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殖业贷款政策

2024-06-27

农村养殖业贷款政策(共9篇)

1.农村养殖业贷款政策 篇一

农村林权抵押贷款政策

由于林业经营周期长、经济见效慢、投资风险高的特点,致使林业企业无法快速得到投资回报,且运营风险大,收益不确定,面临着严重的信贷约束,融资困难成了当前制约林业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提高林业企业融资的成功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林权抵押贷款正是随着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为解决农村林业金融问题开拓了道路。

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林业发展,完善林权登记管理和服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开设和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就显得非常有必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引入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新型抵押物,使通常意义上难以估值、难以市场化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所谓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

可抵押林权具体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相应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家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在2013年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联合颁发的《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林权抵押贷款要重点满足农民等主体的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加工的资金需求,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求。同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完善配套服务体系,规范和健全林权抵押登记、评估、流转和林权收储等机制,协调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和其他林业金融服务。林权抵押贷款典型的运作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林权证抵押贷款,农户联保林权抵押贷款,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信用共同体贷款模式及信用基础上的林农小额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发展及作用历程

20世纪90年代初,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二个阶段,即林权市场化运作阶段,推动了林权的明晰界定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产权的明晰化使得产权的市场化流转成为可能。于是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应运而生,而依附于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应处分权(包括抵押权)的设立和流转也应运而生。

1998年8月,人大常委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立起林权流转的法律制度体系。2003年,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进一步推进产权明晰,并且通过《林权证》的发放确保产权的法律有效性和稳定性,同时加快对发展林权交易有关的市场配套制度、环境的改革以及相关保障制度的建立。

2004年5月25日,国家公布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公布与实施为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2013年7月16日,7月16日,中国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银监发[2013]32号――《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合法拥有的林权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以满足林业生产经营需要,实现了森林资源向森林资本的历史性转变。

至目前为止,林权抵押贷款的制度基础已基本建立,相关的法律规范也相继出台,为其运行提供了相应保障。而市场的配套环境建设也在不断地推进中,林权抵押贷款已经开启了起步阶段的道路,将在林权市场化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林权林权抵押贷款有利于解决林农的融资问题,实现森林资源的长期收益向即期收益转变,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改变森林资产的收益方式;有利于推进林权改革的深化林权抵押贷款是林权流转和市场化的重要环节,其发展有助于促进市场配套服务体系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拓宽农户融资渠道。

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待发展的方向

存在问题

缺乏系统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现有的法律并未对“林权”进行法律界定,林权法律规定的散乱与缺失,直接给林权抵押带来制度性的不确定风险,增加了银行林权抵押规范操作的难度。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限制了家庭承包集体林地使用权的转,也使其不宜作为抵押物。从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看,各地的政策普遍超出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实践操作也突破了这一约束,林业中小企业将集体林权用来抵押,事实上取消了对受让方的限制,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贷款期限不适应林业生产周期特点。林业的生产周期长,国家林业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林业产业政策要点》规定政策性银行提供符合林业生产特点的金融服务,适当延长林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20 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林业的经济特征、信贷资金用途、林权证的期限及信用风险状况等,合理确定林业贷款的期限,最长可为 10 年。在实际运作中,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期限大都在 8 年左右,但这两家银行的网点大都在城市,在县以下没有机构和人员。在农村设有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大部分以 1 年期,最长期限为 3 年,不适应林业生产发展需要。

林权抵押贷款的融资成本较高。目前开展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其贷款利息同商业性贷款基本一致,过高的贷款利率会加重林业中小企业的负担,不利于林业的发展。另外,借款人不但要支付贷款利息,还要承担评估费、登记费和保险费等,综合成本达到 10%以上。由于林业贷款贴息范围的限制,相当多的林业中小企业无法享受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有的虽然仍得到政府一定的贴息,但是融资成本仍然非常高。

森林资源的双重属性限制林权的行使。由于受到采伐限额指标和流转市场机制约束,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交易市场正在建设中,受到采伐限额政策的限制造成林木流转困难,一旦债务人无法归还债务,实现林权抵押权时,若无法取得采伐许可证,抵押的林权不能流转或采伐,银行就要面对贷款风险。根据国家需要,可以将一定范围的经济林划为生态公益林,经济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后,抵押的经济林将被禁伐或者被限伐。如果不能解决抵押物的处置问题,就不能解决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也就不能解决林业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发展方向

规范林权评估。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山林调查规划状况,划定若干区域确定林木基准价。这样,既利于专业评估机构提高评估效率,也利于信贷人员把握林权评估的价值。

健全完善林权流转体系。放宽对私有林的采伐限制,对于林权抵押的林木可考虑优先安排采伐指标。提高县(市)林木收储中心的注册资本,从而使其全方位开展林木、林地的收储抵押、担保业务,更好地发挥县(市)林木收储中心在林权流转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建立林业风险补偿机制。参照当前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做法,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按贷款额的千分之五给予补偿,用于补偿林权抵押贷款的损失。

(作者单位:塔河林业局凯达木业公司)

2.农村养殖业贷款政策 篇二

一、调研区域概况和样本选择

1. 区域概况

开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 三峡库区腹心地带, 是重庆市的农业大县、农民工输出大县, 三峡库区移民搬迁重点县。2009年开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110.69亿元, 三次产业结构比重分别为22.8:44.3:32.8。现有农业人口138.43万人, 农村劳动力68.2万人, 农村外出务工人员41.6万人, 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61.0;耕地面积130.06万亩, 人均耕地面积0.82亩。截止2009年6月底, 开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3.36×104公顷, 其中流转耕地面积1.83×104公顷, 3.33公顷以上的规模经营面积0.93×104公顷。

2. 调研样本选择

样本选择方法: (1) 将开县各乡 (镇) 按经济发展水平分成好、中、差三类; (2) 在各类乡 (镇) 中随机选择两个乡 (镇) ; (3) 在选中的乡 (镇) 中, 随机选择3个村的耕地面积有一定差异的农户群体进行入户问卷调查。

样本分别情况:按照样本的选择步骤, 笔者针对农户从事的不同行业类型选取了6个乡镇共计198户农户进行了调查研究, 详见表1。

单位:户

二、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发展的基本特征

1. 农村金融发展滞后

对198户农户的问卷分析表明, 在问及“您认为目前农民在银行或信用社贷款难吗?”的问题时, 有近80%的人回答很难从金融机构贷款, 可见当前农村金融很难满足农户需要。这一答案同时也被另一问题所佐证, 在“根据您目前的状态, 您对银行或信用社给您已有贷款的满足程度是多少?”的问题中, 有55.9%的人选择“不满意”, 33.5%的人选择“不太满意”, 选择“基本满意”的只有11.6%。这说明农户贷款需求满足程度不高, 许多农户有信贷需求, 但不能得到有效满足。

发展农业, 就必须有资金的积累和投入, 但是在调查中, 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农业大户和龙头企业普遍反映, 农业融资难的问题, 已成为制约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金融发展滞后、服务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村融资难、贷款难, 农村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没有融资渠道,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急需贷款无法解决, 购置拖拉机、收割机等大型农业机械融资无门。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吸收了一定的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生产, 由于制度障碍, 使得经营者融资困难。

农村金融失血的原因是金融机构盈利驱动, 受盈利压力影响金融机构大多只关注大城市、发达地区、大项目和批发项目, 不关注小额贷款。同时, 为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机构客观上存在着惜贷、惧贷现象, 银行出于风险控制要求的“有效抵押物”成为为农户贷款的门槛。农民手里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林权, 但在银行看来, 这些都是难以评估、无法办理抵押登记, 或难以处置的。在这一背景下, 金融机构像抽水机一样, 不断在农村吸储, 将农村资金抽向大城市、发达地区和大项目, 而农村金融资源则出现失血。

2. 农户贷款意愿强烈

当前农业投资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农户资金缺乏, 企业资金不足, 财政资金困难, 农业信贷资金所占比重较小。在抽样调查的198户农户中, 有贷款意愿的174户, 占87.9%;如果允许自由把其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用于商业银行抵押贷款, 解决当前制约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资金问题, 有抵押土地贷款意愿的146户, 占73.7% (表2) 。问卷分析表明, 其中有63%的家庭目前急需资金, 且在被调查对象中, 有43%的农户将借钱的用途锁定在发展农业生产上, 这说明农民通过外部融资发展生产的意识在不断增强, 信贷需求程度较高。上述数据表明, 当前农村对资金的需求是比较大的, 这不仅反映了农民对农村土地抵押贷款的强烈意愿, 也反映了农民对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的强烈诉求。

单位:%

3. 渠道不畅暗流涌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一方面农民存在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但又因缺乏金融机构所认可的抵押物而被排斥在正规金融大门之外。在200份调查问卷中, 对“银行或信用社拒绝贷款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 有85%的人回答是因为“无抵押物又无关系而被拒绝”。农民所拥有的最大的资产“农地” (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 , 但是这两者都被现行法律法规所限制, 导致民间出现了以农地为抵押物的贷款“地下突破”。一些民间金融组织对于一些需要资金周转农户, 私下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或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 从事房贷业务。当农户无力偿还贷款时, 则采取暂时收取其承包的土地, 转租给其他人耕种若干年, 以土地收益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 将土地归还贷款人 (即原土地承包人) 。这种“地下突破”虽违反了严禁农地承包人私自转让、抵押的规定, 但这种民间融资抵押案例为长期困扰农村金融发展的“抵押难”问题, 提供了一个探索性的解决方案, 这也说明我国建立农地抵押制度是可行的、必要的。同样, 在开县这种“地下突破”现在也是屡见不鲜。调查200农户发现, 这种“地下突破”已经有14户左右, 占比为7%。

4. 先行试验积极推进

2008年10月,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通知, 决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通知要求“创新贷款担保方式, 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原则上, 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 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各省积极开展试点, 如河南省参与试点的就有18个县市, 江西省有12个县市, 湖南多达21个县市。

2008年, 中共开县县委、开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意见》 (开委发[200829]号) , 从政策层面鼓励大胆探索业主用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作抵 (质) 押向商业银行融资贷款, 开辟了一条便捷的融通商业资本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有效途径, 破解农村金融困局。据调查, 2008年开县182户专业种植大户以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为抵押物, 获得金融机构贷款8540万元, 满足了种植大户“农时”贷款需求。

重庆市2010年11月24日召开了“全市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明确提出在全市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林权抵押融资。该市计划在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搭建一个金融平台, 通过金融创新, 引导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地投放到农村, 激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林权等禁锢资产。

三、农村土地抵押贷款面临的主要挑战

1. 制度创新突破难

在调查中, 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农业大户和龙头企业普遍反映, 影响农村土地抵押的第一制约因素是现行法律制度。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规定不利于推进农村土地抵押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可抵押的范围仅限于: (1) 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四荒地”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土地使用权; (2) 乡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及使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单独的乡村企业集体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律的解释》 (法释[200516]号) 第十五条的规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 应当无效”。立法者严格限制农地抵押的意图是为了防止农民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被行使抵押权而丧失土地这一基本生活来源, 以及由此引发的农村土地用途的改变和农民生活失去保障、影响农村稳定。

2. 农民权益保障难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担负的不仅仅是生产要素职能, 更重要的是农民的社会保障职能。农民的生老病死主要依赖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如果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 则当债权到期, 债务人又无力履行债务, 强制实现抵押权就会使农民丧失土地, 势必重演历史上农村两极分化, 出现大批无地少地农民的社会问题。

农户虽然有意愿用其经营的土地去抵押贷款, 但是大多数农户对失去土地承受能力还是比较低。在农村社会保障普遍缺失的情况下, 以均分土地为特征的平均主义农地制度在为农村人口提供社会保障方面, 是一种对现金型社会保障的一种有效替代。土地不仅能够满足农户的生存需要, 而且能够提供就业机会, 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养老保险的作用。因此, 对于仍有生存压力和事故风险的农民而言, 占有土地是一种基于生存需要的理性考虑, 土地承担的社会保障功能弱化了农户抵押土地贷款的意愿。

截止2009年底, 开县流转土地面积达3.36×104公顷, 涉及农村人口42.62万人。如何保障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和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回收成为开县农村土地抵押各方关注的焦点和难点。近年来开县土地流转面积大, 其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 但这种人口流动基本属于就业流动, 农民在城乡之间季节性往返, 一旦遇到经济波动, 返乡务农仍然是他们的第一选择。2008年的金融危机, 导致全国有2000多万农民工返乡, 这个时候土地就成了他们的最后保障。将作为生存之本的土地用来抵押, 失地的风险让农民难以接受。

3. 农地市场发展难农地产权关系不明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所有的, 由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 (镇) 农民集体所有的, 由乡 (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根据这些规定, 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归属是不明确、不统一的, 或归乡 (镇) 集体、或归村集体, 或归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权利模糊不清, 影响了农村土地市场配置的效率, 从而制约了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发展。

农村土地价格评估难。价格是市场的灵魂, 土地价格有其特殊性, 它是土地未来收益现值总和, 如何评估农地流转价格是推进农村土地抵押贷款的一个关键环节。国有土地多年来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土地定级估价办法, 但对农村土地认识不足, 农地定级估价基本上还是空白。与发达的城市土地评估机构相比, 农村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和专业资质评估人员极为缺乏, 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化的流转。

四、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抵押贷款政策建议

1. 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管理制度建设进展, 还存在着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状况。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实际情况, 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应以保障农民权益和改善农民生计为目标, 突出以下重点:首先, 完善农村土地产权管理制度是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法律基础, 必须以法律形式明确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其次, 要尊重法律赋予农民的土地权利, 尊重农民的意愿, 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再次, 要保证农民土地权利在经济上得到有效实现, 创造条件让广大农民拥有更多的财产和财产性收入。

建议积极推进地方立法,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更有保障的土地权利, 强化土地用益物权和土地发展权。适当延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年限, 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财产抵押。取消原有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 属于用益物权性质, 农民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流转和收益等权利, 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 明确农民合法的土地产权可以抵押。并且这种土地产权应该与城市国有土地产权相一致和对等。在有关法律中应明确, 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 农民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可以对其土地继承、租赁、赠予、拍卖、抵押、人股, 使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 为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2. 开放农村土地抵押贷款

破除农村土地用益物权抵押贷款制度障碍。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面临的抵押难、担保难的问题, 症结在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的规定无法适应农村金融面临的新问题。耕地是一种生产要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它是一种资产, 是有价格的。然而, 由于农村土地的不可融资性, 使土地资产难以通过抵押等方式得到信用融资。虽然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但在农村集体的账面资产上并没有土地资产这一项, 集体土地不可抵押贷款、承包户只有土地使用权, 不能将土地的产权抵押。要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金融贷款良性流动, 必须推进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可进行交易的财产权和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政策调整。

据调查, 2010年1月, 重庆市人民政府黄奇帆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 深化农村土地、林权等制度改革,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培育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开展农村土地、林权等生产要素抵押和涉农保险试点质押。消除城乡土地市场二元结构, 有序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国有建设用地拥有同样的用益物权, 使农民的房产和城市居民的房产具有同等资产价值, 释放沉睡多年的农村土地融资功能, 搞活农村资本市场。

建议根据农民的实物财产和收益权, 建立适合农村土地的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对农户用以抵押的财产进行评估登记管理, 并将贷款的相关流程等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告, 阳光操作发放贷款。

3. 培育农村土地市场服务体系

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处于探索阶段, 要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放在首位, 避免出现违背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 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抵押贷款。

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有助于推动农村土地抵押贷款顺利进行。针对农村土地抵押中存在的信息不畅、价格不合理等问题, 迫切需要建立农村土地抵押信息交流、地价评估、权属审核登记、法律援助等服务体系。信息是抵押双方的桥梁, 建立信息交流、咨询平台, 对农村土地抵押供需信息进行收集、筛选和公布, 为供需双方的交易活动提供信息导向。价格是市场的核心, 合理的价格不仅能充分体现土地的价值, 而且可以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适时制定农村土地估价规范, 建立农村地价评估机构, 通过专业人员按一定的评估程序, 对影响地价的因素进行分析, 确定合理的农村地价价格, 切实保障抵押双方的权益。

4.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影响农村土地抵押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土地在农村承担着重要的社会保障角色, 而我国农村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存在导致了城乡社会保障严重不平衡, 农村的社会保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早在1987年就开始了的试点村社会养老保险现在还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目前我国农村仍有87%的农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 要完全自费负担医疗;农民享有卫生服务的比例也远远低于城市居民。目前,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仅仅局限于部分试点地区, 远没有在全国统一实行。可以说, 我国绝大部分的农民被排除在了现代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从而把土地不得不视为生存之本。现阶段, 农村土地市场化的最大障碍就是土地承载了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 使国家和农民自己都视土地为生存之本, 为了减少农户进行土地抵押贷款时的后顾之忧, 应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摘要:农村土地抵押贷款是解决农村地区资金需求不足的有效途径。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发展具有三个特征:农村金融发展滞后, 农户贷款意愿强烈, 渠道不畅暗流涌动, 先行试验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抵押贷款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制度创新突破难, 农民权益保障难, 农地市场发展难。为了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抵押贷款, 应当以保障农民权益和改善农民生计为目标,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更有保障的土地权利, 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开放农村土地抵押贷款, 培育农村土地市场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农地抵押,特征,风险,开县

参考文献

[1]潘林.反思农村金融改革三十年:困境与思路[J].调研世界, 2009, (01) .

[2]王茜.我国农村非正式金融:生成机理与发展趋势[J].调研世界, 2008, (02) .

[3]重庆市统计局.重庆市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年鉴出版社, 2010.

[4]姚洋.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框架[J].中国社会科学, 2002, (02) .

[5]冯玲玲, 邱道持, 赵亚萍等.重庆市璧山县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研究[J].广西农业科学, 2008, (04) .

[6]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年鉴 (2004) [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4.

[7]邱道持, 郎义华.城乡统筹试验区农地流转研究[J].西南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08, (06) .

3.农村林权抵押贷款政策 篇三

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林业发展,完善林权登记管理和服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开设和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就显得非常有必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引入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新型抵押物,使通常意义上难以估值、难以市场化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所谓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

可抵押林权具体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相应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家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在2013年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联合颁发的《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林权抵押贷款要重点满足农民等主体的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加工的资金需求,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求。同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完善配套服务体系,规范和健全林权抵押登记、评估、流转和林权收储等机制,协调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和其他林业金融服务。林权抵押贷款典型的运作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林权证抵押贷款,农户联保林权抵押贷款,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信用共同体贷款模式及信用基础上的林农小额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发展及作用历程

20世纪90年代初,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二个阶段,即林权市场化运作阶段,推动了林权的明晰界定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产权的明晰化使得产权的市场化流转成为可能。于是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应运而生,而依附于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应处分权(包括抵押权)的设立和流转也应运而生。

1998年8月,人大常委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立起林权流转的法律制度体系。2003年,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进一步推进产权明晰,并且通过《林权证》的发放确保产权的法律有效性和稳定性,同时加快对发展林权交易有关的市场配套制度、环境的改革以及相关保障制度的建立。

2004年5月25日,国家公布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公布与实施为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2013年7月16日,7月16日,中国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银监发[2013]32号——《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合法拥有的林权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以满足林业生产经营需要,实现了森林资源向森林资本的历史性转变。

至目前为止,林权抵押贷款的制度基础已基本建立,相关的法律规范也相继出台,为其运行提供了相应保障。而市场的配套环境建设也在不断地推进中,林权抵押贷款已经开启了起步阶段的道路,将在林权市场化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林权林权抵押贷款有利于解决林农的融资问题,实现森林资源的长期收益向即期收益转变,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改变森林资产的收益方式;有利于推进林权改革的深化林权抵押贷款是林权流转和市场化的重要环节,其发展有助于促进市场配套服务体系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拓宽农户融资渠道。

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待发展的方向

存在问题

缺乏系统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现有的法律并未对“林权”进行法律界定,林权法律规定的散乱与缺失,直接给林权抵押带来制度性的不确定风险,增加了银行林权抵押规范操作的难度。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限制了家庭承包集体林地使用权的转,也使其不宜作为抵押物。从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看,各地的政策普遍超出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实践操作也突破了这一约束,林业中小企业将集体林权用来抵押,事实上取消了对受让方的限制,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贷款期限不适应林业生产周期特点。林业的生产周期长,国家林业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林业产业政策要点》规定政策性银行提供符合林业生产特点的金融服务,适当延长林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20 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林业的经济特征、信贷资金用途、林权证的期限及信用风险状况等,合理确定林业贷款的期限,最长可为 10 年。在实际运作中,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期限大都在 8 年左右,但这两家银行的网点大都在城市,在县以下没有机构和人员。在农村设有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大部分以 1 年期,最长期限为 3 年,不适应林业生产发展需要。

林权抵押贷款的融资成本较高。目前开展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其贷款利息同商业性贷款基本一致,过高的贷款利率会加重林业中小企业的负担,不利于林业的发展。另外,借款人不但要支付贷款利息,还要承担评估费、登记费和保险费等,综合成本达到 10%以上。由于林业贷款贴息范围的限制,相当多的林业中小企业无法享受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有的虽然仍得到政府一定的贴息,但是融资成本仍然非常高。

森林资源的双重属性限制林权的行使。由于受到采伐限额指标和流转市场机制约束,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交易市场正在建设中,受到采伐限额政策的限制造成林木流转困难,一旦债务人无法归还债务,实现林权抵押权时,若无法取得采伐许可证,抵押的林权不能流转或采伐,银行就要面对贷款风险。根据国家需要,可以将一定范围的经济林划为生态公益林,经济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后,抵押的经济林将被禁伐或者被限伐。如果不能解决抵押物的处置问题,就不能解决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也就不能解决林业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发展方向

规范林权评估。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山林调查规划状况,划定若干区域确定林木基准价。这样,既利于专业评估机构提高评估效率,也利于信贷人员把握林权评估的价值。

健全完善林权流转体系。放宽对私有林的采伐限制,对于林权抵押的林木可考虑优先安排采伐指标。提高县(市)林木收储中心的注册资本,从而使其全方位开展林木、林地的收储抵押、担保业务,更好地发挥县(市)林木收储中心在林权流转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建立林业风险补偿机制。参照当前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做法,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按年度贷款额的千分之五给予补偿,用于补偿林权抵押贷款的损失。

4.农村养殖业贷款政策 篇四

(草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行各支行、分理处(以下简称营业机构或贷款行)信贷支农服务水平,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满足县域种养殖业大户需求,促进县域农户庭院经济、家庭农场、山林经济发展,根据《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种养殖业大户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种养大户是指具有一定种植、养殖规模的农户,以及我县辖内的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规模认定标准如下:

(一)种植业大户规模标准

1、单户种植粮油作物、露地蔬菜、林下连片种植药材、食用菌及其他林下经济作物或单户承包或流转荒山荒坡连片种植核桃、水果、油茶等林果产业或其他经济林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

2、单户种植发展设施蔬菜10亩(含)以上;茶叶、林果、烤烟、魔芋等经济作物20亩(含)以上。

3、其他种植参照根据其市场价值参照以上规模确定。

(二)养殖业大户规模标准

1、养殖存栏商品猪达到100头(含)以上;养牛10头(含)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合法合规、运行规范、正常经营、效益良好。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示范社;

(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规定比例的自有资 金,依法从事合作社章程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四)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按时向贷款行报送相关资料;

(五)在贷款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新成立的合作社必须将注册资本金存入所开立的基本结算账户,资信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

(六)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的期限、利率和额度

第六条 贷款期限。种养殖业大户贷款的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的资金来源综合考虑确定,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短期贷款必须按月或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的方式;中长期贷款必须按月或按季结息并签订分期还本计划,明确还款的数额、期限、还款方式。种养殖业大户贷款不得采取利随本清、到期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

第七条 种养殖业大户贷款的利率(含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按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60%的标准执行;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可根据借款人的经济状况、信用程度、担

约记录、管理水平、偿债能力、盈利水平和社员信用等级进行信用风险等级评定,一年一审检,动态调整。当年信用风险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且其社员信用等级全部为“较好”及以上的,在其注册资本金范围内发放不高于30万元的信用贷款。对于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不能发放信用贷款,以担保贷款方式予以支持。

(二)种养殖业大户(包括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的,必须符合《陕西省镇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管理办法》(陕农信联社发„2010‟247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其中: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抵质押担保的需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

第五章 贷款调查审批发放流程

第十条 借款人申请种养殖业大户贷款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按照评级授信—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面谈面签—合同签订—贷款发放及支付—贷后管理的流程进行管理。

(一)借款人为农户的需提供以下贷款申请资料:(1)书面借款申请书(内容必须涵盖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种养殖业经营状况、自有资金和资产负债情况、借款金额、期限、用途、方式、还款计划及还款资金来源,属担保抵押的需说明担保抵押情况);

(2)借款人户口簿复印件及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复印件);

(1)书面借款申请书(内容必须涵盖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合作社成员情况、种养殖业经营状况、自有资金和资产负债情况、借款金额、期限、用途、方式、还款计划及还款资金来源,属担保抵押的需说明担保抵押情况);

(2)借款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作社法人代表及主要成员身份证复印件;(4)合作社经营场所产权证明资料;

(5)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业土地经营权、林权证复印件或流转、租赁、承包土地、荒山等协议证明材料;

(6)合作社章程及主要成员同意借款及分期还款的决议;(7)合作社经入围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个会计及当期财务会计报告;

(8)合作社及其法人代表征信查询申请书;(9)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复印件;

(10)合作社在贷款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复印件;(11)贷款行根据贷款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的除上述申请资料外,还需提供符合《担保法》及《陕西省镇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规定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资料。

(1)保证或抵质押担保人出具的书面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承诺书;

(2)担保人基本资料;

(3)担保人资产及收入来源证明;

第十三条 各营业机构受理种养殖业大户贷款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和审查,并明确答复贷与不贷,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借款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可采用“农商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种养殖业大户)”的形式进行发放。即:社员贷款由合作社推荐或提供担保,社员直接在本行申请贷款,风险控制措施由合作社按照社员每季(或一个经营周期)经营收入进行担保。社员经营收入由合作社监管归还贷款。

第十五条 种养殖业大户贷款审批。总行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为各营业网点种养殖业大户的审批机构。贷款按照下列程序审批发放:

(一)借款人为农户种养殖大户由各营业机构受理调查,根据授信业务审批授权及审批流程属各营业机构单户授信审批授权额度内的由各营业机构自主审批发放,超过营业机构单户授信审批授权额度的逐级申报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审批发放;

(二)借款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按照公司类贷款管理要求,由营业部企业贷款营销管理中心受理调查、评级授信,按照法人企业贷款审批授权及流程逐级申报业务部、风险部审查,授信委审批发放。

(三)种养殖业大户贷款的业务品种应根据借款方式、用途等确定贷款品种。借款人为种养殖业大户的,申请信用贷款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品种发放,申请担保抵押贷款的以“农

第十八条 对农村种养业大户贷款各营业机构应严格落实贷后管理措施,监督借款人经营回笼资金存入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检查借款人经营状况、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和经营效益,对不利于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不利因素及时采取防险控险措施,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一)客户经理要定期做好贷后检查与回访工作,每季至少检查一次并就贷款的资金用途,产生效益,控险措施的有效性,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形成书面贷后检查报告,经主辅调查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资料形成时序归入贷款档案,对超过贷款行审贷权限经总行审批的大额贷款,应按季将书面贷后检查报告上报总行主管部门备案。

(二)经办机构负责人要按季参与农村种养业大户贷款的检查与回访,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客户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迅速予以处置和化解,对重大问题要形成书面贷后检查报告及时上报总行主管部门。

第七章 附 则

5.农村养殖业贷款政策 篇五

贷款最高金额由当地政府和银行协商确定,并且根据采用的贷款方式。一般信用贷款在五万以内,担保在十万以内,抵押根据抵押物价值设定上限。不过信用贷款难于被银行采纳。

例如养猪贷款政府补贴利息,规模化发展无公害生猪养殖缺资金,政府可以给予贷款支持。对达到建设标准的二级扩繁场,每个场可以贷款30万元,由区财政负责5%贴息2年。饲养二杂母猪5头以上、年出栏商品猪100头以上的大户,可以贷款3万元,由区财政负责5%贴息1年。对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每个场可以贷款30万元,由区财政负责5%贴息1年。

猪户很想了解养猪贷款政策如何?养猪场贷款如何申请?国家养猪补贴政策有哪些?今天将为大家一一解析。

一、养猪贷款政策怎么申请?养猪场贷款如何申请?

养猪是个风险投资,一般银行不想做这方面在业务,不过你要是有一定的规模,建立有猪舍,进有猪仔,申请帮扶贷款是应该较容易,或者有东西抵押,在者有人替你担保也可以。现在银行都可以进行小规模贷款。

二、养猪补助政策如何?

国家目前对养猪的补助政策有:

一、对年出栏牲猪500头以上,年存栏母猪25头以上的养殖场,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化规模的养殖场立项条件,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以上不等的项目资金。2010年此类项目已上报完毕。

二、能繁母猪保险,每头交保费60元,其中国家补助48元/头,养殖户自己出12元/头,每头母猪的保额为1000元。另外,对于国家强制性免疫的疫病,如猪瘟、蓝耳病、口蹄疫等疫病的预防,国家是免费的。

三、国家对养猪补贴政策都有那些?

2008年继续实行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由省和地方财政对养殖场(户)投保的能繁母猪的保费给予80%的补贴。保险可以为11类重大病害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提供政策性理赔。

母猪保险投保条件:

(1)参保能繁母猪(指具有繁殖能力的母猪)必须经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认定,并按规定免疫并佩带标识;

(2)猪龄在8月龄(含)以上、4周岁(含)以下;3

(3)存栏量1 0头(含)以上的可直接投保,10头以下的以行政村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单位统保。

保额:1000元/头

保费:60元/头,其中饲养户承担12元,其余48元由政府直接补贴。

母猪保险责任:涵盖母猪饲养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包括败血症、蓝舌病、痒病、猪瘟、猪肺炎、猪丹毒、蓝耳病、流行性腹泻、猪链球菌、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应、台风、龙卷风、暴雨、雷击、地震、洪水、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6.2017养殖业政策 篇六

农业部对养殖类补贴有明确的规定,凡是进行正规化养殖的企业或个人均可拿到相应的扶持资金,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针对申报并实施养殖的规模和社会效应,对从事养殖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建场补贴。

例如:投资300万元建场,政府对您的申请进行验收,合格后给予100万元补贴。

第二,针对申报并实施的企业或个人购进的良种品种及数量进行贴息贷款或现金补贴。

例如:每头良种肉牛补贴500元。

第三,针对申报并实施的养殖企业或个人给予奖金补贴。

例如:响应当地政策或带动周边致富等,可直接从财政获得奖金补贴。

养猪补贴大原则:规模越大补贴越多1.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元。

2.生猪养殖规模2000头到2999头的,补贴60万元。

3.生猪养殖规模1000头到1999头的,补贴40万元。

4.生猪养殖规模500头到999头的,补贴20万元。

养牛补贴分两种,奶牛补贴最高1.奶牛养殖1000头以上,补贴170万元。

2.奶牛养殖500头到999头,补贴130万元。

3.奶牛养殖300头到499头,补贴80万元。

至于肉牛,补贴的金额就远远不如奶牛了。

肉牛养殖的补贴只有两种,一种是100头到299头养殖规模的,补贴30万元;第二种是300头以上养殖规模的,补贴50万元。

养羊补贴不多,但是也很给力1.养羊300只到499只的,补贴15万元。

2.养羊500只到699只的,补贴25万元。

3.养羊700只到999只的,补贴35万元。

4.养羊1000只以上的,补贴50万元。

养鸡养鸭养蜜蜂,补贴也有不少鸡、鸭等常见的禽类养殖在国家的规模化标准养殖场项目中是不涉及的,但是在其他的项目,比如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等项目中是有资金扶持的,大概在25万元至100万元。

而从今年开始,国家对蜜蜂养殖进行补贴,目前已经在个别省市进行试点。

2017年养殖业补贴大全【2】

国务院再发文下达禁养区养殖场拆迁最后期限。

要求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这着实不是个好消息。

不过政府限制养殖,也有扶植养殖的,养殖补贴一直都没有少,而且补贴力度不断加大。

养殖补贴是每个养殖朋友都迫切关心的问题,只是补贴那么多,大家看的多少都有点眼花吧。

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今年和关于2017年最新的一些养殖补贴信息,希望能帮到大家一些。

最新养羊补贴相关知识

最近两年羊价虽然一直低迷,国家和当地政府对羊的养殖也还是有各种补贴的。

对此,限制给小伙伴们普及一下与补贴有关的,看清楚咯,不要错过各种补贴、补贴、补贴,重要的事情说3遍。

一、补贴方面

1、羊只数量补贴;

2、种羊补贴;

3、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补贴;

4、相关设备补贴;

5、高新技术补贴

6、当地或国家扶贫补贴;

7、其他补贴;

二、补贴额度

以当地补贴政策为标准,不同地区有所差异,最好去当地畜牧局、农业部门现场咨询。

但是,主要参考标准还是养殖户的养殖规模和数量。

以下为参考:

1、养羊规模50只以上,每只羊每年补贴20元;

2、养羊规模100只以上,每只每年羊补贴50元;

3、养羊规模200只以上,每只羊每年补贴100元以上;

4、绵羊、山羊种公羊每只一次性补贴800元;

5、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肉羊出栏达到300-3000只补贴25万到100万

三、补贴条件

以当地补贴政策的标准,一般要满足羊只数量、羊圈建设、检疫和防疫、选址距居民区多远等相关方面的要求,具体按地方规定执行。

比如:申请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补贴则以畜禽良种、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以、有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牌子、肉羊方面农区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牧区存栏能繁母羊400只以上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或等为标准。

四、申请手续

满足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填表。

补贴手续可能有所变化,至少要有相关合法的手续,最主要是工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有政策,拿到拿不到是另外一回事了。

理论是可以拿的到的。

如果拿不到,小伙伴也不用着急,想办法就是了。

以下大家参考:

1、找当地政府。

因为国家大力支持养殖业的,当地政府是可以拿补贴的,要看政府对养殖业采取什么政策。

所以,先去当地政府问政策,找政府拿补贴。

2、找当地县政府后再去畜牧局。

看县政府对养殖业相关的文件,文件一般有养殖规模、品种、种羊等补贴,拿到后最好复印一份,再找畜牧局拿补贴。

3、找畜牧局。

养殖业政府补贴文件一般在畜牧局,最好有办法拿到文件并复印,做全依据和准备。

五、注意事项

1、以当地政策为标准。

政策不同,不同地区的补贴和金额不一样的。

所以大家不要一味单纯比较金额不同,如何从不同方面拿补贴才是王道。

2、大忌低头苦干。

向国家和当地政府政策看齐,多关注相关动态,能拿的补贴或好处错过了岂不可惜,除非你不差钱,便可自动忽略。

3、忌冲动和闹事。

即便有文件还拿不到,想想办法,冲动理论或举报什么的,没好处的,关键是办法,小伙伴是懂得滴。

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于10月12日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业等为扶持,以贴息、补助等方式,以加大贴息力度,重点扶持涉农业、农民合作社等,单个贴息项目的财政资金贴息额度不高于500万元。

2017年具体的补贴政策将由各个省区政府制定相关细则,最快将于年内出台。

要申报的小伙伴可进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详细了解和咨询,不要错过申报和补贴的机会哦!

养鸡国家有补贴吗?当然了

国家对养殖业都有扶植政策的,当然也包括养鸡业。

养鸡业因为扶持政策较养猪、养羊、养牛等模糊,没有明确的指导标准,但是并不代表没有政策扶持。

现在很多养鸡户对养鸡补贴主要有两种种原因:1.一些养鸡人对养鸡补贴政策不了解;2.申请养鸡补贴有一定的难度。

国家推出养鸡补贴政策就是为了鼓励、支持具有一定代表作用的养鸡人,所以既然国家有这个补贴政策,还是要去领的,就应该去申请试试,万一能申请到了呢。

地方对养鸡补贴不尽相同,蛋鸡和肉鸡养殖补贴多在8-15万元之间,各地具体补助政策可咨询当地的畜牧部门和农业部门等机关。

国家出台养鸡补贴的目的是鼓励、支持规模养殖有带领人们共同致富或具有标杆作用的养殖合作社、养殖大户等,因此养鸡补助的对象多为蛋鸡养殖量为一万只以上,肉鸡养殖量为年出栏10万只以上。

具体补贴标准

养鸡国家补贴标准蛋鸡10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10万以上,前提条件是鸡舍场地等硬件要达标,先申报,后批准。

验收合格后,扶持资金到账。

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各个地方政策不同而不同,还有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参考案例:(一)补贴范围:按照公开、自愿、直接受益的原则,当年开工建设并于当年改造完工后,达到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的要求,存栏10000∽50000羽的商品蛋鸡规模养殖场(户)和重点支持的蛋鸡重点县。

种鸡场和存栏5万羽以上、1万羽以下商品蛋鸡养殖场(户),不在本次补贴范围。

(二)养鸡补贴标准:根据蛋鸡养殖场(户)不同养殖规模,对标准化建设内容改造具体分为四个档次进行补贴:饲养规模10000∽19999羽,每户平均补贴8万元;饲养规模20000∽29999羽,每户平均补贴10万元;饲养规模30000∽39999羽,每户平均补贴12万元;饲养规40000∽50000羽,每户平均补贴15万元。

首要条件是要有环评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才可以,然后按照当地养殖项目补贴政策进行养殖的改造、建设或增加养殖量,以期能达到补贴项目的条件,具体的补贴扶持政策需要相当的农业部门咨询。

养鸡水电补贴政策

1、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

2、免收地下水资源费。

3、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养牛养猪补贴 养殖补贴也是发展的

粮改饲、种养结合、循环养殖成为未来5年国家养殖补贴的重点。

未来国家对养殖业仍然大力扶持,但结构和布局会进行调整。

现在国家不单单是对养殖本身加大补贴,也对养殖保险、养殖相关种植业也有所补助,养殖业补贴也是在发展的。

最近肉类价格节节上涨,很多搞养殖的朋友纷纷打算扩大规模。

但是请大家注意,不要盲目扩建。

因为关于养殖业的新政策出台了:

近日,山东和安徽发布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山东提出要2020年争取75%的畜禽养殖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提示:很多城市前几年已经出台类似政策,规范养殖业发展。

这次山东和安徽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养殖新政策,预示着在不久的未来,其他省份也极有可能出台类似政策!

影响范围:养殖企业、养殖类合作社、养殖户

禁养区: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户),必须限期搬迁!

限养区: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扩建,逐步关闭不符合环保和动物防疫条件的小型畜禽养殖场!

适养区:畜禽养殖场必须完善治污设施!

说了这么多,国家到底怎么补贴符合规定的养殖户呢?

粮改饲、种养结合专项补贴(以黑龙江和山东为例)

黑龙江

在试点地区对规模奶牛养殖场(小区)收贮青贮补助标准为50元/吨。

种植专用青贮玉米,每亩实施综合补贴250元。

新建(或修缮)青贮窖并完成青贮的,每立方米补助17.5元。

山东

青贮专用玉米示范片建设项目

养殖企业(场)、全株玉米青贮料生产加工企业、饲草料专业合作社均可申报。

要求拥有相对集中连片3000亩土地

优质牧草(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养殖企业(场)、苜蓿草生产加工企业可以申报,要求拥有相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土地。

养殖类补贴(全国均可申报)

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

扶持对象: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

补贴要求:生猪0.5-5万头;蛋鸡1-10万只;肉鸡5-100万只;肉牛100-2000头;肉羊300-3000只

池塘类 养殖场200亩(西部地区1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3000平方米以上。

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补助标准:

300-499头80万元

500-999头130万元

1000头以上170万元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

补助标准:

500-999头20万元

1000-1999头40万元

2000-2999头60万元

3000头以上80万元

注:云南、贵州两省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补助10万元

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地区: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肉羊:300-499头15万元;500-699头25万元;700-999头35万元;1000头50万元。

肉牛:100-299头30万元;300头以上50万元。

北方养殖业更受国家重视

近期,国家农业主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北方农牧交错地带农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这份指导意见的重点就是减少这些地方的粮食种植,重点发展饲料产业和畜牧养殖业。

意见还提出要在5-10年时间让这些地方的畜牧业产值比重和当地农牧民收入中畜牧业和饲料业的比重超过50。

官方之所以出台这份指导意见,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北方农牧交错地带的环境,毕竟这些地方近些年由于开垦种粮,土壤沙漠化严重;另一方面,发展饲料业和养殖业更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更有利于当地的农民和牧民致富。

国家出台指导意见,背后势必会有资金的支持,地方管理者也会响应为养殖业的发展提供扶持。

北方农牧交错地带包括的省份有辽宁、河北、山西、甘肃、陕西、内蒙古和宁夏等地。

以前这些地方更重视粮食的生产,比如小麦、水稻和玉米等。

而现在,官方开始鼓励畜牧养殖业和饲料种植业的发展。

有专家预计,接下来几年,在这些省份从事畜牧养殖业将获得更大的补贴力度。

养殖需要饲料,饲料需要种植业作为基础。

所以,人工草、苜蓿、燕麦草的种植将成为以后这些地方的种植核心,而那些规模化、专业化的优质饲料草料种植生产农户,肯定可以获得高额的补贴和辅助。

比如现在注册资本200万以上的饲草企业,种植规模3000亩以上的,可以获得180万的补贴。

另外,牛和羊的养殖也是北方农牧交错地带今后发展的核心,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肉牛和肉羊的养殖等等,都会获得重点关照。

当然,一切补贴的基础都是规模化和标准化,因为只有达到一定的养殖量,才有申报补贴的机会。

注:北方养殖业新政具体内容这里不多赘述,大家可登录中国养殖网官方网站或者关注前几期微信进行了解!

地方补贴范例 安徽养殖补贴有哪些?

不少养殖户都很关心养殖补贴政策,我省养殖补贴有哪些呢?记者就此咨询了业内人士,总结如下。

补贴类型1.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补助标准:

500-999头20万元

1000-1999头40万元

2000-2999头60万元

3000头以上80万元

“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补助标准:

“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补贴标准:

肉羊:300-499头 15万元;500-699头25万元;700-999头35万元;1000头50万元。

肉牛:100-299头30万元;300头以上50万元。

2.规模化标准化示范建设项目

这个要求比规模化建设项目要求要高,因为这是示范的。

顾名思义,就是给全国各地的养殖户做模范呢!当然对你的要求很高。

2016年国家发文再建500个示范养殖场。

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奶牛: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肉鸡: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

肉牛: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

肉羊:农区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牧区存栏能繁母羊4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的养殖场。

3.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我省每头补贴50元。

补贴方式

由国家财政部将资金下发到省市,省市根据情况补贴给各养殖大户,合作社,企业。

对于规模化改建、扩建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申报单位给予补助。

补贴对象

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优先支持畜禽集中饲养的农民合作社)。

其它相关补贴概述 2017年仍会继续“粮改饲”今年的政策如何?

2015年,国家启动实施“粮改饲”试点工作,财政投入资金3亿元,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和青海10省区,选择30个牛羊养殖基础好、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开展以全株青贮玉米收储为主的粮改饲试点工作。

2016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并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实施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怎么补?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各省种类不同。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标准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一般机具的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今年的养殖良种补贴会不会提高?

2015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

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

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

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

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并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枚补贴标准5000元。

2016年国家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关于动物防疫,有什么补贴?

①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

上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养殖场(户)无需支付疫苗费用。

②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国家对因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的动物及同群动物,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

对因上述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

③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和地方财政分担。

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标准为每头80元。

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2015年,财政共投入资金13亿元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其中,**财政安排10亿元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3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 以及**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2016年国家继续支持奶牛、肉牛和肉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三个部分。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生猪(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牛羊调出大县前100名给予支持。

7.国外助学贷款政策的比较 篇七

(一) 主要贷款类型

美国的学生贷款资助计划是世界上最庞大和最完善的, 其贷款种类较多, 贷款体系复杂。较有代表性的贷款项目主要有斯坦福贷款、帕金斯贷款和联邦父母贷款等。美国的贷学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基金, 二是政府担保、由私立银行或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资的贷款, 三是大学设立的贷款基金。其中联邦政府的基金贷款所占数额最大。目前, 公共资金数额占整个学生资助事业的90%, 联邦政府提供的公共资助金额所占比例最高, 份额达到90%。

“帕金斯贷款”, 据1958年《国防教育法》确立的“国防贷款金”, 80年代起改名为“帕金斯贷款”, 其宗旨是“为了国家利益, 资助贫困学生, 造就国家所需专业人才”。该贷款是由政府出资, 学校管理。

美国的“斯坦福贷学金”由商业银行提供资金借贷, 美国联邦政府为学生提供担保。它是美国目前最主要的学生贷款项目。该贷学金按贷款资金的来源分两种, 一种是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和资金来自银行或其他非银行借贷机构;另一种是联邦直接贷款计划, 贷款资金直接来自联邦政府, 通过学校直接发给学生。学生需要为贷款支付管理费, 这些费用在支付给贷款人的每一笔贷款时直接按比例扣除。

另外, 在美国教育贷款计划中, 有一种贷款叫做PLUS贷款, 全称本专科学生父母贷款。此贷款仅面对的是经济上不独立本专科学生, 其父母作为贷款人, 每年的贷款限额为学生直接成本减去其他资助, 浮动利率最高不超过9%, 一笔贷款完全发放完60天后进入还款期。

(二) 美国助学贷款运作机制

在美国联邦家庭教育贷款的运行机制和现金流向中我们可以看出, 教育部代表了市场方。贷款机构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发放学生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如经营学生贷款的金融企业。贷款机构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借款人需支付贷款机构一定比例的贷款管理费, 以分担教育部用于特殊津贴工作方面的行政成本。担保机构为贷款学生提供担保, 是介于贷款机构和借款学生之间的中介组织。当发生拖欠时, 担保机构将学生应还的贷款支付给贷款机构。借款学生需向担保机构支付担保管理费, 以分担担保机构向学生提供担保的管理成本。担保机构向教育部申请支付给贷款机构的拖欠贷款的回补。服务机构是介于贷款机构和借款学生之间的另一种中介组织。服务机构负责向借款人追还贷款, 这样的一个网络结构, 有效地“缓冲”了资金提供者 (教育部和贷款机构) 与借贷者 (学生) 之间的直接作用, 形成了共同参与、共同获益、风险共担的一种关系。

(三) 美国助学贷款政策的启示

美国是一个经济发达、高等教育规模庞大的国家, 多年来美国政府把“让全体公民都得到平等教育的机会”作为教育的一条至高无上的准则来执行, 千方百计避免学生因贫困而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与我国助学贷款政策比较:

1. 美国助学贷款政策经历时间较长、贷款种类丰富、规模庞大、受益学生数量巨大;而我国实施助学贷款政策只有不到十年时间, 贷款种类、规模、受益学生与美国相比都微不足道。

2. 美国的助学贷款政策配套机制完善发达。不仅个人信用体系发达, 而且助学贷款的个人咨询服务完善, 政府不仅强调银行的社会责任, 而且重视银行的经济利益。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助学贷款配套制度, 在这些方面与美国相比, 有的是刚刚起步建设, 有的还是一片空白。

3. 在助学贷款的实施过程中, 美国无论政府部门、银行、高等院校、个人信用评价机构, 还是咨询服务机构之间的衔接配合到位、保障有力、解决问题及时, 促使助学贷款有效运转, 而我国政府、银行、高等院校配套衔接方面与美国相比差距较大。

4. 美国的助学贷款制度之所以比较成功,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 政府承担助学贷款的主要风险。如果学生发生违约或无法还贷, 州政府和联邦将向银行赔付95%的拖欠贷款。以此为鉴, 我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在资助贫困生方面肩护起更多的责任。

二、日本高校助学贷款体系

(一) 主要贷款类型

日本是全世界范围内最早向大学生提供财政资助的国家之一, 日本的教育助学贷款机构主要有两个:日本育英奖学金和私立大学奖学金。前者以日本高等学校以上的学生为对象, 不计利息;后者仅限于私立大学学生, 在校期间不计利息, 毕业后开始计息。日本政府向大学生提供的直接资助是“日本育英奖学金”, 它不同于一般的商业贷款和由商业贷款提供的奖学金, 而是以借贷方式奖贷给成绩优良且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的学生的, 具有奖贷两种性质。因此, 日本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兼具奖励英才、促进教育机会均等的双重目的。

日本育英会向学生贷款的方式, 是按月存入该学生的银行账户, 不直接发给现金。贷款类型有两种:无息借贷奖学金、有息借贷奖学金。无息借贷奖学金主要针对经济困难、最需要资助的学生, 其中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可以无息贷款。有息贷款的年利率为3%, 供其他需要借贷的学生。贷款偿还年限:国立大学学生11年;私立大学学生14年;大学院硕士生14年;大学院博士生15年。日本育英会的贷款不计利息, 而日本私立大学奖助会的贷款, 学生在校期间不计利息, 一旦毕业, 按贷款总额计息, 按照规定, 若超过偿还年限6个月以上者, 则按月加收5%的延滞金。值得注意的是, 在归还期限上, 由于对研究生资助具有年限长、资助金额多的特点, 因此偿还期限最长, 可达20年。

(二) 日本助学贷款的运作机制

日本高校收取学费, 高校学生资助主要是教育贷款性质的“育英奖学金”。贷学金的管理由“育英会”负责, 资金来源主要是“育英会”自己借贷的资金、政府拨款的资金和政府回收的资金三部分构成。其中回收资金在贷学金中占很大比例, 如90年代回收资金占资金总额的40%, 充分体现了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分配原则。此外政府每年承担利息和管理费用。日本育英会对贷款学生主要考虑其品行、健康、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在具体实施办法上, 日本政府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 多角度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首先, 基金会对本财政年度资助学生的资金总额和人数进行预算, 以划分各级各类院校的受助人数和资助金额。学生可以预约申请和直接申请, 申请手续有:填写学生申请贷款表格、推荐书 (包括学习成绩证明) 、家庭经济所得证明书。然后, 各高校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生品行和学习成绩进行调查和审核。最后, 经过育英会审核之后, 正式通知学校和学生, 并委托银行按月将助学贷款划入学生的账户。

在全球范围内, 日本的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可以说是最好的, 目前每年的按时回收率为90%左右, 日本育英会在国家助学贷款中不仅发挥了激励功能, 还体现了日本政府重视教育和研究的政策取向。

(三) 日本助学贷款政策的启示

1. 日本专门设置了助学贷款的管理机构, 即贷学金的管理由“育英会”负责, 这样, 贷款无论从资金来源、发放、监督、回收等各个方面都责任明确、保障有力。而我国虽然也成立了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但从功能上讲, 与日本的育英会差距较大。

2. 日本的助学贷款得到政府财政的强有力的支持, 使得受益的人群数量更大, 资助种类更多, 有益于社会公平的普遍实现, 减少了社会矛盾。而我国的状况是政府负担有限, 受益人群小, 资助种类少, 在实现社会公平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完善。

3. 日本是世界上助学贷款运行最为成功的几个国家之一, 其中重要一点是日本政府专门为助学贷款制定了法规, 以法律的形式来保证助学贷款的良性发展。日本助学贷款每年回收率很高, 有很多措施值得我们借鉴。

三、澳大利亚助学贷款概况

澳大利亚在1989年开始收取学费的同时, 正式实施了“高等教育贡献方案”的学生资助政策, 即由州政府向学生提供贴息贷款, 覆盖面达81%。根据方案的规定, 学生必须对他们接受高等教育做出贡献, 即交纳一定比例的学费。伍兰委员会建议“以各专业教学成本20%为基准的成本差别学费”, 一般分为三类。1998年的三类贡献标准分别为:3356、4479、5593澳元, 学生入学时可以选择支付学费或部分支付。学生若先支付了学费可享受25%的优惠, 即只须交纳学费总额的75%。在先付中还可以采取部分先付, 1998年澳大利亚统一规定凡选择部分先付的学生须至少缴纳500澳元以上学费, 可同样享受25%优惠折扣。

学生以贷款形式支付学费可选择“延期支付方式”即学生在学期间先支付部分学费, 而在毕业后再用其收入的一部分来偿还所欠的学费。此为“按收入比例偿还的贷款”, 贷款的偿还与毕业生的年收入相联系, 其起点为全国平均年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 1999年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捐助方案的主要创始人查伯曼为埃塞俄比亚设计和引入了收入比例助学贷款计划, 以期为埃塞俄比亚的高等教育注入非政府资金。这种方式在澳大利亚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既合理化安排了借款学生的还款时间、金额, 又增加了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资金支持力度。然而此方案在埃塞俄比亚却水土不服, 因为这个政策忽视了该国的国情, 如国家税收征集体系不健全、应税收入缺乏见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等实际情况。结果不仅没有达到查伯曼的设计目的, 而且更谈不上提高国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了。

8.住房贷款相关政策 篇八

一、第一套、二套、三套住宅按揭贷款的相关规定、首付比例、利率期限等。

第一套首付30%以上,利率分为:在我行有开发贷款不低于基准利率的0.95倍,期限最长20年;

第二套首付60%以上,利率上浮10%,期限最长20年;

第三套暂不受理。(确认房屋套数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

二、异地居民购房按揭贷款相关规定。

户口在湖南省以外的客户为外地客户,外地客户办理按揭贷款的,需提供在湖南省内长期居住证明【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交纳证明】

贷款须知:

一:贷款相关人:

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

抵押人、抵押人配偶

二、贷款相关人均需与银行面签,请在签定《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还贷帐户原件及复印件1份(前往贷款银行指定分行进行说明、办理新开户手续。)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购房的,要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护照等证件和在内地长期居住证明)

3、户口本和户主页(借款人、配偶、成年和未成年子女)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证明需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还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和未再婚证明。

5、收入证明(收入证明须为月还款额2倍以上),要提供至少过去6个月的银行流水,个人月收入为8000以上的一定要提供验资报告、缴税证明、股东分红决议等辅助证明,其它情况由银行综合判断。

6、如贷款相关人有信用不良记录(累计逾期6次或连续逾期3次以上)要提供原经办银行开具的非恶意拖欠证明,经银行审核后确定是否予以办理。可以办理的要亲自书写一份今后不再拖欠的“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包括上次逾期原因说明;明确本次贷款金额、期限、月还款额;承诺以后不再拖欠)。并在以上利率基础上再上浮10%。

7、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登记书面查询结果。无房则为无房屋登记证明。

8、户籍为湖南省外的客户需提供省内的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

9、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签定《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

我公司开具)。首付款还需要提供客户交款单或POS联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

三、借款期限:最长20年,借款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借款人年龄

与贷款期限之和男性不超过64岁,女性不超过59岁

四、未成年人不得做为借款人、共有人等与贷款相关的当事人

9.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指南 篇九

浏览次数:535 发布时间:2011-11-18 信息来源:小额贷款中心

一、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是在政策的框架下,实行市场化运作一种新的贷款模式,通过有稳定收入人员的担保,政府财政给予贴息,金融经办机构相应安排一定的贷款规模对创业人员实施扶持。

换句话还可以这样说:小额担保贷款是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金融机构发放,以解决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

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创业项目、有一定自筹资金和合法稳定经营场所的各类创业人员,在自主创业期间,因自筹资金不足,均为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

2、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经设区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50%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经设区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再就业基地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视同于再就业基地)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

1、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情况具体确定,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按时归还贷款的,可视其经营规模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增加的情况,提供二次扶持。贷款额度根据个人信用状况和实际创业成果评估确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含:再就业基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贷款额度,根据企业实际吸纳、安置人数和企业发展前景,还款能力,抵押担保等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向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经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

五、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1、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个人创业(即第三条1、2、3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在扶持期限内,可享受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2、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扶持期限内,可享受200万元以内,50%财政贴息(中央财政承担25%、地方财政承担25%)。

3、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再就业基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或小企业孵化基地),在扶持期限内,可享受200万元以内,财政全额贴息(中央财政承担25%、地方财政承担75%)。

六、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要求?

1、各类创业人员在城镇或大中专毕业生在大学创业园进行自主创业,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反担保: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反担保;

(2)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提供反担保。

2、返乡农民工或高校毕业生在农村进行自主创业,除上述反担保外,还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反担保:

(1)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乡村以上干部、公职人员、教师员工、医务人员或电信、电力、金融等有稳定收入的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反担保;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一定经济实力的3户以上农户,以联保方式提供反担保。

七、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政策?

对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经设区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担保贷款扶持,并享受50%据实财政贴息;对吸纳安置高校毕业生达到现有职工总数50%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经设区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认定的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担保贷款扶持,并享受全额财政贴息。

上述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含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向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经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展期一年,展期不贴息。

八、小额担保贷款申报条件?

1、个人自主创业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创业项目、有一定自筹资金和合法稳定经营场所的各类创业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或合伙经营项目以及种养殖项目(国家明令严禁的项目除外),因自筹资金不足,均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个体或合伙经营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个体经营项目应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合伙经营项目除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外,还应就合伙形式、合伙人数等内容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从事种养殖项目应达到一定规模并获得有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2)应有一定自筹资金及合法稳定的经营场地。

(3)申请人自身具备银行商业贷款担保条件的,可由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向经办银行推荐,自行向银行提供担保;申请人自身不具备银行商业贷款担保条件的,由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向经办银行推荐并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通过创业项目所在地,财政统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向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含:再就业基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

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经设区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应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应有一定自筹资金、合法稳定的经营场地。

(3)企业及产品应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具备一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具有较好的收益和还本付息能力。

(4)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充足的抵质押担保。

九、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下岗失业人员凭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2)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3)大中专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肄业证或结业证)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4)残疾人、返乡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有效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4、个体(合伙)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5、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已婚者提供);

6、反担保人身份证、工资收入证明及扣款承诺;

7、其他相关材料。

(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贷款担保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企业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企业法人身份证;

5、企业章程;

6、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7、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及上和当期财务报表;

8、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书(再就业基地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认定证书);

9、企业吸纳安置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明(《再就业优惠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毕业证》、《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等);

10、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凭证;

11、企业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

12、房产、土地等抵质押资料;

13、抵质押资产他项权证;

14、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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