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基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

2024-10-26

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基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精选9篇)

1.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基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 篇一

构建社区网格化综合服务机制 推进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

宜昌是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所在地, 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全 市辖 5县 3市 5区,国土面积 2.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 415万。宜昌 被纳入全国、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后, 我们在试点工作中 坚持把加强社区建设作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紧紧 围绕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社情全摸清、矛盾全掌握、服务全方位”的 目标, 以建立社区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机制为切入点, 以理顺政社关 系为主线,以强化基层基础建

设为着力点, 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 在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上 大胆创新, 在提升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能力上积极作为, 取得阶段性成 效。

一、案例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解决了 6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社区职责 不明、社区负担过重的问题;二是社区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居 民诉求难以及时回应的问题;三是流动人口和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工 作不到位的问题;四是部分相关部门向社区派驻专职工作人员的协管 员(专干模式,存在的人员素质不高、人员固定配备,配置效率低 下、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五是政府的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的有效对 接问题;六是社区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多次采集、难以及时更新、各自 为政、无法共享的问题。

二、工作思路

将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公开招聘组 建一支社区网格管理员队伍,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的领导下,网格 管理员一人一格, 综合履职, 主要负责政府各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公共 服务工作,同时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服务方式,构建“人 口基础信息系统、社会矛盾联动化解系统、社区综合服务系统”三大 系统,努力实现社情民意全面了解、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为民服务全 面周到、社区和谐稳定的目标。六大茶山

三、主要做法

(一重设组织架构,构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新体制

借鉴 “大部门制” 的改革经验探索推进街道、社区综合体制改革, 整合资源, 在街道层面建立 “三个中心” , 在社区对应成立 “三个站” , 组建“三支队伍” , 建立起市、区、街道、社区、网格五级服务管理 的新型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制。

1.组建街道“三个中心” ,增强政府“未梢”的服务管理职能。按照服务管理综合化的要求,整合街办相关科室的职能、人员,建立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辖区居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建立综治 信访维稳中心,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接待群众来访, 调处矛盾纠纷;建立街道网格管理中心, 负责辖区内社区网格综合管 理服务工作。“三个中心”统一设置在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内,统一设 置服务办理窗口,人员挂牌上岗,实行开放式服务。

2.组建社区“三个站” ,减少为居民办事服务工作环节。社区成 立的 “三个站” 作为街道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延伸到社区的工作平台 和窗口, 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 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三个站”统一设置在社区 便民服务大厅内,实行“一站式”服务。

3.组建基层“三支队伍” ,充实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力量。一是增 加社区专职工作者职数。按 2000户以下社区配备 5人、每增加 400户居民增配 1人、杂居型社区增配 1人的标准配备社区专职工作者, 社区专职工作者由原来每个社区平均 5人增加到 7人。二是新建社区 网格管理员队伍。通过整合各部门基层协管力量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的方式,将 115个城区社区划分为 1110个网格(200-300户为 1个 网格 ,按“一格一员”组建了 1110人的社区网格管理员队伍,其中 大专学历占 62.73%,大学本科学历占 17%, 40岁以下的占 88%,成为 社区服务管理的生力军。三是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将热心社区工作 的党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志愿者按网格编组,在社区和网格管 理员指导下,开展社情信息收集、环卫监督、治安巡防、民间调解、为老服务等服务管理工作。

(二创新运行机制,激发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新活力

按照“政事分开、资源整合;流程简化、效能优先;有序参与、共建共享”原则,着力建立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综合管理的基层社 会服务管理运行机制。

1.理顺政社关系, 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和政府购买服务机 制。对需社区协助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由相关部门按程序报批,明 确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职责, 优化服务流程。经批准进入社区的公共 服务事项,按照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实行政府购买服务。2.强化综合履责, 构建社区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在社区实 行社区专职工作者“轮流窗口值班、一口受理办结”模式,推动社区 专职工作者由“专人专职”到“一岗多能”转变,社区专职工作者都 能独立及时处理社区的各类服务事项。在社区网格里, 采取网格管理

员“一人一格、综合履职”的形式,网格管理员承担信息采集、综合 治理、民政服务、劳动保障、计生服务、城市管理等 6项基本职责, 并与志愿者队伍一道, 共同做好社情民意收集、环卫监督、治安巡防、民间调解、重点人群关爱等服务,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全覆盖”。3.回应居民需求,构建“扁平化”诉求响应机制。充分发挥社区 “三个站” 和基层 “三支队伍” 的作用, 通过居民议事、居民恳谈会、网络巡查、志愿服务等渠道,及时收集居民诉求;对社区无法解决的 问题,区分不同责任主体实行“扁平操作” ,直接分流送达街道、区 直或市直部门解决,实现社区、街道、部门整体联动,做到矛盾不出 家、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4.着力培育发展,构建基层社会多元化治理机制。一是实行社 区直选和兼职委员制。在社区直接差额选举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 的同时,鼓励社区单位代表、社会组织负责人、居民代表经过民主选 举担任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提高居民、社区单位在社区事务的“话 语权” ,促进社区共建共享。二是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 社区议事、社区听证、居务公开、服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基层民主管 理制度, 拓宽了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三是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 会组织。对生活服务类、文化体育类等 700多个“社区型”社会组织 实行备案管理,在资金、职能、人才等方给予了大力扶持,动员和组 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

(三深化为民理念,促进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新提升

1.政府行政服务“零障碍”。按照便捷、优质、高效的要求,打 造为居民政务服务的“绿色通道。一是集成。政府职能部门把凡是可 以由社区代办的行政服务事项, 下放到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办理, 使居 民能够就近就便办理各项公共服务事项。二是便民。在社区设立统一 规范的服务窗口,优化和规范办事流程,建立了社区前台受理、部门(组织后台办理、社区前台回复的运行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错时上班、全程代理等便民措施,使居民“只找一个人、一次就办成”。三是高效。开发集成各部门面向居民公共服务职能的 社区综合服务系统, 通过电子政务网, 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服务流程再造,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2.特定人群服务 “零遗漏”。有效整合部门、社区资源, 建立 1+2+X模式(职能部门 +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网格管理员 +志愿者 ,积极探索 社区重点人群人性化、动态化、服务型管理方式, 以解决最急、最难、最盼的实际问题入手,开展 “闲散青少年志能激发、刑释解教人员帮 扶安置、吸毒人员管控关爱、精神病人救治康复、留守儿童亲情关爱、空巢老人孝亲服务”等“服务进社区”系列工程。社区服务不断提档 升级,形成了“窗汐热线”、“孙万青工作室”、“爱心小课桌”、“温馨 钥匙”、“银手杖”、“农民工公寓”、“假日妈妈”、“明跃热线”等各具 特色的服务品牌。

3.全方位便民服务“零距离”。社区围绕居民衣食住行等基本生 活服务内容,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服务, 努力打造社区居民 “ 15分钟生活服务圈”。同时,依托“宜昌市社区服务在线”、“宜昌 市社区信息中心” ,探索社会化服务项目落户社区,为社区居民开展 家政服务、水电维修等服务事项, 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方便快捷的 上门服务。

(四建设“三大系统” ,打造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信息平台 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管理的信息化,着力提高社会服务管理的质 效。一是构建人口基础信息系统。以社区网格为信息收集基本单元, 以“社区通”为无线采集终端,由网格管理员实时采集社区信息,建 立了社区基础信息的一次采集、集中交换, 多方共享、实时更新制度。二

是构建社会矛盾联动化解系统。由社区上报的矛盾纠纷通过系统直 达相关部门, 由市综治办通过成系统实时监控矛盾纠纷的受理、化解、反馈全过程, 三是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信息系统, 实现居民各项服务需 求诉求一线连接、一键直通、一网受理、及时响应。

(五加大投入,构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保障体系

市委、市政府坚持将社区建设纳入改善民生的投入重点, 有效解 决了社区基础设施、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者人员报酬和社区信息 化建设等问题, 2011年财政投入社区建设,直接用于社区工作和服 务建设的经费达到 6000多万元,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工资达到城镇 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每个社区工作经费超过 9万元。

四、实施效果

(一理顺了政社关系,整合了各方资源,充实了基层社会服务 管理力量、减轻了社区负担。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将原属各部门的 协管力量整合为网格管理员, 综合履职, 既解决了过去协管员之间忙 闲不均的问题, 又增加了基层的服务管理力量, 每个社区工作人员由平均 12人增加到 18人, 并分担了大量原由社区居委会承担的社会管 理服务事项,使社区能集中精力开展自治和为民服务。

(二为民服务由“被动”到主动,由“粗放”到“精细”。实 行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以来,除由便民服务站为居民提供“一站式” 全程代理的公共服务外, 社区网格员每天在网格中巡查, 对空巢老人 等特殊群体入户探望问候、了解需求、帮助解决困难,为居民代向社

区、各级反映诉求,为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人和确有困难的居民提 供代办服务等方方面面的服务,社区工作者为居民服务的内容更宽 泛、方式更主动、质量更精细,增强了社区居民归属感,提升了社区 居民的幸福感。

(三 进一步调动了社区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我们将热 心社区工作居民按网格编组, 由网格管理员与其建立经常性联系, 共 同参与社会管理服务, 形成了人人参与社会管理、共建共享的良好氛 围。

(四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区和谐。我们依托网格管 理员和志愿者, 每天了解社区的矛盾纠纷, 对邻里矛盾等社区能解决 的由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管理员、志愿者当场调解,社区不能解决 的由综治信访维稳站通过社会矛盾联动化解系统,直接送达相关部 门,限期解决,使矛盾在短期内及时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基本经验

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把为民提供 更优质的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创新才有生命力, 得到群众的拥 护。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中要坚持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充实基层 力量、重心下移。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中要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明 确各方职责、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中 要注重运用信息化等先进手段,提高工作质效。

六、进一步做好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中的思路和措施

(一 “ 213”行动计划夯实社区基础平台。实施社区工作服务用 房“ 213”行动计划,即用 2年时间,按照街办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 1000平方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不少于 3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好 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警务室、居民文化体育活动场 所等社区基础设施。

(二 “七大标准体系”规范社区服务平台。出台《关于推进社 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制定系统化的社区建设规范化标准, 以 “社区规范化建设达标” 活动为抓手, 升级社区服务管理整体水平, 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

(三进一步完善街道“三个中心”、社区“三个站”的运行机 制以及社区和网格间的工作对接机制, 丰富社区网格综合服务管理的 内容,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2.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基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 篇二

《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是中央层面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也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指南针。

社区工作减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重点任务。要在健全领导体制上下功夫,在完善政策制度上下功夫,在开展专项行动上下功夫,在落实分类推进上下功夫。

以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各地和各实验区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在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二是要在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三是要在推进“三社联动”上开创新局面;四是要在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上取得新成效;五是要在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上取得新成果。

社 区 是 社 会 的 基 本 单 元,是 人 民 群 众安居乐业的家园,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城乡社区治理”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城乡社区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布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了社 区 依 法 治 理 对 于 全 面 依 法 治 国 的 重 要 作用。总书记多次就社区工作做出重要指示:“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社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提供了新的动力,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社区治理制度体系提供了关键支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社区治理创新放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去把握,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去推动,放在深化基层社会体制改革的实践中去落实。一、认真贯彻落实 《 关 于 加 强 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不断改进社区治理方式。社区协商是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凝聚合力,创新社区治理的关键所在。长期以

来,我国就有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基层协商传统。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社区进一步实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广泛开展了社区协商。在新形势下制定《意见》,对于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实现和维护好居民群众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意见》是中央层面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也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指南针。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找到群众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更好地解决社区居

民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要 抓 好 协 商 规 范 化 建 设。进 一 步 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程,制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把协商的价值取向和规则制度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城乡居民开展协商实践提供遵循。逐步扩展城乡居民与基层政府、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各类主体协商的渠道和途径,完善城乡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

(二)要 抓 好 协 商 关 键 环 节。协 商 过 程 中要重点围绕“协商什么、和谁协商、如何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问题,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坚持广泛协商,明确协商主体和牵 头 组 织,保 证 城 乡 居 民、相 关 组 织 和 群体、各 利 益 相 关 方 广 泛 参 与 ; 拓 展 协 商 形 式,健全协商平台,保障基层群众用习惯的方式解决身边的事情;明确协商程序,促进协商规范有序开展;运用好协商成果,建立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确保协商取得实效。

(三)要抓好协商制度衔接。加强社区协商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的制度衔接,鼓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居住地社区协商,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提供更为畅通的渠道。特别是要围绕土地流转、公共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稳步推进乡镇、街道协商,有效推进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乡镇、街道协商与社区协商协调联动,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四)要 抓 好 协 商 支 持 保 障。切 实 履 行 民政部门指导城乡社区协商的职责,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协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落实,保 障 群 众 享 有 更 多 实 实 在 在 的 民 主 权利。培育一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广泛政策宣传和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城乡居民参与协商能力,营造社区协商的良好氛围,促进基层民主实践健康有序发展。二、积 极 开 展 社 区 减 负 工 作,着力提升社区治理效能

近年来,基层服务管理任务不断增加,基 层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尚 未 到 位,社 会 力 量 参与仍不充分,社区组织行政负担日益加重,“万能居委会”现象愈加凸显,社区工作者难以将主要精力用于服务居民群众,制约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发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发多个指导文件对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将其列入推进简政放权、放 管 结 合、转 变 政 府 职 能 工 作 重 要 任务。为贯彻中央上述部署,民政部、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了《通知》,针对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减负七条”,即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整合社区信息网络,增强社区服务能力的工作要求。

《通知》是中央层面第一个关于社区减负工作的专门文件,也是进一步推动基层社会 治 理 创 新、提 升 为 民 服 务 水平的 重 要 文件。各级民政部门要把贯彻落实《通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谋划举措,抓好落实。

(一)要在健全领导体制上下功夫

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抓紧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协同参与的社区减负工作领导体制。要充分发挥各级社区建设协 调 议 事 机 制 作 用,加 强 社 区 减 负 工 作 的统筹协调、部门协作。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组织部门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尤其是县(市、区、旗)层面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确保落地见效。民政部将加强督查指导工作,并会同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查。

(二)要在完善政策制度上下功夫各地要根据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明确社区减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落实《通知》提出的以市(地、州、盟)为单位建立社区减负“三项制度”的要求,抓紧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区综合考核评比制度、社区印章使用范 围 清 单 等 专 项 规 范 文 件,确 保 “ 三 项 制度”落地生根。

(三)要在开展专项行动上下功夫各地要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相对集中时间,精心部署开展社区减负专项行动,保证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四)要在落实分类推进上下功夫目前,各地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进展情况不尽相同,部分省份已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部署和落实这项工作,部分省份正在部署推进这项工作,部分省份还在进行这项工作研究论证。已经部署落实的省份,要按照《通知》要求,完善已有政策制度,研究提出创新举措,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本地区 社 区 减 负 工 作 成 果 ; 正 在 部 署 推 进 的 省份,要加大推进力度,狠抓任务落实;还在进行研究论证的省份,要抓紧部署启动社区减负工作,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强化保障措施,争取早日取得成效。

三、以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

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是创新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自2011年民政部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以来,各实验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举措,奋力攻坚克难,在提升党建水平、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出了一批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引领了社区治理的创新发展,得 到 了 社 会 的 广 泛 好 评 和 社 区 居 民 的广 泛 认 同。各 地 要 切 实 用 好 实 验 区 这 个 载体,充分发挥实验区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为深化社区治理创新和基层社会体制改革做出探索。已经完成三年实验周期的第一批实验区,要围绕巩固成果、发挥示范做文章,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进入实验周期第二年的第二批实验区,要围绕直面问题、整改提高做文章,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继续推动各项实验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刚刚批复确认的第三批实验区,要围绕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做文章,确保 实 验 工 作 有 序 推 进,不 走 过 场,取 得 实效。

各地和各实验区要在认真抓好《意见》和《通知》贯彻落实的同时,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在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健 全 以 社 区 党 组 织 为 核 心、社 区 自 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结构。要加强和改进党对社区治理的领导,大力推进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社区制度、到社区挂职任职制度、承诺践诺制度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居民群众。要创新政府与社区互动机制,进一步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实现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要在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完 善 社 区 民 主 选 举、民 主 决 策、民 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为 主 要 目 的 的 民 主 管 理 实 践,以 居 务 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 面 推 进 居 民 自 治 制 度 化、规 范 化、程 序化。丰富居民自治的载体和途径,发展院落(楼宇、门栋)自治、业主自治、社团自治等形式。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

(三)要在推进“三社联动”上开创新局面充分发挥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骨干作用,推动“三社”互联互促互动,更好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通过简化登记手续、实行直接登记或备案管理、设立培育基金和孵化场所等方式,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直接资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增加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吸纳使用专业社工 人 才 的 数 量,积 极 推 动 社 会 工 作 专 业 理念、知识、方法在社区工作中普及应用。

(四)要在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上取得新成效

积 极 推 进 社 区 公 共 服 务 均 等 化,大 力发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服务,构建多 元主体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社区公共服务项目,优先保障优抚对象、低收入群体、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服务需求。完善社区便民利民 服 务 网 络,优 化 服 务 布 局,培 育 服 务 品牌,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社区服务业。根据社区居民构成,扶持发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鼓励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 动。继 续 加 大 社 区 综 合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力度,进 一 步 健 全 以 社 区 综 合 服 务 设 施 为 依托、专 项 服 务 设 施 为 补 充、服 务 网 点 为 配套、社区信息平台为支持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目 前,民 政 部 已 启 动 《 城 乡 社 区 服 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 十 三 五 ” 期 间 将 继 续 实 施 社 区 服 务 设 施、服务人才和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各地也要抓住编制“十三五”规划的有利时机,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五)要在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上取得新成果

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的指导意见》,推广上海、攀枝花、佛山禅城区等地经验,将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作为实验区重点任务,纳入本地区社区建设和信息化建 设 规 划,统 筹 谋 划,明 确 措 施,抓 好 实施。抓住国家层面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的重大机遇,将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信 息 惠 民 国 家 试 点 城 市 建 设、智 慧 城 市 建设、养老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专项行动计划相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广泛吸纳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企业信息资源,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 愿 服 务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共 用,构 建 设 施 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

3.推动城市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篇三

推动城市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孙爱华

长春市二道区在谋划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中,把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五有一创”工程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突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场所建设等重点,在服务中实施创建,在创建中体现服务,全面推动城市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突破。

一、抓好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促动社区党员作用有效发挥

二道区委把传承和弘扬谭竹青精神与建设新时期社区工作者队伍紧密结合,在秉承“情牵社区、心系居民”服务理念的基础上,采取四项举措积极培养打造力量精干、服务精细的谭竹青式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一是以派配强。全区现有6 个街道34 个城市社区,65 名社区书记、副书记中有54 名为街道机关下派的行政事业编干部,其中书记28 名,副书记26 名,27 个社区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二是以招选强。采取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34 名综合素质高、热心社区党务工作的年轻大学生进入社区从事党建工作。三是以训带强。根据社区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差异化和个性化需求,组织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主选学培训,并选派社区后备干部到东站十委等优秀社区定期培训锻炼,开展了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比竞赛活动,以课题化设计、项目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度化约束的方式,激发社区党务干部研究党建工作的主动意识和创新意识。四是以考促强。积极建立社区党建工作奖惩机制,把社区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重要标准,进行社区党建工作百分制考评,推动社区党建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

二、抓好社区党建保障机制建设,推动社区党建工作规范运行

区委突出激励重点,分类制定三项激励保障制度,构建起社区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一是以提高政治待遇为重点,建立下派机关干部保障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区直或街道机关干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在区内享受正科级实职待遇;担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的,在区内享受副科级实职待遇”,鼓励优秀的机关干部到社区任职。同时,干部培养选拔逐步向基层一线倾斜,今年上半年有两名社区党组织书记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二是以提高经济待遇为重点,建立选聘党务工作者保障制度。下发《落实社区书记、主任科级待遇的会议纪要》和《关于加强社区公益岗位管理的意见》,社区党务干部专职补贴、冬季采暖补贴、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和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全部得到落实。区里全年累计投入600 余万元用于改善提高社区干部相关待遇。三是以加大资金投入为重点,建立社区资金投入保障制度。社区活动经费和党建经费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去年先后投入160余万元保障社区各项工作开展,社区工作经费平均保障水平达到6 万元。今年区财政在原有基础上追加投入102 万元,全区社区工作经费平均保障水平达到10 万元以上。

三、抓好社区场所阵地建设,带动社区党组织服务民生提档升级

区委积极整合各方力量,深入开展了社区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升级暨“千米社区”创建活动,采取协调空地新建、联体开发共建、就地改造扩建、争取优惠购建、辖区单位援建、开发楼盘补偿建等多种方式,破解社区场所建设难题。一是坚持高起点定位,全力实现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明确“ 年末,全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单体面积或组合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目标。二是坚持高标准规划,全力实现资源整合到位。

采取以区级财政投入为主体、向上争取一点、社会帮助一点、政策支持一点、建设单位兜底的资金保障措施,对新建用房达到1000平米以上或改扩建增至1000平米以上的`,新增面积区财政均按照每平米1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在建设模式上,综合“社区+部门”、“社区+企业”、“社区+驻街单位”、开发商无偿提供等方式予以解决。三是坚持高速度推进,全力实现督查考评到位。建立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台账,实行建设进度“月报告”、“季考核”制度,进行动态现场管理。目前,“千米社区”数量已达到18 个,社区活动场所平均面积由原来487平方米提高到875平方米。

四、抓好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牵动城市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

按照“固一点、强两线、亮八面、带整片”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构筑城市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一是建立“三项制度”,构建社区非公党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责任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示范企业领导责任制度、服务指导制度和动态考评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区委、党(工)委、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志愿者组成的非公党建“四级服务指导体系”,从而形成覆盖全区的非公党建工作服务指导网络。二是实行“两推一选”工作法,夯实社区非公党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工作基础。按照“基础择优、地域均衡、分类兼顾”的原则,采取“两推一选”工作法,确定了8家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首批区级党建工作示范企业创建对象进行重点打造。区委为每个示范企业提供5000元的创建启动资金,并开展“三个服务平台建设”,助推示范企业不断壮大,形成了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非公特色党建企业。三是发挥“三带两互动”作用,增强社区非公党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辐射效应。通过思想上带、组织上带、工作上带,实现示范企业党组织与街道社区党组织良性互动、与辖区内其它企业良性互动,激发全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参与热情,仅上半年全区新建非公企业党组织数量达到183家,非公企业党组织由50家增加到233家,组建率达到41%。

五、抓好党组织服务民生体系建设,拉动社区党建工作内在活力

4.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基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 篇四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更是当前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为把基层检察工作更好地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努力做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设者、参与者、促进者,有以下途径:

一、适应社会管理方式变化,突出法律监督的宪政角色,以监督促规范,寓监督于服务,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1.以强化法律监督为平台,以监督促规范,将社会管理创新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实践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社会管理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密切相关,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责任。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必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促进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2.以健全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为保障,强化协作意识,加大基层检察机关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辐射性。在基层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实现左右联动,建立侦查、侦监、公诉、警务、技术“五位一体”的办案机制,注重提高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的水平;建立侦控、侦防、捕诉等多项联动机制,相关部门互通阶段性工作情况,对于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通过开展量刑建议来确保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落在实处,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将事后监督变成事中监督,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力度。

3、以严厉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抓手,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管理相关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强化创新意识,面对侦查工作中迫切需要突破的难题,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为载体,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探索侦防一体化新途径,建立侦防一体化新机制。一方面突出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另一方面围绕建设廉洁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重点查办司法领域的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危害司法公正、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充当黑恶势力和严重刑事犯罪保护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4.以深化民生检察服务机制为着力点,强化审判监督,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审判监督格局,把抗诉与检察建议有机结合起来,打造以“民事行政虚假诉讼查处”、“民事申诉调处”为特色品牌的为民服务绿色窗口,始终把办案放在第一位,并把办案同服务经济建设,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把提高抗诉案件的质量作为核心工作来抓,注重效果,提高抗诉案件的改判率。

5.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切入点,打防结合,充分发挥刑事司法政策在解决社会管理问题中修复社会关系的作用。一方面对严重暴力性犯罪施以重拳,形成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相关工作机制,在批捕、起诉条件上准确把关,构建高压安全网。另一方面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着眼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工作,继续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办案方式。

二、适应社会管理的目标要求,找准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职能作用的共同性、差异性、独特性,承担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辅助作用和服务作用,科学理性的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立足眼前,突出重点工作。在“吃透上情、摸透社情、立足院情”的基础上,选择几个重点项目,专门制订计划,强化执行,做到既能够对原有的做法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又能够使之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不会因为个人意志、观点的变化而变化,为社会管理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

2.立足职能,找准创新渠道。创新渠道可以分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三种。原始创新是指在检察系统中独一无二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集成创新是指融合人才、管理、监督等多种资源对检察业务进行的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是指在借鉴成功典型和他人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升华和创新。

3.立足大局,实现创新实效。检察社会管理创新既要坚持从本部门、本科室的实际出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更要注意了解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把各项工作放到大局中来认识,看是否符合大局利益,是否有利于大局。紧跟形势发展变化,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寻求新对策。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深刻把握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客观规律,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管理机制。

4.立足人才,搭建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本院检察人员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每一个干警为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地扩展自我能力、不断突破自我极限、不断实现自我发展。搭建检察机关参加社会管理服务平台,促推联动共建。推行民生服务热线、建立网上申诉邮箱等便民利民措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适应社会管理形势的变化和需要,积极拓展、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在用足用活职能上多探索、多实践、出成效,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1.以执法办案为基础,以调查研究为轴心,以检察建议为形式。着眼于服务社会建设大局,对普遍性、区域性的社会管理问题,结合执法办案,开展调查研究,深刻分析社会管理形势、特点和突出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性建议。针对个案反映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分析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向相关单位提出监督性意见建议。始终将检察建议的重点聚焦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牵动民生与发展、政府管理、社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上,聚焦在建设、工程、规划等重点部门。

2.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切入,以扩大检察工作领域为方向。强化专项立案监督,以联席会议的方式与辖区内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移送后公安机关未处理案件的专项立案监督,对上述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查处的涉嫌犯罪并已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进行统计摸底,掌握移送案件的具体案情,公安机关是否受理,是否立案,是否答复,已立案的处理情况,不立案或未处理的原因及其分析,通过备案审查、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台账和案卷、调查走访等方式,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针对特殊社会群体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积极参与缓刑假释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构罪不捕、相对不诉的帮教考察监督工作。在全面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中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完善对社区矫正进行法律监督的方式和措施,坚持教育挽救为先,不断延伸检察触角,参与社会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促进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不断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质量,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探索建立社会服刑人员信息数据库和协作平台建设,完善重要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监外执行罪犯的动态监督和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注重理顺与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等各方的工作关系,做到在协作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加强协作,监督到位、配合不越位,延伸社区矫正工作的触角。

3.以社会协同为媒介,以宣传、教育和引导为切入,以群众参与为辐射。联合纪委、审计等部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加强合作,共同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在依法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的基础上,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职务犯罪预防咨询、职务犯罪调查、警示教育宣传。结合办案进行个案分析、类案分析,发送预防检察建议。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创新接访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实行检察长批阅重要来信制度、接待群众来访征求意见制度等,提高信访接待工作的实效。积极开展“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活动,通过与基层代表展开座谈、走访辖区企业、开展普法宣讲课等形式了解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认真听取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从“三个创新”入手

顾志强 欧阳晶

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可以说是曹建明检察长今年工作报告里的重中之重。我认为,对基层检察机关来说,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检察机关自身的“三个创新”为基础。

一是坚持思路创新,主动承担起推进社会管理的责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又是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更是检察机关承担的重要责任。因此,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二是坚持机制创新,延伸触角,拓展功能。创新接访机制,通过开门接访、预约接访和巡回接访等实现“零距离”接访,并依托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平台,24小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做到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不“下班”;创新办案机制,推行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措施,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千方百计实现“案结事了”;创新服务机制,通过设立乡镇检察室推进检力下沉,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5.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基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 篇五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近日,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区,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综合性群众基础机构,一直以来承担着促进居民参与自治服务,调整和改善社会关系,减少矛盾冲突,寻求社区需要与社区资源的有效配合,预防社会问题等重要责任,因而成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一支最前沿的重要基础力量,成为实施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和最重要载体。

就呼伦贝尔市而言,经过8年的“以会促建”活动,各个旗市区通过承办“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极大地改善了社区环境,硬件建设上了新水平,软件管理逐步规范,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做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探索,正在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的稳固“屏障”。然而面对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新任务,必须赋予社区工作以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的内涵,不断巩固和扩大社区建设成果,深化“精品社区”建设,才能进一步满足社区群众多方面的需求。

科学定位,在行政事务上“减负”,在管理服务上“增容”

从职能定位上,要逐步把社区工作行政化倾向转变到自治服务上来。一方面,要积极研究并努力适应社区居民需求的发展趋向,通过鼓励新社会组织的发展,将一些微观层面、社会性质的工作和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进而为社区在行政事务上“减负”;另一方面,着眼于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注重居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注重居家养老群体的精神需求、生活需求及卫生保健需求,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在管理服务上“增容”、“加量”,真正把“政府的腿”变为“百姓的头”。从当前来看,社区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需要在加强社区人口服务管理上下工夫,实现由防控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的转变;二是需要在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工夫,把社区群众更好地组织起来,实现由松散型向区域化、一体化转变;三是需要在加强群众工作上下工夫,使社会管理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群众化转变。

以人为本,在服务内容上不断细化,在服务方式上持续创新

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说,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的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因此,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把人民群众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主体,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社会管理工作。在服务内容上,要不断细化。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需要,因人制宜、因类制宜开展工作。重点抓好困难群众、无业人员、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要在加大物质帮扶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精神关怀和心理疏导,扎扎实实做好社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体现在群众的所想所需上,使他们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在服务方式上,要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城市社区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并充分调动社区驻在单位和企业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形成社区管理的整体合力,推进社区管理服务信息“数字化”、服务功能“多样化”。要把创建社区服务体系作为重要基础,落实网底责任制,实现社区服务网格化、系统化管理。注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创新实践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文化活动,扎实开展平安社区、健康社区、文化社区、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建设。

把握根本,基层党组织“创先”,党员“争优”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根本。在基层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推进党支部管理区域化、党小组活动常态化、党员联系群众普遍化,是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着力点。基层党委要坚持把社会组织和群众广泛参与作为构筑创新社会管理新平台的突破点,不断丰富“五个共建”活动内涵,拓展“党群共建”、“共驻共建”等活动的参与面,吸引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管理体系建设中来,社区驻在单位要主动走进社区,融入社区,服务社区,积极推进功能性社区建设,形成与党委、政府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要进一步加大“党员进社区”工作力度,把更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充分发挥党内资源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创先争优。同时,继续加大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到社区一线工作锻炼的力度,提高他们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强化人才保障,推动社区工作队伍职业化、社会化进程

6.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基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 篇六

为贯彻中央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公安机关结合深化 “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作为基层公安派出所应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稳定、和谐的总目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法定职责,立足形势任务,立足社情民意,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破解发展难题为切入点,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夯实社会管理基础,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基于基层派出所面对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本人就基层派出所如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谈几点意见:

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不断强化三个理念。

(一)强化法治理念。法治化是各项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是当前社会管理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安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管警、依法治安、依法办案、依法管理。作为基层公安派出所,一是要根据社会管理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漏洞,积极向法制部门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争取及时出台适应社会管理需求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社会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二是要完善执法方式,教育和规范民警

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强化证据、程序、权限意识,严格程序控制和制度约束,切实履行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防止不作为,杜绝乱作为。三是要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执法民警的法制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及执法考评体系,完善执法档案管理,强化执法动态监督,提高依法管理的质量。

(二)强化社会理念。社会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公安机关必须从社会大环境出发,坚持政府牵头、多方参与、综合治理,推动社会管理社会化,实现公安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公安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公安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解力量互动。首先,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发挥其社会管理的主导作用,明确公安机关的职责和警务管理责任,防止出现越位、错位管理。要将人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公安社会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社会管理工作的总范畴通盘考虑,统一结账,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社会管理中的漏洞和隐患,通报相关部门,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立政府及各个组成部门的管理职责。其次,要大力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将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纳入社区、新农村建设的范围,加快社区和农村警务室的建设步伐,积极推进警务室正规化建设,使其真正成为集打击、防范、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扶持和培育群防群治组织、人民调解等方面的社会管理专业化队伍,发动群众自发组织开展禁毒、禁赌、扫黄等工作,扩大其介入社会管理的范围。在社区、农村大力推行义务制联防服务模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治安管理,投资技防建设,形成社会管理新格局。

(三)强化服务理念。为人民服务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公安机关所有执法活动包括社会管理,都应当以社会治安及群众的安全需要为导向。所以,这要求基层派出所:一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要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中,在管理中加强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管理,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强化服务改革意识。加大公安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力度,逐步减少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户籍管理),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简化办事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三是强化服务人本意识。在社会服务的价值取向上坚持“以人为本”,在公安内部管理上坚持“以警为本”,树立成本效益观念,用最小的警务投入,实现最大的社会管理服务效果,达到警务管理与公共服务双赢。四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建设和保障作用,切实提高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作为、敢作敢为,在打击犯罪、整治治安、调解纠纷、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善于把各种消极因素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切实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当不断完善三项机制

(一)完善信息化工作机制。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实现警务工作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公安机关执法管理能力和效率得以跨越式提升的技术支撑,只有赢得情报信息的控制权,才能掌握社会管理的主动权。一是要拓宽情报信息收集渠道。加强和规范情报信息的采集、录

入工作,实现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从传统意义上简单的人口管理、行业管理等方式向掌握、控制信息为主的方式转变,使基层基础工作更多地以情报信息的形式表现出来,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步伐。要以新兴领域、重要阵地、高危人群、特种行业等为重点,大力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交流、商讨工作机制,实现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和警务信息资源的协同共享,互为所用。二是要加强情报信息整理、研判工作。依托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不断拓展情报信息的研判领域,注意发现、分析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中的规律和特点,掌握发展趋势,找准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治安“漏洞”,有针对性的发布预警信息,建立社会管理监控体系,从而实现精确指导、精确评判、精细管理。三是深化情报信息应用工作。以公安业务工作和社会管理需求作为信息化应用的导向,将信息应用工作与建立警务机制结合起来,实现公安工作“业务流”与“信息流”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驾驭能力和对社会事务的综合管理能力。同时,要加大对技防设施、技防产品的投入和普及应用,有效提升社会管理效能,推动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

(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由于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各类民事纠纷、群体性事件持续高发,大量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对公安机关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一是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动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大调解”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

用,形成党委政府统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把善于运用法律、政策、经济、刑侦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的方法,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切实抓好因公安是由引发的矛盾纠纷的化解。对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做到及时掌控,及时调节,及时解决。同时要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让群众更为便捷地反映涉及公安职能的合理诉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三)完善危机应急管理机制。随着利益调整可能引发各种不安定因素增多,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是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一是要建立完善重大危机事件快速反应预案,强化公安派出所接处警制度建设,提高公安民警应急处突能力,有效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和管理社会、服务群众的水平。二是及时准确把握社会动态和群众心理的发展变化,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社会信息反馈网络,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社会信息,切实提高社会预警能力。三是要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模式,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提高危机预防和抗风险的能力。

三、突出“八大创新”,夯实社会管理基础

(一)创新情报系统建设,构建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机制。一是要打造领先的综合平台,力求平台功能更多更强,信息资源整合有力,系统运作顺畅高效;二是要建立独具特色的情报信息运行机制。重点要在如何建立情报信息工作网?如何完善提炼有特点的情报研判模型和方法,建立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专业化情报研判队伍?如何建立全警采集、全警运用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制定信息采集标准和信息考核规范、建立数据质量倒查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三是经营具有品牌效应的网上技战法。

(二)创新信访维稳工作思路,构建矛盾化解机制。一是建立大维稳工作格局。创新维稳工作理念,围绕情报、化解、控制、处置等关键环节,建立各警种、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大维稳、大情报、大调解工作机制。二是建立维稳风险评估机制,推动综治措施全面落实,建议政府在定政策、上项目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取对应的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创新处置机制。制定操作性强的处置预案,从情报信息、指挥机制、力量整合、装备配备、舆论引导五个方面入手,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指挥权限,指挥程序和处置办法、处置要求,努力提高民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以提高应急处突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互联网管理,构建网络管控机制。一是建立网上、网下一体化联动管控机制。围绕“网上维稳、网上治安、网上引导、网上侦查、网上处置”五个重点,把网上搜集、封堵、侦查和网下查处、控制、打击各个环节有机衔接,建立既对网上违法犯罪“落地查人”,又对现实社会中各类重点人“跟踪上网”的机制,实现对群体性事件、涉警舆情炒作、网上渗透破坏和信息化违法犯罪的网上、网下一体化联动管控。二是创新网络侦查手段。针对性网上信息诈骗多发性犯罪活动,研究采取有效的网络侦查手段,加强防范打击。三是创新网络引导机制。建立专门网上舆情队伍,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化解危机,由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引导。

(四)创新人口管理举措,构建实有人口管理机制。一是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结合户籍改革、居证管理、出租房屋管理,推出流动人口管理新措施。二是推进“三大警务”建设,完善三大警务分级管理制度,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社区、乡镇、校园警务模式,进一步推进警务室正规化建设工作。三是深化以综合整治为抓手的社会治安整治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工作,形成声势,建立内有拉动、外有推动,上下联动、相互牵动的工作责任机制。(加重口、五种监管人员)

(五)创新打击破案工作,构建精确打击机制。一是着力抓好快速反应机制的落实和完善,完备责任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侦查流程各个环节操作,加快刑事案件侦破进程,逐步打造刑侦工作亮点。二是深化专业打击模式。改进作战理念,建立对入室盗窃、信息诈骗、盗窃机动车辆等犯罪行为的专业打击队伍,研究建立新型的打击工作机制和模式。三是打造刑事侦查技术方面的亮点,努力实现现勘技术领域的新突破,为案件侦破提供高质量的线索和信息。

(六)创新社会面治安防控,构建动态管理机制。创新社会面治安防控,构建动态管理机制。一是创新动态防控,夜间勤务机制。努力寻求在社会治安动态防控方面的创新,狠抓实施,增强公安机关在

城乡治安防控方面的威慑力。二是创新防范队伍建设,管好用好巡控力量,推行勤务创新,发挥其最大能量。三是创新以视频监控和治安卡点为依托的技防。加强社会治安监控系统,行业场所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深度发掘视频系统、管理系统发现打击犯罪,提供案件线索的功能作用。四是创新以动态管理为核心的重点场所管理机制。探索并建立一套以动态排查、动态暗访、动态评估、动态管控、动态考核为核心的社会治安动态管控工作体系,落实娱乐服务场所百分考核和三级管理,“一次性淘汰制度”。五是创新以专业和群防群治队伍为依托的人防。打造群防群治“三支队伍”,统一培训,统一管理,使之成为治安管理的第二支骨干力量。

(七)创新安全监管的方法,建立常态安全监管机制。要力推民爆管理一体化、消防社会化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现阶段道路交通、监所管理的途径、措施和办法,有效减少和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7.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基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 篇七

内容摘要: 当前我国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转折时期,由温饱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的转化(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对传统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造,使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职能与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职能分离,集体经济由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确保涉农社区居委会职能归位。

当前我国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转折时期,由温饱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的转化(人的全面发展)。改革开放30年,中国人逐步解决了温饱问题,正在向小康社会迈进。这个过程,人们的需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当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人们安全的需求、归宿的需求、社会公平和被尊重的需求、自我价值实现等社会需求大量上升,对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日益迫切。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的因素。”这就明确指出了社会管理的目的,并明确地界定了不同社会主体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和责任。其目的是要调动社会不同主体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合力。因此,我们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成都市作为我国中西部地区特大中心城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实验区,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就成为深化各项改革的重要内容。2007年以来,成都市锦江区以城乡统筹、“五位一体”科学发展为总体战略,以政府与市场分开、政府与社会分开、市场与社会分开为基本理念,探索建立起了以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互动、行政性公共服务与自治性公共服务互补、政府支持与社区资源共享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模式,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我国城市治理新模式的形成作出了有益的探索。锦江区的探索实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调整街道职能,成立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2008年以来,成都市锦江区按照政府与市场分开、政府与社会分开的原则,职能归位,各司其职,科学合理地界定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和任务,着力解决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职能边界不清、职能转变不到位的现象,改革街道办事处治理体制,形成了新的街道治理体制:彻底剥离街道办事处的经济管理职能,将工作重心从发展经济转移到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来,主要负责基层党建、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安全监督、应急管理、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8个方面35项具体职责;强化区级部门的经济管理和服务职能,使其全面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

(一)剥离街道经济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锦江区将街道办事处原来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固定资产投资、经济统计等经济管理职能,彻底剥离出去,划归政府相关部门,将工作重心从发展经济转移到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来。调整后的街道职能重新界定为:一是综合管理职能,主要是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等。二是公共服务职能,主要是统筹整合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社会资源和行政资源,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投资环境、生活环境、文化生活等。三是指导自治职能,主要是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民主自治,吸引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构建和谐社区等。四是监督专业管理职能,主要是监督公安、工商、税务、安全生产、劳动监察、市政建设、环境保护、绿化、交通、食品安全、质监、药监、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市场监管等社会专业管理事务。为此,他们优化机构设置,厘清街道和区级部门的职责关系。按照“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调整、整合、优化区级经济部门工作方案和职责,承接原街道办事处承担的经济工作。同时,他们还建立了配套制度,落实街道职能调整的保障措施。

锦江区调整街道职能后,推动了街道办事处从管理经济向服务社会转变,改变了街道办事处“重经济、轻管理、弱服务”的现象;经济职能部门工作更加专业高效,初步形成了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局面。一是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街道治理体制改革后,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城市治理和社区建设上,实现了由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推动了民生工程、城市管理、综合维稳、社会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社区公共服务站成为街道办事处专门负责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窗口,提升了服务效能。二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有力加强。街道治理体制改革促进了街道工作向社区下沉,使街道有精力指导社区自治,创新社区治理结构。三是建立了与街道办事处事权相适应的财力保障机制。街道职能转变后,通过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经费纳入专项资金,确保了公共服务落实到位;通过规范预算管理,整合财力资源,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增强了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和理财水平。

(二)成立功能区管理委员会。为有效承接街道剥离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区经济管理体制,强力推进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形成“资源利用集约,优势企业集群,重点产业聚集”的竞争优势,推动新一轮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2008年6月,锦江区按照“职能归位,各司其职”的原则,从彻底剥离街道经济管理职能入手,根据全区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布局,设置了5个功能区管委会,作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各功能区管委会主要负责按照全区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拟定功能区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并做好战略、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和预测功能区产业发展态势,对功能区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功能区范围内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功能区各类投资项目的推进、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负责功能区范围内企业服务、协税护税工作;负责功能区内经济统计及分析工作等。

通过功能区建设,锦江区打破了城市经济发展的区域壁垒和条块分割,增强了核心城区的统筹发展能力和整体竞争力;招商引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先导区成效明显,现代商贸、金融、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各经济职能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被充分地调动和发挥出来,综合治税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了“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形成了有利于企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锦江区因此荣获了“中国民营经济最具活力区”和“中国民营经济首选投资区”称号。

二、创新基层治理机制

锦江区现有街道16个,社区59个(城市社区43个,涉农社区16个)。针对实际工作中由于职责不清而造成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2008年10月,锦江区按照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居民自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政社分开、职能归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启动了社区治理机制改革工作试点,截止今年5月底,全区59个社区已全部实施了社区治理机制改革,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及其工作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主体、社区公共服务站为平台、社会组织参与服务为必要补充的社区治理新机制。

(一)“一改”――改集体经济组织为公司,壮大集体经济。在对原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组建以全体村民为成员的新型集体经济有限责任公司;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净资产进行折股量化,每位村民一股;按照《公司法》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定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推选办法、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产生办法以及总经理聘任办法;由全区“198”范围内(198区域指环绕成都市中心城区内的198平方公里的非建设用地,主要分布于成都市三环路以外,外环路以内)的11个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成立“成都市农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负责“198”区域的土地整理、流转和经营。

(二)“一撤”――撤村改居,建立社区治理体制。全面撤销16个村组建制,成立16个社区居委会,设立社区党总支部或者党委,通过“公推直选”产生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打破城乡体制上的二元结构,实现涉农社区治理体制与城市社区接轨,城乡居民社会服务全覆盖。

(三)“两分离”――剥离社区的政府职能和经营职能,促进职能归位。一是在城市社区实现原居委会承担的政府职能与社区自治职能分离。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站,把社区居委会承担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分离出来,由社区公共服务站承担;区级部门的审批服务类事项全部下放社区公共服务站,对暂不具备下放条件的转移类及非行政审批类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将原有的“社区―街道办事处―区级职能部门”三级工作流程,缩短为“社区公共服务站――区级职能部门”两级工作流程;在社区公共服务站设立统一规范的服务窗口,定期发布《社区公共服务站服务事项目录》。二是在涉农社区实现原村委会的自治职能与经营管理职能分离。通过对传统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造,使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职能与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职能分离,集体经济由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确保涉农社区居委会职能归位。

(四)“三强化”――强化领导核心作用、自治作用、自我服务作用,提升自治功能。一是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普遍设立社区党委或党总支,实现党组织向院落、楼栋、单元及各类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的全覆盖;通过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主任、社区党组织对社区重大事项拥有提案权、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等措施,使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在社区治理中的组织、领导、监督作用;改革党员教育管理模式,推行单位、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制度,加强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建立健全党员作用发挥机制,党支部向辖区党员发放《党员活动证》,记载党员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情况,并通过经常性开展活动,发挥党员带头参与社区建设的先进性作用。二是强化社区居委会的自治作用。成立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与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一起,形成社区事务决策、监督、执行“三分离”的自治格局。明确界定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能,建立社区工作准入机制,社区不再无偿承担职责范围以外的其它政府行政事务。实行居民代表常任制和社区重大事项提案制,明确社区居民代表的“四权”(即:提案权、评议权、监督权和罢免权)和参与社区自治的方式。完善自治机制和自治体系,成立住户管理委员会、业主管理委员会、家属管理委员会、业主自治管理监事会等居民自治细胞组织,采用手机短信、网络等信息手段,丰富社区居民代表参加议事决策的形式,尤其是完善“四会一走访”(民情恳谈会、社区事务听证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工作评议会,居委会成员定期走访联系群众)制度,真正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三是强化社会组织的自我服务作用。通过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引导和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覆盖全域的服务网络建立,不断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把政府部门可以不直接承担的社会服务性、事务性工作,通过委托、购买、授权等形式交给社会组织承担;针对社区成员多元化、需求多样化的实际,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拓展“社会协同”空间,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群众有偿个性化服务、志愿者参与义务服务的有机结合,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公益事业中的作用。把完善社区服务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就业结合起来,运用市场机制推动社会化、产业化的社区服务。

锦江区完善社区治理机制的改革,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基层组织间的关系,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扩大了基层民主,促进了居民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了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向纵深发展,得到了居民群众的普遍赞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一是明晰了基层治理的组织架构,填补了基层治理的真空。通过完善基层组织治理结构,形成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及其工作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站、社会组织四种社区基层组织共同治理社区的格局。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在街道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有统揽协调社区建设全局的责任。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是社区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和最高决策机构,实行社区居民代表常任制,推行社区重大事项提案制;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是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常设的监督和执行机构,对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社区居委会是居民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公共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是伙伴合作关系,负责承担政府延伸到社区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在行政管理上接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公益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二是自治和公共服务功能同时得到了加强。社区居委会不再无偿承担职责范围以外的其他行政事务,使社区居委会有时间和精力按照自治组织的要求履行职责,强化了社区自治功能。在新的社区居民自治体系,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及其工作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三驾马车”组成,分别负责对社区事务的决策、监督和执行,形成了新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工作运行准则遵循“一个章程、两项程序”(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协商议事会议程序);工作运行方式遵循“三会一走访”(社区事务听证会、民情恳谈会、工作评议会,居委会成员定期走访联系群众)制度。新建的规范、高效的社区公共服务站,居民在社区即可办理绝大部分行政事务,极大地提高了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办事效率。三是党的执政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在完善社区治理机制过程中,通过以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主任、社区党组织成员兼任工作委员会委员等方式,有力提升了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效能,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到社区,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四是现实了城乡一体。村改居后,建立和完善了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公共服务体系及社会化保障体系,实现了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低保救助以及就业的同质化。四是基层其它工作得到了全面推进。职能归位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工作都得以加快推进。由于理顺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土地整理、流转、产业培育等工作得到快速推进;农用地从农户到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流转,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土地资源参与项目建设和经营等先后得以实施,增强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力。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在改革城市基层治理机制中,锦江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依托社区、服务群众”,“政府扶持、大力推进”,“自愿参与、市场运作”,“制度规范、严格监管”四项原则,依照“壮大服务类、做实事务类、规范活动类、发展慈善类、培育维权类”分类指导办法,减少限制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设立程序,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并结合锦江实际,创新了社会组织管理方式。

(一)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方式。一是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出台了《锦江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在坚持依法登记原则的基础上,实行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由重入口登记向重日常监管转变。对急需登记的社会组织,采取边登记边完善手续的做法;对需备案的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和减少备案条件,简化备案程序等办法,准备备案的社会组织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初审后,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备案,凡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均予以备案;备案社会组织达到登记条件后,不执行筹备期,可直接申请登记;将过去实际存在的既无登记又无备案的“草根”社会组织,通过规范使其有序发展;实行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改革清理机关的“附属”组织,注销一些能力弱和建非所用的组织,淡化“官办”色彩。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区民政局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市率先成立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更名社会组织服务科,充实人员配备,强化工作职能;街道办事处负责备案社会组织的监管和指导;社区居委会负责备案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是建立沟通机制,促进合作互动。区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出台涉及行业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重大政策前,主动听取和征求有关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部门举办的各类听证会、恳谈会,凡涉及社会组织利益的,吸收社会组织代表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听证会、恳谈会等时邀请社会组织代表参加;社会组织参与行业调查,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和对策建议,主动参与决策。同时,锦江区正在筹备成立“区社会组织管理局”,承担全区社会组织的统筹规划、登记备案、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能;筹备成立“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主要承担社会组织的综合协调、行业指导、行业管理等综合服务工作;筹备成立“区社会组织服务指导中心”,该中心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承接社会组织的初审、年检、评估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括组织专家团队、社会贤达、知名人士、社区群众参与项目运行监督及运行结果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二)鼓励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制定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激发和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设立政府扶持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对五大类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资金扶持。给予新成立社会组织一次性开办扶持资金,登记注册的最高不超过2万元给予扶持,备案的按照最高5000元/个的标准给予扶持;对在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的社会组织,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对暂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但有利于促进公共服务的项目给予专项扶持;对启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新建社会组织前3年运行确有困难,经审核确认给予适当补助;建立税收优惠配套措施,最大限度地给予税收优惠。二是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制定社会组织激励制度,表彰先进社会组织,宣传先进典型;积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力量支持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加强社工人才建设。抓好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储备,建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库和社会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四是探索孵化培育社会组织模式。在街道层面搭建平台,组织扶持登记至少一家可管可控的民办非类社会组织,赋予培育孵化功能,按照孵化申请―初期评估―实施孵化―中期评估―完成孵化”五个步骤,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备案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资金、能力建设等支持,进行专业化、全方位培育,促进其转化为专业性强、运作规范的登记社会组织。

(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府从相关社会领域中脱离出来,适当放权授权,建立明确的政策和措施,规范社会组织的职能,把不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的社会服务性工作、把不便于管或政府直接实施成本过高的社会事务性工作,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给社会组织。一是健全项目民主管理机制。逐步扩大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使社会组织成为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重要载体,初步建立社区多元化服务机制。二是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定期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的需求信息,引导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服务项目。目前,已确定社会管理、社会事务、卫生教育等七类25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是细化购买服务流程。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实行项目民主征询、方案民主决策、过程民主监督、效果民主评议,建立体现群众意愿的立项制度、符合社区实际的评审制度和群众积极参与的管控制度,充分发挥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建立社会化的评价制度,采取单项评议和年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辖区内居民代表和项目受益群体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公示结果。

(四)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发挥社区党组织监督作用。坚持社会组织业务建设与党的建设同步,明确社区党组织负有督促和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确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二是健全监管机制。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建立完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协同监管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提高监管合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预警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着力提高危机处理能力;加强对社会组织接受社会捐赠的监督,按照登记、备案权限对捐赠资金来源进行监管,对捐赠资金使用情况须提供审计报告,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双重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上级主管部门、区民政局(区社工委)、业务主管单位、社区居民参与的四条监管防线。四是引导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帮助辖区社会组织成立“锦江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引导全区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以章程为核心,健全社会组织各项内部制度,加强管理制度规范化和体系化建设,完善社会组织决策与内部调控体系,健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董事会、监事会等;建立资格管理和行规行约,对会员、会员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和资格审查,按其服务能力和现实表现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

(五)健全监管评估机制。建立由区级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专家和社区群众四方参与的社会组织评估机构,每年对社会组织实施一次评估,将评估结果档案向社会公开,广泛宣传和充分利用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制度和社会组织诚信制度,组织和督促各类社会组织开展诚实守信活动,树立诚信、守法、自律的理念,对诚信守法、严格自律、作用突出的给予晋级表彰、政策优惠;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评价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问责机制,对不参加年检、有名无实、管理混乱的进行问责警示,对违法活动的依法予以注销。

锦江区在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过程中,把社会组织作为继政府部门与企业之后的第三种力量和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在发展规划上,把社会组织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承接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一些职能,增加了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起了连接政府与社会、化解社会矛盾的平台,各种社会资源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被吸引和整合,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吸引力,培育了公民精神和自治能力。同时,通过把政府部门可以不直接承担的社会服务性、事务性工作,以及企事业单位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服务职能,通过委托、购买、授权等形式交给社会组织承担,既改变了过去那种政府独自负责制定公共政策,同时又独自负责提供公共产品,掌舵与划桨不分的做法;又拓展了“社会协同”空间,推进了社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构建起了覆盖全域的服务网络,使社区满足居民需求的服务项目大幅度增加。

8.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基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 篇八

实 施 意 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关于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深入开展全市城镇社区“六园一港”创建工作的意见》(厅发〔2015〕4号)、《关于推进城镇社区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乌党办发〔2015〕7号)、集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集党发〔2014〕3号)和《关于印发集宁区深化街道社区“四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党办〔2015〕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区社会管理,以“有党的组织、有自治组织、有服务平台、有居民公约、有自治活动”为重点,全面加强街道社区对小区(院落)管理服务,实现工作体系全覆盖,全力推进居民小区(院落)自治,把小区(院落)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生活共同体,为全面推动全市“五城联创”提供组织和工作保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力推进小区(院落)自治组织体系全覆盖

(一)建立健全自治组织。小区(院落)自治组织是小区(院落)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全区所有小区(院落)都要建立自治组织。具备条件的要 依法建立业主委员会,暂不具备条件的要成立住委会、院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实施小区(院落)居民自治组织全覆盖。

(二)科学划分自治单元。街道要指导社区根据辖区小区(院落)分布情况、地缘关系和居民特点,按照“规模适度、居民认同、有利自治、便与服务”原则,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自治单元划分。自治单元一般以小区为单位,单体楼可以根据居民意愿联合组建或单独组建。自治单元依法选举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威望高、无私心的居民担任自治组织负责人及成员。

(三)明确自治组织职责。小区(院落)自治组织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自治章程开展工作,根据居民授权,决定并管理小区(院落)日常事务,反映社情民意、组织居民活动,维护小区(院落)秩序、调解居民纠纷、促进小区(院落)和谐,接受小区(院落)居民监督。

(四)孵化培育社会组织。积极支持社会组织成长,提供活动场地、项目资金、优惠政策等全方位支持,建立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实行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双轨制,壮大社会组织队伍,同步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孵化平台,大力开展“孵化党组织、党员、党务干部”的“三孵化”行动,打牢社会组织发展根基、把准发展方向,引导社会组织有效承接小区管理服务中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力推进小区(院落)党的组织建设全覆盖

(一)建立小区(院落)功能性党支部。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社区社会管理,方向在党委,关键在支部,力量在党员,主体在群众。符合建立基层党组织条件的院落(小区),要建立非建制性党支部,接受社区联合党委的领导,让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小区(院落)实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建立楼栋党小组,配齐配强楼栋党小组长、楼栋长以及物业委员、文体委员、治安委员等“两长三员”,将照片、电话在楼道公开,推动组织下沉,将社区党组织的“根”扎进居民群众当中。

(二)积极开展活动。小区(院落)党支部是党在城市基层的最小组织细胞,在社区联合党委的领导下,支持保障小区(院落)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培养小区(院落)自治骨干力量,教育引导直管党员、在职党员、离退党员、流动党员和包联干部在参与自治中发挥带动作用,宣传动员居民群众积极参加小区(院落)自治管理,沟通传递街道社区与居民间的信息,用党组织聚人、用活动留心,形成“党支部引领、议事会决策、住委会执行、居民群众监督”的院落自治管理模式。

(三)创新党员登记。社区党组织要对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在本社区而且居住在本社区范围内的党员进行登记;对正式党组织关系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范围内居住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或所属党组织告知,社区核实后进行登记。积极探索建立与党员组织关系所属党组织联系制度,组织关系所属党组织要 主动将本单位在职党员和热心公益干部的居住信息抄送居住地社区,督促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社区开展活动,每年在社区和小区参加活动10次以上的才可评优晋级。凡履行登记手续的党员,均编入其居住小区(院落)的党支部,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使所有居住在小区(院落)的党员,都能参加小区(院落)党支部活动、在小区(院落)自治中发挥作用。

三、全力推进小区(院落)居民自我管理服务全覆盖

(一)推行公约管理。根据小区(院落)特点和居民意愿,制定包括小区院内和临街商铺的环境卫生、治安防范、设施管护、公共秩序等内容的居民公约,作为小区(院落)居民、商家的行为规范和自治管理依据。街道社区要引导小区(院落)居民按照“提议题、出主意、拟方案、开言路、定公约、居民决”六步议事的办法制定公约,成为小区(院落)居民共同遵守的自治规章。

(二)建设服务平台。要把小区(院落)的“亭、台、廊、阁”作为小区(院落)服务平台建设的重点,街道和包联小区单位要通过共建、置换、租赁等方式,帮助社区加强小区(院落)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居民参与自治和沟通交流的场所全覆盖。要整合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资源,有效承接政府延伸到社区的公共服务,培育发展市场化的物业服务、社会化的志愿服务和无偿低偿的便民服务,同时按照“四类管理”工作要求,将“三必到、五必访”真正落到实处。

(三)开展自治活动。广泛动员居民参与制定修改小区(院落)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自治制度,参加小区(院落)环境治理、公共设施改造等事务,参与小区(院落)思政教育、民俗节庆、文明创建、养老助残、邻里互助、文化娱乐等“六类活动”活动。要通过告示栏、信息平台等方式,定期公开小区(院落)自治组织和党支部工作情况、公约管理情况、文化活动情况,特别是小区(院落)经费使用情况,形成小区(院落)管理大家议、小区(院落)决策大家定、小区(院落)事务大家评的自治氛围。

四、全力推进小区(院落)物业管理监督全覆盖

(一)落实街道社区对小区物业管理监督权。根据“四项改革”工作要求,将小区物业管理监督权下放到街道社区。街道办事处对辖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负主要监管责任,对小区的物业公司有监督指导权,对小区的环境卫生、治安、绿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履行监督职责。社区每季度召集小区党支部书记、自治组织负责人、楼栋长、热心居民对社区物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业公司根据监督检查结果落实对物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二)规范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方式。根据“四项改革”工作要求,房管局负责对物业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在物业企业进行资质初审和审批维修资金使用时实行与所在街道社区联审制。物 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前需出具街道社区证明文件后,方可办理初审手续。在审批大额物业维修资金时,维修和更新方案由街道社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意后方可使用,完工后由街道社区、小区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予以公示。设立物业应急维修基金,遇小区出现突发性急险需要马上维修的项目,由街道社区申请房管局先行维修,后按维修基金审批程序补办手续。

(三)对小区物业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小区物业管理较差、不服从街道社区管理或考核不合格的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有权提请房管局报上级主管部门不予资质升级,直至取消其资质或另行聘用物业公司;对新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房管局负责提供至少2家以上有资质的物业公司,经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认可后方可进驻服务,物业公司要同时接管一处老旧小区;对物业公司弃管小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代管或组织社区和业主委员会共同为小区选定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服务;对单体旧楼、平房区等无法建立物业管理的特殊区域,居民自治和单位代管效果好的保持原有管理模式;无管理或管理效果不好的,社区要通过建立管理服务站和物业管理小分队,孵化社会组织领办物业管理等办法,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四)强化物业费催缴力度。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居民,是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包括离退人员),要通知其单位党组织或负责人对其进行催缴,或由财政直接扣除。对 纯居民可以通过对外公示、法律途径等办法解决,或联系房管局房屋交易所在其房屋进行买卖过户时,要求出具房屋所在地社区和物业公司共同出具的物业费全额缴纳证明,方可进行过户,否则补缴物业费和滞纳金才可办理。对特殊人群如低保户或廉租房经济房居民,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减免或补贴。

(五)建全物业管理联动机制。一是区、街道、社区分别建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三级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联动协调机制,解决本区域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二是建立“四方共议”制度。由小区党支部书记或自治组织负责人担任物业服务处总监,建立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住委会)和物业公司“四方共议”机制,建立共商社区事务周例会和月民主听证会制度,切实解决小区物业管理难题。三是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建立小区物业工作督导组,定期督导小区物业情况和物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管理服务好的小区和管理服务差的小区分别进行通报。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实行“三级网格”五级负责。街道社区要切实加强对小区(院落)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一级网格(社区)、街道干部负责二级网格(居民小组),社区干部负责三级网格(小区、驻片单位、商家)、党小组负责楼栋、党员负责单元(家庭)。在充分尊重小区(院落)居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二)深入开展单位包联小区工作。区级部门要深入开展好包联小区工作,发挥自身优势,挖掘自身资源,组织机关干部走进小区(院落),了解民情、收集民意,指导和协助社区完善小区(院落)组织架构、搭建自我服务平台、引导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同时按照《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五城联创”,深入开展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包联小区(单体楼)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集党办〔2015〕39号)精神,深入开展“文明小区、洁净小区、绿色小区、平安小区、便民小区、文化小区、红色小区”创建工作。

(三)加强小区管理服务经费保障。小区(院落)自治经费自主自愿筹集,区财政予以适当补贴;小区(院落)党建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和区管党费给予补贴;对实现“五有”的小区(院落)党支部书记和小区(院落)自治组织召集人,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奖励,在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由区财政进行拨付,街道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并组织发放;对没有达到“五有”标准的小区(院落)负责人由街道给予适当工作补贴。街道社区或社会组织接管老旧小区物业,效果明显的区财政要给予适当的奖补经费。

中共集宁区委组织部

9.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基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 篇九

烟草基层营销部如何推进营销管理上水平

核心提示:2012年行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扎实推进基础管理进入深水区,规范管理、运行效率、成本控制和服务水平是衡量基础管理工作成效的标准。基层营销部应以规范和高效为营销管理目标,增强营销管理创新意识、提高营销服务能力与水平。

2012年行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扎实推进基础管理进入深水区,规范管理、运行效率、成本控制和服务水平是衡量基础管理工作成效的标准。

基层营销部应以规范和高效为营销管理目标,增强营销管理创新意识、提高营销服务能力与水平。规范是指实现职能管理向流程管控转变,更加注重过程和质量,高效是指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更加注重效能和效率。将这一管理思路贯穿于客户服务、品牌培育、终端建设和队伍建设之中,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营销管理上水平:

一、规范流程,控制过程,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持之以恒的督察考评是规范管理的两大抓手。为此,区局(营销部)首先应是动态关注流程节点、工作难点和突出问题制定、整合、细化制度。制定工作规范、管理制度与激励方案,通过完善细化制度强化营销管理关键流程的执行细节和标准规范;其次是建立月度客户服务督察考评制度。区局应成立“客户服务督察考评工作小组”,成员由区局业务经理、客服部主任、管理所副所长组成,以全员监控、团队检查、月度考核的形式开展客户服务督查,每月按照预定的监测流程,同一时间对所有客户经理服务客户的拜访频次、品牌推介、终端形象、服务态度进行满意度调查。区局应进一步强化新户入网《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客户初次拜访工作要求》等制度的月度考核。通过督查考评活动的开展,动态监控区域客户服务质量,提高客户经理的服务意识;三是着眼于提高服务效率,动态整合资源。城市改造和客户拆迁易造成各市场部客户经理日益突出的区域服务强度差异,客户资源与销售计划差异,为此,应积极协调,认真调研,整合重组送货线路,对客户订货日程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二、强化措施,优化策略,提升品牌培育水平

强化措施,优化策略是提高营销管理效能和效率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把握市场,满足需求,在客户细分中寻空间,在精准投放中上销量,区营销部应制定《关于卷烟零售客户月度商定供货总量的指导性意见》,以2011年为参考数据,从七个业态细分月均销量规模,指导客户经理从季节平均销量、环比浮动系数、同比增幅预测三个方面,精准月度约定,提高客户满意度与市场控制力。开展辖区娱乐服务类客户专项调查,提交《大型宾馆、酒店卷烟经营现状分析报告》,制定管理措施,提出销售建议,挖掘市场潜力。为加强对紧俏货源的监督管理,区营销部应按照持续供应、均衡投放、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定《紧俏货源管理办法》,优化紧俏货源流速、流向、流量,促进精准营销。四季度区营销部还应制定《区局(营销部)品牌培育及销售激励方案》,紧密围绕年末岁初完成增量、提前进度、匹配结构三个工作目标,跟踪市场、快速响应。区营销部还可开展知名品牌主题网络营销活动,通过在网上发布“企业与品牌”、“原料与技术”、“产品介绍”、“趣味故事”网上图文资讯,起到良好的品牌宣传效果。突出网络终端指导客户宣传品牌文化、传导客户宣传消费体验、引导客户跟踪消费群体的作用,探索网上营销的新模式,提升品牌培育的水平。

三、建设终端,客我互动,激发终端活力

优化客户服务,激发终端活力,是以“四同”为核心,建设现代卷烟营销网络的关键。区营销部应积极实践,大胆创新,努力探索客我从“建终端”到“用终端”转变。一是积极开展终端动态评估。紧密围绕终端五大功能设置每项20分考评细则,采取“季度评估,功能评分,分类管理,优胜劣汰”的方式,对功能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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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进行季度综合评估。为开展终端分类服务,推进“四网合一”奠定了基础;二是突出终端信息运用与规范。应制定《“终端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功能终端服务督导工作规范和考评办法》。突出市场部、客户经理、功能终端客户三层信息应用。编制《终端库存预警表》,要求客户经理每周根据《预警表》帮助客户分析库存,优化订单,提高经营能力。区营销部同时可与网上配货客户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通过“日快报”终端信息上传率与异常度,“月抽查”终端客户库存信息吻合度,持续加大了服务督察考评力度;三是探索客我网上互动。互动是客我关系的最高境界,网络是情感营销的重要载体,区营销部可积极探索网上互动与网下互动相结合、业务互动与情感互动相结合的客我互动方式。在市公司营销总部、工业企业、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拓展客户服务qq群的功能。开辟“货源信息”、“千元烟展示”、“功能终端”、“新品宣传”与“客户培训”五个宣传栏,开通营销、专卖、送货专业咨询服务。在今年“天价烟及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与终端建设工作中,建立良性的客我沟通机制,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开辟客户服务的网上渠道。

四、立足培训,标杆引领,提升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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