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2024-11-26

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共13篇)

1.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一

关于200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0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重点

重点行业中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征收管理环节存在的漏洞和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专项检查工作内容

为了开展专项检查,总局制定了2002年上、下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见附件1和附件2。

三、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此次税收专项检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成立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设立专项检查办公室,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二)精心组织。根据本通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制定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抽调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重点检查组。针对此次专项检查的企业规模大、核算水平高、政策性强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查前培训,以保证检查效率和检查质量。

(三)加强配合。由于此次检查涉及的行业和税种交叉,容易造成多头重复检查,各地国税局、地税局部门要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必要时可组成联查组进行检查,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还要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以便公安机关及时介入,有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四)注重实效。在专项检查中,要把检查质量、检查实效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时间和进度服从质量。要求应查必查,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适当。

(五)认真总结。一是对此次专项检查的布置、开展及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二是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征管环节的漏洞和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对策。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地要以省一级税务机关的名义向总局相关司报送税收专项检查报告。

(二)为提高专项检查报告的报送和汇总分析工作效率,各地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通过NOTES信箱报送电子文件,文字部分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汇总表格以Execel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各地的电子文件名称根据《税收专项检查电子文件代码表》确定,不得有误。

电子文件报送地址:“总局税收专项检查”邮箱

附件:1.《2002年上半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2002年下半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1

2002年上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002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六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要求

(一)对集贸市场的专项检查。

1.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1)检查的范围:各类集贸市场中所有经营业户。

(2)检查重点: ①年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集贸市场中的所有业户; ②以批发为主要经营形式的集贸市场中的所有业户; ③其他集贸市场中的经营大户。

2.检查内容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业户实际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定额20%不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的;

(2)建账业户发生设置虚假账户,账实不符,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等方面的问题;(3)业户达到建账标准,不按规定建账的;

(4)发票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发票管理行为;

(5)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没有纳入税务管理的业户;

(6)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

3.检查要求

此项检查采取自查补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1)普遍开展业户自查,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市场主管税务机关要告知所有业户,自查补报的具体要求和政策界限及法律责任。要耐心细致,说服引导,打消业户顾虑,使业户自觉、认真、全面、如实检查纳税存在的各种问题,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应缴未缴或少缴的税款。经过自查补报,真正触及业户不正确的纳税心理,有利于增强业户的纳税意识。对自查出的纳税问题,凡是能够按规定缴清税款的,可以采取从宽处理的原则,给予改过的机会。

(2)投入力量,重点检查,防止走过场。各地税务机关在检查前,要进行一定比例的典型调查,认真研究典型调查采集的信息,摸清重点检查对象的经营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检查对象。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排除一切干扰,集中精力,查深、查细、查透。对检查出的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从重处罚,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税务人员如有枉法徇私,庇护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自查户数的30%。

(二)对加油站的专项检查

1.检查对象及时限。1999年以来新建的所有加油站。

2.检查内容

(1)是否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

(2)是否按规定报送税控装置记录的数据;

(3)有无擅自改动税控装置进行偷税的问题。

(4)是否按规定设置账簿,进销存账户是否如实反映经营情况;

(5)加油站收购业务中,单位和个人因出售加油站涉及各税的缴纳情况。

(三)对跨地区经营的集团性企业及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的专项检查1.检查对象。跨地区经营的集团性企业及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2.检查内容。

(1)总分支机构间移送货物纳税情况;

(2)分支机构应税收入是否由总机构统一申报纳税。

(四)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房地产公司所属各级企业,证券公司所属分公司、营业部;医药卫生和各类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

1.检查对象

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房地产公司所属各级企业,证券公司所属分公司、营业部;医药卫生和各类学校等事业单位。

2.检查内容

(1)各项应税收入。重点检查各种经营收入、附加收入是否按规定计入应税收入,企业有无长期挂往来账或作账外收入的情况。

(2)税前扣除项目。要结合行业的特点,重点检查各项准备金、风险金、计税工资、业务招待费、租赁费、捐赠支出、改扩建及装修工程支出、业务管理费等。

(3)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4)事业单位税务登记和申报情况,免税收入与应税收入的划分及成本、费用的扣除情况。

3.检查要求

事业单位主要检查医药卫生和各类学校,检查面不低于80%。

(五)对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

1.检查对象。所有独资、合伙制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电信、石化和房地产公司所属各级企业、足球俱乐部和航空公司的任职人员、全国著名的演职人员和从事广告演出的名人、个体工商大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从业人员。

2.检查内容。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表外收入、各项提成收入和奖金是否纳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扣缴义务人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等。

3.检查要求。对独资、合伙制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电信、石化和房地产公司所属各级企业、足球俱乐部和航空公司的任职人员、全国著名的演职人员和从事广告演出的名人的检查面为100%,对个体工商大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从业人员的检查面不低于50%。

(六)对房地产行业、餐饮业、娱乐业、收购加油站业务进行营业税专项检查1.检查对象

(1)房地产行业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承包商、建筑商及其他地产、房产转让人;(2)餐饮业、娱乐业;

(3)中石油、中石化公司收购加油站业务;

2.检查内容

(1)房地产行业:

①是否隐瞒销售收入;

②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向购房者收取的并要转交给有关部门的各种价款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③是否虚增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

④预收销售款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⑤房地产正常销售与合作建房业务是否正确划分并进行税务处理;

⑥以商品房投资或抵债是否并入销售纳税;

⑦将开发的房产转为自用或用于出租,是否缴纳房产税;

(2)餐饮业、娱乐业:

①营业收入的真实性、成本费用的真实性;

②是否按税法规定列支。

二、检查

除对加油站的专项检查外,一般检查2001的纳税情况,发现有涉嫌偷逃税的,可以追溯到以前。

三、时间安排和总结报告

各地应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此次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并认真进行总结,于7月底以前向总局报送总结报告。集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9月15日前向总局报送总结报告。具体报送要求是:对集贸市场和对加油站的专项检查总结报送总局稽查局、征收管理司、流转税管理司各一份(含表

一、表二),对跨地区经营的集团性企业及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的专项检查总结报送总局稽查局、流转税管理司各一份,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总结报送总局稽查局、所得税管理司各一份(含表

三、表四),对房地产行业、餐饮业、娱乐业、收购加油站业务进行营业税专项检查总结报送总局稽查局、流转税管理司各一份(含表五),同时附送房地产业典型案例。

附件2:

2002年下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002年下半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四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要求

(一)进出口税收

1.检查对象

(1)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

(2)列名钢铁企业,使用“以产项进”钢材的出口加工企业;

(3)“以产项进”棉花的“出口商”,加工出口企业;

(4)向外商投资企业和特区内资企业免税供油的炼油企业;

(5)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在国际招标中中标的国内企业;(6)采购国产设备且准予退还设备税款的外商投资企业。

2.检查内容

(1)卷烟出口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卷烟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12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卷烟的免税手续;是否存在免税购进卷烟出口后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情况;出口企业提供用于卷烟免税核销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单等是否真实有效,与其相关的电子信息对审是否一致;有无超计划免税出口或无计划免税出口情况,是否存在在非指定口岸出口卷烟并办理免税的情况。

(2)列名钢铁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印发的《钢材“以产顶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999]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无超计划销售“以产顶进”的情况;出口企业与列名钢铁企业购销业务是否正常,有无货款资金往来,实际购进钢材数量、金额、税额与退税税务机关开具的“以产项进钢材购进确认单”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是否按时核销;是否存在购进“以产项进”钢材未出口或在国内销售的情况;对未出口或在国内销售的钢材是否及时足额补税并予以处理。

(3)炼油厂向外商投资企业和特区内资企业免税供应油品,有无超计划免税情况;对已免税情况是否进行了核销;超出免税数量的是否已经补足税款。

(4)对出口商运入海关监管仓的“以产项进”国产棉,其退税申报单证是否齐全、真实;加工出口企业使用的“以出顶进”国产棉加工生产并出口的货物,是否按现行有关加工贸易的税收管理办法进行征、退税。

(5)利用外国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贷款性质是否属于限定的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办理退税的有关单证是否真实、齐全。

(6)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办理退税,是否符合享受退税的设备范围和条件;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管理和购销管理。

3.检查

2000年至2001年。

(二)增值税及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1.检查对象 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2.检查内容

(1)享受优惠政策福利企业是否为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投资举办;

(2)“四残”(盲、聋、哑、肢体残)的计算比例是否正确,有无非“四残”人员作为残疾人员计算比例;

(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是否达到废渣的掺加比例(30%);

3.检查:1999年至2001年。

(三)消费税

1.检查对象

所有卷烟企业、白酒及啤酒类企业。

2.检查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见财税字[2001]84号、91号文件)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

(1)计算卷烟类产品消费税时,卷烟计税价格是否按国家税务总局公示的计税价格执行,当企业的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计税价格时,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2)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是否按文件规定的公式确定计税价格。(3)烟、酒类产品的消费税政策调整后,企业是否按新政策的规定如实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

(4)烟、酒类产品消费税欠税情况,其中在政策调整前的欠税和调整后的欠税情况;产生欠税的原因;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了缓缴消费税的手续。

(5)取消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可以抵扣外购或委托加工酒及酒精已纳的消费税的政策后,企业执行该项政策是否到位。

(6)确定啤酒的适用税率时,其销售价格是否包括包装物押金。

3.检查

卷烟企业为2001年6月以来;酒类企业为2001年5月以来。

(四)涉外税收

1.检查对象

外商投资经营的大型零售企业、百货商场,包括自行经营、出租经营的。

2.检查内容

(1)经营零售企业是否如实申报收入,收银记载收入是否正确,进项税额的申报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票货是否一致。

(2)零售企业其他收入是否全部如实申报,包括为其他商家促销或提供其他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各类会员费用收入、各种折扣、折让等。

(3)零售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包括企业内部核算是否健全,各项成本摊销是否准确、费用扣除是否合理,存货计价是否一致等。

(4)租赁经营的零售企业、百货商场的出租方的收入申报是否准确,是否依法申报纳税;

(5)承租方经营收入纳税情况,包括纳税办法是否符合实际情况,销售收入申报是否完整准确,进项扣除是否符合规定,各种折扣、折让扣除是否符合规定等。

3.检查

2001年以来的纳税情况。

二、时间安排和总结报告

各地应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此次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并认真进行总结,于10月底以前向总局报送总结报告。具体报送要求是:对进出口税收的专项检查总结报送总局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各一份,对增值税及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和消费税专项检查总结报送总局稽查局、流转税管理司各一份,同时附送消费税典型案例,对涉外税收的专项检查总结报送总局稽查局、国际税务司各一份。

发布时间:2002-03-07

2.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二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民政部令第39号) 和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苏民规[2010]3号) , 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 2011年6月前在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未获得评估等级的各类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 均须参加等级评估, 不参加评估的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不予评估:

1. 未参加2011、2012年年度检查的;

2.2012年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2012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 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的;

5. 其他不符合有关评估条件的。

(三)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的, 评估机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 同时取消初评成绩。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 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考察。

三、评估机构

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由省民政厅组织开展, 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具体实施。

四、评估程序

(一) 参评社会组织自接到通知后, 先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自评, 查找不足, 完善提高。

(二) 社会组织在自评基础上, 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和自评得分表, 报省民政厅进行资格审核。

(三) 经审核具备参评资格的社会组织, 向省民政厅提交以下完整材料: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2. 评估评分细则自评得分表及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应当与评分细则一一对应, 并按装订要求整理成册) ;

3. 评估调查表及评估承诺书。

(四) 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参评社会组织实地考察, 作出初评结论。

(五) 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评估专家组提交的初评结论进行合议表决, 通过后将拟确定的评估结论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省民政厅确认评估结论, 并颁发评估等级证书和牌匾。

五、评估材料

社会组织评估相关材料请登录“江苏社会组织网”-“工作专题”-“社会组织评估”中下载 (网址:http://mjzz.jsmz.gov.cn) 。所有参评材料一式二份 (正副本各一份) 。

六、相关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 评估等级将与购买服务、转移职能、资金扶持、财税优惠等政府扶持政策相挂钩。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 认真对照评估指标和相关要求, 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社会团体:严磊025-83590628

民办非企业单位:孙燕025-83590656 (其他类) ;姜磊025-83590649 (教育类)

3.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三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2年税务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税函〔200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现将《2002年税务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并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2001年12月25日在全国税务局长座谈会上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对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了重要指示。他要求税务系统要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培训要有针对性、规范化,要考评,不能流于形式。广大税务干部要努力提高学习新知识的自觉性,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把自己培养成为掌握现代科技手段的高素质的税务人才。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李岚清副总理的指示精神,真正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要规范培训,完善机制,提高能力,注重效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2002年税务教育工作要点

2002年税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2001年一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1年一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面向21世纪税务教育改革与发展行动计划》和全国税务系统第七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服从并服务于“科技加管理”这一税收中心工作为主线,以规范各级各类培训为主题,以提高税务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为动力,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一)以增强实用性为重点抓好专门业务培训。要做到“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围绕“科技加管理”这一中心工作,继续按照“抓龙头、抓骨干、抓师资、抓教材、抓考评”的思路,重点开展 征管法和征管信息技术运用培训。总局重点组织司局级干部业务培训。各级税务机关要紧紧围绕业务需求定项目、选内容,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使学员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切实把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作为专门业务培训的出发点和着眼点。要加强培训课程论证,搞好课程开发,探索行之有效的现代培训方法与技术。要强化业务培训工作的分级分类管理、归口管理和计划管理,严格各类培训班的审核把关。要继续加强并深化税收信息化培训,在继续抓好《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证书》升级培训与考试工作的同时,做好相关业务软件操作人员培训的组织协调与服务保障工作。要研究制定培训质量评估办法,强化并改进重点培训工作与日常培训工作考评制度。总局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全国税务系统培训工作基本情况及 征管法与征管信息技术运用培训工作质量进行考评检查。

(二)以增强前瞻性为重点抓好更新知识培训。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培训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开展以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与税收为主要内容的更新知识培训项目,培训不少于40学时,可采用集中办班与自学指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并进行考核。总局重点组织司局级于部学习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及计算机操作技术。各地要按照总局关于《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统一部署,抓好法制学习教育活动,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关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培训。

(三)以增强有效性为重点继续抓好任职培训。要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系统内各级领导干部的任职培训,并加强培训效果评估,确保培训质量,总局继续举办司局级、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科级及以下干部任职培训办法。对已任职而尚未参加培训的干部要尽快组织补训。要加大督导与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任职培训工作。

(四)以增强适应性为重点抓好初任培训。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统一培训目标、统一教学内容、统一管理模式”的要求,分经济类专业毕业生、非经济类专业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等类别,组织好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并加大调研与检查的力度,不断规范初任培训管理工作。总局在认真总结前两年直接组织初任培训示范班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税务系统初任培训教学管理指导纲要。

(五)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积极支持西部地区税务教育培训工作。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开发并实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税务培训项目。总局继续面向西部地区举办少数民族税务干部培训班和税务教育师资培训班。有条件的省(区、市)税务机关要积极支持西部地区的税务教育培训工作。

(六)在培训过程中树立“党校意识”,培养良好作风。各级税务教育管理部门和施教机构要把各类培训项目的实施过程作为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在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通过政治理论教育、党风廉政教育、职业道德与礼仪教育,提高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培养和塑造税务干部的良好作风。

(七)进一步完善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领导和总局党组关于“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的重要指示,使培训与使用紧密结合,使资格能级认证与上岗、任用、待遇等紧密结合,形成税务干部成长进步的压力和动力,真正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努力营造人人自觉主动学习、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着力培养一批中高级人才,满足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要着力培养懂外语、懂法律、懂信息技术、懂国际税收、懂国际规则的人才,特别是有目的地选拔培养一批中高级人才。总局继续委托有关高等院校举办法律、信息、外语、世贸知识等方面的高级研修班。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选拔培养和掌握一批“尖子”和“骨干”人才,形成人才的“金字塔”。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利用当地社会教育资源,做好相关工作。

(二)积极开展学历学位教育,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2001年一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中提出的“到2005年,力争地(市)以上行政机关公务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90%,县、乡行政机关达到60%”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学历学位教育工作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干部队伍学历结构逐年提高。总局重点组织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培养工作。各地要鼓励干部参加社会举办的学历学位教育学习,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三)注重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各级税务机关要经常组织业务学习活动,要使每一个干部都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鼓励干部自我学习,倡导、组织和支持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每日一题、业务能手竞赛以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的税务夜校读书活动。

三、加快改革与调整步伐,提升培训施教机构教学与管理水平

(一)积极改善培训施教机构办学条件。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硬件够用、软件适用的原则,逐步对现有培训基地进行改造,不断改善培训条件,适应新时期培训工作的要求。总局着手建立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资格认证与评估体系,适时开展对各级培训施教机构资格认证与评估工作。

(二)提高培训施教机构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各级培训施教机构要出“精品”,创“品牌”,每个培训基地今年至少要形成一个有自身特色的培训项目。要以需求为导向设计培训项目,以提高能力为核心组织教学活动和评估培训效果,积极探索运用案例教学、研讨教学、问题教学、情景教学等适合税务干部学习特点的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要加强培训全过程的管理,实现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办学,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使各级培训施教机构在办学和育人上真正做到“观念新、思路明、起点高、目标实、效果好”。

(三)加快调整与改革步伐。各地要根据培训工作的特点、规律以及形势发展对培训工作提出的要求,调整培训基地内设机构,利用好现有教育资源。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解放思想,通过办学思想的讨论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培训施教机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定位。

四、抓紧构建新型教材体系,不断满足教育培训与学习的需要

(一)加快以岗位分类培训和应知应会教材为主体的教材建

设。要确立新型培训教材体系,形成以应知应会教材(X)、岗位分类教材(Y)和更新知识教材(Z)为框架,可灵活组合(X+Y+Z)的新型教材结构。

(二)及时做好 征管法与征管信息技术培训专题教材的规划、编写和出版工作,确保各地组织培训、干部学习与考评工作的需要。研究开发各类多媒体教材课件。着手全系统执法资格与能级管理培训考核用书的编写工作。

(三)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材编审人才库,多方面、多渠道吸纳人才。要吸收一定比例的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的人员参加教材编审工作,不断提高教材编审水平。

(四)做好培训试题库的更新和完善工作。开发试题软件,实现题库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为税务系统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奠定基础。

五、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培训专家

(一)按照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思路建设培训师资队伍。各地要根据培训规模和业务需求配备专职培训师资,并有计划地从系统内外选聘专家、教授作为施教机构的兼职教师。要建立培训师资人才库,为组织实施培训提供备选师资。

(二)以“树观念、懂原理、善管理、会操作”为目标组织培训者培训。各地要以培训师资和管理者为对象,定期开展培训者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者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水平。

(三)在施教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留住骨干、用好人才。要使培训师资和管理者的调整、充实和提高相结合。要通过进修、挂职和岗位实践等途径不断提高培训师资和管理者的能力。

六、开展远程教育,努力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一)加大远程学历教育管理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远程学历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远程学历教育的监督管理。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学服务中心,要在远程学历教育教学、辅导、考试等各个环节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二)启动远程培训工作。构建远程培训教学支撑平台,利用因特网和税务系统广域网开通税务教育培训频道,开发培训课件,逐步运行网络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远程培训。

(三)制定税务系统远程教育培训相关办法,建立和完善远程教育系统课件(课程)开发、维护及教学管理制度。

七、练好内功,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一)注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各级税务教育部门和教育工作者要结合实际,学习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六中全会和十六大精神,深入领会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要继续在税务教育部门开展练内功活动,搞好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组织税务教育工作者参加境外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的培训理论和方法,提高教育管理能力。

(二)抓好教育培训科研工作。积极开展税务教育培训理论和实务课题研究,组织2002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

(三)开展税务教育调研活动。各级税务教育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和新问题,写出有见解、有新意、有深度的调研报告。总局在适当时候进行全系统调研课题评审与交流工作。

(四)加强税务教育信息管理。做好《税务系统教育信息管理软件》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整合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税务教育信息宣传与交流,推广先进的经验和做法。

4.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四

江大教„2014‟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及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将组织开展2014年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及省级项目推荐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和数量

2014年校级“大创项目”拟立项200项。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与经费资助,资助额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一般为

1000-3000元不等。校级项目立项后,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当年分配的省级项目推荐指标,在校级项目中择优进行推

荐。省级“大创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省级项目由我校落实资助经费。省级项目资助经费总量为3000-6000元不等。省级重点项目由教育厅遴选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国家级项目资助经费总量为6000-20000元不等。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项目申请人为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不得一次同时参与两项“大创项目”。

3、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加入指导教师团队的项目优先考虑。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大创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省级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比例应控制在50%以内)。

4、申报项目所需实验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条件完备。

三、选题范围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选题。范围包括: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立项原则

1.注重过程参与。“大创项目”的实施更加注重实践创新研究过程。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实训、组建实验实训设备、实施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注重切实可行。“大创项目”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五、工作要求

1.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审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2014年学院推荐项目一览表》(附件2)。

请各学院将附件1申报表(电子档、纸质档1份)、附件2学院推荐一览表(电子档、纸质档1份)于3月28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学校组织专家遴选优秀项目予以立项并择优推荐省级项目,经公示后组织申报人填写相应的国家级、省级项目申报书上报教育厅。

附件1:《江苏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2014年学院推荐项目一览表》

附件3:《专业门类目录》教 务 处

2014年2月27日

5.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五

践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暑假将至,为了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培养和提高团员青年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动员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创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中来,提高团员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调查研究能力。根据团市委和团县委有关文件的要求,我校将于2013年暑假期间继续组织开展暑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及具体过程

(一)组织形式

组织方式分为个人立项和团队立项。团队立项人数不超过10人,个人立项人数要求在3人内。也可以青年志愿者小分队活动组织。

(二)内容选择要求

1、就近就便

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要就近就便,组织学生在学校周边、学生家庭所在的城镇社区或者本村范围内开展活动。团队规模要适中,不开展跨区的活动。同一社区、同一乡村的 1

高中生应在当地团组织的统一指导下开展上述活动和其它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2、在生活中提炼

从社会生活中选定主题,让学生关注社会,体验社会角色;热爱生活,关注生活问题;学会健康愉悦地、自由而负责地、智慧而有创意地生活。

3、在兴趣中选择

捕捉自己最感兴趣的问题,开展研究。在合作探究的过程中,学生间相互感染、相互促进,更好地发展兴趣,培养特长,提高综合素质。

4、合理利用各种资源

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网络已经成为最大的资源库,在综合实践活动中,要充分利用网络上的技术和资源,搜集信息、处理信息。同时要充分利用图书资源,从图书馆中获取自己所需要的内容。

5、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手段

从参与研究的对象来看,可以采用个人独立探究的方式、小组合作探究的方式、学校合作探究的方式、跨学校合作的方式。从研究采取的手段来看,可以采用活动设计、网络技术、调查研究、参观访问、实验演示、表演交流、测量制作、社会宣传、服务、总结、答辩、反思等学习活动

(三)注意事项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各团支部要在暑假社会实践宣传发动中重视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二、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

(一)“我们的暑假”主题调研活动

参观、访问、考察(革命遗址、科技馆、英雄模范人物、杰出人物、现代化建设成果、市政工程、著名高校、工厂、高新技术产业运作情况……),例如以当地的居民小区为调查研究的对象和内容,可以“物业管理”、“商业网点”、“文化娱乐”、“教育设施”、“交通路线”等为研究方向。

(二)“阅读伴我成长”暑期读好书征文活动

为了丰富学生暑期生活,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学生多读书、爱读书、会读书,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要求各团支部引导广大学生暑假期间选择一到两本优秀书籍进行阅读。并要求各位同学能及时地将读书心得以文字形式保存下来,各团支部在开学时将读书征文收齐上交团委,学校将报送优秀文章参加东营市首届“读一本好书”征文活动。

(三)“我为垦利做贡献”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社区保洁活动、社区护绿活动、社区综合宣传活动、社区陋习纠察活动、社区敬老爱老活动、社区帮困助残活动、社区读书辅导活动、交通服务活动、环保志愿者活动、社区公益劳动。

参与社会实践的班级和个人,必须注意自身形象,认真参加活动,为学校和个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

1、各位同学要认真撰写2013年暑假社会实践报告,实践报告包括:或就某一方面形成的报告或论文;团队总结报告一份;团队活动日志;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写明各队员姓名、班级、学号、队内分工职务);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每人一份,也可全部交到各团支书处作为自己的暑假社会实践报告);可附:照片、DV等。

2、各团支部负责人于开学后统计分析班级参加暑假社会实践情况,上交校团委。

3、9月15日至9月21日校团委根据方案内容及个人暑假暑假实践活动报告内容和实际表现,进行总结评比,评出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班级(占班级总数10%)和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占本班总人数10%)。

垦利一中团委

6.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六

民间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受到现代医学冲击、人才匮乏、资金不足等原因, 使民间医药不能很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将面临濒危、散失、失传的危险。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22号)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 (中国医药医政发[2011]35号) 等文件精神, 我中心决定组织开展民间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及意义

坚持挖掘整理与总结利用并重, 传承保护与开发推广结合, 行业引导与市场运行并举, 通过筛选、评价、推广工作, 将科技支撑、技术合作与推广应用有机结合起来, 以达到“筛选一批技术、评价一批方药、推广一批项目、服务一方百姓”的目的。

通过筛选评价的项目可研发为中医药适宜技术、医院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中医诊疗设备等。

通过筛选评价的项目持有人, 可作为取得确有专长人员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资格的依据。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 主要包括民间医药单方、验方、秘方和特色诊疗、康复、保健技术, 特别是历代文献没有记载或记载较少, 实践显示安全有效的民间医药诊疗技术、方法、方药等。

三、征集时间

第一阶段征集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采取函评与会评结合, 会评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价程序

按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初选, 确定参评项目, 然后由“中医药特色技术方药筛选评价中心”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间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优化应用重点实验室”合作科研机构与专家进行理论论证、实验论证、临床验证。对参评项目出具筛选评价报告, 通过中心评估达到项目推广要求的, 颁发“全国民间中医药技术或方药科技推广项目”等资质证书, 同时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网站公布, 并纳入合作推广网点。

五、报名要求

为保证技术筛选的严肃、公正和科学性, 采取收费与国家项目经费相结合的原则, 项目报名费800元, 评价费待初选通过后另行通知, 如准备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无偿捐献管理办法》进行无偿捐献, 并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无偿捐献自愿书的, 可不交相应费用。

主办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协办机构:北京创新东方医学研究中心

通联地址:100027北京朝阳区幸福一村55号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7.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七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为落实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为继续深入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司各项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进一步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主要精神,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开展六月安全月活动。现就活动做如下部署:

一、指导思想

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树立传播“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重强化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注重实效和实际,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强化员工预知风险的意识,提高控制危险的能力,积极倡导以人为本,诚实守信,营造全员参与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最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计划实施、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和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费立江任主任,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组织和检查考核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尽早部署,使“活动”有领导、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五、活动内容和要求

1、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途径,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稿件)、板报、简报、标语等宣传工具,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员工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为维护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及考试,要求全员参与。

3、寓教于乐,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要求各单位、部门组队参赛,参赛人员由安环部随机抽取。

4、举办一场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启发和教育职工珍惜生命、落实责任、遵章守纪、爱岗警业、预防事故、保障安全。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5、组织“我为公司安全环保建设献一计”活动,在全公司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各单位在六月三十日前交送安环部,由安环部组织评选,根据时间先后,对被采用以及有潜在安全效果的建议进行奖励。

6、各单位以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为切入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追求“活动”的实效性。努力推动标准化班组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综合治理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

7、开展“安全生产零事故”活动。活动期间杜绝一切事故和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和标准化班组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好各项安全检查,切实抓好事故防范工作,凡在本次“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对相关责任人以及所在单位和单位领导加重处罚,在“活动”期间查出的“三违”现象要严肃处理。

8、做好总结、考核、评比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评比,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对策,持续改进和提高,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对本单位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对有价值的计策和安全隐患整改有功人员,公司将给予奖励。

9、各单位要把开展本次“活动”的计划于5月30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3日前报公司安环部。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日程安排二0一三年一月十五日主题词:安全生产活动月2013通知

附:“安全生产月”活动日程安排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

附件:

8.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八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助研助学金实施细则》(武大研字〔2007〕18号)、《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武大研字〔2008〕25号)精神,现将2007、2008级研究生2008-2009学年助研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07、2008级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少数民族定向培养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可以申请)以及与学校签订协议不能申请助研助学金的研究生,2008级破格录取和补录录取的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助研助学金。

二、参评条件

能积极主动协助导师从事资料收集、社会调研、科学实验、理论研究等工作。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评定标准

硕士研究生评定比例为70%,博士研究生评定比例为一等50%,二等40%。

四、评定内容

以本学研究生的助研情况和科研成果为主,同时兼顾研究生的经济状况、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等情况。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五、评定程序

1.根据研究生助研助学金的评定对象和比例,研究生导师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2007、2008级研究生助研助学金名额及等级;

2.研究生在对本人品行和学业情况进行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向导师提出助研助学金申请;

3.导师确定获得助研助学金的研究生名单及获奖等级,报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4.培养单位对拟获得助研助学金的研究生名单及获奖等级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5.9月25日前,培养单位将确定的助研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及等级,按规定格式编制《研究生助研助学金发放汇总表》(从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excel表格制作)的形式,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复核、备案,并开具报销单连同此表报财务部学生事务科。

六、几点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体现科研激励机制,发挥导师的自主权,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此项工作;并按时完成上述工作,保证研究生的助研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各培养单位不得缩小研究生助研助学金参评对象,不得减少学校下达的助研助学金设置比例和降低助研助学金发放标准。学校鼓励导师根据研究生从事助研工作的业绩,给予研究生高于学校规定比例和标准的资助。

3.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2007、2008级全日制研究生人数,按比例足额安排本单位研究生的助研助学金经费,同时督促博士研究生导师按规定足额提供科研津贴,并按财务要求一并转至本单位“研究生助研助学金”项目中,合理、足额设置本单位助研岗位。

4.研究生助研助学金在下列情况及时作出调整:(1)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发助研助学金;

(2)研究生学制硕士2年、博士3年后停发助研助学金;

(3)研究生公派出国(境)或出国(境)联合培养、合作交流,在国(境)外学习、交流期间,不发助研助学金,回国(入境)后不予补发;

(4)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发助研助学金,复学后按正常学制发放;(5)研究生因故退学或转学(转出)者,自批准之日起停发助研助学金;(6)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转为在职人员者,自转为在职人员当月起停发助研助学金;

(7)因其它原因终止学业者,从注销学籍之日起停发助研助学金。(8)档案或原有工作经历而未提供工资转移介绍信的不予批准发放助研助学金。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9.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九

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是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监管、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 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状况, 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工作平台。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8】外经贸发第938号, 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 做好2011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 立足本职, 依法行政, 各司其职, 在工作中加强协调与配合,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 努力提高企业的参检率, 高质量完成联合年检工作。

二、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 年检内容为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在我国境内, 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年检。

三、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现有网络资源, 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 有条件的参检部门可利用网上年检平台完成相关数据收集工作。

四、开展电子签章试点工作的地区, 应在确保资金支持前提下开展工作, 不得向企业摊派费用。

五、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按照各自只能依法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 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10.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十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引导我院广大同学在实践中了解社会、磨练意志、锻炼自我、感受社会就业的现状,体验工作的乐趣,在2013 年寒假期间我系将继续组织开展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了解就业状况,积累工作经验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月20日——2013年2月25日

三、活动形式

1.利用寒假假期这段时间,寻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寒假工,在工作期间积累社会实践经验,从中观察社会的就业现状。在平凡的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世界观,并在以后的生活中进行实践。

2.实践报告以工作期间的真实事例为主要内容,实践报告题目自拟。

四、活动要求

1、要求每位同学通过自己的感受之后,利用假期完成一篇“社会实践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其中每位党员、团

员完成字数不得低于2000字,群众完成字数不得低于1500字。

2、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收齐,请各位同学在开学第一个星期内发到实践部干事林燕芝的邮箱949273737@qq.com。谢谢合作!

3、为更好的保存、整理请各位同学的“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调查报告”统一使用电子版(即WORK文档)。

11.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十一

活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全民科普素质共建和谐新农村,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在校大学生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团省委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今年学院将继续组织开展以农村信息化推广为主题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广农村信息化

2、新时期城乡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及社会问题调查研究

二、活动时间

2011年7月中旬——2011年8上旬

三、参与对象

1、全院注册在籍非毕业班学生可选择参加“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广农村信息化”主题的实践;

2、全院10级学生全部参加第2主题的实践。

四、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张旭翔

副组长:钟名湖

成员:邹庆生 钱群雷平沪生 卞小梅 陶爱荣 陆群 孙刚 陈松 沈许龙 文沛先

骆德云 李洪昌 张徐刚 王亚莉 王养森刘东风 冷育荣 骈俊生 王瑜生 邢玲 李祖刚 顾新春

五、组织方式

采取集中组队与个人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

(一)集中组队

各分团委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募等方式,选拔优秀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团队,并将学生按照区域、专业、特长等每2-3人组成一个工作小组。

实践结束后,实践团队可分别撰写也可集中撰写一篇3000字左右的社会实践论文或实践小结。

(二)个人活动

各分团委全面负责宣传、动员、组织本分院学生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并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组织评优,将先进个人及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报至院团委。实践结束后学生分别需撰写一篇3000字左右的社会实践论文或实践小结。

六、经费来源和使用

1、经费以学院拨付为主。

2、参加第1主题实践的学生每人给予100元交通补贴,实践结束考核合格的领取。

七、安全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人员安全。各分团委要对全体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深入的安全教育,提高参与人员的安全、服务意识。

2、暑期社会实践带队的老师务必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提前做好安全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八、宣传工作

1、活动前期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掌握必备的社会实践知识和技巧。

2、活动结束后马上联系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如通过校内报刊、网络、广播、全国“三下乡”网站()、江苏学联网()等,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3、实践过程中及时将实践情况以《简报》的形式报给院团委,邮箱:guxc@njcit.cn,qianxd@njcit.cn。

4、活动后期继续报道社会实践的过程和成果,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

九、其他事项

1、每名队员实践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四天。

2、每个小分队培训的农村信息技术(上网)人数应不少于50名。

3、鼓励各团队建立长期合作性质的社会实践基地。

4、实践结束后每个分院需上交实践总结一份,十张以上具有代表性的照片,个人应上缴实践课题成果或实践小结一份。

5、团队和个人实践若需介绍信请提前与院团委钱晓丹老师联系。

6、参加第1主题社会实践的学生实践结束后填写《农村信息化推广实践登记表》,参加第2主题社会实践的学生社会实践结束后填写《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

十、活动总结

1、院团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选院级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及单位,评选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

2、召开暑期社会实践经验交流会。

3、将社会实践成果等相关材料整理上报省经信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等有关部门。

希望各分团委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规划今年的活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克服各种困难,站在为“三农”服务的高度,务必使活动收到真正实效。

共青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思政教育部

12.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十二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系(部):

为做好2009年度院级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09年5月15日前,过期不予受理(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也可在质量管理办公室网页-质量记录表式中下载,报送材料时需同时递交纸质文稿一式三份和电子文稿)。

二、选题要求:

1.课题申报项目须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可行。

2.课题选题范围:

(1)人文社科类:应侧重于学院、社会发展热点研究;

(2)自然科学类:应侧重于符合市场需求、结合专业建设、有望获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项目或技术开发项目;

(3)有望获得省、部、市、厅级科技项目资助的预研项目;

(4)同我院项目教学、实训基地建设、实训项目建设紧密结合的开发类项目。

3.学院重点支持下列选题:

(1)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选题。

(2)结合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研究方向的选题。

(3)围绕学院教学工作,在管理系统开发以及教学实训仪器产品开发、改造、技术升级等方面的选题。

(4)能为申报市厅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实施预研的选题。

4、选题要小而精,要求能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研究工作。

三、项目类别

2009年度院级科技类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各项目一般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拨付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在填写《项目申请书》时应注明类别。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为该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经2名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推荐。

2.已有在研项目且于2009年6月底之前不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年度项目申报。申报人只能同时申请一个课题。

3.拟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项目论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计划切实可行,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4.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半,重点资助项目可放宽至两年。

5.项目组人员一般不超过4人(含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项目组挂名。

6.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选定研究方向,确定项目名称,明确参研人员后,填写《项目申请书》(可从科技处网页或“质量管理”网页“质量记录表式”中下载)一式三份。

2.项目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后交所在部门审核。申报人所在部门必须对《项目申请书》中所填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就选题的意义、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申报人的资格等签署具体意见。

3.经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书》由项目申报人送交科技处,科技处汇总各部门申报项目并进行形式审查后,移交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对批准立项项目明确项目类别,并参照《南通航院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确定资助额度,公布评审结果。

请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部门院级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85965515E-mail:keyan@nts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

13.关于组织开展2002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篇十三

各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学院第四次团代会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引导学生把理论学习与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结合起来,促进青年大学生在实践中的锻炼成长,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修养和综合素质,使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过一个祥和、文明、充实而有意义的寒假,院团委决定今年寒假继续组织广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幸福路青春梦

二、活动形式

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学生在家庭所在地或假期常住地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1、读一本好书。倡导青年学生利用寒假时间,读一本思想内涵深刻的经典著作或励志类书籍,开阔自身的视野和思维,并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读书心得。

2、写一份规划。要求全体青年学生寒假期间,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畅想自己的2014校园梦想,并为自己的梦想写一份2014年的学习发展规划。

3、出一个金点子。倡导全体青年学生结合学院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更高品质幸福金院的发展目标。寒假期间,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学院的事业发展提出一个点子或建议。下学期开学后将统一集中评选若干条“金点子”,予以奖励。

4、练好一项技能。号召各位青年学生要结合本专业实际,在寒假期间苦练一项与本专业有关的技能,目标要求达到本专业技能认证标准。

5、坚持做一项家务。动员广大青年学生合理安排寒假生活,寒假期间坚持为家人做一项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为父母减一分辛劳,添一分温暖,送一分亲情,做快乐的、有责任的家庭成员。

各团总支可在上述内容基础上,根据本系实际,自行添加操作性强、意义深远、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下学期开学初,院团委会根据各团支部、团员青年的实践活动开展情况,集中评选寒假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若干名。其中,读书心得和2014年发展规划将作为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发动,精心安排。各团总支要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发动工作,按照人人参与实践的原则,指导学生按照要求,积极参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坚持撰写实践日志。

2、积极宣传,突出成果。各团总支要积极运用各类平台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予以宣传部署,并倡导学生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即时发布自己的实践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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