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莲乡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1.石莲乡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一
南丰乡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各位领导:南丰乡,位于县境南部,东与山丹、永昌县接壤,南以祁连山分水岭与青海省交界,西和肃南县毗邻,北连永固镇。总面积146.2平方公里。辖16个村委会,78个村民小组,5030户,20496人。现有何庄、马营、炒面等14个村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平安村,何庄等3个村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法制示范村。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2名,办公室2间,面积50平方米,设有调解办公室4间,配臵专用办公桌5张,工作电脑1台。有乡级调解委员会1个,工作人员11名,村级调解委员会16个,工作人员57名。
多年来,我乡十分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于维护全乡
社会局势稳定所起的作用。特别是自去年以来,依据形势的发展,我乡探索出了一条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为阵地,以强化法律服务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强化法律服务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以法律服务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效果的落实,以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为手段来促进全乡社会局势的稳定,以稳定为基础保障,进一步加快乡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之路。
今天,结合我乡的实际,我把我乡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律服务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三农”工作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近几年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地承包、项目建设、拆迁安臵补偿、土地流转、劳务合同等各类矛盾纠纷在我乡也日显尖锐。一方面农民要求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到农村的各项事务中去,另一方面农民的法律素质相对较差,不知道怎样去运用法律法规,一味强调民主而忽视了法律在农村各项事务中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必须高度重视提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倡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强化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在农村政治文明建设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为了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投入力度。乡政府专门设臵调解室及接待室2间,印制了宣传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职能的宣传单、制作了墙体宣传版面等。
二、注重加强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队伍建设。除了从各村招聘具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到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以外,我们还从乡政府抽调了3名专业基础较好、实践经验丰
富的同志充实到司法所,同时加大对他们思想政治、业务技能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增强他们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主动给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同志压责任、压担子,把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推到稳定工作的“风口浪尖”上,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都要让司法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处理方案,每次遇到疑难纠纷,信访案件时都要召开有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的专题研究会。去年8月中旬,秦庄村的“两委”干部反映该村村民与张连庄村村民因土地相邻权属引起矛盾,村委会多次调解达不成一致协议,我乡接到反映后,所长姚怀宗接到任务后立即带领本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该村,并深入到涉及纠纷的农户家中调查取证,依据《村委员会组织法》和《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本着“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圆满的解决了这起纠纷。同时,以案释法宣传了《村委员会组织法》和《土地承包法》。
之后,我乡又在黑山、马营、炒面庄三等村对涉及土地相邻权属纠纷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排查与调处工作。通过我乡不懈的努力,涉及到全乡3个行政村20多户70多人的土地纠纷被及时地化解在了萌芽状态,从而确保了全乡社会大局的稳定,大大缓解了乡党委政府的压力。
二、加强普法教育宣传,夯实民调工作基础。
普法教育工作既是提高广大干群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又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内容之一。自全民普法工作以来,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加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有所增强。但是在我们平时的工作实践中,绝大部分矛盾纠纷是由于当事人不守法、不懂法酿成的。大到不聚众斗殴、合同违约、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小到骂大街、翻瞎话、争地边,发生了矛盾不是依法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采取违法的手段解决,最终小错铸成大错,甚至发展到走向犯罪。我们认为,要想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治本之策,是维护稳定的基础。为此我们着力在治本上下功夫,把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做为预防、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健全普法宣传网络,从乡到村民组都有普法组织,并且做到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
二是实行目标管理,把普法教育作为乡直各部门、各行政村年度考核目标,制定工作台帐,统一考核,落实责任制。
三是开展大规模集中教育活动。集中搞好以乡直干部、村“两委”干部、各部门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青少年等为重点对象,以《宪法》、《行政许可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
四是利用农闲等多种时机,采取集中授课、广播宣传、送法下乡、现场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组织司法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搞好普法教育。
今年3月份,我乡司法所组织了本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何庄村采取现场调解的方式调解该村四组村民何光润与其养子何乐的赡养纠纷,同时主动让该村一百余名群众旁听了整个调解过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通过这次调解,既起到了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又起到了法制宣传的效果。
三、创新民调工作机制,搞好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机结合,提高调解工作的实效性。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机制是人民调解工作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关键环节。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乡始终把法律服务贯穿到人民调解工作的全过程,让司法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让人民调解工作与法律服务工作互依互存,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我乡在创新机制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我乡始终坚持把法律服务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信访稳定工作作为维护全乡社会局势稳定的三项重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把司法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吸收到政府稳定工作中,积极调动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树立
他们在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的权威性。
二是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为了保证法律服务工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我们要求民政、综治等部门将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建设、调解组织、村委会成员的换届选举全盘考虑、同步进行,将法律服务工作整体列入到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规划之中,让法律服务网络深入到全乡每一个角落,做到法律服务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四个机制”,积极致力于建立更规范、更符合我乡实际的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即:健立预防机制,通过发挥各村信息员、民调员作用,发挥村级法律顾问点的作用,将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的关口前移,拓宽信息面,提高处臵纠纷的能力;健全排查机制,通过落实定期排查、民情报告、跟踪排查、排查通报村委各项制度,控制纠纷源,消除隐患源;三是健立调处机制,通过实行“一站式”调处、分级调处、联动调处等多种调解方式,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调解委员会工作中的作用,提高调解成功率;四是健立调解工作保障机制,通过强化制度建议,加强骨干培训、实行绩效管理等多种手段,调动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围绕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好了,能够分流大量的基层农村中存在的各
类矛盾纠纷,缓解党委、政府工作压力。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发挥村级法律顾问点、信息员的作用,主动采纳司法所所提的司法建议,针对我乡发展的新形势,让法律服务工作介入到订单农业、股份制农业、房屋拆迁、土地流转、项目建设中去,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
各位领导、同志们,几年来,由于我们狠抓了调解工作的机制创新,狠抓了依法调解,使我乡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特别是2010年林权制度改革等土地分配,及承包过程中,没有一起因为处理不当而引起群众的上访。我乡的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工作也在稳步进行之中。法律服务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保证了社会局势稳定。稳定的社会局势促使我乡的经济发展呈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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