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学习有感(共11篇)(共11篇)
1.《民法典》学习有感 篇一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那你知道2020民法典党员学习心得有感都有那些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0民法典党员学习心得有感5篇最新。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2020民法典党员学习心得有感1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2020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和国家先后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没能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经过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仅仅是达成几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对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份圆满的答卷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2020民法典党员学习心得有感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一个人懵懂时为游戏充值,再到初入社会时网贷平台的“利滚利”,再到见义勇为时不慎造成的损害,再到接到无数垃圾短信的维权,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却记录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展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过程。在“小明”生活的点滴中,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2020民法典党员学习心得有感3
一、民法典的编纂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
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的编纂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推进编纂民法典工作,先后十次审议民法典相关草案,组织全国人大代表两次研读讨论民法典草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经过反复修改的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该法典在本次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心声和愿望。
二、民法典将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三、民法典颁布与实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
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建设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
四、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律师要把学习和掌握民法典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学好、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这1260个条文涵盖了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参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巨大影响还体现在对其他民事单行法的吸收合并上。《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耳熟能详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将废止,退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2020民法典党员学习心得有感4
民法典是中国第一部法典,也是老百姓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法律字典,作为中国公民值得一读。现就将我学习情况逐步与大家分享。首先我分享对“基本规定”的梳理和理解:
“民法典”,简单的可理解为是一部“公民的法律字典”,是境内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守的法律规范、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是一道“底线”、“行为规范”,触碰或违反将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订。“个人和组织”民事责任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民法规范、处理、保护“人身和财产”二种民事权利不受侵犯。其中人身体权利涵盖原“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内容,其中详细分类民法通则中十种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财产权涵盖了原“物权法、合同法、继承法”等内容。
民事活动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违反“法律、公序良俗”,尊重“习惯”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2020民法典党员学习心得有感5
作为全国两会的重要内容,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耳熟能详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将废止,退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0民法典党员学习心得有感5篇最新
2.《民法典》学习有感 篇二
一、主要内容:
该书解说详尽、条理清晰, 每章节都辅以大量的实例、图表, 具有很强的直观性。作者在书中系统地阐述了翻译的本质、翻译的准则、翻译的过程和对译文的检验。
1、翻译的本质。
书中第一章首先就将新旧翻译方法的重点进行了对比, 指出翻译的重点不应该是注重语言的形式, 而应该是接受语读者对译文的反应, 还应该把这种反应和原语读者对原文产生的反应进行对比;由于语言之间存在着共性和特性, 要求译者力求再现原作者的写作意图, 保存原作内容, 适当改变其形式。第二章开篇作者就给出了一个定义:什么是翻译?翻译的本质就是首先在意义上, 其次在风格上用译语中用最贴近而又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翻译时要注意:上下文一致优先词语一致;动态对等优先于形式对应;口头形式优于书面形式;听众和读者所通用、接受的形式优先于传统形式。
2、翻译的过程。
第三章至第七章依次介绍了翻译的过程的三个步骤:分析;传译;重组。此外, 作者又将翻译中的分析阶段分为三方面:语法意义分析;所指意义分析;内涵意义分析。在第三章中作者指出语法也是一种具有意义的语言现象, 相同的语法结构可以有不同的意义, 不同的语法结构也可以表达相同的意思。在词的分类问题上提出了四大语义范畴, 即:“物体词”、“活动词”、“抽象词”和“关系词”, 它们是各种语言通用的范畴, 是语言学家所称的语言的“核心成分”。按照“转换语法”的一个观点, 作者还指出了英语中构成表层结构的七大核心句, 并将语法意义分析的程序分为了五个步骤。第四、五章里作者还指明在分析词义时要注意一词多义, 在表达时要注意近义词之间的选择, 还要注意词语在不同说话人、不同语言场合和环境里的内涵意义。进行信息的传译时译者要对语义和结构进行调整, 在尽可能传递原语信息和内涵意义的前提下, 使译文更加符合译入语读者的表达习惯。但是由于受到语言之间的差异、文体的特征以及用途等等因素的影响, 还要将译文重新组织。
3、翻译的检验。
在第八章中探讨对译文的检验时, 作者强调应把注意力放在译文是否做到了与原文动态对等, 而不是词语对等上。也就是说对翻译的检验, 不仅只比较译文和原文在语言形式上是否一致, 而主要在于判断可能的读者对译文的反应如何。如果译入语读者的反应和原文读者的反应达到了最大程度上的接近, 这样的译文就是好的译文。
二、奈达理论的作用
在奈达看来, 最好的翻译读起来应该不像翻译, 他的“动态对等”翻译理论所展现的是一个全新的视角。与传统理论相比, 这一理论不仅仅看重文字本身, 看中语言形式上的对应, 而是把判断译文优劣的标准从“文本形式的对应”转到了“读者的心理反应的对等”上来, 不仅提高了读者在翻译中的地位, 也使译者有意识地将原语中那些可能使译入语读者难以理解的隐含意义明确地表达出来, 增加了译文的可理解性。
此外, 作者在翻译过程中提出的分析方法, 也是值得推崇的。对语法、所指和内涵意义的分析方法, 可以帮助译者全面准确的理解原文, 并使之找到最贴切最符合原语信息的译语表达方法。转换生成语法认为, 人类的各种语言虽然在表层结构层面上是不同的, 但在深层结构层面上却是相似的。语言与语言之间在深层结构层面上的相似性, 就构成了翻译的基础。翻译中引入核心句的分析方法, 可以很好地帮助译者理解原语中的长句、难句, 防止在表达时信息缺失。例如:
Very shortly after his election the secession of certain Southernstates led to the Civil War, which in turn induced Lincoln to free theslaves on January 1, 1863, by 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封权初)
按照奈达的核心句分析法, 我们可以将上面这个句子分成五个意群:林肯当选为总统;南方某些州脱离联邦政府;内战爆发;林肯颁布了《解放宣言》;黑奴解放。根据以上分析, 这个句子可以改写为五个英语核心句:1) Lincoln was elected.2) Certain Southern states seceded.3) The Civil War broke out.4) Lincoln freed the slaves on January 1, 1863.5) Lincoln promulgated 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我们按照汉语的表达习惯就很自然地翻译成:林肯当选后不久, 南方某些州就脱离了联邦政府, 引发了内战。这场战争 (又) 促使林肯于1863年1月1日 (颁布) 了《解放宣言》, 解放了黑奴。这个译文就使一些在原文中隐含的内容也明确地表达了出来, 语义更加完整。
奈达的翻译理论要求译者不拘泥于原文的形式, 在进行信息传译时适当地对语义和结构进行调整, 使表达更加符合译入语读者的习惯。但其动态对等翻译也不同于传统上的“自由翻译”和“活译”, 因为动态对等翻译有严格的要求, 它要求接受语文本在不同的语言结构里尽可能完满地再源原文本旨意;而自由译或活译则没有此种要求, 自由翻译往往是译者毫无节制地自由发挥。 (谭载喜, 235) 海明威的《乞力玛扎罗山》中有一句话:“It was morning and had been morning for some time and he heard the plane.”有人就译作:“现在已是早晨, 已经是早晨好一会儿了, 他听见了飞机声。”按照中文的表达习惯, 译文用了三个短句, 改变了原文的形式, 并在语义上增加了一个“声”字, 完整的传达了原文的信息。
三、“动态对等”理论的不足
奈达动态对等理论的提出, 是以《圣经》的一百多种语言的翻译实践为基础的, 虽然如此, 它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
首先我们要看到奈达的翻译理论是针对《圣经》的翻译提出的, 翻译《圣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传达上帝的旨意, 使人们接受上帝的教诲。在这个基础上, 就要求译者最大程度上传达出原文本的信息, 使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接受, 因此形式在这里自然就处于了次要地位。当内容与形式相冲突时, 就要改变形式来保存内容。但是应该看到的是, 在任何语言信息中, 内容和形式往往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谭载喜, 235) 形式在某些时候也传达了一定的信息, 也起着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在文学翻译中只管内容不顾形式的话, 就无法反映出原文的美感, 这一点在诗歌翻译中尤为突出。诗歌的特殊美就在于其韵律, 翻译只顾诗的内容时, 形式的美就不复存在了。
其次, 由于《圣经》具有一定的祈使功能, 它希望受众在接受其旨意后能有所行动, 故在翻译时要求口语形式优于书面语, 易于译入语读者理解, 因为口语比书面语更为简洁。但是在文学翻译中, 我们不能不顾文学作品中的“雅”, 而为了让原文意思表达充分, 就采取简洁的口语形式表达;同样在哲学、科技翻译中, 我们也不能不顾及其中的专业性, 直接采用直白的表达方法。所以说, 在进行不同文本类型的翻译和针对不同译入语读者翻译时, 我们应该采取不同的译法, 该“文”时“文”, 该“雅”时“雅”。
再次, 奈达将翻译检验上升到读者反应对比的层面上来, 确实是一种进步。但是由于文化背景、知识水平、年龄、性别、宗教信仰等等的不同, 原语读者对译文和译入语读者对原文的反应会相似吗?即使是不同的原语读者对同一原文本也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何况是译入语读者呢?在这里, 奈达忽略了两方读者自身之间应该有怎样的对等条件这个前提, 这就无法衡量读者反应的相似性了。如果我们在他的标准上加上一个这样的条件:“双方读者的自身条件 (包括文化背景、知识水平、年龄、性别、宗教信仰等世影响界观的因素) 相似”, 这个标准是不是更科学一些呢?只是这样做似乎也非常复杂。所以象奈达说的那样寻求相似的读者反应是不切实际的。
一处旅游景点的介绍碑上这样写道:“……封建诸侯们将一大批珍宝带进坟墓陪葬, 但是在清朝末年, 英法联军不惜充当盗墓者的角色, 将这些稀世珍宝掠夺一空……”, 其英文翻译为:“…local feudal princes buried a large quantity of treasure with them here in the tombs, but much of them was dug up and stolen by British&French allied army in the late years of Qing Dynasty…”汉语中我们用“偷”, 中国的游客自然会产生愤概之情, 英文中翻做“stolen”, 试问英法游客会产生同样的反应吗?作为旅游景点的翻译, 其目的是为了吸引外国游客前来参观的, 可当他们看到这刺目的“stolen”时, 可能就会产生与中国游客相反的心理, 使他们不愿再游览下去, 这样一来, 翻译的目的就没有达到。所以为了缓和外国游客的心理, 可以将“stolen”用一个语气较弱的词来代替。
四、结语
奈达的“动态对等”理论是以现代语言学知识为基础的科学的比较系统翻译理论, 与中国的传统的以经验为基础的翻译理论完全不同的。它打破了我国传统的以“信、达、雅”为基础的翻译标准, 提出了开放式的翻译理论原则, 给翻译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该理论使人们从一味地追求语言层面上的对等, 转移到了读者反应相似上来, 把译者从字字对应、句句对等的桎楛中解放了出来, 是翻译理论上的一大进步。但是它也不是万能的, 我们要对它进行辩证的认识, 吸取它的优点, 并结合中国传统译论中的精华, 来指导我们的翻译实践。
摘要:通过对奈达“动态对等”理论的学习, 笔者认为该理论具有很强的科学性, 它将翻译的检验标准上升到了“读者反应”的层面上来, 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本文将就其优劣两方面进行简单的阐述。
关键词:动态对等,形式对等,读者反应,翻译
参考文献
[1]封霁芯.奈达翻译理论浅识-动态对等理论在实用翻译中的应用及在文学翻译中的不足[J].新西部, 2008. (12)
[2]龙芳菲.论奈达“动态对等”理论的普遍适应性[J].铜陵学院学报, 2006 (5) .
[3]林克难.“动态对等”译论的意义与不足.翻译杂谈.
[4]石锡书, 杜平.辩证地看待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2004, (7) .
[5]谭载喜.奈达论翻译.[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84.
[6]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 (增订版) [M].商务印书馆, 2004.
3.赴杜郎口学习有感 篇三
就在自己满心困惑之时,学校派我和吴老师到全国的首创课改基地——山东杜郎口中学学习。乘着这阵课改的春风,我们不远千里,越过了长江、黄河,带着诸多问题经过了两天的奔波,拖着疲惫之躯来到了杜郎口中学。
偏居乡间,放眼一望:荒凉、凄冷、人烟稀少的一所农村中学,校门口竟然停满了前来参观学习的车辆,进进出出的几乎全是操外地口音前来“取经”的同行,每天来的人数比全校师生的人数都多。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超过70万人次前来学习取经,河南一所学校去了49次,最多的一个校长先后去了19次。杜郎口到底有着怎样的魅力如此吸引着天南海北的人前来?杜郎口中学到底有什么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模式?学过之后能否真的实用?用过之后是否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学生的后续发展怎样?我只有认真地聆听其解读,用心去理解杜郎口的教学模式,才能发现答案。
现在就自己在杜郎口中学的几点感悟向各位作一个汇报。
一、养成教育常抓不懈
新生开学一个多月,学校不会进行课堂教学,而是进行好习惯的养成,重在进行德育教育。学校的养成教育重“细”和“实”,从学生的吃、喝、拉、撒、行、睡、队列、文明、卫生、读、写等做起。他们要求吃饭的餐具中不能剩一点东西,否则不会收拾你的餐具。在实际中践行了感恩农夫的辛勤劳作,而不是只喊几句口号。通过长期的训练,杜郎口中学学生的字特别规范漂亮,同时也培养了学生认真严谨的学习态度,不是说态度决定成败、努力铸就辉煌吗?偌大的校园内找不出任何垃圾,做到了校园一尘不染、规范有序。小到学生上厕所都有教师辅导,小便池前就写有“前进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的温馨提示,这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的地方。
二、校园文化有亮点
文化,是一所学校的育人根本。文化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课堂知识的传授,更在于这所学校的整体环境,以致每一个细节都在为人的发展营造好的氛围。一走进杜郎口中学的校门,映入眼帘的就是学校的教育理念:“以人为本,关注生命”,这是对教育的最好的诠释,教育是为了人的发展,为了人的生存,为了人的创造,为了人的幸福而进行的神圣事业。具体到杜郎口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的:
1.师生行为的规范
物质环境影响人,但人的行为更影响人。在校园内,师生都有各自的统一着装,行为规范,细节到位。所有人不仅不会乱扔垃圾,发现问题时他们都会当作自己的事情去做,认真对待。大家都由“会做事”发展到“会操心”,人人都是学校的主人。
2.各个场所打造自己的特色
每个班级都有自己的班级文化——手抄报、评比共进专栏、图书角、全家福、进步之星等。走廊里,张贴有相应班级学生的优秀作品,教师的教学反思,教室的墙壁上、横梁上都挂有他们师生自己的励志“名言”,如,我的课堂我主宰,我的精彩我演绎。在合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合作,在竞争中协作,在协作中竞争。真是让每一面墙壁会说话。这些不仅仅使学生体会到一种成就感,同时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3.学校还有文化长方廊,都由学生按班级完成
走进杜郎口中学就像走进了教育知识的神圣殿堂,使我们教师非常佩服。
三、课堂教学模式有特色
山东省教科所对杜郎口中学的评价是:杜郎口中学教学改革触及了当前我国教育改革的若干深层次的问题,解决了若干重大问题,是原生性、开创性,扎根本土的农村教育改革的先进典型。
杜郎口中学改革的精髓体现在,最大限度地把课堂还给学生,主张能让学生会学的课才是好课,一切以学生的“学”来评价教师的“教”,课堂上必须体现出“生命的狂欢”。杜郎口中学要求一堂课必须有三“声”,即掌声、笑声、质疑声。只有发出这三“声”的课堂才能称得上一堂课。
我们教师早就明白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是主导,而学生的学才是主体,可在实际教学中总是本末倒置。教师一味地讲授灌输,一言堂、填鸭式充斥课堂。学生成了局外人,听天书、等下课、等放假。不关注学生的体验、参与、探究、感知、情绪,视学生为知识的容器。这样,学生的探索创新精神被泯灭了,就谈不上造就人格,发展个性了。“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教育哲理为教师共知,可是我们没有大胆落实,总认为我们比学生强,低估了学生的能力,以致被传统的教学模式束缚了我们的思想和手脚不敢大胆尝试。可是杜郎口中学围绕彰显学生学习“主权”,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由“教什么”转变为“学生要学什么”。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已有的东西,而是要把人的创造力诱导出来,将生命感和价值感唤醒。故杜朗口中学开创了“三三六”的教学模式,“三三六”自主教学模式有效地调动和发挥了学生自主学习的主体作用,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理念,得到了全面的体现。第一个“三”是三个特点:立体式、大容量、快节奏。第二个“三”是三个模式:预习、展示、反馈。这种模式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活了起来。
四、教师敬业精神强
杜郎口中学的教师每天要进行两次反思会,对当天的不足提出来并马上整改。学校提出:严格就是教师最大的关爱,批评就是教师最好的福利。这样他们对教师的评课会一针见血,逐步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看着杜郎口中学的点点滴滴,让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课堂改革的美好明天,从而更加坚定了自己课堂改革的信心。
一周下来,感觉身上总是冷,心里却是热乎乎的,感觉肚子总是饥饿,脑袋却是满满的。
(作者单位 湖南省张家界市张家界第五中学)
4.《民法典》学习有感 篇四
近日,有公众号发布:民法典与“小明”的故事,在网络上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共鸣,故事插画文字的形式展现了民法典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点点滴滴,通过“小明”的成长展示民法典的发展和不断完善,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程,深刻反映出“人民至上”的幸福感、获得感。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呱呱坠地到耄耋之年,保障一生无止境。故事的主人公“小明”未出生时,“还是个胎儿的他,也有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把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个体。“那一年,小明60岁”,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到“小明”80岁时,民法典草案继承编:“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一字一句深含为民本色,“生命至上”是民法典从诞生起便与生俱来的温度,也是“人民至上”的最有力度的说明。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小明”懵懂时为游戏充值,再到初入社会时网贷平台的“利滚利”,再到见义勇为时不慎造成的损害,再到接到无数垃圾短信的维权,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却记录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展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过程。在“小明”生活的点滴中,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中国法治改革历程,彰显“中国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2)
《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3)
《民法典》草案规定了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规范民事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下面是职场范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关于《民法典》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喜欢阅读。
在人大政协两会期间,非常激动一部大典于20xx年xx月xx日,习近平主席签署了45号主席令,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通过读书学习,学法懂法,认识到该典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当之不愧的。《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民法典》重在保护私权利。某种意义上讲,该法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法律,与人人相关,事事相联。
我国属于成文法系国家,法律需经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认可,并以法律条文作为表现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民法典》属于国家民事的基本法律,所以该法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在当前形势下,本法对改善民生知法懂法问题上,起到的作用和意义非常重大。
据了解知悉:20xx年12月24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民法典》草案规定了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规范民事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该法主要用于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典》草案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该法根据内容需要,分编、章、节、条、款、项。
今年,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两会被迫推迟,不然《民法典》(草案)业已表决通过,正式颁布上升为法律。
祝贺《民法典》早日颁布实施!愿天下太平,四海咸宁!期待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后,表决通过该法。相信该典会稳定而有序的开展实施,让普法、教育、推广、落实等环节上,能够切实有效的推行,让民有法可依,据典而查。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4)
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讨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是今年全国两会的重头戏。经过一代代民法学者接力奔跑,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即将诞生,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我国将告别“散装”民法时代,迎来新的民法典时代。
先哲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是市民法、权利法,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典就是要将这个“总和”,尽可能囊括到一部成体系的法典之中。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最基本的职能是对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有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遵循。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标志。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伴随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我国有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有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以及仍在继续适用的民法通则等,单行法律数量多,内容庞杂,有的存在抵牾之处。如今,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汇聚成了这部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
民法典对众多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确认”,将在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比如,在民法典新增内容里,用益物权中增加的居住权可能是影响最大者之一。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或“以房养老”卖给他人,夫妻离婚一方没有产权又无房居住等等,都可以要求设立居住权。合同编中,基于此次疫情增加了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还增加了4种典型合同;
此前并没有单行法律作为基础的人格权,更是独立成编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以来,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民法典学习心得 篇五
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这些大家看看新闻就可以心中有数。民法典的亮点在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呈现出来不少亮点比如未成年人受侵扰、降低行为能力的年龄、延长诉讼时效等等。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6.民法典学习心得精选 篇六
《民法典》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7.《民法典》学习有感 篇七
在18世纪,德国最出名的法典是《普鲁士邦法》。直至1900年才由《德国民法典》所代替。这一邦法典既规定了农奴制、等级制、君主专制,又加进了近代资本主义法律的一些概念和制度和自然法的道德说教,因而属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性质的法律。它虽然适用于全普鲁士,个别地区除外,但又受各省和地方习惯法的制约。《法国民法典》代表了当时正在兴起的法国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普奥两国却基本上还处于贵族专制统治下。它们显然体现了不同的社会背景。19世纪初,德国的大部分地方被拿破仑军队占领,很多地区,特别是莱茵河左岸和巴登地区实行了《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战败后,德国仍处于严重分裂状态。1871年帝国宪法中仅授权联邦制定商法、票据法和债权法。后来通过宪法修改,联邦才有权制定所有私法。
在民法法系中,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是继1804年《法国民法典》之后最重要的一部民法典。瑞士、奥地利、日本、巴西和希腊等国的民法典以及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法典,都在不同程度上参照了这一法典;土耳其1926年的《债务法典》和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奥匈帝国其他一些地区的民法典也参照了该法典。
下面从比较法的角度,简单分析这两部在19世纪时期颁布的民法典。
一、从立法的时代背景上分析
《法国民法典》是一部早期的资产阶级民法典,当时处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预”这样一个通行原则。因此,除了法律规定的约束之外,私人财产所有权具有一种无限制的性质。其中的基本原则: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绝对所有权制度、契约自由及过失责任原则等,这些都是代表着资产阶级的自然法领域中的“天赋人权”理论的体现。而私权神圣的核心就是所有权绝对。
《德国民法典》制定时,资本主义已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阶段过渡。强调社会公共利益、强调对个人作出必要的限制、强调国家的干预等。因此,德国民法典对私人财产的所有权的限制要比《法国民法典》严格。如:绝对所有权有所限制;契约自由原则的含义与法国民法典的“一经有效成立就不能随意变动必须履行”就不同,其分离成契约的成立与契约的履行,就是说:契约成立或有效并不等于或必然履行。
二、在结构形式、文字语言、立法技术方面各有其特殊性
《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它的颁布施行,结束了法国南部受罗马法影响的成文法地区和北部习惯法地区之间法律冲突的局面。其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教分立、人身自由、合法自由、似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作为基本原则。
《法国民法典》主要以罗马法,其次是习惯法、国王敕令以及1789年革命以来历届政府颁布的法律法令为法律渊源。文字语言既简洁明晰,又通俗易懂,让一般人理解起来毫无困难。体现了立法者的法律平民化的理念。
在法典的总体结构上,是以国法大全之《法学阶梯》人、物、诉讼三编制为基础,构建了人、财产及所有权的各种变更、取得财产的各种方式三编制的体例。《法国民法典》之所以能成为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主要在于它的内容体现了资本主义发展的时代需要。
1896年制定、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与1804年《法国民法典》一样是资本主义性质的民法典,但它们所处的时代已有很大差别。《法国民法典》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要求,《德国民法典》虽然仍保留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私法的基本原则,但又在一定程度使它们在适应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需要。
《德国民法典》在语言上力求用抽象化、概念化的专门术语进行表述。对事实构成的表述采取了抽象、概括式的表达方式。其构成体现了逻辑推理和体系化的思想。具有鲜明的德意志民族哲理思辩的特点。
《德国民法典》在立法技术上,通过法律定义自己创设一些概念,如“物”、“法律行为”等。还创设了一些内容不确定、价值有待补充的“一般条款”,如“善良风俗”、“诚实信用”、“重大事由”等。这些一般条款就要求立法者结合不断变化的价值观念、实践经验对其内容予以补充,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德国民法典》规定了法人制度。承认法人为民事权利的主体,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成为民法史上第一部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在形式方面最引人注目的是它的五编制结构,即总则、债务关系法、物权法、亲属法和继承法,共2385条。这种把民法划分为五编并设置总则编的做法,始于1863年的《撒克森王国民法典》。该法典在结构上放弃了《法国民法典》的传统,并另行制定了一个《德国民法典施行法》,这一法典也以罗马法为基础,但带有日耳曼法的色彩,主要体现在公有财产、继承合同和遗嘱执行人等。
1、在结构形式上的不同
《法国民法典》在结构上不甚讲究逻辑。于此不同,《德国民法典》代表高度抽象化的结构,十分讲究逻辑性。它特别注意划分一般和特殊,从一般到特殊的关系。以买卖而论,有关买卖的一般规则,如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要到第一编总则中去寻找等等。
《法国民法典》虽有一个“序章”,其实仅6条,并不是实质性的一编。《德国民法典》中将适用于多个领域的共同性规定放在特殊规定之前的逻辑结构,从而形成各级法律规范的单独的、实质性的一编“总则篇”。其中有7章共240条,占全法典的1/10以上,规定了分则四编中可以共同适用的概念、规章和原则。
但是《法国民法典》虽然不像《德国民法典》那样讲究逻辑性,却比较实用。
2、在法律文字语言上的差别
《法国民法典》以概括、明确、精确著称。《德国民法典》实用的是较难理解的高度抽象化的用语。因此,有人认为《法国民法典》是警句式文体,《德国民法典》是法官文体。《法国民法典》便于一般人理解和掌握,《德国民法典》对没有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人来说较难理解和掌握,它是法学家的法律而不是一般人的法律。
3、在立法技术上不同
为了讲究逻辑,避免重复,德国民法典经常使用“一般条款”和“参照条款”,如有关承揽合同的第639条规定:“第638条规定定作人请求权的时效。法国民法典却很少使用。在德国,虽然继承了法国法所确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平等原则,但由于德国民法典制定时期,股份公司已经大量出现,因此,在法国民法典中未对法人制度作出规定,在德国民法典中已有详尽的规定。
三、总结
《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两大民法典时隔百年,前者是代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民法典,后者是代表垄断资本主义时代的民法典。总起来说,无论是从思想意义还是从地理范围来看,法国民法典的影响都大于德国民法典。德国著名比较法学家茨威格特和克茨合著的《比较法概论》甚至指出,德国民法典的实际继受几乎没有发生;即便被继受了,其程度也大大小于法国民法典。
参考文献
[1]刘兆兴著.《比较法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1月
[2]沈宗灵著.《比较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
[3]罗结珍编译.《法国民法典》.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
[4]杜景林.卢谌译《德国民法典》.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8.探索新的数学学习方式有感 篇八
一、在高中数学教学中开展新型的学习方式,是学好数学的重要保证
首先,教师要成为研究者。教学过程不仅是知识的再现过程,更重要的是知识的再现的形成过程。这就要求教师有亲身参加研究的体验,并将自己的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再现给学生,给学生以示范、启迪。另一方面,在研究性学习课题的开展中很少有现成的材料,需要发挥教师的创造性劳动。
其次,教师应具有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使命感、责任感。社会发展和学生教育发展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教师肩负着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有的中学教师总以为研究性学习是大学生、研究生的事情,应由大学老师、教授去承担。研究性学习是一个学习过程,它不分时间和阶段,只要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具有研究的思想方法和手段的人都可以进行研究性学习。
二、高中数学研究性课题中教师主导作用
教师根据学生探究情况,作适当的点拔,主要是方法上的引导。
1.交流整合
学生个体或小组经过思考、讨论、探究之后,形成了初步成果,教师利用课堂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交流,对学生探究过程的奇异想法(即使很幼稚)也要予以肯定和赞扬,鼓励创新。师生在平等交流中取长补短,最后将修改后的结论以论文形式表示出来。
2.深化总结
师生交流后,及时引导学生总结、反思。让学生讲一讲研究学习过程中思维受阻情况,讲一讲交流后的感受、启示。本课题重在引导学生學习研究问题的一般操作程序,掌握常用的思维方法:从特殊到一般的归纳推理,由此及彼的类比推理等等。通过研究过程的反思总结,学生逐渐积累起研究的经验,掌握研究的方法,从而真正学会研究。
3.类比应用。
在交流、总结之后,教师给出给出相同类型的的问题,让学生运用自己的研究成果去独立解决,学生在自主地完成任务之后产生的喜悦之情是不言而喻的,从而更加增强了研究性学习的信心。
4.推广延伸。
在完成上述课题后,教师引导学生思考能否作进一步的推广和再探究。让有一定能力的同学继续探究,使学生体会到,知识是无限的,学习和探索的过程也是永无止境的。
三、在高中数学教学中开展研究性学习应遵循的原则
1.面向全体学生原则。
研究性学习在选题上,要切合学生实际,不要定得过高,要能反映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不要成为少数学生的专利,应做到人人都能参与,人人都能参与研究,通过参与研究的过程获得体验。
2.层次性原则。
所选择的内容应当能区分不同的层次,体现个性化原则,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的需要。课后作业也要有层次性,以满足学有余力的学生作进一步研究。
3.与教学内容相结合原则。
要使学生人人参与研究,所选择的内容应当能与教学内容相关联,是教学内容的延伸与拓展,使学生能够较好地应用所学知识。
4.可研究性原则。
所选择的内容应当与学生的学习的实际水平相适应,要有一定的深度,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并蕴含较丰富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通过研究使学生都有所得。
5.合作原则。
所选择的内容应当能体现合作学习的优势,需要组织学生讨论,需要有学生的分工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研究。
6.小型化、多样化原则。
所选择的内容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题材应当多样化,以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特别是在研究性学习的起步阶段,学生还不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更需要所研究的课题尽可能小一些,以取得较好的研究效果。
7.递进性原则。
研究性学习一开始不要定得过高,学生对研究性学习还处在朦胧阶段,可由案例研究开始,逐步转化为课题研究,以适应学生的思维发展要求。
四、高中数学研究性课题中让电脑成为研究性学习的帮手
9.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篇九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1
全面深化改革不仅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重视与人的权利保护相关的立法工作,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民事单行法,如1980年的婚姻法、1985年的继承法、1986年的民法通则、1991年的收养法、1995年的担保法、1999年的合同法、2007年的物权法、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等。这些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比较零散、衔接不够等问题。
编纂民法典,既“编”又“纂”。“编”就是将原有的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法律和制度进行综合,进行科学化、体系化的整理。“纂”就是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来确立新制度,从而把对人的权利的保护提升到新高度。民法典的制度和规则设计致力于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广泛多样的利益需求,始终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在物质需求方面,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最基本的衣食住行问题,民法典都有充分体现。比如,物权编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充分考虑土地使用效率,依法保护农民集体所有和使用的耕地、林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全面系统地规定了业主对建筑物的各项权利。合同编完善了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新增加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这对于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日益增长,希望过上更有尊严、更加体面的生活,对人格尊严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强烈。民法典全面确认个人所享有的各项人格权利,为人格权保护提供了民事基本法依据。针对网络诽谤、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网络侵权等问题,民法典积极应对,构建起预防与救济制度体系。人格权编细化对隐私权、个人信息等人格权利的保护,并对侵害个人人格权利、危及个人人格尊严的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可以说,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整个民法典之中,对于更好维护人民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2
民法典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编纂民法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一个汇集众智、集思广益的过程。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是立法技术上的一次提升。“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立法体系化、科学化整合,消除立法中的矛盾,使现行民法制度成为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的法律系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看来,体系化和科学化的法律制度可以把治国理念转化为可以操作的规范,然后借助于立法,把这些理念变为具体的法律条文,使公民得以遵守,使司法者得以运用,从而落实对国家的治理。
以规范内容来衡量,民法典可谓包罗万象。从将绿色原则确立为基本原则,到强化对胎儿利益的保护;从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3类,到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从增设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到加大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从人格权独立成编强调维护公民人格尊严,到增加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等;从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到解决高空抛物难题,保护人民“头顶上的安全”……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够在民法典中找到法律依据。
汇集众智,是本次民法典编纂的一个鲜明特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民法总则起草和民法典各分编编纂过程中,立法工作机构多次赴不同地方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深入小区、居委会、企业、高校等基层一线,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加以吸收。与此同时,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还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据统计,自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至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7次公布各分编及民法典草案,累计收到410349人提出的951607条意见建议。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关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形成了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提供重要法律保障的制度优势。王利明认为,此种制度优势如何转化为治理效能,还需要司法等部门正确理解民法典,严格适用民法典,从而在民事法律领域迈向善治、实现善治,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对良法善治的期盼。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3
编纂民法典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将民事权利法定化、具体化。这就要求构建更加完备、更加有效的民事权利体系。在民法典中,关于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等的各项规定以及对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时的救济方案,充分彰显了对权利的尊重、对个体尊严的维护。
民法典物权编进一步完善物权保护制度。有恒产者有恒心。保护物权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是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助推器。物权编通过保障物权,为人民美好生活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比如,我们党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为此,民法典物权编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作出较为详细规定。再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民法典物权编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居住权功能,为实现相应民事权利提供重要法律支撑,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在实践中,居住权制度对于解决非继承人的居住问题、离婚后需要经济帮助的一方的居住问题、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有房屋中的居住问题等,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民法典合同编加强对合同债权的保护。比如,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是重要民生问题。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在法律上对物业服务合同作出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积极回应现实需要,总结既有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对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内容加以规定,明确业主所享有的权利,为积极预防和妥善解决生活中出现的各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提供明确法律指引。民法典合同编涵盖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变更和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还对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典型合同作出规定,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权利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人格权编全面加强各项人格权保护。尊重和维护人格权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突出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价值。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偷拍偷录、网络暴力、垃圾短信、人肉搜索、非法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等现象,亟须加强法律规范。民法典以单独成编的人格权编对各项人格权利进行全面确认。民法典禁止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禁止非法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禁止非法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禁止非法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有利于保障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民法典人格权编强化对人格权的保护,明确规定个人具体享有哪些人格权,确定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边界,并在权利遭受侵害的情形下给予相应保护等,充分体现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宗旨。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风险无处不在,各种事故频发。在这样的背景下,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救济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民法典单设侵权责任编,为民事权利救济提供多层次保障,也为风险预防提供基本规则。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关注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有力回应社会实践提出的新挑战。比如,明确网络侵权责任形态,有效平衡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网络侵权提供裁判规则,有助于建立和谐有序的互联网环境。此外,许多规则体现了对风险进行预防的理念。比如,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频频发生。对此,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并且进一步强化了有关机关在查找行为人方面的职责,强化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这些规定必将更加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幸福生活。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4
这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走向繁荣强盛、文明进步的象征。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编纂民法典,就是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修改完善,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民法典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各项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民商事活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行为规则和基本遵循;进一步健全了我国现代产权制度、合同制度等,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法治力量。
民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民法问题本质上又是民生问题。编纂民法典,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作出规定、细化网络侵权责任、明确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民法典全面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聚焦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了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形成更加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正如代表委员在审议和讨论民法典草案时所说,民法典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有利于更好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实现了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和现代民事法律规范的融合,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注入强大的道德力量。通过民法典的施行,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必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夯实社会根基。
编纂民法典,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立法机关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广泛听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见,10次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让立法最大范围凝聚社会共识、吸纳各方智慧,形成“最大公约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民法典的编纂和颁行为契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5
中华文明为什么能延续5000年而不中断,历久远而弥新,经沧桑而不老,始终保持着坚强的韧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华文明蕴含着法与时转、与时俱进的思想。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智慧的民族,自古以来就懂得既坚守传统,又通权达变。“变者,古今之公理也。”任何事物都要变,法律自然也不例外。从《法经》到《秦律》,从汉《九章律》到唐《永徽律》,从《宋刑统》到《元典章》,从《大明律》到《大清律》,中国古代法律代代传承,积久而成传统,逐步形成卓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法系。同时法律又有时代性,各朝代的立法也随时代变迁而更新发展。例如,与前朝相比,宋代立法就增加了大量与商品经济相关的内容。因此,法律的发展是变和不变的统一,是传承延续和创造创新的统一。法律只有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变化,才能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即法家所言“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民法典的制定,正是坚持了法与时转、与时俱进这一代代相传的立法指导思想,以开放的姿态兼收并蓄、创新发展。传统的中华法系虽然在实际运行当中有许多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习惯法,许多民事法律规范还被铭刻在青铜器上,但并没有形成一部单独的民法典。这是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和“为国以礼”的国情相适应的立法方式。蔡元培曾说:“我国古代有礼、法之别。法者,今之所谓刑法也;而今之所谓民法,则颇具于礼。”中国古代没有独立的民法典,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礼。由于礼兼具了感召和约束双重功能,礼的权威性的提升,为民间社会构建自然和谐的道德秩序提供了可能。今天我们制定单独的民法典,则是为了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满足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的新需求。它重视传统,却不是中国已有民事法律规范(或习惯)的简单汇编;它借鉴国外先进立法成果,却不是外国民法典的机械照搬,而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10.《民法典》学习心得个人感悟 篇十
民法典,以细实严谨之笔绘“形”,提炼出中国方案的“时代美”。文章指出,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过去我们所使用的单行法,多是在不同时期制定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单行法之间表述和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日益凸显,无法满足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需要。民法典则紧扣时代脉搏,是继往开来的鸿篇巨制,对单行法中所缺乏的时代特征进行了填充完善,对单行法中在同一问题上的分歧表述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定,严谨的系统、科学的设计、精准的表达,让时代精神在法治篇章中落地生根,为民法典注入了强大生命力。民法典的编撰与时代同频共振,是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面对时代提出的新问题和新现象,民法典从社会发展规律出发,以具有时代意义的新规定给出“标准答案”,从物权编的诚信导向机制到合同订立的失信惩戒机制,再到“人格权”和“侵权责任”的独立成编,为世界的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同时,民法典的时代精神还体现在民法典的实施上,在新的实践基础上,不断地完善和充实民法典的内容,让民法典成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抓手,彰显中国现代化治理的“大智慧”和“时代美”。
民法典,以气韵生动之笔绘“意”,描绘出制度文明的“高光美”。文章指出,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民法典的制度文明主要体现在它的内容上,很多规定直接涉及公民与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民法典从“法”到“典”,看似是“一字之跨”,实际上其编撰过程经过了不懈的探索和反复的斟酌,经过了扎实的分析和深层的研究,经过了前期大量的理论准备和成熟的经验酝酿,五易其稿,终于在群策群力下孕育而生。民法典共有7编和附则,1260个法条,每一条都立足民生最关切,紧贴社会生活实际,深剖社会热点、难点“小切口”,从现象之“标”深入,从问题之“源”透视,最后落脚于治理之“本”,其内容准且精,其功能好用且管用,凝聚了广泛共识,是人民意愿的集中表达,标注了制度文明的新高度。民法典中是一部系统的法典,集民法之大成,集民众之智慧,集治理之效能,这“一字之跨”其实是向更加公平正义的制度文明跨进,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跃升,这“一字之跨”绘出的是制度文明的“高光美”。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为民之法典,是积微之大政,是我国法治建设和发展的重大成果,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推力,汲取了优秀民族文化之“神彩”,融入了鲜明时代特征之“形态”,彰显了深厚的人文关怀之“意蕴”,以“巨笔”挥毫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鸿篇巨制。
11.中国民法典应该何种形式 篇十一
这次审议,是我国法律生活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标志着人权保障的新进展,反映了法制建设的新成就,表达了人民的心声。为了制定一部完善的、理想的民法典,各种主张、各种意见激烈争辩、坦诚交锋。关于制定民法典的形式,有三种观点,一种是以梁慧星为代表的现实主义民法典,一种是以徐国栋为代表的理想主义民法典,还有一种是以江平为代表的开放型民法典。
关键词:民法典 现实主义 理想主义 开放型
民法典已经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这样,民法典草案就正式登上立法舞台,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在民法典起草过程中,有些学者专家是不赞成制订一部庞大的民法典的,他们反对的理由无非是担心越庞大越无所不包的民法典越容易成为一部封闭型的民法典,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单行法形式来规制社会经济生活可以避免这一缺陷。今天,民法典己经正式提交最高立法机构,民法典的制订己是势在必行,但反对者的上述担忧仍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我们究竟要制订一部开放型的还是封閉型的民法典?
一、 何为现实主义思路
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中国的实际是多方面的,当然首先是经济形态和经济制度,然后是民族的传统和法律的传统。尤其是国民素质和法官队伍素质,这两点特别重要。从德国民法继受过来的体系,在中国已经存在了100年之久。中国大多数法学院所采用的民法教材上的一整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都是德国式的。我们的法律工作者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不是采用英美法那样的从判例到判例的推理的方法,而是采用德国式的逻辑三段论的法律适用方法。可见从德国民法继受而来的这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已经融入中国社会之中,成为中国立法、司法、教学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成为中国的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基础。
梁慧星教授认为我们是成文法国家,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官只是适用法律而不能制定法律,法官裁判案件是采用“从规则到事实”的逻辑三段论的推理方法,因此法律必须讲究逻辑性和体系性。因为法律愈有逻辑性和体系性,就愈能够保障裁判的统一性和公正性。他认为英美法我们学不了,是因为我们属于成文法国家,我们没有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传统,最关键的是我们培养不出英美法系那样的高水平的法官队伍。
二、何为理想主义思路
我国的民法理论和民事立法都认为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种理论把财产关系理解为民法的首要调整对象,人身关系被理解为民法的第二位的调整对象,因此抹煞了人的中心地位,把物置于人之上,是一种极为头足倒置的、不尊重人的理论。与此相反,法学阶梯体系已经告诉我们,民法首先调整人身关系,其次才调整财产关系。我们的民法典草案在结构设计上的最根本考虑,就是体现罗马人对民法调整对象的两编认识。另外,在法典开头设一个序编,规定法律行为、代理、时效等,徐称之为 “小总则”。在法典后面设一个附编,规定国际私法。
这一编纂思路以重要性为标准。人身关系法,直接体现人的尊严和人权,当然比财产法重要,因此安排在第一编。第一编内部,自然人最重要,在第一分编;其次是亲属法,在第二分编;法人法,在第三分编;继承法本属于财产法,但系以人身关系为基础的财产法,因此比普通财产法重要,安排在第四分编,表明其重要性低于前三个分编而高于第二编普通财产关系法。在第二编内部,为什么物权法在前,因为物权比债权重要。
三、何为开放型民法典
个人是比较赞同开放型的民法典的。所谓的开放型就是把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继承法、婚姻法编在一起,无须按照严格的逻辑关系,也无须要求完整的体系。各部分相对独立,相互之间构成松散式的、邦联式的关系。
民事权利的开放应是一部开放型民法典的灵魂。既然民法典是一部规制民事权利的法典,那么民法典就应当尽可能完整地、全面地规定民事权利。但是,要在一部民法典内规定一切民事权利,是很难作到的。就拿我们推崇的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来说,它就没有规定一切民事权利,它几乎没有规定人格权。我们显然不能以西方国家民法典没有规定人格权,就武断地批评它不重视人权,说它不是“人文本位”而是“物文主义”。同样,我们也不能仅仅以我们的民法典单独设立人格权编就炫耀我们比他们更重视人权,更多注意“人文关怀”。社会经济生活发展得如此迅速,我们自己都难预料若干年后还会有哪些新的民事权利出现。因此,权利的规定不宜封闭,而应开放。
民法典中行为的开放自由应是开放型民法典的主线。民法典可以定位为一部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典,也可以定位为一部规范民事活动的法典。民事权利和民事活动是民法典的两个不可分割的内容。民事权利在民事活动中得到体现、得到保护;民事活动是民事权利得以实现的舞台。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我们应当制订一部开放型的民法典,而不是封闭型的民法典。民法典如果成为一个封闭体系就充满着危险,因为社会经济生活是非常活跃的,它不应当受法律的束缚和阻碍,法律应当给它更大的未来空间和余地。
参考文献:
[1]江平.民法典纵横谈[J].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2月
【《民法典》学习有感】推荐阅读:
《民法典》学习方案03-03
有关《民法典》学习心得感悟01-11
新版民法典青年党员学习心得总结10-09
2020年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09-19
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202012-06
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心得体会12-21
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心得体会作文11-16
民法学专题课程学习报告08-02
自学《民法典》心得体会09-27
《民法典》观后感心得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