更新换代,或增加配置,更新设备时,设计不合理,与原设备其他系统无法联动。
(6)装修改造后擅自拆除、遮挡火灾探测器、报警器、火灾事故广播、火灾显示盘等。
(7)水泵房、配电室等未设消防电话。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常见问题
(1)喷头布置常见问题主要是在通透吊顶下错误地布置下垂型闭式喷头或采用集热罩,应设在顶板下;喷头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符合要求;喷头与墙距离太远,不能打湿墙面;风管宽度大于1.2m时在下面未加设喷头;喷头(下垂型)离墙或风道等障碍物太近;厨房错误地安装响应温度为68度的喷头。
(2)未能坚持定期进行末端放水试验,有的楼层系统无末端放水管,有的无排水设施。
(3)系统消防水压力低,不能满足喷洒系统的压力要求,有的系统无稳压设备,不能满足较高楼层的水压需要。
(4)喷头被遮挡、阀门锈蚀,管道渗漏现象不能及时维修。
(5)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设有2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报警阀组前未设环状供水管道。
(6)在湿式报警阀处进行放水试验,水力警铃不响,压力开关不动作,喷淋泵不能自动启动。湿式报警阀处或水泵房处无排水装置。
(7)擅自关闭水泵进水阀、湿式报警阀前信号阀,报警管路的阀门。
1.4气体灭火系统常见问题
(1)防护区围护结构耐火耐压达不到要求。防护区内缺少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2)未配置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3)气体灭火系统与自动报警系统不能联动,消防控制室远程不能操作控制气体灭火系统。
(4)钢瓶间附设在其他场所内,耐火等级低,无防止阳光直射措施。
(5)部分单位害怕气体灭火系统误喷,擅自断开电磁阀信号线。
1.5室内消火栓系统常见问题
(1)未设消火栓泵,采用市政供水系统供水或采用深井潜水泵供水。
(2)供水压力不足,不能满足水枪充实水柱的要求,影响火灾火场施救。
(3)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接口、消防卷盘(水喉)等器材缺少,水带发霉、阀门锈蚀无法开启,水泵启动按钮失效。
(4)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使用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要求,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
(5)因施工人员概念不清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有些场所水泵接合器故障、失效。
1.6供水稳压设施常见问题
(1)消防泵组常见问题主要为:水泵房处无排水装置;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只有1条;泵组不能满足自灌式吸水要求;消防水泵电控柜设置在手动位置;消防泵组只有1条的出水管直接与消防管网连接,出水管上未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和DN65的放水阀门和防超压设施。
(2)稳压设施常见问题为:未按要求设置稳压设施,或设置后电节点压力表设置启动压力低,不能保证供水;稳压泵故障,或电控柜设置在手动位置,不能正常使用;水泵结合器无标识;水泵结合器数量不足;水泵结合器组件缺失,不能保证使用。
1.7防火分隔设施常见问题
(1)防火分隔设施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等消防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一直处于极低的水平,2006年至2010年各年度监督抽查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的合格率分别为55.56%、35.71%、12.50%、30.61%和42.6%。
(2)防火卷簾下堆放杂物或柜台,影响起降。
(3)防火门变形,闭门器破损,影响分隔功能。
(4)通风与空调管道、排烟管道上没有安装防火阀,或防火阀失灵。
(5)管道井及楼板上下之间的防火封堵不符合要求。
(6)防火卷帘未在两侧设置手动控制装置,安全出口处设置防火卷帘。
1.8防排烟系统常见问题
(1)应设置排烟设施的位置,未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不能形成防烟分区。
(2)正压送风机和排烟风机不能定期检查,运转完好率低,有的甚至反转。
(3)承担多个防烟分区排烟任务的排烟系统的排烟口采用常开式,不能保证排烟量。或设置的常闭式排烟口,无手动开启装置。
(4)消防控制室对防排烟系统的远程启动和联动操作存在着不同步和不能联动的情况。
(5)自然排烟的场所内排烟窗开启面积不够,或最远点超30米;或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封堵窗口,影响排烟。
(6)未按照要求设置防排烟设施。
2.影响建筑消防设施作用发挥的原因分析
根据大量火灾案例和火灾事故调查发现,影响建筑消防设施发挥有效作用的原因,主要是设计不符合要求,工程施工质量不佳、竣工验收不严,监督与管理不到位所致。
2.1单位领导忽视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强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差,不能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有些社会单位单纯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审核或申请备案抽查,实行三边工程,有的改造装修甚至不委托正规的设计单位,盲目改造施工,人为砍掉建筑消防设施,遗留先天性火灾隐患。
2.2维护管理不到位,建筑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不能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完好。一是认识不高,在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方面,满足于现有设施,放任管理或者无人管理,使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只能起到一种装点门面的效果。二是值班问题,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要有技术管理人员和昼夜值班人员,定期检查、试验、管理维护,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但目前部分建筑消防设施单位,主要依靠门卫、保安来附带监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控制室,即使配备了专业人员,也因为工作时间长,待遇低,责任重大而频繁调动,缺乏應急处理的能力。三是不定期检查、试验、维护、清洗,经常造成误报和着火不报,控制室大量显示“故障”也无人理会,管线出现漏水就关掉总阀。四是职工和群众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不够重视和爱护,有意或无意地对设施或设备加以破坏,妨碍其发挥正常作用。
2.3设计与施工未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
设计单位因为人员素质和单位资质问题以及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计,消防设施漏项、选型不对、功能不达标等问题经常发生。消防施工企业为了利益最大化,在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冒顶他人资质,或实行工程转包,不按照消防设计和施工规范施工,偷工减料,擅自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造成建筑消防设施质量差,不能保证正常运行。
2.4消防中介机构水平良莠不齐,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保、检测市场混乱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队伍主要由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的人员组成,因其人员流动性和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检测时间的长短导致队伍维保水平存在明显差异。有些维保人员是刚招进来的临时工,未经消防培训就已上岗,没有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有些维保队伍因从事维保时间不长,缺少维保所需最起码的维保设备或设备不齐;有些维保队伍的责任意识不强,未能真正意识到履行好自身职责,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是一种法律责任,如不能尽责,将承担法律责任风险;有些维保单位之间,恶意竞争,相互杀价,导致维保价格低于维保所需的运行成本,必然造成维保质量的低劣;有些维保单位未健全维保人员职责,制定好操作维护规程,对每日、每月、每季、每年各消防系统所需进行的维保操作内容不加以明确和规范,导致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偷工减料,不能真正履行好全部的维保职责。有些检测单位只出合格意见,不发现问题,进行督改,甚至只发意见不检测,搞形式[2]。
2.5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不到位
在日常监督过程中,由于审核验收岗位人员不足、素质不高,致使在建筑消防设施源头管理的审核、验收、备案抽查阶段未能严格把关,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造成先天性隐患。加之部分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时不能发现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发现问题,但工程已经行政许可,不能轻易撤销而隐瞒问题。
3.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与管理的对策
3.1强化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为了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时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应进一步明确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建设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法制意识,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执行,主动将建设工程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和备案,不人为降低减少消防设施,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制度落实到位。
3.2强化监督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全面贯彻“政府领导、行业管理、企业负责、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监督”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有建设工程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督促建设单位完善消防行政审批和建设工程消防设施的建设。把握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维保和检测资质和等级管理。
3.3强化消防机构应严格依法监督,把好源头关
一是要提高认识,认真负责,严格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在消防监督过程中,消防监督部门要严把源头关,严格执行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要求,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把着眼点放在提高防火条件上,处理好监督的“速度”与“力度”,不能一味追求速度,放宽条件,进行无责任盖章,而留下先天不足的隐患:也不能一味下放权力,美其名曰简化程序,特事特办,而失去监督,造成无穷后患。二是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主动地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为加强对自动消防设施的监督打下扎实的基础。三是要依法监督,敢于依法办事,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对那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产品、违规设计、施工的单位,以及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方面存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坚决惩办,以保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可靠性能和良好的运行状态。
3.4强化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单位的管理
建立社会维保单位维保质量信誉体系,加大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中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公安消防机构要及时把维保质量差的企业向社会公布,通过市场的杠杆作用,促使维保单位不断提升维保的质量。
3.5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工程研讨会、召开现场会等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高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和消防管理人员水平,尤其是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方面,应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和各项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管理责任和要求,不仅要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理论水平,更要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宽进严出,确实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水平。
3.6引入保险机制,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可靠性
根据国外的一些成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消防保险机制,理顺消防监督机构、保险公司和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之间的关系。保险公司对于要求投保的建筑物,首先应该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如果检测合格,保险公司可以低于保费的平均水平予以投保。如果检测不合格,则不予投保或增加保费。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的资质应该由委托单位予以确认。对于消防设施检测合格并办理投保手续的建筑物,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减少检查频次或者免检。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可减轻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量,大大改善建筑消防设施的现状,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Z].2008-10-28.
8.消防设施维修合同 篇八
甲方:廊坊市志晟 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廊坊市宏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为保证志晟电子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消防法》、《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维保期限:
自2016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双方如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二、维保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系统;
3、消防给水系统;
4、火灾事故广播及通讯系统;
三、维修保养工作目标及适用标准:
乙方应利用自身专业的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医院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护、保养、监测及改造,使消防设施之性能达到原消防设计要求,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之符合有关消防规范及标准要求,使之在预防火险以及有效防范火险方面发挥应有之作用。
维保保养适用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0166----92 B、《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1995年修订版)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84-----85 D、《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05 E、《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GBJ140----90 F、《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05 G、《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CD50263-----97
四、维保方式及内容(均由乙方独方完成):
承担本合同维保项目的维护工作,定期检验、定期试验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若甲方有重大活动时,乙方提前做好巡查工作,确保活动期时系统运行安
全,适逢法定节假日之前,乙方派人员进行消防检查,同时做好各种检查记录。
1、维修保养内容及时间要求: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每月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
(1)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等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做好记录并处理;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
(3)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4)联动控制柜联动试验。
每季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1)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
(2)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的充放电试验,1--3次的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对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进行监测和清理;
(4)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有规定的空白空间;
(5)对使用话筒进行广播测试;(6)对各层广播功进行测试;
(7)检查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8)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每半年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1)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实验;(2)对插孔电话系统进行对讲通话试验;(3)对火灾事故广播系统试验.B、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日常维护 每月检查项目:
(1)定期启、停消防水泵;
(2)检查消火栓箱内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破损、老化、霉变;(3)外观检查管道、阀门有无漏水,阀门是否位于开启状态;(4)检查按钮外观有无破损,远程启动水泵测试;
(5)检查水泵控制箱所处控制状态是否正确;(6)消防水泵手动启动。每季检查项目:
(1)进行消火栓按钮报警功能试验;
(2)检查按钮外观有无破损,远程启动水泵测试。每半年检查项目:
(1)对消火栓组件的检查;(2)对消火栓水压的检查;
(3)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功能的检查保养。每年检查项目:
(1)检查电动机是否损伤、锈蚀,机械性能是否良好;
(2)检查水泵轴与电动机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变形、损伤和严重锈蚀;(3)检查轴承润滑油是否加足,油污严重污染、变质现象,用手转动检查转动是否正常;
(4)检查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触器接点是否烧损。C、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 每月检查项目: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对其消防储备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进行检查,并应对保证消防用水不被挪作他用的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2)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3)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应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4)每月应对系统上所有的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5)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
(6)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当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更换或安装喷头均应使用专用扳手。每季检查项目:
(1)对喷淋系统联动功能进行试验;
(2)对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报警功能进行试验;
(3)对湿式报警阀组功能进行检查及试验;
(4)每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
(5)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处于全开启状态。
每年检查项目:
(1)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2)每两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喷头的检查与维护方法:
(1)外观检查喷头有无损坏、锈蚀、漏水现象,如存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2)抽样检查使用年限较长的系统,应按要求对喷头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喷头要及时更换;
(3)对轻质粉尘可用空气吹除或用软布擦净,对容易形成结垢的尘埃,如喷漆雾粒、水泥粉等不易清除的,分批拆换喷头,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或碱溶液洗刷易熔元件,也不能用热水或热的溶液洗刷。
管路系统的检查与维护方法:
(1)外观检查管道有无机械损伤、油漆脱落、锈蚀等,管道固定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路中,可能因施工疏忽残留有砂、石、木屑或水源带来的垃圾、铁锈等,这样会造成喷头堵塞、报警阀关闭不严、水力警铃输水管堵塞等,从而影响灭火效果,如发现管路有沉积物,应进行冲洗;
(3)平时严禁将管子用作其他支撑,拆装喷头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应用合适的工具,切忌直接钳住喷头悬臂进行旋紧或拧松,管路的防腐涂层应视情况而定,一般每隔3—5年应重新涂刷一次。
报警阀的检查与维护方法:
(1)对报警阀应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等性能。此试验可通过末端试验装置进行,如发现阀门开启不畅或密封不严,可拆开阀门检查,视情况调换阀瓣密封件;
(2)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查,检查报警阀前、后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水源及水泵的检查与维护:
(1)检查消防水池的水位能否保持消防用水量;水位标尺是否正常工作;水池各种阀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有无受冻的可能。
(2)检查消防水箱的水量能否满足要求;消防气压给水装置能否保证水量和水压;自动控制系统能否正常工作。
(3)检查消防水泵能否正常运转,流量和压力能否保证;消防水泵的动力是否可靠;电力上有无保证不间断供电设施,其性能是否良好。
(4)检查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正常,附近的室外消火栓使用是否便利。系统功能检查与维护:
应按照各类系统的设计规定,通过末端试验装置喷水试验,对系统功能进行检查,即检查各种组件在火灾状态时,能否按设计要求动作,火灾报警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系统有不正常的部件时,应及时进行维修,直到系统全部功能正常。
使用环境检查与维护:
使用环境及保护对象被人为的做了不恰当的改变,往往会成为对系统功能的损害因素,例如在仓库内货物堆放高度不适当的增大而阻挡了喷头的喷洒范围;喷头被刷漆而延迟了动作灵敏度等,因而对使用环境和条件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改正。
五、消防设备改造、更新方式:
1、若甲方的设备需要改造或更新时,应由乙方提出申报,提供书面的改造或更新预算方案,并应注明需要改造或更新的项目内容、现行的工作状态和损害程度,如若不进行改造或更新可能导致的结果以及改造或更新后所能达到的效果,再经甲方工程信息部、资产运营部审核上报通过后,方可进行改造或更新。
2、甲方消防设备日常维保所需要的材料、配件等,由乙方将材料、配件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价格、数量等提供给甲方,由甲方自行购置或委托乙方购置.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消防设施的有关技术资料,免费为乙方提供房屋一至两间,作为乙方人员休息以及存储备品备件、工具材料之用。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定期检测试验、维保和维修工作,为其工作人员及车辆办理出入城及有关手续,并设专人负责联系工作,保持与乙方良好沟通。
4、日常维修所需要材料,甲方承担50元以上部件的费用,50元以下部件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维护保养费用。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志晟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并经甲方认可后严格执行,且做好记录。
八、报修响应时间及责任:
1、甲方消防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并在48小时之内解决完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如该项维修需要更换配件,而时间紧急,乙方可以先行修复,该配件费用待甲方审核后确认。
九、维保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维修保养费用: 万元/年计算,该维保费用包括乙方设备费、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技术服务费、工具、消耗品等全部与之相关费用。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上半年费用;(2)以后每半年结束后,乙方向甲方申请下下半年维保费用。
十、其它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廊坊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俩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若需修改必须另附文件说明。
4、本合同于2016年 月 日签署。以下无正文
甲方:廊坊市志晟 乙方:廊坊市宏安消防科技有限
公司
代表: 代表:
9.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篇九
建设单位:廊坊市双力房地产开发公司
建筑物名称:新朝阳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检测内容:消防设施功能
10.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 篇十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一、当前建筑物消防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差,对建筑物固定消防设施建设概念不清。
由于建设单位人员思想原因,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时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在施工时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有的串通工程监理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把消防设施当作应付工程的事是常有发生。只要初次开业检查蒙混过关,以后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就不予重视,设施没有专人管理,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流动性随意性大,有的甚至是长期无人值守,遇到消防监督检查时,临时找人应付,消防设施成了无人问津的摆设。
2、人为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现象较普遍
在相当一部分房屋开发商修建的高层建筑中,消防设施分期投入使用,如商住楼中的住宅部分先期投入使用后,底层商业用房常年闲置,商业用房出售和出租后经常更换业主,业主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原有消防设施的位置,使建筑物内的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进行联动;有的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款,双方发生经济纠纷后,施工单位采取非正常手段拿走消防联动系统中的关键部件,使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有的单位因检修消防设施放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中的水长期不充水;有的单位故意停用消防设施,如火灾报警系统因经常误报而被业主嫌烦关掉。
3、操作人员技术不专业,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有的单位在营业后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多年后也未与消防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内部也不注重对自动消防设施人员的上岗培训,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出现误报和故障后,就没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及时修复排除,随便进行隔离或屏蔽了事,导致自动消防设施长期带病运行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特别是一些多产权单位建筑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相互扯皮,最终导致形成严重的火灾隐患。
4、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良莠不齐,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
施工单位接到消防工程后,施工单位领导对消防施工质量不重视,消防法制观念淡薄。现在进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多,竞争激烈,施工单位为承接项目,采取降低成本预算,而建设单位本来就不重视,谁给的预算低就用谁的,有的预算已经到了无利可图的程度;另外现在很多工程都是通过多次成包,到最后施工的单位手中时利润很低,甚至有的按照正常施工要亏本的程度,一旦无利可图,施工单位就会故意降低或减小标准。如某施工单位在对一酒店施工时,因设备价低无利可图,便采取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上供水管由DN100的更换分DN60的,或者使用普通管道,由于是隐蔽工程。若消防监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及时检查发现,就埋下先天隐患。
5、建设过程中的消防监督不力,留下一些先天隐患。
由于各个地方消防监督人员缺编,而需要建筑审核的工程量却很大,部分建审人员只重视施工前的消防设计图纸审核和竣工后的消防验收,忽视消防施工安装监督检查,消防施工监督不力,施工期间的监督检查只是走走形式。这样就造成了隐蔽其中的各种管线是无法看到的,不能检查其内部连接、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只能看到露在外面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以及面板、开关、检查口等,而等到验收时,对于隐蔽工程隐患问题,是极难发现的。
二、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工作的改进措施。
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直接关系着整个建筑的消防安全,是一个生命工程。为此,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解决好当前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许多问题已成为当前一个十分亟待解决的问题。
1、以“人”为突破口,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为立足点,以“四个能力”为抓手,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 消防监督员要反复、深入地与配备消防设施单位管理者交流,一起分析问题的原因,分析单位自身可能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对各种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火灾后果的严重性和一系列不良反应给予警示,尤其是要结合新疆维稳形势,使单位真正认识到重产出、轻投入;重硬件、轻管理和思想麻痹大意的危害性,这样才能使经营单位放弃逃避、应付检查等等行为发生。才能化解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并在不断提高单个单位素质的基础上,从根本上保障全社会的安全稳定。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把好源头施工质量治理关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施工队伍资质的审查,特别是要对挂靠资质企业技术力量、设施等进行严格审核,严防不具备消防施工安装资质的单位承包建筑消防工程,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中存在严重施工质量问题单位,要采取在行业系统内通报、降低或取消施工资质、依法进行处罚等措施,提高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建筑消防施工单位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员工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专业技术水平和施工水平,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消防产品,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不得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消防监督部门要会同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通过施工检查,对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3、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监管人员不仅关系到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而且直接关系到初起火灾能否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因此消防部门要强化对消防控制中心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加强对消防施工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设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要每年定期举办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安装人员消防业务培训班,组织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严格考核合格后发证,要求持证上岗,使广大消防施工安装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建筑消防设计的意图,熟练掌握消防施工安装相关规范,增强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4、要加大施工单位的审查力度,把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关。
在市场经济社会,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有的不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但有社会关系能够承包到消防工程,就随便找几个人就开始进行消防工程施工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样难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以来,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不再实行资格认证治理制度,消防监督机构对这些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格不再进行审核。然而火灾自动警系统和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都是很专业和复杂的工作,必须有相当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的施工队伍才能建设成完善的消防工程,因此对这些单位消防监督部门尽管不能进行消防资格审核,但消防技术力量的把关还是很有必要的,审查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消防技术力量;审查其以前施工的消防工程质量状况;审查其施工安装、调试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培训,根据审查情况对其施工工程的不同环节进行消防监督,确保消防工程质量。
5、要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和执法素质。
消防监督人员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意识,提高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自觉地抵制和一切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经济关系,做到清正廉洁,严把消防工程质量消防监督、审核关,并且要有吃苦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能够经常深入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提高质量。另外,由于消防监督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工作又是一项多学科的复杂工作,非凡是自动警和自动灭火系统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专业更强,因此要加强消防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消防监督人员也在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只有哪些有过硬业务素质的消防监督人员,才能在消防监督检查和审核、验收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能在火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消防手册》第六卷《公共场所用火用电防火、建筑消防设施》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12.LSBN98-7-5323-9114-1
[2]廖发明.厦门市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现状与维护管理浅析[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9.
11.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篇十一
消防设施与器材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其管理目的是必须保证性能灵敏可靠,运行良好,管理要点如下:
1)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建立档案登记,包括它们的分布图,防损部门、设备部门各留档案备案。
2)学校全权负责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性能良好。
3)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在每月及重大节日庆典之前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等设备应进行特别检查和试喷,并签字确认。
4)义务消防员应对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及定期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挪用消防器材。6)消防器材放置的区域不能随意挪动
7)消防器材,特别是灭火器,必须按使用的说明进行维护,包括对环境的特殊要求和放置的特殊要求。
8)、灭火器的维护
根据工作经验,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且灭火器应铭牌向外摆放;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在黄色区域表示瓶内压力过大,这与灭火器摆放位置、环境一般有很大关系,红色区域时应更换;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要将检查灭火器有效状态的情况制作成“状态卡”,挂在灭火器筒体上明示。要建立“灭火器维护管理档案”,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
消防设备的检查要点
1、室外消防栓试放水压是否合乎标准;消防栓开关是否维护良好。
2、水带箱内装备是否齐全;消防水带是否保持干净正常。
3、消防设备是否有明显标示,并容易取用。
4、消防器材室是否不易被火灾波及。
5、消防器材室是否离可能的失火场所太远。
6、消防主控联动和自动喷淋、消防卷帘门是否正常
7、火警警报器是否正常。
8、车辆是否按规定备有消防器材。
9、消防器材是否失效,灭火器检查卡检查记录是否保持良好,灭火器是否坚持在指定地点挂置,消防器材周围是否有阻碍物堵塞。
12.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 篇十二
一、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严禁锁闭,疏散通道严禁占用。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被浆洗的被褥、蔬菜、啤酒箱等杂物阻塞。
三、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不得被圈占、挪用、遮挡、覆盖,并应经常维护维修。
四、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楼梯间的防排烟设施等应定期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防火检查制度
一、本场所的防火检查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二、本场所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三、本场所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到岗,按照要求与上个班的值班人员进行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班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室内的消防、防盗等设备进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巡检记录上,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设备维修部门签字维修。
四、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要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要严格执行火警报警制度。
五、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六、严禁在监控室内睡觉、打瞌睡,严禁在室内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酒后上岗。
七、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及时时行确认。做到“耳细听、眼勤看、头脑清、反映快”,处置得当。不漏报、不误报,报警准确率达100%。
八、值班人员严禁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防盗设备的工作状态,对外来人员要认真登记,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室内工作。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疏散设施、手动报警、声光报警等各种灭火设施。
二、室内消火栓,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消火栓内配齐的水带及其开关、按钮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锈死、损坏,非灭火需要严禁动用。
2、装修或摆放商品时,不准遮挡、阻碍。
3、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备维修人员立即修复。
三、防火门、楼梯间前室、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标志灯、火灾事故照明灯,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摊设柜台堵塞通行。
2、不准在防火卷帘下设柜台堆放物品,妨碍降落。
3、不准遮挡、人为破损。
4、发现破损,应立即报消防设备维修部门及时修复。
四、消防器材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五、各设置点的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做到:不准挪动,不准在周围摆放物品遮挡堵塞,不准损坏、不准随意试验或挪作它用。
六、消防器材进行补充、更换和维修时,应保证消防器材原配备的数量。
七、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报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 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二、本场所本单位在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登记备案,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需要资金投入的,本场所的负责人应当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三、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证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本场所营业期间,严禁在旅客、顾客入住、就餐、娱乐的建筑内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
二、在其他部位进行明火作业必须进行由单位主管消防安全的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三、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派人对现场监督。
四、动火作业完毕,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五、厨房炉灶用火应落实专人管理炉灶,做到人走火灭,使用燃油、燃气的炉灶,在厨房下班后应落实专人检查所有阀门,保证其处于关闭状态。
六、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确须临时电源的,由本场所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指定专职电工按操作规程作业,用后由单位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监督拆除。
七、本场所的电源、电器开关等应落实专人负责。负责人应负责每日的最后关闭,发现异常及时报单位修复。
八、本场所的电气线路应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有线路老化,电阻过大现象时,应及时更换电气线路。
九、本场所的大厅、包厢、休息区、等有顾客活动的区域严禁拉接临时电源和敷设临时电气线路。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本场所的大厅、包厢、休息区、等有顾客活动的区域及相邻位置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本场所使用燃油、燃气锅炉和器具的,其燃油、燃气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见技术标准)。
三、不准客人带入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场所,本场所迎宾台的工作人员应主动提示客人勿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13.消防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篇十三
1.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公司消防设施的完整、完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事故损失的扩大,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及公司财务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运用于公司所有岗位和区域。
2.职责
2.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厂办公室负责对安全消防设施的购置、使用、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2.2 公司财务部负责安全消防设施的资金落实。
2.3 公司保电车间负责对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安装、检修与维护的组织管理。
2.4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安全消防设施进行日常使用、维护的监督检查。
2.5 公司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部门安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器具设施的完好完整性,消防技能进行检查考核并组织培训。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安全消防设施的采购和供应。
3.1.1公司的消防设施、器具的配备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采购计划,由公司经理室审批,交供应部统一招标采购。
3.1.2 供应部按审批计划在公司安全质量评审确定的合格供方内进行采购。
3.1.3 新、改、扩建及重大技改项目中涉及到的安全、消防设施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主管进行落实,对灭火器固定撂放定期维护。
3.1.4 各部门对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设施要妥加保护,除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外不能擅自使用。
3.1.5 各部门对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设施如确需生产工作需要。需要使用时,必须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对使用过的消防枪、水带要擦拭干净,晾干确保完好后还原,妥善保管。
3.1.6任何人在没有得到授权和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关闭消防水阀,拉下或关闭消防水管和闸。
3.1.7各部门在遇紧急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后,要及时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或厂办公室,同时上报事故的原因和灭火器使用的数量,由厂办公室按程序统一补齐办理。
3.1.8厂办公室建立《安全消防装备设施分类明细台账》,每季度对全公司安全消防设施投用及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部门进行设施器具完好性考核。
3.1.9 对拆除、报废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器具必须由厂安全领导小组及厂办公室审批,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应急措施,由厂办公室建立《安全消防设备更换、报废台账》。
3.2惩处
3.2.1 对未经上报、批准,擅自使用消防枪、消防水带的部门和人员按公司《日常管理规定》给予惩处。
3.2.2 对擅自拉下和关闭消防管手闸和水阀的视情节及后果给予惩处。
3.2.3 在安全和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疏忽职守,致使设备损坏,造成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进行赔偿和惩处。
14.消防设施制度 篇十四
仓库消防设施要齐全,并有专人专管,消防器材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10天对全部消防器材擦洗一次。
仓库主任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如检查油漆是否脱落,出气管是否老化,消防池的水是否下降,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每年对全部的消防器材到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更新维修,并标有维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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