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师合作合同(11篇)
1.化妆师合作合同 篇一
化 妆 师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乙方住址: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手机号码:
第一条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职责归纳
1、乙方向甲方交纳进场押金贰佰元整(200.00)由甲方统一收取,交与东魅公司,如有擅自离职,统属违约行为,押金概不退还,若有离职想法必须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予以退还押金。
2、乙方应向前来化妆的顾客收取15元/人的基本妆面费用,甲方提取乙方5元/人作为交纳进场后的卫生费用,(每日一结,统一收取)交与东魅公司。
本协议完成以下程序方为有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 期:日 期:
2.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若干问题探讨 篇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在主体资格问题上规定: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签订的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内容的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在一审诉讼期间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可认定合同有效。2005年8月 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在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笔者对此有不同的认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地产开发资质,主要是审查有关企业开发房地产的经济能力和技术能力。如果房地产开发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是在不具备经济和技术能力的情形下进行的,那么房地产经营活动如工程进度、质量又与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有关,所以在经营者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如工程质量低劣等情形的,即使经营者后来取得开发经营资格也无法改变以前工程质量低劣的事实。经营者属违法经营,未受到法律追究,反而可通过补办资格而合法化,这样势必存在负面作用,导致不公平的结果,故笔者认为,合同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即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二、合资与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的区别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可以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通过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入股,以合资方式开发经营房地产,一般是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或几方负责提供开发该土地所需的资金。各方的投入以股份的形式计算,组建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合资企业,由该企业开发经营作价入股的土地。企业的经营成果依照各方在企业中的股份进行分配。这种合资企业通常以项目公司形式组建。组建合资企业,其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非公司形式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通过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入股,以合作方式开发经营房地产,同合资形式一样,也是一方提供土地,另外一方或几方提供资金,但是合作开发与合资开发最大的区别在于合作方式是合同型的,合资开发则是股权式的。在合作方式下,各方在开发经营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完全由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特别要约定,提供土地方的责任与提供资金方的责任,各方的收益分配比例,这个比例完全由各方商定,而可以不论其投入的多少。合作开发的经营,可以双方组建项目合作机构,也可以由一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如果是与外国投资组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开发,还应当遵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三、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对合作行为的界定
由于现行立法没有对合作行为作出明确界定,从而导致在理论和实务中对合作行为的特征有不同认识。基于以往合作行为的实际做法和所形成的传统认识,多数观点认为,合作行为具有四个特征,即合作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即有明确体现。笔者认为,合作方无论是以何种形式出资,共同出资作为认定合作的条件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是必备的首要条件,但共同经营在目前的合作行为中已无足轻重,而且实际中许多合作方基于自身管理经验、能力等方面的不足,也是不参与经营的,而是由其他合作方独立经营,这也符合合同自由原则。考虑此现实情况,尊重当事人意思自由,因此,不应再将共同经营作为认定合作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在合作合同中约定,共同出资,但合作一方只享有固定利润,也不承担亏损和风险。
四、供地方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合建房屋,是否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
关于这个问题,在我国的理论和实践中,多认为供地方以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建房屋,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形式,具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性质。笔者对此持不同看法。这是因为:第一,在合建合同中,供地方之所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条件与他人合建房屋,主要原因是因开发资金不足所致。而建筑方之所以要与土地使用权人合建房屋则主要是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房屋合建合同主要是在一方有地而无钱,另一方有钱而无地的情况下产生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属于房屋建筑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因此,如果将用于合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视为转让,则必须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而要达到这一法定条件,土地使用权人也就没有与他人合建房屋的必要了,他完全可以通过预售房屋形式筹集资金。如此,合作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第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入股,合作开发房地产。这里并没有将用于合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视为转让。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 18条规定,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签订的合建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但这只是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以前的房屋合建合同发生效力,而对该法颁布之后的房屋合建合同并无意义。
3.化妆品代理合同 篇三
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所有临床需要使用的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范围内的耗材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耗材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耗材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卫生耗材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参见《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_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3.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年___月-______年____月)内的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4.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5.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后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6.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_____市医疗机构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_________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7.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8.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中介服务单位(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9.鉴于耗材采购的特性,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
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文2
甲方:(总部)
乙方:(代理商)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中国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中国大陆》》》》》》》》。
三、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任务指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 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
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
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况,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赢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所属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代理费后,即取得本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代理经营资格,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交纳的代理费不予退返。
3、乙方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切实强化加盟店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加盟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经营地址是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或,如需签约后再确定具体店址,乙方在确定店址(店主)前须事先书面报请总部同意,以防店址布局重复。
3、乙方代理经营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B、品牌形象代言人;
C、营运和促销方案;
D、形象识别CIS系统;
E、企业文化和荣誉;
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
H、店堂装修、场地布置方案等。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它用途。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及新产品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5、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不定期广告宣传。
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违规经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8、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仿冒、滥用甲方的注册商标,损坏甲方的形象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同意其管辖”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内自行销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整体运营体系;
(4)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出现价格混乱,经公司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
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可将剩余货物按本合同退换货规定退回甲方,在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按原价收回。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区域垄断经营权
A、乙方须加盟后方具备代理资格,并交纳相应的代理费用,享有区域总代理的权利。
B、代理商正式确定后,乙方根据总部招商计划在其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商和”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
C、代理签约后,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发展其他代理商,今后所发展的加盟商全部由乙方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代理区域内加盟商进货均由代理商直接负责。
D、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加盟商,其业务由代理商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签约后总部在其区域发展的加盟商或代理商自行发展的加盟商,总部给予代理商管理费用壹万元。
2.价格监督权
在遵守总部价格规定前提下,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内分店产品、工具原料的供货价格协调管理,须执行价格统一原则,如有变动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营分店权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在不影响其他专营店商圈利益的前提下可自办”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经营。
4区域招商权
乙方在遵循城市人口五万人开设一家,店与店保持1000米的原则下,乙方可发展加盟商,但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目的,须加强”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市场的维护与管理,以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如需甲方协助完成相关技术培训及商品配送,需向甲方交纳相应的成本费用。
5.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6.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乙方发展加盟店时,由甲方统一签订协议书(包括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以复印件,交予乙方备案)。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甲方须将发展的加盟商的个人资料移交给乙方备案。
8.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运作情况,以利于甲方全面掌握、督促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效益提升和加盟店的发展。
9.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须按甲方《营运手册》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运营,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运营店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0.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11.在协议签署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为扶持代理商开展业务,前期扶持铺货(按统一进货价格)元产品。)
第六条: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加盟商提供商品,代理商享受统一供货价的_____________折。
2、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发货地点均在甲方所在地),运费自理,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后,甲方根据乙方进货清单予以发货(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凭甲方发货清单进行验收并向甲方电话或传真确认)。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理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为帮助加盟店提高资金利用率,实行有计划、合理、针对性的调整产品结构,调换的具体方法为:1、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代理商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2、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为保障乙方更好的拓展其代理区域市场,前六个月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以后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协议约定代理费金额的30%,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双方解除本协议。除此以外不再计算其它损失,也不得提出其它要求。
3、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4、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6、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管理等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转让他人或单位。
7、本协议签约地:______________市。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化妆品合同样本-中文 篇四
这份销售合同,是由根据韩国法律成立,总部位于3韩国大田儒城区的.(以下简称“公司”)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总部位于的。以下简称“代理商”)共同起草,于年月日生效。
考虑到此份合同中双方所做出的承诺,公司和代理商达成协议如下:
公司据此委任经销商为其代理区域(按照下文所定义区域)内的非独家产品(按照下文所指定产品)代理商,而代理商据此接受委任并同意出售或推销公司的产品。
1.有效期:
此合同自起始之日并于一公历年内有效,除非公司或代理商根据合同条款提前终止。
2.代理区:
代理商的产品代理区应为中国范围内任何地方。
3.产品:
由代理商售出的公司产品为附录1中所指定的所有产品。
4.定货程序和交货
4-1.产品定单应以书面形式寄给公司如下地址:
To : 韩国****(株)
地址 : 韩国大田******
传真: +82-****
4-2.终端用户注意事项
代理商需要在下定单时通知公司该终端用户的名称及使用目的。
4-3.交货
公司将根据附录I 或在购货定单中所列出的要求方式交货给代理商.5.价格
5-1.公司可根据自己斟酌决定更改公司产品和价格表内容。.5-2.关于此条款,公司需在生效期前60天内通知代理商产品和价格表更改内容。但若是半
导体嵌入式仪器,公司可在生效期前90天内通知代理商。
5-3.如果没有公司的书面同意,经销商不可以因为市场竞争激烈而给予客户过度的或者不
合理的价格折扣。
6.付款
6-1.除非公司和代理商另有约定,所有代理商所出售的产品将以美元支付,且由代理商支
付给公司
6-2.代理商需在产品发货后30天内将付款电汇至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公司在收到付款后需
立即与代理商确认;如果金额超过USD4,500时,代理商可在产品发货后45天内电汇。
6-3.尽管有条款6-2的规定,假如考虑到销售额小或者其他原因并由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付款需预先电汇。
6-4.假如是需要最终验收的半导体嵌入式仪器,支付条款需遵循购货定单中所列的条件。
7.担保
7-1.所有产品,除非是需要最终验收的半导体嵌入式仪器,零件和工艺都无缺陷,并
有自交货日期起18个月的保质期。只要产品未被代理商或是客户损害,变更,破坏,保修就是有效的。代理商需支付送往公司保修的产品运输费用。公司则支付将产品返回代理商处的运输费用。.7-2.假如是需要最终验收的半导体嵌入式仪器,保修需遵循购货定单中所列的条件。
8.义务
8-1.代理商义务
(1)代理商同意并且保证努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产品并开拓市场。
(2)代理商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产品被适当的运输,处理和保存,以防止受到任何损伤。
(3)代理商不得对公司粘贴在产品上的包装,品牌,商标或其他标志进行改变,移除,隐藏和增加。
(4)代理商要向公司提供所有合理的帮助,使公司的品牌,商标,设计,版权/或者专利在中国,按照应用法规及时注册并维护。代理商自身无权享有这些知识产权。
(5)代理商保证,在合同期间和合同到期之后,都不得争夺或者模仿公司的品牌,商标,设计,版权和/或者专利。
(6)代理商应发展和保持介绍和展示产品所必备的技术专长和精通能力.代理商可以参加由公司提供的一个基本培训课程。在推出新产品时,在双方相互商定后公司可提供额外的培训课程。这种情况下,代理商需负责行程费用。.(7)在此合同期间,代理商必须每6个月向公司提供一份书面报告,报告其在6个月内的销售情况,以及对以后6个月的销售计划,包括对产品的销售预测。另外在报告中,代理商要附上一份客户名单,内容包括所有购买商和有潜力新购买商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售或将要出售的产品和地址。
8-2.公司义务
(1)公司同意并保证尽力用所有可行的运作来完成代理商的订单
(2)公司将在不收取代理商费用的情况下,在中国范围内提供用以销售和推广公司产品的基本数量的文件和其他资料。
(3)公司将在产品的销售和服务方面提供代理商合理的技术支持。
(4)在中国出售的产品发生危急性问题,公司要帮助代理商解决。
9.终止
9-1.在一年结束时本合同将会自动续签,除非任何一方以给另一方60天的书面通知来
决定不再续签,这种每年续签的程序在以后将会继续执行。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此合同的规定,另一方可在30天内书面通知违反方以终止合同。
9-2.当代理商选择出售,代表或者宣传与公司产品类别一样或者类似产品时,公司可
给出一个通告。通告后,代理商应给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及对公司的合理赔偿。假如这种解释和赔偿并不合理和具有说服力,公司可在公告后30天终止此份合同。如果在此份合同签定之前代理商曾推销过和公司产品类别一样或类似产品,可以视为例外的情况。
10.知识产权
10-1.代理商承认公司拥有知识产权。公司在此授予代理商使用商标或品牌或在销售
和代理产品时所附带的专利,但只限于合同有效期间,并只限于中国。
10-2.代理商不可以在中国注册公司授予的商标和品牌。
10-3.当合同终止的时候,代理商从终止之日起要终止使用这种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除非有关于销售剩下的存货。如果发生任何关于商标的纠纷或产品专利的侵害,公司将采取合理措施进行防护。
11.保密
代理商同意尊重属于公司的所有书面或者口头的机密和专有资料信息,且在合同期间和此后3年内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每一方明示同意一般资料将被认作是非专有的除非:
(1)资料所属一方在信息泄露之前书面告知另一方此为专有资料。
(2)收到资料的那方同意书面接收。
(3)资料不是公众知识,即使不拥有资料的那方公布后也不能成为公众知识。
12.不可抗力
12-1.如果是由于天灾,战争,革命,暴动,罢工,停产,禁运,严重的天气灾害或
其他超出双方能力控制范围的事件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合同的延迟履行和不能履
行,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过失。
12-2.如果任何一方由于这种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对情
况进行详细描述,并对执行此份合同需要延长的时间进行估计。
13.仲裁和管理法律
13-1.双方若发生与此份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论,矛盾或异议最后都要根据韩国商业仲裁委员会的商业仲裁法规及韩国法律,在韩国首尔进行最后仲裁。由仲裁者作出为最后判决并对相关双方都有约束力。
13-2.此合同的有效性,执行性,结构和作用都根据韩国法律进行管理。
14.完全同意
本合同代替和取代了之前双方的所有的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的讨论,协商,交涉和协议。此份合同不可全部或者部分修改,除非这种修改是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由此证明,双方的授权代表要在上诉日期内执行此合同。
“公司”代理商
5.化妆品员工合同书 篇五
乙方: (身份证号:)
为明确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聘任 工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任乙方為客人提供婚紗攝影化妝及造型服務,聘期为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为 元人民币,於完成合同期间所有工作後一星期內支付。
三、乙方保证在工作期间,完全遵照岗位职责要求,全心为所聘的企业(甲方)服务自觉维护企业的合理利益。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源,乙方应自觉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将甲方所有的生意、交易、有关事件、顾客、营销和其他活动等有关的服务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七、凡涉及与工作合同以及工资的一切有关事项,均属机密,乙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八、本合同期间,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持有,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实际服务日期的终止而结束。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6.化妆品店加盟合同范本 篇六
甲方: XXXX化妆品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福建省市思明区莲前东路61-65号
电话:0592-5738380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XXXX化妆品连锁”专营店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及定义
“XXXX化妆品技术支持”“XXXX化妆品宣传支持”“XXXX化妆品管理支持”: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XXXX化妆品连锁”加盟店的经营配合,甲方具有规范性的经营技术、创意性的宣传模式、统一性的管理后台, 是甲方的统一LOGO标示,它与XXXX化妆品的服务、经营模式、门头样式、连锁加盟店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专业化妆品产品、操作系统、软件程序以及相关运营的,是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XXXX化妆品连锁”: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营店。 “XXXX化妆品管家”:指称为甲方的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授权加盟店形象”:乙方因使用甲方经营技术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
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自行负责在当地办理营业执照及工商税务,必须合法经营。(注:
甲方标识及形象不代表可以直接营业。)
3.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连锁加盟店的宣传推广、活动策划、技术培训由甲方给予支持,经营决策是连锁加盟店自行判断,店面选址、经营管理由连锁加盟店独立完成,甲方配合市场调研和经验传授。
第三条 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街/路 号,以“XXXX化妆品连锁 分店” 连锁加盟形式进行经营。加盟费、品牌使用费为 元(人民币)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BOOPEXXXX化妆品,具体设计图样为 。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
第五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规范技术、经营模式,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连锁加盟店。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或诋毁公司经营管理模式;
(2)除为连锁加盟店所经营而向连锁加盟店员工传授“XXXX化妆品技术管理培训”等技术指导、经营模式、管家服务,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管理经营的方式方法;
第六条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要求进行店面的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进购货单公开给乙方)。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连锁加盟店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XXXX化妆品连锁”工作服。
5.XXXX化妆品门店的所有广告位将有XXXX化妆品总部免费使用。
第七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连锁加盟店经营的化妆品产品、装潢产品、精品等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连锁加盟店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以便及时、准确配送。
3.连锁加盟店所需产品应根据乙方和实际需求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发货。
5.甲方运送货物到乙方负责人手上,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即视为交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 提供给连锁加盟店经营的相关资料。
2. 免费提供连锁加盟店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 安排进店驻店指导,协助乙方做开业策划。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的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连锁加盟店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径销的产品。
6. 负责连锁加盟店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 免费提供有关的激励、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统一采购后,所提供的产品物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提供的产品物料。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连锁加盟店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连锁加盟店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营店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营店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连锁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营店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到第九条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连锁加盟店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连锁加盟店的规范技术、经营理念、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连锁加盟店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15.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会员管理系统,并将会员资料统一由总部后台保存,以免资料丢失,造成乙方损失。
16.所有的商品价格、活动优惠等决策性问题,乙方必须与甲方协商后方可调整,不可私自打折。
17.连锁加盟店自主施工的为洗和化妆品项目,其余项目若不够施工条件,均由甲方总部安排场地人员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与其他机构、门店、个人合作。
第十条 开业指导收费标准
1.连锁加盟店开业时,甲方指派人员指导,所产生的管理费、技术培训费、招聘费、宣传推广费等,第一年按照营业额的3%收取,第二年开始按照营业额的2%收取;
2.工装、工号牌费用:冬装150元/件(连体装),夏装50元/件(高档纯棉T恤),前台套装150元/套。工号牌10元/个;
3.客户管理软件:1000元;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连锁加盟店人民币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连锁加盟店的保证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的票据与连锁加盟店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依据,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
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的单位进行销售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款,一部分____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
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票据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 加盟费用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省级单店:________万元;省级双店:________万元;省级三店________万元;
(2)市级单店:________万元;市级双店:________万元;市级三店________万元;
(3)县级单店:________万元;县级双店:________万元;县级三店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 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连锁加盟店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连锁加盟店/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连锁加盟店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并协助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 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连锁加盟店,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连锁加盟店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化妆品连锁店加盟合同范本 篇七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订加盟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
履行此约:
一、加盟时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共计XX年,地点位于XXXX路
二、加盟金额:乙方出资X万元人民币计股。
三、加盟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负责店内经营,每日统计店内营业状况,绘制营业额表和进货表,乙方有权利知道,并双方信息一致。
1、纯利润分红:每月总业绩扣除所有一切费用后,是当月纯利润,有多少利润(纯利),即次月20日发放到乙方手中(但乙方半月或半月以上不在店内上班则当月无分红)。
2、债务承担:如在加盟期间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加盟债务各自 投资比例负担。
五、出现下列事项,加盟终止
1、加盟期满(并退还乙方出资的2万元股金)。
2、加盟双方协商同意。
3、因天灾、国家政策或拆迁等原因造成店面无法经营,各自承担损失并解除合同,并按股份比例处理资产。
4、乙方如中途需退盟,则前期投资XXX万元资金归甲方所有,并终止合同。
六、合作期间创立的品牌等属于甲方持有,甲方投资为大股东,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七、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帐,由甲方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八、加盟的权利和义务
(一)加盟的权利:
1、加盟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加盟的经营活动由加盟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发表权。
2、加盟人享有加盟利益的分配权。
3.加盟人分配加盟利益应以出资比例进行,加盟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加盟人共有。
(二)加盟人的义务
1、按照加盟协议的约定维护加盟人财产的统一。
2、分担加盟的债务。
3、乙方合同期必须在岗工作,如不是在岗工作,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出股的2万元股金。
九、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加盟人同意,禁止任何加盟人私自以加盟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加盟,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加盟人参与经营本加盟竞争的业务。
3.除加盟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加盟人同意外,加盟人不得与本加盟人进行交易。
4、加盟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加盟人的利益。
十、加盟经营期间,加盟人均不得退股,如乙方违约,则前期投资2万元股金则归甲方所有。
十一、有效时间: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加盟人各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
甲方: 乙方:
8.阁美化妆品合作协议书 篇八
礼品赞助三峡大学20091171班协议书
甲方:阁美时尚化妆品店(三大农行往教师公寓10米)乙方:三峡大学20091171班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和宣传:
(1)在当天活动现场,搭建的舞台幕布上写明礼品赞助商的有关信息。(内容为:阁美时尚化妆品店(三大农行往教师公寓10米)赞助本次活动的部分礼品);
(2)在活动开始,主持人宣读有关甲方产品的信息,以便在后来的有奖问答环节进行相关活动;
(3)活动有奖提问环节使用两个关于甲方的问题(具体问题由甲方决定);
(4)现场活动和工作均拍照作为凭证,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
(1)赞助乙方两件大礼和若干小礼品作为本次舞会的礼品;
(2)提供两名主持人的专业化妆,如果舞会表演人员需要在甲方处化妆,给我们的人员以最优惠价格;
(3)提供乙方有关阁美化妆品的产品知识和两个问题及参考答案。
三、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赞助物在双方签字之日甲方交给乙方,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甲方:乙方:
代表人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9.活动策划合同合作协议合同 篇九
活动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 xxxxx 承办甲方人员(约 xxx 人)在 xxxxxxx(地点)进行的为期 x 天的 xxx活动(活动主题与类型)(活动描述见方案书),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活动内容]
活动形式:
xxxxxxxxx 参与人员:
xxxxxxxxxxxxxxxx 参与人数:
约 xxxxxxx 人(以实际参加人员名单为准)
活动时间:
xxxxxxxxxxxxxxxxxx
活动地点:
xxxxxxxxxxxxxxxx x 前款所列活动内容、行程安排详见《活动方案》 第二条 [活动费用]
活动收费:以每次活动结算单为准(细目见活动方案报价表)
x 详见本次活动附件费用明细,附件属协议范畴。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或汇款
付款时间:活动结束收到发票后于 xxxx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人民币 xxxxxxxx(xxxxx。
请付款至:
开户名称: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 账
号:xxxxxxxxxxxxx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有参与人员真实有效的证件及相关资料; 2、甲方应确保所有参与人员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活动,凡参与人员中有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此次活动方案要求的,甲方应在活动出发前通知乙方,否则由此在活动中引发的事故、疾病,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做好活动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确定并填写参与人员名单,于活动前 5 天提供学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供乙方安排保险事宜; 4、遵守乙方的有关制度; 5、按时向乙方交付活动费用; 6、参加活动人员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个人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做好活动的前期筹备工作,主动与甲方做好配合工作; 2、提供有关活动的材料及场地、器械、和活动设备; 3、主持完成各项活动; 4、为参与活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安全保险。如甲方不能提前 3 天提供参与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给乙方致使乙方无法为甲方学员购买人身意外安全保险的,则活动中发生意外,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参与人员在活动中不遵守乙方要求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合同变更]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活动内容。
2、由此增加的活动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活动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
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应承担损失。
3、在活动过程中项目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天气等原因,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活动项目先后顺序和调换个别项目。
第六条 [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因此而增加的活动费用。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活动费用,因此增加的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活动行程延误]
因乙方自身的组织安排有缺陷(不包括活动时天气、道路、车辆的突然异常变化及第三方原因)导致活动行程延误的,甲方可以选择适用下列方式之一:
1、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除继续履行本合同外并支付活动费用 5%的违约金; 2、甲方因延误活动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1、甲方在签订协议后未能如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款项止; 2、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应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策划、交通、住宿安排等损失,并赔偿乙方相当于本合同金额 30%的违约金。
乙方违约:
1、因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应返还甲方已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相当于本合同金额 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遇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疫情、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交由当地政府主管机关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合同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必要。如此合同不可能或不必要履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可作为附件形式出现,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请裁决。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 月
10.足浴合作合同 篇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早,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及期限
1、经营范围:
①浴场所经营足疗保健按摩服务的各个项目; ②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服务项目。
2、承包费用:
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交纳押金,合同期满,如未出现重大事故,甲方向乙方退还押金。
3、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方式
1、双方约定按经营范围规定的各单项服务价格的百分之()为乙方所得提成,其余归甲方。
2、结账方式为滚结,即每10天结算前10天款项。
3、如遇特殊情况(如甲方酬宾活动、庆典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技师单需客户签字无误后由技师送往吧台。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足疗保健技师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乙方必须遵从甲方的日常行政管理。
2、乙方负责对足浴的营销工作,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四、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工作所需各种工具、设备及原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专业人员的管理、服装统一、培训、考核及工资、提成的发放。
3、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宾客投诉等情况,甲乙双方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承担结果。
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一律填写单据,并以单据进行结算,严禁向客人收取现金,如有违反按相关制度处理。
5、甲方营业期间,乙方提供技师数量为 人(以营业需求为原则),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营业期间所需的技师人数,保证甲方正常营业。
6、甲乙双方可根据公司实际营业需要要求乙方立即调派技师数量,以满足甲方营业需要。
五、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要求,搞好本工作场 的的所有卫生,并做到了以下几点:
1、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服清洁平整,佩带胸卡上岗;
2、在上钟时间中保持良好的仪态,不依不靠,手不插兜,行走轻稳;
3、上钟时间中禁止闲逛、嘻戏打闹、聊天、呼东西、吸烟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岗前不得喝酒,吃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工作中不得外出、串岗、下班后更换服装离岗,无故不得逗留;
5、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6、上钟时间中不得拨打电话及接听电话,不得接待亲友会室;
7、使用礼貌用语,态度热情,注意礼让;操作时如需配合,要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
8、如需进入房间工作,先敲门并报明身份,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开关门要轻;
9、不得对客人指手划脚,品评议论;有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不得与任何人发生争执,吵闹;
10、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标准服务,严禁简化程序,偷工减料;
11、不得私自向顾客索要小费,以及各项服务费用,与顾客发生不正常关系。
12、不得在营业场所从事卖淫违法等事宜(如有此事,由乙方自己承担)。
13、严格注意用火、用电、人身安全,如操作不当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14、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人为事故及伤亡,由乙方承担所的经济损失。
15、如乙方在工作期间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2、乙方无故脱岗、跑岗、睡岗和服务瑕疵造成客户流失,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主全额承担。
3、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 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七、协议的中止、终止与解决
1、因不可抗因素致使双方无法经营合作的协议中止,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经营过程中,中途如因乙方单面提出变更协议而令甲方不能接受的中止协议,需视情况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八、执行期限从本协议实施之日起一年止。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甲、乙方协商下一步合作方式。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因政府行为造成搬迁和消防造成停业互不责怪。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11.云草卿化妆品代理合同 篇十一
中国医学科学院云草卿化妆品代 理 合 同
中国医学科学院云草卿项目合同
云草卿化妆品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纯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云草卿”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
乙方代理区域为。乙方经营地址是。
三、代理期限为 年,即自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 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 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 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额 %的定金。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中国医学科学院云草卿项目合同
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传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发出。
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山西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指定收货地址: 收货人: 电 话: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八、权利及义务
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赢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所属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1、负责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品牌形象代言人;C、营运和促销方案;D、形象识别CIS系统;E、企业文化和荣誉; 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等,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及新产品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5、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根据乙方进货量和市场情况,中国医学科学院云草卿项目合同
甲方会给与甲方媒体广告宣传、朋友圈广告植入、视频直播、微信小程序、活动策划、明星沙龙等线上线下全方位相应的支持。
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违规经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8、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甲方需保证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它单位供货。如有发现违规行为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乙方首批进货金额的全款作为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乙方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9、乙方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10、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区域垄断经营权。
A、乙方须加盟后方具备代理资格,享有区域总代理的权利。B、代理商正式确定后,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乙方根据总部招商计划在其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商。
C、代理签约后,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发展其他代理商,今后所发展的加盟商全部由乙方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代理区域内加盟商进货均由代理商直接负责。
D、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经销商和终端顾客,其业务由代理商直接管辖和管理。
2、价格监督权
在遵守总部价格规定前提下,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分店产品须执行价格统一原则,如有变动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区域招商权
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
中国医学科学院云草卿项目合同
4、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三个工作日内发货。
5、乙方发展的合作店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应在配送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
6、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运作情况,以利于甲方全面掌握、督促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效益提升和加盟店的发展。
7、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运营店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8、乙方不得将产品嫁接到消费返利、资金盘等模式运营。未经甲方同意以及授权,乙方不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其所有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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