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令沈阳市人民

2024-09-10

政府令沈阳市人民(精选13篇)

1.政府令沈阳市人民 篇一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信政文〔2008〕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4〕75号)要求,我市从2005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市政府批转了《信阳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信政文〔2005〕139号),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改革试点单位,对全市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目前,鲇鱼山水库、泼河水库、南湾水库三个改革试点单位已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经过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完成了定编定岗和人员分流工作。各县区也按要求开展了改革工作,但不够平衡,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改革任务。为加快全市水管体制改革步伐,促进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保证信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全市水管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进度

2005年召开的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动员会要求,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应在2007年底前完成。由于多种原因,我市水管体制改革进展缓慢,多数县区《实施方案》尚未获政府批准,影响了水管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水管体制改革是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水利又好又

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水管体制改革摆在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要求必须于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具体进度要求:9月底前各县区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方案审批、定编定岗、分流人员、落实“两费”等工作;10月份全市组织初验,11月份接受省政府组织的验收。市直水管单位也要按照上述时间要求进行。

二、认真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为尽快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支持,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1、结合实际,尽快完成水管单位“两定”测算工作(即:水管单位定岗定员和公益人员基本支出、工程公益性部分维护养护经费测算)。

2、做好核定编制和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的落实工作。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核定编制和落实“两费”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水管单位,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分步到位的实施计划和签订承诺文件。

3、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要妥善安置好分流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保证已退休和提前退休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待遇。

4、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分离。按照市场化要求,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分流人员利用水管单位自身水土资源优势,开展综合经营。

5、积极探索公益性水利资产的有效管理形式,促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08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水管体制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强力推进。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水利、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支持。要把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纳入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要建立改革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2、严格执行政策,认真落实信政文〔2005〕139号文件要求。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改革政策精神,维护基层水利职工的利益,努力开辟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各项社保政策,解除水管单位职工的后顾之忧,保持改革和谐、稳定进行。

3、加强督查,实行水管改革激励机制。市水利、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负责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建立改革进度通报制度。同时要实行水管改革激励机制,水利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评先奖励、考核等要与水管改革挂钩,到今年年底止,凡是未完成改革任务、未落实“两费”的县(区),一律不受理和申报审批新建水利项目。

4、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加强对水利职工的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对改革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职工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争取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2.政府令沈阳市人民 篇二

在四川盆地成都平原的东北边缘,闪耀着一颗璀璨的明珠——德阳。在德阳旌湖之滨美丽的风景线上,坐落着一所三级甲等医院——德阳市人民医院。该院是四川省入选全国医改临床路径试点的地市州医院,也是四川省蝉联三届全国改革创新奖的地市级医院。近期荣获四川省“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称号。

医院专业设置齐全、设备先进、集医疗、教学、科研、健康管理为一体,拥有床位1616张,在职职工1713人,有四川省医学重点专科9个,疾病研究所17个。入选德阳市第二批“院士专家工作站”。有博士、硕士研究生203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人,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3名。年门急诊量136万人次,住院病人5.2万人次,手术2.06万台次。

医院配置了包括美国GE公司符合线路ECT,德国西门子直线加速器,德国西门子64层超高速螺旋CT,飞利浦1.5T核磁共振,美国GE公司DR,乳腺DR,GE高端彩超,飞利浦新型彩超,阿洛卡彩超,飞利浦大型平板X光机,美国爱尔康FS200/EX500飞秒、准分子屈光手术系统,德国爱尔博电外科工作站,日本奥林巴斯、美国史塞克、德国卡尔史托斯电子高清内窥镜系统,德国莱卡手术显微镜系统等国内领先的一流诊疗设备及专业的ICU诊疗系统。开展乳腺癌筛查及早诊早治技术、可调节封闭式负压引流创伤治疗技术、产前诊断技术、自体骨髓/脐血干细胞移植治疗终末期肝病技术、心脑血管疾病介入诊治技术、冠状动脉搭桥技术、危重症抢救技术、微创外科技术、恶性肿瘤综合治疗技术、眼底疾病诊治技术、内窥镜诊治等先进诊疗技术。成立健康管理与治未病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先后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以色列西勒雅法医学中心、中科院心理研究所等国内外知名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建立成都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暨德阳临床医学院,于2014年9月获批成为第一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共19个专业基地面向社会招收学员。先后荣获“全国抗震救灾工人先锋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在新医改的实践中,德医勇于创新的精神和取得的业绩斐声省内外医疗界,“德医模式”迅速吸引众多业内同行前来考察取经。

3.政府令沈阳市人民 篇三

会上,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发布了“2015中国县级医院·竞争力100强”名单,简阳市人民医院与众多发达地区县级医院一起上榜全国百强,名列榜单第24位,排名西部地区第一。四川省入围全国百强的县级医院仅有4家,简阳市人民医院是省内名次最靠前的县级医院,并且连续六年排名西部地区县级医院之首。

简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刘益民作为嘉宾,应邀出席分论坛,就政府政策支持、医院积极实施人才“双百计划”,加强省、市、院三级重点专科建设,深化绩效分配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后勤改革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等作了交流发言,并接受了媒体的专访。 (李焱生 马芳)

又讯 简阳市人民医院在后勤保障中,树立“以节能作表率,向节能要效益”的理念,从管理、建筑、设备、技术四个方面节能狠抓创建工作,取得了实效,2014年被国家机关事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5年该院万元收入中能耗支出由2014年1.65%下降为1.59%,再创节能佳绩。 (钟林 曹礼芹)

4.政府令沈阳市人民 篇四

(洛政办〔201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发〔2009〕42号),设置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挂洛阳市民防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总则

(一)为了在职责配置上体现“职能”和“责任”的科学界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制定“七定”规定。

(二)“七定”规定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同步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责、部门协调配合、审批简洁高效的需要。

(三)根据《行政许可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即审批办转事项及承诺办结时间)、联办事项(即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工作制度(即向市委、市政府负责的重要工作制度)和目标责任(即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使其成为各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严格遵循的制度。

(四)“七定”规定中的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定审批办转事项是法律法规赋予各单位的职能和权力,定承诺办结时间、定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定重要工作制度、定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是各单位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五)“七定”规定体现的是权力和责任的一致性,在充分享有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既要尽职尽责又要高效快捷,对企业和其他纳税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应当达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的要求。

(六)“七定”规定体现部门合作的协调一致,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办理过程中各合作部门分别所应承担的责任,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应即报市机构编制部门甄别区分,或予以明确,或相应调整。

(七)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是绩效考核时对本单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的主要参照指标。

(八)按照规定程序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委或市政府批准的“七定”规定是各单位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二、职责调整

(一)增加参与公共安全、民事防护、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服务相关职责。

(二)增加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三)增加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职责。

(四)增加对市辖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提出意见职责。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措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拟订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协助有关部门拟订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

(三)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审批全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

(四)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组织防空演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演练。

(五)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参与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场所;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

(七)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九)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有关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十)对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一)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二)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技术与信息保障职责。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内设5个职能科和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技术与信息保障科。

(一)秘书科(首问服务科、机关党委)

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机要保密、信息、宣传、保卫、信访、人事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征求意见工作。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

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市情制定相关的规定和措施;负责全市人防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办重大案件的审核、听证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作;对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提供有关人防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市人防执法人员的培训。

(三)指挥通信科(应急平台管理科)

负责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维护、战备执勤、技术管理和各项保障工作;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参与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场所;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战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负责民防信息化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和各种指挥场所的维护管理,负责信息化系统的各类软件和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程管理科

拟定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负责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统计工作;负责已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作;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任务,负责审查防空地下室的设计;负责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审批;负责平战结合方面的人才培训和人防工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

(五)财务科

负责全市人防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审核人防经费预决算;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防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和内部审核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和社会负担人防建设费等法定费用的征缴和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管理。

(六)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技术与信息保障科

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技术与信息保障科设在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编制和人员由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管理和使用。

指导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负责市级应急指挥平台日常技术维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保障;整合各类应急信息技术资源;负责市级应急信息技术研究和市级应急数据库系统研发与应用;负责全市应急平台的技术培训。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人员编制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任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另核定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技术与信息保障科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管理和使用。

核定驾驶员事业编制3名(含人防通信指挥专用车驾驶员编制1名),由秘书科代管,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六、审办事项

(一)人防工程建设立项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审查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78号)。

2.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建设单位修建人防工程申请或报告;②投资计划文件;③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和地面建筑首层平面图;④人防地下室设计方案、施工图及结构计

算书。(2)办理程序:①审查项目单位申请;②下达立项批复;③审查设计方案及施工图;④签订人防工程监理合同;⑤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洛阳市人防工程建设签证。

3.法定办理时限:立项审批2个工作日;方案审批3个工作日;施工图审批7个工作日内。

4.承诺办结时间:立项审批1个工作日;方案审批2个工作日;施工图审批5个工作日内。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78号)。

2.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规划局批准的位置图;②隶属关系的区或单位出具的有无早期人防工事的审批意见;③市发改委下达的立项批复;④市政府职能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和批复;⑤不修建人防地下室的理由。(2)办理程序:①窗口受理、审查相关材料;②核算交费数额,完善缴费手续;③办理人防审批签证。

3.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核5级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造价为1900元;核6级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造价1900元;核6B级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造价为1200元。

(三)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审批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78号)。

2.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使用申请书;②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③《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④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

同》;⑤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2)办理程序:①窗口受理、审查相关材料;②审核批复。

3.法定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人防工程拆除的审批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78号)。

2.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拆除人防工程申请报告及处理方案;①人防工程位置图;③隶属关系的区或单位出具的意见。(2)办理程序:①审查申请人的申请;②经审核后报省人防办公室审批。

3.法定办理时限:拆除工程一要审批,二要补建,三因特殊原因不能补建的方可缴纳拆除补偿费。据此确定法定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拆除早期人防工事(含气孔、口部)和防空地下室按每平方米1900元收取。

(五)报废人防工程审批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78号)

2.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 ②提供工程位置图;③隶属关系的区或单位核准赔偿面积后签署的意见。(2)办理程序:①窗口受理、审查相关材料;②审核批复。

3.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报废早期人防工事(含气孔、口部)和防空地下室按每平方米1900元收取。

(六)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拆除、迁移批准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78号)

2.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产权归属单位签署的意见。(2)办理程序:①窗口受理、审查相关材料;②审核批复。

3.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办事项(无)

八、工作制度

(一)向市委、市政府负责的工作制度

1.行政执法未果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实行行政执法未果报告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报市政府申请联合执法。

(1)未办人防手续施工,被人防执法人员查出后,拒不补办人防手续的。

(2)既不修建人防地下室、又不按规定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执法人员上门服务3次,仍不执行的。

(3)对按规定应缴纳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建设费行动不积极,故意拖延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

(4)少报多建,被人防执法人员发现,一个月内不补办人防手续的。

(5)对人防行政执法处罚单拒绝签收的。

(6)对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不予配合的。

(7)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擅自拆除的。

2.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范围。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办理防空地下室审批手续,审批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纪行为。

应当受理而拒绝受理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丢失、损毁审批文件材料的;违反人防法律、条例和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定的;违反规定增加或减少必要审批程序的;在依法规定并公开审批条件和标准之外,擅自增加其他条件或者限制的;违反法定权限,超越、滥用职权办理有关手续的;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规定条件应当予以批准的行政申请不予批准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批准的;审批项目超过规定审批时限未办理完毕的;私自做主,放宽审批条件,造成失误的;违反规定程序实施行政审批,造成不良后果的;下一审批环节对上一审批环节没有尽到把关职责的;有其他违反行政审批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2)责任追究办法。有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赔礼道歉、调离岗位、停职、行政告诫;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3.职责不清事项即报制度。

(1)本部门严格以“七定”规定为依据履行职能、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

(2)随着形势和工作任务变化需要调整和改变职能、职责的,及时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重新明确;

(3)在履行职能、职责发生矛盾时,要主动与职能出现交叉的市直单位协调、协商,以大局为重,摆正利益和矛盾关系,协商一致的,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4)在相互协调时,要以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两转两提”为重点;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二)内部工作制度

1.学习制度;2.岗位目标管理制度;3.保密档案管理规定;4.接待管理规定;5.车辆管理制度;6.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财务管理制度;8.消防安全制度;9.办公室网络管理制度;10.请休假制度。

九、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认真做好防空袭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全市防空袭预案制定(修订)率和评审率均达到100%。

2.人防警报器、遥控终端的安装调试和维护管理统控率达到90%以上,鸣响任务市区固定警报器统控率达90%以上,鸣响率达100%。

3.县(市、区)城市人口疏散地域和疏散基地规划到位。

4.强化人防机关和队伍应急能力建设,保持全国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抓好人防机关干部职工的应急能力培训工作,合格率达100%。

5.抓好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人防工程良好率达95%以上;人防规费应收尽收。

6.加强人防宣传教育,保持全国宣传报道先进单位称号。全市各大专院校、中学落实人防教育课和三防知识教育课,开课率达98%以上。

7.民防指挥通信、信息化系统及应急平台的建设、使用、维护到位,随时保证市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和应急指挥的需要。

8.政风行风评议在全省同行业和全市各部门中位居前列。

(二)承诺责任事项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和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抓好依法行政,治理乱收费等反腐纠风工作。办领导班子对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组织,制订安全防御预案,完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有关规定和制度。

(2)定期组织机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严防各类事故,确保工作、人员、车辆、物品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3.认真履行信访稳定责任。

(1)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2)承办、协调和处理信访事项,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3)信访案件重访率不超过13%,重信率不超过20%;全年不发生赴京赴省集体上访;不发生异常上访事件;

(4)网上诉求回复率达到100%。

4.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努力提高基础性、经常性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深化“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和质量;

(4)借鉴吸收经验,丰富创建内涵,以创建工作推动人防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促进人防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5.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于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事项,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照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企业及服务对象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6.认真履行部门合作责任。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到与其他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调联动服务,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的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低效劳动。参与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当职责不清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市编办予以界定。

7.认真履行机关文化建设责任。

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和睦、合作、合拍、和谐”的要求,营造机关文化,提高机关效能,激发机关干部想事、谋事、干事、干成事的敬业精神,培养机关干部勇于创新、敢于负责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服务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大力弘扬机关主流文化,努力建设民本文化,树立“人民为大”、“以民为本”的理念;建设效率文化,提倡“崇尚行动,雷厉风行”;建设协作文化,提倡“直接沟通,拒绝繁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设责任文化,领导问责,出现问题找原因,找出原因查责任;建设绩效文化,拒绝拖延,拒绝笼统,拒绝敷衍塞责,关注结果,赏罚分明;建设用人文化,坚持民主用人,讲绩效用人,在主战场考核人,依靠全员选干部,考核执行力提干部;建设爱心

文化,提倡“相互尊重,相互鼓励,乐于分享,共同承担”;建设廉政文化,倡导自觉自律,主动接受他律,为职工干事创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和智力保障。

十、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十一、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5.德阳市人民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 篇五

单位法人:李隆方 举办单位:德阳市建设局

单位性质:地方事业单位 直属单位:

法人证书:***7 机构代码:G5256963-3

所属区域:德阳市|旌阳区 所属行业:建设

联系电话:0838-2274530 传真号码:0838-2273967

开办资金:经费来源:

电子邮件:DYCQ12345@163.COM 成立时间:1991-03-18

人员编制:15在职人数:15

邮政编码:618000单位网址:http://

单位住所:德阳市泰山北路兴业商厦三楼 查看更多单位>>

服务职责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审查房屋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颁布《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对房屋拆迁被委托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监督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会同物价、房管部门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对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裁决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纠纷。向上民政府申报限期拆迁决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制度,加强对折迁资料的收集、管理。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行业进行处罚。

6.政府令沈阳市人民 篇六

沈政发[2007]5号

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政发[2007]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沈阳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沈阳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实现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三大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政策措施如下:

一、制定和发布《沈阳市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产业。

二、市政府每年设立4000万元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扶持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和进驻文化产业园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培训和中介活动的企业,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开发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生产单位。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房租补贴、投资奖励、经济贡献奖励及成果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三、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广告、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广播影视技术开发运用、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农村电影放映、书报刊分销、音像制品分销、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等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等国有文化单位的公司制改建,非公有资本可以控股;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出版物印刷、可录类光盘生产、只读类光盘复制等文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四、简化审批程序。属市级或市以下审批事项并需要现场勘验的,在公示期满、听证会通过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批;对不需要现场勘验的,全部变承诺审批为即办即批。属省级以上审批事项的,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代企业办理申办手续,受理申办文件材料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报省有关审批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申办企业提交文件材料齐备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五、设立文化有限公司,允许其注册资本在2年内缴足,首付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后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70%。

六、在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企业所得税自获利起2年内免征,2年后按15%税率征收。在一定时期内对新办的文化企业,自取得第一笔收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

七、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八、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九、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营业收入2%的,可在税前据实扣除。

7.政府令沈阳市人民 篇七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建筑总面积53710㎡, 建筑高度63.45m, 地上总宽度为48m, 总长度为110m。地下1层 (用于设备用房) , 层高4.8m。地上16层 (含一层设备层) , 其中一至三层层高均为4.5m (用于医技、门诊、手术等) , 设备层层高2.7m, 四至十五层层高均为3.9m (用于标准护理单元) 。

该工程结构体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 (乙类) 。抗震措施按8度抗震设防的要求进行设计;抗震等级:框架一级, 剪力墙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场地类型为中软土。地下水位埋深为自然地面3.8m~6.4m之间, 对混凝土结构无腐蚀性。抗浮设计水位为地坪以下3m。

二、地基基础

(一) 地质条件

场地地貌单元属河流冲积平原。地层属第四系全新统人工成因的杂填土和冲积成因的粉质粘土组成。地下水水位埋深3.8m~6.4m。地下水类型为潜水, 水位年变幅约1.50m, 近年最高地下水位约3.0m。按其年代成因及物理力学性质, 将地基土划分为6个工程地质层, 主要分布见表1。

(二) 地基基础设计

1. 地基处理

由于病房楼层数较多, 基底平均压力较大, 天然基础的承载力不满足荷载要求, 故地基采用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CFG桩) 来进行地基处理。

2. 基础设计

基础采用梁板式筏形基础, 底板厚900mm, 基础反梁800mm×1800mm, 地下室挡土墙厚300mm, 基底标高-6.900m。由于医院建筑地下室设备较多, 很多房间需要设计地下排水沟, 故基础反梁顶与地下室建筑地面预留300mm距离并用覆土填充。

地下室结构由于底板较厚, 混凝土用量较大, 故规范要求地下室在30m内设伸缩缝来解决混凝土裂缝问题, 但从建筑功能的需要以及变形缝处理难度较大等方面考虑, 本工程没有设温度变形缝, 而是在底板设两道伸缩后浇带和水泥中加入微膨胀剂的办法来解决裂缝问题, 此种做法已经广泛应用于的工程实践中, 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上部结构设计

(一) 结构选型

医疗建筑属于重点设防类建筑, 本工程地震作用按抗震设防7度, 抗震措施按8度抗震设防进行设计, 该楼框架抗震等级为一级, 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轴距为7.2m×6.3m;首层框架柱断面为900㎜×900mm, 剪力墙厚度为300mm, 框架梁断面为350㎜×600mm, 楼板采用大板结构 (可适用于医院建筑房间功能的变化) , 板厚为180mm。

(二) 方案设计

由于建筑功能的需要, 在建筑左右边缘设置电梯各一部, 建筑中心处设置8部电梯、两部楼梯, 中心处剪力墙较多, 两侧剪力墙较少。表2、表3为本建筑周期与位移的初步计算结果。

表2中振型3的扭转系数为0.24, 小于0.5, 第3振型属平动, 不满足《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规范》3.4.5条Tt/T1≤0.9的规定。造成此结果的原因是, 本楼两侧边缘剪力墙较少, 而中间剪力墙较多, 导致楼层刚度两侧小中心大, 平面扭转混乱。表3中的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为1/1186满足《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规范》3.7.3.1中1/800的规定。笔者采取的措施是在中心剪力墙上开结构洞口, 在两侧增加剪力墙, 即增加楼层两侧刚度, 减弱中心刚度。至于新开的结构洞可用填充墙封堵。表4、表5是剪力墙调整后的计算结果。

调整后, 振型3的扭转系数为0.79, 大于0.5, 证明第3振型为扭转, 以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之比, 即第3振型周期1.7627与第1振型周期2.0564之比为0.86, 满足《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规范》规定的不大于0.9的要求。调整后,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增大为1/1064, 但仍满足《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规范》3.7.3.1中不大于1/800的规定。

四、特殊功能 (部位) 的设计

(一) 设备层设计

本工程三层至四层之间, 即手术部与护理单元之间设有设备夹层, 层高2.7m, 主要用于设备专业管道的转换, 因此, 设备层楼层的穿管, 设备留洞及设备较多。设计人采用主次梁结构, 板厚120mm, 洞口边采用翻边设计, 将7.2m×7.2m大板分割成3.6m×7.2m的小板, 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小洞口之间的相互影响从而给楼板带来的损伤。

通常情况下, 设备层中空调设备重量在1t~3t (厂家不同, 重量也不同) , 基础平面尺寸为2m×6m, 设计人员可以取其活荷载标准值4.0k N/㎡。

(二) 大跨度设计

本工程裙房部分入口大厅采用大跨度结构, 大跨度双向边梁分别为18.9m和21.85m。一般情况下, 楼板厚度为170mm, 大跨度梁有以下几种做法:

1. 钢结构

断面为组合工字钢WH1500×500×18×30, 材料为Q345B, 上翼缘采用3排纵向间距250mm, φ19mm的栓钉与170mm厚的砼板相连。其优点是钢梁强度高, 自重轻, 受力简单, 缺点是钢梁与砼框架柱连接复杂, 由于运输问题, 须现场进行拼接。

2. 预应力结构

张拉形式采用比较常见的后张有粘结张拉, 预应力梁断面为500 mm×1100mm, 采用三束钢绞线;预应力锚具采用I类锚具, 张拉端锚具采用XM15-7型夹片锚具, 固定端锚具采用挤压锚。其优点是断面小于普通砼梁, 自重较轻;可很好的控制梁自身的挠度、裂缝, 缺点是计算复杂, 包括强度、挠度、裂缝计算, 预应力损失计算, 张拉端局部承压计算;施工复杂、周期长。

3. 型钢混凝土梁

其砼梁断面为500mm×1100mm, 内部钢梁断面为HN700×300×13×24, 其优点是计算较为简单, 挠度、裂缝控制较好, 缺点是与型钢梁连接的砼柱也应为型钢砼柱, 否则不符合强柱弱梁的抗震原则;施工复杂, 包括钢结构施工、梁柱节点连接、钢筋与钢结构之间的穿插施工等。

4. 普通混凝土梁

其砼梁断面为700 mm×1800mm, 跨中钢筋选用28或25, 配筋率为1.2%。其优点是计算较为简单, 施工方便, 缺点是自重大, 挠度、裂缝较难控制。

通过以上论述综合考虑后, 笔者选用普通混凝土梁, 由于裙房大厅入口较高, 1.8m高的大梁对其效果不会造成影响。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7.1.2-1条计算得出荷载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的最大裂缝宽度为0.18, 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3.4.5条裂缝宽度为0.2mm的限值。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7.2.2条及《结构静力计算手册》计算得出考虑长期荷载效应的最大挠度值为=46mm, 考虑千分之一施工起拱 (21.85mm) 后, 即46-21.85=24.15mm, 满足《混凝土规范》3.4.3条 (l0=1/400=55mm) 的限值。笔者以往设计过的与此相当的混凝土大跨度梁, 投入使用后已取得很好的效果。

摘要:病房楼是医院建设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文章从病房楼建设的结构设计角度出发, 对抗震设计、结构选型、结构计算及特殊问题的处理进行了详细介绍, 并对一些特殊问题进行论述。

关键词:病房楼,结构设计振型,大跨度梁

参考文献

[1]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

[2]JGJ3-201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

[3]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

8.政府令沈阳市人民 篇八

一、为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审理案件方面

(1)依法打击生态环境刑事犯罪。2011年以来,我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82件,涉及被告314人,涉案金额1358万余元。对偶犯、年老体弱以及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涉生态资源犯罪,立足于教育和感化,从轻处罚。

(2)积极化解生态环境民事纠纷。2011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涉生态环境民事案件234件,其中判决90件,调撤133件,涉案金额914.8万元。我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程“三全调解”和法院、林业部门、基层组织“三调联动”。2011年建阳市回龙乡发生特大森林火灾,造成16名山场伐木工人不同程度烧伤。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时任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均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妥善解决灾后事宜。我院受理该系列损害赔偿案件①后,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受伤工人提供法律援助,主动为当事人缓免诉讼费,在充分把握案件脉络的基础上,合议庭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因案制宜,对症下药,先后数十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通过释明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林场得以迅速恢复生产,被烧山区重新披上“绿衣”。

(3)妥善审理环境保护行政案件。2011年以来,共审理涉生态环境行政案件8件8人。坚持“一案三建议”工作模式②,力促司法、行政、生态的良性循环。2012年初,在审理原告谢乌迓请求撤销被告建阳市水利局颁发给第三人白植福河道采砂许可证案的过程当中,发现建阳市水利局河道采砂的管理工作存在缺陷,出现未划定禁采区等问题,容易导致滥采现象,造成对河流生态的破坏。发现上述问题后,我院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建阳市水利局收到建议书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使得采砂管理更加有序,滥采现象得到遏制。该司法建议被福建省高院评为2012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4)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案件质量是衡量和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我院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审判工作的首位。一是实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二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二)创新机制方面

(1)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10年,我院与林业部门共同制订了《关于建立健全涉林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在建阳市林业局处纠办设立涉林纠纷调解室,支持、参与调解工作人员的司法业务培训工作。

(2)引入“补种复绿”机制。自2012开始,我院逐步在涉林刑事案件中引入“补种复绿”机制,针对失火案件中被告人没有赔付及履行罚金能力的,以“监管令”的形式确认被告人以“林木补种或管护”劳务方式进行赔偿和履行罚金义务;对不适宜进行补种或管护的,要求被告人按林木损失的金额,缴纳生态补偿金,由林业部门挑选重点山场进行集中改造,提升林区整体生态效果。该机制启动以来,我院共判决被告人“补种复绿”近2000亩。

(3)创新环保审判组织。针对生态环境案件专业性强、处理难度大的特點,我院积极进行审判组织改革,于2013年5月26日,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并将法律素养高、有一定环保专业知识的法官调整到该庭,专司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实现办案专业化,提升了生态环保司法水平。

(三)延伸职能方面

(1)巡回审判,深入山区林场。健全完善林区巡回法庭制度建设,加强巡回审判力度,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林区。

(2)法制宣传,坚持全员参与。2011年来,我院共集中走访林区、林区企业及基层组织、林农156人次,发放普法传单560余份,全院具有法官职称的干警全部参与。去年6月份,我院民二庭组织法官到我市黄坑镇坳头村茶叶产区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深入基层,回应群众需求。深入开展“司法走转改”、“我与百姓拉家常”活动。2012年以来,我先后8次带队深入挂点的水吉市头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三次共拨付15万元资金,资助村里发展农村生态产业,还帮助农民周歧瑞、林满奴贷款5万余元,发展鱼塘养殖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过程中,发现审判实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林权属于一种特殊物权,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形成完备的林权制度,有关林权制度仍停留在行政管理的层次,对林业民事纠纷大多是根据现实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规范和调整,给林业民事审判工作带来困难。

(2)缺乏规范的生态资源物证鉴定机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司法鉴定的人员和机构应当经过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但目前生态资源刑事案件的物证鉴定报告,基本由林业部门内设的评估中心出具,达不到法律和规章的要求。

(3)村委会不规范行为是生态资源纠纷的主要根源。少数村委会至今没有落实“民主议定”原则,林业承包、林权转让程序不规范,合同标的与实际山场不符,都周期性地伴随涉林纠纷大量出现。

(4)一些基层组织人员对涉生态资源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影响矛盾化解的效果。

(5)生态资源审判作为一项新课题,由于案多人少的原因,审判人员疲于应对大量案件,对生态资源审判工作的拓展、推进思考不足,与案件相关的审判延伸工作无暇顾及,影响生态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建议和对策

(1)加大法制宣传。结合“百名法官进百企”、“法官进园区、社区、校区、林区”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深入林区、工业园区和街道社区等大力宣传生态保护理念,提高企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2)加强执法联动。加强与环保、林业、公安、检察等部门协调联动,探索建立案件沟通和联席会议制度,研判生态发展保护形势,研究司法对策与服务措施,形成打击涉生态犯罪合力。

(3)提高司法能力。切实做好法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选任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涉生态保护的审判工作。

(4)强化司法建议。加强对司法建议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能。针对涉生态环境案件的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执法上、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注释:

①其中13名工人因同林场所有人吴某胜就损害赔偿纠纷向我院提起诉讼。

9.政府令沈阳市人民 篇九

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根据《三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三委办发„2007‟20号)和三台县人事局《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关于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卫生系统个别特殊紧缺专业(影像、检验、麻醉、妇幼、公卫、口腔等)经县人事局批准后可放宽到1∶2,经放宽,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之规定。结合报考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卫生系统

(一)中心卫生院

1、麻醉岗位招聘计划3人,无人报考,决定取消该招聘岗位;

2、影像岗位招聘计划5人,仅有1人报考,未达到1:2的开考比例,决定取消该招聘岗位;

3、检验岗位招聘计划5人,仅有4人报考,决定将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5人调整为招聘2人。

4、根据报考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开考比例情况,决定将临床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6人调整为招聘12人;护理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5人调整为招聘8人;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2人调整为招聘4人。

(二)镇乡卫生院

1、麻醉岗位招聘计划2人,仅有2人报考,决定将该岗位招聘-1-

计划由招聘2人调整为招聘1人;

2、影像岗位招聘计划5人,仅有5人报考,决定将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5人调整为招聘2人;

3、检验岗位招聘计划5人,仅有8人报考,决定将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5人调整为招聘4人;

4、妇幼招聘计划12人,仅有18人报考,决定将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12人调整为招聘9人。

5、根据报考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开考比例情况,决定将临床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11人调整为招聘15人;护理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8人调整为招聘10人;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6人调整为招聘8人。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麻醉岗位招聘计划3人,仅有1人报考,未达到1:2的开考比例,决定取消该招聘岗位;

2、影像岗位招聘计划2人,仅有2人报考,决定将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2人调整为招聘1人。

二、镇乡农业服务中心

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岗位招聘计划为8人,符合报考条件有11人,根据1:3的开考比例,决定将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8人调整为招聘3人。

三、镇乡计划生育服务站

镇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岗位招聘计划为3人,符合报考条件的7人,根据1:3的开考比例,决定将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3人调整为招聘2人。

四、县精神病医院

1、临床医师岗位招聘计划2人,无人报考,决定取消该招聘岗位;

2、麻醉医师岗位招聘计划1人,无人报考,决定取消该招聘岗位。

3、药学医师岗位招聘计划1人,报名人数5人,其中符合报考条件为2人,经县人事局批准,该岗位开考比例放宽为1∶2。

五、注意事项

1、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报考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的规定执行。

2、在三台服务的“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大学生,符合本次报考加分条件的,在报名时未申报的请在7月15日前到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股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试时间定在2010年7月29日,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原定2010年7月13日至15日改为2010年7月26-28日,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股领取(北坝镇梓州干道16号,联系电话:0816-5332323),其中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凭本人居

民身份证到县卫生局人事股领取(潼川镇东河路268号,联系电话:0816-5224411)。代领《准考证》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和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卫生系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招聘从事单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实行直接考核招聘,并占用同岗位招聘计划指标。

5、按照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的原则,考试结束后,将按招考人数实行等额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顺次递补。

10.政府令沈阳市人民 篇十

【发布文号】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发布日期】2007-07-10 【生效日期】2007-08-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沈阳市采砂管理办法

(2007年6月2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7月1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公布 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砂石开采行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砂石开采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砂石开采,是指单位或个人在地表及水面以下挖掘砂石,用于获取商业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第四条 市、区、县(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市)政府和水利、环保、工商、公安、林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砂石开采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 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应当鼓励对违法开采砂石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的相关情况保密。

第六条第六条 砂石采矿权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有偿取得的采矿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七条第七条 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砂石开采规划,划定采区范围、编写地质储量报告、核定砂石储量,设置合理的矿山企业数量。

涉及河道内砂石开采的,由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的防洪、泄洪、疏浚河道需要,在保证跨(穿)河管线、桥涵和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划定可采区和禁采区,确定采量、采深及采砂期限。根据水文和天气情况,发布禁采预报。

第八条第八条 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砂石应当到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涉及河道内采砂的,应当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前到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采砂许可证。

第九条第九条 采矿许可证由区、县(市)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跨行政区域开采砂石的,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区、县(市)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区、县(市)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的采矿许可证资料报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第十条 采矿权申请人办理采矿许可证时需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及划定意见;

(二)占用矿产储量登记表;

(三)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及批准文件;

(四)经批准的矿山建设项目文件或者开采河道砂石的批准文件;

(五)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七)采矿权有偿出让成交确认书;

(八)工商部门关于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符合规定的采矿权申请人提出采矿申请,缴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采矿许可证。

对不符合规定的采矿权申请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答复,并告知理由。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告知采矿权申请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水土保持等审批手续。

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在办理完所有证照后,方可实施开采活动。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对砂石开采企业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采矿权人按照有关规定闭坑,经验收合格后,保证金予以返还。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开采。并在采矿期内依法履行采矿权年检、变更等手续。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砂石采矿权出让期限不得超过3年。到期需要办理延续采矿的,采矿权人需提前30日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采矿权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延续申请,视为放弃采矿权,规定期满后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采矿权人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闭坑,并进行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和环境保护。

对不能进行闭坑,恢复地质环境的,除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外,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恢复地质环境。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禁止在基本农田、绿地、林地、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砂石开采活动。特殊情况需要在耕地上选址开采砂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事先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办理征占地审批手续后,出让采矿权。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进行采砂活动或者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采砂活动的,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非法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超过规定期限未建矿开采或者未按期办理延续、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采取破坏性方法开采砂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浪费的,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采矿权人未按规定闭坑,进行土地复垦或者植被恢复的,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闭坑,恢复地质环境,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非法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采矿权的,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开采砂石,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无法修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开采砂石,给他人人身及财产造成重大侵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的,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区政府及部门包括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11.省府前身:从战工会到省人民政府 篇十一

青驼寺:战工会的诞生地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行政权力机构,最早建于1940年。当时抗日战争进入到战略相持阶段,由起义部队以及挺进山东的八路军115师一部所开拓的山东抗日根据地面积已达3600平方公里,人口1200万,成为联系华北与华中两大敌后战场的枢纽。

1940年7月26日,山东省国大代表复选大会,山东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成立会,山东省工、农、青、妇、文化各界总会成立会,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在沂南县青驼镇青驼寺村隆重开幕,到会代表300余人,大会历时1个月。

大会通过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颁布了《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成立了全省统一的民意机关——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选举成立了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机关——山东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战工会),张经武、李澄之、黎玉、罗舜初等23人当选为委员。战工会下设政治、军事、财政经济、教育、民众动员5个组,黎玉为首席组长。

此后,山东省临参会、山东省战工会先后制定了《减租减息暂行条例》《人权保障条例》等一系列条例、章程,为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1940年9月省战工会召开全省行政会议,会后陆续颁布了山东各级参议会和各级政府组织条例。省战工会首席组长黎玉曾说,从1939年夏至1941年冬这两年多“是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建立的黄金时代”。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于1943年8月改称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1945年8月又改称山东省政府。

大店:山东的“小延安”

1941年3月,战工会办公地址迁往莒南县大店镇,作为军政要枢办公处,八路军115师司令部、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也长期驻扎在这里。大店一度成为当时山东党政军指挥中心,被称为山东的“小延安”。罗荣桓、朱瑞、肖华、陈光、谷牧、黎玉等老一辈革命家的身影,当时在大店就像街坊邻居那样寻常。

1945年8月13日,为迎接抗战胜利,接受日寇投降,在莒南县大店镇集合准备出席全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的38名山东代表,联名向省临时参议会和省行政委员会写出申请,要求成立山东省政府。省临时参议会和省行政委员会召开第20次联席会议一致决定,改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为山东省政府,选举黎玉为省政府主席。

大店镇是鲁东南三大历史名镇之一。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是原大店庄氏庄园的两个显赫院落“四余堂”和“居业堂”。庄氏庄园是大店庄氏家族自明朝万历年间到清末,建起的群团式地主庄园,每个庄园都冠以不同的堂号,当时有七十二堂号之称。看到八路军真心抗日,时任县参议员的庄孝光和庄氏族长、镇长、居业堂主庄余珍主动将堂号献出。省政府成立之后,七个厅局和抗大一分校曾分别在八个堂号办公。

当时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等党政军机关为什么都选择驻扎在大店?据介绍,首先是这里的群众基础好,大店在1940年就解放,是解放最早的地方之一,而且老区群众爱党爱军氛围浓厚。此外,这里战略位置优越,进能攻,退能守,适合打游击战。再就是庞大的庄氏庄园外有城墙,内有深宅大院,里面还有暗道,战略优势明显。

青州:短暂的省会

抗战胜利后,中共中央于1945年9月确定了“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命令山东八路军主力跨海赴东北,控制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东北地区;华中新四军主力北上山东,巩固山东根据地。与此相适应,山东分局改为华东局,陈毅、饶漱石到山东工作;华中局改为分局,受华东局指挥。

青州解放后,1948年3月,伴随着华东野战军在山东战场胜利进军的号角,中共中央华东局和华东军区领导机关进驻青州城南闵家庄一带。山东省政府机关进驻城南闫刘村一带。青州古城又一度成为山东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

1949年3月30日,山东省政府委员会暨山东省参议会举行联席会议,决定将山东省政府改称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下设秘书厅、民政厅、财政厅、实业厅、教育厅、司法厅、公安厅、卫生厅、工矿部、生产部、工商部、北海银行、邮电管理局、公路运输局、荣军管理局、黄河河务局。

青州作为省会的历史并不长,一年多之后,1949年4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政务会议,决定以济南为省会,省人民政府各直属机关迁驻济南市。

(感谢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对本专题的资料支持)

12.政府令沈阳市人民 篇十二

一、益阳市公共需求变化的现状分析

(一) 实行社会再分配的基本公共需求更为强烈、更为迫切

益阳市城乡差距相当严重。生产总值505亿元, 同比增长13%。财政总收入30.06亿元, 同比增长17.9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7个百分点。并且, 城乡收入差距还有逐步扩大的趋势。益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50元, 同比增长14.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470元, 同比增长14.2%。由于收入分配差距比较严重, 并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实行社会再分配的基本公共需求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强烈、更为迫切。

(二) 义务教育、公共医疗成为重要的公共需求

目前, 益阳市8个区县 (市) 人民政府已经投入建设资金2600多万元。其中南县农村初中已全部完成设备器材的配套任务, 农村小学合格学校建设配套资金已拨付到位, 小学“四项配套”工程基础建设已全面启动, 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办公, 确保各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益阳市赫山区按照“整体规划、全面启动、典型示范、分步实施”的思路, 将在2010年前全面完成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 2011年前完成小学标准化建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展开。2005年, 益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桃江开始试点, 2007年在益阳市各区县 (市) 全面实行。2008年各地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热情高涨, 各区县市参合人数大幅增加, 益阳市参合人数达到318.4万人, 赫山区泥江口镇有5个村群众参合率达100%以上, 没有出生的婴儿也参加了合作医疗。

(三) 就业和社会保障也成为重要的公共需求

益阳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也不例外, 竞争非常激烈。益阳市各高校共有毕业生5425人, 比上年增加767人, 增长率为16.5%, 其中本地籍毕业生近4500人, 外地回益就业毕业生3000人, 加上普通中专、职业中学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益阳市应届毕业生总量接近3万人, 再创历史新高, 可以说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待就业队伍庞大。

目前益阳市社会保障制度仍不完善, 保障能力弱的问题相当突出。一是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 没有实现省级统筹, 从而出现基金调剂能力差, 社会保险关系在地区之间转移困难。二是养老保险资金缺口大, 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现象严重。“十一五”期间, 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资金缺口每年约3亿元, 要做实职工个人账户, 每年还需资金1.2亿多元。

二、公共需求变化成为现阶段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

(一) 公共需求变化反映了全面小康发展的客观趋势

改革开放30多年来, 随着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变化, 益阳市的公共需求的主体正在不断扩大。首先, 益阳市中低收入群体成为公共需求的主体之一, 而且这个主体在不断扩大。目前, 由于益阳市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 中低收入群体对公共医疗、义务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公共需求日益强烈。其次, 随着益阳市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潜在的公共需求已开始转化为现实需求, 广大农民将逐步成为公共需求的主体之一。

(二) 公共需求变化将成为制约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重要因素

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和公共服务不到位是益阳市消费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2008年, 在全面夺取抗击两场特大自然灾害的重大胜利、积极应对历史罕见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克服市场初级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的不利影响的同时, 益阳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8亿元, 年均增长15.7%。消费率逐年下降使益阳市的内需严重不足, 其中有两个重要的原因:公共服务的严重不到位;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扩大必然导致明显的消费差距, 使弱势群体的消费增长长期保持在较低水平。

(三) 满足基本的公共需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 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妥善、全面、合理地解决社会利益关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反映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解决和发展生产力的实际需求。但是, 在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不断突出的情况下, 应该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向“效率与公平并重”。益阳市城乡发展失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通过提供最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 能够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 有利于建设和谐农村。

三、适应公共需求变化的新形势, 实现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一) 加快实现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政府职能转变

1、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为经济发展提

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经济建设的主体是企业、社会, 无论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督, 还是社会管理, 其本质都是公共服务。这就要求把益阳市各级政府要强化公共服务理念和公共服务职能, 是市场化改革新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政府作用的客观要求。

2、益阳市各级政府应当把自己的主

要注意力转移到加快解决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 积极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这样, 才能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提供重要的社会条件。

3、随着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 人们日

益迫切地要求政府为他们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人们越来越期望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和没有腐败的政府。在现实中, 益阳市各级政府重视招商引资, 热衷以批租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经营, 忽略广大百姓的利益诉求。

(二) 政府关注的重点应从效率转到社会公平上

为有效地解决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 市场化改革的新阶段需要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新的、合理的协调。从现实情况分析, 贫富差距严重并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于政府的社会再分配职能严重缺位。当前, 由于益阳市贫富差距过大, 弱势群体有所增多, 改革与多数人利益等问题, 已引起益阳市各级政府的普遍关注。在这种情况下, 政府应当把主要注意力放到协调重大利益关系上, 放到社会再分配上, 放到着力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上。为此, 要更突出地抓好社会再分配, 努力形成兼顾效率和公平的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机制, 尽快确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就业体制改革和就业服务体系。

(三) 实现一元社会向多元社会的转变

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的3大支柱, 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有着特殊的作用。当前, 在利益集团开始形成利益主体和社会结构多元化已成为基本现实的情况下, 不同的社会组织能够反映不同的具体利益要求。这就涉及到对社会转型时期民间组织作用的判断。在社会矛盾尚不可能转化为政治矛盾的前提下, 稳妥地发展民间组织, 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 有利于通过利益的表达和博弈来化解社会矛盾, 以保持社会的均衡发展, 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

(四)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以履行政府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

公共财政一方面为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的政府实现其职能提供财力;另一方面又从财力使用上制约和规范政府职能的范围, 是适应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基本职能的一种财政制度。益阳市各级政府应力争构建非赢利性的财政、民主和法制化的财政、强调社会公正的财政, 这样的一个公共财政体系, 其基本框架内容应当是:建立以税收收入为主、以制度化的规范性收费作为辅助的公共收入体系;建立以公共支出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 使政府集中于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核心公共职能。

四、结论

在对益阳市公共需求变化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 对适应公共需求变化的新形势, 实现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了尝试性的研究与探讨。综上所述, 中部地区适应全社会公共需求的变化, 扩大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是保持经济持续增长、解决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实现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举措。

参考文献

[1]、刘熙瑞, 宋世明.转变地方政府职能的三个基本方面[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6.

[2]、郝路.医疗改革的若干问题与政府职能[J].宁夏社会科学, 2007 (5) .

13.政府令沈阳市人民 篇十三

【发布文号】信政文〔2006〕74号 【发布日期】2006-06-01 【生效日期】2006-06-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河南省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政文〔2006〕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信阳市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张春香(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童光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东升(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孙丽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岳先锋(市监察局副局长)

康庭胜(市综治办副主任)

陈良才(市政府机关党委纪委书记)

董正义(市工商局副局长)

吕顺林(市商务局副局长)

韩建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方向(市民政局副局长)

南华(市交通局副局长)

曹普强(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张亚(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组长)

王晓峰(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白念勇(市银监局副局长)

赵德旺(人行信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李东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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