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会议服务招标文件

2024-10-11

酒店会议服务招标文件(共6篇)

1.酒店会议服务招标文件 篇一

城市之星前期物业服务

招标编号:***71

招 标 文 件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 城市之星概况及招标情况说明

第一章 总则

城市之星由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座落于杭州市钱江新城中央商务区,南至市民路,北靠钱江路,西临清江路,东至城星路。本项目建设用地4745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07161.3平方米,包括地上面积 225080平方米、地下面积82081.3平方米。项目主体为4幢超高层住宅、2幢办公楼及酒店式公寓组成。预计项目总户数为1126户。项目计划交付时间为2011年12月。

本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公司。

一、【城市之星】小区规划建设基本情况

(一)总占地面积:47455 m2。

(二)总建筑面积:307161.3 m2。

1、地上建筑总面积225080m2。其中住宅(B02地块)建筑面积132258.6m2、办公及酒店式公寓(B01地块)建筑面积90172m,商铺及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649.4m(其中商铺1647平方米)。

2、地下建筑总面积 82081.3m2。其中车库及其它79036m2、非机动车停车面积3045m2。

(三)车位情况:车位数1891个。其中地上车位118个,地下车位1773个。

(四)社区用房建筑面积245 m2,物业经营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15m2。

(五)公共设施及公用设备:

1、绿化率:B01地块15%,B02地块30%

2、容积率:B01地块6.5,B02地块4.0

3、建筑密度:B01地块21.3%,B02地块13.1%

4、总配体量:住宅总户数818户;办公及酒店式公寓户数308户。

5、建筑层数:6 幢 44层;

(六)主要设施及设备情况:

(1)生活给水系统: 2 分 2个水泵房,低区水泵6台 5.5千瓦/台;中区水泵6台,其中3台7.5千瓦/台,3台11千瓦/台,共24台。顶层变频水泵14台 0.37千瓦/台;工频泵12台,11千瓦/台,(均为一用一备)。

生活水箱地下层共2只,分别为45、82吨;屋顶层共6只,分别为4只 15吨/个、2只 10吨/个,共计80吨。

(2)生活排水、排污系统、雨水系统:

生活污水与雨水为分流,室内粪便污水与洗浴废水不进行分流,无化粪池,经格栅沉淀再排入附近市政管道。

(3)管材:

生活给水管:公共管径 DN100 ,材质为 铜 ,进户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工作压力为 不超过0.35MPa。

生活污废水及雨水管:公共管径 DN100 ,材质为 球墨铸铁。

(4)供配电系统:

电源等级:电梯、应急照明,汽车库中的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应急照明以及小区通讯机房,消防控制室等用电为 一 级负荷;生活泵等电力设备、地下层照明及各层疏散楼梯、通道等公共照明等为 二线负荷;住户及商业建筑照明、园区照明为三级负荷。

配电房为公变,拟设开关站 1 座。

(5)照明系统:

路灯由市政路灯管理所管理维护。地下室照明总功率 210千瓦,其中:日光灯4124只,应急日光灯 935 只,应急诱导灯 783 只;地下一层、二层及地上一层大堂照明总功率60千瓦,地上大堂为 36千瓦,地下大堂 24千瓦,(不包括一层大堂空调);楼层照明总功率 633.6千瓦。其中楼梯照明 126.7千瓦 ,电梯厅及过道照明 380千瓦 ,应急照明 126.9千瓦,楼道灯为 红外感应控制。

(6)消防电气: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 楼层 位置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 总线制 系统。消防控制室设于 5楼 位置。

消防泵共 8 台,其中低区消火栓泵 2台 75千瓦/台,消防喷淋泵 2台45千 瓦 ;高区消火栓泵 2台 160千瓦/台,消防喷淋泵 2台110千瓦/台。消防稳压泵 2台 1.5 千瓦/台,总功率 3 千瓦,喷淋稳压泵 2台,1.5千瓦/台。

消防水箱地下层共1只 540吨,屋顶层共 1只 35吨。

(7)弱电系统:

电话通信:住宅电话按 2 门/户考虑,小区数据网可与INTERNET网等信息网联网。通过电信总机房内的网络管理设备,小区物业服务机构可为用户提供社会、经济等多媒体信息。每套住宅内设 2 个信息点。

有线电视系统:每套预配设 5-6只电视用户终端,共计电视终端约 5000-6000只。监控系统:与消控室在同一位置,可视对讲、电视监控、车辆管理、背景音乐、周界报警、电子巡更设计总功率 15千瓦,常用总功率 10千瓦。

(8)电梯共 36 台,总功率 1260千瓦。电梯机房空调总功率 36 千瓦。

(9)水景系统:室外景观水泵总功率 60千瓦,容量 500吨,室外景观照明总功率 44千瓦。

(10)地下室集水井水泵 147台,总功率 370千瓦。风机总数 143 台,总功率 1082.4千瓦。地下室人防发电机 2台,总功率300千瓦。

(11)大堂空调 6 台,总功率 72千瓦。

(12)室外游泳池体积 500 立方米,循环设备总功率 30千瓦,辅助设施总功率 10 千瓦。室内游泳池体积 400 立方米,恒温能耗 140千瓦/小时。冬季30度。

(13)楼宇泛光照明总功率 90千瓦。

(14)小区为精装修房屋,每幢楼一层有一个共用大厅。外立面260000平方米。

(15)有会所,内设恒温游泳池、活动健身设施,经营方式待定。

(16)主入口 2 个,次入口 1 个,全部24小时开放。

二、【城市之星】的物业配套设施设备保修期限

物业保修期限: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1、电梯:24个月

2、主体土建:24个月

3、主体水电:24个月

4、供水系统:24个月

5、监控系统:24个月

6、消防系统:24个月

7、绿化:24个月

8、配套市政:24个月

保修期时间计算:自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安装设备进行外观、调试、运行等方面的检测,在取得甲方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四方认同签章之日起即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三、物业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二)公共场所的监控系统及消防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养护。

(三)服务设施、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等公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四)清洁卫生。

(五)公共绿化的维护和管理。

(六)各种车辆(包括机动和非机动)的管理。

(七)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治安防范工作,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报告。

(八)对装修活动进行监督的管理。

(九)商业网点的管理。

(十)社区文化活动。

(十一)档案资料管理。

(十二)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

四、物业维修资金来源和物业管理用房

(一)物业维修资金将按足额上缴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二)物业管理用房及经营用房:招标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待楼盘验收合格后壹个月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配置移交给中标单位。

(三)高层物业服务费暂定每平方米 3.8元/月,办公楼及酒店式公寓物业服务费暂定每平方米 3.8 元/月,商铺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 2.8 元/月,地下车位使用管理费每个 80元/月, 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等高能耗设备运行所需能耗费用暂定每平方米 0.80 元/月(向业主按实分摊)。地面停车费用按照《杭州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取。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现定的暂定收费标准转为基准收费标准,并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对收费标准进行重新协商制定。已竣工交付但尚 5 未出售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物业服务费100%的标准交纳。物业买受人未入住使用的空置物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业主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交纳。

(四)本物业项目采取物业包干制经营模式: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五)其它有偿服务项目:

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而提供的代办性服务、特约性服务,需要收费的,由物业公司按有关规定并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五、管理投标企业资质条件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 一级 资质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

六、奖惩措施

(一)【城市之星】的物业服务标准按《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执行,中标单位投标书中有关指标和内容超出上述标准或另有规定的,以投标书为准;

(二)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中标单位未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或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杭州市物业服务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计分内容与标准》进行服务,经考核该项目管理处扣分至0分的,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发生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视公安机关或其它政府职能部门最终裁定),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终止委托合同,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并由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

七、有关说明

(一)中标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城市之星】全方位统一的物业服务。

(二)制作标书时,统一按 2011 年 12月为物业交付时间,若开发商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提前进驻将支付相应费用。

(三)中标企业应在正式交付前4个月进驻,开发建设单位按 同期物业服务费的70% 标准支付前期进驻费用。

(四)物业经各项验收合格后,招标单位按规定移交给中标单位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成立,并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业主大会将依照《物业管理条例》选举产生。业主大会成立后视中标单位工作服务业绩状况决定续聘或改聘;

(五)物业企业进驻时开发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开办费:具体由双方协商,该费用购置的设施设备应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该项目时移交。

(六)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其他方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依据

(一)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服务的政策法规。

(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城市之星】小区规划方案。

(三)招标文件。

二、投标要求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中所有的内容、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规划建设基本情况和图纸,以及投标依据,认真研究,实实在在做好投标书。

三、招标文件解释及答疑

(一)为便于投标单位获取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和提出问题并得到解决,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参加现场答疑会,并对小区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现场答疑会及勘察现场的时间另定。

(二)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意见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通过投标答疑会予以解答,会议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会议纪要和解答内容,作为招标文件补充报市物业管理招标办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

(三)不论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发送任何资料文件,还是向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给予回复,均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或承诺一律无效。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综合说明书(企业概况、管理经验、成果和企业发展方向等);

(四)接管【城市之星】的主要物业服务人员名单、简介及职称、职务、专业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及附拟派管理处主任相关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管理方案及内容:

1、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小区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

2、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

3、根据【城市之星】实际情况,组织有效的管理机构,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

4、根据【城市之星】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服务的具体措施,发挥高科技在管理中的作用,智能化系统的日常运行及维护方案,主要包括:房屋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管理、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治安管理、入住管理、业户服务、档案管理等);

5、制定争创“杭州市物业服务优秀小区”规划,制定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各项指标包括: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治安、消防事故发生率、保洁率、绿化完好率、住户投诉率及物业服务公司满意率等等;

6、注重社区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提出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及制度建设;

7、以【城市之星】为依托,列便民服务项目,进行经费收支,制定增收节支措施,注重经济效益的社会效益,体现以业养业的发展后劲;

8、有类似小区管理经验,案例介绍。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A.报价为综合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的费用; B.报价均包含所有的税费和利润。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书写

(一)投标文件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须统一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各投标单位应提供 六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亲自署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三)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批示进行的,或者是招标单位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加盖印章;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四)投标文件叙述应简洁明了。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

(一)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用薄纸张粘封,并在封条与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法人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三)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的,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投标单位。

二、投标截止期

投标单位应于 年 月 日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书时,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交纳 壹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间 年 月 日 点前,地点杭州市物业管理招标办平海大厦620室;

2、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视为不符合投标要求而予以拒绝;

3、投标企业未中标的,由招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十天内退还保证金(无息);

4、中标企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十天内招标单位将退还投保证金(无息);

5、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或自动弃权的;

B、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

四、投标文件处理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成为前期物业服务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但不予支付标书制作所需的相关费用。

第五章 评标、决标

一、评标组织

由招标单位代表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和开发建设单位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二、评标原则

本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由评委对投标单位的标书、企业综合情况和答辩情况进行论证,并实行计分制,获得最高分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中标单位。

三、评标程序

(一)于 年 月 日 分在杭州市物业管理招标办监督下进行开标,在保证不泄露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审核论证。根据标书分高低确定入围企业参加答辩。

(二)招标单位于 年 月 日 分举行答辩会,每个投标单位限3人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任管理处主任必须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应经市物业管理招标办认可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单位及招标单位未能准时参加或未参加答辩会的,将视做放弃此次招投标资格。

(三)答辩会由杭州市物业管理招标办监督和主持。以抽签方式确定答辩顺序,评标委员会对参加投标单位就标书及的管理事项进行提问。

(四)根据标书(40%),企业综合考评(30%),答辩情况(30%)综合评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五)在宣布中标以前,有关招标的资料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密。

(六)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和 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第六章 合同签订

一、招标单位根据杭州市招标办核准的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十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若中标单位借故拖延或拒签合同,招标单位报经市物业管理招标办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另选中标单位。招标单位未经市物业招标办许可无故拖延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给予赔偿,并由市物业管理招标办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指标要求及中标单位的标书和答辩过程中承诺将成为合同内容。

2.酒店会议服务招标文件 篇二

一、工程概况

某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工程位于产业集聚区永顺路与滨河北路交汇处。建设规模14900m2, 其中综合服务中心主楼11层11000m2, 配楼4层3900m2, 使用中央空调的建筑面积14900m2。

1. 招标范围。

某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中央空调工程主楼、配楼施工图纸设计内容。综合服务中心主楼为螺杆式风冷冷 (热) 水机组、配楼为模块式风冷冷 (热) 机组及配楼生活热水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 (含管道对接) 等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供应及安装。室内空调末端系统、室外管网系统、系统相关辅助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整个空调系统为总承包工程 (即交钥匙工程) 。

2. 招标要求。

(1) 本工程安装、调试、验收采用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如下:《采暖通风与空调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室内空调舒适温度》 (GB5701-83)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98)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 (2) 投标人必须有主机生产厂家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授权书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 主楼空调主机要求螺杆式风冷冷 (热) 水机组, 总制冷量≥990KW, 总制热量≥1070KW、机房尺寸12米×3米;配楼模块式风冷冷 (热) 水机组, 总制冷量≥480KW, 总制热量≥510KW;配楼生活热水,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 总热水量1542L/h、水箱容量10000L。机组要求能够具有远程控制功能 (以厂家发行的公开产品样本为准) 。 (4)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所有部件均应为2010年6月1日以后出厂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5) 现场条件:主体工程已经竣工;施工现场水、电齐全、交通便利。 (6) 服务:提供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支持。质保期内服务承诺: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的质量保证期限和质保期内服务内容等做出明确承诺, 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负责免费维修保养, 所有设备均需提供不少于2年的免费维修保养期, 并提供终身保修。质保期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可提供超出上述要求的售后服务项目。人员培训,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选派的有关人员的免费培训做出明确承诺, 免费提供其他售后服务。

二、本施工招标文件关键控制点包括的内容及编制方法示例

本施工招标文件关键控制点主要包括五大块: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文件、投标报价说明、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和综合评标办法。这五块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不仅详细规定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还具体规定了所采购中央空调的性能、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和评标办法。这些内容制定得不明确或不全面, 就会增加中央空调招标采购的风险, 不仅会影响中央空调采购的质量, 也会增加评标的难度, 甚至会导致废标。因此, 编好这五部分关键控制点被视为是本招标工程的重要环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主机设备具有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涵盖此次投标机组型) 。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 (含贰级) 或叁级以上 (含叁级) 机电设备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取得满足该项目设计要求的合资或独资空调主机生产企业对该项目唯一授权书的施工企业。 (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专业贰级以上 (含贰级) 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6) 投标人应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承包经验, 有足够的资金、技术、设备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本合同。

2. 技术文件。

(1) 产品质量及技术性能证明文件:投标中央空调主机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资料;产品样本说明书。规格性能对照表:投标人应填写“规格性能对照表”, 对招标人需求设备的技术要求逐项、逐条明确答复, 投标设备如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不一致, 逐项、逐条说明偏离情况。中央空调主机检测实验报告或鉴定证书:要求提供此次投标机型国家认可的权威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2) 主要部件、元件、材料明细表 (名称、品牌、型号、产地) 。 (3) 设备安装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时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所需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 (4) 制冷机组设备制造商生产规模、管理模式、主要生产设备及检测状况、技术力量现状。 (5) 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6) 投标人认为应填写的其它资料。

3. 投标报价说明。

(1) 投标人应对设计图纸仔细审阅, 对图纸中的缺陷进行优化, 充分完善图纸, 使本次招标的工程达到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计价政策 (规定) 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因工程量漏项 (或错误) 引起的费用招标人有权拒绝。 (2) 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交钥匙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中央空调系统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资料, 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理解和推论及结论所造成的歧义和偏差均不负责任。 (5) 投标报价应包含安装工程费2%的总承包管理费。 (6) 投标人应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豫发改收费[2004]1765号文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7) 风险包干的范围:材料费、设备费、机械费、人工费在整个工程执行期间的波动及对投标报价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等。

4.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1) 技术要求。 (1) 所选空调主机的参数应满足工程实际要求。 (2) 空调主机要求是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的机组 (主楼螺杆式风冷冷 (热) 水机组、配楼模块式风冷冷 (热) 水机组、配楼生活热水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 。 (3) 要求提供的主机机组, 参数要求如下:螺杆式风冷冷 (热) 水机组制冷量必须≥990KW, 机组制热量必须≥1070KW;模块式风冷冷 (热) 水机组制冷量必须≥480KW, 制热量必须≥510KW;空气源泵热水机组总热水量1542L/h, 水箱容量10000L。夏季机组供回水温度7/12℃, 冬季机组热水温度40-50℃。制冷剂充注量必须满足开机要求。单机外形构造尺寸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现场安装条件, 具有足够的检修空间 (不低于常规检修空间) 。 (2) 空调主机的具体要求。 (1) 设备制造商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主要部件清单。 (2) 机组选用国际或国内知名企业生产的最新标准合格产品, 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压缩机, 机组具有远程控制功能 (以厂家发行的公开产品样本为准) 。 (3) 机组压缩机应具有良好的容量调节能力, 要求机组能够在最大负荷范围内无级调节。 (4) 设备制造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权威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5) 机组节流装置采用先进的电动/电子类型调节方式, 调节精确, 运动可靠。 (6) 机组应具有良好的消声减震措施, 机组运行噪音不得高于80dB。 (7) 机组要求具有自动记录故障现场所有数据的记忆、监控和安全保护功能。 (8) 蒸发器、冷凝器等压力容器应提供中国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蒸发器、冷凝器应采用传热效率高的换热器。 (9) 机组的设计应使其在满足设计负荷的条件下平稳运行以消除机组过多的噪音、振动和位移。机组内部部件碰撞及高速运行的地方也应尽量减少。投标方提供的压缩机、电控系统的主要部件应采用进口品牌的产品。 (10) 远程控制与通讯:机组应能接受来自空调控制系统的整体启动和停止控制指令, 并将冷水机组的已启动/已停止状态信号、综合报警信号和主要工艺参数送入空调控制系统。 (3) 空调末端 (柜式空调机组、风机盘管) 及通风设备 (风口、风幕) 要求。 (1) 总体要求:末端设备和主机为同一品牌;柜式空调机组、风机盘管机组等末端设备要求高效节能、结构合理、组合灵活、外形美观、噪音低、气流合理且环保。货物外形构造尺寸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现场安装条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性能、噪音指标均应优于或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和相关规范及本工程招标货物清单中有关设备参数的要求。 (2) 柜式空调机组要求:吊挂式单风机结构;箱体要求采用钢板夹芯板结构, 内层板应为热镀锌钢板, 中间填充高压聚氨酯发泡隔热材料;水盘采用镀锌钢板制造;热交换盘管采用优质紫铜管;风机采用低噪音离心式高效风机, 久密封润滑轴承, 可对风速、风量、风压进行调整。 (3) 风机盘管:要求整体结构紧凑、低震动、低噪声, 带回风箱;凝水盘采用加强型复合保温一次成型优质板材;温控开关的质量及品质应选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风机盘管采用内螺纹铜管, 高效百叶窗翅片, 冷凝器采用翅片式换热器, 优质亲水铝箔。 (4) 通风设备:通风设备要求高效节能、运行平衡、外形美观、噪音低、便于清洗及检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性能、噪音指标均应优于或达到家现行标准和相关规范及本工程招标货物清单中有关设备参数的要求。外壳材质:国内优质钢板或进口产品;电机要求采用优质电机, 高效、低噪, 运行平稳、无振动。电机绝缘等级为F级。考虑减震措施。 (5) 资料文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免费提供下列资料四套: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安装手册、维修手册;制造、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零部件目录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具体要求;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采用循环型模块化机组;热水循环泵、循环保温泵、回水泵承受水温不得低于60℃;机组进水管路系统上必须安装20目以上的过滤器, 以防机组内套管换热器阻塞;机组进水、补水、加热、回水必须采用自动一体化控制。 (4) 其它要求。空调系统中所有设备应是标准设备, 选自制造商公开发表的产品样本, 且应满足技术要求;空调系统中所有设备本体、空调配件、电气、电控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执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 并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原装进口设备应符合国标认可的权威标准和权威认证, 其标准和认证应附有翻译件;所有设备接管法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否则应提供配套法兰;投标主机设备及末端设备必须是知名空调制造企业的合格产品。水泵应为国际或国内知名制造企业的合格产品。

5. 综合评标办法。

1) 投标报价 (基本分40分、满分50分) 。 (1) 计算评标基准值A。。当有效投标企业少于五家 (含五家) 时, 以所有有效投标企业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A值;当有效投标企业多于五家时, 去掉有效投标企业的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 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A。 (2) 评分计分标准。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基本分40分;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相比, 每低1%, 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1分, 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相比, 每高1%, 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1分, 累计计算, 报价得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90% (不含90%) 以下时, 每比评标基准值再低1%, 在50分基础上扣1分, 报价得分扣完为止。 (2)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设备技术要求 (以厂家发行的公开产品样本为准) (满分16分) 。 (1) 主机和末端设备、空气源热水机组为同一知名品牌的得3分 (以所投设备清单为准) , 否则不得分; (3分) 。 (2) 机组采用热气直通结构的得1分, 否则不得分;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证书为准) (1分) 。 (3) 压缩机为半封闭螺杆压缩机的得2分, 否则不得分; (以厂家发行的公开产品样本为准) (2分) 。 (4) 机组采用亲水铝箔翅片换热器的得2分, 否则不得分; (以厂家发行的公开产品样本为准) (2分) 。 (5) 风盘采用内螺纹钢管的得1分, 否则不得分; (以厂家发行的公开产品样本为准) (1分) 。 (6) 螺杆式压缩机微处理控制的容量调节可实现25%-100%无级调节的得3分, 否则不得分; (以厂家发行的公开产品样本为准) 。 (3分) 。 (7) 设备具有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 否则不得分; (以国家权威认证机构颁发证书为准) (2分) 。 (8) 设备控制系统能够做到智能化霜的得2分, 否则不得分。 (出具相关权威技术证明文件) (2分) 。 (3) 现场安装组织设计 (15分) 。 (1) 具有完善的现场安装安全措施; (0-3分) 。 (2) 劳动力安排计划合理的; (0-3分) 。 (3) 安装机械和测试设备配备齐全的; (0-3分) 。 (4) 具有完善的安装调试方案的; (0-3分) (5) 具有工期、质量保证措施的; (0-3分) 。 (4) 工期、质量 (基本分5分) 。 (1) 工期 (基本分2.5分) 。投标工期=计划工期得基本分;投标工期>计划工期投标被拒绝;备注:工期以投标文件汇总表中计划工期为评标依据。 (2) 质量 (基本分2.5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得基本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投标被拒绝;备注:投标质量以投标汇总表中填写的投标质量为评标依据。 (5) 类似工程经验 (满分4分) 。投标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建筑面积在14000m2 (含14000m2) 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 (含300万元) 以上的螺杆式风冷冷 (热) 水机组或模块式风冷冷 (热) 水机组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 每一个完整合同文件得2分, 最多得4分。 (注:标书中附复印件, 开标时出具合同原件, 否则不予认可) 。 (6)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管理业绩 (满分2分) 。拟派项目经理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在14000m2 (含14000m2) 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 (含300万元) 以上的螺杆式风冷冷 (热) 水机组或模块式风冷冷 (热) 水机组中央空调系统项目的管理, 提供完整合同文件得2分。 (注:标书中附复印件, 开标时出具合同原件, 否则不予认可。) (7) 服务、优惠承诺 (3分) 。 (1) 在河南省设有经当地工商部门批准的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0-1分) 。 (2) 免费现场培训人员:有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 (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 ; (0-1分) 。 (3) 优惠承诺:空调主机组质保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最低质保期2年延长一年的加0.5分, 在延长一年质保期后再免费送一年备品备件加1分。 (0-1分) 。 (8) 招标人综合考察分 (5分) 。 (1) 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考评, 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 由招标人出具书面材料, 并加盖公章, 密封至评标时公布。 (2) 评委参考招标人综合考评结果:合格2分、良好3.5分、优秀5分。

三、总结

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由于专业性强、技术复杂, 设备部件和品目较多、不同品牌之间的质量、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相差悬殊。再加上招标文件编制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有限, 对市场缺乏仔细的了解, 对中央空调目前的市场信息掌握不足, 在编制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时, 对关键控制点的内容很难做到准确定位, 详细描述, 很容易出现编制的技术参数模棱两可, 关键的技术指标设置不合理等现象, 使得业主无法按照实际需求购置到合适的产品, 有时还会导致招标失败, 延长招标采购时间。因此, 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编制人员一方面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市场, 尽可能多地了解一些产品的特点和性能, 跟业主认真沟通, 详细了解其目的和具体要求。除此之外, 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 要充分考虑中央空调的使用要求, 重点编制关键控制点各项内容, 制定出既能符合招标采购法有三家生产供应商能满足的要求, 又要使得采购人采购到的产品各项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其要求的完善的招标文件, 帮助业主顺利完成采购工作。

参考文献

[1].林伟建.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制作和技术参数的编制[J].医疗保健器具, 2008 (5)

[2].邵民杰.浅谈配电设备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J].建筑电气, 2002 (3)

[3].钱英, 张尤仁.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的编制方法探讨[J].中国医疗器械杂志, 2003 (27)

3.酒店会议服务招标文件 篇三

绿色电子信息产品公共服务平台

招 标 文 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一年二月

1.招标通告

2.投标方须知

2.1

2.1.1 投标资格 投标方应为面向电子信息行业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单

位,是独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及公共服务基础条件、能力和运营管理经验。投标方可根据项目的全部研究内容和有关要求独立或自行联合国内优势单位(同一单位只能参加一个投标团队)组成项目团队进行投标,并明确项目牵头单位,由项目牵头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申请。

2.1.2投标方必须按照2.2中的要求,有足够能力保证按时、保质完成项目要

求的产品开发工作和相关产业化工作

2.1.3

2.2

2.3

2.3.1 如参加项目答辩的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总体要求见附件一(规范书)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组成(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电子企业推荐意见表(格式和内容说明见附件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推荐单位”栏查询);

(2)项目立项建议书(格式和内容说明见附件一、二);

(3)主要项目人员简历;

(4)营业执照;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合作协议书(此项仅团队投标时提供,由团队投标方中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主要内容为合作方式、项目分解、各单位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资金分配等);

(7)投标方资信证明;

(8)ISO9000等认证情况;

(9)投标方简介及2009年、2010年在公共服务平台及绿色电子信息产品方面提供中立、开放、公共服务的能力;

(10)经审计的2009年、2010年投标方财务报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因受公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所限无法及时提供经审计的2010年财务报表,应提供经审计的2008、2009和2010年前三季度投标方财务报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2008年、2009年、2010年投标方在信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所获得的国家、地方项目情况说明,相关项目立项批文和完成情况。

2.3.2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和扉页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团体投标则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封面和扉页的具体格式见附件三),侧面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纸质一式12份(1份正本、11份副本),正本必须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用光盘或U盘保存。

2.3.3 投标文件封装与递交

12份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封装,并于规定时间之前直接送至或邮寄至招标方。封皮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方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和邮编、投标人联系方式。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的公章。

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开标程序与内容

3.1开标程序及内容

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组织专家组审议投标文件并进行项目答辩,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3.2评标主要因素 项目的先进性、技术可行性、产业化可行性、可持续发展性

3投标方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的完备性及资信证明文件考察情况

项目技术指标、经济指标

投标方的资信和在绿色电子信息产品公共服务方面的综合实力 投标方实施项目的可行性

优选指标

投标方在绿色电子信息产品领域具有标准制修订及合格评定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投标方最近两年曾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相关项目; 3.3

3.4中标条件 投标文件符合要求 评标综合指标最优 有执行项目合同的能力

4. 合同授予

4.1 在合同授予前,对拟授予合同的投标方的技术和生产能力、销售能力进行

审查,以确定是否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资信。审查以询问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审查通过后,合同将以一个整体授予该投标方,否则,按照评标结果对排名下一个的投标方进行审查。

5.签定合同

5.1本合同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5.2合同签定后,应由投标方执行完成。

6.其他说明

4.酒店会议服务招标文件 篇四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 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l.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 “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 “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 “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 “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 “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 “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 “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的运行。

1.18 “ 机终”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0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贷分包

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值达

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

验。

1.22 “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

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2.1 设备名称、规格(型国)、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2.2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 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 供方投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 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 供货范围

3.1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

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目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

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

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实上百不发生费用问题。

4. 合同价格

4.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万元()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

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 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

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

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 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

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

4.1.3 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

杂费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万元。

4.1.4 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

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元。

4.2 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 付款

5.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 合同生效日期起 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

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

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做为预付款。

5.3.2 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

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 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

的80%(_万元)。

5.3.3 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

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 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O%的商业发

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

技术服务费的30%(_万元)。

5.4.2 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

无误后__ 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万元)。

5.5 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 付款时间以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

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 交货和运输

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 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

(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 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

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 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现合同设备从

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

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x3米x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

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 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

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

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 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适、施工、调试、

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

套合同设备_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 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局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

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

通告需方。

6.11 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

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

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失的部分。如

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6.12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

提前_天通知需方交运回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

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6.13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需方负担仓储费

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供方已交货)支付议批设备的款项。

6.14 到货站(整车)/码头:____

(零担)/码头:____

6.15 收货单位:

6.16 技术资料邮寄地址:______

单位: ______

7 包装与标记

7.1 供方支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_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及

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

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

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

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

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

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开全。

7.2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

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x宽X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

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

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7.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

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

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

箱清单各二份。

7.6 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

次性发货。

7.7 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

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 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 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樯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时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

名称页数。

7.14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

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

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

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

个月]内返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

8 技术服务和联络

8.l 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

程的服务。

8.2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

试运、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

有关问题。

8.3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8.1和8.2款中

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 在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5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8.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

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7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

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如有重

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8.8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

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

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

要求。

8.9 供需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

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 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销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 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供方统一组织

并征得绍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8.12 供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

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3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

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供方

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

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 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

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8.16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

9 质量监造与检验

9.1 监造

9.1.1 供方应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个月内,问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

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

9.1.2 需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

公司的指导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

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

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9.1.3 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附件5

9.1.4 供方必须为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 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

月度检验计划。

9.1.4.2 提前_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1.4.3 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

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5规定的有关文件

以及复印件。

9.1.4.4 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 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

据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监造代表不能按

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风正常运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

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

造代表面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

试验。

9.1.6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

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方须采取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

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髦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

理。

9.1.7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

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移中都须进

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

(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

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需方存档。此外,供方还应在随机文

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2.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

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

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检

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__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

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

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

现场_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9.2.3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

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

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

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9.2.4 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

知后__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个月内,自

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 如双方代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

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

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 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2.7款的

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

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由需方从履约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 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

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_个月,否则按11.11款处理。

9.2.8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设备储放场之

日起的_个月。

9.2.9 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

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规定应承担

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

装、设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

要工序须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见附件7)。安装、

调试过程中,若对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腋务人员指导、未经供方现场技

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需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术资

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供方承

担责任。

10.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进行。

10.3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

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_个月,否则将担11.ll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4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

168小时完毕后__个月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格标后,

需方应在__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O.6款和

11.6款办理。

10.5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方在双

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6 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

证值,刚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征第一次验收试验结

束后_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7在第H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

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11款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_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

由供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供方仍有义务

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8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_个月内,如因需方原因该合同

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__ 天内应由

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__个月,则此后_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9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

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_天内按照11.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0 按1O.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

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

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

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

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

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时(通常为一

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规

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整进行的检验、试验、再

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

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

更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

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其中:P_总费用(元)

a_人工费(元/小时 人)

h_(小时 人)

M_材料费(元)

c_台班数(台 班)

m_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 班〕

11 保证与索赔

11.1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级验收证书)或

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_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

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10款和11款有关条款执行。

11.2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

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

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

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 小

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小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

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1.3.1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

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

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__个月内,否则,应按11.ll款处理。

11.3.2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

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

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

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11.4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

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

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

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条款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

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

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11.6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

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 由于供方责任,在9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

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招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

算方法通常根据各种设备经济指标保证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补偿装机法计算。

以汽轮机为例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民币

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夏季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

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_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需方有权要求

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

不成协议,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需方满意的替换件。

供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需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

项经济指标。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

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

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1.8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

要求等)则其保证或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1.9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

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动6.4款规定计算,需方

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全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_个月时,供方需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

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与此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同严重影响

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件,迟交时间的计算以

6.11款规定的为准。

11.11 如果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

延误工期一周供方将向招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且供方需求付由于供方技术服

务错误或违约造成绪万的直接损失。

11.12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11.7、 11.9、11.10、11.11款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

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IO%。

11.13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4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l-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O.3%;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需方除交付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

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的5%。

11.15 本合同生效_月内,供方须向需力提供由供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设备

价格_%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需方为受益人其格式见附件10。

12保险

12.1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供方为

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供方仓库到工地交货(包

括卸货)后90天止。

12.2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关键部

件价格110%的,以供方为受益人的设备制造质量险,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发生

制造质量问题和/或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质

量问题。

13 税费

13.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由供方承担..

13.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

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供方承担。

I4 外包与外购

14.1 供方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

外购)。供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需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14.2 供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

效_个月内,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需方。需

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__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方须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 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接8.10、8.11、8.12款的规定办理。

14.4 供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8。

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

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

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_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

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

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

在接到通知后_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_______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

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

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 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力,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

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

/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

协商办理。

15.5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6 因供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7 如果供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

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了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

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

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需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8 若15.7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

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

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

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

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

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结果。

16.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

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

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

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

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_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

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

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6.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O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本会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

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

可以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17.2 仲裁地点为北京。

17.3 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方都有约束力。

17.4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

担。

17.5 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

履行。

18. 合同生效

18.1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

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通过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

同审查章);(1000万元以下者核备〕

(3)本合同通过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额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同

审查章);(此款适用于1000万元以上者).

(4)国家开发银行确认;(此款适用于开行定额定向贷款项目)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贷款两清之

日止。

19 复它

19.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

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9.4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

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9.5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9.6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

供给与合同设分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9.7 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

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铲的同时通知对方。

19.8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

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 施接

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9.9 本合同一式正本4份,副本16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7份。审查单位

正本2份,副本2份。

19.10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 供方

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传: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签字: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签字人: 签字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台同审查单位:

5.招标文件 篇五

成品库钢结构技术要求

一、工作内容:

1.1投标单位需根据甲方提供建筑蓝图和招标要求对成品库钢结构进行设计(载荷的计算过程提供给设计院审核),并对结构的安全和稳定负全责;乙方必须保证所设计的施工图纸能通过天津市政府指定审图中心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最终施工图纸要经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审核并加盖出图章,报甲方基建部签字后方可生效。所有报价单位报价单包括所列项,但不局限于报价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因报价单位自己审图不清造成遗漏的内容,我公司视为包含在报价中,已做综合考虑,不再单独追加工程量,但施工单位必须施工。

1.2钢屋面梁(基板选用首钢、邯钢、包钢、济钢、天钢、唐钢、武钢、天津轧钢、鞍钢或宣钢生产的产品)制作;工作内容为:

钢架的制作安装

屋面梁的制作安装、屋面检修爬梯制作;

钢结构屋面天沟制作安装,屋面、墙面维护结构的安装(含材料)

水管安装

避雷接地的安装及设计图纸上属钢结构施工的所有内容。

1.3钢梁上焊制国标热镀锌钢管DN25(热镀锌钢管表面颜色与防火涂料颜色一致)灯具位置详见照明布置图纸(乙方负责按图纸要求制作)。报价时钢管长度按照钢梁长度 ×钢梁数量

1.4工程完工验收后每月对工程进行回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在质保期内无回访记录,业主拒绝支付质保金。

1.5柱顶埋件螺栓复核轴线及纠偏。

二、技术要求:

2.1、满足钢结构工程验收规范GB50205—2001规范和设计要求(材料、工艺等)。

2.2、材料必须有原出厂质量证明书,且必须在使用前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复验合格方能使用;材料代用须征得设计单位和甲方基建部同意并签字盖章生效。材料送检细项:1)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复验;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

2.3、钢柱、钢屋面梁、吊车梁等所用主构件材料。3)防火涂料;4)其他材料按钢结构工程验收规范GB50205—2001要求进行抽检。5)所有使用的材料品牌及色卡须经甲方总经理签字认可,否则一律视为制作不合格。

2.4、构件焊制、喷砂除锈(达到Sa2.5级)、油漆涂刷、屋面板加工须接受甲方派驻

1人员监督,否则一律视为制作不合格。

2.5、屋面天沟采用0.6厚彩钢板制成,天沟上折边与屋面底板接触处须加通长防水双面粘胶带。

2.6、钢梁及支撑、檩托板、隅撑等附件涂铁锈红或桔黄色环氧富锌底漆一道,灰色环氧中层漆一道,成膜厚度不小于125um+乳白色防火涂料,进场构件涂装颜色和次数必须满足上述要求,耐火等级为二级:钢梁、柱1.5h(注:防火涂料由钢结构厂家指定安装商供货并施工。),檩托板、隅撑、系杆等耐火等级:1.0h(注:防火涂料由钢结构厂家指定安装商供货并施工。);

室外检修钢爬梯等室外构件涂装铁锈红或桔黄色环氧富锌底漆一道,灰色环氧中层漆一道,成膜厚度不小于125um,Ral5015聚氨酯面漆一道,厚度不小于60um,面漆要求现场涂装(油漆干膜厚度使用涂层测厚仪进行检测),油漆选用灯塔牌或上海卡伯,色卡需征得甲方总经理签字认可。

2.7、防火涂料采用天津市防火涂料厂生产的达盾牌,采用防火涂料为油性防火涂料,色卡需征得甲方总经理签字认可,施工时须达到设计要求的耐火极限的涂刷厚度;且必须能通过消防局和甲方最终验收合格。防火涂料和防锈漆应作相容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8、屋面檩条采用热镀锌板(卷)直接进行冷弯成型的薄壁Z型钢,材质Q345,双面镀锌量≥275g/㎡。钢材性能应分别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88,须保证抗拉强度、屈服点、伸长率、冷弯性能以及碳、硫、磷的极限含量(检查材料合格证原件)。Ø12檩条拉杆及拉杆套管(如有)镀锌处理,镀锌量要求同檩条。

2.9屋面板采用博司格洁面恒丽板(BHP板)、0.53mm厚,830型暗扣板,面板颜色RAL5015;保温棉品牌为欧文斯科宁,各种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双层板屋面底板底面颜色均为RAL1013,基材屈服强度≥345Mpa;双面镀铝锌量≥150g/㎡(55%铝、43.5%锌、1.5%硅)。上表面涂层为SMP≥20μm,下表面涂层PE≥10μm。防水透气层等满足设计要求,收边包角、中脊(变形缝)外盖板采用与屋面板相同材料,搭接长度≥100mm,中间用中性硅酮密封耐候胶密封,拉铆钉周围用中性硅酮密封耐候胶满涂;板缝间加通长双面防水粘胶带;山墙与板缝间,中脊间、变形缝需现场聚氨脂发泡密封。现场屋面板吊装须用专用吊架,不能刮花和折弯,否则退货处理

2.10、收边包角(采用0.48mm厚RAL1013博思格洁面恒丽(博思格)板)

2.11普通螺栓、螺帽、垫圈全部采用镀锌的。

2.12现场构件若安装过程中有孔位偏差,处理方案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执行。不允许用气割扩孔;若发现除构件退货外,每次处罚¥1000元。

2.13、所有现场焊接的钢构件按技术要求进行除锈后才能刷漆。

2.1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采用强度等级为10.9S。

2.15、钢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护好表面涂层油漆,材料运到现场后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钢构件表面油漆有刮伤处,乙方应当自觉对油漆脱落处进行修复(所产生的费

用乙方自己承担)

2.16、甲方对乙方使用材料按钢结构施工规范《GB50205---2001》要求抽检,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将见证取样材料送到甲方指定的法定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费用乙方负责。

2.17、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不能对任何设备造成损坏,油漆、涂料施工时不能对周边物品造成任何污染。

三、工期要求

3.1、投标单位在报价前必须踏看现场,拿出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明确施工人员数量、材料进厂计划、吊装方案等报甲方审定;

3.2、安装工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加工的构件满足现场吊装要求,安装工期为50天

3.3、签定合同后,二天内组织图纸会审。

3.4、甲方提前二天下发开工令,通知进场施工。

3.5、为保证施工进度,现场要有二台吊机同时吊装;施工人员不少于50人达不到约定人数,按¥500元/人/天计算违约金,并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需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合格以上,符合GB50205-2001规定。

五、其它:

5.1、涉及隐蔽施工项目必须由甲方指派人员及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视为不合格,并罚款¥5000元。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自行负责。

5.2、完工后乙方须备齐竣工资料和工期确认单,按照业主验收程序,由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5.3、上述如有变更,必须征得基建部签字同意。以上要求如与设计蓝图有矛盾之处,以此要求为准。

5.4、乙方安装项目经理每天必须参加甲方指挥部的工程例会,不能由其他人代替;工程例会上共同协商确定的事情,会后必须马上执行,按期完成。没有完成的按每处违约金¥1000元,并在工程进度款里扣除。

5.5、水准仪、经纬仪、扭矩扳手等工具现场必须具备,并有法定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报告。

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设计院和我公司基建部给与解答,如无异

6.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技巧 篇六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所必须具有的法律性文件。招标文件不仅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还是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基础,又是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依据。招标文件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份规范的、高质量的招标文件是取得招投标工作成功的关键。自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经过十年的发展,我国招投标事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各项招投标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招标文件的编制也有了可靠的依据和参考资料,相继出台的各种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为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然而,正是由于这些范本的出现,导致部分招标文件编制人员一味照抄、照搬范本,不求实际,从而使得纠纷、投诉大量增加,影响招投标工作的效率。为此,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广大同仁们磋商一下招标文件的编制技巧!

1 熟懂法律、法规,吃透行业规范

招标文件是一种法律性很强的文件,是合同文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招标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循国际惯例、行业规范,这就要求编制人员熟懂法律、法规,吃透行业规范。笔者经过多年的经验总结,归纳出与招标文件编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主要有如下几种:

1.1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性文件,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文件是编制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法律依据,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这三大法律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该把这三大法律文件每一款、每一条甚至每一个字都能熟记于心,并能灵活运用。只有这样,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才能有的放矢,有章可循,编出的成果才能科学、合理、符合规范。

1.2 由国务院及地方人大等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等。

1.3 由建设部颁布的行业规范,例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2 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与业主沟通能力

一份完整、规范的招标文件除了要求编制人员具备足够扎实的法律知识基本功底外,更重要的是要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要有一定的亲和力,与人沟通的能力。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该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坚持廉洁自律、刚正不阿,既不以受业主所托而一味顺从,更不能受投标人诱惑而违背原则。虽然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受雇于业主,但对于业主和投标人之间发生的利益冲突,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该很好地去“表示”他们的合法利益要求,限制不合法的利益要求。面对那些出格的行为、手段、措施要能很理智、很艺术地去化解。而对合法的权益要求也应该很好地去保护、去促进实现。时刻强化诚信守法、廉洁奉公的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好自我约束关,时刻提高警觉性,时刻检查剖析自身的行为,时刻按照党纪国法办事。

招标文件编制成功与否与业主息息相关,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是在业主授权下开展工作,而不是取代业主。因此,与业主搞好沟通,了解业主的真实目的成为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然而在现实中,大部分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却往往忽视了这个环节。他们自认为业主不懂行,说了也是白说,就省去麻烦,完全取代业主意思,按照常规,在以往编好的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修改完成即可。殊不知,这样做出来的招标文件给业主和国家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多大。部分招标文件可能在业主稀里糊涂的基础上勉强通过招标活动,也有部分招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遭到评委会专家的质疑,还有部分招标文件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遭到投标单位的投诉等等。作为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该把招标文件里涉及到的一些实质性内容,比如工期、质量要求、工程造价、付款方式、招标范围、承包方式、投标保证金数额、评标办法等与业主沟通好,征得业主同意,即使遇到不懂行的业主,也应该把一些与业主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告知业主,有必要的话建议业主聘请专家对一些棘手的问题给予论证。总之,时时与业主沟通,让业主充分领会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是招标文件编制人员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3 建立招标文件资料库、不断完善招标文件

据笔者对身边的一些招投标代理机构了解所知,它们很少有专门的、系统完善的招标文件资料库。大部分公司都是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开评标资料存放在一起,只是用来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而很少有人拿出来翻阅,进一步研究,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失欠妥。一份完善的招标文件非一日之功能编制出来,需要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逐步提高,而通过对以往的招标文件进行分析对比,对经验的积累有很大的帮助。

建立招标文件资料库并不是说简单地把招标文件锁在资料柜里,而是要把所有做过的建设工程的招标文件分门别类,按照完成的先后时间归类整理,并对每份招标文件存在的弊端做好详细分析,记录在案,尤其是对整个招标活动影响较大的失误更应该存档备份。在工作过程中,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翻阅查看。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哪些内容是与以往做过的招标文件相同的,哪些内容是不同的,区别在哪里?还有哪些内容是容易出错的地方?这样做了,会少走很多弯路,尤其对刚刚入行的新手来说,对提高业务技能,快速成为招标文件编制能手无疑是一种捷径。

4 成立招标文件编制小组,加强业务人员技能培训

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涉及面广,而且灵活多变;不仅要求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统筹安排能力,还要求编制人员必须准确掌握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能够准确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所以,要想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必须组建一支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素质的专业队伍,并有一批能够精益求精、刻苦耐劳、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很多内容都需要对实际工程状况做好充分的调查之后才能准确写出来。比如,如何确定投标单位的数量,既能保证该工程有一定的竞争又不至于因投标单位过多而给各单位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如何控制工程造价,才能保证工程以最低的成本完工而又不至于迫使承包商偷工减料、贻误工期?等等。这就需要招标文件编制小组准确掌握各投标商的信息、市场材料价格、人工费标准才能制定正确的方法加以控制。而这往往通过一个人的力量是很难完成的,对专业招标文件编制小组来说却有条件而且轻而易举能够做到。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有必要有计划地参加一些正规的业务培训班,有条件的话还应该到一些资质较高、规模较大的招标机构学习,锻炼。每周应抽出一下午时间集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觉性。同时,要开展对相关知识的学习,主要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经济贸易知识、生产生活知识,等等,按照建立专业化招标文件编制队伍的要求,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编制人员,从根本上解决编制招标文件的质量问题。

总之,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是一项集技术知识、法律法规、工作经验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即是如此,只有不断地学习、研究、改进,掌握招标文件编制技巧才能编制出令业主满意、符合规定的高质量、高水平的招标文件来。

参考文献

[1]李平.如何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J].政府采购信息报,2010,(6).

[2]何录华.如何编制招标文件[J].中国招标,2010,(2).

[3]王赞.如何得到高质量的招标文件[J].中国招标,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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