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18篇)
1.招标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篇一
合同协议书
编号:
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定力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付“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暂列金额: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
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2.招标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篇二
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合同风险因素分析
1.1 管理体系不完善
随着我国初步形成的建设工程市场, 并逐步建立与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 但建设工程市场还不够成熟, 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在实践过程中, 部分建设单位与相关管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 不熟悉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 并且建设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缺乏管理力度, 导致工程建设中风险因素的增加。
1.2 施工合同选择不当
建筑工程按计价方式进行承包合同分类, 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类。以下对三类不同的合同形式进行风险分析:
总价合同可分为可调值总价合同与不可调值总价合同, 在可调值总价合同中, 需承担因通货膨胀的因素, 使建设期的工料成本增加, 从而带来工程造价提高的风险;在不可调值总价合同中, 承包方会因较多的未知因素提高不可预见的费用, 使发包方失去了因材料、人工价格降低而减低工程成本的机会。
单价合同分为纯单价合同和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两类, 采用纯单价合同形式不利于发包方对工程成本的控制, 容易因工程量不明确, 单价不合理等引起工程建设上的索赔问题;采用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的形式, 如果工程量在实际中大幅度的增加, 会使工程成本提高, 导致损失严重。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 发包方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 且承包方对降低工程成本的积极性低。同时发包方为确定实际的工程成本导致工作量增大, 成本的准确确定较难, 甚至还可能存在较多的漏洞。
1.3 投标企业竞争不规范
近年来, 我国建筑企业与建筑业市场迅速发展, 市场竞争激烈, 在发展过程中伴随建筑企业和建筑市场的管理不够有序化、规范化, 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同时因开放性的交易市场, 以及近些年实行的资格后审模式下, 企业在招标前对潜在的投标企业的能力与信誉度的了解不够充分。在评标过程中, 甄别投标企业难度较大, 使选择的中标企业未必是最佳的, 导致给施工合同的管理产生较大的障碍。此外, 个别企业为达到中标的目的, 通过挂靠、围标等不正当的方式竞标成功, 导致施工合同管理困难, 工程安全、质量、投资、工期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3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合同风险合理防范措施
3.1 建立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体系主要由管理制度和组织结构组成, 应以实现组织确保为目标, 制定制度, 以规范组织人员的行为。建立的组织机构应以合同管理作为核心, 确定各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关于合同管理的责任, 从而促使合同管理涵盖工程管理中的各个层次。合同管理部门带领合同管理专职人员、施工技术相关管理人员、造价工程师、监理人员、监察审计人员等形成的管理网络, 并利用此平台, 组织开展合同管理协调工作。建立和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使合同管理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并依据工程建设的集体实际情况与特点, 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与相关的管理程序文件, 规范人员工作程序以及保障人员管理的流程。
3.2 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发包方在进行招标前, 应做好工程项目的报建、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等准备工作, 并根据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及性质和特点, 确定招标范围与招标方式。如果发包方自身具有较强的符合自主招标的条件, 可进行自行招标。根据项目特点, 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包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应对投标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预审, 仔细考察投标企业的经济、技术管理等综合实力, 注重总体评价其建设能力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的要求。发包方应认真组织施工现场的勘察, 让投标企业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 以及招标合同的具有内容, 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性。
招标建设工程量的清单编制组成招标文件的重要部分, 是控制合同造价的核心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 应明确取费标准与引用定额, 各部分项目工程的内容清晰明确。为避免不平衡报价, 应做到不少算、不多算、不漏算。发包方可委托有能力资质的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量的清单编制工作, 以保证清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工程清单的编制质量十分重要, 若出现偏差属于发包方承担。
3.3 选择合适的施工合同类型
对于建设工期长、技术经济指标与工程建设内容明确的工程可采用可调值总价合同, 并通过制定合适的调价幅度变动来降低发包方的风险。不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建设工期短、对建设工程的要求明确的工程, 发包方可尽量通过明确各部分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量或提供完善的施工设计图纸等方式来降低采用该种合同形式带来的风险[4]。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性质明确但其要求不确定的工程项目, 可通过规定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极限幅度是, 可适当进行单价调整, 从而降低发包方的风险。纯单价合同适用于急于开工却没有施工图纸的工程项目, 可尽量通过明确工程内容、提供设计图纸来降低风险。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 适用于施工前对工程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不完全确定, 而又急于开工的建设工程。
结语
对于建设工程而言, 招标工程文件内容几乎包含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全部领域。因此, 在招标过程中, 应明确对工期、费用、质量予以控制并完善招标合同的管理, 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安全与经济风险的防范, 维护企业的利益。
参考文献
3.如何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三
摘要: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探讨了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 合同管理 施工管理
0 引言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和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和施工单位都是十分必要的。
1 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尊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浙江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咩I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1.2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片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奋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方面与“阳台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1.3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是匝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闰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由于礼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蚓缺陷的补允,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权益、弥补上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 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2.1 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诸多方面。
合同管理需要具有各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施工企业应该针对公路工程的特点,采取外培、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企业职工施工技术、工程造价以及财税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策观念、通晓合同管理理论、具备较多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且应当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
2.2 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共同遵循的法律文件和技术经济文件,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施工企业应该确保签订合同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完成工程项目的既定目标。
2.3 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 公路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一般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统计计算,与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有一定出人。另外,由于公路工程战线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工程变更较多,竣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可能有较大出人。但是,一般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单项工程量累计计量一旦超过招标清单工程量后,业主均开始停止支付该项工程款,待清单复查工作完成确保无误后才开始继续计量支付所增加的工程量,致使一般公路工程中后期均有大量工程量得不到及时计量,造成资金积压。因此,施工企业应该根据施工阶段发放的图纸,及时复核工程量清单,对变更工程量及单价及时申报,使已完工程能得到及时计量,从而缓解施工企业中后期资金压力,增加工程现值。公路工程工期一般在l8个月左右,时间跨度较长,按月计量期数较多,清单项目也较多。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脱节,很容易造成已完工程量漏计。做好计量台帐,可以很好的防止工程量漏计,也可以为清单工程量复核提供依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施工企业为了严格履行合同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②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③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施工企业应该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由此才能全部结算工程价款,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2.4 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5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3 结束语
公路建设项目战线长、作业面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并且施工期间存在许多不可预见因素。施工企业必须抓住公路工程的特点,做好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并为企业争创最大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4.招标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篇四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在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设规模和投资时必须实行招标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进行施工总承包工作,且应按国家法律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在法律制度日益健全和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如何做好施工总承包和合同签订工作,这就要求不断地探讨、借鉴、学习、研究和总结,以完成这项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是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是整个项目建设的脊梁,并关联着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单位、相关产业分包单位、材料供应等利益相关方,决定着项目成败,以及建设单位投资成本和经济效益。
但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周期长,投入成本高,政策和市场等影响因素多,涉及业务和利益人广,致使总包合同履行出现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并导致施工合同高风险性。
综上所述施工总承包在国家现有法律下的重要性和高风险性,现就施工总承包合同和招标策划予以分析:
一、施工合同选择分析:
1、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
1.1固定总价合同:指这种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1.1.1固定总价合同适合工程施工图纸已完成设计,工期较短、技术简单、工程造价不高的工程合同。
1.1.2固定总价合同可能存在的缺点或争议:材料设备价格波动的争议,工程量计算错误的争议,施工范围划分不清。
1.2可调总价合同:以施工图纸和国家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并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固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材料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税收)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或其它费用增加时,可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1.2.1可调总价合同适合工程施工图纸已完成设计,工期适中、技术简单、工程造价不高的工程合同。
1.1.2可调总价合同可能存在的缺点或争议:材料设备价格波动的争议,工程量计算错
误的争议,调整计价方法和相关政策执行深度的争议。
1.3固定单价合同:指工程施工内容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结算时按包干单价和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1.3.1固定单价合同适合工程工期和规模适中,工程在设计方案阶段,工程内容已明确,但工程规模不确定或工程范围不确定的维修修缮工程,该类合同工程风险双方共担。
1.3.2固定单价合同可能存在的缺点或争议:综合单价内某种因素价格波动导致的争议。该合同建设方管理工作增加和相关管理人员投入较多。
1.4可调单价合同:指在合同签订时,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暂时在现有状态下施工内容综合单价包干,在合同签订时约定可以起综合单价调整因素,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调整,结算时按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和实际发生工程量予以结算。
1.4.1可调单价合同适合工程工期较长和规模大,工程内容已明确,范围或规模不确定的工程,该类合同工程风险双方共担。
1.4.2可调单价合同可能存在的缺点或争议:因为该类工程工期比较长,工程规模大,导致建设方管理工作量大,管理难度随之增加,投入的资源、专业和管理人员多,相对管理成本增加。
二、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探讨
建设工程施工贯穿着整个项目开发建安的全过程,在建设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因此施工总承包是国家相关法律要求、鼓励和市场发展的趋势,导致施工总成合同在建设中起着重要和决定项目开发成败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
由于施工总承包规模大,建设工期较长,资源投入较多,参与建设的专业施工单位较多,市场感应比较敏感,外在制约因素较多,风险系数大,以上众多因素就要求施工总承包合同应变性强、适应性高、风险需降低低,条款完整和细致。因此结合市场通常模式和公司以前经验及以上论述建议施工总承包合同宜采用可调总价或可调单价合同。
三、施工总承包招标计价模式
即然施工总承包合同宜采用可调总价或可调单价合同,在施工总承包招标时如何确定招标计价方式?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建筑市场做法,工程总价一般采用工程量清单和定额结算模式,即工程量清单招标和费率招标。现将工程量清单招标和费率招标分析如下:
1、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招标: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是我国招投标发展到一定水平,为推进和完善招投标制度,引导招投标向市场经济过渡,逐渐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种招投标方式。
1.1、工程量清单招标优点
1.1.1、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实现了量价分离、风险分担,现行变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全费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同时,能够反映出工程个别成本。
1.1.2有利于规范招标工作,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发包人不需要编制标底,淡化了标底的作用,避免了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有利于廉政建设和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招标动作,减少腐败现象。
1.1.3节约工程投资,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适度的增加投标的竞争性,特别是经评审低价中标的方式,有利于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降低工程造价,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以最少的投资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
1.1.4、降低社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避免了招标方、审核部门、投标单位的重复做预算,节省了大量人力、财力,同时缩短了时间,提高了功效。克服由于误差带来的负面影响,准确、合理、公正,便于实际操作。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清单为招标单位,投标者可集中力量进行单价分析与施工方案的编写,投标标底的编制费用也节省一半。避免了各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素质各异而造成同一份施工图纸,所报价的工程量相差甚远,不便于评标与定标,也不利于业主选择合适的承建商。而此计价法则提供招标者一个平等竞争的基础,符合商品交换要以价值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的原则。
1.1.5、工程量清单招标计价方法可以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可极大地简化结算手续,减少结算时间,避免传统按定额结算法逐项计算工程量、逐项套定额的一些繁杂过程,可极大提高工作效率。
1.1.6、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不仅要控制总造价,也要控制好各分项报价,对业主不可接受的分项报价必须要进行修正,避免结算时给业主带来损失。
1.2工程量清单招标缺点
1.2.1计价规范本身的缺陷,阻碍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展。由于《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过于笼统和门类不全,客观上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所涉及的清单项目与工程实际情况还有一定差距,一旦实施,问题必将会暴露出来,不利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顺利进行。
1.2.2、相关配套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影响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项新举措,它的实施需要市场多方面的配套,而目前建立的相关配套体系在很多方面存在差距,可能会给清单招标设臵障碍。
1.2.3、市场准备不足,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不高。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对于许多业主和施工企业来说,还从未涉足过,它们对应承担的风险也心中无数。市场准备不充分不仅反映在施工企业、业主身上,而且部分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或多或少有些茫然。很多施工企业在管理上还不适应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要求,平时疏于资料的积累,没有建立内部定额,因此无法准确了解企业的成本,投标报价变成无的放矢,合同签订后纠纷不断、工期拖延和质量无法保证。
1.2.4急需开工建设工程实施比较困难。工程量清单招标对于工期紧且必须马上开工的工程,很难在短时间内编制出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甚至图纸不齐,无法编制,或是建设过程中变更过多,失去了用此办法招标的实际意义。
1.3、工程量招标条件: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要求该工程施工图纸已完成设计,工程功能完善,设计深度满足工程需求,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否则施工过程中会引起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导致综合单价和措施费增加,结果失去工程量招标意义。
2、定额(费率)招标:
费率是指定额规定,用于构成工程造价以直接费计取各项独立费用的标准,费率招标是指以通过竞争各项独立费用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所采用的招标投标形式。
2.1、定额(费率)招标优点
2.1.1、招标计价十分简便,商务标内容单一,只报出投标费率即可。只报出投标费率,结算时取费按中标费率结算,直接费部分仍然按图纸或现场签证单为依据计算,套定额,其原理基本与传统的程序方法一样,只是加大了取费上的竞争。
2.1.2、有利于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因工程要急于开工,或工期要求比较紧,通过按费率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队伍,以不影响工程进行,充分体现了“统一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工程计价指导思想。
2.1.3、通过取费上的竞争,能适当降低工程造价,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投资控制。费率招标以投报费率(以百分率为表现形式),其它自主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
计和企业实绩信誉等要求基本相同,费率招标和投标是按现行定额及工程造价政策规定,主要是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四项费用的竞争,以达到控制投资成本。
2.2、定额(费率)招标缺点
2.2.1、该种招标计价方式,招标时只是确定中标费率,工程造价在招标时不能完整体现出来,须待工程竣工结算时,才能完整计算工程造价。
2.2.2、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办理结算,费工费时,结算的工作量大而繁杂。
2.2.3、如现场签证工程量控制不好,将不利于投资控制。
3、费率招标条件:
工程要求竣工使用日期紧,要求开工早,而又无施工图,或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 也有些工程项目比较大,施工图虽已出齐,但计算工程造价所需时间较长.为缩短投标时间的工程。
5.房建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篇五
钢管加工厂临建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002)甲 方: 水电三局安装公司拉西瓦项目部
乙 方: 青海方圆建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项目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拉西瓦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自愿原则上,经过充分协商,就修建水电三局安装公司钢管加工厂临建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主要工作内容:
1)钢管加工厂主厂房(详见主厂房布置图):
A地平,厚度为20cm;
B下料平台的基础支墩;
C组焊平台的基础支墩;
D下料平台和组焊场覆盖一层2~4cm的中石,平均5cm厚。
2)钢管加工厂主厂房侧墙,墙厚度为37cm,高度为4m,墙顶部做30 cm高的圈梁。
3)巻板机基础一项,详见巻板机基础图。
4)门机和龙门吊轨道基础,详见轨道基础图。
5)职工住房及工具房18间、厨房和浴室。
6)围墙一项,墙厚度为24cm,高度为3m。
7)厕所24 m2。
8)甲方根据需要指定部位的浆砌石。
9)生活住房前覆盖一层2~4cm的中石,平均5~8cm厚。
2、工期:主体完工日期为2006年4月15日。
3、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单价中包括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钢材除外)、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险(人身意外险和设备险)、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各分项工程单价如下:
1)钢管加工厂主厂房(详见主厂房布置图):
A地平按45元/ m2计价;
B下料平台的基础支墩,按230元/ m3计价;
C组焊平台的基础支墩,按230元/ m3计价;
D下料平台和组焊场覆盖的中石,按8元/ m2计价;
2)钢管加工厂主厂房侧墙,按390元/ m计价;
3)巻板机基础一项,以合价15000元计;
4)门机和龙门吊轨道基础,以方量计,按200元/ m3计价;
5)职工住房及工具房18间、厨房和浴室,按210元/ m2计价;
6)围墙一项,按215元/ m计价;
7)厕所一项24 m2,合价6000元;
8)浆砌石以160元/ m3计价;
9)生活住房前覆盖的中石,按8元/ m2计价。
4、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负责依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负责工程中金属结构部分的材料、制作和安装工作;施工用电费用、施工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乙方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及需要的全部材料;乙方负责对职工进行人身保险和安全教育,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相关损失。
5、工程质量:乙方须按照民用建筑施工规范和甲方的合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如质量不合标准则必须返工,由此增加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验收:施工中每道工序施工完毕,乙方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派员参加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工程完工经乙方自检合格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7、工程结算:工程量应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工程量为准。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报送结算报表一式四份,甲方审核完毕扣除5%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乙方领用的材料费用后向乙
方支付工程结算款。此外,甲方因工作需要乙方输出劳务时,甲方按38元/工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费,乙方输出的劳务内容和工日数量必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方可向甲方提出结算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时,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一年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将根据保修期间的质量等问题扣出相关费用后向乙方一次性返还剩余的质保金,同时合同自行终止。
9、合同一式五份,正本二份,副本三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德拉西瓦分理处 账号:账号:***6385日期:日期:
附:乙方项目经理简介
姓名:张 奎 珍姓别:男
6.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六
承包人:武汉江夏第十建筑工程公司
双方于5月28日签订了丰泽苑三期临时围墙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FZ-KQ-前期011)(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工程需要,将环湖路地段七部分砖砌围墙变更成钢结构围墙,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特制订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出现矛盾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述及的均按原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丰泽苑三期临时钢结构围墙工程
工程地点:武汉东湖科技创业农庄有限公司丰泽苑三期用地范围内
工程内容:武汉东湖科技创业农庄有限公司丰泽苑三期临时钢结构围墙工程
的施工及保修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丰泽苑三期临时钢结构围墙的制作及安装,包括混凝土基础、钢构预埋件、钢构围墙制作、安装及支撑锚固等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暂定总价¥: 23988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 )
2、本工程采用按施工图示及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按附件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钢构围墙工程综合单价按每延米399.8元/延长米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施工长度约为600米。本综合单价为包干价,费用内容与定额解释范围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采取的措施、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文明安全施工费用、利润、规费、税金、风险因素,并已考虑垃圾排放、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气候条件、政府规定需交纳的费用等因素,除本合同明文规定以外,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
3、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得出工程总造价。
4、其它按原合同(合同编号:FZ-KQ-前期011)相关条款执行。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后,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确认无误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2、完成工程验收,且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及决算资料,甲方完成决算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决算总价的90%。
3、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签订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修金不计利息。
4、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可供发包人财务入账的工程建安发票。
七、其他未约定的事项均按双方于205月28日签定的原合同(合同编号:FZ-KQ-前期011)约定内容执行。
八、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九、附件:钢结构围墙设施图纸。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理人: 法人代理人:
7.招标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篇七
1 抽取程序
1.1 有关机构和单位
出席抽签会议的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还应邀请纪检、行政监督单位派员参加,另外还要聘请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并请以上单位对抽签结果当场密封。
1.2 抽取原则
合同段均衡分布,投标人随机抽取,抽取过程公平,抽取结果保密。
1.3 抽取程序
1)参加会议人员签到。2)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抽签人)签到,并抽取顺序签。3)宣布抽签会议纪律。4)介绍出席会议人员。5)宣布抽签细则,按照签到数量制作合同段签。6)按照顺序签号码,抽取合同段签并签认。7)密封。8)致公证词。
2 抽取方法
在目前一般的招标项目中,大多是按照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不同而分为不同的类别,每一类别又分若干合同段。申请人按照类别分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数量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而定,根据不同的数量而采取不同的抽取方法,笔者分别命名为“逐组抽取法”“逐号排列法”。
2.1 逐组抽取法
按照类别依照顺序签号码由抽取人逐个进行,即对每一类别,根据合同段数量和抽取人签到数量,按照均衡分布原则,计算每个合同段分配的份数,制作合同段签。抽取人按照会议签到时抽取的顺序签号码,由小到大,分别抽取,并在合同段签上签字确认。
如在某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招标中,合同段类别、合同段数量和通过资格预审单位见表1。
首先由通过路基Ⅰ资格预审的单位按顺序抽取,再进行桥梁Ⅱ、路面Ⅲ的抽取。
当出现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数量T(或抽取人签到数量T)与合同段数量H的比值为整数时,合同段签的数量即为抽取人的数量,如桥梁Ⅱ。抽取后抽签箱内无剩余。
当出现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数量T与合同段数量H的比值不为整数时,合同段签的数量与抽取可以用两种方法:
1)当T/H=N余x且(N+1)×H-T≥2时,合同段签数为(N+1)×H个,抽取分两步,首先抽签箱放入N×H个,逐号抽取;然后再放入H个,剩余号逐号抽取。抽取完毕后抽签箱内剩余H-X个。如路基Ⅰ类4个合同段38家单位,制作合同段签:10个GSLJ-1,10个GSLJ-2,10个GSLJ-3,10个GSLJ-4,共40个,首先放入36个抽取,完毕后放入4个签(分别为GSLJ-1,GSLJ-2,GSLJ-3,GSLJ-4合同段),由剩余2家分别抽取,最后剩余2个合同段签。
2)当T/H=N余x且(N+1)×H-T<2时,合同段签数为(N+1)×H个,全部放入抽签箱,逐号抽取。抽取完毕后抽签箱内剩余1个。如路面Ⅲ类3个合同段26家单位,制作合同段签:9个GSLM-7,9个GSLM-8,9个GSLM-9,共27个,抽取后剩余1个合同段签。
当允许申请人对同一类别2个或多个合同段通过资格预审时,以上办法仍然使用,T应为通过资格预审的份数,而不是单位数。但是在抽取过程中,抽取人需要2次或多次连续,如抽取到同一合同段,必须将合同段签放回,重新抽取。为避免此种现象,就可用另一种方法“逐号排列法”。
2.2 逐号排列法
依照顺序签由抽取人逐个抽取连续编号的号码签。即根据合同段数量和抽取人签到数量,按照均衡分布原则,计算每个合同段分配的份数,以合同段顺序、号码签统一编排,各抽取人对照编排表填写合同段并签字确认。如仍以表1为例,通过路面Ⅲ类资格预审的单位可在同一类别中申请2个合同段的投标,则制作由1到最大数为38+20+26=84的连续号码组成的号码签,由抽取人依次抽取,全部抽取完毕后,按照合同段顺序号和抽取人通过的类别,在投影上统一排布确定合同段(见表2)。
3 注意事项
1)合同段数量应根据签到的抽取人数量计算,并要求抽取人在各自的抽取结果上签字确认,填写完毕后由公证、监督人员当场封存,至开标时再启封。2)有关联企业同时投标的,在抽签时,先对关联企业分组抽签,然后进行非关联企业抽签。此时要注意关联企业抽取后的剩余签要放入非关联企业抽签范围内。3)对关联企业的要在资格预审公告中明确,一般规定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但通过的具有上述关联关系的申请人的数量不得超过同类合同段数量,且不能同时获得同一合同段的投标资格。
参考文献
8.招标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篇八
关键词:合同 合同价 固定价格 可调价格
一、常用的工程合同价的确定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工程合同价的确定有三种方式,分别为固定合同价、可调合同价、成本加酬金的合同价。
1、固定合同价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固定合同价可分为固定合同总价和固定合同单价两种。
(1)、固定合同总价。它是指承包整个工程的合同价款总额已经确定,在工程实施中不再因物价上涨而变化。
(2)、固定合同单价。它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单价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而在每月(或每个阶段)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
2、可调合同价分为可调合同总价和可调合同单价两种:
(1)、可调总价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总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商订合同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当时的物价计算出合同总价。如果在执行合同期间,由于通货膨胀引起成本增加达到某一限度时,合同总价则做相应调整。可调合同价使发包人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承包人则承担其他风险。
(2)、可调单价。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在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3、成本加酬金的合同价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其工程成本部分按现行计价依据计算,酬金部分则按工程成本乘以通过竞争确定的费率计算,将两者相加,确定出的合同价。
由于成本加酬金的方法更适用于新型项目或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如震后救灾等),以及风险很大的项目,所以本文主要讨论的是较常遇到的普通工程的总价确定问题,主要针对固定合同价和可调合同价进行分析。
各种合同价的确定方式都是针对结算总价而言的,由以上综合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只有固定总价合同是结算价等于合同价(估称的总价包死合同),其它的结算总价都会根据合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各种合同价的确定方式的不同之处主要是其具体的调整内容不同而已。
1、固定合同总价的方式应用时要慎重,主要是因为建筑材料市场的波动导致价格的变化巨大,这就要求承包商能够有一定的操作经验,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否则有可能造成亏损。对于发包商而言,虽然结算简便,表面上看好象是把价格变动风险转嫁给了承包商,但是由于承包商要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因此总造价并不一定是最节省的。同时,如果承包商无力承担通胀等因素造成的损失时,项目的进度等也会因此受到影响。例如,由于2007年6月份以来,建筑材料的上涨给承包商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天津市的很多项目因为建材价格原因而处于停工的边缘,发包商也是心急如焚,因此,天津建委于2008年1月7日发出了《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调整问题的指导意见》(建筑[2008]20号),并于2008年9月23日发出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计价补充规定﹥的通知》(建筑[2008]881号),对副教授固定总价合同,应该对建筑材料的价格变化导致的总造价的变化给于调整,并给出了可调整价格的材料范围,最终较好的平息了这次事件。
9.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篇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合同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车库;院内整治;
2. 工程地点:站滩乡政府院内;
3. 工程内容及单价:(1)车库;砖木结构平方六间,安装卷闸门,旧车库拆除,每平方米六百八十五元。(2)平房拆除;第二排平房拆除,房前垃圾外运,一万元。
(3)围墙;砌砖围墙高2.5米,水泥砂浆抹面,每米二百六十五元。(4)院内水泥路面;15公分厚C20,两边栽道牙,每平方米九十五元。(5)院内舖吸水砖,3:7灰土15公分厚,水泥砂浆及混泥土10公分,上舖吸水砖,每平房米一百三十五元。
4. 承包范围:工程内容约定的全部项目;
5. 开工日期:
6. 竣工日期:
7. 质量等级:合格。
甲方:
10.钢筋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精选) 篇十
发包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同意将中的钢筋制安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义务、责任、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约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范围:
〈1〉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包括相关省标、国标图集)上有关该工种的全部设
计内容(包括钢筋的制作、加工、定位绑扎、焊接安装,预埋铁件制作
等全部定额工作内容),及与施工措施相关预埋钢筋铁件制作;竖向钢
筋电渣压力焊除外。
〈2〉由业主、(监理)、设计院发出的有效设计变更,工程变更通知及联系单
等规定的全部工程(工作)内容。
<3>室外土建〈含各类窖井、化粪池等〉工程钢筋的制作、安装。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包工不包料
<1> 单价按建筑面积元/M2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包电焊条,扎丝,切割片等材料,包带钢筋制作、加工、安装机具)
<2> 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点工、面议工及春节、双抢补助等费用。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以设计图纸为准,计算规则按国家省市现行预算定额
规定执行,数量、工程量由甲方计算核定。
〈2〉经双方约定工程款支付比例总体按以下执行:a、每栋工程主体完工验
收合格后七天内付至总价款的;b、装饰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
至总价款的;室外工程完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至总价
款的;C、余款质保金待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
〈3〉工资进度款按每月一次结算,每月25日以后由甲方施工员核定本月工
进度及工程量,参照三〈2〉条款支付比例结算,次月5日前支付上月
度工资款。
<4> 基础施工阶段,按实际工程量预借生活费,上主体后在工资中逐额扣回。〈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当月民工工资(生活费)发放表,确保工资及生活费
发放至民工手中,不得擅自挪用,造成纠纷由乙方付全责。
四、施工进度及工期:
根据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由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各栋自开工之日起月内完工,因自身原因(如劳动力调配不力等)延误一天罚款500元,乙方组织劳动力人员数目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若严重不能满足进度要求,甲方随时可以撤换新班组进场,工程量归新班组结算。
五、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1〉乙方工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确
保工程验收合格。与其他各工种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团结,工序要合理搭接,科学组织流水作业,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质量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规程,不得擅自变更设计,自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粗枝滥造,偷工减料,一经项目管理人员发现,且屡教不改者处于50-500元/次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清退出场。
〈2〉因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如乙方技术工人操作水平低,责任心不强造成钢筋露筋,钢筋偏位或钢筋制作绑扎不能达到验收要求等而造成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整改至甲方满意,造成甲方材料浪费等,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罚没质保金,相关人员清除出场。
〈3〉乙方人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操作的技术水平,施工的实际质量及工程
进度,远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而且粗枝滥造、水平低下,进度拖沓停滞不前,经整改仍无效者、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关系,乙方施工队伍自行清退出场,已完工程量归新班组结算。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督促班组工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进入工地必
须戴好安全帽,定期进行口头、书面形式的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工作,对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拒不整改者,项目部将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清退。
〈5〉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不得带病作业,不得酒后作业,不得违规作业,野蛮施工,不得非法使用童工、老弱病残及非法人员。凡因违规操作引起的大小安全事故及法律事件,一切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工作:
〈1〉做好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为乙方提供基本的食宿条件。
〈2〉甲方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定期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技术问题答疑、协调工程进度,组织好工序搭接,指导好流水作业,定期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配合协调好班组生产等各项工作。
〈3〉定期结算、支付乙方工资。
七、乙方工作:
〈1〉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料完场清,每作业层剩余钢筋要及
时清理。所用的钢筋等材料,要按事先翻好的钢筋下料单做好材料计划,各规格要分类堆放整齐,成品要扎捆,标识架空堆放,材料不能浪费使用.钢筋头数量不得超出合理范围,凡经发现浪费严重者处以50-200元/次罚款。
〈2〉对于班组所在周边环境,工作、住宿、饮食场所要定期派人打扫,生活
垃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不得乱排乱放,更不能随地大小便,凡经发现一起按50-200元/次进行罚款。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甲方施工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听从甲方人员的指挥
和安排,不得顶撞,打架闹事,聚众赌博,偷盗抢劫,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驱逐出场,交公安机关处理。
〈4〉乙方自合同签订后,不得以此另行肢解,转卖工程,从中牟利,一经发
现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没收非法所得,清退出场。
八、其他:
〈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派人配合做好材料的送
检、取样工作,配合做好各项材料进场计划,钢筋的下料、计划要科学,不得产生大的浪费。
〈2〉根据国家工程保修条例,做好工程的返修、回访工作,工程保修期内,不按要求进行返修,维修的,甲方可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情况从乙方质保金中抵扣。
〈3〉因乙方原因中途不能履行本协议,所做工程量按80%结算后自动退场。〈4〉该工程协议签订后,乙方天内向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支付
保证金,工程完至阶段天内一次性返还。
〈5〉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
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11.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分析 篇十一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的投资不断加大,水利投资建设在基建领域里曾快速增长的趋势。在整个十二五期间预计水利基建投资的规模将达到 9797亿元[1]。这表明了建筑施工企业可以获得很好的机遇,但我国加入 WTO 后,市场经济不断向外开放,作为其中之一的建筑市场也逐步对外开放,国外的建筑企业也进入我国的建筑市场,这使得建筑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国内的建筑企业在赢得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争取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本文结合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经验就如何加强施工合同建立做些讨论。
2.基本要求
历年来的水灾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国家对此高度重视,不仅展开工程建设,加大了治理江河的力度,还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推广“三制”改革。“三制”改革即即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2]。
合同用来约束建设施工企业施工管理行为,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能够提高投资回报率。整个合同管理的过程实施是为了实现项目成功开展的目标,通过运用管理来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而施行管理活动的。水利工程的项目是公益性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对合同条款要非常了解,因为工程的合同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不同,应结合实际对合同进行区分并加以总结,这样才能使合同的实施达到好效果。
3.当前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市场行为不够规范,施工合同管理形同虚设
随着国家不断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化。水利工程项目必须实施招投标,但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比如:发包人通过提出不合理的条件来压低中标价格,承包人迫于企业的生存为了中标而不得不接收发包人提出的条件;还有承包人为了中标而刻意串通其他承包人一起提高中标价,或者承包人故意在中途退出投标,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损失。这些行为都是扰乱建设市场经济秩序,使得发包人未能顺利实现招投标或者有资质等级和相应管理能力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无法顺利进行,工程质量不能得以保证。
3.2合同一方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供应应该提供的资源条件,致使施工单位无法按工期进度安排正常进行施工,结果造成工程开展缓慢,工期延长;有的施工单位未安排好人员计划、设备也未能及时进场等致使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特别是对于一些项目,由于合同的管理人员对项目没有进行认真的分析,这造成在项目实际实施中遇到一些麻烦,造成对合同的承诺不能履行,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完成。
3.3合同签订过程不够严谨,合同约束力不够
合同签订过程不够严谨,合同约束力不够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签合同的形式过于简单,未根据合同范本编写合同,而由双方自己拟定一个合同,在遇到合同里面不涉及或者有歧义的问题时,双方难免产生争执,好的结果是双方重新协商达到双方可以接受的合同,不好的结果可以造成工程停止施工,不论结果好坏都给工程的建设增添了麻烦。
3.4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3]。承包人不得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转包给第三人,必须由自己施工。尽管国家已明文规定,但是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以上这些现象依然存在,这都会造成以下麻烦:合同履行力度不够,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的概率大,各方互相推脱责任,施工工期延长。
3.5挂靠现象依然存在,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难度
一些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利用挂靠来骗取发包方的信任而中标的现象还是依然存在的,尽管政府已明令禁止并规定相对应的处罚。但是为了获得利益,这些包工头愿意顶着风险去承包工程项目,而有资质等级的企业为了获得利益也对其敞开大门,只收管理费,不管包工头有没有能力,这给施工合同管理帶来难度
4.对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
4.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主动自觉执行合同
施工企业自身应该加强对参与合同管理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在选取合同管理的负责人应选取有经验、懂法律、工作能力强、有责任感的工作人员。在前期执行合同管理时,应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其对施工合同的内同充分了解,这样才能做到有理有据和主动自觉执行合同。
4.2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施工合同管理
近年来随着《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各行各业也制定了相应的条例,施工企业应对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参与合同管理的人员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对合同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应十分了解,依照工作程序进行合同的管理。
4.3建立专门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
项目组织管理是项目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由于合同管理的特点是知识面广、专业性强,没有专门人员、专门机构来从事合同管理这项工作是无法完成的,所以说建立合同管理的专职机构,配备相应的合同管理人员是非常重要的。施工合同管理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内容,同时建设方与施工方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也应在合同管理组织内建立。
4.4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随着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开放,水利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三种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建设方与施工方可以根据实际工程特点选择哪种合同方式,且都有相应的合同范本,这些合同范本起到很大的作用,它基本规定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可以有效的减少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4.5坚持施工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施工合同能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合同审查制度,施工合同审查主要检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和法规,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审查、信誉程度、经济状况,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通过合同审查确保招标公司的队合同履行的能力。
4.6选择好监理队伍是做好施工合同的重要保证
监理单位是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它代表着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监督,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能做到科学、独立、公平,对工程出现的问题应能及时责令施工方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实施有预见性,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4.7施工合同管理的后评价工作
由于各个工程的实际情况不同,使得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比较主要在经验方面,所以只有不断的总结,对合同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内容可以是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方式,也可以是好的方法,对类似的合同进行归类并形成文档,以供以后进行学习和交流,这有利于提高员工和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
5.结语
随着中国加入 WTO,建筑业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已成为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管理的成功已成为施工企业是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前提和保证,严格履行合同有关的管理为基础的审查,努力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市场,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履行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卢飞.浅谈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科技广场,2011(2):93-95.
[2]戴龙.浅谈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J]. 科技资讯,2010(32):129.
12.招标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篇十二
关键词: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建筑工程
引言
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 必须重视法制经济, 而在建筑市场中, 各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以及签订施工合同的方式来实施法制经济。通过施工合同管理等来实现市场的宏观调控及管理, 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前条件下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 招投标过程是否规范决定了施工合同是否具备合法性。与此同时, 决标后形成正式的施工合同真实性也会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产生影响, 两者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可见,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而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 又对提高建筑工程的法制性、施工质量等都有积极促进作用。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具有竞争性的工程承发包的交易方式[1]。需要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由发包方设定主要标的, 邀请若干的施工单位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公平公正的竞争, 发包方则根据需要选择最佳的施工单位, 在这一过程中, 招投标管理部门需要对招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对招标文件、标底等都应当进行严格审查, 另外, 应当参与规模较大工程的施工现场勘查及打一会, 监督开标等等。合同管理是指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以完成该建设工程项目为目的, 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协议[1]。合同不仅能够明确双方的关系, 具备法律效益, 同时也作为纠纷产生时解决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合同管理部门在开展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工作包括对双方进行资格审查, 对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等进行审查, 监督双方的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 另外, 应当定期检查合同是否履行, 及时进行纠纷调解等等。
作为招投标管理部门, 不仅需要监督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还需要严格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过程, 这是由于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两者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建设工程宅投标过程同样是施工合同进行谈判、签订的过程;工程招投标过程是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 双方并未建立起以法律为基础的交易关系, 只有在决标完成后, 承发包双方谈判成功并签订施工合同, 这样的交易行为才能通过合同这一法律形式来被正式确定, 双方的权益也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可见, 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两者是互为主要内容的, 进一步阐释了他们之间的紧密联系。
二、招投标中合同管理的作用
一些建设行政主管机构将施工项目中的招标投标同合同管理在管理职能上相互分离开来, 进行多头管理, 或是只重视、强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独立性, 并未真正意识到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间的联系。若忽略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重要作用, 管理部门只对招标文件、标底等进行监督, 而另一管理部门只负责监督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情况等, 两者之间缺乏联系和沟通, 容易造成管理工作的被动。合同审查是必不可少的管理过程, 未经审查的已签订合同通常会存在较多问题和漏洞, 多数是由于双方在签约过程中签约行为不规范而导致, 从而导致更多的工程质量、工期以及资金等多方面的违约现象, 给企业、国家的资金带来较大损失。因此, 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重视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 真正意识到招投标中合同管理的作用, 将招投标管理及合同管理两者相互紧密结合, 才能全面的管理建筑工程, 提升项目质量。
三、招投标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为了引导、优化市场的资源配置, 早已出台许多相关政策、法规, 对招投标工程及单位等作出了相应明确的规定, 但在部分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亟需处理。我国部分相关工作单位在对建筑工程进行管理时出现管理不力的现象, 对于发包方和施工方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够到位, 导致一些不具备投标的自个或是无法独立完成施工的单位仍然中标, 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埋下了安全隐患。在合同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够充分、完善, 招标投标结果并未真实体现到合同中, 也就不能作为有效的依据, 当前的建筑施工项目中甚至还存在私下协议以及幕后交易, 或是不签订合同就直接开始施工的现象。这些现象主要是由于承发包双方缺乏法律意识, 严重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未树立起依法管理合同、全局利益等观念, 或是一些施工方不积极配合政府的管理工作, 导致管理工作收效甚微。对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来说, 监督管理的意识薄弱, 管理方式不够妥当, 管理措施不够严谨等等, 都容易造成合同管理的缺失。
四、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和完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工作, 首先, 应当完善管理机制, 并将管理工作落实到实际中, 只有健全的管理体制才能引导正确的管理方式,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等都是保护竞争, 因此需要严防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生, 进一步提高思想和意识, 实现管理一体化, 建立现代化、系统、开放的建筑市场经济体制, 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来对建筑市场整个交易过程进行管理。其次, 要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 并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加大力度宣传建筑工程在承发包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交易双方都应当明确自身所具有的权利及义务, 真正的知法、懂法, 为市场的规范化运营创造良好的条件。对于相关的管理人员, 更应当树立其依法执法的观念, 在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的过程中, 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来严格的进行监督, 不能徇私枉法, 严格的审查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的自合合法性, 对于合同签订过程应当进行监督、公证。合同签订完成后, 必须进行详细、认真的审查, 确保合同中应该包括的内容已经包含, 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信度。依法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监督、管理, 规范市场交易, 并保证所签合同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 才能不断促进招投标工作的良好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 建筑工程中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两者之间联系紧密, 但我国当前建筑市场缺乏对两者的管理和监督, 或是管理监督工作不到位等, 都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发展, 阻碍了建筑工程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因此, 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加以重视, 将两者紧密联系, 以促进建筑工程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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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文华.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间的关系[J].科技致富向导, 2012-04-25.
13.招标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篇十三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确保双方现场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经双方商定,就工程(含技改、故障抢修)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等级资质,负责审查乙方工作负责人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资格。
2、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向乙方工作负责人进行工程情况交底,交待现场工作内容、作业区域、停电范围、一般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告知。
3、对工作票负签发责任
4、负责审查乙方制定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对安全和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审查乙方报送的竣工资料是否正确齐全。
6、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每项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在一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一年后归还。
7、有权制止乙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不安全行为,督促其及时改正,必要时可终止其工作。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有权按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至诉诸法律。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和施工等级资质证明,确保与承接工程所需的资质相符,提供所有工作人员施工必要的技术等级和安全资格证明以及缴纳保险证明,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负责制定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正确安全的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技术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安全措施,督促、监督工作
人员遵守甲方有关规程、规定与规章。
4、负责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对工作票的会签和施工安全措施票的签字负责,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的选派和工作人员资格负责。
5、负责对施工工作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负责,对成的工程质量和作业环境保护负责,保证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
6、保证施工机械、起重、运输,防护设施,安全工器具等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数量和质量,保证使用前的例行检查和定期校验。杜绝使用劣质和未经试验的产品。
7、整个施工期间,自觉按照《施工现场规范图册》的相关归个进行现场围挡、标识及规范化作业。
8、自觉接受甲方检查和监督,对被查出与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甲方验收审核通过方可继续施工。
9、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要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杜绝各类不安全的作业行为。因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工作失误或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协议为安全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未签订本安全协议的乙方,不得承接甲方工程。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监部门持一份备案。
第五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若有条款与上级颁发的文件精神不符,则应服从上级文件款,不再重新签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安全员:安全员:
1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议务,并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5、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桩基、土建、安装、装饰、消防
二、工程造价:约1.3亿元
三、工程质量: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
四、合同工期:
本合同总合同工期 执 行 定 额 工 期(以监理公司下达的开工令计算)
五、承包方式:该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六、工程支付方式:
此工程无预付款,待工程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独立式地下室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付已完工程量的80%。以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款,决算经有资格的审计部门确定工程总额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总额的97%(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决算报告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审计结束,否则视为默认乙方的决算报告的工程款)。剩下工程总额的3%用作工程质量保修金。经济签证造价带入当月工程完成量。以上各节点进度款支付以现场监理审核后14天为限,超过14天由此造成的所有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延期付款的利息计算及责任:
1、甲方付款延期1个月,按月息1%计算;甲方付款延期2个月,按月息
2%计算;甲方付款延期3个月,按月息3%计算,则乙方有权停工。停工期间,甲方应承担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如没有按付款方式支付应付的工程款,超出应付时间的3个月,乙方有权处置实物房产,价格按售房的开盘价90%抵扣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款。甲方应予办理该房产的全部售房手续。
八、工程结算
该工程按工程竣工图(包含工程经济签证)按实结算,具体结算方式:
1、采用定额土建工程为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
装饰工程为1999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
安装工程执行《安徽省安装工程综合估价表》
2、人工调整及流动施工津贴按安徽省建筑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3、综合费率:全部工程按二类工程类别计取费率。
4、材差调整:按毫州市公布的利辛城区市场材料每期信息价进行定期调整(即主体结构部分施工期的市场信息价平均调整)若信息价中缺项的,承包方应在采购前进行市场询价,将询价情况向发包方汇报,达到发包方认可并签订材料价格确认书(以月为一期限)。
5、垂直运输:高程均采用塔吊及人货电梯垂直运输设备。
6、外脚手架:按乙方公司材料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九、安全及文明施工:
1、安全: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文明施工及标准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国家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对文明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创市级标准化工地。
十、质保期满一年返还保修金额的60%,满两年付清余款。主体结构乙方承担终身保修义务。
十一、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到位。
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满足甲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十二、其他约定:
1、该项目工程施工的水电费级建筑材料测试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担交符合当地验收标准的资料齐全(包括乙方应担供的竣工备案资料),否则不予办理决算。
3、乙方自拿到图纸之日认真校对,甲方在十日内组织开工前的图纸会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不得任意修改图纸,并达到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有误或施工原因需要修改原设计时,必须报请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工程量据实增减结算。
4、乙方订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进场时必须有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随时可以随时抽查,检查合格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将工程上所用的主材及装饰材料,乙方自行采购,甲方参与认可后并主材样品封样,作为以后材料验收依据,对因材料不合格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如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场监理有权责令乙方暂停施工,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合同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7、保修期间出现的属于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经保修仍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应继续无偿修理或负责赔偿。
8、乙方负责绘制竣工图及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编写,并交工程验收部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交相关单位归档,资料备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9、对于农民工工资的管理,乙方应建立工资卡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如乙方施延发放农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为充分确保本项目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甲方要求乙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必须驻施工现场,乙方以上相关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甲方工程部负责人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备
后方可请假,否则发现一次离岗者,甲方将处罚乙方1000元整,在当此工程款中扣除。
11、甲方因该项工程开工的前期手续不齐全,如甲方通知乙方开工,甲方应出据书面说明可以开工的理由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乙方顺利开工。如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停工,造成的一切后果全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因停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补充协议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本补充协议是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如发现相悖的应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逼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15.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管理 篇十五
1 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对合同单价随意调整或者是对公路验收的标准进行随意的提高:这些行为都是违反合同约定的;比如在某个地方的路网工程中, 公路行政主管部门是业主, 而公路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一些单位则是施工单位, 这样就会出现过多的行政干预, 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后, 行政主管部门就会随意的抬高合同中的单价, 并且对公路验收的标准也进行了提高, 比如将合同中规定的三级标准的公路替换成二级公路标准, 这样就会增加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和工程投资。
市场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阴阳合同:阴阳合同是分开的, 阳合同指的是发包人在选择承包人的时候是按照正常的招标程序来进行的, 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承包人进行签订;但是在有形建筑市场之外, 和承包人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 这份协议是双方承受的, 虽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备案, 但是依然存在着法律效力, 就被人称为阴合同;阴阳合同在表现形式方面存在着很多的差异, 最明显的差异就是发包人不正当的利用建设工程中的有利地位, 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承包人的身上。
施工企业的合同意识有待加强, 并且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十分的缺乏:主要表现是在施工中不依照合同, 或者是在施工中出现问题之后也不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解决, 他们采取的方法往往是找领导, 这样就不能正确的解决问题。有很多的施工企业都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 并且有着一定水平的合同管理人才也是十分的缺乏;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 自然就会影响到动态合同的跟踪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 它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并且需要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全局进行综合的考虑, 所以就需要非常高素质的人才来担任这项工作。
合同索赔工作的难以进行:公路工程建设因为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 比如政策社会、自然环境等等, 所以就容易出现一些合同索赔的事情。索赔是受损者正当的权利诉求, 是法律和合同明确规定的, 从本质上来讲, 其实就是重新分配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方向的比例。所以索赔对于承包人来讲, 其实就是在对自己的正当权益进行保护, 但是目前因为行政过多的干预着公路市场, 这样就会影响到索赔工作, 增加合同索赔的难度。
2 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要加强合同管理知识的培训力度:因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合同管理, 并且合同管理在建设的全过程中都有体现, 比如工程的招投标、履行合同的过程、变更和索赔以及处理一些争议等等, 所以就需要建立起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要想做好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就需要一些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人才, 施工企业可以定期经常的对企业的员工进行培训, 可以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 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 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职工的施工技术、工程的造价以及财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还应该对一些有着较高政策观念和合同管理理论并且有着很多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还应该对合同管理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和把握, 从而有序高效的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核, 对合同中重要的条款进行仔细的分析:这主要指的是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应该做的事情, 合同的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要特别注意一些将重大风险转移给承包商的条款, 要对此提出修改的要求, 如果达成了修改的协议, 就需要将其作为谈判纪要加入到合同条件中去。如果是一些不公平的条款, 比如加重了施工企业的责任, 但是却减掉了一些必要的权利, 那么就需要在投标阶段就进行协商, 从而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果没有协商成功, 那么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合同的风险, 比如增加投标报价的费用等等。在签订合同的时候, 还应该特别注意一些开脱业主责任的条款, 比如没有将索赔条款列进合同中、没有一个拖期付款的时限、没有利息, 以及业主如果不满意部分工程, 就可以扣减工程款等等内容。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存在着一定的模糊, 就可以要求业主进行澄清, 这些澄清的文件要将其作为合同文件的补充部分。公路的施工合同应该在一般条款的基础上, 比如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等内容, 还应该包括其他的一些必要因素, 比如保险、税收、文物和专利等等。在签订合同的时候, 应该对这些方面综合考虑, 因为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 都会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很重大的影响。要最大限度的明确合同中的条款, 不能存在着含糊其辞等情况, 因为这样会对工程的施工以及交工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甚至会埋下一些隐患。
在合同谈判的时候, 施工企业应该挑选一些具有较好应变能力的工作人员, 还将谈判的原则和主要的目标牢牢记在心中, 如果是一些特别重要的问题, 比如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 应该制定出必要的谈判策略, 对一些有些风险和苛刻的条款应该积极的争取, 从而签订出双方权利和义务都比较平等的合同。施工企业应该给按照程序化和合法化的原则来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 要想减少施工过程以及交工中的纠纷, 就需要保证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是严密科学的。
复核工程量清单, 认真履行合同:公路工程招标阶段所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往往只是简单的依据设计的图纸, 这样就会与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存在着很大差异。而且公路工程往往有着十分复杂的地质条件, 并且因为某些情况还需要变更工程, 这样招标工程量清单就会在很多方面和竣工工程量清单存在着不同;但是, 如果在公路施工的过程中, 业主只要发现单项工程量累计量大于了招标清单工程量, 就会停止支付工程款;复查清单之后才继续支付增加工作量的工程款, 这样就会出现很多的问题, 比如出现一些资金积压等状况;因此, 施工企业就需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及时的符合, 如果工程量出现了变更, 应该及时的向有关部门申报, 这样就可以有效的缓解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
公路工程的工期往往比较长, 这样长的时间跨度就会产生非常多的清单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并不能有效地沟通和交流, 所以难以避免的会出现一些漏计工程量的状况, 这样就需要做好计量台账的工作, 从而有效的指导复核清单工程量。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对施工企业规定了一定的义务, 比如, 施工企业在施工的时候应该遵守合同要求的进度, 还应该按时移交工程, 工程的质量应该符合要求;需要变更工程的时候, 应该及时的通知业主, 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等等。
对索赔资料进行及时的收集和整理, 及时进行索赔: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公路工程的施工索赔, 这是法律赋予施工企业的权利, 从而保证施工企业能够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大大降低工程的损失。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中, 施工企业仍然是弱势群体, 这是因为竞争太过激烈, 所以为了获得机会, 就可能采取一些低价中标的策略。这时,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就在于变更与索赔等条款是否能成立, 这对企业的亏损和盈利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在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 经常的到施工现场中收集施工的相关资料, 在对现场施工动态及时把握和了解的基础上, 帮助业主对因为种种原因所产生的费用进行审核, 比如设计的变更以及现场签证等等, 从而保证工程总结算的顺利进行。
对经验进行总结, 不断的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每一个公路工程完工后, 合同管理人员都应该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对合同管理成功的经验进行总结, 并且进行推广, 对于一些失败的教训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 比如一些不严谨的条款等等, 应该进行及时的修正, 从而不断的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 公路工程的数量越来越多;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管理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 应该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本文简单介绍了目前在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然后针对这些问题,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法, 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 我国公路工程的数量越来越多, 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所以应该对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产生足够的重视程度。本文简单探讨了如何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管理, 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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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招标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篇十六
【关键词】建设监理合同;变化
【Abstract】Based on the 2000 edition and 2012 edi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contracts (model version)" study, analysis, comparison, analysis of the main changes to the contract, together with you to explore.
【Key words】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contract;Change
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已实施20多年。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住宅项目、工业项目,以及大量的公共建筑项目按国家规定实施了强制监理。多年来实践证明,工程监理对于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设投资效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进一步明确工程监理的职责、内容、程序和方法,对于规范工程监理行为,严格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依法监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全面提升工程监理工作水平将会发挥重要作用。笔者通过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内容进行学习、浅析,和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进行对比,深刻体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秩序中起到的作用。经过学习和分析谈谈合同的主要变化, 同大家共同探讨。
1. 合同文件的名称、组成和内容
1.1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修改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22000版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2012版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录A和附录B五个部分组成,在格式上与其他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相一致,并与国际惯例相协调。
2. 工程监理的内涵和范围
2.12012版示范文本对监理的概念从新定义1.1.5款“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21.6“相关服务”定义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3. 工程监理的基本工作内容
3.1监理范围在专业条件中约定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是指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能是整个建设工程,也可能是建设工程中一个或若干个施工标段,还可能是一个或若干施工标段中的部分工程(如: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幕墙工程、桩基工程等)。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在专用条件2.1.1款中明确建设工程监理的具体范围,如:xxx施工标段土建工程监理。
3.2除专用条件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 2012版示范文本明确列举了监理人必须完成的22项监理工作基本内容,包括: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实施细则、参加图纸会审、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署竣工验收意见;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等。如果委托人需要监理人完成更大范围或更多的监理工作,可以在专用条件中补充约定。
4. 调整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2012年版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将2000版示范文本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调整为“义务、责任”两部分,强调了双方的义务而不再提权利,对2000版中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利,如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等修订、调整到了监理人的义务中。
4.1监理人义务。
(1)规定了工程监理的基本工作内容,明确列出22项监理人必须完成的监理工作。
(2)明确了监理服务的依据。
(3)明确了项目监理人员要求:如: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的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等。
(4)增加了更换监理机构人员的情形。明确了6种更换监理人员的情形,如:有严重过失行为的,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涉嫌犯罪的、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等。此外,委托人还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可更换监理人中的其他情形。
(5)明确了监理人的工作原则,增加了“在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取消了2000版示范文本中,“当发包人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的说法。
4.2委托人的义务:明确了委托人代表的告知时间和更换时间: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通知监理人。
4.3违约责任:增加了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和计算时间。明确了“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条款 。endprint
4.4明确了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强化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2012版示范文本中第一部分 协议书 四、总监理工程师强化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将总监姓名、身份证号、注册资格证号均列入协议书中。
6. 监理酬金的计取和支付方式
6.12012版示范文本明确了监理人的支付申请时间。
6.2明确了签约酬金包括监理酬金和相关服务酬金相关服务酬金包括:勘察阶段服务酬金、设计阶段服务酬金、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其它相关服务酬金。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发布的就是《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由于过去对相关服务概念不清,结果是签订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免费附送保修阶段服务。2012版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在协议书中明确区分了监理酬金与相关服务酬金,有利于合同签约的规范化。
6.3明确了支付酬金包括的内容:支付的酬金应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金额及费用,并在专用条件中,以表格形式详细列明酬金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
6.4将2000版示范文本中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合并为“附加工作”,不再予以区分。虽然“附加工作”与“额外工作”的性质不同,“附加工作”是与正常服务相关的工作,“额外工作”是主观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监理人必须增加的工作内容,但二者均属于超过合同约定范围的工作,且补偿的原则和方法相同。便于合同履行中的管理,2012版示范文本将二者合并为“附加工作”。
7. 时间要求
2000版示范文本中有关时间的约定没有一定的规律,如30日、35日等,取消原监理委托合同日期凌乱,工作不好衔接,把收发函件、报告、下通知、联系单、或指令,统一修改均按周计算,即七天的倍数,符合国际通用的惯例,增强了科学性,也便于使用掌握。
8. 取消了监理人过失责任的赔偿限额
2012版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中,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依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9.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9.1明确了合同变更的内容,考虑了监理服务范围、时间及酬金的动态调整:增加了合同签订后,因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颁布及修改,或因工程规模或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增加或减少时,服务酬金、服务时间应作相应调整的条款,体现了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利平等原则。
9.2明确了合同暂停与解除的各种情形。
9.3增加了监理合同终止条件。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监理酬金。
10. 争议解决
增加了“调解”环节: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11. 专用条件
2012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件留给委托人和监理人以较大的协商约定空间,便于贯彻当事人双方自主订立合同的原则。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应在专用条件2.4.3款空格处明确,并在该条款处明确工程延期的授权范围(天数)、价款变更的授权范围(万元)。监理人在该授权范围内,不需要事先请示委托人,即可直接向承包人及其他合同当事人发布工程延期、价款变更通知。
12. 附录A、附录B
(1)增加了A、B两个附录,附录A为勘察、设计、保修及其他相关服务的内容,附录B进一步细化了合同义务,为委托人派遣的人员情况以及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和资料的数量和时间。
(2)2012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丰富了合同文件的组成和内容,将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的监理责任在监理合同中明确体现出来,增强了工程监理合同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我们需要不断学习、逐条领会,更好地掌握2012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规范我们的签约、履约行为,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严格按合同要求依法监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提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3.27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应用指南》,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12.5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2000), 建设部,2000.12.7.
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协议 篇十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衡水中天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甲方)就滏东尚城9#-13#、15#-17#楼(含桩基)项目与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统称为“原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项目”。
二、乙方的关联文件及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各项合同、还包括在执行中甲方所担保的责任项目同时解除。
三、乙方在本项目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工程结算按原合同所议定的条款执行、以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
五、最终结算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同后、再签订甲、乙双方欠款还款协议书、确定还款时间。
六、解除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先行无条件退场、同时移交符合档案要求的全部资料、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在场外进行结算。
七、解除合同签订后,甲方重新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本项目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施工现场干扰、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监理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18.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篇十八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住址:
甲、乙双方于20--年12月6日签订《养殖水面承包合同》,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合理利用水库,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因合同即将到期,甲方经村两委讨论并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决定将该水库养殖水面继续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位臵及四至:该水库位于枣庄市中区税郭镇宋湖村西赫湖自然村,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长180米,宽27米,折亩共计7.2亩。(离地五米不准栽树)。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纳方式:承包期间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金(人民币大写): 十年共计 于年 月
日 前一次性交清。至十一月三十日仍不交清承包费的,每拖一天,加收滞纳金1%,十二月底前不交承包费的,甲方可单方收回承包水面。
四、承包用途:该水库系农业使用,只能用于种、养殖及农业灌溉,不得另作他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对发包的养殖水面及随水面一
并发包的附助设施和相关地块等资产拥有所有权或法定发包权。(二)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及有关法规执行情况有监督权,对乙方的违规经营活动有处罚权。(三)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督促乙方在承包期内完成应尽的一切法定义务。(四)水利水面抗旱灌溉、防汛调洪甲方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抗旱时确保鱼的所需最低水位;池塘抗旱用水,需经乙方同意,进行有偿使用。(五)帮助兑现国家在渔业生产物资和水产品价格给乙方的优惠政策,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提供相关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一)对承包的养殖水面有承包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处臵权。(二)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扶持渔业生产的物质,享受国家水产品优惠政策。(三)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的水面进行转包、转让等各种形式的流转。(四)按时交纳承包金,完成法定应尽的义务,有权拒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项目。(五)积极增加投入,改善养殖水面水产养殖生产条件,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效益。造成水面荒芜的,应按渔业法规定缴纳荒芜费。(六)保护好水面附助设施,如需对水面设施进行大的维修或改建、扩建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原因使水面设施及附助设施损坏的,要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七)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的水面设施等检查养护给予配合。(八)承包的养殖水面要服从于国家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需要。
七、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双方偿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付赔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具体数额由乡(镇)以上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八、其它事宜:(一)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变更使用权的,必须事先报知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二)乙方在承包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甲方,经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缓手续。(三)承包期满后,原合同即终止,甲方及时收回承包的水面,按有关规定续签合同,另行发包。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如原承包方不再承包,应对其投入作合理补偿。(四)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五)本合同在承包期内甲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报乡镇合同监管机构备案,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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