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少儿医保计划生育证明(精选5篇)
1.深圳少儿医保计划生育证明 篇一
男方深户集体户口,女方外地的小孩,小孩户口想跟爸爸一起,小孩出生1个月内需要申报入户,否则需要到女方那边开证明才能申报入户。另外需要注意,在深圳有房产的,需要先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派出所后再办理小孩出生入户
办理步骤
1.拿到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2.把【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户口卡(包括户口首页)】、【结婚证】、【准生证】、【流
动人口婚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都复印5,6份,多复印几份没错的,集体户口首页去公司拿,也要多拿几张,要用的时候随时能拿出来,结婚证除了有照片那一页,第一页发证机关也要复印,并且要求A4纸【竖】着复印,即A4竖着拿,就能读出,分类分页,独立复印
3.上这个网站,登录社保服务个人网页,点击【供他人
查阅社保信息(可作参保凭证)】,然后打印出来,至少打印最近6个月的参保信息,打印出来以后需要盖上公司公章。
4.带上所有资料的原价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居委会去,让他们采集小孩出生信息,一般他
们在你办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就已经知道你们的小孩已经出生,过去只是让他们核对一下信息而已。以前信息卡好像是居住地居委会给的,不过现在已经全省联网,信息卡去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就可以打印
5.在居住地居委会核对完信息以后,直奔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他们拿了几张证件复印件后
就给你信息卡
6.拿到信息卡后就可以到街道办开【计划生育证明】,也是要了几张证件的复印件就开了
7.拿到【计划生育证明】以后还不能去派出所申报户口,要先去国土局开父母双方在深圳
没有房产的证明,这一步也可以提前做,深圳市内各区的国土分局均可以开,只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开了。
8.到了这一步,所有资料已经准备齐全,就可以到派出所申报户口,上面提到的证件和证
明除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外,其它都要用到,把资料给门口的小妹审核,审核可以她就拿两个号给你(申报户口用两个号),经过漫长的等待叫号,终于轮到,交资料,交几块钱,搞定,宝宝的户口卡就拿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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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保
1.小孩到照相馆照相,跟他们说照少儿医保的,照完会给回执,也可以自己照PS后上传
2.到四大国有银行的任一家开一个存折,必须是存折,以后医保扣款就是从这个账户扣,把存折复印一份
3.把宝宝的户口卡复印几份
4.上这个网站,少儿医保个人网上申报,里面除了有一个计划生育证明编号,深户小孩是不用填报的,其它都要填,照片编号填回执上面的编号,填完以后提交并打印出来
5.在打印出来的登记表可以看到协办单位名称,我的是在南山分局少儿医保个人缴费窗口,南山分局在南山公安分局的对面的劳动大厦,少儿医保窗口在11楼,交上【全家户口卡】,【父母双方身份证】,【出生证明】,【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办理人处理了一下就可以了,卡片要等2个月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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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
1.在给宝宝申报户口的时候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顺便拿三张申请表
2.在申请表上填完基本信息后拿到父母双方单位盖章
3.女方户籍如果在外地,需要把表寄回户籍地给村/居委会盖章,还有户籍地街道办/镇计生办盖章
4.带上申请表,【全家户口卡】、【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高新区居委会盖章
5.然后直接到粤海街道办提交复印件就可以拿到证了
2.深圳计划生育证明管理规定 篇二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适用范围 以下人员需要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的已生育、已怀孕人员;
(二)办理随迁入户、子女出生入户登记人员;
(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四)办理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人员;
(五)办理子女新生入园、入学、转学、少儿医保手续人员;
(六)办理户籍人员参加公务员招考;
(七)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
二、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⒈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⒉全家户口本;
⒊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市外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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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⒋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现居住地(未居住深圳)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未育的人员、办理一岁以内子女出生入户证明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二)特殊情况需提供材料
⒈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
(3)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办理收养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4)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⒉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
⒊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⒋办理子女出生入户的计划生育证明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 -2-
明》。
(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提供材料
⒈深圳户籍人员拟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一胎生育登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⒉深圳户籍人员拟再生育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再生育登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⒊流动人员拟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一胎生育登记备案的资料;
⒋流动人员拟再生育的,提供其户籍地核发的再生育证明。
三、《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⒈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⒉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中属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
⒊本规定第一条
(二)项的。
(二)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中属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人员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
(三)本规定第一条第(三)项拟再生育人员,第(五)项再生育人员办理少儿医保及第(四)、(六)、(七)项中女方为深圳户籍人员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女方为非深圳户籍人员的,其《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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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深圳户籍未婚或离异男性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本规定第一条第(三)项中拟生育第一胎人员及第一条第(五)项中生育第一胎人员拟办理少儿医保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持本规定第二条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相关办理部门提交申请;
(二)受理: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与省系统信息不符或未有信息登记的,办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或录入。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对材料做进一步核实后再予受理。
(三)审核:
⒈办理本规定第一条第(一)、(二)项《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予办理的,办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⒉办理本规定第一条第(三)、(四)、(五)、(六)、(七)项《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在材料受理后即时办理。
对不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拒不 -4-
按办理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五、《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有效期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自办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规定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为本孕次内有效。
六、《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撤销
有下列情形的,由办理部门撤销《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
(二)《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内容与事实不符的;
(三)其他有关部门反馈申请人信息与证明内容不符,经查证属实的。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虚报瞒报婚育情况的,办理部门应当将其信息录入“计划生育证明问题名单库”,并自录入名单库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七、本规定自2013年5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3.少儿医保 篇三
关于201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少年儿童参(续)保缴费的提醒公告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有关规定,2011年6月17日至9月15日办理201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少年儿童参(续)保缴费手续。请有需要为小孩办理少儿医保的,请在规定时间去指定地点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缴费标准
少年儿童每人缴纳150元,政府补贴每人250元。其中孤儿、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免缴。
二、参(续)保所需资料
(一)续保
已参加上一城居医保的少年儿童,凭本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或户口簿办理续保缴费手续。
(二)首次参保1、18周岁以下的本市区户籍少年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18周岁以上,但仍在本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本市区户籍学生,凭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非本市区户籍,在本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凭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办理时需审核其父母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4、非本市区户籍,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办理时需审核其父母的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符合免缴条件的参保少儿,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参(续)保办理地点
1、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
2、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3、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
四、其他
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2011城居医保少年儿童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允许在当补办参(续)保缴费手续,但必须自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该结算内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当剩余月份不足6个月的,其等待期将顺延至下一结算,等待期满且已正常办理下一结算续保手续的,方可享受下一结算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
4.办理少儿医保所需资料 篇四
1、提供在园学生的《深圳少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验少儿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参保人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或
少儿的出生证明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3、验深圳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证件号(不满4周岁的少儿可不用提供)且提供复印件;
4、验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5、验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或有效的港澳台外籍人员的有效证件原
件且提供复印件;
6、如监护人是军人,必须验有效的军人证件且提供复印件,并提
供驻深部队的证明;
5.少儿医保网上申报流程 篇五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新学年的深圳市少儿医保办理工作已经开始,上周我校医务室已将本所有在册学生的姓名、身份证等资料上传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请按以下情况办理:
成功上传的学生,即新学年到本校来上学的所有新生,请家长在每年的9月保证孩子社保相关扣款账户上有201.12元以上的余额,以便社保局成功扣款。附:初次办理少儿医保流程如下:
1登陆 2登入在线办事
3点学生医保网上申报 4登入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 5登入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 6登入首次参保登记
7输入小孩的身份证号码并确认,选择户籍资料后即可打印出《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首次参保登记表》。温馨提示:
1、输入的信息要真实,确认后不能修改
2、打印时要将页面设置为横向打印。
3、“首次参保登记表”还需监护人签名。在园在校学生应将“首次参保登记表”与 “需要上交的资料”,一起递交到学校审核、确认。最后,由学校打印一份“首次参保学校已审核学生名单”,学校加盖公章。统一递交到社保窗口办理。
需要上交的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1、《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首次参保登记表》
2、学生的数码相回执(深圳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照相馆)
3、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学生的出生证明或参保人与监护人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学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6、监护人1和监护人2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7、家长的银行存折或卡(国有四大银行中、农、工、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持卡人的姓名 注:
1、深圳户籍学生不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2、非深户学生需其父母任一方必须在深圳参保一年(12个月)以上,且正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方可参加少儿医保。
3、非深户无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学生也可参加少儿医保,但不能享受财政240元/年补贴,费用441.12元全部由其家庭负担。
港澳台外籍学生参保,因其持有的是护照等其他证件,非国内18位居民身份证号码,无法上传,不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请监护人填写《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首次参保登记表》递交到学校,学校审核盖章后与其他参保资料一起递交到社保局审核办理。请家长办理前,电话询问清楚,以免多次往返。
未尽事宜,请致电学校医务室:84551047.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深圳市龙岗区星河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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