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情况及原因分析(精选4篇)
1.当前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篇一
见微知著防患未然
近年来,**县公安局党委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放。特别是5·17省厅“三项排查”“三个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全市8·14会议和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暨“预防民警违法违纪信息预警”工作会议之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委会、中层以上干部会和全体民警大会,紧密部署,层层动员,完善各项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降低和遏制了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提高对民警队伍违法违纪的信息预警能力,实现了全局民警违法违纪“零记录”。
一、领导重视,提供民警违法违纪信息预警建设各项保障
近年来,**县公安局党委居安思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摆正抓业务与抓队伍的关系,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省市工作会议以后,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借此东风,把民警违法违纪信息预警工作提上了工作日程。为保障活动的开展,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于凤祥任组长,政委陈化勇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的民警违法违纪信息预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委,党委成员、纪委书记郭仕勇任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民警违法违纪信息预警机制的实施意见》、《“二帮一”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的考核细则,为整个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多措并举,落实民警违法违纪信息预警建设各项措施
为把整个活动推向深入,我们在认真分析当前干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的基础上,本着“跳出公安看公安”的原则,通过发挥举报投诉、邀请社会各届监督、定期分析、实时监控等渠道,把整个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一)认真对待举报投诉,及时消灭违纪苗头。我们公安干警的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干警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因此我们把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的反映作为队伍建设的“晴雨表”,认真对待每一起举报、投诉,在第一时间内查清举报、投诉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举报人反馈结果。今年以来,我们接到群众[文章来源于=大=秘=书=网=站-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对民警的举报、投诉3起,经查主要是极少数民警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端正和语言表达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我们在对群众做出反馈的同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活动开展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我当警察为了谁?”的大讨论,通过讨论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二)邀请社会各届人士监督,发现各类违法违纪苗头。为更加有效地把整个公安队伍建设工作“阳光化”,我们专门邀请了人大、政协、离退休民警、出租车司机、民警家属、新闻媒体等社会各届人士对我局干警进行全方位监督,使民警的工作公开化,民警的活动社会化,民警的生活大众化,八小时内组织管,八小时外社会、家庭齐抓共管。
(三)坚持定期分析制度,及时发现违纪苗头。“千里堤坊溃于蚁穴”,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始终是抓队伍建设的关键,为了确保我们这支队伍的健康发展,不让每一名民警失控漏管,落伍掉队,我们始终坚持两级分析研判制度,即各科所队每月对民警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八小时以外的交往活动情况进行分析,并在25日前报局纪委,局纪委每月对各科所长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局党委,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引起大家的注意和重视,通过这种有效的形式,避免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使广大民警增强了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稳定性,工作上的进取性,生活上的自律性。
(四)实行实时监控,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针对较易出现问题的审讯、看管等部门,我们在硬件建设上下功夫,把每个审讯室安装了摄像头,对他们进行全时段监控,并对各基层所队进行网上络监督。今年以来,我们相继建立了科所队长执法执纪个人档案,建立了走访、评议、考核制度,并将民警的基本情况输入微机管理,纪委牵头调阅案卷38份,召开人大、政协联系会两次,离任审计5人,财务审计15个单位,明查暗访出动警力78人次,实现了民警违纪“零报告”。
三、典型带动,推进民警违法违纪信息预警建设顺利开展
在整个活动中我们把正面教育、典型引导和帮扶教育相结合,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和引导全局干警形成良好的风气。**县公安局结合自身实际,由纪委牵头,积极开展了“二帮一”和先进典型示范引导活动,由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刑警大队[有文章需求,请到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全省一级大队治安大队,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的优秀民警梅镇派出所长任平同志、边临镇派出所长叶振刚同志、治安民警张杰胜同志、户籍民警赵万里同志介绍了他们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自警自省自律的经验做法,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启发、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同时针对易出问题的民警开展了“二帮一”活动,即由一名党委成员和一名科所队长负
责一名民警,要求帮教领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真帮实教,科所队长每半月与被帮教民警谈心一次,每月听取被帮教对象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交往情况,每季度帮教领导向局党委汇报一次被帮教民警的全面情况,真正做到对被帮教民警了如指掌,并且实行帮教连带责任追究制,被帮教民警在帮教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在追究民警责任的同时,按照“一岗双
责”的规定还要追究帮教领导的责任,真正实现由党委抓队伍变为由纪检牵头,齐抓共管大家抓队伍。
四、奖惩分明,确保民警违法违纪信息预警建设取得实效
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暨民警违法违纪信息预警工作会议后,**县公安局重新与各科室所队主要负责同志、各科室所队与基层民警签定了“预防民警违法违纪”责任状,明确规定了凡是出现违纪问题的单位一律取消评先树优的资格,凡是有违纪问题的民警一律在年底评比中不得被评为先进,并在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同时按责任大小追究单位主管和分管领导责任,对发生的问题坚持六个不放过,即违纪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发生问题的原因找不准不放过,责任分不清不放过,相关人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没有真正吸取不放过。通过严格的制度规定,对民警违法违纪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或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违纪事态扩大或违法违纪问题连续发生,[您阅读的文章来源-互联网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队伍建设造成危害的,按照考核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或扣发奖金。对报送信息及时,准确的,按照规定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总之,我们在民警违法违纪信息预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实际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在下一步作中,继续在提高民警素质,培育自律意识,强化职业道德上做文章,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为促进德州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当前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篇二
[摘要]目的:为了探讨当前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原因、对策。方法:通过总结近几年来查出的关于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资料,对当前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原因进行分析,并总结查处对策。结果:当前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包括多元化、取证难度增大、作案手段多样和案发金额巨大;违法原因包括管理者思想蜕变、犯罪成本降低和监督力度不够等。对策包括多方协调、强化措施和夯实基础等。
[关键词]违纪违法,特点,原因,对策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比以往明显增多,尤其是对于需要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部分企业的管理人员利用在国企改制过程中的政策漏洞,非法侵吞国家财产,为社会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1-3],为了探讨当前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原因、对策,笔者进行了如下总结: 1当前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分析
1.1当前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现象
国有企业违纪违法主体越来越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具体可归纳为以下类型:一是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单独违纪违法。二是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与亲属相互勾结违纪违法。三是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与内部亲信相互勾结违纪违法。四是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与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违纪违法。
1.2当前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取证难度增大
改制企业由于多方因素,管理大都不太规范,档案资料管理混乱,加之不少老员工因改制而另谋出路,使得知情人越来越少,给调查取证带来较大的困难。另外,改制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多是打的“擦边球”,要想从法纪条规的角度,对相关作案行为和资产属性的认定等十分困难,社会关注度高。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组织调查是给企业发展“添乱”,甚至借“改革中的问题”、“保护企业家”的名义来干扰办案,导致调查取证的阻力和压力较大[4]。1.3当前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作案手段表现多元化
从近年来查办的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来看,违纪违法的主要形式呈多样化,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失职渎职案件占较高比重。为了最大限度地攫取国家财产,最小限度地承担被查处的风险,腐败分子会采用高科技、智能化的手段隐匿罪证、转移赃款,串供串证,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有关帐目进行充分伪装、伪造证据转移视线。有的在剥离资产上做文章。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泰兴公司改制后,未经允许将代为管理的剥离土地开发房地产,收取大量房产预售资金。有的在隐匿债权上下功夫[5]。1.4当前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案发金额巨大
近年来,在某市纪委所查办的改制案件中,案值超过1000万元的有7起,最小的一起案值也有400余万元。例如,某市燃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常某巧言骗取主管部门同意,将改制时剥离的国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将开发所获纯利1200余万元全部用于个人炒房、挥霍,企业员工对此反响强烈,并组织群体上访,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
2当前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原因简要分析
2.1违纪违法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思想上的蜕变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很多的干部领导人员因为经常在金钱方面响了从而使得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等发生了突变,导致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2.2犯罪所需要的成本降低了
因为国家对企业的改制,使得很多犯罪现象调查起来比较困难,有的打着改革的旗号欺骗群众、有的用对改制工作没经验为借口、有的因为现有的立法不健全和完善等等原因使得企业改制造成的违法违纪现象成本变低。2.3大部分的领导对企业改制在认识上有很大的偏差
在企业的改制过程中有的领导干部对改制中容易发生的问题没有重视起来,让违法违纪人员有空可钻。2.4社会对企业改制的监督力度不够
社会上的监督机构对企业的资料验证不严格,评估机构不调查上交材料的真实性,评估机构工作人员责任不到位总是弄虚作假。2.5企业内部自身的监督力度不够
自身管理方面的体制是否健全是企业改制中发案的主要原因,企业管理“唯亲是用”、不透明等使得企业员工不敢提意见,监督力度大大降低,使得发案几率变高。3当前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对策探讨 3.1注重初核,夯实成案基础
涉案企业的老总身份一般比较特殊,多年的苦心经营,编织了较为密切的关系网,有的还笼罩着耀眼的政治光环,为牢牢掌握主动权,初核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是周密制订初核计划。通过外围调阅人口信息、改制及工商注册等资料,结合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排出改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订翔实可行的初核计划。其次是精心选择切入点。根据案发时的实际情况,将容易调查、安全获取证据作为初核切入点的选择依据,并抽调精干力量密切跟进,适时找有关知情人谈话,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3.2抓住重点,力求快速突破
查办国企改制案件,重点是控制关键人、掌握重要书证。少数企业负责人为达到利用改制窃取更多国有资产的目的,常采用“明暗”两套账的办法。“明账”对外公开,但财务往来记载混乱,虚假成分较多;“暗账”不对外公开,记账真实,往来清楚,反映国企改制真实情况,对相关案件的突破关系重大,除改制企业负责人知晓外,往往由经办会计持有。这些人也深知个中利害,一有风吹草动就可能将“暗账”销毁。因此,我们在办案时着重从经办会计处追缴“暗账”。3.3多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
国企改制案件一般都是窝案串案,案情较为复杂,我们充分发挥纪委协调办案的优势,注重调动各方力量,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涉及到财务资料需整理分析的,请审计局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业财务审计;涉及到企业偷逃税款、虚假注册的,请税务、工商部门协助调查,促进案件的快速突破;涉及到案件当事人或证人长期在外不归的,请公安、检察机关协助调查;对一些难以定性的案情,则约请检察院反贪局或法院民庭、刑庭的专家共同会商,确保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3.4强化举措,扩大社会效果
一是全力挽损。查处国企改制案件,一个重要目的是挽回经济损失。对此,我们全力以赴,分类处理。对认错态度较好的当事人,动员其说清赃款去向,由本人主动退赃;对涉案对象退赃确实有困难的,积极与公司其他股东对接,讲明利害关系,让他们协助退赃;对迟迟不能退赃到位的,适时协调房管、车管等部门,通过查封涉案财物实现追赃目的。4总结
查处案件是与腐败分子斗志斗勇的过程,必须以创新的思维,在敢于承担办案风险的情况下,研究制定详尽的办案思路,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水平。改制后的新企业,如果运转态势良好,改制期间的问题就会“潜伏”下来。只有经营不善,其它诱发因素出现,国企改制过程中的腐败问题才会浮出水面。但此时企业往往已病入膏肓,积重难返,各种矛盾凸显,没有敢于担责的勇气,是不可能成功查办此类案件的。同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阻力,必须有一往无前的精神状态,适时调整调查方案,才能顺利查处国企改制大案。参考文献
3.当前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篇三
近年来,会同县个别公安干警漠视群众、忽视责任,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群众意见很大。对此,该县纪委重拳出击,2010年先后立案查处了3起公安系列大要案件,牵出了县公安局局长违纪违法问题。目前,1名公安干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涉嫌违法的另外2名公安干警已移送司法调查。其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腐败行为与权力运行相互纠结。公安干警手中都具有一定的权力,权力运行正常,可以守护正义、维护稳定;权力运行失控,必然行为越轨、腐化堕落。个别公安干警抱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腐朽思想,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看作为自己或亲友谋取利益的便捷工具,沉迷权钱交易,乐衷敛财收物,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致使腐败现象在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滋长不息。如,有的利用分管火工品审批、特种行业许可等职权,直接插手矿山开采、工程建设及娱乐行业,收受或索要被管理对象的钱物。有的利用手中的人事呈报权,公开索要下属红包礼金,给了钱就是“自己人”,提拔重用;不给钱就是“两条心”,换岗移位。有的利用主管一方治安的权力,对聚众赌博场所等收受保护费或暗中分红分利,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致使多次抓捕行动无功而返。
二是腐败拉拢与主动索要紧密纠结。一方面,权力是不法分子亲近和拉拢的目标,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意志薄弱的公安干警纷纷塌陷,视主动拉拢的不法分子为知交好友。在这种扭曲的朋友关系面前,放弃应该坚守的原则,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不法行为提供服务,最终滑入违纪违法深渊。如,一些工程及矿山老板,为了保证自己的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顺利进行,确保在危爆物品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能过关,对掌握火工品审批权的公安干警,采取给回扣、让干股、送关系费等方法进行大肆贿赂。一些服务营销商为推销自己的危爆物品保险柜,以金钱铺路,拉拢公安干警在执权过程中为其推销产品,并以“行规”为由主动送上中介费,这种“潜规则”也成为个别公安干警欣然受贿的理由。另一方面,个
别公安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变象索要被管理对象的钱物或有价证券。有的利用审批炸药时,提出要好处费,不给不审批,不给不办证。有的在押送火工品时,中途停车,强行抬高服务费,不给不开车、不给不送物。有的利用执法检查时,公然向工程或矿山老板索要汽油费,把公职开支转嫁给服务对象。
三是主要案犯与涉案人员利益纠结。从查处的案件来看,涉案人员多是公安干警违纪违法的最大特点。如,陈某在大肆收敛钱财过程中,涉及到的人员多达30余人,其中包括个体经商户、工程建设老板、矿山老板、公安内部人员等,以他为中心的受贿、行贿、贪污等问题呈多条线发散。与公安内部人员之间,主要是为了笼络关系,你好、我好、他也好,人人有份,人人受“利”,大家一团和气。与个体经商户之间,主要是为了“分一杯羹”,你发财、我出力,有的甚至直接插手参股经营;个体经商户看中的是公安干警手中的权力,主动依附,如影随行,谋求在今后执法检查过程中得到“关照”,谋求凭借公安干警的权力达到不良目的。与工程建设和矿山老板之间,主要是为了审批办证方便和秩序维护及时,你困难我“帮忙”,我缺钱你送上。在这种利益驱动下,违纪违法的公安干警与涉案人员紧紧抱成一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送的不含糊,拿的不手软。
4.当前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篇四
李徳恭 2010-09-01 16:35
村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仅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有的引发了群众集体上访,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有效预防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和构建和谐农村的需要。对此,我们就近年来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原因进行调研分析,以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更好地防止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为建设文明、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
2007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信访举报545件(次),其中涉及村干部163件,占举报总量的29.9%,查处村干部违纪案件92件,处分94人(次)。当前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济类违纪。村干部违法违纪多发生在经济领域,2007以来,我委受理群众反映村干部经济方面违纪问题87件,占涉及村干部信访举报的53.4 %,县纪委查处村干部经济违纪案件23件。主要表现为有的村干部在村建工程、处臵集体资产和资源过程中不公开招标,搞“暗箱操作”,收受贿赂;有的村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为亲友办理“低保”、“特困户”、“慰问金”,搞特殊化。有的村干部利用职权乘机向前来办事的群众索贿或吃拿卡要,不见礼,不办事,甚至为村民出个证明盖个公章都要收钱收“礼”;有的村干部巧立名目,侵吞、挪用集体财产,存在私自收费、乱报帐现象,故意隐瞒甚至任意截留、坐收坐支、肆意挥霍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等。
二是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类。当前群众在这方面对村干部的来信来访一直居高不下,2007年以来,我委受理村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信访举报35件,占涉及村干部信访举报的21.5%,全县共查处村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案件27起,主要为村干部超生或包庇纵容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法规。
三是失职、渎职类。2007年以来,我委查办村干部失职渎职案件36件。主要表现为有的村干部法制和纪律观念淡薄,不按照议事程序办理,官僚主义思想严重,搞“一言堂”,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束缚村级经济的发展,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
四是赌博类。赌博这些丑恶现象在社会上普遍存在,必然影响到村干部中少数的意志薄弱者。2007年以来,我委受理群众反映村干部赌博问题的信访件9件。
五是作风建设类。有的村干部恃强凌弱,作风粗暴。个别村干部依仗职权,拉帮结派,或借助宗族势力肆意侵犯群众利益,打击报复对他有意见的群众,名为村官,实为“村霸”。
二、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
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既有主观上的因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既有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也有制度不健全、查处不到位等管理中的疏忽。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认识偏差。村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相对较少,思想道德水平较差,政治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严重。有的村干部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 有的村干部存在“给人办事,受人钱财”的观念,不择手段,见钱就捞,见利就钻;还有少数村干部存在着“小贪小占,大贪不犯,公安不逮,法院不判”的错误思想,缺乏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把党的纪律和勤政为民的宗旨臵于脑后。
监督机制不到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一是对用权缺乏有效监督。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常集领导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在监督上上级太远,同级太软,下级不敢。以至作案时有恃无恐,导致腐败。二是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公开的内容有限,表面东西过多,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形同虚设;三是还有些村干部不是党员,成了“监督盲区”,现行的党纪条规对这类干部是鞭长莫及。这些漏洞给违纪违法者提供了条件,使一些人心存侥幸,胆敢以身试法。
惩处力度不够。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乡镇领导干部认为基层工作难度大,特别是村干部出点问题在所难免,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捂则捂;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予以袒护,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搞“内部消化”。二是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乡镇纪委委员基本上都是兼职,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熟悉,难以发挥作用。惩处力度不够不仅使违法违纪者愈发无忌,产生惯性,而且诱发另一部分农村干部私欲膨胀,致使违法违纪者日益增多。
三、防治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对策
(一)念好“紧箍咒”,抓宣传教育,以教育引导人。一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破解科学发展难题,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二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县有线电视台、长征广场电子显示屏、《于都之声》、《于都手机报》以及《于都纪检监察工作》等媒体与刊物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宣传正、反典型,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三要扎实推进农村廉政文化“五进”活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清风进社区,美德进万家”、“树廉洁家风,建幸福家庭”、“扬敬廉崇洁之风,立勤廉报国之志”、“廉洁诚信守法,创新进取发展”五个主题,重点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在全县营造说廉政话、办廉政事、做廉政人的浓厚氛围。
(二)砌好“防火墙”,抓制度创新,以制度规范人。一要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于都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乡、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和规范,逐步探索组帐村代管制度,建立资产台帐,确保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二要深入推进“阳光村务”。以搭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农民服务中心、惠农资金手机短信告知平台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基层“三务”网上公开,从而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三要设立群众“说事日”制度。即每月5日、15日、25日由驻村镇领导负责召集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集中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技术咨询服务,受理群众诉求,调解矛盾纠纷,代办证照等事务的群众“说事”新机制。群众“说事日”要秉着“以倾听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服务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重点、以解决群众的困难为第一责任”的 工作宗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事项,能及时办理的当场办理;涉及镇级审批处理的事项应在3天内处理好;涉及县级审批处理事项应在7天内予以答复;不能及时办理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在下期“说事日”做好耐心仔细的解释工作。四要建立“村民议事”制度。即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户推选一名具有参政议事能力、最能反映家庭意愿的成员作为户代表,再由5—10名户代表选出1名村民代表,随时参加村里的会议并召集各户代表一同讨论村两委提出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生产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财务收支等议题,并进行表决的议事机制。
(三)配好“菱形镜”,抓民主监督,以监督制约人。一要建立县、乡、村、组四级责任体系。乡镇要配齐配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村要设立监督委员会,做到村有纪检委员,组有党风廉政监督员,形成县、乡、村、组四级党风廉政责任体系,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二要在乡村推行重大事项“五步决策法”。为进一步规范乡村两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政务、村务工作的透明度,拓宽群众参与政务、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乡村两级重大事项决策、管理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在乡村两级推行重大事项以“酝酿拟提案、听证听民意、审核把关口、票决定盘子、监督抓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五步决策法”。三要筑牢“双线监督”模式,全面实行村务点评与村民质询工作。乡镇要在规范“三务”公开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作用,强化驻村干部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实行村务点评;要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实行村民质询。四要积极开展“两述三评”活动。村“两委”每半年要组织一次“两述三评”活动(“两述三评”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向村民代表大会作述职述廉报告,村民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和党支部)。五要探索建立村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制度。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廉政谈话记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承诺书以及违纪记录等,并进行动态管理。
(四)用好“惊堂木”,抓整治查处,以惩处警示人。一要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农村教育、新农合基金、道路修建、农民建房等方面的乱收费,加强对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同时,要开展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二要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如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应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整治一方的效果。(作者系中共于都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近来,中央开始大规模督查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基层干部违法,问题不是很大,甚至几十几百个加起来也不如一个贪官贪的多、做的恶多。但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的却是“蝼蚁”小民,无权无势,大多数时候是任人宰割,实在活不下去了才会“呐喊”几声,所以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影响也就大得多。
愚以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不外乎经济问题、作风问题、计划生育问题几大类,而表现形式却是多种多样的。
经济问题:又有贪占挪用和吃喝浪费两种:贪占挪用花样多多,主要表现在:⑴重复列支,白条报销一次,发票再报销一次;⑵收不入账,主要指截留集体收入或黑户口税费;⑶大头小尾:表现在收入的多收少记和支出的少支多记两方面;⑷私费公出,主要是账目不清、经济不明、家庭经济支出和集体支出混在一块。⑸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强行向群众推销物品,或在一些项目的发包、租赁、承揽工程等方面捞取好处费、回扣。⑹借机搭车:个别乡镇特别是管区分摊给村里的费用,村支书借机搭车。(7)挪作他用。把集体收入挪用到自己开办的企业工厂里去年,用公家的钱赚自己的钱。
吃喝浪费不言自明,八十年代是花生米豆腐皮、外加个猪尾巴,比较节俭。九十年代出现了小饭店的送菜上门、群众开始反感。近几年花花绿绿的各种花样的饭店多了,一部分村干部经不住诱惑,造成了吃喝浪费严重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在很多不足几百人的小村,甚至出现了几万几十万的吃喝浪费款。在贪官手里,这是“小钱”,可平摊到老百姓头上,可要民怨沸腾了。
作风问题:表现更是五花八门。
之一,是酒后无德。有的酒后闹酒风、打仗、骂人、回家后闹的家庭不和。还有个别村干部遇到集中性工作的时候、或是安排工作的时候故意喝酒,安排工作时骂骂咧咧,群众非常反感。
之二,是独断专行。专横霸道、不讲民主,认为自己是村里最大的官了、是这个村的领导、当家人。大小事一人说了算,不通气、不商量。搞家长制、一言堂。为当官而当官,脱离了群众。
之三,是瞒而不明。事务、财务不公开、不透明。如财务不定期公开、公开不真实,大事通报制度不坚持,大事不协商,如发包项目的暗箱操做。乡里“双代管”后,不按时、不如实报账,欺上瞒下。造成干部不清白、群众不明白。
之四,是欺小凌弱。对农村来说,家族势力是一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村干部之争,往往就成了宗派之争,特别是对于那些族派矛盾比较严重的村,表现的更为突出。有的人当了村支书后有势力又有了权力,就横行村里,以权压人、以势欺人。如某村将大棚承包给农民三年,因其近亲看到人家赚钱眼红,不断地向支书说三道四,不到一年就要与承包人撕毁合同,导致打仗伤人、打官司。
之五,是生活作风问题。有一个笑话:上级到一个村去检查精神文明,问一个农民村干部精神文明怎么样,该农民说,我们的村干部是白天文明不精神,晚上精神不文明。
计划生育问题,这个问题挺简单。
有的是因为不积极宣传计生政策,放任不管,导致有的村民超生二胎甚至三胎,造成失职类错误。还有的是明知故犯,自己超生或包庇自己的子女超生。
还有就是封建迷信问题。
有的村干部带头搞封建迷信,还有的人相信算命、相面、看风水等,有些干部盖个大门也找个风水先生看看。
再有就是农村无职党员违纪违法问题严重。这些人虽然不是村干部,但有的是部队转业,有的是从村干部职位上退下来或被人赶下台来,还有的是积极加入了党的行列,但由于基层党支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加之致富心切却找不到致富门路,从而铤而走险,有的参与盗窃原油,有的违反计生政策,有的暴力抗法,有的贩卖假烟、假酒、假币、盗版光盘等等。这些人一般头脑灵活,但由于监管不力,他们不是成了模范带头人,有的甚至成了违法活动的领头人,危害也很大。
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危害不大,影响大,尤其我们仍处在“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时期,抓好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更是重中之重的问题。
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分析 发布时间: 2007-07-17 来源: 安福县纪委
当前,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逐步深入,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生产经营和生活方式呈多样化,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日益突出起来,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 概括起来说,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有四类:
(一)经济违纪违法严重。近些年,农村经济违纪违法案件呈高发态势。这类案件主要表现为贪污公款、收受贿赂、非法占有等。基层财务管理混乱,少数农村干部用假发票在集体资金或生产费中报销个人的各种开支。
(二)贪图享乐、腐化堕落。一是公款吃喝玩乐问题仍较为突出。农村基层干部日益盛行的奢侈之风,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二是赌博案件有增无减。农村赌博比较普遍,基层党员干部参与的人越来越多。三是嫖娼案件增加。
(三)“三乱”现象突出。一些农村党员干部为了表现政绩或给小集体谋利益,搞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四)工作作风粗暴。近年来,有的农村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不依法行政。有的农村党员干部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事,工作缺乏责任心,甚至失职渎职,给集体经济造成严重损失。有些乡村干部不顾本地实际,热衷于达标升级,建“标志工程”,形成不良后果。
二、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原因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弱化。有的乡镇没有根据形势变化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导致部分农村干部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正确认识,政治意识和自律意识明显下降。有的乡镇党委迫于某些错误舆论的压力,放松了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少农村党支部软弱涣散,常年不开展组织活动,农村党员中不承担义务、不参加活动、不缴纳党费的“三不”党员已不是个别现象。二是现行农村管理方式的改革相对滞后。一是财务管理体制缺乏约束力,不适应农村多元化经济的需要。特别是村级财务自行管理模式和乡镇基层站所自收自支的财务管理方式,使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违纪违法行为极易得手。二是乡镇干部人浮于事,不仅诱发了多种消极腐败现象,而且增加了非生产性开支,使脆弱的农村生产力难以长久支撑。三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乏力。农村干部官小责任大,利轻担子重,因地位低,待遇差,人身和财产安全上又缺乏激励保障制度,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得过且过,有的甚至擅离职守、不辞而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中文化政治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大量外流,农村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
三、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对策分析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应始终坚持与农村经济发展融为一体,结合农村实际,从政治、经济、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一)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干部队伍 的廉政建设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把它作为保稳定,促改革,谋发展的一项根本措施来抓。要结合农村工作的实际,用责任制的形式把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明确下来,一级抓一级,真正抓落实,抓到位。要认真部署县乡两级机关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重点开展部门包村,领导联村,支持和帮助乡村两级干部开展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形成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农村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高低,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败,以教倡廉,至关重要。当前,要在广泛开展党的宗旨教育、传统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农村干部在政治觉悟、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选准配硬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在于选好一个支部书记,配好农村党支部班子。要顺应农村改革的新形势,广辟干部人才渠道,积极推行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公示制和民主选举制以及县、乡干部在村级党组织挂职等制度,严把干部入口关,确保农村干部队伍的纯洁和主要干部的素质优良。要重视建立和创造条件提高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使他们政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劲头。
(四)建立健全具有农村特色的监督管理体制。要强化农村基层的财务监管,普遍推行“村帐乡审”制度,在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债权债务管理权、基本建设和扩大再生产权不变的前提下,行政村的帐目和大额度开支必须经过乡镇农经站审计;在乡镇直机关推行“零户统管”制度,即在保持各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基础上,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会计人员和资金结算,取消单位银行帐户和会计人员,收入、支出直达财政专户和单位。
(五)加大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力度。要制定“两公开”的规章制度,使公开切实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公平、公正地办理村务。要建立“两公开”的保障机制,使公开能长期坚持下去。要建立保证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组织,如村民章程、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要加强对“两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周惠华)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和对策思考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否真正成为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的带头人,是确保农村政治和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大问题。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股份经济社改革,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生产经营和生活方式呈现多样化,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也日益突出起来,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本文从概括当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表现方式入手,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
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
对于当前出现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针对沿海发达地区城乡结合部一些基层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概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滥用职权、贪污腐败。近几年,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经济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态势,主要表现为贪污公款、收受贿赂、非法占有等,并且呈现出犯罪金额不断扩大、犯罪次数更加频繁、犯罪手段越发隐蔽的趋势。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利用基层农村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之机用假发票在集体资金中报销个人开支。
2、办事不公、专横独断。一些农村党员干部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心里没有真正装着群众,服务意识较差,处理问题时简单地靠所谓 “铁手腕”、“硬措施” , 甚至采取极端的手段, 导致干群关系紧张。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民主,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在利益的分配上为亲友留些便利;在入党提干上搞任人唯亲;在资金使用上变着方法吃点、用点、占点。
3、贪图享乐、腐化堕落。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农村集体经济的突然壮大,使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经不住诱惑,生活变得腐化堕落。一是公款吃喝玩乐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基层干部日益盛行的奢侈之风,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赌博案件有增无减,在农村赌博现象还是比较普遍,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不但不阻止,甚至也参与其中。三是嫖娼案件有所增加,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趁着酒兴去嫖娼、酒后闹事等违法违纪行为有所抬头。
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产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客观因素
1、制度不健全, 监督不到位。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经济管理以及制度建设和监督体制等方面提供了新的要求,但由于改革有一个不断深化和逐步完善的过程,目前农村的管理机制还相对滞后,从而使违法乱纪现象有了可乘之机。具体表现在:一是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村民的民主监督机构往往是“虚设”,没有真正履行起民主监督的职责。二是缺乏权力制约,农村基层组织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的经常性监督的机会较少,缺乏制约的权力极易膨胀,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往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大事小事一个人说了算,随意支配各种款项,由此极易产生经济犯罪。三是村务监督力度不够,由于财务人员的录用、更换没有严格程序,任职资格没有严格规定,基层农村干部可以随意任用、更换财务人员,致使财务人员队伍不稳,素质难以保证,同时财务人员也不敢真正履行财务监督权,只能按农村干部意图办事。
2、文化素质不高,教育手段落后。一方面由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往往是从那些农村致富能手、农村社会活动组织者或部队转业群体中选拔而来,因此他们的文化素质一般都比较低;另一方面目前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不够,且教育手段较为单一落后,教育脱离农村工作实际,抓不住社会焦点和时事热点,教育方法简单,甚至相当多的地方总停留在“听报告、念文件”的水平上,教育工作形式化、走过场的情况比较突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文化素质不高,思想道德的滑坡,导致他们在面对集体经济壮大时不能抵挡住诱惑,产生“贪”、“吃”、“黄”、“赌”等违法违纪行为。
3、执纪执法不严,打击力度不够。一些农村地区为了发展经济,一味盲目的要资金、要项目,认为“办公事送一点礼、送一点红包,很正常”,因此出现了贪污腐败、公款吃喝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而一些领导干部为了政绩,对基层农村干部的这些行为往往采取纵容和默许态度,还有一些领导认为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无足轻重, 影响不了大局, 没有把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违法违纪查处不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歪风的蔓延。
(二)主观因素
1、政治信仰动摇,理想信念淡化。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社会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受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和封建腐朽思想的侵蚀,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盲目追求高消费,在强烈的物质占有欲的驱使下,经受不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腐蚀,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以及“吃点喝点不算什么”的观念,工作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讲奉献,只讲索取,从而以权谋私,贪污腐化,挥霍浪费吃喝风在广大基层农村中仍然存在,而且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2、贪欲私欲膨胀,特权思想严重。私欲膨胀、追求金钱是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最终走向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他们往往都有一个共同的致命弱点,就是私心很重,一切向钱看,并把敛取财富的多少作为自己人生成功的主要标志。有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没有权利意识,不知道权力的根本来源,一旦有点权力就丧失了起码的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自以为是当地的能人,就可以高人一等,滥用手中权力,有的甚至在所在地方称王称霸,利用权力为所欲为,一旦有了机会,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对策思考
防止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从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入手,双重考虑,多角度思考、全方位防范,建立多种机制,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第一,抓根本,强化政治思想教育。要防止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必须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源头抓起。一些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不高,宗旨观念淡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教育抓得不够,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法制、党纪政纪条规和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自觉为党和人民用好权、办好事,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
第二,抓关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下决心把好选用干部关,选用那些公正廉明,吃苦耐劳,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人担任领导职务。要防止心术不正、思想品德不好、缺乏群众观念的人进入领导班子。选拔基层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体现群众意志,真正把群众信任、赞成、拥护的人选进班子。对那些不顾大局、作风霸道、私欲膨胀、以权谋私的人, 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 要坚决清理出班子,真正实现“利为民所谋”。
第三,抓基础,实施村级规范化管理。要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产生, 必须从基础抓起, 逐步推进村级规范化建设的步伐。当前紧要的工作是抓好“村务公开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设立民主理财小组,规定民主理财日,由民主理财小组在民主理财日对帐目逐笔进行核对,通过规范公开的程序和时间,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在农村股份合作社组织中,建立股东代议制,制订和落实资产、财务、合同、招标等管理制度,规范董事会的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过程监督作用。
第四,抓监督,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克服重使用、轻管理的倾向。一方面加强基层政府对农村的监督,对村集体经济实行事前审核制和考核制,对集体经济的经营收益业绩、资产运行质量、非生产性开支、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监管。另一方面加强外部审计委托。基层政府可以通过引进和探索委托审计等措施,扩大对村集体经济的审计面,提高审计质量,并对审计结果按规定及时公布,切实落实处理意见。第五,抓惩处,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基层政府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把查处农村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大事来抓。对严重违纪违法并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的农村党员干部, 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于那些以种种借口纵容包庇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枯燥的数据背后透出的却是这样一个事实——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农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诱因.临江: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分析
当前,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逐步深入,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生产经营和生活方式呈多样化,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日益突出起来,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
概括起来说,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有四类:
(一)经济违纪违法严重。近些年,农村经济违纪违法案件呈高发态势。这类案件主要表现为贪污公款、收受贿赂、非法占有等。基层财务管理混乱,少数农村干部用假发票在集体资金或生产费中报销个人的各种开支。
(二)工作作风粗暴。近年来,有的农村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不依法行政。有的农村党员干部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事,工作缺乏责任心,甚至失职渎职,给集体经济造成严重损失。有些乡村干部不顾本地实际,热衷于达标升级,建“标志工程”,形成不良后果。
(三)“三乱”现象突出。一些农村党员干部为了表现政绩或给小集体谋利益,搞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四)贪图享乐、腐化堕落。一是公款吃喝玩乐问题仍较为突出。农村基层干部日益盛行的奢侈之风,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二是赌博案件有增无减。农村赌博比较普遍,基层党员干部参与的人越来越多。三是嫖娼案件增加。
二、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原因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有的乡镇没有根据形势变化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导致部分农村干部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正确认识。政治意识和自律意识明显下降。有的乡镇党委迫于某些错误舆论的压力,碍于情面,放松了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少农村党支部软弱涣散,常年不开展组织活动,农村党员中不承担义务、不参加活动、不缴纳党费的“三不”党员已不是个别现象。
二是现行农村管理方式改革相对滞后。一是财务管理体制缺乏约束力,不适应农村多元化经济的需要。特别是村级财务自行管理模式和乡镇基层站所自收自支的财务管理方式,使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违纪违法行为极易得手。二是个别乡镇干部人浮于事,不仅诱发了多种消极腐败现象,而且增加了非生产性开支,使本来薄弱的农村集体经济难以长久支撑。
三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缺乏人力。农村干部官小责任大,利轻担子重,因地位低,待遇差,人身和财产安全上又缺乏激励保障制度,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得过且过,有的 9 甚至擅离职守、不辞而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中文化政治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大量外流,农村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
三、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对策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应始终坚持与农村经济发展融为一体,结合农村实际,从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制度、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一)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把它作为保稳定,促改革,谋发展的一项根本措施来抓。要结合农村工作的实际,用责任制的形式把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明确下来,一级抓一级,真正抓落实,抓到位。要认真部署县乡两级机关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重点开展部门和领导包村,支持和帮助乡村两级干部开展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形成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农村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高低,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败,以教倡廉,至关重要。当前,要在广泛开展党的宗旨教育、传统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农村干部在政治觉悟、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选准配硬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在于选好一个支部书记,配好农村党支部班子。要顺应农村改革的新形势,广辟干部人才渠道,积极推行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公示制和民主选举制以及县、乡干部在村级党组织挂职等制度,严把干部入口关,确保农村干部队伍的纯洁和主要干部的素质优良。要重视建立和创造条件提高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使他们政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劲头。
(四)建立健全具有农村特色的监督管理体制。要强化农村基层的财务监管,普遍推行“村帐乡管”制度,在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债权债务管理权、基本建设和扩大再生产权不变的前提下,行政村的帐目和大额度开支必须经过乡镇经管站报销和审计;在乡镇直机关推行“零户统管”制度,即在保持各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基础上,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会计人员和资金结算,取消单位银行帐户和会计人员,收入、支出直达财政专户和单位。
(五)加大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力度。要制定公开的相关规章制度,使公开切实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公平、公正地办理村务。要建立“两公开”的保障机制,使公开能长期坚持下去。要建立保证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组织,如村民章程、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要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鄂州市凤凰街道办事处 吴华堂
“村官”不大,却拥有广泛的权力,在一定范围内代替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职权,管理农村的公共事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村级经济发展较快,涉及惠农资金较多,如果对村级干部监管不力,就会导致村级干部违法违纪。损坏了党群干群关系,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影响了安定团结,制约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村官” 违纪违法的特点 从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近年来查处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发现“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违纪违法多为侵占挪用。当前农村在管理中民主意识不强,暗箱操作,基层组织财务管理混乱,缺乏监督,致使一些村干部利用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挪用公共财物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二)违纪违法金额不大,但危害严重。查处的 “村官”,多数是贪图小利,违纪违法数额普遍不大,但造成的社会影响很坏,后果严重。他们的职务违纪违法行为一方面影响了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破坏了干群关系,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另一方面因直接损害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易引起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违纪违法侵害的主要对象多为救济、补偿和拆迁安臵款项。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拆迁安臵等款项较多,而管理这些专项资金、集体资金的权力都在农村基层干部手中,他们防腐拒变能力不强,极易贪污和挪用专项资金。
(四)串案、窝案是“村官” 违纪违法的又一特点。随着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等措施的推进,农村两委之间内部制约的加强,村总支书记或村民小组长单独作案的可能性相对下降,相互勾结、合伙作案现象越来越突出,加之村级基层干部素质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部分村干部不讲原则,使得窝案串案频频发生。
二、“村官”违纪违法的原因
(一)掌握各项资金多,建设项目多,使违纪违法有利可图。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农村建设工程的实施,各项补偿、救济款项的发放都是通过“村官”实施的,使得“村官”手中掌握了大笔资金和多项审批权。这些资金和权力的使用,为权力行使者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了可能,使犯罪变的有利可图,诱发“村官”职务违法犯罪。
(二)自身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大部分“村官”的文化水平偏低,平时又疏于学习造成政治思想意识差,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虽然我国农村的基层村民自治民主制度已开展实施多年,但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着诸如宗族势力、黑恶势力、社会关系诸多因素对选举村组基层干部造成干扰的现象,选出的村官并不完全代表广大村民的意愿。这些政治素养不高,为官动机不纯,图名利的人,通过各种途径选举当选为村干部,不可能真正为村民谋利益,没有认真履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权利义务意识。他们将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收受好处费时心安理得,认为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是“我为你办事,你给我好处”两厢情愿的事情。他们把村里收入当作自己的私人财产,任意处臵。甚至弄虚作假,虚报项目,夸大数据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还认为是占国家的便宜,没拿村集体的钱就不是犯罪,或者套取的资金都做了村里的收入,没装进个人腰包就不算违法。在淡薄的法制观念下,“村官”职务违纪违法趋势进一步加剧。
(三)监督不力,查处不够,刺激“村官”职务违纪违法。首先是缺乏事中、事后的监督意识。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乡镇街政府有义务对村委会的工作指导和帮助,使村委会形成长效的政务、财务运行、监督机制。但乡镇街政府往往再工作上过分依赖村干部,偏听偏信村干部的报告,不深入实际,对提供的数据缺乏必要的核实过程,对诸多村干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虚报冒领的现象视而不见,对制度上一些显而易见的漏洞也是长期无人问津,连续积 累导致职务违纪违法的形成。农村地处偏远,人民法制观念淡薄,对违纪违法的举报还没在形成气候,同时由于财务制度不健全,违纪违法时间跨度长,次数多金额小有效证据难以固定,致使相关机关对此类案件的查办力度不够,没能有效遏制违纪违法。加之法院对涉侵占挪用涉案人员,量刑相对比较轻缓,甚至有些涉案金额比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也处理较轻,违纪违法所获的收益与其承担的罪责不成比例,诱使一部分村官铤而走险。
三、遏制“村官”职务违法犯罪的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虽然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形式,却是政权组织在基层的延伸,是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是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工作的部署在广大农村得以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同时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村官”经济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制素养。
法制教育是整个预防村官职务违纪违法工作中最基础的一环,对预防作用的发挥有着潜移默化的功效。对于法制和其他知识基础薄弱的广大村干部来说,坚持不懈地切实抓好法制教育,具有十分现实的必要性,我们充分利用召开街直各部门和各村组干部会议的有利时机,结合每个村的特点和工作实际,预防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事例,着重详细宣讲了刑法、刑诉法关于职务犯罪的有关条款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村、农民联系紧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部分村组干部认为村组干部非国家工作人员,即使利用职务违纪违法也不属于上级监督机关管辖的错误认识,我们向其详细讲解了全国人大常委有关村组干部职务违纪违法的立法解释,澄清和纠正了这些模糊认识,消除了部分村组干部企图钻法律空子的侥幸心理。同时,针对街直部门业务工作的特点和易诱发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我们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向其宣讲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制知识,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遍提高了“村官”应对职务违纪违法的抵抗力和免疫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严密完备的规章制度,科学有序的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政务活动,可以有力铲除职务违纪违法的诱因。因规章制度混乱或形同虚设、流于形式;缺乏科学有效、经济性的监督管理;财务政务不公开,透明度低,不能做到依法行政、恪守法制而导致职务违纪违法发生,这在村官职务违纪违法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村官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中,我们把帮助其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工作的日常性督查,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整个预防职务违纪违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首先,我们铺下身子,以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搞好调查研究,以敏锐的眼光和洞察力来发现相关街直机关和有关村组在工作中的漏洞和亟待完善之处,及时向其提出建议,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其次,我们以勤奋好学的精神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以便及时发现其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再次,我们经常性地听取有关业务工作和预防工作的汇报和反映,从中发现其在工作、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帮助其加以解决,防患于未然,做到 12 羊未亡而补牢。推进广大“村官”的依法行政、阳光政务,为遏制职务违纪违法构筑了坚不可摧的制度防线。
(三)突出重点环节,坚持惩防并举。
牵牛要牵牛鼻子。涉农热点、焦点、难点(简称“三点”)问题的顺利解决,对于街村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预防村官职务违法违纪违法工作中,我们要抓住重点,瞄准上述问题实施预防和打击并重策略,我们通过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着重了解以下几个方面:
1、收费办证单位只收费不办证,收费打白条,收费不入帐行为;
2、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贪污挪用公款行为;
3、村组干部代收的各种税款上交款及其他款项既不上交,又不办证及收款不入帐行为;
4、上级拨款及返还款不入帐行为;
5、离职未审计,不移交财务手续、公章行为;
6、白条列支,既无当事人签字,又无领导签字,以报代取行为;
7、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群众反映强烈现象。在处理这类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及时约见相关责任人,首先向其宣讲法律政策,帮助其分析问题的实质和性质。晓以利害,把预防工作做到家,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危害,对于认识不到位,情节严重,已构成职务犯罪的,我们采取坚决惩治的态度,果断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以震慑和教育广大“村官”。在对“村官”职务犯罪实施个案预防过程中,我们注重归类分析,类比研究,推而广之,彻底摆脱传统的就案论案,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限性、片面性,以前瞻性的眼光和与时俱进,把握全局的高度,从问题中跳出来,对相关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系统的整理,从中找寻出对某类职务犯罪的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和措施,以便为有关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
二、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农村基层干部不注重学习提高、宗旨观念淡化等主观因素,但更主要的是客观因素的影响,综合起来有几个方面:一是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不够。一些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重使用轻教育,只顾眼前利益,能干就先使用,出了问题再换人;对村干部的培训不够,大部分村干部都没有接受过相应的知识培训,缺乏工作岗位所需的财务、科技、经济等基本理论知识,缺少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二是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在政治上,村干部很难有提拔交流的机会,干的再好也只能兼有干部与农民的双重身份;在经济上,有的村经济力量薄弱,村干部待遇偏低,甚至有的时候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还要拿出自己的工资去垫付。三是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由于在村级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给一些村干部以权谋私创造了空间。四是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无力。对农村干部的检查、监督不及时、不严格,制度、规定印在纸上,挂在墙上,落实不到行动上,村干部“封建家长制”作风严重。五是对违纪违法村干部没能形成高压态势。村干部腐败的成本低、风险小,形不成高压态势。
农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农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干部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基石,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他们的行为事关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近年来,广大农村两委干部成为群众致富的领头人,对推动我市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作出了贡献。然而,也有不少农村两委干部无视党纪国法,损害群众利益,甚至腐化堕落,走向违法乱纪的深渊,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农村社会的稳定,妨碍基层政权的巩固。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农村两委干部的队伍建设,我们结合全市近三年(2005年-2007年)查处的农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分析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存在的类型和原因,从义乌市农村实际出发,对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并提出相应预防对策。
一、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的主要类型
据统计,2005年至2007年,市纪委、监察局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2153件,其中反映农村干部的有1149件,占53.4%;全市共立案查处案件468件,涉及到农村党员干部共306件,占65.38%,而涉及到村两委主要干部的就有66人,其中有15人被开除党籍,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我市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是严峻的。我们通过分析查处的案件发现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1、经济类。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多发生在经济领域,2005年至2007年期间,群众来信来访村两委干部经济方面存在问题较多,占38.4%,市纪委、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针对性地调查,共查处农村两委干部贪污贿赂案件11件,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36.77万元。经济类案件多为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款等表现形式,作案手法复杂多样。如有少数村干部在工程建设发包、旧村改造中项目审批中授受贿赂;有的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或借给亲友使用;有的私欲膨胀,长时间私自挪用村集体资金等等。经济类案件中手法复杂多样,且隐蔽性强,其危害性不可等闲视之。
2、违反国策类。当前群众在这方面对村两委干部的来信来访一直居高不下,占总数的30.5%,全市共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案件31起,其中有的村两委干部因自身违反国策或包庇纵容计生对象而受到党纪处分。因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违反土地管理、环保政策受处理的数量虽然不多,但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违反土地管理和环保政策的案件也有明显增加,查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3、失职、渎职类。据统计,群众来信来访村两委干部失职渎职占总数的11.1%。村两委干部身处基层,虽说管辖范围不大,所负的职责也不多,但有的村两委干部如果法制和纪律观念淡薄,不按照议事程序办理,官僚主义思想严重,搞“一言堂”,其造成的后果也是严重的,由此也造成了少数村两委干部走上了违法违纪的道路,同时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束缚村级经济的发展,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
4、赌博、嫖娼类。赌博、嫖娼等这些丑恶现象在社会上普遍存在,必然影响到村两委干部中少数的意志薄弱者。2005年至2007年期间,全市农村共查处赌博案件86起,嫖娼案件查处16起。这些现象在经济发达的农村有,经济比较落后的村也有;一般党员干部有,村主要干部也有,这些被查处人员当中就不乏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等村两委干部。
除了以上四个类型的表现形式以外,村两委干部还存在着其它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如有的村两委干部管理涣散、不团结,致使村级组织不能正常运转,再如违反组织原则发展新党员等。这些行为由于相应的法规不健全,有些问题把握难度大,查处也较少,但这类问题在基层群众中反响大,危害性不容小觑。
二、农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
农村两委干部的教育管理一直是农村党建工作中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当前,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是多种因素互为作用的结果,有着非常复杂的社会环境和自身的内部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身素质不够高。有些村两委干部长期在外经商,根本无暇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理想信念单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致使一些村两委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思想错位,忽视党性锤炼,丧失了信仰,价值取向严重偏离了党的根本宗旨;少数村两委干部生活上堕落成性,好逸恶劳,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违纪行为;还有少数村两委干部经不起权力的考验和金钱的诱惑,滋生了权钱交易的不正之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抬头。
(二)教育管理跟不上。村两委干部队伍管理教育认识缺位,影响到村干部素质的提升。一是认识上缺乏紧迫感。在新的形势下,村两委干部队伍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新的问题。有的村两委员干部缺乏宗旨意识;纪律观念淡薄,不讲党性原则;有的村两委干部知识老化,能力弱化,观念僵化,根本无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锐意创新,艰苦创业。这些问题虽然只发生在少数村两委干部身上,但却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二是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形式上缺乏灵活性。教育培训没有结合本地的实际和农村党员干部生产生活的需要进行,广大培训对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较低,培训活动缺乏教与学的互动,培训效果往往大大折扣。
(三)监督机制不到位。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对有的村两委干部存在的问题,个别镇一级党委平时也有所察觉,但考虑到“村干部后继乏人”、“平时工作有成绩、有力度”等因素,往往姑息迁就,不愿查处,有的捂着、盖着,名为保护干部,实际是对下级的放任和疏于监督。一些农村党组织生活不健全,不能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内监督无力;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公开的内容有限,表面东西过多,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形同虚设;还有些村干部不是党员,成了“监督盲区”,现行的党纪条规对这类干部是鞭长莫及,等等。这些漏洞给违纪违法者提供了条件,使一些人心存侥幸,胆敢以身试法。
(四)执纪惩处不严厉。村两委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取证难和查处难度大,这是有目共睹的。大多数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背后往往都有错综复杂的背景,有的镇一级领导干部认为基层工作难度大,特别是农村干部出点问题在所难免,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捂则捂;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予以袒护,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搞“内部消化”。
三、防止和解决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主要对策
村两委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切实有效地防止和解决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我们认为必须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检查、监督和考核为手段,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建立健全村两委干部的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民主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对策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工作,提高村两委干部的素质。村两委干部素质的高低和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决定着农村基层组织的强与弱。因此,要把村两委干部素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任务。一要加强正面典型示范教育。通过举办报告会、演讲会等活动载体,大力宣扬农村优秀的党员干部,将他们廉洁奉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事迹宣传出去,使农村两委干部学有方向,有目标,自觉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二要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违纪违法村干部现身说法、腐败案例巡回展等活动,使广大农村干部从腐败分子中汲取教训,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规范自己的行为。三要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充分发挥市、镇两级党校的作用,通过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农村干部进行党政党纪条规培训教育,使村干部树立政策法规意识,不断提高正确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加强农村制度建设,规范村两委干部的行为。抓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紧紧围绕用人、管理、考核等三个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使农村各项工作有章可依,依章行事。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对于村党组织书记的人选,尤其是在一些重点村、难点村,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条例》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选拔和年轻干部下村挂职锻炼,加大对村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在村委会干部的使用上,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在选人、育人方面,要有一套可行的制度,使村班子形成梯次结构,做到能力、知识、年龄结合优化。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要探索村统一管理工作的方式,对他们的工作优劣进行考评。要把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评议向村两委干部延伸,形成立体交叉的评议网络,扩大评议的影响力和齐抓共管的声势。要建立健全村两委干部廉政档案,对村两委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把它作为考核村级班子的一项重要依据。进一步建立健全支部大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一系列支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以制度规范支部活动,实现支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完善考核机制,理顺村两委干部管理体制。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民政、涉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密切配合的体制,将村两委干部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村级组织监督的职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合理科学、切实可行的村两委干部考核办法。
(三)加强民主监督机制,严格对村两委干部的管理。加强民主监督机制,是从源头上解决农村两委干部廉洁问题的一个根本措施。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完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并落实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其各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分解落实,量化考评,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坚持不懈抓好“三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在公开制度的建立、运行、内容、程序、范围上,都要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抓好三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效遏制村两委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坚持实行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制度。各级相关部门要严把政策关,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的监督和指导,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议事程序,真正体现大家事,大家议,16 大家定,防止出现“有事不议”和“无事乱议”等现象的发生,使村两委干部臵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他们摆正位臵,按制度办事。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遏制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村两委干部品行好坏,是否廉洁,不仅影响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虽然是少数,却会在群众中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此,组织、纪检等部门要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关心农村现有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群众反映线索具体、事实清楚的违法违纪问题,市、镇两级纪委可直接查办,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成案率;对调查取证难度较大的违法违纪案件,相关部门要善于主动挖掘案源与线索,落实查办案件责任制,一旦发现问题,要顶住各方面的压力,及时查处。通过加大对村两委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方面可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作用,收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另一方面,可以发现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管理上的空档,探索加强监督防范的途径和方法,努力创新监管制度,不断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市委组织部 金昭非)制度建设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往往因为缺乏制度约束,钻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空子。为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云浮市各级纪委坚持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总结,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制度缺陷,修订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体制机制,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例如推行“村账镇代理”、“组账村代理”、“镇财县管”、“组账镇代理”等制度,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全面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再比如推行镇级行政集中服务、农村会计代理、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镇级纪委规范化建设等措施。
法律监督不到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尤其是该法的一项重要精神———管理过程中采用监督和评议等手段制约村官滥用权力,远远没有落实到位。
“村民自治”=没人管——有些地方的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不够强。一些政府部门以“村民自治”为由,推脱了自己该管却没有管的事。村民自治,在一些地方的实践中走了样。而最可怕的是,走了样也没有人真正追究。
村民无法罢免村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程序过于复杂,不够灵活、便捷。《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委员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据了解,新法颂布至今,恐怕没有或很少有人走通过这条路。
村民维权无门——在现有的制度背景下,一些村官疯狂贪污,村民维权困难,仅靠行政渠道的调查组,或者司法渠道的“两院”,似乎很难解决问题。
上级选任出问题——有的乡镇在选拔任用村干部上由于缺少必要的考察、考核,没有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致使个别政治素质低的人员被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有的在选拔村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时,跳不出“小圈子”,出现“村官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不良现象;有的一人干到底,形成了“家族”专治,得不到应有的监督。
财务混乱,黑手趁虚而入——按有关规定,村委会主任主管财经,但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很多村子都是村支书自己管钱,出纳员名存实亡,导致很多村财务制度名存实亡。村里机动地承包费、变卖村里树木及账外物品、罚没收入、上级退款、存款利息收入等收入来源都有可能成为账外资金,这些钱由村干部任意支配,都是滋生腐败的土壤。
惩处不严厉——有的乡镇领导认为基层工作难度大,特别是农村干部出点问题在所难免,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捂则捂;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予以袒护,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搞“内部消化”。
村官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心中没数——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发现,在他们办理的村干部腐败案中,一些村干部毫无法律知识。村官不懂法,上级政府不加强对其培训,也导致很多村官在不知不觉中走入腐败深渊。
真正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各项规定,让村民对村里公共事务有更多的参与权、自主权和自决权,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完善《村委会组织法》,开辟不符合村委会组成成员任职资格条件的“当选人”的清退渠道。
建立一种与村民素质相适应的加快民主进程建设的新机制。进一步明确农村“两委会”的关系。完善立法管理村官腐败。
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一个立法解释,把村官定义为从事公务的人员,把他们的七种行为的腐败扣上了贪污、挪用公款和受贿的帽子。而这些行为主要是管理救灾、抢救、防汛、优抚、扶贫、移民等救济款物,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还有国有土地的经营管理,代征、代缴税款,以及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并没有完全堵住农村腐败的口子,因为村委会还有很多自治管理的职能,比如出售树木等集体财产,筹办村里企业,建设村里农贸市场等等,这些可为村官们产生额外的“效益”。当在这些环节发生腐败时,检察机关往往无能为力,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建议由人大作出立法解释,明确村干部除从事公务之外的职务犯罪的定性,加强惩处。
一、村官腐败的主要表现
1、以权谋私,公共权力资本化。村官虽小,却掌握着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权力,这些权力在一定范围内被绝对化。有些村官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村里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农民不请客、不送礼,该得到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如在宅基地划分、农用物资供应、计划生育指标分配、超生罚款、山水林田承包等工作中依仗权势,损公肥私、搞特殊化。有的村官上任不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和亲友谋私利,甚至连党员也只在亲友中发展。
2、巧立名目,集体钱物私有化。有的村官胆大妄为、套取侵占国家下拨的扶贫、救助、救灾、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想方设法占为己有。有的村官虚拟“为争取资金给有关部门送礼”、“招待便饭”等开支项目,套出现金满足私欲。有的村官把村办企业当成自家的小金库,乱取乱支,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有的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建私房,有的挪用公款给亲戚朋友做生意。有的用村集体的公款为自己购买手机,安装电脑,采取变通手段入账,掩盖真实支出。有的收费不开收据,直接进入个人腰包。
3、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粗暴化。有的村官不仅不“为民作主”,反而拉帮结派,欺骗群众,在计划生育、征地等工作中,方式简单粗暴,习惯于“通不通三分钟”来解决问题。有的强迫命令,瞎指挥,随意打骂甚至抵押群众,给群众造成严重伤害,许多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反而使群众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鱼水关系”变成“水火关系”。
4、道德堕落,个人生活腐败化。一些村官理想信念淡薄,精神空虚,道德沉沦,“涉黄”、“涉赌”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有些地方,村官甚至带头聚赌,致使群众无心生产,干部无心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在一些村出现了滥用公款的“吃喝村官”,携妻带子“参观考察”的“旅游村官”,甚至于欺男霸女的“土皇帝村官”。还有些村官为谋求连任,不惜花钱“贿选”。
二、村官腐败的根本原因
村官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因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既有社会不正之风和大气候的影响,也有制度不健全、查处不严等管理中的纰漏。据笔者调查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乡镇监管机制缺失。部分乡镇领导有“村官不算官”的思想,认为只要他们把工作搞好,社会稳定就行了,至于廉洁方面,反正村干部手里没什么权而且实行村帐乡管了,出不了什么事。有些领导即使发现这方面的问题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包庇、袒护有经济问题的村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官的腐败。有的乡镇承担村帐乡管的村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其工作内容只侧重于服务,平时只检查村级财务开支票据是否规范等表面现象,而对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监督,尚未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有的乡镇为管理方便,推行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甚至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权力高度集中,给村官中的腐败分子留下了滥用权力的空间。有的乡镇很少开展村官廉政勤政教育,更无制约村官的有效措施,导致村官思想不明、胆大妄为。
2、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村党组织战斗力本身就不强,甚至常年不开会、不组织学习、不过组织生活,至使农村党员干部在教育管理上出现了真空,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机会更少,不少村官对罪与非罪的界线认识不清。有的村级班子没有凝聚力,不能对村里的事务进行依法管理,导致个别村官大权在握、独霸一方,无视法律,大肆侵吞集体资金、贪污受贿。
3、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很多地方虽然推行村帐乡管,但只流于形式,没有发挥真正的监督作用,绝大数村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帐目设臵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村官权力过于集中,所有支出全凭一把手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有的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担心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含糊其辞;有的虽然公开了,但公开的内容隔靴挠痒,应付上级检查,而那些真正、实质的东西却不愿公开甚至假公开。有些村会计管账又管钱,干部批钱又花钱,为村官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导致不该支付的钱支付了,不该截留的截留了,不该挪用的挪用了。
4、村官综合素质不高。当前农村大多数有文化的人及年轻人都外出务工,留下来的文化水平较低,年纪也偏大。他们缺乏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为利所动,一旦当上村干部,就把村集体的财物当成自己的,想花就花,想拿就拿,肆无忌惮,中饱私囊。有的认为村官不长久,要抓住在位的时机千方百计谋求一己私利。有的错误地认为,村官不是官,法律管不到,不捞白不捞。还有一些缺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宗旨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
5、村民监督意识淡薄。尽管《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多年,但在一些地方由于没有进行有效宣传,许多村民不懂此法,加上大多数村民自治意识、自治观念淡薄,素质低、综合能力不够强,如何进行自治,如何参与监督也就无从谈起。有的地方村民忙于自家发展生产,对村里事务不闻不问,有的村民虽对村里事务有意见,又怕村官打击报复,也就只好睁只眼闭只眼。由此,大多数村民难以发现村干部的越轨行为,即使发现也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些村虽成立了村级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但其成员往往是村官的圈内人,裙带关系比较严重,再加上理财小组每年的报酬还要由村里发放,这种利益关系直接影响到了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6、盲目追求灯红酒绿。一些村官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村官,较之普通农民,有更多机会接触城市里的一些奢华生活。经常与银行、建筑、政府的审批部门等一些经济违法案件高发领域的人打交道,看到的多是开宝马、坐奔驰、吃海鲜、泡小姐的现象,难免产生不平衡的心理,继而产生向他们的生活方式靠拢的思想意识。因此,一些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村官,便打着为村民谋取利益的旗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欺上瞒下,假公济私,利用手中的权力繁衍出各种措施自肥其私。
三、村官腐败的防治措施
农村是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对村官腐败绝不能小视,必须政治、行政、经济、法律和教育多管齐下,多种手段并施,综合治理才能见效。
1、加强思想教育,使村官不想腐败。要把村官廉洁教育工作列入党政干部教育体系之内,形成正常的、经常性的和有针对性的教育。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乡镇党委作为村干部的直接管 理者,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的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村干部依法施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从根本上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实施典型引路。要大力发掘正面典型,宣传优秀村干部的先进事例,发挥榜样的作用,引导广大村官既要干事又要干净。在推荐评选优秀村支部书记、村干部时,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标准予以考察。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村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乡镇主要领导及纪检部门要对症下药,进行警示谈话,及时提醒,敲响警钟。结合办理的案件,通过以案说法,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使其受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教育。此外,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被查处的腐败分子进行曝光。
2、完善监督机制,使村官不能腐败。一是坚持和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党组织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监督,防止权力过份集中,自觉抵制利己主义思想,预防腐败。二是执行述职述廉制度。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每年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述职、述廉一次。通过进行述职、述廉,加强对村官的监督。三是发挥村级纪检监察信息员的监督作用。由县纪委在各行政村聘请村级纪检监察信息员,并规定村纪检监察信息员对村组重大事项拥用知情权、咨询权、建议权、反映权;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村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深入监督检查。四是强化乡镇对村官的监督。要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审查,避免村干部直接管钱管物,杜绝贪污、挪用及不合理开支。要针对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加强各项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健全,如完善村民选举制度,强化村务公开制度,创新和完善支农资金的运行管理机制等。要提高农民法治和民主意识,推进依法治村的进程,特别是要增强村民敢于检举揭发村官的种种非法行为,依法随时罢免腐败村官。对村官实行目标量化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目标任务,对工作不负责而出现重大差错的,该处分的处分,该免职的免职,提高村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3、强化财务管理,使村官不易腐败。一是完善村帐乡管制度。村帐乡管制度推行以来很多地方没有真正实施,仍是由村里会计做帐,然后送乡镇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存留,村帐乡管只是管几本帐本,没有实际意义。对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要建立与村帐乡管制度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对不严格执行村帐乡管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二是完善民主理财制度。理财小组成员不能由村干部指定而必须真正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其年终报酬由乡镇统一发放,以摆脱对村里的依附关系,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规范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形式,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按制度规定,做到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管理监督等五个方面的统一。加强督促和反馈,对不按时公开或公开不规范的,应弄清情况,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三是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目前,村级财务处在一种“民不告,官不理”的现象,经管和审计部门要对各村的财务进行一年一审计和一任一审计,把村级财务纳入审计和任期审计的范围内,强化村级财务的监督。另外,建立和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民主监督,保障村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4、加大查处力度,使村官不敢腐败。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村官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要把支农资金、粮食直补款等的发放和征地拆迁等领域作为预防、打击的重点。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以及“三农”工作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确保各项处理执行到位。针对农村线长、面广的特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应大力开展廉政文化下村组、入农户活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村规民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预防和惩治网络延伸至农村的每一个角落。通过典型案件,加强法制宣传,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积极性。对于已查实的村官违法违纪案件,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不包庇、不护短、不袒护,不疏通关系说好话,营造打击村官违法违纪的社会氛围,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使少数抱有侥幸心理的村官不敢以身试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村官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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