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人力资源管理

2024-06-30

差异化人力资源管理(精选8篇)

1.差异化人力资源管理 篇一

经济全球化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的,在90年代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至今尚无统一的概念。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文化、科技等多领域的结合产物,能够给各国的经济增长提供帮助,也是当前世界经济的重要体现,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方向。

跨国公司是全球经济活跃的催化剂,能够加速推动全球经济、生产、贸易等发展,很多的跨国公司无法达到最终目的,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文化不同。《电子世界》曾经于1991年前后在全世界搞了一项研究,内容是“制约世界经济发展的因素”为题,以信息、外汇、文化差异、语言、时差、法律法规、交货、价格竞争等方面的数据显示,反映最多的问题还是文化差异。因此,怎么样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进行跨国公司经营管理,克服文化差异带来的障碍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也是跨国公司经营的成败点。跨文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与人相关的工作,人是企业资源中的基础资源和重要资源,对人进行管理是公司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心,跨文化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关联性比较强。使用科学的方法来进行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和控制,能够克服文化差异带来的影响,跨文化管理也应该从这一点出发,回归这一点,这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最终目的。什么是跨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

理清人力资源管理和跨文化的含义,有助于我们加深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跨文化自身。

1.1 什么是跨文化

如今,内在和外在不断扩大的跨文化,早已深深影响到社会发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之所以跨文化持续受到关注的主要原因,可以理解为经济全球化的缘故。跨文化(cross-culture)可以被当做一种为了表达文化存在差异的表现,是不同隐含信息、基本假设、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几种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不同的文化特点主要体现在个体、国家以及公司等几个方面。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各自拥有自己的背景和特色。这也是跨文化如何产生的。包括霍夫斯泰德在内的众多专家学者对文化因素做了研究。他们采用的是“文化维度”这个方法。之后大家得出结论,文化之间存在差异的确可以对个体行为和活动产生直接和巨大的改变。

1.2 什么是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在1954年出版的《管理的实践》这部经典着作中,第一次详细解释了人力资源管理在管理学范围的定义。正常人――人力资源―是最多产、最有生产力和最实用的可用资源。在工作中,开发并使用正规的系统利用各种人才,用来达到企业的目的,称为人力资源管理。它是具有对资源利用、获取和开发功能的系列活动。对人力资源的潜力进行深挖,调动人力资源进行价值发挥,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跨国公司所进行的所有管理活动都必须是在一定文化背景下完成的,失去了文化背景,企业的管理活动将不复存在的意义。跨文化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跨文化会全方位地对人力资源造成影响。

2.1 对规划和人力资源战略的影响

企业战略是人力资源主要内容之一。而人力资源战略对企业内外环境变化以及未来的任务和要求提供帮助,要达到真正的人力资源管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它包括薪酬、绩效、职业生涯规划、企业文化、培训开发、人员流动、供给预测及方法、需求预测及方法、战略等因素,各个方面不同程度的受到文化差异的作用。无论如何,我们不可以忽视规划、人力资源战略与跨文化的关系。

2.2 企业内部框架与跨文化的关系

不同企业对于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有着各自不同的认知,这是通过研究有关霍夫斯泰德维度理论的5个不同方面提出的观点,这里讲到了“集体主义--个体主义”、“不确定性规避”和“权利距离”等因素。因此企业采取了矩阵制、事业部制、直线制、职能制和直线--职能制等机构中的一种。假如在权力和实力相差悬殊的国度里,人们通常更愿意去适应像直线制这种相对风险更大的方式。主张平等的人们,更适应职能结构比较简单的类型,因为他们的文化水平有限。

2.3 跨文化与企业录用、招聘和选拔的关系

不同的文化背景会影响企业的应聘目标、用人标准、方法、面试内容、方式等到来影响,跨文化的影响作用也有差异性。集体主义以及高不确定性规避的文化里,招聘者对院校以及群体比较青睐,这些群体中往往能够满足招聘者的要求,进而在企业中发挥出优秀的表现,而过度频繁的跳槽比较容易不被关注;个人主义以及低不确定性规避文化里,比较注重应聘者的能力,频繁跳槽可以成功展现其个性和实力。

2.4 鼓励员工的作用

目的主要是通过鼓励员工改进工作方法。跨文化对企业激励的影响主要包括“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女性化导向与男性化”和“不确定规避”这几个因素,它们是造成企业鼓励与跨文化作用的结果。男性主导文化、集体主义和高不确定性规避中,多数企业会比较强调物质鼓励为辅、舍小家保大家,着重精神鼓励的办法。主要采取升职、加薪等办法作为鼓励内容,加强树立“坚强”的意识。低不确定性规避、个人主义规避、女性主导的文化中,主要是以员工成绩和能力来进行激励参照,麦克利兰的成就需要理论和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正是这种处于激励中的个人主义文化的体现,以个人魅力来达到自己当初的目标是这种企业采取的激励方式。企业对职工的创造和发挥进行鼓励,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对员工的生活质量、人际关系作为激励的因素。

2.5 对薪酬福利与企业绩效的影响

此方法维系人才不流失的主要方法,涉及社会保险、员工福利、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等方面。跨文化对它们的作用可以从“长期与短期导向”、“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和“权力距离”几个方面来了解。长期导向倾向、集体主义和权利巨大的文化背景中,考核所在团队一直是企业很重视的方面,团队绩效和福利是联系在一起的。对员工的考核方式相对传统,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评价,员工薪资福利都会以考核成绩为主,能够促进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反过来员工对企业是否重视自身这方面也比较看重。另外在短期导向、个人主义和权力距离小的文化里,企业针对职工工作能力以及个人业绩等方面等进行绩效考核,员工所在的部门绩效不佳可能也不会影响到员工个人的绩效成绩。跨文化人力资源管理的策略

跨国经营企业,需要对文化的不足以及处理有矛盾的文化,增长人力资源管理在跨文化方面能力,采用适当的策略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促进人力实现管理的目的。

3.1 认真正确对待文化融合的促进和文化的差异

每种文化并没有好坏之分,任何一种文化都具有优点存在,文化差异不是个例,也不是猛虎,是客观存在,合理存在的事实,也不是

以我们的意志进行转移的内容。管理者需要对各种文化都表示认可,认同其存在,能够包容,对文化差异的正面影响进行挖掘,规避消极的影响。让不同的文化都能够得到促进和提升,可以相互依存。对文化不同情况具有清醒的认识,是企业领导做到认真对待文化差异,达到企业跨文化管理的必备条件。企业领导处理好跨文化人力资源管理的前提。以换位思考来对不同文化优劣进行分析,寻找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似之处与不同之处,对待不同的文化给予肯定。跨国大型公司制定自己的文化方式,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计划性的将不同文化进行融合渗透,取得不同优势文化,帮助企业更新自己的文化。之后,使得原先的不同文化的人力资源问题进行解决,让跨文化对达到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起到推动作用,从而使人力资源管理的难度变小。

3.2 变更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策略和办法

不断加强的跨国经营,使得过去旧的人力资源管理思路和方法无法适应如今的工作环境,人力资源的方法和思路应该跟上时代的发展轨迹,能够达到企业的标准。

霍尔的高低情景文化理论和克拉克洪的六大价值取向理论、霍夫斯泰德的五大文化维度理论和川普纳斯的七大文化维度理论等从不同角度阐释了我们人类的生活与工作离不开文化因素。在很多的工作细节方面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像是E--HRM、劳动争议、薪酬福利、绩效考核、激励技巧、职业生涯规划、训练方法、面试过程、选拔方法、员工招聘方式、工作任务书写和编写以及工作分析等,在接触跨文化背景和文化差异时,都需要企业管理者根据自身情况改变工作办法或者转换工作思路。

人力资源管理要引入新思想、新方法、新技术,对企业发展进行应对,帮助发展企业。

3.3 培养跨文化人才,举办跨文化培训

伦纳德?南德勒觉得,人力资源发展要把重心放在跨文化培训上,可以有效的缓解文化冲突。也是跨文化管理的优势和重点。

跨文化培训是预防和处理文化差异的最佳方式,能够让员工主动积极地适应差异文化,促进各文化背景下的员工交流,做好人力资源跨文化管理;跨文化培训能够降低文化差异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保持企业里面和谐的人际关系,可以起到提升企业内部凝聚力的作用。曾经提出“跨文化特训的经济学家S纽波宁认为5种能够最快适应新文化的途径是:实施训练方案、敏感性方案、文字方案、语言指导方案和文化融合方案。企业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参加文化知识竞赛、即兴报告演讲、小组讨论模拟情景对话、案例分析、互换性角色扮演和实地考察体验等活动方式来促进员工交流。跨文化特训的存在,使得员工自我调整的能力得到加强。减少了文化矛盾对企业的不利因素,合理地处理之前出现过的文化矛盾使企业得到跨文化的多元文化队伍。

3.4 实行本土化战略

本土化战略是跨国公司把管理、营销、生产、人事等等都和当地经济进行融合,将企业文化植入当地文化的一个过程,需要承担当地企业公民责任。国际大型企业在境外发展和经营时,经常会遇到科技文化、经济和政治等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之前接触到政府、客户、供应链等一系列都是本土的,对本土情况了解,所以本土化战略十分重要。跨国公司的本土化战略要对当地资源进行调配,迎合市场需求,促进企业发展,让各种资源能够实现无缝连接,降低文化不同造成的不确定因素。结语

21世纪是全球化、信息化和市场化时代,跨国公司所遇见的挑战和机遇将会更加频繁,跨国企业为了避免文化差异而实行的跨文化人力资源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减少负面影响。在如今的企业管理中的文化背景,还是很看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使用新视野、新方法来进行人力资源整合。这是跨文化管理者所面临的考验之一,也是跨国公司的成败关键。文化因素能够对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也能够给企业的生存带来阻碍,所以企业只有具备跨文化管理的能力,才能够让企业的人力、物力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帮助。

2.差异化人力资源管理 篇二

要想在这滚滚商业浪潮中获得竞争优势, 就必须加大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投入。如今美国成功的大型跨国公司的人事管理已经发展成为全方位的人力资源管理, 并且这种管理的体制和模式也逐步发展完备和成熟。人事部门也成功转型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角色。然而在中国, 很多企业的管理体制没有和国际接轨完成华丽转变, 实质上仍然是行政管理体制, 这与美国企业在管理水平上就拉开了距离。从中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比较看, 有以下几大差异:

一、素质管理方面:美国企业更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与员工素质培养

“打造企业形象, 提高员工素质”, 万丈高楼平地起, 无论中美的哪一个企业, 每一位企业员工都是整个企业在建造中不可缺欠的一块砖, 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企业求生存、谋发展, 与员工的素质是息息相关的。只有员工的素质提高了, 企业质量才能提升;只有员工的素质提高了, 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才能提升;只有员工的素质提高了, 企业的综合效益才能提升。员工素质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谁拥有了一流的员工, 谁才可能成为一流的企业。

中美两国相比较而言, 美国的大企业较为重视对人力资源的培训。这种培训并不仅仅是像我国企业进行的岗位技能培训, 而是有计划的实施系列培训项目, 这种针对性很强的培训, 能开发雇员潜在的管理能力, 让其在岗位上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来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工作能力。在我国, 国有企业的培训工作一般都由各业务部门分别举办短期培训班, 只看到短期的效益, 缺乏高瞻远瞩的长远规划, 对企业未来发展不利。多数企业培训制度不严格, 对于培训目标的认知也是模糊不清, 这样就使人力资源不能得到最优的开发。

二、文化管理方面:美国企业更注重团队建设, 构建适合企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文化

现代企业的竞争已经摒弃了传统的人、财、物的竞争模式, 文化竞争成为主流。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塑造, 成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力保障。每个成功的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 从而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让企业员工有统一的价值取向和自我认同, 把一句简单的企业文化, 从口头落实到实践当中, 转化成日常行为。美国企业的人事管理部门在沟通雇员与企业关系的方面做得游刃有余, 让企业员工有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在这种归属感的调控下, 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 从而推进企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企业文化的核心就是统一企业员工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 在全员价值取向统一的时候, 才能心往一处用, 劲往一处使。企业文化在企业中的地位是其他类似倡导书建议信之类的东西无法取代的。我国国有企业的企业文化仍然浮于表面, 没有落实在员工的思想意识形态之中, 对集体意识的培养也缺乏系统的指导与规划。我国企业和美国企业相比, 弱势在于职工个人的价值取向和企业的发展愿景不协调一致, 企业疏于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 忽视了企业文化的导向功能和凝聚力功能。于是在国企中就常常出现这样一种文化理想现象, 企业展示给员工的, 不是言简意赅, 符合实际需要的企业文化, 而是一些不切实际的抱负和理想, 给员工营造出一种乌托邦式的美好蓝图。对企业未来的目标规划, 超出力所能及的范围, 容易造成企业文化成为一句口号。“人有多大胆, 地有多大产”, 这种“假大空”的口号容易让企业内部滋生懒惰情绪和懈怠思想。历史唯物主义证明了,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在违背客观基础的前提下的意识形态不仅不能站住脚, 还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自身发展。

三、岗位管理方面:美国企业更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在企业的可支配资源中, 人力资源是最具能动性的, 也是最具能量爆发力的。任何一家追求卓越的企业, 如果要想在市场竞争中持续获得优势, 就必须重视人力资源建设和管理。离开了对人力资源卓有成效的管理, 就不会存在持续的竞争优势和卓越的企业。美国企业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上, 实现高度的专业化和制度化。企业的职业分工相当细腻。美国的企业管理, 建立在契约和制度性的安排上, 在组织结构上具有明确的指令链和等级层次。分工和责任都落实到个人, 用明文规定来统一规范并加以控制。市场的机制尊重每个人的职业规划, 而准劳动力在求学和求职的时候也很重视对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分析。在我国, 由于不规范的人员配置机制导致了因人设岗现象严重, 责任无法彻底落实, 个人能力的展示和工作职位的需求无法及时对接, 造成了人才流失、人才闲置和用人不当。我们知晓人是驱动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 却没有把人当作资源来配置, 而且往往把人当作没有弹性的工具来使用;我们知晓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经营过程却抱着竭泽而渔的态度, 没有老、中、青的搭配, 更没有人才结构的科学配置;我们知晓人人都需要激励, 但人力资源部门只是做着人事考勤、调配等基本工作, 根本不懂得资源的优化配置, 不懂得“四两拔千斤”的资源妙用……我国国有企业现有的人事管理所沿用的模式仍然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模式, 以至于无法适应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体制, 导致企业人员不合理流动。

四、总结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可以有很多科学的成份, 但需要有更多的艺术成份。比照美国的优秀管理, 对于中国的企业家来说, 经营企业就像下一盘棋, 人力资源应该是最重要的一步棋, 也是需要每一个他们应该深思的棋, 因为这才是赢得竞争的关键。

摘要:当今现代企业处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 无论哪个国家, 无论是合作还是竞争, 人力资源都是最宝贵的资本, 现代企业走向成功的秘诀在于有效开发和科学管理人力资源。本文通过对中美两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比较进行剖析, 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差异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中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式

参考文献

[1]、郑绍镰.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M].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6 (6) .

[2]、西蒙.管理行为[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1998.

[3]、胡建华.中国企业与跨国企业[J].国际经济合作, 2004, (1) :30~34.

3.差异化人力资源管理 篇三

关键词:宗教;文化;人力资源管理

一、中埃文化差异分析

(一)埃及与中国文化共性、差异分析

依据霍夫斯泰德文化维度分析理论,从以下五方面得出埃及文化特点。

1、权力距离

中国由于几千年来受到封建王朝的统治,传统的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尊卑关系沿袭下来,中国人已习惯于接受此种文化。

而从古埃及文明开始,尼罗河沿岸土壤肥沃,农业社会所处的自然环境更为优越。在这种情形下,人类的生存能够得到良好的保障,一个社会最主要的威胁则是与其他部落为了领地和资源而展开的竞争;那些已经按照等级制度组织起来并依赖于一个核心权威来维持秩序和平衡的社会,可以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自始,埃及的社会秩序一直由家长式的强权人物所掌控,下级对于上级绝对服从。

2、个体主义—集体主义

中国文化的集体主义特征较强,注重家庭观念,遵从传统文化带来的价值观,在组织行为中,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在依赖于内群体的文化中,人们通常也依赖于权力人物。埃及作为高权力距离国家,国家结构紧密,强调家庭式的组织观念。伊斯兰教追求团结,要求“穆斯林四海皆兄弟”,只要皈依伊斯兰教,彼此结为兄弟。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埃及民众追求团结,注重团队的责任与成就。

3、阳刚气质—阴柔气质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重男轻女”、“男主外,女主内”等思想,中国民众表现出自信、权力、责任心、重视物质等特征,这些都表明中国社会的男性化倾向。

埃及社会男性具有更高的地位,管理层中男性比例远高于女性,这些都是阳刚气质社会的标志。阳刚气质的国家试图通过战争来解决国内外纠纷,埃及国内局势动荡已持续3年,战乱频发,也符合阳刚社会特质。

4、不确定性规避

埃及的不确定性规避指数大幅高于中国,这与两国所信奉的宗教有关。伊斯兰教是西方宗教,它的产生基于神的启示,穆斯林将这种真理看做获得救赎的唯一途径和人生的主要目的。东方的宗教不大关注真理,在它们的理念中不存在人们可以拥有唯一真理的假设。相反,佛教强调通过冥想来获得顿悟。因此,东方人很容易吸收不同宗教的成分[1]。

5、短期导向—长期导向

中国的长期导向指数在所有国家中排名最高。在儒家学说的影响下,中国人民形成了坚韧、节俭、尊卑有序、知耻的价值观;步入现代社会则强调可持续发展、民众热衷于投资理财,这些都是长期导向的特征。

经济发展角度看:短期导向的思维方式在这些非洲国家中占据主要位置。1980年以来,非洲日益成为世界上最贫困的地区,几乎所有的非洲国家都依赖于国外援助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本土企业发展缓慢,基本上无跨国公司,这都表明其发展战略以短期导向为主。

(二)小结

通过以上分析,对于埃及文化,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关键词:服从、团结、虔诚、热情。具体表现在:服从家长式的领导,与伊斯兰信徒的团结,虔诚地信奉宗教以及阿拉伯人特有的热情。

二、适应埃及文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分析

对于管理而言,重要的是充分利用当地文化的力量。以下是适应埃及文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分析:

(一)员工招聘

埃及是高权利距离国家,在高层管理人员的选聘上更加看重学历高低;埃及的不确定性规避程度中等,在选聘员工时,主要依据他们是否忠诚于组织、工龄的长短、有无长期承诺以及期望等因素;埃及奉行集体主义,总会将内群体考虑在内,通常情况下,会优先雇用亲属。首先是雇主的亲属,其次是公司员工的亲属。因埃及趋向于男性化社会,尽管这一特性并不突出,但可能在招聘员工时,对男女员工的选择上会根据工作种类有所偏重。

(二)绩效考核

高权力距离国家,其企业的组织结构也多为高耸的机械性结构,权力集中到高层中,下属员工的工作任务专门化、规范化程度高,考评指标不统一且易受到主管人员的主观影响,因此在设定绩效考评指标时应充分考虑到下属员工的认同度。并且埃及集体主义倾向较高,员工的身份感来自于自己是集体中的一员,而强调个人的绩效考评方案则试图将员工与集体分离开来,无论是对员工个人进行绩效奖励还是批评都隐藏着深层次的危险[2]。因此,对埃及企业的员工进行绩效奖励,更倾向于采用非正式渠道。

(三)员工培训

埃及是高权力距离国家,下级对上级有相当大的依赖性,下级的反应多表现为偏爱这种依赖性(表现为专制型或家长式的领导),在文化小结中也提到“服从”,对员工培训强调服从和可依赖性。埃及社会奉行集体主义,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重点在于满足公司的需要,而不会给员工选择的空间。埃及企业(尤其是石油、烟草制造业)大多采取短期导向战略,培训内容应更加侧重公司目前的需要,目前所必须掌握的技术等。

(四)薪酬管理

在高权力距离环境下,下级能够接受上级与自己之间的薪酬不平等,但是在一个集体主义社会中,员工期望相同岗位间薪酬趋向于平等。因此,埃及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采用职位薪酬体系,绩效工资可依据小组绩效,根据员工贡献程度按比例发放。并且,埃及的不确定性规避处于中等,埃及人民更倾向于轻松的生活,不会对工作抱有非常强烈的热情,并不过分追求高绩效。因此,在制定绩效工资比重时,可采用“高固定,低浮动”这一策略,以满足埃及员工的日常开销。

参考文献:

[1]吉尔特·霍夫斯泰德著.文化与组织:心里软件的力量[M].李原,孙健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李伟.我国跨国公司跨文化人力资源管理研究[D].沈阳工业大学.2007

4.差异化人力资源管理 篇四

农村初中的学生在个性、家庭背景、学习风格、兴趣爱好等各个方面都不同,表现在学习需求和能力发展上也不一致。这种差异被传统教育观念认为是教学的阻碍因素,教师力求在教学中缩小、消除它。这种观念和做法势必严重影响学生的个性发展。要关注学生个性发展,满足不同学生学习需求,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充分发展,就得将农村初中学生差异资源化。笔者在教育实践中尝试就农村初中学生差异性资源效用发挥的策略做一些探讨。

一、改革教学管理模式,促进农村教师专业成长的策略

1.角色轮换,提高农村教师的开发和利用差异资源的能力

教学是一个师生互动的过程,互动中实现教学相长。通过对学生差异资源的促进、开发和组织来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对不同差异程度学生的班级实施差异教学,有利于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快速提高。教师不仅能对差异不大的学生群体实施教学,也能对差异较大的学生群体实施差异教学,教学因对象差异程度而变,促进因材施教能力的提高。

在教学管理中,能进行教学组织革新,年级范围内按学生学业成绩实行分层分班教学,或者按学科学业水平“班分层”教学,或者设立“拓展班”“资源教室”“兴趣小组”等辅助教学机构。让教师适应各种差异状况的教学,从而提高开发和利用差异资源的能力。

2.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实施差异教学的能力

组织教师学习新课程理念,研究农村初中实施差异教学的策略。采用异步教学、分层递进、自主学习的方法,关注学生差异,尊重学生差异,并且在课堂教学中重视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个别差异,根据学生不同的个性特点、品质和学习方式,各其因材、区别对待,有的放矢地进行差异教学。树立学生差异资源意识,开发差异潜能。不同的个性品格、智力、非智力因素等都是教师开发的学生差异资源,必须合理开发和利用。通过培训与研究让教师学会通过提供多元刺激的教学环境、开放可选择的学习内容、开展合作学习等策略,对差异资源进行合理地配置,集思广益,优势互补,甚至利用差异,引发课堂教学必要的“冲突”,真正实现学生差异性资源的价值,让教师的“教育人生”更加生动和丰富。

3.改革绩效考核方案,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

对教师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是给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因而对教师的评价过程自然会具有导向的功能。

为促进教师尊重学生差异,面向全体学生,树立学生差异资源意识,发挥学生差异资源的价值,主要对两项教师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进行改革。

(1)职业道德。职业道德评价中关注教师对差生、特殊学生、特长生等差异性明显的学生的关心程度、服务态度。可通过调查学生满意度与家长满意度来反映,并适当加大对上述学生调查结果的权重。

(2)教学能力。教学能力评价中特别关注教师差异教学能力,开展分层教学、合作教学的能力及学生差异发展的效果。可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及分层考核来进行,了解教师的差异资源意识、差异教学能力、差异教学效果等方面的信息,从而促进教师教育能力的提高。

二、改革教学方式,促进农村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的策略

1.实施分层教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学时,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应进行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变统一性为层次性;知识的巩固上要变一致性练习为分层练习;对不同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进行不同程度的强化训练;在学习的指导上,根据不同学生的性格、学习习惯和基础施行统一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在测试评价上,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摒弃只以学习成绩定格的评价方式,力求评价角度的多元化、评价机会的多样化、评价形式的灵活化。注重终结性评价的同时,注重诊断性和形成性评价,注重客观的测试的同时注重问题情境等形式的测试,形成有梯度的多维测评方式,给每个学生成功的机会、成功的体验,促使他们积极地发展。

2.实施合作教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生之间在知识结构、智力水平、思维方式、认知风格等方面存在有重大差异,这种差异是一种宝贵的教学资源,而把“差异”转化为“资源”的关键就是通过利用生生互动来实现的。合作教学之所以成为开发利用学生差异资源的重要措施,关键是因为它对生生互动的高度重视与建设性运用。

合作教学通过生生互动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在合作教学的主体活动阶段“小组合作活动”中,小组内的学生彼此之间进行交流和学习,就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或研究的问题各抒己见,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实现在思维、智慧上的碰撞,从而使差生得到优生的帮助,中等生得到了启发与提高,优生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使知识得以巩固和系统化,并由此获得学习的灵感,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3.实施差异教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差异教学是指在班集体教学中立足于学生个性的差异,满足学生个别学习的需要,以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充分发展的教学。差异教学论主张在考虑班集体学生共性的同时,着眼于个性形成和潜能开发的人本性、生态性和资源性的教育观念。

在班级集体授课制下针对学生差异的教学策略主要有:制订差异性、挑战性的教学目标激发每个学生内在的学习动机;设置多种水平选择性课程内容使优秀生可以学得深一点、多一点,而学困生则可以学得浅一点、少一点;对不同的学生实施不同的有差异的教学方法;在就近入学混合编班的前提下,采用适应不同需要的教学组织形式,必要时采取适应学生不同水平的动态走班;大面积及时有效的反馈和多维发展性评价机制等。这些措施在国内外教育实践中都发挥了积极的效应。

4.改革学生成长评价制度,促进农村初中学生的差异发展

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发展具有导向功能,科学合理的评价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发展。

(1)对考试内容加以改革。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相联系的内容,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即关注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发展,淡化记忆性内容为主的考试;加入对非智力因素,如情感、态度、兴趣等的考查;考试命题应依据课程标准,对试卷进行分层,使学生只要经过自己的努力都能获得成功。

(2)对考试方式加以改革。倡导给予多次机会,差异教学对考试与测验进行泛化处理,它并不把考试或测验当作神秘的工具来制约学生,而是将其与学生的练习作业和实践训练一样看待,只是学生学习的一个个“过程”而已,学生如果对这个“过程”不满意,如果他(她)原来打算要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结果只得了个“中”或“及格”,想要再考一次,那么就可以再考一次;如果考下来还是不满意,那么还可以申请再参加,成绩就取几次考试中最好的一次。

(3)对评分制度加以改革。传统的考试结果一般都用分数来表示,实际上一个分数并不能明确的向学生提供教育信息。在差异教学评价中可以对此进行一定的变革,将学生的分数用等级来表示或者将分数与评语相结合。例如“字母+数字”的评分方式,其中字母代表个人纵向比较成绩,数字代表个人在集体中的横向比较成绩。

(4)强调质性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方法的多样化从过分强调量化逐步转向关注质的分析与把握。

虽然学生差异资源论自提出以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的关注和理解,但由于我国目前的教育现状,教师素质等各方面的因素限制,学生差异性资源的开发与应用还存在很多问题。本论文的农村初中学生差异性资源的效用发挥策略仍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实际教学中不断地补充和完善,笔者期望本论文可以为今后研究学生差异性资源的教师提供一点借鉴和思考。

5.差异化的精细化管理 篇五

精细化管理的本质意义就在于它是一种对战略和目标分解细化和落实的过程,是让公司的战略规划能有效贯彻到每个环节并发挥作用的过程,同时也是提升公司整体执行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在确立了建设“精细化管理工程”这一带有方向性的思路后,重要的就是结合公司的现状,按照“精细化”的思路,找准关键问题、薄弱环节,进行差异化的管理,切实解决目前存在问题。如何在工程项目中以差异化的策略进行精细化的管理,从而实现其功能、效果和作用呢?

(1)落实承包核算,项目成本低一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图纸科学合理的安排施工人员,提高机械的使用能力,减少人拉肩扛的传统施工模式,以科学的施工方式,力求效益的最大化。

(2)提高质量意识,施工质量好一点。在项目施工中,每一个单项工程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编写符合实际的施工方案。每一个节点严格按照自检、互检和专检的原则进行检查,发现偏差及时修正,潜移默化的深化员工的质量意识。

(3)合理组织人员,劳动效率改一点。现场施工根据工程量合理安排人、机、物。把提高劳动效率印在员工脑海里,落实在员工的行动上。

(4)精确使用材料,施工浪费少一点。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制作中,提前作好材料计划,减少废料,用员工的实际行动,努力实现工完、料尽、场清。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以差异化的策略实施精细化管理,力求实现高效率,高质量、低成本的完成工程项目。

6.差异化人力资源管理 篇六

1、何谓法律方法的异化

1、1法律方法异化的具体含义

法律方法 是指站在维护法治的立场上,根据法律分析事实、解决纠纷的方法。它大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思维方式;二是法律运用的各种技巧;三是一般的法律方法。

根据上述定义,我们是否可以提出这样的质疑 :不是“站在维护法治的立场上”,根据法律分析事实、解决纠纷的方法是什么?在此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在提出这个疑问时,我们已默认法治具有明确、统一、现实的标准,以建立一个明确的论域和平等的对话平台;二是不论如何表述法律方法的定义,我们都可以对适用法律方法的目的本身提出质疑。

这个质疑的提出在理论上是成立的。我们知道,体系内的目的与方法是可以相互脱节甚至分离的,在法律体系内同样如此。首先是法律目的的主观性决定了法律方法的滞后性,模式化的方法跟不上变化着的主观目的,使目的与方法相脱节、分离,使得方法所具有的积极作用受到减损甚至消失,从而破坏、对抗目的的实现。其次,适用法律的主体对法律方法的工具性运用,使得方法所具有的可操作性带有主观性,非正当目的下的方法操作有可能将方法本身所具有的积极价值降至最小值,甚至产生消极性价值。第三,法律方法只能限制、约束,但不能禁止、消除非正当性的目的。法律方法自身的客观性不能完全对抗法律目的的主观性。同时,非正当性法律目的的产生并不排斥法律方法本身的存在。第四,法律方法本身成立与否不以法律目的的性质为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讲,不“站在维护法治的立场上”或不以“维护法治”为目的,同样可以根据法律,运用法律方法分析事实、解决纠纷。

这个质疑的提出在司法实践中更是成立的。法学理论界、司法实践界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和研究,本文尝试填补这一空缺,着重分析、探讨之。

在此,我们将这种不是“站在维护法治的立场上”,而根据法律分析事实、解决纠纷的方法称之为法律方法的异化 。它是指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司法主体 基于对司法资源进行交易的目的或其他非法治目的,运用法律方法,规避法律、利用法律漏洞,或因错用、误用、借用法律方法,改变或削减司法实践活动的程序公正或结果公正,致使法律方法丧失其所具有的特有属性或积极作用的行为和现象。

根据我国当前的司法体制,司法的存在状态一般可分为动态的司法活动和静态的司法制度。本文探讨的法律方法的异化问题主要存在于动态的司法活动过程中,可以更确切地称之为司法方法的异化 。

1、2法律方法异化与司法资源市场化配置

法律方法的异化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依其在整个司法活动中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化、发展过程,从理论上可划分为以下层次:司法资源 交易行为――法律方法的异化――司法的方法性腐败――司法资源市场化配置。这种层次性涵盖了以下内容:司法资源的交易行为为法律方法的异化提供动力和条件,其在量上的累积演变为规模化的法律方法异化;法律方法的异化又是司法资源交易行为实现的有效手段或方式,其规模化所导致的司法方法性腐败又侵蚀着正常的司法机体,诱使具有异化因素和性质的司法管理制度出现,从而使法律方法异化得到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法律方法的异化与司法资源交易行为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促进着司法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和运作,形成司法方法的制度性腐败。

司法资源交易行为是指司法资源交易双方基于对合法权益或非法利益的追求,卖方(司法主体)为获取各种权益出卖司法资源,买方(当事人)为寻求法律救济或逃避法律惩罚买入司法资源所进行的各种形式的交易活动。其实质是司法资源商品化,成为司法主体手中的交易标的。司法资源交易行为的规模化形成司法资源交易市场,这种交易市场的非法性一旦得到具有市场化因素和性质的司法管理制度的支持和保障,司法资源配置的公平效率兼顾性原则将逐渐被单纯的市场经济效益性原则所取代,从而形成司法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这种市场化配置的实质是指司法主体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受各种权益需求的诱惑和驱动,为追求和实现经济上的最大利益化,用经济效益性取代在司法领域内处于至尊地位的法律公正性,使得法律丧失其特有的公正属性和主体资格,沦为司法资源交易市场的客体。正如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极易将人异化为货币的奴仆一样将法律异化为权益的奴仆。

1、3司法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特点

司法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特点:其一,司法资源交易市场永远是卖方市场,卖主的身份、地位不可更改,市场产生之初就具有垄断性。司法资源交易中的卖方凭借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司法权力,在享有国家一定报酬的同时,又通过司法资源交易行为从买主手中获取各种形式的“报酬”。这种“报酬”是他们凭借司法权力垄断和司法知识垄断无偿从买主手中榨取的“利润”。这种“利润”与其他任何市场中的利润都不同,因为它是以损害法律的正义和人的良知为代价而产生的。其二,司法资源交易者对法律所持有的公平正义信念在司法资源交易行为中转化、败坏成为精神商品。法律信念逐渐丧失而成为精神商品较为抽象,大的方面指社会的整体法律观念被商品化,小的方面指司法资源交易参与者对法律观念持有的商品化态度。具体地讲,司法商人 每进行一次司法资源交易,都是一次出卖法律良知的冒险,冒险的收获就是法律良知的价格。可以想象,有这样一个市场,里面充斥着把人的信念和良知作为商品的交易,其可怕程度就可想而知了。其三,在进行司法资源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共同遵守着一些心照不宣的内部规则。这些规则始终隐藏在一些正式的司法管理规则的阴影中,实际承担着分配腐败权力和利益的重任,其实质是交易各方相互默认对方的非法利益,以牺牲国家和他人利益为代价,谋取自身利益。一般说来,根据被损害利益的形态,可分为有形利益和无形利益。有形利益是指案件当事人因司法资源交易行为而受损或丧失的应得利益,它是一种能以货币形式表现的短期利益;无形利益是指因司法资源交易行为而受到侵蚀和损害的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它是长期的、无形的、观念上的利益,是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在所有的司法资源交易活动中,作为既得利益者或预得利益者的交易方,为了提高交易的安全系数和成功率,一般都最大限度地牺牲无形利益,而尽量缩小对有形利益的侵害。

2、法律方法异化的基本形态

2、1法律方法异化的案例模式

法律方法的异化一般存在于案件的具体审理过程中。现选用以下具有一般性的案件,剖析其存在的基本模式。

某一买卖欠款纠纷案件 中,有债权人甲及其利益代理人 ,债务人乙及其利益代理人。案件基本标的额为2万元 (其中含利润元),相关的预得利益 数额为4000元,案件受理费、委托律师费、交通费等法定费用数额共为2000元。该案诉至法院后,债权人甲诉讼请求的最高取得利益数额为20000+4000+2000=26000元,最低取得利益数额为20000-2000=18000元。当该案件由法官A处理时,在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情况下,存在以下裁判结果:(1)接受甲的交易条件,满足其诉讼请求,确定乙偿还数额为26000元,简称正常处理。(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接受乙的交易条件,满足其不合理答辩请求,确定乙偿还数额为18000元,简称不尽合法处理 。(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调整范围内,考虑到甲、乙双方提出的交易条件,确定乙偿还数额为22000元左右。简称折衷处理 。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到,一个案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可以有三种不同的裁判结果存在。确定何种裁判结果并不是由法律方法自身所决定,而是由法官的裁判目的所决定,法律方法仅是置于法官裁判目的之下可供选择的操作手段。一旦案件裁判结果成为法官与当事人的交易筹码,对案件的裁判在本质上将还原为在各种可能性之间的选择。那么,法官的裁判目的便会把法律方法变为其谋取私利的工具或手段,最终导致法律方法的异化。正如美国法学家史蒂文.J.伯顿所讲:“当法官基于法律理由而判决时,他们就是在法律之内进行判决的。然而,在法律之内进行判决并不能充分取得合法性。” 由此可见,一方面案件裁判结果的可选择性,是法律方法异化的一个基本前提,案件的三种裁判结果来源于三种不同趋向的法律方法,通过三种法律方法可以完成三种不同的交易目的;另一方面正是法律方法的可选择性和可操作性,使得法律方法成为交易目的得以实现的杠杆或纽带,使得不以维护法治为目的的裁判结果得以成为交易筹码。

2、2法律方法异化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法律思维的异化

法律方法的核心是法律思维。法律思维一般是指司法主体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以维护法治为目的,根据法律的品性,而形成的解决法律问题的一种合法性思维定势 。我们知道,法律思维的实质是其思维形式的规范性(合法性),而这种规范性的根据或标准即是法律本身,但事实上,思维的主观性是不可能总是与法律的规范性相一致,相统一的,思维本身存在着实质与形式不一致的情况。也就是说,上述定义的必要前提――法律思维就是以维护法治为目的合法性思维,很明显是一种理论上的理想主义,而不是对现实法律思维的真实反映。现实司法中,司法主体的思维总是与法律的规范性相脱节、分离甚至对立,而这种状态大多数并不是以明显的违法性思维定势为表现形式的,总是界于或游离于合法与违法之间。司法主体的这种不以维护法治为目的,仅根据特定裁判结果的需要去发现法律、适用法律、处理案件、解决纠纷而形成的思维定势,就是法律思维的异化。

在司法主体的司法态度上,法律思维异化的实质就是司法主体的个人价值立场及见解与案件裁判结果之间的关联发生变异。正如前述案例模式中的三种裁判结果,若不是司法主体与当事人交易后的特定追求,不论法官A作出何种裁判结果,都是他正常法律思维下适用具体法律方法而作出的规范性裁判,而不能因裁判结果的不妥追究其司法态度上的任何主观过错。那仅仅是其适用法律方法的见解或技巧问题,不存在法律思维异化的问题。但是,如果裁判结果是法官A与当事人进行交易后的特定追求,不论裁判结果是多么的符合法律规范,其适用具体法律方法多么娴熟正确,都不能摆脱其个人的价值追求丧失了法官所应有的法治信念,而与其个人私利相连接的嫌疑。这种由于特定交易目的存在而导致裁判结果与个人私利相连接的思维模式,便构成了法官A的法律思维的异化。当然,基于司法主体与当事人的交易行为而产生的法律思维的异化,虽然以特定裁判结果为追求目的,但不以其为标准或成立要件。

从以上可以说明,当前法学理论上对法律思维的定义是理想的、片面的,忽视了法律思维是由客观化的法律规范与主观性的思维方式两部分构成的。并且,是思维主导法律,而不是法律控制思维,是主体思维的价值取向决定法律思维的性质,而不是法律自身的客观属性决定法律思维的性质。因此,单纯地强调法律思维的法治性,而忽视其非法治性,是不能全面解读法律思维的真实意义的。

二、法律方法适用对象的异化

总的来说,法律方法适用的对象就是狭义的司法资源。法律方法适用对象的异化是指司法主体基于一定的交易目的,利用法律方法的可选择性和裁判结果的非惟一性,通过交易行为将司法资源变成具有交换价值的司法信息商品。

从司法信息学的角度划分,司法活动中的司法资源一般包括两大类:一是司法信息,是指案件事实和与之相关的法律信息;二是司法信息服务,是指司法信息的生产者或拥有者,向信息需求者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因此,法律方法适用对象的异化也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司法信息的异化。是指在具体的司法资源交易过程中,司法主体基于交易目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地位优势,将案件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信息与知识转化为商品,即将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方法、结果及掌握的相关法律权力或知识量化为具有交换价值的具体权益。其二是司法信息服务的异化。是指在司法活动中,司法信息的生产者或拥有者基于特定交易目的,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和主观知识,向信息需求者提供有偿服务的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形式,它通过司法资源交易主体的具体行为将法定的司法信息服务转化成可以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商品形式。总的说来,司法信息商品和司法信息服务商品可以统称为司法信息商品,他们都是司法资源交易市场的客体,是买卖双方之间发生权益让渡的媒介物。正是这种媒介物,使得市场主体的意志得以实现,从而产生司法资源交易市场,导致法律方法的异化。

产生法律方法适用对象的异化,形成司法资源交易市场的条件是:出现买方、卖方、中介方,出现司法信息商品,确立司法资源交易市场的供求机制。具体分析如下:

(一)使得法律方法适用对象异化的买卖双方就是司法资源交易行为的主体,是指能够使案件或与案件有关的诸种司法信息和司法服务进入市场并发生交易关系的各种参与人。包括:作为卖方的司法主体即案件承办人 ;作为买方的案件各方当事人及其利益代理人;作为交易关系中介方的委托代理人。

(二)在法律方法适用对象异化过程中发挥桥梁和沟通作用的中介人

一般说来,中介人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其一是交易律师 。在司法资源交易活动中,律师相对于其他中介方特殊一些,具体表现为:第一,律师与当事人进行的一切司法资源交易活动,都能够以提供法律服务的名义进行,律师为此收取的一些非法费用也都可以冠以相应的合法名义。第二,律师与法官进行的正常司法交流随时有可能被利用,成为律师与交易法官进行司法资源交易活动的合法外衣。第三,律师借助其职业优势和特殊身份,游刃于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充分利用双方信息沟通渠道不顺畅的情况 ,积极促使司法资源交易活动的出现和成功,从中收取中介费或差价 。另外,律师常常歪曲和封锁司法信息,通过降低或提高交易双方期望值的方法,来控制和调整司法资源交易利润和交易风险。

总的说来,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交易活动既普遍又复杂,虽不宜全部定性为司法资源交易行为,但在我国特有的法治环境下,律师制度中的不合理部分无疑已经成为司法资源交易市场化的一个诱因和基础,成为司法资源交易行为市场化的制度性规定之一,就像一把双刃剑,总是在借法律之力,刺向法律。

其二是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等。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等在案件承办人和当事人之间发挥中介作用,参与或促使司法资源交易行为的发生。此种类型的交易行为较为复杂,在人情观念根深蒂固的我国,有一部分往往被认为是礼尚往来,属于道德规范的调整范围。本文不再论述。

其三是中介法官。是指在司法资源交易活动中为审案法官与当事人牵线搭桥的法官。由于此种交易风险低,便于沟通,更易于被交易法官利用,因而发展较为迅速,现在已有普遍化的趋势。此种交易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中介法官与审案法官之间是同级关系,互为中间人。二是中介法官与审案法官之间是上下级关系,包括同一法院内的上下级关系和不同审级的一、二审关系。在此种交易中,由于存在级别、审级差别或隶属关系,一般处于上位的法官依据职权优势完成交易过程,是既得利益者,下位法官是预得利益者或剩得利益者。其中,表现最突出的是二审法官对一审法官的控制交易,一审法官一般要被动的服从二审法官的交易目的。可以说法官之间的腐蚀与被腐蚀,拉拢与被拉拢,是同步进行的,是腐败之腐败。

(三)司法资源变为司法信息商品

司法活动中的各种资源,在公正的司法过程中只能转化为司法工作产品,而不能成为司法信息商品。只有当司法交易者将这些产品用于交易行为时,才使司法产品具有交换价值而转化为司法资源交易市场的信息商品。

现实中,司法资源转化为司法信息商品,为司法资源交易市场的启动提供商机和条件,除了法官自身的原因之外,还有重要的社会原因,那就是法官生活世俗化,福利待遇行政化,审判管理企业化。

(四)司法信息商品有价格

司法信息商品的价值体现了司法信息商品生产者与需求者之间的关系。司法资源交易市场主体间的交易需求使司法信息及司法信息服务成为可交换的产品,又通过交易行为的实施过程赋予它们以交换价值,并以各种形态的价格(此类价格并非一定表现为货币形式)作为表现形式。

司法信息商品基于需求者的欲望和生产者的欲望以及二者欲望的相互满足和相互制约,经交易双方讨价还价后,一般会达成意思较为一致的价格。该价格的特点是:第一,有了价格并不意味着交易双方各自的交易目的能够实现,因为交易目的实现与否并不仅仅取决于交易双方的合意,还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第二,交易内容决定交易价格。在个案中,司法交易的内容具有一次性、时效性和特定性,所以,个案中的司法信息商品价格也具有一次性、时效性和特定性。

(五)出现供求机制

在经济学中,供求机制是指商品供给与商品需求之间具有的内在联系和动态平衡的规律性,它是市场运行的基础。在司法资源交易市场启动过程中,司法资源交易行为在市场上的表现形式就是供求关系,一系列持续的、同性质的市场化供求关系即可形成市场体系所要求的商品供求机制。

现实中,对司法信息商品的需求是一种复杂的社会需求,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且满足需求的方式和渠道也多种多样。同样,司法信息商品的供给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供给。司法信息商品的特定性,决定了司法资源交易的特定性,决定了买卖双方身份的特定性。因此,买方的购买目的能否实现,并不仅仅取决于他的购买意愿和能力;卖方的出卖意图能否成功,也不仅取决于他的供给质量和能力,还要受限于司法管理制度的优劣程度。优秀的司法管理制度及管理水平能够抑制或削减司法资源交易行为,低劣的司法管理制度及管理水平能够推动司法资源交易行为,促进司法信息商品供求关系的建立。

司法信息商品供求关系出现的原因,除了人的主观因素之外,还有其客观因素。由于市场本身具有自动的生成机制,每次交易成功的刺激和诱惑以及由此产生的示范作用,使得从事司法资源交易的人认可和维护司法资源交易市场供求关系的存在和发展,也使得未从事过交易的人屈从或默认司法资源交易市场供求关系的产生和繁衍。市场以其特有的利益性吸引更多的交易者,腐蚀或排斥更多的反对者,从而自发的扩大供求关系,生成供求机制。

同时,由于司法信息商品买卖的非合法性决定了双方的供求关系具有隐蔽性和风险性。买卖双方在最大限度地保证交易成功的前提下,又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的公开性和风险度,将供求关系隐藏在黑暗中,尽可能地掩盖和否认司法资源交易市场中存有商品供求机制,这也是当前人们不能清醒认识司法资源交易市场化(司法方法性腐败)问题的一个直接原因。

三、法律操作技巧的异化

法律操作技巧的异化是指司法主体基于司法资源交易目的,通过适用法律一般方法,如法律发现、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等,充分运用法律操作技巧去追求特定裁判结果,从而削减或改变了法律操作技巧应有的正当、合法属性。这种现象的实质就是司法主体通过法律操作技巧的异化将公法上的司法权变为其实现交易目的的私权或筹码。

例如前述案例中,法官A为了同时满足原、被告双方提出的交易目的,必定要尽力选择折衷处理作为结案方式。他在进行法律发现、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等一系列法律操作过程中,就会站在特定的角度或目的上,对与案件相关的各种法律规范进行区分、筛选,从中选出即可以制约、降低原告的最高诉讼请求,又可以支持、满足被告部分答辩请求的法规条款进行适用;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进行甄别、认定,把那些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作为定案依据,将案件裁判结果引向能够实现交易目的的方向。正如美国法官万斯庭所讲:“通过解释什么是先例,什么是附论,什么是判决理由,法官可以使法律朝一个方向发展,也可以朝另一个方向发展。”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活动中,法律方法异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法律操作技巧的异化,往往正是这种法律操作技巧的异化葬送了法律方法应有的规范品性。司法主体实施法律操作技巧异化的具体手段是与各种形式的司法资源交易行为交叉进行的。司法主体通过进行司法资源的交易行为,将法律操作技巧作为实现其交易目的的手段,反过来,司法资源交易行为又为法律操作技巧的异化提供动力和渠道。这种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司法方法变异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一)法律操纵技巧异化与司法资源交易同时进行。这是指在一定场所和条件下,交易双方或者经由中介方进行“现货交易”,当面成交。此种类型的交易行为较多出现在案件的执行阶段或提供法律信息服务的活动中,如查封、扣押、划拨、拍卖或告知有关法律信息等。另外,在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清算人员也可利用法律操纵技巧进行此类交易 。

(二)法律操作技巧异化与司法资源交易行为分别进行。即由交易双方或者经由中介方先达成交易契约,待确定的交易日或交易事项到来时,双方再进行交易活动,实现交易目的。这种“成交在先,操作在后”的方式表现了司法信息市场主体实行权利让渡和市场客体实际交换在时间上的分离性。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司法信息产品已经存在,由法官决定将其作为司法信息商品出售。如前述案件中,法官A告知原告甲:“你要求被告乙偿付相关预得利益4000元的请求可得到全部支持。”甲为此付给法官A礼金1000元,这时判决“乙偿付甲相关预得利益4000元”的内容,便经由法官A之手转化成一种司法信息商品。如法官A事前不与甲协商,事后也不接受甲的礼金,虽然做出与上述相同的判决,但该内容只是司法信息产品,而不是司法信息商品。二是司法信息需求方与供给方协商促成信息产品产生以后,再将其转化成商品。如前例,在案件判决前,法官A与原告甲约定:要是甲能够让庭长王某同意判决“乙偿付甲相关预得利益4000元”的话,法官A就按此判决内容汇报。届时,法官A的汇报得到庭长王某支持。由此,判决“乙偿付甲相关预得利益4000元”的内容已经生成为司法信息商品,双方完成了商品交易行为。

(三)法律操纵技巧的异化基于司法资源交易双方的信用关系而被隐蔽。信用交易是司法资源交易行为中最为普遍的一种交易方式,一般是指交易双方或经由中介方在相互利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以延期付款或预收酬金进行司法信息商品买卖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的基本方法有:1、延期付酬金交易。交易双方或经由中介方进行交易时,由卖方去实现或完成买方的交易目的和要求后,再由买方支付酬金。2、预付酬金的交易,指交易双方或经由中介方进行交易时,由买方先支付酬金,再由卖方去实现或完成买方的交易目的和要求。此种方法有激励、调节作用,能够提高交易效率,但买方一般要承担交易失败的风险。上述两种交易较为普遍和易于理解,不再举例说明。只是有时交易的时间跨度比较长,交易的内容较为复杂、隐蔽,不易发现或识别其中存在着法律操作技巧的异化问题。

3、导致法律方法异化的制度性诱因

具有司法资源市场化配置性质的司法管理制度或规则是正常司法管理制度变异、退化的衍生品,是司法管理机制中的病灶和毒瘤,对法律方法异化的发生没有起到抑制、削减和清除作用,反而起到了维护甚至是促进作用,从而导致司法方法的制度性腐败。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管理方面。法院为解决自身财政困难的问题,从80年代中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案件诉讼费包干、案件诉讼费提成、案件诉讼标的额提成等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系统的财政困难,但使得基层法院俨然成了一个个赢利创收的企业,法院系统的企业化管理蔚然成风。现在诸多司法腐败的症结都根源于此。

(2)案件数量管理方面。为了激励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法院的工作量,从90年代初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又逐步实施办案数量定额、办案数量指标化、案件数量提成等管理制度 。上述管理制度或措施从根本上损害了法院中立、诚实的良好工作传统,助长了形式主义、实用主义,致使各种拼凑和虚报案件的行为泛滥成灾。

(3)案件及其相关信息的配置。案件资源是司法资源中的基础性资源,它对于司法商人而言,就是权益和财富。不合理,不科学的司法资源配置制度使得司法商人充分利用制度的缺陷或漏洞,视案件的可交易性最大限度地索要或换取各种权益,以手中的案件为筹码同社会各界人士保持相对稳定、良好的互利关系,利用这些关系为自己承揽众多案件 。

(4)司法权力资源的配置。主要是指司法权中的审判权、执行权等权力的配置问题。在整个司法权力的运作过程中,审判权和执行权的配置是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在法院的具体工作中,因司法权力配置不合理、不公正而产生的低效或无效配置不仅会导致司法权力独断,还会导致司法权力的过分细化、分化,甚至演化成搞权力平均,大大增加了司法资源的交易机会,从而加重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这种现象就如同市场经济中的垄断利润平均化现象。也就是说,在司法权力交易的运作配置中,似乎也存在一种司法资源垄断利润平均化的趋势。

(5)人事任免管理方面。现行法院人事管理制度存在许多弊端,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对法官实行行政化、利益化管理,这不仅会影响、损害法官应有的司法品格和职业特性,还会为司法商人的产生提供制度上的支持。对司法资源本身实行市场化配置,仅是为法律方法的异化与司法资源的交易提供“商机和条件”,并不必然导致二者互动互利下的司法方法的制度性腐败,而对法官本身实行市场化配置和管理时,便可以直接导致司法方法的制度性腐败。这是因为,对法官本身实行市场化配置和管理的实质是在制造司法商人,这正是导致法律方法异化的根本原因。

4、法律方法异化的危害后果

本文仅就由于法律方法异化产生的阶段性恶果,简述如下:

恶果之一:上诉、申诉、累诉、缠诉案件增多。带有司法资源交易性质的结案方式,使得当事人普遍认为案件具有可变性。只要在法院“有人”,能够疏通关系,案件就有变化的“余地”。因此,当事人为了案件具有的“余地”能够为自己所利用,便四处活动,托人求情,使尽各种手段和方式拉关系走门子,以图交易目的的实现。致使上诉、申诉、累诉、缠诉案件逐年增多,一些案件常常会被“有关系”的当事人“跑”变了味,成了错案 。神圣的法律就这样慢慢地丧失了尊严、稳定和公正。

恶果之二:法律工具主义泛滥,法治信念丧失。由于法律的“可操作性”得到广泛的认可,它的短期社会效应发挥到及至状态后,其内在的弊病必然开始全面发作。首先,对于公民而言,他们会逐渐认识到法律只是法官用来处理纷争的“工具”,使用“工具”的力度和幅度,不在于“工具”本身的规定性,而是取决于他们与法官这一“工具使用人”之间的关系。其次,对于法官而言,代表公平与正义的法律,成为他们谋生和发展的手段,他们在适用法律时,不是考虑将法律本身蕴涵的公正信念、精神原则加以体现和弘扬,而只是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工具性作用。从而逐渐丧失对法律职业的神圣感,丧失作为法官所应有的法治信念和社会责任心。从根本上降低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动摇全民的法治信念,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和社会财富。

恶果之三:一个不能持续给社会带来公正与效率的审判机制,势必会迫使新的纷争解决机制产生。在新的纷争解决机制产生的过程中,除非我们又建立起更加公正、更加有效的机制,否则,社会的大量纷争在自我整合的过程中,就会自行寻求应急的新解决机制。现实中,这些的新解决机制,除了一些正规的民间调解组织起到了良好作用以外,其他的大多发展成为社会的毒瘤,严重阻塞了当事人的合法救济途径。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讨债公司或集团等。

恶果之四:司法活动具有的化解社会信任危机的功能丧失。司法资源交易行为和法律方法异化使社会信任的最后救济和保障渠道上充满了便道和漏洞,使那些寻求救济的人们相信的是关系、权力、金钱,而不再是法律本身。司法资源交易信息的传递和扩散,使人们普遍认为司法资源交易行为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它对社会关系能够起到调和作用。殊不知这种调和作用在给社会带来极短暂的、表面的平和以后,接着所引发的诸多弊端却在根本上加深了社会信任危机。

5、结论

通过本文的论证,可以明确,在具体的司法实践活动中,法律方法的异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探究法律方法异化现象的产生根源,可以明确,其生成于可为司法商人提供高额垄断利润的司法资源交易运行机制,而不单纯地取决于司法商人的主观意愿;探究法律方法异化及其危害的意义,可以明确,司法资源市场化配置下的司法实践活动终究会衍变为一种合法外衣下的非法活动,明确真正危害国家法治大厦的不是外在的风沙雪雨,而是那些隐藏其内的变质的、腐朽的基石。

参考文献

《法治与法律方法》陈金钊著,山东人民出版社4月,第198页。现在对法律方法的论述很多,如陈金钊、谢晖主编的《法律方法》,葛洪义主编的《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刘治斌的《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方法问题》,孙笑侠的《法律家的技能与伦理》,张保生的《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等等,但都无一例外地认为法律方法一定与法律目的相符合,在司法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一定是积极的,具有的功能一定都是合法性的。这些观点都是对法律方法的形而上的认识和理解,忽视了法律方法的现实性和主观性。

对我国法学界在法学方法和法律方法研究上存在的一些误区,已有学者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提出质疑。详见林来梵、郑磊《法律学方法论辩说》,载于《法学》第2期,第3页。郑永流的《法学方法抑或法律方法》,来源法律思想网。

严格地讲法律方法的异化与异化的法律方法不同。异化的法律方法是指法律方法本身已经失去了正确性,无法称之为法律方法,而成为实实在在的非法律方法,不是法律目的与裁判结果的异化,而是法律方法本身属性的变质或丧失,是法律方法价值性的异化;法律方法的异化是指法律主体有意或无意地错误运用、利用法律方法的可选择性,使法律方法的应有作用丧失,并不改变法律方法本身的方法属性或正当属性,更多地指向改变正当目的运用法律方法产生的过程异化或结果异化,指向司法主体自身的异化。本文所讲的法律方法的异化不再区别二者,两种含义兼而有之。

司法主体包括作为司法机关的集体主体和作为法官的个人主体,本文中的司法主体是指作为个人主体的法官。

严格地讲法律方法异化与司法方法异化并不相同,司法方法异化仅是法律方法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表现形态,法律方法异化的含义和范围更为宽泛,可以延伸到检察、行政执法、律师业务活动等领域。但本文为了论述方便、准确,不再特意区分二者,将法律方法异化的含义和范围狭义地理解为司法方法的异化。

司法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涵义是指司法腐败的规模化和制度化,是笔者对当前社会现象特别是司法现状进行深入思考后做出的尝试性总结,究其实质属于信息市场的范畴。信息市场的理论是信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59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马尔萨克(J.Marschak)发表《信息经济学家评论》一文,标志着信息经济学的诞生。1961年后,美国经济学家施迪格勒(J.Stigler) 陆续发表关于信息经济学的文章,获得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1970年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G.Akerbf)提出信息市场中的“柠檬”理论,获得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该理论现在被广泛应用于经济、行政、人事等各个管理领域。本文就是借鉴这一理论,对司法活动进行分析研究。司法资源交易市场中的司法应该是指广义上的司法,并不仅指法院的审判活动(狭义司法),其他执法权力(检察权、行政执法权等)在运用过程中的交易行为与之相类似,甚至具有更高的市场化程度。为了论证清晰,本文仅讨论狭义司法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的问题。参考书目:陶长琪:《信息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版。

司法资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司法资源一般是指法院中的职位、级别、福利待遇以及案件等;狭义的司法资源是指案件本身以及与其相关的审判权、执行权、调查权、知情权和相关司法工作成果等。本文讨论的是狭义司法资源的配置问题。

凡将法律本身及其信念视为商品进行交易活动的法律工作者皆可称为司法商人,在此主要指进行司法资源交易活动的法官,也可称为交易法官。他们是既得利益者,有深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基础,不希望变革,但又会利用变革。他们是司法腐败的催化剂,只是更加巧妙、伪善。

本文仅以法院民事案例为模式进行解析。虽然其他案件的形式、内容与之不尽相同,但它们运行模式的实质相同。例如,似乎与市场化最不相干的杀人案件的侦查活动,犯罪嫌疑人一旦明确后,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在公安机关的侦查后期和预审阶段,就有可能成为司法交易市场中的买主,掌握案件事实和法律信息及知识的公安机关或办案人员就可能成为该市场中的卖主,商品就是案件的事实情况、证据材料的取舍和定性以及与案件有关的法律信息及知识等,其中法律信息的含义较为广泛。如案件由谁承办这一信息也有可能成为司法商人手中的待售商品。

指凡是能够代表当事人的利益与案件承办人进行交易的人,包括委托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介绍案件的经纪人、当事人的各种关系人等。

这里的数字是象征性的,将各种利益量化为货币形式,更为直接,易于分析说明。

欠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法定的预得利益。

一些视法律为工具和手段的司法者,善于钻取法律漏洞,利用法律缺陷,最大限度地利用司法自由裁量权,常常把某些案件处理得不合法理、民情,但监督者又无法将这些案件定为冤假错案,因为这些案件没有明显违背法律、法规。所以,此处称为不尽合法处理方式。对于那些进行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明显违背法律、法规的冤假错案,本文没有涉及,因其非法性有目共睹,无须论证。

从社会现实看,法官选择折衷处理作为结案方式,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不可否认,以其他方式审结的案件也可能存在司法交易,甚至情况更加恶劣。一方面,随着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低劣的法官会有所收敛;另一方面,耿直的法官会因经常碰壁而逐渐变得圆滑。因此,采用折衷方式处理案件的法官将逐渐成为法官队伍中绝大多数。当然,由于承办人能力和水平有限,也会使非交易案件成为冤假错案,这往往不通过评价机制进行淘汰,而由监督机制予以清除。同时,对交易本身要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并非只有非法交易才构成司法交易,法律未禁止的交易同样可能是司法交易。例如,本文模式中,法官A依人情做出折衷处理后,未接受当事人任何形式的好处。人情送给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代理人B或C,B或C与法官A是同一法院的同事,这时,A由此得到的好处是在各项评比时,得到B和C的选票支持。这种交易虽然没有非法性可言,但它潜在的危害性却悄然地侵蚀着法官的心灵和气节。

[美] 史蒂文.J.伯顿:《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张志铭、解兴权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1月版,第189页。

参见陈金钊:《法治与法律方法》,山东人民出版社204月,第198―200页。

此处承办人包括案件主审者和案件承办机关。特别是在主审者没有独立司法权的案件中,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单位便可能成为市场的卖主。

是指从事司法资源交易行为的律师,以下律师都是交易律师之意。

8月26日《人民日报》14版报道,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推出一项新举措:量刑答辩,即将法官私下定夺的事情,由当事人根据法律的定罪量刑标准先进行公开讨论,然后再确定结果。这样可以扩大法律信息的公开范围,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使司法信息传播渠道畅通,减少卖方市场。

律师致富更多的是取决于职权便利和法律漏洞,而非正常的合法收费。

[美]万斯庭:《美国法官的工作》,载宋冰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外国法学家在华演讲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第329页。

清算人员的一般方法:一是与破产企业的债权人进行扩大破产债务的交易;二是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进行缩小破产企业债权的交易;三是能够收回的债权不作为破产财产进行登记。

可喜的是吉林省高级法院最近推出了一项新举措:衡量一个法院审判工作,不再以收案多少论英雄。见208月11日《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司法改革的成果中,源自山东潍坊的大立案制度是一项不错的制度,它对案件合理、有序的分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保护作用。但再好的制度也要由人来执行,对案件具有分配权的人利用案件本身的作用和价值,总是能把有限的权力发挥到最大限度。

审理案件怎能保证绝对规范毫无差错?二审欲挑剔一审案件存在的实体或程序问题往往是“百发百中”,但这些问题是否足以改变一审裁判却是有待探讨的。审判实践中,这种探讨是很有讲究的,绝不仅仅取决于法律本身的规定。笔者庆幸有过在一、二审法院的工作实践,体会和认识到一些二审法官“吃法律”的内涵,如文中模式的正常、不尽合法及折衷三种处理方式,只要当事人提起了上诉或申诉,那么,该案件的审理结果就可以在三种方式之间互换,也就是说,越是精通法律的法官越能够熟练操作法律,越能够增加案件审理结果的可变性(改判性),间接或直接地增大了案件的可交易性,并且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这也是笔者曾经在拙作《法官的法治信念与法律适用》中论证的问题:做一个合格法官首要的、先决的条件必须是崇信法律,有正义感。另外,案件的改变,除了“权变”、“情变”的原因以外,还有一种“势变”。“势变”是很有学问的,在现实中便有很多交易法官借用、冒用、误用、错用政治之需,行违背法律之实。

作者:韩德强,男,山东省济南市人,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7.差异化人力资源管理 篇七

日本是天然资源和土地面积都十分有限的国家, 而人口却相当多日本的真正有价值的唯一的资源是人民。日本发展的关键是如何利用其人力资源。因此, 其企业管理的最重要部分是集中在对人的管理。

1、终身雇佣制。

这种雇佣制让职工和企业结成“命运共同体”, 有利于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同时解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 促使员工积极地把精力投入到工作上来。

2、年功序列制。

随着员工的年龄、工龄、工作经验等年功因素的增加, 工资待遇自动上调。员工的晋升除了将年功作为重要评价依据之外, 还要适当参考员工的绩效、能力等非年功因素。如果员工转入另一家企业, 那么他的年功又将会从零开始积累, 所以员工一般不会跳槽, 可见年功序列制有利于终身雇佣制的实行。

3、企业工会制。

由于管理者都是从基层做起, 所以企业的经营者大多是工会出身, 对工会有着充分的了解, 同时工会的负责人也在企业中扮演管理者的角色, 这样一来, 工会和企业沟通便利, 他们之间容易相互理解。

二、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特点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教授认为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五大问题:一是雇佣一个不恰当的人来从事工作。即人事匹配问题。二是由于激励机制有问题, 员工流动率高, 员工工作不尽力。三是没有有效的招聘技术, 面试无效而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四是由于对员工缺乏培训而使企业效率受损。五是人员配置不是建立在工作分析和工作说明书的基础之上, 人浮于事, 工作职责不清, 对员工无法进行招聘、考核、晋升、奖酬、培训等, 管理混乱。

三、中日人力资源管理特点的比较

通过研究, 中日两国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不适合新时代的需要, 都在进行改革, 不过日本的改革是在原有模式的基础上, 对暴露出的弊端进行修补, 而中国由于体制的转变, 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改革是彻底性的, 可以说从根上进行改革, 所以表现出极大的差异性。日本吸取了儒家文化的优点, 建立了“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由于日本没有认真思索这种模式存在的不足, 更没有提前对这种模式进行修缮, 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改革并没有全盘否定传统模式, 相反, 在学习和借鉴西方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上, 日本保留了大量的、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比如企业文化、培训制度, 而对于表现出弊端的传统模式, 日本则是利用西方具有优势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对其进行修补, 例如:在雇佣形式上采取以终身雇佣制为主, 增加劳动合同制、临时工制等非终身雇佣形式。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改革时, 几乎全部否定传统模式, 大量引进和照搬美国的模式, 很少考虑中国文化和中国国情的大背景, 我们应该认真研究我国传统文化, 吸取精华, 弃去糟粕, 并认真分析我国当代的国情特点, 在此基础上借鉴西方和日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精华, 坚持“中为主体, 西为补充”, 努力探索出有中国特色且富有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我们应该认真研究我国传统文化, 吸取精华, 弃去糟粕, 并认真分析我国当代的国情特点, 在此基础上借鉴西方和日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精华, 坚持“中为主体, 西为补充”, 努力探索出有中国特色且富有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四、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方向

在目前情况下, 我们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 做好以下工作, 以推进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发展。

1、切实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能够得以持续发展并不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应归功于企业文化的牵引作用。从整体状况来看, 大多数企业的文化还处于初级阶段, 我国的企业文化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设计完整的薪酬体系。

为了提高员工积极性, 使劳有所获, 多劳多得, 需要进行更加完整的薪酬体系的设计, 对内, 可以降低人员流动率, 特别是防止高级人才的流出;对外, 采取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相结合, 吸引高级人才。

3、加强企业员工的在职培训。

企业培训目的是要根据企业文化、企业需求、企业的战略目标等要素全方位为员工进行打造;同时培训也是为了促进和完善企业的文化, 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企业不仅要提供培训内容, 更重要的是要创建一种良好的培训机制。

4、提升企业的绩效管理系统。

我国企业要从国情文化出发, 正确地建立企业绩效管理系统, 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使有能力者不受年龄的限制充分发挥才能,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5、重视推行工作说明与职务分析的基础工作。

工作分析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只有做好了工作分析与工作设计, 才能为人力资源获取、整合、保持与激励、控制与调整、开发等职能提供前提和依据。

6、加强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的功能, 积极构建企业核心能力

中的人力资源元素, 将人的能力作为企业核心能力的基础, 使企业真正成为基业常青的价值树。

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随着中日间“融冰之旅”的顺利进展, 中日的关系也逐步升温, 两国间文化的差距对人力资源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了解了两国之间的文化差异, 能使在华的日资企业在人力资源上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严文华、宋继文, 石文典:跨文化企业管理心理学 (M) , 哈尔滨,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0, p.1-46。

[2]李英, 班博: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M) , 济南, 山东大学出版社, 2004, P.80-112。

[3]林新奇:国际人力资源管理 (M) ,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4, p.98-104。

[4]谢梅:对日本的企业文化的借鉴与思考 (J) ,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 2003.5, 总第24卷, 第5期, p.126-129。

[5]安淑英:中日文化的异同比较, 宁夏社会科学 (J) , 2005.11, 第6期, 总第133期, p.137-138。

[6]曾晓东, 李明德:谈文化差异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J) , 商场现代化, 2005.9 (中) , 总第443期, p.203。

8.利用文本差异,生成教学资源 篇八

一、品味语言魅力

语文课堂教学可以通过对原文被删改的字句进行“还原”“比较”,引导学生品味语言内容的意蕴,感受文字背后的精彩。

莫怀戚在谈到“散步”被删改时说:“又对某些文字做了删减,我认为使文章减色一些!”这样,我们可以引导学生品味被删减掉的语言:1.作者为什么要在“有一些老人挺不住”后加上一句“在清明节将到的时候死去了”?2.体会“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的内涵。学生探究后明白:与“有一些老人挺不住”“死去”作比较,体现出我对母亲“挺住”“熬”过来的庆幸,对生命格外地珍视,也正是散步的根本原因。而第二问,学生易于理解“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处理问题的谨慎与艰难。由此及彼,从而领会文中“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我当时矛盾心理与艰难的选择。

在这一教学环节中,通过“还原”,品味“删掉”的语言,便于学生领会语句内在的意蕴,领会作者的独具匠心,从而感受汉语言的无穷魅力。

再如,一位老师在“孤独之旅”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品味“杜小康顺手抠了几根白嫩的芦苇根,在嘴里嚼着”中的“嚼”字。

师:你能从“嚼”字中品味出哪些韵味呢?

生:一个“嚼”字,从杜小康的味觉感受可以看出,他已经长大了。这里的味道应该是甜中带着一点苦涩。“甜”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真正成长后产生的甜蜜感和成长的惊喜,有一点苦涩是因为他经历了暴风雨的袭击。

师:你说得太好了!你把曹文轩的一些心思都给挖掘出来了。其实,在原著《草房子》中,在“嚼”字前还有四个字——“甜津津地”,但是,在删改“孤独之旅”的时候,曹文轩把这四个字删掉了,因为他觉得读者一定可以把这味道品出来。你看,这位同学就品味出来了。这里有一种甜味,还有一点苦味。

比较是品味语言的最常用的方法。教师巧妙地利用文本与原文的差异,帮助学生通过比较,品味语言,既能提升了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与信心,又能帮助领会作者修改语言的精妙,从而提高了语文教学的效率。

二、领悟文本内涵

领悟文本内涵,必须弄清构成语言环境的主要因素,从而准确把握语境义。有些文本由于一些语段被删减,学生的理解有时停留在字面或认知的表层。此时,教师若能还原被删减的语句,学生就能从句与句的联系中揣摩语言文字的内涵,准确理解一定语言环境下的特定内涵。

王君老师在“我的叔叔于勒”课堂教学最后,通过原文被删掉的语段,引领学生领悟文本深刻内涵:

师:“我的叔叔于勒”被选进教材的时候,被删去了开头和结尾。我们再来看一看,你又会读出什么——

屏显——

开头: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向我们要求布施。我的同学若瑟夫给了他一枚五个金法郎的银币。我吃惊了。他向我说了这样一件故事……

结尾:这就是你会看到我有时候拿出一块值得一百铜子儿的银币施给流浪者的理由。

生:我读出了善良,于勒的遭遇让若瑟夫成为了一个善良的人。

生:我读出了人生还是有温暖的。

生:我读出了悲悯的情怀。……

师:莫泊桑评论其老师福楼拜的《情感教育》时说:“似乎就是一部充满深深地极度辛酸苦涩的人间苦难的真实笔录。”其实,莫泊桑自己的这篇小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若瑟夫身上寄寓着莫泊桑的情感和希望,冷中还有热,还有光,还有希望。“我的叔叔于勒”当然是灰色的,但这种寄寓在若瑟夫身上对亲情的呼唤,对人性的召唤,犹如黑夜中的灯塔,穿过悲凉之雾,照亮人的灵魂!

一位老师在评价这一教学环节时,感慨道:“课堂是学生生命成长的一部分,教师不能在学生心灵上留下绝望。王老师用积极的态度温暖学生的人生。”王老师巧妙地利用原文中被删减的语段,引领学生读出了别样的意蕴。

三、借鉴写作方法

鲁迅曾在“不应该那么写”一文中说到:“凡是已有定评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全部就说明着‘应该怎样写’。只是读者很不容易看出,也就不能领悟。因为在学习者的一面,是必须知道了‘不应该那么写’,这才会明白原来‘应该这么写’的。”为此,鲁迅在该文中推荐了一种极有益的学习法,就是从作家的未定稿与定稿的比较中看出其苦心删改的好处。鉴此,在课堂教学中,语文教师可引导学生从文本与原文的差异中学会解读,学会欣赏,还可引导学生通过比较、揣摩,掌握写作技巧,提高写作水平。

一位老师在“春”课堂教学中,引领学生赏析“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领着我们上前去”过程中,展示原文对应语句“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他领着我们上前去”。学生清晰地把握文本语言精炼的特点,提升了修改语言的意识。

还有一位老师在“我的叔叔于勒”课堂教学中引领学生从小说的结构、人物、立意等角度探究文本与原文的差异,从而欣赏原文与文本的不同妙处,领略到不同结构之妙,领会到主要人物变化之美,品味出不同主旨之意,从而帮助学生掌握写作技巧,提升了写作能力。

四、拓展知识视野

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往往会遇到疑点。有时,我们利用文本与原文的差异,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从而帮助学生准确而深入地理解文本,丰富课堂的内涵。

特级教师丁卫军在“我的母亲”课堂教学中询问:“我的母亲有名字吗?”生齐答:“有!”于是,丁老师展示原文被删减的文字:

像我的母亲,我听见她的娘家的人们叫她做“十六小姐”。男家大家族里的人们叫她做“十四少奶”,后来我的父亲做官,人们便叫做“太太”,始终没有用她自己名字的机会!我觉得这种情形也可以暗示妇女在封建社会里所处的地位。

丁老师巧妙地利用原文被删减的语段,帮助学生认识古代名字文化,以及古代妇女的社会地位,拓展了学生的知识视野,提升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学生的语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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