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财政学

2024-07-09

社会保障财政学(精选14篇)

1.社会保障财政学 篇一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现状分析

社会保障支出作为政府财政支出中重要的一项和社会再分配的一种重要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社会公平的重要方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保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而在快速增长的GDP背后,我国社会保障支出的相对规模却没有相应快速增长。社会保障支出与经济增长不相适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存问题

1.1 社会保障支出总量不足

社会保障支出作为社会收入再分配的一个主要途径,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政府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手段,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和发展。然而,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总量一直相对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中的社会保障支出虽总量不断增加,但与GDP的相对增加量基本保持不变。自2000年至2007年,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从1517.9亿增长至5447.16亿,绝对数量有了很大的增长,但由于GDP水平同时在快速增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比重保持在11%左右。这一数字相对较小。同时,若将社会保障支出与行政管理支出对比可发现,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远远不及行政管理费用高。并且,这之间的差距在不断地扩大。如果此种现象不断发展,必将导致政府财政支出的失衡,也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与建设廉洁政府的要求。

我国社会保障支出总量不足这一事实还可通过与其它国家对比发现。我国自2006年起,人均GDP超过了2000美元,已达到了中等以上发达中国家的水平。然而,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却远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以1980年的中等以上发展中国家哥斯达黎加为例。1980年,哥斯达黎加的社会保障支出达到了在人均生产总值中占30.80%的水平。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尚不如八十年代的中等以上发展中国家,更不用说是社会保障支出比例高达40的各发达国家了。可见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是很低的。虽然,在发达国家,高福利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福利病”,但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距国际水平仍有较大距离。社会保障支出总量不足,就无法保障人们的生活水平,特别是中低收入或无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

1.2 社会保障支出增长缓慢

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发展不均衡的时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先富带动后富”等政策,我国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一直处于一种失衡的增长方式。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较大。如今,先富者已然先富,就要通过社会保障支出来实行收入的再分配,保障“后富者”的利益,缩小贫富差距,以达到社会公平。

而实际的情况是,我国社会保障支出每年绝对数量有增长,但相对增长极其缓慢甚至没有相对增长。社会保障支出的年增长率除2003年外都以较大增长率在增长,但是同时,财政支出总额也已20%左右的年增长率在持续增长,而从最后的弹性系数可以看出,除2003年外,其它各年的弹性基本在1左右。这也就是说,近10年来,社会保障支出的相对规模并没有扩大。

前面说到,我国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处于失衡的状态,需要通过社会保障支出来平衡这种失衡,但实际上收入保障支出的规模却没有显著的扩大,这种社会保障支出在“供需”上的不平衡,如果不能及时改变,就会导致穷人更穷、富人更富的马太效应。这既不利于社会保障支出发挥其收入再分配的社会职能,又不利于创造一个和谐、公平、稳定的社会环境。

1.3 我国社会保障支出结构不合理、地区差异显著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经济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二元制”现象,即存在城市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贫富差距大、城乡收入差距大等问题。而在社会保障支出方面,也同样存在着二元结构问题,一方面城市经济增长快却不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另一方面农村收入低却基本被排除在社会保障支出之外,只有救济性的社会保障如“五保户”等。

长期以来,社会保障制度仅覆盖城市劳动者,而不包括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劳动者。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例,目前经过政府的努力,特别是中央财政的介入,城市“低保”制度实施效果较好,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低保”经费由1996年的3亿元上升到2004年的173亿元,享受“低保”的人数由1996年的85万人上升到2004年的2201万人。但与此同时,由于中央财政在农村“低保”中的“缺位”,东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实施此项制度过程中,限于各地财力状况不同,“低保”制度在农村推进非常不平衡。截止到2003年,全国只有400万左右农村绝对贫困群体纳入“低保”范围,大部分农村贫困群体只能享受不定期的救济。

社会保障支出应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占据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应成为社会保障支出的主体对象,现阶段的社会保障支出有些“本末倒置”,未将资源应用到最需要的领域,是实现了优化城市人口的“福利”而忽略了保障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

1.4 增值困难、安全隐患

现在除少数地方成立了专门的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机构外,大多数地区没有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一些政府部门和行业认为有利可图,为争夺社会保险管理权而成立各自的保险机构,政出多门,交叉管理,不仅互相掣肘,而且造成管理成本增加和社会资源的浪费。社保资金增值困难甚至出现减值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能够保证社保资金规范管理、保值增值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同时,各地社保案件频出,社保安全令人堪忧。做到社保资金透明运作、杜绝出现违规拆解、挪用需要建立健全社保资金专业管理机构。重新认识社会保障支出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仍旧存在很多问题是因为对社会保障支出与政府、社会公平、效率之间的定位关系不清造成的。要解决之一问题,首先要重新认识和定位社会保障支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2.1 政府财政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意义

首先,社会保障支出作为一种转移性支出,有着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可以调节社会财富分布,用高收入者的部分收入给予低收入者基本的生活保障,实现其生存权。实现相对公平。

其次,社会保障支出有一定的生产性。消费同出口与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社会保障支出有助于刺激居民的消费,从而带动国内经济的增长,用100亿的政府财政支出制造远超过100亿的经济增长,有助于社会财富的积累。

最后,社会保障支出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政府通过社会保障支出保障社会的公平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而稳定的社会环境又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如此,形成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良性循环。2.2 效率与公平的重新定位

我国曾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但时过境迁,我国现已进入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此方针已不再完全适用于今天的国情。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出现了国富与民生的失衡,应将公平与效率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而实现公平,就需要依靠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结语

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中国的社会保障支出却存在着支出总量不足、增长缓慢、地区分配不均、强制力度差等情况。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保障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必将阻碍经济的持续发展。应通过加大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处理好农村与城市社保分配及加强立法及执行力度等方式来改变现状,促进社会团结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社会保障财政学 篇二

我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统计口径一般包括原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三大类。

从1999-2008年, 这10年间我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规模和数量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迅速增加后, 又回落并维持在一定水平

表1显示, 从1999-2008年,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从1197.4亿元增加到6804.3亿元,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从1999年的9.08%提高到了2008年16.63%, 上升了755个百分点。从表1中不难发现,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的增长主要发生在1999-2002年间。主要原因有:一是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三年脱困攻坚战, 从1998年开始实行的“两个确保”工作暴露了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弊端, 大部分地区基金收不抵支, 财政兜底性支出从无到有, 从小到大。二是为扩大消费需求, 拉动经济增长, 1999年较大幅度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 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负担。三是1998年11个行业养老保险系统统筹下划地方管理后, 因调整缴费率和军工等行业困难造成的缺口由中央财政负担。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9》, 中国统计出版社。

(二)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持续增长

从1998年开始, 我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一直保持持续增长, 1999年更是比1998年增长了1倍, 2001年这一增幅达到了65.4%, 只有2004年和2003年基本持平, 其余年份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幅。

(三)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城乡差距显著

由于历史原因, 造成了我国城乡二元的结构特征。近年来,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 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 城乡居民的收入不平等问题日趋严重, 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以国家近年来社会保障费用支出为例, 2001年, 占人口7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保障费总支出的11%, 而占总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人均占有方面, 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455元, 农村人均仅15元, 相差30倍;直至2002年底, 全国8亿农民中, 有404万农民享受了农村低保。

二、影响未来社会保障支出的主要因素

(一) 宏观经济

1999-2008年全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增长呈现了迅猛的势头, 我们以陕西、重庆、广西、新疆4个地区为例。如表2所示。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9》, 中国统计出版社。

(二) 就业形势

1.我国在“十一五”期间, 每年大约有1500万新增劳动力, 而按照经济增长和投资规模计算的新增就业岗位约900万, 缺口大概为500-600万左右。

2.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一般在4%左右, 但统计部门内部的城镇调查失业率却往往在8%以上。特别是城市发展带来的大量失地农民“被市民化”后, 许多人都缺乏稳定的工作和职业, 尤其是妇女劳动者, 多数从事非正规就业的工作, 社会劳动的时间很不充分, 许多人实际上处于半失业状态。

3.我国城市化进程还要加快步伐, 2020年前还有3亿以上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和城镇, 其中至少1亿劳动年龄人口需要解决就业问题。

(三) 老龄化趋势

根据中国人口学会预测, “十二五”期间中国人口老龄化将会提速, 老年人口出现第一次增长高峰,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800万左右, 在2015年总量将突破2亿, 并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中国老年人口规模之大, 老龄化速度之快, 高龄人口之多, 是世界人口发展史上所罕见的。日益增长的对养老保险的需求无疑会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供给提出严峻的挑战。

(四)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及其影响

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对人们的影响不可忽视。我国近年来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 物价上涨使居民实际收入降低。这种收入的不稳定及对未来预测的不确定性, 使居民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等方面的保障需求增加。另外,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会使人们对医疗卫生、教育福利等社会保障项目的需求增加。

(五) 政策导向

国家有关大政方针对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 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 也决定了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项目上的投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政府不断地认识到增加财政在社会保障支出上投入的重要性。本着以民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 财政社保“十二五”规划要求各级财政加大社保投入, 将目前社保支出占财政支出的10%提高到25%左右。同时, 要将“各类未纳入社保制度的群体尽快纳入覆盖范围, 实现真正的全民社保”。

三、社会保障支出趋势分析

综上所述, 我们可以做出以下几点分析:

(一) 未来5-10年间我国的经济依然会呈现出良好的上升趋势, 经济增长率基本上会维持在7%-8%之间。因此, 我国财政收入有能力支付大幅增长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二) 为了解决就业、人口老龄化和通货膨胀等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 政府会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 以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出发点,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

(三) 2009年我国开始实行新农保的试点工作, 取得了重大进展。政府为了实现保障农村老年基本生活, 在2020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人口的全面覆盖, 势必会加大财政社会保障的支出。

3.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与财务风险 篇三

关键词:社会保障;财政责任;财务风险

引言:社会保障的主要提供者是来自政府的,它是一种外部性非常强的产品,因而不可能由私人来提供。由于失业、养老以及医疗保险中国不少问题的出现,这就要求政府需要通过社会保障充分展现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确保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但是,政府在借助社会保障进行调控的时候,就必须以一定的财政作为社会保障的基础。而社会保障的成败与社会保障的财政对策的正确与否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政府需要加强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与财务风险的考虑,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一、财政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若究其社会保障的财政本质,它实际上是国民收入的分配以及再分配的具体表现。具体来说,就是国家为了保障社会事业的顺利进行,满足社会保障事业的吸金需求,而参与到国民收入的分配以及再分配的过程。社会保障作为国家财政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财政分配的一部分,属于财政分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主要包括了市场经济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宏观调控体系、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收入分配体系等五大组成部分,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在履行社会保障职能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资金的问题。因此,这就决定了专门负责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财政与社会保障之间的不可分割的关系。第二,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管理力度,有利于实现社会保障事业更加稳定有效地发展;为了更加有效地对财务制度以及中央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进行管理,国家财政部设置了相应的设置社会保障财务司对其进行专门的管理。就当前的社会保障过程中就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比如:管理混乱、资金方面筹集困难、使用不得当、政出多门、分配不合理以及供需矛盾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财政有义务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确保社会保障自己在筹集、分配以及使用的过程中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机制。第三,国家财政支出是由社会保障支出作为其重要的构成部分组成的;国家预算需要对社会救助、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费、社会福利、医疗保险、社会优抚和安置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等方面进行规划。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的财政风险与对策建议

(一)我国社会保障的财政风险分析

对于当前我国社会保障而言,存在的财政风险来自多方面,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于养老社会保险的筹资模式问题;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是当前社会所实行的筹资方式,具体是通过现收现付的方式来完成资金的筹集工作的。但是一开始设立个人账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一定的养老基金储备的,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效果并不理想,社会筹集的资金根本不能满足养老金的开支。因此,为了确保养老金的准时发放,许多地区都只能把个人账户中的缴费收入也归入养老金的开支中去。但是,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这仍然满足不了当前的养老金的资金筹集,因而导致严重的隐性负债问题。第二,关于开征社会保险税的问题;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条例,税务部门或是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对社会保险费进行征收工作,但是社会保障费毕竟不是税,因而不能按照税收管理法进行强制性的执行或处罚,这样就容易导致社会保障费的欠费情况。因此,加强社会保险税的开征工作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更加有效地推行。第三,关于广大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支出问题;就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而言,采取的是更注重城镇的保障方式,对农村的社会保障关注力度却不是很够。但是我国的国情是农村人口占据着全国人口的60%以上,农村人口尤其需要政府的社会保障,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

(二)预防社会保障财政风险发生的对策分析

针对社会保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社会保障财政风险的预防已是当务之急,这就要求我们:第一,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支出的制度体系,确保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责任更加清晰明了的展现出来。这种方式有利于加强政府对社会保障资金的预算以及监管力度,实现社会保障资金更加有效地操作。此外,还需要加强单独编制预算、社会保障收支的管理,在制度上对其支出规范、标准统一、用向准确以及范围确定进行规范与确定。第二,挖掘多元化的筹集资金的方式和渠道;具体可以通过建立经常性的财政收入机制、使用费加税的复合筹集资金的形式以及变现国有资产等多种形式,来实现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筹集。具体来说,就是政府需要通过财政支出以及税收等形式,将消费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归入到社会保障中。同时,还需要借助减持国有股的方式,以“认可债券”、“用资产券”的方式来改善社会保障中关于欠账的问题。

结语:通过本文关于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与财务风险的分析,我们了解到社会保障与财政是不可分割的关系。要想加强社会保障中财务风险的预防,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支出的制度体系以及通过挖掘多元化的筹集资金的方式来对其财政风险进行预防。

参考文献:

[1]郎大鹏.我国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J].学术论坛,2012,05: 114-118.

[2]郎大鹏.基于公共服务视角的社会保障财政责任分析框架研究[J].求索,2012,07:23-25.

[3]陈婷,陈夏婷.析我国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J].经济体制改革,2007,06:151-153.

[4]杜晓楠,王蒙.我国政府社会保障财政责任与财政能力研究[J].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12:214-215.

[5]靳瑞,黄秋风.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J].现代商业,2013,33:197.

[6]韩月.建立社会保障财政制度的可能性与必然性[J].科技视界,2014,08:288-289.

[7]许利.解析社会保障财政责任与财政风险[J].决策与信息(财经观察),2008,07:78.

4.社会保障财政学 篇四

各市州财政局社保科,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社保股:

根据2012年工作安排,我处拟于7月上、中旬开展财政社会保障工作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2年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研内容

(一)社保综合工作

1、各地社保宣传、信息报送、信息网络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社保资金管理

2、各地1-6月各项社保资金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方面主要做法;

3、社保资金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情况;

4、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情况;

5、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情况。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6、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情况;

8、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情况;

10、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资金运行情况;

11、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四)就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

12、各地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3、就业培训补贴资金审核及拨付程序;

14、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

15、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1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及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

(五)优抚安置与自然灾害救助

17、各地落实中央优抚安置政策情况;

18、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19、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六)城乡低保与农村危房改造

20、各地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如何做好与社会保险的衔接,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21、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七)其他

22、各地财政社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地按照上述调研内容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

27月2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通过内网报省厅社保处。

(二)调研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调研人员:何伟文,蒋仕勇,黄杰

联 系 人:蒋仕勇、黄杰

联系电话:

5.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分析论文 篇五

关键词:公共财政;国民核算;财政收支;公共产品;社会劳动价值论

1999年初,财政部部长项怀诚明确宣布,我国将在近几年内初步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但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理论界却存在很大的分歧。笔者认为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把公共财政等同于国家财政。因为作为计划经济产物的国家财政强调凭借国家的公共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并进行再分配,容易导致财政决策依赖于国家意志和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的误会,这与社会主义改革的目标相矛盾。二是把公共财政与西方的公共需求财政相提并论。这是因为公共需求财政强调需求的一面,疏忽了需求与可能的关系,对公共需求没有制约,就使财政理论本身存在不够完备的缺陷。相比之下,本文认为建立在社会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财政理论①,更符合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科学内涵,下面就这一问题作进一步分析和阐明。

一、国民核算大改革对财政收支性质的重大影响

国民核算是以社会再生产为核算对象的宏观核算。但是,我国原先采用的MPS核算体系所界定的生产范围仅限于物质生产,它用于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的总量指标。因为它只能反映物质产品的生产,不能反映非物质性服务的生产,因而也就不能全面地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的总体规模。这对第三产业的发展,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地发展尤为不利。鉴于此,199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对国民核算实施了重大改革,采用了以SNA为基础的新国民核算体系,将生产范围从物质生产扩大到非物质生产,包括以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并对其计算了产值。由于生产范围的扩大,分配范围、消费范围和投资范围也相应地扩大,因而对财政理论,首先是对财政收支性质产生了重大影响。

随着生产范围的扩大,国家管理、国防治安、文化教育、科学研究以及众多的服务事业单位统统被列为生产部门,向社会各界提供公共服务。对生产部门提供的服务应该得到相应报酬,对于生产部门则应算作中间消耗C,但很多报酬不直接支付,只能通过财政部门转拨给公共部门作再生产之用。税收是剩余价值m的组成部分,致使剩余价值m之中存在非剩余价值mc。mc属于中间消耗,对mc的分配自然属于中间消耗C的补偿。可见,由于生产范围的扩大,财政分配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相当一部分与生产费用直接联系在一起了。

过去,我国传统财政理论坚持物质生产的观点,否定公共服务部门的生产性质,所有服务部门包括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国家管理等都没有初次分配,自然会得出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取得的财政收入,支出则是对政府等社会管理部门的活动的货币支付。现在情况不同了,承认了非物质生产也是生产,税收的相当部分是对过去公共服务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价值补偿,财政支出则是对未来公共服务部门的生产投入。财政收支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这种变化导源于改革开放、国民核算大改革和第三产业大发展。一句话,改革开放推动了财政理论的发展。

既如此,公共财政就不是家计财政。财政理论研究就不能就财政论财政,或者仅仅考察社会福利、公共需求、国家凭权力分配国民收入等等,而是把财政收支立足于发展生产,建立在提高生产效率和为生产创造更好的条件上。生产发展,财源扩大,从而使财政工作负有更大的责任和使命——优化资源配置。

二、财政收支应为社会再生产创造更好的软硬环境和条件

财政收支与社会生产有着紧密的联系。财政收支要发挥对生产的巨大促进作用,为社会生产提供更好的软硬环境和条件,就要做到:

(一)充分利用税率杠杆,调节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税率提高,财政收入增加,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收入减少。经济繁荣时期,采用增税政策,防止投资膨胀。经济衰减时期,则采用减税政策,促进生产投资,提高经济增长速度。通过免税增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老企业技术改造,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对不发达地区,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财政补贴,调节地区平衡发展。对于同一行业的生产单位采用累进税制,实现公平税负,促进企业的平等竞争。

(二)保持合理的财政收入规模,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判断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是否合适的标准因不同财政理论而不同,西方财政学以居民对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选择的价格均衡为标准,国家财政论则以需要与可能的均衡为判断标准。我们认为财政收入归根结底来源于生产,自然应以是否促进社会生产顺利发展为标准。社会大生产,三次产业既分工又协作,要求三次产业比例协调,作为第三产业的公共产品部门也应保持适当的比例,参与社会分工和协作。当前,我国财政比重严重偏低,而我国在基础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发展落后,资金短缺。说明当前我国财政收入规模极不合理,应调高其比重。

(三)财政支出应以促进公共服务结构优化为原则。财政支出表面上是对资金进行分配,实际上是对物资和人力进行分配,向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内容多种多样,除了国家管理和国防治安等行政性服务外,还有其它种种服务,如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城乡交通管理服务等等。财政支出要处理好两个比例:一是居民服务与生产服务的比例;二是以上两大类服务内部的结构比例,以适应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不同时期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和结构变化。为社会生产、居民生活提供更好的硬软环境。

三、需要进一步认识的几个财政理论问题

从国家财政到公共财政,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存在明显的不同,有许多问题仍存在争议,进一步分析这些问题并予以认真回答,有助于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有助于对公共财政的进一步理解。

(一)财政不仅仅是一种分配行为。长期以来,我国传统财政理论一直坚持物质生产的观点,不承认服务也是生产,自然得出财政只是对剩余价值的分配,属于再分配范畴的结论。计划经济时期,个人和企业都是作为政府的附属物存在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问题主要通过政府计划的途径来解决,财政部门只是围绕政府计划来筹集资金、分配资金,这时期的财政只能起到筹集资金、供给资金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生产范围扩大了,政府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是生产单位,在市场经济中,如同企业和个人一样,都是身份相等的市场活动主体。国家依靠提供公共服务取得收入。企业和个人交了税,就有权要求政府提供优质服务,这时财政就担负了更大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以最少的投入生产最多的公共产品。

(二)不能将公共产品与公用事业、转移性质的公共福利相混淆。进一步弄清它们之间的区别,对于财政支出的结构优化有重要意义。公用事业一般指邮电、通讯、电力、煤气和自来水业。他们很多都是由国家组织或经营,有的还实行国家补贴,与公字联系,故称公用事业,但不同于公共产品。因为享用公用事业,无论是电、煤气、水或邮政、电讯、服务等都是直接付费,与一般商品和劳动力购买大致相似,用不用自便。另外,公共产品不论是城乡交通、公费医疗、文化馆场等很多都具有福利性质,是为生产、为居民提供的各种公共福利。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但必须是公共产品部门的劳动成果。而现代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其中相当部分为各种福利付款和种种费用减免,这种属于社会义务的各种转移支付,如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的各种补助,不论是现金支付或购物相赠,其经费都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的缴纳,并构成居民的公共福利,但未经公共产品部门的加工,不算生产成果,所以不论其物质形态还是价值形态,都不能列入公共产品总值之中。

(三)财政学与政治学的关系不能绝对化。坚持财政分配是上层建筑的观点认为,财政是国家运用权力,无偿地、强制地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税收被用于维护国家的统治制度。可见,这种观点源自于对国家范畴的认识。现在,生产范围扩大了,国家、军队、警察都列为生产范围,归于经济基础,政府通过财政分配参与社会资源分配,与企业和个人的资源配置活动没有什么不同。提出这一点可能会引起更多、更大的非议。但是,我们冷静地分析一下,哪个时期,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不需要国家的管理和军队、警察提供大量的安全保障服务呢?当然,财政作为政治程序直接安排和操作的活动,它又与政府的具体政治制度和规则密不可分,财政制度和财政政策体现政府的政治主张和意图,自然属于上层建筑,并对财政收支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四、社会劳动价值论应该成为公共财政研究的基础性理论

确认公共产品,是以确认第三产业为前提条件的。公共产品是公共产品部门生产的成果,它与一般产品的差别,只是在于它是公共产出和公共消费,私人不能占有,也不能排斥他人消费。这表明公共产品同样是生产部门生产出来的产品。但是,我国经济学界至今仍坚持物质生产观点,导致财政理论研究出现逻辑矛盾,原因就在于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存在误解。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人类劳动才创造价值,这是理论的核心。物质生产是劳动,第三产业以服务为主要内容,也是劳动,同样创造价值。那么,我国经济学界为何仍然坚持只有物质生产才创造价值呢?原因有二:一是源于马克思提出的“物质生产部门”。在这里要弄清楚,马克思是在19世纪第三产业规模很小,还不能以一个独立产业出现的情况下提出“物质生产”概念的。在当今,第三产业普遍得到迅速发展,在经济发达国家,其产值和劳动力的比重已达到60%70%以上。二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生产力水平低,第三产业的产值过小而被忽视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并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作为重大国策之一,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已上升到35%左右,现在再也不能对第三产业的生产视而不见了。

现在,我国新国民核算体系扩大了生产范围,就是承认了第三产业创造价值。一、二、三产业劳动合称为社会劳动,也就是社会劳动创造价值。社会劳动价值论是基于改革开放,基于生产范围扩大,基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所形成的理论创新,它推动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因此,社会劳动价值论自然应成为公共财政理论研究的基础性理论。

只有站在社会劳动价值论的立场上,才能确认财政分配的剩余价值m之中存在非剩余价值mc,进一步明确财政与生产的关系,理解公共财政的真正含义。

注释:

6.社会保障财政学 篇六

在人少事多的状况下,作为××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股长的×××,总是把落实为民办实事作为社保股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在为民办件实事所涉及的低保项目中,完成财政配套资金××万元,标志着

件为民办实事工作中的社会保障项目,使该股负责的为民办实事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这一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它凝聚了无数人的心血和汗水,更和××同志的努力密不可分。×××,在县财政系统提到这个名字,同事们说,他具有精明能干、公正廉洁的高雅风度;他具有雷厉风行、服从指挥的工作作风。归结起来那就是:这个人说得少,做的多;不好动嘴,只讲实干。

干一行,精一行

对事业有着执着的追求:不干则罢,干则争先;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浑身透露着一种“勇夺红旗,勇争标兵”的拼搏精神。

他潜心学习,虚心讨教,认真钻研社保政策和财政管理知识,用心揣摩,勇于创新,在财政社保管理岗位上实现着人生旅途新的跨越和腾飞。为了尽快成为社会保障工作的行家里手,他向老同志学习,向书本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他挤出休息时间,钻进社保专业书籍中吸取营养,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财政方面的业务书籍,他一本一本地读;社会保障专业杂志,他一篇一篇地学;工作会议精神,他一项一项地阅读、领会;为民办件实事工作经验文章,他一字一字地看。他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学习,掌握实际工作技能,经常同兄弟县市志相互交流,一年下来,积累了丰厚实用的工作经验。公

“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务实的工作作风已经成为他行为品格的一部分。为落实好低保项目的财政配套资金,当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时,他神情专注,认真审查、分析情况,积极参与,把工作做得有条不紊。有时他昼夜战斗在一线,经常很晚才回家。岁的孩子常常抱着妈妈说“我都快忘记爸爸长什么样了”。特别是“低保”资金发放后,带领全股同志,经常走访低保对象,饿了就啃包方便面,渴了就喝口矿泉水,硬是将抽查面达到了,防止了“低保”资金的挤占、挪用,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

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人们常说:人格的力量是无穷的。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当好团队的“领头雁”和排头兵。要求别人干好的,自己首先要干好,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他明白,只有这样,别人才能口服心服。否则,人心就散了,工作就垮了。在“低保”工作中,他能够顶住各种亲情的压力,摆脱各种关系的纠缠。社会保障对外关系多,接触范围广,出门办事多,而且接触的都是弱势群体。他从不接受与社会保障有关的请吃、送礼。因为工作特殊,亲戚朋友请吃饭他都要问问有没有需办低保的同志参与,有就坚决不去,使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树立起了自己刚正不阿的形象。由于低保工作触动了很多人的利益,为此他还遭到了地方黑势力的威胁,“公生明,廉生威”,面对邪恶势力,他毫无惧色,关键时刻体现一个共产党员不畏强暴的精神。自身的行动就是无声的命令,甘于奉献、吃苦在前的品格,激励着社会保障股这个年轻的团队勇于进取、奋力拼搏。为了防止低保工作中各种违规现象,对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

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发放

×是一个少数民族贫困县,财政十分困难,财政资金运行早已困惑着财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做好低保资金的配套工作,在财政资金入不付出的情况下,同志经常思考如何才能做好低保资金配套的问题,面对财政困境,他毫不退缩,心里总是装着弱势群体,为他们急所急,为他们急所想,他总是千方百计挤资金,经常与相关股室协调,经常向领导汇报,确保了配套资金的按月拨付,全面完成了低保资金的发放,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同志精于业务,勤于政事,爱岗敬业,忘我的工作作风,求实的工作态度以及对社会保障工作执着追求的精神,赢得了广泛赞誉。

7.社会保障财政学 篇七

一、当前我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 我国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面临着一系列十分突出的问题, 比较集中地体现在,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城乡差距依然较大, 针对就业方面的支出总量偏低,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覆盖面仍然较低, 等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当前的新型城镇化进程。

1.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乡差距仍然较大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 保证我国的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公平的社会保障是至关重要的。然而,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当前我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城乡差异依然较大。从数量方面来看, 我国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长期集中于城镇, 农村的社保支出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刚进入新世纪时便有研究者指出, “中国农民占总人口的80%, 但受惠于社保支出的仅为10%, 而20%的城市人口竟然占有90%的社保支出”, 这种局面至今仍然没有太大改变。从内容方面看, 农村的社会保障支出的形式比较单一。以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情况为例, 这一很大程度上被动离开土地的群体, 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养老保险, 但医疗、再就业等方面的保障却严重缺失, 根本无法满足城镇化中涌现的大量失地农民的需求。农村社保财政支出数量上的不足以及水平上的低下, 已经严重着阻碍城镇化的推进, 对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乡差异加以调整与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2. 针对就业的社会保障财政支出水平较低

就业是民生之本, 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离开了土地的农民, 就业和再就业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2011年我国财政就业补助支出额已达726.39亿元, 然而对我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构成的分析却显示, 2007—2010年就业补助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仅为10%, 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足7%。在城镇化进程中, 必然会有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化为非农业劳动力, 要推动这一过程顺利进行, 就必须重视对城镇化中诞生的“新市民”特别是失地农民、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必要的就业保障支出水平。然而, 目前政府的财政支出却远远不能满足这方面的需求。

3. 社会保障财政支出覆盖面仍然有待拓宽

作为一项公共财政政策, 社会保障公共财政支出应当尽可能涵盖符合条件的最广泛社会群体。然而当前我国社保财政支出的覆盖面却仍然有待拓展。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职工仅占城镇就业人员的61.9%。由于当前还没有建立起针对城镇灵活就业者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的参保率极低。在广大的农村地区, 尽管已经基本实现了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但政府对新农保公共财政投入的水平却相当有限, 政府补贴在新农保基金中的比例明显偏低。

二、我国社会保障财政支出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

1. 户籍制度导致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二元分割

由于建国后长期实行的以农补工的非均衡发展战略, 我国逐渐形成了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农村地区的人口成为户籍制度的绝对利益受损者。改革开放以后, 城乡二元制度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 不仅如此, 为缓解城市资源的不足和就业压力, 以往的城市化甚至无形中强化了这种严格的制度。毫无疑问, 这种状况与新型城镇化所倡导的理念从根本上是背道而驰的, 严格的户籍制度造成了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二元分割, 剥夺了那些转变为市民的“农民”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障, 必然阻碍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2. 有限的社保资源难以满足城镇化中新市民的需求

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 社会保障起步晚, 要实行全民社保尚有困难。例如, 在养老保险方面, 由于以往的“老人”没有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筹资, 所以只能从当前的个人账户上预支, 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养老金账户空账运转, 有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养老金空账达到了24859亿元。有限的社保资源, 难以满足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新市民的需求。不仅如此, 城镇化过程中还产生了一些新的特殊阶层, 主要包括失地农民和农民工、以及因自然原因需要保障的老年人、残障人群以及儿童等。这些群体被视为社会弱势群体, 其社会保障需求又是一大缺口。

3. 缺乏一部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律

迄今为止, 除了一些地方法规和文件外, 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立法。在没有全国统一立法的情况下, 各地政府很可能会选择一些更保险、更稳当的社保方案, 而不是从农民的实际需求和长远发展来考量。例如, 目前一些地区正在实行的向失地农民进行一次性安置补助政策, 不少只能解决农民眼前的生计, 而没有考虑到他们的长远保障, 更谈不上一些发展性保障。这种做法极易带来社会的不稳定, 对城镇化的顺利推进将带来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

三、新型城镇化中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改革的对策

1. 抓住新型城镇化的契机, 实现城乡社保一体化

当前城乡社会保障的二元分割, 是阻碍新型城镇化推进最为重要的因素。为此, 应当抓住新型城镇化的契机, 努力推动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要改革不合理的户籍制度, 不断消除城乡差别, 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可以从民众普遍关注的医疗保障入手, 将新农合制度纳入城镇医保范畴, 对城乡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的统一管理。可以针对农村地区以家庭养老为主的特点, 加大财政对家庭养老扶助的力度。要将城镇化过程中涌现的大量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来, 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实际利益。

2. 提高就业财政补助支出, 为居民就业提供支持

城镇化过程, 必然会导致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化为非农业劳动力, 要确保这一过程顺利进行, 就必须重视对“新市民”、失地农民以及农民工等群体就业方面的社保支出水平。就业问题同一国的宏观经济息息相关, 它会深深地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国家应当适时出台就业方面的社会保障财政政策, 加大就业方面的社保财政支出力度, 为相关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后续保障。

3. 拓宽社保支出覆盖范围, 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

社会保障为参保人提供了一个风险池, 参保人的基数越大, 风险池就越稳定。因此, 政府可以通过拓宽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范围, 调动起更多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实现政府投入带来的放大效应, 使这种“风险池”的稳定作用充分显现出来。政府需要在财政政策上实现一系列改革创新。例如, 将城乡医疗保险政策统一起来, 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政策的有效对接, 将“新市民”真正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加大新农保财政投入, 实现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协调统一, 调整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 建立合理的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缩小城镇和农村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存在的差距, 等等。

四、结语

社会保障作为城镇化过程中的配套措施, 在城镇化的顺利推进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财政支出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 但仍然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户籍制度造成的二元分割、不完善的社保法律制度建设、以及有限的社保资源等。为此, 政府应该利用城镇化的良好契机, 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加大对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与改革, 为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丁群晏.中国社会保障支出结构现状分析.现代商业, 2011 (3) .

[2] .高乐坤, 杨芷晴.城镇化视角下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结构变化研究.社会保障研究, 2013 (4) .

[3] .王海萍, 何红梅.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魅力中国, 2011 (14) .

[4] .姚亚伟, 吴佩.城镇化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现状及对策分析.安徽农业科学, 2005 (7) .

8.保障性住房 财政担得起 篇八

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如何解决?目前,有两种比较具体的解决方案:一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所言,中等收入家庭根据各地实践,采取限价商品房和经济租用房的办法解决。二是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常委任玉岭向中央提交的建议:政府应为占居民人口70%~80%的工薪阶层提供经济适用房,少数高收入家庭可以购买商品房,对商品房的管理则可以完全放开。

从表面上来看,这两种住房保障体系,都把中等收入者纳入了其中。但是,两者之间却存在本质的不同,区别之大可用天壤之别来形容。

实施限价房只是相当于在商品房的基础上给出一个折价,政府仍然在获取收益,只是获取的收益比商品房略微少一点。而经济适用房则完全不同。根据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政府基本上没有收益。而既然是保障,政府就不应从中获取收益。显然,在中等收入者的保障体系中,经济适用房应被作为主体。

但是,很多人指出,把中等收入者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政府财力难以支持。那么,我国能否承担起中等收入者的住房保障呢?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看看农村的情况。众所周知,农民的收入状况远远比不上城市(若将城镇居民的一些隐性福利和优惠折算成收入,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达到6∶1),并且,农民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建房也没有补贴。但是,我国广大农村却在国家不花费财力的情况下完全解决了住房问题。

原因是什么?笔者通过研究发现,地方政府不从中获取收益,正是农民自行解决好住房问题的最重要原因。在农村,政府根据农民家庭成员的数量分配宅基地,并不从中征收土地出让金;在农民建房过程中,也不征收名目繁多的各种税费。当然,农民也不必去贿赂个别政府官员,这又减少了隐性成本。也就是说,农民只需自行承担建筑成本即可在国家不花一分钱的情况下,解决好住房问题。

城镇与农村虽然有很大区别,但农村住房问题的解决仍具有参考价值,它至少提供了这样一种思路:只要地方政府划拨土地,不征收各种税费,除此之外的一切费用都由民众自己承担,不需国家另外花钱,即可解决中等收入者的住房保障问题——而这不正是国家对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明确规定吗?众所周知,建筑成本在商品房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远远低于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的成本在全国都相差不大。政府只需拿钱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即可。

9.财政所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篇九

我在酷暑中迎来了作为大学生的第一个暑假,当然,也是我第一次经历社会实践。对于一个大学生而言,敢于接受挑战是一种基本的素质。虽天气炎热,烈日当头,我毅然踏上了社会实践的道路。想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来到了开大建筑公司,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

在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组织后,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所以,为了响应学校要求,提高自身社会实践水平,努力使所学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我再一次参加了学校要求的社会实践活动。此次社会实践的时间从xx年8月4日到8月16日,共计三周,内容是在云南玉溪者竜财政所实习。本次实习后,我对此单位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也对政府财政部门以及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帐务处理上有所区别有了基本的概念,整体上超过了预期的效果。

财政所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全镇财政收支活动;编制财政预决算;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征收农业税、特产税;对各项预算外资金进行监管;拓宽理财领域,培植新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积极筹集各种资金,开展财政信用,支持生产和事业发展;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财政所的岗位设置包括预算管理组,农财农管理组,综合内勤组,社会事业组,财政监管组。

预算管理组分设总预算会计,预算外会计管理,政府采购。其中总预算会计主要工作包括预算管理、收支预算、决算、分析、部门预算、税源调查、国地税对。预算外会计管理工作包括核算中心(招待所、合管办、工会、综治等)财务核算、医保、养老等。

农财农税管理组分设支农资金管理,农税管理。支农资金管理工作包括农业开发项目的核算、监督、项目库建设,农口经费管理等。农税管理工作包括农税信息化,三项资金、粮食直补一折通、农税征收经费会计,税改核算等。

综合内勤组分社经费会计、出纳会计、票证管理、综合内勤。经费会计的工作包括单位算,中心出纳等。出纳会计工作内容是政府出纳,公积金。票证管理包括票据的领发、登记、缴销、核对、保管。综合内勤工作包括公章、财物、卫生、生活、会议记录、工作记录、信息、档案、经费等。

社会事业组分设文行城建管理,社会保障管理。文行城建管理工作包括文行、城建部门预算,项目库、财务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包括民政、社保及八项实事财务管理。

财政监管组分设财政监管,会计管理。财政监管工作包括财监、审计、行政执法、内审。会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培训、财务辅导,会计基础,周转金,企财及中心(水利、计生、园区、三产、协会、水厂等)账务核算及稽核。

在实践的这段时间内,这些都是在学校里无法感受到的,在学校里也许有老师分配说今天做些什么,明天做些什么,但在这里,不会有人会告诉你这些,你必须要知道做什么,要自己地去做,而且要尽自已的努力做到最好。在学校,只有学习的氛围,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都存在着竞争,在竞争中就要不断学习别人先进的地方,也要不断学习别人怎样做人,以提高自已的能力!记得老师曾经说过大学是一个小社会,但我总觉得校园里总少不了那份纯真,那份真诚,尽管是大学高校,学生还终归保持着学生的身份。接触那些刚刚毕业的学长学姐,他们总是队我说要好好珍惜在学校的时间。在这次实践中,我感受很深的一点是,在学校,理论的学习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几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书本上没学到的,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的情况。暑期社会实践报告范文,来源。

10.社会保障财政学 篇十

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

社会服务项目目录

(一)社区服务。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社区和谐、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帮教、法律援助、优抚对象保障、特殊群体照料、农民工子女服务等项目。

(二)养老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居家为基础、机构为支撑,面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服务,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三)医疗救助。资助低收入家庭、大病重病患者就医,在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等地开展送医送药和健康服务等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11.社会保障财政学 篇十一

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做出决策。1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开始,用5年时间,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8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2010年、2011年两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中西部地区小学生均每年500元、初中生均每年700元,东部地区小学生均每年550元、初中生均每年750元。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后,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大幅提高,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为高质量、高水平地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

(摘自《中国教育报》,有删改——编者注)

12.社会保障财政学 篇十二

关键词:社会保障,财政风险,风险管理

防范财政风险, 保持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国外对财政风险的研究萌芽于20世纪80年代, 其代表是哈娜·泼拉柯娃·布瑞克西提出的财政风险矩阵理论。根据其理论, 社会保障是政府的直接隐性债务。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 社会保障是政府职能的重要部分, 与政府财政活动密不可分。一方面, 财政制约着社会保障分配的总量和结构。另一方面, 财政是社会保障资金失衡的最后责任人。随着社会的发展, 社会保障财政风险已成为财政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七八十年代, 西方国家陷入“滞胀”。财政收入急剧下滑, 失业、贫困加剧, 社会保障支出急剧增长对财政造成了很大压力, 甚至财政风险。各国不得不采取措施, 改革社会保障制度, 防范和化解财政的不可持续性的危机。对我国而言,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 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层次不平衡, 增加了财政负担。认真研究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对拓宽思路, 提高我国的社会保障财政管理水平, 指导风险防范, 维护社会稳定无疑是有建设意义的。

一、社会保障财政风险管理的含义

武汉大学杨红燕认为, 社会保障财政风险是指社会保障体系因自身内部与外部不确定, 致使社会保障的“减震器”、“安全网”功能无法发挥, 继而转化为财政责任, 引发财政持续收不抵支、累累财政赤字的潜在可能性。社会保障收支失衡、经济衰退带来失业率增加、大灾害带来社会救助支出增加等问题都会造成财政风险。

政府公共部门采用有关制度和程序对社会保障财政风险进行界定、评估, 通过收支活动以及相应政策, 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和最小化就是社会保障财政风险管理。

二、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财政风险管理

20世纪90年代以来, 日本经济增长低迷, 养老金空洞化现象日趋严重。在公共养老金计划中, 一个人缴费40年后领取的全额养老金大约相当于劳动人口工资的70%;在美国, 因药品价格的垄断、医生收入上涨过快等原因, 医疗保健费自1981年以来, 以通货膨胀率的两倍上升。此外。作为“全民福利国家”的瑞典, 1989年, 国民赋税负担和社会保障负担占国民收入的比率达到了75.8%。为弥补财政赤字, 确保社会保障财源的持续性, 发达国家纷纷进行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改革。

(一) 增收节支, 缓解社会保障财政负担

1. 缩减社会保障开支。

2000年日本颁布《厚生年金保险法》、《国民年金法》等7部有关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法案, 减少支出项目, 降低给付标准。随后又通过《缴费确定型年金法案》, 引入个人账户的DC型养老计划, 增进公民自我负担, 以应对老龄化压力。

2. 市场化和私有化。

瑞典政府通过鼓励社会成员参加私营机构举办的社会保险, 发展非营利组织减轻财政支出压力。例如, 借助“城市医疗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等私营老年护理机构满足高龄老人的照料需要, 抑制公共老年服务机构支出增长。此外, 瑞典对社会养老保险进行结构调整, 建立了名义账户及自动平衡机制, 以解决养老保险的长期财务平衡。

(二)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兼顾公平与效率

1.“消极福利”向“积极福利”转变。

一方面, 政府支出重点由一味的生活家庭补贴转向刺激工作, 鼓励就业;另一方面, 变“社会福利国家”为“社会投资国家”, 推动社会合作计划。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 减少贫困现象。

2. 注重成本效益。

1992年美国推出了“管理式医疗”的改革方案, 把经营管理的思想与方法注入医疗保险。一方面, 改变支付方式, 选择服务提供方, 注重预防疾病和维持健康等来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另一方面, 在医疗服务中引入全面质量管理, 设立客户服务部, 达到质量保证的目标。

(三) 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1. 加强预算管理。

社会保障预算模式, 主要有公共预算、基金预算、一揽子预算和公共预算下的二级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是规范社会保障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为防止联邦预算赤字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 1983年, 美国将社会保险基金从联邦预算中划出, 实行独立的预算管理, 加强预算的风险预测功能。

2. 加强财务监督。

2003年瑞典成立国家审计总署, 利用信息高度共享的社会保障计算机系统, 对全国440个社会福利办公室的财务收支和绩效进行审计, 并向议会报告结果。

(四) 利用资本市场, 实现养老金动态平衡

为抵抗通货膨胀, 美国的私人养老金、瑞典的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日本的年金积立金纷纷进入资本市场。在美国, 私人养老金由雇员代表组织成立一个管理委员会并雇佣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委员会按年度向员工通报经营概况。退休金投资方向主要为债券、股票、海外投资、房地产业。为保障基金安全, 财政部部长、社会保障署署长和劳工部部长等组成社会保障信托基金委员会, 引入先进的监管技术, 每年对基金的投向、收益等进行稽核。到2004年年底, 美国各类私人养老金总资产达到了4.44万亿美元, 相当于当年GDP的1/3。

历经改革,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 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 政府负担部分减轻。以瑞典为例, 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例由1993年的38.6%下降为1999年的32.7%;2000年政府财政结余额已占到GDP的4.1%。当然也应看到, 发达国家还存在着转型成本高、福利病积重难返、经济周期等问题, 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障的财政危机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

三、对我国政府社会保障财政风险管理的启示

(一) 我国社会保障的财政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 社会保障收支矛盾逐步凸显:社会保障筹资渠道狭窄、模式单一;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支出刚性和各自不同程度的支付缺口;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等。据劳动部门测算, 从2025年起, 财政部每年需要拿出5000亿—14000亿元, 维持城市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需求负担到2025年将增加47%, 医疗需求量费用将达到6万亿元以上, 占当年GDP的12%左右。由此可见,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给财政带来巨大压力, 甚至财政风险。

(二) 应对我国社会保障财政风险的启示

1. 加大法制建设力度

瑞典自1890年通过疾病保险的社会保险立法后, 又通过《国民普遍年金保险法》、《国家保险法》以及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审计的法律;并设立专门的社会法院, 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和审理社会保险争议。完备的法律体系有助于, 提高制度运行效率, 适应社会保障深化、细化的需要, 维护基金安全。我国应抓紧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法》, 对宪法中规定的社会保障原则进一步具体化。继续制定和完善《社保基金管理法》, 提高社保基金征缴、给付、基金运营的法制化水平。明确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比重和发展速度, 保障制度转轨后的可持续发展。

2. 扩大筹资渠道, 实现社保基金来源多样化

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是建立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保证。要结合各类保障项目的特点和要求, 实行现收现付、完全积累和部分积累相结合的多层次筹资制度, 提高社会保障的收支平衡能力。综合运用变现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发行社会保障债券、社会捐赠等形式募集资金。此外, 社会保障税就其本质而言, 是一种再分配税。要从我国国情出发, 在时机成熟时开征社会保障税, 增强筹资刚性。

3. 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管理

(1)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责任。1992年瑞典议会通过法案, 批准了社会保障制度地方化的改革方案, 结束了“敞着花钱”的机制。我国要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中央政府着重解决法律法规的制定、全国社会保障水平均等化等重大问题;地方政府承担行政管理、支付标准制定、社会化发放等事权;加强省级政府的责任, 降低基层政府负担。此外, 在合理测定转移支付补助金的基础上, 资金下拨与地方基金业绩管理挂钩, 促进地方绩效管理最优化。

(2) 编制完整的社会保障预算。2010年国务院首次将城镇的社会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管理。但社会保障是一个大概念, 还有大量的基金仍游离于国家正式预算。建立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将社会保障收支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程序;实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对基金收支进行中、长期预测, 从而准确掌握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状况, 以便政府及时调整政策应对未来支付高峰。另外, 要建立社会保障应急预算, 专款专用, 不断增加积累额度。

(3) 规范财务管理制度。2010年, 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达到3761亿元, 因此, 保障社会保障金的安全, 防止侵占挪用尤为重要。完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推行社会保险集中统一征缴和网上征缴支付办法;进一步完善“金保工程”, 实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规范化管理。借鉴欧盟财政风险的纰漏规则, 建立我国社会保障财政风险的信息披露机制, 提高管理的透明化。

4. 规范基金投资管理, 提高基金收益

(1) 社会保障基金的增值

目前, 我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基金已经进入资本市场。严格的投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基金的安全性, 但没有很好的增值。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发布的2010年年报显示, 2010年, 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4.23%。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适度拓宽资金的投资渠道, 优化投资组合。借鉴瑞典、美国的经验, 在我国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之后, 适时考虑市场化运营。其进入资本市场的方式, 可以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委托人, 实行委托投资的方式来实现。

(2) 采取多种方式防范投资风险

(1) 多方参与的监管。建立经营公司的法定资本金制度、公正审计制度和严格的经济处罚制度;成立专业化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 加强监管部门的权责;基金管理部门要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报告基金管理情况, 还要动员新闻媒介、工会及精算、风险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参与监督。

(2) 最低投资收益率和风险准备金制度, 促使基金公司提高运营效率, 防范投资收益波动过大。

(3) 提供最低担保养老金。政府承担最后的担保责任, 维护参保者的利益。

5. 建立社会保障财政风险预警机制

社会保障财政风险一旦爆发, 必然波及整个社会。建立一个科学灵敏的预警系统, 在常态下加强对风险积聚的识别, 是防范社会保障财政风险的重要措施。社会保障预警系统可以设计成:资料收集→总结分析→预警反馈→国家调控→正常运行。首先, 选择与社会保障收支、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预警指标, 如社会保障水平、财政支出比、养老金支出缺口比等。其次, 建立迅捷的信息资料收集与传导机制, 开展人口老龄化、社保规模的中、长期预测。随后, 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政府有关部门选择合适的政策组合工具化解风险, 防止风险累积而转化为社会保障公共危机。

参考文献

[1]杨红燕、陈天红:《社会保障财政支付风险的多角度分析与全方位应对》, 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2]邓大松、薛惠元:《社会保障风险管理国际比较分析》, 载《学习与实践》2011年第2期。

[3]杨卫平、杨胜刚:《英、美、日、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比较研究》, 载《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3期。

[4]郑洁、翟胜宝:《我国社会保障财政风险防范研究》, 载《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10年第一期。

[5]曹信邦、王建伟:《风险:我国社会保障面临的挑战》, 载《税务与经济》2004年第1期。

13.财政局文明单位创建经费保障制度 篇十三

为加强财政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财政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做保障,让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向深度与广度进一步拓展,经财政局文明创建小组领导研究决定,特建立如下文明单位创建经费保障制度。

一、全部经费实行统一领导、指标控制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和使用,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

二、经费仅限用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得参与与文明单位创建无关的事项。

三、文明单位创建经费要实行逐年加大的原则,在可支配经费的使用范围内,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创建活动有保障。

为保证我局今年市级文明单位创建顺利开展,市财政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在每年在办公经费中安排二十万元资金,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保驾护航。2018年文明单位创建经费拟做如下安排:

一、对我局门前停车道路进行了全面整修,并划好行车线和停车位;

二、对财政局院前和楼内的文明标牌、宣传图画及绿化区域进行更换及美化、亮化;

三、财政局干部办公楼的供水、供电及管道设施和消防设备都进行维修和更新;

四、对健身器材、图书室、阅览室、档案室、活动室等进行了维护和整修;

14.社会保障财政学 篇十四

2011-08-15 12:03:45|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基本养老保险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浙人社发 [ 2011 ] 221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 [2010] 10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解决我省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实施意见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未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下列人员,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曾在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过的人员。

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

本实施意见下发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上述人员,可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参保缴费,其中正常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本实施意见下发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上述人员,可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本人选择的缴费基数和统一的缴费比例计算确定。缴费基数由本人按2010年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统一为18%,其中8%部分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记入社会统筹基金。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作为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考虑到年龄偏大人员的承受能力,适当降低60周岁以上人员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具体为:年龄每增加1岁,一次性补缴标准降低5%,依次递减至70周岁,70周岁以后不再递减。

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上述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本养老金补贴组成。不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基础养老金时,补缴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按本人选择的月缴费基数除以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确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计发月数根据参保人员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对应年龄的计发月数确定。

参照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办法,统筹解决其他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退休军人,可按照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复退军人按规定参保缴费后,军龄视同缴费年限,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按现行办法计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基本养老金补贴组成,不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今后,新退役到地方的复退军人,允许本人作一次参保选择,可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具有本省户籍,因结婚等原因未返城以及虽已返城但被安排在县以下集体企业或自谋职业的我省原下乡知青(含分配在农场、兵团当职工的知青)。可按照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下乡知青参保缴费后,经审核确认后的下乡劳动时间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下乡劳动时间按本人户口由城镇迁入农村至迁回城镇或按政策规定可以迁回城镇的时间确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按现行办法计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基本养老金补贴组成,不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

(三)具有本省户籍,经组织人事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录用或招工手续的原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职工(以下简称“部分离开单位职工”),因辞职,除名、自动离职原因离开单位的,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经审核确定后,可申请一次性缴纳原工作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部分离开单位职工”一次性缴纳原工作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按2010年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统一为12%,其中8%部分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记入社会统筹基金。

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作为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对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人员,其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时间不能作为办理提前退休依据,也不能进行工龄折算。申请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本人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本可计算连续工龄,但因辞职、除名、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开单位而不能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

“部分离开单位职工”中,在申请并办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缴费年限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办理一次性缴费的次月起,可以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要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部分离开单位职工”中,在申请并办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按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办法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缴费年限不满15年,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要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其中正常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按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办法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已经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在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按月增发一次性缴费后增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现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历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等不再重新计算。增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缴清全部费用的次月起增发,以前待遇不予追补,今后一次性缴费年限可作为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如符合上述补缴或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的,可按本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或原工作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并已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如符合上述补缴或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的,可在将原领取的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按本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其原领取一次性保险待遇时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记录予以恢复。

五、相关制度衔接

各地要妥善处理未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的相关制度衔接问题,对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各类养老保障的未参保人员,应在终止原养老保障关系的前提下,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资金及其个人享有的社会统筹部分权益,均可抵缴应补缴或缴纳的费用。上述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不重复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其他各类养老保障待遇。

六、具体经办规定

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应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参保手续,其中,“部分离开单位职工”中愿已参保的人员,到参保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各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认真审核参保人员的档案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及时为其办理年限认定、费用缴纳及待遇核定等工作。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要进一步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及时充实经办窗口人员力量,认真细致地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简化和规范业务流程,提供方便快捷服务。要改进和完善养老保险信息管理,清晰记录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情况。

七、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上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要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省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障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的意见》(浙政发 [ 2004 ] 36号)等规定,强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较低的市县,当地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基本养老保险。

八、工作要求

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体人员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集中力量,积极有序地推进。各级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监察、档案管理等部门以及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地要深入掌握文件精神,严格把握政策

界限,一律不得擅开政策口子。要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解释掌握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将好事办好。

九、其他

各地要进一步做好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结合加快推进我省中心镇、小城镇建设工作,允许劳动年龄段内,在中心镇、小城镇创业、务工、灵活就业的本省户籍人员,选择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上述各类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也可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解决,补缴基数原则上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基数一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本实施意见从发文之日起实行,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生活保障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1年7月28日印发

2011浙江省企业养老金调整细则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

政厅

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18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

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1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月人均160元。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为月人均148元,特殊调整基本养金为月人均12元。具体调整办

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69元的额度,根据2009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71元,宁波市71元,温州市68元,湖州市68

元,嘉兴市68元,绍兴市68元,金华市66元,衢州市64元,舟山市66元,台州市68元,丽水市6

4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71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月人均55元标准调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增加3月。

(二)、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其中: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170元。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3、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

30元。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88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劳动模范是指获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个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个人。

(三)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劳社老(2002)

15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四)执行“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办法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退休(退职)时计发基本养老金所确定的缴费系数,乘以调整额(含特调部分)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

(五)2010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按本通知办法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

(六)企业离休人员、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及企业退休的“两航起义”人员,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四、资金开支渠道

上一篇:学校课程改革工作汇报材料下一篇:家长工作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