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电子文档的通知

2024-08-11

关于提交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电子文档的通知(共3篇)

1.关于提交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电子文档的通知 篇一

常理工[2008]72号

关于印发《常熟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

《常熟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常熟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 日

主题词:成人教育学位授予细则通知

常熟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及《常熟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

符合授予条件的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脱产、业余、函授)应届(因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未通过者可在毕业后一年内)毕业生。

二、授予条件

(一)政治方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者。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者。

3.曾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处分者。

(二)业务方面: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且学位课程考试合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外语成绩达到省学位办规定的分数线或符合省学位办规定的免试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累计文科类三门以上(含三门)、理工类四门(含四门)以上经补考及格者;

2.学校组织的三门学位课程考试有一门未通过者(学位课程不得补考)。

3.非英语类专业学生未达到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所规定的分数线;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四级统测所获成绩未达到50分者。

4.毕业设计(论文)未达到70分者。

5.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资格者。

三、授予程序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必须在毕业前四个月或毕业后十个月内向院系提出要求授予学位的申请,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并汇总后,由各院系集中送交继续教育学院。

2.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本细则中的授予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全面审核后,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经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并提交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3.继续教育学院按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四、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不得补授。

五、本实施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六、本细则由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关于提交毕业材料的通知 篇二

2016届毕业生:

为做好毕业学位授予工作,需要各位同学提交相关材料,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本通知并完成相关工作。

一、进入研究生部主页,点击“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完善本人信息(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7位中的前6位)。本系统为教育部系统,直接关系到本人学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请同学们认真检查无误后再提交。若不完善本人学位信息影响了本人学位信息及用人单位学位认证,后果自负且学位证书缓发。信息提交后点击“打印”,贴本人照片、签名后提交纸质文件一份。

二、点击“学生登录”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以下工作: 1.点击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

2.点击培养管理,进行“社会实践登记”、“教学实践登记”、“学术活动登记”、“做学术报告登记”、“文献阅读报告登记”、“硕士中期考核登记”,本人登记结束后请导师进入导师本人的系统进行审核。个人进行登记时请按照本人实际开展的工作认真填写,只言片语者视为应付差事,学院将不予审核通过。指导教师未审核者学院无法审核,请各位同学督促导师协助完成这项工作。以上各环节学院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开题申请。

3.点击毕业与学位,进行“发表论文登记”、“科研成果登记”,发表论文的收录情况、发表类别请不要随意填写,除《体育科学》、《北京体育学院学报》等十种体育类期刊及部分学校学报为中文核心期刊(由CSSCI收录)外,其他刊物为一般刊物且不被任何数据库收录,并非刊物封面标注为“中文核心期刊”即为核心期刊。除少部分文章为CSSCI收录外,其他EI等收录数据库请谨慎填写。

4.点击毕业与学位,进行“开题报告申请”,论文类型可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其他”,题目来源除部分同学为导师课题的子课题外,其他选“自选”,以导师子课题为选题的同学根据导师课题级别选择。其他内容由研究生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学院将不予审核通过。4月30日后,请研究生关注开题结果审核情况,一旦学院审核通过,请各位同学继续进行“学生答辩申请”,答辩结束后请各位同学将修改后的论文定稿的电子文档上传到系统里。

三、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毕业与学位,填写“毕业登记表”,4月30日前可重复修改,4月30日后学院审核后将不能再修改,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研究生本人填写完成后点“提交”并打印,纸质文档中“自我鉴定”一栏由研究生本人签名,“导师对毕业生科研 及业务能力”一栏由导师填写并签名,“学院(所、中心)基层组织鉴定”一栏由研究生之间相互填写,根据研究生本人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对其“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鉴定,“负责人签名”不签,由学院组织签。本表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从研究生部主页――表格下载中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情况表》本人及导师签字后提交两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3.从研究生部主页――表格下载中下载《学术硕士申请学位及学院用表》(学术硕士用表)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院用表》(专业学位用表),填写《硕士学位申请及答辩决议情况表》或《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及答辩决议情况表》。学术硕士“学位级别”填“硕士”;专业学位用表中“专业学位类别”填“体育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填“体育教学或运动训练或社会体育指导”;“在读期间科研成果情况”须附成果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刊物封底),申请人签名手写,“指导教师推荐意见”由指导教师填写,最后一句话须写明是否同意进行论文答辩。“学院(中心、所)审核意见”由研究生代为填写,填写内容为“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答辩会议记录”、“答辩决议书”由学院提供,研究生本人不填写,“学院(中心、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学院统一填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由学校填写。本表一式三份,A4单面打印,附成果复印件,不装订,答辩结束后由学院补齐答辩会议记录和答辩决议书后装订,提交时每份按表格顺序用回形针固定即可。

4.请研究生提供在校期间参与实践的证明。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研究生提供单位证明,证明该生工作的年限及所从事的为教学相关工作;其他学术硕士须提供实践考核表及教案,填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提交至少10学时的教案,一式两份;专业硕士须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提交至少1学期的教案或其他训练计划、指导计划等证明材料,要求校外导师及校内导师签字,实习单位盖章,一式三份。

5.中期考核时未提交发表论文复印件(含录用通知)的同学须补交论文复印件,名单另行通知,无法提交2份发表论文复印件的同学将不能参加答辩。

6.开题报告未提交的同学请补交开题报告(一式三份)。

7.学费未交清的同学请提前补交学费,按研究生部规定,学费未交者不能参加答辩。以上所有工作请各位研究生于4月30日前完成,相关纸质材料5月5日前提交,其中至少有一份为原件。

四、论文评阅结果返回后,将进入答辩阶段,现将答辩期间研究生本人须准备的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与导师商议修改论文,答辩前一周须提交论文正式文本五份,要求:黄色封面,使用《定稿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独创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格式》或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独创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格式》,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须研究生本人和指导教师签名。

2.为使答辩专家了解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请提供由导师书写的《学业评语》,就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及学位论文撰写情况进行评价,导师签名后一式五份,每本论文中一份(不装订在论文里)。

3.答辩结束后通过论文答辩的同学须根据答辩专家所提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定稿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导师及本人签名,发送论文定稿电子文档至190805115@qq.com,邮件附件为论文定稿文本,word或PDF文档,文档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具体如下图所示:

另需研究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论文定稿文本。论文电子文稿首页内《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须附电子签字(可由研究生及导师签名扫描后附于论文内)。论文电子文档必须为一个文件,封面和正文等分开不在一个文件者返回重交,命名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返回重交。

4.研究生提交论文电子文档后交学校进行定稿检测,雷同率超过20%者将不予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半年后方能重新申请学位。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定稿论文将上传至教育部,教育部每年会对毕业研究生的论文进行抽检,随机抽检5%,由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对论文抽检不合格的研究生将给予取消毕业证、学位证的处罚,请同学们认真对待。

5.论文答辩当日,请同学们着正装出席。按惯例将在答辩开始前进行毕业合影,请同学们准时参加。

以上工作完成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位工作办公室

3.关于提交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电子文档的通知 篇三

各公司、直属监理部:

根据建设部即将在建设领域推广电子文档管理的要求,为实现监理档案电子文档管理做好准备,公司要求自现在起,所有竣工工程向总工办移交监理资料时,需同时提交一份电子文档。具体要求我:

1、电子文档主要收集《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会议纪要》、《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监理业务手册》和《监理通知》、《旁站记录》及监理部形成的其它电子文件。

2、监理合同、规划、细则、月报和工作总结等电子文档应根据实际文件的情况将内容填写完整,如编、审人员姓名和编审时间、《会议纪要》会签人员姓名、《监理业务人员》的业主评价意见及签名等。《监理通知》、《旁站记录》如有电子版,应将签发人姓名、时间及接受人姓名和接受时间填写清楚。

3、电子文档使用U盘复制到总工办,由总工办审核分类后统一刻录成光盘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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