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业务办理委托书(精选11篇)
1.车辆业务办理委托书 篇一
____市公安车辆管理所:
委托人____有限公司,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行驶证档案号________,准驾车型________。 今全权委托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来处理,由本人驾驶的被交通技术监控及其他设备记录的号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所有该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记录确认及法律文书送达,由被委托人签名和签收;违法行为按规定应当承担的罚款责任,本人保证依法缴纳,或者由被委托人代为缴纳;未如期缴纳罚款或者不缴纳罚款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 ____日
2.车辆业务办理委托书 篇二
一、委托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 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委托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银行只从中收取手续费。本文的研究范围仅限于企业通过金融机构或者集团公司成立的内部财务公司向其他企业发放的贷款, 通过其他金融机构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信贷资金的管理, 监督和防范企业的不法行为。
1. 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应单独设置“委托贷款”科目, 并在该科目下设置“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二级明细科目, 在“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本金”、“利息”、“减值准备”等三级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根据委托贷款期限来划分核算类别, 对于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委托贷款, 列入“委托贷款———短期贷款”科目下核算, 对于超过一年的委托贷款, 列入“委托贷款———中长期贷款”科目下核算。
有的企业将委托贷款列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进行核算, 本文认为不妥, 原因在于, 贷款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 而持有至到期投资可能有活跃市场,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以投资为目的, 而委托贷款如集团母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委托贷款是为了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问题, 不完全是以投资为目的。还有的企业将一年以内的短期委托贷款也放在非流动资产项目下的委托贷款项目, 这将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信息。
2. 发放贷款、利息收入及交纳税金的会计处理。
(1) 如果是对本企业集团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的委托贷款, 主要是企业资金较为充裕, 其目的是作为投资性质的委托贷款, 因此, 划出款项时增加委托贷款的本金, 即借记“委托贷款———短期贷款 (或者中长期贷款) ———本金”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对短期委托贷款应取得的利息收入, 按照本金对应的合同利率分期计算出应收利息, 借记“应收利息———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科目, 贷记“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科目。支付银行的委托贷款手续费, 借记“投资收益———委托贷款手续费”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 计算确定应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记“投资收益———委托贷款税金”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科目。对于到期收回的委托贷款, 冲减“委托贷款———短期贷款 (或者中长期贷款) ———本金”科目。对于中长期委托贷款, 应按照实际利率法计提利息收入, 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有的企业将收取的利息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 该处理违背了委托贷款具有投资的性质, 同时委托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也不符合其他业务收入的定义, 即并非日常经营活动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的企业不按期计提利息, 只是在收到利息时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 这些处理方式都是不规范的。
(2) 如果是对本企业集团下属单位发放委托贷款, 其往往是下属单位自身直接向银行融资困难, 母公司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 母公司又不能直接向子公司拆借资金, 这时, 为了解决下属单位的资金困难问题, 母公司通过银行或者集团内部财务公司这一机构向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当划出款项时增加委托贷款的本金, 支付银行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委托贷款手续费”科目, 收到的利息收入, 贷记“财务费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科目, 按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计算出应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记“财务费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税金”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科目。
对于中长期委托贷款, 因是集团内部发生的业务, 在报表中需要将母公司委托贷款本金与子公司的中长期借款、母公司的应收利息和子公司的应付利息进行抵销处理, 同时考虑成本效益原则, 可不按照实际利率法计提利息收入, 直接按照本金对应的合同利率分期计算出应收利息, 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3. 委托贷款发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委托贷款进行减值测试, 对发生减值迹象的委托贷款确认减值损失, 按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 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同时将委托贷款的本金、利息调整等明细科目转入“委托贷款——已减值”科目。需要注意的是, 委托贷款已计的利息不计提减值准备, 贷款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4. 委托贷款发生展期的会计处理。
对到期无力偿还或者临时资金紧张的企业, 申请展期成为许多企业的选择, 对已经到期而未能偿还的委托贷款实施展期的, 发放贷款企业首先进行减值测试, 在没有取得借款方出现重大经营失败、偿债能力急剧下降的确凿证据前, 可不计提减值准备, 对发生减值的, 按照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未发生减值的, 如果原来在短期委托贷款核算的, 将不能再列为短期委托贷款, 而应列入中长期委托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这样做的原因在于, 一旦展期, 将不具有流动资产的性质, 而且即使是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 一旦有展期历史, 将不得列入流动资产相关项目, 除非有证据表明到期能按期收回。
5. 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及营业税缴纳。
企业从非关联方取得的委托贷款, 其发生的利息支出, 一般来说, 不会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但企业从集团下属公司取得贷款或者是下属单位从母公司取得委托贷款的利息支出, 有的可能会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如有的上市公司公告称, 为支持控股公司生产经营, 拟向控股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期限为一年, 资金占用费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 对借款的控股公司来说, 应按照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准予税前扣除, 而对超过部分, 控股公司应在年末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集团) 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 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 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即对于集团公司的转贷业务, 如果转贷利率不上浮的, 集团公司收取子公司的利息可以全额不征营业税, 而对于上浮部分, 需要对该部分征收营业税。
二、委托贷款业务的报表列报
1. 个别报表列报。
对短期委托贷款, 应将账面价值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对中长期委托贷款, 应将账面价值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委托贷款”项目中, 对实际支付的现金流出, 列入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 对于将于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委托贷款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有的企业将所有的委托贷款, 不论是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委托贷款还是短期委托贷款, 一律列入了资产负债表中“委托贷款”项目, 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因为这样将不能真正反映资产的流动性, 严重混淆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划分。
2. 合并抵销处理。
对于母公司向其所属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 由于属于集团内部发生的业务往来,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进行内部抵销处理。对资产负债表, 对于短期委托贷款, 应将母公司短期委托贷款与子公司增加的短期借款进行抵销, 同时将母公司的应收利息与子公司的应付利息;对于中长期贷款, 应将母公司委托贷款项目与子公司的长期借款进行抵销, 同时将母公司的应收利息与子公司的应付利息。对于利润表, 由于发放贷款的母公司和取得借款的子公司, 其利息的处理均列入了“财务费用”科目, 所以, 在利润表中就不需要进行抵销处理。对于现金流量表, 应将母公司的“投资支付的现金”与子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进行抵销。
三、委托贷款业务的信息披露
发放委托贷款的企业应披露委托贷款的相关信息, 包括本金、贷款期限、年利率、利息支付金额情况、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等。接受贷款企业应披露的相关信息, 包括贷款企业所处行业及其在行业中的地位、借款用途、抵押物或担保人、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信用状况等, 以及展期、逾期或诉讼事项及风险应对措施等。
同时, 对关联方之间, 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和临时公告, 对于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3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除应当及时披露外, 还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或审计, 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 对于关联方之间的委托贷款, 一定要按照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防范信息披露风险。
摘要:本文拟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对企业发放的委托贷款业务会计核算, 尤其是到期无法收回贷款而进行展期的委托贷款业务会计核算进行了研究, 同时对该业务的报表列报及母子公司间发生的委托贷款业务的合并抵销、信息披露一并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委托贷款,会计核算,报表列报
参考文献
[1].金国佳, 童理明.论委托贷款.科技信息, 2013;30
[2].段树军.风险视觉下委托贷款核算问题探讨.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2;18
3.车辆业务办理委托书 篇三
关键词:客运企业;车辆融资租赁;运用
一、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方式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资金压力,因此,融资租赁业务是最近几年来,发展比较迅速的行业之一。简单说,融资租赁是三方协作的结果,企业将经营业务外包给第三方进行运营,分担风险,以客运企业为例,企业可以将车辆采购业务委托给第三方租赁公司,而将线路运营承包给个人或者团队代为运营,将车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同时车辆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利益相关联,风险共担,这样客运企业只负责协调车辆与人员调度即可,省去了实际运营中面临的市场风险。
二、公路客运企业车辆融资租赁业务的运用
1.公路客运企业车辆融资租赁业务的优势
(1)有利于保证投资资本的回收。公路客运企业车辆通过融资租赁手段有利于企业快速收回成本。一是,长期以来我国客运车辆购买大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分期付款要求企业资金流动性较好,这就加剧了客运企业运营风险。通过车辆融资租赁,客运企业可以将车辆购买外包出去,集中资金和技术进行客运市场服务,通过良好的服务保证投资资本的快速回收。一方面是对于企业自身拥有的车辆,企业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车辆代购方式,减少车辆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和流程。另一方面,可以将线路运营出售给带车团队,企业通过将经营权打包给带车团队,既降低了购车费用,还降低了经营费用。同时,通过收取管理等费用收回成本。
(2)有利于规避市场风险。公路客运企业通过车辆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一是,公路客运企业将车辆利用融资和租赁方式进行运营,公司掌握着线路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而车辆承包人只具有客运使用权。长、短途公路客运容易受到天气、路况等外在因素影响,运力需求不平均,通过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企业可以按照发车次数和其他车辆指标进行收费和人员配备,而不受经营好坏的限制,这样市场经营风险较低。二是,虽然长、短途客运车辆的行驶路线较为稳定,是经过大量的实际调研总结得来。但是随着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变化,可以线路会有一定的微调,通过使用权分离,承包者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会主动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相应的线路微调。
(3)有利于扩展客运企业经营方式。客运企业经营方式单一主要是指部分企业大包大揽,将车辆业务,维护和设计线路等都纳入公司管理体制当中。单纯从企业发展角度来看,企业同时经营业务和风险对增强企业控制,做好区域客运决策、抵抗外部竞争压力方面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但是,从市场竞争角度看,企业粗放型发展不利于企业未来发展,在具体的服务中容易产生行业保护主义,因此,客运企业应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管理经营,通过外部线路方式,将运营风险转移给承包人,而且,这种方式还有利于引入市场竞争,加强客运线路的工作效率,扩展可以企业的经营方式。
2.融资租赁在公路客运企业车辆租赁中的运用
(1)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车辆。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车辆是客运企业车辆扩展业务的必然方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客运需求逐渐增大,客运企业除增加客运车次以外,必须要加强车辆的购买。一是,从汽车行业发展看,汽车金融服务已经成为了汽车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汽车金融市场成为了众多汽车生产厂家的主要利润来源。而我国,汽车租赁业务发展迅速,因此,客运企业车辆购买时可以委托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代购,企业只需要选择合适的车型和资金就可以直接获取车辆,直接省去了中间的环节。二是,当前我国租赁融资方式呈现经营性租赁特点。当前,我国很多车辆融资租赁公司都提供车辆配套设施,包括司机等。公路客运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车辆时还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购买车辆人员使用和服务,这种购车购服务的融资租赁方式还降低了客运企业招聘司机等人员的培养成本,缩短车辆投入运营的周期。
(2)利用融资租赁进行线路运营。利用租赁方式进行客运线路运营可以有效降低可以企业运营风险。一是,客运企业经营着众多客运路线,如果每个路线都设立小队长进行直接领导式管理,虽然有利于加强企业客运线路和车辆控制,但是,不利于车辆运营的市场化运营。采用直接式管理方式,车辆运营对市场反映不敏感,一般为“我提供什么线路和服务,客户接受什么样的线路和服务”,这与市场要求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背道而驰。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线路运营,可以有效避免这一点。二是,通过线路整体外包方式,企业只需要对车辆加强监管即可,而不介入实际的车辆运营当中,有利于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三、总结语
公路客运企业车辆使用融资租赁方式有利于提高企业车辆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相关企业要借鉴其他企业和国家的车辆融资租赁经验,做好车辆融资租赁业务。
参考文献:
[1]蒋 平:试析融资租赁在公路客运中的应用[J]中国总会计师 2012年03期.
[2]谢向荣 雎华蕾:振兴公路客运企业主营业务策略分析[J]交通标准化 2009年16期.
4.办理车辆抵押委托书 篇四
兹委托___身份证明号码:_ __,办理桂B_____,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_的机动车的______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____天内有效。
(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_(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
办理车辆抵押委托书2_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_________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型号/号牌号码)的业务,代理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委托人均予承认。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月 日
办理车辆抵押委托书3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的机动车的 业务,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表仅限办理。
委托人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签名或盖公章)签署日期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受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已明确。
办理车辆抵押委托书4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兹委托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的受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签名或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5.车辆业务办理委托书 篇五
委托代销业务方式一般有视同买断和支付手续费两种方式。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按照约定的结算价格收取代销商品的货款,但商品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行确定,实际售价与约定价款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在支付手续费方式下,委托方和受托方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了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受托方不得改变销售价格,另外,委托方应按照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向受托方支付相应手续费,所支付的手续费作为委托方的销售费用和受托方的主营(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视同买断方式又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代销商品发出后,无论受托方是否卖出或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属于纯粹的视同买断方式。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同时按照代销商品的账面价值结转成本;受托方在收到代销商品时,视作购进商品业务,按照外购存货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第二种情况是,代销商品发出后,如果受托方没有销售完可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者受托方因代销商品而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进行补偿。委托方发出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同时将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转入“委托代销商品”,待收到受托方开具的代销清单时,根据清单上列明的出售数量和结算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如果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委托方还要调整已确认的销售收入。
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的利润取决于代销商品的实际售价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在结算价格既定的前提下,代销商品的实际售价越高,受托方的利润越大。而在支付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的利润取决于代销商品的数量,受托方卖出商品的数量越多,利润越大。
二、视同买断方式下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对委托代销业务中支付手续费方式和视同买断方式中的第一种情况均有详细阐述,而对视同买断方式中的第二种情况则未作出相关阐述。因此,本文将针对视同买断方式中第二种情况的会计处理进行阐述。笔者认为有以下两种会计处理:
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如果已经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当受托方将未售完的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时,委托方按照退回商品数量乘以协议约定价格,向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冲销发票,冲减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以受托方实际销售数量乘以协议约定价格确认主营业务收入;若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发生亏损要求委托方补偿时,委托方按照补偿金额向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冲销发票,冲减增值税,同时以实际结算价格确认收入。
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如果未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当受托方将未售出的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时,则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直接按照实际销售数量乘以协议约定价格向受托方开具发票;或者因代销商品发生亏损要求委托方补偿时,则按原合同协议价款减去补偿金额之后的净额向受托方开具发票。
例:A公司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B公司代理销售一批甲商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商品的协议价格为每件1 000元,共1 000件,B公司在取得商品后,如果没有将甲商品全部卖出,可以将剩余商品退回给A公司,如果B公司因所出售甲商品发生亏损,可以要求A公司全额补偿其损失。2014年11月8日,A公司将1 000件甲商品发出,每件成本为600元,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14年11月30日B公司向A公司开具代销清单。
情形一:假定2014年11月30日,B公司将甲商品全部售出,每件销售价格为1 200元。
1. 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4年11月8日,发出甲商品时:
(2)2014年11月30日,收到代销清单时:
(3)收到B公司汇来的货款。
2. B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A公司发来的甲商品。
(2)将甲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
(3)收到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按协议约定价格将货款支付给A公司。
情形二:假定2014年11月30日,B公司将甲商品全部卖出,但出售价款为每件900元,按照协议约定,A公司将按每件100元的价格补偿B公司的全部损失。
1. 假定A公司发出商品时已经产生纳税义务。
(1)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4年11月8日,发出商品时:
22014年11月30日,收到代销清单,并向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冲销发票(不含税金额为100 000元,税额为17 000元),确认收入900 000元。
3收到B公司汇来的货款。
(2)B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A公司发来的甲商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将甲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
3收到A公司开具的红字冲销发票,结转主营业务成本900 000元,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额17 000元,冲减应付A公司账款为117 000元。
4将货款支付给A公司。
2. 假定A公司发出商品时未产生纳税义务。
(1)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4年11月8日,发出商品时。
22014年11月30日,收到代销清单时,按照协议约定价格减去补偿的价格(900元/件)向B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900 000元和增值税税款153 000元。
3收到B公司汇来的货款。
(2)B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A公司发来的甲商品。
2将甲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
3收到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调整受托代销商品成本为900 000元,确认进项税额153 000元。
4将货款支付给A公司。
情形三:假定2014年11月30日,B公司以1 200元/件的价格出售甲商品600件,并将未出售的400件退回给A公司。根据发出商品时A公司是否产生纳税义务进行会计处理。
1. 假定A公司在发出商品时已产生纳税义务。
(1)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4年11月8日,发出商品时:
22014年11月30日,收到代销清单时,A公司向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冲销发票,冲销400件甲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8 000元,并确认收入600 000元。
3收到B公司退回的400件商品。
4收到B公司汇来的货款。
(2)B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A公司发来的甲商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将甲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
3将未售出的400件甲商品退回给A公司,并收到A公司开具的红字冲销发票。
4将货款支付给A公司。
2. 假定A公司在发出商品时未产生纳税义务。
A、B公司所做会计处理与情形二中第2点(即A公司在发出商品时未产生纳税义务)的会计处理完全一样,只是商品的销售数量和单价不同,相应调整收入、成本和增值税金额。同时A公司在收到所退回的400件甲商品时,将委托代销商品400 000元转入库存商品。
B公司将400件商品退回给A公司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情形四:假定2014年11月30日,B公司以900元/件的价格出售甲商品600件,并将未售出的400件退回给A公司。
1. 假定A公司在发出商品时已产生纳税义务。
(1)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4年11月8日,发出商品时。
22014年11月30日,收到代销清单,收到退回的400件甲商品,并向税局申请开具红字冲销发票(其中不含税价款460 000元,税款78 200元)。
3B公司把货款汇给A公司。
(2)B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A公司发来的甲商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将甲商品售出600件并收到货款。
3将未售出的400件商品退回给A公司,并收到A公司开具的红字冲销发票。
4将货款支付给A公司。
2. 假定A公司在发出商品时未产生纳税义务。
A、B公司会计处理同情形三中第2点。
三、总结
委托代销业务中,委托方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受托方未将商品全部售出可以退回或者因代销商品发生亏损可以要求委托方给予补偿,则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在收到商品时也不作购进处理。同时根据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是否产生纳税义务、是否有退回和已售出部分是否产生亏损等情况,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值税和双方之间的结算金额做相应调整,做出具体的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6.车辆业务办理委托书 篇六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所在评估机构曾出现过这样一起评估纠纷,评估机构接受当地法院委托对一宗土地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因为一起民事案件,为法院拍卖该宗土地提供价值依据。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法院提供了包括土地使用证在内的该宗土地的相关資料,评估机构也进行了现场勘查。由于该宗土地系法院强制执行,受客观条件限制评估机构未能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接触。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程序估算了该宗土地的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法院委托拍卖机构对该宗土地进行了拍卖。拍卖过后,该宗土地的原占有人以未经过产权人同意对其資产进行评估为由将评估机构上告到主管部门。
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在评估机构从事資产评估业务中,如果出现评估对象权属方和评估业务委托方不一致的情况,评估机构如何开展评估业务。
二、评估业务有关当事方
评估机构从事评估业务所涉及的有关当事方基本为评估方、委托方、資产占有方和评估报告使用方。
评估方为评估机构、注册資产评估师及其工作人员;委托方是委托评估方进行資产评估的机构或个人;评估方与委托方是评估业务中关键的当事双方,在委托方与评估方签订了评估业务约定书后,資产评估业务方可按程序执行,评估业务约定书是评估业务得以执行的重要行为依据。
评估对象的資产占有方一般情况下是评估对象的权属方,这里的权属方,可能是机构,也可能是个人。评估对象的資产占有方与评估对象的权属方基本上是重合的,但也有特殊情况,使得评估对象的資产占有方与评估对象的权属方发生分离。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有关資产进行查封,依据法定程序对该项資产进行处置。此时该项資产的实际占用方和其权属方发生分离。
评估报告使用方的外延非常宽泛,有确指的使用方,也有潜在的使用方。
三、评估委托风险分析
对于评估业务各方关系相对简单的业务而言,评估的委托方与评估对象的权属方及评估資产的占用方往往是重合的。在这种情况下注册資产评估师所面对的评估业务当事方相对简化,评估业务所涉及的委托风险较小,但注册資产评估师仍需对评估資产的权属进行关注,评估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資产评估师执行資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并在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及其证明資料来源予以必要说明。注册資产评估师不得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评估准则要求注册資产评估师在接受委托时,对评估資产的权属性把握两点,关注与不保证。
在当前注册資产评估师中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评估基本准则,注册資产评估师不须对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保证,仅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即資产评估师只需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承担责任。在这种观点下,注册資产评估师往往淡化对评估对象权属的关注。如果注册資产评估师淡化对评估对象权属的关注,会存在评估风险,评估风险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评估程序的法律风险,一方面是评估结论的质量风险。
四、评估委托合规性
从评估程序而言,涉及到当前資产评估业务委托的合规性探讨。在《資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对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表述。在该准则中对评估方的資格有明确规定,评估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接评估业务相适应的评估資格,但未对评估业务的另一方即委托方的資格做出明确规定。
由于评估委托方的不确定性与广泛性,使得在评估准则中无法对评估委托方的資格进行相关约定。但由于评估业务的特殊性,注册資产评估师应当正确把握评估业务委托方与评估对象权属方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注册資产评估师如何把握评估业务委托方与评估对象权属方的关系,是应当引起注册資产评估师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在当前相关评估规定中,没有对评估业务委托方与评估对象权属方关系的明确表述,这就引申出本文案例所带给注册資产评估师的思考,即在评估对象权属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注册資产评估师是否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資产评估业务。
很显然在评估对象权属方和评估业务委托方分离的情形下,注册資产评估师如果知晓评估对象权属方对评估业务并不知情,评估师接受该项评估业务是存在风险的。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核心内容,即在上述情形下,评估业务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注册資产评估师如何评判风险并做出正确的选择。
该项评估业务的评估风险首先来自于该项评估业务委托的合规性,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原则上评估师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是应得到评估对象权属方认可的。如果评估业务未得到评估对象权属方的认可,在评估程序上注册資产评估师将无法取得資产占有方的承诺函,在这种情况下,注册資产评估师接受委托进行评估业务就存在很大的法律隐患,会给注册資产评估师带来风险。
回到本文探讨的评估案例,在是否接受委托出具评估报告时,评估机构内部进行了充分的探讨。最终的意见是接受委托,出具评估报告,其理由如下:
该项业务是由法院进行委托,法院提供了判决书、查封证明,该项資产的权属方虽然在名义上是产权人,但資产的实际占有方实际是法院,法院在依法履行公务。
在这里出现评估对象权属方与评估对象資产实际占有方的分离。评估机构最终接受委托出具了评估报告,注册資产评估师在資产评估报告重大事项说明中对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主管部门对该项评估业务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后,做出了正确的处理意见。
五、小结
通过该案例得出以下总结:
1.注册資产评估师在从事資产评估业务中,对委托方的資格应当进行必要的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委托資格,即对评估业务的行为依据进行必要的审查。对不能明确提供行为依据的委托方应审慎对待,对委托方不要求注册資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注明评估目的的评估业务应谨慎承接。
2.在评估行为依据充分、评估目的明确的情况下,注册資产评估师应对评估对象的权属进行充分的关注,对不能提供权属证明的评估业务应谨慎处理,避免给有不良动机的人以可乘之机。
3.注册資产评估师在对评估对象权属进行充分关注后,如果資产评估委托方与评估对象权属方发生分离,注册資产评估师在承接业务时应取得資产评估委托方和评估对象权属方的有关承诺。
以上是注册資产评估师在承接评估业务时应把握的一般性原则。但是当遇到資产评估委托方和评估对象权属方发生分离,注册資产评估师又无法与评估对象权属方沟通的情况下,注册資产评估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不能得到评估对象权属方相关承诺的评估业务,评估机构应尽量回避。
(2)如果是公检法等部门根据法定程序处置有关資产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尽量与评估对象权属方取得沟通,如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履行有关评估程序,评估机构应要求公检法等部门提供对该项資产处置的有效依据。如果公检法等部门可以提供对评估对象占有及处置的有效依据,评估机构可谨慎接受委托。
(3)评估机构接受上述评估业务,出具資产评估报告时,应在评估报告重大事项说明中对该事项作出清楚、充分的披露。
7.车辆年审委托书 篇七
被委托人如果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无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我们遇到,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相信写委托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年审委托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车辆年审委托书1钦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桂n(号牌号码)年审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5555555555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年审委托书2委托人(所有权人):
委托人(配偶):
受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人因工作繁忙,特别授权受托人处理委托人车辆相关事务。
一、委托所涉车辆。
车牌号:
车辆登记证号:
品牌型号:
二、具体委托事项。
代为出售上述车辆,并以受托人名义与买方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协议; 2、代为查询档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3、代为办理抵押质押、解除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4、代为收取售车所得款项; 5、办理与出售上述车辆相关的其他事项。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 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受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可以转委托。
四、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承诺:上述授权行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委托出售的车辆有完全处分权。
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名:
日期:
车辆年审委托书3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
本人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该项事项,由此委托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带来的相关损失由本人承担。
特此!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车辆年审委托书4我本人__,身份证号码:__,现授权委托__办理车牌号为:__车辆年检手续。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
性别:__年龄:__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委托日期:__年__月__日
车辆年审委托书5钦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桂n(号牌号码)年审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20xx年X 月 X日至 20xx年X 月 X日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20xx 年 X月 X日
车辆年审委托书6XXX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车辆年审委托书7委托书
我本人 ,身份证号码: ,现授权委托办理车牌号为: 车辆年检手续。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性别: 年龄: 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委托日期:年月日
车辆年审委托书8x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xx-x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 审车年检事宜,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20xx年xx月20日至 20xx年xx月25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 月日
车辆年审委托书91、(轿车)在 省 市长期行驶使用,因故不能返回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检验,需要在贵地验车,现申请要求办理异地验车手续;
2、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到贵单位办理《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手续,特此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委托异地申请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委托年审),需要的与之相关的一切材料。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材料,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责任。
车辆年审委托书10委 托 书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的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人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8.车辆买卖委托书 篇八
委托授权是一种重要的授权方式,是指用户将自己拥有的权限转让给其他用户,从而使其替代自己完成相关任务的过程,可以提高系统授权管理的效率和灵活性。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买卖委托书范文,仅供参考。
车辆买卖委托书范文一:
委托人:
受托人:xx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编号:xxxxx。委托人拥有 的车子一辆【号牌号码为,车辆识别代码为,车牌类型为,品牌型号为,发动机型号为 】,因我工作繁忙,现委托受托人刘新宇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出售上述车辆,与买方签订《车辆买卖合同》;
2、代为查询档案、办理《车辆所有权证》的过户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3、代为交接车辆,办理与车辆买卖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4、代为收取售车所得款项;
5、代为办理上述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的税款的申报、申请减免以及缴纳相关的费用;
6、协助买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办理公证。
7、办理与出售上述车辆相关的其他事项。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受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本委托人承诺上述授权行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委托出售的车辆有完全处分权。
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车辆买卖委托书范文二:
委托人: 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zzzzzz,户籍所在地:zzzzz,现居住济南市:。被委托人:,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 现居住济南市:。
我将汽车(发动机号:L2B 132493246、车架号: LSGJA52H9DS176853)委托给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本人办理此汽车的买卖处理等事宜,代理人办理此车所有事宜,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日 期: 日 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车辆买卖委托书范文三: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受托人: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委 托 事 项
一.委托人委托车辆概况
1.车辆品牌及型号:
2.车辆牌照号码:
3.车辆车架号:
4.车辆发动机: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对外出售上述委托人自有车辆,并与买受人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及过户手续。委托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等费用。上述车辆的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如在实际买卖该车辆时,买卖价格超出委托出售价格。所超出部分归受托人所有
三.受托人在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及过户手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四.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办理完上述手续为止。
五.在委托期间,委托人对该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法律效应。
六.本委托书一式2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车辆业务办理委托书 篇九
工商银行北京西城支行和呼和浩特海东支行支行于2012年发生下列结算业务:
1.北京西城支行7月8日与开户单位红运公司签订“银行承兑汇票协议”, 为A公司承兑汇票, 金额1000000元, 出票日期7月8日, 期限3个月, 承兑手续费率为5‰;
2.呼和浩特海东支行10月8日收到开户单位恒仓公司提交的由北京西城支行7月8日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委托银行收款;
3.北京西城支行10月15日收到广州天河支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如数全额向开户单位红运公司收取票款1000000元, 通过本行汇划系统承付给呼和浩特海东支行开户恒仓公司。
二、要求
(一) 根据上述资料, 说明北京西城支行7月8日承兑该汇票的处理手续;
(二) 根据上述资料, 说明呼和浩特海东支行10月8日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的处理手续;
(三) 根据上述资料, 北京西城支行10月15日收取、承付票款的处理手续;
(四) 根据上述资料, 说明呼和浩特海东支行10月15日为天河公司收取票款的处理手续。
三、会计处理
(一) 北京西城支行7月8日承兑该汇票的处理手续
1. 西城支行与红运公司签订“银行承兑协议”。
银行承兑协议略。
2. 售出“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
如表1所示。
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是汇票正联, 第三联是存根, 内容基本同第一联, 此处略。
售出“银行承兑汇票”需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及“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登记簿”, 如表2所示, 同时填制表外科目付出凭证, 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记作:
付出:重要空白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在用户
3. 收取承兑手续费的账务处理。
将汇票第一联、承兑协议副本等有关资料专夹保管。
(二) 工商银行呼和浩特海东支行10月8日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的处理手续。
呼和浩特恒仓公司委托海东支行向北京西城支行收取票款时, 应填制“委托收款凭证”一式五联, 在“委托收款凭据名称”栏注明“银行承兑汇票”字样及汇票号呼和浩特海东支行按照规定审查无误后, 将第一联委托收款凭证加盖“业务用公章”后, 退收款人, 第二联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专夹保管, 并登记“发出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 登记簿”。将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 连同第四、第五联委托收款凭证及汇票第二联, 一并寄交北京西城支行。凭证如表3、表4所示。
“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是贷方凭证, 第三联是借方凭证, 第四联收账通知, 第五联是付款通知, 内容基本同第一联, 此处略。
(三) 北京西城支行10月15日收取、承付票款的处理手续
1. 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时的处理。
北京西城支行收到第三、第四、第五联委托收款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时, 按规定审查无误后, 在凭证上填明收到日期。根据第三、第四联委托收款凭证逐笔登记“收到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 登记簿”。
2. 北京西城支行10月15日收取票款的处理。
(1) 收取票款的会计分录。
(2) 收取票款的记账凭证。
借方凭证:特种转账借方凭证 (原留存的银行承兑汇票第一联作附件) 。表略
贷方凭证:特种转账贷方凭证。表略。
3. 北京西城支行10月15日承付票款的处理。
(1) 承付票款的会计分录。
(2) 承付票款的记账凭证。
借方凭证:委托收款凭证第三联 (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作附件) 。凭证见表4, 补记付款期限2012年10月15日。
贷方凭证:电子清算划收款专用凭证 (电子清算划收款清单和托收凭证第四、第五联作附件) 。凭证如表5所示。
(3) 登记账的处理。
在“收到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 登记簿”上注明转账日期。另填制表外科目付出凭证, 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记作:付出, 同时登记“银行承兑汇票登记簿”。
(四) 呼和浩特海东支行10月15日为天河公司收取票款的处理手续
1.
呼和浩特海东支行收到北京西城支行有关汇划信息后, 应与留存的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进行核对, 并销记“发出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 登记簿”。
2. 收取票款的会计分录。
3. 收取票款的记账凭证。
借方凭证:电子汇划划收款专用凭证。如表6所示。
使用说明:一式两联;用于办理电子汇划划收款业务时按规定填制或打印。
贷方凭证:电子汇划收款补充报单第一联 (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作附件) 如表7所示。
参考文献
[1]岳龙.银行会计.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
10.车辆年审委托书 篇十
兹委托XX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XX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XX
代理人(签字):XX
身份证号码:XX
11.车辆上牌委托书 篇十一
车辆上牌委托书1
xx市公安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所有xx公司xxx授权委托xxx为代理人,去贵处办理 新车上牌 业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xxxx
车辆厂牌型号xx发动机号xx车架xx号xx机动车所有人同意代理人办上述业务,并与代理人共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甲方名称:
经办人:
电话:
乙方名称:
负责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车辆上牌委托书2
____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______,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的机动车的________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____天内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上牌委托书3
xx市公安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所有人公司 授权委托 为代理人,去贵处办理 新车上牌 业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车辆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机动车所有人同意代理人办上述业务,并(与代理人共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机动车所有人:
签字或盖章:
20xx年 月 日
车辆上牌委托书4
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车辆识别代码为 的机动车的上牌入户手续,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单位盖公章: 受委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月日
车辆上牌委托书5
xx省车辆管理所:
我公司购买庆铃牌汽车壹辆,现委托x办理有关入户手续,汽车型号为:xxx,x车架号为:xxxx,发动机号为:xxxx,恳请贵单位给予办
机动车所有人(签章):
申请日期:x年x月x日
车辆上牌委托书6
机动车所有人xx公司xx授权委托xx为代理人,去贵处办理xx新车上牌xx业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xxx。
车辆厂牌型号xx发动机号xx车架xx号xx机动车所有人同意代理人办上述业务,并与代理人共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机动车所有人:xxx
签字或盖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车辆上牌委托书7
甲方(委托人): _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人): 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购买了车辆型号:____________,车架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车辆,双方确定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现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车代上牌手续及领取相关证明,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约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办理上述车辆的下列事项(要求代理的打”V”,不需要代理的打”X”):
1. 代办上牌的相关手续 口
2. 代办购置税 口
3. 代办保险口
二,委托涉及费用:办理上牌手续及领取相关证照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有关该车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备注: )
2.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甲方自愿向乙方支付贰佰元整劳务费。(备注: ) 三,特别声明条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甲方应自行或委托乙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如因车辆管理部门或相关牌证部门或厂家特殊原因导致延迟入户的,不属乙方责任.
3.在代办理过程中,甲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有财产的安全.
4.在代办过程中,甲方所购车辆由甲方自行负责驾驶,如因特殊情况甲方需委托乙方职员代为驾驶车辆的,甲方有义务督促乙方职员遵守交通规则,如因乙方职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意外,乙方在保险公司赔付以后对保险金额以外部分承担责任,并有义务对车辆损坏部分负责维修,如非乙方职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意外,由甲方负担责任.
5.乙方代办上述车辆上牌及有关证照的申领手续,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应一同前往办理有关业务.(注:个性车牌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日后由甲方自领)
6.在代办上述事项时,如有关部门要求车主本人亲自到场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否则造成委托事项拖延办理,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撤回委托的,乙方有权不退回所收的劳务费用.
2.因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委托业务无法进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不可抗拒力一方应尽早通知对方,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把对方的损失减到最低。
六,本委托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 南宁市开天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上牌委托书8
兹委托 办理车辆识别代码为 的机动车的上牌入户手续,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单位盖公章:
受委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月 日
注:1、受委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委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4、受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5、委(受)托人为个人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6、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7、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均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车辆上牌委托书9
XX省XX车辆管理所:
我公司购买庆铃牌汽车壹辆,现委托 办理有关入户手续,汽车型号为:XXXX, 车架号为::XXXX,发动机号为:XXX, 恳请贵单位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机动车所有人(签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上牌委托书10
委 托 书
北京市公安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所有人公司 授权委托 为代
理人,去贵处办理 新车上牌 业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车辆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机动车所有人同意代理人办上述业务,并与代理人共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机动车所有人:
签字或盖章:
20xx年 月 日
车辆上牌委托书11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委托办理号牌 号码为: ;号牌种类为:小型汽车号牌 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 业务,受权人在委托事项内签署有关文件,保证提供的凭证真实有效,代表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 ( 签名或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签署日期: 年月日
车辆上牌委托书12
车辆上牌委托书
兹委托 办理车辆识别代码为 的机动车的上牌入户手续,受托人在上述
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单位盖公章: 受委托人签名:
(该处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签署日期: 年月 日
注:1、受委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委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4、受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5、委(受)托人为个人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6、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7、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均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车辆上牌委托书13
车辆上牌委托书
车辆管理所:
兹有XXX(身份证号码:XXXX)委托XXX(身份证号码:XXX)前来贵所办理车管业务,请予以办理为谢。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XXXX年X月X日
注:1、受委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委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4、受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5、委(受)托人为个人签名。
6、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7、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车辆上牌委托书14
兹委托 办理车辆识别代码为 的机动车的上牌入户手续,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注:
1、受委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委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4、受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5、委(受)托人为个人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6、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7、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均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车辆上牌委托书15
________市公安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所有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授权委托____________为代理人,去贵处办理新车上牌业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车辆厂牌型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车架________号________机动车所有人同意代理人办上述业务,并与代理人共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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