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与防治

2024-07-17

职业病危害与防治(10篇)

1.职业病危害与防治 篇一

2015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只是样板,请参照自己公司的实际修改)

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特制定2015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职工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加护管理办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规范管理,立足公司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公司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副组长: 党委书记 各分管副经理

成 员:各部门及项目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部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于实施方案;

2、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

3、提供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与职业健康 体检资源;

4、开展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验收与总结提升;

5、落实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在2014年的个人档案管理基础上完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3)对存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改造,并及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4、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公司要求制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5、完善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与作业危害场所相应警示标志的制作与挂设。

四、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公司要求制定完善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XXX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制度等;完善公司涉及职业危害的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完善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体系; 针对公司2015将要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并制定防治措施。

2、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

根据上级公司要求落实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为零、职业病发病率<1‰、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到100%、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8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3、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取证相关要求。

针对公司职业危害特点,立足“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2015年职业病防治周时间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纳入公司2015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上级公司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职业危害岗位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4、落实职业危害“三同时”规定 落实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相关合同协议与管理职责,积极配合业主方开展相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要求。

5、检测职业危害因素、挂设警示标识

落实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要求,各作业点每班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检测确认制度,并保存完善检测记录;各作业点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风速风量温度检测工作并保存记录;配合属地开展公司作业场所内粉尘、噪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各项目部加强一 氧化碳检测仪器、风速风量温度检测仪器的使用培训与维护工作并保存记录。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工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6、提供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党群工作部负责日常职业病危害劳动防护用品采供与及时发放,保存发放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实行计划制度,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季度费用计划,确保劳动用品能够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劳动生产中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确定合格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部及各项目部具体负责对职工日常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的监管。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职工健康监护 严把新员工入司体检关。对新入司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予办理上岗手续。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_188-2014及相关法律要求进行2015年在岗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对离岗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未按要求进行离岗检查的职工,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完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到档案符合要求、管理有序。

8、加强职业病诊疗工作

在努力保持公司职工零职业病的前提下,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对需要复查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有职业禁忌职工及时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工作岗位。

9、完善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医疗保证措施 :①强化协调、联系医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管理、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卫生防疫工作环境; ②及时配备应急药箱、防寒防冻劳保;搞好春秋两季环境卫生,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

环境卫生保证措施: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处理;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食堂卫生保证措施 :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 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

个人卫生保证措施 :项目部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如修建洗澡堂、发放劳保用品等。加强个人卫生的宣传,搞好形象教育,使每个职工能够从我做起,在为单位树立形象的同时,也做好自身的卫生保健工作,使自己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壮的体魄投入到工作之中。

五、考核与总结提升

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考核与验收,督促并监控各项目的工作开展。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季度系统安全状态评价或综合量化评估考核,对落实不力的部门或项目部进行问责,并责成按时整改。

2015年底总结本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总结成绩与不足,为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

2.职业病危害与防治 篇二

一、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三步走”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建立了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企业作为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 必须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一) 必须坚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 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卫生“三同时”, 指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筹建初期, 企业就要根据可研报告的规划设计, 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根据评价出的风险程度 (一般、较重、严重) , 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报告的备案或者审核申请。经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 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危害程度一般或较重的, 设计专篇评审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危害程度严重的, 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经审查同意后, 方可组织施工。

项目建成试运行期间, 企业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危害程度一般的,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经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危害程度较重及严重的, 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未经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二) 必须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最大限度降低劳动过程、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首先, 企业应当完善机构,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按照国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十三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其次, 企业应当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护投入, 主要包括工程防护、个人防护、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员工职业病体检与急救设施配备四方面。

一是工程防护和急救设施配备, 主要是不断改善员工工作环境, 做到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有相应的有效防护设施等。必须有完善的标识或警示, 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 要按相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 要按相关规定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 要设置报警装置, 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二是个人防护, 要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 B/T11651-2008) 等标准, 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指导、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最大限度隔离职业病危害。三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企业应当及时、如实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向员工公布;使用有毒物品的, 还要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四是接害员工职业病体检, 企业设立专项经费, 根据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不同, 确定接害员工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定期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 必须加强职业健康监护, 保证职业禁忌症人员及罹患职业病人员的最大权益

首先是完善接害员工职业健康档案。企业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档案包括员工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其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以及职业病诊疗资料等。

其次, 要维护接害员工的知情权。企业要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检查建议如实告知员工;需要复查的, 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安排时间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其三, 要保证接害员工的生存权益。经职业健康检查, 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 企业应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原岗位相关的, 必须妥善安置;对疑似职业病病人, 及时安排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如果本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时, 要对接害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移交保管。

二、努力提高员工职业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 强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提高员工职业病防护技能。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及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必须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工作中的定期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 教育和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要利用“安全生产月”广泛宣传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职业病预防知识, 要利用基层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板报等形式开展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不断增强各级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摘要:本文从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谈起, 具体阐述了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三个步骤, 提出从强化管理、加强培训和舆论宣传三方面努力员工职业健康水平。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健康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47~51号) .

[2]何永坚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3.职业病危害与防治 篇三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筛选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2-7525-02

1前言

不同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也不一样,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多样性,会随着工作环境、工作工程、工艺生产等条件变化而变化。因此,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前,应采用文献进行检索,并充分掌握工作单位相关资料,对该工作的工作流程进行分析,采用类比调查或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定性识别,然后再进行危害筛选,找出职业病危害因素中的主要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方法和程序主要取决于识别目的,以建设项目为例子,这类工作的职业危害因素识别重点在于类比调查、工程分析以及资料调研,而职业健康检查、控评监测以及日常监测的识别重点在于现场调查。另外,传统卫生职业可采用检查表法和经验法进行识别,但应考虑其工艺条件变化情况,以免工艺条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影响。

2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筛选依据

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筛选时,应根据以下规定进行筛选。

2.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相关法律法规,如国家职业采样检测标准及接触限制标准等。

2.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险性、强度以及浓度等。

2.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2.4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的人群特性。

2.5多因素评估、相关要求、水平对比以及专家评估等结果。

3如何识别特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些特殊环境,如职业病诊断、项目建设、设备检查和维护、紧急状态、异常状态以及密闭空間等。其中,设备维修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过程中较难察觉,如锅炉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下时不接触保温材料及耐火材料,但在锅炉检修过程中,接触保温材料及有害物质粉尘。密闭空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急性职业中毒和缺氧性窒息,其识别重点包括有毒气体产生原因、通风换气问题、以及低洼处是否存在高密度有毒气体。异常及紧急状态识别重点包括设备故障、异常开车或停车以及生产等,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水平较低,或不接触危害因素,但在异常紧急情况下,不仅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且接触水平较高。异常紧急状态的环境因素具有潜在性,容易造成遗漏和忽略,因此,应高度重视异常紧急状态,充分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

4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存在的问题

4.1没有全面的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对于杂质中含有的成分没有全面重视。因为用人单位通常只是将反应资料全面提供,对于副作用没有给予关注,导致出现常常忽略杂质成分的情况。②对于存放废渣、辅料等问题没有重视,例如砷、磷等杂质含在硅铁中,一旦硅铁遇到水或者潮湿的环境时则会出现砷化氢或者磷化氢等物质。③对于地方特色没有重视的态度,因为地球化学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的约束,导致地壳中不同方面的原则有着较大的差别,导致在进行炼铁高炉工作中有着相对严重的铅危害。④现今,大部分企业的化学物质经常以绿色产品、环保产品等口号生产,因为基于配方保护的前提下,生产产期对于化学品安全生产所使用的物料清单并不提供,造成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方面无法做到全面[1]。⑤对于密闭空间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没有充分重视。⑥对于紧急情况或者异常情况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没有充分的重视。造成无法全面识别的因素具体是:一方面是企业在构建技术能力方面,由于没有合理的配备专业机构人员,导致在学科参与方面相对缺乏,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在自身的整体素质、知识结构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不足。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在责任以及法律方面有着较弱的意识。同时,卫生监督方面也是造成无法全面识别职业危害因素的主要原因。

4.2过度的识别职业危害因素过度识别职业危害因素具体在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中体现,主要是因为负责人对法律责任的承担有一定的惧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没有构建“剂量的接触是决定毒物毒性大小的相关原因”等主要意识。②对于有毒化学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者“使用”的相关参数与概念没有明确标明。③对于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监测等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主要重点没有明确区别,例如,只是在检修或者维修过程中偶尔接触部分毒物,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检查时并没有做特定的识别,一旦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评价监测等工作中则以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

5职业病危害因素筛选的相关对策

5.1深入健全相关法规政策现今,我国有相关法律法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义为:在职业活动中对劳动者健康产生影响的相关危险原因[2]。根据这样的说法,危险因素应该包含环境、劳动以及工艺等方面的原因。由于现今列入职业病的名单中没有与生产环境、劳动过程相关的原因,因此,没有统一的职业病危险因素筛选方法。例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的文件中,根据不同类型,分别以3大类型划分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则是根据直接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分别以10大类型进行划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则是根据直接造成职业伤害与伤亡事故等方面的原因,分别以6大类型进行划分。

5.2将体格检查资料与监测资料综合应用通常情况下,对职业健康进行检查时发现职业病因素,但是监测的资料均出现不超标的提示;而监测资料中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显示超标的情况时,检查职业健康并没有出现职业病的情况。一旦检查资料出现上述情况时,则可能是无法全面识别职业病中的危害因素,或者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没有相同的侧重点,应该将检查健康资料与监测资料综合应用,对全面识别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常全新,杨霞,程亚琪,马玉华.某钢帘线厂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J].职业与健康,2011,12(05):196-197.

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术语(定义)

一、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三、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四、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 机构职责和管理内容 第三条 机构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责任:设立职业卫生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卫生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办公室(简称职业病防治办);

二、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卫生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办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三、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四、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相关部门、人员职责;

五、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六、定期检查公司和相关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听取相关部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条 管理内容与办法

一、职业病危害种类

(一)焊接作业产生的电焊烟灰危害:在焊接作业时会产生电焊烟尘、电焊弧光;

(二)打磨、切割作业产生的粉尘危害:打磨、切割作业时会产生砂轮磨尘及其他粉尘;

(三)刷漆作业产生的苯及其他化学物质危害:在刷漆作业前需先进行调漆作业,会产生苯及其他化学物质危害。

二、防治方针: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相关部门、班组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一)防护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应落实作业环境的检查制度,对产生危害因素的岗位定期进行检测与分析;

2.个人防护措施:

(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选择正确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2)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在工作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工作中采取相对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工作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戴防毒口罩;

(4)电焊作业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作业环境,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并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5)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

3.职业安全检查措施:

(1)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始终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开展职业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检查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以达到检查效果。第三章

附则

5.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篇五

煤矿生产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职业病

防护措施

一、职业危害、煤矿职业危害

(一)职业危害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对劳动者和劳动能力的侵害,称为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分为三类:

1、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2、劳动组织中的职业危害

3、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

(二)煤矿职业危害

煤矿主要职业危害是生产性粉尘、有害气体、生产性噪声和振动,不良气候条件和放射性物质等。

1、生产性粉尘

煤矿生产中,采煤、掘进、支护、提升运输、巷道维修等生产环节均产尘。可引起矿工尘肺病。

2、有害气体

由于井下放炮、煤氧化、煤中放出等,存在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氨气等气体,使人中毒受伤或死亡。

3、生产性噪声和振动

煤矿噪声主要来源于井下机械化生产。如风钻和局扇,这两样东西的噪声和振动特别大。使人听力下降,甚至耳聋等。

4、不良气候条件

煤矿井下气温高、湿度大,不同地点风速大小不等和温差大等,如长期在潮湿的环境下工作的人易患风湿关节炎等。

5、放射性物质

井下的氨气及其他气体,对矿工的健康有一定的影响。此外,劳动强度大,作业姿势不良也是煤矿井下的特点,易造成矿工腰腿疼和各种外伤等。

二、职业病、煤矿主要职业病、职业禁忌症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气体,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但在法律上讲,职业病是指职工因受职业危害的影响引起的,由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诊断、报告等做了明确规定。

煤矿职业病主要是尘肺病,噪声引起的听力下降或耳聋,振动引起的疾患和高温引起的疾患等。

1、尘肺病 矿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上的叫矽尘,矿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越大对人的危害越严重。当人肺部吸入矿尘以后,人肺组织呈弥漫性纤维化增生,肺功能衰竭,也就是尘肺病。吸入煤尘患煤肺,吸入岩尘患矽肺,吸入水泥患水泥肺。尘肺病严重的损害人体健康和缩短人的寿命。

2、尘肺并发症

①肺结核。是尘肺常见合并症,也是尘肺病患者常见死因之一。

②肺部感染。尘肺病患者由于抵抗力降低,弥漫性肺纤维化,常容易发生肺部感染。如支气管炎、融合性小叶性肺炎、肺脓肿等。肺部感染加重了呼吸衰竭和死亡。因此,应积极预防肺部感染。

③自发性气胸。晚期尘肺病患者合并有阻塞性和代偿性肺气肿,并可出现肺大泡,当剧烈咳嗽或用力过度时肺大泡破裂突发自发性气胸。

④肺源性心脏病。晚期尘肺是广泛的弥漫性纤维化,肺毛细血管床减少,血流阻力增高,增加了右心房负荷,导致肺源性心脏病(简称肺心病)。

3、尘肺病的临床表现

①咳嗽。是常见症状,早期不严重。②咳痰。是常见症状。

③胸痛。部位不一,为隐痛,也有胀痛及针刺状痛等。④呼吸困难。是患者明显的症状。⑤咯血。咳痰中带少量血丝。

⑥其他。可有不同程度消化功能减弱,胃痛、胃胀、便秘等。

(三)职业禁忌症

职业禁忌症是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在该状态下接触某些职业危害因素时可导致下列情况:

1、使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2、诱发潜在疾病。

3、影响子代健康。

4、对某种职业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

三、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一)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各种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8、(第30条)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9、(第33条)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二)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义务

《职业病防治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因此,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这些都是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从业人员不履行上述义务,用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四、煤矿主要职业危害的防治

(一)职业毒害的防治

接触有毒物质时间的长短、剂量大小、发病缓急,其中毒表现是不同的,有急性、亚急性、慢性三种。

短时间内大量毒物侵入人体引起急性中毒,长时间吸入小剂量毒物引起慢性中毒;

介于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之间、在较短时间内吸入较大剂量毒物引起中毒为亚急性中毒。

防护措施有:

1、消除毒物。煤矿井下的有毒气体主要来源于炮烟和煤氧化、火灾等。因为很多有毒气体是易溶于水的,通过加强通风和喷雾洒水排除和降低有毒气体含量,净化空气,是消除毒物危害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炮后烟未散去或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太差时,不要急着进入工作面,待烟散尽、现场空气质量好转时再进入工作面,还应用好防护服、防护面具、防尘口罩、自救器等。

3、提高机体抗御能力。对于在有害物质场所作业人员,给予必要的保健待遇,加强营养和锻炼。

4、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掌握其浓度含量,做到心中有数,控制其危害程度。

5、对受到危害的人员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实行转岗、换岗作业。

6、加强有害物质及预防措施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卫生责任制和岗位责任。

(二)矿尘对人的危害及防治

煤矿粉尘主要是煤尘、岩尘和水泥尘。煤尘进入人肺使人患煤肺,岩尘进入人肺使人患矽肺,水泥尘进入人肺使人患水泥肺,通称为尘肺病。

煤矿生产大量推广使用机械化,特别是综采综掘的使用,由于综采综掘都有内外喷雾洒水降尘设施,以及湿式打眼和水炮泥的使用,矿尘大量减少,井下工作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但是,还有个别工序和一些机械化程度还不高的中小煤矿,矿尘还是很大的。就是机械化程度很高的矿井,还有一些余尘,日积月累的危害着矿工的身体健康。因此,井下防尘是煤矿生产的长期任务,要常抓不懈。若遇水管没水或水管损坏,要及时汇报。坚持使用水炮泥,坚持使用湿式打眼,坚持洒水装渣,坚持使用各种综合防尘措施,把矿尘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浓度以下。

1、减尘措施。减少采、掘作业时的粉尘产生量。包括煤层注水、采空区灌水、湿式打眼、水炮泥放炮等。

2、降尘措施。包括各产尘点设喷雾洒水装置净化风流,洒水装渣等。

3、通风排尘。调整合适的风速,加强排尘。最低排尘风速为0.25-0.5m/s;最优排尘风速为1.2-1.6m/s。在此风速范围内既可以有效的冲淡和排除浮尘,又不至把大量落尘吹起。

(三)生产性噪声的危害和防护

1、危害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三方面: ①损害听觉。短时间内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可引起听力减弱、听觉敏感性下降为表现的听觉疲劳。长期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噪声在80db(A)以下时,一般不会引起职业性耳聋;噪声在80db(A)以上时,对听力的影响比较严重。

②引起各种病症。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下工作,除引起职业性耳聋外,还可引起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头痛、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③引起事故。强烈噪声可掩盖报警声、警告声和其他危险预兆声等,引起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2、预防措施

控制和消除噪声源是根本措施,改革工艺和生产设备,以消除或降低噪声。①控制噪声传播。隔声:用吸声材料、吸声结构和隔声装置将噪声源封闭,防治噪声传播。常用的有隔声墙、隔声罩、隔声地板、隔声门窗等。消声:用吸声材料铺装室内墙壁或悬挂于室内空间,可以吸收辐射和反射声能,降低传播中噪声的强度水平。常用吸声材料有玻璃棉、矿渣棉、毛毯、泡沫塑料、棉絮等。

②采用合理的防护措施。利用耳塞防护,合适的耳塞隔声效果可达30-40db(A),对高频噪声的阻隔效果较好。

③合理安排劳动制度。工作时间穿插休息时间,休息时间离开噪声环境,限制噪声工作时间,可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④卫生保健措施。对受到噪声危害的人员定期体检,听力下降者及时治疗,重者调离噪声作业。

就业前体检或定期体检中发现的听觉器官疾病、心血管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不得从事噪声环境工作。

(四)生产性振动的危害和防护

在生产过程中,按振动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可分为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局部振动是最常见的和危害较大的振动。

1、危害

①神经系统。表现为大脑皮层功能下降,条件反射潜伏期延长或缩短,出现膝反射抑制甚至消失;植物神经系统营养障碍;皮肤感觉迟钝,触觉、湿热觉、痛觉、振动觉功能下降。

②心血管系统。出现心动过缓、窦性心律不齐、传导阻滞等病症。

③肌肉系统。有握力下降、肌肉萎缩、肌纤维颤动和疼痛等症状。

④骨组织。可引起骨关节改变,出现骨质增生、骨质疏松、关节变形、骨硬化等病症。

⑤听觉器官。表现为听力损失和语言能力下降。全身振动常引起足部周围神经和血管变化,出现足痛、易疲劳、腿部肌肉触痛。常引起脸色苍白、出冷汗、恶心、呕吐、头痛、头晕、食欲不振、胃机能障碍、肠蠕动不正常等。

2、预防措施

为减轻振动对人的危害,要采取各种减振措施。①对局部振动的减振措施。改革工艺和设备,改革工作制度。合理使用减振用品,建立合理的劳动制度,限制作业人员的接触振动时间。煤矿井下的振动危害主要来于风钻、综采综掘及其他机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

②对全身振动的减振措施。在有可能产生较大振动设备的周围设置隔离地沟,衬以橡胶、软木等减振材料,以确保振动不能外传。对振动源采取减振措施,如用弹簧等减振阻尼器,减少振动的传递距离。井下采煤机、掘进机等座椅下加泡沫垫等,减弱运行中由于各种原因传来的振动。

另外,利用尼龙件代替金属件,可减少机器的振动,及时检修设备,可以防止因零件松动引起的振动。

(五)高温作业的危害和防护

1、危害

随井下采煤深度的延伸,采掘工作面温度也在升高,有时高于30℃,甚至更高。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人体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改变,产生不良影响,甚至病变。

①对循环系统的影响。高温作业时,皮肤血管扩张。大量出汗使血液浓缩。造成心脏活动增加、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心血管负担增加。

②对消化系统的影响。高温对唾液分泌有抑制作用,使胃液分泌减少,胃蠕动减慢,造成食欲不振;大量出汗和氯化物的丧失,使胃液酸度降低,造成消化不良。此外,高温可使小肠的运动减慢,形成其他胃肠道疾病。

③对泌尿系统的影响。高温下,人体的大部分体液由汗腺排出,经肾脏排出的水盐量大大减少,使尿液浓缩,肾脏负担加重。

④神经系统。在高温及热辐射作用下,肌肉的工作能力、动作的准确性、协调性、反应速度及注意力降低。

2、高温作业的防护

井下的高温作业防护措施主要是采取降温和缩短工作时间和给予高温保健待遇等。

①通风降温。加大风速排除热量。风速与温度有一定的关系,合适的风速可使温度降到一定的程度。

②喷雾洒水降尘。在工作面喷雾洒水既可以降温又可以降尘。

③保健防护。供给含盐饮料,以补充人体所需水分和盐分。

④发放保健食品。高温环境下作业,人体能量消耗快,应增加蛋白质、热量、维生素等的摄入,以减轻疲劳,提高工作效率。

⑤个人防护。给工作人员提供结实、耐热、宽大、便于操作的工作服、工作帽、防护眼镜、隔热面具、隔热靴等。

⑥医疗防护。对在高温条件下作业人员进行就业前体检,凡有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溃疡病、肺气肿、肝病、肾病等疾病不宜从事高温的人员不安排从事高温作业或调离高温作业。

五、煤矿职业劳动者健康监护

《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33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

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对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对该岗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相关项目检查。依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上岗前的健康状况,鉴定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检查的内容包括:

①活动性肺结核。

②慢性肺部疾病、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如萎缩性鼻炎、严重的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明显的肺气肿、肺化脓症及肺原虫病等。

③明显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如严重的胸膜肥厚、粘连性胸膜炎、胸腔积液,严重的先天性或后天性胸廓畸形。

④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等。

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依劳动者所在工作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选定重点检查项目,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结合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生物学监测结果,评价劳动者的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及时发现疑似病患者,判断劳动者是否合适继续从事该工种作业或需进一步观察治疗。

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因某种原因,准备调离从事职业危害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根据其所在工作岗位环境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规律,选定重点检查项目进行监测,依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健康状况是否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是否患职业病,以明确法律责任。

4、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当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对遭受伤残或可能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及时组织并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依据检查结果发现危害因素,评价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并提出预防措施,控制职业危害的继续蔓延和发展。

(二)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

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检查项目有一般检查项目、特殊检查项目、选择检查项目。

1、一般检查项目。包括内科、外科、心电图、胸腹部B超检查等。

2、特殊检查项目。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确定。如接触粉尘的劳动者应拍胸部X光片,做肺功能检查。从事煤、岩尘作业的劳动者每2-3年拍胸片一次,混合工种的劳动者每3-4年拍胸片一次,纯采煤的人4-5年拍胸片一次;尘肺病患者和可疑病人每年拍胸片一次。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应检查耳聋。从事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检查血铅、尿铅等。

3、选择检查项目。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种类和程度,以及对劳动者健康损伤的程度确定要检查的项目。

检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两点:

①详细介绍自己的职业危害因素及生产环境状况,包括劳动者从事的工种、机械化程度、粉尘浓度、防尘措施等情况。

6.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汇报例文 篇六

今年以来,县积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在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 252 家。按行业分类,其中,非煤矿山企业 1 家(电解锰厂 1 家),危险品经营企业 12 家,烟花爆竹批发 1 家、经营销售点 34 个,重点建设项目成共有 6 个标段,涉水企业 13 家、在建水电站 6 个、电力公司 1 家、竣工运行电站 6 家,客运运输企业 3 个、物流运输企业 3 个,民爆企业 1 家、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 1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7 个,旅游景区 3 个、机场公司 1家、其他服务行业 92 个(不含食堂)。根据省、州在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开展职业危害评估工作以及“打非治违”工作的有关要求,经过我们细致摸排,全县涉及职业危害重点整治的企业共计 23 家,主要集中在非煤矿山、电力生产、建筑施工、危化品经营等行业,危害因素为粉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等方面。

二、主要工作

(一)精心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根据省、州安办年初对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结合全县实际,我们对全县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全县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下发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中;二是要求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对此项工作也要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三是就企业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暨“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在年初县政府与各各乡镇政府、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中,也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列为一项年中、年终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工作重点,坚持抓主抓重。为全面掌握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底数,落实企业对职业危害的有效预防、控制,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日常工作中,我们对辖区内生产企业了职业危害因素较多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确定非煤矿山、冶金、电力生产、建筑施工、危化品经营等行业领域的 23 户企业为职业卫生健康工

作作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的重点。结合日常检查,我们对其它一些行业企业也开展了职业危害“打非治违”工作。

(三)坚持因企制宜,工作成效明显。在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暨“打非治违”工作中,我们坚持既要服务企业,又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不折不扣的做好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清洁的工作环境。从去年以来,我们把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始终抓在手上不放松,督促企业投入资金改善生产环境,健全了规章制度,完善了各项工作措施。

三、采取的方法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一是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向企业从业人员宣传了新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安监总局“一办法四规定”以及省、州开展职业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和“打非治违”的有关要求;3 月 29 日和 6 月 8 日两次组织成兰铁路段 6 个指挥部、电解锰厂、剑科电站和各加油站等企业 10 余名负责任人,在安监局会议室召开了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

是认真开展了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一系列活动。制定下发了我县宣传活动周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周各项活动。针对我县从业人员不能及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等问题,县安监局、县社保局、县疾控中心、县总工会、县卫生监督所在安监局召开了一次联席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参会各部门对履行好相关职能,做好我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达成了共识。

为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从业人员真正了解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内容,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县改变以往宣传模式,将上街咨询改为走进企业宣传。4 月27 日,安监局与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社保局、县总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到工业园区、成兰铁路项目部开展咨询活动,多家企业从业人员参加了咨询活动相关人员作了职业健康知识讲解,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义诊,活动悬挂宣传横幅 3 副,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发放职业病防治知识各种宣传资料,活动周不完全统计下发宣传单 800 余份,知识手册 200 余本,宣传画 100 余张,现场共接受 100 多人次咨询。部分乡镇以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的形式对企业业主灌输《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

责任。三是督促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根据年初安排,部分企业已制定了员工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兴鼎公司、岷江电解锰厂已对员工进行了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新生代农民工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 800 余份;在全县范围积极组织乡镇、部门、企业开展职业安全知识网络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监管者、从业人员对职业健康的认识和重视。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开展的元旦、春节前的“两节”、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活动,抽调专人,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集中排查,重点从责任制落实、机构设置、规章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等 10 个方面进行了规范,针对部分企业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责任落实不力、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员工职业危害宣传教育不到位以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职业危害因素,现场下发现场检查笔录及处理决定书各 20 多份,截止 5 月底,对检查出的问题 90%以上的企业进行了整改,个别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之中。

(三)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在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

害专项整治暨“打非治违”行政执法活动中,我们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既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又帮助企业解决了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一些不知道该怎么做的问题。积极与职业健康体检中心联系,建议疾控中心本着服务企业发展的目的,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减少对检测费用的收取,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统计体检人数阶段,下一步将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体检。

四、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全县上下尽管做了一定工作,也取得了些成就,但认真总结,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反映在:

一是部分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未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目标管理责任制。个别企业领导不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忽视对作业工人的培训。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不够重视,对从业人员不能及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未配齐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设备等。

二是部分企业未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无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不到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将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在合同中告知,对新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从业人员未能组织上岗前健康检查和培训;对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工不能定期组织职业性健康检查。

三是一些企业职工缺乏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知识,自我防范意识不强。

四是由于监管人员还不能熟练使用配备的监测设备,在企业检查时仍旧只能靠眼看、耳听、鼻闻,监测结果不准确,依据不科学。

五、下步工作

7.职业病危害与防治 篇七

关键词: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已经实施有8年了,职业卫生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障条件有很大改善,但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解掌握邢台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为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提供科学依据。我们于2009年3月—2010年2月,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由市卫生局牵头,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邢台市职业病危害现状及其防治措施进行了调查[1]。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邢台市辖区范围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业企业。

1.2方法

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河北省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方案》。分级分批培训区、县(市)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统一要求、方法和标准,逐个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填写统一的调查表格,由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专业人员审核汇总后,统一录入调查结果。

2结果

2.1邢台市工业企业基本情况

2010年底,全市共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326家;职工人数175 648人,接害人数59 896人,占职工总人数的34.1%。其中在市卫生监督所管辖的用人单位96家,接害人数为23 478人;内邱县有26家职业病危害企业,接害人数4 160余人;沙河市有48家职业病危害企业,接害人数7 680余人;隆尧县有40家职业病危害企业,接害人数6 400余人;南和县有19家职业病危害企业,接害人数2 432人;清河县有41家职业病危害企业,接害人数6 560余人;新河县有20家接害职业病危害企业,人数2 800余人;邢台县有36家职业病危害企业,接害人数6 386人。其中有粉尘危害企业122家,有毒物危害企业65家,有物理因素危害企业102家,有其他危害因素企业37家。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为粉尘(砂尘、煤尘、电焊尘、水泥尘),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铅及其化合物和噪声。到2010年底,全市共诊断尘肺病例237例,职业中毒17例;其中硫化氢中毒死亡6例;物理因素损伤病例21人,

2.2工业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们对326家用人单位对以下11项法定职责进行了调查统计,其结果为:设立了职业病防治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负责制的有107家,占32.82%;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的有114家,占34.96%;配备专职或兼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的有121家,占37.1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有203家,占62.26%;建立符合要求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有128家,占39.26%;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的有84家,占25.76%;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的有31家,占9.5%;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的有36家,占11.04%;设置警示标识的有107家,占32.82%;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有26家,占7.9%;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122家,占37.42%[2]。

2.3邢台市工业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

此次调查显示,全市职业病危害因素共有30多种,其中粉尘有石英砂粉尘、煤尘、电焊尘、炭黑尘、滑石粉尘、棉尘等;化学物质有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氨、汽油、氯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苯酚、硫酸、烧碱、氧化乐果、碳酸氢铵、铅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氮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有噪声、高温、振动、电离辐射。职业病危害较大的是矽尘、煤尘、苯、甲苯、噪声、高温、铅等,近几年曾发生过苯、氮气、苯酚等急性中毒事故,硫化氢中毒死亡6个病例等。

邢台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326家中,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有142家,监测率为43.55%。有害作业应监测点数为4 710个,实监测点1 006个,作业点监测率21.35%。监测合格率为65.70%。职业病因素按粉尘化学物质、物理因素分类,各类危害因素监测情况见表1。存在化学毒物危害的企业监测率最高,但也只有23.12%,监测合格率70.43%;有物理因素危害的企业检测率为21.11%,监测合格率61.51%。

2.3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调查的326家用人单位中,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有59 896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37 032人,体检率只有61.82%。其中接触粉尘的23 876人,体检率只有60.13%;接触化学物质的9 743人,体检率为62.99%;接触物理因素的26 247人,体检率63.00%。见表2。

2.5不同经济类型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国有大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得较好,并且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工作也很重视。见表3。

3讨论

邢台市职业卫生监管存在行业多、职业危害因素多、监管人员少的特点,各地尽管十分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但分配到职业生监管部门的人手依然显著不足,加上地方保护主义和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等共性原因[3],职业卫生监管存在明显不足。

3.1职业卫生处罚力度不够

2010年全年仅对3家未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对大量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行为没有采取法律措施,如对242家未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的明显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至少应该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但都没有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由此可见大量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

3.2职业病防治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多个部门,《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后,各部门未进行有效的配合,职业病联动监管机制尚未形成。随着近几年招商引资工作快速发展,大量有职业危害的工业企业进入我市,而我市招商政策又允许“先上车,后买票”[4],决大部分工业企业未进行“三建”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当然更没有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验收。这些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或者不完善,存在职业卫生安全隐患,但有关部门照样予以立项、许可、发证和允许投产。

3.3部分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不强

我市大部分劳动者来自周围农村,个人素质低下,自我防护意识缺乏。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知之甚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部分员工没有自觉穿戴防护用品;再者是部分劳动者缺乏法制意识,在自身健康权益受到侵害时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由于部分企业管理者重视经济效益轻视职业卫生,这可给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带来隐患。

4对策和建议

4.1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处罚力度

监督不力和处罚力度小是职业卫生监管诸多问题之一,政府部门应配备与卫生监督工作相适应的卫生监督人力资源,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重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惩治违法违规现象。

4.2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协调机制

国务院四部委联合发文《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为卫生部门提供了与政府部门沟通的平台,卫生部门要借助此“东风”,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在政府的协调下,抓住机遇与有关3个部门紧密配合,积极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把“三建”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开展起来。

4.3加强职业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

职业卫生工作是一项知识面广、专业技术强的工作,职业卫生监督员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奉献和钻研的精神,我们应加强对职业卫生监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专业进修和定期考核,提高其综合素质,培养一支专业能力强、热爱职业卫生监督事业的队伍。

4.4加强职业病宣传工作

积极与各新闻媒体联系,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意识,为职业病防护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同时提高用人单位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应负的法律责任;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使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孙东晓.昆山市职业病危害现状及防治对策[J].中国职业医学,2010,37(6):527-528.

[2]徐珂.2009年度常熟市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分析及防治对策[J].职业与健康,2010,26(22):2581-2583.

[3]陈渊.湛江市职业病危害防治对策[J].现代职业安全,2010,(9):69-71.

8.猪患流感的危害与防治 篇八

据近几年来猪流感流行性情况调查,夏秋季节往往以猪流感为先导,而后引发很多并发症和继发症,如:猪瘟、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猪链球菌病等。其中最易并发或继发的是猪传染性胸膜肺炎。据调查,在一个地区夏秋季节猪病中,流感常常是罪魁祸首,其先发生而后继发的或与之并发的病常使病情复杂化,给猪群带来很高的发病率、死亡率和淘汰率。

猪流感的剖解病变表现为,颈部、肺部及纵隔淋巴结明显增大、水肿,呼吸道黏膜充血、肿胀并覆有黏液,有的气管由于渗出物堵塞而使相应的肺组织萎缩,重症猪有明显的支气管肺炎和胸膜炎病灶,肺水肿、脾肿大。

科学研究已证明猪流感与人流感的关系密切,而在我国猪与人的“关系”十分密切。2005年肆虐的禽流感也证明了禽流感病毒逐渐适应哺乳动物的事实,这也使现阶段的人将面临来自禽和猪的

一、引起猪患流感的原因。

1、粗旷式饲养管理导致发病:农户在夏收、秋收两个农忙季节里,顾了田里的庄稼而忽略了圈里的猪,不及时给猪打防疫针,不及时给猪饲喂,使猪饱一顿饥一顿,不及时给圈舍打扫卫生等,均可造成猪体抵抗力下降而引起发病。我市许多地区的散养户,将猪置于低矮潮湿、通风不良、肮脏泥泞的简陋圈舍中饲养,猪无法躲避酷暑和冷雨的侵袭,无法躲避吸血昆虫的叮咬,加上喂的是变质腐败的泔水类饲料,猪岂能不发病?

2、防疫不到位导致发病:近年来,在许多地区机构改革中,农村基层畜牧兽医站被撤销或撤并,使基层兽医服务体系线断网破,导致动物防疫工作陷入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出现猪禽防疫针没人打、产地检疫没人搞的局面,从而导致猪流感发病。

3、农户自充兽医酿苦果:在相当多的地区,农户自充兽医现象普遍。他们靠着一知半解的动物疾病防治知识,买来注射器和常用药,见猪不吃食就给猪打针用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不懂得免疫程序,不懂得诊断和用药机理,他们常常在发现动物病情严重时才慌了手脚,再去找兽医诊治。如此操作不仅防不住病,而且猪病往往常年不断,此起彼伏。

4、自由宰杀导致恶性循环:许多农户见生了病的猪打了几针不见好转,就将病猪廉价卖给小刀手宰杀。小刀将病猪肉在市场销售,使病情在更大范围内扩散传播。如饭店将含有病原菌(毒)的泔水返回到郊区农村(城乡结合部)喂猪,造成更多的猪发病。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往往使病的流行形成多次反复或此起彼伏,长期得不到控制。

二、猪流感的防治

1、加强饲养管理,强化日常卫生制度,做好定期的检疫消毒和驱虫,注意防寒保暧,避免贼风侵袭,根据气候变化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消除发病诱因。②购买的种猪必须是经过检疫,并且应为猪流感病毒抗体阴性,及时进行流感疫苗免疫接种是预防猪流感的有效措施,以此为猪群提供相对完全的保护力,加强免疫在一个月以后。第一次接种应在母源抗体完全消失之时进行,在10~14日龄之后进行。③在猪流感的易发期推荐清毒灵500克、水溶性阿莫西林150克共同拌入500公斤饲料,连用7天,作为预防性投药。

2、治疗方法

目前为止对于猪流感并没有真正特效的治疗药物,一般采用对症疗法同时控制继发感染的治疗措施。关键是要加强饲养管理,如保温、避免贼风侵袭:提供充足洁净的饮水;注意营养平衡,补充维生素、微量元索等,提高猪体的抵抗力;必要时可用中草药进行辅助治疗。

推荐①病猪,抗病毒1号+丰强神针+强效阿莫西林,0.2ml/Kg体重肌肉注射,一天一次,连用三天;②全群,用复方替米先锋40克拌料150斤,连用一周,作为防继发感染和后期的维持治疗。流感是由于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多发于天气骤变的晚秋、早春及寒冷的冬季。临床上以发病急促、咳嗽、呼吸困难、发热、衰竭、迅速康复为特征。

中药治猪流感

方剂(1):辣椒末0.5g、滑石粉0.3g混合均匀后吹入猪鼻孔内。

方剂(2):葱白100g、生姜30g、食盐10g煎水灌服。

方剂(3):大蒜100g、生姜50g煎水混料喂服,每天2次,连用2天。

方剂(4):板蓝根、蒲公英各100g煎水拌料喂服。

方剂(5):苍耳子10g炒黑研末拌料喂服。

方剂(6):复方板蓝根注射液、复方大青叶注射液、复方柴胡注射液、30%安乃近注射液按说明用。对于猪流感的防治应注意兽医公共卫生安全和人类公共卫生安全。猪流感在公共卫生方面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预防新的人流感暴发的关键点可能在于猪群流感病毒的控制,切断流感病毒沿禽--猪--人这一链条循环传播的路径,做好人、猪、禽的相互隔离和猪流感的监测工作。

9.2018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篇九

为了加强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使公司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2017年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建立、健全由总经理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涵盖职业病防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冲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②由于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③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④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⑤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6、对噪声、粉尘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职业病危害作业是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其危害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死率、致残率很高,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①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②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③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⑤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8、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12、职业卫生培训

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13、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存入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公司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14、职业健康检查

生产技术部按规定负责组织员工上岗前、岗中及离职前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确保按要求应检查人数实际参检率不低于100%。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

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篇十

目 录

水泥除尘措施

木屑除尘措施

防止铅毒的技术措施

防止锰毒的技术措施

防苯毒的技术措施

防止噪声危害的技术措施

防止噪声危害的技术措施

防止职业危害的综合措施

1、水泥除尘措施

水泥除尘,并不是水泥生产的除尘,而是建筑工地和水泥制品厂使用水泥的除尘。

流动搅拌机除尘。在建筑施工现场搅拌机流动性比较大,因此,除尘设备必须考虑适当流动的特点,既要达到除尘目的,又作到装、拆方便。流动搅拌机上有2个尘源点:一是向料斗上加料时,飞起的粉尘;二是料斗向拌筒中倒料时,从进料口、出料口飞起的粉尘。

1~2台搅拌机的施工现场,适用于通风除尘系统,即在拌筒出料口字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布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为了防止所排气体中仍有粉尘,在旋风虑尘器出气口设置二道防线——水慕隔尘措施,既可达到除尘之目的,又可将蓄集的水、水泥再次回收使用。

2、木屑除尘措施

在木才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木屑尘,危害操作工的身体健康,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采用局部吸尘、整体输送至室外储存起来,以便回收利用。可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2mg/m3以下。

3、防止铅毒的技术措施

国家标准规定车间内空气铅的最高允许浓度为:铅烟0.03mg/m3,铅

尘.05mg/m3。凡超标均应取措施。(1)充电的防毒措施

进行电瓶充电工作、经常都要溶铅、制铅板、除铅锈,在进行铅焊、充电过程中,还要产生硫酸铅,因此,是防铅中毒的重点。一般都是采用抽风饥或用鼓风机升压将铅尘、铅烟、铅蒸气抽至室外,进行凈化处理后向空中排放,但是,往往由于凈化处理设备质量不过关,达不到排放的标准,所以,有的单位设置水池进行凈化、蓄集铅尘处理,也取得较好效果。(2)消除铅源,以无毒、低毒的物料代替铅丹,是消除铅危害的根本措施,如,用塑料管代替铅管。再如,以往很多单位在刷漆、喷漆之前,必须先将各种钢铁件刷一层红丹——防锈漆;红丹即是铅丹,极易发生铅中毒,现在已研制出JQ-1型常温无渣磷化液,只要把无渣磷化液放在槽内,将钢铁放入槽中浸磷化4~5min即可成膜,达到防锈目的。JQ-1型常温渣磷化液,不含亚硝酸盐,无毒无害。

4、防止锰毒的技术措施

国家标准规定,车间空气中锰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2mg/m3。凡超标者,均当采取防护措施。

(1)集中焊接场所,可以采取机械抽风系统,即在每个焊接作业点上方设置吸烟尘罩,将锰烟尘吸入支管道,再输入总管道,经过过滤凈化后再进行排放。

(2)车间内分散焊接点,可设置移动式锰烟除尘器,随时将除尘罩设在焊接作业人员上方,及时吸走焊接时产生的锰烟尘、使锰烟尘的浓度降到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

(3)现场焊接作业场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时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害。

5、防苯毒的技术措施

国家标准规定,车间空气中苯的最高允许浓度为:苯10mg/m3以下,甲苯100mg/m3以下,二甲苯100mg/m3以下。

(1)喷漆,可采用密闭喷漆间,工人在喷漆间外操纵微机控制,用机器手自动喷作业,以达到质量好、效率高、对人无危害的目的。

(2)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污水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玻璃钢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3)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发生苯中毒和铅中毒。

(4)较小的喷漆室内进行小件喷漆,可以采取水幕隔离的防护措施,即工人在水幕外面操纵喷枪,喷嘴在水幕内喷漆,这样,既可看清喷漆情史,又可隔离苯蒸气外溢的危害。

(5)涂刷冷沥青,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或容器内涂刷冷沥青时,必须采取机械送风、送氧及抽风措施,不断稀释空气中的毒物浓度;如果只送风不抽风,就会形成毒气“满溢”而无法排出,仍易中毒。

6、防止噪声危害的技术措施

噪声控制,就是把那些对人有害的噪声予以消除或降低,为人们创造一个安静的工作环境。

根据我国工业企业噪声标准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允许噪声85dB(A);凡原有企业暂时达不到标准者,对>90dB(A)的噪声污染,都要采取改进措施。(1)消声

消声是防止动力噪声的主要措施,可在各种通风机、压缩机、鼓风机等排气口处装置消声器。消声器是一种允许气流通过而阻止声音通过的装置。常用的有阻尼消声器,抗性消声器,阻抗复合消声器,穿微孔板消声器,消声效果都比较好。(2)吸声

吸声是用吸声材料与吸声结构吸收通过的声音,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如在室内用多孔材料安装在墻壁及天棚的表面上,或制成劈形式悬挂于棚顶或装设在墻上,或利用共振原理采用多孔板作成吸声的墻壁。多孔性吸收材料,如超细玻璃棉、矿碴棉、细孔泡沫塑胶、多孔吸声砖、工业毛毯以及甘庶板,木丝板等都属于多孔性吸声材料。这些材料所以能够吸收声音,是由于材料的多孔性,导致“透声”,并以摩擦方式消耗声能,达到减声的目的。这类材料吸收系数,在中高频段都比较高。吸声材料的吸声系数还与材料的厚度有一定的关系,增加材料的厚度可以提高低频。低吸声效果,但对高频的吸声效果影响不在。(3)隔声

封闭发声的物体、场所与周围隔绝的方法称为隔声,常用的隔声结构有隔声室、隔声罩、隔声屏等。

单层隔声结构。用最简单的隔声构件——单层均匀物质制成的墻板,如

钢板,木板或混凝土墻等。当声波入射到隔声结构上,其中一部分声能被反射,一部分被吸收,只有一小部分声能透露过隔声结构向外透射。由于大部分声波受到隔绝。所以能收到降低噪声的效果。

双层隔声结构。在中间夹一定厚度空气层的双层墻或板,它比没有空气层的两层物质本身的隔声量提高了很多,这是由于声波依次递到介质截然不同的面层时,声波多次反射而使声强逐级衰减的缘故。(4)阻尼

阻尼就是用一些内损耗、内摩擦大的材料涂在金属薄板上,如:沥青、软橡胶、高分子涂料等,当金属板夹曲振动时,其振动能量迅速传给紧密涂贴在薄板上的阻尼材料,引起阻尼材料内部的摩擦和互相错动,从而也降低金属板辐射噪声的能量,达到了控制噪声的目的。

7、防止振动危害的技术措施

防止振动危害,必须针对局部振动或全身振动的不同特点,研究具体的技术措施。

(1)隔振,就是在振源与需要防振的设备之间,安装具有弹性性能的隔振装置,使振源产生的大部分振动被隔振装置所吸收。隔振装置主要包括金属弹簧、隔振器、隔振垫等。

(2)改革生产工艺是防止振动危害的治本措施,如:钢窗样平的钢板作业台改为铸铁作业台,振动和噪声可基本达到国标要求:手工校平钢模,改用机械校平,亦可基本消除钢模校平的噪声的振动;水泥离心制管,如将工人手持“打水杆”进行管内铲平作业,改为“悬棍式”自动作业,即可消除振手的危害。

(3)有些手持振动工具的手柄,包扎泡沫塑胶等隔振垫,工人操作时戴好专用的防振手套,也可减少振动的危害。

8、防止职业危害的综合措施

上述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仅是我们建筑行业已经推行的较好措施,但是,仍有大量的职业危害至今尚无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必须针对各中职业危害具体条件、环境,研究采取综合性措施。

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1)各级建筑企业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领导者,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到职业危害是对职工的慢性杀害,后患严重。各级领导者,要把防止职业危害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使劳动条件更合乎卫生,使千百万人免除烟雾、灰尘和泥垢之苦,能很快把肮脏的让人厌恶的工作间变成清洁明这的适合人们工作的实验室”。

(2)企业安全部门、人员,应高度重视职业危害工程技术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职业工程技术措施、组织、监督实施。其所需费用,应列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费中给以解决。

(3)企业要设置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测定,为改善劳动条件、治理作业环境提出数字依据。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要定期进行职业体检,早期发现职业病,早期治疗,减少职工的痛苦,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蓄集职业卫生的各种数据。为职业危害的防治提供信息资料。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如:职业体检制度,职业危害点测定制度,有关危害物质的领取、保管、贮藏和运输制度,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消除职业危害的防护设备、装置检查维修制度,有害工种个人卫生保键制度等。

(5)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搞好职业卫生的重要性、迫切性。既要实事求是向职工讲清各种危害的严重性。又要说明职业危害是可以防止的,发动广大职工,群策群力,共同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还要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急性中毒急救知识的教育。

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

采取科学技术措施,是防止职业危害的治本措施。但是,由于科学技术水平或经济条件的限制,目前尚有一些超过国家标准界限值,直接或间接危害职工身体健康。因此,做好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也是一项极为重要的防护措施。

(1)根据危害的种类、性质、环境条件等,有针对性的发给作业人员有效的防护用品、用具,也是防止或减少职业危害的必要措施,如:配合电焊作业的辅助人员,必须配戴有色护眼镜,防止电光性眼炎;在噪声环境下作业人员必须戴护耳塞(器);从事有粉尘作业的人员戴纱布口罩,达不到滤尘目的,必须配戴过滤式防尘口罩;从事苯、高锰作业人员,必须配戴供氧式或送风式防毒面具;从事有机溶剂、腐蚀剂和其他损坏皮肤的作业,应使用橡皮或塑胶专用手套,不能用粉尘过滤器代替防毒过滤器,因为有机溶剂蒸气,可以直接通过粉尘过滤器等等。

(2)对于从事粉尘、有毒作业人员,应在工地(车间)设置淋浴设施,工人下班必须淋浴后,换上自已服装,以防止工人头发和衣服上的粉尘、毒物、辐射物带回家中,危害家人健康。有条件的单位,还应将有危害作业人员的防护服,每天集中洗涤干净,使每次从事有害作业前均穿上干净的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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