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2

矿井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共9篇)

1.矿井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篇一

内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井

治 理 瓦 斯 的 技 术 方 案 及 措 施

2106

审 批 意 见

安全科长:

生产科长:

调度室主任: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治理瓦斯的技术方案及措施

一、矿井生产接续情况:

2016我矿正常生产时有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1110回采工作面2014年12月正式开始回采,预计2016年11月份回采完毕,1109南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预计于2016年11月掘进到位,1103南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预计于2016年9月下旬掘进到位。

二、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瓦斯来源分析:经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我矿现水平的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工作面瓦斯来源主要为工作面采煤及巷道掘进时。整体来看,矿井正常生产落煤、巷道掘进时,矿井瓦斯涌出量有所加大,矿井产量是影响瓦斯涌出量的主要因素。

2、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①、工作面采用W型通风,采面隅角的瓦斯浓度较其它地点为高,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防治瓦斯的重点。②、回采工作面落煤期间,工作面采空区顶部的瓦斯容易积存,因此工作面放顶煤期间必须加强通风管理,确保安全。③、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煤体裂隙发育等地质构造带时,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会明显增加,必须高度重视。

④、采煤工作面落煤时采面瓦斯涌出量增加,对安全生产的威胁较大。⑤、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还受大气温度、气压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换季时,大气压力急剧下降,瓦斯涌出量会增加,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防治瓦斯重点区域:

回采工作面W型通风,因此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巷道冒高点、密闭区域、掘进放炮落煤部、停风、无风区、放炮落煤过程等是发生瓦斯积存的区域。

1)回采工作面:采煤隅角、采空区顶部;

2)掘进工作面: 1103南回风巷掘进面、1109南回风巷掘进面。

四、瓦斯治理方案:

我矿属于高瓦斯矿井,根据矿实际情况,针对重点防止区域制定了以下瓦斯治理方案:

1、矿井安装了重庆梅安森KJ78N监控系统并运行正常,发挥了监控系统应有的作用。采取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瓦斯实现24小时监测,采煤工作面实现瓦斯电闭锁,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并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2、采掘工作面设专职瓦检员24小时现场盯班,对工作面比较容易积聚瓦斯的隅角、回风巷进行实施巡回检查、每两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在工作面上隅角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3、针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容易积聚瓦斯的特点采取风幛引风法和排瓦斯巷引排瓦斯的治理方案。

4、针对采面落煤时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规律,做到“只认瓦斯不认人”,瓦斯超时,采面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瓦检员要行使好绝对停产权。

5、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采面风量稳定可靠。

6、针对目前通风距离较长的掘进工作面采用2×7.5kW或2×5.5kW局部通风机和配套的Φ500mm的大截面风筒,做到风筒末段至工作面距离不超过5m,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管理好局部通风,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稳定可靠,有效地稀释瓦斯。

7、每月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及巡回检查路线图表,对采煤工作面严格执行24小时跟班检查及定时汇报,掘进工作面和其它瓦斯检测地点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定时汇报制度。

8、专职的瓦检员及防灭火检查员每周对井下所有防火墙密闭和挡风墙进行一次瓦斯检查。

9、带班矿领导、放炮员、安检员、瓦斯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技术员,下井必须佩带便携仪式瓦斯报警仪,对井下采掘工作面、有瓦斯涌出的地点可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五、预防瓦斯的措施:

1、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方针,使全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宣传瓦斯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2、入井人员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地点均要严格配风,消除不合理的“三风”(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合理分配风量,各采掘地点及硐室的供风量符合规程要求。

4、•通风科测风人员要按时测定好井下各地点风量,做好测风报表,对井下供风量不足的地点要及时汇报,通风科根据风量情况能够及时对风量进行调整,防止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瓦斯涌出地点发生瓦斯积聚或超限。

5、•严格设计并加强施工管理,不人为地造成盲巷,一旦出现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

6、巷道贯通,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7、加强局扇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局部通风管理的有关规定。

8、采掘工作面放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违章装药,违章放炮。

9、瓦检员要杜绝空班漏检,一旦发生瓦斯超限,立即按规定予以处理,要特别注意检查并处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巷道冒高点的瓦斯。

10、彻底消除电器设备失爆隐患,杜绝引爆火源。

11、矿严格管理安全监控设备,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做到对井下和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实施二十四小时连续自动监测。

12、严禁篡改瓦斯超限监控数据、阻止瓦斯超限数据上传,谎报瓦斯超限报警原因,甩掉远程断电功能和瓦斯超限时不撤人、不停止作业、不组织追查原因、不采取措施等行为。

13、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达到1%时能够立即发出报警,瓦斯浓度达到1.5%时能够自动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14、通风科监测监控维护人员做好瓦斯等传感器的日常标校、维护工作。

15、进一步完善矿井隔爆设施。

16、健全井下通讯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信息传递工作正常进行。

17、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一律佩戴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

18、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六、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采煤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小时盯岗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隅角气体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风人员对采面风量按规定每旬测定一次外,其它时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4)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进行放炮作业都必须做好瓦斯检查,并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5)采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打眼、放炮,端头支架迁移,隅角放顶回柱、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6)强化电气设备管理,特别是采面及隅角附近所用的煤电钻及电缆必须保证完好,杜绝电气失爆。采煤队安排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7)工作面隅角及时回柱放顶,严禁滞后。

8)工作面严格执行“只认瓦斯不认人”制度,瓦检员有绝对的停产、撤人的权利。气体超限可立即停产处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36条、138条、139条有关规定。

9)隅角出现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0.5m3以上的积聚超限现象必须按《规程》138条规定,在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除人员,溜子也立即停止运转,瓦检员负责,经处理浓度降到2%以下方可开工。

10)采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是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4%时,严格按照《规程》第136条规定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必须停止工作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每次出现以上第九、十条情况时,瓦检员必须做好瓦斯处理结果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仔细交接采面瓦斯情况,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12)根据隅角易积存瓦斯的特点,必须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一是利用导风幛引风的方式排除上隅角瓦斯,二是利用高压水枪射水增加风流流速来稀释积存的瓦斯。

13)隅角每次放顶、回柱前,必须用乳化液枪先将上隅角顶、帮冲洗一遍,并经瓦检员检查气体不超限后方可开工。

14)隅角浮煤必须班班清扫干净,采空区浮煤必须攉干净,严禁浮煤压入在老塘内。

15)隅角每班由施工队领导或安全员负责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上隅角离顶300mm、离邦200mm处(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定),连续检测气体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按上述第十条执行。

16)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7天调校一次,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10m。

17)严格落实 “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18)安检人员必须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采空区浮煤清扫情况和采煤队有关人员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携带和使用情况等。

七、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按计划配风,局部通风机严格按规定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装使用,杜绝局扇循环风和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2)掘进工作面局扇必须设专人管理,以确保正常运转,严禁无计划停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或断开风筒,严禁损坏局部通风设施。

3)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要求接设风筒,做到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等。

4)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当局扇停止运转时或工作面瓦斯超限时,都能自动切断供风巷道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5)交接班或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有计划停风时必须按局扇停风措施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瓦检员到位,检查工作面、风机及启动装置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当检查结果符合规程规定,方可开动局扇进行通风,否则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措施进行处理。

6)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和班组长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随身携带,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7)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瓦斯传感器定期调校,并进行瓦斯超限自动断电的瓦斯电闭锁实验,保证监控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超过5m。

8)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保证迎头风量。

9)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发现电气问题,电工要及时处理。

10)掘进作业严格落实执行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矿井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篇二

1 微生物技术治理煤矿瓦斯的现状

1.1 降解瓦斯的微生物

瓦斯的主要成分是甲烷, 防治瓦斯灾害就要从降低超标的瓦斯浓度着手, 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嗜甲烷菌或甲烷氧化菌是以甲烷为唯一碳源和能源生长的微生物, 分布范围很广, 很多极端环境 (酸、碱、盐、高温、低温、寡营养) 中都有其存在[3]。目前, 有学者在研究土壤微生物对降低温室效应的贡献时, 从土壤中分离出了更高级的菌种, 如Wolf和Hanson等[4]描述了5株能利用甲烷作能源的酵母菌。陈云中、吴伟祥等[5]在对水稻土壤甲烷氧化菌种种群的研究中, 分离出两种能利用甲烷的吸水链霉菌Z5-6和J2-6, 168h后可以使甲烷体积分数从100%降至90.89%和89.94%。目前大部分研究仍集中于甲烷氧化菌。

1.2 甲烷氧化菌氧化甲烷机理

甲烷氧化菌氧化甲烷生成CO2, 同时获得生长所需能量。甲烷氧化菌氧化甲烷的核心是含有甲烷单加氧酶 (mathane monooxygenase, MMO) 。其细胞代谢过程[6]为:第一步由MMO将甲烷活化生成甲醇, 甲醇进一步氧化为甲醛, 甲醛再同化为细胞生物量或通过甲酸氧化为CO2。甲烷经过一系列的脱氢反应生成CO2重新回到大气的碳库中, 即甲醇→甲醛→甲酸→甲酸盐→CO2, 如图1所示。

1.3 甲烷氧化菌及对瓦斯降解研究现状

甲烷氧化菌于1906年首次被分离出来, 1970年Whittenbury等分离和鉴定了100多种能利用甲烷的细菌。目前, 甲烷氧化菌的研究集中于其对降低温室效应的贡献及存在于土壤、稻田、垃圾、油田等内部的甲烷氧化, 内容包括代谢途径、营养、分离、甲烷降解效果等, 如Conrad得出[7], 甲烷氧化速率为100 pmol/ (h·g) ~1000pmol/ (h·g) 干土, 理论上以此速率每克干土应能支持106~107个甲烷细菌。另外, 除闵航等[8]曾经从水稻土中分离出1株厌氧菌外, 绝大部分甲烷氧化菌生长必须有甲烷和氧同时存在, 都只能利用甲烷、甲酸、甲醇等简单甲基物, 不能利用其他复杂有机物。

国外的研究已取得初步成果。70年代初, 俄罗斯科研人员开发出一种能有效地控制煤矿甲烷含量的生物降解瓦斯技术, 该技术已在顿涅茨克和库兹涅茨克煤田的矿井中进行了工业化试验, 甲烷含量降低30%~60%。加拿大学者查克拉沃夫在加拿大西部煤矿所采取的水样中分离出甲烷氧化菌, 并进行模拟实验, 结果表明经细菌处理后甲烷浓度呈10倍甚至100倍降低。澳大利亚研究人员在这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他们把氧化甲烷的细菌菌液喷洒到煤矿壁上, 细菌以甲烷为惟一碳源而繁衍, 20天后煤矿的甲烷去除率达到66%。此外, 美国研究人员在自然界也发现一种高效氧化甲烷的细菌贝耶林克氏菌 (Beijerinckia sp.) 。也有报道称, 一种甲烷氧化菌在含有瓦斯的环境中对甲烷的清除率达99%, 1周内的清除率为97%。

国内对瓦斯利用及其降解的报道很少, 现在仅有陈东科等[9]做了一些利用甲烷氧化菌降解瓦斯的研究, 其实验装置为自制, 采用的甲烷氧化菌为GYJ3和M3011, 样品为含瓦斯的煤样, 加入菌液后密封, 定期测量反应器中甲烷和CO2的含量, 实验得出煤样中瓦斯降解率平均为44%, 最大为52%。

2 实验研究成果及现有问题

2.1 实验研究成果

为了研究微生物处理瓦斯的可行性, 实验室做了基础性实验, 从淮南潘一矿的土样和水样中筛选菌种, 并自行设计反应器测定菌种对瓦斯的处理能力。

1) 从采集的土样、水样中筛选菌种。采用无机盐无碳源培养基, 甲烷作为唯一碳源, 利用选择性培养的方法进行筛选菌种。实验得出7株具有甲烷利用能力的菌株, 其中一株菌氧化甲烷能力较高, 命名为菌H4。并对菌H4的生理生化条件及培养条件进行了优化。实验结果得出菌株H4以甲烷为唯一碳源培养时的较优条件为, 32℃, 180r/min, 最适生长p H为6~7, 批次培养时p H6.8左右, 微量元素Cu2+为15μmol/L, Zn2+浓度为10μmol/L。在此条件下菌株H4利用甲烷的能力 (7d) 达60%以上;

2) 自行设计反应器对固定化菌利用甲烷的能力进行测定。实验装置为自行设计的小型滴滤反应塔, 选取不同填料进行对比, 采用混合菌系, 对挂膜条件进行优化, 同时对各参数和性能进行了初步探讨。实验结果得出, 陶瓷拉西环是较好的固定填料, 生物挂膜时间是15d~18d, p H为6.5, 温度32℃, 气体循环流速为20m/h, 气体流量为120l/h, 甲烷的消除率达到85%以上。对滴滤塔运行约120d左右, 甲烷的消除率开始明显下降。

2.2 现有问题

将瓦斯仅降解为无害物质, 国外已经在实践上取得了初步成果, 国内的研究还处在实验室阶段, 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有:

1) 实验仅验证甲烷氧化菌对甲烷的氧化作用, 没有深入研究, 缺乏精度较高的动态检测, 无法确定生物代谢过程中各阶段中间产物对实验以及结果的影响;

2) 实验仅对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做测定, 所用含甲烷的混合气体与煤矿瓦斯的气体组成差别很大, 现行结果不能准确反应微生物对瓦斯的降解情况;

3) 实验所用煤样中瓦斯和煤矿中瓦斯的含量、压力、温度以及氧化环境等相差很大, 氧化后的产物虽然无害, 但无法再利用, 无法控制反应进度回收有用的中间产物;

4) 甲烷氧化菌的生物学性质仍然需改进。如能适应煤层中的环境, 并能实现高密度生长, 转化效率达到工业应用价值, 在治理煤矿瓦斯问题上将会取得不可预料的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

5) 国内瓦斯的利用率比较低, 尽管前景广阔, 但研究和投入很少, 科研机构的工作很艰巨, 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对甲烷氧化菌的人工诱导培育, 加强和煤炭企业的合作等。

3 结论

尽管国外的研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但仍有很大的瓶颈, 并且中国煤层地质构造比较复杂, 煤层透气性比较差, 煤矿瓦斯灾害仍然没有得到彻底的治理, 一旦此研究获得突破, 在煤层开采之前利用甲烷氧化菌氧化煤层中储存的瓦斯, 必将对煤矿瓦斯的防治找到新途径, 有助于从根本上防治煤矿瓦斯灾害。

参考文献

[1]王显政.煤矿安全新技术[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2002.

[2]柯为.治理煤矿瓦斯爆炸的微生物技术[J].生物工程学报, 2005, 21 (3) :460.

[3]梁战备, 史奕, 岳进.甲烷氧化菌研究进展[J].生态学杂志, 2004, 3 (5) :198-205.

[4]Hanson R S, Hanson T E.Methanotrophic bacteria [J]. Microbiol. Rev, 1996, 60 (2) :439-471.

[5]陈中云, 吴伟祥, 闵航, 等.两株能利用甲烷的吸水链霉菌 (Streptomyces hygroscopicus) 的分离和鉴定[J].浙江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 2000, 26 (4) :384-388.

[6]NIKIEMA J, BIBEAUL, LAVOIE J, et al. Biofiltration of methane:An experimental study[J].Chemical Engineering Journal, 2005, 113 (2-3) :111-117.

[7]CONRAD R.Soil microorganism oxidizing atmospheric trace gases (CH4, CO, H2, NO) [J].Indian J. Microbiol, 1999, 39:193-203.

[8]闵航, 谭玉龙, 吴伟祥, 等.一个厌氧甲烷氧化菌菌株的分离、纯化和特征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 2002, 28 (6) :619-624.

3.矿井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篇三

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制: 编制时间:二○一三年三月十六日

一、概述

为了保证井下发生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工作人员能迅速撤到安全地点及恢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全顺利排放巷道内聚集瓦斯,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特编写本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各成员职责 组织机构

总指挥:

谢祥生(矿长)

副总指挥: 李政权(机电副矿)、高定全(技术副矿)、杨小佳(安全副矿)、李进平(生产副矿)

成 员:

李权稳(电工)、王小四(电工)、杨长乖(电工)、王飞(技术科科长)殷彦鹏(安全科科长)陈敏(副总工程师)耿辅华(通风技术员)候汝(地测技术员)

杨泽普(通风技术员)杨明(监控室)

各成员职责

总指挥长:矿长,是处理停电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各科(队)长协助下,制定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措施。

1、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2、各有关副矿长:根据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3、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

全规程》规定,对事故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4、技术科科长:向指挥部提供发生事故前掘进生产部署情况,具体制定处理事故的措施,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通风技术员:在发生停电停风时,立即要求各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当全矿发生停电事故时,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电工:当发生无计划停电时首先要确认停电事故原因和可能的停电时间;根据停电事故原因,确定供电应急办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尽可能的恢复井下正常供电;若为故障停电,组织人员立即抢修,尽快安全恢复供电;工地必须有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人员须具备处理常见供电故障的能力;联系矿长,做好电工人员配备和变电所人员配备工作;做好相关供电人员的各种电气培训工作;提前做好线路巡查、各用电设备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电气设备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同煤矿联系,提前做好避雷器、变压器、高压柜、高压电动机的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检查、检修停电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保证恢复供电后正常运转。

7、采购员:负责保障排放瓦斯时所用设备材料。

8、有关的班、队长:负责采取措施将巷道内所有施工人员有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并将现场停电停风事故性质、范围、发生原因和人员撤出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事故处理任务。

9、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

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副矿长、调度室及其他领导,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临时指挥部设在煤矿部调度室,所有人员在接到通知3分钟内必须到达。井下在恢复正常供电后,煤矿通风技术员、电工、安全科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下井,现场指挥并参与瓦斯排放工作。

三、停电、停风后汇报程序

(一)、井下一但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1、当发生全矿无计划停电,主风机停机运转时:地面调度室立即通知到井下各工作面并组织人员将回风井风门打开,使进回风井形成自然通风;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撤到进风巷内,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上井;工作面瓦检员、跟班领导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并在上井后清点本班人数。跟班电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人员下达指令。

2、当发生停电时,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尤其是相关电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或发生地点,协同机电人员做好事故判断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和甲方调度或上级变电所联系,尽早恢复正常供电。若停电时间过长(有计划停电时),井下工作人员须在瓦斯检查员的监护下,做好井下各开关架高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防进水工作;通风队人员要保证风筒不超距煤巷双道风筒、第一道风筒距

迎头不大于5米 第二道风筒距第一道风筒不的大于3米、岩巷单风筒距迎头不大于10米。

5、相关机电人员发现突然停电后,无论是否接到调度通知,均须立即赶往地面临时变电所,或用电话同调度联系,明确停电原因,积极参与恢复正常供电的工作。机电科长或技术员应就可能的停电原因或排除故障所需的时间或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同调度室联系,使调度室清楚事故情况,以便汇报相关领导,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6、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处的送电均须依照瓦斯排放小组的安排依次送电,每恢复一处正常供电,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向指挥人员汇报,恢复正常供电工作半小时后,参与该工作的机电人员方可离开;

7、计划停电,依据相关停、送电措施执行。、工作面瓦斯未排完之前不得往工作面送电。

(二)、停风后跟班队长、班长、瓦检员的职责 跟班队长职责:

1、工作面停风后,及时将工作面所有的人员撤出。

2、撤人时,安排专人将就近的电话移到人员所在位置。

3、人员安全撤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报到调度室,并将所在位置及电话号码告诉调度室。

4、守在电话旁等候调度通知,协调相关事情。

5、风机专用电源送上时,不能马上开启风机,要按瓦斯排放顺序进行排放,等调度室通知开启风机时,安排当班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完毕,队长、班长同瓦检员进入巷道全面检查瓦斯。

7、瓦斯排放完毕,接到调度室通知送动力电时,安排当班电工将动力电源送上。

各班班长职责:

1、停风后命令当班电工将所有动力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通知沿途工作面撤离,并在瓦斯流经路口设置警戒。

3、在回风口处设置警戒,瓦斯未排放完不得让任何人进入停风巷道。

4、在回风口处搭设栅栏,揭示警标。

5、瓦斯排放完毕,解除警戒,拆除栅栏。班长、瓦检员职责:

1、巷道停风后,通知各队队长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

2、检查完最后一遍瓦斯,将瓦斯浓度和停风影响地点及撤出人员所在位置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3、监督当班电工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4、在巷道回风口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并将瓦斯情况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5、风机专用电送上后,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20米的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同意电工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时,控制全风压混合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使全风压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当瓦斯浓度稳定后,将瓦斯浓度和所排放的巷道报到调度室。

8、当接到瓦斯排放小组组长指令后,通知各队人员工作。

四、排放瓦斯步骤

(一)当全矿停电停风时:

1、在恢复供电后先恢复主风机动力电,将井下瓦斯稀释到0.75%以下。

2、通过监控监测系统观察主要进回风巷道内瓦斯情况,在主要进回巷道内的CH4、CO2浓度小于0.75%并稳定30min后,瓦检员、安全员及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入井检查瓦斯情况,3、人员进入井下后先由瓦检员检查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情况,在全风压风流瓦斯及二氧化碳情况正常且无局部积聚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4、瓦检员首先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向调度汇报。

5、在得到调度室排放命令后,给局部通风机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排放小组成员人员方可下井,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6、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7、排放瓦斯时按由近到远顺序进行瓦斯排放,一个工作面瓦斯排放没有结束,严禁下一个工作面开始瓦斯排放工作。

8、排放瓦斯时根据现场情况,利用掘进工作面原有供风风机,供风距离短的巷道可采用控制风机风量法排放瓦斯;在原通风机上的第一节风筒前结一节三通或者整风筒,采用三通法调节风筒风量,实现低瓦斯浓度排放。

9、如巷道供风距离长,瓦斯浓度高,要采用分段排放法排除瓦斯。采用分段排除法排放瓦斯:当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下降到1.0%以后,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射程,排出出风口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风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接上一节短风筒,加大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将前方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时取下短风筒,接上一节10m长的风筒,依次逐段的排放,直至风筒接到巷道末距墙8米处,煤巷第一道风筒距第二道风筒不的大约3米(煤巷为5米)。

10、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全风压处设一瓦斯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过程中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

11、瓦斯检查员在巷道口检查瓦斯情况,在瓦斯降到1.0%、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稳定30分钟后,以此方法进行下一个工作面排放。直至排放完全矿井瓦斯。

(二)当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时:

(1)一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0 %。

1、当工作面停风时瓦斯浓度不超过2.0 %,由技术负责人调度指挥现场人员排放。

2、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3、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10米巷道内的瓦斯情况,在确定瓦斯浓度在0.50%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启风机排放瓦斯。

4、确保排出混合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停风时间不超

过8小时。

(2)二级排放:停风巷道瓦斯浓度超过2.0%,但不超过3.0%时。由主管通风矿领导调度指挥,通风部门负责组织现场人员采用风筒拆节法配合控制风量法(挡板法或三通调节排放法)进行排放;

(3)三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必须向处总工程师汇报,并由矿山救护大队统一指挥瓦斯排放工作,我方协助。

各工作面排放瓦斯流往巷道入口必须设专人警戒,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五、排放瓦斯原则

1、排放瓦斯的局扇严禁发生循环风;

2、排出瓦斯途径路线停电,排放瓦斯风流路径各工作地点停电撤人,并在巷道口设警戒;

3、排放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4、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一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瓦斯工作;

5、同一区域严禁多头同时排放;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有关排放瓦斯规定及《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管理的补充规定》。

六、排放瓦斯时注意事项

1、由技术副矿长在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机风量,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0%。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时,才能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3、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由瓦斯排放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4、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的光瓦仪,必须经过全面检测,更换药品﹑确保气密性完好,严禁使用飘零﹑精度不准仪器。

5、加强瓦斯排放系统内回风流的瓦斯检查,当回风流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机风量来降低瓦斯浓度。

6、停电区域内严禁人员入内,机电人员必须切断受排放影响所有电器设备电源,严禁在排放瓦斯期间恢复动力供电。

7、排放过程中,电工负责启动风机,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排放瓦斯,如停电时间过长需解开风筒控制工作面风量降低排放瓦斯浓度,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工作直至整个排放结束。

8、在瓦斯排放期间所有施工单位严禁下井作业。

9、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1.0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实验风机切换是否正常,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9、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无局部瓦斯集聚现象,所有电器设备地点附近1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

不超过1.0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0%时,瓦斯检查员向调度事汇报申请恢复动力电,得到恢复送动力电命令后,才可以恢复送动力电(恢复送电命令由指挥小组组长下达)。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恢复正常施工。

七、通风系统管理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一侧。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将通风机的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监控系统,对其实施进行监控管理。

4、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施工和管理。

5、井下所有风机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确保局扇风机的可靠运行。

6、定期对风机切换、瓦斯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

4.矿井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篇四

实施方案

制: 审

核: 总工程师: 矿

长:

2011年2月

2011年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十六字”体系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瓦斯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按照(安委办)【2009】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及金委办„2011‟5号《金沙县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1年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矿特制定了《**煤矿2011年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深入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努力把我矿建设成一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

二、建设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1年7月31日形成“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二)、安全生产目标:消灭“一通三防”死亡事故,杜绝重大非人身事故,消灭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

(三)、瓦斯抽采目标:矿井东、西风井全面建成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采量实现瓦斯抽采纯量10万m。

(四)、建立并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等。

三、分阶段工作安排和目标 为促使我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更加合理地进行,我们制定了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学习、规划起步阶段 时间:2011年3月

主要工作安排:

1、通过会议、座谈等形式学习贯彻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和《**县2011年煤矿与其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精神。

2、对照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要求,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3、细化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基本要求,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第二阶段:整改整顿、完善达标阶段 时间:2011年4月~5月 主要工作安排:

1、完善和优化矿井采区系统工程

2、完善瓦斯抽采工程,建立东、西风井瓦斯抽放系统。

3、完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必备的相关图纸资料。

4、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质量按标准组织整改。

5、完善规范通风专业人员的作业程序化作业。

6、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工作全面完成。第三阶段:巩固总结提高阶段 时间:2011年6月~7月 主要工作安排:

1、总结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2、对照目标,分析问题,寻找差距,整改提高。

四、工作重点和要求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2009‟2号文《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及《**县2011年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的内容,依据现场调查模底状况,明确了以下几项工作重点:

㈠完善和优化矿井采区系统,建立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

1、优化生产方案。掘进东风井轨道石门回风措施巷和8101回风措施巷贯通回风上山,调整通风系统,使之形成各自独立的回风巷。

2、建立并完善东风井地面全负压机械通风系统。西风井的主通风机要加强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3、保障通风设施质量。通风设施质量要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建立质量验收程序,确保通风设施的质量。对已有通风设施,建立日常检查和维护的制度并严格落实。以确保风流稳定,控制可靠,风量充足。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有突出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要建立双风机双电源,确保供电供风可靠,安全运转。风筒吊挂要稳平直,减少漏风,确保各掘进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5、根据《规程》要求和针对矿井通风实际状况,我矿以下工程实行定时、定人、专项整治:

①、东风井轨道石门回风措施巷和8101回风措施巷安全贯通回风上山。项目负责人:*** ②、东、西风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建立完善,项目负责人:** ③、局部通风机实行三项两闭锁,突出危险煤巷掘进要实行双风机、双电源,确保局部通风稳定可靠。项目负责人:*** ④、建立完善井下紧急避难硐室,完善三条生命线;对矿井各作业地点安装压风自救系统,确保风量充足。井下各工作地点要按要求配齐数量足够的隔离式自救器。项目负责人:*** ⑤、全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重新砌碹,砌碹的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验收,项目负责人:*** ⑥、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各种传感器安装到位。项目负责人:*** ㈡、加强防突管理,强化矿井瓦斯抽采工作,努力实现“抽、掘、采”平衡。

1、建立东、西风井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加快瓦斯抽放泵房建设,完善矿井高低负压抽放系统,实现分源抽放,确保掘进工作面迎头深孔孔口抽放负压不得小于13 KPa。

2、根据《******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鉴定结果报告》,对我矿具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坚持区域性和局部性防突措施相结合,煤巷掘进要先进行预测预报,对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要采取以瓦斯抽放为主的防突措施。

3、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要采用迎头长钻孔超前预抽瓦斯措施,并保证预抽时间和空间。严格瓦斯抽采效果评估考核,确保抽采达标。煤层经抽采瓦斯后,掘工作面瓦斯抽采率、煤的可解吸瓦斯含量和回风流瓦斯浓度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的要求;控制范围内的煤层残存瓦斯含量必须降到8m/t以下。

4、强化石门揭煤和过断层期间的预抽煤层瓦斯措施,落差大于煤层厚度的断层见煤必须按石门揭煤处理。

5、建立瓦斯抽放管理台帐,制定瓦斯抽放计划并按计划施工。㈢、加强监测监控,确保监控有效。

1、完善并用好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坚持安全监测24小时值班制,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做到报表打印正确。

2、坚持省政府瓦斯浓度0.8%断电制。

3、对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规定要求配备安装足够数量的各类传感器。

4、建立和完善监控设备定期调校和测试制度,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断电可靠。一是每隔10天必须采用新鲜空气和标准气样对甲烷传感器调校一次,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二是除甲烷以外的其他气体监控设备也应按产品说明3书进行调校;三是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必须按规定设置。

5、进一步提升矿井安全监控手段,井下所有地点的瓦斯情况和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都要进行监控。

6、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㈣、强化管理,确保管理到位。

1、建立健全以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和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瓦斯等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瓦斯超限追查分析制度,排放瓦斯管理制度,通风系统调整管理制度,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通风设施检查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瓦斯抽放管理制度,防突效果评估制度,机电设备防爆制度,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管理制度,监控设备定期调校制度,通风仪器仪表定期校验制度等规章制度;并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

3、抓好现场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强化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切实履行下井带班职责,对重点头面实行矿级领导挂牌管理;二是加大瓦斯治理知识、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培训学习力度,提高各级人员执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能力;三是实行瓦斯治理工程备案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

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特殊工种必须经三级以上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考试取得资格证才允许上岗作业。所有的员工要进行瓦斯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瓦斯防治的意识和水平。

5、加强资料“一通三防”的管理,各种资料准确,数据齐全。

五、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治制度,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按“五定”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矿成立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领导小组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等。成立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安全部,***负责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专题研讨会议,检查当月计划的兑现情况、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排查治理隐患、安排布署下月的瓦斯治理工作,实现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建立和健全瓦斯治理机构。矿成立通风、监控、抽采、防突等瓦斯治理专业机构,配足配齐相关技术、管理和操作人员,建立健全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职工的瓦斯治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瓦斯治理工作中应负的职责。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瓦斯治理技术水平。

(五)、加大投入,保障示范矿井建设资金。用好用足基本建设矿井安全设施专项费用,保证瓦斯治理工程所需人、财、物及时足额到位。

(六)、建立月度考核机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安排和目标,稳步展开示范矿井建设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示范矿井建设工作的监管,做到月度有检查,季度有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推动示范矿井建设工作。

(七)、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级管理人员“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矿总指挥(矿长)是我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

2、总工程师对全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瓦斯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

3、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指挥对全矿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其他副总指挥负责分管领域内瓦斯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

4、矿当天总值班和各施工队值班管理人员对全矿和本区队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掌握当天安全生产的全部情况和当天当班下井人数,发现瓦斯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处理。

5、通风安全部

⑴每月组织对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⑵检查资料,逐月汇总:每季考核,并在下季初将考核结果向矿领导小组汇报。

⑶督促检查各单位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⑷按公司规定对各采掘瓦斯治理工作现场把关。

6、生产技术部

加强矿井建设的技术管理,继续优化生产方案,搞好瓦斯地质工作,确保共产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7、主平硐、东风井、西风井项目部项目负责人

认真抓好各自分管职责范围的瓦斯治理工作,确保瓦斯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8、切实抓好掘进迎头的防突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坚持“先抽后掘.不抽不掘”,按照《***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报告》结果,对具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实行突出管理。

(2)、严格执行综合防突措施,必须按设计进行钻孔施工、验收、检查,真正做到层层把关,确保措施执行到位,严禁弄虚作假。

(3)、严格执行好矿制定的定时,定点区域性停电撤人放炮制度,要求各施工单位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单位放炮撤人工作,及时向调度室,安全员汇报。

(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将人员撤至进风侧避灾硐室内,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单位,并根据现场情况再进行考虑继续作业还是区域性撤人。

9、认真抓好防火工作,防止矿井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火管理,严格入井制度,杜绝易燃品进入井下。

10、加强煤尘的综合防治,消除煤尘堆积和飞扬。⑴、定期冲刷和清理巷道煤尘,每半年对进风井筒和主要大巷进行冲洗一次。

⑵、抽放钻孔及深孔施工时,必须坚持湿式打眼。⑶、各巷道要完善净化喷雾装置,巷道中至少安装二组净化水幕,要求净化水幕必须覆盖巷道全断面。

⑷、加强个体防护,打钻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5.2018治理瓦斯的技术方案 篇五

煤矿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编 制: 审 核: 通防副总: 总工程师:

2018年1月1日

会 审 意 见

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

项 目 部: 年 月 日 技 术 科: 年 月 日 地 测 科: 年 月 日 机 电 科: 年 月 日调 度 室: 年 月 日 安 全 科: 年 月 日 通防副总: 年 月 日 防治水副总: 年 月 日 机电副矿长: 年 月 日 生产副矿长: 年 月 日 安全副矿长: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矿井基本情况....................................................................................................................1

二、矿井瓦斯、煤尘、煤的自燃概况....................................................................................1

1.瓦斯.................................................................................................................................1 2.煤尘爆炸性.....................................................................................................................1 3.煤的自燃倾向性.............................................................................................................2

三、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2

1.瓦斯含量及其成分.........................................................................................................2 2.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2

四、防治瓦斯重点区域............................................................................................................3

五、瓦斯灾害预测预报............................................................................................................3

六、瓦斯治理方案....................................................................................................................3

一)瓦斯检查方案.............................................................................................................3 二)瓦斯报表审批方案.....................................................................................................5 三)管理制度.....................................................................................................................6 1.瓦斯检查制度.................................................................................................................6

七、瓦斯灾害治理措施..........................................................................................................11

(1)瓦斯抽采.................................................................................................................11(2)对矿井进行合理配风.............................................................................................12

八、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12

九、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和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双百工程”建设会议精神,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装[2010]178号)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煤矿瓦斯治理水平,结合我矿开采实际,制定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一、矿井基本情况

耳海煤矿为新建矿井,始建于2014年,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矿区面积:6.1095km2。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矿井移交生产时共布置三个井筒,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分别承担矿井运煤、排矸、进风、辅助进风、回风等任务。

矿井现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副斜井进风、主斜井辅助进风,回风斜井担负回风任务。矿井地面安装对旋轴流式通风机2台,其主扇型号为FBCDZ54№25,电机功率2×280KW;掘进工作面通风方式为压入式,每个掘进工作面均安设有FBD№6.3/2×30型局部通风机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二、矿井瓦斯、煤尘、煤的自燃概况 1.瓦斯

根据《黔西县耳海煤矿C5、C8、C10、C12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本矿按突出矿井进行设计和管理。2.煤尘爆炸性

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CI320150066-08),耳海煤矿C8煤层无煤尘爆炸性。我矿按煤尘无爆炸性 1

设计和管理。3.煤的自燃倾向性

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CI320150066-06),耳海煤矿C8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

三、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瓦斯含量及其成分

根据贵州省地矿局一0六地质大队编制的《贵州省黔西县花溪乡耳海煤矿勘探报告》,分别对ZK105、ZK301、ZK303、ZK403、ZK502、ZK505共6个钻孔的全区可采煤层C8、C10、C12及局部可采煤层C5进行了瓦斯测试,共取瓦斯样22件。瓦斯含量如下:可采煤层瓦斯成分以甲烷(CH4)和氮(N2)为主。其中:C5煤层甲烷含量为0.61~5.87ml/g,平均含量为3.23ml/g;氮气含量为2.26~8.48ml/g,平均含量为5.07ml/g;C8煤层甲烷含量为1.91~9.6ml/g,平均含量为4.16ml/g;氮气含量为0.86~24.75ml/g,平均含量为9.78ml/g;C10煤层甲烷含量为0.12~6.94 ml/g,平均含量为2.27ml/g;氮气含量为1.08~17.17ml/g,平均含量为6.93 ml/g;C12煤层甲烷含量为0.22~9.32ml/g,平均含量为2.16 ml/g;氮气含量为1.21~28.82 ml/g,平均含量为11.76 ml/g。

2.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采面上隅角的瓦斯浓度较其它地点为高,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防治瓦斯的重点。

(2)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煤体裂隙发育等地质构造带时,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会明显增加,必须高度重视。

(3)采煤工作面放炮瓦斯涌出量增加,对安全生产的威胁较大。(4)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还受大气温度、气压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换季时,大气压力急剧下降,瓦斯涌出量会增加,要引起高度重视。

四、防治瓦斯重点区域

回采工作面U型通风,因此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巷道冒高点、密闭区域等是发生瓦斯积存的区域。

1.回采工作面:1080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顶部。

2.掘进工作面:10802运输巷煤巷掘进工作面、10802回风巷煤巷掘进工作面。

五、瓦斯灾害预测预报

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瓦斯预测预报专题例会,会议上要求各施工地点对上月内自己所辖作业头面的地质构造、水文、瓦斯情况进行总结发言,通防科对瓦斯涌出量、参数情况进行通报总结,技术科重点对下一周期采掘区域内褶曲、冲刷带、断层等构造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瓦斯涌出量、瓦斯受地质构造影响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前制定防止瓦斯超限、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措施

六、瓦斯治理方案

一)瓦斯检查方案

1.我矿由总工程师负责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由通防科负责贯彻落实,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2.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规定为: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每班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的机电峒室、巷道、煤仓、已采区、无人工作区域等地点的瓦斯检查及检查次数由公司总工程师

在本公司“矿井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至少应检查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割煤机附近尾巷等处的瓦斯;掘进工作面至少应检查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处的瓦斯。

3.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道掘进工作面及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必须派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

4.通防科科长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同时要在井下牌板上注明,并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经通防副副总批准后执行。

5.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1.5m长的胶管,随身携带瓦斯仗等工具。

6.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巡回检查路线、地点、时间和内容认真检查所负责地区的瓦斯情况,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检查牌板上,检查时间与巡回检查规定的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0分钟。

7.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填写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由现场班组长签字确认,瓦斯浓度超过0.8%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再向通防科、调度室和矿调度矿长汇报。现场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瓦斯检查员的命令,不得拖延,严禁瓦斯超限违章作业。

8.安装瓦斯监测装置的地点,瓦检员每次检查瓦斯时,都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

9.瓦斯检查员必须了解所辖区域的通风系统,掌握风量变化、风机开停、风门开关、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监测装置完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

时向通风调度请示汇报。

10.瓦检员每班汇报三次,做到瓦斯手册、瓦斯检查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

11.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跟班瓦检员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如当班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局部通风机或未处理完瓦斯时,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12、.通防副区长及值班人员,必须班班审阅瓦斯台帐、瓦斯班报、瓦斯手册,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通防科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制订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当班发生的瓦斯超限必须当班报通风科、调度室,同时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所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

13.经理、总工程师必须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日报。通防风科必须每日审查通风瓦斯日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4.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科每季对瓦检员的定员情况核定一次,人员不够的由经理负责配备。新瓦检员上岗必须经培训取得合格证后在跟有经验的瓦检员实习三个月后,方可独立工作。要加强瓦检员队伍的管理,确保其稳定性,瓦检员的调动必须征得公司总工程师同意。

15.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瓦斯检查制度检查瓦斯,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空班漏检,凡出现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的行政处分。二)瓦斯报表审批方案

1.瓦斯员在井下检查瓦斯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对口”原则并通知

现场工作人员。

2.通防科及值班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经理,并做好处理措施。

3.瓦斯报表要按技术要求报总工程师、矿长,通防科经各级主管人员签字生效后存档。三)管理制度

1.瓦斯检查制度

1)矿井瓦斯检查的主要地点。

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械电气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瓦斯浓度可能超限或积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具体地点有:回风斜井、回风石门、回风联络巷;采掘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隅角、采煤机附近、采煤工作面输送机槽、采煤工作面采空区侧;机电硐室、钻场、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回风流中机械电气设备附近;其他有人员作业地点等。

2)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次数。

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人检查瓦斯,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以及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该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以及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的浓度。

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1

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密闭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其他作业地点或应该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但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瓦斯检查制度的内容

①严格执行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矿井瓦斯的巡回检查及瓦斯检查次数及地点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执行。根据需要配齐足够瓦检员,对井下所有巷道、工作面、作业点、硐室机电设备附近瓦斯动态掌握清楚。

②瓦斯检查员的管理,必须作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矿井瓦斯检查的各类制度。瓦斯检查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校验,并取得合格证书。

③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地段要立即采取引、排、堵等措施果断处理,使瓦斯降到规定浓度以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升高现象,瓦检员要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④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或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甲烷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时,方可开启。

⑤掘进瓦斯管理,局部通风机的安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的规定要求,碛头风量风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的规定。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止,因特殊情况必须停止时,必须报通风科长批准。

⑥矿井通风设备的管理。矿井主通风机必须保持完好,并按设备管理规定检查、保养,做到完好。

⑦通风构筑物做到建造位置合理,质量达标,检查、检修、维护完整。避免因构筑物损坏而失风或短路造成瓦斯积聚。

⑧通风瓦斯技术管理工作。矿井定期开展矿井瓦斯鉴定工作,结果报地方主管部门备案。不定期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进行分析总结,逐步掌握矿井瓦斯规律与管理经验。

⑨瓦斯管理的重点工序、重要地点、重要地段。放炮员按“一炮三检”与“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操作,对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巷道冒高处的瓦斯要作到及时检查发现,随时清楚的掌握情况,有异常立即处理。

⑩所有入井管理人员、流动电钳工、班组长等,都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

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规定,安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各地点的瓦斯、风速、局部通风机的开停、风门的开关等实行监控,由专人管理,并确保正常运行。

4)瓦斯排放制度

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当瓦斯超限达到停电值时,班组长、瓦检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处理积存的瓦斯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或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势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时,方可开启。

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甲烷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③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

④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⑤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⑥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⑦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

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它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⑧切实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认真编制措施并执行有关规定。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须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

⑨在生产过程中,要组织专职人员及时封闭废弃的盲巷及采空区,对暂不利用巷道应封闭或挂警示牌,加强这些地方的瓦斯监测,防止瓦斯聚集。

5)瓦斯抽放制度

①新回采工作面移交前,必须按规定完成敷设抽放管路的工作。②进行本煤层抽放时,工作面开采之前,瓦斯抽放工程必须竣工并验收合格。进行高抽巷抽放时,工作面采完密闭时利用闭入的抽放管路进行抽放。

③抽放管路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应满足防冻、防腐蚀、阻燃、抗静电的要求;抽放管路不得与电缆同侧铺设,并要吊高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小于300mm。

④抽放管路分岔外应设置控制阀门,在管路的适当部位设置除渣装置,在管路的低洼、钻场等处要设置放水装置,在干管和支管上要安装计量装置。

⑤敷设抽放瓦斯管路的巷道,积水要经常排除,保证抽放管路不被水

淹和行人畅通。

⑥敷设抽放管路的巷道必须经常维护,保证抽放管路不被砸、压或严重漏气以及人员安全通行。

⑦每天至少有一个班要对抽放管路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堵漏、放水、排除故障。

⑧实行瓦斯抽放采煤工作面的队长,应对本队工作区域的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协助管理。安排员工做好抽放管路的防护工作,防止抽放管路损坏和漏气,以保证采面的瓦斯抽放效果。

⑨任何人不准利用瓦斯抽放系统固定、安放、吊挂其它装备和材料,更不能埋压、碰撞、拉拽抽放系统,否则严肃处理。

⑩瓦斯抽放系统管路必须每隔500m装设接地装置,并定期测试接地电阻。

⑾安装、延伸、拆除瓦斯抽放管路等设施时,必须制定 安全措施。

七、瓦斯灾害治理措施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在作业前,必须将瓦斯含量降到8.0m3/t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设计投产时首采工作面及备用工作面采用如下瓦斯治理措施:采用底板抽采巷布置穿层钻孔预抽工作面条带瓦斯;斜巷揭煤时穿层预抽钻孔抽采揭煤区域瓦斯;煤巷掘进期间先抽后掘;工作面布置后,在运、回风巷布置顺层钻孔预抽工作面瓦斯;并采用高位钻孔“拦截”抽采上邻近层煤层卸压瓦斯,同时对采空区埋(插)管抽采。

(1)瓦斯抽采

①施工底板抽采巷,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掘进条带瓦斯。

②井筒、上下山及石门揭煤工作面实施穿层预抽钻孔抽。③利用掘进工作面向前方掘进条带实施本煤层顺层瓦斯钻孔抽采。④利用已施工好的运、回风布置顺层钻孔预抽本煤层瓦斯。⑤利用已施工好的上下巷布置向上钻孔抽采邻近层瓦斯。⑥对采空区埋(插)管抽采。(2)对矿井进行合理配风

①根据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及巷道断面要求,对采掘工作面风速要求进行合理的配风。

②根据对回采工作面预抽前,C8煤层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为13.42m3/t,本煤层占76.53%,邻近层占23.47%,通过合理配风工作面瓦斯浓度仍然不能满足稀释瓦斯浓度的要求,必须对工作面涌出瓦斯进行抽采,使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0.8%。因此采用高、低负压对工作面抽采。低负压主要抽采回风巷上隅角和采空区瓦斯。

八、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采煤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 小时盯岗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每班给调度室汇报 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风人员对采面风量按照规定每旬测定一次外,其它时候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 12

靠。

4.采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端头支架迁移,上隅角放顶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5.强化电气设备管理,特别是采面及上隅角附近所用的煤电钻及电缆必须保证完好,杜绝电气失爆。采煤队安排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6.工作面上隅角及时回柱放顶,严禁滞后。

7.工作面严格执行“零超限”制度,瓦检员有绝对的停产、撤人的权利。气体超限可立即停产处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8.上隅角出现瓦斯浓度达到 2%,体积0.5m3以上的积聚现象必须按《规程》173条规定,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除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瓦检员负责检查瓦斯,浓度降到 0.8%以下方可开工。

9.采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 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是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4%时,严格按照《规程》第173条规定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必须停止工作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每次出现以上第八、九条情况时,瓦检员必须做好瓦斯处理结果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仔细交接采面瓦斯情况,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11.根据上隅角易积存瓦斯的特点,必须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一是利用导风幛引风的方式排除上隅角瓦斯,二是利用高压水枪射水增加风流流速来稀释积存的瓦斯。

12.上隅角每次移架前,必须用乳化液枪先将上隅角顶、帮冲洗一遍,并经瓦检员检查气体不超限后方可开工。

13.上隅角浮煤必须班班清扫干净,采空区浮煤必须攉干净,严禁浮煤压入在老塘内。

14.上隅角每班由瓦斯检查员负责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上隅角离顶300mm、离邦200mm处(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定),连续检测气体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按上述一至十条执行。

15.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15天调校一次,每15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10米。

16.严格落实“一通三防”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17.安检人员必须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采空区浮煤清扫情况和采煤队有关人员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携带和使用情况等。

九、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按计划配风,局部通风机严格按规定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装使用,杜绝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和掘进工作面迎头风量不足。

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专人挂牌管理,以确保正常运转,严禁无计划停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或断开风筒,严禁损坏局部通风设施。

3.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要求接撤风筒,做到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等。

4.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或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自动切断供风巷道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5.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巷道口设置栅栏,并悬挂警示牌板,严禁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由救护队员进行排查想到内瓦斯。当巷道内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后,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当瓦斯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措施进行处理。

6.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和班组长的便推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随身携带,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7.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15天调校一次,每15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超过5米。

8.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保证迎头风量。9.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发现电气问题,电工要及时处理。

6.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篇六

一、采掘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回采和顶板控制措施:

1、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变化时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

3、采煤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如果使用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严禁空顶作业,由于工作面倾斜必须有倒架措施。

5、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7、采煤机上必须装有停溜闭锁装置;工作面倾角15°以上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在煤墙一侧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并闭锁大溜。

8、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推进。

9、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

10、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等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1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进行如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

二、“一通三防”措施:

1、主要通风机安装必须保证连续运转,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

2、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3、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矿井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井下一切通风设施如风门、风窗、密闭墙、栅栏等必须有专人维修管理,使其保持完好状态,随工作面推进的进度及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和风量调节。

5、主扇必须安装在地面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出风口应安装防爆门。

6、矿井主要通风机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 次反风试验,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反风演习。

7、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8、局部通风机指定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9、压入式局扇开关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量。

10、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11、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

12、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3、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流必须直接引到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14、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15、矿井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CH4或CO2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经常处理。

16、采掘工作面 回风流中CH4浓度超过1%或CO2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CH4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煤电钻打眼、爆破弟弟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CH4浓度达1%时严禁爆破。

18、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CH4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内积聚的CH

43浓度达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CH4超限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19、采掘工作面风流中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0、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CH4或CO2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CH4。

严禁在停风或CH4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21、停风区中CH4浓度超过1.0%或CO2浓度超过1.5%,最高CH4浓度和CO2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在排放CH4过程中,排出的CH4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CH4和CO2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CH4浓度不超过1.0%和CO2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22、CH4检查人员必须执行CH4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

23、通风CH4日报表必须送矿总经理、总工、生产副总、调度室和通风安全部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CH4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4、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水幕,井下煤仓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

26、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对主要大巷进行冲洗。

27、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28、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用烟火或电炉取暖。

29、井下从事电焊或气隔作业的地点风流中,CH4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备有专业灭火器2台和专用水管,作业完毕后,作业点应再次洒水,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30、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部分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31、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CO、煤尘,其他有害气体的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32、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遵守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3、制定防火措施,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小于200立方米水量。

三、爆破材料管理和井下爆破措施:

1、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破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4、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5、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

四、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应有双回路电源线路。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3、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系统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钻或屏蔽护套必须有保护接地。

6、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的扁钢。

7、巷道坡度大于10%时严禁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

8、付斜井提升时,应设有防跑车装置。

9、主要排水设备有水泵、水管、配电设备、水泵须有工作、备用、检修的水泵,水管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其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水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应同水泵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工作。

7.保障矿井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篇七

矿井通风系统稳定是“一通三防”工作的根本,为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为矿井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力求使通风系统符合“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矿井在安排年、月度生产计划时,同时考虑合理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改变区域或局部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通风系统调整时,带班领导、通风部门必须现场跟班协调指挥。

2、加强巷道贯通管理。测量(技术)部门及时下发贯通通知单,施工队伍执行边探边掘,掌握剩余贯通进尺情况,防止误贯通。

通风部门提前制定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贯通时,带班领导、通风部门跟班现场协调指挥。贯通后,停止采区内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防止贯通期间风流短路或紊乱。

3、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有瓦斯喷出、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突出煤层垂距小于10m的区域掘进施工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有突出危险性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应采用上行通风,严禁采用下行通风。采煤工作面严禁采用局扇通风、扩散通风和老空区通风。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顶区。

4、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

5、矿井南、北翼采区实现分区通风,每个采区必须设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通风系统中不得出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微风、循环风等。

6、采区变电所、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井下瓦斯抽放泵站必须有独立通风系统。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且无瓦斯涌出时,可采用扩散通风。

7、抓好巷修工作。重点保证采面上下顺槽通风断面、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采面上下顺槽的实际断面不低于设计断面的2/3,其他巷道的实际断面不低于设计断面的4/5。维修时,做好顶板管理工作,严防冒顶堵塞巷道出现瓦斯事故。

8、按季度绘制、每月补充修改矿井通风系统图,图中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构筑位置。

9、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随采面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区。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10、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及安全检验工作。矿井每3年进行1次通风阻力测定,主要通风机每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每5年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在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改变一翼或全矿井通风系统后,都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11、每年应进行一次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12、矿井至少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结果记录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制作测风报表,送总工程师审签。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控制矿井内外部漏风,合理分配风量,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13、各巷道交叉口要悬挂避灾路线标识牌,采区巷道间隔距离不大于200m,矿井主要巷道间隔距离不大于300m。

14、根据矿井生产计划安排,制订月度风量分配计划,按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合理分配风量,杜绝无风、微风现象,确保各用风地点满足生产需求。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一)安装要求

1、局部通风机由通风队负责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型号、位置(防突风门外、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安装风机。

2、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要有足够的全风压供风量,且保证风机吸风口以里巷道的风速不低于0.25m/s(煤巷)或0.15 m/s(岩巷),严禁发生循环风。

3、局部通风机要吊挂(或上架)平稳、设备齐全,风罩、整流

器高压部压有衬垫,不漏风,离地高度大于0.3m,有消音罩,且明确责任人。

4、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倒台,两路电源均接风机专用线,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断电或故障停止运行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保证停风和甲烷超限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5、严禁使用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无论哪一台局部通风机停风,都必须实现断电闭锁。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6、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末端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煤巷及半煤岩巷不大于5m,岩巷不大于10m。风筒吊挂平直、牢固,一般风筒吊挂高度距巷道底板不小于1.5m。

7、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筒接头漏风、风筒破口必须及时粘补,风筒出风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二)责任划分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煤巷掘进工作面局部

通风机每班由机电队设专人看管,保证正常运转。通风队负责风机、风筒的日常检修、维护、回收及管理牌板的填写工作。

2、通风队负责检查局部通风机前后的风量、风流情况,负责检查风筒的敷设管理工作。

3、瓦检工每班接班后,必须将所管辖范围内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情况、风筒吊挂、风量情况、管理牌填写情况,风筒末端出口距迎头及风筒备用情况全面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4、每天由电工(或风机看管人员)和瓦检工共同对其责任区域内的局部通风机倒台进行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签字记录存档备查。

(三)管理规定

1、备用风筒一律上架、挂牌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2、风筒要吊挂平直,拐弯处设弯头或伸缩节,异径风筒要设过渡节;锚喷巷道由施工单位每5m打一个吊挂眼,并拉铁丝吊挂,风筒做到逢环必吊,风筒破口要及时补粘。

3、通风队要明确风筒管理责任人,按照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管理。

4、通风队负责安装吊挂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牌板内容包括供风地点、型号、功率、全风压供风量、管理人等。

5、局部通风机在井下连续运转6个月,由机电队负责全面检修一次或升井检修一次。

6、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风机自动倒台等,并安装风机开停传感器。

7、所有入井风机,必须经机电部门严格检查,确保部件齐全,集流器、保护栅完好,不失爆,并有入井证方可入井。

8、风机运输和安装过程中,要安全运输,禁止撞碰、淋水和分拆分运。

9、因爆破、扩修、运输等保护不到位损坏或故意破坏风筒的,对直接责任人以“三违”处理,对班组长、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核,由此造成停风、瓦斯超限事故的,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四)局部通风机停送电及检修管理

1、局部通风机的检修工作,涉及单台局部通风机运行或停风的,必须提前编制措施,经有关领导审批后,由生产调度中心(调度室)统一协调。

2、矿井停产检修期间,应确保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检修局通风机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检修时设专人看护,检修期间掘进工作面停止作业,瓦检工要详细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安全监察员现场监督。

3、若停电检修或风筒调整必须停风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恢复通风时必须严格按专项措施执行,对停风区内进行甲烷、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只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76条开启条件方可启动风机,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76条中的规定

执行分级瓦斯排放工作。

4、所有局部通风机,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风机自动倒台试验时,瓦检工和电工(看风机工)两人同时在现场进行,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加强通风设施管理

(一)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构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需要安装调节风窗(设有逆风装置)的要安装在风门正上方,便于调节风量,严禁风门构筑一道为永久设施,一道为临时设施。

(二)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通风实施必须牢固可靠。

(三)井下通风设施的构筑标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通风专业)》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执行。通风设施施工完工后,由通风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

(四)砌筑风门(包括挡风墙、自动风门)、密闭的要求:

1、风门、密闭位置应选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地压稳定的地点,风门、密闭范围5m内的支护要完好,无片帮、冒顶,并清除杂物、积水和淤泥。

2、施工地点必须保证通风良好。施工时必须检查甲烷(二氧化

碳)浓度变化情况,若甲烷浓度达到1.0%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保证甲烷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再进行施工。

3、构筑风门时,正反向门框安设要有一定的斜度,该斜度应根据该处负压的大小而定,负压小斜度大,负压大则斜度小,一般以85°左右为宜。

4、对于构筑风门的地点,四周必须掏槽至硬煤、硬岩,岩石掏槽不低于0.2m,煤巷掏槽不低于0.5m;只能用大锤、钎子、手稿、风镐进行掏槽施工,不准采用爆破方法。

5、风门墙体厚度不低于0.8m,门扇所用钢板厚度不低于8mm或使用槽钢和钢板焊接制作,厚度不低于50mm。反向风门牢固可靠,正向风门必须联锁,并安装开关传感器。

6、风门墙(挡风墙)体上的调节风窗、铁风圈、刮板运输机过洞和水沟必须设置防逆风装置,电缆孔必须封堵,正反向风门设置底坎、门边必须严密不漏风。

7、风门所在巷道有水时,要砌筑水沟、反水池;密闭内有水时,要设有反水池或反水管,采空区密闭设有观测孔、措施孔,且孔口设置阀门或带有水封结构。

8、通风设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墙体与煤岩接实、不漏风。

9、密闭(挡风墙)、风门悬挂通风设施检查维护管理牌,密闭前悬挂“禁止入内”牌和瓦斯检查牌并设置栅栏。

10、密闭(挡风墙)、风门竣工后,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由通风部门负责验收,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

(五)所有通风设施的拆除、挪移必须经通风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拆除、损坏。必须保证矿井通风设施齐全可靠、操作灵敏。所有风门必须实现闭锁,防止风流短路或紊乱。

(六)井下所有正向风门必须安装开关传感器,以实现自动监测。

(七)两道风门之间及前后5m范围内不得有积水、淤泥、随意堆放杂物和安装电气设备。

(八)井下所有风门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正向风门严密不漏风,联锁完好,两道正向风门严禁能够同时完全打开。

人员进入突出煤层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爆破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九)井下通风设施纳入到当班瓦检工的检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完好,并做好记录。

(十)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的回风侧严禁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

(十一)因爆破、扩修、运输等保护不到位损坏或故意破坏通风设施的,对直接责任人以“三违”处理,对班组长、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核,由此造成风流短路紊乱、瓦斯超限事故的,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四、其他要求

1、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矿井通风系统每旬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进行处理。

2、瓦检工每班对所管辖区域进行通风系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并处理。

3、矿井必须配备足够风表、风速传感器、秒表、温度计等通风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相关仪器仪表必须由有资质的计量检验单位按时进行检验。

4、矿井地面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备用主通风机必须在10min内开动;矿井主要通风机每月、地面反风设施设施每季度、防爆门每6个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提高救灾应变能力。矿井反风时,主要通风机应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其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6、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生产调度中心(调度室)必须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井下跟班领导组织全矿井人员全部撤出。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安全出口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7、当矿井通风系统局部或区域性变动时,应及时重新优化通风系统,确定通风设施位置和数量。

8、保持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的能力与矿井通风网络的风阻相匹配,工况点在安全、经济、合理的工作范围内。

8.矿井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篇八

停产期间通风、瓦斯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李晨光审核:王永辉单位:通风科

停产期间通风、瓦斯检查

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我矿放假期间的安全,杜绝“一通三防”安全事故发生。我矿成立停产假期间通风安全领导小组,在放假期间积极进行煤矿自身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一停四不停”制度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了停产期间通风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营

副组长:王营辉

成 员:翟书西 景建材 刘占伟 吴新建

组长职责:全面领导矿井停产期间“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处理在停复产期间出现特别重大的问题。

副组长职责:全面处理涉及矿井停产期间“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各项措施的落实与实施,协调各系统之间的工作。

成员职责:按照矿井停产期间“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整体要求,具体处理涉及到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二、停产期间工作安排

1、工作安排:停产期间,矿井全部停工停产,只进行矿井通风、排水、瓦斯检查工作,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检查每班两次。

2、每班安排瓦检员、安全员、司泵工、电钳工、配电工、信号工和

安全管理人员各一名,共7人。负责检查井下通风、排水、瓦斯检查、顶板等情况。

三、技术要求

1>、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通风科负责检查采掘工作面所有的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2、合理配风。坚持矿井测风制度,风量严格执行配风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保证各用风地点瓦斯不超限。

3、停产期间除局部通风机保持正常供电外,其余的作业场所所有动力电源的必须全部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

4、对盲巷进行及时封闭,对微风区域巷道,设栅栏,严格执行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2>、瓦斯管理 1、1201工作面停产期间,通风科必须加强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检查。

2、加强1201工作面上隅角、12030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及11皮带,11轨道密闭等地点的气样采集、分析。如果出现一氧化碳、温度升高等发火预兆时,及时采取措施。

3、加强对12030掘进工作面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检查,以及风筒的管理

4、强化现场瓦斯管理,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井下所有瓦斯检查点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通风科和矿调度室,及时采取措施。

3>、防灭火管理

1、加强11轨道,11皮带密闭墙管理及防火预测制度落实

2、加强1201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观察

3、对井下的消防器材全面检查,不合格的灭火器进行更换,配齐沙、铁锹、消防桶等设施

4>、防尘管理

1、矿井各条巷道洒水喷雾装置必须按要求正常使用,确保煤尘厚度不大于2㎜,连续长度不大于5m。

2、对所有的供水管接口、阀门进行检查,严谨停工期间由于管路破裂造成巷道积水现象。

四、安全技术措施

1、停产期间,矿井主通风机保持正常运转。由机电科定期检查与维护,保证双回路供电,风机能够正常切换。

212030掘进工作面必须切断所有通向巷道内的电源,并在巷道口打好栅栏(不得超过1米),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示牌。每天瓦斯员检查工作面的温度及气体情况,一旦有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风科。

3、留矿人员必须熟悉矿井情况,熟悉本矿应急救援预案,了解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保证24小时在矿值班。

4、井下上班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互相合作,不得单独行动。井下开泵

排水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经检测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能开泵,安全员、瓦检员巡检时必须结伴而行。井下各地点每班检查两次瓦斯,并做好记录。

5、加强井口管理,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严防外来人员误入井内导致事故发生。

6、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监控室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值班管理人员。

7、停工前,必须对井下各系统、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8、停工前,必须切断矿井内除排水外的动力电缆,对照明、排水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9、主扇司机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立即通知机电人员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检修,并及时撤出井下人员,恢复通风20分钟后,瓦检员对井下所有通风巷道进行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向矿值班人员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下井人员必须观察采面及沿途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冒顶、片帮的要立即汇报矿值班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冒险通过。

13、加强煤矿保卫工作,防止少数人搞破坏,积极作好自身安全工作,禁止在消防水池旁玩耍。

14、停工期间所有压风、供水装置,认真检查一遍,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16、所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下井,检身人员做好检查工作。

17、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检查,保证停工期间掌握人员动向。

五、矿井停送电措施

1、矿井停送电工作由机电工负责。

2、需要停送电时,配电工首先向矿值班人员请示,等井下各地点瓦

斯浓度降到规定时,才可由机电工向井下送电。

9.铺设瓦斯抽放管路安全技术措施 篇九

铺 设 瓦 斯 抽 放 管 路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铺设瓦斯抽放管路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本概况

目前副斜井已施工导硐布置钻场打瓦斯抽放孔抽放瓦斯,需铺设一趟瓦斯抽放管路,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二、敷设管路系统概况

抽放瓦斯时,计划在井筒内增设一趟Φ250煤矿井下用聚氯乙烯管瓦斯抽放管路,采用卡箍式连接快速接头,Φ250复合管6m/支, 需铺设线路约1225m与地面永久性抽放管路Φ250连接抽放,铺设时从下至上(铺设管路时根据实际情况安装)。在副斜井井口Φ250管道上加装一台均速管对抽放情况进行计量。瓦斯抽放管路铺设在副斜井水沟上,水沟上垫上木板,并每隔50m设置一固定点(用铁丝绑在施工好的风水管路上或固定风水管路的固定点上),用于加固瓦斯抽放管放置管路下滑,下面无水沟时可隔垫上木块,以便安装瓦斯抽放管路。

三、施工操作工艺

1、安装前,应对所有管路进行检查,有无裂纹、破损等现象。直管的弯曲度每米不得超过1.5mm。

2、施工前应把工具、材料准备齐全,管道安装过程中必须保证管膛内清洁无任何杂物,数量充足,品种规格符合要求。

3、管路连接时要专人托起,专人连接。连接后平直、牢固。

4、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所有管件进行防腐处理。经过防腐处理的管件须待漆膜防腐层形成后,方可吊装和搬运,并在吊装和搬运中注意保护漆膜防腐层,损坏的防护层应及时修补。

5、施工前管道工沿施工路线进行认真检查,掌握现场情况。施工前对沿线所有的障碍物及危险段提前进行清理和加固,确保施工安全和进度。

6、管路及管件运至施工现场后,由坡下向坡上依次摆好逐根连接。由于施工现场倾角大,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管子连接用快速接头连接,管路连接配件要齐全。快速接头要拧紧,做到不漏气。

7、安装后的新管路必须进行漏气打压试验,如果不符合标准应拆解再重新安装。

8、管路安装完工后必须做好收尾工作,首先要检查管路安装工程质量,确保符合要求。

9、完工后要及时清点、运走施工剩余的配件和材料,并清理好现场,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四、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安排专职施工人员,负责清理施工地段巷道内积水、淤泥、矸、木材等杂物,保持巷道畅通,并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对施工地点巷道内的瓦斯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定无异常后方可由施工队进行施工,所有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听从施工队长和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安全员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于不服从指挥的,安权员有权制止其工作。

2、人工搬运瓦斯抽放管时,协同作业人员要齐心协力,搬起、行走、放下都要相互沟通好,步调一致,保证安全。

3、瓦斯抽放管下放时必须绑紧扎牢在专用平板车上,防止下放时滑离平板车,滚下井底发生事故。

4、管路安装施工前应先观察施工地点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后先处理,确定无隐患后再施工。

5、若遇箕斗提升时,要停止施工,并注意箕斗碰伤人和碰到瓦斯抽放管路。

6、管路安装负责人必须随身携带便携仪,当施工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8﹪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上报调度室。

7、前期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可用矿井电话与井下信号工联系放车,信号房 通知绞车司机放车。

8、要求井口、井底的电铃和电话必须能正常使用,电铃信号要清晰,可靠灵敏。放瓦斯抽放管前要电话通知及打铃。

9、瓦斯抽放管开始下放后,工作面严禁有人停留,听到行车时施工人员可进入导硐硐室躲避。

10、若装抽放管平板车跳轨,必须待平板车停稳后方可上前处理,处理好后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位置后方可拉放。

11、瓦斯抽放管串动与对接时要准确,人员要精力集中,配合默契。严禁发生碰手碰脚现象

12、瓦斯抽放管装、运、卸整个工程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负责人即跟班副队长现场指挥,确保装、运、卸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13、严禁在抽放管上斜靠重物,在附近施工时,应有防止设备撞坏管路的措施。

五、质量要求

1、安装后管路应达到“平、直、牢”标准。

2、瓦斯抽放管路铺设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规定。

3、正常抽放时无泄漏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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