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促进我区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09-12

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促进我区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3篇)

1.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促进我区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篇一

寿县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意见

【字体:大 中 小】【2007-5-10】 【作者/来源 党政办】 【阅读:

701 次】 【关 闭】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扎实有效地推进实施大开放战略,现就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县主题,坚定不移地实施大开放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盘活存量资产为突破口,把招商引资作为一项全局性、牵动性的工作和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来抓,大力优化投资环境,改进招商方式,实行优惠政策,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规模和水平,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

2、工作目标:“十五”后三年,全县招商引资的速度,在2002年基础上年递增15%以上,至“十五”末,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二、加强领导,严明招商引资工作职责

3、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领导机制。县成立招商引资指导协调委员会,由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一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政策制定、重大招商项目编制、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宣传策划、督促检查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全县招商引资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实行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行一岗双责,既要完成本职工作,又要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建立县领导联系乡镇、县直单位和外来企业工作制度,协调、督导招商引资工作。

4、分解招商引资任务。乡镇、县直部门都有招商引资任务(学校除外)。县直单位按照工作职能,“三权”在上单位适当分解,乡镇按一二三类分类的原则分解任务。

5、保证招商引资的必要费用。为确保招商引资顺利进行,各单位每年要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招商引资日常工作。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招商补助费用,专项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不足部分据实追加。

6、实行招商项目跟踪督办制度。各单位要以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和合同履约率作为衡量招商项目是否成功的标准。对在谈和签约的一般性项目由

县招商引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跟踪督办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市场前景较好、合作意向明显、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确定为重点招商项目,建立县领导联系制和全程推进制,确定专人跟踪督办、服务,确保引进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实行招商项目落实首问责任制,乡镇、部门联系的客商,在本单位未投资,但经推荐仍在县内投资的,其引资额计为该单位引资任务,县财政视其投资规格和效益情况给予奖励。

7、加快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把培养外向型人才放到重要位置,用好县内人才,重视引进县外智力资源,更多地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来寿创业。聘请专家培训外经外贸、投资服务、社交礼仪、项目跟踪等相关知识,尽快造就一支熟悉经贸知识、谈判经验丰富、富有开拓精神、能吃苦耐劳的专职招商队伍。

三、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8、建立招商引资小分队。每个乡镇配备3-5名专兼职招商人员,要明确一名领导主要从事招商;县直综合部门至少要有2-3人,非综合部门至少要有1-2人专门从事招商。招商小分队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对有意向的项目进行跟踪落实;二是为客商提供服务;三是每年至少引进一个总投资规模达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并开工建设。招商小分队接受单位和县招商引资办公室双重领导,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年终由县招商引资办公室和所在单位共同考核,工作期间原单位编制、职务、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变。

9、设立驻外招商工作机构。在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等地设立招商工作机构或派驻人员,充分发挥窗口和桥梁作用,广泛宣传我县的优势和优惠政策,大力优势项目。特别要做好联络、组织、协调外地寿县籍工作人员和外地务工人员,寿县招商、代理招商,动员他们回乡兴业;县政府驻外机构,要把主要职能转向招商引资,全方位开辟招商引资渠道,多层面挖掘招商资源。

10、积极探索新的招商方式。县统一安排各种重大招商活动,各单位也可自行组织参加有关招商活动。更多地运用行业招商、定向招商、定点招商、委托招商、专家招商、以商招商、网上招商等各种有效方式,实行“企业盯企业,人盯人”的办法,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性。

11、加快培育招商引资主体。继续推动政府牵头招商,全民参与招商,加快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步伐,拿出优势项目、优质资产、优良品牌对外合资合作,构建资本对接平台,逐步将企业培育成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广泛动员,大力支持个私民营大户招商,形成灵活多样、极具发展潜力的招商群体。大力利用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实现中介招商。

12、抓好招商网站和项目库、客商库、在外寿县籍人才信息库建设。搭建县乡招商网,通过信息平台宣传寿县,推介项目。高度重视招商前期工作,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经济结构调整,精心筛选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比较优势强的项目充实项目库。每个乡镇每年储备5-10个、企事业单位每年储备2-5个。其中,工业、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要占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二。县直各单位每年确立1-2个对外招商或向上争取的项目,各单位的招商项目,在每年的3月底前,报县招商引资办公室和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分类汇总,编制成册,上网发布,将县政府网站主要办成为寿县招商网。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13、实行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从2003年起,县委、县政府将招商引资列为全县两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招商引资一票否决制度。加强招商引资动态考核,对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每月统计通报、每季分析检查、半年考核一次、年终综合考评,考核结果通报全县。

14、建立招商引资奖惩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每年在考核对象中评选出10%左右的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记功嘉奖并给予1000元奖励;同时评选出1-5名招商引资“功臣奖”,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重奖。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负责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对完成任务的单位一次性安排招商补助费用10000元,完成任务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安排招商补助费用20000元;完成任务在1000万元以上的,安排招商补助费用50000元。未完成任务的,班子成员当年不评先、不评优、不提拔,主要负责人将下工作移交一名副职,本人专抓招商引资;连续两年不能完成任务的,经组织部门考核,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三权”在上单位未完成任务的,不得评为最佳服务单位并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任务的按《寿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予以奖励。把县直全额拨款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经费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作为招商引资保证金并与单位引资任务挂钩。完成任务的单位年终全额拨付,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拨办公经费,并不得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五、优化投资环境,严格保护措施

15、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继续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整顿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充分发挥县便民服务中心作用,凡对企业具有审批和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一律进入中心,实行便民服务中心受理,集体审批。

16、营造法治环境。凡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刑事安全检查除外),一律实行申报制度,由检查部门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坚决杜绝“三乱”行为。外来投资者和外地过境的车辆,发生一般违规行为,交警、交管、市容等部门只对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纠正,不扣车,不罚款;切实加强已落户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实行较大项目县领导分企业联系制度,在乡镇的外来企业由乡镇领导负责联系,尤其要维护好企业内部及周边社会治安,解决客商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7、建立信用环境。增强政府部门信用意识,认真落实政策,坚决兑现承诺,打造“诚信寿县”。加强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的宣传、教育,提倡诚信和守法经营,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

18、严格责任追究制。建立外来投资者评议政风制度,由县投资受理中心牵头,定期征求投资者对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执法行为及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并实行匿名评议,其评议情况作为对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外来投资者的投诉随报随查,对典型案例由新闻媒体曝光。被外来投资者投诉的单位,投诉事实经投诉中心核实无误,单位直接负责人调离,经办人待岗;一年内被投诉2次的,主要负责人免职,分管负责人改任非领导职务。垂直部门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建议按上述规定处理。对于重大招商项目由于某些单位和个人原因造成项目没有落户我县或对于已落户企业由于某些单位和个人原因造成企业外迁的,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招商办等部门查清原因,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三权”在上单位影响我县投资环境的,且在政风评议中位居后两名的,县将其情况在全县通报并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将其主要负责人调离。

2.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促进我区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篇二

慈政发〔2011〕6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上级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当前面临的复杂经济形势和金融环境,深入开展“政企联动、攻坚克难、转型发展”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就进一步加强财政和金融对企业的支持,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由于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以及当前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劳动用工成本提高、原材料价格不稳定等叠加因素的共同作用,我市部分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经营困难。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到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到政银企联动,千方百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不断巩固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

(一)加大政策支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内缓缴中小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职教经费三个月,对经营困难、符合转型升级的中小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给予缓缴三个月税款。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已经出台的企业财政扶助政策,要加快兑现速度,能提前兑现的提前兑现,能部分兑现的部分先兑现,能预兑现的做到抓紧兑现。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三年内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二)优化金融服务,加大信贷资金的保障力度。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扩大企业的资金供应量,千方百计向上级行争取贷款规模,确保实现全年新增本外币贷款200亿元的目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对企业贷款做到不抽贷、不压贷,对涉及多家银行贷款的企业,银行间要做到同进同退,不得先行单独抽贷;对中小企业实施优惠利率政策,在利率计取上能不上浮的坚决不上浮,新发放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不得强制贷款企业购买理财产品,不得变相收取企业手续费,同时要坚决禁止存贷款挂钩,真正做到减轻企业财务负担。完善对金融机构考核机制和办法,加大考核奖励力度,2011市财政临时性增加200万元奖励资金重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市外资金引进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三)拓展融资渠道,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资产转让、代理贷款等业务引入外部资金;积极做好无担保、无抵押的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扩面增量工作,增量规模达到宁波全大市领先水平;继续推广提升企业产业链融资等创新产品,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拓宽中小企业资产抵质押范围,盘活存量资产。各牵头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银行要加快发行速度,落实有效措施,争取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尽快发行。着力引进设立创投公司,做大创投公司总量规模,为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加快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节奏,争取在2012以前全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0家以上,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

(四)拓建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政扶持力度,2011对担保公司的财政扶持资金由1200万元增加到1800万元,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金融服务功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抵押难、担保难问题。加快发挥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根据运作情况,适时将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规模扩至4亿元。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银企洽谈机制,及时落实企业的资金需求。市财政从2011年起每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由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市财政每年继续安排3000万元的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充分利用国资公司平台作用,向政策性银行争取更多的资金规模,加快已签约的5亿元国开行统贷资金向中小企业的投放速度。有条件的镇(街道)商会可参照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的运作模式,联合商会企业组建镇级应急专项资金,为企业解决转贷困难。研究出台民间财富管理中心试点办法,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民间资金投资难问题。

(五)健全预警机制,防范企业资金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及时组织力量,对辖内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走访,深入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对企业资金链风险进行风险排查,做到早排查、早预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做好各自管辖范围的企业风险处置和维护稳定的工作,对出现资金临时性困难的企业,应积极协调相关贷款银行,帮助企业解决抵押和担保的困难;对已经出现风险的企业,要及早介入,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置化解;鼓励支持辖内企业开展自救互救、抱团发展;加强预警信息的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干部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房产公司等非法集资高危行业的检查和管理,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引导民间资本通过规范运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各地要加强对金融、投资等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民间借贷的防范意识。加大对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法院要加大力度严厉打击以放高利贷为生的黑恶势力和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强化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有效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客观宣传的力度,做好重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报道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金融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引导企业树立发展信心,履行社会责任。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和完善舆论应急预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市干部服务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责,切实履行好职责,各专项服务组要根据各自职能,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出现的实际问题。财税部门要做好明年财税扶持政策的调研,对已经明确的扶持政策要及时兑现。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各银行不得随意抽贷,不得随意抬高融资成本,不得违规收取贷款保证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警,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广大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意见

主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

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促进我区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篇三

泉州市信息化局关于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

服务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局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服务泉州跨越发展的意见》(泉委„2011‟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局干部职工的落实力和执行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办事效率,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结合我局实际,在局机关中进一步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更好发挥信息化工作助推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保障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服务泉州跨越发展的意见精神,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以问事、问效、问责为主要手段,以开展“我学我讲我专”主题教育和机关规范化建设两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及相应的能力素质,着力打造积极进取、充满活力的局机关工作氛围。

二、工作重点

重点治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熟人经济、办事不公,思想僵化、因循守旧,惰性严重、消极应付,能力平平、难以胜任,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自由散漫、精力分散,作风飘浮、急功近利,骄傲自满、盲目乐观,贪图享乐、情趣庸俗,好人主义、明哲保身,管理缺位、失之宽软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1、对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或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2、对上级机关下达的督办事项不办理,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3、办事不讲规则和程序,论“交情”讲“关系”,无视法纪、破坏公平、阻碍发展、败坏风气,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

4、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本科室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调查研究,不认真解决,科室人员碌碌无为;

14、对应由几个科室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科室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科室不积极支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

15、无中生有,搬弄是非,拉帮结派,袒护错误,破坏团结;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举止不端,言行失德,在办公场所吵闹;

16、其他违反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有损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影响机关效能建设的行为。

三、主要措施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快建立“不想庸懒散、不能庸懒散和庸懒散受罚”的体制机制,确保局机关治理庸懒散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学习深化教育。要围绕“学习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建设,结合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本局开展“我学我讲我专”主题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深化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纠正庸懒散行为的自学性。要把治理庸懒散活动列入局开展“我学我讲我专”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突出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激励局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奋发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分管领导:黄建福 牵头科室:党支部、办公室 参与科室:各科室)

二是健全制度创新管理。要结合局机关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开展,健全完善局机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机关效能

效能告诫、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或问责,在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当年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不得评为“优秀”等相应的惩戒;对不胜任、不称职的现职领导干部,区别不同对象及不同情况,实行“惩戒性交流调整”,视情节轻重作出改任非领导职务、交流、待岗、分流、降职等处理;对胸无大志、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想事不做事,只会误事、混事、坏事的机关领导干部,坚决予以罢免、辞退或责任引咎辞职。(分管领导:邱少煌 牵头科室: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治理庸懒散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各科室要细化工作安排,针对问题提出具体治理措施,找准工作状态、业务能力、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本科室的效能建设水平。

二是督促督查,确保落实。要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定期公开通报,并严格问责。要实行常态公监督、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等手段,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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