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11篇)
1.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篇一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扩大蔬菜出口加快蔬菜产业
发展的指导意见
豫政办 〔2011〕9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我省蔬菜出口,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提升我省蔬菜产业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扩大蔬菜出口和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蔬菜产业迅速发展,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2010年全省蔬菜种植面积2556.1万亩、总产量6624.3万吨,分别居全国第二位、第三位,为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业结构、保障居民消费需求、稳定社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省蔬菜产业基地的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偏低,出口总量和比重偏小,出口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技术落后,蔬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落后,蔬菜产业发展缺乏统一的指导和行业管理、规划和协调等,蔬菜产业发展特别是出口创汇能力同农业大省和蔬菜生产大省的地位还不相称,影响和制约了我省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做大做强。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规划、管理,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我省蔬菜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切实加大对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加强蔬菜出口能力建设。针对蔬菜出口需求特点及我省蔬菜种植、运储优势和条件,加快绿色无公害蔬菜、脱水蔬菜、食用菌等特色蔬菜产品的生产,不断提高新品种的引进、培育、种植和外销能力。支持蔬菜出口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蔬菜出口创汇基地,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蔬菜产品生产基地,走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之路,提升蔬菜产品科技含量,夯实发展基础。积极创建国家级蔬菜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形成一批全国性的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加强蔬菜加工能力建设,在蔬菜主产区建设一批脱水蔬菜、腌制蔬菜加工企业,力争蔬菜年加工能力达到1000万吨以上。加大蔬菜储藏保鲜设施建设力度,在大蒜、洋葱、番茄、辣椒等主要蔬菜出口基地建设一批储藏保鲜冷库设施,确保蔬菜年储藏量达到2000万吨以上。
(二)加大对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完善政府扶持蔬菜产
业发展的政策,明确涉农项目和资金向蔬菜产业倾斜的具体措施,加强蔬菜生产技术培训、标准化建设、产地认证、产品认证、技术推广工作,扶持一批蔬菜生产流通和出口创汇企业、合作经济组织、营销经纪人和生产大户。充分利用中西部区域协调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和外贸政策,支持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快速发展。把蔬菜加工企业纳入我省外贸发展“三个一”(培育一批潜力企业,扶持一批规模企业,提升一批优势企业)工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蔬菜加工企业进驻郑州出口加工区,支持有实力的蔬菜产品出口企业办理境外商标注册和获得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提高对蔬菜产品跨区域协调的能力,加快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形成国家级、省级及产地批发市场互联互通的完善的市场体系。
(三)进一步完善支持蔬菜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出口蔬菜的检验程序,采取“绿色”通道、快速验放等措施,为蔬菜出口提供方便。通过采取蔬菜出口运输费用补贴、减免农产品检测费用等方式,切实降低蔬菜出口成本。切实做好蔬菜出口退税服务等工作,缩短退税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四)做好信息服务和对外营销促销工作。充分利用商务、海关、农业等部门信息网络系统,做好国内外蔬菜产品市场信息的整合和发布工作,提供国内外蔬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等动态信息,发布省内外蔬菜外供情况和信息以及统计分析数据等,为蔬菜出口企业和菜农提供贸易信息服务。建立蔬菜出口电子商务平台,提高蔬菜网上交易能力。加强对我省特色蔬菜和优秀蔬菜生产流通企业的宣传推介,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国内外举办的食品及相关展览活动。加强蔬菜生产加工企业有关人员的外经外贸知识培训,提高对外营销能力和水平。
(五)加快发展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切实加强蔬菜经纪人队伍建设,增强对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服务、营销拓展和信息服务能力,提高蔬菜生产、外销的组织化程度和价格谈判能力,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体系,提升以农民蔬菜专业合作为主体的蔬菜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城市直销网点、社区连锁店和超市专卖场,推动农民蔬菜专业合作与大型超市、学校、餐饮企业等集团采购单位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
(六)加强出口蔬菜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菜牧渔各行业并重、产区检测与销区检测相衔接、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兼顾的质量控制基础设施,尽快形成对产地环境、投入品和蔬菜产品全面监控的质检体系。建立严格的检验制度,提高蔬菜质量安检人员素质,加快培养一批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检验人员。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制度,继续开展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与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争取更多蔬菜产品成为国家级名牌产品。切实做好蔬菜出口基地认证和原产地标记保护工作,推动更多的蔬菜生产流通加工企业获得国外质量许可证、检疫注册和卫生注册。
三、切实加强对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蔬菜产业发展的领导。各级政府和各级农业部门要把蔬菜产业发展提上日程,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增加投入、创新机制,坚持“一手抓面袋子、一手抓菜篮子”,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认真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切实履行服务“三农”职能,为菜农生产经营和蔬菜出口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建立健全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协调机制。建立河南省加快蔬菜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省农业厅、商务厅、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省扩大蔬菜出口、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全省范围内蔬菜生产布局、供应工作,及时解决全省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三)切实加强对全省蔬菜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蔬菜生产行业管理职责,做好全省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及生产销售指导性意见的制定工作,加强蔬菜生产流通的基础管理工作,优化蔬菜生产布局,调整蔬菜种植结构,合理配置蔬菜生产资源,提升蔬菜出口创汇能力,推动全省蔬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2.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篇二
一、充分认识生猪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生猪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效满足了城乡居民的消费需要,为保障市场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生猪产业在农业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我省养猪业产值占畜牧业产值近70%,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超过20%,就单一产业比较,生猪产值已经超过粮食作物产值,成为农业中第一大产业,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二是生猪产业对满足城乡居民食物需要具有重要意义。粮猪安天下。猪肉是我国城乡居民肉类消费的重要来源,占到居民肉类消费的近50%,特别是在我省的广大农村高达80%。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增长期,肉类消费呈刚性增长,而猪肉消费符合我们传统文化和饮食消费习惯,是其它肉类不可替代的,是我国食物安全的重要部分。三是生猪产业对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在全省农民收入中,畜牧业占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的1/5,占农民家庭现金收入的1/3。而养猪业的收入约占畜牧业收入的70%,对农民增收贡献较大。且生猪产业的发展,带动了饲料兽药、食品加工、物流运输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了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增收致富。
当前,我省生猪产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一些突出问题日益显现,如生猪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化水平较低、环境保护压力加大、疫病防控形势严峻、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等。为此,要进—步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合理规划生猪发展布局,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二、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区域
各地要严格执行《畜牧法》、《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规定,科学制定生猪养殖发展规划,将生猪养殖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保障生猪养殖发展用地。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国土、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根据土地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结合当地生猪产业发展实际,抓紧出台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合理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为禁养区,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规模养殖,现有养猪场要逐步退出。畜禽养殖密集区,已超过当地土地承载能力的区域为限养区,限养区内不新增畜禽养殖场,实行总量限制。除禁养区和限养区外的为可养区域,可养区要实行合理布局,有序进入,不得乱搭乱建。各地畜禽养殖区域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三、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
稳步推进生猪养殖集团、公司和规模养殖场的发展,积极培育养殖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生猪养殖场栏舍智能化控温、自动喂料、防疫消毒、排泄物处理和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改造和完善,建设一批起点高、科技含量高、设施先进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提升养殖场设施化装备水平。加强养殖场规范化管理,按照《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登记备案和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完善投入品使用和防疫监督等记录。技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要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
四、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养殖
发展绿色健康养殖,是提升生猪产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措施。首先,要提高动物防疫水平。改进饲养技术和工艺,加强疫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防疫条件,健全防疫制度,强化免疫消毒、检疫监督等措施,有效控制动物疫病传播。其次,要推广健康养殖模式。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先进养殖工艺和设施设备,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畜地平衡为主的畜禽养殖模式,推行生态养殖和资源循环利用。再次,要加大养殖污染治理。整合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菜篮子”产品生产等项目资金,强力推行畜禽清洁生产,加大标准化改造力度,实现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严格执行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将建设配套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作为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
大力实施畜产品加工带动战略,把畜产品加工业作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战略突破口来抓,以加工为龙头,带动基地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一要加快加工线建设和运营。通过市场引导、政策扶持、加工企业与养殖场联合等措施,加快畜产品加工线投产运营,提升加工产能,增强带动能力。二要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加快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和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附加值。三要加快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改变以活体为主的流通形态,建立以分割、冷鲜、加工产品为主的现代流通体系。四要打造畜产品品牌。实施畜产品品牌战略,加大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培育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加大品牌宣传和推广力度,打造一批畜产品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提升市场竞争力。
六、健全完善质量控制体系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养殖场户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登记备案和养殖档案,严格规范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和防疫监督行为,严格执行休药期,控制药物残留。加强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完善检测设备,改善检测手段,提高生猪产品质量检测水平。加大生猪产品质量监督巡查力度,加强饲料、兽药使用监管和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强化“瘦肉精”等违禁物的抽检和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和违规使用行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实施畜禽标识制度,强化信息化管理,推进生猪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力合力。
七、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扶持力度
认真落实国家生猪生产扶持政策,调动和保护生猪生产积极性。贯彻执行国家畜禽养殖用地政策,将规模养猪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利用荒山、荒坡、荒地发展规模养猪,保证生猪规模养殖用地需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体系,鼓励和支持采取生猪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方式,为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稳步扩大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建立健全生猪产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提高养猪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大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力度,强化生猪原种场和扩繁场建设。大力扶持规模养猪场标准化改造,重点加强生猪粪污治理。加大对生猪产业化经营支持力度,重点在生猪屠宰加工建设和产业化经营货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3.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篇三
近年来,我国草食畜牧业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稳步推进,有效保障了牛羊肉、乳制品等草食畜产品市场供给。
《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草食畜牧业发展要以肉牛、肉羊、奶牛为重点,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产业效益和素质为核心,坚持种养结合,优化区域布局,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推动草食畜牧业可持续集约发展,不断提高草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切实保障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种养结构。以草原牧区、农牧交错带、传统农区、南方草山草坡地区4类主产区为主攻方向,完善农牧结合的养殖模式,建立资源高效利用的饲草料生产体系,积极发展草食畜禽生产。
二是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牛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草食畜禽种业建设,推进草种保育扩繁推一体化进程,支持专业大户、家庭牧场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提高物质装备水平,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是提升支撑能力。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强科技人才支撑服务,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大疫病防控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探索种、养、加一体化发展路径。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逐步实现进口市场多元化。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落实肉牛肉羊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良种补贴、基础母牛扩群增量、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草牧业发展试验试点、粮改饲试点等政策,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为草食畜牧业发展提供强大政策支撑。
4.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篇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包装产业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型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包装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巩固世界包装大国地位,推动包装强国建设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发[]28号)和《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等文件,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经过30多年的建设发展,我国包装产业已建成涵盖设计、生产、检测、流通、回收循环利用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较为完善的体系,分为包装材料、包装制品、包装装备三大类别和纸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包装、玻璃包装、竹木包装五大子行业。,全国包装企业25万余家,包装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8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包装产业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日趋优化,实力不断增强,地位持续跃升,在服务国家战略、适应民生需求、建设制造强国、推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能力显著提升,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包装大国的地位进一步巩固。目前,包装工业已位列我国38个主要工业门类的第14位,成为中国制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包装产业仍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弱,重大科技创新投入和企业技术研发投入严重不足,高新技术难以实现重大突破,先进装备和关键技术进口依赖度高;企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生产模式仍然较为普遍,绿色化生产方式与体系尚未有效形成;包装制造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产业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低档次、同质化产品生产企业重复建设问题突出,无序竞争现象未能得到遏制。
立足现有基础,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品质品牌,必须加强转型发展的全面引导和系统设计。加快推进转型发展,是促进包装产业适应现代制造业发展要求,强化对国民经济支撑地位的必然选择;是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瓶颈”,有效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出路;是引领产业由被动适应向主动服务、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传统生产向绿色生产转变,全面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推进包装强国建设进程的重大举措。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对接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推动生产方式转变和供给结构优化。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构建军民包装标准通用、产品共用、技术互通的发展格局。产业保持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逐步实现由包装大国向包装强国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和政策支持作用,优化市场秩序,完善监管体系。
坚持创新驱动,品牌引领。加快科技创新体系与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关键技术的创新能力。加快传统产品升级换代,大力培育包装品牌。
坚持协调发展,重点突破。构建包装产业与制造业、包装上下游产业、军用包装与民用包装、包装企业与科研院所以及包装各子行业之间的协同发展机制。加强要素优化配置、发展模式转变和产业集群建设,持续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坚持绿色发展,适度包装。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回收与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包装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网络体系。反对过度包装,采用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引导全社会树立适度包装理念。
(三)发展目标
保持产业发展增速与国民经济增速同步,产业发展规模与配套服务需求相适应。到,实现以下目标:
产业规模。包装产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万亿元,形成15家以上年产值超过50亿元的企业或集团,上市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大幅增加。积极培育包装产业特色突出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自主创新。行业研发投入不断增大,规模以上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支出明显增加。着力推动集成创新、协同创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部分包装材料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两化融合。大中型包装企业两化融合水平处于集成提升阶段以上的超过80%,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管理和生产控制的比例由目前30%提高到55%以上。数字化、网络化设计制造模式广泛推广,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取得较大突破。
节能减排。全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下降2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初步建立包装废弃物循环再利用体系。
军民融合。军民通用包装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逐步形成体系完善、创新引领、高端聚集、高效增长的发展态势。建成一批军民融合包装基地,包装技术军民通用水平显著提升。
标准建设。深入开展包装基础标准、包装专业标准以及产品包装标准的研究,形成相关性、集合性、操作性强的包装标准体系。建设全国包装标准推进联盟和包装标准信息化专业网站,建成5个以上包装标准创新研究基地,遴选一批标准化示范试点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三品”战略,集聚产业发展优势
增加包装产品品种。围绕包装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优化传统产品结构、扩大主导产品优势的基础上,主动适应智能制造模式和消费多样化需求,增强为消费升级配套服务的能力。通过创新设计方式、生产工艺以及技术手段等,大力研发包装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推动产品品种增加和供给服务能力提升。重点发展绿色化、可复用、高性能包装材料,加快发展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成套包装装备,大力发展功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的中高端产品,通过丰富产品品种、优化产品结构拉动需求、驱动消费。
提升包装产品品质。引导企业从设计、选材、生产、检测、管理等各环节全面提升包装产品品质。积极采用低成本和绿色生产技术,发展低克重、高强度、功能化纸包装制品,增强纸制品防水、防潮、抗菌、阻燃等性能,拓展纸包装的应用范围;鼓励采用环保型原料和助剂发展可定制的环境友好型塑料包装制品,应用高阻隔、选择透过、环境感知以及宽幅制备等新技术,增强塑料包装制品防护、保质和智能属性;倡导以薄壁金属和覆膜铁、覆膜铝等新型材料生产金属包装制品,提升金属包装材料的利用率和抗腐蚀性能;创新包装计量、检验与检测技术,加快发展各类先进检测设备,不断完善质量检测体系与手段,有效强化包装产品的品质保障。
培育包装产品品牌。以绿色包装材料、智能包装装备、高端包装制品的研发为重点,加强品牌培育、评价、服务与引导,构建定位、设计、生产、营销、传播、保护一体化的品牌发展格局,打造一批具有较高国内市场占有率和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包装材料、包装装备和包装制品品牌。推进包装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推动装备、技术、标准以及服务走出国门,在境外设立研发、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物流链,重点培植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企业。
(二)加强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构建创新体系。围绕国家战略,重点实施包装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引导企业建立研发资金投入机制,加强技术中心、创新团队和众创空间建设,着力落实“双创”行动,鼓励包装企业构建创新创业融合孵化的平台与机制,切实提高企业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积极培育包装行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建设一批面向产业前沿共性技术的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孵化基地以及成果推广与应用、公共技术服务、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等平台,形成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技术群。加大领军人才和国家级创新团队的协同培养,强化创新人才的成长扶持,通过建立产业链上下游科技协作体、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以及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形成创新人才共育、共享机制。
突破关键技术。围绕绿色包装、安全包装、智能包装领域的关键技术,制定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促进重大科技成果的孵化、应用与推广。加快建立包装云设计数据库,重点推行减量和生态设计,着力加强包装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全面提升绿色包装应用与创新水平。积极发展新型保质保鲜、包装防伪以及生产过程在线检测与监控等技术,重点突破食品药品包装中有害物质识别和迁移检测等技术瓶颈,显著提升食品、药品及军品包装安全保障能力。注重包装设计与信息技术的结合,积极应用环境感应新材料,实现包装微环境的智能调控,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重点开展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满足包装产业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全溯源链的计量测试需求。
强化示范应用。采取项目投入、应用示范、绩效奖励等方式,支持行业组织开展重大示范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实施食品药品包装安全化工程,启动食品药品包装清洁安全生产和质量检测监管等重大专项,大力提升现有食品药品包装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创建一批食品药品包装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食品药品质量包装安全追溯管理网络信息平台。实施包装制品高端化工程,在适度包装理念的指导下,组织一批包装制品设计创新、工艺优化和产业化重大专项,积极发展轻质高强纸、生物基高阻隔塑料、抗腐蚀超薄金属、轻量节能玻璃等材料,重点开发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智能化的高端包装制品。实施包装印刷数字化工程,构建先进包装印刷数字化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云印刷、合版印刷、网络印刷及个性化印刷等新型包装印刷方式。实施包装产业信息化工程,启动包装大数据和工业云等重大专项,推广智能标签和智能终端等包装信息化关键技术,开展新一代包装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示范。实施包装装备智能化工程,组织开展高端包装装备关键技术及集成技术攻关,重点开发食品药品自动包装生产线、包装印刷集成制造装备以及现代物流全自动包装系统等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着力推动包装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应用示范。
(三)推动两化融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强包装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建设和推广,推进信息技术向设计、生产、流通以及回收循环利用等环节渗透。依托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加强包装电子商务、工业云和大数据等平台的构建,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数据驱动、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众包设计、云制造等包装生产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产业经营方式,促进包装企业形成新的生产、制造、服务及商业模式。推广商品包装的箱码,推动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作为商品生产和流通的“身份证”与“通行证”,实现与国际信息数据的接轨。
提升包装智能化水平。以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为核心,建立设计、制造、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机制,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大力推广集协同制造、虚拟制造及网络化制造等为一体的先进制造模式,构造智能包装生态链。大力开发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成套装备和高性能包装机械手、包装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加快智能化包装设备及生产线技术标准研制,自主攻克优化设计、智能检测、在线计量和协同控制等包装成套装备共性技术,积极应用具有传感、判断与执行动作的智能端,研发包装专业软件和嵌入式系统,着力提高主要包装工序自动化程度和高速包装生产线及各类先进检测设备的制造水平。重点开发具有商品真伪鉴别、食品变质预警、居家用药提醒及儿童安全保障等功能的智慧型包装制品。
(四)加强标准建设,推动国际对标管理
促进包装标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标准规范,完善国家、行业、企业等多层次包装标准体系,推广包装基础模数(600×400mm)系列,以包装标准化推动包装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支持行业建设标准推进联盟和标准创新研究基地,围绕反过度包装行动,对现已制定的建材、机械、电工、轻工、医疗机械、仪器仪表、中西药、食品、农畜水产、邮电、军工等14大类包装标准进行系统优化和水平提升,解决标准体系不完整、标准互相矛盾、标准水平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
推动包装标准国际接轨。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增强我国在国际包装界的话语权和在规则制定中的参与权。着力提高国际标准的采标率和转化率,完善包装标准推广应用机制,支持行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进包装标准在产业发展中的应用与实施。加强标准化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普及性宣传,有效强化包装企业的标准管理意识以及通过标准化建设实现降本增效的能力。
(五)优化产业结构,形成协调发展格局
调整产业组织结构。大力拓展包装工业与国民经济各产业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技术、模式、产品、业态以及管理等各领域的创新,增强产业跨界融合发展能力。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大中型企业的股权分置改革和细分市场的产业链整合,推动龙头企业采取联合、并购、控股等方式实施企业间、企业与科研院所间的资产重组,形成一批上下游一体发展的企业集团。组建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型企业为骨干、小微企业为重要补充的产业发展联盟,建立产业联盟示范区,逐步解决包装企业小、散、乱问题。发挥中小企业特色鲜明、机制灵活等特点,重点培育包装工业领域主导产品突出、专项服务卓越、竞争优势明显的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组织结构。鼓励包装工业单项冠军企业树立“十年磨一剑”精神,长期专注于企业擅长领域,走“专特优精”发展道路。
促进产业协调发展。适应国家制定的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包装产业在本区域集聚度高、发展步伐快、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先发优势,遴选一批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集团),建设具有示范性的国际化研发中心、总部基地和包装制造产业园区。利用中部地区崛起、东北地区振兴和西部地区大开发契机,立足区位优势和区域发展需要,引导包装企业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承接转移产能,优化市场配置,设立一批产业转移示范区。扶持包装企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和国家开放发展格局,搭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服务平台,加强国际市场拓展和产能国际合作。
(六)培育新型业态,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促进新型业态生长。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引导企业重塑生产方式与制造模式,重构与用户、市场之间的关系,拓展产业领域,延伸服务链条。对接上下游产业与终端需求,引导企业由传统包装制造商向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推动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加快推动包装产业与生态农业、快速消费品业以及远程物流配送业等领域的跨界融合,发展现代物流包装产业。创新企业经营模式,构建网络营销平台和系统解决方案,积极发展包装电子商务产业。积极推进产业集聚,着力打造包装创意文化等特色产业集群,增强集群的资源集约效应、产业品牌效应、资本溢出效应以及技术共享效应,拉长产业链。
促进军民包装融合。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需要和国防建设需求,从顶层设计、力量布局、技术创新、标准体系、监督评估等方面构建军民融合包装产业发展格局,提升包装产业军民通用化水平。加快军地协调、需求对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以及技术共用等体系建设,实现包装产业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上的横向衔接和纵向贯通。促进军民融合的科研、生产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包装产业军民信息与资源共享、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交易等工作。加强军地协同创新,增强军民通用技术转换能力,重点解决联合投送、多式联运等大型装备防护包装、应急物资软包装和特殊功能性包装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包装装备及其运输网络的创新研究和军民融合包装示范工程建设,引领军民融合包装技术核心能力聚集,显著提升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防护包装保障水平。
(七)开展绿色生产,构建循环发展体系
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包装企业在推广适度包装、倡行理性消费中的桥梁、纽带和引导作用,促进设计、生产及使用者在包装全生命周期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选择合适品种率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国家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和能源、资源消耗等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完善计量、监测、统计等节能减排的基本手段,从原材料来源、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等全生命周期的资源消耗、能耗、排放等方面开展对包装品的环保综合评估。研究制定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促进政策,依托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优化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上游生产商、销售商合作,利用现有物流体系,尝试构建包装废弃物逆向物流体系。
发展绿色包装材料。加速推进绿色化、高性能包装材料的自主研发进程,研发一批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材料,突破绿色和高性能包装材料的.应用及产业化瓶颈。研究制定绿色包装材料相关标准,建立包装材料选用的环保评价体系,重视包装材料研发、制备和使役全过程的环境友好性,推动绿色包装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推行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包装原辅材料,逐步推进包装全生命周期无毒无害。倡导包装品采用相同材质的材料,减少使用难以分类回收的复合材料。以可降解、可循环等材料为基材,发展系列与内装物相容性好的食品药品环保包装材料,提高食品药品包装安全性。突破工业品包装材料低碳制备技术,推广综合防护性能优异、可再生复用的包装新材料,增强工业品包装可靠性。促进包装材料产业军民深度融合,推动特殊领域包装材料绿色化提升。
推广绿色包装技术。推行简约化、减量化、复用化及精细化包装设计技术,扶持包装企业开展生态(绿色)设计,积极应用生产质量品质高、资源能源消耗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小、便于回收利用的绿色包装材料,提升覆盖包装全生命周期的科学设计能力。加大绿色包装关键材料、技术、装备、工艺及产品的研发力度,支持企业围绕包装废弃物的再次高效利用开展技术攻关。大力推广应用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倡导使用柔板印刷等低(无)VOCs排放的先进印刷工艺。重点开发和推广废塑料改性再造、废(碎)玻璃回收再利用、纸铝塑等复合材料分离,以及废纸(金属、塑料等)自动识别、分拣、脱墨等包装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采用先进节能和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及装备的推广应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推动企业生产方式绿色化。加强包装绿色制造企业与园区示范工程建设,建设一批绿色转型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引领性强、辐射作用大、竞争优势明显的重点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包装管理体系
完善包装法律制度,从市场秩序、技术标准、信用体系等方面规范包装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健全商品包装的生产、流通、销售、回收、利用等体系。推进以“节能减排,环境友好”为核心的绿色包装制度与法规建设,制定《包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包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系统评价,推行包装绿色评估和绿色认证制度。加强包装企业和包装产品市场规范管理。加大包装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侵权行为的打击,协同上下游产业完善市场治理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确保包装产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研究制定包装分类回收利用支持政策,支持将绿色包装产业列为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目录,加大对取得绿色包装认证的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低成本、低能耗、近零排污包装工艺与设备研发的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对核心技术的支持和品牌产品的推广,提高包装循环利用率。采取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和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引导产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支持创新产品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技术研发和成果孵化。支持行业组织搭建包装企业信用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规范融资活动。
(三)强化教育科技支撑
推动包装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加快包装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建设,分类引导包装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的有序发展,不断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扩大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规模,加大应用型、军地两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步伐,实现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的对接与匹配。支持建设包装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示范中心(基地)和科技成果孵化中心(基地)等,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产出与转化,为包装产业的转型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四)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推动行业组织建设网络信息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培养综合服务、面向政府的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等多元化、全链式的服务平台,建立包装行业数据库和信息共享机制,引导包装产业信息化示范区建设,提升行业组织的综合服务效能。加快构建以行业组织为主体、第三方机构为支撑、企业广泛参与、政府指导推动、社会监督协作的“五位一体”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包装企业诚信档案、行业信用数据库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不断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制,创新行业信用评价模式。支持行业组织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包装品牌的培育与推广。
五、组织实施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研究制定适合当地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或配套政策措施。各地行业组织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加强调查研究、协调沟通,围绕转型发展,编制包装产业发展规划,并加强规划的组织领导和有效实施,确保任务落实、措施到位。各企业要切实承担起落实本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的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实际细化落实,增强改善供给责任意识和主体作用,激发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包装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5.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篇五
社区商业是城市商业的基础,是满足居民综合消费的重要载体。当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日益提高,我国城市商业日益繁荣,城市中心商业区的建设已经达到较高水平。但是,随着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居民对社区商业的需求日益增加。目前大部分城市社区商业设施不足,网 点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单一的状况,不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是满足居民消费,改变城市面貌,扩大劳动就业,提升城 市商业现代化和综合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社区商业的建设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 “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紧紧抓住新区开发 和旧城改造的机遇,完善新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老社区商业结构布局,加快营造和谐的社区消费环境,为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争取 利用3-5年时间,在全国人口过百万的166个城市中,初步完成社区商业建设和改造工作,形成满足基本生活消费需求的社区服务网络,基本实现社区居民购 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基本生活需求,在社区内就能得到基本满
足。在消费水平较高的社区,要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 上,形成商业布局较合理、服务功能较齐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区商业要反映民心、体现民情、满足民需,坚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使社区商业建设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工作。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区商业建设要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企业在社区商业建设中的作用。
三是典型引路,循序渐进。开展创建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工程,在总结示范社区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开,形成辐射带动效应。
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区商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分类指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突出重点,逐步推进。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规划,促进网点布局合理化。商业网点合理规划,是实现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满足不同消费水平、消费特点、消费习惯的前提。推进社区商业发展必须 坚持规划先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快完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中对社区商业的规
模、结构、布局做出详细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据城市 商业网点规划,制定社区商业网点专项规划。
(二)制定标准,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目前,商务部正在制定全国社区商业的建设标准。各地商务主管 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城市发展的不同特点和社区商业的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标准,确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对社区商业的建设活动进行协调。老城区要 发挥和利用现有商业服务网点的辐射作用,以健全网点设施为主;已预留服务网点的新建社区,要针对社区居民需求变化,合理配置网点,扩大服务范围,以完善网 点和提升服务水平为主;尚未开发的社区,要加强总体规划,以集中建设团组式社区商业中心和合理配置多点式便利型商业网点为主。
(三)鼓励有实 力的连锁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通过资金、网点等一系列支持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到城市社区设立超 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餐饮店、洗衣店等各类便民、利民的网点,并逐步搭载便民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 进入社区,把社区创业就业与发展社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鼓励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社区内的小型门店,实现 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四)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创新服务体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建设面向社区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 信息技术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发展网上交易、网上服务,补充现有网点的不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客户需求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分析、存储客户信息,为居民 提供定向、快捷、周到的服务。大力提倡社区骨干企业开展送货上门、送餐上门、修理上门的“三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提倡和鼓励社区商业 企业组建专职的便民综合服务小分队入户服务,同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建立稳定、畅通的联系渠道,开展以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为宗旨的便民有偿服务。
(五)切实搞好社区商业示范工作。目前,部分省市社区商业的建设工作已经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推动社区商业发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 地实际,重点选择和建设一批在本地区带有示范作用的社区,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商业示范活动方案和规划,提出对示范社区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抓好督促检查和 验收工作(示范工作要求见附件1,示范活动的通知不再另发)。2005年商务部拟在全国范围内确定50个示范社区。明后两年,通过推广示范经验,逐步扩大 示范范围,从而推动社区商业的全面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社区商业建设既是一项造福于民 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同建设、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民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管理
部门和商业企业几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联互动,协调配合的 机制。
(二)加强对社区商业工作的研究与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商业工作,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各地商 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本地社区商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各地在推进社区商业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沟通,有关社区商业发展的动态情况请及时报 送,社区商业的发展情况和工作总结,请每半年报送一次,报送时间为每年七月和次年一月。
6.辽宁关于加快发展温泉旅游的意见 篇六
我省是温泉旅游资源大省,温泉旅游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巨大。为推动与促进我省温泉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发展目标。利用5年时间,加快建设一批温泉旅游聚集区和温泉旅游新城,培育一批温泉旅游特色名镇,推出一批温泉旅游精品,提高我省温泉旅游的核心竞争力,把我省建设成为温泉旅游大省,实现温泉旅游发展国际化、产品多样化、市场层次化、服务个性化、消费大众化和养生理疗主体化;在温泉旅游标准体系、宣传促销、人才培养、建设规模、品质品牌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到2015年底,全省要建设10个温泉旅游聚集区和50个温泉旅游小城镇;建设100家投资10亿元以上的温泉旅游企业;温泉旅游年接待游客达到500万人次,温泉旅游收入占全省旅游业总收入的20%以上。温泉旅游产业将为全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实现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加快发展温泉旅游为主要内容,在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合理保护、适度开发的同时,全面促进旅游聚集区建设,推动特色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冰雪旅游、滨海旅游、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的快速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全省温泉旅游开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统筹协调、灵活运转的管理体制。具备条件的温泉旅游聚集区、旅游休闲度假区和温泉旅游重点发展特色城、镇,要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管理权限,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采取考核的方式引进高层次、短缺人才;管理人员、一般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引进,并直接认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温泉旅游重点区域行政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理、跟踪服务。强化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服务。
(二)坚持科学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做到资源统一利用,功能综合配套。温泉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布局要坚持“三个一批”,即科学规划一
批,改建扩建一批,新建一批,研究制定温泉专项开发方案,编制温泉旅游开发建设专项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辽宁省温泉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并纳入《辽宁省“十二五”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各市政府要依据全省温泉旅游专项规划,以有效利用、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开发建设和打造温泉旅游的知名品牌,引导投资和培育市场,避免低层次和同质化。编制省、市温泉旅游专项规划,应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
响报告书和进行审查,提出相应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把温泉旅游发展的高起点、高定位和高配套做为温泉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
(三)土地保障政策。开发和使用温泉资源必须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涉及用地应优先纳入土地利用计划,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大、市场前景好的重点温泉旅游项目要优先安排供地,重大温泉旅游项目用地须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支持旅游企业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岛和废弃矿区开发温泉旅游。温泉旅游项目用地中,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集体土地征为国有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使用集体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除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外,可以采用租赁方式供地。温泉旅游项目用地需要出让的,可以优先审批出让方案,再按建设规划分期出让。在自然保护区经营范围内发展温泉旅游项目需要征占用林地的,要优先保证其用地,并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7.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篇七
资源环境制约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解决节能环保问题, 是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 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对拉动投资和消费, 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促进节能减排和民生改善, 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围绕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工程为依托, 强化政府引导, 完善政策机制, 培育规范市场, 着力加强技术创新, 大力提高技术装备、产品、服务水平, 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释放市场潜在需求, 形成新的增长点, 为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 增强创新能力, 改善环境质量, 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二) 基本原则。
创新引领, 服务提升。加快技术创新步伐,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 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提升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供给能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综合环境服务等市场化新型节能环保服务业态。
需求牵引, 工程带动。营造绿色消费政策环境, 推广节能环保产品, 加快实施节能、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释放节能环保产品、设备、服务的消费和投资需求, 形成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有力拉动。
法规驱动, 政策激励。健全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 强化监督管理, 完善政策机制, 加强行业自律, 规范市场秩序, 形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市场主导, 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用改革的办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针对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瓶颈制约, 有效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调控作用。
(三) 主要目标。
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集成、转化能力大幅提高, 能源高效和分质梯级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处置、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取得重点突破, 装备和产品的质量、性能显著改善, 形成一大批拥有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装备和产品, 部分关键共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国产设备和产品基本满足市场需求。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努力提高产品技术水平, 促进我国节能环保关键材料以及重要设备和产品在工业、农业、服务业、居民生活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为实现节能环保目标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用能单位广泛采用“节能医生”诊断、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师制度等节能服务新机制改善能源管理,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脱硫、脱硝设施运营基本实现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 综合环境服务得到大力发展。建设一批技术先进、配套健全、发展规范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 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广大中小企业配套的产业良性发展格局。
辐射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 到2015年, 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 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通过推广节能环保产品, 有效拉动消费需求;通过增强工程技术能力, 拉动节能环保社会投资增长, 有力支撑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二、围绕重点领域, 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当前, 要围绕市场应用广、节能减排潜力大、需求拉动效应明显的重点领域, 加快相关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 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一) 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增效。
推广高效锅炉。发展一批高效锅炉制造基地, 培育一批高效锅炉大型骨干生产企业。重点提高锅炉自动化控制、主辅机匹配优化、燃料品种适应、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小型燃煤锅炉高效燃烧等技术水平, 加大高效锅炉应用推广力度。
扩大高效电动机应用。推动高效电动机产业加快发展, 建设15—20个高效电机及其控制系统产业化基地。大力发展三相异步电动机、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等高效电机产品, 提高高效电机设计、匹配和关键材料、装备, 以及高压变频、无功补偿等控制系统的技术水平。
发展蓄热式燃烧技术装备。建设一批以高效燃烧、换热及冷却技术为特色的制造基地, 加快重大技术、装备的产业化示范和规模化应用。重点是综合采用优化炉膛结构、利用预热、强化辐射传热等节能技术集成, 提高加热炉燃烧效率;在预混和蓄热结合、蓄热体材料研发、蓄热式燃烧器小型化方面力争取得突破。
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加快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 大力加强动力电池技术创新, 重点解决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问题, 加强驱动电机及核心材料、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 加快完善配套产业和充电设施, 示范推广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空气动力车辆等。
推动半导体照明产业化。整合现有资源, 提高产业集中度, 培育10—15家掌握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 建设一批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聚区, 关键生产设备、重要原材料实现本地化配套。加快核心材料、装备和关键技术的研发, 着力解决散热、模块化、标准化等重大技术问题。
(二) 提升环保技术装备水平, 治理突出环境问题。
示范推广大气治理技术装备。加快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脱硝催化剂制备和再生、资源化脱硫技术装备, 推进耐高温、耐腐蚀纤维及滤料的开发应用, 加快发展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及其装备, 以及高效率、高容量、低阻力微粒过滤器等汽车尾气净化技术装备, 实施产业化示范工程。
开发新型水处理技术装备。推动形成一批水处理技术装备产业化基地。重点发展高通量、持久耐用的膜材料和组件, 大型臭氧发生器, 地下水高效除氟、砷、硫酸盐技术, 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成套处理装备, 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技术装备。
推动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成套化。采取开展示范应用、发布推荐目录、完善工程标准等多种手段, 大力推广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和装备。重点发展大型垃圾焚烧设施炉排及其传动系统、循环流化床预处理工艺技术、焚烧烟气净化技术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等, 重点推广300吨/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烧炉及烟气净化成套装备。
攻克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重点研发污染土壤原位稳定剂、异位固定剂, 受污染土壤生物修复技术、安全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技术, 实施产业化示范工程, 加快推广应用。
加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开发应用。提高细颗粒物 (PM2.5) 等监测仪器设备的稳定性, 完善监测数据系统, 提升设备生产质量控制水平。开发大气、水、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设备, 培育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可靠、市场认可度高的骨干企业。加快大气、水等环境质量在线实时监测站点及网络建设, 配备技术先进、可靠性高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三) 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 提高资源产出率。
提升再制造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再制造产业创新能力, 推广纳米电刷镀、激光熔覆成形等产品再制造技术。研发无损拆解、表面预处理、零部件疲劳剩余寿命评估等再制造技术装备。重点支持建立10—15个国家级再制造产业聚集区和一批重大示范项目, 大幅度提高基于表面工程技术的装备应用率。
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动再生资源清洁化回收、规模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推广大型废钢破碎剪切、报废汽车和废旧电器破碎分选等技术。提高稀贵金属精细分离提纯、塑料改性和混合废塑料高效分拣、废电池全组分回收利用等装备水平。支持建设50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形成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8000万吨以上。
深化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鼓励产业聚集, 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尾矿提取有价元素、煤矸石生产超细纤维等高值化利用关键共性技术及成套装备。开发利用产业废物生产新型建材等大型化、精细化、成套化技术装备。加大废旧电池、荧光灯回收利用技术研发。支持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动粮棉主产区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建设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
推动海水淡化技术创新。培育一批集研发、孵化、生产、集成、检验检测和工程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海水淡化产业基地。示范推广膜法、热法和耦合法海水淡化技术以及电水联产海水淡化模式, 完善膜组件、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关键部件及系统集成技术。
(四) 创新发展模式, 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
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落实财政奖励、税收优惠和会计制度, 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 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医生”诊断, 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的数量、规模和效益快速增长。积极探索节能量交易等市场化节能机制。
扩大环保服务产业。在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烟气脱硫脱硝、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 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模式, 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占全行业的比例大幅提高。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
培育再制造服务产业。支持专业化公司利用表面修复、激光等技术为工矿企业设备的高值易损部件提供个性化再制造服务, 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构建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
三、发挥政府带动作用, 引领社会资金投入节能环保工程建设
(一) 加强节能技术改造。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采取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 推动企业实施锅炉 (窑炉) 和换热设备等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 全面推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交通运输节能、绿色照明、流通零售领域节能等节能重点工程, 提高传统行业的工程技术节能能力, 加快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开展数据中心节能改造, 降低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服务器、大型计算机冷却耗能。
(二) 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 督促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加大投入, 积极采用先进环保工艺、技术和装备, 加快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炼油行业加快工艺技术改造, 提高油品标准, 限期淘汰黄标车、老旧汽车。启动实施安全饮水、地表水保护、地下水保护、海洋保护等清洁水行动, 加快重点流域、清水廊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推动重点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工程, 以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为重点, 选择典型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加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力度, 支持企业采用源头减量、减毒、减排以及过程控制等先进成熟清洁生产技术, 实施汞污染削减、铅污染削减、高毒农药替代工程。
(三)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引导企业和地方政府加大资金投入, 推进园区 (开发区) 循环化改造, 推动各类园区建设废物交换利用、能量分质梯级利用、水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 实现园区内项目、企业、产业有效组合和循环链接, 打造园区的“升级版”。推动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提高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 基本实现“零排放”。
(四) 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以地方政府和企业投入为主, 中央财政适当支持, 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地下工程建设, 推进建筑中水利用和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探索城市垃圾处理新出路, 实施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废弃物示范工程。到2015年, 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城镇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亿立方米/日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87万吨/日以上,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 提升城镇绿地功能, 降减热岛效应。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五)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到2015年, 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城镇新建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超过20%;建设绿色生态城 (区) 。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 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新建建筑全面实行供热按户计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供热管网改造2万公里;在各级机关和教科文卫系统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2000家, 完成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 带动绿色建筑建设改造投资和相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材, 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推动建筑工业化。积极推进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扩大新能源产业国内市场需求。
四、推广节能环保产品, 扩大市场消费需求
(一) 扩大节能产品市场消费。
继续实施并研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政策, 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 推动超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强化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力度, 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继续采取补贴方式, 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研究完善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政策, 通过合理价差引导群众改变生活模式, 推动节能产品的应用。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 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到2015年, 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 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二) 拉动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
研究扩大环保产品消费的政策措施, 完善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 推广油烟净化器、汽车尾气净化器、室内空气净化器、家庭厨余垃圾处理器、浓缩洗衣粉等产品, 满足消费者需求。放开液化石油气 (LPG) 市场管控, 扩大农村居民使用量。开展再制造“以旧换再”工作, 对交回旧件并购买“以旧换再”再制造推广试点产品的消费者, 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近期重点推广再制造发动机、电动机等。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推动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秸秆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三) 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提高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 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 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1.8升 (含) 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 研究对硒鼓、墨盒、再生纸等再生产品以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措施。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 提高能源、水等资源利用效率, 降低使用成本。抓紧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
五、加强技术创新, 提高节能环保产业市场竞争力
(一)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企业牵头承担节能环保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建设的节能环保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优先在骨干企业布局。发展一批由骨干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平台。支持区域节能环保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二) 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
充分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的作用, 加大节能环保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 加快突破能源高效和分质梯级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处置、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二氧化碳热泵、低品位余热利用、供热锅炉模块化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瞄准未来技术发展制高点, 提前部署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装备。
(三) 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
选择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础好的地区, 建设一批产业集聚、优势突出、产学研用有机结合、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 支持成套装备及配套设备、关键共性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的生产制造和推广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建设, 鼓励设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出台扶持政策, 支持中小型节能环保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筛选一批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节能环保装备设备, 扩大推广应用。
(四) 推动国际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支持企业节能环保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千人计划”和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建设, 加快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创新创业。依托重大人才工程, 大力培养节能环保科技创新、工程技术等高端人才。
六、强化约束激励, 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
(一) 健全法规标准。
加快制 (修) 订节能环保标准, 逐步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和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按照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 完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提高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扩大监控污染物范围, 强化总量控制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 充分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催生促进作用, 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完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 推动加快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法, 制定节能技术推广管理办法。严格节能环保执法, 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依法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处力度。认真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节能环保标准、认证标识、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建立节能减排监测、评估体系和技术服务平台。
(二) 强化目标责任。
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健全节能减排预警机制, 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进度考核, 建立健全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评价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纳入政府绩效管理, 落实奖惩措施, 实行问责制。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发挥能评对控制能耗总量和增量的重要作用。落实万家企业节能量目标, 加大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的评价考核力度。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形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倒逼机制。
(三) 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 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节能环保项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 加大对节能环保重大工程和技术装备研发推广的投入力度, 解决突出问题。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和资金管理办法, 简化审批程序, 强化监管, 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推动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有序发展。
(四) 拓展投融资渠道。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 加大对节能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按照现有政策规定, 探索将特许经营权等纳入贷款抵 (质) 押担保物范围。支持绿色信贷和金融创新, 建立绿色银行评级制度。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资质好、管理规范的节能环保企业的担保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选择资质条件较好的节能环保企业, 开展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试点。稳步发展碳汇交易。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领域。
(五) 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
加快制定实施鼓励余热余压余能发电及背压热电、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上网和价格政策。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扩大应用面并逐步扩大峰谷价差。对超过产品能耗 (电耗) 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 实行惩罚性电价。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 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
深化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 完善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 完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政策, 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 完善对自备水源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制度。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 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 提高收缴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集中资源化处理中心等国家支持的节能环保重点工程用地, 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中给予重点保障。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现有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六) 推行市场化机制。
建立主要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 明确实施时限。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 开展城市综合试点。研究制定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目录, 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采取政府建网、企业建厂等方式, 鼓励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建立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体系, 研究制定排污权交易初始价格和交易价格政策。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 完善矿产资源补偿制度, 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七) 支持节能环保产业“走出去”和“引进来”。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揽境外各类环保工程、服务项目。结合受援国需要和我国援助能力, 加大环境保护、清洁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对外援助力度, 支持开展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合作。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鼓励节能环保企业参加各类双边或国际节能环保论坛、展览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等, 充分利用相关平台进行交流推介, 开展国际合作, 增强“走出去”的能力。引导外资投向节能环保产业, 丰富外商投资方式, 拓宽外商投资渠道, 不断完善外商投资软环境。继续支持引进先进的节能环保核心关键技术和设备。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
(八) 开展生态文明先行先试。
在做好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的同时, 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根据不同区域特点, 在全国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稳步扩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范围,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 选择部分城市为平台, 整合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相关财政政策, 围绕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挖掘内需潜力, 系统推进节能减排, 带动经济转型升级, 为跨区域、跨流域节能减排探索积累经验。通过先行先试, 带动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工程投资和绿色消费, 全面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发挥典型带动和辐射效应, 形成节能减排、生态文明的综合能力。
(九) 加强节能环保宣传教育。
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资源环境国情教育, 把节能环保、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以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加强舆论监督和引导, 宣传先进事例, 曝光反面典型, 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 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 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8.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篇八
加快发展农村职教,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教育与职业》:九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具有什么样的特殊意义?
秦昌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新世纪以来,中央已出台8个关注“三农”的“一号文件”,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中之重”。“十一五”期间,中央“重中之重”战略思想不断丰富发展,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加快完善,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关系发生深刻变化,是农业发展形势最好、农村面貌变化最大、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历史时期之一。
当前,受外部环境和内部动因的共同作用,农业农村发展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农产品供求进入紧平衡阶段,农业生产进入高成本阶段,农村劳动力进入总量过剩和结构性短缺并存阶段,工农城乡关系进入互动增强阶段,农业形势好坏、农村发展快慢对工业和城市的支撑或制约日益突出,工业反哺、城市支持对“三农”的拉动日益明显。
“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将迎来新的格局。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农业农村工作要牢固树立“重中之重”战略思想,按照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这些新变化对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为此,教育部联合8个相关部门共同出台《意见》,对目标任务予以明确。
《教育与职业》: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如何实现?
秦昌威:农村职业教育要以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坚持学校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逐步形成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农村职业教育体系。
实现这一目标任务,主要是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大幅提升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以及深化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包括办学模式创新、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模式创新、评价制度创新等方面)来实现。
提升支撑现代农业发展能力,努力培育新型农民
《教育与职业》:《意见》提出要提升农村职业教育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其突破口在哪里?
秦昌威:提升农村职业教育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可以从三个方面加强。
一是重点办好一批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服务现代农业和新一轮“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优先扶持中等农业职业学校创建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办好1000个涉农专业点,普遍提升农业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在13个粮食主产省、21个重点市、800个产粮大县、600个大城市郊区和蔬菜优势产区重点办好一批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特别要加大对水利、林业和粮食等行业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
二是组建一批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人才需求分析、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教师培养培训、学生实习就业、企业职工在职培训和产教研一体化等优势,促进产教深度合作,共同推进涉农产业发展。
三是落实和完善免学费等扶持政策。针对农业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的问题,提出落实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对口升学比例,推动各地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扶持政策,提高涉农专业学生到行业企业就业的巩固率,给予涉农专业毕业生创业政策支持。
《教育与职业》:《意见》对农民技能培训提出了哪些要求?
秦昌威:一是加强三教统筹,推进农科教结合。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升农村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就业创业能力,每年计划开展各类农民和农民工培训8000万人次。
二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职业教育培训网络。配齐专兼职管理人员,依托县级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乡村中小学,以及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农民教育培训。
三是推广培养培训新模式。针对农民学习特点,推广“送教下乡”“流动课堂车”等培养培训新模式,组织实施分类培训,增强培训实效性。
建立稳定长效保障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教育与职业》: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条件,《意见》对此如何要求?
秦昌威:一是加强农村、农业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培养培训,推动教师配备比达标,健全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支持涉农企业中技术骨干、带头人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农业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农村、农业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确保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较大幅度增长;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农业职业教育倾斜力度;加快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推动地方政府统筹安排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多渠道筹集资金,规范经费管理使用。
《教育与职业》:农村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不仅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的全力推进,也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意见》在这方面有何规定?
9.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篇九
《意见》指出,坚持改革创新,面向全球市场,加快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从主要依靠低成本竞争向更多以智力投入取胜转变,对于推进结构调整,形成产业升级新支撑、外贸增长新亮点、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引擎和扩大就业新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要以拓展国际国内市场为导向,围绕培育竞争新优势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示范集聚的原则,着力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推动“中国服务”再上台阶、走向世界。
《意见》明确,要着力培育竞争新优势,明确产业发展导向、实施国际市场多元化战略、优化国内市场布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定期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拓展行业领域,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研发、互联网、能源等领域的服务外包,推动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大学生就业创造更多机会。
《意见》强调,要强化政策措施,完善产业政策体系。通过加强规划引导,科学谋划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布局,发挥产业集聚区引领带动作用;通过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业务流程外包等高附加值项目,开拓新市场、新业务和营销网络;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税收政策、加强金融服务以及提升便利化水平等,培育一批创新和竞争能力强、集成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加快推动国内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意见》明确,要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外包产业法律体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统计分析体系建设,切实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10.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篇十
【发布文号】林信发〔2013〕130号 【发布日期】2013-08-12 【生效日期】2013-08-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林信发〔2013〕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局(厅),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林业信息化发展步伐,更好地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林业信息化的战略地位与重要作用。林业信息化是破解林业发展难题、创新林业发展平台、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林业质量效益的关键抓手。在林业改革发展进程中,林业信息化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先导性的作用,没有林业信息化,就没有林业现代化。将信息化融入林业建设全局,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是顺应世界信息时代发展潮流,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等中央决策部署,开创林业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实现林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二)准确把握林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统一思想为前提,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融合创新为动力,以重点工程为抓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全面启动智慧林业建设,为提高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现代化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做出新贡献。
二、优化顶层设计,完善基础设施
(三)优化林业信息化顶层设计。以国家信息化宏观规划为指导,加快编制或完善区域性、专题性林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同级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需求调研,科学谋划先进信息技术应用方略,切实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采用系统的观点和全局的视角,对林业进行综合分析与抽象,构建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的规范框架,形成指导信息资源建设、业务系统建设、运行支撑与安全系统建设的技术指南、标准规范、规章制度。
(四)完善林业信息化基础设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完善覆盖国家、省、市、县和重点乡镇的信息网络,提高信息的共享利用及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和充分利用林业专网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着力推进偏远林区、基层单位的网络建设,破解林业信息交互“最后一公里”难题。租建结合,多措并举,提高林业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不断充实完善软硬件设施设备,有效改善林业信息基础设施条件,为发展各类政务和业务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五)强化林业信息资源整合。按照集约化的理念,着力开展国家林业数据中心和省级林业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林业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促进数据的大集中、共建共享和业务协同。市、县级已建林业数据中心,要按照所有权和管理权、使用权适度分离的原则,尽快交由省级林业数据中心托管,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新的市、县级林业数据中心。依托门户网、办公网和涉密网平台,加强系统级林业信息资源整合,促进信息资源管理和利用。按照“平台上移、应用下移”的理念,国家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现有应用系统的整合优化和新建应用系统的统一开发,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使用权限应用各类业务系统。
三、加强网站建设,推动职能转变
(六)加强林业网站群建设。依托中国林业网,大力推进网站整合,加快地方林业网站建设,打造纵向到底的林业门户网站群。按照业务领域,协同推进各类林业专题网站建设,打造横向到边的林业专业网站群,实现网站服务对象由内部向外部、由部门向社会的重大转变。按照“四个服务”、“四大功能”的要求,优化网站设计,丰富网站功能,强化信息保障,深化绩效评估,促进各级各类林业网站建设。积极推进林业微门户、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努力开创林业网站发展新局面。开展网上林业政务大厅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信息公开水平,促进廉洁型、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政府建设。
(七)推进林业办公网站群建设。以架构优化、共享协同为导向,继续完善国家林业局办公网,逐步扩大移动办公使用范围。加快省级林业办公网建设,逐步覆盖辖区内各级用户,并实现与国家林业局办公网的互联互通。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重点放在深化业务应用和提高服务水平上来。强化办公网信息更新、综合办公、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在线学习、互动交流等动能,不断提高网站的实用性。
四、深化业务应用,开展示范建设
(八)加强重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着力推进林业资源监管系统、营造林管理系统、林业灾害监控与应急系统、林改综合监管系统、林农信息服务系统、林业产业发展与林业经济运行系统、生态文化与教育培训系统等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林业立体感知体系,着力打造智慧林业管理协同体系,全面完善智慧林业民生服务体系,积极构建智慧林业生态价值体系,努力实现林业立体化感知体系全覆盖、林业智能化管理体系协同高效、林业一体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林业生态化价值体系不断深化、林业规范化保障体系支撑有力的发展目标。
(九)推进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市县建设。对照示范主题和示范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省、示范市和示范县建设,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既要强调典型应用和技术突破,又要注重理念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大对示范工作的政策、技术和资金支持,加强检查指导和总结推广,完善动态评估与激励机制,切实提高示范成效,充分发挥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各省区市结合本辖区实际,推进林业信息化示范点建设。
(十)开展先进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建设。以实施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为契机,推动林业物联网应用,逐步建设实用先进的中国林业物联网。以实施国家林业云计算平台建设项目为切入点,深化林业云计算技术应用,推动绿色节能数据中心建设,逐步建成统一高效的中国林业云。以实施国家林业北斗应用示范工程为先导,带动国产对地观测系统和卫星通信系统等在林业行业的广泛应用。抓住国家开展林业电子商务试点建设的机会,推动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各地要积极争取各类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不断提高先进信息技术对林业改革发展的贡献率。
五、深化数据挖掘,促进兴林富民
(十一)加强林业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公共基础数据库和林业基础数据库建设,拓展相关应用服务。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共基础数据、政务管理数据以及各类业务成果数据,并按照相关使用权限提供数据支持和共享交换服务。依托中国林业网和国家林业局办公网,建设全国林业政务数据统一发布平台,促进政务数据挖掘和共享利用。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加大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林业公益性信息服务的力度。对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林业政务信息资源,引导和规范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
(十二)深化林业商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建立和完善林业商务信息资源采集管理与开发利用体系。加强林产品生产、流通、销售以及林权交易、碳汇交易、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等商务信息的实时采集、综合分析与权威发布,促进林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大力发展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优化林业资源配置。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林业商务信息资源采集与开发利用,带动林业信息消费。扶持发展若干林业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农村林业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加快培育农村林业电子商务市场,促进林业经济转型升级。
六、加快标准建设,提高质量效益
(十三)加快林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建立健全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和项目标准为补充的林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动态调整标准制修订项目储备库,加强复杂重大标准项目的预研究,提高标准立项和编制质量。深化与行业内外相关专业标准团体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林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定期梳理国际国内信息化相关标准,建立林业信息化标准参考目录。加强全国林业信息数据标委会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十四)推进林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依托国家和省级林业办公网,建设林业信息化标准专题数据库,方便用户在线检索和阅览。加强标准宣贯工作,提高全行业的标准化意识和执行能力。强化项目立项的技术审查和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确保相关标准得到贯彻执行。加大业务系统统一开发和合作共建的力度,避免低水平重复开发等造成的标准制式不统一问题。开展信息标准化建设示范工作,加快推进全行业信息标准化进程。加强标准实施情况跟踪评估,不断改进标准工作。
七、健全安全体系,保障信息安全
(十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责任体系。从维护国家安全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工作经费,为信息安全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加强安全与保密部门的协作联动,强化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敏感环节的安全保密专项审查,切实执行信息安全“一票否决制”。坚持日常巡检与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信息安全集中监控体系,加强运维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安全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开展全员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有关专家、相关组织在信息安全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十六)落实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制度。加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时研究整改发现的问题。强化外包服务安全风险意识,切实加强外包风险管理与防范,涉密信息系统不得外包。充分应用密码保护、身份认证、内容过滤、跟踪审计等安全防护技术,科学划分网络安全域,有效规避信息安全漏洞。开展重要信息系统调查工作,编制林业信息安全规划,解决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林业信息系统安全定级指导意见,组织开展系统定级及备案,开展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等级测评。加强灾难恢复系统建设,国家林业数据中心应采用同城和异地灾难备份与恢复策略,省级林业数据中心可采用同城或异地灾难备份与恢复策略。制定和完善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备勤与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安全事件处置能力。
八、增强创新能力,夯实发展基础
(十七)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瞄准国际国内发展趋势,实施林业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行动,不断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依托具有较强创新研发实力的教学科研单位,推进林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所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有关IT企业、教学科研单位、技术测评单位等联合组建林业信息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科研力量的组织协调,围绕智能感知、快速传输、智能分析、共享交换、辅助决策等关键领域,开展研发与产业化。加强信息技术科普推广,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十八)加强林业信息化软科学研究。高度重视软科学研究在林业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林业信息化发展战略为指导,围绕方案、政策、措施、制度、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绩效评估等议题,深入开展研究工作。以完善顶层设计、促进整体发展为目标,持续开展战略需求、规划设计、推进路线图等研究,为林业信息化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撑。
九、理顺投资机制,加大资金支持
(十九)建立行之有效的财政支持机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财政投资,建立健全林业信息化预算定额标准体系,确保项目有投入、运维有资金、建设有保障,完善林业信息化长效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合力共建的投入机制,加大林业建设项目中信息化投资的整合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在现有林业建设项目总投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信息化建设,实行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落到实处。明晰中央和地方在林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事权、财权划分,做到权责对称并兼顾区域发展水平差异。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的事务,应区别不同情况,明确各自的管理范围和筹资责任。
(二十)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探索多方合作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林业信息化,不断赋予林业信息化建设新的生机与活力。着力完善市场准入、技术培训、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投融资等优惠政策,为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电子商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及设备研发等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队伍素质
(二十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巩固林业信息化“一把手工程”的定位,充分发挥各级林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国家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建立独立的信息化管理机构,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建立独立管理机构。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足额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首席信息官制度,着力构建权责对称、运转协调、激励有效、惩罚有力的信息化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共建共赢的发展模式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信息化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的职责,完成好综合性、整体性、公共性信息化建设任务,组织制定统一的规划、标准、接口、平台等;各业务部门应在“五个统一”原则下,组织完成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成果互通的共享模式,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统一服务平台和信息发布工作,统一管理基础数据资源;各业务部门承担本单位业务信息的内容保障工作,将生产的数据提供给统一服务平台,供有关部门依职责权限共享使用。完善林业信息化测评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组建和发挥专家咨询团队的作用,积极引入社会化支撑力量,不断开创交流合作新局面。
(二十二)加大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岗前和在岗信息化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信息化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题培训与远程教育相结合,有序推进林业信息化复合型人才培养。发挥林业教育、培训、科研等单位的主渠道作用,建立林业信息化多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林业信息化岗位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外包,弥补人力资源不足困难,优化林业信息化从业人员知识结构。
11.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篇十一
发展生物产业的极好契机
近二十年来,随着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领域的一系列重大突破,生物技术产业化的进程产生了质的飞跃,生物技术产业化几乎已遍及人类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标志着生物经济时代的来临。我省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科教优势、人文资源,加快发展生物产业既是现实需要,又有基本条件。
加快发展生物产业是当今世界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生物产业是生物技术产业化的新兴高科技产业,主要包括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生物能源和生物环保等五大领域。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生物产业迅猛发展,正成为继信息产业之后又一个新的主导产业。目前,世界上已有30多个国家提出了生物产业发展的战略举措。美国政府将生物与医药产业确立为“新的增长点”,2002年生物技术研发的经费高达380亿美元,仅次于军事科学。欧盟提出要挖掘和发挥自身的潜力和优势,决心用10年时间超过美国。日本提出“生物产业立国”的口号,并启动实施“生物产业行动计划”。发达国家如此,亚洲新兴国家新加坡、韩国、印度等也纷纷效仿,投入巨资扶持本国生物产业发展。
加快发展生物产业是调整我省产业结构的重要方面。我省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是制造业大省,总量规模一直居全国前列。2005年,全省工业增加值突破9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2129.5亿元,实现利税2387.8亿元。如何在这样大的规模上加快发展,提高效益,提升竞争力?关键是要提高产业层次,增加产品附加值。这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瞄准世界产业发展方向,借重我省已有基础,在若干关键领域、战略产业取得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生物产业正好符合这一要求。与信息产业相比,生物产业具有资源依赖性强、技术依赖性强、市场垄断性差等特点,为我们提供了进入这一产业的契机。通过发展生物产业,可以在新一轮竞争中抢占先机,成为产业分工体系中的“龙头”,并处于附加值最高的产业链的环节上,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
加快发展生物产业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省是人口大省、自然资源小省,资源、环境对工业发展的约束越来越大。尤其是随着重化工业进程的加快,煤、电、油、气的供求矛盾愈显突出,环境承载压力加大。在这样的条件下发展工业,必须尽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切实提高工业的竞争力。生物产业兼具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特征,生产过程是生物体之间的物质转化过程,对环境影响小,是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典型产业。加快发展生物产业,运用生物技术变革传统的工艺技术,将推动传统工业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催生和带动一系列新产业群的发展,提高工业生产效率和安全系数,减少消耗,减轻污染,降低成本。
加快发展生物产业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生物产业可以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加快城乡一体化。生物转基因技术、组织培养技术、动物胚胎移殖与克隆技术,以及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生物饲料的广泛应用,将推动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变革,大幅度地提高农产品产量与品质,强化农产品的营养功能,减少化学农药、化学肥料对农田和环境的污染,加强对污染土壤的修复。生物技术还将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和农业产业结构,打破农业与工业的界限,实现“农业工业化”、“工业农业化”,为农业结构调整、城乡一体化开辟新门路,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开辟新渠道。
我省生物产业发展现状
生物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涵盖面较广,产业界定不很清晰,统计也不很完整。今年年初以来,省经贸委组织全省经贸系统对我省生物产业企业开展初查,粗略了解面上的情况。概括起来有四个特点:
一是企业初具规模。这次共调查生物产业企业153家,其中生物医药企业85家,占55.5%;生物农业企业23家;生物制造企业21家;生物环保企业12家;生物能源企业4家。其中,民营企业占70家,股份制企业45家,外资企业22家,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12家。2005年末总资产达312.6亿元,户均资产2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2.24倍。
二是经营状况良好。2005年实现销售341.3亿元,户均2.2亿元,是2001年的3.2倍;实现利税52.8亿元,户均0.35亿元,是2001年的3.5倍。其中,销售额超亿元的企业有46个,占企业总数的30%;平均销售利税率为15.5%,远远高于全省工业企业平均销售利税率,也高于高新技术产业的销售利税率。
三是产品开发加快。至2005年底已投放市场的生物技术产品359个,比2001年增加242个。其中生物医药产品214个,生物制造产品51个,生物农业产品52个,生物环保产品18个,生物能源产品6个。2005年的生物技术产品销售总额162.4亿元,实现利税29.9亿元,生物产品销售利税率18.4%。
四是创新能力增强。153家生物产业企业已建立研究开发机构的123家,2005年研发经费投入达15.1亿元,其中生物技术研发投入达10.1亿元,占生物技术产品销售额的6.2%。拥有生物技术研发人员共4162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4%,其中高中级职称研发人员占50%。拥有生物技术专利468件。
尽管我省生物产业开始起步,但在发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企业规模仍偏小。二是生物产品技术档次偏低,附加值不高。三是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绝大部分产品技术来源于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四是生物技术人才缺乏,特别是缺少高层次研发人员。
推动我省生物产业加快发展
加快发展江苏生物产业,应立足省情,突出重点,加大扶持,形成优势。
主攻方向:优先发展五大领域生物产业,特别要以生物医药产业为突破口,快速壮大产业规模。一是在生物医药领域,充分发挥我省在原料药、中药、仿制药领域具有的比较优势,重点发展基因工程药物、抗体药物、新型疫苗和天然药物,解决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与安全。二是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产品结构调整等目标,发展生物农业产业。三是在生物制造业领域,重点发展利用可再生生物质原料生产大宗原料化工品、高分子材料和生物农药。推进重要酶制剂、氨基酸和食品饲料添加剂的工业生产和应用。四是在生物能源领域,发展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制氢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五是在生物环保领域,大力发展生物技术处理污水、垃圾,加快应用生物技术改良生态环境。
主要目标:至2010年全省培育发展300家左右现代生物企业,20家左右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重点企业,5家超50亿元的大型企业,2-3个销售超百亿元的生物产业基地。全省生物产品发展到600个以上,生物产业年销售额达600亿元以上,五年翻一番,形成江苏生物产业的特色与优势。
关键举措:一是整合资源,制定规划。充分发挥政府的系统整合和组织协调功能,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体制,全面整合各种资源,加快编制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生物产业发展相关法制建设,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形成生物产业快速持续发展的机制和良好的政策环境,从政策上主导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及其产业化。
二是搭建平台,自主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依靠自主创新,建立适应生物经济要求和符合生物技术创新规律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创新绩效。建立支撑生物产业快速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生物技术领域的创新条件和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批生物产业企业的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和生物产业行业共性平台,构建生物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体系。
三是增加投入,规模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现代企业机制,既有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和赢利能力,又有较强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的规模化企业。通过财税、信贷等政策,引导生物企业兼并、重组和联合,实现资源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获得生物产业的整体规模效益。加大对生物产业龙头企业的研究开发、创新能力、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一批同行业中翘居鳌头的大企业大集团。加紧建立投融资体系,特别是风险投资机制,扶持部分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建立以企业利益为导向的资本流动体系,吸引国外的资本和民营资本投资生物产业。
四是鼓励创业,培养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对原始创新人才、生物技术工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依托我省“医药人才高峰建设工程”,推动生物技术研发人才向生物产业聚集地区流动,并给予政策的支持和配合。大力营造有利于生物技术及其产业化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建立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以富有创新能力科技人才为主体的生物产业人才团队建设,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热情、智慧和奉献精神。
五是营造环境,加大扶持。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生物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生物产业发展政策》,旨在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对战略性新兴生物产业的参与和关注,推动我国生物产业跨越式发展。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出台一系列加强自主创新、鼓励创新创业的配套政策措施。这些都为生物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省经贸委将围绕生物产业的技术创新、市场培育、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启动扶持生物产业发展的行动计划,着力推动我省生物产业加快发展。
(作者系省政府副秘书长、经贸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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