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申请书

2024-11-30

合作社申请书(共13篇)

1.合作社申请书 篇一

卓尼县国土资源局:

我是卓尼县宏大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赵次成,因我社于20xx年8月28日成立,注册住所为卓尼县木耳镇出纳村扎那自然村,成员出资总额壹仟壹佰万元,业务范围为:饲养活动物(牛、羊、猪、鸡、鸭)养殖、引进屠宰加工、销售等。为了充分利用木耳镇扎那自然村的.自然资源,更好的发挥合作社的带动广大村民社员的智能作用,方便合作社开展工作,现申请贵局办理宏大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土地使用证,以解决合作社长足发展的后顾之忧,情况属实,望贵局办理为盼!

法人代表:赵次成

20xx年9月1日

2.合作社申请书 篇二

农机合作社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在新时期农机化水平逐步提升的背景下, 更好地发挥农机合作社的功能和作用, 成为农机工作者与管理人员的重要课题。在发达区域正在进行着农机合作社联盟的建设, 通过构建具有市场经济特点和适应农业生产的农机合作社联盟, 使存在于农机合作社覆盖面积、人才资源、资金等方面的问题逐一得到有效地解决, 不但可以加速农机合作社的自身发展, 而且也为农业生产系统化建设和农民增产增收提供基础。要在农机工作中明确农机合作社联盟的发展方向, 探寻从发展战略、管理制度、创新能力等方面建立符合实际的农机合作社联盟形式和方法, 做到对农机合作社联盟构建的推动作用, 为农业未来发展和农机工作的不断进步奠定基础。

1 农机合作社联盟的概述

1.1 农机合作社联盟的概念

农机合作社联盟是由多家农机合作社及从事与农机合作社业务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所组成的“邦联体”, 成员通过资本、劳务、技术、品牌和影响等联合而构建起农机合作社联盟。联盟成员在经济上保持独立, 以自愿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风险共担为基础, 以自由进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前提, 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 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 实行规范化运行、市场化经营、品牌化服务的经济共同体。

1.2 农机合作社联盟的优势

农机合作社联盟在获得政策及资金扶持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 以联盟为主体与其他金融部门协商, 比单一企业向金融部门获得资金支持要容易得多, 可以为联盟中单一企业及联盟整体发展带来更有力的资金扶持。农机合作社联盟在服务能力方面具有优势, 通过联盟将分散的农机设备、资金、人力等各种资源进行整合, 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农场,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从而实现规模化作业、集约化经营。农机合作社联盟具有人力资源优势, 农机合作社联盟可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新技术和新技能的培训, 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做到对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的提升。

2 农机合作社联盟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机合作社联盟规模较小

当前, 很多农机合作社联盟只是多个农机合作社的简单结合, 出现服务半径小、领域单一、工作重复等实际问题, 没有规模的农机合作社联盟反倒会在内部形成同质竞争, 影响了农机合作社联盟的服务质量, 也造成对农机合作社联盟示范性效应的负面影响。

2.2 农机合作社联盟资金短缺

农机合作社联盟是新生事物, 需要政府和社会提供相当数量的资金帮扶, 而实际在农村存在资金极度匮乏的现象, 农机合作社联盟的未知风险又较传统农机合作社高得多, 两方面因素造成了农机合作社联盟资金上很难争取到政府与社会的支持, 造成农机合作社联盟资金短缺的问题。

2.3 农机合作社联盟内部管理规范性差

农机合作社联盟在组建和运行中存在规章制度、管理方式、利益分配、权限设置等方面的问题, 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模式, 联盟化的组织运作思想还没有落实到联盟管理工作的实际当中, 不但制约了农机合作社联盟的实际运行, 而且也给其健康发展带来了影响。

2.4 农机合作社联盟缺乏专业性人才

一方面, 社会上的人才对农机合作社联盟这一形式还没有正确的认知, 导致农机合作社联盟需要的人才难以加入联盟的运行、管理、服务等工作之中。另一方面, 农机合作社联盟内部的人才知识陈旧, 理念老化, 难于适应市场经济下农机合作社联盟的实际工作需要, 造成农机合作社联盟发展缺乏专业且有影响人才的局面。

3 建立农机合作社联盟的对策和要点

新时期, 应该在科技化、市场的前提下, 继续加强农机合作社的各方面建设, 要将构建农机合作社联盟作为促进农机合作社综合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确保集团化和层次化的基础上, 实现农机合作社不断的发展和壮大。当前应该从如下几个环节展开构建农机合作社联盟的工作, 以此来确保农机合作社的持续进步。

3.1 建立农机合作社联盟的科学发展战略

科学的发展战略是农机合作社联盟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要制定战略性的发展纲要, 将农机设备、资金、资源、品牌和人才等要素进行整合, 建立农机合作社联盟的核心优势, 在逐步发展的同时, 持续向周边、行业范围外扩大, 力争农机合作社联盟的战略性发展。

3.2 严格把关农机合作社联盟成员资格

成员资格的控制是农机合作社联盟抵御风险、扩大市场、增加收益的重要基础, 要选择具有竞争优势和互补优势的农机合作社作为联盟的主要成员, 同时要做到对合作社联盟成员资格的动态调整, 及时将符合联盟需要的成员吸纳入组织, 将不适合联盟需要的调整出组织。

3.3 提高农机合作社联盟的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是农机合作社联盟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能力, 要以合作社联盟为单位, 建立起学习与培训的机制, 加大对联盟成员的教育力度, 达到对联盟成员知识结构的优化和现代农机技术的更新, 通过与社会上大专院校和农机院所的深层次合作, 做到对联盟成员创新能力的培养, 发挥其对农村市场和农业生产的核心优势。

3.4 争取社会对农机合作社联盟的大力支持

一方面, 由农机合作社联盟牵头, 争取社会和政府对农机合作社建设的资金扶持, 以外部的资金保障来提升农机合作社联盟的发展速度和潜力。另一方面, 要以农业部门为基础, 争取政府对农机合作社联盟的正常扶持, 使联盟的各项工作得到政府和政策的促进与保护。此外, 要依托区域市场优势, 主动服务于农村市场, 以农机合作社联盟为单位争取更多、更大的服务市场和销售市场, 对农机合作社联盟发展起到保证作用。

4 结语

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将机械化作为重要的途径与保障, 应该立足于农机合作社的建设工作, 探讨农机合作社组织结构和功能作用的更高形态, 发展出各类农机合作社的强有力组织和紧密联盟, 在拓宽合作社服务范围, 提升合作社管理质量的同时, 使合作社以联盟的方式服务于农业生产与农村市场, 在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同时建设出新型农机合作社机制, 达到对规模化、科技化现代农业发展和进步的全面保障。

摘要:农机合作社联盟是农机合作社的高层级组织, 有了农机合作社联盟作为平台, 传统的农机合作社功能和作用会得到进一步发挥, 农机合作社存在的各类问题可以得到有效地处理和解决, 当前农机工作应该以农机合作社联盟的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本文以农机合作社联盟的构建为中心, 简介了农机合作社联盟的形式与功能, 分析了农机合作社联盟的优势, 研讨了农机合作社联盟建设存在的问题, 提供了新时期建立农机合作社联盟的要点。

关键词:农机合作社联盟,成员资格,管理制度,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戴金王.拓展农机合作社规模促进农机产业健康发展[J].农业机械, 2008 (20) :125-127.

[2]宗杰.依靠农机走富路合作入社惠乡邻——刘宗杰创办农机合作社纪实[J].山东农机化, 2008 (3) :182-183.

[3]田东亮, 王凤海.从场县共建看影响黑龙江农村农机合作社的症结[J].现代化农业, 2008 (5) :214-215.

[4]熊清溪.惟有合作农机兴——浏阳市创办农机合作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调查[J].民营科技, 2008 (8) :82-85.

3.合作社申请书 篇三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

中图分类号: F3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4.24.004

永吉县位于吉林省中东部,地处松嫩平原向长白山过渡地带,属吉林市所辖县。全县幅员面积2625平方公里,共辖7个镇2个乡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40个行政村。总人口4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0万人,现有耕地8.8万公顷。2012年初,永吉县成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 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永吉县是农业大县,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我们建设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永吉县始终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落实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强化宣传发动、培育示范典型、加大指导服务、完善政策引导等一系列措施,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的发展思路,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了永吉县农村各主导优势产业。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全县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97个,其中种植业276个,养殖业46个,农机服务101个,其他174个,入社成员11334人,带动农户1.2万户,注册资金7亿多元。全县现有国家级示范社24个,省级示范社13个,市级示范社2个。经营的产业涉及到粮食、果品、紫苏、食用菌、芦笋、柞蚕、苗木、中药材、鹿产品、黄牛、猪、家禽、林蛙等十几个产业。永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较快。近年来,永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较快的发展,仅2013年新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达到163家。目前,每个乡(镇)平均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0多家,1.2万个农业劳动力参与了合作社。通过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纳入了法制轨道,进一步规范了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调动了农民兴办和发展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是组建形式多样。目前永吉县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其组建形式上来看,有“合作社+农户”型,有“合作社+示范基地+农户”型,有“合作社+经营大户+农户”型,有“合作社+公司+农户”型,还有“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型等。从其经营领域来看,有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资购销、农机服务及农技推广业。从其成员构成上来看,既有农民个体成员为主,也有农业企业、基层组织和专业协会等团体成员参加。从其发展区域上来看,既有村域、乡(镇)域范围内的,也有跨乡(镇)在全县范围经营的。可以说,全县农业的主要产业都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存在,合作深度也已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产前、产中、产后等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合作广度正在从技术信息、销售服务为主日益扩展到品牌创建、实体经营以及资产、土地股份合作等领域。

三是带动能力较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走的是新型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道路,它们通过组织模式与利益机制的创新,实现了社员小规模生产基础上的合作社经营规模化,这将是中国小农基础上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化的重要方向。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当地农户在产业发展上起到了极大的带动作用。永吉县农家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107人,带动农户38户,总种植面积达270亩,合作社每年可产35万斤新鲜芦笋,年产植280万元,产品出口到韩国和新加坡,初步形成了“一社一品”的发展格局。永吉县罗圈沟葡萄种植农民产业合作社,现有入社农户47户,带动农户180户,种植葡萄面积320公顷,年总产值达810万。永吉县天茂家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126人和1个家禽养殖公司,2013年合作社社员养殖商品肉食鸡310万只。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新型农村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经营,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增强了农村经济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了农村经济市场化、产业化和商品化的进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外联市场、内联农户,改变了“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方式,实现了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商品化、产业化和绿色有机化,获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永吉县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专业化和产业化生产,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逐渐显现出来,组织化、集约化和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永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农户与未加入合作社农户生产效益比较,合作社成员增收更加有保障。以永吉县农家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出地的社员合作社将销售利润全部返回,每公顷芦笋产量12000公斤,收入19.2万元,纯收入为16万元,是种植粮食收入的13倍多。出资的社员按股分红,一股1000元,2013年分红为100元/股。该合作社社员表示入社种芦笋,比外出打工收入高,更比种其他农产品赚钱。2013年,全县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人均收入达1.2万元左右,比其他农民增加2000多元。

3 培树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情况

几年来,永吉县委、县政府把积极引导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产业优势和地方特色,积极培树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采取多种措施,助推其做大规模,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头作用。除了前面介绍的永吉县天茂家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永吉县农家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永吉县罗圈沟葡萄种植农民产业合作社分别成为全县家禽养殖业、芦笋种植业和葡萄种植业的典型外,还有永吉县建波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永吉县万昌镇农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永吉县仁利榛树栽培专业合作社等不同产业类型的典型。永吉县建波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县农机合作社的典型,是省级示范社,现有成员40户,带动农户300户,拥有大型拖拉机6台、水稻插秧机7台、水稻收获机3台、配套机具30多台(套),还拥有育苗粉土机、播种机、自动控温催芽等大型农业加工设备,农机服务作业面积1000公顷。该合作社除了在当地为农业生产提供农机服务外,还与著名水稻育种专家袁隆平院士合作,在全县建立北方粳稻品种选育试验基地,今年试验了1700多个品系,通过标准化生产,选育出适合北方土壤、气候等环境条件的高产、抗病新品种。该社还建立了网络可视化水稻标准化种植生产示范基地,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水稻标准化种植生产及加工全过程,以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在互联网上全过程同步展示,使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大米时可直接了解稻米生产环境及过程。永吉县万昌镇农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县水稻种植合作社的典型,是省级示范社,现有成员48户,带动农户600多户,注册资金120万元。该社今年在当地流转水田300多公顷,全部种植有机水稻,从育苗到收获实行了全程机械化作业。农民每公顷耕地可获得土地流转资金、惠农补贴资金和稻草收益合计1.5万元以上。永吉县海达苏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县紫苏收购、加工、销售合作社的典型,是国家级示范社,现有成员126户,带动农户2000多户,注册资金60万元,每年经营苏子2000多吨,苏叶1000多吨,总价值2000多万元,创汇40多万美元。永吉县仁利榛树栽培专业合作社是永吉县榛子种植合作社的典型,现有成员26户,带动农户200多户,注册资金40万元,在北大湖镇宋家村流转土地1100亩,栽植引进了美国“平欧大果榛子”,采取“公司+农户”(农户出地、公司提供苗木和技术)的方式进行合作,带动清收还林、解决农村劳动力,发展壮大林业产业。

4 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全县上下都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从总体上看,是健康有序的,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由于受自身内部原因及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是规范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时间短,近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速度又较快,存在着规模偏小,管理粗放,运行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大部分合作社有章程和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但是也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不完善,有的即使有章程也未完全按章程办事,有的没有组织成员开展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流于形式。

二是政策扶持有待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中央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农民兴办各种专业合作社,但真正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配套政策还不多,在专项资金和贴息扶持、政策补贴、农业理赔、银行贷款等方面,目前还没有硬性的政策规定。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复、隐性交易费用高等问题存在资金融通方面的困难。

三是注册监管体制有待理顺。在当前体制下,合作社登记和管理分离,工商部门只负责登记,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农业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有的合作社不规范,也不能注销他们,造成部分合作社有名无实。

5 对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简化信贷手续,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金融部门在开展贷款授信业务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规模和利率要给予适当优惠。具体而言,支持合作社以相关农产品或资产为抵押或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委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完善小额信贷产品,建立灵活高效的农业融资保障体系。

二是壮大新型主体发展力量。积极引导和鼓励“投资农业的企业家”、“返乡务农的农民工”、“基层创业的大学生”、“农村内部的带头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级政府及农业、财政、供销、工商、税务、质监、银信等部门要及时为其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技术帮助和权益保护,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职称评定、上升通道、社会评价等方面创新制度和政策,吸引富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献身农业。

三是转变政府农业扶持方式。一是制定鼓励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信息等方面给予进一步扶持;二是推动建立合作社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对合作社的有效监督制约手段,提高合作社发展质量;三是制定支持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

4.合作申请书 篇四

本人是烧伤整形科主管护师郑素娥,在2017年福建省自然科基金申请中将作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李丽娟教授高校联合资助项目《小耳畸形自体肋软骨支架全耳再造术后疤痕及耳塑型的临床研究》的合作者。我方提供临床病例及参与研究,拟申请经费5.7万元若申请成功后,我们将获得至少5万元的资助经费,按照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要求,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将被视为合作单位,现就省科技厅要求申请标书签字页,合作项目协议书行盖章。,特此申请。请领导审批!

申请人:烧伤整形科郑素娥

5.合作社申请书 篇五

像磕刘村这样, 农民以土地入股、合作化经营的模式在蓬莱极为普遍。目前, 该市出现了南王山谷葡萄合作社、大辛店镇“惠农”苹果合作社、新港街道“金大”黄金梨合作社、大柳行镇养猪合作社等农业合作社30多个, 发展社员10万多名, 发展种植基地20万亩, 养殖基地130余处。

长期以来, 传统农业分散经营, 投入不足, 农产品销路窄等问题一直困扰着蓬莱农业的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 蓬莱市按照“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原则, 鼓励农民组建各类农业合作社, 统一原料供应、质量标准、产品销售。将原本零散的农户整合, 抱成团闯大市场, 促进了土地集约经营, 实现了规模效益, 农民收入也得到了大幅提高。

通过成立农业合作社, 使农企互动发展找到“最佳结合点”, 实现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该市通过“农业合作社+企业”的合作化经营, 从统一生产标准入手, 既保证农民有好的收益, 又确保企业所需的原料质量。葡萄、苹果合作社统一苗木、农药、化肥等供应, 定期为社员提供技术服务。养猪、养鸡等禽畜合作社则统一进行仔畜、消毒、防疫等, 从根源上提高农产品质量。部分合作社还按照欧盟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认证标准, 建立质量追溯体系, 将产品销售到国外。该市村里集镇大刘家村的苹果合作社, 100多亩苹果通过了欧盟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标准认证后, 果子还挂在枝头, 就已被外商定购, 不仅价格比同类高出2毛钱, 而且还节省了运输费用, 村民一年增收200万元。蓬莱2000多户肉食鸡养殖户成立合作社, 与民和牧业公司签订供货协议, 公司通过合作社对养殖户实行统一供雏、统一供料、统一用药、统一防疫、统一回收、统一屠宰、统一销售, 产品质量通过了ISO9001、HACCP质量体系认证, 一举进入日韩、欧美市场, 出口创汇3500万美元。农业合作社的成立还解决了当地农业基础设施长期投入不足的的难题。3年来, 该市通过农业合作社累计投入6700万元进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 复垦荒地3万亩, 新上水利设施230处, 整修山路600多km, 建成高档现代农业示范园5万亩。

农业合作社的成立农民最得“利”。磕刘村的付宪斌给我们算了这样一笔账:他现在有两个身份, 既是南王山谷葡萄生产合作社的股东, 也是合作社雇佣的葡萄园承包者。这样, 他的年收入就分为3块:一块是6亩入股土地的股息和分红, 目前每亩地1年800元, 共4800元;一块是劳动收入, 10亩葡萄园每亩800元, 共8000元;一块是技术收入, 他种的葡萄品质好, 糖度高, 每亩又多收入400多元, 共4000多元。三块加起来, 一年的收入约1.7万元, 比以前多了两三倍。据介绍, 整个磕刘村的1100多亩耕地都入股加入了合作社, 全村300多名劳动力, 有100人在家承包葡萄园。截至目前, 蓬莱市有10万名像付宪斌这样通过参加农业合作社发家致富的农民, 年人均收入9000多元, 全市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80多亿元, 农业增加值1.02亿元。

6.哲学合作社 篇六

编者

大约是在2002年冬天,我经人介绍,怀揣一份自己写的类似哲学论文的东西,登门拜访了徐友渔老师。当时我25岁,渴望同人探讨哲学。徐老师和我进行了一次长谈,大概花了一上午时间,使我受益良多。但他工作繁忙,而我只是个学力不足的业余爱好者,难以跟上他的思路。他建议我以后上网看看。

本来我对网络有抵触心理,但既然别无出路,只好到网上寻访同好了。我最先找到的哲学网站叫“哲学人生”,里面的贴子五花八门,其所谓的哲学讨论基本上就是灌水。“这就是民间哲学啊?”我倍感失望,但还是发了个贴子询问有没有对分析哲学感兴趣的人。有人回贴说,黑蓝文学网有个辨析版,哪儿有人懂分析哲学。于是我就跑去黑蓝文学网,认识了辨析版的斑竹ZEN。我们很快成了朋友。ZEN是个软件工程师,除了喜欢分析哲学和逻辑学,还热中佛学。另外,还有一位老兄也在那儿当斑竹,网名七格,是记者,还在广告公司供职,平时写小说,崇拜瓦格纳。而我是个律师,同时是个耽于幻想的人。我们这支队伍里,唯一科班学哲学的是一个山东大学哲学系的女孩,当时二十出头。这样的组合自然难以达到“专业性”。但是无论怎样,我们这些人对哲学的态度是认真的,至今我仍觉得这份热忱很可贵。我们讨论的范围很宽泛,动辄争得面红耳赤,但也乐在其中。

在讨论过程中,一些哲学观上的矛盾逐渐清晰起来。现在总结一下,大概有以下三方面问题:哲学思考是否需要学术化;是侧重英美分析哲学,还是对欧陆哲学和中国哲学兼收并蓄;是将哲学讨论停留在思辨层面,还是积极关注现实问题。想一想,我们只有那么几个人,而且还身处边缘,为这些宏观问题苦恼实在有点堂吉诃德的感觉。但这可能也说明,在现代中国语境里,任何热心哲学的人都要面对诸如此类的问题。

在这个阶段,我们基本达成了尊重学术的共识。我们的讨论虽不够专业,但因为尊重学术,对做专业的人还是可以产生吸引力的。而且,在网上讨论哲学的最大好处是自由,不受时空阻隔,没有人为壁垒(现如今大概不能这么说了),只要不滥用这份自由,就能形成一种优势。所谓“滥用自由”,是指以自由之名放任自流、自欺欺人。为了发展我们的版面,我们还“招贤纳士”。山东大学的女孩叫来了她的同学LEON,ZEN叫来了陈嘉映老师的学生宇文光(网名)。在北大哲学系读书的缝果匠也加入进来,他本来在北大学医科,后辍学,再次考入北大,改学哲学。

这时候,我们考虑到,黑蓝文学网主要是搞文艺的,我们还是和那里的文艺青年们区别开来为好。于是,在2004年年底,我们办了个自己的哲学论坛:哲学合作社。

创坛伊始,我们草拟了一份论坛发贴原则,共十四条,集录如下:

一、大多数人对哲学的最大贡献就是:他们不搞哲学。

二、哲学并不神圣。“神圣”这个词只会招来苍蝇。能在隐微处锲而不舍的人,自然知道哲学的意义。

三、在我们的现实处境中,对于哲学的爱好总会伴随孤寂的阴影。本论坛并不试图为什么人驱散这些阴影,只想令这种孤寂不至于太过肤浅。

四、本论坛为思想服务,但前提是,这“思想”不能是其他什么东西的奴仆。

五、学术为思想提供基础,思想之树需要学术的土壤。我们不能只看到头顶的果实,而忘记脚下的泥土。

六、我们认同这样的观点:“真理从错误中比从混乱中更容易出现”。

七、我们将缺乏论证且无灵性的论断视为空话。

八、比空话更糟的是胡言乱语。请胡言乱语者发贴前保存好自己的底稿。

九、在喊出“自创宗派”的口号前,请先审视自己的基石。

十、哲学史知识的阙如并不意味着浅薄,你可以是维特根斯坦;晦涩不等于装腔作势,你可以是海德格尔;桀骜不逊不代表虚浮自大,你可以是尼采;粗砺不是简陋,你可以是罗素;外行不影响深刻,你可以是弗雷格。

十一、在论坛得到尊重的唯一条件是:尊重其他人。

十二、争论接生深邃,吵架诱导偏激。争论与吵架的区别在于,争论主要是论,情绪一般不在场,吵架主要是吵,理性一般不在场。

十三、凡在本论坛贴出的作品,我们仅在论坛内予以利用,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本人,任何网络或刊物如要转载,必须事先征得作者同意。

十四、确有价值的作品,我们会打印细读,并尽快回复。

这些原则虽写得煞有介事,但实际作用有限,前面提到的那三方面问题并没得到解决。既然我们想把论坛办得有点学术水准,那我们该怎么看待业余爱好者(包括我自己)呢?应当欢迎哪些人,拒斥哪些人,一直是个问题。我对在网上可能遇到的人做了个很不严格的分类,它只是给出了一些典型形象:1、在体制内的,遵循范式并付出相当努力的人,我称之为“规范学者”。(“在体制内”,大概是指:就某些哲学问题发言的资格受到国家信誉保证)2、在体制内的,不遵循范式但付出了相当努力的人,我称之为“特殊学者”。特殊学者又可分为两类:狂人学者和天才学者。3、在体制内的,没付出足够努力的人,我称之为“懒惰的学者”。4、不在体制内的,遵循范式并付出相当努力的人,我称之为“痴人”。5、不在体制内的,不遵循范式但付出了相当努力的人,我称之为:“怪杰”。怪杰又可分两类:“超级天才”和“怪物”。6、不在体制内的,没付出努力的人。这类人又可能包括三种:“漠视哲学的人”、“敌视哲学的人”和“搅和哲学的人”。

这个分类有点烦琐,但如果只是按照民间派VS,学院派的二分法,则势必有人能滥竽充数,有人会无辜受挫。只要有个稍微细致点的分类,民间、学院之争就可消解。

我想,我们大概首先得排斥“搅和哲学的人”,这类人在互联网上非常多,而且几乎成了中国民哲的主体,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在哲学上花过多少工夫,但又爱对各种哲学问题发表议论,他们往往反对学术,而这不是因为他们对思想、学术和旨趣的关系有深入的反思,而是由于他们面对学术时的怠惰和无力,这其实是很可悲的。

对漠视哲学的人,我们不用考虑。敌视哲学的人可以直接封他ID。我们可以谨慎地接受怪杰,同时得面对一个现实,“超级天才”几乎不可能出现。我觉得应该欢迎痴人和规范学者。不称职的学者我们要排斥。特殊学者只能谨慎接受,除非能证明其为天才学者(要真来一个,我们就可以见证历史了)。

哲学合作社对于各种哲学流派本来抱着兼收并蓄的态度,但后来逐渐偏向英美分析哲学。分析哲学从风格上是拒斥胡言乱语、故弄玄虚的,它更强调论证、逻辑技巧和思想的清晰。根据我长期观察,在网上(且仅在网上)讨论哲学的人里,推崇分析哲学的人中头脑混乱、容易激动的较少;推崇欧陆哲学或中国哲学

的人中头脑混乱、容易激动的较多。所以,几乎可以把对分析哲学的态度当成一块儿试金石。其次,网上的哲学论坛很多,我比较熟悉的有爱智论坛和中国学术论坛,他们铺的面儿很宽,什么都谈,什么路数都有,但这样一来,容易博而不精,各说各话。而哲学合作社需要特色,而且想组织一些具有共同基点的讨论,这也是我们偏重分析哲学的初衷。我个人并不认为分析哲学就高于欧陆哲学或中国哲学,并且分析哲学也绝非铁板一块,“分析哲学”基本上是就一种风格趋向而言的,其与欧陆哲学也不是截然对立的关系,而很可能是同源、殊途、同归的关系。

在我们确定方向之后,论坛实力又因一些老师的加入而得到过一次质的提升。朱菁老师有一次不经意中发现了我们论坛,感觉不错就注册了。他发的帖子又被程炼老师偶然看到,程炼老师是个豪侠式的人物,他又喊来了邢滔滔、叶峰、徐明等几位老师。以前我的据点在北京、上海,现在已将触角伸向武汉和广州。我们特别开设了“村办夜校”,由七位老师主持。

我们发现,老师们之间的争论更好玩儿,拍案惊奇曾发过一个帖子:“赵汀阳对自由的误解”,而后我们就开始讨论赵汀阳文章里定义上的问题,论证中的错误,越说越起劲儿。不久,赵汀阳就委托他的粉丝在论坛贴出了答辩的帖子。我们感到奇怪,其他人都自己上来发贴,赵老师怎么还找个人传话?是不是在网上角色转换不过来,要摆摆老前辈的架子。后来听说,赵老师是因为不爱用电脑才叫人帮他发帖子的。

还有一次更激烈的讨论,是由LEON代贴的一篇谢文郁老师关于普兰廷格的文章引发的,起初谢老师同样是请他的学生LEON传话,之后出现一个站在谢老师立场上说话的人,ID为乡巴佬。我们私下议论,此人就是谢老师本人,但直到他来北京,我们聚会的时候.他仍坚持予以否认。在论坛上讨论,还是不暴露各人的真实身份更有意思,可以免除顾虑,否则不是老师的朋友就是朋友的老师,批评的锋芒就无法尽显了。还好,谢老师以宽宏大量著称,大家吵得很高兴。

几位老师在网上锋芒锐利,网下却也是热情随和之人。朱菁老师到上海两次,每次都与Zen、七格、宇文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其实朱菁老师倘若留起虬髯,还是可以冒充一下古代大将的。第二次去上海是因为一个学术会议,同去的还有叶峰老师,江湖人称海量的程炼老师因故未到,所以后来喝酒时,Zen和宇文竟然屡屡发出“走一个”的叫嚣。叶峰老师略显腼腆内向,很多时候自己在一边若有所思,加之一头卷卷的长发,宇文光颇带几分仰慕地告诉Zen,想象中的维特根斯坦好像就是这样子。叶峰老师话虽不多但很爱笑,好像哲学在他是一件极可乐的事。

论坛水准提高了,可惜我自己的兴趣已转向其他地方了。这也让我从另一个角度认识到了“学术”、“专业”对于哲学的意义。一般来说,个人兴趣维持不了几年,即便终生保持兴趣,其强烈程度也是起伏不定的。而学术和专业的要求对于以哲学为业者是一种外在的压力,这种压力从客观上可以令哲学传统稳定地延续下去,有延续才会有积淀,有积淀才可能有升华和突破。也正因为这样,哲学合作社要想长久,还须要专业人士的关注和参与。

最后我想谈谈哲学的现实意义问题。哲学有什么用?对于真被哲学问题缠绕过的人来说,哲学思辨首先是一种被迫的挣扎。我十一二岁时,有一次突然间模模糊糊地想到:我怎么能证明我死以后世界还依然存在呢?这个问题一下就把我摄住了。虽然我二十岁左右才开始认真学习哲学,但这个问题从那时起就一直困扰着我。然而,解除个人的神秘困惑也许不能算是哲学的现实意义。我后来有一种消极的想法,一个东西、一种行为没用不要紧,只要无害就可以了,有用的反而更可能有害。哲学若只停留在思辨的层面上,即便不会对社会产生正面作用,但也不至加害于什么人。毕加索说过这样的话:“没有必要画一个持枪的男人。一个苹果也可以具有革命性。”积极地看,哲学的作用或许也正在于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培养人们的反思、批判精神,从而实现对现实的改造。可以说,改造思想就是在改造现实。

7.农村合作医疗申请书 篇七

机构的请示报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荆州普爱康复医院是2013年4月成立的非营利性专科医院,医院服务面积约为20公里,可以承担周边辖区6万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医院使用面积约为3400平方米,编制70人,现有在职人员60人,副高职称5名,中级职称10名,初级职称35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各类人员能够依法执业行医,医院各种设备运转正常。荆州普爱康复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医院内外环境优美,科室管理规范有序。

我医院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竭诚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医院收费价格、药品目录、药品价格公示上墙,医院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儿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中西结合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麻醉科等多个诊断治疗科室,技术力量雄厚。

为了更好的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服务,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使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民营医院的优质服务,特色服务。

我们的服务宗旨就是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中心,需要为导向,使每位公民都能获得优质卫生服务。实施公共卫生均等化,让老百姓少得病,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促进老百姓的健康是我们的责任。鉴于我院特色突出,设备先进,收费合理,医德高尚,服务方便等优势,但由于没有成为新型合作医疗的定点单位,不能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服务,特别是农村居民,前来就诊的病人受到很大限制,为了更好的为病人服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普及和推广,推进医疗改革的发展,我院特申请设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如我院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定会加强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严格遵守物价收费标准,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接受物价等有关部门监督。

特此请示,请审批。

8.关于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 篇八

尊敬的县领导:

你们好!我叫李长国,男,现年48岁,浚县屯子蒋八营村人。本人多年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2014年7月,屯子镇政府领导对我们的农业项目特别重视,专业成立了征地指挥部,协助我们流转土地,大力支持我们搞农业规模化产业经营。截至目前,我们一伙人流转土地种植面积达300余亩,涉及蒋八营、东王村、西里村、老观嘴四个行政村,其中:林地面积50亩、蔬菜种植面积50亩、粮食种植面积200亩、红树种植面积20。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0万元,2014年实现年销售收入200万元,净利润50万元,带动当地农民就业45人,解放剩余劳动力100人。

在此基础上,我们为了带动更多的当地农民一起致富、共同发展,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我与李玉龙、李军莉、李学胜、李长良、李秀兰等10位发起人,共同出资,集体商议,决定筹办“浚县屯北种植专业合作社”。希望县有关领导给予支持为盼,谢谢!

申请人:李长国

9.合作社关停风波 篇九

在10月14日上午,孙玉华从老伴的电话里得知一个消息——“咱们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以下简称“咱们合作社”)突然停业后,心里一惊。

咱们合作社是灌南县五队乡的一个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孙玉华是当地的村民。在这家突然停业的合作社里,他存了4万多元钱。

第二天一早,孙玉华赶到咱们合作社门口,成为了上百名讨要存款的村民中的一员。合作社大门紧闭,负责人袁某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关门的并非只有这一家合作社。

几乎在同一时间,灌南县新安镇“现代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汤沟镇“兴农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张店镇“便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五队乡“咱们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4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突遇资金周转困难,共涉及约2500名储户、1.1亿元人民币。

目前,出事的4家合作社中,除便民合作社仍处于营业状态外,其余3家均已停业整顿。

案发

五队乡村民胡可章曾是农民合作社的受益者。从2011年1月起,他陆续在咱们合作社存入了26万元。

胡可章之所以愿意且放心将钱存入合作社有两个原因:农民合作社的成立有灌南县农工委的正式批准;15%年息和年底分红的诱惑。

投资很快就有了回报。2011年年底,他从合作社拿到了5万多元的利息和分红。

汤沟镇村民宋怀军则要不幸得多:他在兴农合作社存入的4万元尚未等到年底分红,合作社就已停业。

“如果不是犯罪嫌疑人自首,我们到现在可能还没有发现问题”,灌南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梁公祝接受《新商务周刊》采访时说,“除了每年由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年审外,我们还对合作社进行不定期抽查,都没有发现问题,他们的假账做得太专业了”。

据梁公祝介绍,首先是“兴农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现代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7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自首,他们不仅供认自己参与了龙诚集团的非法集资,同时还举报另外两家也有参与。

江苏龙诚集团的董事长王明龙是这起案件的主导者。让合作社负责人自首的直接原因,也是10月初龙诚集团资金链出现问题后王明龙的神秘失踪,导致无法兑现农民存款。

案件发生后,灌南县公安局对其开展追捕行动。10月24日中午,王明龙投案自首。

据了解,出事的4家合作社负责人长期将吸收到的存款贷给王明龙,并收取高额利息。按照2006年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若干意见》规定,合作社的资金只能投入农业生产中,而龙诚集团的投资范围则主要是房地产、期货、电子商务、物流、网络游戏、餐饮娱乐。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事实上龙诚集团所谓“集网络、物流、娱乐、电子商务、房地产、金融期货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集团公司”,不过是几家网吧、KTV和炒黄金为主营业务的投资公司。其中,作为核心业务之一的炒黄金,则是通过注册在香港的企业代理内地投资者买卖伦敦金。今年3月份,其旗下的江苏博盛投资公司的黄金业务已被盐城警方取缔。

因此前王明龙及龙诚集团在盐城的大规模民间集资行为,目前王明龙以及其旗下公司已被盐城多名债权人告上法庭。

退款

记者从灌南县委宣传部了解到,10月17日灌南县成立了由县委农工部、民政部牵头,合作社股东和社员参加的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储户资金兑付和资产处置方案。从10月21日起政府开始退还储户的部分资金。

10月26日,记者在新安镇主街道边的“现代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门上看到一则“停业整顿”的通知。第二日,又多了一张“此房出租”的横幅。

而在五队乡的咱们合作社紧闭的大门上,则贴着一张落款为“五队乡处理王明龙非法融资案工作组”的通告——《关于清退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社员互助金的公告》,落款时间是“2012年10月19日”。

公告规定了具体的退款方法:对存入5000元以下的社员,合作社予以全额退还本金;存入金额在5000到1万的,退还本金总额的90%;存入1万到5万的,退还本金的60%;存入10万到50万的,退还本金总额的30%;存入50到80万的,退还本金总额的20%;存入80万以上的,退还本金的10%。

此外还规定了具体的退还时间:自2012年10月21日开始,对于互助金本金退还的差额部分,将于2013年10月退还本金剩余部分的50%,2014年10月之前全部退还所剩差额部分。

据了解,灌南政府计划拿出4300万元,拟分3期兑付给在这4家合作社存款的社员。截至目前,已有1000余名储户获得共2000余万元的退款。

记者从灌南县委宣传部获知,用于退还事发合作社社员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合作社账户上的储额和龙诚集团的清理资产,并没有财政资金的投入。

互助金融模式

在灌南县,自2009年3月第一家农民合作社——灌南县新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成立后,农民合作社的规模迅速扩张,至2009年年底,已在全县14个乡镇发展为25家。

“每个乡镇少则一家,多则3家”,梁公祝说,“合作社确实给农民带来好处,在生产经营、农民增收等方面起了推动促进作用”。他举例介绍:养猪大户在仔猪不能出售,又缺少饲料的情况下,通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帮助,解决小到3000-5000元、大到30000-50000元的资金,100头肥猪就可以出栏销售了。在银行贷款的周期长、程序复杂,而合作社办理取款手续通常只要15分钟左右,一般不超过20分钟,便捷省事。

“农村居民居住分散、收入低下,生产有明显季节性,单笔存贷款规模小,生产项目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比较大,缺乏必要的担保与抵押品等特点,决定了农村信贷的风险较大,这些问题都不是正式的金融机构所能解决的”,农信之家咨询中心秘书长谢勇模告诉《新商务周刊》记者。

谢勇模认为,正是由于这种农村的市场需求旺盛和金融机构不完善的矛盾,带来了农民合作社的兴起,“农民合作社是合作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需要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而农村合作金融是农村金融的基础。”

2004年7月10日,吉林省梨树县闫家村的8户农民创办了全国首个农民合作社,当时这一机构并未得到官方的认可。

200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同年12 月,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准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批准在农村可以设立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银行全资子公司;并允许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

自此,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将社区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列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7 年 2 月 4 日,中国银监会印发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同年3月9日,梨树县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被中国银监会确定为全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

“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社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经银监会批准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截至2012年6月,共有49家;第二类是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支持的村级扶贫互助社,已有万家;第三类是地方政府引导和农民自发设立的资金互助社,虽然没有确定的统计数据,但是在吉林四平、山东临沂、江苏盐城、河南信阳等地已经连片发展,几乎每个乡镇都有一家”,农村合作推动者姜柏林告诉《新商务周刊》记者。

姜柏林认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成立必将会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带来新的竞争、新的活力和新的商机。”

缺位的监管

农民合作社一方面拥有广大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却也长期游离在制度之外。此次灌南县4家农民合作社被利用为非法集资平台并非首例。

深圳一位从事金融业的人士认为,农民合作社只是一种“村民穷帮穷的自救行为”,“农信互社出问题是预料中的事,无任何监管,完全靠经营者的个人操守来为弱势的农民理财,这是放任农民合作社变成合法的诈骗机构,专门欺诈弱势的农民,最终发生金融风险是必然的,如此,将形成非常不稳定的社会问题,爆发大规模的农民兑付运动”。

在灌南县,农民合作社的成立需要经过农工部的审核,在民政部登记,农民自愿加入和退出。农工部是农民合作社名义上的主管部门,而实际上与农民合作社仅仅是业务指导关系,民政部也未将其列入监管范围。

农民合作社的身份更多是“民办非企业”机构,却承担着金融机构的角色。

谢勇模认为,江苏4家农民合作社发生非法集资案件,是监管制度出现漏洞的必然。

“从其组织形式上,不是合作制度,而是公司制,一两个人就办了一个农民合作社;而真正的合作制是限制大股东的,比如说银监会规定合作社的最大股东不得超过总股金的10%,确保合作社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管。从业务模式来看,高息揽储,挪用资金放高利贷;而农民合作社应该是通过为社员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利润按存(贷)款的交易额进行二次返利来密切联系社员。从其监管模式来看,非专业的监管部门(农工办)进行监管,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事实上与灌南县农民合作社案件类似的事情时有发生。据《中国青年报》2010年6月23日报道,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山寨银行”泛滥,在长荡镇不到100米长的中心街道上就有6家,挂着“资金互助社”的牌子,行非法集资之实。

“问题不是出在农民合作社上,这个机构本身发挥的是积极作用,问题出在政府的监管和制度的漏洞上”,姜柏林告诉《新商务周刊》,“农民合作社是一个市场的主体,政府有责任去完善它、监管它,不能说一出问题就关闭它,这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表现。”

“像江苏这4家合作社,正是由于得到当地政府批准又不能有效监管而发生了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杜晓山说,“实际上比较好的办法是中央重视,各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由金融办来牵头,统一协调管理,把工商部门、公安部门、财政部门等方方面面的部门协调起来,形成一个协调一致有效的监管审批处置工作机制,这样这种问题才能解决。”

在具体的监管制度上,谢勇模认为应当“建立分类监督管理制度、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资金来源管理制度、存款利率管理制度和风险处置制度”。

其中“资金来源管理制度”所涉及的正是农民合作社面临的另一大问题:融资难。

“首先存款来源受需求与政策双重条件约束,包括需求贷款的社员比例高、存款利率没有体现风险溢价、缺少银行机构融资支持;其次,向银行机构融资难主要因为政策不配套;第三,商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有合作意向,但没有上级机构或监管机构相关融资规定办法,而无法操作实施”,姜柏林认为这是导致农民合作社融资难的三大原因。

对此,谢勇模建议扩大农民合作社试点范围,积极探索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试点,尽快给予体制外资金互助组织市场准入政策的支持;建立财政专项担保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互助担保,并支持设定土地承包权、房屋、宅基地等产权抵押业务。

10.合作社申请书 篇十

经过近两年的发展, 合作社现有大中型拖拉机6台, 中拖配套机具8套, 收割机6台, 起垄机4台, 微耕地3台, 手扶机16台, 马铃薯收获机2台, 插秧机13台, 静电喷雾器11台, 水产养殖耕水机20台, 太阳能杀虫灯80盏。年度机耕面积5万亩, 带动发展60万亩 (包括水产养殖面积) 。

合作社采用“统一种子, 统一播种, 统一耕耙地, 统一机插, 统一收获”一条龙机械化服务, 实行整村推进的形式, 整村推进机械化的村庄, 农民享有机耕作业服务费的优惠, 每亩比常规收费少交20元, 优惠率达25%, 机耕作业达到了省时、省劳动力, 省成本, 产量高, 大大地提高农业机械化的水平。

依据章程, 合作社建立了相应的科学管理制度, 包括理事会职责、理事长岗位职责、监事会职责、执行监事职责、技术维修工岗位职责、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会计员岗位职责、出纳员岗位职责、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决算分配制度、秘书长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一切活动都在制度内规范有序展开。

经过科学的经营运作, 入社的人员越来越多, 初时成立时只有成员7人, 至今社员人数已达到107人, 社员中92%是农民, 分布在8个自然村。目前固定资产达到200万元, 比上年增加75万元, 社员人均收入9400元, 比本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高出1倍以上, 得到当地政府和农业、农机部门的充分肯定, 2009年本社被评为“廉江市十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

11.中国农业银行按揭楼盘合作申请书 篇十一

中国农业银行:

为加强与贵行之间的银企合作,本公司特向贵行提出如下按揭楼盘合作申请:

一、申请合作的按揭楼盘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详址:

(三)项目“五证”取得情况:

(四)项目总投资万元,已完成投资万元。

(五)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平均售价元/平方米,共计栋

套;商业用房平方米,平均售价元/平方米,共计栋。

(六)项目销售情况:

二、申请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按揭楼盘合作总额度不超过万元,其中,住房按揭贷款额度不超过万元,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不超过万元。

(二)住房按揭代款最高成数不超过销售价格的%,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最高成数不超过销售价格的%。

(三)住房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年,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年。

(四)住房按揭贷款的担保方式及保证金比例:

(五)商业用房的按揭贷款的担保方式及保证金比例:

三、有关承诺

(一)本公司在申请书中所填写的事项以及向贵行报送的各项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所报

送资料复印件可留存贵行作为备查凭证。

(二)本公司知悉并理解本公司信息将经过贵行调查核实,如资料不实,本公司愿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三)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贵行在办理业务及信贷管理过程中,可

根据需要向贷款登记系统、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其他合法数据信息系统以及有关部

门查询、复印、使用、打印和保存本公司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信息。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时间:年月日

贷款申请书

中国农业银行远安支行:

宜昌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在远安县鸣凤镇航天路“海天凤凰城商住小区”房屋开发工程项目。为了有得于居民用户,购房,特申请贵行办理按揭贷款合作。

一、公司基本情况

宜昌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民营公司。成立于年月,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住所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号,法定代表人。公司制定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机构、较丰富的房地产开发和运行经验。公司现有管理人员人。其中开发、销售、管理、建筑等专业技术人员人。

二、海天凤凰城商住小区建筑规模

海天凤凰城商住小区占地面积平方米,总体开发后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面积平方米。一期为栋

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车库(半地下室);商铺平方米;;架空建筑面积平方米。整个小区建筑为砖混或框架结构,共建筑5栋,其中:栋多层,栋小高层。沿街为商用房,底层架空停车,共有种户型,整个小区投资总额为万元。

三、资金筹措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万元,资金来源从以下三个方面取得:一是资本金和股东投资万元;占比%;二是销售回笼资

金万元,占总投资的%,三是其他为银行借款(开发贷款)

万元。

四、市场前景

本项目建址位于远安县航天路路口,交通便利,地段优越,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小区地势高,采光通风效果好,是远安不可多得的风水福地,是远安人民居家的理想之地。

随着地方经济的逐步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居民购买力大在增强;特别是在外打工和乡下送子女读书的购房增多。分析认为项目市场前景较好。

远安县位于湖北省中部,地处鄂西山区,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的逐步发展和政府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在,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已成为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同时也是本项目建设的内在要求。由于城区人中逐年增长,商住小区项目的兴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城区居民及外来人口日益增长的住房和生活需求。

五、按揭贷款规模

整个小区商口房(含车库)面积平房米,其中:商用房约

平方米,均价元/平方米,住房按平均元/平方米计算,总销售

价格为:万元。若按居民购房贷款首付30%计算为

万元,剔除全额付款%,申请银行按揭万元,则申请按揭贷

款指标约为万元。

为此,特向贵行申请按揭贷款指标约为万元。

以上申请,如无不妥,请批准为盼!

宜昌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承诺书

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远安支行:

我公司楼盘按揭客户在贵行申请住记按揭贷款用于购房。房屋地址:远安县航天路6号(原棉花公司),项目名称:《海天凤凰城商住小区》,因预售期房,该房屋产权证目前尚未办理,按贵行要求办理产权预抵押登记手续。为保证借款人产权抵押的顺利实行和贷款本息的按期归还,我公司向贵行承诺:

1、我公司在贵行营业部开立保证金存款帐户,按按揭贷款金额的%划入上述保证金存款帐户:,在借款人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未办好之前,我公司不得动用此笔资金。

2、我公司自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他项权证》未办到贵行之前,如果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本金利息、;罚息

及其它费用,由我公司负责代为清偿,我公司无条件同意贵行直接从帐户上扣划所需款项,保证期限由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住房办妥抵押登记止。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后,至少留存贷款额的5%的资金一年以上,作为回购保证金。

3、有关回购保证责任的具体以签订《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中的规定为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法 人 代 表 证 明 书,男,汉族,身份证号:,为宜昌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宜昌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年月日

宜昌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2009年第号)

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宜昌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09年月日以电话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于2009年 月日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的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一、同意本公司开发的海天凤凰城商住小区与农行远安支行开展住房贷款按揭合作,并为购房业主提供阶段性担保及无条件回购责任,直至办妥正式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经表决:全体股东全部同意就上述事项

股东:(签名)股东(签名)

股东:(签名)

宜昌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宜昌华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海洲职务:董事长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宜昌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职务:公司会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为我单位与农行远安支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合作事宜的全权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委托。

委托单位:(盖章)宜昌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合作社申请书 篇十二

界石铺镇政府:

我乡继红村是我县中北部的贫困村,全村共有6社365户,1680人,耕地面积4896亩,人均2.9亩。虽然土地面积宽广,劳动力资源丰富,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合理有效的开发建设手段和建设资金,再加之囿于传统农业的束缚,长期以来畜牧业发展不起来,粮食产量上不去,区域经济发展十分缓慢。为了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我们拟发展育肥牛规模化养殖和生产。

项目建设以解决群众就业难题,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为出发点,拟建成占地36亩的养殖场一处,养殖良种育肥牛1000头,共计建成暖室棚舍14座(80头/座)。

项目建成后,仅建设一年内新增产值90万元,雇用劳动力30人,解决当地就业压力,同时辐射带动全乡产业化和畜牧业大发展。

项目建设期限2010年,总投资756.4万元,其中本社筹资280万元,尚有395.4万元资金缺口,申请国家有关项目资金扶持解决。

特此申请,请转报列项。

附:静宁德利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

申请单位:静宁县德利养殖专业合作社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静宁德利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静宁德利养殖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界石铺镇继红村

建设单位:静宁德利养殖专业合作社

建设年限:2010年(一年)

项目投资:756.4万元。其中个人自筹280万元,申请财政扶持资金375.4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界石铺镇继红村是我县中北部贫困带上的贫困村,全村共6个村民小组,全村农业人口1680人,耕地4896亩,人均2.9亩。本村虽然土地面积宽广,劳动力资源丰富,具有发展草食畜牧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合理有效的开发建设手段和建设资金,再加之当地群众囿于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畜牧业发展不起来,种粮也是广种薄收,产量一直上不去,区域经济发展十分缓慢。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全村人均产粮310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780元,仍有部分群众处于贫困状态,严重影响着全乡整体脱贫致富步伐。面对目前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我们认为,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建设育肥牛养殖基地,是本村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对推动全村乃至于全乡和全县养畜产业的发展和加快

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群众基础良好。当地群众素有养牛的优良传统,在长期养殖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养殖经验。随着牛产品消费量的日益增长,养牛业由农本型养牛业向商品型养牛业转变,成为人们重要的肉食来源。消费观念的转变和市场经济的拉动更加激发了广大农民的养牛热情,促使当地牛产业有了长足发展,为深层次开发和规模化养殖奠定了良好基础。从近年来看,广大群众养牛热情很高,科技意识明显增强,对养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越来越重视,要求给予技术和资金上的倾斜和扶持,因此我们认为在项目区建设育肥牛养殖基地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2、技术力量雄厚。作为技术依托单位的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和乡兽医站,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再加之单位及当地群众有着较为丰富的养牛经验,技术力量雄厚,服务网络健全,完全有能力组织该项目的实施建设。

3、市场销路广阔。在肉食营销体系中,有“路大路”食品集团公司跨地区在型企业常年开展活畜收购、屠宰加工和贮藏运销业务,冷藏量大,生肉加工能力强,已打通了全国大中城市食品销售市场,再加之我县及周边地区各大餐饮业的购买需求,这必将为高界德利养殖厂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产后销售服务。

4、建设机遇良好。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把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发展高效农业,作为重点项目来抓,必将为高界

德利养殖厂的建设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

5、在建设中,有市委马书记、陈市长和县上所有领导多次来我社检查指导工作,作出高度评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以解决群众就业问题,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为出发点,拟建设占地36亩的养殖场一处,养殖良种育肥牛1000头以上,共计建成暖室棚舍14座。走出一条规模化养殖、科学化经营管理、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1、耕地占用补偿资金:36亩×21600元/亩= 648000元。

2、暖棚建设:14座×30万元/座= 420万元(500平方米/座)。

3、牛犊及种牛引进:800头×3000元/头= 240万元。

4、草场建设:青贮池3座×1200平方米×1320元=158.4万元。可贮草3360立方。

5、办公地和其它建设总造价113.2万元。

以上共计资金756.4万元,投资者筹资280万元,申请财政扶持解决395.4万元。

六、效益分析:

该项目的建成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项目建成后一年内可繁犊牛300头,每头按2000元计算,可新增产值60万元;育肥出栏肉牛500头,每头纯收入按600元计算,可新增收入30万元,每年可创利润90万元。

13.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效益问题研究 篇十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效益低下的表现

㈠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者市场判断力差一方面, 对生产产品缺乏正确的判断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户的自发组织, 带有鲜明的“草根性”, 其成员大多是四龄、五龄的农民, 缺乏合作知识和市场观念。当前, 日益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难以容纳规模狭小的家庭生产, 生产什么、怎么生产直接关系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一位社员的利益, 所以领导者市场判断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作社生产、加工、销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因为合作社的战略、策略的制定和实施都需要人才的参与, 否则再好的战略和策略也只能是纸上谈兵。社会化大生产对合作社领导者的能力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 而在合作社的人才资源中, 合作社领导者的地位和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合作社的领导者受小农意识影响, 往往以产定销、不顾一切力量来扩大再生产规模、企图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来获取更多的利润, 他们从来不根据市场需求来调节自身生产, 盲目性、重复性现象严重, 这种粗放型的生产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市场生产观念的落后性使得农村有限的资源被极度浪费、合作社的合作效益非常低下。另一方面, 对产品的市场营销缺乏有效地判断和认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 合作社领导者看不到市场消费需求的不断变化以及市场对产品提出的新要求;看不到新的需求带来的对产品的更新换代, 合作社生产的产品总是滞后于市场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观念的转变非常缓慢, 现在大多数合作社仍然坚守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的产品销售观念, 根本不懂产品的包装和推销, 这导致其在与同类产品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这违背了对外盈利最大化原则, 使合作社的对外盈利性目标大打折扣, 最终使合作社沦为“空壳”, 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效益低下。

㈡“搭便车”现象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等原则, 在其发展的初始阶段, 往往缺乏有效地监督管理机制。这给依赖“权威、精英”管理的合作社埋下了“搭便车”谋求私人利益的祸根。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马克思这里的利益指的是人们为从事和满足生产活动而具有的动力, 其目的是为了推动生产力和社会的发展。而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搭便车”现象便是假公济私、谋求私人利益, 违背了社会道德底线, 因为“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 是整个道德的基础[2]。”“搭便车”严重违背了“民受益”原则, 使合作社权威、精英的合法领导地位受到质疑, 在其他农户无力领导合作社的情况下, 有可能使合作社变为私人企业, 家族式领导盛行, 合作社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流于形式, 致使合作社合作效益低下。

㈢产权模糊使合作社合作效益低下对于产权理论马克思有丰富的阐述。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涉及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经营权、索取权、继承权等一系列权利。马克思指出:“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着。因此, 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3]。”可见, 在这里, 马克思是从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关系的角度来分析产权问题的。当前, 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 合作知识的欠缺、管理经验的不足等问题制约了人们对合作社产权的认识。如今社员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不清。现实中的产权共有就等于产权虚无, 民主监督流于形式, 这为“搭便车”行为盛行提供了土壤。在农户们无力制约这些不法行为时, 对合作社生产冷漠, 不关心, 使得一切化为形式, 农户们往往选择退社, 合作效益更无从谈起。要使合作社生产发展、对外盈利最大化, 就要明晰产权, 明确每个入社社员的责、权、利, 承认每个社员的劳动差异和入社资金、盈利分红所带来的利益。这样就可以提高社员的积极性, 提高合作效益。

二、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效益低下的因素

㈠合作社知识不足, 市场观念落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的组织, 受传统观念的束缚, 再加之农民的“恐合”心理, 致使农户对合作社文化认识严重滞后。所以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成员的结构和素质。平等合作思想和合作意识需要灌输和教育。这正如梁漱溟所认为的中国农民很散漫, 他们必须“从分散往合作里走, 以合作团体利用外部技术[4]”。

㈡缺乏有效地利益约束机制笔者通过对几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 发现农民们只关心他们的产出和收益, 对合作社的运营状况根本不关心, 甚至认为只要合作社能带领他们快速走上致富之路, 社内的贪污现象是可以容忍的。这种氛围也为“搭便车”现象提供了条件。部分社员在利益的驱使和这种氛围的双重作用下不“搭便车”是不可能的事情。目前, 合作社缺乏的是和谐的利益分配机制, 所谓和谐的利益分配机制, 就是能够公平、合理、科学地分配利益, 使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保持和谐, 从而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

㈢产权不清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是社团也不是企业, 它作为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强调的是劳动联合, 核心是人与人的结合与合作, 因此对其产权有特殊的规定性。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指定的原则中有以下几点体现了合作社的产权特征:一是自愿和开放的原则。合作社是社员自愿成立的组织, 对所有农户开放, 没有性别、年龄、宗教、文化程度的限制。二是民主管理的原则。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制, 通过选举产生代表, 为社员负责。合作社通过社员大会对本社事务民主决策, 科学管理。三是经济参与的原则。社员应公平的出资并民主运用合作社资金。从以上三个原则可以看出:首先,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 使合作社社员具有很大的流动性, 造成产权主体的不固定性。其次, 合作社的积累金在社员退社时是不能分配的, 也就是说如果社员要退出合作社只能返还他的加入金而不是积累金。最后, 合作社社员没有独立的产权, 只有相应份额的盈利分配权, 而合作社不供分配的公积金在性质上是共有的。所以这些原则的特殊性决定了合作社的产权是不明晰的, 是一种共有产权, 因为这种产权具有非排他性、非稳定性、不可分割性和不可交易性。共有产权实质是种虚有产权, 在现实中忽视了社员的财产权利, 限制了社员个人利益, 窒息了合作社的活力。

三、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效益的对策

㈠加强合作社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对农民做合作社文化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 让实践告诉农户什么是正确的选择, 什么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体现。针对农户入社来讲, “如果合作社中有一部分人坚决不愿意干, 那就让这一部分人退去, 而留下大部分人继续干。如果有大部分人坚决不愿意干, 只有一小部分人愿意干, 那就让大部分人退去, 而将小部分人留下继续干。即使这样也很好的。当然, 在对农民做宣传的时候, 不但要解释合作化的好处, 也要指出合作化运动过程中会遇到的困难, 使农民有充分的精神准备[5]”。毛泽东这种观点很好的指出了在小农面前我们如何对待农户的入社问题, 这一思想在今天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入社问题上, 一定要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 否则, 会引起农民的反对, 因为农民自有一套对待问题的原则和态度, 那就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小的成本获利最大化。合作知识的教育和市场观念的教育亦一样, 都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只有村里的“能人、精英”通过合作社挖到第一桶金后, 才可证实合作社的实质价值之所在, 才可引起人们对合作社的兴趣, 并积极自愿的加入合作社。

在教育农民加入合作社过程中, “各级地方党委和团委的主要负责同志都要抓紧研究农业合作化的工作, 都要把自己变成内行。总而言之, 要主动, 不要被动;要加强领导, 不要放弃领导[5]”。在当前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创建先进基层组织的活动中, 基层党组织的每位党员应承担服务社区、奉献社区的责任, 急社区之所急, 想社区之所想, 一心一意为村民致富着想, 充分发挥基层共产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

㈡针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 应建立和谐有效地利益约束机制首先, 处理好合作社当前与长远利益。不要因为当前合作社发展的不健全, 部分人的贪污就否认合作社的前景, 也不能牺牲今后的长远利益而对当前的“搭便车”现象听之任之, 要在合作社社员能力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完善合作社监督机制和利益约束机制, 使社员在实践中成长, 在成长中成熟, 最终建立和谐有效地利益约束机制。其次, 处理好服务与盈利的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按照“民办、民管、民享”的原则建立组织。组织的所有者不仅仅是投资入股者, 而且是使用合作社服务的顾客, 当最终利润通过各种形式返还给所有者时, 也就是返还给了惠顾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对外要实现利润最大化, 对内 (对所有者———惠顾者) 要以非盈利为目标。从根本上说,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每个社员利益的最大化为出发点和归宿。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动力推动下组织合作社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制度的基础上形成集体利益, 通过实现集体利益的最大化来实现每个社员利益的最大化。所以我们就要处理好对内服务和对外盈利的关系。再次, 处理好普通社员和领导的关系。通过对一些合作社的调查, 我们发现一些合作社的领导者往往是村里的党支部书记兼任。这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对合作社的有效管理, 但是党管的过多、过细, 违背合作社的建社原则, 引起社员的反对和不满。要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 就要对基层党组织重新定位, 树立“民办官助型”政府角色, 科学有效地引导社员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合理分配利益。为普通社员服务好、掌好舵、时时刻刻为社员着想。而不是将自己的权利凌驾于社员之上、合作社之上, 为谋求政绩而不顾农民利益、不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社, 甚至借发展合作社为自己敛财。所以建立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就要处理好普通社员和领导的关系。

㈢明晰产权, 打破共有产权首先, 就应该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其次, 不断的参照国际经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总体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产权做了较合理的规定。

第一, 该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合作社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 主要记载一下内容: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 (额) [6]。

第二, 该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 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 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6]。

第三, 该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6]。

第四, 该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6]。

客观讲, 这些规定对合作社的经营发展、社员利益的保护和合作社交易对象的安全保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 相关产权规定仍存在立法不完善的问题。一是法人产权归属模糊。因为合作资金一旦进入合作社, 合作社就对这些财产享有所有权, 各个社员根本没有个人产权, 如果面对法律纠纷便无法解决。二是公积金制度激励不足。因为合作社的积累金不会因为社员的退社而返还给社社员, 社员退社得到的只是加入金。这种规定不利于合作社稳定发展和形成有效的投资机制。所以合作社的产权仍有不完善的地方, 我们应在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础上使其进一步完善, 提高合作社的合作效益。

参考文献

[1][德]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6.

[2][德]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0.

[3][德]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4]梁漱溟.梁漱溟全集 (第2卷) [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0.

[5]毛泽东.毛泽东文集 (第6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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