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与担保公司合作协议(共14篇)(共14篇)
1.信用社与担保公司合作协议 篇一
信用社与担保公司的合作
芜湖津盛农合行风险部 王国富
一、担保公司的发展
(一)国外的发展
一般认为现代专业的信用担保产生于1840年的瑞士,最早起源于同业公会之间的相互保证,后来逐渐扩展到其他方面。以信用担保专门扶持中小企业始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金融危机,沉重的打击了西方国家,为了恢复国民经济,各国制定了各种复兴计划和政策,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信用担保制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台的。随着二战后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已发展成为一项基本完善的制度,风险防范和和化解制度的建设也基本完备。但由于政治、经济的发展不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运作理念和运作机制存在较大的差异。
1、欧美国家的发展
德国政府非常重视对中小企业扶持,1954年即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担保银行是专业化的商业银行,以自身的信用作为抵押物,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解决融资困难。
英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是贷款保证计划。该计划于1981年启动,由贸工部向中小企提供贷款担保。
法国,1996年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银行,它是法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重要工具,属于公益性的金融机构,50%以上的股份由国家掌控。
美国,1932年设立了复兴金融公司,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1934年成立了进出口银行,为小企业产品出口提供信贷担保。20世纪70年代,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美国开始发现和重视小企业的的重要性,加大了扶持力度。其成立于 1953年的小企业管理局宗旨就是为小企业提供贷款,2、亚洲国家的发展
二战后,日本从德国引进了信用保证制度,发展至今,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堪称最完善。二战后日本设立了中小企业厅,并制定了大量的政策、法律,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保障信用担保功能的发挥,日本建立了基本财产制度和信用保证保险制度、损失准备金制度、融资基金制度的一套完备的支撑系统,此系统被概括为一项基础、三大支柱。在这套系统的支撑下,日本信用保证协会具有了强大的保证能力和良好信誉,其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高达60倍,有力地椎进了日本中小企的发展。
韩国70年代开始重视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1976年成立了信用保证基金,以扶持中小企业为主。
(二)我国的发展
1、中国台湾地区的发展。1974年,台湾当局和金融机构共同捐助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用于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目前发展程度为到达中小企业可以到任何一家银行的营业单位办理信用担保贷款。
2、中国大陆地区的发展。
《担保法》颁布后,国家机关不得为企业提供担保,大量的中小企业找不到担保人,企业间相互担保的连锁反应形成了大量“三角债”。
1998年,国家经贸委开始组织实施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试点。1999年6月下发《指导意见》,主要功能就是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建设搭建整体框架。以该《指导意见》为起点,我国开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建设。
1998年,江苏镇江、山东济南、安徽铜陵等地组建独立担保机构,为解决中小企业担
保难的问题开始进行试点工作。
2003年1月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开始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中小企的专门法律,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农信社与担保公司合作的必然性
1、中小企业的重要性。
在多数国家,中小企业几户都能占到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一些发达国家基本上达到99%以上。中小企业的发展,早已被发达国家所重视,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律积极的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单位数已占中国全部企业单位数的99%,所创造的工业新增产值占全部工业新增产值的70%左右,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中小企业势必得到更好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建设和我国社会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一是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成为就业的主要渠道。吸纳就业人员超过全社会就业人员人数的75%,开始成为高校毕业生、复原军人和农民工就业的主要渠道。二是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目前中小企业对全国的GDP贡献已经超过50%,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经济繁荣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是与垄断竞争的强有力对手,是推动经济民主建设的主要力量,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者,是高新技术创造与运用的先锋。
2、信用担保公司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途径
目前存在的信用担保机构从其性质上可分为政策性信用担保公司和商业性信用担保公司。无论其宗旨是什么,运行规则如何,在积极健康的运行模式下,对中小企业、金融机构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先,信用担保公司架起了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融资桥梁,弥补了中小企业信用不足的缺陷,提高了融资能力。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财务报表不健全、抵押资产不足,信用等级不高,从而造成了融资能力底,使得银行在审查中小企业的资格和抵押担保条件严格。信用担保公司能为中小企业贷款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其次,分摊和降低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和交易成本,增加了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机率和额度。
一、提升了银行的业务发展空间
三、双方合作是市场效率提高的要求、降低了商业银行风险,提高了商业银行工作效率,扩大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有利于寻找新的客户源和利润增长点。担保公司同商业银行均为经营信用的机构,双方
在操作过程中有较多的合作空间。而且随着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发生
越来越频繁,两者之间的合作也越来越默契和规范。,但是中小企业融资难却成为了普遗存在的困境。商业银行不愿意为
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主要是从其贷款成本、风险等方面考虑,中小企业的自身素
质不高是其融资困难的深层原因,信用缺失是关键阻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不
敢轻易贷款,即便贷款,其条件也相当严格,存在明显的“惜贷"行为。然而,通过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合作机制,银行在提供中小企业贷款中的经营风
险和成本将能与信用担保公司分摊,必将大大提高其贷款的积极性。因此,建立
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商业银行对中小
企业进行融资并支持其发展的重要途径。
3、农信社与担保公司合作的必然性和巨大空间
三、目前担保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信用社与担保公司合作存在的问题
五、如何解决
2.信用社与担保公司合作协议 篇二
一、银担合作整体情况及现状
(一) 机构增长速度放缓, 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截至2012年末, 全国融资担保行业共有法人机构8590家, 其中, 国有控股1907家, 民营及外资控股6683家, 分别占22.2%和77.8%。在保余额21704亿元, 较年初增长16.4%;其中, 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18955亿元, 较年初增长15.1%, 占比87.3%。从业人员12.6万人, 同比增长3.7%。
(二) 融资担保贷款继续保持增长, 但增速放缓
截至2013年6月末, 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贷款余额为15531亿元, 较年初增长6.1%;与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含分支机构) 15525家, 较年初增长1.0%。2013年上半年融资担保贷款继续保持增长, 但增速比去年同期降低3.3个百分点, 融资担保贷款户数和余额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中的占比均有所下降, 分别为9.9%和2.2%, 各比年初下降5.8%和1.6%, 显示与各项贷款增速相比, 融资担保贷款相对增速放缓。
(三) 融资性担保代偿率上升, 存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隐患
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 不少中小企业无法归还到期贷款, 造成融资性担保机构代偿规模和代偿率明显增加。截至2012年末, 融资性担保代偿率为1.3%, 较上年末增加0.9个百分点。融资性担保损失率为0.1%, 较上年末增加0.1个百分点。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 截至2012年末, 融资性担保贷款不良率为1.3%, 较年初增加0.5个百分点。从总体上看, 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仍在可控范围内, 但一些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集中度过高或隐蔽关联交易, 存在较大单体信用风险隐患。同时, 一些融资性担保机构代偿能力下降, 存在较大单体流动性风险。
二、银担合作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 担保机构数量偏多, 担保盈利能力偏弱
目前, 担保机构数量偏多, 担保业务盈利能力偏弱, 不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 担保市场过度竞争的问题日益突出, 行业整体担保费率一直保持在1.9%左右。融资担保主业规模效应不高, 2012年末全行业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仅为2.1倍, 与前两年持平, 融资担保机构盈利模式难以形成, 可持续发展压力较大。担保机构注册资金少、规模小, 不能满足当地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 担保公司注册资金实际用于担保业务的资金量较少很难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认可。
(二) 违规经营、高利放贷、非法集资等现象较为严重
融资担保业务盈利压力大, 导致机构偏离主业, 热衷于从事高风险、高收益活动, 违法违规行为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三个方面。
1. 抽逃资本金。风险排查结果显示, 部分省市存在融资担保机构抽逃注册资本的问题, 有的地区问题比较突出。
2. 违规运用资金。部分融资担保机构将自有资金超出规定比例进行投资或直接用于发放贷款, 造成担保能力虚置, 代偿能力下降。
3. 关联交易比较严重, 部分机构通过隐蔽、复杂的关联交易掩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加剧了风险。
4. 部分机构参与非法集资, 严重影响了地区经济、金融、社会的稳定。
(三) 监管主体不明确, 不能有效实施风险约束机制
1. 监管内容不明确, 缺乏有效的风险约束机制。由于对担保公司的资产运作业务, 运作方式和内容缺乏统一规范的监管, 部分担保公司具体操作时远远超过财政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单笔担保业务的额度不得超过担保公司资本金10%”的要求。例如, 新疆地区1家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 其开展的15笔业务中, 有7笔超过10%的要求, 最大的一笔业务为483.7万元, 占注册资金的48%。
2. 缺少担保机构信息共享机制与违约通报机制, 致使银行选择合作担保机构非常谨慎, 制约了银担合作进一步深化。
3. 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与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相比, 监管资源不匹配、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各地虽搭建了基本的监管架构, 但监管不到位甚至缺位的情况难以对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罚, 不能尽早防范和化解风险, 严重影响行业的稳健运行和规范发展。
(四) 风险防范体系和制度体系有待健全
1. 担保公司管理机制不完善, 存在政策性风险。
如, 调查中发现部分融资担保公司, 大部分为政府出资设立, 在其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政府行为, 未真正实现商业化、市场化运作, 存在因政策导向、领导决策、行政行为等因素影响所致的政策风险, 继而影响到信贷风险。
2. 担保公司专业化程度不高, 存在操作风险。
据调查, 部分担保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是政府部门单位兼职人员, 未经专门业务管理培训, 缺乏专业人才,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担保机构的风险防控。
3. 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和补偿机制主要停留在直接资金补助阶段, 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市场化机制。
目前, 有的地区已设立了再担保机构, 在探索业务发展和经营模式方面取得了一定经验, 但发展实践仍不充分。
(五) 现行银担合作模式下, 银行面临多种风险
1.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关把握不严, 存在操作风险。
例如, 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拓展业务, 往往主动争取与各类担保机构合作, 但放松了准入条件的审查, 致使合作担保机构在资质上存在一定瑕疵。
2. 贷前调查重心偏离, 依赖性强。
调查发现, 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往往忽视对贷款企业第一还款来源调查, 过分依赖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的担保公司, 从贷前调查到贷款审批, 只要是担保公司提供保证的, 往往“一路绿灯”, 掩盖了贷款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 易形成信贷风险。
3. 贷后管理流于形式, 不能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
从日常信贷检查中发现, 大部分此类保证贷款的贷后检查流于形式, 如个别商业银行贷款自发放后未深入企业调查, 往往在贷后检查报告中结论均为“此笔贷款由担保公司提供保证, 因此风险较小”之类表述, 认为保证贷款是无风险的, 即使产生风险, 也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风险意识不强。
4. 银担合作方式较为单一。
目前, 辖内银担合作的主要方式是在保证金的基础上放大担保倍数, 而各商业银行放大的担保倍数有所不同, 对中小企业贷款放大倍数较低。
三、加快银担合作业务发展的措施建议
(一) 政府加大投入和引导, 发展壮大融资性担保机构规模
一是政府加大投入, 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 把目前各地财政出资建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明确归类为政策性担保机构, 建立由中央、省、市财政共同出资的资金补充机制, 出台全国统一的政策性担保机构运营基本法则, 并规定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小微企业、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领域, 以政策性担保为主, 发挥增加征信、分散风险和资金杠杆作用, 对各专业领域的信用担保则更多由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作用。
二是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进入, 并鼓励兼并重组和成立集团式担保公司, 整合现有资源, 进一步壮大公司规模, 实现担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对目前融资性担保行业“小、乱、多”的状况进行规范清理, 出台减免税费、补贴等优惠政策措施, 鼓励民间资本和有实力的担保公司兼并重组和成立集团式担保公司。
三是担保公司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增强抗风险能力。担保机构要严格执行内部风险控制规定, 规范资金用途, 注册资金不得抽用发展其他业务, 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管理。
(二) 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增强担保机构发展后劲
一是建立政府风险补偿金。建议各级政府根据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和担保业务发展实际, 采取财政预算资金注入、优惠税率、奖励补助、划拨项目等方式逐步增加担保机构资本金及风险补偿金, 增强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和诚信度, 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
二是建立信用促进会等民间机构, 并加快法制建设与完善, 使民促会与银行和担保公司进行正常相互沟通与联络, 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
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和督导能力的提升。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管理职责,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强化地方政府的风险处置责任。建议地方政府树立审慎监管理念, 把工作重心从机构审批转移到日常监管上来, 加强对地区机构规划布局的引导, 严控机构数量规模, 实现行业发展的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三) 金融机构要不断完善和加强贷后管理等风险体系
一是密切关注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及时获取保证人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 随时掌握保证人最新负债、全部对外担保总额、担保贷款的资产质量、对外赔付、保证金账户、保证意愿、保证能力等情况。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起中小企业授信项目时应以第一还款来源为重点, 严格把控前期风险。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担保公司贷后管理, 要按照相关担保管理办法及担保公司批复文件的要求, 对担保公司以及贷款企业开展贷后检查。四是银担合作中, 要建立健全风险隔离和防火墙机制, 做好信贷资产的保全, 严防风险向银行机构传递。
(四) 进一步加强监管, 促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担保公司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投资情况、关联交易情况、所提供担保的借款人的户数、贷款余额、贷款质量和担保放大倍数 (全部担保责任余额/担保机构净资产) 等。二是对出现预警信号的担保公司, 要采取暂停受理业务、追加担保基金、退出等措施, 防范担保公司信用风险。三是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沟通, 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加强担保机构管理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度以及对外担保违约信息等板块建设, 避免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担保公司的风险控制程度。四是建立完善沟通交流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建议监管部门加强协调, 引导各方加强相互间信息交流与沟通。五是加强对担保机构的外部监管与培训, 建立担保业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以提高担保公司整体业务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摘要: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大途径。近年来, 商业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广泛开展合作, 快速拓展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业务的发展渠道, 进一步改善和加强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为更好地开展和落实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进一步促进银担合作, 加强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不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防范银担合作中的风险势在必行。
3.信用社与担保公司合作协议 篇三
在整个担保体系中,专业的担保公司正在并必将成为一个关键的组成部分,说是核心也不为过。日前,资本量居国内同行业第三,担保量居全国首位的中科智老总张锴雍向《当代经理人》杂志介绍了关于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的做法。
在采访中,张锴雍首先提到了关于专业担保公司的经营哲学问题,他认为“担保和银行经营哲学不同。银行的经营哲学是单赢,不管你企业经营的怎么样,我一定要收回我的贷款。而担保的经营哲学呢?是敢于通过拼双输来拼双赢。我们和受保企业的利益本质是一致的,你要是亏了,或者你真的不打算还贷款了,那我们也跟着赔,但是你不还贷款的代价就是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者倒闭,而且通过法人代表的无限责任反担保(简单地说,无限责任反担保就是企业法人要为本企业能够还贷担保,一旦企业无法还贷,企业法人要负无限责任),企业法人要提心吊胆一辈子,我敢赌百分之九十九你不敢,那么只要你赚了,你还贷款了,我就赢了,这就是以双输拼双赢。”道理虽然简单,但笔者认为说出了建立信用体系的关键所在:一定要有一个具有很强针对性的惩罚方法体系,最好要针对到个人,这样才可以使对担保企业的信用约束达到最大化。否则,就象国有企业的资产所有人缺位一样,信用制度很难建立。尤其是中国的中小企业,实际上在所有权这方面有一定的优势,资产的所有者很难逃逸,所以对于一些产权清晰,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到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申请信用担保要比到银行直接贷款和上市要容易得多。
对于担保公司的担保对象问题,张锴雍认为担保公司的担保理念是赢利性的而不是政策性的,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公司是属于高科技行业领域但是风险太大,也不会得到担保,而如果一个公司属于传统产业但有较大的成长潜力且风险相对较小,那么也很可能得到担保。他举了这么两个例子,第一个是一家高科技产业公司,叫做达可电子公司,开始规模很小,但他们开发出了一个掌上电子产品,这个产品在那几年非常火,所以中科智对达可投了500万的担保,这个公司很快就将销售额提到了7000万。这是一个典型的为高科技公司担保成功的例子。第二个是为深圳的华为和中芯做机箱的公司,这家公司本身属于传统的机加工行业,业务本身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它是中芯和华为的优质供应商,中科智就是看重了它的这块牌匾,这说明它有靠山,赢利稳定,风险小,所以中科智也为它提供了担保,这家公司也给中科智带来了可观的收益。从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专业担保机构与银行不同,其服务对象并没有很强的被扶植色彩,而是绝对地从风险与收益的平衡中决定担保与否,这也是由专业担保机构的性质决定的。这样一些从事传统产业的成长型公司也有了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通过担保取得贷款。而这类公司在VC(风险投资)领域和银行领域都不是香馍馍,至少以前不是。
谈了一些信用担保的实务方面的问题,那么中国信用担保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呢?应当说还处在行业发展的初期。尤其是和国外比,国外大型的担保公司有的甚至驾驭着上万亿的资本量,而且其担保信用度已经超过了银行的信用度。国内的担保行业还远远达不到这个水平。不过目前国内担保公司的发展势头非常猛,操作也越来越规范。而且从市场的需要来看,专业担保公司肯定将有一个极大的跨越,这种跨越一方面是基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其自身优势决定的,专业担保公司克服了其他担保形式的弊病。
目前国内企业贷款获得银行支持有四种形式。第一个是以自己的流动产作抵押。第二种是母子企业之间的担保。第三种是互保,是两个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第四个是以租赁为形式的担保,其中第三种形式互保是主要形式。但是这种方式从本质上蕴涵着失败的风险。一般互保发生在不同行业的两个企业间,是很少做相互间的调查研究的,不可能象一个专业的担保机构一样做全面细致的调查,主要是靠财务报表和两个企业间领导人的感觉,而中国企业的财务报表不太准确,意义不大,所以互保是很主观的一件事。而且互保通常会在两个企业间发生不止一次,这次的成功与下次的成功没有必然的关系,所以次数越多失败的可能越大。但是一旦失败,后果不堪设想,如果对方企业无法还贷,你作为担保企业就要为对方归还贷款,等于把自己的一半命运交给了对方。所以从这种混乱无序的两个企业之间自发的担保走向有组织的专业的担保一定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张锴雍也正是基于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成立了中国第一家民营担保公司。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民营资本看到了这块沃土,如果以5倍放大系数来计算,中国中小企业最保守也可以得到几百亿的贷款额。
截止目前,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逾200家,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和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商业担保机构也超过100家,近二十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组建了省级再担保机构。事实上,自两年前中央决策层做出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决定以来,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如《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等,这说明国家对于中小企业通过信用担保这一途径融资非常鼓励和支持, 中小企业没有理由不充分利用好这一融资渠道。
4.信用社与担保公司合作协议 篇四
河南省分行有限公司
业
务
合作
协
议
XXXX年XX月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乙方:
为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授信支持力度,实现银企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担保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及合作业务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作遵守“公平守信、平等互利、信息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共同选择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微型企业客户群加强担保业务合作。
乙方应按照《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暂行办法》规定的经营区域内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担保业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乙双方均有权对被担保人进行独立调查,有权决定是否给予业务支持和提供担保。
二、甲乙双方对客户提出的担保和授信申请,应按各自程序评审及时办理。
三、甲乙双方应向对方推荐自己认为经营管理规范、业绩良好、市场前景广阔、有发展潜力、诚实守信的客户,以更好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发展。
四、乙方应在甲方的下属营业机构开立唯一的基础保证金账户、业务保证金账户和客户担保保证金账户。基础保证金是乙方与我行开展具体业务前先行存入的保证金;业务保证金是指在发生单笔业务时,乙方按照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存入的保证金;客户担保保证金是指在发生单笔业务时乙方收取客户的担保保证金。
乙方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的中小微型企业业务部报送所发生的全部担保业务清单以及相关详细信息,如被担保客户的违约情况、乙方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乙方的涉诉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管理报告,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对有关信息的了解。
乙方在甲方签订了资本金托管协议的,应按时缴存托管资金,主动接受甲方的资金监管。
乙方在各行开立的“客户担保保证金”专户,专门用于客户担保保证金的收取、退还和代偿,确保专款专用,该帐户不得与基本户、一般户、业务保证金帐户和基础保证金帐户混用。乙方收取的客户担保保证金,其用途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违约代偿,严禁将客户担保保证金用于委托贷款、投资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向银行缴纳业务保证金和基础保证金。鼓励乙方通过加强反担保抵(质)押物管理等其他方式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不鼓励乙方收取客户担保保证金。如乙方收取客户担保保证金,则不应高于乙方交纳的业务保证金的比例和金额。
五、乙方应根据自己对每笔业务承担的风险度分档次确定担保费率,最高担保费率以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国家规定为限。
六、对于乙方推荐的优质中小微型企业客户甲方应给予贷款利率的优惠。
七、乙方为甲方的客户提供的担保,乙方除收取担保费外,不再收取客户的其它任何费用,乙方要求客户提供的反担保不含存款或现金形式的任何反担保方式(甲方或客户书面同意的除外),乙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挤占挪用客户的资金。否则,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的行为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有权单方面终止(或中止)与乙方的合作。
八、双方有义务向对方通报对客户所了解的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提供被担保人情况。
九、甲乙双方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信息及本协议内容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的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授信到期前,如发现授信申请人出现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和乙方均有责任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共同采取预防补救措施,尽可能避免损失。
(一)债务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事项;
(二)债务人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行为;
(三)债务人停业、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解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
(四)债务人及其投资人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
(五)发生其他可能导致债务人生产经营出现重大风险的情况。
第三条乙方担保额度、保证金比例的确定:
一、甲乙双方基于稳健经营原则,约定:
1、乙方在甲方发生担保业务的最高担保额度以双方签订的所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为准;
2.乙方担保单户在各家金融机构担保金额总量不超过乙方净资产的10%;乙方对外全部担保余额不超过乙方净资产的10倍(最终放大比例按照甲方批复通知书要求执行)。乙方对外全部担保余额达到乙方净资产的要求倍数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3、甲乙双方合作额度为XXXX万元。
二、保证金比例及相关规定:
1、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存核定额度XX%的基础保证金XXXX万元,叙做单笔业务时,按照担保额10%的比例逐笔转存为业务保证金,基础保证金金额最低留存至XXXX万元(或一次性缴存基础保证金XXXX万元);
2、乙方按担保金额的10%向甲方逐笔缴存业务保证金;
3、乙方履行担保义务期间未经甲方中小微型企业业务部门书面同意不得动用此保证金。
乙方在甲方保证金账户内的余额,即使是分次缴存的,也对乙方所有的在保业务均具有共同质押担保的效力,若一家或几家客户违约,甲方有权扣划乙方保证金账户内的所有存款,但甲方扣划的金额不得超过客户违约的金额;甲方扣划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在保余额及保证金比例要求及时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履行担保义务并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第四条担保方式和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保证金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乙方的担保范围包括甲方与授信申请人签订的全部授信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本金及其所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同意为乙方在甲方的担保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适用商业类担保公司)
第五条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效力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担保业务,不因本协议有效期终止而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同时本协议相关约定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全部担保业务。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担保能力严重下降、出现不良代偿记录或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5.公司与员工的手机入网担保协议 篇五
甲方:肥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手机号码根据本公司与中国联通签订入网协议,为了明确公司与公司员工责任。本公司(甲方)与本公司入网员工(乙方)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入网身份确认证明。若乙方提供的用户身份证明不实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人员在网时间为36个月,套餐时间为24个月,即自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承诺协议期内不改低套餐、不退网、不过户、不改名、不改号、不欠费、不停机保号,否则按照违约处理。
3.乙方人员选择本协议附件规定的套餐后,每月必须达到协议套餐约定的最低消费额,达不到该数额的应按照该数额缴纳通信费用,协议套餐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3G客户入网登记单》。
4.协议期满后,手机所有权归乙方人员所有。乙方人员可选择继续使用联通公司所提供的通信服务,可以按照乙方人员业务规范更改套餐,若乙方人员未提出取消或变更套餐,则仍按协议附件约定的套餐标准执行。
5.协议期内乙方人员及时缴纳话费。若乙方人员拒不缴纳话费的,公司将在乙方每月工资或其它奖金中扣除欠费金额。
6.手机质量问题和话费异议的处理不影响乙方人员协议期内话费的消费、缴纳。
7.乙方人员在协议期内不得重复享受联通公司其他补贴优惠活动。
8.本协议有效期内,手机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中国联通协商套餐标准,争取最优价格供给乙方人员。
2.甲方有权对乙方出现的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情况进行提示、警告。若警告无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3.甲方保证用户协议期内资费的稳定,但如遇联通方案调整时,应按联通方案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调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并随手机套餐协议期结束而终止。
甲方:肥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乙方:肥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员工)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6.信用社与担保公司合作协议 篇六
为了拓宽农村信用社服务领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全力支持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由县政府出资、工商联发起的ⅩⅩ民营经济信用担保商会组建工作已经启动,农村信用社为了与之建立合作关系,按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担保商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担保商会与会员企业
(一)担保商会的定性和应具备的职能
1、担保商会是指由工商联牵头,当地5家以上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发起,政府和会员企业共同出资建立担保基金,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并与农村信用社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的互助性、非盈利性、中介性的会员制经济担保社团组织。担保商会一般作为工商联的下属机构。
2、担保商会须有规范的章程,章程中要有严格的会员准入条件、明确的权利义务、完善的管理制度。担保商会章程须送达农村信用社。
3、政府前期出资的担保基金金额不能低于担保基金总额的20%。担保商会吸收新的会员企业后,政府出资比例不得低于15%,低于该比例由政府出资补足。
4、担保商会、会员企业、政府出资部门与合作的农村信用社要签订担保基金托管协议,明确担保基金作为会员企业贷款的担保保证金。担保商会与会员企业之间需签订入会协议,并明确担保基金具有连带清偿责任。
5、担保商会与会员企业均需在农村信用社开立账户,同时担保商会还应开立担保基金专用账户。在会员企业申请贷款前,政府和会员企业出资的担保基金要全部转入专用账户,作为担保商会的信用担保备用金。
6、在会员企业申请贷款时,担保商会要为会员企业出具贷款推荐函。
7、担保商会需设立日常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由商会会员企业选举产生或由政府相关人员兼职。
(二)担保商会会员企业入会资格及条件
1、加入担保商会的会员企业应是辖区内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手续齐全。
2、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所经营的项目、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等有关规定。组织架构完善,内控制度、财务制度健全。
3、企业及管理者重合同、守信用,经在银行、信用社征信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
4、贷款卡已审办完毕或已经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
5、承认、遵守担保商会章程,向担保商会提出入会申请,同意缴纳担保基金,并承诺担保基金履行担保后按比例补偿的有关规定。商会通过对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申请企业法人人品、信用、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和发展前景等有关事项,经商会会长办公会初审并报理事会研究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讨论,农村信用联社主管业务副主任列席,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计票以60%为标准,达到60%以上同意票的企业准予入会,按规定缴纳担保基金(以2012年ⅩⅩ联社单户最高审批权限的20%为上限,暂定100万元),经担保商会审查、审批后即可成为商会会员。
二、担保商会担保贷款及有关要求
(一)担保商会担保贷款是由工商联推荐的担保商会会员企业向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在该企业存入担保商会保证金的5倍以内,(单户贷款最高额不应超过商会担保基金总和的10%。)由担保商会担保基金和其他3家(含)以上会员企业提供保证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二)担保商会担保贷款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审慎经营、严格管理、落实担保”和“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保证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三)担保商会担保贷款对象为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无法提供抵(质)押物的担保商会会员企业。
(四)借款人为企业的须符合《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 资金贷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符合《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担保商会章程要求,加入担保商会成为会员;
2、已在农村信用社开立账户,出资的信用保证金已存入担保商会在农村信用社的担保基金专户;
3、担保商会已出具的贷款推荐函和担保承诺书;
(五)担保商会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解决担保商会会员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
(六)担保商会应协助农村信用社对会员企业贷款进行监督管理,担保商会章程应明确对借款违约会员企业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借款人及保证人偿还贷款。
(七)担保商会要建立担保基金补偿机制。当会员借款违约在顺次执行该会员企业缴纳的担保基金、为该企业提供保证的会员企业缴纳的担保基金后,仍不足的以政府出资的及其他会员企业缴纳的担保基金归还。担保基金因此发生的减少,应由被执行还贷的出资人按规定比例补缴。
(八)会员企业申请担保商会担保贷款,除由担保基金担保外,提供保证的会员企业应是农村信用社认可的、应与借款会员规模、实力基本相当。个体工商户会员不得为企业类会员提供担保。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用途及还款方式
(一)商会会员企业的贷款额度根据会员企业资金需求、生产经营规模、贷款用途、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高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纳保证金的5倍。
(二)贷款期限应根据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资金来源确定,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贷款的利率档次、利率浮动、计息方法、结息时间及加、罚息等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及Ⅹ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办法执行。(担保商会担保贷款利率可暂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0%,同农户联保贷款。)
(四)还款方式,按不同的贷款额度确定,可采取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或分期还本的还款方式。
四、担保商会担保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担保商会出具的担保承诺书 ;
3、三家以上会员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承诺书,4、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包括企业各种资质证件,董事会同意贷款意见书,承诺书,签字样本等;法人、财务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附印件;企业财务报表等)
(二)贷前调查
公司业务部接到担保商会会员企业的贷款申请后,审查 客户的贷款资格、基本条件等,经初审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公司业务部派出两名客户经理,按Ⅹ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申请贷款企业进行贷前调查,重点调查担保商会运作模式、会员信用、经营状况、担保基金落实等是否合法合规,撰写调查报告。
(三)审查审批
客户经理对经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将客户评价报告、贷前调查报告、信贷相关手续组成资料一并上报授信审批部审查,授信审批部经审查无误后,按权限逐级上报各级审批委员会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客户经理部;
(四)审批通过的,客户部门发起用信流程,与借款人面签合同,符合受托支付条件的,签订支付协议;
(五)前台根据放款通知书发放贷款。
五、贷后管理
(一)农村信用社应履行的职责
1、农村信用社对担保商会担保贷款的贷后管理要遵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联社客户部门要与担保商会保持紧密联系,要建立担保商会和会员企业档案,及时向担保商会反馈会员企业贷款及使用情况。
(二)担保商会应履行的职责
1、担保商会是会员企业贷款的保证人,要履行担保责 任,对借款违约会员企业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借款人及保证人偿还贷款。要积极协助信用社催收到逾期贷款本息,包括要求贷款违约企业的其他联保小组成员企业履行担保义务,对违约会员企业采取行政、依法收贷,或以担保基金偿还贷款。以担保基金还贷的次序是:(1)执行借款违约会员企业缴纳的担保基金,(2)为该企业提供保证的会员企业缴纳的担保基金,(3)仍不足的以政府出资的及其他会员企业缴纳的担保基金归还。
2、执行还贷后的担保基金补偿的次序是:(1)由被执行还贷的借款违约会员企业缴纳补足,(2)不足的部分由为该企业提供保证的联保会员企业缴纳补足,(3)仍不足的要由政府、各会员企业按担保基金的出资比例及时补足。
7.信用社与担保公司合作协议 篇七
为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我国要将实施10年之久的“稳健的货币政策”调整为“从紧的货币政策”。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实施首先意味着要紧缩金融机构信贷,严格控制企业贷款的发放。央行已明确要求,2008年整体的银行信贷规模,新增贷款量不得超出2007年实际贷款量。这意味着,2008年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总量将不得超过2007年全年的3.63万亿元,贷款增速将不会超过13.86%。
按照当前银行75%的存贷比率、17.5%的准备金率以及4%左右的库存现金和备付金的规定,银行2008年信贷规模会出现大幅度的萎缩。在货币紧缩政策的指导下,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将更加谨慎,一些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大型企业、重点项目是各商业银行优先放款的目标。中小企业由于信用、规模、偿贷能力等方面的局限性,无法与大企业相比,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中小企业要想从银行得到贷款会更加困难。
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户数的99%,占工业总产值60%左右,实现利税约40%;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人数为劳动力总数的75%,在社会新增就业机会中,中小企业约占80%。为了维持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当务之急是拓宽融资渠道。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作为能够缓解中小企业信用不足、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在当前货币从紧政策下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从紧货币政策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发展的影响
在紧缩的货币政策调控下,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帮助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业务机会势必会受到影响。在信贷规模受到严格控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会更容易受到“信贷配比”原理的影响。相应的,本来就在合作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会被商业银行要求更加苛刻的合作条件,担保标准也会相应提高。
但是,货币政策由“稳健”转向“从紧”的真正内涵是使货币信贷总量与经济平衡快速发展相适应,其本质特征是好字当先、稳中求进,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从紧不等于收缩,管严不等于管死,信贷总量“切一刀”不等于贷款“一刀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正确理解从紧货币政策的内涵,正确处理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信贷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方针,继续推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2008年3月份,银监会就表示,银行业支持三农和小企业发展工作,并说明从紧的货币政策不会影响中小企业贷款。在控制信贷总量的前提下,银监会将确保全年对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本机构2008年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长速度。如何在从紧的货币政策形势下,较好满足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和增加收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既是银行业的重要社会责任,又对担保业应对当前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冲击、调整信贷资产结构、降低风险集中度、增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对限制类企业和项目禁止发放贷款的同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可以挖掘出区域内符合国家产业方向、环保政策要求的重点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资金需求,加大对县域高新技术、名牌产品和出口创新等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信贷担保支持。
专业担保公司是银行机构的补充和延伸,它可以调查了解中小企业的资信情况及还款能力等,有利地促进了资金的流动。所以说,从紧的货币信贷政策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而言既是机遇——银行贷款要求和资格的提升导致更多企业贷款需要担保,也是挑战———整体经济趋势的不可预测性增大代偿的机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把握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向,按照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调节的要求,抓住机遇,变被动为主动,适时调整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调整产品结构,要眼睛向内,自主创新,强化管理,狠抓效益,尽快做大做强。
三、化解生存危机的应对措施
从长远来看,促进银行和担保机构的更好合作,应该从体制上建立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同时完善和建立担保公司的运营管理机制。由于中小企业经营不稳定、信息不透明等先天劣势,银行对其贷款具有较高风险。目前,很多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采取集中授信和单户授信相结合的方法。虽然这种合作机制推进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尤其是对一些缺乏足值抵押、与银行合作时间较短的企业,通过担保机构担保参与的形式,可以有效增强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传导,分散银行贷款风险。
与此同时,合作过程中也受到一些阻碍,主要是部分商业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和自身抗风险能力都难以保证,如果发生企业违约,风险会转嫁到银行。一方面,经过几年发展,虽然有相当的商业担保机构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市场上的商业担保机构良莠不齐;另一方面,由于保费收入只占担保额的3%左右,在商业担保缺乏再担保机制的情况下,一旦出现大规模代偿现象,担保机构将面临非常大的风险。此外,有些互助担保的机制和模式还在逐渐形成阶段,银行介入互助担保业务存在疑虑。虽然互助担保的各方,在理论上和实际中都更为了解彼此,具有更高的信息透明度,但是由于互助担保多为同一行业内几家企业的彼此担保,在担保的放大效应作用下,在行业周期低迷时容易发生系统性风险,为银行对企业的贷款资金流向的监管带来一定的困难。
因此,要从体制上建立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同时完善和建立担保公司的运营管理机制。具体而言,要增强中小企业基金的作用,建立商业担保的再担保机制,分散担保体系内部风险,同时要探索互助担保模式。为增强自身的信贷担保能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创新融资模式,满足资金需求。
目前,我国各地从形式上都成立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有些不大的城市就成立了几十家担保公司。据调查,这些公司大多是名为担保公司,实为放贷公司,多数公司根本没有担保能力。要解决这个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我国可利用应收账款来推动中小企业改善融资环境。应收账款一般占中小企业50%~60%的资产规模,应收账款如能盘活,能够给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提供很好的途径。目前有些商业银行已经在上海采取了这种方式试行,开始收到积极效果,专家认为这种做法可以在全国大力推广。
2、抓住上市机遇,创造直接融资。
由于规模和条件的限制,中小企业以前无缘上市直接融资,近期我国准备在深圳设立中小企业创业版,目前具备这一条件的中小企业不少,一些优质中小企业可以抓住这一机遇,积极准备开展上市融资。
3、协会协调,合作共赢。
最近在温州市调研期间,发现该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企业充分应用协会这个平台,组织会员单位出资建立联保基金,寻找一家愿意合作的商业银行为依托,依靠合力增强担保能力。加入联保基金的会员根据自己的实力和业务发展需求,自愿出资50万、100万、200万元不等。根据合作基金章程,合作会员可以根据出资额的多少享受金额不等的信贷担保额度支持。
4、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补偿机制和再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补偿机制和再担保体系的建立,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降低担保公司的风险,鼓励民营资本的大举参与;另一方面再担保体系的建立可提高民营担保公司的信用,使更多的银行愿意和担保公司合作,也有可能改变实际放大倍率偏低的状况。由于担保体系的不完善,下一级担保机构通常都是自身承担了全部风险,而上级担保机构基本不承担代偿比例。
5、放宽担保费率和放大倍数的自主定价权。
目前我国担保
费率较之其承担的风险相比偏低,大都无法弥补代偿损失,对民营资本缺乏吸引力,导致了民营资本不愿真正介入担保业务,也使担保结构中信用担保的比率过低。给予担保公司灵活的担保费率自主权,根据担保公司的资本规模和资信等级,给予更大的放大倍数,而不是目前的10倍限制。
6、制度支持。
目前银行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合作过程存在一些问题,如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担保机构业务模式和机制建设等。因此,有必要以政府为主导给予商业银行更多的政策倾斜,改善担保环境,提高担保机构的经营能力,明晰担保机构商业模式,力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政府应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打破片面强调大客户的陈旧观念,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核算能力,简化信贷业务流程,完善金融产品创新。同时,政府应当对非正规金融加以合理的引导,使其发挥对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政府要支持发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其业务行为,使其健康发展。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辅导和服务,建立合理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四、结论
从紧货币政策所带来的作用将逐渐显现并波及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各个方面,给面临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带来新的压力,使其生存与发展受到严峻考验。当务之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应该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早日做好应对措施来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面对货币紧缩的经济形势,要因地制宜,积极灵活,多管齐下,勇于创新,才能解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走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生存、发展、壮大之路。
参考文献
[1]贾康: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J].决策导刊, 2007 (1) .
[2]陈曾明:“从紧”还须兼顾“中小”[J].金融周刊, 2008 (3) .
[3]张斌:从紧货币政策加大中小企业融资难度[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 2008 (Z1) .
8.信用社与担保公司合作协议 篇八
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集团下属有全球规模最大的玻璃纤维制造企业,遍布国内外的生产基地与市场网络,在玻纤制造、复合材料、特种钢材、三产物流及金融投资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和优势。
根据协议,中包总公司与振石控股集团双方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在物流包装、新材料研发等方面的优势,快速启动智能托盘及包装、物流等相关领域项目的合作。
振石控股集团股东唐兴华,总裁助理张健侃,下属华美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中国包装总公司战略运营部副总监金立享及智能托盘项目团队成员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9.担保合作的协议 篇九
甲方: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鼎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诚实、互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性框架协议:
第一条投标保函手续费及费用支付
1.1 受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办中心商贸城支路工程支路5,支路7 的投标保函,保证金全额为人民币 65万元整,乙方办理该笔银行投标保函时,所收取手续费用为人民币13500元整(已包含银行手续费),保函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退保函期限从2009年2月25日到2009年3月31日,如逾期不退还给乙方,乙方则按保证金全额的0.1%每1天收取滞纳金,甲方不得拒绝支付保函手续费或追回已支付的保函手续费。
1.2 手续费的支付:每一份银行投标保函,要提前3天交付手续费用及押金。投标保函原件全部退回乙方后才能退回全部押金。
1.4 手续费的支付方式为 现金,押金的支付方式为。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1 严格履行本协议书约定条款,并支付保函手续费,并为
甲方经办的每笔银行投标保函,向乙方承担反担保责任。投标结束后,甲方及时退回银行投标保函原件,假如因此发生风险造成乙方损失时给予赔偿;甲方自己在市场上承接的银行投标保函业务,非乙方经手的银行投标保函,出现风险和乙方无关。
2.1.2 甲方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2乙方权利与义务
2.2.1严格履行本协议书约定条款,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责保密。
第一条本协议书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在诚实、互信的基础上,甲乙方合作协商各类未尽事宜,出现纠纷,提请仲裁以及申请法院判决。
甲方: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盖章):
乙方:苏州鼎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盖章):
10.联合担保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
甲方: 担保公司
乙方: 担保公司
甲乙双方均为合法注册成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外开展担保业务,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相互协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现就合作对外开展联合担保业务签订本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概述
1. 双方从担保行业发展的全局高度谋划合作发展新思路,充分发挥各自在担保行业的优势,创新合作机制,通过联合担保的方式拓展合作领域,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联合担保的担保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协议的基础。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本合作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打算继续合作,应当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三、联合担保定义
本协议中所称联合担保是指两个以上的担保机构对同一债权提供担保,具体在本协议中,是指甲乙双方作为保证人共同为同一债权提供共同保证担保。
四、对外担保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对外提供按份共同保证或连带共同保证。
(一)按份共同保证
在此种方式下,甲乙双方按照各自确定份额对外承担保证责任。甲乙双方应当在每一笔业务开展过程中,先约定好各自的保证份额,然后与债权人进行沟通,让债权人明确并确认各保证人承担的担保份额。甲乙双方在按份共同保证方式下,如果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甲乙双方之间没有追偿关系。
(二)连带共同保证
1.在此种方式下,甲乙双方对全部债务对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2.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方,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另一方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五、对内责任比例
1.甲乙双方在联合担保合作过程中,如果对外承担的是按份共同保证责任,则按照各自对外承担保证责任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甲乙双方之间没有追偿关系;
2. 甲乙双方在联合担保合作过程中,如果对外承担的是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则根据业务来源的不同,在内部责任划分上按照3:7的比例承担保证责任。原则上,业务来源于哪一方,由哪一方承担70%的保证责任;
3.甲乙双方在办理每笔业务过程中应签订《对外联合担保备忘录》,双方根据每笔业务的情况,在《对外联合担保备忘录》中对担保债权情况、联合担保方式、内部责任比例等情况进行明确约定。
六、联合担保担保费
在具体项目运作过程中,原则上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对内责任的份额(在连带共同保证责任方式中)或实现约定的保证责任份额(在按份共同保证方式中)约定的相应比例分享联合担保担保费
七、联合担保业务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原则上,业务信息来源于哪一方,由哪一方按照规范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进行申请和受理工作。
(二)项目立项
任何一方在受理相应担保申请后,经过初审后如认为符合联合担保项目立项条件,应当在《联合担保项目立项审批表》(一式两份)上签字盖章后连同项目相应资料提供给另一方,另一方经审查,如也认为符合联合担保项目立项条件,则在《联合担保项目立项审批表》签字盖章后并将其中一份交予另一方,双方均在《联合担保项目立项审批表》签字盖章之日为项目正式立项之日。
(三)保前调查
1.项目获准立项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对项目进行保前尽职调查,双方应当根据担保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拟定调查方案,并按照规范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进行相应调查工作以及出具保前调查报告;
2.甲乙双方应当至少委派一人参与保前调查工作。
(四)项目评审
1.项目在进行评审前,甲乙双方应当共同或由一方与债权人就联合担保方式及其他相关问题与债权人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如项目经过保前调查符合上会条件,应当由甲乙双方各委派三人作为评委组成担保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对担保项目进行评审,委派人员应当在评审会独立发表评审意见;
3.甲乙双方应分别汇总己方委派人员的意见并决定是否进行担保及进行担保的条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担保,则该项目终止或进行补充调查;
4.如项目经评审认为需要进行补充调查,甲乙双方应当在补充调查后另行召开评审会;
5.评审会每次评审后均应制作联合《联合担保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由全体评委签字后归档保存,《联合担保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6.评审结论非经再次上会进行评审修改,否则不得更改,必须全部贯彻落实,
(五)合同起草、审查和签订
1.联合担保项目经评审会评审通过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由一方作为相关协议的起草方,起草方应当及时起草协议并将起草的协议发送另一方审查,另一方有权出具审查和修改意见,起草方应慎重考虑另一方的审查和修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文本;
2.在联合担保具体项目运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与担保申请人共同签订《委托担保协议》、双方签订《对外联合担保备忘录》、共同与债权人签订《共同保证协议》等相关协议;
3.如需要担保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措施,具体反担保协议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与担保申请人共同签订或分别签订;
4.甲乙双方应当在签订《委托担保协议》及《对外联合担保备忘录》后才能与债权人签订《共同保证协议》。
(六)保后管理
双方均有权对担保项目进行保后管理,双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尽的保后管理细则。
(七)代偿和追偿
如担保项目发生代偿,双方根据具体协议的约定责任比例进行代偿并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法律规定进行追偿。
八、关于代偿和追偿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代偿
1.一旦发生代偿,双方应当共同就是否符合代偿条件及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进行研究和评审;
2.如经双方评审代偿条件成就,双方采取按份共同保证方式对外提供联合担保时,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担保的份额分别进行代偿。如双方采取连带共同保证方式对外提供联合担保,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内部约定的保证责任比例积极进行代偿;
3. 如双方采取连带共同保证方式对外提供联合担保,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或经法律程序,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主动向债权人承担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任何一方擅自向债权人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其无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二)关于追偿
1.一旦发生代偿,甲乙双方应当根据约定积极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另一方应当给予相应的配合;
2. 如双方采取连带共同保证方式对外提供联合担保,一方代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方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另一方应当在收到追偿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其应承担的份额进行清偿。但相应代偿违反本条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除外。
九、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作协议细节及在合作过程中知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同意双方争议由 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通知和送达
1.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函件、文件等资料,应发送到合同签章页载明的联系人、地址、传真。
2.当面递交的,签收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回执上记载的收件日或拒收日为送达日。双方从合同文首载明的传真机号码所发出的传真视为原件。
3.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人、电话、传真,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合同签章页载明地址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十三、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并结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四、其他事项
(一)协议冲突
本合作协议为框架协议,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针对具体担保项目签订的协议如与本合作协议不一致的,以相应具体协议为准;
(二)合同生效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页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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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指定银行账号:
开户行: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指定银行账号:
开户行: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1.信用社与担保公司合作协议 篇十一
双方将在按需印刷出版理论研究、装备制造、商业模式构建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以期为出版行业提供国产按需印刷和按需出版一体化解决方案,对按需出版商业模式进行研究与应用示范,促进中国按需出版业的发展,推动中国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融合发展和新闻出版业的产品重构。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隶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新闻出版专业研究机构。其在承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委托的大量科研项目的同时,还承担着国家社科基金、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科技部等部委的国家级项目,为政府的宏观决策和企事业的战略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北人集团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印刷机研发制造基地,拥有丰富的印刷设备开发、生产、销售、服务经验,产品覆盖印前、印刷及印后整个印刷链条,近年来与国际知名公司展开技术合作,拥有与国外从事数字印刷的企业合作的丰富经历。当前,北人集团公司正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推动,开发与合作相结合,力争做按需印刷出版整体方案解决者。
双方将共同组建按需印刷出版联合实验室,共同推动我国按需印刷出版的发展。
12.担保信息-滁州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篇十二
第8期(总第17期)
保后监管部
2013年8月29日
目 录
一、金融快讯
1、经济增速下滑银行风控为上 银监会锁定五个贷款倾斜
2、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二、财经快讯
1、银行资金继续吃紧 回购增量未能消渴
2、海泰担保被诉与起诉背后:翟家华如何玩转资本游戏
三、行业研究
1、化解产能过剩 工信部发改委将再出招
2、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增速 全年投资计划完成逾八成
【金融快讯】
一、经济增速下滑银行风控为上 银监会锁定五个贷款倾斜
内容摘要:银监会动作迅速。7月31日,在中央定调下半年经济工作“稳中求进”之后,银监会随即拿出了下半年的金融对策。
银监会动作迅速。7月31日,在中央定调下半年经济工作“稳中求进”之后,银监会随即拿出了下半年的金融对策。
“银行要严守风险底线。”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昨日(8月27日)说,“下半年,突出抓好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使用效率,促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调发展和良性循环,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尚福林在当日举行的银监会2013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上,确定了银行业下半年目标——风险控制和增量贷款投向的“五个倾斜”。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昨晚对记者说,在经济景气下行等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下,银行业会面临新的挑战,需要高度重视信贷风险控制。此外,下半年的增量投向主要围绕产业升级,扩大内需,将配合中国经济发展方向制定金融对策。
谨防各类风险上升
在控风险方面,银监会做出了严密部署。一是严防信用风险。在真实反映资产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设立防控目标,建立健全风险防控责任制,2
严防不良贷款大幅反弹。二是严防流动性风险。改进监管和监测指标,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提高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三是严防理财业务风险。研究制定综合性、系统性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细化“8号文”关于理财业务规模控制、期限错配、风险防控方面的监管措施。已开展理财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规范登记理财信息,加强非现场监管和风险预判预警。四是严防信托业务风险。健全和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制,对现有存续信托项目建立监管台账明细,逐笔落实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五是严防声誉风险。六是严防IT系统风险。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充分做好重要信息系统投产或变更的准备工作和风险评估,完善IT系统应急预案。
“银行业是典型的顺经济周期行业。”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当经济增长从高位运行转慢时,商业银行以往的发展模式、风险管理模式和盈利模式等都将面临严重挑战。
一位不愿具名的股份制银行信贷人员表示,在经济下行期,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偿付能力下降,银行还将面临贷款损失的突然增加,资本受到侵蚀,银行盈利能力下降,并会引发严格的信贷评审和信贷紧缩活动。例如全国多地出现钢贸和铜贸企业信贷违约风险,部分经营不规范的商户从“抱团还款”变为“抱团欠款”,加大了风险处置难度。
事实上,面对持续攀升的不良贷款,商业银行应该密切关注产能过剩的行业。因为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形下,产能过剩的行业最容易受到冲击,3
陷入经营低迷困境。特别是当产业政策调整,压缩部分产能时,其中暗藏的隐患就会逐渐浮出水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家银行总行已发文要求高度重视“高污染、高能耗和过剩产业的信贷风险控制”。
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还说,银行应密切监测贷款的行业结构、期限结构和集中度,在严把准入关的同时加强贷后跟踪调查,重点监测曾经发生过逾期/欠息、涉诉、风险预警客户、重点风险领域客户的风险状况,加大防控力度。
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在经济景气下行、信贷规模紧张、理财业务限制、存款竞争加剧等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下,更易引发各类案件。商业银行必须落实监管各项要求,加强对理财产品等重点业务风险评估,建立专业操作风险点库,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加强业务检查监督力度,对相关风险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和早处置。
助力产业升级扩大内需
风险要防控,但实体经济也需支持。银监会昨日也给出了盘活的存量和今年的增量贷款的“五个倾斜”:一是向重点在建续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传统产业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产业、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新兴服务业和生活型服务业等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有重大影响和示范引导作用的行业倾斜。二是向化解过剩产能倾斜。要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并将执行情况纳入考核 4
之中。三是向小微企业倾斜。要按照国务院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会议的部署,落实“两个不低于”的总体要求和考核措施。制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与支持(服务)小微企业挂钩的具体办法。完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和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平台,改善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四是向“三农”倾斜。研究出台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试点方案和“三农”专项金融债试发方案。五是向消费升级倾斜。
郭田勇说,银监会对于下半年增量贷款投向的调整,意味着要求银行全力配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大方向。
银行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普遍认为,虽然中国经济目前整体平稳,但是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经济处于下行的态势,内生的增长动力比较弱。此外,今年货币金融对实体经济产出的效率比以前要差。虽然货币供应量等都很多,但是效率没有达到以往那么高的水平。此外,由于各种因素存在,导致金融体系的风险有所积聚。金融体系本身扩张迅速,链条较长,现在金融的资源被配置到一些实体经济产出效率比较低的行业,一些中小企业、微小企业,反而资金的获取难度比较大。
“目前困扰实体经济复苏的是结构性困境,中国需要更加有序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对金融来说,需要考虑怎么样提供更有效的帮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陈道富认为,“不应继续投放在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等传统领域,而应该更多地往新兴的领域、往国家支持的领域投放,从而带来产业结构的调整。”
某国有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银监会在今年年初已要求各银行将信贷重点落实到传统产业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产业、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新兴服务业和生活型服务业等行业。此番对下半年工作规划时再次重申,表达了希望金融业助力国家产业调整和升级的迫切要求。一旦落实,上述行业将迎来新的机遇。
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进入下半年,经济形势复杂化的趋势依然没有改变。长远工业化和城镇化为经济增长铸造着持久动力,一些高精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渐培育起来,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持续推进。但是,将来经济运行的挑战和风险也不少,产能过剩、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系统性风险,为经济增长增添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对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这种形势下,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有力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做出全面部署。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在研究下半年经济工作时,就指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把钱用在刀刃上。此前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也强调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在下半年宏观调控的一系列部署中,首先是确立了继续执行稳健货币政策的主基调,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原则,增强资金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虽然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速出现了一定下滑,引来了许多人对经济形势继续恶化的担忧,不少国际评级机构甚至开始唱空中国。但是业界形
成的共识是,主要经济指标仍然处于合理区间内,相对于以往的粗放式增长,目前的经济增速是一个主动调控后更加均衡而有质量的增长率。
党中央、国务院对下半年经济运行更加侧重于底线管理,增强对经济下滑的容忍度,以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同时我国的结构调整以及新兴产业培育处于关键节点,必须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此,保持合理的货币信贷总量,并适时适度预调微调,有利于平衡好稳增长、调结构与促改革的关系,为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创造出良好的金融环境。
有专家指出,预调、微调体现出决策层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调控思路。反映在金融政策上,就是要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等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支持和促进消费升级,引导民间资金有序进入金融业,以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撬动社会资金的流动,推动和引导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结构调整。
增强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需要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未来金融改革的预期步骤中,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尤为引人关注。
在我国经济不可避免地从高速转入中速增长时,对于是否应出台新的扩张刺激政策,经过了一番激烈讨论。事实上,鉴于此前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在拉动经济短期增长的同时,带来产能过剩以及房地产泡沫等弊端。经济增速“换档”后的调控思路逐渐转移到依靠盘活资金存量,增加市场流动性来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激活民间资金投资活力,就成为大势所趋。
所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设立民营金融机构,必然对我国金融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改变金融业运行格局。金融业向民资打开大门,不仅能够把民间资金进行整合,纳入规范的金融体系,进而转化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产业资本,还能有效防范非法集资等区域性金融风险。这已经成为盘活存量的内在应有之义。
今年以来,经营环境的恶化,使得许多小微企业陷入了困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成为衡量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实效的重要标准之一。8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再度强调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将盘活的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
据人民银行统计,6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25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2.3个和1.9个百分点。但是这相对于全国几千万家小微企业的需求而言,仍然存在着较大的金融供给缺口。不论是发展民营金融机构,还是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都是为了整合金融资源,缓解“草根”企业的融资困境,提高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这些改革的稳步推进,将是盘活存量资金的重要棋子,发挥信贷资金存量、资本市场资金、社会资金的综合能量,为饥渴的小微企业带来金融资金“甘霖”。
近日,国务院同意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包括“一行三会”以及外汇局。这一举措表现出决策层对经济转轨进入关键阶段后风险防控的重视。随着结构调整持续推进,一些经济领域的深层次积弊浮出水面,折射到金融领域表现为各类系统性风险,更让人忧虑的是部分潜在风险已变为实质性不良。而且,在金融创新和多元化发展趋势下,许多跨市场、跨行业的交叉性金融产品纷纷涌现,这些创新产品的风险呈现出隐蔽性以及在不同市场的传染特性。建立协调配合的监管机制,将能更好地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促进金融业稳定运行。
【财经快讯】
一、银行资金继续吃紧 回购增量未能消渴
周二(8月20日)央行开展的逆回购量增加,360亿的操作量较上周二同期限品种增加逾2倍,创下了本轮逆回购的单日操作量新高。但这并未减缓本周货币市场“旱情”,周二不仅资金价格全线上涨,现券市场上,标杆性品种十年国债收益率也第二日维持在4%以上高位。
隔夜回购利率创一个半月新高
“早盘一度没有大机构出钱,并有部分大行还在融入短期资金,直到逆回购360亿消息发布后,政策性银行才带头融出隔夜。”据一位资金交易员透露,尽管昨日央行逆回购放量,但市场资金整体仍较为紧张。
周二,央行开展了360亿元逆回购,期限为7天,这一规模较上周二的110亿7天逆回购增逾2倍,中标利率持稳。虽然操作量仍在500亿下,但依旧创下了7月30日本轮逆回购重启以来的单日最高操作量。
尽管如此,银行间市场资金依旧紧张,资金价格继续全线上涨。尤其是短期的隔夜品种涨幅最大,已回到了7月初的利率水平。数据显示,昨日隔夜回购利率上涨了46个基点至3.92%,创下了逾1个半月来的新高;而7天回购利率昨日上行了33个基点至4.51%。
鉴于本周公开市场有央票到期160亿元、逆回购到期260亿元,至此,本周公开市场已提前锁定资金净投放,这将是公开市场连续第12周停止向市场净回笼资金。
月末紧平衡预期加重
事实上,从上周四央行将14天逆回购利率持平开始,资金面紧张预期
就在加大。对于本周资金面继续偏紧的原因,市场分析认为,近期适逢企业月中缴税期,再加上传闻一些常备借贷便利(SLF)或于近日到期,资金供给进一步收紧,从而推动了资金价格的水涨船高。
顺德农商银行固定收益研究员宋球红对记者表示,传闻SLF到期或是本周资金偏紧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昨天7天逆回购中标利率没有继续下行,也对市场情绪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表态,说年内货币政策没有大的可能性进行大幅度调整,都令市场对资金面预期变得更为谨慎。
另一方面,本周仍然有超过千亿元规模的利率债上市,对于市场造成的抽水作用仍然不容小觑。多位交易员指出,短期市场流动性难言乐观,在十年国债利率步入“4%时代”后,回购利率或仍有上行空间。
而从外部流动性来看,昨日公布的7月外汇占款减少约245亿,连续两个月减少,随着美国QE退出的预期加大,也加剧了市场对热钱流出的担忧,从而令资金面悲观预期愈发增大。
数据显示,下周将有800亿三年央票到期,央行再度到期续作的可能性加大,尽管也会通过逆回购放量等方式投放流动性,但市场分析认为,央行维持中长期流动性紧平衡的货币政策思维短期内难以改变,8月底资金紧平衡格局仍将维持,而央行提供短期流动性也有望继续放量。
二、海泰担保被诉与起诉背后:翟家华如何玩转资本游戏
曾经的福布斯富豪翟家华成了引发天津金融圈内**第一张倒下的多米诺骨牌。
在《第一财经日报》7月23日报道《翟家华案发 海泰担保陷风暴眼》之后,该案继续发酵。先是天津多家银行和资金出借人因翟家华案发质疑海泰担保业务程序存在疏漏,向海泰担保集中催款;后是翟家华旗下北京公司部分员工追索遭拖欠数月之久的薪酬;接着就是海泰担保和翟家华分别被起诉成为被告。
一名出借人向本报透露,其所在公司已经以海泰担保涉嫌违规操作及出借资本未及时收回向北京市某法院提起诉讼。而海泰担保母公司海泰控股人士也向本报表示,海泰担保已以翟家华骗取担保为由提起诉讼。翟家华旗下公司一名专家顾问对本报称,该公司位于北京京城大厦的办公室也多次被公安机关造访。
知情人士称,翟家华是靠拥有PPC细胞技术公司的股权和矿产作为抵押通过海泰担保获取银行贷款的。但本报调查发现,翟家华的主要资产存在重大不实。“翟家华旗下注册的公司很多是空壳,只有债务,没有债权。”翟家华旗下一家公司的高层对本报记者表示。
该公司员工称,翟家华旗下四家北京公司将有两家——施丹姆善尔生物有限公司(善尔医院大股东)、中矿盛业矿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于本月底关门,部分被拖欠了数月工资的公司员工正在追索。民间融资
天津某企业合伙人向本报记者提供的一份由海泰担保总经理牟福江签署的文件显示,今年1月下旬,海泰担保同意为翟家华旗下公司天津市艾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该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另据该出借人介绍,在此担保出借协议中,为艾娜科技提供担保的还有翟家华本人;而向海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则是翟家华旗下的矿业公司。
一名专门处理担保纠纷的李律师告诉本报记者,严格地从担保与反担保意义上来讲,同一法律主体下面的两家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骗取担保的手段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尤其是最终的融资目的在于为两家公司的共同所有者使用,而非融资公司本身使用。另外,翟家华本人为翟家华旗下公司提供担保在法律上是可以的,但需要核实翟家华本人旗下的其他资产。
而除了通过海泰担保借贷巨额银行资金外,翟家华还在天津、北京两地进行高息民间融资。
出借人张先生反映,翟家华自去年下半年开始通过天津海川福元运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海川”)中介机构在天津进行巨额融资。由天津海川以理财的方式与个人签署3~4个月短期贷款协议,然后以该公司职工个人(林某和蒋某)身份与翟家华及其公司签署借贷协议。但今年3月贷款陆续到期后,出借人均收到推迟还款的消息。
本报记者致电青岛福元运通总部获悉,天津海川早已被取消加盟资质,其并不具备资金出借资质。
此外,翟家华还向北京望京善尔医院的高端消费者高息融资。前述翟家华旗下公司高层透露,其中,某毛姓女歌手就在注射了善尔医院的抗衰老针剂之后,高息借款给翟家华4800万元。
而且,翟家华还通过委托北京智慧谷投资基金违规发售“善尔医院发展基金产品”,投资收益为年回报率约50%,并且有回购保底承诺。而这严重违反了发改委监管要求。虚无的矿产
目前,债权人普遍担心的是翟家华用来进行担保的资产存在重大问题。
2012年上半年,翟家华在一些媒体上标榜其拥有广西76平方公里的矿田及开采价值高达40亿的新疆金矿。但相关知情人士表示,上述矿田没有一处可以算作翟家华的资产。
其所谓“广西最大矿田”是指广西南丹县型电地区锌金属矿,享有这块矿田探矿权的公司是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局第一地质勘查局(下称“中冶一局”),翟家华2007年协议购买了持有中冶一局70%股权的南宁中冶。但在支付了合同价款不到20%资金的情况下,通过伪造签字变更了南宁中冶的工商登记。2012年9月3日,南宁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处罚金8万元,并责令其改正。因此翟家华对所谓“广西最大矿田”既无探矿权更无开采权。
而上述李律师称,探矿权本身可以用作抵押担保,但一旦出现违约,担保公司在行使追偿权和处置权的过程中存在障碍,因为探矿权必须经相关部门审定,而且要转开采权需要经过国土资源部或各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准。
至于翟家华在媒体上宣称的价值40亿的新疆乌苏金矿,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流传的翟家华拥有乌苏金矿的资料有很多水分,实际上是翟家华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了部分股权,其中翟家华出资仅80万元。干细胞谜团
除了矿产,翟家华最喜欢向媒体宣传其“PPC细胞(新型可再编程多潜能细胞)技术”和八大基地。
据报道,翟家华接受采访称,旗下的善尔健康集团拥有国际先进的细胞技术研发中心,致力于开拓国内外细胞保健和抗衰老市场。善尔集团旗下有八大板块:北京细胞生产基地、北京善尔抗衰老保健基地、中国善尔 14
健康俱乐部、天津善尔疾病治疗基地、海南善尔保健旅游度假基地、日本福冈善尔医疗会所等。生产的PPC细胞保健治疗品主要有:抗衰老保健、糖尿病、肿瘤、肝病、免疫耐受治疗等。
对于PPC细胞技术,翟家华运用的主要载体是北京善尔医院(原望京新城医院),这是一家社区医院,翟家华旗下公司施丹姆善尔生物有限公司为善尔医院大股东。
据善尔医院PPC技术负责人称,善尔医院在他加入该团队后已经为超过2000例的病人进行过PPC细胞技术治疗。
上述技术负责人向记者强调PPC细胞技术还不是业界所称的干细胞技术,而本报记者获得的《中国善尔健康集团》宣传资料显示,PPC细胞是一种来源于外周血的类干细胞功能的新型细胞,能够修复体内老化细胞和受损细胞。称该技术已经获德国及欧盟相关部门认可,并授予技术专利。
但本报记者并未在欧盟和德国专利网站上查询到有关PPC细胞技术的专利号。而前述翟家华旗下公司高层一语道破玄机:“PPC细胞技术就是干细胞技术,干细胞技术又称为再生医疗技术,具有自我复制能力的多潜能细胞。善尔医院将干细胞称为PPC细胞技术则是为了方便打擦边球,强调PPC细胞技术并非干细胞技术是为了规避卫生部监管。”
早在2011年12月16日,原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就刊发了《关于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叫停了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活动。
一名曾经接受过注射的宋先生称,翟家华宣称的是注射一针可以延缓5年衰老,当时一针的价格为100万。因为这种针剂价格昂贵,消费群体均为富人,他们中的不少人也成为了翟家华民间融资的出借人。
在翟家华案发之后,善尔医院仍在宣传其PPC细胞治疗技术,前述知情人士指出,善尔医院涉嫌严重违规。
首先,根据原卫生部规定,任何进行干细胞有关治疗的医院都需要报批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前述高层透露,善尔医院并未获得上述任何一家的审批。其次,进行干细胞治疗的医院必须具有三甲医院资质,但善尔医院只是一家社区医院。其三,今年原卫生部公布《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一旦发现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向受试者收取费用等情况,取消其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基地资格,同时依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除了善尔医院不具备从事干细胞医疗的资质外,与PPC细胞技术配套生产的PPC细胞保健品也不符合我国相关监管规定。以善尔医院大力推荐的、专门用于治疗糖尿病的保健品“善尔1号”为例,该药品尚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文。
此外,翟家华曾在2012年上半年对媒体表示,拟用3年时间投资25亿元建成蓟县的“天津善尔抗衰老保健康复基地”;将在天津高新产业园区1.5万平方米的大楼里,建成世界上最大的细胞制造工厂。
但本报记者致电蓟县县委、县政府,天津高新产业园区,相关工作人员均称没听说过“天津善尔抗衰老保健康复基地”的事情。至于1.5万平方米的大楼只付了1000万订金,且已经被冻结。
然而,就是这样一种处于灰色地带的技术和“胸怀世界的豪言壮语”成了翟家华游走资本江湖、从海泰担保等国有机构和个人融资的利器。
【行业研究】
一、化解产能过剩 工信部发改委将再出招
今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的重要工作,除了改革之外,将是努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辛仁周近日透露,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制定了化解产能过剩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准入的环保、节能和技术门槛,不达标的企业将会被责令整改,甚至取消行业准入资格。
联合制定化解产能过剩方案
辛仁周近日对外表示,为了进一步化解产能过剩,确保未来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制定了化解产能过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下一阶段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指导方针。目前,方案已经完成了最后的修订工作,即将于近日出台。
辛仁周还介绍,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准入的环保、节能和技术门槛,不达标的企业将会被责令整改,甚至取消行业准入资格。
无独有偶。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昨天在“关于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说明会上表示,我国船舶工业正面临着金融危机来最严峻的局面,船舶工业发展能够拉动有效需求,其调整转型可起到示范作用。
他同时指出,《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方案(2013-2015年)》的出台重在调结构,意在促转型,旨在谋发展。
根据发改委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约1600余家,年工业总产值近8000亿元。“当前我们正面临着金融危机来最严峻的局面,”根据发改委公布的数据,自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我国船舶工业月新承接订单量均低于造船完工量。产能过剩情况严重。
为此,国务院在7月31日印发了《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方案(2013-2015年)》。陈斌在会上表示,方案是为了更好地应对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的矛盾,提升企业竞争力。
88家骨干民营钢厂总利润12.43亿元
事实上,早前官方文件列举的产能过剩行业,已从2003年的钢铁、电
解铝、水泥、汽车四行业,扩大到至少19个行业。为控制这一势头,国务院今年提出,“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资,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
以水泥为例,中信建投证劵分析师田东红称,2012年年底我国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的产能约为15.88亿吨,如果按照分区域产能利用情况来计算,则有效的水泥熟料产能约为14.83亿吨,因为产能计算方法的原因多出了约1.05亿吨的产能,我们可以把这一部分过剩的产能称之为表观过剩产能。另外由于今年新投产的1.2亿吨水泥熟料产能并非全在年初投产,有7000万吨新增熟料产能未能释放出来。今年实际有效的水泥熟料产能为15.85亿吨,对应水泥产能为27.26亿吨,行业实际产能过剩比例约为15.56%。分区域来看,东北、中南和华东地区的产能过剩问题相对较好,产能过剩程度都在10%以内;而华北、西南和西北地区的产能过剩问题相对较为严重,产能过剩比例都超过了30%。各区域之间所面临的产能过剩压力差异较大。
相比水泥业,钢铁业有过之而无不及。今年上半年88家骨干民营钢厂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12.43亿元,销售利润率0.31%;去年同期上述钢厂平均吨钢利润33元,今年降到8.7元。其中有42家亏损,亏损额达到63.2亿元,亏损面达47.7%。此外,民营钢厂一直以来低于大中型钢厂的负债率也开始亮起“红灯”。
全联冶金商会名誉会长赵喜子说,骨干民营钢厂亏损面第一次超过了86家重点大中型钢厂亏损面,民营钢厂经营效益下滑速度已经超过全行业。而去年88家骨干民营钢厂亏损面超过30%,今年亏损面上升到47.7%。而86家重点大中型钢厂亏损面为40.7%,利润同比有所增长。
根据全联冶金商会最新统计显示,2013年上半年,骨干民营钢厂资产负债率达70.67%,同比上升3.1%,首次高于重点大中型钢厂1.2个百分点。其中,有3家企业负债率超100%,5家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90%。
将实施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产能过剩,问题出在哪?由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组织的调查结
果显示,超过八成的被访者认为目前中国的产能过剩的情况严重。对于引起产能过剩的原因,61%的经济学家认为产业政策导致地方盲目发展一些高新技术产业是一个关键因素,另外,“潮涌”现象、产品创新滞后于市场需求、分税制导致地方政府给予企业过多补贴,也被认为是重要原因。
西南证劵分析师张仕元表示,产能过剩是市场经济竞争的必然结果,产能过剩有绝对与相对两个概念;目前中国的产能过剩以相对过剩为主。
“我国目前的产能过剩问题可以分为轻资产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和重资产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二者化解问题的办法不一样,前者形成金融风险的可能性低,处理相对简单;后者问题相对复杂。”张仕元分析称。
对于重资产行业产能过剩,张仕元建议,要建立产能预警的长效机制。以技术和环保标准淘汰一批,依靠财政政策和消费信贷政策增加消费能力,鼓励收购兼并,进一步提高行业的集中度。
值得一提的是,发改委日前透露出重要信息,包括下半年将出台化解产能过剩措施,并强化创新驱动,支持信息产业发展,促进信息消费,加
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启动信息惠民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等。
另外,发改委还表示,下半年将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20个重大工程,启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试点工作。这一切预示着,今年下半年传统产业将加快整合,而战略新兴产业会有更多“政策红包”。发改委表示,今年上半年,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的情况下,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呈现出积极变化。
二、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增速 全年投资计划完成逾八成
记者近日从省发改委获悉,1月到6月,我省37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9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83.2%,超过序时进度33.2个百分点,超过“861”行动计划平均进度11.7个百分点。
重大项目进展顺利。京东方8.5代线项目上半年投资109亿元,完成计划136%,厂房主体基本完工,已开始设备招标,年底前有望试生产。合肥联想产业基地项目上半年投资7.3亿元,完成计划73%,厂房及仓库基本建成,开始试生产。尼普洛医疗器械生产基地项目上半年投资3.2亿元,完成计划84%,已进行试生产。芜湖东旭平板显示玻璃项目上半年投资19.3亿元,完成计划193%,2条第6代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内投产。芜湖鑫龙电器输配电设备产品生产线项目上半年投资4.2亿元,完成计划141%。蚌埠玻璃设计院电子信息显示玻璃基板项目上半年投资1.3亿元,完成计划130%,正进行试生产。
13.保证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书(定稿) 篇十三
怀来县民营经济信用担保商会(怀来金运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怀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则,就信贷业务担保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分散和控制风险”的原则,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支持怀来县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经怀来县民营经济信用担保商会(怀来金运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怀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商,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开设基本账户,相应的担保基金存入该账户,为会员贷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负责对会员资信情况进行入会考察,监督其严格遵守《怀来县民营经济信用担保商会章程》。
3、负责会员在乙方开设基本账户。
4、贷款到期前10日,乙方分别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贷款到期催收通知,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甲方主动代为清偿,其所欠贷款及利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设的结算账户或保证金账户扣划,追偿权由甲方行使,追偿资金用于补偿 1
保证金。因扣收担保贷款使甲方在乙方保证金余额减少,担保贷款金额相应减少。
5、借款企业贷款因特殊情况不能归还,向商会提出申请,由甲方全额代偿。
6、向乙方提供贷款担保企业名单及相关情况。
7、甲方自愿按受乙方的监督,有义务按季向乙方提供财务报告,当甲方出现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担保的信用逾期等重大事项,要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责任:
1、甲方注入担保基金后,借款企业及担保手续齐全后,乙方独立对甲方指定的借款企业进行调查、授信,授信额度由乙方根据企业资产决定,享有对会员授信额度的决定权,甲方享有贷额额度的知情权。
2、借款企业基本材料符合规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金融政策,乙方原则上对甲方所担保企业给予及时发放贷款。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贷款,乙方享有贷款不予投放的决定权。
3、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高于本县城其它商业银行同类信贷产品的利率,按现行规定利率给予适度优惠。由乙方代甲方向借款企业收取基准利率10%的管理费,及时足额存入甲方的账户。
4、贷款期限由借款企业与乙方协商确定,期限定为一年内。贷款事宜及保证担保事宜按签发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5、在开户、存放、授信、贷款、结算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贷款业务按规定审批。借款企业提交手续齐全后,原则在15日内办结。
6、当乙方出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变更、政策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时,要告知甲方;由于上述事项发生严重影响到担保业务开展和发展时,允许甲方寻求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二、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1、双方本着审慎原则,对贷款企业进行严格共同监管、密切合作、防控风险。
2、按商会会员注入担保基金发放5-7倍比例的贷款,具体倍数由甲乙方根据授信客户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3、乙方对贷户实行个人意外伤害风险商业保险管理,乙方在发放贷款的同时,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关联人当中的主要经营者办理上限最高500万元,下限不低于贷款本金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的第三联(被保人一联)交由甲方保管;如被保人已有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额已满不能投保时,乙方有责任通知甲方,甲方可为其补办其他意外伤害保险,当甲方办完有关保险手续后告知乙方,方可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被保人在贷款期内发生意外,造成贷款损失由乙方和签约保险公司按协议解决,由保险公司付款。保险赔偿后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担保责任,负责偿还。
3、鼓励企业履约守信,对于双方评定的A级信用等级企业,甲乙双方将在利息上按政策规定适当优惠。
4、甲方在申请办理上级补偿项目资金时,乙方需积极的帮助和支持。
甲乙双方共同对会员企业所发放的贷款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用款动向,在发现会员借款企业有不良行为时及时沟通,加强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在金融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借款会员企业信誉度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加大贷款比例和期限。
上述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原则协商解决。
今后遇有国家金融经济政策调整时,调整以上协议内容。
本协议书有效期暂定两年,一式份,双方及各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14.担保公司三方协议 篇十四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丙方:承租人
鉴于:
甲乙双方于2010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2010]字第10103号的《抵押合同》,并其他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免责声明
该笔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形成的一切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等),以及因该笔贷款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均与丙方无关。
第二条 关于乙方权利及义务
根据借款人****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与甲方签订的编号为“**** [2010]字第10103号”《委托担保合同》和甲方与********银行签订的“*****(2010)年保贷字74号”《保证合 1
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人追加人民币叁佰万元整流动资金贷款“****(2010)年流贷字7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兹乙方受借款人所托同意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与甲方签订本《反担保抵押合同》。乙方抵押期限界满之时,债务人未能履行甲方担保债权,乙方所有丙方承租的门面房租由甲方收取,直至债务人履行债权,还清甲方担保贷款及其追偿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与丙方已经签订的租赁合同,已超过门面房屋抵押权期限,并已支付租赁期间的所有房租费用,乙方应将超出抵押期限门面租金支付给抵押权人甲方所有,直至债务人履行债权,还清甲方担保贷款及其追偿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三条 关于丙方权利及义务
丙方在乙方抵押期限界满之时,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丙方自愿承诺主动将房租及相关费用交给甲方,直至债务人履行债务,还清甲方担保贷款及其追偿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三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关费用。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地方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条 本协议与《抵押合同》独立存在,互不影响其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当事人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抵押人签章):
财产共有人(签章):
丙方:(承租人签章)
本协议签订时间: 二0一0年
本协议签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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