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效应分析报告

2024-09-28

出口退税效应分析报告(12篇)

1.出口退税效应分析报告 篇一

中国出口贸易与环境目标相容性评估-基于环境效应分解模型的分析

在理论上,国际贸易既可能促进环境改善,也可能加重环境负担.在实际中,国际贸易对环境的影响最终可分解成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本文通过构建一个包括政府因素在内的环境效应分解模型,对中国-出口贸易的环境效应进行了大致估算,结果发现中国出口贸易与环境目标不相容,加重了环境负担.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作 者:马建平丁建福 Ma Jianping Ding Jianfu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刊 名:环境科学与管理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MANAGEMENT年,卷(期):34(6)分类号:X22关键词:出口贸易 环境 效应 相容

2.出口退税效应分析报告 篇二

但是, 出口退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随着出口规模的扩大、出口退税率的提高以及出口退税商品范围的扩大, 出口退税额也不断扩大, 给国家财政带来很大压力;由于退税指标有限, 产生了退税滞后和巨额欠税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 一些出口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出口退税, 使政府税收大量流失。

为此, 理论界对于出口退税政策的争议不断升级。有的学者认为目前的出口退税率过高, 应该降低;有的学者认为出口退税制度存在太多无法调和的矛盾和问题, 应该取消;但更多的学者认为出口退税不但不应该取消, 还应该进一步加大退税力度, 实现真正的完全退税。

1 出口退税率的合理确定问题

我国理论界基本赞同, 出口商品退税率的设置从理论上讲应本着“征多少退多少, 彻底退税”的原则, 但对于实践中应如何设置合理的退税率, 理论界有两种不同意见。

以邓子基 (1999;2000;2003) 、邓力平 (2000;2001) 为首的一派学者认为, 出口退税率的设置应采取“中性与非中性”相结合的方法, 从而既能使退税率的设置符合出口商品的实际税负, 又可体现出国家的政策意图。王复华 (1998) 提出了运用次优出口税理论指导我国建立有差别的退税率, 刘小军 (1999) 提出了建立战略性出口退税制度的设想, 提出依据适时性和先导性原则, 将出口退税率按出口商品的性质不同, 设置有差别的退税率。马琪 (1999) 、李万甫 (2000) 、尹音频 (2002) 则分别探讨了如何科学地设置有差别的出口退税率。

而以程继斌 (1997) 、甘舒宁 (1997) 、马玉瑛 (2000) 、孙瑞华 (2000) 、杨之刚 (2003) 等为代表的另一派学者则认为, 应该按照完全中性的原则努力实现出口零税率的目标。

2 出口退税经济效应的计量问题

对于出口退税在促进出口、推动国民经济增长方面所带来的经济效应的衡量方面, 理论界采取的方法比较一致, 大多采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

隆国强 (1998) 通过假设出口退税率提高一个百分点, 与汇率贬值l%的所带来的经济效应是一致的, 间接测算出了出口退税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对出口总额、GDP增长、国内税收总额的积极作用;陈红伟 (2000) 遵循此思路, 估算出汇率贬值1%所带来的经济效应相当于出口退税率提高0.92个百分点, 由此得出了不同的经济效应分析结果。

随后的学者大都采用了隆国强的方法, 如苏定东 (1999) 、刘军 (2002) 、牛税 (2002) 、阎坤 (2003) 分别建立了相应的计量经济学模型, 模拟出口退税所带来的经济效应, 得出的结果基本类似;陈平、黄健梅 (2003) 通过引入实际有效汇率的概念, 从理论上阐述了出口退税对出口规模的作用, 所得到的结论是我国出口退税政策通过实际有效汇率对出口赢利性产生显著的影响, 从而使得该政策对促进我国的出口增长无论在长期或短期均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3 出口退税的管理机制及运行模式选择问题

关于我国应采取何种退税管理模式才有利于税收管理和外贸发展, 理论界讨论得较为热烈。主要有以下观点:

3.1 在WTO贸易规则的规范下, 建立“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彻底退税”为原则的中性出口退税制度, 实现出口商品的真正零税率, 同时辅之以范围科学、透明度高的管理机制, 以改善我国的出口退税整体状况 (程继斌, 1997;马玉瑛, 2000;孙瑞华, 2000;卓岩, 2002) 。

3.2 以出口退税中性原则为主, 结合非中性的税收政策, 实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并通过出口退税征管手段的电子化、信息化, 规范出口退税内部管理流程, 实现出口退税的正常运行 (邓子基, 2000;李万甫, 2000;邓力平, 2001) 。

3.3 通过设计一套新的退税制度——“无税购进、出口核销、内销补税、逃税重罚”, 并逐步推行外贸代理制, 以使出口退税纳入规范化的运行轨道 (中国税务学会课题组, 1998;周承娟, 1999;崔学斌, 2001) 。

3.4 通过实行“税价分离、收购缴税、专设机构、征退统一”的模式, 把国内征税与出口退税管理有机结合、统一起来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从制度上堵住管理的漏洞 (张健, 1996;甘舒宁, 1997;张福康, 1998) 。

4 结论

通过以上文献综述, 可以对本领域研究现状做出如下评价:

4.1 出口退税问题是实务性很强的课题, 前人的研究多是针对实践中出口退税出现的种种问题, 从不同角度进行零星、片面的讨论。研究内容偏重于经验总结, 缺乏对出口退税的发展历程、作用机制、成本效应、退税管理等问题的专门系统的理论研究。

4.2 由于出口退随是一个实务性很强的课题, 不仅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国家与企业的利益, 而且涉及财政、税务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利益, 而各方面的利益之间又存在一定的制约关系。目前的研究尚未构建起一套简洁高效的目标退税机制。

4.3 在对出口退税经济效应的分析中, 采用的方法比较单一, 大多采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 通过汇率贬值对出口的影响间接衡量退税率提高所带来的经济效应, 而没有尝试使用其他的方法进行分析。

由此可见, 按照国家和企业两个层次分析退税行为, 对出口退税的发展历程、作用机制、成本效应、目标机制构建、退税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是完全必要的, 也是出口退税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入的方向。

摘要: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 在宏观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出口退税对出口有着巨大的刺激作用。

3.出口退税效应分析报告 篇三

关键词:绿色壁垒;出口贸易;效应分析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一方面通过多边贸易框架推动着贸易的自由化;另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又不断抬头,并且在其表现形式上出现了新的变化。发达国家运用绿色壁垒对进口产品采取的贸易限制越来越多,使出口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受到很大影响。

目前绿色壁垒已日趋全球化,并呈加快发展的态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陆续制订了一系列“绿色标准”和“绿色法规”。截至目前,国际社会已制定了一百五六十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同时各国制定的环保法规也越来越多。如德国就制订了1800多项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对于食品进口,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1 991年,就有32个国家和地区对427种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量制订了标准。在纺织行业,目前最严格的要数国际环保组织制订的《欧盟生态纺织品标准》,它需要组成服装产品的每一个部件都通过有关检测和认证。

2009年中国的出口额为12016亿美元,首次超过德国,位居世界第二。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出口大国,出口的商品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受环保因素的影响较大,所以越来越多的出口产品受到发达地区和国家环保法规的影响。

一、绿色壁垒的概念及其特点

1.绿色壁垒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一些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通过立法或制订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对国外商品进行准入限制的贸易壁垒。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绿色关税、绿色市场准入、“绿色反补贴”、“绿色反倾销”、环境贸易制裁、推行严格的检测标准及其他标准、消费者的绿色消费选择、强制性绿色标志、要求ISO14000认证、繁琐的进口检验程序和检验制度,以及要求回收利用、政府采购、押金制度等等。

2.绿色壁垒的主要特点

绿色壁垒与关税壁垒和其他的非关税壁垒相比,具有以下特点:保护环境和限制自由贸易的双重性;保护方式的隐蔽性;保护内容的广泛性;实施的歧视性。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静态效应分析

1.制约我国出口贸易量的增长

面对绿色壁垒,我国出口企业不得不进行产品升级,包括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工艺、新型环保材料以及进行绿色认证等等。这都将导致我国出口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从而削弱了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出口数量减少。如图l所示。

在图1中,横轴表示数量,纵轴表示价格。S1线代表发展中国家某种产品的国际市场供给曲线,D线表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该种产品的需求曲线。假设在实施绿色贸易壁垒前,国际市场上发展中国家某种商品的出口量与发达国家的进口量均衡,那么决定均衡价格为P1,均衡数量为Q1。当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该商品实施绿色贸易壁垒,出于发展中国家受生产技术、原料、管理等因素的制约,使生产成本提高,供给弹性变小,供给曲线S1向内移至S,均衡价格上升到P2,贸易流量则下降为Q2

2.使我国的贸易条件相对改善

如图1所示,我国出口商品的价格由P1上升至P2,反映在下图2中即表示为贸易条件由OF上移至OE。在0E相对价格下,我国的提供曲线也随之而上移,即曲线OB。我国的提供曲线OB与外国的提供曲线OA相交于P点。从图中可知,我国的贸易条件得到了改善。

3.短期内使我国社会福利水平下降

从以上分析可知,当外国采用了绿色贸易壁垒,一方面会导致我国出口量减少,带来福利水平下降;而另一方面则相对改善我国的贸易条件带来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从长期来看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总体影响是两面的。但是在短期内,我国出口企业无法改变其产品结构,也无法迅速完成产品的认证和升级,所以其结果是出口减少,而贸易条件并未得到改善。短期内福利水平下降。

三、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动态效应分析

2009年我国出口的地区分布主要集中在欧盟、美国、东南亚、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对它们的出口份额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60%,而这些国家(或地区)多数是环保主义倡导者和拥护者,也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发源地。从长远来看,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向更加深远。

1.竞争效应分析

有利于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开展绿色贸易,不仅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而且符合消费者和社会的长远利益。企业开发绿色产品,虽然要承担开发新产品的巨大开支和风险,但产品通常能在市场上取得领先地位。企业若能积极开发出绿色新产品占领市场,无形中就拥有了市场领先者的许多竞争优势。所以,开展绿色贸易有助f企业提高其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可改善我国的产业结构,增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2.转移效应分析

(1)发达国家大量向我国转移污染产品和有害废弃物

由于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不健全,环保标准较低,起不到绿色保护的作用,造成了低标准产品的大量涌入。如许多进口食品经多次市场抽查都表明存在质量低劣等问题,法国洋酒牛血粉事件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

(2)大量污染产业向我国转移

在我国,虽然大部分外资企业拥有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比较注意生态环保问题,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利用中国较低的环境标准和宽松的环境管理而把在本国或者境外受到限制或者达不到环境要求的产业转移到中国。一些跨国公司利用我国“三来一补”等方面的政策,將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原材料进口到我国,在我国生产加工后,再将制成品运回国内,将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成本转移到我国,整个生产过程不仅严重污染我国环境,而且利用我国生产安全保障不到位的廉价劳动力,直接危害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我国应对绿色壁垒的对策建议

1.应加快环保立法,严格环保执法

首先,应加快制定和完善环保法规制度,使之早日与国际环保惯例接轨。积极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加强外贸、环保、生产企业之间的联系合作,制定针对绿色壁垒的国际市场开拓策略。其次,应该加大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企业行为的处罚力度,使排污者和破坏生态环境者得不偿失,加大其外部不经济性运作的成本。这包括经济成本、违法成本及刑罚成本,充分体现法律的刚性约

束。通过严格的执法,使企业生产经营者确立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必受到处罚,并最终形成对生态环境破坏的高的预期成本的观念。

2.实施绿色高科技发展战略

调整国家现有的与发展趋势不相符合的贸易与环境保护政策,鼓励发展绿色经济。增加科技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发展绿色技术,开发和生产优质的绿色产品。

其次,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跟踪吐界上最先进的环保科技成果。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污染治理技术、“三废”综合利用技术,并有计划地建立一批环保高新科技和产品的研究开发基地及高新技术孵化、辐射基地,以促进国内企业的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换代。

再次,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绿色产业给予扶持,实施优惠政策,鼓励其加入围际竞争行列。从而冲破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扩大在国际市场的贸易空间。此外,要加强宣传教育,顺应绿色潮流,强化全民绿色经济意识。需要加大传媒的宣传力度,培育绿色经济行为。

3.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利用WTO的透明度原则积极收集各国的绿色壁垒信息和相关国家对抗绿色壁垒的案例,总结别国经验,一方面为国家应对绿色壁垒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帮助国家制定有效的绿色措施和制裁手段。

与此同时,善于灵活运用WTO爭端解决机制解决绿色壁垒纠纷案,在磋商、调停无效的情况下,也可根据WTO有关规定实施贸易报复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还要培养熟悉WTO机制的专业人才为企业服务,改变企业过去在国际贸易战中消极、不应诉的被动观念,积极应对绿色壁垒。

4.建立绿色壁垒的预警机制

组织有关的政府部门和科研部门组成强有力的研究队伍,加强对国外环保认证标准的研究,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做好防范工作,以减少绿色壁垒对我国的不利影响。

5.积极推进绿色认证制度

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的环境标准发布以后,很快在全球范围内被普遍承认、采用或推行。鼓励企业通过ISO14000系列标准认证,是冲破绿色壁垒的行之有效、立竿见影的办法,有利于把通过认证的环保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6.改善环境标志制度

4.出口退税人员考试综合分析题 篇四

1、晨安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主管利用职权以及该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的具体情况,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16万元,被人举报到税务机关。其公司法人代表知道后非常紧张,于是向律师咨询,希望知道如果其行为查证属实,该公司财务主管可能涉及哪些罪名,自己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本题参考答案】

如果查证属实,根据具体情况,该公司财务主管可能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偷税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三个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票罪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制度,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同属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两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首先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客观方面,即犯罪手段不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商品的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实施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在商品的出口环节实施假报出口或者其他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其联系主要表现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身是行为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罪的重要手段之一,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实施又行为人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必要的环节,可见,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间存在着密 切的牵连关系,当行为人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数额较大时,该行为人就同时触犯了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个罪名;但在处理时可按其中的一个重罪定罪,从重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未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申请出口退税,而是用于申请抵扣税款或者非法出售,则不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而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偷税罪或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中的一个重罪从重处罚。晨安公司法人代表的正确做法是如实向执法和司法机关陈述相关情况,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该案中主观和客观没有参与虚开发票的情况。

2、我方公司接到客户发来的订单上规定交货期为今年八月,不久收到客户开来的信用证,该信用证规定:“Shipment must be effected on or before September,2005“。我方于九月十日装船并顺利结汇。约过了一个月,客户却来函要求因迟装船的索赔,称索赔费应按国际惯例每逾期一天,罚款千分之一,因迟装船十天,所以应赔款百分之一。

问:(1)我方为什么能顺利结汇?

(2)客户的这种索赔有无道理?我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本题参考答案】

(1)因为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是自足的文件,与合同无关。因此,卖方所提交的单据只需“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即可结汇,而与合同相符否无关。我方提单中的装船日期在信用证中规定的装运期 中,故我方单证是相符的,故可以顺利结汇。

(2)由于我方违反了合同中有关装运期的规定,故对方提出索赔要求是合理的,但对方的索赔金额是以国际惯例为依据进出的,而国际惯例本身不是法律,是人们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习惯做法,对交易双方并无约束性,因此,对对方的索赔金额我方可以讨价还价。

3、某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在税务检查中发现自然人黄某涉嫌进出口退税罪,即指定2名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了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该局局长接到报告后马上批准移送。但因为税务局当时工作忙,等到第三天才向公安机关移送。请分析该税务局在处理此事的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本题参考答案】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直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税务局在该案处理中指定2名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 告,该局局长及时审批的程序是正确的,但等到第三天才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

4、通海外贸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被正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800万元人民币,拥有进出口权,主要从事鞭炮、焰火的出口业务。2006年9月主要发生下列事项:

(1)全月从焰火生产企业购进焰火出口共实现收入700万元人民币,购进金额为460万元人币。、(2)12日将委托海轮公司加工生产的焰火收回后全部出口,实现收入80万元人民币;通海公司购买加工焰火所需的原材料和支付的加工费给海轮公司。

(3)通海公司在9月8日遗失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一张。

问:(1)通海公司购进焰火出口,消费税退税依据、退税额如何核定?

(2)通海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加工焰火出口如何确认增值税退税依据?

(3)遗失的报关单应如何向海关申请补办? 【本题参考答案】

(1)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凡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2)依据增值税相关规定,通海公司(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出口的焰火,增值税退税依据为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和支付的加工费等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税额,耗用原材料按原材料适用的退税率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适用退税率确定。

(3)对遗失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通海公司应在货物出口之日起的六个月凭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但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时,应按规定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等其他有关资料。

5、天添电子元件厂为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与内销。2006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购进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款470.59万元,内销收入(不含税)100万元,出口货物共计500万元(离岸价格)。以上购销业务款项均已收付,购进材料当月已验收入库。该厂2006年6月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万元,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要求:(1)请计算该厂2006年7月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请计算当期出口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本题参考答案】

(1)免抵退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3%)=20(万元),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100×17%-(470.59×17%-20)-10=-53(万地),即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53万元

(2)当期免抵退税额=500×13%=65(万元),因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所以,当期应退税额=53(万元),当期免抵税额=65-53=12(万元)

6、美凌达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7月内销货物不含税收入240万元,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0万元,税额为34万元。申请的出口产品数量20吨,折合成人民币共计210万元,税务机关对其提供的表、单、票进行审核,发现有一张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2006年4月2日,出口数量2吨,折合成人民币21.6万元。该出口货物适用的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问题:(1)该公司当期外销货物免抵退税额应为()万元。

A.24.492

B.26

C.23.192

D.27.3 【本题正确答案:A,抵免退税额=(210-21.6)×13%=24.492(万元)】

(2)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万元。A.15.2

B.14.336

C.18.008

D.6.8 【本题正确答案:C,应纳增值税额=(240+21.6)×17%-[34-(210-21.6)×(17%-13%)]=18.008(万元)】

7、新欣进出口公司2006年8月自营出口货物数量25吨,外销收入32.5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270万元,该出口货物取得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0万元。该货物适用的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发现未按规定填写的金额10万元。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2006年8月份应退的税额为()万元,A.35.1

B.26

C.33.8

D.24.7 【本题正确答案:D,应退税额=(200-10)×13%=24.7(万元)】(2)该公司不得退税额为()万元。A.8

B.9.3

C.7.6

D.0 【本题正确答案:B,不得退税额=190×(17%-13%)+10×17%=9.3(万元)】

(3)该公司出口产品换汇成本为()。A.6.44

B.6.154

C.6.4

D.6.387 【本题正确答案:A,出口换汇成本=209.3÷32.5=6.44】

8、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按规定负责国产设备的备案登记、退税、监管、核销工作。试回答以下问题:

(1)办理购进国产设备的登记备案手续的资料;(2)办理国产设备退税手续的资料;(3)监管中需追缴已退税款的情形。【本题参考答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原件;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改委出具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发改委出具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3)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负责监督,监管期为5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行为的,外商投资企业须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9、为支持我国机电行业的发展,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特准退税。试述利用外国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退税应提供的资料。

【本题参考答案】

(1)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文)。(2)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收购合同(协议)。(3)中标货物的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货物已征消费税的,还须提供专用税票,(生产企业中标的,应征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免征)。(4)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所提供的发货单。(5)分包中标项目的企业除提供上述单证资料外,还须提供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

10、某市恒力工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焰火出口。2006年1月因经营需要,经外经贸部批准,又在外市设有独立核算并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鑫星贸易公司(分公司),从事出口恒力公司生产的焰火业务。问:

(1)恒力公司、鑫星公司出口焰火,可退还哪些税款?(2)恒力公司、鑫星公司应在何地申报办理退税? 【本题参考答案】

(1)恒力公司可退还的税金为增值税;鑫星公司出口焰火可退还的税金有增值税和消费税。

(2)恒力公司的增值税在其所在地主管的退税机关退税。鑫星公司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以在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也可以在总机构(恒力公司)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

11、瑞达公司(一般纳税人)自营出口生产企业,2006年7月外购原材料、动能费等支付价款60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102万元,本月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价格100万元,本月内销货物销售额为500万元,自营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金额600万元(按离岸价计算),该企业内、外销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17%(非应税消费 税品),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15%,该公司上期无留抵税款,本月未发生其他进项税额。

问:购进货物、销售货物的账务如何处理? 【本题参考答案】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

6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0000

贷:银行存款

7020000(2)免税进口料件,分录为: 借:原材料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3)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6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0(4)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8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0

12、华军外贸有限公司2005年8月销售两台小汽车给保税物流中心(B型)中一家企业使用;2005年8月以进料加工委托加工复出口的方式进口了一批机械料件(退税率13%)到岸价为6万美元,在国内购进了一部分塑料件(退税率13%)作为原辅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为15万元,向受托生产企业支付了加工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为8万元,委托加工收回的机械设备(退税率17%)已全部出口,出口离岸价为800万元;2005年10月从锦绣烟花贸易公司购进一批烟花、爆竹出口欧洲,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取得消费税完税分割单。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1:8)(1)华军公司销售的两台小汽车能否申请办理退税,为什么?(2)华军公司计算2005年8月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应退税额为(8×17%+15×17%=3.91(万元),是否正确,为什么?

(3)华军公司出口的烟花爆竹能否申请办理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什么?

【本题参考答案】

(1)华军公司销售的两台小汽车不能申请办理退税

(2)华军公司计算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应退税额是错误的,应为:8×17%+15×13%=3.31(万元)(3)华军公司出口的烟花、爆竹可以申请办理退还增值税,但不能退还消费税

13、馨如家饰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内资生产企业,于2005年10月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并办理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但尚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2006年1月12日,与华兴进出口贸 易公司签订了代理出口协议。协议中注明,华兴公司只负责办理相关出口业务,并按比例收取手续费,出口退税的相关事宜则由馨如公司自行办理。2006年2月10日,馨如公司委托华兴进出口贸易公司出口了第一批货物。

(1)根据出口退税的相关规定,馨如公司应于()前办理出口退税认定。

A.2006年2月12日

B.2006年2月12日 C.2006年4月12日

D.2006年5月10日 【本题正确答案:A】

(2)税务机关在为馨如公司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时,应采用()退税方式。

A.免抵退税

B.先征后退

C.免税

D.免抵(不退)【本题正确答案:A】

14、安泰有限公司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适用的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6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20万元,购进其他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税额34万元,经检查该公司本月将金额为40万元的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按照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该企业当期抵退税额是()万元。

A.26

B.10.4

C.21.2

D.8 【本题正确答案:B,免抵退税额=200×13%-120×13%=10.4(万元)】

(2)该公司当期应纳税额是()元。A.-7

B.-13.8

C.-9

D.-2.2 【本题正确答案:A,应纳税额=100×17%-[160×17%-200×(17%-13%)+120×(17%-13%)]=-7(万元)】

(3)该公司当期抵免税额、应退税额分别是()。A.3.4万元,7万元

B.3.4万元,13.8万元 C.17万元,9万元

D.19万元,2.2万元

5.出口退税效应分析报告 篇五

   2011年我国纺织服装出口退税下调情况分析

近期关于“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将下调5个点至11%”的传言再度甚嚣尘上,业界认为,鉴于当前纺织出口面临多重压力,短期内出口退税大幅下调可能性较小。

在成本快速上升、人民币加速升值、货币政策收紧以及出口退税政策或变动和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背景之下,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增速将明显放缓,预计2011年行业出口增速将从去年的23.59%降至15%左右。

出口退税率短期或难下调

近段时间,“国家将下调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5个点至11%”的传言不胫而走,给纺织服装业界带来了不小的震动。分析人士认为,从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发展模式转变的角度来看,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的下调甚至取消都在情理之中,但选择此时下调以及5个百分点的调整幅度还是在各方意料之外。

我国在2008年8月至2009年4月期间先后4次上调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目前,我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为16%。16%的退税率对于竞争激烈、利润低下的国内纺织、服装出口企业而言具有重要作用。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出口企业平均利润率为1.47%,低于工业企业平均利润水平;2011年1至2月,企业出口利润率进一步下降到1.44%。中国第一纺织网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如果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5个百分点,必将在短期内给行业出口造成重创,而这种不利因素也将传导至中上游本已很脆弱的市场。

第一纺织网首席分析师汪前进表示,2010年我国纺服出口退税额达到2100亿元左右,约占全国出口退税总额的28.8%。简单测算,退税下调5个点,则纺织出口退税减少约650亿元,相当于纺织全行业利润的1/3,其对整个行业的影响不可谓不大。“鉴于当前纺织出口面临多重压力,短期内出口退税大幅下调可能性较小,即便调整,幅度也不宜过大,内控制在1至2个百分点内,尽量保持出口相对稳定的经营环境。”汪前进表示。

今年出口增速降至15%左右

作为我国传统型产业,纺织服装行业一向以外向型为主,近两年伴随着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出口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但当前对外依存度仍然高达40%左右,行业出口形势的好坏依然是衡量行业发展趋势的重要标准。

事实上,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自去年扭转负增长局面至今,始终处于高速增长之中。2010年,在国际市场逐步恢复以及采购商补库需求增加的带动下,2010年纺织品服装出口额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大关,达到2065.30亿美元,同比增长23.59%,创历史新高。今年一季度纺织出口继续保持了23%的高增速水平。

不过,出口快速增长的背后也存在着隐忧。汪前进指出,一季度出口增速中,大约有8个百分点是受上年一季度低基数影响而“虚增”的。进一步扣除成本推动价格上涨和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后,实际出口增长水平更低。这种低基数效应将在今年二季度开始迅速减弱。

此外,“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外贸政策正在从积极向中性甚至收缩的方向转变,期间包含着人民币汇率的不断升值、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及出口退税率下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贸易壁垒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出口“低成本,高增长”的模式难以为继,纺织服装“高成本,低增长”时代已经来临。业界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纺织出口将以稳定国际市场份额为目标,年均增速将保持在5%-8%的水平,其中,价值增长将成为拉动中国纺织出口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

6.服装服饰出口行业分析报告 篇六

作者:不见不散 日期:200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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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6年1月11日发布了2005年我国对外贸易情况,统计显示,2005年我国对外贸易达到1422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2%,其中,出口7620亿美元,增长28.4%。

传统大宗商品出口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其中——

行业 出口金额 增长百分比

服装 738.8亿美元 19.9%

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 411.3亿美元 22.9%

鞋类 1 90.5亿美元 25.3%

旅行用品及箱包 73.1亿美元 17.2%

珠宝首饰(1-10月)36.03亿美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3.32%

服装业是全球化程度最高的产业之一,我国服装出口依存度在不断提高。然而,随着东欧、非洲及东南亚部分国家服装加工业的发展,我国传统的原材料优势及劳动力成本优势走弱的趋势凸现;而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服装产品设计研发水平、创新能力、品牌运作及市场网络技术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又使中国服装出口业的发展受到极大的制约。

在多极化的市场中,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都存在着明显的竞争,贸易摩擦也会时有发生。在承认竞争的前提下,如何实现各国资源的合理配置、合理融合成为世界服装业共同面对的课题,国际间双边和多边的合作必将成为未来服装业的主流。世界经济走势、国际市场价格、贸易摩擦及人民币升值等一系列因素影响着我国服装行业的整体走势。

今年来,我国服装出口经受住美欧的特保考验,服装出口稳步增长。入世以来我国大力推动服装企业争创品牌,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通过创新提高服装新产品的研发和设计能力,注重个性化审美的时尚趋势,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通过

这些努力,我国出口服装的平均价格扭转了不断下滑的趋势。2001年我国服装出口1-9月同期平均单价是每件2.36 美元,到2002年达到最低点每件2.23美元,到2005年1-9月增加到每件2.68美元,比上年增长了14.53%,比2001年同期增长了 13.56%。

2005年10月我国服装出口略显疲态.随着出口征税、人民币升值政策、原料价格上涨、能源运输紧张等不利因素影响,尤其是美欧贸易摩擦的严重干扰,对我国多项纺织产品的数量进行限制,到三季度后部分出口纺织品陆续达到全年的设限量,致使10月份出口增幅下降较多,纺织服装出口显现疲态。

六大类产品快速增长

2005年1-10月我国纺织服装出口中,六大类产品出口创汇全面增长,比上年同期都有大幅度上升。但10月当月纺织织物和服装类产品出口创汇增幅比上月下降近1个百分点。从下半年开始服装类产品出口逐月回落。

下表为2005年六类纺织服装产品出口情况:

产品 10月金额(亿美元)1-10月金额(亿美元)累计同比(%)

1、纺织纱线 3.72 41.54 17.282、纺织织物 13.46 126.49 17.243、纺织制品 21.02 195.16 32.654、针织服装 65.29 608.35 20.745、梭织服装 23.18 217.02 18.966、服装附件 26.34 266.71 24.0

2(数据来源:中国纺织贸促网 2005年12月)

六大类出口全面增长,支撑着我国纺织服装出口连续五个月超过100亿美元。

美欧设限影响渐显

欧美等主要纺织品进口国,一方面得益于来自中国的价廉物美纺织品,另一方面出于对保护本国衰退纺织产业、维持地区经济、就业、国土安全、社会稳定等方

面的考虑,会充分利用反倾销、保障措施等贸易保护手段,继续对中国纺织品实施限制进口政策。

2005年1-10月我国纺织服装对原非设限国家出口比上年多出口45亿美元,而对原设限国家出口创汇比上年增加了132亿美元。但从10月看对原设限国出口增幅下降。

2005 年1-10我国纺织服装对原设限国家出口为348.32亿美元,同比增长61.10%,占纺织服装整体出口的36%;对原非设限国家出口为623.22亿美元,同比增长为7.81%。其中:纺织品对原设限国家出口103.3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63%;服装对原设限国家出口245.00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81%。纺织品对原非设限国家出口259.86亿美元,同比增长18.93%;服装对原非设限国家出口363.35亿美元,同比增长 1.05%。

05年1-9月.我国服装出口的主要市场及份额

国家(地区)金 额

日本 93.88亿美元

欧盟 85.45亿美元(其中德国:19.37亿美元)

美国 75.84亿美元

香港 40.24亿美元

俄罗斯 17.8亿美元

其他国家和地区 121.01亿美元

总计 434.22亿美元

(数据来源:纺织贸促网 2005年11月)

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区域分布依然明显,最集中的地区仍是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和沿海地区,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和山东地区。2005年1-10与出口创汇超过百亿美元的省市就是江浙沪粤四省市,这四省市出口创汇就占整个纺织服装出口创

7.出口退税效应分析报告 篇七

一、贸易引力模型的基本形式

1962年, Tinbergen将物理学中的万有引力模型第一次运用到国际贸易研究领域, 并建立了贸易引力模型。丁伯根贸易引力模型基本思想:

其中:Xij是i国向j国的总出口额;Yi与Yj是i国与j国的GNP;Dij是指两国之间的距离;K, e是常数, a、b为参数。该模型含义:两国之间的贸易额与两国的经济总量成正比, 与两国之间的距离成反比。

贸易引力模型在实际运用中通常将方程 (1) 转化为对数线性形式 (2) :

二、本文模型构建及其数据说明

本文在贸易引力模型的基础上建立模型研究中国出口贸易和反倾销之间的定量关系。过去学者主要把两国之间的距离作为衡量贸易的成本, 由于科技的创新、电子商务的普及, 两国之间的距离代表贸易成本已经不太合适了, 为了使传统贸易引力模型更具现代意义, 考虑到贸易保护无疑增加了两国之间的虚拟距离, 对两国扩大贸易形成了障碍, 所以本文用反倾销数据对两国之间的贸易距离进行替代, 从而衡量反倾销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在模型 (1) 的基础上, 本文构建的具体贸易引力模型如 (3) :

其中:a0是常数;a1、a2、a3是参数;EXCt代表中国t年对世界的出口额;GDPCt代表中国t年国内生产总值;GDPWt代表全世界t年国内生产总值;ADCt代表t年中国遭受最终反倾销次数。代表方程回归残差。

为了统一各变量数据, 本文选取1995—2009年的各变量数据进行多元回归。其中, EXCt、GDPCt、GDPWt、数据来自于中国经济统计年鉴;采用ADCt数据的主要原因是1995年以来中国连续十五年成为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 具体数据 (见下页表1) :

三、模型的相关检验

为了避免对不稳定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回归分析而出现伪回归, 在回归之前先对模型中的EXCt、GDPCt、GDPWt、ADCt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平稳性时所采用的方法为ADF (Augmented Dickey-Fuller) 检验, 具体检验结果 (见下页表2、表3) :

检验结果表明, 中国对外贸易出口Ln (EXCt)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Ln (GDPCt) 、世界国内生产总值Ln (GDPWt) 、中国遭受最终反倾销数额Ln (ADCt) 的原始序列均为非平稳序列, 不能直接进行回归分析。所以, 对上述非平稳序列的原始值变量再进行一阶差分, 如果不存在单位根说明时间序列为平稳序列, 检验结果 (如表3所示) 。

数据来源:WTO反倾销统计报告。

注:在检验类型中, C表示截距项, T表示含趋势线, P表示滞后阶数。检验结果采用Eviews5.0计算得到, 数据来源同表1, 下同。

注:变量ΔLn (EXCt) 在10%临界上趋向平稳。

由表3可知, 中国对外贸易出口Ln (EXCt)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Ln (GDPCt) 、世界国内生产总值Ln (GDPWt) 、中国遭受最终反倾销数额Ln (ADCt) 在进行一阶差分后变成平稳序列, 是1阶单整序列。

四、反倾销对中国出口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

由于原始数据的不平稳, 本文只能通过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才能避免出现伪回归。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的方法主要包括Engle-Grange两步法以及直接估计法。本文主要采取直接估计法进行模型建立。

用打开误差修正项括号的方法直接估计误差修正模型, 适当的估计式为 (4) :

为了同时获得长短期弹性, 本文在模型结果的式子上进行改动, 获得长短期弹性。可写成误差修正模型的形式如 (5) 、 (6) 、 (7) :

从输出结果看, 模型运行基本正常, 与预期基本吻合。

第一, 从模型结果 (1) 式可以看出,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C对中国贸易出口额EXC有正向推动作用, 符合贸易引力模型基本假设。但从显著性方面看, 短期Ln (GDPC) 的t检验都是小于1, 说明变量短期不显著, 而滞后一阶Ln (GDPC) 的t检验都大于2, 说明变量长期显著。这种现象符合经济规律, 正好说明了中国GDPC对中国贸易出口的推动作用具有长期性以及滞后性, 尤其长期作用显著。其中, Ln (EXC) 关于Ln (GDPC) 的短期弹性为0.295, 长期弹性为1.081, 从长期看, 中国GDPC每增加1%, 中国EXC就增加1.081%, 而短期不显著。

第二, 从模型结果 (2) 式中可以看出, 世界国内生产总值GDPW对中国贸易出口额EXC有正向推动作用, 其作用形式类似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C对中国贸易出口额EXC有正向推动作用, Ln (GDPW) 也是短期不显著, 长期显著, 也具有长期性和滞后性。结果显示, Ln (EXC) 关于Ln (GDPW) 的短期弹性为0.294, 长期弹性为1.286。从长期看, 世界国内生产总值GDPW每增长1%, 中国EXC就增长1.286%, 而短期不显著。世界国内生产总值GDPW相对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C而言, GDPW对中国外贸出口额的影响程度大于GDPC对中国外贸出口额的影响程度, 比较符合现实状态, 说明中国外贸依存度依然很高, 内需不足。

第三, 从模型结果 (3) 式中可以看出, 反倾销变量对中国贸易出口额EXC有负向作用, 表明反倾销对中国出口贸易有抑制作用, 与现实吻合。从模型结果中可明显看出, 短期反倾销数ADC相当显著, 长期也显著, 但弱于短期。这说明中国企业在遭遇反倾销制裁后, 产品受到抵制不能出口, 短期迅速失去市场, 减少出口额, 而由于中国应对反倾销, 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相对的滞后, 很多企业不注重信息的搜集, 有些产品已经受到反倾销的制裁了, 可是有些企业还在生产, 最终无法出口, 同时, 由于中国产品遭受最终反倾销措施, 在很长时间内, 其他国家会采取类似的手段对中国同种产品进行反倾销, 产生“效仿效应”。结果显示, Ln (EXC) 关于Ln (ADC) 的短期弹性为0.408, 长期弹性为0.362。可见, 短期弹性强于长期弹性。在短期内, 中国遭受反倾销案件ADC每增长1%, 中国贸易出口额EXC就减少0.408%;长期内, 中国遭受反倾销案件ADC每增长1%, 中国贸易出口额EXC就减少0.36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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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黄烨菁, 张煜.中国对外贸易新趋势的实证分析——基于扩展型贸易引力模型[J].国际贸易, 2007, (10) .

8.出口退税效应分析报告 篇八

关键词:出口 FDI 环境污染

改革开放以来,出口和FDI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两大重要动力,同时我国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问题也日益严峻。2015年,全国平均雾霾天数高达29.9天,创52年之最。“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增长受制于增长方式、环境约束的问题将更加凸显,作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的环境效应已成为众多学者关注的问题。

一、相关文献综述

现有文献中关于出口、FDI和环境污染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以下两方面:一是出口的环境效应。Copeland 和Taylor(1994)提出了“污染天堂假说”,他们认为在一定的污染税和税率下,贸易自由化能缓解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但使得发展中国家环境恶化,原因是发展中国家正成为国际高碳排放和污染严重产业转移的避难所。Cemal(2012)研究却发现,东南亚各国对日本的出口并没有导致其环境恶化。国内部分学者方面,吕延方等(2015)用门限模型研究发现,随着人均GDP增加出口影响碳排放指标的系数不断增加,因此随着出口贸易的不断增加,我国环境压力不断加大。二是外商直接投资(FDI)的环境污染效应,包括“污染避难所”和“污染光环”两大对立假说。“污染避难所”假说认为发达国家较严苛的环境政策使企业面临较高污染治理成本,而发展中国家为吸引外资流入纷纷采取相对宽松的环境政策,于是跨国公司纷纷将污染密集度高的产业、生产链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导致发展中国家变成发达国家污染行业的“避难所”。“污染光环”假说认为跨国公司能通过FDI将更先进的技术带到发展中国家,通过示范效应、竞争效应和学习效应三种渠道产生技术溢出以提高当地企业的环保水平,减少东道国的环境污染。Brock 和Taylor(2005)指出,环境污染主要由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三个因素共同决定。经济增长会增加环境污染,产业结构调整,尤其低污染产业比例增加会减少污染,技术进步也会减少污染,最终环境水平是这三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部分学者已经发现FDI与环境污染间呈非线性关系,包群等(2010)研究表明,FDI与环境污染间呈倒“U”型关系。

综合上述文献我们发现,大多使用线性模型分析FDI、出口与环境污染间的关系,事实上,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下,出口、FDI带来的环境污染变化趋势极有可能发生转变,因此线性模型无法准确描述经济转型的过程特征,预先设定线性模型容易出现估计结果偏误。同时大多文献只单独考虑出口或者FDI与环境污染间的关系,无法全面评估中国对外经济往来的环境效应。本文试图从以下方面完善上述不足:首先本文同时研究出口、FDI这两大因素的环境污染效应,更能全面分析中国参与全球经济往来的环境效应,同时基于1990—2014年的省级面板数据,使用分析非线性模型的有效工具“门限回归方法”(Hansen,1996)更符合现实需要。

二、实证模型设计

因变量:本文选取人均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人均工业废水排放量作为环境污染的代理变量。核心解释变量为出口和FDI,出口指标方面,本文用IMF的实际有效汇率指数对各省的出口额进行平减,选择平减后的出口额占当年GDP的比重来表示;FDI方面,选择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当年GDP的比重来表示。

门限变量和控制变量方面,收入门槛变量用人均GDP表示,人均GDP是衡量地区经济发展和收入的重要指标,本文用各省实际国民生产总值除以当地年末人口数来表示。人力资本门限变量是衡量地区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本文用各省高等学校在校人数除以当地年末人口数来表示。结合前人研究,还加入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三大指标作为影响环境污染的控制变量。考虑到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的存在性,本文加入人均GDP和人均GDP的平方项作为经济增长变量。用第二产业产值占GDP比重表示产业结构变量。用各省财政支出中科学支出占GDP的比重(袁鹏和程施,2011)表示技术水平指标。

研究样本为1990—2014年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除西藏,由于数据缺失)的面板数据,样本总量为750个,样本数据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和中经网统计数据库。为剔除价格因素影响,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对各省GDP进行价格平减,所有价格指数都以1990年为基期。为消除量纲影响,各变量都以自然对数形式加入回归模型。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出口影响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

面板门限模型回归之前需对相关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以保证估计结果的准确性。本文用IIC和Fisher检验对所有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变量平稳。在确定使用单一、双重和三重门限模型之前,需要对各种门限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无论是人均工业二氧化硫还是人均工业废水排放量作被解释变量,几乎都接受双重门限模型,因此本文均采用双重门限模型。表1为出口影响环境污染的双重门限模型回归结果。

表1中(1)、(2)列为人均GDP作门限变量的回归结果,人均工业二氧化硫和人均工业废水作为环境污染代理变量的回归结果基本一致。由于本文使用双重门限模型,其中包含三个门限区间,将三个门限区间依次界定为低收入阶段、中等收入阶段和高收入阶段。当人均GDP处于低收入阶段时,出口对人均工业二氧化硫的影响显著为正,且系数很高,出口对人均工业废水排放无显著影响。当人均GDP处于中等收入阶段时,出口对人均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的影响显著为正,但是系数有所下降。当人均GDP处于高收入阶段(高于38460元或者大于63886元),出口对人均工业二氧化硫和人均工业废水的影响系数进一步减小,但不显著。随人均GDP不断升高,出口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呈不断下降趋势。截止到2014年,我国东、中部地区省份的人均GDP几乎都高于63886元,出口对这些地方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弱。

表1中(3)、(4)列为人力资本作门限变量的回归结果。依然将三个门限区间界定为低、中和高人力资本水平的三个阶段。当人力资本水平处于低、高等阶段是,出口对人均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的影响不显著。当人力资本处于中等水平时,出口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为正,并且十分显著,此时出口能加剧当地的环境污染水平。当人力资本存量较高时,各省的经济增长以第三产业为主,加工贸易占比较少,因此出口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小。而人力资本存量过低时,可能不具备从事出口贸易的条件,因此出口贸易较少,对环境污染几乎不存在影响。2014年,我国只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陕西、江苏和吉林这8个教育大省的人力资本存量高于0.0212的水平,其他省份的人力资本水平都处于中等水平之间,因此出口贸易是这些省份环境污染恶化的重要原因。

(二)FDI影响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

FDI影响环境污染的模型也接受双重门限模型,表2报告了FDI影响环境污染的回归结果。

表2中(1)、(2)列为人均GDP作门限变量的回归结果。当人均GDP处于低、高收入阶段,FDI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为负,但是不显著。当人均GDP处于中等收入水平时,FDI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显著为正。截止到2014年,我国东、中部地区省份的人均GDP基本都超过了9853元,这些省的外商直接投资不仅不会加剧当地的环境污染,反而能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提升投资地的环境污染处理技术,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

表2中(3)、(4)列为人力资本作门限变量的回归结果。当人力资本水平较低或较高时,FDI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不显著。当人力资本水平中等时,FDI与环境污染正相关,此时引进FDI能加剧当地的环境污染。这是因为人力资本水平较低时,FDI的技术溢出效应较差,技术溢出无法被当地吸收,因此FDI无法通过提高环境技术水平来改善投资地的环境污染,甚至可能因为扩大产出而导致当地环境恶化;而当人力资本达到一定高度后,当地企业有充足的人力资本吸收FDI的技术溢出效应,能通过提升环境技术导致污染水平下降;但是人力资本达到更高水平以后,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间的技术差距缩小甚至消失,此时FDI对当地环境技术的溢出效果也会相对减弱,对当地环境的改善作用也会有所下降(刘辉煌,2009)。2008年以后也只有北京、天津、上海、湖北和陕西这几个教育大省的人力资本水平超过0.0211,达到高人力资本水平,因此目前我国大部分省份都处于第二个门限区间。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基于1990—2014年省级面板数据,本文以人均GDP和人力资本作为门限变量,通过双重门限模型检验了出口、FDI影响环境污染的门限特征。研究结果显示:出口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表现出显著的门限特征。收入门限的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出口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呈现不断减弱的趋势,因此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贸易开放度增加能改善当地的环境污染。人力资本门限的研究发现,人力资本存量过低或者过高的地区,出口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弱,而人力资本存量中等水平时,出口会导致当地的环境恶化。FDI影响环境污染也表现出门限特征。收入门限和人力资本门限研究结果基本一致,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力资本水平较低或较高时,FDI对投资地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小,几乎没有显著影响。而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力资本水平处于中间阶段时,FDI会导致投资地的环境恶化。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可以得到如下启示,第一,出口依然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大力发展出口贸易不仅不会加剧当地的环境污染,还能通过出口贡献经济增长使得环境污染水平呈现不断下降趋势。第二,我们需要辩证看待FDI的问题,FDI对投资地环境污染的影响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省份都处于第二个门限区间,此时FDI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为负,因此政府在引进FDI时还应做好环境评估工作,尽可能减少FDI对环境质量负面作用。第三,加快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是减少出口和FDI对环境污染有效途径之一。第四,重视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和扶持力度以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充分吸收FDI的技术溢出效应,加快人力资本积累能有效减少对外经济联系时的环境污染问题。

参考文献:

[1]Copeland,B.,Taylor.North-South Trade and the Environment [J].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4, 109(3),755-787

[2] Cemal,A..Carbon Emissions,Trade Liberalization,and the Japan-ASEAN Interaction: A Group-wise Examination [J].Journal of the Japanese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es,2012,26(1),167-178

[3]吕延方,王冬,陈树文.进出口贸易对生产率、收入、环境的门限效应——基于1999—2010年我国省际人均GDP的非线性面板模型[J].经济学季刊,2015,(1),703-730

[4]Cole,M.A.,Elliott,R.. FDI and the Capital Intensity of Dirty Sectors: A Missing Piece of the Pollution Haven Puzzle [J].Review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5(45), 530-548

[5]包群,陈媛媛,宋立刚.外商直接投资与东道国环境污染: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吗[J].世界经济,2010(1),3—17

[6]Hansen,B..Inference When a Nuisance Parameter is Not Identified under the Null Hypothesis[J].Econometrica,1996,64(2),413-430

[7]袁鹏,程施.中国工业环境效率的库兹涅茨曲线检验[J].中国工业经济,2011(2),79—88

9.企业退税申请报告 篇九

企业退税申请报告范文

尊敬的领导:

我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实际经营范围为××,后经我公司申请,你局认定我公司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期从×年×月×日起。

我公司×年×月的全部销售收入为××××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为×××元,缴纳增值税额为×××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为×份;×年×月的全部销售收入为×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为×元,缴纳增值税为×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为×份;×年×月的全部销售收入为×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为×元,缴纳增值税额为×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为×份。我公司×年×月至×月专用发票月平均使用量为×份。(注:此段填写前三个月的增值税申报及交纳情况,要求必需按照增值税申报表有关内容填写)

目前贵局批准我公司每月领购×次最大开票金额×万元税控专用发票,每次×份。由于我公司业务量逐渐增加,故申请增购×份最大开票金额×万元税控专用发票。(注:此段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内容自定,要求企业将增量原因写清楚,内容必须真实详细)

申请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注:最大开票限额一千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一式四份);

2.书面申请(一式二份,注:最大开票限额一千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一式三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上需加盖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印章——流转税科负责);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5.销售合同(协议)复印件(一式二份,上需贴印花税票,合同必须为与一般纳税人签定的有效合同,要求双方盖章清楚,合同项目填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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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批复复印件(一式二份);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要求每页复印,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除外);

9.前三个月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及本月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一式二份);

10.税务机关要求附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书复印件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骑缝公章

(以上要求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税务局要求为准。)

申请单位:

10.退税申请报告 篇十

*********地税局:

*********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7********),于2015年9月14日申报所属期为2015年08月税款时,申报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合计¥1*****.02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捌拾捌元零贰分)。经自查,发现该笔申报与2015年8月14日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15年07月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合计¥15688.02元(大写:人民币******************)重复,系我公司在申报时误操作。以上两月税款均已正常扣缴,且我公司在2015年10月26日前已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费,无欠税现象。

现特向贵局对所属期为2015年8月所多缴纳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计¥********元(大写:人民币*************)申请退税,请予批准!

税务登记类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

11.出口退税效应分析报告 篇十一

为了缓解全球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对出口企业造成的重大冲击,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7月30日发出《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从11%提高到13%,同时对其它相关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作了调整。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0月21日、11月17日、12月29日分别发出了《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了包括服装、纺织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部分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由调整前的5%、9%、11%、13%、17%五档变为了5%、9%、11%、13%、14%、17%六档。出口退税作为一项鼓励出口的对外贸易政策,能有效刺激出口量的增加。然而。出口退税对出口的促进作用是有局限的,企业应该客观而准确地认识出口退税对出口的影响,利用好政策带来的机遇,同时努力开辟企业赚取利润的其它渠道。本文拟从出口退税的作用以及其局限性论述出口退税对出口企业的影响,对企业在危机中把握方向,保持并挖掘潜在竞争力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出口的作用分析

出口退税是指一国政府将出口商品中所包含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商,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竞争的一项出口鼓励措施。出口退税的经济思想颇为久远,最早可以追溯到重农学派的先驱阿吉尔贝尔,他最早提出了对出口商品免税的思想,现今世界各国都广泛采用出口退税政策,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附件1至3明确规定出口退税不能视为出口补贴。由于各国的间接税税率不同,只有不含税的商品进入国际市场,才能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因此各国可以全额退税也不违反WTO规则。

1出口退税能降低企业成本,扩大出口量。出口退税是政府通过让渡出口产品的增值税的全部或一部分来提高企业的利润空间,从而扩大出口。中国从1985年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来,曾多次对这一政策进行调整,其中20世纪末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那次调整与2008年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调整有很多相似之处,最大的特点就是平均退税率提高了,而且取得了明显的政策效应。1999中国出口连续8个月负增长,在退税政策的刺激下,急剧反弹,实现全年同比增长6.1%,同时政策的时滞效应也带动了2000年出口增长22.7%。2008年这次出口退税政策实施后,相关产品的出口困境有所缓解。商务部数据显示,2008年12月份政策调整涉及的商品整体出口合计544,5亿美元,同比增长4,8%,占中国出口总值的比重由前11个月的45,8%上升至12月份的49,0%。其中服装、塑料制品、箱包和灯具出口均表现为加速增长。

2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能给出口企业传递政策信号。出口退税提高,能加速出口增长,出口退税调低,将减缓出口增长。然而,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除了影响企业实实在在的利润之外,还能给企业传递政策信号。为了缓解贸易顺差带来的各种问题,并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中国财政部2007年7月1日起大幅调低了2268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取消了553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这次调整主要是涉及到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的产品和一些低附加值的较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这就给相关企业发出信号。应及时调整产业结构,顺势应变,努提高企业的竞争了。在这次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同样也给企业传递了信号。出口退税提高了,政府扶持的信号给了企业信心,纺织企业、鞋帽企业、家电企业等纷纷调整经营策略,加强内部管理,重新走向国际市场。

3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能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每次出口退税调整都是针对不同产品实行差别退税政策。2008年出口退税新政策根据不同产品国际竞争力和产品类型特点,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结构性调整,提高了部分纺织品服装商品、部分劳动密集型商品以及部分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这表明了政策对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高附加值产业的支持。对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实行差别待遇,有利于推动出口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二出口退税政策的局限性分析

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出口退税政策对于扩大出口、恢复企业信心、调整产业产品结构能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的作用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影响出口的因素很多,出口退税只是众多因素之一而已。企业通过出口退税政策的优惠获得利润空间并扩大出口量,而影响企业出口量的因素还有很多,如企业的产品定价、企业的工资成本、企业的财务成本等,还包括企业所面I临的国际竞争环境、国内经济贸易政策都影响到企业的出口。其次,出口退税受政府财政收入的限制。随着出口的增长,出口退税额也迅猛增长,这就意味着要求财政预算安排更多的指标用于退税。而财政收入无法与退税基数同步增长,这就给政府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再次。出口退税过高不利于企业创新。过高的出口退税率,让企业片面依靠政策的扶持,出口企业只需保持原有的技术,就可以照样生存。而低附加值产品是引发近年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技术创新和提高附加值进而提高价格才是企业应付激烈的国际竞争的根本手段。

三企业的应对策略

波特在他的“钻石”理论里面提到政府对提升国家竞争优势的作用。政府能在经济发展中起催化和激发企业创造能力的作用,而政府政策和行为成功的要旨在于为企业创造性提供宽松、公平的竞争环境。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目标就是为了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竞争的宏观环境。出口企业应该全面、客观地看待退税政策的作用,以此为契机,重整旗鼓,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新途径。

1利用好出口退税政策提供的利好,抓住机遇渡过难关。随着企业全球化竞争的加剧,加之生产要素价格的不断上升,许多行业都进入了“微利时代”。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许多出口企业面临困境,接单就意味着亏损,所以部分企业不得不关停。出口退税的提高,直接增加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企业可以放心地接单,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表明,政府下定决心要帮扶相关出口企业,并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如完善企业信贷等促进企业融资的政策。出口企业应该利用好出口退税政策带来的优惠。积极寻找企业发展的出路,走出金融危机带来的寒冬。

2积极创新,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促进产品升级。

出口退税政策的作用是有限的,企业不能过分依赖政策,应寻求更有力的途径追求利润,提高竞争力。如果企业墨守成规,继续在低价格、低附加值的产品上挣扎,很难摆脱被淘汰的命运。而如果企业能积极创新,开发新的产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以提高在国际市场的议价能力,以高品质、高价格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便能减少金融危机带来的损害,并最终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3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渠道。面对全球金融危机,企业应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将损失减到最少。一方面,金融危机对各国的影响不同,出口企业应有意识地开拓并扩大受金融危机影响不大的新兴市场,以此来弥补欧美市场出口额急剧下降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出口企业可以转变营销理念。通过出口转内销,在国内市场寻找出路。

参考文献:

[1]赵杰,出口退税的作用分析与政策选择[J],生产力研究,2006(4)

[2]张伦俊,祝遵宏,我国税收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兼谈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效应,国际贸易问题,2005(4)

[3]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2.出口退税效应分析报告 篇十二

一、欧盟有关家电的绿色壁垒概况

欧盟针对家电产品设置的绿色壁垒主要是通过各项涉及家电产品的欧盟指令来发布的。这些指令对保护公共利益所必需达到的基本要求, 特别是保护用户的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的安全和环境的基本要求做出了规定。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将这些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无条件的、强制的转化为各国的法律, 而且进入欧洲的产品必须符合这些指令的基本要求。涉及到家电产品的相关指令主要包括:CE标志指令 (1993年实施) 、电磁兼容指令 (1996年实施) 、低电压电气设备指令 (1997年实施) 、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 (简称WEEE指令, 2005年实施) 、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简称ROHS, 2006年实施) , 2005年又对用能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生态设计提出框架性要求, 即《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 (简称EuP指令) , 2008年12月首个针对EuP指令的实施措施——《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模式电能消耗的生态设计要求》正式颁布, 此后EuP指令全面进入发布实施阶段, 涉及到电视机、家用电冰箱、冷冻柜、洗衣机、洗碗机等的实施措施陆续出台。由此可见欧盟涉及家电的绿色壁垒不断推陈出新, 呈现出各种指令的要求越来越高, 涉及产品范围越来越广, 法规的变动频率越来越快的特点。

二、欧盟绿色壁垒对我国家电出口的短期静态效应

欧盟绿色壁垒对我国家电出口数量的短期静态效应表现为我国不符合欧盟要求的家电无法向欧盟市场出口, 如图1中横轴表示欧盟市场中家电的数量, 纵轴表示欧盟市场中家电的价格。左图代表欧盟市场中家电的供给状况, 为简化分析, 假设欧盟市场中家电的供给来源于: (1) 中国出口到欧盟; (2) 欧盟内部厂商生产;且中国和欧盟的生产厂商很多, 形成完全竞争市场。SC代表中国厂商的供给曲线, SE代表欧盟厂商的供给曲线。

右图代表欧盟市场中家电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状况, D线表示欧盟对家电的需求曲线, S线表示欧盟市场中家电的总供给曲线 (由中国出口厂商的供给曲线和欧盟厂商的供给曲线共同决定) 。总需求曲线D和总供给曲线S的交点决定了在没有绿色壁垒的情况下, 欧盟市场中家电的均衡数量为Q0, 均衡价格为P0。此时, 中国出口到欧盟的家电的数量为QC, 欧盟内部厂商生产的家电的数量为Q E, 且Q 0=Q C+Q E。

当欧盟对家电设置绿色贸易壁垒之后, 由于中国出口的部分家电不符合相关的绿色标准或规定, 直接导致中国对欧盟的家电的供给减少, 即SC上移至SC`, 从而使欧盟的总供给曲线S上移至S`, 均衡价格上升至P0`, 欧盟市场中家电的均衡数量下降至Q0`, 即欧盟对家电设置绿色壁垒会导致欧盟市场家电价格上升, 总供给量和总需求量下降。中国出口到欧盟的家电从QC下降为QC`, 而欧盟内部厂商生产的家电从QE上升为QE`。因此短期内, 由于受到需求下降和欧盟内部厂商产量上升的双重挤压的影响, 中国出口到欧盟的家电数量下降较为显著。

三、欧盟绿色壁垒对我国家电出口的长期动态效应

从长期来看, 欧盟绿色壁垒对我国家电出口的影响会呈现周期性的特点, 如图2中横轴表示时间, 纵轴表示我国出口到欧盟的家电的数量。假设t1时欧盟实施了一项绿色壁垒措施, 根据前面的短期静态分析知道我国出口到欧盟的家电的数量在短期t1t2内会明显下降, 由Q1减少到Q2,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在t2t3这段时间我国出口到欧盟的家电数量保持基本稳定 (Q2=Q3) , 这段时间正是我国家电企业进行产品改造和更新的阶段, t3后我国家电企业陆续推出符合欧盟绿色壁垒要求的家电, 出口数量会逐步上升到Q4, 在t4时欧盟又实施了一项新的绿色壁垒措施, 我国出口到欧盟的家电的数量再次出现下降, 由Q4减少到Q5, 又经过t5t6新一轮的改造, 到t6时我国家电企业推出符合欧盟新的绿色壁垒要求的家电, 出口数量逐步上升到Q7, 如果此时欧盟再有新的绿色壁垒出台将会出现一轮新的周期。

需要注意的是在每一轮周期中我国家电出口企业进行改造后出口数量会回升, 回升的幅度如何主要取决于我国家电企业进行产品改造和更新的情况以及在此期间欧盟是否会推出新的更严格的法令。如果在图2的第一轮周期中的t2t3期间, 或第二轮周期的t5t6期间, 政府和企业积极应对, 例如政府采取补贴或其他鼓励措施, 企业自身加大研发力度, 利用改造契机, 对家电的原材料、质量、能耗等多方面进行积极创新, 那么Q4或Q7就可能回到甚至超过欧盟实行每一轮绿色壁垒前的水平;但是如果政府和企业应对不力, 例如家电企业采取观望等回避态度, 或将家电出口到没有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家或地区的短期做法, 就可能导致对欧盟的出口低于甚至远远低于绿色壁垒实施前的水平。同时欧盟新的绿色壁垒的实施频率也会影响企业改造后的出口数量回升的情况, 如果实施频率频繁, 企业就会面临更大压力, 有可能在一轮周期造成的影响还未消除的情况下, 又有新的法令出台, 这样从长期来看, 企业疲于应对一个接一个的新的法令, 而出口欧盟的产品数量会持续下降。

四、对策建议

通过对欧盟绿色壁垒对我国家电出口的短期静态效应和长期动态效应的分析, 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首先, 我国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环境标准制定, 利用相关规则减少绿色壁垒的不利影响。由前文可知欧盟近年出台的相关指令越来越多, 周期越来越短, 也就是说给企业进行改造更新的时间越来越短, 因此政府应尽量为企业争取更长的改造更新时间。我们应利用WTO多边贸易体制, 充分发挥贸易大国的作用, 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 制定一些发展中国家能承受的国际环境标准, 或者在一些国际标准中附加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也可通过双边谈判积极与欧盟进行磋商, 为我国企业争取尽可能多的豁免产品名单。

其次, 我国的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应针对欧盟有关法令法规的出台提前做好预警工作。信息不对称和缺乏预警是造成我国家电出口在欧盟遭遇绿色贸易壁垒初期出口量锐减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绿色壁垒隐蔽性和广泛性等特点, 单个企业信息交流的范围和获取信息的能力有限, 成本过高, 因此, 大部分中小型家电企业在应对欧盟绿色贸易壁垒的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 如果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协能够及时乃至提前预警, 这些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就可以争取更多的主动权。

最后, 企业和政府应积极配合, 形成政府大力鼓励, 企业积极改造的良性互动。尤其是在一项新的绿色壁垒措施实施的初期, 企业 (特别是中小型企业) 面临技术设备改造、原材料更新等的资本投入压力比较大, 政府可以通过投资、信贷优惠、税收优惠、出口退税等产业扶持政策来鼓励和帮助中小型家电企业增加对绿色家电技术的科研投入及绿色产品的创新和开发。对于企业来说, 从长期来看, 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是大势所趋, 应利用改造契机, 加大研发力度, 对家电的原材料、质量、能耗等多方面进行积极创新, 创造新的竞争力。

摘要:欧盟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家电出口市场之一, 但是近年来欧盟制定一系列复杂苛刻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标准构成了绿色贸易壁垒, 并且不断推陈出新, 对中国家电出口欧盟产生较大影响。文章详细分析了欧盟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家电出口企业带来的短期静态效应和长期动态效应, 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绿色壁垒,欧盟,家电出口,静态效应,动态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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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超, 任家隆, 王直, 顾金凤.中国家电企业应对欧盟RoHS绿色指令的规避措施研究[J].科技咨询, 2008 (, 22) .

[4]、陈小怡, 李世建, 何建敏.WEEE和RoHS:欧盟“双绿”指令下我国相关行业的困境与对策[J].国际贸易问题, 2007, (1) .

[5]、韩太祥, 陈宪.经济学原理[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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